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北檢 提訊不准!涉貪前中油執行長想「出國參加兒婚禮」 法院駁回:有逃亡之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入貪汙弊案,之後獲准以5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他近期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提出聲請解除境管。法官審酌徐漢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因此以「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2020年間,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的徐漢辦理某件採購案時,協助業者量身訂做「標單」並順利讓業者得標,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2022年1月,檢調搜索徐漢辦公室,發現散落各處的現金達2710萬元,後續發現其中1000萬元跟另項破億採購案有關,其餘現金是其他標案的回扣。檢方指出,徐漢在擔任執行長任內經手的8件標案中,共收受1686萬元回扣,但其餘的1023萬則不願說明來源,後來徐又被查出另涉入一件高達600萬元的洗錢案。2022年5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洗錢等罪嫌將徐漢及其他涉案的23人全部起訴。徐漢被起訴後遭羈押1年多,2023年6月間,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中央社》報導,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新竹電玩弊案起訴 沒收犯罪所得逾12億
新竹地檢署偵結新竹市警局警察收賄及賭博集團非法經賭博電玩案,對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劉姓業者等17名被告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對宋瑞展、劉姓業者從重量刑,檢察官並依法聲請沒收被告等人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起訴書指出,劉姓業者找來多名友人共同經營賭博電玩,並開設共6家電子遊戲場,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劉男從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分別投資各電子遊戲場並每月按各電子遊戲場營收分配紅利。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一。(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二。(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三。(圖/新竹地檢署提供)劉姓業者等人自2021年10月5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在6間電子遊戲場擺設電子遊戲機台共422台,自2021年10月起算30個月,平均月盈餘4082萬8290元,賭博電玩集團犯罪所得合計12億2484萬8700元。判決書指出,劉姓業者為讓受疫情影響電子遊戲場生意不再冷清,也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乃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藉以掩藏行賄款項。劉姓業者每月將股東分紅、公關費用連同賭場收入一併以行李箱裝載現金,駕車面交給宋瑞展,判決書指出,總計宋瑞展於賭博電玩集團2021年10月開始營利賭博至2024年4月查獲日止,共收受劉姓業者交付31個月賄款,收賄金額合計1178萬元。檢察官認為,劉姓業者等人長期以集團式管理經營數間賭博性電子遊戲場,買通市府權責單位稽查人員、賄絡司法警察機關人員,致使國家管控機制全面失靈,對社會治安造成莫大危害,均請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就查扣其之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宣告沒收。檢察官也認為,宋瑞展身為警職人員,淪為賭博業者「旗手」,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壞法害民,應請從重量刑。另就被告宋瑞展部分建請法院續行羈押,經法院於當日下午5時許,裁定羈押。
柯文哲「拒出庭應訊」 北檢:身心狀況不適
檢廉追查京華城案,日前聲押鼎越董事長朱亞虎及柯文哲競選財務長李文宗獲准,其中朱亞虎坦承行賄。北檢原訂1日上午五度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查證金流與相關案情,囚車卻遲遲未出現。據了解,柯文哲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北檢決定擇日再提訊。北檢表示,檢方原訂1日上午提訊柯文哲,但在法警前往看守所提解時,他表示不願出庭應訊,看守所人員馬上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審酌柯文哲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應訊,認為尚有疑慮,決定取消原定庭期,擇日再行提訊。法院日前裁定羈押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其中朱亞虎坦承犯行,成為京華城案中首位坦承行賄的涉案人,若持續配合調查,檢方不排除將他轉為污點證人,減輕其刑或從輕量刑。李文宗雖否認犯行,不過法官不排除有與其具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未到案,認為他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天花板崩塌!開庭中途女子衰被砸頭送醫 北院:冷氣管線漏水釀禍
台北地方法院20日發生一起離奇事故,在開庭期間1名女被告頭頂上的1片天花板突崩塌掉落,未料竟不偏不倚的砸中她,造成她頭部開花暈眩,法官見狀只好暫停開庭,並將傷患緊急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北院發言人及行政庭長黃柄縉22日表示,北院已替傷者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狀況。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第九法庭開庭到一半,1片天花突然從天而降,砸中1名女被告頭頂,導致開庭被中斷,法官見此情形當下立即將被告送醫救治,但傷患卻要求開完庭並表示還能繼續,法官只好快速處理完被告的調查程序後,迅速將派人護送她搭公務車前往台大醫院治療,經X光檢查後初步評估無大礙。身為被告律師及前台北地院審判長的吳孟良,針對此事在臉書發文表示,我的當事人正在法庭內陳述答辯意旨時,未料天花板卻突掉下來,不偏不倚就剛好砸在當事人頭上,甚至僅差10公分險些波及他,事後科長和法警還送當事人前往醫院檢查,整起過程讓吳孟良直呼「超級誇張,沒有之一」及「全場儍眼!」北院表示,事發當時已在第一時間提供冰敷袋給傷患緩頰疼痛,並待開庭完後將其送醫救治,事後遭砸女被告已交由其家屬帶返家中觀察,並預約下次回診時間,北院也已替傷患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傷患狀況並進行協調。北院說明,經調查後,發現事故原因為冷氣管線的接水盤角度傾斜漏水,才導致天花板輕鋼架隔間的1片蔗板吸水過飽掉落,所幸無其他零件墜落釀禍,後續將全面檢修天花板,避免事故再度發生。
花蓮地院民事庭驚傳墜樓案!錄事2樓墜落 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花蓮地院民事庭18日上午傳出有一名男性錄事墜樓事故。工作人員在聽聞巨響後緊急外出查看,並將錄事緊急送醫,所幸其送醫後生命跡象穩定,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該名錄事18日上午於花蓮地院的民事庭2樓墜下,所幸第一時間就被服務台的志工與法警發現,緊急將人送醫治療,其送醫後脊椎受傷,緊急開刀後生命徵象穩定。對此,花蓮地院表示對於事故的發生深感遺憾,該名錄事平時工作認真,並無異狀,詳細墜樓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並積極提供錄事家屬與同事所需的協助。
具保停押尚未裁定 檢方三度提訊沈慶京
檢方積極偵辦京華城案,19日三度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於下午1時許抵達,沈慶京坐著輪椅、戴口罩,由法警推入地檢署應訊。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8月30日遭收押禁見。不過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的狀況頻傳,分別於9月5日及13日兩度戒護送醫,他的委任律師越方如也為此前往北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的症狀,身體狀況真的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還是尊重法院決定。北院於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蓋章,令7日內補正。檢方積極釐清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於9日及11日兩度提訊沈慶京後,19日下午三度提訊,沈慶京身體狀況是否影響案情偵辦也受大眾矚目。
沈慶京3度被提訊!他坐輪椅由法警推進偵查庭 聽這句話「撇頭不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為京華城容積率案已被羈押20天,台北地檢署為釐清京華城獲得改建容積始末,追查行賄贓款流向,19日下午第3度借提在押中的沈慶京出庭訊問,而他因身體狀況不佳、行動不便而坐在輪椅上,疑似還掛著尿袋,狀況看起來確實不太好。沈慶京除了坐在輪椅並疑似掛著尿袋,他還以文件遮擋遭上銬的雙手,對於記者喊話「身體還好嗎」則並未多做回應。據了解,沈慶京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後,9月5日第1次戒護送醫,當時有民眾目擊他身體抽搐,13日下午4點多,沈慶京又出現健康問題,經所方醫師評估,再度戒護就醫後回所,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越方如當晚8點多到北院遞狀,替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取得醫療紀錄與檢方意見後,將裁定是否准予交保。回顧事件始末,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以沒法源依據的獎勵項目,圖利京華城取得840%的改建容積,發現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施壓官員和都市計畫委員改變反對態度,檢察官將柯、沈、應等人分別依圖利、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聲押禁見,先後獲得法院裁准。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調查時更發現,應曉薇曾帶著沈慶京參與審議容積案的會議,而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多次到ATM存放現金,加上柯的USB隨身碟檔案被傳出藏有「小沈1500沈慶京」紀錄,檢廉懷疑沈慶京行賄對象不只應曉薇,過去曾兩度提訊沈慶京,了解威京集團如何讓原本遭拒絕的京華城容積案起死回生。至於此案另一名核心關鍵人物柯文哲,18日也遭檢方3度提訊,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陸正義、鄭深元也親自陪同;北檢也同步約談時任都委會專案小組的成員馮正民,以及先前獲200萬交保的應曉薇辦公室助理陳佳敏。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認為涉及京華城弊案,北檢與廉政署8月30日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其中包括民眾黨中央黨部。搜索當天,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還得請人,到中央黨部幫忙開門;面對記者的追問,黃珊珊只簡單表示:「配合調查,偵查不公開。」這也偵查不公開,那也偵查不公開,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來!看一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裡頭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所以黃珊珊,不必遵守偵查不公開。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8月30日同案以證人的身分,出庭應訊,訊後被請回。8月31日晚間,陳佩琪到地檢署門口,對著小草們說:「有很多媒體現在用獨家報導,轉述我在裡面(北檢)的證詞,卻是偏頗、片面的報導,這叫偵查不公開?還是要未審先判?」就算媒體的消息來源是北檢,還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因為上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就明定,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不是只寫了第一款喔,後頭還跟著六款條文;也就是說,有了這七款條文的「加持」,檢調就好像穿了金鐘罩、鐵布衫一樣,要因為「偵查不公開」被法辦,很難。既然如此,是不是以後就別太在意,「偵查不公開」這頂飛來飛去的大帽子?
女主播愛上「榜一大哥」詐粉絲千萬養男友 得知「驚人真相」來不及了
愛情原本美好的事,為愛拚搏、奮鬥都是社會正能量,如果為愛盲目付出,甚至藉著奮鬥的名義行騙,那就大錯特錯了。大陸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近日針對一起詐騙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付姓女子原本是一名高流量的網路女主播,沒想到為了愛情,她竟然去詐騙自己的粉絲,結果把自己騙進了監獄。綜合陸媒報導,當付女被法警押著走進法庭,曾經星光閃耀的網路女主播,如今已黯然失色,只能懊悔地等待法官的宣判,從2023年12月12日被捕,到今年9月11日宣判,付女經歷了拘留、提審、庭審和媒體採訪,最終迎來了宣判,此時此刻她已然心甘情願接受法律的制裁。表演系畢業的付女過去憑藉漂亮的外形和專業表演技巧,成功轉型成為高流量網路女主播,在直播間裡她結識並愛上了「榜一大哥」陸子麒,對方出手闊綽,一次打賞就是人民幣20萬(約新台幣90萬元)。網戀過程中,陸男從未現過真身,期間陸續以父母住院、投資失敗等理由向付女借錢。被愛沖昏頭的付女不疑有他,前後轉帳人民幣735萬餘元(約新台幣3300萬元)給陸男,其中人民幣330萬元(約新台幣1485萬元),是她從另外2位粉絲身上騙來的;更令人唏噓的是,直到騙局東窗事發,付女才知道陸子麒實際上是女的。案發後,付女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涉嫌犯罪,不管是在庭審中,還是在媒體採訪過程中,她都認罪認罰,願意承擔賠償責任。法庭充分考慮被告的認罪悔罪態度,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年。
京華城案「祕密證人」是副市長林欽榮 現身北檢複訊後獲請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檢方查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隨身碟記載資料,懷疑是期約收賄的對價,為釐清案情,今(11)日下午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說明,訊後請回。檢方昨(10)日提訊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今天上午二度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則提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檢方昨上午二度提訊沈慶京,他再度坐著輪椅出現,被法警押解進地檢署。至於羈押多日的應曉薇昨下午1時36分許搭囚車抵達北檢,紮起馬尾的她身穿台北女子看守所的制服外套、長褲,雙手上銬,手持文件,面對大門外媒體喊話詢問均不發一語。檢方發現,沈慶京與應曉薇間疑似的金錢往來,懷疑涉及收賄。8月27日,檢方掌握應欲搭機前往香港,懷疑其有逃亡之虞,遂緊急指揮廉政署將應拘提,並於次日(28日)展開大規模行動,動員48組人馬同步搜索相關據點,將沈慶京等多名關係人帶回調查。經過檢察官連夜複訊後,認定沈慶京、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且涉嫌職務收賄,情節重大。因沈等三人涉嫌重罪,且有串供、逃亡疑慮,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北院裁定准押。據了解,檢廉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家搜出關鍵USB,裡面一筆記中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而究竟這1500是時間還是金額,檢方將近一步調查釐清。為此,檢方9日已提訊沈慶京出庭,要他說明到底1500是否為賄款,並欲策反沈慶京轉為汙點證人,而沈慶京始終否認行賄。檢廉調查,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交付的賄款高達4740萬元,且有積極為京華城陳情的作為,並於陳情過程中施壓公務員,以達成為京華城爭取樓地板面積的目的。檢廉懷疑,由於沈慶京疑似有大筆去向不明的公關費,本案是否仍有其他公務員涉案,為現階段調查重點之一。檢方今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說明。據了解,他重申當年反對威京集團主張容積率約679%的立場。★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追「1500沈慶京」真相 北檢再度提訊沈慶京
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京華城案,為釐清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隨身碟檔案提及「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之含義,欲策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污點證人,北檢11日上午再度提訊沈慶京出庭。沈慶京涉京華城案,8月30日遭羈押禁見,雖曾提起抗告,卻於9月6日遭到駁回;柯文哲隨身碟檔案提到「1500沈慶京」究竟是時間還是金額,檢調也持續釐清,既10日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11日上午更二度提訊沈慶京,下午也不排除提訊應曉薇。沈慶京於上午9時許抵達北檢,坐著輪椅由法警推入偵查庭。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快訊/最新畫面曝! 柯文哲上銬進囚車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其遭到北檢聲押禁見後,2日凌晨北院裁定無保飭回,北檢3日不服提抗告後,高院4日下午發回北院更裁,而5日下午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稍早柯文哲也上銬在法警的陪伴下走上囚車,專車只送他一個人前往土城看守所,看守所今晚晚餐內容為香滷豬腳、紅燒魚丸、炒食蔬,湯品則是小魚味增湯。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後,立刻被專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圖/劉耿豪攝)新北警方則全力戒備,看守所周遭路段遭管制,更部屬170名警力維持現場秩序,以免有突發狀況發生。土城分局指出,臺北看守所周邊依法均為禁止集會遊行區域,為維護周邊秩序及交通順暢,5日18時起管制立德路部分路段(青雲路至永豐路間),請用路人提前改道行駛,避免耽誤行車時間。北院告示螢幕上顯示對柯文哲「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圖/民眾提供)
快訊/柯文哲再開羈押庭 法官「這裁示」恐影響收押結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弊案,5日二度開羈押庭,外界認為檢方已補足事證,不過據了解,北院承審法官表示,為保護被告防禦權,檢方抗告提的新事證,不能當成二度羈押庭的考量範圍,這宣示是否影響結果,仍有待觀察。柯文哲跟彭振聲因京華城弊案,遭搜索約談,2日北院法官認柯犯罪嫌疑不大,無保請回,彭裁定羈押禁見。據悉,北檢密集訊問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補強相關證據,3日提抗告,4日「逆轉勝」。高院合議庭表示,柯是否如他所說「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毫無所悉,還有究明必要,4日撤回原裁定,發回北院重審。法官認為,全案要回到2日開庭狀況,所以不管是檢方新抗告理由,或是補強卷證,都不在審理範圍,避免在檢察官限制閱卷時,對被告造成突襲,影響辯護權。柯文哲2日的無保請回遭到高院撤銷,所以回復到被檢察官逮捕聲請羈押的狀態,要依法留在候審室,等律師接見和開庭,至是否要用戒具,由戒護的法警判斷。
柯文哲回到「逮捕狀態」 候審室等開羈押庭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北院5日上午二度召開羈押庭後,柯文哲也因此依法被帶回法院地下室的候審室等待律見與開庭。由於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請回的裁定遭到高院撤銷,柯文哲也因此回復到被檢察官逮捕並聲請羈押的狀態,依法必須於候審室留置,等待律見與開庭。而負責戒護工作的法警,負責將柯從法庭與候審室的往返,是否將使用戒具,可由法警判斷是否有需要使用。回顧整起事故,京華城都更容積率爭議弊案,北檢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聲押獲准,並在傳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到案,並依涉犯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聲押,其中柯文哲2日被北院裁定無保飭回;而彭振聲則被聲押獲准。對此,北檢不服北院裁定,3日下午提起抗告,高院則認為,從彭振聲ˋ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與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等內容,顯示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情形,相關案情仍有究明之必要,撤銷北院無保請回之裁定,發回更裁。
彭振聲「低血鈉」嘔吐急喘送醫! 醫示警:搞3天會死人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然而在1日,彭振聲在閱卷時身體感到不適,數次嘔吐、喘氣,戒護送醫檢查3個多小時才好轉,確認無礙後返回北院。對此,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就警告,「這樣搞3天會死人」。據了解,台北地院1日上午召開限閱庭,彭振聲於閱卷期間表示身體不舒服,想至候審室服藥,用藥後仍數度喘氣、嘔吐,最終在中午12時許搭上救護車,由法警戒護送醫檢查治療,大約到下午4時返回北院。彭振聲12:40送醫。(圖/民眾提供)對此,蘇一峰就在臉書發文表示,3天馬拉松訊問,檢方只提供甜麵包和飲料果腹,才會導致彭振聲低血鈉送醫,「應該請檢調機關去醫院上一堂低血鈉的課程了」。蘇一峰接著說到,人每天必須攝取鹽份補充鈉離子,如果一直只吃甜的,口渴多喝水就會低血鈉,低血鈉會使人頭痛、頭暈、嘔吐、胡言亂語,年老人家會更嚴重,「這樣的供詞足以採信嗎?」另外,蘇一峰在留言區補充,如果訊問的老人家有糖尿病,「這樣搞3天會死人」,也直言「柯的毅力真堅強,3天沒睡飽又這樣吃,會讓人昏倒」。
柯文哲3日「折磨歷程」!住家被搜索、遭當庭逮捕 今凌晨無保請回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柯文哲步出北檢後,在門口外發表談話,控訴檢方搜索後查扣硬碟,拿裡面的資料編故事,這兩天對他極盡壓迫、凌虐。如今獲無保請回,他感謝法官扛住所有壓力,並呼籲現場支持者散會回家。回顧柯文哲受盡折磨的3日時程,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弊案,檢調30日兵分7路,上午赴柯文哲住所、台玻大樓的柯文哲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等處搜索,檢調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振聲,以證人身分約談柯妻陳佩琪、彭妻謝夏喬。柯文哲表示要求要執政當局清楚說明,今天是有什麼證據要做這動作,之後柯文哲夫婦搭著自家的白色座車前往廉政署。經過廉政署12小時的偵訊,柯文哲31日凌晨12點40分左右,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接受複訊,柯文哲下車時,面帶笑容看不出疲態,在法警的戒護下,走進台北地檢署。31日凌晨2時多,柯文哲進入進入偵查庭後,不滿遭檢方疲勞偵訊,因此提出拒絕夜間偵訊想要離開,檢察官當庭逮補,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認為,柯文哲並非因為犯嫌重大被逮捕,而是檢方想疲勞偵訊,逮捕有瑕疵,認程序有問題聲請提審。北院31日上午10點20分召開提審庭,台北地院中午裁定,檢方偵訊時確有針對京華城案訊問柯文哲,並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檢察官所為的逮捕應屬有據,因此駁回柯文哲提審聲請,柯文哲解送返回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於31日晚間對柯文哲進行複訊後,認為柯文哲涉貪污圖利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被送至地下候審室過夜,場外也聚集200多名小草替柯文哲聲援。昨(1)日晚間8點召開羈押庭,審理長達3小時,於晚間11時結束,需待彭振聲庭訊結束後,再一併公布裁定結果。今日凌晨3點裁定結果出爐,彭振聲遭羈押禁見,而柯文哲獲得無保請回。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柯文哲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認為柯文哲尚未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將提出抗告。
遭上銬!柯文哲「戴銀手環」步入偵查庭 院檢:尊重法警判斷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1日凌晨0時許被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並於凌晨2時許拒絕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後遭北院駁回,北檢於下午3時10分重開偵查庭,而據了解,柯文哲被法警上銬帶進偵查庭,入內後隨即解開。 柯文哲從廉政署到北檢偵查庭和拘留室,再到北院法庭都沒有被上銬,但提審結束,從北院再回北檢,自拘留室到偵查庭時的短暫距離,法警卻為柯文哲戴上手銬。 而依照規定,檢察官或法警得視現場狀況,決定是否對被告上銬,北檢北院則表示尊重現場法警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