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
」 虐待 虐童 保母姊妹 托嬰中心 男童
2歲兒多次眼傷就醫「竟是親生母親下毒手」?母親涉虐童被捕 警方調查是否涉及另名長女
西班牙阿利坎特市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事件,一名27歲的阿爾及利亞籍女子,涉嫌長期向年僅兩歲的兒子眼睛投灑不明刺激性液體,造成男童嚴重眼傷。警方日前正式將該名女子逮捕,並懷疑她可能也與7歲女兒的失明有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西班牙《國家報》和《歐洲新聞社》的報導,警方是在醫療單位報案後介入此案。兩歲男童自今年1月以來多次因眼部炎症住進阿利坎特的巴爾米斯綜合醫院,院方觀察到一個異常狀況,每當母親陪同用藥時,男童情緒極度不安,但在無母親陪伴時則反應平穩。這一點引發醫療人員懷疑,並最終確認病因為人為投灑化學刺激物。醫院方面排除自然病因,並提出正式通報。檢方隨後啟動司法程序,法官裁定對母親實施禁止接近兒子的限制令。自母子分開後,男童病情快速改善,近期已出院,由社福單位安排寄養照護。警方指出,該母親可能患有「代理型孟喬森症候群」(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another),這是一種罕見精神疾病,患者會蓄意對兒童造成病症以博取醫療或社會關注。更早之前,這名女子於2020年2月攜帶長女從阿爾及利亞入境西班牙,女童當時僅2歲,即出現視力問題並持續接受眼科治療。儘管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證實其失明與母親有關,警方已就此展開另案調查,並檢視是否存在類似施害模式。此外,該女子過去曾向警方表示無法照顧孩子,希望政府協助安置,曾因涉嫌遺棄遭到短暫拘留,但不久後又重新獲得監護權。直到今年夏季,男童情況惡化並住院觀察,才讓整起案件逐步水落石出。目前該女子拒絕在警方訊問期間供述,案件已轉由少年犯罪專責單位深入偵辦。醫療報告指出,若再持續暴露於刺激物下,男童恐步上姊姊後塵,完全喪失視力。該名女子7歲長女為視障者,警方不排除兩起傷害事件可能存在關聯性。(圖/翻攝自X,@diariomallorca)
用醬油換來酷刑?女傭遭灌熱水掐胸踢斷牙 兒子看不下去報警
馬來西亞沙登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家庭虐傭事件。一名59歲馬來裔女雇主因不滿女傭擅自使用醬油拌飯,竟暴怒施以極端暴力,包括強灌滾燙熱水、掐胸致瘀、潑熱水燙腳,甚至踢斷牙齒。整起案件最終由其兒子大義滅親揭發,警方據報後火速救出受害女傭,並逮捕涉案夫妻送辦。根據當地的中文媒體《中國報》報導,沙登警區主任莫哈末法立助理總監表示,這起案件起因於受害女傭未經同意使用醬油,激怒女雇主當場將滾燙熱水強行灌入口中。進一步調查顯示,受害人早已多次遭受施虐,包括被掐胸部至瘀傷、被潑熱水導致雙腳灼傷、甚至遭踢斷牙齒,手段極其殘忍。馬來西亞因聘僱外籍女傭制度成熟、手續明確,加上語言文化相近、住家制雇用模式便利,使其成為東南亞女性主要移工目的地之一。不少家庭依賴外籍女傭處理照護與家務工作,形成龐大的雇傭市場。然而,也因制度運作高度仰賴私聘與住家閉門管理,女傭遭遇暴力時,常面臨求助困難,需靠外部力量協助脫困。本案令人震撼的是,施暴者的兒子在知情後挺身報案,揭發母親長期施虐行為。警方於10月20日逮捕女雇主,並於翌日再拘捕其59歲丈夫協助調查。兩人皆被依《2007年反人口販運及反移民走私法令》第13(a)條文提控上庭,目前均不認罪,法院准許兩人以每人2萬令吉(約新台幣13萬元)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傳。「涉虐女傭夫妻遭警方逮捕,案件震驚社會。(圖/翻攝自FB,JB吹水站)
托育涉虐將全面停業 《兒童托育法》修法強化0至2歲托育安全
近年兒虐事件頻傳,為完善0至2歲托育服務,衛福部草擬《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管理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托育服務。立法院昨審法案,行政院版本原僅規定托育相關人員涉不當事件,必要時應暫停「新收」兒童,立委要求修正下,朝野達成共識,未來情節重大者應「暫停所有托育服務」。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6日進行《兒童托育服務法》第3次審查。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行政院版本第50條,規定當主管機關得知托育機構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居托人員(保母)及同居者,涉嫌兒虐、體罰、霸凌等違法事件時,調查期間應協助兒童家長或實際照顧者轉介收托,加強訪視輔導。必要時,得令其暫停「新收托兒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目前版本只規定必要時「暫停新收托」,但若遇到非常嚴重案件,現有已收托的孩子,也都應該暫停收托,「不論新舊個案,嚴重時都應停止所有服務」;同時縣市政府也應協助家長轉托。她強調,這是「備而不用」,防止未來發生嚴重事件時,不會發生法律未明定情形。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也認同,若只規定必要時須暫停新收兒童,確實有所不足,應視情節嚴重度,嚴重時托育服務都要全面暫停。縣市政府是否安排另托,也希望涵括到法條內。周道君表示,目前已規定在調查期間,主管機關應協助托育機構、居托人員,依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者意願,做轉介收托,必要時則加強訪視,現行地方政府已有責任告知、協助轉介收托。周道君指出,考慮委員提出的情況,建議可在該條文最後加上「情節重大者,命其暫停托育服務」文字。經委員會討論,朝野達成共識,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拍板通過,文字照討論版本修正,但因法條條次調整需求,配合第46條條文,此條先行保留。昨日委員會初步審查了78條條文,其中共59條保留、擇期再審。
惡媳變虐母!台中母涉虐死親生女 20年前家暴婆婆往事遭起底
台中市大甲區21歲陳姓女子日前在家中身亡,50歲母親詹女因涉拘禁致死罪嫌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法官26日裁准;檢察官認為54歲陳父也涉及妨害自由罪嫌,昨將他從證人轉被告,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這起疑似虐待女兒致死命案,詹女被收押後遭起底,她在20多年前,就曾涉及「不給婆婆吃飯、出手虐打」,直到婆婆送醫才曝光,轟動一時「惡媳婦醜聞」主角就是詹女,此次詹女涉嫌拘禁女兒致死,知情民眾感慨「一點都不意外」,她就是「虐待累犯」,控制欲在未嫁給陳男前早露端倪。據了解,陳父與詹女育有2女,死者陳女排行老么,家中無特別宗教信仰,詹女雖僅高中學歷,但十分強勢,一手掌握孩子教育,甚至會動手打女兒。么女高二休學後,被詹女帶回家自學,包括學習、運動、吃飯等均按表操課,期間陳女多次參加學測,不過疑成績不如所願,持續被媽媽安排在家學習;陳父、長女曾開房門欲關心陳女,卻被詹女痛罵並禁止他們交流。社區鄰居說,上周四、五社區中庭就聞到臭味,大家以為鄰居施用有機肥,並形容味道像是屎尿味,幾天後變成樟腦味。現在回想,可能是為了掩蓋屍臭味。陳父老家在大甲日南,鄰居透露,詹女未與陳父結婚時曾在該處住近1年,當時就不喜與左右鄰舍打招呼,還要求準婆婆、陳父的母親不可跟他人互動,後來陳父的母親日漸消瘦、常外出覓食,經詢問得知,「詹女不煮飯,也不讓她用廚房,只能買外食」。陳父老家鄰居說,後來傳出詹女疑不滿房產問題,動手毆打婆婆,甚至踹傷她導致住院治療。詹女的惡行於2002年被新聞披露,兩人後來搬走並聽說結婚了。社群媒體1名自稱死者陳女高中同班同學兼室友表示,陳女家庭狀況似乎不缺錢,姊姊在社群過得光鮮亮麗,陳女生前曾告訴她們,母親一周生活費只給100元,甚至所用物品都是姊姊用剩的,該同學更描述,當寒暑假放完回到學校,陳女都會變得很消瘦,甚至出現瘀青。如此針對對待,也讓其相信陳家一家人都是凶手,她也指出陳女高中時,母親僅來校1次,就是強制辦理陳女休學。
民眾愛狗被牽走 淡水街友涉虐送辦
新北市62歲李姓男子飼養的黑狗「麥可」日前在淡水漁人碼頭遭人強行牽走,帶往台北市濱江街公園虐死,再棄屍基隆河。案發後李男向淡水警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61歲胡姓街友涉案,經通知到案後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嫌與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 胡男8月19日晚間牽狗經過淡水老街。(圖/淡水警分局提供/中國時報張鎧乙新北傳真)警方調查,胡嫌上月19日在淡水漁人碼頭猛拉「麥可」的牽繩,將牠硬拽下船帶走,同月24日胡嫌騎腳踏車載狗到北市中山區濱江街公園施虐,一對情侶聽聞狗吠哀嚎,竟見狗被吊掛毆打,上前制止並錄下影片,胡嫌卻辯稱「這是我的狗,在管教牠。」這對情侶擔心狗會被打死,隨即報警。警方趕抵時,胡嫌與狗已不見蹤影,僅留下被拔掉的項圈。飼主李男痛失愛犬,除向警方報案,也懸賞1萬元徵求消息,盼奇蹟出現,卻於2日傳來不幸噩耗。淡水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胡嫌涉案。胡嫌到案後坦承虐打「麥可」致死,並已將狗屍丟棄基隆河。警方指出,胡嫌上月19日傍晚7時許自淡水犯案後,24日長途騎行逾20公里至北市濱江街,疑因心情不佳,對「麥可」吊掛毆打,造成黑狗死亡。台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林庭君表示,當日接獲通報時,現場狀況已消失,僅能依目擊民眾的影像及警方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她坦言,目前最大的困境是無法掌握動物遺體去向,後續仍需跨縣市警局合作調查。林庭君強調,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無故虐待或傷害動物;若故意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20至200萬元罰金;此案屬於最嚴重等級,依法應從重量刑。
泰國用「猴子摘椰」涉虐 動團籲抵制相關產品
亞洲善待動物組織,19日號召成員赴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前抗議。(圖/翻攝畫面)泰國椰子產業相當盛行,台灣每年進口椰子也以泰國為最大宗,2024年共進口約1萬6千公噸,然而亞洲善待動物組織指出,泰國仍採取傳統「猴子摘椰」方式持續奴役野生猴群,甚至包含瀕危的豬尾獼猴。亞洲善待動物組織19日召集成員赴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前抗議,盼泰方改善扭曲的產業結構;該團體指出,許多歐美零售商暫停販售泰國椰子產品抵制,期盼台灣業者響應,遏止虐猴產業鏈。亞洲善待動物組織說,泰國所謂的「猴子學校」其實是虐待猴子的集中營,許多瀕危的豬尾獼猴寶寶被鎖鏈緊緊束縛,幾乎無法移動,被關在滿地積水或垃圾堆積的環境,缺乏遮風擋雨的空間,無法社交也沒有任何豐富化設施,完全被剝奪基本生活需求,且這些猴子有的從野外綁架,其餘則在繁殖場內出生後就被強行與母親分離,只為訓練牠們爬樹採椰子。亞洲善待動物組織倡議專員林婷憶說,組織自2019年起展開調查並呼籲改善,但至今剝削事件仍屢見不鮮,即便泰國官方允諾建立審查機制,但成效同樣不彰,甚至泰國有業者透露「官員審查相當容易唬弄」,證實官方態度消極,因此呼籲消費者抵制泰國椰子產品,歐美不少零售業者採取停止進口泰國椰子作為抵制,從經濟層面具體反制,盼能終結剝削猴子、壓榨動物的歪風。林婷憶也說,椰子產業不只存在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也有相關產業,唯獨泰國虐待猴子問題特別嚴重,研判係因樹種較高、傳統習俗等影響,呼籲泰國轉種高度較低的樹種,積極產業轉型導入機械化摘取椰子,借鏡鄰近國家轉型方式。
剛退役男子涉虐貓致死還將過程PO網! 警前往營區外逮人
新北市一名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的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易尋人,便在5月31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警詢後將函送地檢署偵辦。有位網友日前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接獲民眾舉報後指出,該貓遭林男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依據疑似施虐軍人以涉犯動保法第6條,可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到200萬以下罰金,呼籲國防部應正視處理。議員陳偉杰則說到,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後,動保處人員協同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詢服役單位並通知林男到案。據了解,林男早已因不適服役而申請退伍,昨日剛好要退伍,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好找人,因此與軍方緊急合作,在當天與動保處人員赴營區外逮人。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市府動保處長楊淑方透露,林男在5月31日晚間到案,由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分局偵查隊進行詢問。楊淑方說,林男坦承,今年2月以前曾因被貓抓傷,一時情緒失控而有虐貓行為,後來因為沒將貓關好,貓咪外出時被車輛撞上,於今年2月25日死亡,並非是被他虐死。楊淑方指出,林男虐貓還將虐待過程影片上傳網路,2項行為都違反《動物保護法》;至於是否涉虐待動物致死,警方將函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則提到,由於林男原先會在5月31日退役,在軍中辦理完成相關退伍離營手續後,便由士官長帶出營區外交給警方帶回調查。
新北傳現役軍人虐貓!藍營議員籲國防部正視 提議成立「動保警察」
當大家開心迎接端午連假時,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卻接獲民眾舉報林姓男子涉嫌虐貓,據了解,這名男子的身份竟然是現役軍人,身為保護國家的軍人卻虐殺貓咪,瞬間引發眾怒,除了網友在FB「貓咪也瘋狂俱樂部」、Dcard心情版轉傳林男虐貓影片。國民黨議員組成的「新藍圖連線」也站出來發聲,指出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介入調查,若有明確違反動保法情事,要立即進到行政及司法程序加以嚴懲,呼籲要成立動保警察,落實動物權保障,杜絕惡行,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指出,影片中的貓咪遭到林男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依據疑似施虐軍人以涉犯動保法第6條,可依同法第2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到200萬以下罰金。國防部對軍人有管理之責,現在現役軍人涉法,應積極協助司法警察或檢察機關進行偵辦,呼籲國防部要正視處理,展現積極作為。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對於現役軍人涉嫌虐貓,呼籲國防部應正視處理。(圖/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提供)議員陳偉杰表示,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後,動保處人員協同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詢服役單位並通知林男到案,此外是否有達刑罰程度,分局偵查隊會洽詢檢察官。陳偉杰強調,動保警察的設立、寵物納入戶籍管理,國外都有實施案例可參考。社會的文明水平對於動物保護極為重視,台灣現在飼養寵物的比例已高過生兒育女,政府要以虐寵零容忍的態度來面對。議員戴湘儀強調,這案凸顯出建立動保警察機制刻不容緩,動保處和警察局接獲檢舉後第一時間著手偵辦,但因施虐者林男為現役軍人,多次聯繫國防部聯繫未果。據了解,林男在31日晚間退伍,若離開軍隊後續更難追查。戴湘儀和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指出,應賦予動保警察有司法調查權,明確建立相關制度,若施虐者為現役軍人時,國防部相關單位應配合的機制,減少這類案件因司法警察與國防部的溝通落差,再次呼籲國防部應珍視動物生命權,將涉虐軍人移交新北市警方進行案件釐清,以正視聽。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指出,建立動保警察機制刻不容緩。(圖/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提供) 新北市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官方FB專頁)
剴剴保母再爆涉虐2童 許淑華批北市府:行政牛步害人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14日表示,台北地檢署調查男童剴剴(化名)疑遭虐致死案,其實同步有查出2名幼童受虐,但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卻拖延3個月才開罰,行政牛步讓孩童身陷危機。剴剴被指疑似遭56歲劉彩萱、53歲劉若琳有照保母姊妹虐死,其中劉彩萱在2023年9月起就接受兒福聯盟轉介,以每天新台幣1,000元酬勞,全日在家托育等候媒介收養的男童剴剴,然而姊妹卻被控涉嫌綑綁剴剴身體,如同蝦子般對折,再用布巾包裹,讓全身密封如木乃伊般,甚至將剴剴身體塞進了床櫃隙縫和水桶,並要求剴剴整天戴口罩,不時還遮住剴剴雙眼,另外打腳底、掐耳朵等行為更不時發生,也讓在場國民法官聞訊不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揭露北市府行政牛步讓更多小朋友無法被及時搶救。(圖/劉耿豪攝)許淑華對此表示,其實北檢查出另有2名幼童疑似受劉姓保母虐待,那2名幼童自2023年4月開始收托,其中一位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到案件爆發為止,台北市社會局居托中心訪視員曾3度家訪,然而根據訪視紀錄,每一次都沒有察覺異狀。她說,直到2025年元月,北檢發現2名幼童也遭虐,並進一步依凌虐等罪嫌起訴劉嫌後,台北市政府才在4月30日,開罰嫌犯新台幣60萬元,根本於事無補。許淑華批評,當時蔣萬安撇稱文件被檢方搜查時帶走了,但只要看看北檢證據,此案與劉姓保母同住的外籍移工早就知情,北市府3度家訪卻都沒有把握機會訪談移工,3次搶救小生命的機會「就這樣錯失了」她感嘆。許淑華怒轟,這起槓上開花的案外案就看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居托中心訪視員和訪視流程與機制全面失靈,自己會繼續緊盯,絕對不會讓台北市幼兒的安全,「被官僚把戲弄到不了了之」她矢言。※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剴剴」爆出案外案!保母姊妹另涉虐2童未懲處 北市社會局這麼說
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姐妹日前爆出案外案,另涉及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2名幼童。民進黨議員簡舒培29日質疑社會局狀況外,連行政裁處都沒有做。對此社會局長姚淑文回應,目前能做的行政處分一樣是公告姓名,去年已公告,這次也會在取得起訴書時再次公開劉姓保母姐妹的姓名。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左)29日表示,行政裁處公布劉姓保母姐妹的姓名,必須得收到檢方的起訴書才能公告,不能以新聞報導為依據。(圖/翻攝自北市議會直播系統)台北市議會29日下午進行民政部門質詢,簡舒培在質詢時指出,北檢今年1月20日查出劉姓姐妹另涉及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2名幼童,社會局有無關注或調查?對此姚淑文表示,社會局後續有持續關注,且有與警方了解案情狀況,並且提供資料給檢調。不過簡舒培質疑,社會局直到北檢開始調查以後才知道,在這之前都一問三不知,且在知情後社會局也未作出行政裁處。姚淑文則解釋,在剴剴案發生時社會局就已經公布保母名稱,且要再次公告的話,按照流程要等到收到檢方的起訴書才能公告,不能以新聞報導為依據。社會局補充說明,2024年3月間接獲潘童及蔡童之通報案件後,立即啟動調查,經訪視獲報前兩童人身安全無虞;至是否遭劉姓保母姊妹不當對待,前分別於2024年5月21日及2025年3月25日函請地檢署提供起訴書或相關資料,期間亦多次致電詢問,以便進行後續行政裁處,直至4月28日才接獲地檢署回函。社會局強調,有關劉姓保母姊妹之裁處,基於剴剴案件已於2024年4月19日依北檢起訴書,裁處劉姓保母姊妹公告姓名。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竹北健身教練涉虐童落跑出境!300萬保證金遭沒入 法院發布通緝
新竹縣竹北市2名葉姓健身教練涉嫌虐童案,今年2月法院裁定2人分別以100萬元、300萬元交保,但其中300萬元交保的葉男3月無故未到庭,經查已出境,新竹地院19日裁定沒入300萬元保證金及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註銷葉男護照。竹北市2名葉姓健身教練因幫忙女同事照顧兩名未滿6歲的男女童,但兩人竟多次假借管教之名,命兩名孩童罰站、暴力毆打或要求孩童以雙手撐地、雙腿伸直、平板支撐方式反覆折磨。正在戒尿布的男童不願承認尿床,除了巴掌伺候,還將男童棄置路邊,讓男童追車導致慘遭車輛拖行,因而受有右陰囊挫傷併瘀青。葉男等人不僅自己動手,還找1名鍾姓友人,在夜間用童軍繩把女童綁於樹上毆打,另外又徒手毆打男童腹部,2名幼童控訴曾遭葉姓教練用拳擊手套毆打。今年2月兩人移審新竹地院,法官諭知健身教練葉男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經營健身房的葉男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並定時向派出所報到。據悉,葉男3月27日還有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但隔日即失聯。新竹地院19日證實,其中1名300萬元交保的葉被告,今年3月底準備程序期日未向法院請假,無故未到庭,經查詢發現他已出境,承審法官隨即命警方及境管單位執行拘提,拘提未獲後法院已裁定沒入300萬元保證金及發布通緝,並函請領事事務局註銷該被告之護照。
剴剴案保母劉姓姊妹另涉虐2童! 不願認罪竟還想談和解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2人因此依凌虐兒童妨礙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該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而劉姓姊妹另涉嫌對另2名嬰孩施暴,再被依傷害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9日開庭,姐姐劉彩萱僅承認對其中1童犯下強制罪,而妹妹劉若琳則是完全不認罪,姊妹兩人均向法官表示有調解意願。針對案情,姊姊劉彩萱僅承認對其中1名男童觸犯妨害自由之強制罪,否認傷害、凌虐罪刑;妹妹劉若琳則表示不認罪,認為2嬰孩的傷勢並非其所致,並無凌虐男嬰。庭訊期間,劉姓姊妹皆向法官表明,有意願進行和解,法官將適時安排調解程序。回顧案情,劉姓姊妹2023年對男童剴剴施以暴力管教,除動輒打罵外,更要求其裸體罰站,甚至將其身體塞入水桶等多項暴行,導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就不幸身亡。另,檢方查出劉彩萱2023年10月29日涉嫌將5個月大的潘姓孩童綁在餐椅,劉若琳則於2023年9月3日任由另名孩童拉扯潘童頸上的奶嘴掛繩,造成潘童脖處明顯紅腫、疼痛。而2023年9月12日劉姓姊妹更要求1名1歲的蔡姓孩童單腳站立在椅子上,另一腳則在地上,以不當的體罰方式凌虐蔡童。
教保員架刀逼拱橋3小時 涉虐童最終和解家長
新北市三重區某私立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處罰幼童跳1小時跳繩、不給食物。事發後林姓教保員和受虐的4名幼童家屬和解,家屬撤告傷害,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檢方調查,林姓教保員2024年5月間在幼兒園要求2名幼童,還在其中1名幼童背部下方以膠帶台固定美工刀,逼他們做拱橋2至3小時,又要求另名幼童跳繩將近1小時、不給他食物吃,另強迫幼童持續寫1小時作業,以此方式虐待4名幼童。偵查時,林姓教保員坦承犯行,並與4名幼童家屬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但因妨害幼童發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林姓教保員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教育局說,經行政調查及委員會決議認定教保員涉及體罰多名幼生屬實,去年8月已裁處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罰鍰最高額度60萬元,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另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裁處負責人12萬6000元;不當管教部分,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同時,為維護幼生安全,勒令該園停招1年。教育局說,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該園,確保園務管理運作,並協助家長與關懷幼生,全面確保幼童健康安全學習環境。
涉虐2歲兒 兩夫妻遭聲押
30歲陳姓代課女教師涉嫌與33歲吳姓丈夫虐待2歲兒子導致昏迷,新北地檢署20日以陳姓代課女教師與吳姓丈夫涉犯《刑法》重傷害及遺棄致重傷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市消防局本月18日接獲陳女與吳姓丈夫報案,指兒子趴臥床邊昏迷,趕赴現場後兩人稱男童從床上跌落受傷,但救護人員檢視發現男童身上新、舊傷痕累累,還有流血的傷口,四肢也出現圓點傷痕、疑似香菸燙傷痕跡,懷疑男童受虐,通報社會局、警察局介入。根據警方調查,該男童原與新北市的外公、外曾祖母、舅公、舅舅同住,14日才被父母接回家,18日晚間就出事。警方錄製筆錄時,吳與陳原否認犯罪,還推給舅公,後來警方突破父母親心防,他們才坦承有對男童以衣架等物品施以「管教」,但否認凌虐。社會局表示,男童情況不樂觀,因家屬堅稱有小孩撫養權爭議,社會局受理脆弱家庭通報,並未發現有不當對待情事,案發當晚家防中心接獲通報後,已將孩童緊急安置,並提起獨立告訴,會積極配合檢警調查,釐清真相。陳女被起底是新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教育局說,她1日甫到職,代理職務期限至今年7月31日,從11日開學至今在校工作表現正常。由於陳因案接受調查中,學校已將其停職,相關教學工作已安排其他老師協助,維護學生安定學習。倘該代理教師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令屬實,立即解聘。
保母姊妹涉虐2嬰 狠綁四肢、蹲馬步
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致死的劉彩萱與劉若琳保母姊妹,案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但檢察官又查出她們涉嫌將潘姓嬰兒雙腳張開、跨站椅子蹲馬步,還任由5個月大的蔡姓嬰兒遭另名嬰兒拉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脖子,20日再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2人,請求加重其刑。起訴指出,劉彩萱自2023年4月起托育6個月大的潘童,劉若琳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剛出生的蔡童,姊妹倆互相支援、共同托育照顧2名幼童。劉若琳2023年9月3日照顧蔡童時,任由托育的林姓幼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拉取蔡童掛在脖子上奶嘴的掛繩,反覆用力勒住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各處,劉若琳見蔡童嚎啕大哭,不但不阻止,反而戲謔在旁錄影。劉若琳2023年10月因開刀住院,劉彩萱單獨照顧蔡童時,以布條綑綁蔡童,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綑綁固定在餐椅上虐待。另劉彩萱、劉若琳2023年9月將潘童雙腳張開,使1腳跨站於椅子上,另腳蹲馬步站於地上,潘童上不去也下不來,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導致椅子晃動,感到驚嚇、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助時,姊妹置之不理。此外,劉彩萱照顧潘童時,不幫忙更換尿布,導致潘童肛門嚴重紅腫、水泡破皮、潰爛,雖經醫師告誡及潘母多次提醒,她仍不改照顧方式,造成潘童傷害。北檢20日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2人,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冷氣團來襲「未幫毛小孩保暖」涉虐待 飼主最高開罰7.5萬元、恐囚2年
冷氣團接連來襲,台北市動物之家因靠近內湖河岸及山區更顯溼冷,照護員準備毛巾、暖氣或電暖爐替毛孩禦寒。北市動保處也提醒飼主,需提供寵物保暖措施,避免寵物生病受寒,若飼主放任寵物受寒生病、凍死,屬故意傷害動物,依《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嚴重者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動保法》規定飼主必須提供寵物適當溫度的生活環境,依動物種類、年齡及身體需求而定,如兔子適應溫度約為攝氏15度到25度,較怕冷的刺蝟理想飼養溫度在攝氏24度到29度。北市犬貓基本飼養照護規則規定,飼養設施環境溫度未達攝氏10度,必須使用保暖設備,否則會處2000元罰鍰。動保處動物救援隊代理隊長熊禹涵表示,動物之家工作人員及志工會根據動物健康狀況、動物間相處情形或空間密度等條件調整居住空間,並依動物需求提供保暖措施,除降下動物房舍鐵捲門阻擋冷風、增加室內溫度,也對年幼、體弱、年老或剃毛後的動物提供保暖毛巾、暖氣或紅外線保溫燈。熊禹涵指出,犬貓有皮毛能調節溫度,飼主只需在室內布置不同的溫差環境,包括可隔絕地面寒冷的厚毛毯、電暖器等室內熱源,但注意避免寵物燙傷,同時給予足夠活動空間,動物便可以依個體需要尋找地方取暖或散熱,無須長時間穿上衣服,避免悶熱造成皮膚問題。動保處提醒,民眾若發現有動物飼養不當或受虐,可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或使用北市府LINE即時通報、上傳影片或照片,以利及時救援動物。
台中男遭控虐貓!拔指甲+亂棍虐死喵星人 動保處出手了
台中市動保處於12月28日接獲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通報,有民眾通報飼主虐待1貓致死,動保處旋即至派出所扣留該貓隻屍體進行動物法醫檢查,以釐清貓隻受傷及死亡原因,另扣留2隻幼貓送至動物醫院檢查是否有受傷情形。據了解,有民眾近日在臉書社團PO文,指控台中市1名男子疑似到處領養貓隻,帶回家後以拔指甲、持棍棒毆打等方式虐待貓咪,已有喵星人受害死亡。警方事後在飼主住處尋獲1隻疑似被虐死的貓隻,立即通報動保處。動保處表示,經查該飼主涉虐待、傷害動物死亡之刑事責任,動保處已向警方告發。至關該飼主所飼養另外7隻貓,動保處將依程序扣留,以保障動物安全及釐清動物是否有受傷情形。據了解,飼主今天(30日)下午在家人陪同下,主動將貓隻交由動保處扣留,其中6貓隻經檢查體態及精神屬良好,未見明顯受傷情形,已陸續通知原送養人帶回貓隻。至於另1隻貓,飼主表示於載運過程中逃脫,承諾之後若發現會再帶來動物之家。動保處表示,倘民眾有發現該貓隻蹤跡,亦請聯繫並提供動保處相關資料,動保處將派員前往扣留。動保處再次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倘遇行為或飼養問題,應尋求專業協助,勿以虐待、傷害動物之方式處置,如民眾有進一步事證亦請聯繫並提供動保處,倘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物保護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玄大學生涉虐貓!學校臉書遭洗版 釋昭慧反擊:酸民邪惡程度不輸虐貓惡棍
新竹市香山日前發生三花貓「樂樂」遭襪子勒頸、橫死街頭,疑似遭人虐死。動保團體和網友發現,「樂樂」飼主是玄奘大學心理系張姓大四生,他做完筆錄後又再領養貓,引起輿論炎上。事後校方為樂樂設置祈福亭,仍不敵廣大網友湧入校園粉絲專頁砲轟,學校主任釋昭慧表示,「藉機霸凌玄奘大學者,實不亞於虐貓、殺貓的惡棍!」玄奘大學台灣佛教研究中心暨宗教系主任釋昭慧,在聲明中表示,自己作為貓奴,亦是動保法的起草委員及教育工作者,聽聞此憾事,內心感到矛盾掙扎,「第一是憤怒,其次在思考我們到底缺少什麼?」她強調玄奘大學一向重視眾生平等,對動物的友善程度高於一般水準,學校一向是動物樂園,甚至歡迎學生帶毛小孩來上課。玄奘大學為樂樂設置祈福亭。(圖/玄奘大學臉書)張男因虐貓造成網友不斷抨擊學校,有網友留言「報應很快會到來的」,釋昭慧也不滿回擊「我相信,虐殺樂樂的兇手,網路霸凌學校,乃至欺凌學校教職員生的網民,通通都會看到報應的。」此外,也有人表示學校對此事若處置不當,「日後畢業生就被社會不當處置」,釋昭慧則強調,「所以,學校要有風骨,要挺住,不可屈服於網路霸凌。而且學校千萬要保護好學生個資,以免學生家長像鄭捷父母,慘遭肉搜,被逼得當眾嚎啕大哭,當著全國媒體的鏡頭,向全國人民下跪謝罪!」釋昭慧也分享另一名玄奘大學教職員,在學校粉專下留言,批評酸民的「假正義」行為與虐貓同樣可惡,她反問:「照你們的邏輯,柯文哲不也應該馬上槍斃?他難道不是確定犯罪嗎?用你們的腦子想一想,國家為什麼需要法律?學校為什麼需要校規?照你們的假正義,什麼事情公審就好了?這樣國家會有秩序嗎?」釋昭慧也附合表示,「藉機霸凌玄奘大學,讓玄大學生感到被羞辱而鬱悶痛哭,睡不著覺,其邪惡程度,實不亞於虐貓、殺貓的惡棍!」面對外界質疑為何學生當事人不用出來道歉,或是不立即開除學籍,對此釋昭慧也回應:「學務處根本找不到虐貓者,這樣的話拿來質疑學校,是否強人所難?」釋昭慧表示如今張男根本不敢到校,本學期缺課太多,肯定各科被當,也畢不了業。
陽明教養院生腦出血亡家屬控「如在地獄」 照服員涉虐死拒認罪重判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一名照服員涉傷害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女院生,導致她重心不穩撞擊一旁硬物,經搶救16日身亡,這名林姓女照服員依法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林女作無罪答辯,27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起訴指出,2022年5月12日,林姓照服員要帶陸姓女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被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脱疝,當月27日宣告不治,林婦否認施暴,辯護人更以短短4秒,連踹4下與常理不符,否認施暴。不過據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林女在4月27日有連續踹踢陸女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替陸婦點眼藥水,無故踹踢右膝1下,案發當天林女從陸婦背後抓起褲頭,半提半推將人帶到牆角並以腳踢4下,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但林女僅坦承當天有腳踹陸女數下;另外,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生活區監視畫面,除了林女,無其他照護員曾對陸婦傷害或粗暴照護行為。檢察官為求謹慎,委請台大醫院張姓醫師替陸婦送醫搶救電腦斷層掃描做鑑定,鑑定認「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因此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另據死者胞姊表示,胞妹在永福之家居住5年9月,因青光眼失明,平時動作都很小心,絕不相信她會自殘,她把照服員當夥伴,探視胞妹時還會準備每位照服員的餐點,三節禮物也不曾少,卻背地裡施暴,院生的處境如同活在地獄。上月開庭時,林女委任的辯護林姓律師為綽號「憤怒鳥」前北檢檢察官指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最後強調,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不過陸姓胞姊代理人表示,林女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且迄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更指出陸生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請求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死者家屬得知判決表示,林女一直污名化死者,得知判決結果以後,家屬非常感動,感謝司法公正判決,還死者一個清白。
北市幼兒園遭控拖行、倒立幼兒涉虐童 北市教育局公布調查結果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日前公布影片,控訴台北市明倫非營利幼兒園的老師拖行幼兒、使幼兒倒立、訓練「小牛推車」等,涉嫌虐童。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台北市教育局公布調查結果。教育局表示,日前台北市發生明倫非營利幼兒園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一案,經一個月餘調查及審議,已釐清本案2位幼生其中一位為特生,依其個案評估報告提供體能活動增加肌肉張力,另一位幼生經醫療院所評估可透過一些本體覺動作增強孩子提升幼生專注力及學習穩定性。教育局指出,涉案2位老師係根據孩子醫療院所之評估報告,跟特教巡迴輔導老師及家長透過會議討論如何協助孩子,並給予適合2位幼生個別化的大肌肉訓練課程,是以,調查結果「非屬」不當對待幼生之行為,因不構成違法事件,本局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20條第6款結案,本案家長均相當感謝老師對孩子的用心。 教育局也重申,民眾如有發現教保服務機構有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之情形,可透過電話撥打113全國保護專線、上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https://ecare.mohw.gov.tw/)進行線上通報、或直接撥打本市陳情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