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安樂死 川普 民眾黨 法務部 鄭銘謙
水泥屍救女1/狠殺小姑不忘慈母心! 她不捨幼女入虎口獄中槓官府
2018年3月新北市發生轟動全台的「水泥封屍案」,同住一個屋簷下的大嫂張芳馨與小姑葉秀鳳長期不和釀成驚天殺機,案發不滿一年就三審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張芳馨早已發監執行,但她在坐牢期間得知未成年女兒疑似遭委託監護人不當對待,為了取得相關資訊好將女兒救出虎口,即使媽媽人在獄中,仍找律師打官司對槓官府。張芳馨狀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要求給她社工服務紀錄、評估報告、兒少事件通報表、家防中心調查記錄等文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張芳馨勝訴,並在判決中痛斥社會局曲解法律、未善盡職責。本案判決因社會局未上訴,全案確定,已提供相關資料給張芳馨。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將未成年兒女監護權暫時委託丈夫友人。(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張芳馨因水泥封屍案獲判無期徒刑,判決定讞一年後,丈夫離家出走被通報為失蹤人口,因此在社會局安排之下,張芳馨將12歲女兒和7歲兒子的監護權委託一名男子王家舜,委託期間從2020年10月到2027年11月,後來輾轉得知王家舜疑似對孩子有不法侵害的行為,因此向新北市社會局調申請社工調查報告、輔導追蹤紀錄、委託監護事宜的紀錄、王家舜照顧她小孩所領取的社會福利及補助資料等複本,但遭到社會局拒絕。張芳馨提了兩次訴願,第二次的結果是部分准許部分駁回,所以改打行政官司。張芳馨主張孩子遭毆、受燙傷、被剃眉毛,甚至長期睡在地上,因為媽媽在坐牢,只能透過社會局了解小孩狀況,相關資料有提供的必要;她入監後無法直接接觸子女,更不用說繼續照顧,社會局根本不用考慮她這個母親是否失職、是否需要接受政府的監督。張芳馨強調,社會局應該幫忙顧好受刑人子女的困境,而不是緊盯受刑人,既然她還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沒被剝奪親權,想查詢孩子的資料仍具有正當性。社會局答辯,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處遇的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告訴法院,張芳馨女兒已滿18歲,兒子差不多上國中了,準備庭開完之後有問過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姊弟倆到庭表示意見。法官指出,張芳馨殺害小姑才會坐牢,她失去家庭生活,並不是因為對小孩做了什麼壞事;她的先生失蹤,父母哥哥已不在人世,弟弟住國外聯絡不上,沒有其他家人可以伸出援手,家長職責只能落在媽媽身上,才不得不將監護權委託給王家舜。合議庭認為,張芳馨基於考量小孩的最佳利益,想確認孩子在王家舜那邊過得好不好,是不是待在一個適合安全成長的環境,社會局作為主管機關,有義務照顧保護張芳馨的子女,也有責任協助張芳馨行使親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張芳馨調取子女的追蹤紀錄及評估報告。(圖/侯世駿攝)北高行表示,既然張芳馨坐牢,不易得知子女近況,社會局更應該幫她善盡媽媽的責任,張芳馨申請複製本案文件具有正當理由,因此判決社會局提供社工服務紀錄、評估報告、兒少事件通報表、家防中心調查記錄、社工與教師談話記錄、社工探監討論子女事務的訪談紀錄。新北市社會局回應,社工個案紀錄為社會局內部文件,實務上不對外提供,惟法院判決後,社會局即依照法院判決提供相關資料。張芳馨的委任律師證實,在判決確定後,新北市社會局已依照判決提供文件了。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英國版「比薩斜塔」撐不住!最快3年內拆除 160年歷史地標將消失
英國一座因傾斜尖塔聞名、被譽為「英國版比薩斜塔」的歷史教堂,近日因結構安全問題獲准拆除最具代表性的尖塔,引發當地民眾與文化保存團體關注。雖然教會強調此舉是為避免建築進一步受損,並希望未來籌措經費重建,但外界仍擔心,這座擁有160多年歷史的地標恐將暫時失去最具辨識度的特色。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這座教堂位於英格蘭劍橋郡弗萊迪橋(Friday Bridge),名為聖馬可教堂(Church of St Mark),屬於英國二級登錄歷史建築(Grade II-listed)。由於教堂尖塔長年向一側傾斜,當地居民暱稱它為「沼澤地的比薩斜塔」(Pisa of the Fens),也讓它成為當地最具代表性的景點之一。據了解,聖馬可教堂建於19世紀,至今已有超過160年歷史。由於當年尖塔採用較薄的磚塊興建,歷經歲月後逐漸產生明顯傾斜,不僅影響建築結構,也造成排水不良及屋頂漏水等問題。去年,這座教堂更因保存狀況惡化,被英格蘭歷史建築局(Historic England)列入「瀕危文化資產名錄」(Heritage atRisk Register)。為確保建築及民眾安全,教堂牧師海恩斯(Rev Richard Hines)代表教會向地方政府提出拆除尖塔申請。由於教堂屬於受法律保護的歷史建築,任何修繕或拆除工程都必須經過審核並取得許可。申請文件指出,雖然拆除尖塔將使教堂在周邊開闊鄉村景觀中的地標性降低,但現階段已無法忽視尖塔的結構安全問題,因此不得不採取相關措施。地方議會最終同意拆除計畫。保育官員坦言,失去尖塔勢必削弱教堂作為當地重要地標的歷史意義,對此深感遺憾,但考量尖塔目前已存在嚴重結構缺陷,拆除仍是不得不做的決定。根據規劃,工程將拆除尖塔上半部,保留下方結構,並改建為覆蓋鉛板的新屋頂,希望藉此解決多年來困擾教堂的漏水問題,同時降低建築受損風險。教會表示,未來若能募集足夠資金,仍希望依照原貌重建尖塔,不過目前尚未公布所需經費及施工時程。依照核准條件,拆除工程須於3年內動工。英國維多利亞協會(The Victorian Society)則呼籲,相關單位應盡快提出重建計畫,並在拆除前完整記錄尖塔的結構與細節,作為未來復原的重要依據。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周年 鄭銘謙:保障勇於維護公共利益者
今天(7月21日)恰逢法務部廉政署成立揭牌15周年之隔日,也是《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滿周年,揭弊制度上路以來所交出的成績單,以及實務運作遇到哪些問題,廉政署為此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周年專題研討會」,針對揭弊獎金的獎勵風險、揭弊機關的準扣押權、揭弊者身分保密與涉弊者防禦權等三大議題展開討論。法務部長鄭銘謙致詞表示,廉政署成立15年來,持續推動廉潔治理與反貪工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滿1周年,是檢視制度運作與精進法制的重要時刻。揭弊制度的建立不僅為了發掘弊端,更重要的是保障勇於維護公共利益的人,讓揭弊者能夠安心揭弊、放心揭弊。研討會邀集司法、行政、學術及廉政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參與,並聚焦揭弊獎勵制度設計、證據保全機制運作、揭弊者身分保密,以及不利措施救濟等議題提出建言。法務部長鄭銘謙致詞。(圖/廉政署提供)關於獎勵揭弊與道德風險,主要集中探討揭弊獎金執行疑慮及伴隨的制度風險,針對實務上可能出現的執行困境及道德風險進行研討,共同研商如何在「維持實質激勵」與「防範道德風險」間,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與會專家也深入研析受理揭弊機關「準扣押權」的執行疑慮,因為準扣押權涉及權限分工、程序保障及人民權利維護等問題,如何讓受理揭弊機關查明事實,同時兼顧正當法律程序與基本權保障至關重要。研討會還有一個議題是揭弊保護與其他權益行使的衝突,討論如何落實對揭弊者的身分保密,也兼顧被揭弊者的程序權利,在身分保密、行政調查、防禦權保障與權益救濟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法務部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價值不僅在於制度建立,更在於制度能否有效落實;法務部將秉持開放務實態度,持續透過各界對話,整合各界意見,檢討與優化制度,精進揭弊保護法制與配套措施,建構揭弊友善文化,打造更廉潔透明、值得人民信賴的廉政治理環境。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致詞。(圖/廉政署提供)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亞太地區一年遭詐3.7兆「超越多國GDP」 犯罪集團手法升級更難抓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於7月21日發布最新報告指出,跨國詐騙集團在亞太地區的犯罪活動持續升溫,光是2025年詐取至少880億美元(約新台幣2.8兆元),部分受害國家的損失金額,還超越該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犯罪集團作案手法不斷更新,使亞太地區的網路詐欺與科技犯罪威脅大幅升級,執法難度顯著增加。根據《路透社》報導,引述UNODC報告估計,2025年東亞、東南亞、澳洲及紐西蘭等地的詐騙損失總額高達883億至1141億美元(約新台幣2.8兆元至3.7兆元)之間,此金額甚至超越區域內多個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UNODC東南亞暨太平洋區域代表珊特(DelphineSchantz)指出,這些犯罪集團的運作模式已走向「企業加盟化」,形成包含洗錢、人口販運、走私與個人資料蒐集的專業分工網絡,各環節彼此串聯並共享非法服務,對國際秩序構成嚴重威脅。此外,犯罪集團的招募對象與據點正向全球擴張,目前東南亞詐騙園區充斥著來自至少80個國家與地區的受害者,許多人被迫在惡劣環境下進行非法網路詐騙。為拓展新市場,犯罪集團已將觸角延伸至歐美與中東等地,大量招募具備德語、法語、英語等多國語言能力的人員;即便區域各國加強打擊詐騙,犯罪集團仍頻繁進行「法律套利」,轉移至東帝汶、太平洋島國或非洲部分地區等管轄鬆散的區域繼續作案。技術層面上,詐騙集團正從生成式AI轉向具備自主決策能力的「代理型AI」(Agentic AI),用以精準辨識潛在受害者、執行社交工程攻擊以及進行加密貨幣洗錢。UNODC指出,官僚貪腐是推動此類科技犯罪擴張的核心助力,而詐騙產業的爆發性成長,更帶動了地下銀行、黑市數據交易等龐大的周邊犯罪生態系,形成難以根除的非法經濟鏈。針對當前嚴峻形勢,UNODC資深分析師沈仁植(Inshik Sim,音譯)示警,跨國犯罪組織的規模與複雜程度已遠超現行執法體系的應對能力,現有防制機制難以有效遏止此類高科技犯罪。
夏莉絲虐童案延燒!蔣萬安:從未同意用全家福招生 7月底公布專案調查結果
台北市連鎖私立夏莉絲國際幼兒園爆發集體虐童事件,受害幼童超過10人。近日再有媒體報導,園方曾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手寫感謝卡及全家福照片作為招生宣傳,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蔣萬安今(21)日強調,他從未、也絕對不曾同意園方將自己及家人的照片作為招生用途,並重申市府將以「從嚴、從重、從速」原則處理此案,預計7月底完成專案調查。針對媒體報導,蔣萬安表示,自己先前已在議會清楚說明,從未授權幼兒園使用其照片或相關資料進行招生宣傳,對於業者相關作法並不認同。蔣萬安指出,市府在接獲通報後,已第一時間將有明確違規情形的教保人員停職,並重新檢視監視器影像,針對所有違規行為全面稽查,只要確認違法,均會依法採取最高標準裁處。他表示,市府除進行行政調查外,也同步提供受害家庭法律諮詢、心理輔導及安置轉介等協助,並已召開家長說明會。上週他也親自在議會接見陳情家長、收下陳情書,承諾加速釐清案情,並將於本月底主持專案調查小組會議,對外公布調查結果。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本案採行政裁罰與刑事偵辦雙軌進行,目前行政裁罰金額累計已達50萬6000元,專案調查預計7月底完成;刑事部分則已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並提供監視器影像、涉案人員及被害幼童等相關資料,全力配合司法偵辦。教育局強調,涉案教保人員除涉嫌傷害罪外,也可能涉及妨害幼童發育罪及強制罪等罪嫌,市府將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對任何虐待幼童行為絕不寬貸。
外送專法7/21正式上路 勞動部: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於今(21)日零時正式施行。為落實外送專法制度,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歷經近半年密切合作,依法律授權完成《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及《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並將自7月21日起與外送專法同步施行,共同打造更安全、透明、公平的外送產業環境。勞動部表示,近年外送產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過往外送平臺掌握派單機制、數位技術及大數據資料,在外送服務市場具有較高的主導權力;相較之下,外送員須自行負擔車輛購置、油耗、維修保養、執行外送服務的運輸安全等成本,且因資訊掌握有限、議約能力較弱,在整體外送體系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因此,透過近年各界持續倡議外送產業的法制化,以平衡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的權利關係,漸獲致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重視,進而達成共識,並加速推動專法排案及審查,於今(115)年1月6日完成三讀。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外送專法以四方關係衡平為核心,並採跨部會共同推動模式,由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依職掌分工訂定相關配套規範,共同建構兼顧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權益的完整法制架構,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其中,勞動部指出,在外送員權益保障方面,勞動部訂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及《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明確外送員報酬計算方式、停權或終止契約事由之合理性及救濟程序、派單資訊的透明度、強化外送工作期間商業保險保障、新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可向平臺業者申請支付、完善保險規範、職業安全教育訓練等事項執行細節,確保外送員的勞動權益能真正落實。在合作商家權益保障方面,勞動部表示,經濟部訂定《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強化平臺與合作商家間交易公平性。平臺業者應保存契約、交易及結算等相關紀錄,明確規範結帳週期及對帳資訊提供方式;涉及抽成比例、收費項目、付款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經雙方合意後始得調整,並建立爭議處理機制,提升契約透明度。勞動部說,在消費者保障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通部20日預告《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草案,內容包含:強化會員服務、訂單取消退款、交易資訊揭露及平臺履約責任等規範,同時要求平臺業者辦理外送員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並針對重大交通違規情形建立安全講習及管理機制,避免派單及系統通知方式增加交通風險。勞動部表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衛生福利部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要求平臺業者辦理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強化餐點取送、運送過程及外送箱衛生管理,降低配送過程食品污染風險,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勞動部表示,已於勞動部官網建置「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彙整法令、子法、常見問答及宣導資料,以利各界了解外送專法相關資訊,另於外送專法正式施行後,除持續宣導外,同時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不定期邀集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工會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就制度執行所衍生之實務疑義、爭議態樣及窒礙問題交換意見,共同研議妥適處理原則,確保制度順利上路。最後,勞動部表示,外送專法確實就當前外送服務整體模式有極為重要改變,正式施行後,請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與政府共同努力,落實法制相關規定。勞動部呼籲外送平臺業者應確實遵循外送專法及相關子法規範,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及法遵機制,共同打造更安全、公平、透明且永續的外送服務環境。
提案凍結卓榮泰9到12月薪水 翁曉玲:事情做好自然就會解凍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1)日表示,這次總共提了大概270案,不只針對文化部,還包含行政院、內政部、陸委會,也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到12月的薪水,「因為他尸位素餐,根本不配當行政院長!」翁曉玲今早接受廣播節目《千秋萬事》專訪時表示,自己這次總共提了大概270案,不是只有針對文化部,還有包含行政院、內政部、陸委會等,「其實我很多預算並不是全刪,會考慮到他們前幾年運用狀況,還是會給他們一個合理的金額」。翁曉玲指出,凍結卓榮泰9到12月薪水,解凍條件很簡單,就是依法編列預算、依法副署法律、依法提名相關人事案,把這些事情都做好了,自然就會解凍,就可以領薪水,「如果說他這些事情都做不到,那抱歉,就不要領薪水,因為他尸位素餐,根本不配當行政院長!」翁曉玲指出,凍結案已經正式提案了,已經在二輪提案當中,接下來就等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協調會時再來討論,相信國民黨會支持自己的做法。
納坦雅胡恐因ICC通緝在紐約被捕?川普駁斥:絕無可能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0日掛保證,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今年9月前往紐約時「不會被逮捕」,駁斥了紐約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日前聲稱遭荷蘭海牙(The Hague)國際刑事法院(ICC)認定犯下「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的納坦雅胡,可能遭到逮捕的說法。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的報導,曼達尼在《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於18日發布的Podcast節目中透露,紐約市法律部門正在討論當納坦雅胡前往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時,是否有可能逮捕他。「我相信納坦雅胡總理應該出現在海牙,」曼達尼補充:「他是1名已遭ICC起訴的戰犯。而你會發現,基於他過去多年所造成的後果,許多人都持有這樣的看法。」對此,川普20日在「真實社群」(Truth Social)發文回應稱:「班傑明納坦雅胡在美利堅合眾國境內,不會以任何方式、形式、理由遭到逮捕。」川普宣稱:「他正在對抗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這個政權最近殺害了5.2萬名無辜抗議者,並且在過去47年間持續殺害美國士兵及其他人士。真正應該被逮捕的,是那些把伊朗帶入這場前所未有『死亡與毀滅螺旋』的人,而這件事早就應該由歷任總統處理!」據悉,ICC於2024年11月21日對納坦雅胡發布逮捕令,指控他「應對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以及蓄意攻擊加薩(Gaza)平民所構成的戰爭罪負責」,並涉嫌「自2023年10月8日至至少2024年5月20日期間犯下謀殺、迫害及其他不人道行為等危害人類罪。」針對曼達尼的威脅,納坦雅胡辦公室19日猛烈抨擊了ICC及這位紐約市長。其社群平台X發表聲明指出:「ICC是1個荒謬的『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形容法律就像袋鼠育兒袋中的幼兒一樣被人為左右),對美國人或以色列人都沒有司法管轄權。針對納坦雅胡總理發布的虛假逮捕令,是由已聲名狼藉的前ICC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所簽發,而就在幾天後,外界便公開了針對他的性不當行為指控。」聲明接著痛批:「曼達尼先生與其替卡里姆汗的犯罪行為背書,不如專注於修復其政策對紐約造成的損害。如同卡里姆汗一樣,曼達尼似乎更有興趣轉移大眾對其施政失誤的注意力,並攻擊猶太國家的領導人,以及中東唯一的民主國家領袖。」
餐廳服務生傳話「黃總請妳去包廂」!妹子直播自保衝熱搜 官方還原真相
中國大陸浙江省杭州市1名女網紅日前獨自到餐廳用餐時,突然接獲服務員轉達有位「黃總」邀約她去包廂,對方還說「去了就知道我是誰」,因擔心人身安全,當場拒絕並開啟直播記錄過程。事件曝光後迅速引發熱議,經相關單位調查後,確認事件源於認錯人的誤會,餐廳則因處理不當,遭要求停業整改。綜合陸媒報導,該名女網紅在直播中聲稱,事發當晚她獨自在餐廳大廳用餐,1名服務員突然上前表示,走位自稱「黃總」的男子邀請她到包廂,還轉達「去了就知道了」等語。她當下回應自己不認識對方,也認為若真是熟人,應由本人親自打招呼,而非透過服務員傳話。考量到自身安全,她立即打開手機直播記錄現場情況,並在約半小時後與其他顧客一同離開餐廳。事件在網路發酵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經查證,邀約女子的黃姓男子為餐廳普通顧客,當天也是首次到店用餐,因誤將女網紅認成自己的朋友,才請服務員代為邀約,並非刻意騷擾或另有企圖。黃男事後已針對自己的行為造成女方及服務員困擾公開致歉;而餐廳也向當事人正式道歉,雙方目前已達成和解。不過,調查也指出,餐廳服務人員在未確認雙方是否相識的情況下,便協助傳遞私人邀約,已違反服務人員應有的職業規範。相關單位已對餐廳提出告誡,要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日後不得擅自替顧客傳遞未經查證的私人邀約,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目前涉事餐廳已停業整改,後續將強化內部管理及服務流程。另一方面,事件爆紅後,網路上也出現不少質疑聲音,認為整起事件可能是為了吸引流量而自導自演。對此,女網紅公開否認,強調自己只是因為喜歡餐點才再次光顧該店,「所有事情都是真的,不是劇本,也不是為了起號,沒有任何虛構成分。」她同時當天拍攝的影片紀錄,表示若有人持續散布不實言論,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夏莉絲幼兒園不當管教案 北市教育局行政重罰並向地檢署告發
針對臺北市私立夏莉絲國際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案,教育局今(20)日說明處理進度,本案採「行政裁罰」與「刑事司法」雙軌併進,目前教育局已向地檢署告發,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主動檢具本案件完整扣押影像、行為人與被害幼生身分、不當行為紀錄等事證,全力配合偵查;行政裁罰方面,教育局已祭出罰鍰共計50萬6,000元,另外也以專案提供家長各式資源協助,預計將在7月底完成行政調查。教育局重申「從嚴、從速、從重」態度,並由府級於7月17日召開跨局處家長說明會,執行單一窗口的專案服務,包含教育局提供專用會議室調閱監視器影像、幼兒轉園安置服務;社會局結合幼兒輔導(心理支持)方案,以及法務局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司法偵辦進度方面,教育局表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在6月下旬受理報案後,立即完成兒少保護通報,並於同月30日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已查扣監視器主機,並通知幼兒園負責人、園長與教保員等相關人到案說明,全案刻正由檢察官持續偵辦中。教育局進一步說明,經家長協助指認監視器影像畫面幼兒身份,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主動檢具本案件不當行為紀錄表、相關人身份、監視器影像檔案光碟等資料向地檢署告發,俟本案調查報告完成,將再提供地檢署併辦。教育局嚴厲譴責涉案人員,並強調對待不當管教案件不僅止於行政裁罰,更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除了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行為人尚有妨害幼童發育罪、強制罪之嫌,本局定全力配合偵查,確保違法行為人承擔應有的刑事罪責,絕不姑息。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被造謠是中國華僑! IU跨海怒告酸民「要求Meta提供帳號個資」
南韓人氣歌手IU(李知恩)近年持續透過法律手段打擊網路惡意留言。據韓媒報導,IU已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提出申請,要求Meta提供Threads匿名帳號「@7hy*jin」持有人的真實身分資料,希望取得證據後,在南韓正式提起名譽毀損民事訴訟。根據韓媒《Dispatch》報導,IU於本月15日依據美國《聯邦法規》第28篇第1782條(28 U.S.C. §1782)向美國法院提出「開示證據」申請,要求Meta提供涉案Threads帳號「@7hy*jin」持有人的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及登入IP等資料。IU所屬經紀公司表示,由於目前無法確認匿名帳號經營者的真實身分,導致南韓民事訴訟無法進行,因此才透過美國的司法程序跨海蒐證。據《Dispatch》公開的申請書透露,法院文件指出,Threads帳號「@7hy*jin」自2025年3月至10月期間,共發布52則針對IU的不實貼文,內容整理為6大類,包括抄襲指控、散播IU具有中國背景、質疑海外發展成績、指控利用已故藝人炒作、影射操控媒體與輿論,以及將歌曲內容與南韓重大社會悲劇強行連結等,IU方面認為相關內容皆毫無事實根據,已嚴重損害名譽。其中,該帳號不只多次宣稱IU是中國籍,甚至聲稱她是「廣東話流利的華僑」,並造謠她代言的品牌及捐款對象皆與中國企業有關;此外,南韓法院早於2024年便認定相關抄襲謠言構成誹謗,散播者遭判賠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70萬元),但該帳號仍持續在網路散播相關不實資訊。文件中也提到,該帳號還牽扯已故藝人雪莉(崔真理)、金鐘鉉及具荷拉,指控IU藉由已故藝人事件炒作,甚至影射她操控媒體及輿論;另有貼文將IU歌曲〈Strawberry Moon〉與梨泰院踩踏事故、〈Ah puh〉與世越號船難做出毫無根據的聯想。對此,IU的團隊忍無可忍,因此決定採取法律行動,追查「@7hy*jin」帳號持有人身分,並提起名譽毀損民事訴訟。事實上,IU近年持續對網路惡意言論採取法律行動。今年2月,IU曾對96名網友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今年5月,一名長期散播惡意留言的網友,也在二審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1年。此次IU跨海向Meta追查匿名帳號身分,也顯示她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追究造謠與誹謗行為,展示對不實造謠「零容忍」的態度。
年輕女歌手公開演唱被控「妨礙風化」 伊朗當局重判鞭刑74下
美伊衝突尚未停歇,近日伊朗德黑蘭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宗教道德清算」事件,一名當地年輕女歌手安妮塔(Anita Popist)因在男女混合的公開場合演唱,遭指控此舉妨礙風化,因此她被判處鞭刑74下。據外媒《伊朗國際電視台》報導,不久前女歌手安妮塔因在男女混合的公開場合演唱,遭指控妨礙風化;當地時間18日,隸屬於伊朗德黑蘭艾爾沙德(Ershad)司法園區的第二刑事法院第1088分庭,以「妨礙風化」為由,對安妮塔做出鞭刑74下的嚴厲判決。人權組織「亨高」(Hengaw)透露,安妮塔先是因經常在社群分享個人音樂作品,而遭當局關注。報導中指出,對安妮塔的判決不僅包含鞭刑,伊朗當局同時採取了其他限制措施,包括扣押其護照,並強制封鎖其行動電話門號,試圖切斷她能對外聯繫的機會與活動能力。不只安妮塔遭到「道德清算」,在此之前,伊朗一名女性饒舌歌手魯迪(Roody)也被指控「非法表演」遭判鞭刑的案例,顯示伊朗當局正進一步控管對國內女性表演者的權利,相關威脅日益增加。據《法新社》報導,長期以來,伊朗對女性藝人有著嚴格的法律規範,明文禁止女性在男女混合的公開場合進行獨唱表演。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批部分縣市未落實應盡責任 民進黨點名盧秀燕:應向社會各界清楚說明
「落實食安需要中央地方合作」,民進黨今(20)日表示,中聯油食安事件發生後,中央第一時間啟動問題油品下架、擴大檢驗,並持續追查責任、檢討制度。但令人遺憾的是,關於地方政府應盡的責任,有些縣市(比如高雄、台南)做得很好,有些縣市(比如台中、台北)卻沒有落實、縣市長還急著轉移焦點。民進黨指出,究竟中央、地方政府的權責如何分工?其實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早有明確規範:《食安法》第5條:(地方政府)應主動查驗、發布預警、採行必要管制措施;《食安法》第7條:業者發現有危害食安之虞,應停止製造加工販售、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政府;《食安法》第53條:業者針對違法改善處理情形與過程,通報地方政府備查。民進黨表示,食安法早已明確規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業者各自的責任。中央負責全國食安政策、跨部會協調、風險管理及制度建立;地方政府依法負責查廠、抽驗、追查流向、裁罰等工作;業者則必須落實自主檢驗、主動通報並回收。民進黨續指,因此面對食安事件,不管是哪個單位,都不該急著推卸責任,而是應該回歸法律規定與SOP,依法分工、共同把關。民進黨強調,這次中聯油事件發生後,中央持續擴大檢驗、追查流向、推動修法,也看到台南、高雄等地方政府積極的稽查、下架及追蹤,共同守護民眾食安,展現中央地方合作的重要性。也期待台中、台北等地方政府,能落實稽查、抽驗及查核工作,善盡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應負的責任。尤其,台中市長盧秀燕面對「8年僅抽驗中聯油1次」的質疑,更應向社會各界清楚說明。民進黨表示,守護食安,沒有中央、地方之分,只有是否依法盡責。中央、地方與業者各自做好分內工作,才是真正對人民負責!
吳宗憲自爆離婚12年 陳沂批他黑歷史滿滿:Who cares?
63歲綜藝天王吳宗憲7月18日在馬來西亞舉辦《憲憲同樂會》演唱會時首度鬆口,透露已與張葳葳離婚12年,並表示已將財產全數留給對方,而當年協助辦理離婚手續的人,正是大女兒吳姍儒,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熱議。吳宗憲也回應本刊證實離婚消息:「之前圈內都在傳這件事,我都幾歲了,不重要,都離婚那麼久了。」對此,先前曾在社群批評吳宗憲「錄影遲到、不敬業」,遭吳宗憲反嗆造謠、說謊的網紅陳沂,凌晨發文表示:「吳宗憲現在才出來自爆已經離婚12年了,Who cares?」她隨後回顧吳宗憲過往爭議,指出對方當年明明已婚、育有4名子女,卻曾在節目中以單身形象示人,「哄騙女明星跟他交往依然歷歷在目」,並提及當年遭黃安揭露已婚身分後,雙方因此決裂。陳沂也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沒想到拖這麼久」。她進一步翻出吳宗憲昔日酒駕事件,稱當時仍在婚姻存續期間,還涉及無照駕駛、拒絕酒測等爭議。陳沂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圖/本刊資料照)此外,陳沂表示吳宗憲雖然爭議不斷,卻意外促成法律制度修正。她表示,過去民法採「儀式婚」制度,只要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有兩名以上證人,即具婚姻效力,不必辦理戶籍登記,因此有人可能利用身分證配偶欄空白對外宣稱單身。她認為,後來改採「登記婚」制度,就是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還戲稱是「吳宗憲條款」。陳沂也提到,吳宗憲過去無照駕駛事件,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一步補強相關規範。她表示,當時法規僅限制駕照遭吊銷者須待禁考期滿才能重新考照,卻未針對無照駕駛違規者設立限制,因此後續才將相關規定納入法令。《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獨/法務部接班成形!傳美女檢察官陳玉萍接主秘 余麗貞擬調最高檢
黨政界傳出法務部吹起接班號角!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以來進行最大一波跨部檢的人事異動!已在任一年半的主任秘書余麗貞外傳將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遺缺擬由部長辦公室主任陳玉萍接任,高檢署檢察官蔡偉逸可能繼任部長辦公室主任。至於法務部的司處首長異動部分,法制司長張介欽擬接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接任法制司長可能性不小,也有傳言簡美慧可能接任綜合規劃司長。最高檢察署傳出將新派五位實任檢察官,除了余麗貞以外,可能人選還包括: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賴哲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金聰、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林慶宗、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林麗瑩。至於最高檢書記官長一職,擬由高檢署書記官長聶眾接任。另外,外傳法務部綜規司長王文德有機會轉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但如王留任司長一職,綜合規劃司副司長古慧珍可能調派法務部參事。再者,若簡美慧、古慧珍都卸下副司長職務,一般認為,任期屆滿的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可能接任檢察司副司長,北檢借調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辦事的檢察官張書華,可能接任綜合規劃司副司長。至於高檢書記官長可能由現任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升任,北檢襄閱則以忠組主任檢察官郭進昌呼聲較高。擬接任法務部主秘的陳玉萍是能力與品操兼備的美女檢察官,曾獲得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她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文大法研所畢業,曾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書記官長等職務,她曾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等人破壞國土案、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等人合宜住宅弊案等重大案件,廣受檢察界好評。2023年4月間各檢察署投票選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她獲得281票,創下史上最高得票紀錄。最高檢察署傳出將派任五位實任檢察官。自右而左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呂文忠、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法務部長鄭銘謙、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圖/最高檢提供)傳出將接任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的蔡偉逸,也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及法研所畢業,他擔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期間,適逢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高升法務部長,蔡還因此短暫代理「天下第一檢」的北檢檢察長,相當特別。蔡代理期間處事平穩、波瀾不興。蔡偉逸去年在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選舉,也榮獲第一高票。
看牙驚爆感染風險!診所器械未滅菌 884人收通知急驗愛滋肝炎
加拿大安大略省布蘭特福德(Brantford)一間牙科診所因被查出感染控制與器械滅菌程序存在重大缺失,引發公共衛生調查持續延燒。當地Grand Erie Public Health(GEPH)表示,凡於2021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3日期間曾到陳喬治牙科診所(Dr. George Chan Dentistry)接受治療的患者,都建議接受B型肝炎、C型肝炎及愛滋病毒(HIV)篩檢。目前共有884人收到通知,但完成檢測者仍僅約半數,因此衛生單位再次公開呼籲曾就診民眾盡快完成檢查。調查照片顯示,多項牙科器械未經密封包裝即放置抽屜內準備供患者使用,成為感染控制調查重點。(圖/Grand Erie Public Health)事件起因於診所前櫃接待員林恩波特利(Lyn Portelli)於2025年10月底向Grand Erie Public Health提出檢舉。她表示,在仍任職期間發現診療室疑似存在感染控制問題,因此向主管機關通報。衛生單位隨後交由感染預防與控制(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IPAC)團隊展開調查,最終確認診所在可重複使用牙科器械的清潔、消毒及滅菌流程共出現15項缺失。根據CBC News透過資訊公開法取得的IPAC調查資料及現場照片,診所多項醫療器械管理方式未符合感染控制規範。照片顯示,包括棉夾、牙鏡、探針、牙周刮治器、超音波洗牙器零件、慢速手機及不鏽鋼噴水噴氣頭等器械,都直接散放於診療抽屜內,未經密封包裝便準備提供患者使用;部分屬半侵入性的器械則未完成高層級消毒或高溫滅菌程序。調查人員也發現,慢速手機仍直接固定於治療椅軟管上,未依規定完成滅菌;器械再處理室同時兼作義齒製作區,X光設備也設置於同一空間內,增加交叉污染風險。此外,診療室櫃內還放置一條2014年即已過期的Denti-Freeze牙科麻醉凝膠,仍存放於可供臨床使用的位置。調查人員還在診療室內發現2014年即已過期的牙科麻醉凝膠,引發外界質疑診所管理疏失。(圖/Grand Erie Public Health)Grand Erie Public Health表示,雖然截至目前尚未確認任何B型肝炎、C型肝炎或HIV感染案例可直接與該診所相關,但若醫療器械未經正確滅菌便重複使用,理論上仍可能傳播血液傳染疾病,因此建議所有符合條件患者接受篩檢。衛生單位於2026年2月26日完成通知文件,並於3月正式啟動患者通知作業,同時展開病患追蹤。通知信提醒患者,他們可能曾接觸未經適當滅菌的牙科器械,若器械在醫療過程中重複使用,理論上可能傳播B型肝炎、C型肝炎及較少見的HIV感染,因此建議依照醫療指引完成相關血液檢查。隨信也附上提供醫療院所參考的檢驗建議,協助醫師安排後續篩檢。然而,截至近期統計,884名受通知患者中仍僅約半數完成檢驗,因此Grand Erie Public Health於7月7日首度公開發布篩檢呼籲,希望更多曾到診所就醫的民眾主動接受檢查。衛生單位強調,整體感染風險仍屬偏低,但完成篩檢除了有助於了解自身健康狀況,也能協助公共衛生單位掌握完整資訊,作為後續評估是否採取進一步防疫措施的重要依據。Grand Erie Public Health醫療官傑森馬倫方特(Jason Malenfant)表示,保護社區健康始終是首要目標,希望透過完整調查及患者配合篩檢,建立足夠證據,以決定是否需要提出新的公共衛生建議。安大略省公共衛生局(Public Health Ontario)也指出,調查除評估B型肝炎、C型肝炎及HIV等血液傳染疾病的潛在風險外,也會檢視是否有其他後續處置需求。即使感染可能性很低,檢驗仍可確認是否需要進一步醫療照護,同時也能讓大多數未受感染者獲得安心。針對外界質疑調查於2025年11月展開,患者卻直到2026年3月才收到通知,Grand Erie Public Health解釋,主管機關需依照既定程序完成完整調查、證據蒐集及法律與公共衛生評估,確保所有決策均建立在充分事證及最佳實務基礎上,才正式通知可能受影響民眾。另一方面,安大略皇家牙醫外科醫師學院(Royal College of Dental Surgeons of Ontario,RCDSO)證實,陳喬治已於2026年7月2日辭職,因此已不具備在安大略省執業資格,診所執照也遭撤銷,診所則已於2025年11月3日停止營業。目前RCDSO針對此案的調查仍在進行。RCDSO表示,若陳喬治日後重新申請安大略省牙醫執照,除須符合一般資格外,還必須自恢復執業起接受為期24個月的感染預防與控制監督,並遵守學院可能另外附加的各項條件與限制。學院也指出,是否要求監督會依個案情況決定,但此類監督主要目的在確認執業者確實遵循感染控制規範。多倫多大學牙醫學院副教授艾維夫瓦努努(Aviv Ouanounou)表示,一般牙醫重新申請執照,通常不會被要求接受長達24個月的感染控制監督,因此此項要求顯然屬於本案特別附加的限制。他也指出,即使牙醫已辭職或未持有有效執照,若監管機關認為涉及公共利益,仍可持續進行紀律調查及後續處分。CBC另取得陳喬治於2025年12月寄給Grand Erie Public Health的電子郵件,內容表示自己將正式退休,不會重新營業,也不會在任何牙科診所擔任合夥人、受聘牙醫或其他職務。此外,RCDSO表示,加拿大各省牙醫監管機構彼此均要求申請人提出良好執業證明(Certificate of Standing)。若喬治.陳未來打算赴其他省份執業,也很可能須提出相關證明,由主管機關評估是否符合執業資格。Grand Erie Public Health最後提醒,在上述4年間曾於該診所接受治療的患者,可攜帶衛生單位提供的檢驗申請文件,向家庭醫師或社區門診安排篩檢;若沒有固定家庭醫師,也可透過當地基層醫療診所或虛擬急診門診預約接受檢查。官方強調,目前尚未證實任何感染案例與診所存在直接關聯,但仍呼籲符合條件民眾盡快完成檢驗,以保障自身健康並協助調查順利完成。
曾遭前男友、陌生男下藥性侵!25歲女輕生未遂癱瘓 獲准安樂死離世
西班牙一名25歲女子卡斯提歐(Noelia Castillo),生前曾3度遭到性侵,加害人包括前男友及陌生男子,而她在2022年輕生未遂,造成下班身癱瘓,後來她為了申請安樂死,打了20個月的官司,終於在今年(2026年)3月如願離世。卡斯提歐的母親翻閱女兒遺留的日記後,也決定向檢察官告發那些性侵犯。綜合外媒報導,卡斯提歐生前受訪時曾說出,交往4年的前男友曾趁她服下安眠藥後性侵她,後來在夜店遭2名陌生男子侵犯;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薩洛(Salou)一間酒吧,當時她被一名服務生下藥,並遭3名男子集體強暴,事發後3至4天,她曾試圖跳樓自殺,雖然意外存活,卻因此半身不遂。卡斯提歐感到相當痛苦,2024年就依法申請安樂死,但親生父親卻聯合保守派宗教團體「基督徒律師協會」(Abogados Cristianos),多次阻止她,並主張女兒患有邊緣性人格障礙,沒有正常思考能力,讓案件一路從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憲法法院,以及歐洲人權法院。卡斯提歐認為,她未來都要依靠輪椅度日,平時難以入睡,人生沒有任何希望,父親卻想妨礙自己「有尊嚴地死去」。歷經長達20個月的法律攻防戰,法院裁定她具有自主決定的能力,駁回其生父的請求,也讓卡斯提歐順利在2026年3月安詳離去。報導指出,卡斯提歐在執行安樂死當天親手將日記交給媽媽,母親翻閱日記時,發現裡面詳細記錄了女兒多次遭性侵的經過,經過3個月的思考,母親決定報警處理,讓那些性侵犯受到法律制裁,「我讀完日記之後,很多事情有了答案。我相信女兒希望有一天真相能夠大白。」《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