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吳中和 台中地院 詐騙 北檢 律師
保母瞞虐童、一審誤認保證人 陳尚潔委任「人權律師」拚無罪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嫌漏報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案,台北地院認定她居於保證人地位卻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以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檢方上訴、陳尚潔也上訴,今日下午二審開庭,陳尚潔堅持清白,她的辯護律師、轉任前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表示,一審誤設保證人地位並擴張陳尚潔的社工義務,應判無罪。二審法官先詢問雙方上訴意旨,蒞庭檢察官顏郁山說,對原審過失致死的量刑上訴,一審判2年屬於「法定刑中度偏低」;至於陳尚潔涉嫌不實登載工作紀錄獲判無罪的部分,檢方上訴請求改判有罪。高院法警為維持秩序與抗議民眾溝通。(圖/周志龍攝)陳尚潔一審請兩位律師,二審律師團增加新戰力錢建榮,他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的辯護人,對於高院受命法官今天先處理一審有罪部分,打算請陳尚潔回答哪些事實爭執、哪些不爭執,他認為應使用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來訊問,但當法官開始逐段確認時,錢建榮又有意見,不希望法官引用一審判決列出的犯罪事實。陳尚潔做無罪答辯,辯護律師表示她是「收出養」社工,收出養義務都有執行,每月一次家訪也有陪同剴剴;陳尚潔並非「安置」社工或「兒少保」社工,原審擴大她的義務,誤設保護人地位形成。錢建榮說,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張俊傑護照註銷!北檢已逮7人助逃 通緝電子腳環破壞者
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前主任張俊傑涉貪棄保潛逃,台北地檢署查出,9月6日他在大安森林公園廁所藉由一名陳姓男子的協助破壞電子腳環才得以擺脫科技監控,目前張俊傑及陳姓男子都有逃亡藏匿的情形,已遭到檢方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註銷張俊傑的護照。北檢針對張俊傑逃亡案又有進展,分別在昨晚抓到曾聯繫共犯潘信義的陳姓女子,今天凌晨於雲林古坑逮捕幫忙接應的陳姓男子,都會移送北檢複訊。高金素梅立院團隊先後爆出助理費詐領案及共諜案,「大帳房」張俊傑9月1日為貪污案出庭、9月3日派出所報到、9月6日逃亡至今。檢警掌握,9月6日張俊傑先跟高金素梅的助理陳俊瑋在新店聚餐並交付隨身碟,當晚他在大安森林公園,疑似藉由神秘人士協助破壞電子腳環,甩脫科技監控立即逃亡,先搭計程車南下,途中4次換車、3度變裝,抵達嘉義後不再以「小黃」接駁,改搭自小客車。專案小組共查出3名車手,第一棒周煥凱,負責繞行嘉義,開到台南放張俊傑下車;第二棒潘信義,從台南北返雲嘉一帶,再前往高雄交給第三棒陳俊翰;陳俊翰所駕駛的豪華商務車並非自己名下,而是以1萬元向車主陳彥安租借。張俊傑9月8日下午3點多在高雄六合夜市下車,檢警不排除這是放煙霧彈,研判他無意久留高雄,可能又回到嘉義,並利用海上交通先去澎湖再想辦法偷渡。全案目前逮捕5名共犯,9月9日陳俊瑋複訊後5萬元交保,9月10日周煥凱複訊聲押獲准,9月12日陳俊翰也被收押,9月13日陳彥安10萬交保並在同一天抓到潘信義。北檢表示,9月7日上午獲悉法院審理中的張俊傑破壞電子監控逃匿的消息,立即分案偵辦,並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全力追查張俊傑行蹤,嗣經檢察官調查認定張俊傑及協助破壞電子監控設備的陳姓被告均有逃亡、藏匿之情形,已於14日對該二人依法發布通緝。 北檢偵辦本案迄今已發動6波搜索,共執行7人9處,並拘提疑為共犯及協力者共7人,其中2人經檢察官諭知具保,有2人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有1人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中。本署已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張姓被告之護照,並將持續與調查、警察、海巡、航空等司法警察機關全力追緝張姓被告。北檢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張俊傑行蹤者,能就近向執法機關通報,期能儘速令其歸案,以維護司法正義。
女藝人告性侵!前三立高層之子開庭離開不甩法警動線 險狹路相逢
三立電視台前副總之子龔益霆被控性侵女藝人開庭,提告的女星聲請參與訴訟獲准,今天也親自現身法院;雖是準備程序,法官預留1小時15分讓雙方充分陳述意見結果「超時」,總共花了1小時42分才結束,法警為避免妨害性自主案件告訴人與被告狹路相逢,安排女藝人從博愛路北檢大門離開、龔益霆走重慶南路一段126巷的北院大門,他卻不照法院規劃的動線,仍走北檢門口,所幸女藝人早一步下樓,已經搭車離去。龔益霆今天戴眼鏡、穿白色POLO衫出庭,媒體問他是否無罪答辯、為何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以及要求女藝人刪掉聊天紀錄是否因為心虛,他都保持沉默。三立前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藝人遭起訴,今日至台北地院出庭,庭訊後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女藝人開庭前遇到記者詢問是否希望龔益霆道歉?她說「如果當初他那樣,就不會有這些事了。」對於記者追問有沒有信心讓龔益霆受到法律制裁,她只回答「我不是法官」。女藝人今天開庭都待在指認室,指認室與法庭隔著單向透視玻璃,她見得到龔益霆,但龔益霆無法見到她,根據了解,今天為了哪些證據需要調查、傳喚哪些證人花不少功夫溝通。龔益霆被控2025年8月尾隨當時仍在交往的女藝人回家,調包藥物後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台北市消防雖接獲通報,但被害者後來沒搭救護車去醫院,已無法查出體內藥物成分,下藥性侵罪嫌不足,北檢依據被害人與龔益霆的對話紀錄及三名證人證詞,認定龔益霆仍有強制性交行為。檢方偵查期間諭令龔益霆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在今年9月14日期滿,台北地院上個月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裁定書指出,龔益霆家境足以供他潛逃國外長住,加上他有滅證之虞,曾對女藝人說「如果可以,請把我的合照跟你的聊天記錄截圖都刪掉謝謝」,並對檢察官坦承已刪掉完整對話紀錄,因此認為他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女星在案發後曾傳LINE給龔益霆的母親討論此事,檢警搜索時查扣龔母手機,她向北院聲請發還,法官不同意,龔益霆的律師對於被害人與龔媽媽的對話截圖有爭執證據能力,有必要繼續扣押手機以便日後證據調查。女藝人早龔益霆一步搭車離開,否則會與他狹路相逢。(圖/黃耀徵攝)
跨轄無警報?Matzka岳父剪斷手環逃亡 脫逃前身影曝光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再起波瀾!其助理、知名歌手Matzka的岳父張俊傑日前獲台北地院裁定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同時接受科技監控佩戴電子手環,孰料張俊傑佩戴的手環於於昨(6日)深夜發出低電量警告後隨即失聯,台北地院獲報後通知司法警察發動拘提卻撲空。隨後北市大安警方「被通知」電子腳鐐大安森林公園草叢內尋獲疑似遭利刃剪斷棄置的電子手環,確定其已破壞設備潛逃,台北地院今(7)日上午正式發布通緝令,而到底是電子監控失靈還是另有隱情,還有究責等,檢方將進一步調查。北市警方今天凌晨獲報後趕往大安森林公園找尋電子手環。(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張俊傑除遭限制住居外,每周一、四還需定時向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報到。今日(7日)原本是其例行報到日,但在今日凌晨1時40分許,台北市警方突然接獲北院通報,顯示張俊傑的電子手環訊號異常發報,地點竟然落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內。警方與北院人員不敢大意,火速趕往現場搜查,果真在公園某處草叢內尋獲該具已被拆解棄置的電子手環。經初步勘驗,該手環疑似遭利刃強行剪斷,後續已被帶回進行相關鑑識採證。這起棄鐐逃亡案也引發外界對科技監控系統的嚴重質疑,根據過往案例,受監控者只要離開指定住所一定距離,監控設備即會發出警報或相關示警。然而張俊傑住居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從新店一路移動至台北市大安區這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與距離內,監控系統是否有依規定發報?抑或是反應慢半拍?關鍵的時間差與維安漏洞,仍待檢警與院方進一步釐清調查。不過據了解,警方目前已掌握張俊傑6日上午離家時的畫面,但能否清楚掌握破壞手環時間點和位置,另外是否有人協助,恐怕需要花上一段時間調查釐清,只這場掙脫電子監控的責任歸屬,不免讓基層員警擔憂會不會「擔屎」,目前北市警方已緊急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張俊傑下落。
涉高金素梅貪汙案!Matzka岳父破壞電子腳環失聯 遭北院通緝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再起波瀾,她的助理、Matzka岳父張俊傑原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同時接受科技監控。不過,張俊傑佩戴的電子腳環於9月6日深夜發出低電量警告,台北地院獲報後通知司法警察緊急拘提,但未能找到張俊傑。事後查明,張俊傑佩戴的電子腳環已遭破壞並丟棄,目前下落不明,台北地院7日上午因此發布通緝令,通緝期間至148年1月21日。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張俊傑的律師團先前在9月1日當事人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曾爆料,張俊傑疑遭「國安監聽」長達14年,此案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檢方起訴指出,高金素梅與張俊傑涉嫌安排人頭,長期詐領公費助理薪資,涉及貪污罪嫌。此外,2人也被控在民國111年間,為了從中國大陸輸入大量快篩試劑,指示提供人頭名單,以每人進口100劑的方式,將原本的大量進口拆分成多筆,藉此規避相關規定,再將快篩試劑提供給原住民族團體及候選人使用,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張俊傑另被控利用擔任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實際負責人的機會,自民國104年至107年間,以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活動為名,多次向原住民族委員會、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中油公司申請活動補助,金額合計超過1600萬元。然而,檢方指控相關活動實際上並未舉辦,或透過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浮報部分活動項目及金額,藉此詐領數百萬元補助款,涉嫌詐欺。此外,張俊傑還被控借用女兒帳戶,先將協會取得的補助款匯入相關帳戶,再轉至雲姓女子帳戶,藉此進行資金流轉及洗錢,並將部分補助款挪作私人使用,因此另涉嫌洗錢罪。
機車鬼切釀禍、為亡父伸冤都他有罪 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抗議
邵姓計程車司機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師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法警立刻通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到場逮人,所幸僅造成北檢大門毀損,無人死傷。邵姓運將犯案前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邵姓計程車司機為抗議司法不公,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圖/翻攝計程車司機臉書)中正一分局初步調查,邵姓男子不滿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案件的判決結果都對他不利,自認從北檢偵查到法院一審、二審都被欺負,才憤而衝撞地檢署抗議。
隱形冠軍被扼殺2/玩具槍淪警察績效提款機 業者點名這兩人是禍首
針對玩具槍產業被僵硬的法令困住,寸步難行,「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總幹事張柏勳點名前警政署保安組長范織坤,刻意拿不合理的規定扼殺該產業生機,甚至放任地方警局查緝明顯不可能有殺傷力的玩具槍,只為賺績效;而前經濟部長郭智輝,則被批判,壓根瞧不起這「區區」幾十億美金的「小產業」。張柏勳指出,政府裡好官員,照顧產業的也有,例如前經濟部長王美花就很關心玩具槍產業,在她與前內政部長徐國勇努力下,部份不合理的法令、行政命令解禁。兩位部長聯名發佈的公告指出:「本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查禁之模擬槍,指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且具下列各款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之一,並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但藉由壓縮氣體、壓縮二氧化碳、機械彈簧、電池或其組合所釋出之動能,以推進彈丸,不具打擊彈殼底部功能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且不具殺傷力之氣體動力式遊戲用槍,不在此限。」這紙解釋槍砲管制條例的行政命令,給空氣槍製造廠商帶來一線生機,可惜!沒多久范織坤(現任花蓮縣警察局長)出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他找了一個民間機構,擬出限制玩具槍使用金屬材質的研究案,建議以後玩具槍不得使用鐵或含鐵合金材質,如果要使用金屬材質,必須給合格的實驗室先行驗證。張柏勳質疑,此建議「恐為特定行業(材料實驗室)創造商機的嫌疑」。幸好警政署還有不少官員頭腦還算清醒,大力反對,使這個荒謬的提議沒有實現。張柏勳說,空氣槍不是模擬槍,打通槍管就可以發射,它沒有擊鎚、撞針,構造與發射火藥子彈的真槍完全不一樣,就算外表材質都是金屬,完全比照真槍,也無法做成「改造槍」。更何況,空氣槍的動能是空氣或瓦斯,如果單發彈丸的動能強,發射不了幾發鋼珠彈就沒氣了,若要射擊多發彈丸,又要動能強大,除非攜帶超大氣瓶或空壓機,問題是,有人搞暴力犯罪會把自己弄得這麼累嗎?事實上,世界各國計算子彈殺傷力,都是以子彈發射的動能「焦耳」作為計算單位,唯獨台灣用「焦耳/平方」計算,那是以「每平方公分的子彈動能」作為計算單位,警政署堅持,即使是空氣槍,若發射子彈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即觸犯槍砲罪;按照這個規定,夜市射擊BB彈的空氣鎗的三倍動能,就可能觸犯槍砲罪。因為20「焦耳/平方」太容易觸犯了,前一陣子不少賣家透過電商平台進口大陸玩具槍「天空法警」,那是一種可以發射軟塑膠子彈的左輪槍,「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張柏勳指控,范織坤升任保安組組長之後,鼓勵各縣市警局取締玩具槍,藉此衝績效,結果移送到地檢署,大多數不起訴,卻讓無辜玩具商與持有的玩家飽受官司之苦。前經濟部長郭智輝遭爆料嫌玩具槍產業「太小」,在業者拜會時表現不屑一顧。(圖/報系資料照)另一個被玩具槍業者抱怨的官員,就是前經濟部長郭智輝。張柏勳透露,郭任內該協會曾透過執政黨某立委拜會,但部長態度冷淡,業者簡報不到一分鐘,郭智輝就說:「背景資料我們自己會查,你不用提供了」,就在眾人面面相覷,感到尷尬的時候,部長又發話:「這個業務是警政署主管,經濟部幫不上忙」。業者再三懇求部長跨部會協調,就像當年的王美花部長一樣,沒想到郭智輝不屑的說:「你們規模太小了」,還說風涼話:「要不然你們到國外設一個專區,把零件運去那裡組裝」,接著轉頭與立委談南部光電場的問題;張柏勳不滿表示,難道在郭大部長眼中,只有幾百億、上千億的綠電產業才值得他關注。針對業者的抱怨,警政署指出,內政部113年6月13日修正公告「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其中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係鑑於國內製造之模擬槍及遊戲用槍,在槍枝樣式、尺寸及材質上均極度仿真,為避免遭流用或組裝成改造槍枝,爰增訂「材質」規範。因低動能遊戲用槍,係藉由壓縮氣體、機械彈簧、電池或前述組合所釋出動能以推進彈頭,並非「火藥式槍枝」之結構,其材質規範未對國內遊戲用槍業者產品設計製造產生影響,且未限制廠商產品製造之原料,商業競爭條件未有不利。另「天空法警」、「穿雲箭」及「微型槍砲」均經本署刑事警察局鑑驗認定,屬「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非該協會所稱「不具殺傷力」;多數案件經移送、檢察官起訴後,雖因被告無主觀犯意經法院判決無罪,惟所查扣「穿雲箭」及「微型槍砲」因具有殺傷力,均依規定予以沒入、銷毀。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
香蕉園驚藏致命火力!網購天空法警竟變真槍 警一舉起出10把槍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偵查隊日前會同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執行網路賣場巡邏時,發現網路上疑似有人販售俗稱「天空法警」(Sky Marshal)的袖珍槍枝。警方進一步追查交易紀錄及相關資料後,鎖定41歲何姓男子涉嫌購買多把特定槍枝,隨即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展開追查。警方於3月24日前往台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一帶搜索,原本在何男住處並未立即發現所有槍枝,進一步追查後,赫然發現他竟將槍枝藏在住處後方的香蕉園內。警方在香蕉園中陸續起出各式槍枝共10枝,經後續鑑驗,其中2枝被認定為模擬槍,另有4枝「天空法警」經改造後已具有殺傷力,相關槍械包括仿製左輪及格洛克手槍等。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天空法警」近年也成為警方查緝槍枝時高度關注的品項。這類槍枝多為大陸製造,體積小巧、金屬外觀逼真,原先可能被當成發射軟塑膠彈或紙帽的玩具槍,但由於部分產品在結構上具有改造空間,一旦經過加工、變更零件或強化結構,就可能產生殺傷力,也因此衍生民眾購買收藏卻可能觸法,以及不法人士刻意改造成槍的治安疑慮。近年網路購物與跨境交易日益便利,各類「微型槍砲」及模擬槍取得管道更加隱密,包括俗稱穿雲箭、義大利砲、天空法警等產品,都成為警方網路巡查及肅槍工作的關注對象。部分商品乍看只是玩具或收藏品,但實際結構、動能與改造程度不同,法律風險也可能截然不同,若經鑑定具有殺傷力,持有者恐面臨嚴重刑責。警方強調,非法槍枝對公共安全具有高度威脅,未來將持續加強網路賣場巡查、交易資料分析及來源追查,阻斷非法槍械流入市場。同時提醒民眾,切勿因網路商品標榜「玩具」、「收藏」或「微型槍」便掉以輕心,更不可任意購買、持有或進行改造,以免原以為只是收藏玩具,最後卻因槍枝鑑驗結果具有殺傷力而吃上官司。
高溫奪命!18個月大女童遭遺忘校車內7小時不治 家屬批駕駛害死人
歐洲多個地區遭受熱浪來襲,頻傳極端高溫。葡萄牙阿爾瑪達傳出一起憾事,一名年僅18個月大的女童索菲亞(Sofia)被遺留在托兒所校車內,長達約7個小時,因為正值炎夏,被發現時已性命垂危,隨後遭醫護人員搶救不治。雖然警方尚未逮捕任何人,但已介入調查。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葡萄牙阿爾瑪達一名老婦透露,當地時間16日上午8時許,把年僅18個月大的孫女索菲亞交給托兒所人員,再由人員帶回托兒所照顧。不料,索菲亞的母親當日下午前往接人時,發現女兒根本沒在托兒所;經過托兒所與索菲亞母親四處尋找,才在校車內找到人。救援人員獲報後,於下午4點左右趕抵現場,發現索菲亞受困於停放在另一間托兒所的專車內,當時她已處於極度危急狀態,被救出後,實施心肺復甦術仍無法挽回幼小生命,宣告索菲亞被熱死。面對猝不及防的噩耗,索菲亞祖母沉痛指控,無法理解孫女為何會被留置在非其就讀機構的車輛內,並質疑駕駛疏失導致慘劇發生。目前葡萄牙司法警察(Polícia Judiciaria)已全面接手本案,將深入調查相關人員責任,現階段尚未逮捕任何涉案人員。事實上,類似的極端高溫車內致死案近期在歐洲屢見不鮮,因嚴重熱浪襲擊,多個地區氣溫一度飆到攝氏40度。僅在1個月前,法國南部就發生2名幼童不幸悶死於自家車內;而去(2025)年9月,葡萄牙同地區的校園內也有男子誤將10個月大的女兒留置車內數小時致死的憾事,突顯出高溫環境下兒童安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
詐騙幫兇1/超敢賺成另類車手 「空軍一號」背後竟藏行政院政務顧問
詐騙已成國安問題,2025年全台詐騙財損近900億元,每日平均被騙1到3億元,嚴重侵害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而隨著警方查緝越發嚴格,詐團「魔高一丈」,改誘導被害人以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寄出現金、存摺或金融卡,而「空軍一號」標榜當日送達,更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寵兒,助詐案件達數千案,而該公司與行政院政務顧問林建良關係匪淺,林還曾以負責人身分遭檢警傳喚,被害人則氣得牙癢癢,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記者7月偽裝成寄貨民眾造訪空軍一號三重站,其門口僅寫著「貨物、乘車服務、24小時營業」,玻璃門上則標榜「百億貨運」,未見空軍一號相關標示,踏入站點後,則可見白板上密密麻麻標示著物流班次時刻表,一旁角落還擺放裝有貓狗的寵物外出箱,現場氣氛忙碌緊湊。「空軍一號」物流人員收包裹時,還強調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站點仍在未查核身分下放行。(圖/本刊攝影組)而記者拿出裝有卡片和存摺的牛皮紙袋,收件人員僅看一眼便收下,口頭詢問「現金、金融卡不能寄,裡面不是現金、金融卡吧」,得到否定答案後便未再追問,且要求寫下收件人的全名和電話號碼,告知約2小時就能送達桃園某站點,且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後就完成寄件流程。即使物流人員把防詐事項交代得清清楚楚,但物流站點實際做的又不一樣,記者在桃園站點關門前半小時抵達,但該站點明顯已經打烊,改由一旁店家幫忙交貨,店家則從頭到尾未查核收件人身分,僅加收30元代辦費後便交出包裹,鬆散管理也讓「空軍一號」多年來成為詐團首選物流,在不知不覺間就讓被害人落入陷阱中。「空軍一號」不只收受包裹,還能寄送貓狗等小動物,也成為寵物店的首選通路。(圖/本刊攝影組)記者調查,「空軍一號」是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還曾被媒體直擊在交流道旁放生乘客,20多年前被加強取締後一度轉趨低調,近年卻又在詐騙集團的加持下風光復出。「物流公司都很聰明,只要說不知道包裹內容就沒事。」知情刑警透露,「空軍一號」過去從不查驗收件人的身分和證件,只要單號對了就能取貨,詐團因而以話術誘騙被害人寄出提款卡、金融卡和存摺,被害人清醒時自己往往已成為人頭帳戶,而隨著銀行的防詐意識越發提升,被害人要匯款更加困難後,詐團還會教被害人用「空軍一號」寄出現金以躲避金融機關的關懷提問。該名刑警表示,「空軍一號」的包裹被取走後就可說是線索全斷,物流公司極不配合調查,往往以「沒有監視器」、「設備壞了」為由不交出畫面,且詐團以假身分收貨,寄件單上的聯絡電話也多半是空號,層層斷點大幅增加警方查緝難度。而「空軍一號」極其神秘,2005年時登記為遊覽車業者,而後疑似停止營業,監理站也找不到相關資料,台灣公司網上更是「查無此公司」,但記者追查,發現行政院政務顧問、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三重分會會長林建良曾以「空軍一號」負責人身分遭傳喚,被檢警認為是幕後負責人。據悉,林建良是日豪客運董事長,更在旅遊界頗有名氣,他是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7、8屆理事長、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理事長、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0、11屆理事長,2024總統大選時出任「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會」三重分會長,還曾因年深綠背景與多項運輸公會選舉爭議而登上媒體版面。記者調查,空軍一號三重總部與日豪客運台北總公司比鄰而立,而林建良之子林近越是百億貨運負責人,空軍一號與百億不僅在共用站點,空軍一號於高雄市苓雅區的站點更是百億的總公司,林近越近年則逐漸接手父親的旅遊事業,2019年還擔任旅遊業二代會第3屆會長,林家在旅遊界的勢力和人脈皆不容小覷。「空軍一號什麼錢都敢賺,根本已經變成『合法車手』。」知情刑警透露,業者賺取每筆的快捷運費,卻放任管理與查驗機制形同虛設,不僅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威脅,也讓該公司成為詐騙破口,不僅被害人恨得牙癢癢,警方同樣也將其視為眼中釘,希望相關單位加強查緝,別讓詐團幫兇繼續逍遙。林建良表示,他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僅租賃車輛給該公司使用,而他曾接獲相關投訴,有請實際負責人配合檢察官和警察單位調查,但他也不知道實際負責人是誰,要記者自行調查。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詐騙幫兇2/現金、金融卡都收 「收簿調查官」也用空軍一號詐財
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因當日送達、管理鬆散而成為詐騙集團最愛通路,不僅能運送活體動物,還能幫寄現金、存摺和金融卡,涉詐案件達數千件,連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都曾為賺取外快而利用該物流寄送金融卡,讓詐團詐騙53名被害人,劉也淪為「收簿手」而遭法辦。據了解,「空軍一號」以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物流價格從320元起跳,台北寄到高雄則約500元,因價錢實惠、快速方便而成為急件和寵物店首選,又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工具。台中梁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誤信詐團話書將自己的提款卡放進鞋盒中,打算以「空軍一號」寄出,所幸被警方及時發現阻止。(圖/翻攝畫面)資深刑警透露,過去詐團仰賴面交車手而風險極高,如今隨著銀行臨櫃與ATM防詐機制日益嚴密,詐團發現「空軍一號」才是最安全的運鈔車。詐團只需以兼職打工、貸款審核等話術騙取被害人的金融卡或現金,再指引被害人到「空軍一號」全台各站點寄件,贓款或卡片在幾個小時內就能橫跨數百公里抵達目的地,連調查官都經不起誘惑而淪陷。據悉,劉晉廷曾破獲跨國毒品郵包案而多次獲記功嘉獎,是調查局的明日之星,但他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而積欠百萬債務,從2024年7月擔任收簿手,到台中超商取走裝有被害人信用卡的包裹後,再以「空軍一號」寄給上游,先後獲利4900元,卻導致53人受害,他一審則被判刑3年6月。「空軍一號」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物流,文山一分局曾發現詐團成員收購大量人頭帳戶號,以「空軍一號」將提款卡、存摺交到集團成員手上。(圖/翻攝畫面)而根據165打詐儀表板,「空軍一號」涉及近700件詐騙案,當中多為詐團以話術誘騙被害人的金融卡、帳戶、存摺或現金,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中更有超過7000件刑案,當中多半為洗錢、詐欺案,且在民國90年代開始就有不法分子以「空軍一號」行詐的案件,該物流成為詐團「最佳幫兇」,卻在一次次的調查中全身而退。「空軍一號寄件只管收錢,只要說不知道裡面裝什麼就沒事了。」資深刑警表示,物流業者長期以「不知包裹內容」為由推卸社會責任,放任寄身分未明、內容未查的包裹快速流通,成為打詐一大漏洞,呼籲主管機關加強查緝,別讓務流成為「詐團避風港」。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食安危機敲醒修法警鐘 廖偉翔:應保護吹哨者不被報復
中聯致癌油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廖偉翔17日表示,他將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修正草案,廖指出,此次毒油事件反映我國食安管理檢驗頻率過低和通報體系漏洞的缺失,而他提出的修法內容是為明定高風險食品的最低檢驗週期底線,並建立強制通報與吹哨者揭弊免責機制,以完善國內食安防線。廖偉翔說明,他的提案版本是想增訂《食安法》第7條第4項,針對經評估為食品安全高風險特定類別之食品業者,其最低自主檢驗週期不得少於每季一次,若為特定高風險品項,其自主檢驗週期不得少於每月一次。廖偉翔表示,現行《食安法》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公告訂定食品業者的自主檢驗頻率,此舉讓許多高風險品項的最低檢驗週期偏長,甚至出現流於形式的情形,讓食品產生長期的監管空窗期,廖強調當危害物質在第一時間未被阻絕、流入市面並被國人食用,容易發生重大系統性食安危機。廖偉翔指出,草案特別增訂「吹哨者免責與通報機制」,明定廠商一旦發現危害健康物質超標,須立即向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通報,且相關人員或機構不受營業秘密、契約保密約款或雇主指示的限制,此規定是希望保障專業人員不因揭弊而遭受法律追責或職場報復。廖偉翔表示,食品安全不分黨派,補上法律漏洞也刻不容緩,此案目前將積極邀請立法委員共同提案或連署,盼能儘速送交委員會排審,用最嚴密的防護機制,為全國人民的飲食健康把關。
長榮張國政涉內線交易「火爆移送」 保鑣無視調查官「劫囚」反幫倒忙
長榮集團爆發內線交易疑雲遭檢調偵辦,張榮發大房長子張國華、大房三子張國政等9名被告移送北檢複訊可說兩樣情,同樣面對大批媒體堵訪,哥哥張國華從容不迫,在鏡頭包圍下還有餘裕否認內線交易,弟弟張國政的移送陣仗卻引爆衝突,由於保鑣無視調查官押解硬是上前護駕,同時阻礙拍攝、推擠記者,現場氣氛火爆,媒體喊出「保鑣劫囚」、「公權力無用」,對於調查官無動於衷頗感無奈又氣憤。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圖/周志龍攝)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晚間移送張國政到地檢署時,3名保鑣將他團團圍住,把押解被告的調查官當成空氣、把堵訪的記者當成路障,有記者被撞開甚至眼鏡掉落,現場媒體邊擠邊拍並感到不解,為何調查官身為司法警察,眼見涉案被告由私人隨扈「接手」移送竟毫無作為?張國政的保鑣為護主而「硬解」,反而弄巧成拙,將北檢大門到法警室這段十幾秒便可走完的路,足足耗費3分鐘才完成。相較之下,張國華進北檢顯得「清淡」許多,當記者問他是否有內線交易,他回答「沒有啦!哪有!」,記者再問是被冤枉的嗎?張國華便不再答話。
致癌油風暴!高檢署號令各地全面啟動 若涉刑責速辦、嚴辦
中聯油脂的大豆沙拉油因驗出苯駢芘超標4倍,引發「致癌油」食安風暴,在台中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臺灣高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督導各地檢署密切掌握案情發展,並整合檢警調及食安主管機關的查處量能,全面蒐證以釐清事實,若涉及刑事責任將速辦、嚴辦,以兼顧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高檢署表示,中檢7月3日分案後,已前往中聯公司了解情形及調取資料,高檢署則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與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調查機關及司法警察保持密切聯繫,透過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交換情資,掌握問題油品流向、污染範圍及行政查處進度,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研商後續查處及偵查作為,提升整體應變效率及查緝效能。高檢署指出,食品污染原因及風險判定,仍應尊重食安主管機關的專業認定,檢察機關將本於偵查職責,以客觀證據為基礎,不預設立場、不枉不縱,持續結合行政稽查成果,全面核實相關事證,依法審慎判斷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兼顧程序正義與實體真實。高檢署強調,如查有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將依法從速偵辦,嚴予究責,絕不寬貸,呼籲食品業者善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切勿心存僥倖,檢察機關將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消費權益及公共健康。
新興毒品走私情資曝光 國安局:依托咪酯占新興毒品12% 將強化跨國緝毒與源頭打擊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外界關注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來源。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下週將邀請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就「新興毒品走私之國安情資整合與跨國緝毒協同作為」進行專案報告。根據國安局送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目前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已占近一年新興毒品查獲量約12%,原料多由印度、馬來西亞及對岸等地走私來台,未來將透過情報整合、國際合作及科技偵蒐等方式,加強源頭打擊與跨境查緝。國安局統計,近一年查獲毒品中,以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其先驅原料占約26%最多,其次為愷他命及先驅原料約25%,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約占7%,其餘則為海洛因、古柯鹼、大麻及安非他命等毒品。若以新興毒品類別分析,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其先驅原料占比約45%居首,愷他命及先驅原料約43%,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則約占12%。雖然比例相對較低,但因依托咪酯屬第一級毒品,且近來多起毒駕案件皆與其有關,因此受到高度關注。報告指出,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主要來自對岸、香港及澳門,常與愷他命混合,偽裝成咖啡包、茶包等產品,以規避查緝。至於依托咪酯,其成品粉末多由印度、馬來西亞流入,而對岸則是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的重要來源地。國安局表示,新興毒品主要透過海空貨櫃夾藏、船舶接駁及國際包裹寄送等方式非法輸入台灣。未來將整合國安情報團隊資源,強化跨機關合作,並透過國際情報交流掌握販毒線索,協助司法警察機關查緝跨境毒品犯罪。在防制作為方面,國安局將持續整合情資能量,加強防堵海上走私、海空運輸及人體夾帶毒品等犯罪模式,同時掌握軍營內外涉毒網絡,降低毒品流入風險。此外,國安局也將持續與友盟國家深化合作,透過情資交換、反毒會議及經驗分享,掌握國際毒品犯罪趨勢;並分析歷年查獲案件,建構毒品來源、運輸及販售網絡,朝「源頭打擊」目標推進。針對新興犯罪手法,國安局指出,未來也將結合司法警察機關運用科技偵蒐,加強暗網巡查及數位情資蒐集,掌握利用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等方式隱匿毒品交易金流的犯罪模式,並透過反毒情報訓練、無人機操作等實務課程,提升查緝與情資分析能力。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