汽車運輸業管...
」 交通部 遊覽車 駕駛 車禍 外送
機車外送擬設計運價公式 交通部預告修法、最快明年2月上路
外送運價再闖關!繼去年修法不了了之,交通部昨日再次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機車外送適用的運價公式,法規預告期為60天,最快明年2月完成。交通部表示,通過後即可啟動五方協商,討論各地區實際運價;外界擔憂外送費將明顯上漲,官員表示尚無確切數字。目前國內約有15萬人從事外送業,交通部去年10月首次預告外送運價修法,因爭議大延遲至今,過去1年不斷與相關團體溝通。交通部說明,過去貨運業的運價是以「延噸公里」方式計算,適用於貨車運送,但不符合機車外送實際情況,因此這次修正,特別針對機車外送訂出獨立的計算架構。機車外送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為「每車公里合理成本x(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必要時得於運費外收取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春節加成費等。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指出,這次公告僅針對「公式」本身,說明計算結構與參數,並非直接訂出價格,過去有「每單60元」等說法為外送員自行推算,目前尚未進入具體定價階段。胡迪琦說,公式確立後,將由公路局啟動五方協商,邀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及消費者團體共同討論,視不同生活圈訂定各地運價。目前政策原則為「有上限、無下限」,政府僅設定最高可收費標準,業者仍可依市場機制提供折扣或免運優惠。胡迪琦強調,運價公式僅供勞動部討論薪資時參考,並不等於外送員的實際收入,後者仍涉及平台對商家的上架費與抽成等多重成本結構。交通部表示,上次公告後各界意見分歧,因此這次重新預告,程序更為嚴謹,確保外送運價制定過程公開透明,並讓各方充分參與,建立兼顧消費者權益與外送員勞動保障的合理制度。
大貨車新規明年上路!每日「限駕10小時」且需休息 違規最高罰9萬
交通部預告修法,現行只適用遊覽車、客運等營業大客車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駕車時間規範,未來將一併納入營業大貨車,將比照大客車規定,每日駕車時間不超過10小時,每開4小時須休息30分鐘,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規將可開罰業者9000元至9萬元。交通部表示,基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其所屬駕駛人應善盡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妥適調配駕駛人駕車時間及休息時間,避免因疲勞駕駛衍生行車安全問題,故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營業大貨車、營業大客車等營業大型車業者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此條駕駛時間及休息時間規定。原條文僅規定營業大客車,草案規畫改為「營業大型車」,將大貨車也納入,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須休息30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能少於15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45分鐘。對於工作日間的休息規定,大貨車也比照大客車規範,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8小時以上,一周2次為限,且不得連續發生。交通部說明,各行各業須遵守《勞基法》工時規定,考量避免大型車疲勞駕駛,因此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大型車駕駛有嚴格駕車時間限制,這次修法把大貨車也納入,主要是過往運安會調查事故後也建議大貨車要比照大客車,再加上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也指示,要強化大貨車管理。交通部提到,草案預告2個月,若法制作業進度順利,最快明年上半年可實施,屆時新制上路後,若違反規定,將可依《公路法》裁罰9000元至9萬元,若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吊扣或吊銷牌照,甚至面臨停止部分營運處分。
交通部擬修法!大貨車每日駕駛不得逾10小時 違規最重罰9萬元
交通部預告修法,計畫將原本只適用於客運及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的駕駛與休息時間規範,擴大納入營業大貨車。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且連續駕駛4小時後必須休息至少30分鐘。相關規範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者將面臨9千至9萬元罰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表示,由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所屬駕駛負有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必須妥善調配駕駛的上路與休息時間,以避免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因此本週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要求營業大貨車與營業大客車業者在調派駕駛勤務時,都必須遵守相關駕車與休息時間的規定。依照草案內容,大貨車駕駛每日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若連續駕駛4小時,至少需休息30分鐘,如採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而須調整休息方式,連續駕駛時間最長仍不得超過6小時,之後必須1次休滿45分鐘。工作日之間的休息要求也將比照現行大客車標準,2個工作日間至少需休息10小時;如因排班需求縮短,則不得少於8小時,但每週最多只能發生2次,且不得連續出現。交通部指出,除了各行業需遵守《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外,為避免大型車駕駛因疲勞而肇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就針對大型車駕駛訂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此次修法將大貨車駕駛納入其中,主要是因運安會在過去事故調查中建議參照大客車標準管理大貨車,且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亦指示需加強營業大貨車管理。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交通部表示,如程序進展順利,新制可望於明年上半年正式施行。未來若未按規定執行,將依《公路法》裁罰9千至9萬元,情節嚴重者恐被吊扣、吊銷牌照,甚至停止營運。
苗栗亦捷客運「薪資沒發滿」司機罷工停駛 段考日通勤族怨聲載道
昨日正值國中段考,卻傳出亦捷科際在苗栗縣營運的12條路線、共34班次公車無預警停駛,導致許多學生與上班族因無車可搭而民怨炸鍋,經苗栗縣府及新竹區監理所介入協調、亦捷承諾發放薪資並入帳後,中午12點起才恢復班次。交通部公路局表示,亦捷擅自減班部分,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亦捷科際去年接手新竹客運退出苗栗的路線,經營不到1年即頻傳人力短缺與營運困難,昨天上午亦捷在苗栗縣12條路線的43班次列車,僅有9班出車,其餘34班均停駛,嚴重影響學生及上班族權益。立委邱鎮軍獲報立即聯繫公路局及縣府、新竹區監理所召開會議後,發現為司機薪資未全額發放所致。經新竹區監理所介入與亦捷管理層及駕駛溝通,成立勞資聯繫群組,亦捷承諾下午發放薪資,駕駛也同意中午起恢復12條受影響路線、未來幾天維持正常班次。下周將邀集公路局、業者及縣府討論營運與補貼方案,以保障通勤族與學生乘車權利。新竹區監理所表示,昨日一早已商請其他業者協助,並將請亦捷控管財務,若難以周轉要即時反應,後續會於新竹地區公告尋覓代駛業者,以減輕亦捷負擔。苗縣府交旅處指出示,已找金牌客運洽談備案,未來若中央單位無法執行,地方也盡可能在上班上課時間調派遊覽車業者支援,以1天1班模式支援作備案。亦捷科際也承攬新竹縣11條公路客運、4條幸福巴士路線,其中最重要的通勤路線包含橫山到新竹市的5615、5614,以及新豐、湖口到竹市的5612路線,為防範類似停駛狀況發生,新竹區監理所也與新竹縣交旅處同步盤點轄區內客運業者資源,以因應緊急情況。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亦捷駕駛薪資每月分2次發,原10月10日應發薪資,但僅發出部分,造成駕駛不滿請假,導致部分路線未發車,16日截至10時前應行駛43班次,僅開9班,擅自減班部分,將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查處後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將發公文要求限期改善。
叫車平台「取消費」惹議!沒搭仍要付40元 消基會教4招自保
Uber在2013年進入台灣市場後,Line Taxi、yoxi等叫車平台也陸續上線,消基會就指出,各平台設置的「取消費」制度,已引發不少消費爭議,消費者有時根本沒搭到車,還要被收取40元費用,因此消基會也提醒民眾,若不幸遇上爭議,有4種方式能自保。消基會表示,近期有消費者反映,搭乘Uber時司機未依指定地點停靠,僅停在對向車道或鄰近巷口,但由於平台採用衛星定位,難免出現誤差,系統仍會顯示「司機已抵達」,讓乘客只能在原地苦等,若等待超過5分鐘後司機取消訂單,乘客就會被收取「取消費」。消基會提到,還有消費者抱怨,司機有時還未抵達精確的上車地點,距離仍有20公尺,APP就已顯示「司機已抵達」並開始計算等候時間,讓乘客措手不及;更有案例顯示,司機原本告知需8分鐘才能抵達,卻提前4分鐘出現,並立即開始倒數等候時間,讓乘客難以及時反應並準確上車。消基會也整理了3大叫車平台的「取消費」規則:1、Uber:乘客在預約行程後超過3分鐘取消,或司機抵達並等待超過5分鐘取消,乘客需支付取消費40元。2、yoxi(2025年1月1日起):即時行程若乘客取消或超過3分鐘未上車,需支付40元;預約行程取消則收取80元。yoxi官網上有明確告知:依照交通法規,司機停等3分鐘將可能被檢舉開罰,故將等候時間設定為3分鐘。3、Line Taxi:乘客在司機抵達後取消,或司機等候3分鐘未見乘客上車,皆收取40元。若為機場專車,取消費更可能高達300元。消基會指出,從規則設計來看,業者普遍採取「短時間等待+固定費用」的模式,若乘客遲到就必須付費,但若司機遲到或臨時取消,平台多半僅提供「重新派車」,卻無相對應補償措施,這並不公平。消基會說,目前取消費的設計涉及多項法律爭議,包括《消保法》資訊揭露不足與顯失公平、《民法》權利義務的失衡、《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收費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消費者叫計程車時,若司機超過預定時間5分鐘才抵達,卻未見計程車司機賠償消費者40元的遲到費用,如果消費者因等太久取消再叫另一台,消費者等待的損失在Line Taxi、yoxi及Uber的平台規範中亦無相對應的保障,此舉顯然有違公平原則,因此其「遲延取消費用」之規定應屬無效。對此,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面對爭議情境時,可以採取以下4種方式保護自身權益:1、保留證據:截圖叫車紀錄、通話內容、扣款通知等,以利申訴。2、善用客服與申訴管道:若認為收費不合理,應向平台申訴,必要時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或消基會反映。3、選擇資訊透明業者:多比較不同平台的收費規則,選擇資訊揭露清楚、制度較合理的服務。4、即時溝通:如遇司機遲到或定位誤差,應立即透過App內的「打電話」或「傳訊息」與司機確認,以此保留證據,降低爭議。
前綠委陳歐珀涉收賄、詐領助理費 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4年
前綠委陳歐珀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共874萬8092元。台北地檢署今(28)日依貪汙等罪起訴陳歐珀等16人,陳歐珀涉貪汙、洗錢5罪共計求刑24年2月。起訴書指出,陳歐珀在洪文宗的牽線下協助聯興,而聯興自2016年1月起至2020年7月按月匯款5萬「顧問費」至洪文宗帳戶,陳歐珀及洪文宗共收賄278萬5922元。陳歐珀利用立委質詢職權,凍結港務公司預算,導致港務公司撤掉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又透過在委員會中提案,降低碼頭租金等,並於2018年推動《商港法》修改。另外,北檢認定,交通部2018年規劃規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並發布裁量基準,裁罰租賃業者違法攬客並限縮租賃業者與UBER合作載客運軟輸經營規範,租賃車業者透過陳開協調會,行賄陳50萬元,陳用妻子的勁宜蘭協會開收據,並登入協會收支明細,隱匿犯罪所得。此外,陳和妻子自2012年2月至2022年11月,指示王姓助理等人浮報助理薪資,詐領411萬2170元。
Uber Eats調降外送員報酬惹議 勞動部要求即刻喊停
Uber Eats近日宣布要調整外送員報酬,計算後平均每單減少19元,勞動部表示,為了維持一定收入,外送員勢必要多接單以彌補收入短少,恐增加用路人及外送員危險,「調整不恰當也沒必要」,已發文Uber Eats,要求應立即停止實施外送員報酬調整方案。Uber Eats稱是誤解,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Uber Eats此次調整外送員報酬,因每單減少收入,有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及交通部應介入。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除要求Uber Eats停止調整外,亦而配合政府訂定外送運價及報酬政策,朝按里程計費方向,保障消費者及外送員有關權益。Uber Eats強調,此次調整目的絕非調降,而是將部分趟次獎勵轉為基本費用,以回應長久以來外送合作夥伴的期待,也將使外送報酬更即時反映地點、時間、距離與訂單複雜度等實際情況,讓外送體驗更有效率。至於勞動部「每單平均減少19元」的說法,並非事實,恐為誤解,將持續與主管機關密切溝通。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提到,工會想爭取的是外送員與平台間報酬爭取透明計算方式,此為勞動部主管業務,希望能有可供外送員驗算的公開公式,若僅以中央指引、行政命令等仍無法約束平台,以法條方式呈現才是對整體外送產業的全面性處理方式。王厚偉表示,將與相關部會研擬涵蓋較廣的行政指引,包括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外送員報酬等,待交通部明定運價透明化相關辦法後,勞動部將把運價連結至外送員報酬計算。交通部說明,與消費者負擔相關的外送基本運價辦法則由交通部訂定,其中「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修正草案相較去年預告版本有些「重要變化」,預計最快8月初會再次預告修法草案,屆時各界可再提供意見。
譴責UberEats片面降薪 林月琴籲交通部及勞動部助協商
立法委員林月琴與全國產業總工會、台灣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今(18)日聯合地方外送工會與運輸工會共同舉行記者會,控訴Uber Eats將在 7月底前再次片面調降外送員報酬,嚴正譴責平台業者漠視勞動尊嚴,呼籲社會各界正視此一勞動危機。林月琴說,外送平台在台灣發展已十多年,政府應立即制訂對這類新型態就業的法治政策保障。面對Uber Eats預計於今年7月底前再次片面調降外送員報酬,全台各地工會集結聲援,工會指出,外送平台在台灣快速成長,背後仰賴數萬名外送員的辛勞與付出,卻長期面對不透明的停權制度、缺乏保障的報酬模式及無明確契約的合作關係等問題。「外送平台進入台灣經營,已超過十年,卻長期缺乏法令規管,制度空窗使平台經營者易於規避責任。因此,針對這類新型態就業的法治政策保障,真的不能再等了!」林月琴認為,目前交通部與勞動部等權責主管機關,除了立即提出包含「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等消極限制型的管理手段外,更應該盡速完成定型化契約範本。另外,林月琴認為,企業使用演算法作為定價策略,看似對消費者與服務商雙方互惠又具效率,但外送員今天面臨到的困境,更可能是整個下一代勞動市場的預警訊號。她指出,並非反對平台企業調整經營策略或計酬方式,但不能以毫無規則、暗中操作、片面砍價的手段來處理,15萬名外送員的生活,不應成為平台內部數據試驗的代價。呼籲交通部及勞動部,作為權責機關,應積極協助平台與工會展開實質協商,並盡速完成定型化契約範本的法制程序。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表示,工會對Uber Eats的行徑感到極度不滿與憤怒。平台在今年五月才宣布縮減訂閱制會員的福利,引發使用者不滿,如今又進一步要砍外送員的報酬,這根本是「兩面削、自己賺」的極端做法。Uber母公司上個月才砸下鉅資收購台灣的計程車車隊,擴張勢力,顯示他們並非沒有資源,而是選擇將成本風險全都轉嫁給最沒有談判能力的基層勞工。新北市機車貨物運送職業工會理事長黃義傑指出,二戰時期,德國牧師馬丁曾說「當壓迫相關人員的時候我沉默,而當逮捕我的時候已經沒人可以為我們發聲」,Uber Eats其實已經默默的在壓迫各位了,消費者付了月費卻還要額外付手續費,而所謂的加速送達,錢也不是給外送員的,都被Uber Eats拿走了,如今還要降低外送員的報酬,那外送品質自然不可能會好。出席者共同呼籲,請Ubereats立即停止片面調整計酬方案,在勞資政三方未達共識前,平台不得擅自更動薪酬制度。報酬是對勞動付出的基本回應,Uber Eats 應立即中止降薪計畫,展現對勞工的基本尊重。另外,請交通部與勞動部督促Ubereats應針對三項勞動權核心議題,盡速與工會開啟協商。Uber Eats 對此表示,該公司重視與每位外送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日前,該公司已主動通知外送合作夥伴,即將有行程費用的調整,此次調整目的絕非調降,而是將部分趟次獎勵轉為基本費用,以回應長久以來外送合作夥伴的期待;此外,此一更新也將使外送報酬更即時反映地點、時間、距離與訂單複雜度等實際情況,使外送體驗更有效率。Uber Eats表示,了解各界對於行程費用的變化相當關心,也有不同解讀,該公司完全理解與尊重。Uber Eats表示,一直積極與主管機關保持溝通,也會持續傾聽每位外送合作夥伴的聲音,不斷優化平台運作與合作體驗,同時維持外送合作夥伴所重視的工作彈性與自由。
明年元旦上路 遊覽車強制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防意外
全台約有1.4萬輛遊覽車,交通部公路局透過GPS定位設備,可即時監控位置、速度、行駛時間、異常狀態等功能,但無法得知駕駛人資訊,交通部去年7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遊覽車全面裝設駕駛身分識別設備,草案已完成預告,後續簽送法規會排案審議,預估2026年起實施。根據交通部統計,2021至2023年期間,遊覽車GPS及監控設備異常告警件數高達9497件,車速異常占約42%居冠,駕車時間異常(駕駛超時)31%則排第2,其他還有行駛禁行路段、車輛逾檢等。交通部去年7月19日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4修正草案,規定遊覽車全面裝設駕駛身分識別設備,並將資料介接至遊覽車客運動態資訊管理系統,以利業者及監理機關掌握。交通部指出,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預計今年上半年發布、明年元旦起實施。
公車事故頻傳都有「超時駕駛」 議員批北市府負起缺工責任
近來公車事故頻傳,11月29日台北市又發生公車追撞4輛停等機車,雖疑因駕駛身體不適吃感冒藥恍神釀禍,但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司機事發前3天均超時駕駛,且北市公車駕駛缺工嚴重,導致司機疲勞駕駛,市府也應負起責任,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曾獻瑩3日赴市政總質詢指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公車駕駛1天不得開超過10小時,但上述肇事司機事發前3天都超時工作達10個半小時至11個小時,到第4天就出事了。他進一步調閱發現,根據北市公車超時駕駛評分的紀錄,今年每一家業者都有超時駕駛,甚至有業者在這個項目拿0分,表示1年稽核4次,每次都有超時情況才會被打上0分,去年多達7家業者拿0分,可見疲勞駕駛多麼嚴重。曾獻瑩說,北市公車駕駛缺額高達3成,司機非常辛苦,出事卻把責任都推給司機,「駕駛很無辜,要跑滿趟次,民眾也很危險,難道市府放任等悲劇發生嗎?」呼籲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超時駕駛又要有這麼高的注意力,市府和業者都該負起責任,解決疲勞駕駛。蔣萬安表示,上月已要求公運處推行改善措施,要求公車業者補足人力,絕不允許違法違規超時駕駛,雖然缺工是結構性問題,但不能成為安全疑慮的藉口,會要求客運業者遵循法規,補足駕駛,甚至不排除各種措施手段調整路線,就是要業者落實規定,補足人力,「安全絕對不能打。」公運處長李昆振回應,會持續稽查工時並檢討機制,優化路線,根據駕駛情況適當調配班次,與其班次脫班或漏班、讓駕駛超時或精神不濟工作,都是不對的行為。
外送酷斯拉1/外送運價入法反釀三輸?行家批趟獎制度恐奪命
交通部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期滿,並聲稱未來各地外送員工會可以向縣市政府和主管機關,提報涵蓋樓層費與等待費等運價計費公式,保障15萬外送員從業權益。然而外送員卻直言,恐怕下場是「人不肥,肥了狗」,外送平台從中獲得好處,賣命的外送員只能眼巴巴看業者臉色。Foodpanda對此則表示,「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2016年外送事業開始在台生根,商機隨著COVID-19新冠疫情陡坡式成長,疫後業績不墜,平台業者盆滿缽滿,但第一線外送者卻如走馬燈般更迭頻繁,送餐模式爭議與搶快釀成的交通死傷更是亂象橫陳,近期Uber 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甚囂塵上,寡占外送市場受到國人矚目,專家憂心養成「外送酷斯拉」,消費者、外送者、店家淪落三輸窘境。據了解,未來各地外送工會提報具體運價計算公式送請縣市政府審核,律定每車每公里的合理成本涵蓋燃料、車輛折舊、行車人員薪資、管理與財稅費用等,加上約等於定存利率的合理報酬率後,訂出「外送員基本起跳費」。細看內容,每筆訂單運費以基本運費與運送距離計算,只要在固定距離內都以「起程費」計價;一旦超過固定距離外,則須外加「續程費」。針對15萬名外送者權益保障,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主張訂定《外送員產業法》專法保障,具體保障外送員酬勞與保險權利。(圖/記者劉耿豪攝)此外,還研擬了外送員等待商家製餐、消費者取餐的「等待費」、外送員送往指定樓層的「樓層費」、晚間11點到上午6點的「夜間加成運費」,以及小年夜前夕到年後二日的「春節運費」。這些收費標準琳瑯滿目,看似對外送員滿滿的保障,然而第一線外送員卻完全不樂觀。42歲外送員玄日(化名)指出,平台消費者利用率與合作店家持續增加,外送員的增幅更是超前,不少人看了外送員動輒月入新台幣10萬元的報導頗為心動,前仆後繼地放下手邊工作,穿上制服投入外送行列,造成「內捲」嚴重,平台業者更是有恃無恐,大砍外送費毫不手軟,所謂專職外送月入10萬元「那是考古題啦!」本業務農的玄日回顧說, 2016年他便以玩票性質投入外送行業,當時從接單處到店家領餐,再從店家送到消費者手中,二段路程都有完整且明確公式,外送員的利潤結構相當透明,每單60元起跳的收入,現在一單40元,反觀物價飛漲、基本工資也逐年調升,外送員的「基薪」卻反向縮水。全國外送員曾集會抗議平台任意砍薪,如今外送平台收費不減,外送員每單平均酬勞卻下降,甚至薪資公式也不透明。(圖/本刊資料照)他說,一般民眾點選1,000元的餐點,外送平台依照和店家協商的合約與廣告費,抽取(外加)1至4成不等的平台服務費用,轉嫁到消費者恐怕就得付出1,400元,然而等餐、爬樓梯的外送員最終能從外加的服務費400元中分得多少呢?40元!就是一成,扣掉油錢與機會成本,獲利相當單薄。玄日批評,在2021年4月,兩大外送平台同步屏蔽「外送計費公式」後,自此外送員跑單收入便陷入「五里霧」中,沒有人知道送一餐能賺多少錢。有一次他和幾名外送員聚餐時測試接單,他拒收的單,結果與他並肩而坐的另個外送員收單費卻不漲反降,還曾有外送員告訴他類似情境下,後頭的外送員接單費用卻上漲,他們還使用平台網站上GOOGLE計費公式推算,結果估算的費用仍比網站「指定費用」來得高,顯然外送費用行情根本沒有邏輯可言,「台灣公司擺明欺負台灣人。」玄日說,外商時期的外送平台制式是公開透明的,現在政府卻擺爛視而不見,任由財團噬血。外送者肥肥(化名)也說,外送平台經常以「雨天」等名目向消費者加收運費,當初她初出茅廬時多次跑了這種「雨天加急單」,實際上拿到的卻是「晴天價」,外送員能奢望未來從包含「樓層費」等名目際受惠嗎?這顯然是痴人說夢,「人不肥,卻反肥了狗」。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表示,過去外送員分潤相對優渥,現在「趟次獎金」制度只是幌子。過去每趟基本價60元,現在卻砍成40元,跑滿5趟酌給大約80元趟次獎金,總收入還是變少,且本週「達標」,下周趟次獎金門檻馬上拉高。他呼籲主管機關除了「樓層費」、「等待費」、「春節加成」、「夜間加給」入法外,更應要求業者老老實實揭露計費公式,否則平台業者收入愈來愈肥,主管機關顢頇也成了壟斷結果的幫凶。對此議題提及屏蔽「外送計費公式」的爭議,Foodpanda強調,「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
外送運價入法反釀三輸?行家批趟獎制度恐奪命
交通部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期滿,並聲稱未來各地外送員工會可以向縣市政府和主管機關,提報涵蓋樓層費與等待費等運價計費公式,保障15萬外送員從業權益。然而外送員卻直言,恐怕下場是「人不肥,肥了狗」,外送平台從中獲得好處,賣命的外送員只能眼巴巴看業者臉色。
賺130後被罰10萬 苗栗白牌車駕駛遭扣牌扣照
白牌車輛違規載客遭重罰!日前,苗栗監理站查獲一輛白牌車違規載運2名乘客,當場開出10萬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牌各4個月。據了解,該白牌車在大千醫院違規攬客,當時駕駛與乘客談妥車資後,要從大千醫院前往火車站,卻在下車時被稽查人員抓個正著。經過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自大千醫院至苗栗火車站付費車資2人共130元,稽查人員隨即依規製單舉發。苗栗監理站表示,白牌車違規載客收費違反了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因此對該名駕駛處以10萬元的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以及違規營業車的車牌各4個月。這樣的重罰不僅是為了制止白牌攬客的歪風,也保障乘客的安全,並維護合法計程車駕駛的權益。苗栗監理站指出,當地白牌車經常在火車站和學校周邊違規招攬乘客。為了維護運輸市場秩序,監理站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定期加強巡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同時,苗栗監理站提醒民眾,白牌車並未投保乘客險,呼籲大家不要因為一時的方便而搭乘違法車輛。若發生事故,將難以求償,務必確保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
外送運費恐漲到60元!夜間再多收20元 最快11月上路
交通部預告修法,訂出外送基本運價公式,根據該工會初步建議,將以基本運價60元和運送距離計價,夜間加收20元、送上樓加5元,最快11月上路。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增訂外送運價規定與公式,每筆訂單運費,應依每車公里基本運價按運送距離計算,除了起程費、續程費之外,還可加收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及春節運費。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2021年前運價曾有公式,每筆訂單收入約60元起,2021年4月後每單約40元起,之後的第二張訂單約剩24元起,收入計算方式變得浮動不透明,常有同工不同酬狀況。他也呼籲,因外送涉及多個部會業務,應制定專法管理,也避免平台把成本,轉嫁至店家或消費者負擔,這次也有將機車、手機保養都納入成本項目。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修法後將由各縣市同業公會及相關工會因地制宜擬訂運價,若預告修法順利,預計最快11月可完成法制作業程序。
明年6月起遊覽車強制裝「駕駛識別設備」 未裝最高罰9萬
交通部加強遊覽車營運管理,19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年6月1日起,全台1.4萬輛遊覽車須全面加裝駕駛識別設備,並將資訊串聯至主管機關指定平台,即時掌握駕駛工時與行車動態,若未裝設最高罰9萬元。業者提出,將與交通部協調,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時超時,應排除開罰。全台遊覽車自2017年起依規定裝設衛星定位系統,並介接車輛動態資訊,提供行駛中車輛車號、即時監控位置、車輛速度、行駛時間、歷史軌跡查詢及異常狀態回報等統計分析資料與即時預警功能,但唯獨沒提供駕駛人資訊。交通部指出,為落實掌握遊覽車駕駛行為與時間,推動遊覽車輛駕駛識別設備法制化,盼以科學化管理強化行車安全,故預告修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除現行GPS系統外,還須加裝駕駛人辨識設備,修正草案公告60天,期間聽取各界意見。新規自明年6月起,遊覽車應加裝駕駛識別設備,可讀取以智慧卡、USB隨身碟等儲存裝置或載具存取的駕駛資訊,並即時回傳至監控管理系統,且維持正常運作及依公路主管機關管理需要,提供駕駛人資訊介接至指定平台,結合既有車輛動態資訊,提高對車輛及駕駛人掌控,保障消費者安全。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疲勞駕駛相當可怕,各國皆重視駕駛工時,支持交通部這次人車合一的修法,有必要加裝駕駛識別設備,安全也更有保障。不過全聯會也將向交通部提意見,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塞車、車禍或落石等影響交通順暢狀況,針對被迫延長的工時應免除業者責任,不得計算在法定工時內。
高雄遊覽車撞涵洞1死14傷「公路局罰楓滿遊覽車6萬」 司機吊照3年內禁考領
高雄市昨(20)日晚間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一輛遊覽車衝撞高速公路下方涵洞,釀成1死14傷慘劇。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今(21日)前往安全查核,認定公司未善盡管理之責開罰6萬元,並停止該公司三分之一、5輛遊覽車停業3個月,並擬對肇事駕駛人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經查車輛出車已近15小時,是否超時仍調查中。遊覽車駛入限高2米的機車道,超過限高釀成悲劇。(圖/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引述公路局說法,113年3月20日20時27分發生楓滿遊覽汽車有限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進行阿里山一日遊,惟不慎發生自撞事故,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與高雄市區監理所立即成立「0320仁武水管路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人數共25人,另有駕駛1人、領隊1人,總計27人。該車於110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日112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113年11月3日,事故車輛近2年無違規;駕駛人駕籍、酒測紀錄、教育訓練與健檢紀錄皆正常,近5年違規3件,包括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遊覽車衝撞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的涵洞,車頭遭削毀。(圖/翻攝畫面) 至於駕駛人工時部分,監理所指出,GPS訊號顯示該車5:40開始移動,至發生事故時間近15小時,惟GPS訊號中間有數次中斷,另行車紀錄器、派車單等均由警方扣查中,爰後續尚待檢警、運安會及勞檢單位配合相關設備證據檢視後確認是否違反勞動工時相關規定。高雄市區監理所今前往查核後指出,該公司雖有按規定每月進行自主檢查,惟該公司對駕駛這次行程時間、路線並未見有特別教育督導及掌握,發生不幸事故實無法避免未善盡公司管理之責,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以及遊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77條第1項及第47條事件裁量基準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6萬元,並停止該公司三分之一車輛、5輛營業3個月。監理所也指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刻正依法調查釐清責任歸屬,若鄧姓駕駛人遭依法開單,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
康橋校車隧道翻覆 司機「未實施教育訓練」監理所開罰2萬、扣牌1個月
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昨(11日)由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出發,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文山隧道往信義區方向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15人輕傷。臺北市監理所今(12日)上午至龍萊交通公司進行安全管理查核,發現林姓駕駛尚未實施教育訓練,將開罰2萬元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1個月。公路局表示,本次事故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該車於103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是113年1月26日,下次定檢日為113年8月13日,事故車輛近6年違規8件;駕駛人駕籍正常,近6年違規2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北市監理公布查核結果,該公司雖有按規定每月進行自主檢查,公司車輛與駕駛員管理皆符合規定,惟對於本案113年2月5日新進林姓駕駛人尚未實施教育訓練,發生3月11日不幸重大交通事故,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遊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77條第1項及第47條事件裁量基準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新臺幣2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1個月。另監理所並已針對該公司肇事同型式車輛1輛,要求公司完成檢修作業並召回臨檢後始得繼續出車營運。北市監理所未來將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3月份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另該所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龍萊交通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臺北市區監理所強調,安全是平安回家唯一的路,該所將加強督促運輸業者對所屬職業駕駛人安全管理,以維護行車安全。
小三通逐漸恢復 單幫客帶多件行李引民怨
金門小三通逐步恢復往日便捷,往返金-廈兩地的「單幫客」復活瘋狂「帶貨」,尤其年關將至,南、北乾貨需求量大,常有人誇張的拖著5至6件大行李擠公車,造成車上走道阻塞、上下車困難,引發同車民眾怨聲載道向司機投訴。為維護服務品質,金門縣車船處11日公告宣導搭車乘客攜帶行李規範,強調違規者得拒載。金門車船處表示,接獲多名民眾投訴,而且經司機觀察後回報,部分鄉親及往來小三通旅客在搭乘公車時,因攜帶行李件數過多、且體積過大,已嚴重影響其他同行民眾搭車品質及上、下車乘客權益,因此才會將既有的規定再度公告周知,主要仍是宣導之意。車船處說明,為建立地區大眾運輸公車旅客攜帶隨身行李之原則,避免造成他人搭車不便及遵循大眾運輸服務原則,依據「交通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8、72、73條規定,凡搭乘縣內公車,個人手提行李以3件為限,並且每件重量以不超出30公斤、體積不超出150立方公寸為限,另以不影響其他乘客為原則,如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車船處長吳志偉表示,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所攜隨身行李限制本來就有規定,該處只是把原有規範再加強宣導,讓民眾更加了解相關內容,以免影響到其他乘客權益與上下車之安全。吳志偉也呼籲,民眾如果在往返兩岸或台金之際,若帶了太多行李,建議還是請親友開車協助載送,會比較安全,旅途的歸程也比較輕鬆,大包小包上下公車真的很危險,期盼大家一起來維護金門地區公共運輸工具的服務品質。
國道遊覽車事故11歲童喪命 上課同學哭一團…校方介入輔導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21日員旅包車去劍湖山玩,不料在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發生遊覽車事故,釀4死22傷,車上的11歲賴姓男童和媽媽雙亡,22日是事故後第一天上課,班上同學哭成一團。警方指出,遊覽車司機變換車道不當還超速,才會發生嚴重碰撞,陳姓駕駛執業8年,收了9張超速罰單,讓家屬非常傻眼。11歲的6年級男童就讀新竹某國小跟姐姐是雙胞胎,2人讀不同班。賴爸爸緊牽女兒手。(圖/三立新聞網提供)據了解,男童在班上人緣很好,同學得知此悲劇,22日上課哭成一團,校方也啟動對師生的輔導,請輔導老師和心理師駐校協助。校方表示,大家看著賴童的座位是空的,同學都很難過,很難相信會有這種事發生,而輔導老師也帶同學抒發情緒,教小孩寫卡片、摺紙鶴。校方也有持續和家屬聯繫,不過現在家屬心情很亂,忙處理後事,而賴爸爸現在比較擔心姐姐,學校也會用輔導資源也會介入幫忙。此外,小客車的陳姓死者家屬,22日也回國到現場招魂,但一直沒杯,大家只好到事故轎車前求死者快回家,之後才允杯。公路局指出,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臺北市區監理所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臺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10月分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
遊覽車釀4死「駕駛飆車紀錄出爐」 公路局開罰9萬吊扣牌照3個月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21日前舉辦員工旅遊,還特別包下5台遊覽車南下,結果途中卻在國3雲林路段與轎車發生擦撞,造成4死22傷的慘劇。事後,肇事的遊覽車司機陳文貴過往的超速開罰紀錄因此曝光,其所屬的健全通運有限公司也被公路局開罰9萬元,同時也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根據警方調查指出,肇事的遊覽車司機陳文貴坦承「車速是有一點快」,速度約落在110公里至120公里之間,偶爾會超過120公里。而事故發生原因,主要是為了超車才不慎釀禍。警方訊後便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陳姓司機移送法辦,同時檢方也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已經裁准羈押陳姓駕駛。報導中也提到,陳文貴過去就是違規慣犯,在其8年的執業生涯中,就有9次超速紀錄,1次違停紀錄。而超速紀錄中,有1件超速超過20公里,8件是在20公里之內。而以時間來看,其中在2015年有3起超速(國道2件、一般道路1件)、2017年1起超速(國道1件)、2018年2起超速(國道1件、一般道路1件)、2019年1起超速(國道1件)、2022年2起超速(國道1件、一般道路1件)。而也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公路局發表聲明表示,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於22日上午至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進行查核。公路局認為,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臺北市區監理所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臺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除此之外,公路局也表示,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10月份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另該所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