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王
」 王至德 律師 Andy 家寧 家寧媽
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 律師分析可能發展:成三腳督大死局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依《憲法》決定不副署再修版《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8)日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國民黨更預告今(19)日將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現在是行政、立法、司法「三腳督」的憲政死局。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這幾天政壇最熱鬧的,就是立法院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簡單說就是把中央口袋裡的錢,大量撥給地方政府。」王至德指出,行政院覺得這法案窒礙難行,但因為藍白聯手在國會有多數優勢,覆議可能也沒用,「於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疑似祭出了一個傳說中的大招:『不予副署』。」關於什麼是「副署」?王至德舉例,這有點像是到餐廳刷信用卡,店家把刷卡單(法案)拿給你,要你簽名(副署),你簽名過後銀行才會撥款,而總統公佈法律,也需要行政院長簽名(副署)才生效。王至德說,過去的劇本是「立法院通過法案→行政院不爽提『覆議』→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只能『接受』或『辭職』」,但這次行政院似乎打算改以「我不覆議,但我也不簽名」的作法,就像老闆逼你蓋章同意一份你不認同的文件,你覺得蓋了會出事,所以乾脆把印章鎖進保險箱,人躲進廁所不出來, 結果就是「院長沒簽名→總統沒辦法公布法律→法案卡在半空中,無法生效」。至於這招是否違憲?王至德說明,這樣的行為在中華民國行憲以來極其罕見,有人說是「實質否決權」,也有人說是「破壞憲政」;從立法權來看:執政黨用「不簽名」來技術性封殺國會通過的法律,這不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嗎?而從行政權看:依據憲法第70條及釋字391號的精神,立法委員不能實質增加行政院的預算支出;《財劃法》直接把中央的錢挖走,不就等於架空了行政院對國家財政的規劃權?王至德直言,通常行政權跟立法權打架,會找大法官當「裁判」來解釋誰對誰錯,但因為之前的修法爭議加上人事卡關,現在大法官人數只剩8人,而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開會門檻需要10人,也就形成了「完美憲政死結」的局面,「這就像兩隊球員在場上互毆,轉頭一看,裁判席空蕩蕩,沒有符合資格的裁判可以吹哨子!」王至德認為,現在就是一個「三卡督」(三腳督,意指三方勢力相互對抗)的死局。行政院卡立法院,用「不副署」讓法案無效;立法院卡行政院,可以提「不信任案」倒閣,但怕總統解散國會大家要重選(有落選風險),所以很可能不敢提不信任案;司法權卡自己,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想解釋憲法也開不了庭。王至德猜測,立法院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比較可能的方式是想辦法讓大法官復活來宣告行政院長不副署屬於破壞三權分立的憲法精神,而這應該也是最保險的方法,「不過要怎麼解開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僵局,那就有趣了,因為提出大法官人員是總統的權力,賴清德會配合立法院在這個時候提出人選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北一女高三生墜亡! 同校家長嘆「學生壓力來源複雜」:再和父母說說話好嗎?
台北市北一女中27日發生憾事,一名高三女學生在校內晚自習期間突從高樓墜下,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對此,孩子也就讀北一女的律師王至德感嘆,明星高中學生承受多方面的壓力,不一定全是家長帶來的,希望不要第一時間指責父母,同時他也喊話其他學生:「父母都是愛妳的,當妳站在風很大、讓妳害怕的地方,拜託,再和爸媽說說話,好嗎?」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中生的心理壓力大多來自課業、同儕關係、感情、家長期待及家庭關係,以建中、北一女等明星高中而言,課業壓力通常是因為自我要求與父母期待,就是覺得自己的成績不夠好;同儕關係有的來自被霸凌,有的來自於被排擠感,對於自己的人際關係感到不快樂;感情可能是情竇初開的不如意;而家長期待是不想讓父母失望的壓力;家庭關係則是與家人間的關係所帶來的壓力。王至德指出,有些人在相關報導出來後,第一時間便開始檢討這位女學生的家長,質疑是給孩子太大的壓力,甚至呼籲所有明星高中的家長不要再給孩子學業上的壓力了,「想來他是把高中生想得太簡單了,即使是明星高中的學生,心理壓力的來源也不只課業與家長,可惜的是許多人的刻板印象下,父母總是被推到第一線作為大家嘆惜孩子離去的情緒出口。」王至德表示,他的孩子也是北一女中的學生,其實自己接觸過不少學霸孩子的家長,發現家長並不是刻板印象中「一直在逼孩子唸書、補習」,少數人從來沒有要求孩子要考上明星高中,「也曾跟一位後來孩子也唸北一女的家長聊過,我們都曾經跟孩子說過,如果唸不下去就不要唸了,活著就好!」王至德說,北一女大部分家長的態度都是「不要逼孩子唸書,孩子想唸自己就會唸了」,校長更是從新生家長座談就不停呼籲要讓孩子自由發展,而網路上及現實上各種北一女學生、校友的分享,大多承認課業上有壓力,但多是來自於同儕及對自我的期許。王至德分享,曾經有位家長告訴他,自己平時跟孩子99%的話題都是與課業無關的事,只有一次問了一句「妳覺得妳的段考成績如何?」,孩子卻回應「妳這樣問我的壓力好大」,可能對於家長的認知而言,明明自覺已經盡量不給孩子壓力,孩子的感受卻仍是「來自父母的壓力」,除了認知不同之外,似乎沒有更好的詮釋。王至德感慨,他相信許多家長都以自己認為最好的方法愛孩子,只是不是不夠,而是可能不適合孩子,家長只能更小心的觀察與調整,「如果孩子都不喜歡,我們就算了吧,孩子活著就好,我相信你們也是這麼認為。」王至德也在文章最後寫下給其他學生的話,「妳們的爸媽都是愛妳們的,無庸置疑,他們也都會認同當妳『站在風很大,讓妳害怕的地方』的時候,只要妳不跳,他們什麼都願意給妳或不給妳,拜託,再和他們說說話,好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惹怒孩子 律師解答:不用經過同意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即將陸續入帳,有些小朋友、年輕人就忍不住抱怨,雖然每人普發現金,但錢也是被父母拿走。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就發文表示,這筆錢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屬於「特有財產」,原則上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針對孩子上網抱怨普發1萬元被爸媽「搶」走,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有些父母會覺得自己花錢養小孩,因此「普發1萬」就是父母的,但她直言「這是不對的,因為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不能因為履行義務,就說小孩的錢是自己的。」王至德指出,法律上有個概念是「未成年人特有財產」,只要是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此特點在於:「所有權雖是未成年人,但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受益』這個財產,且不必經過未成年人同意」。換言之,普發1萬元是孩子的特有財產,父母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至於有些父母可能會把錢拿去繳國民教育的學費、生活費,王至德坦言,「可能會有一些爭議」,因為父母本來就有扶養子女的義務,但若針對基本生活費外的費用,像是買給孩子的手機、電腦、支付娛樂活動,或是買樂器等屬於孩子的利益,就沒問題。王至德最後表示,其實孩子抗議也沒用,因為父母本來就能為了孩子的利益用錢,不必經過孩子同意,「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所必需的行為外,所有的法律行為本來也都要經過父母同意,無法任意使用這1萬元」;至於滿18歲的孩子,這筆錢就是自己的。
律師估「粿粿范姜結局3輸」! 難複製Andy原因曝:3主角都不是太好的人
男星范姜彥豐10月29日發影片控訴妻子粿粿外遇王子(邱勝翊),粿粿11月1日則以17分鐘長片回應,而范姜隨即又發黑底白字聲明反擊,事件持續延燒。對此,有律師直言,這新聞的三個主角都不是什麼太好的人,最終會成為三輸的案件,唯一贏的就是吃瓜群眾,「網友們吃瓜很爽,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是范姜,會選擇用這種互相傷害的解決方式?Andy老師的狀況是很難複製的!」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持續受外界熱烈關注,而律師王至德就在臉書粉專「法老王律師」發文透露,自己在公開評論後,被貼上了「粿粿網軍」、「想接粿粿案件的律師」及其他各種負面評價的標籤,但他強調「別再貼標籤了,我不是粿粿的網軍,也沒有幫她洗白、沒有支持出軌,我自覺是客觀評論,如果你覺得我支持哪邊,那都是你的幻覺。」王至德也說明認為「三個主角都不是什麼太好的人」的原因。首先談及粿粿部分,「婚姻就是一個承諾會在離婚前忠誠於對方的契約,不愛了離婚就是了,就算范姜不肯,也有各種方法可以操作,通常也可以達到目的,但是離婚前的背叛行為不對就是不對,任何理由都是假。」王至德表示,身為一個知名人物,一定知道自己有什麼醜聞被報導都是會留在網路上,日後她的家人也一定會看見,「為什麼還要做出出軌這種會讓自己家人蒙羞的事?粿粿絕對要負大部分的責任,就算如粿粿所說,范姜有多不堪,在離婚前的背叛就是背叛,欺騙就是欺騙,就算道歉,該承受的還是要承受。」第二部分探討范姜,王至德指出,他是個被戴綠帽的人,但就算如此,也不能因為任何理由去做傷害家人的事,他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讓這件事情以這麼不堪的方式曝光,但他因為拿不到1200萬元、想要報復或自保也好,如果真的愛他的家人,這些都不會是做出傷害她的理由,「公開粿粿出軌、欺騙等不堪事情到網路上,等同其長大後,會從網路上看到她的媽媽是這麼的不堪,父母間這樣互相攻擊,對孩子會是多大的傷害?」王至德坦言,粿粿自然不想公開,而范姜是決定要公開的人,如果粿粿的出軌行為傷害了家人,那范姜就是讓這個傷害擴大的人。最後,王至德認為,王子身為粿粿的好友,對好友的方式竟是讓她背叛婚姻,「這算是什麼好友?講得很好聽,什麼叫出於關心,不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慾望?」並直言以王子的條件,要找什麼女生都可以,就是不能找一個結婚的,害了粿粿、害了范姜、傷害了家人,然後現在還躲起來不作聲,讓粿粿獨自承受所有炮火。此外,律師張榮成也在Threads發文提到,此事件最終會成為三輸的案件,唯一贏的就是吃瓜群眾,並直言「Andy老師的狀況是很難複製的!」張榮成說明,范姜牌打光了、沒有談判籌碼,這事情註定給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以王子、粿粿交往時間約是100萬,沒抓到發生性行為金額更低,財產是照規矩分,以他們不願意和解的情況下,我看能要個500就要偷笑了。」而雙方互相攻擊,把事件搞的更臭,張榮成對於演藝事業會不會更上層樓打個問號。至於粿粿,張榮成直呼「演藝事業拜拜」,至今沒看過外遇的女藝人可以回歸公眾人物。另他認為,王子沒有才能、偷吃人妻很難回歸;強如羅志祥、王力宏都沉寂好幾年才慢慢復甦,且他們是渣。張榮成坦言,最慘的就是家人,這事情勢必會在網路留下紀錄,「網友們吃瓜很爽,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是范姜,會選擇用這種互相傷害的解決方式嗎?」律師評論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圖/翻攝自臉書@ethanwangisalawyer)律師評論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圖/翻攝自Threads@shichilawfirm)
司機痛毆學生竟一票人叫好?律師傻眼分析事件性質 嘆:公民老師該哭死了!
昨(22)日晚間,駕駛學生專車的桃園客運劉姓司機因懷疑一名學生投幣不足,在沒有明確證據下將對方逼下公車,之後又與另外一名替同學出氣的學生爆發肢體衝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不過在事件之初,仍有許多網友主張高中生出言「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是「沒教養」,甚至支持司機動手打高中生。對此,網紅律師「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在臉書發文,難以置信的表示,「沒禮貌沒教養不是犯罪,但是打人是傷害罪,是刑事上的犯罪……這兩個在這些人的心中居然是一樣的?甚至是覺得傷害罪情有可原?!這些人的公民老師真的要哭死了!」王至德在發文中指出,在新聞報導這起事件後,有不少網友批評挨打的高中生「沒教養」,甚至贊同司機「打嘴秋的高中生」的作法。他對此質問:「就算高中生嘴秋酸個幾句,就可以打他嗎?」王至德分析指出:「沒禮貌沒教養不是犯罪,但是打人是傷害罪,是刑事上的犯罪,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的傷害罪;最重可以判得跟遺棄致死罪一樣重,跟把人關起來的私刑拘禁罪一樣重,跟強拍裸照一樣重,跟把人騙到傾家盪產的詐騙集團一樣重。他認不住感嘆:「高中生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還要檢討他沒禮貌、沒教養,然後覺得犯罪的司機很可憐,是有什麼事嗎?一個是刑事上的犯罪,一個是沒禮貌沒教養,這兩個在這些人的心中居然是一樣的?甚至是覺得傷害罪情有可原?這些人的公民老師真的要哭死了!」最後,王至德分析雙方事後的責任,認為出手打人的客運司機「傷害罪」應該是逃不掉了,因此要吃上最重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建議司機跟高中生低頭道歉尋求和解,不然最後除了背上前科,仍然要賠償學生。至於挨打的高中生「沒教養沒禮貌」,頂多被口頭譴責,或許學校師長會禁止他滑手機直到考完學測。他還強調,桃園客運除了要退還前一名被逼下車的學生本就應退的車費外,由於司機是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打人,桃園客運可能要因此負連帶賠償責任。「支持高中生提告司機,這樣的司機開公車在路上跑,就跟不定時炸彈一樣,太可怕了。」發文底下,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看完完整影片還能挺司機的這輩子大概也就這樣了吧」、「國中生一句話現場破防」、「如果說嘴秋應該被打,那司機嘴秋低能兒應該被誰打?」、「高中生如果未滿18歲,司機是不是還要依兒少權法加重其刑?」但也有網友依然從其他角度支持司機:「我說真的,固然司機講話不對,打人也不對,但不得不承認,在司機高壓環境,這顆司機汽球容易爆,司機很容易失去理智打死他,這個學生也是撿回一命。」
北捷「老婦逼讓座」年輕男一腳踹飛 律師分析下場:恐要道歉加背前科
一名白髮老婦29日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時,因手持雨傘與多件物品,要求一名年輕男子讓出優先席,但男子未予理會。雙方發生肢體接觸後,男子起身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事件在網路上擴散,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若老婦因此受傷的話,男子恐怕要背上傷害罪的前科。根據當時目擊者與影片畫面,事發車廂座位並未坐滿,但該名老婦仍堅持要求男子讓出優先席,並聲稱「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接著多次以手中的袋子敲打男子膝蓋。男子最終起身反擊,一腳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老婦當場情緒激動,高聲喊叫並揚言報警,還對周遭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隨後離開現場。對此,律師王至德於臉書「法老王」發文指出,雖然許多網友認為男子回擊「大快人心」,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男子雖擁有自我防衛的權利,仍需考慮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合理範圍。由於老婦的攻擊行為力道有限,男子以腳踹回擊恐難構成正當防衛,更可能被認定為「過當防衛」,即使可爭取減刑,仍可能須面對傷害罪的刑責與道歉責任。有網友詢問兩人是否算互毆,王至德進一步分析,即便雙方行為構成互毆,依現行法規,雙方仍可各自成立傷害罪。然而,從攻擊力道與實質影響判斷,老婦的攻擊力明顯無法造成傷害,法律上不易主張對男子造成明確威脅。針對此事件,台北捷運公司則發布聲明,強調車廂內設置優先席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原意是優先提供真正有需求者使用,並非限制特定族群。若乘客遇到相關糾紛,可透過車廂內對講機聯繫行控中心,或於車站洽詢站務人員,亦可利用AI智慧客服協助處理。
摸機車座墊構成性騷擾? 律師曝原因:不當凝視也算
撫摸機車座墊也可能構成性騷擾?律師王至德近日分享,有位男子(A先生)不僅多次跟蹤、尾隨一名女子(甲女),還刻意將機車停在對方的機車旁,用手撫摸並拍攝女子的機車坐墊,最終被法院判定確實是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有位A先生因某些原因多次到甲女工作地點的門口蹲守,還尾随甲女回家,甲女嚇得報警,後來警察以A先生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為由,開出告誡書,命A先生不能再有跟蹤騷擾的行為。王至德說到,A先生被告誡前,除了跟蹤甲女外,還多次拿手機拍攝甲女的機車,甚至故意把機車停在甲女機車的旁邊,用手撫摸甲女機車的座墊,法院更特別說明:「機車座墊為甲女臀部接觸機車之位置,被告(A先生)無故反覆、持續數次將A車停放在D車旁,刻意伸手前後觸摸D車坐墊之行為……顯係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王至德指出,依據這個的說法,摸機車座墊也會構成性騷擾,此時可能有人會質疑這是「跟蹤騷擾防治法」而非「性騷擾防治法」,但性騷擾也是同樣由「不受歡迎的」及「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所構成;因此,倘若摸機車座墊被認為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話,也非常有可能構成性騷擾的行為。王至德也示警,按照這樣發展下去,偷聞女生的鞋子也可能被認為是性騷擾。此外,王至德補充,其實「不當凝視」、一直色瞇瞇地盯著別人看也可能構成性騷擾,「不管是男生看女生,或是女生看男生,或是男生看男生、女生看女生都一樣喔。」 《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年輕律師淪詐團共犯! 他嘆「薪資被壓太低」:成「用完即丟」免洗律師
近來經常傳出年輕律師與詐團合作的案件,先前擁有約22萬粉絲的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也捲入靈骨塔詐騙案,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律師王至德就透露,現在年輕律師的薪資普遍被壓低,實習期間僅月領2.5萬元,受雇律師也只剩5萬元左右,加上律師數量暴增、市場飽和,部分律師便淪為詐團「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律師誓詞內容強調「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等等,讓律師的形象帶有公益光環,不過自從律師錄取名額提高後,每年增加近1000名律師,讓原本全台僅約6000名律師在競爭的市場,變成1、2萬名律師來分。王至德提到,案件量沒增加多少,搶案子的律師卻變成3倍,使得後進的年輕律師從考取後的實習就遇到困難,最嚴重時更有大批律師找不到實習的機會,甚至出現事務所開出「付費實習」的條件,不但拿不到薪水,還得給事務所實習費。王至德指出,因為實習位置難找,造成事務所普遍性的壓低薪資,從原本每月至少有3萬元,降低到2.5萬元甚至更低,就算實習結束要轉為受雇律師,薪水一樣只剩下5萬元(以往至少是6萬元),甚至還有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的事務所,開出不到4萬元的相對低薪來招聘剛實習完的律師。王至德說,部分年輕律師不滿低薪,實習完馬上獨立執業,跳過受雇律師的階段,改由自己當老板,但每個月得面對辦公室租金、律師會費等固定開支,還是會有收入的壓力,加上失去可以趁機累積經驗、人脈的受雇律師階段,又缺乏資深律師既有的客戶與人脈,年輕律師們只好四處去提供免費諮詢,利用15至20分鐘的免費諮詢來拉客,或是拚命接法扶案件來平衡收支,而隨著法扶案件門檻提高,年輕律師間便開始削價競爭,並積極使用社群平台,成為所謂的網紅律師。王至德表示,有些律師為了生存,已經不管律師的公益形象,甚至在公會提出律師每年應該要有一定的時數從事公益活動的提議時,也會表達反對意見,更有些律師接受犯罪集團合作,如替詐團監控車手、洩露偵查案件的卷宗資料等等,「講好聽一點是『比較沒這麼可惡』,實質上就是被詐團當作『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也感嘆,檢察官近1、2年開始大量偵辦律師的洩密案,涉案的幾乎都是執業約3、4年以下的年輕律師,「雖然我可以大致了解年輕律師為了生存而與詐團合作的原因,不過我還是無法接受為了過上好生活而寧願犯罪的行為,更別提當初律師宣誓時的熱血,為什麼才不到5年就拋諸腦後了呢?是因為不跟犯罪集團合作參與犯罪行為就已經活不下去了嗎?或是只是因為想過上理想中的美好生活而出賣了自己靈魂呢?」
豐原5口集體輕生!律師曝「欠債1解法」:錢還不了就不要還了
台中豐原日前發生一家五口集體輕生命案,初步研判可能與鉅額債務有關,引起各界熱議。律師王至德針對事件於社群發表看法,呼籲面臨債務壓力的民眾,「錢還不了就不要還了」,強調仍可透過法律程序如更生、清算處理,不應輕生。王至德在其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中指出,王家大女兒疑似因加入黃金代購群組而陷入債務困境,進一步邀請家人一同參與,最終導致高達500萬元的欠款。不過他也表示,事件細節尚未明朗,各界說法仍待釐清,「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家在短期內欠下了大筆的債務,很有可能因而輕生。」他進一步分析自身處理債務案件的經驗,提到曾接觸過數百位欠債金額從數十萬至上千萬元的當事人,多數人在找上律師協助時情緒已顯木然。他指出,債務人選擇輕生的原因往往不僅是金額壓力,更來自於在短時間內失去原有生活的巨大落差與對未來的絕望,「從人間一下掉到了自己想像中的地獄,被迫接受巨大的生活變動,或是即將面臨巨大的變動,而且也不知道何去何從的絕望感,往往是將他們逼上絕路的主因。」面對龐大債務,王至德強調還是可以處理的,他建議欠債者可考慮聲請更生或清算,雖然過程艱辛,但能逐步重建生活,「錢還不了就不要還了,多的是欠債幾百、上千萬的人,還是活得好好的,如果欠的錢已經讓你還不出來了,還是可以聲請更生、清算來處理,雖然生活暫時會過得不是很舒服,但是債務還是可以處理的,請不要想不開。」王至德也分享他接觸過的成功案例,並附上他第一個完成更生的當事人寫給他的卡片,再次呼籲大家不要輕生,「算算時間,她應該已經履行完更生方案,目前應該是已經開始她的新生活了,她可以,你們也可以,所以,答應我,不要想不開好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仙塔律師是主要嫌疑人?訊問順序有玄機 同行嘆:不貪可以很好過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洩密靈骨塔詐騙案,日前以70萬交保,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同業律師感嘆,仙塔律師24歲就取得律師資格,如果不貪心,其實可以過得很好,而調查和交保也藏有玄機,代表檢察官認為她「涉嫌重大」。「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臉書指出,仙塔律師2022年才取得律師資格,執業還不到3年,實習完後不久可能就自己開業,所以受雇的時期很短,可能甚至沒有,因此可以說都是自己摸索出來的,也正因為這樣,她走的路可能跟前人都不太一樣,包括主要的案件來源,可能是網路或是詐團。王至德坦言,律師這一行現在很競爭,資淺的賺不到心裡想要的財富,因而走歪路的愈來愈多,尤其近年詐團興起,敢冒險的,總不免動了貪念,只能說有一半是情勢逼出來的。他認為仙塔律師靠美照吸了不少流量,如果不要太貪心,其實可以很好過的,畢竟同類型的網紅律師不多,因此不理解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在他看來是很沒有必要的。事實上,仙塔律師在交保後曾發聲明,強調和詐騙集團在事前完全不認識,也從未承辦過他們的案件,更非詐騙集團成員。王至德表示,這和她是否有將偵訊內容外洩給詐騙集團成員、是否協助處理贓款,都沒有關係,主要目的是挽回粉絲的信任,要粉絲相信她跟詐團沒有關係。此外,3個律師被調查但全部交保,王至德分析,這代表檢察官認為涉嫌重大,只是認為不會逃亡或串證,所以不用羈押,可不是簡單一句「事前不認識」就可以解釋過去的事,而且仙塔律師被放在最後訊問,通常代表被認為是最主要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前面的問完再拿來比對,而且交保金額也是3人中最高的。王至德猜測,通常是檢察官手上有比較明確的證據,否則不會這麼衝動命交保,應該是覺得仙塔律師涉案的機率很高,才會要求70萬的保釋金。至於是否有涉嫌犯罪,還要再等子彈飛遠一點才知道,結果如何還很難說,不過他料想事情過了,人氣就回來了,應該不用太過擔心。
王文洋陷私生子風波!學生妹討「10億天價和解金」 律師揭真正盤算
74歲宏仁集團總裁、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日前遭媒體爆料包養學生妹「宋女」,且有1名5歲的私生子。如今宋女向法院提出私密錄音與照片等證據,希望能讓孩子「認祖歸宗」,甚至開出10億元的天價和解金。對此,律師王至德分享專業見解,直言王文洋不可能付10億,並揭開女學生的打算。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如果王文洋的律師沒有瘋,絕對不會同意花10億和解,「和解的目的應該是希望學生妹可以不要再要求王文洋認領小孩,問題是就算學生妹拿了10億,然後不再繼續告了,日後小孩長大了,小孩還是可以再來要求王文洋認領,那這10億根本就是白花的!」律師表示,如果小孩根本就不是王文洋的,那根本不需要給學生妹10億,所以基本上他不可能答應和解條件,「可能有人會說這10億元是小孩的扶養費,如果小孩不是王文洋的,這10億元根本不用付,如果小孩是王文洋的,就算給法官判,法官大概也不太可能判王文洋要給10億的扶養費,至少實務上很難看到這麼高額的扶養費」。王至德指出,學生妹把王文洋給的數千萬元當作證據提給法院,「我猜學生妹可能是怕王文洋打死不配合作DNA鑑定,所以才提出這個主張,這個做法滿聰明的,因為如果王文洋不配合DNA鑑定的話,原則上法院也不會強迫王文洋要配合,不過因為王文洋有給錢這件事可能會讓法官覺得王文洋自己也知道小孩是他的,所以才會給錢但是不配合鑑定」。律師提到,就算王文洋沒女方幾千萬,實務上也出現不少次生父不配合鑑定,結果法官直接以生父不配合鑑定為由,判定小孩是生父的小孩,所以學生妹的做法算是多了一層保障。至於學生妹的行為是否成立詐欺?王至德認為,除非學生妹明知小孩不是王文洋的,還要對方認領或給錢才可能構成詐欺或恐嚇。王至德進一步說明,如果學生妹真的跟王文洋發生過關係,認為自己生的小孩是男方的很正常,就算事後證明小孩不是王文洋的,最多也只是敗訴而已,根本談不上是詐欺或恐嚇,「建議王文洋還是配合鑑定就好了,畢竟如果真是自己的骨肉,讓他流落在外也不太好,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鑑定完就沒事了!」
剴剴案判太輕? 律師憂惡保母做1事恐輕判:國民法官已盡力
北市1歲半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活活虐待114天,引起各界撻伐,歷經連續橫跨3週、10多天審理,昨(13)日國民法官一審判決出爐,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則被判有期徒刑18年。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檢方起訴的罪名來看,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判處檢察官建議的最高刑度,「以她們對於剴剴做的事情而言,一點都不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夠重」。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公訴檢察官起訴時求處最重的刑期就是無期徒刑與18年有期徒刑,所以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判處檢察官建議的最高刑度了。王至德坦言,如果是以他為人父的立場,以綑綁、放水桶、罰站等殘忍的手法虐待不到2歲、毫無反抗能力的剴剴長達114天,讓剴剴在這114天裡終日生活在恐懼之中,只能在廁所吃飯,動不動就是長達數小時的罰站,就不要提其他百般的凌虐行為了,「無期徒刑、18年重嗎?我覺得以她們對於剴剴做的事情而言,一點都不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夠重」。王至德說明,起訴2人的罪名是「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10年1個月的有期徒刑,之所以是10年1個月是因為本來是10年,但是受害人未滿7歲要加重,至少加重1個月,所以是10年1個月,但如果是殺人罪,就有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感嘆,「無期徒刑已經是國民法官所能判的最重刑期了,看得出來國民法官對她們姊妹的憤怒已達最高點,只是礙於法定刑的規定,也只能判處無期徒刑……罪責較輕的妹妹也只能判有期徒刑,而這種犯罪最重可以判20年,判18年也已經算是相對重的了,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在他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盡量重判了」。王至德指出,如果修法加重這個罪的刑期的話,就可以把她們判處死刑,不過刑法的原則就是不溯及既往,就算日後修法,也不能套用在她們姊妹身上,而能讓她們姊妹被判死刑,就只有以殺人罪來起訴。王至德說明,就算是想以殺人罪來辦,以該案件來說,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她們姊妹是出於殺人的故意來凌虐剴剴的,以目前呈現的證據來看,要證明有殺人故意實在不容易,「也就是說第一審能判到無期徒刑,應該已經到頂了」。王至德也憂心,如果她們姊妹上訴,在上訴期間跟被害家屬和解的話,勢必會被改判,一旦改判就不會是無期徒刑,只能判得更輕,意味著姊姊可能只會判個15至20年有期徒刑,妹妹可能是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只要執行一半就可以聲請假釋出獄。
家寧一家4口全交保! 律師預言下場:「她」麻煩最大一定逃不掉
百萬網紅「眾量級CROWD」Andy老師日前控訴,他經營10年頻道遭前女友家寧一家奪走,更質疑頻道登記公司「群海娛樂」疑涉逃漏稅。新北地檢署21日約談家寧母女等9人到案,家寧一家4口複訊後陸續交保。對此,律師王至德認為,檢方會大舉搜索,通常是手上握有一定程度的證據才會發動,不過應該只有實際經營公司的家寧媽麻煩最大,其他人最多算是幫助犯,「家寧媽身為公司負責人,逃漏稅的責任是一定逃不掉的」。新北地檢署21日指揮北機站兵分5路進行調查,搜索家寧媽所經營的群海娛樂、家寧住處等地方,同時約談張家父母、家寧妹與家寧4人,含證人在內共5人到案說明,其中家寧母親曾淑惠被列為被告。複訊結束後,5名證人均被請回,而家寧被諭令3萬元交保、家寧父5萬元交保、家寧妹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入境,其家寧媽曾淑惠則是2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出入境。針對此事,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首先檢方會大舉搜索,通常是手上握有一定程度的證據(但是還不夠充分)才會發動搜索,「畢竟這種矚目案件,一發動一定上新聞,要是什麼都沒有搜到,上了新聞也是怪糗的」。王至德表示,家寧一家四口全部交保,代表4個人犯罪嫌疑都重大,且可能有逃亡或串證等之虞,只是還不到需要羈押的程度的話,才會命交保,「如果嫌疑不重大,那就直接無保請回就好了。也就是說,檢察官覺得這4個人的犯罪嫌疑都很重大,所以才會命交保」。王至德接著說到,關於嫌疑最大的家寧媽為何只有20萬交保?他就猜測,或許是4個人都哭窮說沒有現金,加上同屬一家人一下子要籌4筆保釋金,壓力太大,所以有適度減少,「不過說真的,我覺得一共約30多萬的保釋金對家寧一家來說實在是太少了,檢察官是不是不知道眾量級的吸金力…」。王至德指出,最後、最多應該是只有實際經營公司的家寧媽的麻煩最大,其他人最多算是幫助犯,而Andy根本沒有插手報稅的事肯定沒事。王至德認為,「家寧雖然是監察人,不過我很懷疑她有搞懂過這件事,就算有,應該也是個幫助犯;至於家寧妹跟家寧爸則要看涉入的程度,不過我想應該充其量也是幫助的角色;家寧媽身為公司負責人,逃漏稅的責任是一定逃不掉的」。
多年沒聯絡…父親突過世「兒繼承千萬負債」 律師曝3解方:別急著去柬埔寨
親人過世除了後事的處理,遺產分配也相當麻煩。有民眾小時候就離家,多年完全沒和父母聯絡,不料父親過世留下千萬負債,須由他來扛,為此十分苦惱。對此,律師也給出3個解決方案了,喊話「別急著去柬埔寨打工!」一名男網友在PTT八卦板發問:「突然負債1千多萬是什麼感覺?」提到小時候因為家暴離家,這段期間完全沒聯絡,豈料父親在20年就過世,他也繼承了遺產和債務,因此他被法院發判決書,得繼承父親欠債銀行的1000多萬,讓他相當頭痛。對此,王至德律師在臉書專頁「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說明,現在的繼承法律規定,繼承人若沒有聲明拋棄繼承,必須幫被繼承人還債,但最多就是把遺產拿去還債,還不完就算了,不需要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偏偏以前的法律不是這樣的。不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有規定,如果當事人在爸爸過世時還沒滿20歲的話,其實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這是因應修法給當時的未成年人的優待。即使不符規定,也不用急著去柬埔寨打工,因為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還有另一個規定,即子女沒有跟父親同住而不知要在期限內聲請限定繼承,同樣可以主張限定繼承。王至德律師也提到,就算當事人都不適用這2個規定,大不了就聲請更生或清算,不需要走到KK園區當豬仔的局面,可以放心,另外若有人有類似的情況,也不要急著買飛泰國或柬埔寨的機票。
家寧4點聲明「預告將拍片」! 律師疑惑3操作:太奇怪了
網紅眾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布分手,Andy近日對家寧一家提出8大指控。對此,家寧今(18日)再發4點聲明。針對家寧聲明,律師王至德直言,有3個操作令人難以理解,「聽說當時開股東會解任Andy董事的時候,她也在場都沒說話,到時影片內希望可以說明一下,不然可能很難順利切割......。」聲明中,家寧強調,與Andy皆僅按月領取相同薪資及獎金,2人多年來雖共同擔任群海公司董事,惟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對於公司之實際收益狀況,皆不甚知悉,對於Andy表示未獲得應有之報酬,本人完全理解,且贊同相關收益應公平分配。家寧提到,由於本事件涉及家人及前伴侶間之爭議,事發以來本人內心深感煎熬,未及於第一時間出面回應,將儘速針對本事件拍攝影片親自對外說明,絕不逃避,對於本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深表歉意。她也進一步說明,本人去年創立之「秘月期POPOO」YouTube頻道,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或工作室,相關之業務經營及收益,皆與群海公司無涉。對此,律師王至德在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分析,這個聲明可以看成是跟家寧媽及家寧媽主導的群海公司切割的聲明,不過沒有提到的是,她贊同的收益公平分配是指她跟Andy平分收益,或是依照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如果是依照股份比例的話,那家寧媽可以拿到一半的收益,家寧跟Andy各25%.....,還是一樣,太奇怪了。」王至德說,「再來是都要拍片了,為什麼還要先預告?我不太懂這個操作,有人懂的話可以分享一下。」王至德提到,最後是為了避免再被退追蹤而特別切割群海,「不知道如果火沒有燒起來,她是不是同樣的反應?聽說當時開股東會解任Andy董事的時候,她也在場都沒說話,到時影片內希望可以說明一下,不然可能很難順利切割......。」
Andy估頻道收入破億「進張家帳戶」 律師曝嚴重後果:家寧媽恐陷兩難
百萬YouTuber「眾量級」Andy近期開戰前女友家寧一家,控訴對方將他經營10年頻道「整碗端走」,還被要求簽下「股權轉讓書」、「保密條款」,而多年來超過1億元收益,他卻只拿到695萬元,Google廣告費都進了家寧父母個人外幣帳戶。對此,律師王至德認為,「如果群海否認有這筆收入,那家寧媽會構成侵占罪或背信罪……那如果群海承認有這筆收入,那有沒有繳稅?想必是沒有,那就要連補帶罰了」。王至德15日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家寧一家對於這次事件的回應速度緩慢,拖了2、3天才發布聲明稿,還沒有律師署名,「從內容看起來完全沒有達到滅火的效果,反而越回網路的火越旺,至少可以判斷最後的決策者並不具備公務處理的意識,不然這種回覆基本上比裝死不回應還慘」。王至德說,這份聲明書會如此撰寫有2種可能:其一是未找適合的律師或公關公司討論,直接丟給ChatGPT生成內容;其二則是確實找了專業團隊,但家寧媽仍堅持依照自己的想法發,「所以形式上看起來有模有樣是人家幫他修的,但是內容亂七八糟是家寧媽自己決策的,怪不了人」。接著,王至德也解釋,他之所以將聲明書的責任歸咎於家寧媽,而非群海娛樂公司,是因為Andy的25%股份無法行使股東權,但家寧媽的50%加上家寧的25%,顯示出最終決策權仍在家寧媽手上,即使家寧反對也無用。另外,關於Andy點出「眾量級」頻道收益超過1億元的問題,王至德直言,如果群海否認有這筆收入,那家寧媽可能涉及侵占罪或背信罪,因為她把公司的錢給掏空,公司再怎麼樣也還有其他股東;但如果群海承認有這筆收入,就要向國稅局補稅,還須面臨「連補帶罰」的處境。至於有人疑惑「股東也要繳稅」的情況,王至德說明,由於股東會都沒召開,也沒有討論盈餘分配,Andy拿不到錢,自然不用繳稅,「除非家寧媽跟家寧其實早就把盈餘拿去自己用了,那就會構成上面講的背信或侵占,然後還要繳個人的綜所稅,看起來應該不會太少」。被問及「Andy能否拿回該有的股份」,王至德分析,「不能說沒有機會,只是這個官司打起來滿麻煩的」,雖然存在不確定性,如果Andy能證明他在簽署股權分配協議時,是基於信任且未充分了解,可能有機會翻盤。不過,由於「眾量級」的各平台的收益基本上已經停擺,拿回來的好處是有現成的收益可以繼續拿,壞處是留跟家寧一家打半天才能拿到一個越來越少的收益來源,「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把爭取權益的事情都交給律師,然後不管它,專心經營新頻道,這樣才會兩邊賺」。文末,王至德提到,家寧媽可能認為Andy也不想繳稅,所以不會揭發整件事,「可是她忘了,她已經想整碗端走,連Andy剩下的25%都要搶走,既然他可能連股東都當不成了,公司會不會被補稅跟他又有什麼關係呢?」王至德也吐槽,「又是一個沒有全盤考量的策略失誤,只能說家寧媽想要欺負人卻沒有欺負人的本事,莫名奇妙用10萬元偷走50%的股份就算了,連剩下的25%都要搶走,把人逼上絕路就被絕地大反攻也是剛好而已,可見會開公司會管帳的,不代表會處理公關危機」。
律師曝1方法「Andy還可保住25%股份」 再教這招反制家寧一家
網紅眾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布分手,Andy近日對家寧一家提出8大指控,表示頻道被家寧一家人拿走,過去10年每月只領3至5萬5000元月薪,不僅如此,事後董事職位被解除,還被要求簽署股權轉讓書等。對此,律師王至德認為,最好的方法是提出YT等社交平台的經營狀況,讓法官認同這些主要都是他跟家寧所經營。王至德在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分析,家寧媽是公司經營的老手了,很了解公司制度,為什麼敢主張Andy的股票是她的,自己大膽猜測可能是金流的問題,因為成立公司要有資本進入公司的帳戶讓會計師驗資,如果錢沒有到位,那是不能申請公司的,家寧媽之所以敢說是借名登記,應該是因為當初成立公司的資本都是從她的帳戶匯入公司帳戶的,因為錢都是她出的,聽起來她是借名登記的情形就合情合理,「如果Andy要反駁的話,其實就拿出他有把出資的錢還給家寧媽就好了,我猜應該是沒有還,所以家寧媽才敢說是借名登記。」王至德指出,說實話,如果錢真的是家寧媽出的,Andy就算是著了家寧媽的道了,因為辛苦經營頻道的是Andy跟家寧,家寧媽居然坐享其成,「就算是幫忙接業配的經紀人也沒這麼爽的吧,經紀人了不起抽成,家寧媽等於是每個月花3、5萬元就叫一個可以月入幾十萬的百萬YouTuber來幫她打工賺錢耶,腦袋正常的YouTuber應該都不會答應吧?很難相信Andy是在知情的狀況之下簽下這些文件的。」王至德認為,實際上的狀況很可能會演變成家寧媽說「我出錢,所以你的25%股份是我的」,Andy說「你的主張不合理,但我確實沒有出錢」,然後公司的股份是有可能被家寧媽拿走,這樣對於Andy而言,最好的方法是提出YT等社交平台的經營狀況,讓法官認同這些主要都是他跟家寧所經營,以正常來說是不可能同意借名登記的,所以股份還是Andy的,最多就是讓Andy還給家寧媽出資的5萬元,至少還可以保住25%的股份。王至德說,「至於Andy說家寧媽的50%是他跟家寧借名登記的,還是別想了,一樣的道理,如果人家不是股東,幹嘛幫你接業配?就算是經紀人也要抽成吧,占有股份很合理的。」王至德也表示,其實Andy最慘的是連頻道跟Instagram及Tiktok等社交平台的帳號都被搶走了,依法論法來看,除非Andy有簽約同意讓渡這些帳號,不然原則上這些帳號的使用權還是在帳號的創立者身上,不會是公司所有的,尤其是YouTube頻道,從一開始就是Andy創的,自然是Andy才是有使用權的人,而家寧或家寧媽擅自修改了密碼,等於就是盜帳號的行為,這可能會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建議Andy可以提出告訴來反制。
雲云科技董座刺殺技術長 律師點出當天「1細節」:看到頭皮發麻
國內寶寶攝影機大廠「雲云科技」(CuboAi)因曾姓董座、梁姓技術長2人理念不合,曾姓董座竟在梁姓技術長辭職時,持水果刀猛刺對方後頸後輕生,事後梁男死亡,曾男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發布貼文,指出單從曾姓董座預藏水果刀,無法判斷他是想要拿出來嚇唬人(恐嚇罪),還是想要教訓一下對方(傷害罪),還是真的想要幹掉對方(殺人罪)。但接下來的「一項細節」卻讓他讀到頭皮發麻,認為曾男這樣的行為幾乎可以確認是預謀性殺人,「以殺人罪來說,這種預謀犯案的行為,相較於現場起意犯案的行為,惡性當然更為重大!」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布貼文,先是簡述了當天事發經過。並表示:「先準備好水果刀可以確認董事長是預謀犯罪,單從這個行為還沒辦法判斷他是想要拿出來嚇唬人(恐嚇罪),還是想要教訓一下對方(傷害罪),還是真的想要幹掉對方(殺人罪)。」接著進一步闡述,從曾姓董事長下手的部位,是梁姓技術長的脖子這種致命部位,「幾乎可以認定董事長是真的想要結束掉技術長。」王至德還指出,「尤其是董事長還先笑臉感謝技術長,等技術長背對董事長的時候,就拿出水果刀行兇,光是看新聞的文字就讓人頭皮發麻,以殺人罪來說,這種預謀犯案的行為,相較於現場起意犯案的行為,惡性當然更為重大!除非董事長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不然應該是不能輕判。」並提到這起案件沒有意外的話,應該會行國民法官程序,而國民法官的判決「目前判的都比以前判的重」。最後,王至德還指出,近年來職場上的不法侵害(含霸凌)是很被重視的課題,不過這次霸凌的對象卻是公司董座,以至於申訴無門,只能向主管機關申訴。而大部分人為了怕麻煩,可能都會選擇離職。只是梁姓技術長雖然也選擇了離職,卻仍然遭到不幸,「我想以後不法侵害課程應該要求公司大老闆們都要下來上課,免得下面主管都知道要避免職場霸凌,最後卻是老闆自己在霸凌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