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吳中和 台中地院 詐騙 律師 柯建銘
高溫奪命!18個月大女童遭遺忘校車內7小時不治 家屬批駕駛害死人
歐洲多個地區遭受熱浪來襲,頻傳極端高溫。葡萄牙阿爾瑪達傳出一起憾事,一名年僅18個月大的女童索菲亞(Sofia)被遺留在托兒所校車內,長達約7個小時,因為正值炎夏,被發現時已性命垂危,隨後遭醫護人員搶救不治。雖然警方尚未逮捕任何人,但已介入調查。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葡萄牙阿爾瑪達一名老婦透露,當地時間16日上午8時許,把年僅18個月大的孫女索菲亞交給托兒所人員,再由人員帶回托兒所照顧。不料,索菲亞的母親當日下午前往接人時,發現女兒根本沒在托兒所;經過托兒所與索菲亞母親四處尋找,才在校車內找到人。救援人員獲報後,於下午4點左右趕抵現場,發現索菲亞受困於停放在另一間托兒所的專車內,當時她已處於極度危急狀態,被救出後,實施心肺復甦術仍無法挽回幼小生命,宣告索菲亞被熱死。面對猝不及防的噩耗,索菲亞祖母沉痛指控,無法理解孫女為何會被留置在非其就讀機構的車輛內,並質疑駕駛疏失導致慘劇發生。目前葡萄牙司法警察(Polícia Judiciaria)已全面接手本案,將深入調查相關人員責任,現階段尚未逮捕任何涉案人員。事實上,類似的極端高溫車內致死案近期在歐洲屢見不鮮,因嚴重熱浪襲擊,多個地區氣溫一度飆到攝氏40度。僅在1個月前,法國南部就發生2名幼童不幸悶死於自家車內;而去(2025)年9月,葡萄牙同地區的校園內也有男子誤將10個月大的女兒留置車內數小時致死的憾事,突顯出高溫環境下兒童安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
詐騙幫兇1/超敢賺成另類車手 「空軍一號」背後竟藏行政院政務顧問
詐騙已成國安問題,2025年全台詐騙財損近900億元,每日平均被騙1到3億元,嚴重侵害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而隨著警方查緝越發嚴格,詐團「魔高一丈」,改誘導被害人以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寄出現金、存摺或金融卡,而「空軍一號」標榜當日送達,更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寵兒,助詐案件達數千案,而該公司與行政院政務顧問林建良關係匪淺,林還曾以負責人身分遭檢警傳喚,被害人則氣得牙癢癢,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記者7月偽裝成寄貨民眾造訪空軍一號三重站,其門口僅寫著「貨物、乘車服務、24小時營業」,玻璃門上則標榜「百億貨運」,未見空軍一號相關標示,踏入站點後,則可見白板上密密麻麻標示著物流班次時刻表,一旁角落還擺放裝有貓狗的寵物外出箱,現場氣氛忙碌緊湊。「空軍一號」物流人員收包裹時,還強調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站點仍在未查核身分下放行。(圖/本刊攝影組)而記者拿出裝有卡片和存摺的牛皮紙袋,收件人員僅看一眼便收下,口頭詢問「現金、金融卡不能寄,裡面不是現金、金融卡吧」,得到否定答案後便未再追問,且要求寫下收件人的全名和電話號碼,告知約2小時就能送達桃園某站點,且收件人需帶有限證件才能領取後就完成寄件流程。即使物流人員把防詐事項交代得清清楚楚,但物流站點實際做的又不一樣,記者在桃園站點關門前半小時抵達,但該站點明顯已經打烊,改由一旁店家幫忙交貨,店家則從頭到尾未查核收件人身分,僅加收30元代辦費後便交出包裹,鬆散管理也讓「空軍一號」多年來成為詐團首選物流,在不知不覺間就讓被害人落入陷阱中。「空軍一號」不只收受包裹,還能寄送貓狗等小動物,也成為寵物店的首選通路。(圖/本刊攝影組)記者調查,「空軍一號」是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還曾被媒體直擊在交流道旁放生乘客,20多年前被加強取締後一度轉趨低調,近年卻又在詐騙集團的加持下風光復出。「物流公司都很聰明,只要說不知道包裹內容就沒事。」知情刑警透露,「空軍一號」過去從不查驗收件人的身分和證件,只要單號對了就能取貨,詐團因而以話術誘騙被害人寄出提款卡、金融卡和存摺,被害人清醒時自己往往已成為人頭帳戶,而隨著銀行的防詐意識越發提升,被害人要匯款更加困難後,詐團還會教被害人用「空軍一號」寄出現金以躲避金融機關的關懷提問。該名刑警表示,「空軍一號」的包裹被取走後就可說是線索全斷,物流公司極不配合調查,往往以「沒有監視器」、「設備壞了」為由不交出畫面,且詐團以假身分收貨,寄件單上的聯絡電話也多半是空號,層層斷點大幅增加警方查緝難度。而「空軍一號」極其神秘,2005年時登記為遊覽車業者,而後疑似停止營業,監理站也找不到相關資料,台灣公司網上更是「查無此公司」,但記者追查,發現行政院政務顧問、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三重分會會長林建良曾以「空軍一號」負責人身分遭傳喚,被檢警認為是幕後負責人。據悉,林建良是日豪客運董事長,更在旅遊界頗有名氣,他是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7、8屆理事長、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理事長、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0、11屆理事長,2024總統大選時出任「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會」三重分會長,還曾因年深綠背景與多項運輸公會選舉爭議而登上媒體版面。記者調查,空軍一號三重總部與日豪客運台北總公司比鄰而立,而林建良之子林近越是百億貨運負責人,空軍一號與百億不僅在共用站點,空軍一號於高雄市苓雅區的站點更是百億的總公司,林近越近年則逐漸接手父親的旅遊事業,2019年還擔任旅遊業二代會第3屆會長,林家在旅遊界的勢力和人脈皆不容小覷。「空軍一號什麼錢都敢賺,根本已經變成『合法車手』。」知情刑警透露,業者賺取每筆的快捷運費,卻放任管理與查驗機制形同虛設,不僅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威脅,也讓該公司成為詐騙破口,不僅被害人恨得牙癢癢,警方同樣也將其視為眼中釘,希望相關單位加強查緝,別讓詐團幫兇繼續逍遙。林建良表示,他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僅租賃車輛給該公司使用,而他曾接獲相關投訴,有請實際負責人配合檢察官和警察單位調查,但他也不知道實際負責人是誰,要記者自行調查。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詐騙幫兇2/現金、金融卡都收 「收簿調查官」也用空軍一號詐財
國道物流「空軍一號」因當日送達、管理鬆散而成為詐騙集團最愛通路,不僅能運送活體動物,還能幫寄現金、存摺和金融卡,涉詐案件達數千件,連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都曾為賺取外快而利用該物流寄送金融卡,讓詐團詐騙53名被害人,劉也淪為「收簿手」而遭法辦。據了解,「空軍一號」以國道物流起家,主打人貨都載、當天送達,業務範圍還涵蓋活體動物和各式包裹,早年更被稱為「野雞車之王」,物流價格從320元起跳,台北寄到高雄則約500元,因價錢實惠、快速方便而成為急件和寵物店首選,又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工具。台中梁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誤信詐團話書將自己的提款卡放進鞋盒中,打算以「空軍一號」寄出,所幸被警方及時發現阻止。(圖/翻攝畫面)資深刑警透露,過去詐團仰賴面交車手而風險極高,如今隨著銀行臨櫃與ATM防詐機制日益嚴密,詐團發現「空軍一號」才是最安全的運鈔車。詐團只需以兼職打工、貸款審核等話術騙取被害人的金融卡或現金,再指引被害人到「空軍一號」全台各站點寄件,贓款或卡片在幾個小時內就能橫跨數百公里抵達目的地,連調查官都經不起誘惑而淪陷。據悉,劉晉廷曾破獲跨國毒品郵包案而多次獲記功嘉獎,是調查局的明日之星,但他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而積欠百萬債務,從2024年7月擔任收簿手,到台中超商取走裝有被害人信用卡的包裹後,再以「空軍一號」寄給上游,先後獲利4900元,卻導致53人受害,他一審則被判刑3年6月。「空軍一號」因管理鬆散而成為詐團最愛物流,文山一分局曾發現詐團成員收購大量人頭帳戶號,以「空軍一號」將提款卡、存摺交到集團成員手上。(圖/翻攝畫面)而根據165打詐儀表板,「空軍一號」涉及近700件詐騙案,當中多為詐團以話術誘騙被害人的金融卡、帳戶、存摺或現金,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中更有超過7000件刑案,當中多半為洗錢、詐欺案,且在民國90年代開始就有不法分子以「空軍一號」行詐的案件,該物流成為詐團「最佳幫兇」,卻在一次次的調查中全身而退。「空軍一號寄件只管收錢,只要說不知道裡面裝什麼就沒事了。」資深刑警表示,物流業者長期以「不知包裹內容」為由推卸社會責任,放任寄身分未明、內容未查的包裹快速流通,成為打詐一大漏洞,呼籲主管機關加強查緝,別讓務流成為「詐團避風港」。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客運業者中沒有「空軍一號」,有關非法違規載人載客情事,如接獲民眾檢舉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本局將由各區監理所依接獲資訊配合至該地點場站攔檢稽查,如查獲相關事證,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三重警分局表示,因「空軍一號」總部在三重,警方高度重視,已積極辦理相關查緝工作,包括強化與寄件店家之橫向聯繫,針對疑似用於詐欺的寄送帳戶、提款卡之民眾,加強重複確認與關懷提醒,協助民眾即時報案,阻斷詐欺集團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並加強環境監控與巡邏密度:已增設多處監視器鏡頭,同時提升周邊巡邏頻率,針對「取簿車手」(提款車手)等犯罪嫌疑人,積極蒐證並加強查緝,務求有效打擊犯罪。三重分局強調,警方今年在「空軍一號」河邊北街166號周邊共查獲取簿手8件8人。2026年7月24日當事人林建良委由律師來函表示: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均從未因涉嫌詐騙而遭檢調機關列為被告,而本人亦非空軍一號負責人,惟系爭報導卻逕自以『詐騙幫兇』『合法車手』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等同是稱呼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為罪犯,嚴重毀損本人及系爭報導涉及之人員、公司之名譽與商譽。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監院認定鄭南榕案屬威權時期國家不法 函請政院檢討、侯友宜未到院說明
監察院今(20)日公布鄭南榕案調查報告,認定鄭南榕1989年拒絕遭警方逮捕而自焚身亡,當時公權力行使目的在於鞏固威權統治,執行方式違反比例原則,屬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已函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研議檢討。報告並指出,調查期間曾約詢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松雨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但兩人均未到院說明。監察院表示,本案由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提出調查報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於7月15日決議函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調查期間共調閱442宗、逾10萬頁檔案,並向司法院、法院、檢察署、警政署等機關調取資料,同時訪查相關人士及諮詢學者、律師與證人,以釐清案件經過。調查指出,鄭南榕1986年因涉嫌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以「抗傳」、「逃亡」為由拘提,並羈押237天,最終判刑8個月。監委認為,相關偵辦與審判過程,屬威權時期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打壓,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應依法重新調查並平復司法不法。報告也質疑,當年法院送達及拘提程序存在重大疑點。監委指出,當時法院明知鄭南榕長期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所在地活動,卻僅向錦州街住址送達文書,之後再以「抗傳」、「逃亡」簽發拘票,最終警方卻在民權東路順利拘提本人,相關程序前後矛盾;此外,拘提未果報告內容也遭當時執行法警否認撰寫,監委認為相關文書「疑有偽造之嫌」。針對1989年警方攻堅《自由時代周刊》事件,監委表示,警方早已掌握鄭南榕揚言「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備妥汽油等資訊,執行前也規劃多套拘提方案,甚至預先通知消防單位待命,顯示執行機關已預見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卻仍採取攻堅拘提方式,最終導致鄭南榕自焚身亡,相關公權力行使顯有不當。監察院引用諮詢學者意見指出,鄭南榕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及主張台灣獨立,即使依當時法律,也難以構成叛亂罪要件,以刑法第100條偵辦、拘提及起訴,屬威權時期司法不法;若當時不存在相關國家行為,後續攻堅及自焚事件亦不致發生,兩者具有因果關係。監察院最後建議,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應督導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案納入國家不法侵害平復及賠償範圍,協助受害者家屬依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落實轉型正義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食安危機敲醒修法警鐘 廖偉翔:應保護吹哨者不被報復
中聯致癌油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廖偉翔17日表示,他將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修正草案,廖指出,此次毒油事件反映我國食安管理檢驗頻率過低和通報體系漏洞的缺失,而他提出的修法內容是為明定高風險食品的最低檢驗週期底線,並建立強制通報與吹哨者揭弊免責機制,以完善國內食安防線。廖偉翔說明,他的提案版本是想增訂《食安法》第7條第4項,針對經評估為食品安全高風險特定類別之食品業者,其最低自主檢驗週期不得少於每季一次,若為特定高風險品項,其自主檢驗週期不得少於每月一次。廖偉翔表示,現行《食安法》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公告訂定食品業者的自主檢驗頻率,此舉讓許多高風險品項的最低檢驗週期偏長,甚至出現流於形式的情形,讓食品產生長期的監管空窗期,廖強調當危害物質在第一時間未被阻絕、流入市面並被國人食用,容易發生重大系統性食安危機。廖偉翔指出,草案特別增訂「吹哨者免責與通報機制」,明定廠商一旦發現危害健康物質超標,須立即向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通報,且相關人員或機構不受營業秘密、契約保密約款或雇主指示的限制,此規定是希望保障專業人員不因揭弊而遭受法律追責或職場報復。廖偉翔表示,食品安全不分黨派,補上法律漏洞也刻不容緩,此案目前將積極邀請立法委員共同提案或連署,盼能儘速送交委員會排審,用最嚴密的防護機制,為全國人民的飲食健康把關。
長榮張國政涉內線交易「火爆移送」 保鑣無視調查官「劫囚」反幫倒忙
長榮集團爆發內線交易疑雲遭檢調偵辦,張榮發大房長子張國華、大房三子張國政等9名被告移送北檢複訊可說兩樣情,同樣面對大批媒體堵訪,哥哥張國華從容不迫,在鏡頭包圍下還有餘裕否認內線交易,弟弟張國政的移送陣仗卻引爆衝突,由於保鑣無視調查官押解硬是上前護駕,同時阻礙拍攝、推擠記者,現場氣氛火爆,媒體喊出「保鑣劫囚」、「公權力無用」,對於調查官無動於衷頗感無奈又氣憤。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圖/周志龍攝)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晚間移送張國政到地檢署時,3名保鑣將他團團圍住,把押解被告的調查官當成空氣、把堵訪的記者當成路障,有記者被撞開甚至眼鏡掉落,現場媒體邊擠邊拍並感到不解,為何調查官身為司法警察,眼見涉案被告由私人隨扈「接手」移送竟毫無作為?張國政的保鑣為護主而「硬解」,反而弄巧成拙,將北檢大門到法警室這段十幾秒便可走完的路,足足耗費3分鐘才完成。相較之下,張國華進北檢顯得「清淡」許多,當記者問他是否有內線交易,他回答「沒有啦!哪有!」,記者再問是被冤枉的嗎?張國華便不再答話。
致癌油風暴!高檢署號令各地全面啟動 若涉刑責速辦、嚴辦
中聯油脂的大豆沙拉油因驗出苯駢芘超標4倍,引發「致癌油」食安風暴,在台中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臺灣高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督導各地檢署密切掌握案情發展,並整合檢警調及食安主管機關的查處量能,全面蒐證以釐清事實,若涉及刑事責任將速辦、嚴辦,以兼顧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高檢署表示,中檢7月3日分案後,已前往中聯公司了解情形及調取資料,高檢署則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與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調查機關及司法警察保持密切聯繫,透過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交換情資,掌握問題油品流向、污染範圍及行政查處進度,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研商後續查處及偵查作為,提升整體應變效率及查緝效能。高檢署指出,食品污染原因及風險判定,仍應尊重食安主管機關的專業認定,檢察機關將本於偵查職責,以客觀證據為基礎,不預設立場、不枉不縱,持續結合行政稽查成果,全面核實相關事證,依法審慎判斷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兼顧程序正義與實體真實。高檢署強調,如查有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將依法從速偵辦,嚴予究責,絕不寬貸,呼籲食品業者善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切勿心存僥倖,檢察機關將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消費權益及公共健康。
新興毒品走私情資曝光 國安局:依托咪酯占新興毒品12% 將強化跨國緝毒與源頭打擊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外界關注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來源。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下週將邀請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就「新興毒品走私之國安情資整合與跨國緝毒協同作為」進行專案報告。根據國安局送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目前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已占近一年新興毒品查獲量約12%,原料多由印度、馬來西亞及對岸等地走私來台,未來將透過情報整合、國際合作及科技偵蒐等方式,加強源頭打擊與跨境查緝。國安局統計,近一年查獲毒品中,以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其先驅原料占約26%最多,其次為愷他命及先驅原料約25%,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約占7%,其餘則為海洛因、古柯鹼、大麻及安非他命等毒品。若以新興毒品類別分析,4-甲基甲基卡西酮及其先驅原料占比約45%居首,愷他命及先驅原料約43%,依托咪酯及其先驅原料則約占12%。雖然比例相對較低,但因依托咪酯屬第一級毒品,且近來多起毒駕案件皆與其有關,因此受到高度關注。報告指出,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主要來自對岸、香港及澳門,常與愷他命混合,偽裝成咖啡包、茶包等產品,以規避查緝。至於依托咪酯,其成品粉末多由印度、馬來西亞流入,而對岸則是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的重要來源地。國安局表示,新興毒品主要透過海空貨櫃夾藏、船舶接駁及國際包裹寄送等方式非法輸入台灣。未來將整合國安情報團隊資源,強化跨機關合作,並透過國際情報交流掌握販毒線索,協助司法警察機關查緝跨境毒品犯罪。在防制作為方面,國安局將持續整合情資能量,加強防堵海上走私、海空運輸及人體夾帶毒品等犯罪模式,同時掌握軍營內外涉毒網絡,降低毒品流入風險。此外,國安局也將持續與友盟國家深化合作,透過情資交換、反毒會議及經驗分享,掌握國際毒品犯罪趨勢;並分析歷年查獲案件,建構毒品來源、運輸及販售網絡,朝「源頭打擊」目標推進。針對新興犯罪手法,國安局指出,未來也將結合司法警察機關運用科技偵蒐,加強暗網巡查及數位情資蒐集,掌握利用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等方式隱匿毒品交易金流的犯罪模式,並透過反毒情報訓練、無人機操作等實務課程,提升查緝與情資分析能力。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掌摑律師還嗆「打全宇宙律師」!台中失控女法庭暴走 4法警壓不住續押等判
台中林姓女子涉嫌接連恐嚇、傷害3名女律師,甚至當庭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行,不僅當庭嗆聲告訴人、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還與4名法警激烈拉扯,場面一度失控;法官最終諭知7月22日宣判,林女續押候審。被告林女因姊弟財產糾紛,於2024年11月及2025年6月間,先後涉嫌恐嚇、傷害弟弟委任的傅姓及聶姓律師。之後又於2026年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涉在網路發布揚言殺人的言論,因此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上午召開審理庭,林女原本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相關犯行,未料開庭後態度丕變,指控多名律師透過媒體「亂講話、說謊」,當庭改口表示「全部否認」、「全部不認罪」。一旁辯護律師張焜傑不斷勸說,希望她不要被情緒左右,並提醒翻供可能造成不利後果,但林女仍堅持否認犯行。她甚至不時轉頭盯著坐在告訴人席的吳中和、侯珮琪及高肇成等律師,語帶挑釁表示:「笑得很開心齁你們。」庭訊期間,林女情緒愈發激動,多次打斷程序進行,反覆詢問法官是否要問她職業。當審判長依法詢問時,她竟自稱從事「洗錢」、「替國泰洋酒洗錢」,還高喊要媒體揭發相關內幕,並脫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跟我要300億元啦」。隨著庭訊進行,林女持續對告訴人叫囂,並在法警上前制止時與4名法警發生拉扯,甚至嗆問法警姓名、揚言驗傷。張焜傑當庭提醒她,若持續脫序恐衍生更多刑責,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後果,但林女僅回應知道,仍持續失控,合議庭被迫暫時休庭約5分鐘,待其情緒稍微平復後再續行審理。遭掌摑的吳中和則在庭上感嘆,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種種因素演變至今。他表示,法院本應是主持正義與維持秩序的場所,竟發生律師在法庭內遭攻擊事件,在民主法治國家實屬難以想像;林女今日在法庭上的言行,看不出任何悔意與法治觀念,案件更已對司法實務造成衝擊,不少年輕律師與法律系學生甚至直言,律師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由於林女當庭翻供且情緒持續失控,合議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2日上午宣判,林女則返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全身遭蛆蟲啃噬」惡臭瀰漫病房 韓狠夫放任妻子慘死遭重判30年
南韓一起駭人聽聞的虐待致死案件近日宣判。一名陸軍士官因長期疏於照顧重病妻子,導致對方全身布滿蛆蟲、最終因敗血症身亡,被軍事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0年。案件細節曝光後震驚社會,檢方認為量刑過輕,將提起上訴。韓媒JTBC報導,被告A男於2024年11月17日在京畿道坡州市住家撥打119報案,聲稱30多歲的妻子意識不清。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女子坐在床上,全身遭排泄物污染,環境衛生極度惡劣。更令人震驚的是,她身上竟有數以萬計的蛆蟲四處蠕動,情況慘不忍睹。報導指出,女子在送醫途中一度心跳停止,隔天因敗血症不治身亡。參與救援的消防員事後受訪時透露,死者全身幾乎被蛆蟲覆蓋,是他從業以來見過最嚴重的案例之一。負責搶救的急診醫師在法庭作證時指出,自己行醫15年來,第一次看到活著的病人身上出現如此大量蛆蟲。醫護人員嘗試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但蛆蟲仍持續從傷口及皮膚縫隙冒出,最終只能以繃帶包紮處理。醫師也反駁被告宣稱因家中使用芳香劑而未察覺異味的說法,強調死者身上的腐敗氣味濃烈到整個診療室都瀰漫惡臭。韓國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法醫同樣表示,自己從事法醫工作15年,也僅見過2次活體出現蛆蟲的案例,可見死者遭放任的程度極為罕見。檢方指出,被告身為丈夫,長期與妻子共同生活,不可能未察覺其病情惡化,卻始終未安排就醫,最終造成死亡,因此依「不作為殺人」罪嫌起訴。所謂不作為殺人,是指有救助義務的人明知危險存在,卻故意不採取行動而導致他人死亡。然而A男在庭審期間始終否認犯意,辯稱不知道妻子病況如此嚴重,且妻子本人不願接受治療。不過法院認為,他足以預見長期放任被害人將導致死亡結果,認定其具有殺人故意,且審理期間持續以難以令人信服的理由辯解,毫無悔意,因此判處30年徒刑。宣判後,死者家屬因不滿被告始終面無表情、未曾表達歉意,一度情緒失控衝向被告席,遭法警制止。檢方則表示,此案情節極其惡劣,應判處更重刑責,未來將提起上訴。
誘捕玩具槍1/網購買家挨告槍砲罪 檢警狂掃「天空法警」搶績效
近年來,有一款中國製玩具槍「天空法警」、「幽靈法警」,還有一種砲管相當迷你的「微型槍砲」與精巧但可以發射的「穿雲箭」,在大陸係合法玩具,但台灣刑事局認定經改造後不排除有殺傷力,因此列為違禁品,離譜的是,在多數民眾不知自己違法狀況下,警方抓了一大堆買賣玩具的人,結果也大多數都不起訴,但執法者卻「賺飽了」績效。清華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用父親的名字,實名登記某知名電商平台帳號,然後他將這個帳號借給中國籍的學長,糟糕的是,學長竟然利用這個帳號販賣在大陸相當受歡迎「天空法警」玩具左輪手槍,李生因此觸法,被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王捷拓律師指出,「天空法警」玩具槍的設計,是用左輪發射軟塑膠子彈,「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就算有心人士特別去打造一款「迷你子彈」可以用這種玩具槍發射,殺傷力也相當有限。有多年打擊犯罪經驗的王捷拓強調:「這些檢警人員都知道,沒有一個做壞事的人會去改這種才賣一千多元的玩具槍,兄弟持這種槍根本沒行情!辦他們的警察,更是心知肚明,他們抓的人,就真的是在賣玩具給玩家;此外,這些網購平台都是實名制登錄的,如果真要販賣槍火,怎麼會大刺刺在『淘寶』等電商平台交易呢?」屏東詹姓男子進口大陸玩具槍,卻被警察大陣仗當成軍火大亨究辦。(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二分局抓李姓研究生還不算離譜,屏東潮洲一名詹姓男子,被查獲進貨「天空法警」、「幽靈左輪」共十八組,結果警方以破獲軍火集團的規格發佈新聞,媒體也照單全收,彷彿這個玩具商是軍火大亨。王捷拓指出,可惡的是,有許多辦案人員缺乏績效,上網買槍,然後將包裝盒拆開、故意不附說明書,以及配贈的軟殼塑膠子彈,就將一把通了槍管的迷你左輪槍檢送地檢署與刑事局鑑驗,如果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過改造當然有可能具殺傷力,事實上,就算一根鐵管,經過加工,裝置強力彈簧,安上擊錘,也可以發射改造的霰彈槍子彈。律師王捷拓(右)痛斥警察將取締大陸玩具槍當成「績效大補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還有一種「微型槍砲」標榜:「手工製作,回膛減震大砲,擺件意大利炮主體,不銹鋼桌面,手工禮品擺件」;其長約31公分、寬約16公分、高約15公分,外型則類似古砲台。說穿了,就是一個懷舊的金屬製模型。另有一款「穿雲箭」,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一支原子筆還短,也是玩具,可以發射,因此觸犯台灣法令。這三款在大陸完全合法的玩具禮品,對台灣警察來說,簡直是「績效大補丸」。2023年,高雄市警局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案共108件,但某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而其他各縣市分局,利用民眾不知道自己買賣的玩具槍砲觸法而在績效上大有斬獲者,更是多有所聞。其結果,高雄市該分局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送到地檢署幾乎全部不起訴;其他縣市警局移送的「天空法警」、「幽靈左輪」也有相當比例不起訴,檢察官的理由是,持有、販賣購買這款玩具槍枝的人,並無主觀犯意,檢方不去討論這款玩具槍改造後的功能、殺傷力。王捷拓強調,如果警政署真的覺得這三款玩具「非常危險」,應該仿效日本警視廳的作法,先公告,配合其他部會,勒令下架,禁止進口,接著大力宣導,等多數國民都知道這些進口玩具是違禁品,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槍械,再來取締,畢竟,槍砲罪是重罪,輕易入人於罪,就算最後當事人獲得無罪定讞,還其清白,但訴訟歷程也夠折磨人了。
誘捕玩具槍2/電商平台成績效肥羊? 刑事局認了:不鼓勵釣魚執法
電商平台熱銷「天空法警」、「幽靈法警」、「穿雲箭」等玩具槍、微型槍砲造成許多買家誤觸法網面臨起訴,引發爭議,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警方並非所有模擬槍或外型看似有殺傷力的都抓,警政署有嚴格且一致的標準。他強調,刑事局並沒有針對這三款玩具槍砲列入專案查緝,是否取締,必須個案認定,而且,刑事局並不鼓勵地方同仁在網路上「釣魚執法」,就算抓了,也不列入績效計算。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並不鼓勵網路釣魚執法,取締玩具槍不列入績效。(圖/王嘉華提供)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強調:「警政署保防組有一套嚴謹、一致性的標準與規定。」他進一步指出,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所謂「模擬槍」係指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類似,且具有火藥式擊發裝置,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如果不具備擊發裝置,且不具殺傷力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查禁範疇。依據《槍砲罪》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槍砲彈藥殺傷力的認定基準,必須彈丸擊發後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這個標準非常明確,警政署自2024年修改槍砲罪公告後,就沒有更改過,更從未「放寬槍砲罪取締標準」,好讓基層多查獲些非法槍械。大陸玩具「穿雲箭」比較麻煩,曾有人改裝後發射鋼珠,破壞汽車。(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王嘉華指出,「穿雲箭」比較特殊,因為這款玩具如果裝填火藥,以鋼珠發射,會有殺傷力,過去已經發生過有民眾持穿雲箭發射鋼珠,毀損汽車的案例,若朝人體射擊,一定會受傷的。但儘管如此,持有這三款玩具,是否會觸法,也必須個案認定。王嘉華強調,你買來改裝,讓這「玩具」有了殺傷力,且超過20焦耳的法律規定,當然就是觸法,警察肯定是要抓的。那麼,模擬槍還能買嗎?買了會不會莫名其妙犯法?王嘉華強調,世界各國對模擬槍的管制法令都不一樣,在大陸合法的,在台灣不一定通得過鑑驗,到底哪一種模擬槍經改造後,會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武器,不能一概而論,需依鑑識單位實際鑑驗結果而定,若經鑑定,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俱殺傷力,就是管制品。至於地方警局大肆以「釣魚執法」方式,上網購買玩具槍,去掉外包裝、說明書與軟殼子彈,直接將槍體移送給檢察官,被抨擊「入人於罪」;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不鼓勵「網路辦案」,原因很簡單,買賣玩具槍的人,欠缺主觀犯意,移送地檢署,也一半以上不起訴,甚至因為偵辦微型槍砲等三款玩具引發爭議,刑事局已經決定,這三類玩具槍砲,不列入查緝改造槍械的績效考核裡,避免影響整體槍砲查緝數據研析。至於法界人士批評警方,未經大力宣導,使多數民眾週知,就以「釣魚執法」方式查扣玩具槍砲,導致多數被移送的嫌犯壓根不曉得自己觸法,王嘉華表示,警政署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傳,取締策略改為聚焦在「溯源」,查緝進口及販售來源,並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強化邊境查驗,同時會同相關部會,督促電商平台落實下架措施,從源頭有效阻斷違法商品流入市場,而不是抓一些沒有主觀犯意的買家與玩家。
死不認罪!肢解殺害3婦一審遭判3死刑 殺人魔「無悔意」家屬法庭上追打
高雄市74歲男子張介宗殺害3名婦人並殘忍分屍,一審於5日宣判,國民法官判處他3死刑,但張介宗仍毫無悔意,至今未向家屬道歉,旁聽的受害者家屬被其冷血態度惹怒,當庭衝上去追打張介宗,在法警即時拉開,張則被帶離法庭,還押看守所。張介宗前科累累,因涉犯強暴、搶奪等罪遭軍法判無期徒刑,並於1997年獲假釋,而他出獄後與兄嫂同住,2019年還涉及一起竊盜案,他在2024年11月到2025年2月間,先後殺害肢解75歲黃姓大嫂、74歲張姓婦人和71歲趙林姓婦人。張介宗因不滿黃姓大嫂催促他搬離,並想討回登記在姪子名下的房產,於2024年11月29日中午,在住家勒死黃女並分屍,2025年1月將在公園結識的張姓婦人約到家中,以紅布條勒斃分屍,同年2月再以相同手法殺害趙林姓婦人,手法極其殘忍。張介宗則始終否認犯行,且其態度囂張,在審理期間還當庭咆嘯,嗆檢警「證據不實」,讓檢方怒批是「最嚴重的犯罪」,全案於5日一審宣判,國庭法官判處張介宗3個死刑。而在宣判當下,張介宗低頭沉默,至今仍未向死者家屬道歉,旁聽家屬憤怒難忍,衝下去追打張介宗,張被推倒在地,遭3被害者家屬以手腳攻擊,法警則一擁而上、即時阻止,張也被帶離法庭,還押看守所。
欠國庫1.7億神隱!吳乃仁遭拘提落空 賴清德昔日擔保再被翻出
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因台糖土地案遭判刑定讞,並被法院判決須賠償台糖逾1.1億元本金及相關利息,累計至今欠款金額已高達1.7億餘元。然而,近日卻爆出他在龐大債務尚未清償的情況下,仍頻繁以名車代步、出入高檔餐廳與私人會所,引發外界質疑司法執行是否存在落差,也讓案件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根據法院資料,吳乃仁於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遭認定違反台糖原本「只租不售」的土地政策,將土地出售給民間企業春龍公司,導致台糖蒙受重大損失。相關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後,吳乃仁最終因背信罪遭判刑9個月確定,並已於民國103年服刑完畢。不過,刑事責任結束後,民事賠償責任仍持續存在,法院判決其與相關公司須共同賠償台糖逾1.17億元及利息。近年來,外界持續追蹤吳乃仁的還款進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過去曾公開質疑,吳乃仁積欠鉅額賠償金卻遲遲未還,甚至仍維持高消費生活型態,令人不解相關單位為何無法有效執行強制執行程序。對此,台北地方法院曾表示,已依台中地院囑託執行相關財產調查及扣押作業,並凍結其部分銀行存款,金額約1700萬元。而事件最新進展則是,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今日簽發拘票,派遣法警與書記官前往吳乃仁住處執行拘提,希望釐清其財產狀況並配合法院程序。然而,執行人員抵達現場後卻未發現吳乃仁行蹤,最終拘提行動宣告落空。後續案件將回報台中地院,由承辦法官決定下一步法律程序。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拘提不著消息曝光,媒體人樊啟明也翻出總統賴清德過往言論。早在2013年吳乃仁判刑定讞時,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曾公開表示,願以個人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與洪奇昌的清白,並形容案件是「冤獄」。如今隨著吳乃仁欠款爭議及拘提事件再度浮上檯面,相關發言也被重新檢視,引發政壇與網路社群熱烈討論。
馬英九基金會提告前高層 吳宗憲籲士檢採輪分避免爭議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向士林地檢署遞狀,控告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及侵占。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希望士林地檢署受理案件後,能依一般程序採取電腦輪分,不要由檢察長指定特定檢察官承辦,以免外界產生不必要聯想。吳宗憲指出,檢方辦案通常除非涉及高度專業或特殊案件,才會交由特定專業檢察官處理;一般案件多依照制度輪分。他認為,此案主要爭點是釐清是否有相關款項,以及被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調查方向並不複雜,任何檢察官都能依法偵辦,因此沒有必要指定分案。吳宗憲表示,即使指分出於善意,也容易被外界解讀成特別安排,反而可能讓案件承受更多政治壓力。他主張,最好的方式就是回到制度,讓案件自然輪分,由承辦檢察官依證據處理。針對基金會選擇提告而非自訴,吳宗憲說,自訴在實務上較少使用,且採強制律師代理,當事人必須自行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相較之下,提出告訴後由檢察官調查,是目前較常見的處理方式。他也認為,相關爭議若要釐清是非,就應交由司法程序處理,而不是透過媒體放話擴大衝突。吳宗憲也提到,這起事件持續延燒,對藍營整體形象與選情都可能造成傷害。他表示,若只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及群體利益,並不值得,相關人士應讓司法釐清事實,不應讓事件變成政治攻防。此外,吳宗憲批評,台灣長期存在「偵查大公開」問題,許多偵查細節常被外流到媒體。他認為,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公務人員本就負有維護偵查不公開的責任,若偵查資訊遭外洩,真正應被檢討的是公部門。吳宗憲最後表示,馬英九基金會事件也讓社會重新看見制度面問題。過去刑事案件中,確實可能出現有人利用他人健康狀況或弱勢處境從中牟利的情況,面對這類不理想的社會現象,應透過更完善的法律與制度加以處理。
擎天崗情侶野戰後神隱!迄今仍未到案 警:再不現身恐遭通緝
陽明山國家公園擎天崗15日凌晨,一對男女在休息區桌椅野戰,全程被官方直播鏡頭錄下,相關畫面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當事人身分及車牌,23歲高姓男子也在事後坦承犯行,雖員警已通知2人到案說明,但至今卻遲遲未現身,如持續神隱將函送地檢署偵辦,若沒有配合檢察官傳喚,恐將進一步聲請通緝令。這對男女於14日晚間11時許前往擎天崗草原,2人先是在休息區桌椅滑手機聊天,隨後開始出現親密舉動,並於15日凌晨0時15分許開始性行為,最終在0時20分左右離去,現場還留下用過的保險套垃圾。由於2人行為涉嫌妨害風化,士林分局透過監視器找到當事人的機車車牌,於15日聯絡上當事人,男方在電話中坦承當下是「一時興起」,表示自己不知道現場有直播鏡頭,承諾會向公司請假並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然而,這對男女迄今仍未到案,警方表示,兩人若持續避不見面,將依法完成2次「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書」的催告程序,寄送至其戶籍地及現居地址,若期限內仍不出面,案件將直接函送地檢署偵辦,到時候若檢方傳喚未到,恐將依法發布通緝。
擎天崗23歲男主角電話認罪「至今卻神隱」 警方:再不到案恐函送
陽明山國家公園擎天崗15日發生一對情侶在直播鏡頭前野戰,引發社會關注,相關影片也在網路瘋傳。對此,警方表示,當事23歲高姓男子事後雖在電話中坦承做出脫序行為,還向警方表示會請假到案說明,不過如今卻突然神隱,至今仍未現身警局。據了解,高男15日接到警方電話時,曾坦承當晚是與女友夜遊時「一時興起」,才會在擎天崗草原旁做出脫序行為,並表示自己不知道現場有直播鏡頭,承諾會向公司請假後,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不過,高男一直到今日都未到案說明,目前仍處於神隱狀態。警方表示,這幾天仍會持續聯繫高男及其女友,希望對方能主動到案說明,若仍避不見面,警方將依法寄出正式「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書」,送往其戶籍地及現住地進行法定催告。警方強調,如果高男收到正式通知後,仍無正當理由拒絕到案說明,警方會直接將現有事證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嫌,函送地檢署進行偵辦。據悉,整起事件起因為15日凌晨,一對情侶在擎天崗涼亭親熱,過程全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設置的24小時4K直播鏡頭拍下,不只全程畫面被拍下,連對話聲音也被同步直播,引發大量網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