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 新北市 李四川 黃明志 偷拍 泰博
幼兒生日被「埋進蛋糕」哭到崩潰!影片瘋傳惹眾怒 日本警方出手了
日本福岡縣近日發生疑似虐童事件。一段幼兒在生日慶祝活動中遭成人強行將臉壓進蛋糕、哭泣掙扎的影片在社群媒體瘋傳,引發各界譁然。據悉,當地兒童諮詢所接獲大量檢舉後,已依法對幼兒實施臨時保護,警方也展開調查。日本《讀賣新聞》報導,該段影片疑似由居住於福岡縣的家長上傳。畫面顯示,一名成年女性以慶生為由,多次將幼兒的臉按入塗滿鮮奶油的蛋糕中;孩子被嚇得當場放聲大哭,並試圖掙脫。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網路擴散,不少網友批評家長行為過當,質疑涉及兒童虐待。原始發布帳號目前已遭刪除。對此,轄區兒童諮詢所表示,自本月5日起陸續接獲民眾來電及電子郵件通報,反映影片內容疑似不當對待兒童。據相關人士透露,兒童諮詢所當天即依《兒童福利法》規定,將幼兒帶離原居環境進行臨時保護。經確認,幼兒並未出現明顯外傷。對於案件處理情況,兒童諮詢所表示,基於個案隱私原則,無法說明細節,但已與相關單位合作妥善處置。另一方面,當地警方也接獲數十件民眾通報,目前已掌握影片內容及發布者身分,正進一步釐清事件經過,並調查是否涉及違反相關法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殺人犯出獄改當「電子煙大亨」!為女友做喪屍煙彈撈暴利 4千主機、9500盒煙彈遭抄
曾因殺人案遭判無期徒刑、3年前才假釋出獄的54歲黃姓男子,竟為滿足染有毒癮的顏姓女友吸毒需求,自製「喪屍煙彈」販售牟利,還勾結中國非法電子煙業者在台成立大型發貨中心;海巡署台南查緝隊日前查獲近4000台電子煙主機、9500多盒煙彈及311公克依托咪酯,市值逾6000萬元,全案依毒品及菸害防制相關法令送辦。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接獲線報,指黃男去年曾遭查獲大批非法電子煙後仍持續經營,並涉嫌走私依托咪酯,製作「喪屍煙彈」販售牟利,遂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與彰化縣警方合作,成立專案小組。今年4月9日,專案小組前往嘉義市東區黃男租屋處搜索,當場查獲311公克依托咪酯、大批非法電子煙主機、9500多盒各式煙彈,以及17箱電子煙組件,規模驚人。警方調查,黃男出獄後與49歲顏姓女友同居,因對方長期受海洛因毒癮所苦,他竟將依托咪酯混入甘油等化學溶劑,加熱調製成喪屍煙彈,供女友吸食,之後更看準市場需求開始對外販售,經營時間約1年。為擴大獲利,黃男進一步與中國非法電子煙主機業者合作,在台灣建立大型發貨據點,大量引進外型可愛、造型宛如公仔玩具的中國製一次性電子煙,該產品標榜可吸食約8000口,不易讓人察覺是電子煙或毒品吸食器,專門鎖定年輕族群市場:此外,黃男還透過網路平台販售商品,打出「當日訂貨、隔日送達」等行銷策略,吸引「藥腳」下單。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破獲大型非法電子煙發貨中心,發現大批造型可愛的精美公仔電子煙主機。(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黃男早在2025年5月間就曾被查獲1萬3000餘台非法電子煙主機,加計此次查扣數量,兩波遭緝獲的電子煙及煙彈產品,市值保守估計超過6000萬元,堪稱近年來國內查獲規模最大的非法電子煙案件之一。台南市長黃偉哲今日特別前往台南查緝隊,頒發3萬元加菜金,肯定查緝人員打擊毒品犯罪的努力,並支持政府研議將依托咪酯提升列管等級,加重刑責嚇阻犯罪。全案訊後,黃男與顏女被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分別獲檢方諭知5萬元及3萬元交保;非法電子煙部分則移由嘉義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裁處。
誘捕玩具槍1/網購買家挨告槍砲罪 檢警狂掃「天空法警」搶績效
近年來,有一款中國製玩具槍「天空法警」、「幽靈法警」,還有一種砲管相當迷你的「微型槍砲」與精巧但可以發射的「穿雲箭」,在大陸係合法玩具,但台灣刑事局認定經改造後不排除有殺傷力,因此列為違禁品,離譜的是,在多數民眾不知自己違法狀況下,警方抓了一大堆買賣玩具的人,結果也大多數都不起訴,但執法者卻「賺飽了」績效。清華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用父親的名字,實名登記某知名電商平台帳號,然後他將這個帳號借給中國籍的學長,糟糕的是,學長竟然利用這個帳號販賣在大陸相當受歡迎「天空法警」玩具左輪手槍,李生因此觸法,被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王捷拓律師指出,「天空法警」玩具槍的設計,是用左輪發射軟塑膠子彈,「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就算有心人士特別去打造一款「迷你子彈」可以用這種玩具槍發射,殺傷力也相當有限。有多年打擊犯罪經驗的王捷拓強調:「這些檢警人員都知道,沒有一個做壞事的人會去改這種才賣一千多元的玩具槍,兄弟持這種槍根本沒行情!辦他們的警察,更是心知肚明,他們抓的人,就真的是在賣玩具給玩家;此外,這些網購平台都是實名制登錄的,如果真要販賣槍火,怎麼會大刺刺在『淘寶』等電商平台交易呢?」屏東詹姓男子進口大陸玩具槍,卻被警察大陣仗當成軍火大亨究辦。(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二分局抓李姓研究生還不算離譜,屏東潮洲一名詹姓男子,被查獲進貨「天空法警」、「幽靈左輪」共十八組,結果警方以破獲軍火集團的規格發佈新聞,媒體也照單全收,彷彿這個玩具商是軍火大亨。王捷拓指出,可惡的是,有許多辦案人員缺乏績效,上網買槍,然後將包裝盒拆開、故意不附說明書,以及配贈的軟殼塑膠子彈,就將一把通了槍管的迷你左輪槍檢送地檢署與刑事局鑑驗,如果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過改造當然有可能具殺傷力,事實上,就算一根鐵管,經過加工,裝置強力彈簧,安上擊錘,也可以發射改造的霰彈槍子彈。律師王捷拓(右)痛斥警察將取締大陸玩具槍當成「績效大補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還有一種「微型槍砲」標榜:「手工製作,回膛減震大砲,擺件意大利炮主體,不銹鋼桌面,手工禮品擺件」;其長約31公分、寬約16公分、高約15公分,外型則類似古砲台。說穿了,就是一個懷舊的金屬製模型。另有一款「穿雲箭」,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一支原子筆還短,也是玩具,可以發射,因此觸犯台灣法令。這三款在大陸完全合法的玩具禮品,對台灣警察來說,簡直是「績效大補丸」。2023年,高雄市警局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案共108件,但某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而其他各縣市分局,利用民眾不知道自己買賣的玩具槍砲觸法而在績效上大有斬獲者,更是多有所聞。其結果,高雄市該分局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送到地檢署幾乎全部不起訴;其他縣市警局移送的「天空法警」、「幽靈左輪」也有相當比例不起訴,檢察官的理由是,持有、販賣購買這款玩具槍枝的人,並無主觀犯意,檢方不去討論這款玩具槍改造後的功能、殺傷力。王捷拓強調,如果警政署真的覺得這三款玩具「非常危險」,應該仿效日本警視廳的作法,先公告,配合其他部會,勒令下架,禁止進口,接著大力宣導,等多數國民都知道這些進口玩具是違禁品,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槍械,再來取締,畢竟,槍砲罪是重罪,輕易入人於罪,就算最後當事人獲得無罪定讞,還其清白,但訴訟歷程也夠折磨人了。
誘捕玩具槍2/電商平台成績效肥羊? 刑事局認了:不鼓勵釣魚執法
電商平台熱銷「天空法警」、「幽靈法警」、「穿雲箭」等玩具槍、微型槍砲造成許多買家誤觸法網面臨起訴,引發爭議,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警方並非所有模擬槍或外型看似有殺傷力的都抓,警政署有嚴格且一致的標準。他強調,刑事局並沒有針對這三款玩具槍砲列入專案查緝,是否取締,必須個案認定,而且,刑事局並不鼓勵地方同仁在網路上「釣魚執法」,就算抓了,也不列入績效計算。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並不鼓勵網路釣魚執法,取締玩具槍不列入績效。(圖/王嘉華提供)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強調:「警政署保防組有一套嚴謹、一致性的標準與規定。」他進一步指出,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所謂「模擬槍」係指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類似,且具有火藥式擊發裝置,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如果不具備擊發裝置,且不具殺傷力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查禁範疇。依據《槍砲罪》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槍砲彈藥殺傷力的認定基準,必須彈丸擊發後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這個標準非常明確,警政署自2024年修改槍砲罪公告後,就沒有更改過,更從未「放寬槍砲罪取締標準」,好讓基層多查獲些非法槍械。大陸玩具「穿雲箭」比較麻煩,曾有人改裝後發射鋼珠,破壞汽車。(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王嘉華指出,「穿雲箭」比較特殊,因為這款玩具如果裝填火藥,以鋼珠發射,會有殺傷力,過去已經發生過有民眾持穿雲箭發射鋼珠,毀損汽車的案例,若朝人體射擊,一定會受傷的。但儘管如此,持有這三款玩具,是否會觸法,也必須個案認定。王嘉華強調,你買來改裝,讓這「玩具」有了殺傷力,且超過20焦耳的法律規定,當然就是觸法,警察肯定是要抓的。那麼,模擬槍還能買嗎?買了會不會莫名其妙犯法?王嘉華強調,世界各國對模擬槍的管制法令都不一樣,在大陸合法的,在台灣不一定通得過鑑驗,到底哪一種模擬槍經改造後,會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武器,不能一概而論,需依鑑識單位實際鑑驗結果而定,若經鑑定,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俱殺傷力,就是管制品。至於地方警局大肆以「釣魚執法」方式,上網購買玩具槍,去掉外包裝、說明書與軟殼子彈,直接將槍體移送給檢察官,被抨擊「入人於罪」;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不鼓勵「網路辦案」,原因很簡單,買賣玩具槍的人,欠缺主觀犯意,移送地檢署,也一半以上不起訴,甚至因為偵辦微型槍砲等三款玩具引發爭議,刑事局已經決定,這三類玩具槍砲,不列入查緝改造槍械的績效考核裡,避免影響整體槍砲查緝數據研析。至於法界人士批評警方,未經大力宣導,使多數民眾週知,就以「釣魚執法」方式查扣玩具槍砲,導致多數被移送的嫌犯壓根不曉得自己觸法,王嘉華表示,警政署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傳,取締策略改為聚焦在「溯源」,查緝進口及販售來源,並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強化邊境查驗,同時會同相關部會,督促電商平台落實下架措施,從源頭有效阻斷違法商品流入市場,而不是抓一些沒有主觀犯意的買家與玩家。
蔣萬安回應財產申報質疑 強調依規定更正資料並依法申報
台北市長選戰持續受到關注,近期有網友比較政治人物財產申報資料後,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近年存款與債務數字變化幅度較大。對此,蔣萬安今(4)日表示,相關資料皆依法申報,外界關注的債務變動主要涉及配偶擔保事項,後續已依監察院規定完成更正。蔣萬安今日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前受訪表示,自己長期以來均依照法令規定辦理財產申報,相關資料也都依程序向監察院申報備查。針對外界質疑房貸與存款數字出現明顯變化,蔣萬安指出,爭議主要來自過去申報時列入的一筆擔保紀錄。由於先前採人工填報方式辦理,因此依個人理解進行登錄。他表示,去年改採與監察院系統連結的自動申報機制後,發現系統並未顯示該筆資料,因此主動向監察院確認相關規定。蔣萬安說明,經監察院說明後得知,該項目屬於連帶保證與擔保性質,依法並不列入個人債務範圍,因此後續依照規定完成修正與更正程序。對於外界討論存款數字變化,蔣萬安強調,所有財產申報內容都有明確法定程序與審查機制,相關資料均依規定辦理,不存在隱匿或未申報情形。蔣萬安表示,財產申報制度的目的就是讓公職人員接受社會檢驗,因此自己也會持續依照法律規範誠實申報,讓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他強調,面對外界關心與檢視都予以尊重,但相關內容應回歸事實與法規認定,避免因片面解讀造成誤解。
西門町再爆坑殺外國客「2杯水果520元」! 消保官、商業處出手了
台北西門町又傳出水果攤坑殺外國客事件!一對馬來西亞母女在西門町某間水果攤買一杯鳳梨和一杯紅毛榴槤,被收520元台幣,馬來西亞母女向警方求助,警方表示因為已經完成交易,無法處理,消費者最後自認倒楣;對此,商業處表示近日將會同法務局進行抽查,如經查核違規屬實,且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依《消保法》處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西門町水果攤「2杯520元」嚇壞外國客一名馬來西亞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日前帶母親到西門町知名麵線店附近的水果攤買一杯鳳梨和一杯紅毛榴槤,被收520元台幣,原PO後續查看西門町其他水果攤, 類似份量大多只要50~60元台幣一杯,因此回去問攤販「為什麼其他攤販才賣50~60元?」沒想到對方竟回「那些吃了會拉肚子」,原PO也向執勤警察求助,不過警方表示,因為已經完成付款交易,如果現場沒有價格爭議或證據,確實很難處理,原PO最後當作繳學費買經驗,並提醒其他外國客西門町買水果要先問價格。水果攤販向《三立新聞網》記者喊冤,「我們都有明確標價,如果覺得不划算,為什麼還要買呢?」,特定季節水果雖然標時價,但攤販強調不論外國客還是台灣客來買水果,價格都是一樣的,絕沒有坑殺遊客行為。水果攤販喊冤有明確標價,並強調外國客、台灣客來買水果價格都一樣。(圖/記者賴俊佑攝影)商業處、法務局近日將抽查!違規重罰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回應,有關商品價格之訂定,基於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原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通常係由市場供需機制決定。惟消保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明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故業者就其所販售之商品,應充分揭露重要消費資訊,如單價、份量等,以供消費者判斷是否與其完成交易。如有違反,經通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消保官強調,業者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經營,完整標示商品價格與計費方式,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觀光客之信賴。另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務必主動詢問並確認價格與內容,並妥善保留交易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後續如肇生消費爭議,可向各縣市政府提起申訴。後續北市消保官將配合北市商業處規劃不定期至西門町商圈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確標價。臺北市商業處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暨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商業處表示,每月會同本府法務局不定期至西門町商圈邊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確標價,Threads民眾所說店家本處近日即將安排會同本府法務局進行抽查,如經查核違規屬實,將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39條第2項規定辦理,若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依情節輕重,處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獨家/西門町又爆坑殺外國客!水果2杯520元 攤販喊冤:不划算幹嘛買. 藏壽司DINOTAENG 13款扭蛋登場! 絨毛提袋、毛毯入手辦法曝. 超越玉荷包!「荔枝界精品」限量開賣 果實大如50元硬幣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遭控惡意資遣36年失智老員工 牛大福記者會秀錄音澄清:相關程序依法辦理
屏東潮州知名牛肉火鍋老店「牛大福」日前爆勞資爭議,一位在店內任職長達36年的72歲羅姓阿嬤,因罹患失智症與退化性關節炎請假休養,家屬指控業者在深夜登門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質疑意圖規避發放退休金與資遣費,業者發聲明否認後,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相關程序依法辦理,並非惡意資遣。這起事件起因於羅婦家人在網路上爆料,表示母親在「牛大福」工作36年,做到頭髮發白,膝蓋站到退化變形難以工作,而且會開始忘記事情,因此依程序請假調養,沒想到5月7日晚上,業者竟趁羅婦獨自在家的深夜時段,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離職文件,到住處要求簽名,導致其退休金和遣散費雙雙落空。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業者指出72歲羅婦早已符合《勞基法》的退休資格,事前已主動向勞動主管機關諮詢,簽署文件後即進入退休申請流程,相關資料皆有留存。至於羅婦失智部分,業者表示她平時與其他員工工作、互動皆正常,今年還一起去員工旅遊,回國後因羅婦身體不適請假多日,家屬提供的資料也沒提到失智情況。此外,業者現場公開與家屬溝通的錄音檔討論醫療照護事宜,還曾評估透過「安養信託」方式保障退休金專款專用。屏東縣政府方面則說明,牛大福查無違反勞動法令相關裁罰紀錄,建議雙方透過調解程序釐清爭議。
很多人不知道!搭飛機不能帶「酒水」 嚴重恐被請離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時,喜歡在登機前先到機場貴賓室放鬆休息,甚至順手將貴賓室提供的飲品裝進隨身保溫瓶內帶上飛機。然而,這個看似稀鬆平常的舉動,若裝的是酒精性飲料,恐怕會讓你面臨無法成行的嚴重後果,影響全台所有熱愛海外旅遊的民眾。★延伸閱讀★要起飛了還吃!旅客為吃「機場速食」遭丟包私帶酒水上機違反法規知名旅遊達人「傑西大叔」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醒旅客,釀造性飲料(酒類)請在上飛機前喝完。(圖/threads @jltalkspodcast)知名旅遊達人「傑西大叔」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醒旅客,先不管在貴賓室裡面把釀造性飲料(酒類)倒入保溫瓶這件事情在道德或規定上對不對,但有件事情必須嚴格遵守,那就是「請在上飛機前喝完」。傑西大叔強調,在飛機上飲用自己攜帶的酒類飲料,最嚴重的後果是會直接被請下飛機,而且這項規定各國都一樣,各家航空公司在機上都是絕對禁止旅客飲用自行攜帶的酒精飲料。這項規定並非航空公司的私法刁難,而是有明確的法律明文規範。根據我國《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51條明確規定:「任何人於航空器內不得飲用酒精性飲料。但該飲料係由航空器使用人(即航空公司)於餐飲服務時所提供者,不在此限。」 這意味著,旅客在機上唯一能合法喝酒的管道,只有透過空服員進行餐飲服務時所提供的酒水。此外,該法條也嚴格限制了航空公司的供酒對象。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不得在航空器內提供酒精性飲料給三類人員:分別是「已顯示醉態者」、「解送人與被解送人」,以及「依規定持械登機之人員」,為了維護整體客艙的秩序與飛航安全,法令更賦予航空公司強制權,表明「航空器使用人得拒絕已顯示醉態者登機」。嚴格控管飲酒總量原因為什麼航空界對於「在飛機上喝自己的酒」會管制得如此嚴格?最核心的原因在於高空環境對人體生理機能的影響,由於飛機在高空翱翔時,機艙內的氣壓會產生顯著變化,人體在低氣壓的環境下,對於酒精的耐受度會大幅降低,這導致旅客在飛機上「很容易因為攝取酒精而迅速酒醉」。傑西大叔表示,不論是國際民航組織或各大航空公司,都規定酒精的飲用量必須由航空公司來一手控制。唯有透過專業空服員的雙眼進行第一線把關,觀察旅客的言行舉止,確保旅客是在神智穩定的狀況下才能夠提供酒精,藉此防範因過量飲酒引發的機上鬧事或緊急醫療危機,確保全機旅客的航程生活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鐵誤點趕不上飛機!2萬機票慘變近5萬 網曝1解方 要起飛了還吃!旅客為吃「機場速食」遭丟包 網紅機師飛行前「酒測不合格」 星宇航空:當下即停止勤務
簡訊代發平台「EVERY8D」疑似遭駭 數發部啟動行政檢查
國內資訊服務業者互動資通股份有限公司(Teamplus)日前疑似遭受網路攻擊侵駭,導致旗下EVERY8D簡訊代發平台服務中斷及疑似用戶個資外洩,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今天(30日)表示,將於6月2日進行個資實地行政檢查,儘速釐清該公司相關個資保護措施是否符合法令規範,維護民眾權益。針對簡訊代發業者EVERY8D疑似遭駭事件,數發部已進行以下三項應處作為:一、啟動行政檢查:數產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2條規定,已要求互動資通公司提供相關資料,並將於6月2日上午會同經濟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個資實地行政檢查,針對該公司事故應變及個資保護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進行檢查釐清。二、要求業者盡快通知當事人:數產署已責成互動資通公司採取應變措施,如有個人資料洩漏時,應儘速通知相關受害業者及民眾,使當事人知悉個人資料可能遭侵害情形,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降低損害之擴大。三、發布資安警訊,通知政府機關、關鍵基礎設施評估風險及回報應處措施: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已發送資安警訊通知各機關評估風險,釐清是否使用互動資通公司服務,如有應通報受影響範圍,應儘速依照《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處。由於EVERY8D的部分客戶曾經使用該平台發送一次性驗證碼(OTP),作為網站登入時的身分驗證機制,因此引發了OTP機制的安全疑慮問題。資安署表示,由於OTP密碼具有時效性,一般在發送後3到5分鐘之內就會失效,所以如果EVERY8D平台能在事件發生之後就馬上修補原本的資安漏洞,讓駭客無法繼續盜取該平台發送的簡訊內容,那風險就會相對較低,但仍請民眾注意,自身帳號近期是否有異常登入情形,並適時採取更換密碼等防護措施,以提升帳號安全。資安署並指出,政府專屬「111」簡訊未使用互動資通公司平台發送,相關系統並未與該公司串接,請民眾放心。數產署提醒民眾,個人資料外洩後易遭詐騙集團利用,請保持警覺,對各項可疑訊息要積極查證,不點擊不明網址,及不輕易提供密碼、驗證碼或身分證字號,嚴加防範,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降低受詐風險。
偵查佐偵防車上「性侵16歲少女」被汰除 分局長、隊長也遭連坐懲處
彰化警分局爆發震驚社會的重大違紀案,27 歲黃姓偵查佐日前偵辦毒品案時,竟私下與涉案的 16 歲少女交換聯絡方式,隔日更駕駛偵防車將她接走,並利用辦案空檔在車內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分局獲報後查辦,黃員辯稱「你情我願」,但少女堅稱遭強迫,警方則將黃員兩大過並免職汰除,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約 7 年資歷,平時表現並無異樣,2025年6月調任至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調查刑事案件。而黃員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並將涉案的 16 歲少女帶回偵查隊調查,雙方交換 LINE 聯繫方式,黃員隔日駕駛偵防車去少女家長接人,聲稱是要「辦案」,卻在車上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則在父母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黃員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確實有在偵防車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同時也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期盼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少女則指證歷歷,指控是遭強迫性侵,雙方說法存在嚴重出入。彰化警分局回應,表示在獲報當下便立即主動陳報警察局查辦,並同時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內部密集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實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且已被正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彰化警分局表示,本著不護短、不庇縱原則,立即報請警察局處分,依相關人事法令給予黃員記 2 大過免職、予以強勢汰除。此外,分局也連帶追究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分局長遭記申誡 2 次,偵查隊隊長則遭記過 1 次處分。目前全案已正式移送彰化地檢署,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高雄新市鎮三期審議遭質疑 國土署:委員已迴避、程序未定案
護樹團體27日質疑高雄新市鎮三期審議過程,區段徵收小組審議委員兼主席張桂鳳竟為台糖獨立董事,未依法落實利益迴避。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為確保審查公正客觀,27日召開的第 6 次專案小組會議,原會議主持人已主動請假迴避,並依規程由出席委員代理主持。國土署強調,目前本案仍處於專案小組審議與民意蒐集階段,小組意見僅供都委會大會參考,在程序上尚未做出任何最終決定,實際決議仍以大會審議結果為準,絕無草率強推情事。國土署表示,該特定委員已主動依「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1 條規定自行迴避並請假。另有關排會期程與現勘地點等程序,均依法令規定與專業審查需求辦理。後續審議將持續傾聽民眾聲音,保障公眾參與權益。國土署最後強調,民間團體關切之土地公益性、必要性、防汛滯洪規劃及生態保育等實體議題,由於本案程序尚未完成,所有陳情意見與專業數據均將全數納入專案小組會議由委員進行充分討論與專業評估。國土署指出,後續亦將通盤彙整提交內政部都委會大會續審,政府必將秉持客觀、嚴謹之態度通盤審酌,兼顧地方永續發展與民眾權益。
新北府糗了2/「人屋雙老」都更利益擺不平 小面積危老陷兩難
老宅更新已是「人屋雙老」社會不得不面對的課題,量體門檻較高的「都市更新」涉及利益衝突與人心角力卻不是一年半載能解,政府近期也放寬的小面積「危老重建」雖說100%整合能有效降低異議聲浪,但「狗皮膏藥」式更新卻沒能一致性地美化街廓,實在可惜。近期一樁地產商向新北市府訴求「撤銷訴願與行政處分」行政訴訟有了結果,市府竟在素有「駁回法院」之稱的最高行政法院爭訟中罕見地吞敗,原來因地產商整合一處新北2,700坪、約260戶都更期間,逾期未完成都更補件而被市府撤銷了都更申請,地產商一氣之下2023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興訟,近日由最高行政法院終局判決,認定新北市府程序上只草草地在「大會報告」後便撤銷了都更申請,這種關乎民眾重大權益的事豈能如此?必須重回「大會審議」才是,命市府另為妥適處分。台灣房屋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直指這裡當然要爭,因為新北永和幅員有限、發展飽和且人口密集,可開發的土地資源相當稀少,這區整合起來出售每坪新台幣百萬跑不掉,加上近年永和的新建案幾乎全是危老、都更「華麗轉身」,這攤成了活招牌未來附近老屋重建整合藍海賺個盆滿缽滿不是問題,難怪地產商不惜和官府「翻臉」也要告到底。老宅都更往往改變街廓長年建立的生活與消費習慣,房產專家以新北永和一處都更案分析,若整合成功嶄新大樓拔地起,恐怕考量明火與消防安全,熱炒、汽車修護等店家是「回不來了」。(圖/方萬民攝)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李擇仁則坦言,傳統「都市更新」不必全體所有人同意,因此不少地產整合商吆喝了50%就「掛件」搶得先機,但像永和區這件「福和段732地號」等2,700坪卡了260戶老屋主,一晃眼10幾年地方已在抱怨「佔著茅坑不拉屎」,多次程序文書往返補件時,地產商一直「展好展滿」展期每補個件一年又過去了,整區住戶只能無奈屋況愈來愈差與長輩凋零,無奈都更法令對「卡位」者簡直是帝王條款極盡呵護,一旦修法讓廠商「百家爭鳴」只是平添區域不穩定性,陷兩難搞得一旦遇到「搞事」廠商,地主嘆氣之餘官府也只能攤手。新北永和資深房仲林明賜分析,老宅享有低公設比的實在大空間,加上已與原住戶形成密不可分的感情,要說服現居持有者參與都更實務上真的很難。(圖/方萬民攝)新北永和資深房仲林明賜則提醒,一般都更往往「卡」在一樓店面不爽,像永和這處都更案,一樓修車廠都更後「根本不可能就地營業」,一旁的快炒店也可能因新房店面沒明火而做不下去。他提醒,一般即使廠商喊出「一坪換一坪」,但別忘了扣除公設與臨路退縮,因此一樓30坪黃金店面一旦都更,「店面分得回一半面積就要偷笑了」他坦言若苗頭不對建議別耗了,或許領錢走人各自精采。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則舉他山之石為例,一般「都更」和「危老」實際上可不是看房子危不危險、舊不舊,而是「地段值不值錢」,出了雙北、台中、高雄之外都更根本乏人問津,原先「居住安全」理念早已走味,像推了9年的「危老」在嘉義市「也才不到5件成案」,與周遭舊房子突兀地「狗皮膏藥」視覺衝擊,在雙北人口稠密區肯定更是明顯。但他也坦言,都更像在嘉義市說都更也只剩市府帶頭的那幾件,民間廠商無利可圖根本甩頭就走,回頭看新北永和這件只因市府少了「大會審議」動作就平白擱置了5年,「多少住戶等不了先走了」?呼籲新北市府須對外提出正式檢討。儘管負責整合的新北都更建築經理公司勝訴了,但董事長蔡錦宗面對CTWant去電詢問,卻表達不受訪並掛斷電話,絲毫不見勝訴喜悅,260戶居民究竟何時能住新家?至少短時間難了!
34歲男泰機場被抓包「行李塞251隻珍稀動物」 企圖走私遭逮捕
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Suvarnabhumi InternationalAirport)24日凌晨破獲一起大宗活體動物走私,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達斯蒙德(Dasmond KongSing Chye)企圖將251隻珍稀動物藏匿於行李箱中,密運出境送至印度。相關單位隨即會同機場邊境警察將其逮捕,並移送法辦。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這起查緝行動發生於泰國時間24日凌晨3時45分左右,隸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與蘇凡納布機場野生動物檢查站的執法人員,在國際線出境大廳第3區的F3登機門附近巡邏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性旅客,隨即上前攔查並要求對其隨身行李進行徹底開箱檢驗。經查,該名嫌犯為現年34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達斯蒙德,當時正準備搭機從曼谷飛往印度加爾各答的內塔吉蘇巴斯錢德拉鮑斯國際機場。執法人員打開他的行李箱時,赫然發現內部塞滿大量未經申報且非法運輸的珍稀活體野生動物,令現場眾人相當震驚。警方清點後,行李箱中的珍稀動物共計251隻,種類相當繁雜。其中包括2隻盔犀鳥(helmeted hornbill)、2隻巴塔戈尼亞豚鼠(Patagonian mara)、62隻鬣蜥、5隻巨蜥、100隻藍舌蜥(blue-tongued skink)以及80隻烏龜。目前這批獲救的野生動物已交由當地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暫時收容與悉心照料,嫌犯則被控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海關法》、《動物傳染病法》及《漁業皇家法令》,已移送法辦。事實上,這已不是該機場走私動物首例,今年4月29日才有一名台灣籍女子因涉嫌在身上藏匿30隻印度星龜,企圖帶回台北遭逮捕。
酒駕撞爛貨車害命危!駕駛酒測0.87竟放人走 埔里警認錯:將究責
南投埔里24日下午發生嚴重酒駕車禍,64歲陳姓男子駕駛吉普車與小貨車對撞,造成59歲邱姓駕駛受困車內、骨盆粉碎性骨折並內出血送醫。警方事後查出陳男酒測值高達0.87mg/L,卻誤認非現行犯未隨案移送,引發家屬痛批執法失當;埔里警方今坦承疏失,將追究相關責任。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4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埔里鎮桃米巷54之7號附近。當時陳男駕駛吉普車行經該路段,與邱男駕駛的小貨車迎面對撞,小貨車車頭嚴重毀損,駕駛一度受困車內。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後,立即利用破壞器材協助脫困,並將傷勢嚴重的邱男送醫急救。不過,事故發生當下,吉普車駕駛並未留在車旁,警方後續根據現場跡證及查訪目擊民眾,才在附近商店階梯發現陳男正在休息。陳男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對其實施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87mg/L,明顯超標涉嫌公共危險罪。然而,警方處理過程中卻未立即將陳男依現行犯移送法辦,而是僅完成相關紀錄與筆錄後讓其離開,引發傷者家屬質疑警方對酒駕肇事「太寬鬆」。對此,埔里警分局表示,員警到場時以救護傷患為優先,且案件仍需進一步釐清及查證,因此先進行車輛移置與相關調查。不過,副分局長謝耀賢也坦承,員警誤認陳男不屬現行犯、無須隨案移送,確實屬於認事用法上的疏失,後續將依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加強基層員警法令教育與執法訓練。警方強調,酒後駕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對酒駕案件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強化執法與教育作為,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毒駕2天奪3命!北市警啟動緝毒斷源專案 首日逮19件、7件是毒駕
有鑑於近期在短短2天內頻繁傳出毒駕事故,且已奪走3條人命。北市警局24日起實施「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並同步規劃北市取締毒(酒)駕專案勤務。局長林炎田親自前往中山分局主持勤前教育,勤教中提醒同仁注意執勤三安與執法程序正義,更關心同仁執勤安全裝備及辛勞慰勉,並宣示專案期程自即日起至8月底期間全面啟動,首日共計查獲毒品案件19件,其中販賣毒品1件、持有毒品11件、毒駕7件。北市警局指出,今年1月迄今更查獲毒駕件數共計632件,機先防制肇生重大交通危害,捍衛用路人安全,有效避免憾事發生。針對近年氾濫之依托咪酯類「喪屍煙毒」,警方亦持續加強查緝力道,今年1月迄今已查獲依托咪酯類毒品犯嫌804件、819人,破獲混合式毒品分裝場97件,全面掃蕩毒品分裝場及販售、持有毒煙彈等不法行為。針對毒駕案件將逐案積極向上溯源、全面阻斷導致高肇事風險之毒品供應來源,從源頭及犯罪工具端雙向打擊,遏止毒品流入市面,防制毒駕危害擴散。北市警局強調,毒駕行為不僅危害自身,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政府從唾篩檢測工具、取締程序與法令依據,都全面提升員警的執法專業能力,顯示警方對於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絕不寬貸,將秉持「依法行政、嚴正執法」原則,以高強度勤務及精準執法作為,展現打擊毒駕及查緝新興毒品犯罪之決心,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全力守護市民安全。
動野保團體互嗆1/愛媽怒轟假移除真撲殺 揭TNR、獵人大隊爭千萬資源
關注流浪犬貓的動保團體,與注重生態平衡的野保團體,因政策主張不同,且資源排擠效應,雙方爭執已久。其中,動保團體最不爽的是,野保團體反對TNR(流浪動物結紮)政策,且要求定點餵養的愛媽、愛爸,必須負起飼主的責任。此外,野保陣營建議政府「移除」流浪犬貓,他們認為這是「假移除、真撲殺」,甚至有動保人士直言,野保團體就是「來搶資源」的。動保界站出來,捍衛「定點餵食」的權利,反對愛媽視同飼主。(圖/台灣動物共生聯盟提供)動保團體與野保團體「互看不爽」已久,真正引燃戰火,是2023年5月9日農委會(現農業部)與野保團體、寵物業者召開會議,針對9個生態熱點,2176個人犬衝突地區,以「獵人大隊」作為流浪動物移除手段,此提議令動保團體譁然;同年5月,農委會強調區域性移除試辦不是撲殺,而是家訪、家犬絕育、寵物登記、不放養宣導、誘捕認養,以及對野性較高犬隻進行人道捕捉、收容不回置而已。但戰火已經點燃,「社團法人台灣浪愛不流浪關懷動物協會」理事長林義智指出,動保人士對於野保最無法接受的是,他們否定「TNR(誘捕、絕育、原放)的作法,再加上野保人士提議,對於定點飼養流浪犬貓的愛媽愛爸,必須負起飼主的責任,對此,林義智強調,不絕育、不餵食,只會讓流浪動物更加「野化」,對人類、對野生動物,都不是好事。林義智指出,動保工作包括:絕育、收容、送養、家訪等四大項,政府作得很敷衍,單單他的協會,七年以來就結紮了1.8萬隻流浪犬貓,而政府只補助結紮費,這些錢都是獸醫賺去,他們還得倒貼收容安置與術後照顧的費用,這些年,斥資不下一千萬元,但原本南投中興新村一帶流浪貓犬肆虐,如今雖然還有流浪動物,但很少見到幼犬。動保界擔心政府推動「區域移除」,是變相的撲殺。(圖/台灣動物共生聯盟提供)他認為,TNR不是無效,而是人類繼續棄養,你將流浪動物絕育之後,牠只是不生而已,還會活好幾年,這段期間人類陸續棄養,而這些飼主並沒有給自己的寵物結紮,因此,從源頭管理,法令必須要求飼主在植入晶片的同時,也必須絕育,才能解決問題。此外,最讓動保團體憤怒的是,野保團體要將定點飼養流浪動物的愛媽、愛爸負起飼主的責任,也就是說,流浪犬咬傷了人,餵養的儘管貓狗不在其名下,也得負民刑事責任。林義智坦承,動保人士素質參差不齊,有些愛媽餵養貓犬,搞得環境髒臭,的確令人詬病,但他強調,不餵養,流浪動物會更加「野化」,攻擊山裡野生動物,難道這不是野保人士最不想見到的嗎?此外,他們反對「隨意餵養」,強調必須有管理,統計餵食的犬貓數量,發現無法防治的動物立刻回報,這樣才能避免流浪動物造成更多問題。至於要餵養人負起飼主的責任,林義智斥責「荒謬」、「違法」!他強調,「動保法」對飼主的定義是動物的「管領人」,愛媽根本沒有辦法「管放」、「駕馭」這些流浪動物,此提議,無異是幫政府解套,不必再為流浪動物負責任。還有某一不願具名的動保人士直嗆,野保團體就是來「搶資源」的,因為野保團體的提議,將讓政府把補助絕育的預算,改撥給「移除」政策,其實就是變相的撲殺,而這些標案,野保團體將會轉包給熟識的獵人大隊執行,政府好不容易承諾零撲殺,結果,一切又回到原點。
高檢署不上訴兩點理由揭密 NONO二審判2年6月糟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審認定成立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上月駁回上訴,昨天是上訴期間最後一天,高檢署決定不上訴,希望NONO趕快抓去關。檢方起訴指出,NONO加入藝人吳宗憲所組的「憲憲家族」後知名度提升,自民國97年至102年間利用自身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高檢署指出,一、本件被告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關於部分告訴人經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諭知部分,認無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9 條規定而得為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二、至第一審法院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未遂而科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科刑並無違誤或不當而駁回檢察官上訴部分,核其理由難認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而得為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此部分亦不再提起上訴,俾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難忍台鐵便當味求設「素食車廂」 茹素藝術家挨轟嘆:感受人心險惡
來台發展超過10年的德國藝術家譚曼然,近年在台灣創立「曼然蔬食」料理品牌推廣蔬食文化。她日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希望台鐵未來能設置專屬蔬食車廂,讓吃素旅客不必長時間聞到排骨便當味道。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質疑她不尊重台灣飲食文化,也有人認為只是不同生活習慣間的觀點差異。譚曼然在貼文中提到,自己每次搭乘台鐵時,都會自備蔬食便當,同時也萌生一個想法,希望台鐵能規劃專屬蔬食車廂,讓蔬食者可以更舒適地旅行,「不用在車上忍受好幾個小時的排骨便當味道」。相關言論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掀起論戰。許多網友認為,台鐵排骨便當早已成為台灣代表性的鐵道文化之一,因此對譚曼然的說法感到不滿,「吃素吃出優越感來了」、「真的不要怪大家覺得吃素的人就是難搞欸,你吃素要求吃葷的不能坐你旁邊,我也覺得生菜的味道很臭是不是可以請他離開」、「說吃素帶來正能量,卻反過來批評台灣飲食文化」、「今天她如果是泛指所有葷食可能還不會被噴爛,但她指定臺鐵排骨便當來開噴,就是攻擊到了臺灣幾代人的共同記憶與情懷」。另外,有網友在貼文中留言表示,雖然台灣人普遍對外國人友善,但譚曼然提出的議題容易引發爭議,可能會受到不小攻擊。對此,譚曼然回應來台灣10幾年了,「第一次感受到人心險惡,但我能忍受」,再度引爆網友怒火。譚曼然目前已將貼文刪除,將Threads頁面轉為不公開。除了飲食文化爭議外,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譚曼然在台灣的工作資格與居留身分,懷疑她是否具備合法工作簽證,以及能否在台灣經營生意。對此,譚曼然則親自回應,強調自己目前「合法登記、合法居留、合法工作」,並未有違法問題。譚曼然貼文惹怒大批網友。(圖/翻攝Threads/@manran_vegan_artist)譚曼然的說法令網友感到不滿。(圖/翻攝Threads/@manran_vegan_artist)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