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三峽 車禍 民進黨 王文洋 律師
買彩券中2億元大獎! 男子做「1決定」竟讓他帳戶內錢幾乎全用光
西班牙一名73歲男子過去購買彩券時,意外贏得650萬歐元(約新台幣2億多元)大獎,不過他因為不懂理財,便進行錯誤的投資。沒想到,最後他發現自己所有的獎金,幾乎全數都不見,瞬間變得一無所有,甚至沒錢付房貸,面臨被驅逐的情況。根據《鏡報》報導,西班牙一名73歲男子弗朗西斯科(Francisco Guerrero)是一名建築工人,他在2005年12月購買一張彩券後,意外中了650萬歐元的大獎。不過,當時因為他對於理財投資一竅不通,於是他便找了銀行專員,希望能幫助他好好管理這筆錢。弗朗西斯科指出,當初與銀行專員簽屬文件時,並沒有完全理解合約內容,且多年來他因為信任對方,都沒有去動用這筆錢。直到2009年,弗朗西斯科的膝蓋需要動手術,才發現自己帳戶裡的錢幾乎全被用光。而這情況也讓他相當崩潰「我甚至不知道當初簽了什麼,我盲目地相信它們,它們毀了我的生活。」。後續因為弗朗西斯科無法繼續支付房貸,導致他在自己的家成為非法居住者,還面臨被驅逐危機。於是他便對銀行提起了3次的法律訴訟,最終成功取得勝利,法院要求銀行向弗朗西斯科賠償106萬歐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

三峽車禍昏迷女學生奇蹟甦醒 第一句話曝光惹淚崩
新北市三峽區日前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意外,造成3人不幸喪生、12人輕重傷,其中多名學生傷勢尤為嚴重,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就在眾人為傷者祈福之際,亞東醫院傳來令人振奮的好消息,重傷昏迷多日的14歲劉姓國三女學生奇蹟般甦醒,而她醒來後的第一句話,竟是焦急地詢問「什麼時候要去學校?」讓在場醫護與家屬瞬間紅了眼眶。 據《鏡週刊》的報導,這起震驚社會的車禍發生於19日,當時劉姓女學生因強大撞擊力導致右大腿骨折、頭皮嚴重剝離,且口腔內大量出血,被緊急送醫時生命垂危。醫療團隊歷經數日不間斷的搶救,終於將她從鬼門關前拉回。令人動容的是,當她恢復意識後,竟不顧自身傷痛,擔憂的卻是課業進度,虛弱卻堅定地說出「我想去上學!」讓守候多日的父母當場淚崩,緊緊握住她的手安慰,先把身體養好,就能回到教室。對此,家屬也透露,現階段全心力集中在孩子的醫療照護上,尚未考慮後續賠償或法律程序。至於劉姓女學生傷勢好轉,家屬低調表示感謝外界關心,但也盼大眾能給予他們安靜休養的空間。與此同時,土城醫院也同步更新了其他受傷學生的治療進展。國二李姓男學生在經歷骨折復位手術後,恢復狀況良好,已成功脫離呼吸器,預計不久後可轉至普通病房;而傷勢最為危急的張姓女學生雖經急救後恢復心跳,但目前仍須依靠維生系統,醫療團隊正24小時監測其狀況。另一名廖姓女學生則因腦部受創,需進一步觀察治療。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教甄惡夢1/家長權力好大!化身評委挑老師 應試者:沒看過這種排場
人文薈萃的北市大安區是著名的文教區,滋養著無數的莘莘學子。今年4月28日,1名國小代理教師不知為何原因,在校內師生進出頻繁的上午7時許,選擇走上絕路。現場未發現遺書,家屬與校方均表示事前並無察覺異狀。事後,社群媒體上引發不少臆測,「後母班(指導師因故未繼續帶班)」、「大安區」、「恐龍家長」皆為討論焦點,而本刊接獲曾參與該班教甄的H(化名)老師爆料,指該校家長存在權力過大的問題。每年1月與2月的交替之際是為春暖花開的時節,但在今年的這個時節裡,對於代理老師H來說,只感受到無比的心寒。今年1月14日,事發國小於社群上公開貼出代理教師的職缺,並在招募資訊寫道:希望徵求高年級的短期代理老師,代課期間為今年的2月至7月底,對於H來說是難得的機會,便投出履歷。應試當天的排場「異當盛大」, H走進教室以後,映入眼簾的是排放成ㄇ字型的課桌椅,在場參與甄選的評委共有9位,分別是面對應試者的教學主任與教學組長、左側5位任職於該校的資深老師以及坐在右側的2名評委。弔詭的是,除現場9名評委外,應試老師面前還架有1台連線至Goole Meet的攝影機,參與Google Meet的人數將近30人,大部分是家長以及少數的退休老師,而這將近30位人士並非只是觀摩試教現場,同時有權對應試的老師提問,「就我的經驗來說,即便是大型的聯合的教甄,評鑑委員也不會超過10位」、「難道現在家長的權力真有這麼大嗎?」曾與墜樓女教師參與同一場教甄的代理教師H表示,該校教甄的自傳需要手寫,她曾用電腦事先擬稿。(圖/投訴人提供)應試結束以後,由教學組長將現場的4名應試老師帶離教室,令H無法忘懷的是,在老師們走出教室的後,教學組長趁四下無人時,面帶微笑,向4位應試老師說,今天的應試過程千萬要保密唷,對外公開的話小心會有法律責任。事後來應徵上的就是日前墜樓的老師。H回憶起2年前,也曾應徵該校的短期代理教師一職,那時她就因為該校家長左右校方用人而落榜。H指出,法律規定3個月以下的代理教師職位,不用對外舉辦教甄,僅需投遞履歷審核,當時她看到該校的徵才資訊後,就投了履歷「過沒幾天,我就收到教學組長的電話,他恭喜我錄取了,並跟我約了簽約時間」。拿到此職位的H,原以為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卻沒想到簽約前1天, 1通電話將她的美夢擊碎。「教學組長跟我說,家長不滿意我的資歷,所以明天不用來簽約了」簡單一句話,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就粉碎了H難得的機會。H心有餘悸地表示,當時若錄取她,是否墜樓的變成她?(圖/翁靖祐攝)訪問結束後,H向本刊坦言,看到該校老師墜樓新聞後,心情很複雜「如果當時是我錄取了,是不是就會換我發生這種事情?」而她也由衷地希望,社會大眾可以重視近年老師在教育現場,所遇到的困境,與家長愈發干預教學現場有很大的關聯。本刊致電該國小與台北市教育局,校方否認此事,強調全數的委員加總僅15位,絕無場面過於盛大一事。針對在教甄現場架設Google Meet,該國小表示,若委員不克前來現場,就需要協助委員用線上的方式參與教甄,校方指評委裡面只有1位家長會代表,並沒有多位家長同時參與教甄。北市教育局回應指出,基本上教甄的評委人數由校方設定,但若爆料人陳述若屬實,H老師的經歷確實不平常,但還是要去釐清校方為何會如此安排才能評斷。另外,定奪教師的錄取應由評委執行,若家長有介入的話,確實會有違法的疑慮,但同樣需調查以後才能評判。

教甄惡夢2/工會痛批家長介入如選妃 學者:校方不該讓老師孤立無援
北市大安區某國小今年4月28日發生教師墜樓案,震撼社會!社群平台流傳「該校的家長不好應付」等訊息。代理教師H也向本刊爆料該校「獨有的」甄選制度,顯現該校家長權力確實不一般,竟能直接干預學校用人。全國代課暨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痛批學校「簡直像在選妃!」台中教育大學教育系主任賴志峰呼籲家長和老師之間不應對立,並非所有的家長都是「恐龍家長」。黃湘仙向本刊解釋教甄流程,「一般來說會由校方選出教學代表、行政代表、學生代表以及家長代表擔任評委來參加教甄程序,通常評審委員都不會超過5人」,因此她聽到H在該校應試過程中,需要面對9名評委時相當驚訝。然而,在聽到評選現場竟還架設Google Meet,且讓近30名家長及退休老師參與時,黃湘仙怒指「已明顯超越合理範圍!」她表示,根據教育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規定,甄選過程只能由應試人員和委員參加,並痛批「讓近30位家長化身評委參與老師錄取的定奪,簡直像在選妃!非常扭曲」。黃湘仙表示,若家長真心希望孩子好,應該相信教育人員的安排,減少過度介入,才能減少教師熱情的消耗。(圖/本刊資料照)黃湘仙進一步指出, 3個月以下的教師甄選本來就規定不用對外公開,所以整件事情基本上是踩在灰色地帶上,她也不認同學校竟容許家長介入,痛心「代理教師已經是教育圈裡最弱勢的族群」。黃湘仙強調,若家長真心希望孩子好的話,應該要相信學校安排,減少過度介入,才能避免對教育者熱情的消耗。黃湘仙指出,根據台北市教育局的統計,113學年度不含附設幼兒園,台北的懸缺教師數共有1868人,其中包含高職575人、國中568人、以及懸缺人數最多的國小共725人。她提醒,若這樣的處境沒有改變,未來可能會越來越少人願意從事教職,最終被剝奪受教權的,反而是孩子。針對代理教師H的遭遇,台中教育大學教育系系主任賴志峰表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規定:教甄現場只能有評委及應試人員參加,若H遭遇屬實,恐有法律疑慮。當本刊詢問有沒有可能Google Meet上的人員都是評委時,賴志峰明確表示不可能,「甄試評委不會有那麼多位。」賴志峰教授表示,學校應該要能適時接住老師,讓老師知道自己並非孤立無援。(圖/翻攝臉書)賴志峰認為,部份家長確實會比較關心孩子,若教育者遇到這種狀況,並感到難以應付時,學校應該適時地接住老師,讓老師知道自己並非孤立無援,可以向校方求援。他也認為,有時候家長的關懷反而能成為教育者的助力,「現在也有越來越多家長願意投當學校的各種志工」,並非所有的家長都是「恐龍家長」,他呼籲家長和老師之間不應對立。本刊致電該國小與台北市教育局,校方否認此事,強調全數的委員加總僅15位,絕無場面過於盛大一事。針對在教甄現場架設Google Meet,該國小表示,若委員不克前來現場,就需要協助委員用線上的方式參與教甄,校方指評委裡面只有1位家長會代表,並沒有多位家長同時參與教甄。北市教育局回應指出,基本上教甄的評委人數由校方設定,但若爆料人陳述若屬實,H老師的經歷確實不平常,但還是要去釐清校方為何會如此安排才能評斷。另外,定奪教師的錄取應由評委執行,若家長有介入的話,確實會有違法的疑慮,但同樣需調查以後才能評判。

付錢看色竟成刑事罪! 瑞典擴大打擊色情平台「禁付費性行為」 違者恐判1年刑期
瑞典政府近日通過一項新法案,將自2025年7月1日起,禁止付費觀看即時成人直播,將其視為傳統性交易行為,違者最高可處一年徒刑。此舉旨在打擊數位性剝削,特別針對OnlyFans等平台上的即時互動內容。瑞典議會近日通過針對數位性交易新法案,若付費觀看即時線上大尺度表演,將被視為與實體買春相同的違法行為。(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等外媒報導,瑞典議會近日通過一項針對數位性交易的新法案,該法案禁止用戶付費要求他人進行即時成人直播,雖然觀看和購買預錄成人內容仍屬合法,但針對即時互動的付費行為將被視為違法。此外,任何促成或從中獲利的行為也將受到法律制裁。該法案由瑞典司法委員會提出,並獲得跨黨派支持。報導引述瑞典社會民主黨議員特蕾莎卡瓦略(Teresa Carvalho)的說法,此法目的在保護年輕人和其他易受剝削的群體,並非針對OnlyFans的內容創作者。她指出,線上性剝削與毒品濫用、人身販運和性交易有密切關聯。不過瑞典社會民主黨政治人物安妮卡斯特蘭德赫爾(Annika Strandhäll)則是呼籲,政府應該對OnlyFans等平台實施全面禁令,並建議對色情網站設置年齡限制,以保護兒童免受不當內容的影響。她強調,許多年輕人可以輕易接觸到暴力色情內容,這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報導稱,這項法案與美國2018年通過的《打擊線上性交易法案》(SESTA/FOSTA)類似,後者對促進性工作的數位平台進行了限制,但是瑞典推出的該法案也引發了數位權利倡導者和性工作者的強烈反彈,像是歐洲性工作者權益聯盟(European Sex Workers' Rights Alliance)就警告,這項法律可能導致警方侵犯個人隱私權,該聯盟成員艾瑪拉爾森(Emma Larsson)就表示,這將迫使性工作者進入更危險的工作環境,剝奪了性工作者最安全的工作選項。除此之外,OnlyFans平台也對此表示關切,並尋求與瑞典司法部長甘納斯特羅默(Gunnar Strömmer)和性別平等部長尼娜拉爾森(NinaLarsson)會面。OnlyFans指出,該平台每年向瑞典繳納約1200萬美元,約3.6億新台幣的稅款,並為許多女性、LGBTQ+人士和邊緣化創作者提供自力更生的機會。瑞典此次立法被視為對數位性交易的全面打擊,甚至可能對全球數位性工作者和平台產生深遠影響。瑞典議會近日通過針對數位性交易新法案,若付費觀看即時線上大尺度表演,將被視為與實體買春相同的違法行為。(圖/翻攝自X)

涉違規作業!蘇澳漁船被日本逮捕 63萬換船員獲釋
宜蘭蘇澳籍漁船「紅彩頭6號」20日疑似駛入日本沖繩縣與那國島經濟海域作業,被日本水產廳取締,58歲劉明清船長及5位船員遭逮捕,為今年首艘因違規作業遭日方查扣的台灣漁船。海巡署表示,全案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方聯繫處理,提供必要協助,稍早該船主已繳63萬元台幣保證金,下午1時許獲釋航返台灣。根據水產廳公布資訊,昨日上午9時27分,漁業取締船「鳳翔丸」(2141噸)在與那國町西埼燈塔正方位229度、距離15.6海里處發現「紅彩頭6號」在未取得日本農林水產大臣許可的情況下作業,涉嫌違反《關於在專屬經濟水域中行使漁業等主權權利等的法律》第17條之2與第5條第1項規定。「紅彩頭6號」為延繩及拖釣兼用漁船,總噸位19.90噸,船籍港為台灣蘇澳,當時船上共有4名台籍人員及2名印尼籍人員,包括船長劉明清,日方已對該船進行後續調查與處置。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表示,對於船長遭日方逮捕一事,漁會深感遺憾,雖該船主並未向漁會通報事件,也未透過正規管道請求協助,不便介入,但有積極透過管道了解,提供必要支援,盡速協調處理事宜。海巡署昨日下午1時50分接獲漁業署通報,「紅彩頭6號」於日本沖繩與那國島西南15.6浬作業,遭日本水產廳取締船扣留,漁業署已協請外交部洽詢日本相關單位瞭解遭扣留原因。海巡署表示,此案發生在南方澳東南方50浬海域(我國護漁範圍外12浬),依我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對於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政府取締時,提供必要外交協助,全案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方聯繫處理,「紅」船已於今日下午1時10分獲釋航返台灣。

民進黨5人涉共諜案 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
民進黨中評會於今(21)日召開會議,針對日前黨員涉嫌參與共諜案進行嚴正審議,經與會中評委深入討論後,會中達成一致決議,將5位涉案黨員邱世元、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及盛礎纓予以除名並開除黨籍。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當前國際情勢嚴峻,台灣正面臨中共威脅,國內各黨派都應團結一致,共同守護台灣的國家安全,以及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涉案者之行為不僅觸犯我國法律,更明顯違反民進黨紀律與核心價值。中評會對於傷害國家違紀行為絕不接受,民進黨是守護台灣的第一品牌,面對中共的利誘威脅,所有黨員都應嚴守法律黨紀,以國家利益至上,傷害台灣行為絕不寬貸絕不接受。賴瑞隆指出,根據《民主進步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8條規定「黨員之其他違紀行為,得依情節輕重,應予除名以下處分。」本次經中評會一致通過,決議將5位違紀黨員邱世元、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盛礎纓全數予以除名開除黨籍,展現維護清廉捍衛民主的堅定決心。賴瑞隆強調,中共滲透收買台灣共諜,竊取台灣國家機密,這是對台灣非常惡意的行為,也是所有台灣人民都不能接受的。賴瑞隆也呼籲所有國人以及朝野政黨,面對中共全力滲透利誘要統一台灣,讓台灣失去自由民主,全台灣人民都應團結一致對抗中共的滲透利誘統一野心,共同守護台灣國家安全,共同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

童年遭性侵卻逾追訴期難究責 范雲籲修正刑法80條補法治破網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1日)陪同一名吳性小姐出面陳情,揭露其家族中包括她在內,共有三名女性幼年時期遭到一名現任警官性侵害。然而,由於現行法律規定,該名警官恐因刑事追訴權時效已過而無需受到處置,引發社會譁然,為此,范雲呼籲法務部儘速提出修法版本,也期盼立法院跨黨派委員能為受傷的兒少們完成修法,建立更完善的保護機制,以彌補法律漏洞。受害人之一的吳小姐回憶道,過去童年期間,堂哥便對她進行性侵。她指出,當年年幼無知,無法理解加害者的行為,逢年過節被帶到房間性侵,卻無力反抗。多年來,她選擇沉默並承受痛苦,但噁心的畫面卻反覆在腦海中浮現,擔憂說出實情會遭受異樣眼光,更擔心加害者動用權力掩蓋事實。「小時候不懂,無力求救,但更無奈的是,有能力面對時,法律卻沒有站在她這邊。」吳小姐表示,由於案件已超過追訴期,該名警官可能免於懲罰,為此,她懇請立法院加快修法腳步,並呼籲警政署確保此事能得到妥善處理。面對制度性漏洞,立委范雲指出,受害者需要極大的勇氣才能出面陳情。她引用衛福部統計數據指出,學齡前性侵害案件中,高達九成的加害人是被害者熟悉的熟人,這使得受害者難以在當下說出實情。她提及, 儘管《公務員服務法》、《警察人員獎懲條例》可能對犯下性侵的警察進行懲戒,但前提是必須經過特定委員會認定,或遭到司法起訴、判刑確定。但是警察體系沒有特定單位可認定性侵害屬實,加上本案性侵事實已過多年且過了司法追訴期,導致現行制度對曾犯下未成年性侵案的警察缺乏對應措施。范雲強調,未成年性侵的追訴期應從受害者成年起計算,以便對加害人進行告訴。她已於本會期提出《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但法務部雖表明將研議,卻遲遲未有下文。因此,她再度呼籲法務部積極提出修法版本,也期盼立法院跨黨派委員能為受傷的兒少們。

5黨員染紅配合統戰 民進黨:開除黨籍展現守護民主意志
民進黨近期爆出多起涉入共滲透案件,引發外界關注。經內部調查後,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21)日召開第21屆第2次會議,針對相關黨紀案件進行審議,最終決議將邱世元、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盛礎纓等5名涉案黨員除名並開除黨籍,以正視聽,捍衛黨紀與國家安全。隨著兩岸關係日趨緊張,雙方交流日漸減少,意識形態的分歧加更劇統戰滲透事件。自4月起,民進黨內陸續爆發多起共諜案,包括前立法院長游錫堃的辦公室助理涉嫌洩密遭調查,以及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的前助理疑遭中共吸收並涉洩密,引發社會震撼。從國會助理、地方黨部黨工,到國安幕僚體系,滲透問題已延伸至政府核心,顯示中共對台統戰滲透日益深化。面對嚴峻的國安挑戰,民進黨此次嚴厲處分涉案黨員,強調決不姑息任何傷害國家利益與破壞民主體制的行為。經民進黨中評會審議,確認5名黨員違反黨紀並涉有重大危害國安之虞,經中評會審議一致通過,決定將其全數予以除名並開除黨籍。中評會主委賴瑞隆指出,民進黨作為「守護台灣的第一品牌」,對於任何傷害國家、違反黨紀的行為絕不寬貸、絕不接受。面對中共利誘與威脅,全體黨員都應嚴守法律與黨紀,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原則。這次的處分展現了黨維護清廉、捍衛民主的堅定意志。

獨/法官在辦公室喝伏特加爛醉上路 慘遭免職今轉任司法事務官
宜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軒豪2024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在辦公室飲用伏特加後開車載書記官上路,晚間8時許遭警方攔查,並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05mg/L,立刻將他移送法辦,張也因此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重懲免職,處分於21日生效,他則轉任臺北地院司法事務官。據了解,張軒豪自1999年開始擔任法官,因酒精性肝硬化疾病,於2012年間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因此領有殘障手冊,障礙等級為「極重度」。2017年1月9日曾因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由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經宜蘭地院院長施以書面警告處分,他卻知法犯法、再次酒駕。依照判決書,張軒豪2024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先是在辦公室飲用大量伏特加後,自宜蘭地院停車場開車上路,並載著書記官沿路緩慢行駛,三度於路邊停留時間合計約1小時。而張軒豪晚間8時許行經宜蘭市縣政二街與環市南路口時,因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彎而遭警方攔查,警方發現駕駛人有明顯酒氣,酒測後確認其酒精濃度高達1.05毫克,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張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職務法庭合議庭指出,張軒豪在此次偵審程序中已受到應有教訓,考量他在司法界服務超過20年,不僅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背景,也擁有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若轉任司法事務官,應能順利銜接職務內容,適應上不致有太大困難。職務法庭因而判除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判決於5月15日確定,懲戒處分21日生效,張成為北院司法事務官。◎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王文洋爆包養女大生「陷私生子風波」 作家預言最後下場:4千萬掰掰
王永慶長子、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被爆料在5年前包養宋姓女大生,並生下1子,2人更因為私生子風波對簿公堂。宋女還原和王文洋的相處過程,對此王文洋透過律師發表3點聲明,強調會依法律維護自身權益。針對宋女接受週刊訪問的內容,王文洋透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做出3點聲明回應:1.當事人王文洋於去年接獲宋女之母提告,該案目前業經地方法院分案審理,然鏡週刊所刊載之宋女早於民國110年間,即由宋母向法院聲請停止宋女的親權,地方法院裁定停止宋女親權,改由宋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故宋女已經不是該案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並無權利於法院程序主張權利。2.這起案件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採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審理,且宋母已委請律師為其進行相關程序,自應尊重法院不公開的審理程序,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關於當事人王文洋先生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也會由三位訴訟代理律師向法院陳述意見,並交由法院審理判斷。3.新聞報導事件均屬律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的個人隱私,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宋姓母女一再刻意向媒體爆料、意圖誤導媒體報導影響法院的審判判斷,這會對「程序公平」、「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設計造成不利影響。王文洋先生嚴厲譴責上述行為損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不法情事,王文洋將會依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此外,兩性作家欣西亞也分析,以王文洋的財力和在商場上打滾多年,信守承諾的基本,按時付款,應該是有的,「只是宋母女2人妳們真的使錯招了」,更猜測宋女這一招,經過法院審理,拿到的錢反而更少,「4千萬掰掰,加加起來恐怕幾百萬不到也不無可能」。

谷阿莫「打鐵健身房」爆惡性倒閉…會員繳200萬拿不回 市議員轟:知法玩法
由網紅谷阿莫與前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呂宇晟共同經營的「打鐵健身公司」,去年11月在台中市南屯店開幕,沒想到今年5月6日無預警拉下鐵門,僅在臉書發文「因營運考量與場地因素」,將於6月1日起終止營業,超過百名會員繳了200萬元血本無歸,對此已有90多名被害人組成自救會,要求負責人出來面對。打鐵健身營業近半年,全台共有8間分店,今年3月台北南港店才無預警歇業,近日台中南屯店又因積欠租金突倒閉,原本4月底公告將於6月1日熄燈,但本月6日臨時公告「即日起終止營業」,隨即拉下鐵門,卻未積極處理消費者退費與求償。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指出,近2周接受許多消費者陳情,協助組織自救會,目前已累積近90名受害者加入,總計已繳近200萬元的費用,也有人才花了10萬元買會籍,沒想到健身房就此倒閉,至今拿不回半毛錢。吳佩芸痛批,業者只在門口留下一個登記退款的網路連結,就人去樓空,消費者遲遲等不到業者主動退款、賠償,這群受害消費者事後集結到服務處,向其諮詢如何能從法律層面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吳佩芸指出,呂宇晟及谷阿莫身為公眾人物、網紅名人,卻連最基本的定型化契約內容都在違法,1月就開始積欠房租,卻仍持續招募會員,面對退費、違約金賠償也毫無誠意,對會員只想寄封Email說會退款就帶過,連最基本的退費賠償計算方式都沒有公開,擺明是知法玩法的惡劣業者。

銀行ATM前提8萬只賺800! 車手腿軟落網畫面曝光
彰化員林市日前發生一起詐騙車手被警方當場逮捕事件,18日晚上約10點多,員林派出所巡佐賴志騰與警員吳政晏,於大同路二段某銀行ATM前,發現1名男子邊講手機邊操作提款,行跡異常引起警方注意,經上前盤查,該26歲許姓男子因神色慌張、無法清楚交代金融卡來源,最終被查獲持有8張來路不明的金融卡,並剛提領出超過8萬元現金。警方隨後確認,這些金融卡均為詐騙集團所收購的人頭帳戶,專門用來分散贓款,許男坦承自己只是詐騙團伙的車手,負責提領款項,每筆只賺取約1%的低薪佣金,這次提領8萬元僅獲800元,幸好警方發現及時,成功阻止贓款流出,避免至少8名被害人蒙受更大損失。員林警分局長吳詠傑表示,這起案件能迅速偵破,主要仰賴警方執勤時的高度警覺與積極作為,詐騙集團常利用大量人頭帳戶及車手分散贓款,增加追查難度,因此警方除加強夜間巡邏,也提醒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易將個人金融資料交給他人,以免淪為詐騙幫兇。吳分局長特別強調,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從求職、借貸、投資到各種誘騙方式,常會要求被害人提供提款卡或存摺,民眾若輕率交出金融資料,不僅可能違法成為人頭帳戶,更可能涉及洗錢犯罪,面臨法律制裁與高額賠償。警方呼籲大家保持警戒,遇到可疑情況應立即通報,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捲閃兵案節目全丟光!威廉至今「未公開道歉」知情人曝內幕
藝人「閃兵案」連環爆,繼男星王大陸先前遭爆出,砸百萬「造假醫療證明」躲兵疫,近日檢警追查再揪出,包括陳零九、大根、威廉等多名男星均涉案,捲入閃兵爭議的威廉,不僅手上節目全丟失,就連《棒棒堂》合體演唱會也緊急喊卡,損失相當慘重,然而事發至今,威廉始終並未公開道歉。對此,知情人士也曝光背後謀劃。檢警本月14日兵分多路發動突襲搜索,包括選秀節目《模范棒棒堂》推出的二軍男團「超克7」成員李銓、「小蝦」陳大天(陳道賢)、大根(黃亮鈞)、阿虎(吳致任)、威廉(廖亦崟)、陳信維、小熊(陳向熙)、陳零九(陳志豪)等男星均涉嫌逃兵役。遭爆當逃兵,大根、陳大天、陳零九等人也陸續發聲道歉,但反觀威廉則僅發文表示,「別擔心,我主動面對配合。」事發至今仍未對外說明或道歉。對此,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威廉可能是聽從律師建議,因為一旦道歉,等同坐實他「偽造病歷」閃兵,將不利於後續的法律攻防戰,因此才遲遲沒有動靜。事實上,威廉爆出閃兵爭議後,他手上的4個節目《效廉出發吧!》、《食尚玩家熱血48小時》、《雙面威廉》、《來吧!哪裡怕》已全數停錄,估計每個月至少損失50萬元。

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大陸未有效遏止 監院糾正行政院、教育部
監察院今(21)日發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林文程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指出,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赴陸管理機制顯有缺漏,並衍生重大國安隱憂。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監委林文程說明,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文職公務員」,即相當於無依各項法律受事前出境管制之文職公務員,共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全國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其二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機構與學校之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及警監四階以下警察人員。本案糾正案文指出,近10年間計有318名公務員(含高階文官55人、基層文官263人)違法違規赴陸,並確信尚有未經發現之違法違規赴陸人員「黑數」存在,有待主管機關及國安相關單位持續關注查察。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知情卻未能妥採有效應處作為,各級公務員赴陸交流揭露制度迄亦未能落實,有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維護國家安全之立法意旨,並動搖國民對於公務員應踐履「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有關忠誠義務的信賴,實難辭怠失之咎。監委林文程以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舉例說明,警察人員即占165人,但並非警察人員違規情形特別嚴重,係因內政部警政署定期辦理全國警察人員赴陸清查之故。監委林文程分析指出,行政院早於103年已知悉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問題,並決議人事行政總處及法務部廉政署律定公務員赴陸抽查機制,惟迄今全國所有機關,僅有內政部警政署及大陸委員會落實所屬公務員赴陸抽查作業,故若以警察人員占公務員比率粗略推估,對於沒有抽查機制的一般公務機關,違規赴陸人員累積恐逾上千人,應非虛言。監委林文程補充說明,本案調查發現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中,有7人已依期限向服務機關申請赴陸,非屬惡意赴陸,係因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之嚴重疏失未送內政部審查,影響當事人權益甚鉅,且查部分發生違法違規赴陸案件之機關,未落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關准假始得離開任所規定,人事行政總處對全國人事人員之監督確有不周,故糾正人事行政總處。監委指出,另查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即占35人,且遍布各國立大專校院,內政部雖已函請各國立大專校院遵守赴陸管理法規,然部分教育人員卻不甚明瞭赴陸管理法規,還有少數教育人員故意不遵循教師請假規則,甚至在機場經告知違反規定仍執意前往,致使違法赴陸事件頻傳,教育部對國立大專校院未盡宣導與監督責任,顯有怠忽,亦予糾正。此外,基層文官違規赴陸案件懲處情節,同一類型之違規事實,各機關分別核予「大過乙次」到「申誡乙次」及「履歷存記(書面警告)」不等之懲處,甚有以「口頭警告」或根本未簽辦追究行政責任,是其懲處寬嚴程度不一,亦有違平等原則。監委林文程表示,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雖未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惟於經辦公務過程仍可能接觸機敏事務,實務上公務員依法定程序申請赴陸,服務機關及內政部幾乎照准,惟本案調查卻發現至少有318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其中最嚴重事例首屬國立中央大學前教授(兼任該校通訊系統研究中心主任)陳錕山投共案。審視違法違規赴陸案件背後原因,似非僅係旅遊、探親等單純原因,尚包括在大陸地區交友、不正當男女關係、違規修讀學位、參加學術研討會或兼課、私人置產或是經營商業等,在在潛藏國安風險。監委林文程提醒,中共近年訂定「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法令,然中共的法律規定及實行常服務於政治,中共國安人員辦案得不遵循刑事訴訟無罪推定、緘默權等普世原則,並明文賦予國安人員可以檢查入境人士之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不僅對於赴陸公務員之人身安全威脅加劇,且我少數公務員或有使用私人資訊產品處理及聯繫公務,對於政府機敏事項洩漏風險遽增,亦不能排除赴陸公務員在中共威逼或利誘之下,返臺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可能性。林文程表示,因此,政府在公務員申請赴大陸之前,應提醒公務員赴陸之相關風險,並須於陸委會網站辦理登錄,且勿攜帶任何處理或儲存政府資訊產品赴陸,返臺後亦應落實填寫返臺通報表,如在大陸遭遇異常情事,尤須切實通報。

三峽翁開車爆衝釀3死! 醫曝是大腦「1處壞掉了」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一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行經北大國小時,高速衝撞人群造成3死12傷。而此事就讓不少網友懷疑,余姓老翁可能是「路怒症」患者,對此,醫師張家銘表示,路怒症的背後其實是隱藏的「陣發性暴怒症」,不是個性問題,而是大腦的「煞車」壞掉了,情緒一來就像變了一個人。台北榮總遺傳優生科主任張家銘在自己的Facebook粉絲專頁上發文,表示路怒症背後其實是「陣發性暴怒症」(又稱間歇性爆發性疾患,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 IED)在作祟。而陣發性暴怒症的特徵,是遠超過合理的程度的憤怒甚至衝動的暴力行為。張家銘指出,陣發性暴怒症並不是個性問題,而是大腦的「煞車」壞掉了。根據美國梅約診所(MayoClinic)的說法,陣發性暴怒症是一種真正的精神疾病,症狀包括反覆出現、無法控制的激烈怒火,像是咆哮、摔東西、動手推人,甚至攻擊他人。張家銘透露,陣發性暴怒症的爆發,通常持續不到半小時,但影響卻可能長年累積在人際關係、職場,甚至法律責任上。至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緒爆發,張家銘則表示,和小時候、大腦、基因都有關。張家銘進一步解釋,研究顯示,有陣發性暴怒症的人,常在小時候就經歷過家庭暴力、父母情緒失控、甚至是被霸凌。這些經驗讓他們學會了「暴力才有力量」這種錯誤模式。也有一些人,本身的基因讓他們的大腦對壓力特別敏感,像是神經系統的血清素系統調節異常,讓人很難冷靜下來。從影像研究也發現,陣發性暴怒症患者的大腦結構和一般人真的不太一樣,負責冷靜思考的前額葉連線功能比較差,而情緒反應的杏仁核反而太活躍。這就跟車子的煞車失靈、油門卡住一樣,一遇到刺激就直接衝出去。因此,張家銘建議,進行心理治療,特別是認知行為治療(CBT),可以教我們學會看見情緒爆發的前兆、練習用新的方式表達不滿。有些人還需要透過藥物幫助穩定神經傳導物質,像是抗憂鬱藥、情緒穩定劑,來讓大腦的煞車系統恢復正常。另外,調整生活習慣,比如減少咖啡因、避免過度刺激、規律運動、冥想、保持良好睡眠,這些都有助於調節情緒與壓力。

三峽78歲翁駕車暴衝害3命! 律師建議家屬「盡早做1事」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並未減速,撞上路人及多名才剛放學的學生,釀成3死12傷慘劇,其中2名死者為三峽國中女學生、另1名則是接小孩放學的40歲洪姓女騎士。對此,律師蘇家宏感嘆,失去親人的痛苦,不管是怎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無法還給家屬公道,但仍建議親屬能先做5件事,包括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以避免被告脫產。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個孩子養了10多年、愛了10多年,也期盼未來孩子的人生很美好,好像人們的生命也無限的延伸,「但是就在這一瞬間,生命就消逝了,父母的生命也嚴重的崩落,這樣的痛苦,是怎麼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沒有辦法給父母公道的」。蘇家宏說到,生命這堂課真的很難,人的生命無價,但無法使時光倒流,讓這樣的遺憾不發生,此時要做的事情很多,而法律就是其中一種必須:1、受害人可以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的給付。2、針對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受害人,向78歲的駕駛人求償。3、聲請「假扣押」,避免被告脫產。一旦發生重大車禍,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避免資產被轉移脫產。4、提起刑事告訴,施以實質壓力。除了民事賠償,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5、透過法院進行調解。民事與刑事之外,也可走調解程序,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蘇家宏指出,若這位78歲的余姓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希望駕駛人能夠清醒,釐清事故的原因,也坦然面對所發生的憾事,全力的賠償每位被害人或家屬」。

借錢幫兒子買房「還不了全家被提告」 法院判決:丈夫兒子免承擔
中國北京市東城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庭間借貸糾紛,年近退休的馮女為了幫助兒子一家買房,獨自向朋友張男借款人民幣115萬元作為購房首付款及貸款償還資金,未料後續未能如期還款,最終遭對方提告。而張男在提告時,不僅狀告馮女,就連馮女的丈夫田男、兒子、兒媳都一併納入被告中。張男認為,馮女借款的目的明顯是為改善整個家庭的居住條件,因此不應由她一人負責,丈夫與子女也應一同承擔償債責任。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但在審理過程中,田男堅稱對借款一事毫不知情,並表示該筆資金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經營活動,因而不願承擔債務責任。馮女的兒子及媳婦也表明,他們從未參與借款協議的簽署,也未承認借款行為,更未與張男有任何借貸共識,因此不應被要求還款。法院審酌後指出,馮女與張男的借貸行為完全由馮女個人進行,包括借條出具、資金轉帳等,無任何跡象顯示丈夫或子女參與或追認。法院也認為,115萬元的巨額借款,已明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範疇,若要將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出借人需提供進一步證據,證明其資金用途與家庭共同經濟活動有關。但面對法院的要求,張男無法舉證。關於兒子與兒媳的部分,法院也認為,馮女的子女雖最終受益於這筆款項購得房產,但如無借款合意或後續認可,不能構成法律上對該筆借款的還款義務。除此之外,馮女的兒子與媳婦兩人,並未與出借人張男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借貸協議,加上他們已成年,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馮女亦無法定扶養義務,因此無須承擔還款責任。法院最終裁定,馮女作為唯一具體簽署借款協議並實際收受借款者,需獨自承擔對張男的本金及利息還款責任。法官也特別強調,夫妻一方若以個人名義舉債,但並未用於共同生活或經營,即便配偶未明確反對,也不能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尤其在成年人父母以個人名義為子女出資的情況下,若無事先協議或事後認可,也難以將子女納入責任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