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
」 電鍋 貪汙 貪污 特赦 長照
緬甸特赦4335人 翁山蘇姬減刑4.5年仍恐關20年
緬甸軍政府17日宣布特赦4335名囚犯,其中最受國際矚目的是80歲前領袖翁山蘇姬,其原本27年刑期已減免約1/6、約4.5年,為自2021年政變遭關押以來最新變化;同時,前總統溫敏也在此次行動中獲釋,外界指出其健康情況良好。緬甸總統敏昂萊宣布特赦4335人,此為半年內第3次大規模減刑行動。綜合《路透社》等外媒與各方報導,此次特赦由新任總統敏昂萊批准,適逢緬甸傳統新年,也是他半年內第3度推動大規模減刑。官方資料顯示,本次除本國囚犯外,還包括179名外國公民,後續將被驅逐出境。針對翁山蘇姬的處境,其律師向外媒證實,她原因煽動、貪腐、選舉舞弊及違反國家機密等多項罪名,被判27年徒刑,此次減刑幅度約為六分之一。以數字換算約減少4.5年,但仍需面對超過20年的剩餘刑期。外媒指出,目前尚不清楚她是否能改以居家軟禁方式服刑。翁山蘇姬刑期減少1/6約4.5年,但仍須面對逾20年剩餘刑期。值得注意的是,翁山蘇姬自2021年軍方政變後即遭拘押,當時軍方在推翻其領導的民選政府前夕,先行逮捕包括她與溫敏在內的多名高層。此後案件持續審理,她雖否認所有指控,仍被判處長期徒刑,至今未曾獲釋,此次減刑被視為近年來少見的處境變動。另一方面,溫敏同樣在2021年政變中被捕,先前因貪腐等罪名被判刑約9年半。本次特赦後,其所屬政黨全國民主聯盟(NLD)發言人證實,溫敏已返回奈比多家中,並與家人會面,身體狀況穩定。該黨為翁山蘇姬創立的政黨,但在政變後已遭解散。溫敏獲釋返家與家人團聚,所屬政黨證實其健康狀況良好。此外,此次特赦名單亦涵蓋大量一般囚犯與外籍人士。外界觀察認為,除了例行性的新年減刑外,此舉也可能帶有政治意涵。敏昂萊在2021年政變後掌權,並於今年4月透過選舉出任總統,但該選舉被國際批評為不具自由與公正性。分析指出,在國際壓力與國內局勢未穩的情況下,透過釋放部分政治人物與囚犯,可能是軍政府試圖釋出緩和訊號的策略之一。不過,翁山蘇姬仍面臨長期監禁,其未來處境仍充滿不確定性。
哭也沒用!謝宜容涉貪、圖利廠商 二審仍判4年6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她在審判時當庭認罪、多次痛哭,一審遭判4年6月,二審於16日宣判,法官維持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部分則從3年改為2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不服判決上訴,她3月26日出庭時,在庭上哭著認罪、希望能減刑、給予緩刑宣告,高等法院16日宣判,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部分改判2年,全案仍可上訴。
毒母房內吸安猶如「毒氣室」!1歲童驗出成癮級毒量 中院重判8年
台中一名陳姓婦人長期在密閉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竟讓年僅1至3歲的女兒被迫吸入毒煙,體內驗出接近成癮者的高濃度毒品;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其行為形同將幼童置於「毒氣室」,依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判刑8年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女自2021年至2023年間與女兒同住在潭子區,明知房間空間密閉、幼女毫無自我保護能力,仍多次在女童面前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導致孩子長期暴露於毒煙環境中。社工介入後,分別於2021年與2023年採集女童毛髮檢驗,結果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醫院檢測更發現,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7567pg/mg,已接近成癮者數值,引發外界震驚;期間陳女一度失聯遭通緝,近期才到案接受審理。檢方主張,女童體內毒品濃度異常偏高,非單純二手煙即可造成,懷疑陳女有直接餵食毒品行為。不過法院審酌認為,尚無證據證明有直接餵食,但長期在密閉空間吸毒,仍足以讓幼童吸入大量毒煙並殘留體內。合議庭法官指出,毒品施用方式不限口服,在狹小空間燃燒吸食亦可能造成他人被動施用毒品。陳女明知女兒年幼、無法抗拒,仍持續吸毒,已構成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另同時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屬想像競合,從重論處。法官審酌,陳女身為母親卻為滿足自身毒癮,罔顧女兒身心發展與健康,行為惡劣;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法予以減刑。最終依2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各判6年,合併執行8年徒刑。
川普稱將在總統任期結束時「發布大規模特赦」!WSJ曝適用對象
《華爾街日報》(WSJ)引用匿名消息來源指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過去1年與親近顧問的私下談話中多次承諾,他將在第2任總統任期結束時發布大規模特赦。據《衛報》援引《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川普在最近1次會議中曾說:「我會赦免所有曾經在橢圓形辦公室200英尺範圍內出現過的人。」此話引發在場人士放聲大笑。該報導指出,另1名消息人士也稱,川普在更早之前的談話中就曾說過類似的言論,但當時他說的是10英尺內出現過的人。還有消息來源稱,川普曾提出在任期結束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大規模特赦。對於這項報導,白宮新聞秘書李維特(Karoline Leavitt)回應稱:「《華爾街日報》應該學會理解玩笑。不過,總統的特赦權是絕對的。」自第2任期開始以來,川普已對超過1800人給予寬赦。在他上任的第1天,他便對1500名參與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山莊暴動」的人士給予無條件特赦。該事件是由川粉發動,其中包括遭指控或已被判定在暴動期間攻擊或抵抗執法人員行動的人士。近期,1名由川普任命的聯邦檢察官不得不請求法官駁回1名男子的撤案申請。該男子被指控在國會山莊暴動的前一晚,於共和黨和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總部附近放置2枚土製炸彈。該男子主張,有鑒於川普對涉案人員的大規模特赦,他的指控也應該被撤銷,並稱其案件與暴動事件「在本質上與事實上密不可分地相互連結」。目前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尚未對該申請作出回應。截至目前,川普多項寬赦行動被視為對司法體系的反擊,背景是前總統拜登(Joe Biden)在2020年大選中擊敗川普,使其第1任期正式落幕。拜登政府在川普重返權力之前,曾針對其多項涉嫌違法行為展開法律戰,包括試圖非法推翻2020年的選舉結果。此外,川普還在去年10月特赦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的創辦人趙長鵬。趙長鵬此前因承認未建立反洗錢機制,被判處4個月監禁。白宮當時在聲明中表示,趙長鵬是「在拜登政府對加密貨幣的戰爭中遭到起訴。」同年稍早,幣安透過由川普家族經營的加密企業「World Liberty Financial」,接受來自阿聯酋投資基金的1筆20億美元交易。這筆交易有助於提升該家族數位貨幣的正當性。川普亦赦免了前共和黨籍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桑托斯此前已對電信詐欺與身分盜用罪名認罪。川普將其7年刑期減刑,使其在服刑3個月後獲釋。川普當時還公開宣稱,「他說謊說得很誇張,但他百分之百支持川普。」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獨家/玖壹壹前師弟涉販毒 一審判決出爐「供出上游獲減刑」
饒舌歌手Gambler楊智翔過去是玖壹壹的師弟,曾參加節目《大嘻哈時代》闖進前8強,音樂實力頗受肯定。不過Gambler去年卻被舉發涉嫌持有、販售毒品,一度遭收押禁見,所屬的混血兒娛樂也中止與他的合約關係。事隔近一年,近Gambler的一審判決出爐,新北地方法院依照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判處他7年6個月有期徒刑。去年Gambler遭指控涉嫌持有且販售毒品。(圖/翻攝自Gambler IG)去年4月Gambler遭指控涉嫌持有且販售毒品,新北市警方接獲地檢署指令前往其住處搜索,在屋內搜出毒品,Gambler與其楊姓女友當場被逮捕。複訊後楊姓女友裁定2萬元交保,Gambler則因疑似刪除手機對話紀錄,被認定有滅證之虞,遭檢方收押禁見。醜聞爆發後,唱片公司立刻終止與Gambler的合作。(圖/翻攝自C混血兒娛樂臉書)Gambler在被捕之前還推出新歌,前途一片光明,結果卻自毀前程,在他被羈押的消息傳出後,唱片公司混血兒娛樂回應:「藝人Gambler個人行為涉及不法,公司除了嚴重譴責不會包庇之外,也會依照合約處理。目前全面停止Gambler一切演藝活動,靜待司法調查並終止合約關係。」經過近一年的時間,Gambler一審判決日前出爐。(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經過近一年的時間,Gambler涉嫌持有及販毒的一審判決書出爐,新北地方法院認定他長期透過社群平台販售大麻菸彈,並利用外送平台運送毒品牟利。判決也指出Gambler涉及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警方持搜索票至其住處查獲含毒煙油,尚未完成交易即遭查獲,依法論為未遂犯。Gambler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圖/翻攝自Gambler IG)法院認為Gambler多次販毒,以營利為目的行為助長毒品流通,危害社會治安,情節重大。不過Gambler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供出部分毒品來源,依法給予減刑,他在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另一位楊姓共犯則因情節相對輕微,被判有期徒刑2年8個月。
毒咖啡包失控!台中男持槍闖泳池瞄準幼童 認罪求交保喊想抱孩子
陳姓男子去年連續多日施用毒咖啡包後失控,持改造手槍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間泳池學校,槍口瞄準教練與6歲女童,並扣動扳機,幸好未擊發,無人傷亡,但嚇壞在場師生,警方到場將他制伏;陳嫌被羈押至今,台中地院合議庭今天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辯稱因中毒喪失理智,盼輕判並交保返家。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至10日間,陳姓男子(29歲)接連吞食20多包含卡西酮成分的毒咖啡包,精神狀態明顯異常,10日傍晚6時許,他攜帶1把改造手槍與26顆子彈,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泳池學校,先進入辦公室引發騷動,主管見狀急忙閃避。隨後陳男走向泳池區,當時葉姓教練正指導一對年幼兄妹游泳,他竟當場拉動滑套,兩度將槍口對準教練及6歲女童並扣下扳機,幸未擊發釀成悲劇,接著他揮舞手槍恐嚇,嘴裡含糊不清的叫囂著,在場師生飽受驚魂。陳男離開泳池後,轉往外部停車場,先以手槍敲擊一輛自小客車擋風玻璃,造成破裂,車內民眾與孩童驚魂未定;轄區六分局警網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將他壓制、逮捕,當場起獲槍枝、子彈及剩餘毒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毒品罪、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以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而陳嫌也被法官裁定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審理,陳男當庭認罪,並向被害人致歉,表示已與教練達成和解。辯護人則主張,陳男在行動前曾將槍枝泡水,試圖降低殺傷力,顯示即使在意識混亂下仍存有善念,且過去無毒品前科,請求法院酌情減刑並准予交保。陳男向法官懇求,表示之前,因家庭變故心情低落,原本想藉由大量吸食毒品自殺,沒想到導致卡西酮中毒、行為失控;他深感後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裁准交保,讓他能返家陪伴孩子。
超高齡社會泣訴長照輓歌 蔡壁如示警緩和醫療量能難接住照護者
擁有護理師資格的前立委蔡壁如今(25)日表示,「長照輓歌」已是不少家庭正在面對的日常,有時長輩、晚輩都要砸錢顧「蠟燭兩頭燒」,為了減輕長照負擔,甚至有照顧者喊出期盼「安樂死快通過」只求別把全家拖垮,看了百感交集,傾聽民瘼後認為不妨從三個方向展開改革。長照輓歌已在全台各地響起,長期看顧病患導致照顧者不堪疲累釀憾的問題已是社會常態,目前台灣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預立醫療決定,在特定條件下同意撤除維生醫療,多場民意調查也顯示超過86%民眾支持末期病人擁有「醫助死亡」的權利,但也有反對者擔心一旦合法化,弱勢者可能會因「不想成為負擔」而無奈走向死亡,究竟是否出於真正自由意志根本無從確信。此外,非醫事協助或教唆他人結束生命在《刑法》上仍有法律責任,除非社會高度關注的個案,有機會讓法官下判決時考量長照困境而予以減刑或得以緩刑,否則恐仍難逃牢獄之災,最後不少照顧者因無人替換、資源不足走投無路,最後只能選擇與受顧者一起離開世界。蔡壁如對此提出三點改革方向:首先必須強化宣傳病人自主權利與安寧緩和醫療,讓社會充分理解並讓更多家庭在危急之前就能掌握制度、做出不後悔的決定;第二要擴大家庭照顧者支持與喘息服務,增加居家與社區照護量能以減輕長照家庭崩潰風險;第三,社會要真的高度關注善終、安樂死議題,政府高官不要在旁邊說風涼話要人民「自己撐下去」,唯有國家能伸手接住,才是政府面對長照與善終議題展現最基本立場。具有護理師身分的前立委蔡壁如(圖)提出「超高齡社會」問題不能簡化成「安樂死」打發。(圖/CTWANT攝影組)蔡壁如感性回顧,自己在台大醫院加護病房工作幾十年,太多家庭絕對不是沒有愛,而是愛到最後身心俱疲,要說病人怕死亡嗎?病人更怕沒有尊嚴、沒有希望,持續在沒有盡頭的狀態下被無限折磨;家屬則是擔心每天反覆在醫院與家中奔波,病人還沒走「自己先倒下」。蔡壁如示警,台灣已經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接下來要面對的不只是老人變多,更是慢性病、失能、臥床、失智、末期照護、長照家庭壓力都同步上升,長照並不是「安樂死」三個字能一言蔽之,別再讓家屬與病人被逼到只剩「安樂死」這個選項,長照改革刻不容緩。衛福部面對高齡化海嘯來襲,如何完備政策與資源,以安寧醫療讓臨終者走得舒服,各界關注。(圖/CTWANT攝影組)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20歲女汽旅約會對3男下藥奪2命 檢方公開嫌犯真面目
交友要小心!南韓首爾江北地區日前驚傳汽旅連續殺人案,北部地方檢察廳今(9)日公布嫌犯真面目,是一名現年20歲女子金素英(音譯,김소영),她涉嫌利用含苯二氮平類藥物飲料,誘騙3名20多歲男性喝下,導致2人死亡、1人經搶救逃過死劫。雖然警方先前未公開嫌犯身分,但檢方審酌此案情節重大,最終才決定公布長相。根據韓媒《News1》、《韓聯社》報導,北部地方檢察廳表示,現年20歲的女嫌金素英自2025年12月14日至2026年2月9日,先後向3名20多歲男子提供含有苯二氮平類藥物成分的飲料,其中2人不幸喪命,1人則經搶救後康復。金素英在接受調查時供稱,確實曾將領取的精神科處方藥混入解酒液中遞給死者,但辯稱當時「不知道會致死」,疑似企圖以沒有殺人意圖來換取減刑。然而,警方綜合相關證據判定其具有明確殺機,已於2月19日依殺人罪嫌將其移送檢方羈押偵辦。報導中提到,金素英在精神病態人格量表(PCL-R)診斷中,拿到了25分的高分(滿分40分),在南韓慣例中,超過25分即可被歸類為「反社會人格障礙者」(Psychopath)。此外,由於警方調查階段未公開其身分,引發網友肉搜其社群帳號與出身高中,造成「私刑正義」爭議,甚至出現其社群粉絲數暴增的亂象。隨後檢方在取得金素英同意後,已將其相關社群帳號設為非公開,以防止後續負面影響擴大。但後續檢方審酌此案情節重大,故決定公布金素英長相。據韓國《重大犯罪身分公開法》,對於手段殘忍且有充分證據之重大罪嫌,若涉及保障國民知情權或預防犯罪等公共利益,檢方可決定公開其個人資訊。◎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世紀血案》爆未獲林義雄授權拍攝 施明德家屬痛批製作方:令人作嘔
電影《世紀血案》改編自發生於1980年代的「林宅血案」,但日前殺青活動後,被爆出該片拍攝前未取得當事人林義雄同意,遭廣大網友和民眾反彈,甚至多人揚言抵制。連日來主演們先後發聲致歉,而施明德文化基金會今(8)日也公開施明德家屬的聲明,痛批製片方「令人作嘔」,但對於演員疑似遭矇騙一事則表達遺憾。施明德文化基金會針對電影《世紀血案》殺青記者會所引發的爭議在官方臉書發文,經施明德先生的家屬授權發布聲明。內容提到,施明德先生的家屬早在今年1月底便透過友人間接看到疑似該片的定裝照,畫面粗糙可笑,令家屬啼笑皆非;除以這種間接方式得知片中似乎有飾演施明德的角色外,家屬從未接獲製作單位任何聯繫,更未曾授權。基金會表示,即使當初劇組曾主動接洽,從製作單位與部分演員對歷史議題的發言態度來看,家屬也不可能同意授權,但對於演員疑似遭誤導一事仍表達遺憾。聲明中強調,1980年2月28日發生的林宅血案,是台灣戰後恐怖政治暗殺中最駭人的事件之一,涉及對美麗島事件政治受難者林義雄母親與三名女兒的殺害,被視為台灣人心中的「第二次二二八事件」。基金會指出,當時在警備總部主導下的調查方向,依監察院糾正文所述,重點在排除軍方與情治人員涉案,並將案件導向一般刑案處理,試圖淡化政治暗殺性質。從聲明回顧歷史,1947年二二八事件開啟台灣長期戒嚴與恐怖統治時代,暗殺、刑求、構陷、槍決與監禁成為社會陰影。1979年美麗島大逮捕期間,施明德一度從林義雄住家屋頂逃脫,隨後遭全國通緝。1980年林宅滅門案發生時,施明德正在軍法審訊中,直到最後陳述庭前才得知慘案,並在法庭上放棄宣讀長篇政治遺囑,僅表示若能平息國人怨氣、促進社會團結,願意接受死刑,當時法庭內一片哭聲。基金會表示,美麗島軍法大審後,施明德前後入獄長達25年,期間拒絕減刑、假釋與特赦,堅持追求歷史真相與正義,最終促使國家宣布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才以無罪之身出獄。聲明也提及1985年施明德在獄中寫給時任總統蔣經國的信件,當時他以無限期絕食抗議國民黨政府的暗殺政策,背景正是美國破獲的江南命案,證實台灣情治系統涉入政治暗殺。聲明也進一步質疑,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至今仍被視為懸案,並指出當年警備總部發言人在調查尚未完成前,即對外宣稱陳文成「畏罪自殺」,與警總無關。基金會認為,《世紀血案》導演為當年警備總部發言人徐梅鄰之孫,卻以林宅血案真相作為宣傳噱頭與片名,直言「著實令人作嘔」。聲明最後指出,林義雄一家承受的悲痛難以言喻,面對如此重大的人權悲劇,任何創作都不應以輕率態度處理,更不該發表淡化事件嚴重性的言論。基金會呼籲,《世紀血案》製作團隊應以謙卑與誠懇態度面對歷史,對於傷痕歷史題材更應審慎以對。
萬華翁欠繳房租297刀砍死失明二房東 庭上喊「活不到90歲」求法官輕判
台北萬華一名70歲男子陳進財,2024年6月間因欠繳2萬元房租,與失明的78歲顏姓二房東發生衝突,竟持刀狂砍顏男297刀致大量出血身亡,遭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他19年有期徒刑,檢方與陳男均提出上訴。昨天(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在庭上表示自己活不到90歲且智能不足,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回顧此案,顏男於萬華某處以每個月1.8萬元價格租下3房1廳1衛住宅,由於一名室友先退租,顏男便將其中一間雅房透過社會局轉介給陳進財,顏男也以二房東身分向陳進財收取租金,兩人也共處同一屋簷下約1年左右。然而,因陳進財經濟狀況不佳,欠繳近2萬元房租,兩人先前就多次為此爆發衝突,在2024年6月9日上午,顏男再次向陳進財索討租金,陳進財直接拿起菜刀砍殺顏男,讓顏男身上出現多數刀傷且深可見骨,臟器甚至外露,更導致其後腦杓的頭蓋骨碎裂、腦漿四溢。陳進財犯後換下血衣徒步離開,搭乘火車回到新竹老家繼續下賭,最後自認難以逃脫,向路人借手機報警,蹲坐在新竹都城隍廟前的便利商店,向警方承認「我殺了人」。陳進財坦承犯行,原先否認有殺人犯意,向檢方供稱因不信顏男失明,只是想拿刀嚇嚇他,北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法判他19年,庭上陳進財曾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得到回應後表示要繼續上訴。檢方認為陳進財自首是迫於無奈,不是真心悔悟,加上他手段殘忍,因此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月(1月)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坐輪椅出庭,在庭上哀求法官,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活不到90歲,還有智能不足的狀況,加上自己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輕判,給他一個機會。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新竹地院被搜索2/色字頭上一把刀! 新竹公辯為愛搞一床被子的貪瀆
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林建和疑為了要討女性密友歡心,竟將宿舍中隸屬於法院的雙人床組送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2023年,林男被人踢爆有桃色風波,心虛的他疑為遮掩犯行,連忙要求女性密友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運回宿舍,並竄改家具設備檢核單企圖脫罪。不過此事仍在民眾告發以後東窗事發,林男目前也於今年10月30日被新竹地檢署依照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提起公訴。知情人士表示,林男2012年間將雙人床組送出後,向法院的管理人員謊稱未借用床組後,便在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留白躲避犯行,以此方式侵占了雙人床組長達10餘年。但林男眼看2023年曾被爆料劈腿女同事,且因此深陷輿論風波後,逐漸萌生出作賊心虛的念頭,自那時起,林男也開始在構思該如何躲避追查。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圖/AI生成)2024年12月2日林男要求收到市值1萬5000元雙人床組的女性密友,花費3000元請搬家公司將床組送回宿舍,再由林男暗中於家具設備檢核單上加註「+雙人床組1組+床墊1組+化妝台1組」疑似企圖以此手法來遮掩曾經為討好女性密友所犯下的罪刑。然而,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新竹地檢署旋即偵辦此案。偵辦期間,檢調傳喚了新竹地院以及搬家公司等證人到案約談後,確認林男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今年9月間由檢察官親率新竹縣調查站搜索新竹地院宿舍,並當場查獲該床組。新竹地檢署獲報林建和貪瀆床具後,旋即偵辦此案,並由檢察官親率調查站幹員搜索新竹地院宿舍,最後提起公訴。(圖/報系資料照)林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知情人士說,林男自知罪證確鑿,熟捻法律條文的他,為求減刑只好供出犯罪細節,新竹地檢署最終於10月30日偵結此案,依照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嫌提起公訴,全案正由新竹地院審理中。至於先前被檢方所查獲以及扣押的雙人床組則在被貼妥封條以後,交還給新竹地院保管。林男極盡心力想要用最划算的手法討女友歡心,但身為公設辯護人的他,千算萬算不僅沒有討到女性密友開心,甚至恐因此面臨判刑,真是「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馬來西亞法院重判前首相納吉!一馬醜聞再添15年刑期
馬來西亞法院於26日ㄒ宣判,因非法盜用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簡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而入獄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全部25項指控中被判有罪,另加判15年徒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72歲的納吉在4項濫用職權與21項洗錢罪名中,均扮演了直接且關鍵的角色。判決指出,約23億令吉的資金透過其個人銀行帳戶流動,與其在執政期間濫用權力、掏空主權財富基金之間,存在清楚而可追溯的因果關係。審理本案並宣判的法官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量刑時已全面考量公共利益、嚇阻效果,以及被告的從政背景與公共服務年資。依判決內容,納吉在濫用職權部分,每項判處15年徒刑;洗錢部分,每項判處5年徒刑,所有刑期同時執行。此外,法院另對其處以114億令吉罰金,若無法繳清,將額外入獄10年,並命其歸還20.8億令吉洗錢所得,否則還可能再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目前正在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服刑的納吉,因另1宗涉及1MDB前子公司案件而獲減刑至6年,且已服刑過半。依法院裁定,新的刑期將在完成現有刑期後才開始計算。透過律師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納吉已表明將提出上訴,並聲稱此舉並非逃避責任,而是捍衛法治與憲政秩序。在長達7年的審理過程中,辯方始終主張相關資金為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法政治捐款,並指納吉遭在逃金融人士劉特佐(Low Taek Jho,Jho Low)欺騙。然而,法院明確指出,證據顯示2人之間存在緊密而持續的合作關係,劉特佐實際上在1MDB的運作中,充當納吉的代理人或中介。法官更直言,納吉布試圖切割與劉特佐的說法,在大量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未舉報行為等同於默許。判決亦回顧納吉的政治生涯。他出身顯赫,為馬來西亞第2任首相敦拉薩克(Abdul Razak Hussein)之子,23歲即踏入國會,歷任副部長、州首長與國防部長,並於2009年成為首相。法院指出,正因其豐富的政治與行政經驗,更不可能對相關不法行為一無所知。1MDB醜聞自2015年爆發以來,已被美國調查人員估計涉及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遭挪用,部分款項流向紐約與洛杉磯的豪宅、超級遊艇與世界級藝術品,甚至被用來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國際追查下,相關資產陸續被查扣或返還,馬來西亞政府也透過與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和解,追回超過200億令吉。這起案件不僅終結了「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長達60年的執政,也深刻改變馬來西亞的政治版圖。對許多民眾而言,1MDB不只是貪腐案件,更象徵在生活成本上升之際,權力菁英與一般人民之間日益擴大的落差。儘管納吉布去年曾公開為醜聞道歉,並否認直接責任,但隨著司法判決接連落定,這位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入獄的前首相,已難再與1MDB醜聞切割。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她不是小三!她懷孕8月目睹丈夫外遇疑雲 誤殺無辜女子換4年牢刑
泰國社會今年4月爆發一起情殺命案,28歲女子沃拉婉(Worrawan)因在懷孕八個月時痛毆丈夫的「疑似小三」至死,遭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死者家屬85萬泰銖(約新台幣76萬元),年利率5%計息。 23歲女子波佳娜因遭誤認為第三者,遭孕婦痛毆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แฉแหลก ทุกเรื่อง)根據泰國媒體與當地知名律師尼迪功・凱托(Nitikorn Kaewto)於12月16日公開的資訊,案件發生在曼谷民武里區一間愛情旅館。沃拉婉懷疑丈夫巴斯(Bas)出軌,遂與一名跨性別友人尾隨對方進入旅館。她當場發現丈夫赤裸躺在床上,身旁女子同樣一絲不掛。法院認定沃拉婉行兇構成殺人罪,惟動機涉及嚴重挑釁,裁定減刑。(圖/翻攝自Channel 7)盛怒之下,她強行將23歲女子波佳娜(Potjanart)拖出房間,無視其全裸身體,並在走廊痛毆對方,導致波佳娜當場倒地,咳血不止。雖然旅館人員隨後協助將波佳娜送醫,但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沃拉婉向警方供稱,犯案當下情緒激動,並無殺人意圖。由於已懷孕八個月,警方最終允許她以15萬泰銖保釋候傳。後續調查發現,死者並非沃拉婉丈夫的情婦,而是一名從事派對娛樂工作的女子,當日赴約是出於工作性質,並未與男方存在不當關係。經過約七個月審理,法院認定沃拉婉的行為導致波佳娜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然而,法官考量犯案動機涉及極度情緒壓力與強烈嫉妒心,認定屬於「重大挑釁下的過當反應」,並酌情減輕刑責。原始判決為八年徒刑,沃拉婉因在庭上認罪,刑期減半至四年。法院另裁定,她須賠償死者家屬共計85萬泰銖,並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這起案件在泰國社會引起高度關注,反映出情感糾紛、誤解與暴力可能引發的悲劇性後果,也再次凸顯家庭衝突與情緒管理的重要性。
彭振聲、邵琇珮力求法官減刑 他100天失去2至親今仍難平復
台北地院今(12月19日)審理京華城案,由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答辯,2人均維持先前陳述,坦承犯行,並請求法官減刑,檢方部份則維持起訴時的量刑。彭振聲在庭上表示,自己100天內母親和妻子相繼離開,至今心情都無法平復,但為了小孩還可以繼續有一個父親存在過活。彭振聲以「我是很鄉下的人」開頭,說明自己一路從國小到和兒子同天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公務員長達50年的時間,最後在高雄市長陳菊任內退休。後續因為參加北市府海選以後,任職台北市副市長,一生為國家盡心盡力,行政院還曾頒給其國家貢獻獎。後續話鋒一轉,彭振說說到自己在本案的過程中,最對不起的就是她因為煩惱而罹患憂鬱症,最終死去的太太,以及中風40多年,但因為自己被押所以無法得妥善照顧的母親,說到此處他也哽咽了起來彭振聲含淚表示,在100天內相繼死去了2位親人令他十分痛心,至今心情仍沒有平復,稱「我對自己的太太非常抱歉」。不過彭振聲說,自己依舊「會為了讓小孩還有一個父親持續存在過活」。彭振聲向法官表示,自己目前已經認罪,且沒有惡意,希望法官可以特別考量「不要讓70幾歲的人生還要持續受苦」給予他最輕的判決。而邵琇珮部份為今日首位答辯的被告,她的辯護律師代她發言表示,邵琇珮已於偵訊中自白認罪,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減輕事由,此外邵琇珮瑜本案中面臨許多壓力,符合情輕法重、情堪憫恕,請求法官可以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給予最低刑度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