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室
」 交保 法警 北檢 柯文哲 北院
與女友在停車場遭2人襲擊! 夏天倫抵北檢準備召開偵查庭
擁有夜店大王之稱的夏天倫11月30日晚間6時許與女友步行至民生東路三段一處大樓的地下二樓停車場時,突然遭到2名男子衝上前持兇器襲擊,兩人雙雙被送至馬偕紀念醫院。其中1名林姓犯嫌犯案後,便前往派出所自首,警方於12月1日下午訊問完畢後將其移送北檢複訊,訊後裁定羈押禁見,北檢於今日召開偵查庭,夏天倫則以被害人的身分出庭。11月30日晚間6時許,夏天倫和女友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一處大樓的地下二樓停車場步行時,突然遭到2名男子持辣椒水衝上前襲擊,並於犯案後駕車逃逸。夏天倫左手被割傷,和同行的女友皆有眼部腫脹情形,兩人意識皆清醒,並被送至馬偕醫院救治。犯案後林男先是到派出所自首,警將其逮捕後,再至涉案車內尋獲刀械、棍棒、辣椒水等證物。據了解,林男和另名共犯在案發當天中午,就至夏天倫內湖住家附近埋伏,並一路尾隨夏天倫直至晚間才出手攻擊,後續林男自首以後法院遭裁定羈押禁見。目前此案仍處於偵查階段,北檢今日召開偵查庭,夏天倫以被害人的身分出庭,並於今日上午9時47分抵達北檢。面對媒體上前詢問「心情怎麼樣」、「傷勢如何」等語,夏天倫皆沒有回應,並直接走向法警室報到。
藍營立委助理捲黃國昌狗仔案! 北檢今日首開庭傳柯晨皓作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因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偷拍案,遭到前三立記者馬郁雯等人提告,台北地檢署今(10月31日)首度開庭,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律師柯晨皓,柯晨皓於上午10時47分步入北檢大門,面對媒體詢問皆一聲不吭,快速走向法警室報到後,直接走上樓準備開庭。黃國昌遭媒體爆料養狗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也捲入其中,並遭人指控向業者「假提案、真索賄」。對此,馬郁雯、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執行長許譽騰於10月14日親赴北檢對王鴻薇以及張凱維提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而曾受雇於王鴻薇的律師柯晨皓也出面爆料,張凱維過去曾販售時任台北市警局長、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私人行程畫面等。事後,張凱維出面反駁指控,並反告馬郁雯等人加重誹謗罪,目前北檢已將2案併案處理。今日為本案首度開庭,北檢傳喚柯晨皓以證人身份於今日上午11時出庭。而柯晨皓今身穿深藍色西裝,帶黑色口罩於今日上午10時47分許抵達北檢,並快速步向法警室報到後,走上樓準備開庭,過程中面對媒體問話皆一聲不吭。
不用再抓蟑螂!應曉薇微笑走出地院 疑腳環太重差點跌跤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進行接觸,並科技監控。應曉薇辯護律師於今日成功湊足保金,完成交保程序,應曉薇也於晚間完成科技監控,離開台北地院。合議庭的裁定一出以後,應曉薇及柯文哲的委任律師便如火如荼地展開湊保行動,而今日下午應曉薇的2名辯護律師率先湊足保金,並在今日下午4時52分許抵達台北地院以後,先至法警室交付匯票辦理交保,陸續完成3000萬保金的點交以及代簽裁定等辦保程序。提解應曉薇的囚車於下午5時30分自看守所出發,並在50分許順利抵達台北地院,應曉薇也在抵達北院以後,開始進行電子腳鐐、手機監控的配戴及安裝程序,最終於7時12完成科技監控,離開台北地院。應曉薇面對媒體問話,笑而不答,雙手合十表示感謝,看起來相當開心。
應曉薇抵達台北地院! 完成科技監控即可重獲自由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進行接觸,並科技監控。而應曉薇辯護律師已經湊齊保金,並於下午4時52分許抵達北院法警室交付匯票辦理交保,而提解應曉薇的囚車也在5時50分許抵達台北地院。台北地院稍早證實,應曉薇辯護律師已經湊齊保金,並已聯繫台北地院表示將預計在今晚辦理交保程序,應曉薇的辯護律師也在下午4時52分許抵達台北地院法警室交付匯票辦理交保,而提解應曉薇的囚車預計會在下午5時30分自看守所出發。提解應曉薇的囚車也於下午5時50分許抵達台北地院,應曉薇的委任律師也已經幫應曉薇代簽裁定完成,目前待應曉薇完成科技監控程序以後,就可重獲自由。
應曉薇可以回家吃晚餐! 律師湊齊保金抵達北院辦保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進行接觸,並科技監控。而應曉薇辯護律師已經湊齊保金,並於下午4時52分許抵達北院法警室交付匯票辦理交保,而提解應曉薇的囚車也在5時30分許自看守所出發,預計應曉薇今晚就可以回家享用晚餐。台北地院稍早證實,應曉薇辯護律師已經湊齊保金,並已聯繫台北地院表示將預計在今晚辦理交保程序,應曉薇的辯護律師也在下午4時52分許抵達台北地院法警室交付匯票辦理交保,而提解應曉薇的囚車預計會在下午5時30分自看守所出發。相較應曉薇的高效率辦保,柯文哲的律師則在今日下午4時許發表聲明,表示表示下午前往台北看守所辦理律見,告知柯交保事宜,柯表示仍須深思,將待8日上午辦理律見後再決定,估計最快將會在下周一有結果。
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涉貪 訊後以12萬元交保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近日因涉嫌侵占警用公積金,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今晨裁定12萬元交保。北檢於昨(14日)指揮警方及調查人員,前往陳俊銘的住處及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其帶回訊問。當晚9時30分,新北市調處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過程中他未發一語,快步走入法警室應訊。根據調查,案情可追溯至陳俊銘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大隊第八隊隊長期間,涉嫌利用公積金名義,核銷多筆與警務無關的支出。消息來源指出,這起案件最初由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後,台北市警察局刑事大隊主動進行內部自清,進而報請地檢署展開司法調查。檢方懷疑陳俊銘任職期間,將應由團體共同使用的基金,挪作私人餐敘或慰問用途,疑似虛構開支項目以侵吞公款。陳俊銘在警界資歷深厚,歷任派出所所長、刑大隊長等職務。2024年調任文山一分局後,他實施嚴格管理制度,包含要求警員即時回報行蹤、並將破案獎金及加菜金提撥高達三成作為公積金使用。然而,該制度卻被部分基層批評為變相徵收,缺乏透明與監督。
快訊/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移送北檢 陳俊銘不發一語進法警室
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銘涉貪,今(8月14日)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文山第一分局陳姓偵查隊長住處以及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將其帶回訊問,新北市調處於晚上9時30分將其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而陳俊銘被移送過程中,全程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警室接受複訊。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法院裁定戴電子腳鐐 二審出庭怨「血液不流通」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台灣高等法院為確保順利進行審判程序,4月25日裁定命蔡正元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配戴電子腳鐐、每日電子報到。5月16日高院再次開庭,蔡向法官表示因住家收訊不好,根本無法收到訊號,另因電子腳環太緊,庭後他到法警室調鬆緊,蔡也埋怨因此血液不流通。前總統馬英九被指控賤賣黨產案,一審認定前立委蔡正元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院25日開庭,檢方提出聲請對蔡實施限制出境或提高保釋金、配戴電子腳鐐,防止逃亡。高院認為,蔡正元涉犯業務侵占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經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6月,且一審認定其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2億餘元,有高額之沒收責任,有強烈逃亡動機;蔡正元先前限制出境出海的總期間,已幾乎達到法律規定的5年上限,因而未再予延長,但他後來頻繁入出國境,為確保日後審判順利,裁定命其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剴剴案」保母兒子也出庭!證稱1歲剴剴會用「5字經」罵人 檢質疑曾涉偽證
北市1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25)日再度開庭,上午傳喚曾照顧剴剴的周姓、蕭姓保母出庭作證,下午則由劉彩萱兒子王凱弘出庭作證。王凱弘宣稱,他第一次見到剴剴,對方就用「5字經」髒話罵他,後來還有尿溼全身、將排泄物抹在身上等異常現象,他為此深受驚嚇,曾要媽媽及社工將人送回去。檢方則指出,王男先前涉偽證遭地檢署調查,質疑王男證詞可信度。王凱弘25日下午在法庭上宣稱,自己2023年9月初第一次見到剴剴,當時媽媽說「這是新來的孩子,有點古怪,還會講髒話」,自己當時不相信,但後來母親要剴剴打招呼時,就聽到年僅1歲的剴剴當著他的面,連罵了2次「X你娘XX」。王男還表示,母親曾經告訴他剴剴會把自己尿得全身都是、把大便弄在自己身上,還在經在母親幫他刷牙時咬傷母親的手。他自稱當初就覺得剴剴的行為「很異常」,因此反對媽媽照顧剴剴,還曾要求母親向社工反映。不過檢方追問王凱弘剴剴在家時的情況,認為王男所說很多都是「聽媽媽轉述」,先前還因本案涉偽證罪,目前正接受調查中,質疑他在庭上所說的內容可信度。王男則辯稱自己沒有說謊。據了解,王男之所以成為偽證罪被告,是因為他2024年陪劉若琳到北檢應訊時,幾名親友疑似在法警室前討論如何串供,正好被路過的承辦檢察官聽到,因此王男在作證後遭檢方分案偵辦偽證罪,目前仍在調查中。庭訊直到傍晚5時許結束,審判長諭知下週一(28日)將傳喚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出庭接受交互詰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保外就醫 檢提抗告遭駁回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及掏空幸福人壽67億多元案遭判刑27年,入監服刑,申請保外就中,他另涉贓款購買北市信義區D3土地遭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3日裁定4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周一到周五到法院簽到,24日改裁定600萬元交保、每到到法院法警室報到。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7)晚間裁定駁回確定。鄧文聰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多案先後被判刑10年、16年、4年定讞,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發監後,一度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他稱罹患重病,2024年申請保外就醫獲准。由於鄧文聰另涉嫌以幸福人壽的資金,買下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又賤賣給可實質掌控的富創公司,2020年8月北檢先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他;溯源追查金流發現,鄧自2007年至2010年間,另以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質押幸福人壽資產借貸5900萬元美金,從瑞士輾轉洗錢匯往香港、新加坡等地,再轉匯來台,此部分也涉嫌違反《保險法》等罪,2021年7月13追加起訴。高院表示,鄧文聰涉犯保險法第168條之2第1項之特別背信罪,經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惟其因前案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業已入監服刑,之後於去年12月6日,法務部矯正署以其罹患重病,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准予其提出100萬元保證金,以及限制出境、出海,而保外就醫,復自今年1月6日起展延3個月。高院指出,從而,堪認鄧文聰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難痊癒,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101條之2規定,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鄧文聰無羈押必要而裁定如上,核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意旨雖指摘原審未裁定羈押或重保,容有違誤。然鄧文聰有不得逕予羈押的事由,已如上述,且原裁定的保證金已超過法務部所定保證金數倍之多,又輔以各種防逃強制措施,實足以取代羈押,是檢察官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幸福人壽前董座被判27年…申請保外就醫「每天法院簽到」 檢抗告遭駁回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及掏空幸福人壽67億多元案遭判刑27年,入監服刑,申請保外就中,他另涉贓款購買北市信義區D3土地遭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3日裁定4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周一到周五到法院簽到,24日改裁定600萬元交保、每到到法院法警室報到。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7)晚間裁定駁回確定。鄧文聰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多案先後被判刑10年、16年、4年定讞,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發監後,一度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他稱罹患重病,2024年申請保外就醫獲准。由於鄧文聰另涉嫌以幸福人壽的資金,買下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又賤賣給可實質掌控的富創公司,2020年8月北檢先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他;溯源追查金流發現,鄧自2007年至2010年間,另以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質押幸福人壽資產借貸5900萬元美金,從瑞士輾轉洗錢匯往香港、新加坡等地,再轉匯來台,此部分也涉嫌違反《保險法》等罪,2021年7月13追加起訴。高院表示,鄧文聰涉犯保險法第168條之2第1項之特別背信罪,經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惟其因前案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業已入監服刑,之後於去年12月6日,法務部矯正署以其罹患重病,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准予其提出100萬元保證金,以及限制出境、出海,而保外就醫,復自今年1月6日起展延3個月。高院指出,從而,堪認鄧文聰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難痊癒,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101條之2規定,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鄧文聰無羈押必要而裁定如上,核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意旨雖指摘原審未裁定羈押或重保,容有違誤。然鄧文聰有不得逕予羈押的事由,已如上述,且原裁定的保證金已超過法務部所定保證金數倍之多,又輔以各種防逃強制措施,實足以取代羈押,是檢察官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高雄男不滿司法進度石頭砸門竟判無罪 法官認定精神障礙無加害意圖
高雄市1名李姓男子因為不滿自己提告的案件沒有進展,情緒失控,於2023年8月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拿起1顆拳頭大的石頭猛砸大門玻璃,造成破裂又衝到附近的法院,對著值班法警叫囂,試圖用其他物品砸毀法警室的玻璃,場面一度十分混亂雖然警方到場將李男迅速制伏,並依法將其送辦,李男最終卻在法院審理後被判無罪,原因是其並無加害他人的故意,且其精神狀況被認定為有障礙。此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14日,李姓男子因長期等待自己提告的案件進展,內心壓力積壓,情緒變得非常不穩定,來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看到門口的玻璃情緒失控,拿起1顆石頭將玻璃砸碎,李男砸碎玻璃後仍未能釋放心中的怒火,便跑到50公尺外的高雄地方法院,對著值班法警不停叫囂,甚至試圖再次破壞法警室的玻璃。當時正值假日,法院的值班人員有限,無法立即處理這場突發的騷動,法警隨後通報當地警局,新興警分局的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李男制伏,並帶回警局處理,李男在過程中情緒激動,並未顯示出任何悔意,反而一度表現出不滿情緒,警方將其依《毀損公物》及《恐嚇罪》名送辦,並因為其居無定所,擔心其有逃亡風險,檢方在訊問後決定聲押李男,法院也批准其拘留。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法院對李男的精神狀況進行更詳細的調查,經過精神鑑定,法官發現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這使得其對自己處境的理解存在障礙,且基本的認知功能亦受損,李男此行動的根本原因並非意圖威脅或傷害他人,而是由於對司法體系未能及時處理自己的案件感到極度失望與焦慮,李男的行為主要是情緒宣洩,並無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故意,經過全面考量,法院最終判定李男無罪,並裁定該案定讞。
柯文哲3000萬交保!台銀無人力點鈔 5人候審室過夜天亮才能獲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昨(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處28年6月重刑。合議庭3位法官今(27)凌晨3時15分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不過,凌晨4點多銀行尚未開門,加上台灣銀行臨時抽調不出人手趕赴北院點鈔,所以柯文哲等人必須在候審室睡覺,早上才能交保離開。北院在昨(26)日晚間7時許召開羈押庭,而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控收賄5250萬元,應也在當庭否認貪污,並請求交保。27日凌晨3時15分合議庭結果出爐,北院裁定全員交保,交保金額為柯文哲3000萬、京集團總裁沈慶京4000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前柯辦主任李文宗追加800萬(之前200萬交保)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立委黃國昌在第一時間,將此消息傳遞給在北檢外守候的「小草」,也不忘開酸直言「柯文哲不是鄭文燦,現在不可能拖著現金來」,要支持者給他們時間,要待到台灣銀行上班,大家想辦法籌錢後,在銀行人員上班見證才能領錢,請支持者們先回家休息,早上再來接阿北回家。彭振聲的律師團於凌晨3時35分,即推著2只共裝了500萬元現金的行李箱,到達北院法警室,因為台銀無人力即刻點鈔辦保,且規定逾2000萬元現金即須立即送入國庫,將待上午8點半以後,台銀人員才會到北院點鈔入庫。彭振聲律師團只好拿著錢離開法院,天亮再來。
南投傳法警主管「職場霸凌」咆嘯 南投地院回應了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爆料公社」匿名發布一段「法警室主管對下屬咆哮」的影片,引發關注。對此,南投地方法院也出面澄清,並無主管對下屬咆哮情事,強調此為誤解。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發文,以「南投地院職場霸凌」為題表示,「南投地院法警室主管對下屬咆哮」,並PO出影片。從影片內容可以看到,一名男子原本大聲說話,看到拍攝者手機後隨即停下,接著表示「沒禮沒貌,講你沒禮貌是剛剛好而已啦」,男子也對拍攝者反拍,並用手勢比出「耶」及「讚」。不過影片內容無法清楚顯示「咆哮」、「霸凌」等情形,不少網友對其內容表示不以為然,「說沒禮貌說讚,也不行喔?這公務員真不行」、「你在拍人家,人家說讚,也是霸凌喔?這樣也能爆料」,部分人認為,事件本身未達到「咆哮」或「霸凌」的程度,且行為是否適當仍需理性探討,目前影片也被下架。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經南投地院調查,事件發生地點為法院法警室。拍攝者為法警同仁,影片中的主管當時正在進行勤教。該法警同仁因將車輛停放在法院停車場後出國五日,返國時發現車輛無法發動,懷疑主管「動了手腳」,並聲稱已報警。拍攝行為引起主管與其他同仁錯愕,才有人出聲批評其舉止「沒禮貌」。南投地院表示,根據影片畫面及內部調查,並無法警室主管對下屬咆哮的情況發生。法院也強調,對職場霸凌防治工作相當重視,去年已制定《南投地方法院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並要求各級主管視同仁為工作夥伴,打造友善職場環境。法院進一步指出,影片中的法警同仁去年6月曾依管道提出職場霸凌申訴,經調查後未發現霸凌情事,案件已於去年8月結案。
職場霸凌頻傳!南投地院驚傳「主管對下屬咆哮」 當事影片曝光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引發社會譁然。無獨有偶,衛福部疾管署也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如今還有網友爆料,南投地院法警室主管也對下屬進行職場霸凌。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分署內輕生身亡,外界質疑其長期遭受職場霸凌。調查報告顯示,吳男生前面臨工作過重、超時勞動及孤立無援的壓力,卻未認定其輕生與長官霸凌直接相關。報告甚至稱謝宜容的行為「目的良善」,係為推動業務及提升同仁能力,引起譴責。面對爭議,勞動部政務次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備詢時落淚致歉,承認「目的良善」用語不妥,坦言謝宜容確實有霸凌行為。何佩珊表示,若外界要求,她願意為此案負責辭職。同時她強調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及調查程序,但對媒體批評如「凌遲公務體系」的說法表達不滿。隨後衛福部疾管署又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公開一段1分02秒的音檔,從內容中可聽見,該名疾管署整備組長暴怒斥責底下職員,「你為什麼要改我的指令?為什麼要改?」、「我講這種話聽不懂嗎?」、「我這樣做我是神經病嗎,什麼意思,改什麼改」、「下次我不要跟你們開會了。」另外,先前也有人發文揭露,該名組長個性缺乏耐心,時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辱罵「你是豬嗎」等人身攻擊,甚至還會卸責讓下屬背黑鍋,導致人員流動率異常頻繁,也因為補不到人,促使單位內部工作量大暴增。如今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發文,以「南投地院職場霸凌」為題表示,「南投地院法警室主管對下屬咆哮」,並PO出影片。從影片內容可以看到,一名男子在大聲說話,不過看到鏡頭出現後便不再發言,隨後影片傳出一句「沒禮貌是剛剛好啦」,男子看到拍攝者則也舉起手機朝拍攝者比「耶」。
不准!涉貪前中油執行長想「出國參加兒婚禮」 法院駁回:有逃亡之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入貪汙弊案,之後獲准以5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他近期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提出聲請解除境管。法官審酌徐漢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因此以「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2020年間,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的徐漢辦理某件採購案時,協助業者量身訂做「標單」並順利讓業者得標,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2022年1月,檢調搜索徐漢辦公室,發現散落各處的現金達2710萬元,後續發現其中1000萬元跟另項破億採購案有關,其餘現金是其他標案的回扣。檢方指出,徐漢在擔任執行長任內經手的8件標案中,共收受1686萬元回扣,但其餘的1023萬則不願說明來源,後來徐又被查出另涉入一件高達600萬元的洗錢案。2022年5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洗錢等罪嫌將徐漢及其他涉案的23人全部起訴。徐漢被起訴後遭羈押1年多,2023年6月間,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中央社》報導,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遭起訴求刑12年!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 今晨5時步出法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及600萬元未申報政治獻金案,遭到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檢方建請法院量刑12年。桃園地院今(28)日漏夜詢問11人,至凌晨1時30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目前鄭文燦已於清晨5時完成交保手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桃園地檢署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及其他10人提起公訴,並對鄭文燦求處12年徒刑。不過,自上(7)月11日起,鄭文燦已被押47天,同案被告廖俊松、廖俐廷及廖家興父子、侯水文等人也在押,全案經移審後,由桃園地院審理是否續押。桃園地院經抽籤,由廖奕淳法官擔任鄭案受命法官,昨(27日)晚9時30分組成合議庭,審理5名在押被告,經4個小時庭訊,於今日凌晨1時30分裁定5名被告交保,包括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廖俐廷25萬元交保、廖家興60萬元交保、廖俊松以110萬元交保、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由於具保金額高昂,其家屬聞訊紛紛漏夜籌措,備妥現款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其中鄭文燦的大哥鄭文彬抵達交付後,法警耗費約2小時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而鄭文燦也在清晨5時許離開法院,在家人陪同下搭車返回住所。至於參與庭審的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公訴檢察官邱健盛等3人,稍早也步出法院,全程未說話。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庭訊時仍否認收賄,然依同案被告證述及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考量被告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雖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認為現階段命被告以新台幣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也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桃園地院也指出,同案主要被告也均羈押具結證述,檢察官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已清楚指出被告本案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若後續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僅屬證據證明力判斷問題。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最速件再提抗告 高院明將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桃院收案後,於今(9日)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法警室於晚間8時40分許收到案卷,依程序將待明(10)日再行分案,最快明天決定准駁。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6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請羈押,桃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桃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昨(8)日認為桃院裁定書未說明何以認定鄭不會影響證人證詞,未說明是否有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交保理由不完備,發回桃院更裁。桃院今白天開庭後維持交保,但將具保金額加碼700萬元,成為1200萬元具保;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鄭不會勾串滅證,再次當庭提出抗告,並於晚間遞出抗告狀,桃院收案後,於今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位於台北市的台灣高等法院。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為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為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
辦公室遭爆幫詐團藏300萬元 橋院法官石育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放置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廉政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現場媒體提問,「法官有考慮請辭嗎?你跟詐團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幫鄭鴻威藏錢?有跟鄭的家人見面嗎?」戴著口罩及帽子的石育恩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警室。檢調廉昨搜索位置包括石的辦公室及宿舍、鄭的律師事務所,全案朝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目前石被列為犯罪嫌疑人身分。北檢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全案移審台北地院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暗藏一筆現金在石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據了解,該筆現金為300萬元。據了解,石疑因交友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也因與鄭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人,但不曉得金錢來源。檢廉懷疑,鄭鴻威會透過尚未擔任法官的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疑似為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洩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檢廉追查,鄭彧歆也因在鄭鴻威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在出事之後,石趕緊將一包現金拿給鄭家人,因此懷疑私下有勾串。
獨/朱國榮棄保潛逃出境點曝 派出所簽到後27小時火速轉廈門
國寶總裁朱國榮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遭高院判刑16年與8年,高院和檢方共責令朱國榮以5億元天價交保,並規定朱需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朱國榮9月7日下午3時許正常前往派出所報到後,卻在8日未正常報到,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派出所遲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發現通報,被指因缺失才會導致朱落跑成功。不過警方已掌握相關消息,證實朱國榮在台南潛逃出境,其簽到後擁有27個小時,逃往廈門轉機前往菲律賓,完全綽綽有餘。朱國榮被媒體指出,其疑似在北部港口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更帶著朱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與朱會合。不過據警方掌握最新消息指出,朱並非如媒體所說在北部搭乘豪華郵輪,而是在台南潛逃出境,加上朱並未在對岸遭到通緝,按常理推算,廈門到高雄的距離最短,僅距離台灣165海里,換算為305.6公里,其7日向派出所報到後再前往台南,搭乘高鐵也僅需1個多小時的時間,其抵達台南後再前往廈門高橋機場出境,完全可以在8日早上抵達廈門機場後再轉往菲律賓。而此次三張犁派出所在朱國榮8日未即時向派出所報到後,直至4天後才察覺有異,緊急通報高院法警室,被指因缺失導致朱成功落跑,但據知情人士指出,朱從7日晚間向派出所簽到後,距離其應報到時間還有27小時,要潛逃出境完全綽綽有餘,推算下來其8日人早就已經在廈門機場等候轉機,「去派出所報到不等於不會跑」。知情人士也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宣判在即,逃跑機率不小,但院檢明知朱有潛逃的可能性,卻未在朱等待宣判期間,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扣押朱的相關財產,事後卻試圖想將鍋甩在警方身上。而針對朱國榮並未攜帶電子腳鐐一事,高院則回應,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