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前科
」 有期徒刑 法院 緩刑 地方法院 緩起訴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揚言原計畫「板南線隨機殺人2小時」 43歲中科作業員辯惡作劇遭送辦
19日北捷隨機攻擊事件後,網路上一度出現多則引發恐慌的貼文。社群平台Threads 流傳貼文,聲稱「原計畫於5時至7時進行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並刻意提及「板南線密閉空間」、「作案時間長達2小時」等內容,與北捷隨機攻擊事件相互連結,引發民眾不安。三峽警分局20日報案接獲報案後,認定該貼文涉及恐嚇公眾、危害公共安全,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蒐證比對後,警方鎖定涉案帳號,並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檢察官核發拘票。專案小組循線追查,21日上午9時許,前往台中市清水區查緝,逮捕43歲張姓男子到案。警方指出,張男為中部科學園區科技廠作業員,無軍事背景亦無前科,並當場查扣其使用的手機等相關證物。張男到案後供稱,發文只是「好玩、惡作劇」,並辯稱貼文內容非出自其原創,但警方認為其行為已足以造成社會恐慌,全案訊後依涉嫌恐嚇及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社群平台Threads流傳一則貼文,內容提及「原計畫於5時至7時進行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板南線密閉空間」、「作案時間長達2小時」等訊息。(圖/三峽警分局提供)三峽警分局長許再周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涉及暴力或恐嚇內容的訊息,以免觸犯法律並影響社會秩序。警方將持續加強網路巡查,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依法嚴正查辦。
黃子佼二審改判緩刑4年 律師直言不容易「現實層面的懲罰更多」
藝人黃子佼因被檢警查出是未成年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家中電腦下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檔案,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支付對價持有兒少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依據一審判決,他於2024年12月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日前二審出爐,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如果沒有全數和解或許是拿不到的。」高院於11月25日判決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4年;並附帶義務勞務180小時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法院指出,被告已與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且無前科,故酌予緩刑。 律師李怡貞在社群平台表示,該緩刑取得「其實不容易」,她強調,若未與所有被害人和解,可能難以獲得緩刑。她表示,雖然為緩刑,但相較於一審的8月有期徒刑,二審的刑度其實加重,且新增了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現實層面的懲罰也比一審多很多,肉會痛」。李怡貞指出,法院較傾向對願意承認錯誤、配合改善的被告給予機會,但這僅是形式上的機會,實際上是否成功改過、在緩刑期間不重犯,仍須觀察。她並認為,社會對此類重大侵害兒少權益案件的關注度與容忍度極低,法律之外的公眾觀感與接受度仍是一大因素。俗語說「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李怡貞則表示,黃子佼不太適合這句話,「『人』適格不適格都有疑問了?」也直言前一天黃子佼發布的律師函,最好不要是復出螢幕的試水溫手段,「我也不覺得會有人還想在螢幕上再看到這個人出現。」最後,李怡貞只盼在此事件被傷害的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失業不求職繼續買毒!單親櫃姐媽悶殺2子女 最終判決出爐
新北市去年發生狠母弒子案,有吸毒習慣的蘇姓女子於汽車旅館內把僅有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於今年5月判處蘇女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於8月遭到高院駁回,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於今日再度駁回,全案定讞。蘇女過去為單親母親,靠著櫃姐一職獨力撫養一雙兒女,似乎是因為不堪生活壓力龐大,最終於2024年5月14日上午7時許犯下此案。案發當天,蘇女先把安眠藥混入水中並餵食給兒女,再用棉被包裹女兒、枕頭覆蓋其面部後再以手掐住頸部,導致其窒息而死,並用相同手法再度弒子。犯案以後,蘇女曾試圖自殺但未遂,事後因為友人前往汽車旅館探視後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以後,認為蘇女違背子女信任與依賴殺死子女,嚴重違背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並且於17歲開始就施用毒品,明知心情低落施用毒品會精神恍惚,卻於旅館和子女相處期間,施用毒品放任心情更加低落,導致悲劇發生。國民法官考量蘇女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約為50萬元,因為失業後未積極求職,但仍有錢購入毒品,顯見被告並非因為經濟上的窮困而犯行,一審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上訴至二審、三審均被駁回,全案於今日定讞。
考獸醫遇到不會題目竟當場拿手機「Google」 「超瞎」考生下場曝光
某科技大學獸醫系畢業的32歲吳姓男子,2024年7月參加「113 年專技高考獸醫師考試」時,因遇上不會作答的題目,竟擅自拿出手機開啟Google搜尋答案,監考人員發現後立刻制止,並將其函送檢方,吳男在偵訊時坦承作弊,檢察官考量他為初犯且態度良好,最終予以緩起訴處分,並要求他向公庫支付6萬元。檢方調查,吳男2024年7月20日到輔英科技大學,參加「113 年專技高考獸醫師考試」,考場位於輔英科大,在當天第二節「獸醫藥理學」科目應試期間,吳男因不知道答案、不會作答,竟直接拿出手機,打開google搜尋引擎搜尋解答,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監考人員依規定將該科目扣考不計分,並禁止吳男繼續應試,隨後將事件通報檢方。在高雄地檢署偵訊時,吳男坦承不諱並表示深切悔悟,檢方審酌其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依妨害考試罪予以緩起訴,但須向公庫繳納 6 萬元作為處分。
陽明山突爆大火!空品儀器鋰電池爆燃釀災 承包商認錯免起訴
陽明山國家公園小油坑4月14日驚傳大火,現場火勢猛烈、濃煙直竄天際,火焰一路往七星山方向蔓延,燒得遊客人心惶惶,經消防人員與空勤總隊全力搶救,歷經超過5小時奮戰,終於撲滅這場山火,事後檢方調查才揭露,這場火災的「元兇」竟是國科會國家實驗研究院架設的空氣品質感測儀器中,一顆長期未更換的鋰電池!根據不起訴書顯示,任職於璞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鄭姓男子,自2022年受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委託,負責維護小油坑區的空氣品質監測設備,由於該區屬火山地形,空氣中含有高濃度硫磺與腐蝕性氣體,導致鋰電池外殼長期受損、腐蝕嚴重。最終因電池不堪負荷,自燃引發火災,釀成陽明山地區一場突如其來的「科技火警」。北投區竹子湖路69號附近的山坡當日上午11點17分起火,火勢迅速向周邊山頭延燒。北市消防局緊急出動32輛消防車、91名人員到場灌救,並調派2架無人機空拍偵查火場,由於現場地勢陡峭、水源不足,消防隊隨即向空勤總隊請求支援。黑鷹直升機NA-709緊急投入救災,共執行3趟任務、灑水6噸,成功壓制火勢蔓延。經調查後,鄭姓負責人坦承疏失,已代表公司與國研院達成和解,檢方考量他態度良好、無前科,最終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雖無人傷亡,但這場意外也成為警示,提醒相關單位在維護設備時,千萬不能忽略安全細節,否則再先進的科技也可能變成「隱形火種」。
陽明山小油坑火燒山調查結果出爐! 承包商疏忽不起訴理由曝
台北市陽明山小油坑今年4月14日發生大規模的火警,燃燒面積達4.5公頃,後續由消防動員百餘人以及空勤總隊3趟載水才終於成功撲滅。此案經過檢方調查以後,了解到起火原因是未更換空氣品質監測設備內之鋰電池才釀災。不過,檢方認定承包商負責人坦承疏失且與國研院和解,予以不起訴處份。台北市陽明山小油坑在今年的4月14日上午11時許發生火燒山事件,起火原因是空氣品質監測設備內的鋰電池過舊所致,後續消防局出動百餘人全力灌救,林業署也派出機動救火隊,最終還出動空勤總隊直升機,從台中清泉崗起飛,進行往返撒水任務3趟才後終於撲滅火勢。根據不起訴書,任職於任璞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鄭姓男子,從2022年11月16日起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委託,從事空氣品質研究計畫,便在小油坑遊客中心往七星山登山步道附近的山坡,架設空氣品質監測設備。不過,因為火山口附近含硫磺腐蝕性氣體,導致裝在框氣品質監測設備中的鋰電池長期受到侵蝕,最終不堪負荷才會演變為火燒山事件。檢方認為,鄭男所為確實涉犯火燒燬物致生公共危險罪,但考量到鄭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有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等可以證實鄭男所言與事實相符,且已代表璞倍公司與國網中心達成和解,加上鄭男抑無前科,故予以不起訴處份。
76歲翁為修亡父墓行賄6萬遭拒 遭判緩起訴1年須繳公庫50萬元
76歲曾姓老翁為幫亡父修墓,明知北市殯葬處以該墓是違規下葬為由,不准修墓,曾翁利用向殯葬處課長兼北市議會國會聯絡人陳情時,當場行賄6萬元遭拒,廉政署依行賄罪將曾翁送辦,台北地檢署以曾翁認罪且無前科,9日給予曾翁緩起訴1年,命曾須支付公庫50萬元。檢方調查,曾翁為修繕亡父位於陽明山第一公墓墓地,明知他曾於2021年8月向北市殯葬處申請,殯葬處以該墓為違規下葬為由駁回,曾翁為求順利修墓,去年12月向北市殯葬處殯儀管理課課長兼北市議會國會聯絡人陳情。去年12月11日上午,曾翁與課長在台北市議會見面,曾翁提出修墓遭駁回,詢問對方可否申請修繕,並出示一只裝有6萬元的牛皮紙袋,行賄對方,但遭課長拒絕及制止,並告知依規定不得申請修繕。檢察官調查後,以曾翁認罪且無前科,9日給予曾翁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要求曾須支付公庫50萬元。
想為亡父修繕墓地行賄公務員 7旬翁遭北檢依貪汙罪緩起訴
為修繕亡父位在陽明山第一公墓的墓地,曾姓老翁於2021年間曾寄信至北市殯葬處申請修繕,但因其父屬違規下葬而遭駁回。然而,曾翁卻沒有因此而放棄,並對北市殯葬處殯儀管理黎姓課長以6萬元行賄遭拒,全案由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偵辦。台北地檢署今日(10月9日)偵結,依照違反貪汙罪對曾翁緩起訴處份。曾翁已故父親的墓地位於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第一公墓,若未經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核准,不得擅自進行修繕。2021年8月6日,曾翁曾申請修繕,但殯葬處以「屬違規下葬墓地」為由駁回了曾翁的申請。沒想到,曾翁卻執意想要為亡父修繕墓地,甚至為順利通過墓地修繕申請案,於2024年12月9日連絡殯葬處黎姓課長,相約於11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接待室見面,並在2人面談時,再次詢問可否申請修繕,且當場拿出裝有6萬元的牛皮紙袋意圖行賄,遭到黎姓課長當場拒絕。事後,全案經廉政署移送偵辦,曾翁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北檢依接待室監視器、證人證詞、本案陳情書等,認定曾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但考量他素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
印籍女看護突分娩未及時送醫涉過失致死! 檢方認喪子已是懲罰處緩起訴
台北市北投區28歲的女性印尼籍看護,在2024年10月返台工作以後,因為擔心坦白懷孕會影響工作機會,因此隱瞞雇主。今年(2025)6月,該名女看護在家中不幸早產、分娩,因不敢就醫,所以選擇先通知雇主,隔日將嬰孩送醫後,不幸早夭,女看護也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士林地檢署檢方考量女看護心理已承擔罪責,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不起訴書指出,該名女看護2024年6月2日晚間11時許突然分娩,而該看護卻未撥打119送醫,而是選擇告訴雇主,最終導致凌晨2時許才成功將母子送醫,但新生兒仍因早產症候群、肺部吸入大量羊水、肺泡膨脹不全,於1小時內而宣告不治。檢方認為,該名看護於偵查過程時坦承不諱,並對於自己因為一時慌亂而鑄成大錯、痛失親生骨肉感到萬分悲痛,其悔不當初的心情已是難以抹滅的懲罰。檢方認為她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且過失情節尚非重大最終對她做出緩起訴1年的處分,期間僅需提交悔過書,而不必向公庫支付任何罰金。
「台灣大禹嶺」竟成毒品包裝 警查獲毒咖啡包131包
台中市刑大破獲毒品販售集團,查獲131包以「台灣大禹嶺」高山茶為外包裝的毒咖啡包,內容物為愷他命與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浴鹽)等第三級毒品,共逮捕陳姓、洪姓、蘇姓3名藥頭及3名藥腳,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陳、洪2嫌有毒品、竊盜等前科,蘇嫌無前科平日以網拍維生。3人明知愷他命、甲基甲基卡西酮是公告查禁的第三級毒品,仍意圖牟利及吸食,以「台灣大禹嶺」茶葉包裝混淆視聽,藉高山茶品牌形象提高販售價格並規避查緝。嫌犯透過手機通訊APP與藥腳聯繫,並約定在路邊車上進行毒品交易規避查緝。警方經跟監蒐證掌握事證後,聲請搜索票執行查緝,前往3嫌住處及車輛查緝,當場查扣印有「台灣大禹嶺」包裝的毒咖啡包131包,另扣得愷他命、電子磅秤及手機等證物。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愷他命是中樞神經抑制劑,長期使用會導致腦部病變、認知功能障礙及慢性膀胱炎;卡西酮類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具強烈成癮性,6成使用者會出現神經、心血管等系統問題,嚴重會產生幻覺、攻擊性等失態行為。
女房仲被拉進廁所強吻逼口交 店長認罪判刑出爐
台中一間房屋仲介加盟店的王姓店長,竟藉職務之便,將旗下女業務以「訓練應對話術」為由,強行拉入廁所猥褻並口交。案經女方報警後,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調解,並認王男犯後態度良好、悔意明確,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2年。判決指出,王男擔任該房仲店店長,案發當日下午,要求女業務上樓至2樓辦公室,聲稱要親自指導與屋主溝通的技巧。不料卻藉機將她拉進廁所,強吻多次,並強壓頭部進行口交,違反其意願侵犯得逞。事後女方也憤而報警提告。王男在審理過程中承認犯行,雙方也完成調解。法官認為,王男行為雖屬重大侵害,但考量其並無前科,且受害人表示可接受緩刑處分,因此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河濱公園騎單車撞死65歲散步翁 肇事男判過失致死判刑8月
台北市內湖區河濱公園2024年10月發生單車撞死行人意外,34歲顏姓男子騎乘自行車撞上65歲行人吳姓男子,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死亡。顏男雖有意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過大而未果。吳男家屬提起告訴後,全案經警方調查移送法辦,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個月。顏男於去年10月15日上午8時13分許,在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外河濱公園步道騎乘自行車,沿汐止往大直方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正在步道上行走的65歲吳姓男子。吳男送醫後仍於10天後因頭部重創(包括顱骨骨折、硬腦膜下與蜘蛛膜下出血),導致腦部血液循環衰竭,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法官指出,事發當時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並無任何不能注意之情形。顏男騎乘自行車行經自行車及行人共用步道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但卻疏於注意,釀成悲劇。士林地院認定,顏男肇事後主動撥打119報案,並向警方報明姓名及肇事地點,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考量其無前科且坦承犯行,惟過失造成被害人死亡,並造成家屬承受天人永隔之痛,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傳北榮爆麻疹疫情遭查 男子認罪獲緩起訴須賠10萬並道歉
許姓男子今(2025)年初在社群媒體散布「北榮麻疹大流行」不實訊息,引發公眾恐慌,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考量許男坦承犯行並深具悔悟,且無前科紀錄,諭令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澄清文章。起訴指出,許男僅聽聞護理人員提醒佩戴N95口罩,今年1月8日便在臉書及社群媒體Threads上發文,「內線。北榮麻疹大流行!門診的N95口罩都戴上了」等文字訊息,嚴重影響社會對傳染病疫情的信任。許男於偵訊中坦承犯行,被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中散播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的罪行,檢察官考量到許男犯後態度良好,不僅主動在Threads頁面刊登澄清文章,更轉貼衛福部疾管署的澄清圖卡,展現其悔悟之意。據了解,許男從事醫療器材輔助工作,需經常進出醫院。他聲稱因為不滿醫院要求佩戴口罩感到麻煩,才發布假訊息洩憤。
阿嬤遭撞身亡!孝孫撂人靈堂前「痛毆肇事駕駛」 遭判刑2個月
2024年5月,彰化一名老婦人因遭遇車禍不治。肇事駕駛在老婦人過世後前往靈堂致意時,老婦人孫子因不滿肇事駕駛未誠心下跪道歉,夥同多人在靈堂前對駕駛拳打腳踢,痛毆對方造成頭部、頸部多處擦挫傷。事後,這名肇事駕駛拿著驗傷單一狀告上法院,死者孫子否認動手,也未與對方和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死者孫子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據判決書指出,本案起因於113年5月24日老婦人遭遇車禍重傷,導致她在3天後不治。事後。事後,死者孫子不滿肇事駕駛未展現歉意,於28日凌晨趁著對方前往靈堂致意時,與多名不明人士共同對駕駛毆打踹踢,造成其頭部損傷、頸部、臉頰及顳骨周圍開放性傷口、胸口挫傷及左側大腿挫傷。該名駕駛遭毆打後,前往彰化秀傳醫院治療驗傷,並報警處理。法官審理時,死者孫子矢口否認動手,辯稱肇事駕駛的傷勢「可能是討債被打」。但法官依據驗傷報告與就醫時間吻合、現場對話紀錄顯示死者孫子曾要求駕駛下跪道歉。認為死者孫子曾近距離與被告說話,卻反稱未注意到他身上的傷勢,顯然有悖常理,排除其「討債受傷」之可能,認定死者孫子犯行明確。法官考量,死者孫子因至親過世情緒激動、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無前科紀錄,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至於肇事駕駛因車禍釀老婦人死亡,涉過失致死罪嫌,另案審理中。
桃園18歲高職男不滿被否定持刀弒母 連刺20刀一審判19年10月
桃園18歲陳姓高職男學生,因不滿母親長期否定其人生選擇,於2024年持刀將母親刺死。案件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後,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9年10月。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2024年6月1日上午,陳男因升學及生活問題欲與母親溝通,卻遭對方拒絕,引發其強烈的被忽視與憤怒情緒。隨後他前往廚房取出一把水果刀,進入母親房間後,朝其頭部、頸部、胸部及腹部猛刺。案發後約20分鐘,陳男才報警,儘管救護人員趕抵現場並將陳母送醫,仍宣告不治。法院審理時發現,陳男自幼患有自閉症、過動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並診斷具反社會人格傾向及情緒控管困難。判決指出,陳男長期認為母親否定及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因而產生殺意,並認為唯有殺害母親才能讓人生繼續。他在案發時連續刺擊母親超過20處,且多次攻擊致命部位,行為兇殘,殺意堅決,整個過程未因母親抵抗而中止。法院量刑時考量多項因素。陳男雖非第一時間坦承犯行,但於案發後不久即坦認犯罪,且陳述始終一致,審理期間亦表達懊悔,並表示希望出獄後能完成母親生前心願。惟此案對家人造成極大衝擊,多數親屬表達難以原諒。法院同時考量陳男無前科,曾努力打工尋求生活出路,案發前與家人關係密切,事發後亦仍對家人懷有情感,認定其仍有重返社會的可能性。桃園地方法院最終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本案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判決可上訴。
新北平溪區長陳聖聰涉貪案 高院撤銷3年牢獄之災改判緩刑!
前新北市平溪區長陳聖聰涉貪案,因以工程經費支付私人餐敘費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今(17)日改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須繳納50萬元、完成50小時義務勞務及10小時法治教育,並褫奪公權2年。本案發生於2018年,陳聖聰為拓展地方人脈,邀請地方人士參加私人餐敘,卻以「工程觀摩宣導」名義動支工程管理費2萬元,並指示不知情同仁製作不實簽呈與核銷資料,使公所誤信而完成撥款。案發後陳坦承犯行,並繳回所得,辭去任職20年的公務員職務。高院指出,陳身為區長,濫用職權以詐領公款支付私人宴會,侵害公務廉潔與預算正當性。惟考量其犯後悔意、無前科、已繳回犯罪所得並辭職自省,依法減輕其刑。法院認為其行為雖非情節重大,卻仍需負擔適當社會責任,因而宣告緩刑並附加義務。原基隆地方法院處陳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 2萬元;今高等法院基於陳承認全部事實、未曾因犯罪經判處罪刑、上訴後已經繳回犯罪所得、且辭職以示悔意,整體情節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改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繳納50萬元、完成50小時義務勞務及10小時法治教育,並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