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柯文哲 台中地院 吳中和 北院 應曉薇
女涉攻擊律師庭上再失控!怒飆三字經嗆詐團 中院升級維安6法警戒護
台中林姓女子因爭產糾紛,接連攻擊、恐嚇多名律師,日前一審遭判刑,22日再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開庭,她庭上否認犯行並指控律師與詐團勾結,還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法院考量其過往行徑與風險,升級維安配置,全案將於5月續審。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發生財產分割訴訟,自113年11月起,對多名代理律師產生不滿,陸續出現辱罵、恐嚇甚至動手攻擊行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將她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行徑持續失控。今年2月開庭時,她竟在被告席違規持手機拍攝旁聽的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祕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兩人;3月17日再開庭時,更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飆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留言威脅,遭檢方聲押獲准,目前仍在羈押中。台中地院22日針對掌摑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女涉犯恐嚇等5罪。庭訊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及精神狀況,林女表示精神正常,但未正面認罪,反要求調閱完整影像,並指控律師將偵查庭資料外流給媒體,甚至扯出詐欺集團情節。庭上氣氛一度緊張,林女在他人陳述時多次插話,並情緒失控飆罵「他X的」、「不要臉」,再涉公然侮辱。對此,吳中和表示,與林女並無利害關係,卻遭無差別攻擊,批評其指控荒謬,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法院考量林女過去在多起案件中曾出現恐嚇、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行為,並評估其情緒控管狀況,當天特別「升級維安配置」,增派6名法警進駐法庭,以防止再度發生衝突。台中地院強調,此舉是為確保庭訊秩序與人員安全,讓司法程序在穩定環境下進行。全案預計將於5月再次開庭審理。
北院法官拘提柯建銘竟弄錯憲法! 呂政燁曾裁定羈押柯文哲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藍委徐巧芯傷害案列為被告,但柯今天未出庭也未請假,下午當庭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以根據憲法第74條對立委的保護傘為由,當庭撤銷拘提,可是憲法第74條早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凍結,拘提柯建銘整個過程宛如兒戲,連援引的憲法條文也出錯。呂政燁曾因京華城案收押柯文哲而聞名。立法院去年審議「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時,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當時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拿拐杖重擊桌面,不料拐杖斷裂而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側下手臂,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承審法官呂政燁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久,台北地院緊急澄清,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就是沒有要拘提)並改定於115 年6 月23日下午2 時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北院今天下午2時45分針對柯建銘傷害徐巧芯案召開審查庭,大批媒體到場旁聽,柯建銘未到庭,也未請假,承審法官呂政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改口不拘提啦!呂政燁當庭指出,依據憲法第74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拘提係指執行拘提機關於特定期日前得以強制力將受拘提之被告解送至特定處所進行詢問,而所謂強制力即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思而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在場人士聽聞後面面相覷,十分驚奇。呂政燁當庭宣示撤銷拘提柯建銘理由時,柯的委任律師趕到,表示柯沒收到開庭通知,還說柯建銘不認罪。呂政燁當庭表示,徐巧芯被擊傷的地點在立法院的院長台,是不是立委該出現的地方有爭議。
柯建銘因故未出庭遭拘提 法官火速撤銷拘提原因曝光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2025年修法期間,因持拐杖敲擊桌面導致拐杖斷裂,斷拐擊中藍營立委徐巧芯而遭起訴,北院21日開庭,柯卻無故未出庭,法官當庭諭知拘提,但法律規定,開議期間不能逮捕立委,法官撤銷拘提,改6月23日再開庭。立法院2025年3月25日晚間審議國民黨版「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柯建銘當時情緒激動,以拐杖敲擊桌面2次,導致拐杖斷裂飛出並擊中徐巧芯,徐巧芯事後赴台大醫院驗傷提告,檢察官則在2月依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21日開庭,但柯建銘並未現身,也沒有請假或委託律師出庭,法務員點呼3次,法官呂政燁等候10分鐘仍不見其蹤影,當庭諭知囑託拘提,並指揮法警或委託警方進行。但根據法律規定,在國會開議期間不得逮捕立委,法官因而在稍早撤銷拘提,改6月23日再開庭。
斷拐擊中徐巧芯遭起訴 柯建銘無故未出庭法官將拘提
民進黨國會前總召、立法委員柯建銘,2025年立院修法時持拐杖敲擊桌面,但斷拐打中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而遭起訴,台北地院21日開庭,柯建銘未現身、沒請假,也未委託律師出庭,法官諭知將囑託拘提被告出庭,並指揮法警或委託警方進行。立法院2025年3月25日晚間審議國民黨版「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柯建銘當時情緒激動,以拐杖敲擊桌面2次,導致拐杖斷裂飛出並擊中徐巧芯,徐巧芯事後赴台大醫院驗傷提告,檢察官則在2月依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21日開庭,但柯建銘並未現身,也沒有請假或委託律師出庭,法務員點呼3次,法官呂政燁等候10分鐘仍不見其蹤影,當庭諭知囑託拘提,並指揮法警或委託警方進行。
北檢今統合年底大選查賄戰力 王俊力提前布署情資網絡
台北地檢署因應今年11月28日舉行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檢察長王俊力為凝聚查察機關情資蒐報共識,今(14)日邀集轄區警察、調查、兵、移民等機關及該署各分區督導主任檢察官,針對情資蒐集、查核、通報及研析建立整合機制,以確實掌握高風險熱區精準打擊,嚴查速辦妨害選舉不法行為。王俊力親自主持今天會議,並由該署選舉查察執行秘書李仲仁主任檢察官針對查察重點及情資蒐報要領進行報告,再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分別就情資蒐報規劃及重點作為進行分享,藉此會議統合選舉查察戰力及縝密情資蒐證作為,提升查賄制暴團隊之執法能量。王俊力特別提示:一、掌握賄選熱區與高風險對象,對於情資應落實查核及研析,確保情資有效性;二、檢舉獎金多樣化,妥適運用「檢舉妨害選舉獎金」制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三、選舉賭盤影響層面大,應提前清查轄區及網路地下賭博場所,嚴防選舉賭盤影響選情;四、強化國安法及反滲透法執法意識,掌握轄區異常涉外旅遊活動,杜絕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五、選舉假訊息案件,應秉持「即時處理,有效澄清,迅速排除,嚴厲查辦」之原則,勿掉以輕心,避免影響選舉公平。北檢強調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態度,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查辦,杜絕不法,同時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共同淨化選舉風氣,一起守護民主制度。
瑞芳警攜手企業辦理識詐講座 提升員工防詐意識
為持續強化全民防詐意識,提升民眾辨識詐騙手法能力,瑞芳警分局日前前往「川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攜手辦理識詐宣導講座,向公司員工深入說明常見詐騙手法及防範要領,透過實務案例分享與互動交流,提升員工識詐、防詐及應變能力,攜手打造更安全的生活與工作環境。本次講座由瑞芳警分局分局長高繼鴻親自率隊宣講,針對目前最常見且高發的詐騙類型進行解析,特別提醒「假投資詐騙」及「假網拍詐騙」已成為近期詐騙案件中的主要手法。高分局長於講座中結合實際受騙案例,逐一剖析詐騙集團慣用話術及操作模式,並以深入淺出、詼諧生動的方式說明詐騙陷阱,讓現場員工更容易理解,也引發熱烈回響,現場互動踴躍,氣氛熱絡。宣導過程中,員工們也踴躍分享自身或親友曾接觸詐騙訊息的經驗,與警方交流防詐心得。川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黃家玲表示,警方以真實案例進行說明,不僅內容實用,也讓大家對詐騙手法有更深刻的認識,這樣的講座相當寶貴,希望未來能持續辦理,讓更多員工提升警覺,避免落入詐騙陷阱。瑞芳警分局指出,假投資詐騙常以「低本金、高獲利」、「穩賺不賠」、「保證獲利」、「內線明牌」等話術吸引民眾加入投資群組,待被害人投入資金後,再以「需繳交保證金」、「補足稅金」或「帳戶異常需驗證」等理由要求匯款,讓民眾一步步掉入陷阱;另「假網拍詐騙」則常利用熱門商品、低價優惠或假賣場連結吸引民眾下單,待付款後即失去聯繫,或誘導買家依指示操作ATM、網銀,導致財物損失。此外,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常先冒用戶政機關、健保署或其他公務機關名義,謊稱民眾個資遭盜用、涉及刑案或可能成為詐欺共犯,藉此製造恐慌;隨後再假冒檢警單位,要求民眾配合視訊製作筆錄、傳送公文,甚至交付存摺、提款卡或匯款至指定帳戶。警方強調,公務機關及司法警察單位絕不會以電話或視訊方式製作筆錄,更不會要求民眾交付款項或提供金融帳戶資料,民眾如接獲類似來電,務必提高警覺、冷靜查證。瑞芳警分局呼籲,面對各式詐騙手法不斷翻新,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訊息、陌生連結或可疑來電,凡遇有疑似詐騙情形,應秉持「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查詢,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警方也將持續深入社區、校園及企業,透過多元宣導方式擴大防詐觸角,攜手全民建立堅實防詐網絡。
巴黎「美國銀行」驚傳炸彈攻擊未遂!嫌犯認在Snapchat上接受招募
法國警方在28日凌晨於巴黎1間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BofA)外,成功阻止了1起疑似炸彈攻擊的行動。官方與熟悉案情的消息人士指出,警方當場逮捕了1名正準備引爆自製爆裂裝置的男子。據《南華早報》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當地時間28日凌晨3點30分,地點位於巴黎時尚的第8區,距離香榭麗舍大道(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僅數條街之遙,目標則是1棟美國銀行的建築。其中1名消息人士表示,警方在嫌犯放置爆炸裝置並準備點燃時便將其制伏。該裝置由5公升液體構成,推測為燃料,並搭配點火系統。根據警方消息來源,嫌犯供稱他是透過Snapchat應用程式被招募,並承諾在完成爆炸任務後可獲得600歐元(約合新台幣2.2萬元)的報酬。當時還有另1名男子負責駕車將嫌犯送至現場,但在警方上前逮捕時已逃逸。初步評估顯示,該點火裝置內含有650公克的爆炸粉末。整個裝置已被送往巴黎警方的鑑識實驗室進行全面分析。法國反恐檢察官辦公室(PNAT)表示,已立即接手調查,並確認被捕嫌犯已遭警方拘留。該單位指出,本案調查方向為「與恐怖行動相關的縱火或其他危險手段之未遂破壞行為」,以及「恐怖主義犯罪共謀」。辦公室補充,巴黎司法警察與法國國內情報機構「對內安全總局」(DGSI)均已介入調查。美國銀行1名發言人表示,公司已注意到該事件,並正在與法國當局保持聯繫。法國內政部長努涅斯(Laurent Nuñez)也在社群平台X上讚揚警方的行動,並指出此舉是在「當前國際局勢」下的重要應對。自美以伊戰爭爆發以來,歐洲各國已對潛在的恐怖攻擊保持高度警戒,特別是針對伊朗異議人士、猶太教禮拜場所,以及美國與以色列相關利益的威脅。
蔡正元入監首日 晚餐吃藥燉排骨加鹹酥雞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遭控侵吞阿波羅公司2.8億元資產,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定讞,他27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後由北檢送往台北監獄執行,將在監所內度過首夜,而他第一天晚餐是藥燉排骨、鹹酥雞心、炒青菜和紫菜湯。前總統馬英九等人2005年間,為了解決國民黨產問題,處分中影、中視、中廣黨產,因涉嫌賤賣而遭檢方起訴,但馬英九與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2025年12月二審無罪,蔡正元因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定讞,成為三中案唯一有罪的被告。而蔡正元27日上午在支持者的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網紅「館長」陳之漢現身相送,還有人送上花束聲援,他則是全程微笑,在法警指引下平靜走上囚車,由北檢送往台北監獄執行,在監所度過第一夜。台北監獄對民眾是否入監執行不便透露,而根據北監菜單,27日晚餐為藥燉排骨、鹹酥雞心、炒青菜、紫菜湯,28日的早餐則是紅茶、白饅頭、藍莓果醬、稀飯、蔭瓜、甜納豆。根據流程,台北監獄會先查驗執行指揮書、收容書等應備文件,核對人別及身分證件,確認無誤後對新收者的身體、衣類及其攜帶物品作詳細檢查,除經檢查核可准予監所使用的物品外,其他如金錢、貴重物品及機關限制或禁止使用之物品,交由機關代為保管,或通知親屬領回,最後檢查、了解瞭解有無疾病或外傷,在告知應遵守事項,填載新收相關文件後配入舍房。
立委推《律師法》修法 要求強化防護杜絕法庭暴力
近年法庭暴力事件頻傳,律師執業安全引發關注。立法委員蔡其昌、李柏毅與李坤城今(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律師法》修法,並呼籲在修法完成前,法務部與司法院應立即提出具體防護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立委指出,從過去台南、台中、新竹等地發生的攻擊與傷亡事件可見,律師在執行職務時面臨高度風險,也可能影響其獨立辯護的能力,進而動搖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為補強制度缺口,本次提出的修法草案,將明訂不得以非法手段干擾律師執業,並要求法院、檢察機關等場所建立必要的安全防護機制,同時納入妨害律師執行職務的刑事責任。李柏毅表示,除修法外,也要求相關機關立即檢討現行維安措施,包括法警訓練、訴訟雙方動線分流與場域安全配置等,全面強化安全機制。他強調,保障律師安全不只是職業保障,更關乎司法體系的公信力。李坤城則強調對暴力行為零容忍,認為應全面保障參與司法程序人員的人身安全。他指出,律師是維護人權與法治的重要角色,若執業環境缺乏安全保障,將影響整體司法運作。此外,針對司法院提出研擬「法院安全指引」,立委也呼籲應儘速完成,明確規範安全措施與執行標準,補足現行制度不足。台北律師公會理事方瑋晨表示,律師安全應透過制度化方式保障,各級司法機關與行政單位應全面檢討現行機制,建立完善應對措施。律師王翼升則指出,目前《刑法》妨害公務罪未涵蓋律師,形成保障漏洞,本次修法將補強相關規範,並對涉及危險行為加重處罰,以確保執業安全與司法正義。
還沒籌到錢!應曉薇北院候保室過夜 下午5點是最後期限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北市長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合議庭裁定,應、沈加保3000萬元,而應曉薇至今仍未籌到加保金,留在北院候保室過夜,27日下午5點將會是最後期限,倘若籌不到錢恐再遭羈押。合議庭認為,柯、沈、應所犯罪名非輕,且3人都有足夠資力和人脈支撐逃亡海外,最終裁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交保金的交保條件,沈慶京和應曉薇則各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愛女原本守在法庭外,聽聞判決立刻奔進法庭與母親討論,並在法院外淚崩,不斷打電話與親友商議,但直至27日上午都沒湊到加保金,應曉薇因而在候保室過夜。應曉薇愛女則連夜為母親送來日常所需藥物,而應曉薇過夜期間未提出其他要求,早餐則是法警供應的麵包和飲料,其律師謝祐綸稍早抵達北院,但並非帶錢來辦保,而是與應曉薇律見,27日下午5時則將是最後期限,若款項遲遲未到,她恐再遭羈押。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台中律師理事長被巴痛批台中地院瀆職 吳中和:這是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在台中地院法庭走廊時,突遭林姓女被告甩了他左臉一巴掌,在場中院的法警和院方人員竟未依現行犯逮捕林女,律師界群情激憤,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上午率領公會十餘位律師前往司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信,當場的台中律師公會吳中和理事長痛批,昨天這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身上,而是對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姓女被告曾因恐嚇女律師被告,今年二月間他和台中律師公會祕書長到台中地院旁聽時,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他們拍照,他向法官抗議並要求刪除畫面,法官置之不理反而要求他們離開,後來聽到林女在法庭內咆哮,竟要求法警把他和秘書長抓起來,還說「我要殺了他們!」。不料法官不作為,吳中和強調,林女反覆實施恐嚇律師已是累犯,如果中院二月間就處理,也不至於發生昨天的事。昨天台中地院再度開庭,林女開庭前突然走向吳中和面前,叫他交出記者名單,此時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女施暴的過程有錄影畫面,在場記者和律師都看到了,他要求法警依現行犯逮捕林女被拒,其他律師隨即打110報案後,警方到場處理,不料稍後法官開庭時,林女當場咆哮,法官不制止林女反而以維持法庭秩序為由趕走旁聽的律師和記者,開庭結束後,林女就大搖大擺離開。吳中和強調,昨天他對林女提告,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所有的律師安全,至於本案承審法官是否交由評鑑,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處理。
律師理事長被巴!高金枝上任第一課 司法院終於發聲這樣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在開庭前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由於事發突然,在場的法警和律師同道猝不及防,慘遭林女施暴的吳中和撫著臉,表情驚愕。對此,司法院上午發布新聞稿予以譴責。這是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上任以來,首件法院爆發重大維安衝突事件。司法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特此聲明如下:一、 暴力零容忍,捍衛司法尊嚴與人身安全。二、 落實事前風險評估,強化動線隔離與維安。三、 制定明確安全指引,提供安心訴訟環境。四、 呼籲各界共同維護法治,理性化解對立。據了解,台中這名施暴的45歲林姓女子,去年因恐嚇3名女律師遭起訴,台中地院昨天開庭,吳中和率10多名律師到場聲援,不料開庭前林女卻在法庭前的走廊大鬧,還當場打了吳中和一巴掌,且口出惡言不斷咒罵,還不斷大聲質問「誰是記者?」隨後法官吳欣哲開庭,因林女拒絕回答人別訊問,法官竟改為不公開審理,現場律師除不解沒依現行犯逮捕,也質疑法官的做法。吳中和痛批,林女的行為已經是現行犯,法警卻消極不作為,只是在安撫她,質疑若今天攻擊的是法官,不會當場逮捕、收押嗎?認為台中地院太消極。不過,台中地院昨晚發新聞稿卸責,聲稱事發極為突然,屬當事人瞬間失控脫序行為,法警未能於第一時間阻卻突發攻擊,但隨即將雙方隔開,並控制現場。至於為何未依現行犯將林女逮捕?中院避重就輕表示,「法警當下無從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仍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的警力接手調查,「復基於機關職權尊重,乃未發動逮補」。全國律師聯合會昨天深夜發新聞稿強烈抗議,痛批事發當下雖有法警在場,卻未見積極介入制止,律師在法院活動之人身安全,顯無充分之保障;且面對民眾於法庭外咆哮、擾亂秩序之情狀,亦未見法院積極派員維護秩序與在場者之安全。此舉顯見司法院與台中地方法院先前之聲明流於空談,維護法庭秩序與進入院內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之承諾完全落空,本會對此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台中法院爆衝突!林女當眾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 開庭改不公開惹議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因涉傷害、恐嚇女律師案件出庭,竟在開庭前於法院走廊情緒失控,當眾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踹記者,引發騷動;法警未依現行犯逮捕引發質疑,法官隨後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也掀起律師不滿,台中地院則回應將檢討並嚴厲譴責暴力。昨日下午3時許,46歲林姓女子現身台中地方法院準備開庭,見現場有十多名律師與民眾旁聽,她情緒突然激動,大聲質問在場人士身分,隨即冷不防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臉部狠甩一巴掌,清脆聲響震驚全場。林女氣勢洶洶,持續飆罵三字經,並再度鎖定一名林姓記者踹了一腳,現場陷入混亂,法警聞訊趕抵現場,雖試圖安撫並隔開雙方,但未當場以現行犯逮捕,引發在場律師質疑執法消極。約8分鐘後,轄區警方到場接手,才將情勢控制。隨後案件開庭,林女拒絕回答法官基本身分訊問,並持續對旁聽席投以敵意目光甚至出言挑釁;承審法官考量她過去曾有失控紀錄,加上當日暴力行為,認定公開審理恐影響秩序與安全,依《法院組織法》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並請旁聽人員離席。此舉引發律師團強烈不滿。遭掌摑的吳中和表示將驗傷提告,並痛批法院未積極處理,讓律師職業安全受到威脅,不滿表示:「若今天被打的是法官,結果會一樣嗎?」質疑司法標準不一。台中地院則回應,對院內發生暴力深表遺憾並嚴厲譴責,強調當時法警以防止衝突擴大為優先,且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需尊重被害人提告意願;後續已由警方介入調查,院方也將檢討警力配置與應對機制。
最狂轉職經歷!蔡英文留言「教授→總統」 30萬人朝聖:妳很閒再選一次?
前總統蔡英文卸任後,經常透過社群平台Threads與網友互動,其幽默回應時常引發討論。近日有網友在平台發文詢問大家做過最大的職業轉換是什麼,沒想到蔡英文也親自留言,表示自己是「教授→台灣總統」,貼文曝光後迅速吸引大量網友關注,此留言更累積超過30萬人按讚。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提問「好奇大家做過最大的職業轉換是什麼」?並分享自身經歷指出,自己曾從護理師轉職成房仲,職業類型跨度相當大。貼文吸引不少網友分享個人經驗,討論氣氛熱烈。不少網友在留言區列出自身職涯轉變,例如有人表示自己曾歷經「櫃哥→劇組人員→麵包店店員→法警→律師」,也有人分享「工程師→豪宅生活秘書→平面拍攝接案」,還有人提到「世界冠軍→外送員→加油站員工」。此外,藝人賴銘偉留言指出自己是「歌手變廟公」,藝人黃少谷則分享「樂團主唱→計程車司機→房仲」的職涯轉換。在眾多留言之中,最受關注的則是蔡英文的回應。她在貼文下方留言寫道「教授→台灣總統」,並附上一張自己過去任教時的照片,以及擔任總統期間的照片。她也幽默詢問其他網友「有人跟我一樣嗎?」該則留言曝光後迅速在平台上引發熱議,按讚數突破30萬人。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回應,「你很閒的話,要不要再出來選總統」、「沒人第一把就丟同花順的」、「妳現在是一次討回過去八年當總統沒空滑手機嗎」、「到底有誰有辦法跟你一樣」、「我只投你兩次總統票,感覺很沒禮貌,可以讓我多投一次湊三次嗎」、「我的大學教授有說過,小英總統曾是他的大學教授」、「這個很難,是史上第一高票當選,還要民意超高卸任,之後又呼聲超高人氣no.1,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甚至有人開玩笑說,「要不要挑戰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卸任以後又回任的總統」。
爆乳燦笑妹劉純妤也遭起訴 北檢認定參與犯罪組織還涉洗錢
台北地檢署今起訴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洗錢案,太子集團旗下博弈公司「天旭國際」總經理特助劉純妤也遭起訴,劉純妤去年11月間遭檢方約談,訊後15萬元交保,她因爆乳清涼穿著,交保後燦笑,被稱「爆乳燦笑妹」,不但引發議論,甚至驚動行政院長卓榮泰質疑劉純妤交保一事。不過劉女去年12月底二度北檢時應訊,一改上次爆乳穿著,全身包緊緊進入北檢應訊,檢察官訊後諭知劉女再加保50萬元。北檢起訴指出,劉純妤均係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 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第 1 項洗錢等罪嫌,均提起公訴。劉純妤爆乳燦笑走出北檢,事後網友紛紛肉搜起底劉女背景,發現劉女擁有國外留學的高學歷,過去曾是空姐,在天旭公司工作已7年,疑似已為人母,當天是丈夫到地檢署辦理交保手續,她在社群網站上自介還寫著「一步一步腳踏實地」。不過她去年12月底到北檢應訊時,一改過往的大膽作風,身穿海軍藍的長袖大學踢以及深褐色韓系潮帽,快步走入法警室,全程帽沿壓超低,相當低調。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逃獄大王徐開喜再被捕 高院出庭意外發現通緝身分
有「逃獄大王」之稱的徐開喜,過去因多次逃獄而為人所知,現年已76歲的他卻在11日傳出,其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被法警發現因涉及毒品案件而遭台中地檢署通緝,當場通知轄區中正一分局前往逮人,將其解送歸案。據了解,徐開喜11日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卻被發現其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法警獲報後當即通知中正一分局,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徐開喜身分後,也將其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徐開喜坐牢長達51年,期間越獄10次,8次成功逃獄,其中一次甚至從「台北看守所」逃脫,就連被送到綠島關押,徐開喜也同樣能變裝成功脫逃,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用藥迷昏管理員,放出惡名昭彰的「穿山甲」詹龍欄,3人脅迫值勤室的管理員,以棉被隔絕高壓電網,成功逃出台北看守所,從而促使監獄體系大改革,其成功逃獄的當天甚至被訂為「所恥日」。不過就算徐開喜多次逃獄,卻仍免不了被抓回監獄,2006年,前後已經服刑38年的徐開喜才剛獲得假釋出獄不到3個月,再因犯案被捕,並因為了見小30歲的女友被逮,直到去年5月刑滿出獄,但最近卻再次因為持毒遭到通緝。
140下創紀錄!未婚男女「婚外性行為+飲酒罪」挨鞭刑 她當場昏倒送醫
印尼亞齊省一對未婚男女因被指控飲酒與發生婚外性行為,日前在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一處公園接受公開鞭刑,各自遭鞭打140下,成為該省實施伊斯蘭教法以來最嚴厲的懲罰案例之一。其中,21歲的女子在鞭刑過程中因無法忍受劇烈疼痛,當場昏厥,隨後由女性執法人員緊急送上救護車。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法新社》(AFP)、《BBC印尼》和《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報導,這對年輕男女因違反當地伊斯蘭教法,被判定犯有婚外性行為與飲酒罪,依據亞齊省伊斯蘭刑法,婚外性行為可處100下鞭刑,飲酒則可加罰40下,兩項刑責合併執行,共計140下。此次重罰也被視為亞齊教法執行歷來最嚴厲的個案之一。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據報導,21歲女性在鞭刑過程中痛苦哭泣,由三位女官員輪流以藤條鞭打其背部。過程中,她因劇烈疼痛暈倒,之後被送上救護車接受醫療處理。報導稱,該對情侶與其他四名被告在同一日接受處罰,包括一名伊斯蘭教法警察與其女性伴侶。兩人因在私人住所共處,被判各鞭打23下。亞齊省為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地區,婚外性行為與飲酒可被判公開鞭刑,近日一對情侶各受140下,引發國際關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亞齊伊斯蘭教法警察首長穆罕默德里札爾(Muhammad Rizal)表示,該名警官將被革職,並強調「即使是我們自己人,也不會受到特別對待」。亞齊省是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教法的省份,亞齊自2001年獲得自治權後,便開始全面執行伊斯蘭教法,該法律適用於包括賭博、飲酒、婚外性行為、同性性行為等行為的處罰。不過亞齊過去曾發生多起引發爭議的鞭刑事件,像是2025年就有兩名男子因婚外性行為遭判76下鞭刑,引起國際關注。本次事件再次突顯該省教法制度與人權價值之間的高度衝突。人權團體長期批評亞齊的公開鞭刑制度,認為此類處罰不人道且缺乏監督。印尼人權觀察組織Kontras的亞齊協調員阿查魯胡斯納(Azharul Husna)表示,當地鞭刑執行缺乏規範,應建立更完善制度,保障受刑者的基本權利與後續照護。印尼亞齊一名女子因被控婚外性行為與飲酒,遭鞭刑140下後昏厥。(圖/翻攝自X,@MothershipSG)
88會館案二審荒唐插曲!郭哲敏庭上看片遭喝斥 李怡貞酸爆:哪部這麼好看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及地下匯兌、洗錢與賭博等罪,一審被判11年8月徒刑,案件目前進入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未料,上個月開庭時竟發生離譜插曲,郭哲敏竟在法庭上使用律師手機觀看色情影片被法警當場發現,甚至引起承審法官震怒喝斥。此事不僅震撼司法界,也引發法律圈譁然。知名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傻眼:「手機不是應該要關機嗎?這到底是什麼情節?有沒有搞錯?法官的法槌應該直接飛出去了吧!」甚至忍不住反問:「到底是哪部片這麼好看?」事件發生於2025年12月9日,當時郭哲敏從看守所被提解至高等法院出庭,其委任律師施宣旭竟將手機放在庭上桌面上,供郭使用。郭竟當庭點開色情影片觀看,行為之公然令值勤法警大吃一驚,當場通報法官陳銘壎。法官獲報後立刻制止,嚴厲斥責郭與律師施宣旭,並明確告誡不得再犯。施宣旭則急忙收起手機、當庭道歉。雖然郭哲敏的行為並不構成刑責,但明顯挑戰法庭秩序,恐波及律師專業操守。高院表示,全案審理仍在進行中,將待審結後,綜合評估是否針對律師施宣旭進行懲戒或另案處理。對於事件本身,施宣旭目前未做任何回應,行事低調。李怡貞也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針對此事連發數則貼文,直言此舉令人難以置信,「這年頭律師真的太辛苦了,還要幫忙準備A片給當事人看?」她幽默地補充:「要在手機上找到可以播放的A片,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找片一定很痛苦,哭出來。」該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留言回應:「真的太囂張,完全不把法院當一回事」、「看A片只是幌子,真正是在挑釁法官」、「這律師也太離譜了」、「這種事居然真的會發生在法庭上」。目前該案持續審理中,高等法院強調後續將依法處理律師是否違反法庭規範與倫理規則。司法界也對此類行為是否牽涉「破壞審判尊嚴」保持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