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
」 大陸 未成年 男童 少女內政部又1戶政便民服務:「未滿14歲者」改名可線上申辦免臨櫃
戶政線上便民服務再添1項!內政部宣布,自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輕鬆省時又免排隊。 內政部官網指出,為簡政便民,開放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依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鑑於多數民眾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且實務上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無須依同條例第15條規定不得改名情事而進行刑案資料查證。因此,本申辦項目限縮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上開規定之改名事由,得由法定代理人線上提出申請改名登記。至如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以外之其他各款改名事由,例如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台中男童拉繩勒頸遭控「虐狗」!家長揭原因 同意放棄毛孩所有權
台中市東區上月27日傳出有10歲男童當街虐狗,影片引發公憤,並釣出當地民眾爆料,稱該名男童先前就有虐狗致死及欺負身障人士的經驗。對此,台中市動保處今(3日)與飼主製作談話紀錄,其表示當天因犬隻不願行走,兒子才做出不當行為,目前犬隻已飼養2個月,平時因工作繁忙,經考量後主動放棄該犬所有權。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虐待動物惡人整理」上傳1段影片,畫面中1名國小男童毫不留情地拉起牽繩,把狗狗的前肢騰空吊起,再大力拋甩,過程中不時辱罵及作勢攻擊小狗。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留言爆料,這名男童過去就有多次虐狗的經驗,懷疑他有在路上到處抓狗及虐狗的習慣。對此,台中市政府動保處表示,有關本市東區民眾虐待犬隻一案,動保處獲悉後於28日派員稽查,並與本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合作,於同日下午通知行為人之法定代理人攜帶犬隻至合作派出所,並由動保處扣留案犬,現場檢查犬隻外觀未見受傷情形,後續送往動物醫院進一步檢查。犬隻經送動物醫院檢查後無明顯外傷及異常,動保處於9月3日與飼主製作談話紀錄,其表示行為人係其兒子,係因犬隻不願行走,方有當日之行為,犬隻已飼養2個月,平時因工作無法陪同在犬隻身旁,經考量後主動放棄該犬所有權,犬隻後續將於完成疫苗注射、晶片植入及絕育後開放民眾認養。據了解,當初接獲陳情的台中市議員羅廷瑋昨(2日)已在臉書預告,「初步家屬同意放棄飼養,明日等動保處做完筆錄並簽署同意書,後續依規定開放認養」。不少網友留言,「希望動保規定他們家從此以後一定要都不能再養任何的寵物!以免毛孩們再次受到傷害」、「希望他們真的可以終止養寵物~不是這隻出養之後再去弄一隻養」。
國小男童拉繩勒頸「虐狗」 中市動保處:將約談父母依法開罰
台中市東區27日傳出有10歲男童當街虐狗的情事,相關影片被曝光後,也有當地民眾指稱該名男童先前就有虐狗致死及欺負身障人士的經驗。對此,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林儒良也回應,目前孩童爸爸已攜帶狗狗至派出所,目前狀況良好,將約談男童及父母了解狀況,後續恐會依法開罰。有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虐待動物惡人整理」上傳1段影片,畫面中1名國小男童毫不留情的拉起牽繩把狗狗的前肢騰空吊起,再大力拋甩,還辱罵及作勢攻擊小狗。底下甚至還有網友留言爆料,這名男童過去就有多次虐狗的經驗,懷疑男童有在路上到處抓狗及虐狗的習慣。上述影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轉傳及肉搜,也有民眾向立委羅廷瑋求助。羅廷瑋昨(28日)也在「虐待動物惡人整理」發文貼出8/28東區虐狗事件最新公告,指稱合作派出所警員協助找孩童爸爸攜帶狗狗至合作派出所,並由動保處扣留案犬,現場檢查犬隻外觀未見受傷情形,另將函請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陳述意見釐清案情,倘查有虐待或傷害動物情形將依法查。對此,中市動保處長林儒良也回應,28日下午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員警合作,通知10歲男童爸媽把狗狗帶到派出所,經查狗狗是男童剛飼養的,目前狗狗已被帶回動保處,從外觀看未見受傷情形。不過因男童還是未成年,因此警方後續將約談男童及父母,了解男童是故意還是不小心,若是故意,法定代理人將會被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至7萬5千元以下罰鍰。
放寬適用範圍!家族旅遊網路買旅平險免親簽 金管會試辦機制再開放
金管會20日宣布,旅平險試辦機制再開放,過去集體繳費件的旅平險,如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等國內旅遊,雖有開放可線上藉由身份驗證後取代親簽,但實務上多還是採親簽作業,金管會將放寬適用範圍,範圍擴大到海外旅遊,對象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目前已核准新光人壽進行試辦,期間為半年。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過去村里長辦公室為當地村里民舉辦旅遊活動,但被保險人往往是旅遊出發當日在遊覽車集合點才出現,很難事先請被保險人簽要保書,只能要求所有被保險人在集合地點現場親簽,去年7月曾發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新的解釋令,旅平險集體彙繳件可以身份驗證取代親簽,但沒有真正來申請試辦的保險公司。近期新光人壽則提出試辦,已獲保險局同意。蔡火炎表示,試辦案有三大擴大,一是對象擴大,過去只限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活動,現在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可適用;二是範圍擴大,過去只限國內旅遊,現在開放到海外旅遊;三是保額擴大,過去規定是要在保額200萬元以內,現在是國內旅遊1,500萬元以內,海外旅遊部分旅行社可以到1,000萬元之內,學校、公務機關在500萬元以內。以家族旅遊來說,由一位家人代表與保險公司接洽,在保險公司專屬的投保網頁中,可以用身分證領補查驗機制,加上Mobile ID後進行身份驗證,免親簽就能完成家人們的投保。蔡火炎指出,新光人壽試辦案是在7月初核准,依規定要在6個月開辦,目前還在系統開發中,試辦期間約半年,總量約1,000件以上,來源是旅行社、學校、公務機關、一般家族旅遊等,因有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同一人,試辦期間不能發生任非本人投保的情形,若發生表示身份驗證有問題,試辦將宣告失敗。但若試辦成功,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解釋令,未來有望所有保險公司都能適用。但若家族旅遊成員中有未成年者,蔡火炎也表示,一樣線上機制可以做,未成年者只要法定代理人線上完成身份驗證,未成年人也可以擔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一樣是要同一人,就可以投保。另因應有些團體旅遊,可能出發前團員也會更動,也有出發前可更換的機制,臨時不能去可以退保,也能因應新的參加者可增加投保。
24歲女廚師「兼職」當車手 9天跑8地狂接10單共詐騙千萬
台灣詐騙集團猖狂,日前新北市鶯歌區一名42歲的周姓司機因誤入詐騙投資群組,被騙了240萬元,憤而報警,警方也在周姓司機的配合下,成功埋伏到前來取款的女車手,調查後才發現這名24歲的陳姓女車手從7月8日至7月16日,共接了10單詐騙案,總共詐騙新台幣千萬元。據了解,周姓司機於7月初在臉書誤點「春哥投資日誌」廣告,被加入LINE投資群組,並被指引下載投資APP,一步步誘導他出金。詐團讓周男初期獲得14萬9千元甜頭,並與車手面交4次,共給予對方240萬元。後來他向家人借錢想繼續投資,經親友提醒才發現自己被騙,隨即報警。警方也與周男進行配合,計劃誘騙詐團稱要再加碼300萬元投資,雙方約在16日下午於鶯歌超商取款,當時一名身材姣好的女車手穿著綠色洋裝,揹著白色背包現身,周男剛把牛皮紙袋交出,埋伏的員警便迅速上前逮捕。警方也成功從女車手身上搜出全套詐騙工具,將其依加重詐欺罪嫌移送偵辦,並建議羈押。警方經查後發現,24歲的陳姓女車手大學畢業後在私人餐廳擔任廚師,因想多賺點錢,在臉書看到徵人廣告,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而後她從7月8日至16日,在花蓮、萬華、新店、永和、中和、樹林、宜蘭、鶯歌等地共接了10單詐騙案,總共詐騙新台幣千萬元,每接一單可獲得3千元報酬,空單也有1千元獎金,此外,還有工作績效獎金及車馬費,因此女車手也被依加重詐欺罪嫌移送偵辦。事實上,詐騙集團常打著「高薪無經驗可」、「輕鬆致富、高額獎金」的口號,吸引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或是學生來擔任車手,然而車手除了須面臨刑責外,如果未成年,被害人也可依據民法第18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向車手的父母求償,因此警方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誤入歧途。
她手滑匯款給倒閉公司 只能興訟把錢拿回來
陳姓女子因有資金往來需求,日前欲以手機匯款250萬給生意往來對象,未料卻「手滑」匯給另一間營造公司,直到收到生意對象通知沒收到款項,陳女才知匯錯人,未料營造公司卻稱收款帳戶公司已倒閉無法還款,陳女只好向營造公司興訟,獲新北地方法院判賠250萬元。陳女向法院主張,她因與他人有資金往來,需要轉帳250萬元給生意夥伴帳戶,卻不慎將約定帳戶設定成另一間營造工程公司,她沒發現,陸續在去年11月3日匯款50萬、今年1月23日匯款200萬給營造工程公司,直到同年月25日生意夥伴通知沒收到款項,她才驚覺匯錯款。陳女說,她發現後立即向銀行反應誤轉並辦理圈存,同時也聯繫營造工程老闆陳姓男子,但陳男卻稱營造公司已被命令解散,無法代表公司領款歸還,讓陳女十分無奈,只得提告請求歸還。法院依據陳女提供證據,認定陳女與營造工程間確實並無債務關係,陳女誤匯款項屬於給付型不當得利,營造工程公司當然要負責返還錯誤款項。法院並認為,營造工程公司雖已由經濟部命令解散,但仍在進行清算程序、尚未清算完結,應視為尚未解散,另因營造公司並無清算人,應以全體股東為法定代理人,判營造公司需返還陳女250萬,並需依年息5%計算利息。
對未成年學生輔導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家長團體難認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施予輔導諮商時,得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但家長團體難以認同這項修法,他們表示,除非緊急狀況,否則在一般情形下,學生找學校心理師諮商,應事先獲得家長同意。教育部學務司長吳林輝說,在實務上,由於家庭功能問題,許多家長不願自己的孩子接受輔導。許多輔導人員因為家長不同意,導致錯失最佳輔導時間,對學生造成不利影響。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說,她接觸過一些身心科醫師,根本不敢看診未成年學生,因為最後都會遇到家長的抵擋,執行起來常不順利。立法院教文會最後通過在《學生輔導法》中增列第5條之一,具有心理師證書的專業輔導人員,對未成年學生執行輔導諮商業務時,經該學生同意,並由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評估該學生有輔導諮商需求,為符合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得不受《心理師法》第19條規定之限制,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對於這項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如果孩子有緊急醫療需求,譬如憂鬱症突然發作,他們可以接受在未經家長同意下,送給心理師輔導;但在一般狀況下,如果孩子要找學校心理師諮商,一定要經過家長同意。此外,立法院教文會審議《學生輔導法》第10條修正案,行政院版要將國中、國小專任輔導老師由原本每24班、15班增置1人,調整為每20班、12班增置1人,以讓學校增加更多輔導人力,但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應在法律裡面明確規定,如果輔導主任由專任輔導老師兼任時,學校可再增聘1位專任輔導老師,但教育部未予同意,最後這個條文保留,將進行朝野協商。
台新Richart攜Dcard推全台首張社群聯名卡 搶百萬年輕族群商機
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台新Richart數位銀行也順勢搶攻百萬年輕族群的商機,攜手全台最大的年輕人社群平台「Dcard」推出國內首張與社群平台聯名金融卡「Richart D卡」搶市,看準出國旅遊和行動支付的消費浪潮,提供國外消費及綁定指定行動支付於國內消費扣款最高5%的回饋。電支龍頭街口支付(JKOPay)則鎖焦即將登場的電商618購物節,瞄準龐大網購商機,宣布「6.18街口閃購節」正式開跑,可先於活動頁領券,6月5日至 18日於街口支付數千家電商品牌消費即可自動折抵,優惠疊加最高回饋26%、現折4000元起。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2023年元旦起,滿18歲就是成年人,可以獨立從事法律行為,不用經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同意,可以簽契約、買手機、租房子,同樣地也可以自行開設銀行帳戶、申辦信用卡等。「Richart D卡」卡面由Dcard打造的知名原創IP dtto friends團隊親自操刀,將雙品牌IP以插畫風格呈現;申辦並完成任何一筆金額消費扣款,即可獲得Richart X Dcard 獨家「聯名行動電源」。(圖/台新Richart數位銀行提供)台新Richart數位銀行跟進此修法案,籌備多時,於2024年5月攜手「Dcard」推出國內首張與社群平台聯名金融卡「Richart D卡」,民眾可透過Dcard桌機版或Dcard App,進入專屬申請頁進行申辦,用戶18-25歲者,還可享新臺幣活儲最高3.68%的優惠利率。台新銀行表示,近期日幣匯率持續低檔,吸引年輕族群出國旅遊,提供行動支付綁定「Richart D卡」至海外或國內消費扣款享最高5%回饋,兼具「優消費回饋」、「高實用度用戶禮」、「高知名度IP聯名」三大特色,吸引年輕族群的目光。由於Dcard現為目前國內最受年輕世代歡迎的社群平台,八成的用戶年齡落於18-35歲,去年在理財、股票與投資等金融類型的看板瀏覽量勁升60%,訂閱數更大幅成長120%,用戶結構和習慣都與Richart的品牌經營理念相當契合。
台灣中壇元帥總廟「新營太子宮」 退休會計作假帳30年A走近3千萬香油錢
有著台灣中壇元帥總廟稱號的台南新營太子宮,日前爆出過去雇用長達30年的曾姓女會計,竟然在任職期間涉嫌作假帳,其中侵占2900多萬元信徒的香油錢與各方捐款。目前台南地院民事法庭判決要求曾女歸還這筆款項。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曾女過去曾是新營太子宮的秘書兼會計,過去廟方都是將收入統一交給曾女清點與保管,曾女也因此獨自掌管廟方的財務大權,頗獲廟方信任。一直到2017年11月,曾女退休後交出帳冊,廟方將帳冊交由會計師查核,結果發現當中出現許多短少登載的情形。後續會計師查出,帳冊內出現多筆短少登載的情況,像是在2007年至2016年這段期間,就發生多筆10萬至100萬等金額短少登載的情況,累計金額高達3041多萬元。最後新營太子宮對曾女提出告訴。曾女在法庭上駁斥,表示自己沒有侵占廟方財產,強調每次廟方的帳戶結餘,都會友監察委員審核把關,且過去每年都沒有提出疑問,為何在他退休離職後才提出,認為這件事情是廟方的錢王姓法定代理人為了與他競爭里長選舉所用的抹黑伎倆,並非是事實。而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上表示,廟方從2007年至2016年這段期間,是採用手工帳本,抽查發現有加總錯誤的情形,因此將手工帳本謄寫到會計系統後重新計算,加總到2016年底,發現結餘款是7690多萬,但廟方的銀行存款到同年底僅有4701多萬,兩者之間缺少2989多萬元。法院方面也認可會計系統所計算出來的差額。後續也有多名工作人員表示,所收到的香油錢全數交給曾女處置,因此法院認定曾女的確有假借職務之便,在登記時短少登載的情況,侵吞短少的2989多萬元,因此要求曾女必須要歸還這筆款項。
悚!小六男童「違規闖馬路」遭紅牌重機擊落 送醫幸無大礙
高雄市前鎮區7日下午4點55分發生一起車禍,1名12歲吳姓國小男童跑步違規穿越馬路,導致騎乘紅牌重機的36歲陳姓男騎士躲避不及直接撞上,男童倒地不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男童送醫搶救,所幸僅擦挫傷並無大礙,陳男則無受傷,後續肇責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分析研判。警方表示,前鎮分局接獲通報,在英德街至英德街772巷口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警方經初步了解,陳男騎乘重機在英德街東向西行駛,未料男童突然從公園旁南向北違規跑到馬路上,陳男煞車反應不及,男童慘遭擊落滾了一圈倒在馬路上,警方到場後,火速將男童送醫治療,男童僅手腳擦挫傷沒有大礙,陳男則沒有受傷。警方說明,抵達現場後,對陳男實施酒測檢驗,陳男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形,警方強調,男童若經交通大隊判定違規,將對男童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開罰500元罰單,後續確切肇事原因和責任歸屬有待交通大隊鑑定研判,警方同時呼籲校方和家長要加強孩童交通教育。
開錯刀醫師陸希平扯「間接救人」 高雄民生醫院、衛生局火大回應了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驚傳醫療疏失,2名護理師、麻醉醫師和執刀外科醫師竟然都沒有核對身分,就對1名中風無法表達的黃姓男病患開刀,結果手術完後才發現開錯刀,事後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還偽造病歷登載,企圖掩蓋疏失,11日已遭衛生局決議2大過免職處分。對此,陸希平昨(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甚至還「間接救了病人」。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民生醫院12日晚間雙雙發聲明還原事發過程,直指陸希平說謊。陸希平昨親上火線回應爭議,他聲稱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和所謂的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他當下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的過程當中突然接獲麻醉科的電話,告訴他送來的這個黃姓病人(應該要開的是張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低到50、30左右,他才下去處理,「報傳有些人說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這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直接去完成交接。」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也稱他馬上就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黃姓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也沒有家屬,所以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以及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然後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事後黃姓及張姓病人也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至於偽造病歷部分,陸希平堅稱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去簽名的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份同意書。我是絕對不會去寫我不該寫的部分,對黃姓病人來講,我是這樣去做的。」不過高雄市立民生醫院12日晚間卻發出5點聲明打臉陸希平:1.「陸姓醫師表示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才趕去處理乙節」,根據調查,陸醫師4月4日上午7:57從開刀房打電話至「一般病房」,詢問開刀病人為何還未送至?隨後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即將病人送至手術室,隨後並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不過當下護理師與手術室均表示該病患預排刀為8:30,依照院內SOP手術室程序尚未完備,請陸醫師等候手術室通知病房後,才能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但陸醫師不願等候手術室通知,仍執意「親自指示」工友將指定病人立刻送往手術室,且8:00至8:30該時段正逢病房護理師進行交班之時間,因忙碌時刻故無法當下與工友確認送出病人之身分。2.當天陸醫師與黃姓病人幾乎同時抵達手術室,陸醫師隨即催促相關同仁立刻上刀。麻醉醫師對該病人進行麻醉評估時,告知病患血壓偏低、不宜手術,但陸醫師仍堅信病患接受手術後即可恢復,不採信麻醉醫師之評估,執意上刀,直至此時團隊仍無人察覺病人送錯。3.黃姓病患原本就不是陸姓醫師的病患,是單純因「內科疾病」收住院治療,「無照會外科手術之需求」。與陸醫師自述「麻醉科因病人血壓不穩定,才通知他前往處理」之情事不符。4.陸姓醫師發現病患錯誤後,在手術後親自致電通知送病患入院之護理機構,要求補簽「同意書」,此節疑涉嫌簽署不實之同意書,皆有明確之相關事證,本局已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5.陸姓醫師非自願離職乃是本院經法定程序審議處分大過2次予以免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也發聲明表示,依照院方醫品病安委員會調查、本局約談相關醫事人員陳述,4月4日當天上午主刀醫師陸希平明確逾越院方既定程序事證明確,是導致本起重大病安事故之主因,且經審閱病歷紀錄,發現主刀醫師陸希平不但開錯刀,且事後涉病歷登載偽造同意書企圖補救。陸醫師雖聲稱「間接救人」云云,卻挑戰醫療專業與倫理之虞,除經院方人審會決議免職處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亦將依據行政調查事證並參採陸姓醫師之自述說明,儘速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堅定捍衛病人安全的醫療核心價值。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 主刀醫師陸希平發聲否認造假病歷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開錯刀」的醫療疏失,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傳出想息事寧人製造假病歷,不過陸希平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接到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陸希平說法,針對這次醫院開刀開錯病人事件,造成民眾對醫護人員一些相關負面觀感,對大家表示深深抱歉,他也還原開刀始末,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報傳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去完成交接」。陸希平還表示,「我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當中突然接到麻醉科電話,告訴我說送來的病人(即送錯的黃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我一聽就趕快下去處理,我們處理完後才發現是錯的,我們大概花十幾分鐘時間做完整處理,之後還包括打點滴,總共時間是幾十分鐘,處理好後病人生命徵狀改善,之後電話打來才說病人送錯了」。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馬上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這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沒家屬,是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跟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因為屬於緊急狀況,所以我們是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因為接著開張姓病人手術,這兩位病人(黃及張)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針對竄改病歷部分,陸希平強調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張同意書」,陸希平表示,只有寫自己的部分,絕對不會去寫不該是他寫的部分。
台北17歲少年砸2千萬買房 父母1行為證明「花自己錢」:免徵贈與稅
台北一名17歲少年今年砸2000萬在新北市買房,卻不用被課徵贈與稅,主要是少年的父母做了一件事,證明其購屋是「花自己的錢」而非贈與,十分聰明。少年父親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出示少年存摺影本,證明支付不動產的資金來源,是少年自2013至2023年10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台北國稅局查證,少年銀行帳戶在買房時,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確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所以不必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說明,少年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如果用好用滿,從7歲開始,10年下來到17歲,就可以免稅贈與4000萬元。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未成年人購置財產,若能證明支付款項確為未成年人所有,免徵課贈與稅;假如無法證明,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應課徵贈與稅。另外,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價款屬購買人所有者,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同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此,未成年人在購置房屋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定要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離職5年討分紅被拒 男會計1招自己發「745萬年終」下場慘了
太離譜!中國上海有一名男子離職5年,認為自己是元老,做出不少貢獻,竟向前公司要求分紅,遭到拒絕後心生不滿,因為他過去在公司負責會計工作,離職時偷走的印章和支票簿,他便自己開了一張170萬人民幣(約745萬新台幣)的支票當作年終獎金,結果東窗事發被逮。根據《澎湃新聞》報導,許姓男子2014年至2018年擔任會計一職,原本由表姊擔任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但表姊過世後,改由表姊夫勝任。他認為,表姊公司創立多年,自己曾作為元老,也有不少貢獻,理所當然應該得到獎勵。因此,許男2016年底曾向表姊夫索討公私分紅,被對方多次拒絕,讓他心存不滿。直到2018年公司業務調整及人事變動,他選擇離開,但趁機帶走公司的相關印章以及支票簿。今年初許男再度向表姊夫提分紅,但同樣又被拒絕,便決定利用這些印章,拿著前公司的支票,利用公司支票兌付漏洞,通過虛假勾對驗收單據、偽造審批人簽字等手段,到銀行取出170餘萬元人民幣,給自己發「年終」。不過,事情很快就被揭穿,警方將許男逮捕歸案後,他對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國中生刺同學重傷免關?律師:極有可能還是要坐牢
新北市某高中國中部1名九年級男學生今(25)日中午與隔壁班另名同學在走廊爆發口角,爭吵過程中,突持摺疊刀刺向同學,同學胸、頸遭刺傷,當場失去意識,被送往醫院急救,目前受傷學生仍未脫離險境,涉案少年則將由警方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有人直呼少年犯沒有責任,但律師林俊峰就說,造成大量失血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負殺人刑責,極可能要被判刑坐牢;民事部分,律師陳頂新則說,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即少年父母,原則上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法定代理人不用負賠償責任。峰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峰說,若少年持刀將被害人脖子割傷,造成大量失血,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要負殺人刑責。雖然刑法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但如果最後成立殺人罪的話,少年仍極有可能要被判刑坐牢。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頂新則說,喉嚨為人身要害部位,為維持生命關鍵,若以利刃割畫喉嚨等部位,將造成喉嚨受有嚴重傷勢,重創功能致死,少年可能構成刑法殺人未遂罪,雖得依刑法減輕其刑,然而若少年涉犯重罪,仍會受到有期徒刑宣判,只是未滿18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並按性別分別收容。至於民事部分,林俊峰說,依照民法規定,少年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使少年行為時無識別能力,也需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加害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也要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陳頂新則說,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能證明其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不用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