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
」 貪污 特赦 長照 貪汙 洗錢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藍營議員認貪!詐領助理費977萬全繳回 北檢今起訴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嫌以妻子、岳母等家人的名義詐領助理費977萬1,081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7人;李傅中武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將來有望輕判。北檢調查,李傅中武在2010年到2026年擔任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期間,由妻子林金俐擔任辦公室執行長、大姨子林金鶯管財務,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妻舅林金生、妻舅的媳婦周彩紅分別擔任不同時期的公費助理;其中岳母和外甥都是人頭,提供帳戶、存摺、提款卡和密碼給林金鶯,讓李傅中武夫婦詐領助理費576萬3,274元。檢方查出,林金生和周彩紅的部分則是低薪高報,兩人分別向議會請領2萬9到3萬5、6萬元的價碼,但周彩紅實領只有2萬9到3萬9,林金生1萬到1萬5,以虛灌薪資的方式得手400萬7807元。起訴書批評李傅中武夫婦是本案主謀,長期詐領議員助理費,不法所得合計977萬1081元,犯罪情節重大,不過考量兩人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表悔意,並將977萬1081元繳回北檢國庫帳戶,其餘5名親戚也都認罪,足認犯後態度良好,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減輕其刑。
獨/韋汝前經紀人又出事!無照騎車等四神湯不熄火 撞翻湯鍋燙傷女客
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臨停買四神湯但沒熄火,等待期間誤觸油門撞翻湯鍋,害旁邊排隊等餐的女客人燙傷,肇事騎士雖有普通重機駕照,但他左手手臂截肢,想騎機車上路必須加裝輔助輪,不能騎一般機車,台北地院以無照駕駛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這名闖禍男子是藝人韋汝前經紀人王盛晃,之前就有不少案底,包括誹謗韋汝劈腿遭判賠60萬元、猥褻練習生遭判刑4月,如今黑歷史再添一樁。車禍發生在2024年7月6日下午近5點,王盛晃騎普通重機載小孩去信義區虎林街買四神湯,等店家準備時,他卻讓機車持續發動,先往前撞到湯鍋,車身往左倒,老闆娘叫他往後退,他扶起機車時誤催油門導致暴衝,二次衝撞後,湯鍋整個往前倒,熱湯潑灑出來,造成旁邊排隊的7旬老婦軀幹及四肢多處體表面積約30%二度以上燒燙傷、四肢及腹部深二度燒傷約7%、軀幹和下肢三度燒傷。受傷老婦同時對王盛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與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北院民庭2025年8月判賠52萬元,北院刑庭原本今年2月辯論終結,預定3月26日宣判,但承審法官發現王盛晃駕照的「持照限制」欄位註記:「限駕輔助後雙輪或三輪機車」,為了釐清案發時是否無照駕駛,裁定再開辯論。王盛晃原本堅持自己沒有過失,直到最後一次開庭,得知法官已掌握他可能無照駕駛才改口認罪。北院查出,王盛晃因左上肢截肢,取得身障資格已超過30年,考取機車駕照時有個附帶條件:限駕輔助雙後輪或三輪的特製機車,因此法官認定,王盛晃不具備操控一般機車的駕駛技術,他是無照駕駛的狀態下肇事,必須加重判刑;不過因為王盛晃在案發後主動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規定,因此可以減刑,刑度一加一減,再審酌被告曾有侵占、妨害名譽、利用權勢猥褻等前案紀錄,量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簡男砍人挖眼遭判14年6月 「自首」卻不管鄰居死活僅減刑2月
新北市雙溪區日前驚傳駭人暴力事件。男子簡榮達與連姓男子多年來因糞水排放問題屢生爭執,去年4月間,簡男因不滿再次遭鄰居檢舉,心生怨恨,隔日竟以懷疑遭偷窺為由,持水果刀攻擊連男,不僅造成對方受傷,更在衝突過程中挖出連男雙眼。簡男犯案後未協助傷者就醫,反而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自首」,企圖減輕自身刑責。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簡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指出,案發前一天,簡榮達因排放糞水遭連姓鄰居檢舉,雙方原有的嫌隙進一步惡化,簡男因此對連男心生怨懟。隔日上午8時許,簡男在住處如廁時,懷疑有人在偷窺,隨即前往倉庫拿取水果刀,並走到兩戶人家共通的後門空地。當時,簡男發現連男正在整理花圃,便認定對方就是自己懷疑的偷窺者,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由於過去糞水糾紛累積的怨氣一併爆發,性格偏激的簡男竟持水果刀朝連男攻擊。連男為了自保,伸手抵擋並試圖搶奪簡男手中的刀械,過程中造成嘴唇、頸部以及雙肩等部位出現撕裂傷。兩人在拉扯過程中,水果刀不堪扭曲斷裂,雙方也一同倒地。簡男隨後翻身壓坐在連男身上,見對方仍持續抵抗,竟撿起石頭朝連男頭部與臉部猛烈敲擊,甚至強行挖出連男雙眼,造成嚴重傷害。直到連男失去反抗能力後,簡男才離開現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並未第一時間協助傷者送醫,而是為避免自身刑責加重,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表示「自首」。警方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並在案發地點尋獲被害人的眼球,同時通知消防局協助送醫。連男經醫院緊急手術後,才幸運保住性命。案件審理期間,簡男否認部分犯行,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未使用石塊攻擊被害人頭部,只是敲打連男嘴巴2、3下。然而,被害人家屬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及傷勢照片,法院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簡男說法與事實不符,認定其說詞是為減輕責任所提出的卸責辯解。法官審酌指出,簡男雖然案發後主動前往警局,形式上符合自首要件,但其在犯案後沒有先救助受傷的被害人,而是優先考量自身刑責,且在偵審過程中試圖掩飾犯行、推卸責任,並非真正協助案件釐清,因此雖依法給予減刑,但減刑幅度有限,僅酌減2個月刑期。法院認為,簡男僅因糞水排放遭檢舉,又因自己主觀認定如廁時遭被害人偷窺,便以暴力方式報復,最終導致連男永久失去視力,人生受到無法挽回的重大傷害。法官形容,被害人往後人生已無「光明」可言,所承受的痛苦可謂「生不如死」。此外,簡男犯後未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未積極賠償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月。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挪用3.2億拍片資金炒幣買豪車!好萊塢名導判囚2年半 基努李維求情也沒用
好萊塢導演林施(Carl Rinsch)因涉嫌挪用Netflix提供的1,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億元)影集製作資金,轉而投入高風險加密貨幣及股票選擇權交易,並購買勞斯萊斯、法拉利等奢侈品,遭美國法院判處3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接受3年監督,並沒收犯罪所得及支付相關罰金。曾與林施合作電影《浪人47》的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雖親自致函法官求情,但最終未能改變判決結果。美國雜誌《時人》(People)報導,根據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聲明,林施先前向Netflix取得1,100萬美元資金,宣稱將用於完成科幻影集《White Horse》的拍攝製作,但實際上並未依約投入拍片,而是將大筆資金挪作個人投資及消費。檢方指出,林施利用製作經費進行高風險股票選擇權及加密貨幣交易,並大肆購買奢侈品,包括至少170萬美元(約新台幣5416萬元)信用卡消費、33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15萬元)家具、古董及床墊、38.7萬美元(約新台幣1233萬元)瑞士名錶,以及約240萬美元(約新台幣7647萬元)購入5輛勞斯萊斯與1輛紅色法拉利,完全偏離資金原本用途。美國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林施透過不實陳述取得串流平台巨額投資,卻將資金用於高風險投機及個人享樂,嚴重違反投資信任,也損害娛樂產業商業合作基礎。他強調,此次判決傳達明確訊息,詐欺行為絕不會被容忍。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圖/達志/美聯社)法院最終認定林施犯下1項電匯詐欺罪、1項洗錢罪,以及5項涉及犯罪所得財產交易罪。檢方原本主張判處5年徒刑,不過法院考量相關情節後,最終判處2年6個月徒刑。庭審期間,林施的辯護律師主張,其行為與心理健康狀況有關,並表示林施當時未能充分意識到自身精神狀態及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希望法院酌情減刑。在量刑前,曾與林施合作2013年電影《浪人47》的基努李維也向法官提交親筆信,希望法院在依法審判之餘,能給予林施更多寬容與憐憫。根據法院文件,基努李維表示,雖不了解案件所有細節,但依據自己多年來與林施共事的經驗,認為對方是一位極具才華的藝術家,而《White Horse》即使尚未完成,仍展現出非凡的創意與藝術視野。《紐約時報》2023年曾報導,基努李維不僅是《White Horse》的製作人之一,也曾參與投資該計畫。當林施的心理健康及用藥問題逐漸浮上檯面時,基努李維甚至與心理健康顧問前往其洛杉磯住處,希望透過介入協助改善狀況。基努李維在信中指出,林施有時會不斷擴大原本已談妥的計畫規模與願景,導致自己與合作夥伴陷入衝突。他強調,這些說法並非替林施的犯罪行為辯解,而是希望提供案件背景,協助法院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儘管有昔日合作夥伴出面求情,法院仍認為相關犯罪事證明確,最終依法作出判決,也為這起備受好萊塢關注的製作資金挪用案畫下句點。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母拒給Wi-Fi密碼遭砍死!18歲女嗆:我不能用誰都別用 自首認罪刑期竟能減半
哥倫比亞近日發生一起駭人的弒母慘案,一名18歲少女尤里(Yuri Manuela Gaspar)因母親(Maryuri Gaspar)拒絕提供家中Wi-Fi密碼,憤而拿起利器弒母並毀壞分享器。隨後少女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雖然她遭起訴,但靠著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可能獲得最高50%減刑,刑期預計降至約16年半,使其他家屬極度不滿。根據外媒《infobae》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去(2025)年11月24日,18歲少女尤里與家人住在里薩拉爾達省多斯克布拉達斯,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尤里的34歲母親瑪麗尤里因她未完成家務,拒絕提供家裡Wi-Fi密碼,母女倆隨即發生激烈口角。未料,尤里竟持刀潛入母親臥房,趁其毫無防備時瘋狂砍殺。目擊的家屬更透露,尤里在行兇後憤而砸毀家中的網路分享器,並怒吼「如果我不能用,誰都別想用」。經法醫報告顯示,死者瑪麗尤里全身共中5刀,致命傷分布於腹部與背部,雖被另一名兒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尤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鄰近的佩雷拉市自首,坦承犯下弒母重罪。司法文件顯示,若法官最終批准她與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議,她的刑期將縮減至200個月(約16年6個月)。瑪麗尤里其他的家屬極力反對認罪協議,強烈要求法庭從重量刑。家屬透露,尤里私下有吸食成癮物質的惡習,且過去就曾因嚴重的暴力傾向被送往青少年行為輔導機構。更驚人的是,尤里的前男友也曾向家屬證實,過去交往時曾遭尤里持刀襲擊,才嚇得趕緊分手。目前全案已進入最終審判階段,瑪麗尤里的親友表示,尤里具備極度不穩定的情緒與嚴重的暴力傾向,若法官輕縱犯行、給予大幅減刑,出獄後恐將對家族與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
監委提名還沒上課就下課? 陳永興、侯廷昌告急!
總統府昨(11)日公布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後,獨派醫師、前立法委員陳永興及不判死刑的台灣高等法院庭長侯廷昌成為各界關注焦點。名單公布後,出現許多「廢除監察院」的聲音,兩位代表性人選的背景與過往言論也引發廣泛討論。面對這份監委提名名單,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由黨中央進一步討論。陳永興在提名記者會表示,若朝野對憲政改革有共識,不排除透過修憲將五權憲法改為三權分立體制,將調查權及彈劾權交由國會行使,但在修憲完成前,監察院仍應善盡職責。陳的發言引發許多討論,支持者認為,他對監察院改革議題展現開放態度,但有聲音質疑,監察院長被提名人談論修憲方向,恐使未來監察院角色定位更加敏感,相關爭議預料將在立法院審查期間持續延燒。至於曾承審狠夫開車輾斃妻子跟律師、湯姆熊男童遭割喉、逆子縱火案共11死的法官侯廷昌也受到外界眾多關注,這些刑案都未將惡性重大的兇手判處死刑,因而被外界稱為「廢死法官」。對此,有法界人士認為,侯判決均依循證據法則與法定減刑規定,並非外界所稱廢死法官。副總統蕭美琴指出,被提名人將肩負維護廉政、伸張人權及監督政府的責任。而今(12)日蔣萬安發文表示,國民黨和民眾黨團可考慮,先全部否決29位提名人選,再爭取修憲廢除監察院。在朝野對監察院存廢及職權改革歧見下,陳永興、侯廷昌等提名人如何爭取跨黨派支持,將成為下階段政治焦點。
毒駕上路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3月才遭輕判減刑釀大禍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有多項毒品前科,3月才因毒品案遭判刑,但新北地院法官給予輕判,沒想到他短期內又再犯並釀下大禍。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在量刑時,考量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
慰勞受刑人4根菸、市價25元 獄警觸貪汙罪! 法官直言「情輕法重」
台東泰源監獄一名陳姓管理員,因將4支市價約25元的七星香菸,交付某受刑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台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監所管制規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繳納3萬元給國庫;法官也坦言,本案確實帶有「情輕法重」色彩,但仍須依法究責。2024年8月8日上午,陳員支援戒護勤務時,見黃姓受刑人擔任視同作業人員工作辛勞,先遞給對方1支七星香菸,隨後又將菸盒推向黃男,示意可自行取用。黃男因此再拿走3支香菸,總計取得4支;黃男取得香菸後,將其帶回舍房保存。不料同日上午,監獄政風室會同相關人員執行查核勤務時,在黃男隨身手提袋內查獲4支七星香菸。經進一步追查來源,確認為陳員提供。法官指出,七星香菸當時並非泰源監獄准許販售的品牌,屬監所管制物品,陳員身為管理員,明知相關規定仍讓受刑人取得香菸,使對方獲得不法利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不過法院審酌,陳員並非為個人利益而犯案,僅因體恤受刑人工作辛苦而提供香菸,涉及物品僅4支、市值約25元,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自白認罪,且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因此依法予以減刑。判決中特別提到,外界或許難以理解區區4支香菸竟須面對貪汙重罪責任,但監所對香菸來源及品牌的管理,攸關戒護安全與違禁品管制機制,不能單純以物品價值高低評斷其影響程度。台東地院最終判處陳員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且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歲男飛新加坡伸手猥褻17歲少女 落地秒被逮!被判鞭刑3下關15個月
今年4月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搭飛機從日本沖繩飛往新加坡,途中多次對鄰座的17歲泰國籍少女伸出鹹豬手,受害者向空服員求救後,飛機一落地涉案男子就被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在6月3日審結此案,被告對於性騷擾行為供認不諱,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個月及鞭刑3下。根據外媒《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法院調查指出,被告是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艾里爾(Ariel Lhudfiyan Muarifin),原本在沖繩擔任建築工人,案發當日(4月15日)搭乘酷航準備經由新加坡轉機返回印尼。當時艾里爾鄰座是一名泰國籍17歲少女,正準備經新加坡返家。檢方指出,被告趁著少女熟睡時,伸手連續撫摸她的雙腿、腹部及臀部,甚至大膽觸碰其胸部。少女在睡夢中驚醒,曾試圖移動身體拉開距離,並轉頭盯著被告看,隨後繼續假裝入睡,希望能制止對方。不料艾里爾毫無收手之意,竟變本加厲地繼續撫摸她的背部。新加坡副檢察官李佳伯(Gabriel Lee,音譯)在庭上表示,少女當時感到極度恐懼、被侵犯、不舒服,甚至有種受困且無助的絕望感。所幸少女隨後鼓起勇氣離開座位,向空服員求助,空服員隨即將其安置到其他座位。酷航在客機降落後立刻向警方報案,艾里爾也迅速遭到逮捕。控方在求刑時強調,被告利用機艙座位狹窄的空間優勢,將「鄰近的地理位置」當作犯案工具,因此向法官爭取14至16個月監禁及3至5下鞭刑。被告則透過翻譯認罪並向法官求情,希望減刑。最終法官仍依新加坡法律,判他有期徒刑15個月和鞭刑3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走私古柯鹼來台!劉喬安涉指使酒店女公關收貨 她供出上游求減刑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本名劉依涵)因侵占、詐欺、毒品等罪,於2019年5月逃亡美國,因此遭5個地檢署通緝,其被發現於美國運輸古柯鹼回台,向台灣演藝圈等客戶提供毒品,儘管其曾向美聲請政治庇護,試圖拖延遭遣返時間,遭美國當局拒絕,逃亡5年後也在4日晚間7時許搭乘班機抵達台灣,雙手上銬,在女警的戒護下入境。然而其先前就曾從美運古柯鹼回台,指示酒店小姐收件被逮,讓酒店小姐因此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6月,最後供出其上游為劉喬安,求減刑改判有期徒刑7年。判決書指出,劉喬安在美國夥同「Kenny」、「小伍」2名身分不詳男子,將590.42公克的古柯鹼包進蠟燭、衣服與鐵盤內,透過空運輸入台灣,由31歲的謝姓女公關負責與劉喬安聯繫,並找人收受包裹,再由從事電子商務的楊姓男子冒名註冊「EZ WAY」報關。劉喬安等人接收到楊男所冒名報關之相關資料後,即將古柯鹼、蠟燭、衣服與鐵盤放入包裹內運輸來台,再由楊男偽造電子簽名試圖闖關,但遭關務署人員發現夾層毒品,立即通知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偵辦,讓包裹繼續下送,等到謝女找來想向他買毒張男出面領取包裹,當場遭埋伏在場的調查局人員逮獲。檢調偵辦後,確認該包毒品總重590.42公克,楊男與張男2人供出上游即是劉喬安,一審判處謝姓酒店女公關有期徒刑17年6月、楊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張姓男子有期徒15年6月。不過案件上訴到二審後,法院認為謝姓女公關已供出上游,且提供可供查證之具體線索,將其減刑改判有期徒刑7年,張男則因為參與前期運輸計畫,改判有期徒刑8年,楊男同樣提起上訴,但遭駁回確定。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藝人李威捲北市精舍命案獲緩刑5年 死者家屬:感受到誠意同意緩刑
民國113年發生的台北市大安區精舍命案,因爆出前藝人李威與其妻簡瑀家也涉案轟動一時,台北地院12日依傷害致死罪判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12年徒刑。全案起於知名作家王薀不滿蔡姓女信徒處理其離婚財產分配疏失,即聚集其他信徒展開批鬥大會逼蔡認錯,還體罰施暴強迫蔡女長時間跪拜懺悔,甚至剃髮羞辱,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導致蔡姓女信徒因橫紋肌溶解症而身亡。信徒前藝人李威則因供出內情,獲檢方轉為「汙點證人」,請求減刑或免刑,最終與簡瑀家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兩人均緩刑5年,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對於這項結果,蔡姓女信徒的家屬表示,因「感受到李威夫妻的誠意」,同意緩刑的決定,而其他被告量刑部分,會再討論是否請檢方提上訴。同案被告中,除主謀王薀(本名王江鎮)被判12年徒刑外,其3名被視為隨身護法的師姐、姜姓信徒和吳姓主持皆各判10年徒刑。
女嬰「越長越黑」!媽驗DNA超崩潰 女兒早已遭保母掉包賣掉
泰國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女嬰調包案」!一名24歲未婚媽媽當年因生活困頓,將剛出生的女兒交給保母代為照顧,沒想到孩子5個月大時被送回後,她越養越覺得不對勁,不僅外貌逐漸改變,甚至「越長越黑、臉也越來越大」,直到孩子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她才驚覺,自己辛苦養育一年多的孩子,竟根本不是親生骨肉,而真正的女兒早已遭保母偷偷調包賣掉,如今下落不明。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24歲女子「小鳥」(化名)2022年未婚懷孕後與男友分手,因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便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29歲女子「小雯」(化名)。對方與丈夫育有4名孩子,自稱很喜歡小孩,也願意幫忙照顧嬰兒,小鳥因此搬到春武里府與對方同住,並在同年10月產下一名女嬰。原本小鳥一度打算把孩子送養,但生下女兒後又捨不得,因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扶養。不過因為需要工作賺錢,她便與小雯談好,每月支付8000泰銖(約新台幣7200元)委託對方代為照顧女兒,自己則到工地打工並住在工地宿舍。期間,小雯曾向她提起,有一對夫妻想收養孩子,甚至願意給2萬泰銖(約新台幣1.8萬元)「紅包」,但小鳥當場拒絕,表示不願把孩子送人。之後,她仍放心將女兒交由小雯照顧,只要有空就會前往探望。然而,當孩子5個月大時,2023年3月1日,小雯突然把女嬰送回給她,聲稱自己有急事要處理,要她暫時照顧孩子幾天。沒想到,小雯之後卻再也沒出現。小鳥只好將孩子帶回老家,交由外婆照顧,自己則繼續外出工作。沒多久,小鳥開始察覺異狀。當孩子7個月大時,她發現女兒外貌與嬰兒時期差異很大,不但皮膚變黑、臉也變大,越看越不像自己,一度懷疑孩子是否真的是親生骨肉,甚至曾提出想做DNA鑑定。不過當時外婆勸她,「自己的孩子就好好養,不要想太多」,她才打消念頭,沒想到這一錯過,就是一年多。直到2024年3月,孩子已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一開口就問,「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可以讓我看看她嗎?」甚至還附上一段小鳥當年曾傳給保母的小孩影片。小鳥看到後瞬間震驚,經過雙方深入對話與比對後,才發現孩子真的被調包了。原來,小雯疑似為了牟利,以1萬泰銖(約新台幣9000元)向另一名女子買下一名女嬰,再將該名孩子冒充成小鳥的女兒送回,而小鳥真正的親生骨肉,則被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得知真相後,小鳥幾乎崩潰,立刻聯絡小雯追問親生女兒下落,但對方始終不願透露,最後甚至封鎖所有聯絡方式。她隨後於2024年3月7日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安排她與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雙方毫無血緣關係。警方後續逮捕小雯,她則供稱,已將真正的女嬰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警方因此依「拐帶15歲以下兒童牟利」等罪名起訴她。法院一審於2025年3月判處10年徒刑,因認罪減刑為5年,目前對方已交保等待上訴。由於案件疑似涉及跨國兒童買賣與人口販運,當地兒童與婦女基金會也介入協助,並陪同小鳥向警方持續追查孩子下落。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的緬甸籍夫妻,希望盡快尋回失蹤多年的女童,讓孩子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巡佐偷「財神爺」 下場慘了!涉貪汙重罪遭起訴、火速停職
台中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執行查緝違規夾娃娃機時,竟私自取走查扣物中的「財神爺」公仔(約600元),事後還試圖買新品掉包掩飾,同事清點時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後揭發;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因微罪建請法院減刑,目前曾員已遭停職處分。2024年12月19日,大甲分局接獲檢舉,指某娃娃機店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隨即由分局與日南派出所人員聯合臨檢,查扣現場5台選物販賣機及10個公仔,並帶回派出所保管,暫置於公務機車車棚內,後續移送偵辦。未料曾姓巡佐於2025年1月3日前往車棚時,明知該批公仔屬於依法扣押的證物,仍伸手從機台內取出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帶回辦公室抽屜內占為己有,並將原本外盒拆除丟棄。數日後,同仁清點扣押物時發現公仔短少,立即通報所長並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曾所為;所長當場要求歸還,但曾因已拆封包裝,竟先將公仔重新裝盒放回機台,再外出購買全新公仔試圖替換,原本的公仔則帶回住處。台中市警方主動將曾姓巡佐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曾一度辯稱公仔未列編號、誤認非扣押物才取出,且因外盒髒污才拆除,打算日後通知店家領回;但檢方指出,曾從警多年,對扣押程序應相當熟悉,且該批物品已完成扣押並列冊管理,即使欲返還,也須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處理,不得擅自動用,其拆除外包裝、占為己有之行為,顯已逾越職務界線。此外,台中市警局曾函覆稱,曾僅負責戒護與搬運,非承辦人,未負保管責任。但檢方調閱資料發現,曾為帶班人員,並在臨檢及扣押文件上簽名,認定其具保管人身分,直指警局說法「顯有謬誤」。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該罪最重可處5年以上徒刑,但檢察官考量曾已坦承犯行並繳回600元不法所得,金額低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酌予減刑。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緬甸特赦4335人 翁山蘇姬減刑4.5年仍恐關20年
緬甸軍政府17日宣布特赦4335名囚犯,其中最受國際矚目的是80歲前領袖翁山蘇姬,其原本27年刑期已減免約1/6、約4.5年,為自2021年政變遭關押以來最新變化;同時,前總統溫敏也在此次行動中獲釋,外界指出其健康情況良好。緬甸總統敏昂萊宣布特赦4335人,此為半年內第3次大規模減刑行動。綜合《路透社》等外媒與各方報導,此次特赦由新任總統敏昂萊批准,適逢緬甸傳統新年,也是他半年內第3度推動大規模減刑。官方資料顯示,本次除本國囚犯外,還包括179名外國公民,後續將被驅逐出境。針對翁山蘇姬的處境,其律師向外媒證實,她原因煽動、貪腐、選舉舞弊及違反國家機密等多項罪名,被判27年徒刑,此次減刑幅度約為六分之一。以數字換算約減少4.5年,但仍需面對超過20年的剩餘刑期。外媒指出,目前尚不清楚她是否能改以居家軟禁方式服刑。翁山蘇姬刑期減少1/6約4.5年,但仍須面對逾20年剩餘刑期。值得注意的是,翁山蘇姬自2021年軍方政變後即遭拘押,當時軍方在推翻其領導的民選政府前夕,先行逮捕包括她與溫敏在內的多名高層。此後案件持續審理,她雖否認所有指控,仍被判處長期徒刑,至今未曾獲釋,此次減刑被視為近年來少見的處境變動。另一方面,溫敏同樣在2021年政變中被捕,先前因貪腐等罪名被判刑約9年半。本次特赦後,其所屬政黨全國民主聯盟(NLD)發言人證實,溫敏已返回奈比多家中,並與家人會面,身體狀況穩定。該黨為翁山蘇姬創立的政黨,但在政變後已遭解散。溫敏獲釋返家與家人團聚,所屬政黨證實其健康狀況良好。此外,此次特赦名單亦涵蓋大量一般囚犯與外籍人士。外界觀察認為,除了例行性的新年減刑外,此舉也可能帶有政治意涵。敏昂萊在2021年政變後掌權,並於今年4月透過選舉出任總統,但該選舉被國際批評為不具自由與公正性。分析指出,在國際壓力與國內局勢未穩的情況下,透過釋放部分政治人物與囚犯,可能是軍政府試圖釋出緩和訊號的策略之一。不過,翁山蘇姬仍面臨長期監禁,其未來處境仍充滿不確定性。
哭也沒用!謝宜容涉貪、圖利廠商 二審仍判4年6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她在審判時當庭認罪、多次痛哭,一審遭判4年6月,二審於16日宣判,法官維持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部分則從3年改為2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不服判決上訴,她3月26日出庭時,在庭上哭著認罪、希望能減刑、給予緩刑宣告,高等法院16日宣判,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部分改判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