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定讞
」 無罪 法院 無期徒刑 冤獄
補教師拿8顆茶葉蛋沒付錢!辯「趕上班忘結帳」挨告 法官曝「1關鍵」判無罪
嘉義市一名李姓補教老師,2025年4月到便利商店拿取8顆茶葉蛋,總價80元,卻沒有結帳就直接離開,遭店家報警提告。檢方認為男子取蛋過程動作清楚,甚至記得甩掉湯汁,難以相信只是忘記付款,因此依竊盜罪嫌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單憑男子拿取茶葉蛋的行為,就認定具有偷竊意圖,一審判決無罪,二審也維持原判,全案定讞。這起事件發生於2025年4月8日,李姓男子當天進入嘉義市一間便利商店,使用夾子取出8顆茶葉蛋,分別裝進2個塑膠袋,隨後便直接走出店門,沒有前往櫃台結帳。店長發現茶葉蛋未付款後,決定報警處理,警方經過調查確認男子身分,通知他到案說明。李男面對警方調查時,否認自己有意竊取茶葉蛋。他解釋,當天購買茶葉蛋並不是為了自己食用,而是準備在晚間的生物課程中,提供學生觀察雞蛋構造。由於當時急著趕往工作地點,才會一時疏忽,忘記完成付款程序,並非刻意拿走店內商品。不過,檢方對這項說法並不採信。檢察官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後指出,李男拿取茶葉蛋時,不僅清楚知道自己夾取的數量,還將茶葉蛋分裝到不同塑膠袋,過程中甚至會甩掉附著在蛋上的湯汁,顯示當下對自己的動作具有清楚認知。檢方進一步認為,李男離開便利商店時步伐平穩,並沒有因為趕時間而表現出明顯急促的動作,因此對他宣稱急著上班、忘記結帳的理由存有疑慮。檢察官認為,李男對於拿取茶葉蛋的過程記憶清楚,卻獨獨忘記付款,不符合一般生活經驗,因此認定涉及竊盜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對監視器影像有不同看法。一審認為,李男拿取茶葉蛋時沒有刻意遮掩行為,也沒有避開店內其他人員的視線,加上事發時間接近他的上班時間,不能排除確實因為趕著工作而忘記付款的可能性,因此認為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具有竊盜故意,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隨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重新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及雙方提出的說法,認為李男在店內夾取茶葉蛋的過程相當公開,沒有刻意躲避他人注意,離開商店時也沒有奔跑或其他足以直接認定企圖偷竊的舉動。二審法官指出,李男雖然有分裝茶葉蛋及甩掉湯汁的動作,但這些行為本身並不能證明他打算偷走商品。此外,8顆茶葉蛋總價僅80元,李男聲稱要將雞蛋帶到生物課堂供學生觀察,以及因趕著上班而忘記付款的說法,都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法院最終認為,檢方提出的事證仍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無法確認李男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茶葉蛋的意圖,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這起案件的判決關鍵,在於男子未付款離開商店的事實,是否足以證明他具有竊盜故意,而非單純以商品有無結帳作為定罪依據。
藍營猛攻沈伯洋昔日毒品減害文章 陳培瑜批:別讓多年成果因選舉走回頭路
台北市長選戰近期延燒毒品政策攻防,國民黨持續針對民進黨參選人沈伯洋多年前撰寫的文章,質疑其曾主張在社區提供毒品,引起醫界及政壇討論。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6)日反批,國民黨過去多次在選舉期間提出類似指控,這次更將毒品「減害」政策操作成選舉議題,擔心因此汙名化第一線醫療人員及相關措施,讓台灣多年累積的減害成果受到影響。陳培瑜表示,選舉期間透過爭議指控攻擊對手並非第一次發生。她舉例,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曾爆發宇昌生技案,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因相關文件問題引發爭議,後續並有民事判賠;2016年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則因浩鼎案遭質疑涉及收受股票及貪污,歷經多年司法程序後獲判無罪定讞。陳培瑜也提到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當時參選的陳時中因高端疫苗議題遭藍白陣營質疑涉及圖利。她表示,相關案件共有62件告發,經檢方調查後未發現具體不法事證,最後均予以簽結,藉此批評國民黨在選舉期間慣於透過爭議議題攻擊對手。對於近期沈伯洋的毒品政策爭議,陳培瑜表示,蔣萬安及國民黨引用的是沈伯洋多年前介紹國外毒品減害政策的文章,而非他此次參選台北市長提出的政見。她認為,相關攻防也將清潔針具、美沙冬替代療法等減害措施一併捲入,但這些政策在台北市已實施多年,目的在降低毒品使用所衍生的健康危害。陳培瑜指出,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精神醫學會,以及超過20個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近期共同發表聲明,強調「反毒」與「減害」並非互相排斥。相關醫界團體主張,減害政策並非鼓勵使用毒品,而是希望降低成癮者面臨的健康風險,並協助其逐步接受治療、脫離成癮,因此不應被簡化成選舉攻防工具。陳培瑜表示,她擔心政治攻防若持續將減害政策與「鼓勵吸毒」畫上等號,可能衝擊台灣多年建立的公共衛生成果,也可能對長期投入減害工作的第一線醫療人員、接受相關措施的成癮者及陪伴他們的家屬造成不必要的汙名。她最後呼籲蔣萬安及國民黨,應將台北市長選戰重新拉回市政及政策討論,針對毒品防制措施的實際效果進行辯論,而不是讓專業公共衛生政策成為政治攻防焦點。
馬英九三中案纏訟8年終解脫 馬英九:我一直相信自己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等5人因三中案被起訴,最高法院經審判認為無證據證明馬英九等人有特別背信等罪行,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此案經過8年訴訟終於落幕,馬英九基金會今(9)日表示,馬英九心中早認定自己無罪,經判決無罪確定後,馬今(9)日照常至基金會辦公,他心情輕鬆許多,基金會指出「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馬英九基金會指出,馬英九自107年被指控涉嫌三中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為此案更多次親自出庭,而馬英九在第一次出庭時,即大聲宣示「我無罪」,並痛斥檢察官為起訴而曲解錄音內容,而此案一審與二審均判馬英九無罪,歷時8年終於無罪定讞,司法終於還給馬英九一個公道,馬英九對此甚感欣慰。馬英九基金會表示,馬英九今(9)日仍照常至基金會辦公,因他心中早有定見自己無罪,因此心情無比輕鬆,基金會表示「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
誘捕玩具槍1/網購買家挨告槍砲罪 檢警狂掃「天空法警」搶績效
近年來,有一款中國製玩具槍「天空法警」、「幽靈法警」,還有一種砲管相當迷你的「微型槍砲」與精巧但可以發射的「穿雲箭」,在大陸係合法玩具,但台灣刑事局認定經改造後不排除有殺傷力,因此列為違禁品,離譜的是,在多數民眾不知自己違法狀況下,警方抓了一大堆買賣玩具的人,結果也大多數都不起訴,但執法者卻「賺飽了」績效。清華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用父親的名字,實名登記某知名電商平台帳號,然後他將這個帳號借給中國籍的學長,糟糕的是,學長竟然利用這個帳號販賣在大陸相當受歡迎「天空法警」玩具左輪手槍,李生因此觸法,被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王捷拓律師指出,「天空法警」玩具槍的設計,是用左輪發射軟塑膠子彈,「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就算有心人士特別去打造一款「迷你子彈」可以用這種玩具槍發射,殺傷力也相當有限。有多年打擊犯罪經驗的王捷拓強調:「這些檢警人員都知道,沒有一個做壞事的人會去改這種才賣一千多元的玩具槍,兄弟持這種槍根本沒行情!辦他們的警察,更是心知肚明,他們抓的人,就真的是在賣玩具給玩家;此外,這些網購平台都是實名制登錄的,如果真要販賣槍火,怎麼會大刺刺在『淘寶』等電商平台交易呢?」屏東詹姓男子進口大陸玩具槍,卻被警察大陣仗當成軍火大亨究辦。(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二分局抓李姓研究生還不算離譜,屏東潮洲一名詹姓男子,被查獲進貨「天空法警」、「幽靈左輪」共十八組,結果警方以破獲軍火集團的規格發佈新聞,媒體也照單全收,彷彿這個玩具商是軍火大亨。王捷拓指出,可惡的是,有許多辦案人員缺乏績效,上網買槍,然後將包裝盒拆開、故意不附說明書,以及配贈的軟殼塑膠子彈,就將一把通了槍管的迷你左輪槍檢送地檢署與刑事局鑑驗,如果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過改造當然有可能具殺傷力,事實上,就算一根鐵管,經過加工,裝置強力彈簧,安上擊錘,也可以發射改造的霰彈槍子彈。律師王捷拓(右)痛斥警察將取締大陸玩具槍當成「績效大補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還有一種「微型槍砲」標榜:「手工製作,回膛減震大砲,擺件意大利炮主體,不銹鋼桌面,手工禮品擺件」;其長約31公分、寬約16公分、高約15公分,外型則類似古砲台。說穿了,就是一個懷舊的金屬製模型。另有一款「穿雲箭」,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一支原子筆還短,也是玩具,可以發射,因此觸犯台灣法令。這三款在大陸完全合法的玩具禮品,對台灣警察來說,簡直是「績效大補丸」。2023年,高雄市警局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案共108件,但某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而其他各縣市分局,利用民眾不知道自己買賣的玩具槍砲觸法而在績效上大有斬獲者,更是多有所聞。其結果,高雄市該分局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送到地檢署幾乎全部不起訴;其他縣市警局移送的「天空法警」、「幽靈左輪」也有相當比例不起訴,檢察官的理由是,持有、販賣購買這款玩具槍枝的人,並無主觀犯意,檢方不去討論這款玩具槍改造後的功能、殺傷力。王捷拓強調,如果警政署真的覺得這三款玩具「非常危險」,應該仿效日本警視廳的作法,先公告,配合其他部會,勒令下架,禁止進口,接著大力宣導,等多數國民都知道這些進口玩具是違禁品,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槍械,再來取締,畢竟,槍砲罪是重罪,輕易入人於罪,就算最後當事人獲得無罪定讞,還其清白,但訴訟歷程也夠折磨人了。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4里長總統大選前赴陸旅遊! 一、二審均判無罪
高雄前金區陳宗佐等4名里長,因本屆總統大選前曾赴大陸旅遊,遭檢方指控接受落地招待並涉及影響投票意向,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及《反滲透法》起訴。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無罪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不當,13日駁回上訴仍判無罪。本案可上訴。《速審法》規定,當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時,除非有「判決違憲、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等情況,檢察官才能上訴第三審;本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未來檢察官想要上訴三審難度相當高,若無理由上訴,本案就無罪定讞。檢方指出,民國112年9月陳宗佐曾招攬31人組團赴北京旅遊,住宿與多數餐費由當地台辦負擔,期間曾宣傳「兩岸一家親」,並提及「不要支持賴清德」等內容。另有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3名前金區里長,在112年12月受廈門港澳辦招待,團員只需自付機票,其餘費用由陸方支應。檢方認為此舉與即將到來的大選具有對價關係,構成不正利益。一審時,團員證稱旅程以觀光為主,有少數人記得導覽時聽到「兩岸一家親」,但皆視為一般寒暄語句。團員均表示未受政治施壓,里長也否認替特定政黨動員。地院因此認定,無法證明不正利益與投票行為間具體對價關係,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主張旅費低於行情且由陸方補貼食宿,已構成不正利益,搭配現場政治語句,足認與選舉相關。但二審高分院審酌旅遊相關資料及證人證述後認為,這些證據僅能證明確有落地招待,但無法推論里長收受利益後承諾特定投票方向,4名里長維持原判。本案負責安排行程的旅行業者,一審判有罪,但日前二審時逆轉均改判無罪。
後山傳奇縣長陳清水82歲辭世 徐榛蔚不捨:願恩澤長留人間
花蓮縣長徐榛蔚今(2)日表示,前花蓮縣長陳清水82歲高齡辭世,自己與縣府全體同仁都表哀悼,也希望陳清水恩澤長留人間。曾在1985年至1989年擔任花蓮縣長的陳清水今天傳出過世消息,震撼花蓮政壇。縣府官員回顧,出生於1943年的陳清水來自閩南籍政治世家,母親陳烏毛曾任5屆花蓮縣議員達20年,陳清水則年少有為,29歲便當選縣轄花蓮市長,後步步高升選上縣長職位,並在縣長任內完成多項建設,深受鄉親愛戴。官員舉例,像花蓮「舊火車站」區域原本的舊鐵道與台鐵廠站用地,就是陳清水任內主導,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為商業區、住宅、公園與道路等用地,才活絡了火車站附近商圈經濟。花蓮縣長徐榛蔚(圖)感念老縣長陳清水恩澤。(圖/報系資料照)值得一提的是,陳清水卸任花蓮縣長後被控「賣官」而惹上官司,還一度因不到案被通緝,1991年底被捕當晚,旋即宣布競選國大代表,而後在官司纏身之餘仍以當地最高票當選,「陳清水旋風」名噪一時。而後「賣官」案遭判刑7年確定,後卻由時任檢察總長吳英昭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陳清水等被控之犯行不能達到確信證明,因而改諭知被告陳清水無罪定讞,相當傳奇。徐榛蔚對陳清水高齡過世也表達不捨,強調將銘記並延續陳清水的德政,持續推動造福鄉親的政策,讓花蓮更加繁榮美好,會謹致最誠摯的感謝,願陳清水安息,恩澤長留人間。
輔大前校長江漢聲背信案翻盤 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江漢聲,遭檢方起訴2012年到2017年擔任輔大校長期間,向輔大取得撥款後,讓輔大診所獲得不法利益,又與下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一審將他依背信罪判刑10月,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啟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各判刑4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1日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定3人是依輔大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也沒造成輔大財產損害,都改判無罪定讞。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的附屬機構,卻多次巧立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又與洪啟峯、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的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事後雖然有陸續還款,但是其中有90萬元是透過會計方式沖銷,並未實際還款。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江漢聲等人都是輔大處理事務之人,竟然為了圖謀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違背了輔大賦予他們的義務,讓輔大診所取得不法利益,並因此造成輔仁大學的財產損害,且3人始終否認犯行,依背信罪判處江漢聲3人有期徒刑10月、4月,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依證人的證述及卷證資料,輔大是輔大診所的實際經營管理者,開辦輔大診所營運後是為了銜接設立輔大附設醫院,輔大名義上雖然是租借場所,但是實際上是用監督管理的模式開辦輔大診所,但是礙於法規,無法逕予撥款,於是便研議由輔大醫學院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相關活動經費的名義,簽請輔大支付相關開辦費用,又為了調節輔大診所相關資金缺口,用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的名義,由輔大向輔大診所採購勞務。高院指出,江漢聲等人是依輔大的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他們處理過程或有可議之處,但難認他們是為圖得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或損害輔仁大學的利益,且輔大相關財會支出都是為了開辦及維持輔大診所的營運,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及輔仁大學相關管理階層人員討論後作成決策,並委由江漢聲等3人執行,難認輔仁大學受有財產上損害。高院昨日改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這件備受學術界矚目的刑事官司至此落幕。
日男遭控殺害女學生入獄服刑 不服上訴!含冤近40年「獲判無罪」
日本福井縣福井市在1986年發生一起國中女學生命案,當時一名60歲男子前川彰司被指控是兇手,原本一審判他無罪,但二審卻改判他有罪,他入獄服刑7年。前川彰司出獄後不服判決提出再審,法院於2024年才同意重審,在7月判處他無罪,而檢方昨(1)日確定放棄上訴,確定還他清白。綜合日媒報導,福井縣福井市在1986年3月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國中三年級女學生參加完畢業典禮後,在家中遇刺身亡,但檢警因缺乏物證,調查一度陷入困境;在事發隔年,警方逮捕當時年僅21歲的前川彰司,只因為有多名證人稱命案當晚有看到他穿著沾有血跡的衣服,但他堅稱自己沒有犯罪。前川彰司被逮捕後,1990年一審法院判他無罪,但檢方上訴後,1995年進行二審時法院改判前川彰司有罪,他因此入獄服刑7年。前川彰司出獄後,2004年向法院提出再審請求,但法院直到2024年才同意重審這起案件。而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支部今年7月18日對這起案件做出宣判,撤銷前川彰司的有罪判決,改判他無罪,審判長說明,「證人的證言高度可疑,且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存在誘導行為,無法認定被告是兇手,合理懷疑仍無法排除。」檢方在昨日也確定放棄上訴,這代表前川彰司無罪定讞,含冤近40年還坐冤獄7年。事實上,前川彰司在無罪判決宣布前,他曾公開吐露心聲,事發時他才20幾歲,如今60歲,他的大半人生被浪費掉,這段期間也經歷過很多艱難的時刻,「但我一直堅稱自己無罪,我認為我做得非常好。」
追酒駕誤射乘客致死 桃園警前副所長遭判無罪確定
2020年時任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的曾沛恩,為追緝酒駕且拒檢衝撞警車的車輛,連開5槍意外導致後座乘客楊姓女子中彈死亡,他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認定曾案發當時是合理使用槍械沒有過失,16日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曾無罪確定。八德分局昨日表示,全力協助同事維護其權益,並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目前擔任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的曾沛恩則說,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內容,感謝桃園市警察局長官給予支持,他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3月27日晚上,吳姓男子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490巷口違規停車,曾沛恩發現後用廣播示意吳男停車受檢,但當時吳擔心酒後駕車被警方發現,於是開車加速逃逸,並倒車衝撞曾的警車2次後,再倒車1次並向前將車頭朝右行駛打算逃離。曾沛恩為了制止吳開車脫逃,下警車先從吳的車輛後方射擊2槍,吳仍未停車且將車駛離,曾再朝該車後方射擊3槍,其中2槍射中車內副駕駛座後方的乘客楊姓女子,楊女中彈後經送醫急救仍死亡。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警械使用條例》所稱的「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審酌案發現場狀況及外在環境綜合判斷,曾男依照當時合理認知,除了使用槍枝射擊吳的車輛,已經沒有其他侵害較小的替代方式,足以有效達成執法目的。高院指出,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多次要求吳男停車,如果不停車就開槍,可見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已發出口頭警告,且他射擊時已盡量壓低射擊位置,避免傷及車內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用槍屬合理適當,難認有何過失,應判決無罪,最高法院昨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車庫慣老闆2/變相斂財!買108張M卡集不滿3張 車庫遭問稱不確定機率
台灣知名片商車庫娛樂爭議不斷,被警政署認證是「詐騙溫床」外,還遭前立委高嘉瑜指控強迫綁會員,如今要遭控職場霸凌,前員工花花(化名)甚至因此吞乙二醇試圖輕生,所幸被緊急發現後救回,花花也決定道出花花真面目,並爆料指出,車庫所設計出的M卡文化,根本就是一場斂財的騙局。花花怒指,車庫推出一系列M卡(線上虛擬收藏卡)活動,民眾只要購買電影票或相關周邊,便有機會可以獲得,收集指定三張不同M卡,就可直接獲得限定電影周邊。不過在車庫娛樂近期上映的《五等分的新娘》電影中指出,只要購票便可隨機獲得一張M卡,集滿3張便可獲得周邊壓克力流沙磚,吸引不少粉絲砸錢買票,就為獲得M卡以取得限量周邊。網友始終抽不到達成條件的最後一張角色「三玖」卡。(圖/翻攝自Magic Hour)但實際上在「五等分的花嫁」的臉書社團中卻有網友表示,自己為了蒐集M卡砸錢前後買了108張M卡套票,共花費2.5萬元,電影看了8遍,怎麼樣就是拿不到最後也最關鍵的一張M卡─角色三玖,該網友忍無可忍,私訊車庫小編詢問是否可以公開相關機率,並詢問「真的有人拿到嗎?」卻被以「機率不清楚」、「真的有人通關」的回應敷衍。而實際打開車庫專屬的Magic Hour社群平台中也可以發現,車庫明顯向民眾強推M卡購買制度,甚至還有M卡盲盒驚喜包,一包售價從300元起價,可獲得5張卡,最高價為1000元,可獲得40張卡。車庫也對M卡做市值排名,其中被網友指出一直買不到的《五等分的新娘》最後一張角色三玖卡片,排名最高,一張要價5.5萬M點,以一元消費累積一M點來看,至少要先消費5.5萬元才能購買,前提還是有該張M卡持有者釋出販售。該名網友也表示,電影去年11月8日上映,所謂M卡卻在12月中電影下檔後仍無人達成集滿3張M卡之成就,直到近期打開APP查看後才發現竟然有人完成,而車庫當時11月份的回應竟已強調「有人通關」,讓網友直接買到崩潰。事後更發現有人抽不到10張M卡就獲得遲遲未出現的角色三玖,後續更丟出5.5萬M點的天價且火速被售出,質疑車庫設置機率明顯有異。網友無奈表示,自己買了108張票,電影看了8次,還是集不滿。(圖/當事人提供)而車庫的爭議還不只這一齣,該公司曾遭警政署認證是詐騙溫床,高嘉瑜後又指控其強迫綁會員,被台北市府要求限期改善,有56萬粉絲的影評網站「觸電網」站長蔣孟宏因多年前批評過張心望,遭張心望旗下大將莊育翔的家人痛毆外,如今更被追殺到幾乎滅站,車庫更與多間公司有財產糾紛,他在擔任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 PLAY)總經理期間,先被依3個背信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後又遭威望控訴侵吞近5億元,全案纏訟多年,卻因公司電腦資料遭刪光而使得調查困難重重,最終於2024年4月獲判無罪定讞。此外,車庫娛樂於2022年向東京電視台購買「歡迎光臨自助洗衣店」與「與雪女同行吃蟹」2部戲劇在台的發行權利,雙方最終談妥以17.4萬元美金買下,但車庫卻被東京電視台控訴在取得授權播映後,遲遲未給付相關款項,遭東京電視台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車庫娛樂應給付東京電視台17.4萬美元。消基會則表示,車庫娛樂行為已涉及詐欺,建議有疑慮民眾可報警請求調查,以進一步保護自身權益。律師包盛顥表示,如果消費者懷疑有詐欺行為,可依法提出民刑事訴訟,由法院或檢方調查,如果經過司法程序調查,發現發行公司沒有將官見圖卡應市銷售(施用詐術),則可能會構成詐欺。針對M卡出現機率,包盛顥則回應,先前已有類似案例,如遊戲橘子公司跟丁特的遊戲抽卡案件,案件討論的是機率問題,最終法院判決丁特勝訴,遊戲橘子應賠償丁特784萬餘元,全案目前仍在上訴中。針對無預警解雇員工一事。車庫娛樂也回應表示,所有非自願離職均由人事依照勞基法提供預告通知書,載明預告日期與資遣費,並請本人確認後親簽通知書,同時依法支付資遣費並通報勞工局與就業服務中心。另針對員工事後所發生的相關事情,車庫娛樂表示深感遺憾,但員工後續的私人行為公司無權涉略。針對網友購買百張M卡,卻仍無法獲得最關鍵的一張,質疑車庫機率有異一事。車庫回應強調,M卡系列活動並非主軸活動,M卡為買票所附贈的贈品,是活動為額外增加趣味性,但本意仍為希望民眾進入電影院觀看電影,支持電影產業,而網友提出疑義一事,經查詢後也確實有人得到相關M卡,並非有無人得到周邊贈品一事。◎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電影金童真面目2/他騙百萬判6月 坑王雪紅外甥5億竟因刪光資料獲無罪
台灣電影發行公司「車庫娛樂」,近日遭前立委高嘉瑜控訴訂閱陷阱綁會員,在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而車庫負責人張心望早已是爭議人物,他在擔任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 PLAY)總經理期間,先被依3個背信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後又遭威望控訴侵吞近5億元,全案纏訟多年,卻因公司電腦資料遭刪光而使得調查困難重重,最終於2024年4月獲判無罪定讞。據了解,張心望於1977年出生,其家境優渥,父母都是醫學院畢業,張父更官拜中將,曾是總統醫療團隊成員,目前還是慈濟高層,而他從建中和台大電機系畢業後進入史丹佛就讀,順利取得史丹佛電機碩士,並在史丹佛校友會上結識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外甥陳主望。因2人名字相似,陳主望對張心望倍感親切,張心望則以如簧巧舌取得陳主望信任,陳因而將他帶去見自己的阿姨王雪紅,張則開始畫大餅,稱要建立「亞洲第一大的娛樂內容產業平台」、「規模更會比蘋果的iTunes還大」,王雪紅當時的手機事業如日中天,最終答應出資,於2006年成立威望,由陳主望擔任董事長,張心望2008年到2012年6月則擔任手握大權的總經理。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啟動調查後驚覺張心望竟私吞5億元,雙方因而對簿公堂、纏訟多年。(圖/報系資料照)在這4年間,威望斥資10多億元購入上千部電影,並迅速成為台灣發行數量最大的電影片商,但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調查後驚覺張心望藉職務之便,將部分資金轉移到他以人頭成立的「藝都會」公司,認定他涉及背信和侵占,2012年6月經董事會決議將他解職,並對張提出民事與刑事訴訟。法院調查後,發現張心望將本該屬於威望的電影門票收入、影展票房收入和電影票款項,總計上百萬元匯進藝都會戶頭,2015年11月依3個背信罪處以有期徒刑6月。威望也控訴張浮報影片授權金,表示張明知威望可以直接向國外片商買片,他卻請美國Studio Solution Group(以下簡稱SSG)的負責人林威(Johnny Lin)代理購買948部外國影片,原授權金約2788萬2751美元,經過SSG包裹授權,浮報授權金4322萬5477美元,從中賺取差價1534萬2696美元,相當於近5億台幣,歷經高檢署3次調查,台北地檢署終於在第4度偵結並起訴張心望。而全案纏訟多年,張心望在遭解職前,公司往來的電子郵件和文件存檔等證據卻遭人刪除,調查因而困難重重,台北高等法院2024年4月判決張無罪確定、全案定讞,也在電影圈引發譁然。威望董事長陳主望(左)發現張心望涉及侵占後,2012年與母公司威望控股公司董事長張孝威(右)一同召開記者會,但5億侵占案因罪證不足,張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威望公司對判決難以接受,表示張在威望任職期間,涉嫌背信案不計其數,並強調本案違法事證明確,張心望卻暫時可以逃過法律制裁,將聲請檢方繼續偵查、另行起訴,相信他最終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車庫娛樂回應表示,APP沒有取消會員的時間限制,消費者可以直接取消,並強調公司內部沒有個資外洩問題,在警政署的公告上,同期也有許多影城上榜,恐是合作廠商外洩,此外,張心望與觸電網負責人和昆汀涂沒有私人糾紛,至於他在網路上被攻擊,則是該帳號擁有者所為,與公司員工無關,一切依法行事,並交由司法判決。
前雲林縣議員販毒判無期徒刑 同案女子遭羈451天獲180萬補償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在2021年間組設跨國販毒集團,被控以漁船走私640公斤、市價約10億元安非他命,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在同案中,有多名運毒集團成員受到重判,其中1名被檢方列為共犯的林姓女子,在羈押451天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為此請求刑事補償,屏東地院認為應准予補償180萬4千元。顏旭懋跨國運毒集團3年多前被檢方瓦解,近10名共犯陸續被判重刑定讞;其中,被檢方同列為被告的林女因與在逃的李姓共犯以特殊通訊軟體聯繫,認定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前後被羈押451天,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主張,自己因長期遭受羈押,進而無法工作,不能照料家庭,在鄉里、親友間備受議論,造成生活及謀職萬分不便,請求刑事補償以每日5000元計算。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據全案情狀,認定以每日補償4000元為適當,合計應補償180萬4千元。
談廢死、言「沽名釣譽」之卑劣!
The daughter of a Taiwanese judge was gang-raped and abandoned in court!假設前面是刊登在國際媒體報導的標題、中文的字義是「臺灣法官之女、遭輪姦並棄屍法院!」副標題「Taiwan no longer has the death penalty」(臺灣沒有了死刑)雖然是一個假議題!但這受害的法官還會贊成廢死嗎?日前37名死刑律師申請「死刑違憲」激起存廢「死刑」的激辯⋯!該死的萬惡之徒、卻有人要幫他們爭取人權釋憲?讓人懷疑、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這些年來、有許多票房極好的歐美電影、其內容不外乎都是將逃脫法律制裁的惡匪,被主角「替天行道」!近日亦有極高票房的「周處除三害」反應的不也是一個同仇敵愾的道理!這樣以暴制暴的電影能有如此極高的票房、為什麼?正因為許多習法、知法的律師法官違背了世俗良知,卻以他們的專業,行使讓那些罪犯能逍遙法外的行徑,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40年前在我經營政大書城期間、認識非常多法學教授、私下他們閒聊感嘆的說「習法而玩法的人」比罪犯更可惡、而更有甚者以此行「沽名釣譽」之能事,乃無恥焉!「沽名釣譽」出自春秋.管仲《管子·法法》!意思是指「故意做作,用『手段』來謀取名聲和讚譽、甚至權利與地位」管仲又曾說「釣名之人,無賢士焉。」2016我就親身遭遇一冤枉的案子!一個想出名的檢察官,將一個「陳幼祥」的涉嫌犯案、轉移焦點、將「尚未偵查」的內容編撰給所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將案情主角「陳幼祥」變成了「梁幼祥」!這個當時的「食安」大案讓他的預謀得逞,他因辦「名人」且受媒體大肆報導而出名,第二年尚未結案,他居然敢利用此案上呈、爭取了衛福部的國家三等勳章、爭取績效遴選升官。此案折騰了七年多後梁幼祥無罪定讞⋯但此人升官發財靠的就是「沽名釣譽」的行逕!36年前驚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的死刑犯邱順和,近日報聞他的「義務律師團」及「檢方」欲啟動再開審查會⋯當時嫌犯邱和順等抓捕後,見到家屬,即刻主動下跪道歉、傷心欲絕的陸正父親彎腰問他「你都拿到錢了、為什麼還要殺我的陸正?」邱和順在所有媒體前,低頭滿滿悔意、冒出一句良心的說:「希望法官判我重一點」⋯重點來了!當時正值國民黨醞釀解嚴的前夕!諸多學法出身的、開始百花爭鳴,因為沒了「戒嚴令」的緊箍咒,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衝撞、政府的任何動作都被解釋成「政治迫害」。一批人開始醞釀一種如何「沽名」接著「釣譽」的念想,既要如此,就必須在「解嚴」的光環下幹一些非常手段,「反核」「廢死」⋯都能博取「釣譽」的版面!回顧當時、冒出幾位「義務律師團」為該死的邱和順做免死的辯護!成功的行使了「沽名釣譽」⋯一位現在當上了大法官,另一位馬上要接任國防部長⋯《周易》「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焉!」我們痛心的是,此刻誰去關懷已83歲的陸正父親?委屈的皺紋、蒼蒼雪髮,孩子被破膛棄屍!家人痛楚四十年的折磨、誰去關懷?此刻台灣地震山搖,天災人禍⋯⋯!僅以此文、哀悼陸正,期以寬慰陸晉德老先生,並喚起社會支持「萬惡之徒、需以正法」!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美女醫爆前夫「精子有問題」挨告 二審仍無罪原因曝
眼科美女醫師黃宥嘉是許多談話節目的熟面孔,在與豪門前夫陳文彥離婚後,開始大爆婚變內幕,指控未能懷孕是前夫「精子有問題」,還透露男方的保單受益人是前婆婆等,遭到對方提告起訴。一審去年被判無罪,全案上訴後,判決結果今(7日)出爐。黃宥嘉在2017年離婚,2021年2月參加電視節目錄影,被問到為何遲遲沒有懷孕,她回答:「就先生精子有問題,我要怎麼懷孕啊!」並說出前夫保單受益人,寫的是前婆婆的名字。檢方認定,黃宥嘉揭露前夫有寡弱精子症,不法利用對方的醫療、病歷等個人資料。另外,也認為她不法利用對方家庭、母親姓名及姊姊住所、社會活動等個人資料,經由電視台播出,涉犯《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黃宥嘉一、二審均被判無罪。(圖/翻攝自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臉書)法院審理時,黃宥嘉辯稱沒有調閱前夫的病例,因為自己是執業醫師,對於生殖醫學知識較一般人充足,故推論是前夫精子有問題,至於前婆婆的名字,是由於她被指控貪圖前夫財產,才提出解釋和說明,沒有損害前夫或牟取不法利益的意圖,而且她也沒有說出前大姑的名字,一般人難以就此推論到個人資料。綜合相關理由,法院一審判黃宥嘉無罪,今天二度判無罪。據了解,檢方上訴受限《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必須有「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或「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決違背判例」等情形,才能提起上訴,因此她有機會拚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