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
」 魏揚 香港 戴瑞甯 柯文哲 彭振聲
快訊/館長「斬狗頭」言論遭調查 15萬交保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發表「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激烈言論,遭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今(15)日下午,陳之漢赴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於晚間裁定以新臺幣 15 萬元交保。館長坦言檢察官態度非常好,說:「有感受到民進黨給他的壓力」,表示「被關了一下下」,除繳付保釋金外沒有限制出海出境,認為因為直播上兩句話,要被調查甚至交保感到不可思議。館長下午抵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不到10分鐘隨即交保並步出偵查大樓。檢察官認定館長涉嫌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及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依15萬交保。
直播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 館長陳之漢明赴刑事局偵訊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時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遭檢方列「他」字案偵辦。而館長也預計在15日下午2時許前往刑事局偵訊,隨後前往新北地檢署訊。刑事局指出,針對社群網紅於直播節目中,公開提及斬首總統等煽動暴力之言論,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情,業由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蒐集相關事證,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刑事局強調,我國作為成熟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然而,任何自由皆非毫無界限,言論自由的行使,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不煽動暴力與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網路空間並非法外之地,所有發言均須受法律規範,行為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相關法律責任。警政署呼籲社會大眾,應理性辨識網路訊息,切勿模仿、散播或助長任何違法之言論。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在於理性溝通與相互尊重,絕不容許以暴力言論破壞社會秩序。請民眾共同維護優質的網路環境,並堅守法治底線,勿因一時情緒而以身試法。
假釋詐欺犯抖音炫耀「判決書當履歷」 北監撤銷假釋收監
雲林廖姓男子2025年1月假釋出監後,竟在抖音拍片高調炫耀曾詐騙26人、不法所得300多萬元,法院卻只扣押7千多元,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甚至喊話「想賺錢可找他」。此舉引發社會譁然,台北監獄15日深夜發聲明,已撤銷廖男假釋,將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個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廖男因詐欺案被判刑6年5個月,2025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原訂保護管束至2027年1月12日。他重獲自由後卻不知悔改,在抖音高調分享犯罪過程,聲稱詐騙26人拿到300多萬元,政府僅強制扣款7千多元,還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引發社會譁然。影片曝光後,內政部於8月9日要求抖音平台下架相關影片,雲林縣西螺警分局13日通知廖男到案說明,15日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廖男假釋期間公然炫耀犯罪所得、挑釁受害者與社會,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台北監獄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重申假釋制度是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處置。
製圖恐嚇檢察官案2嫌羈押禁見 法院:有串證、再犯之虞
台北地院5日凌晨1點裁定,涉嫌製圖恐嚇檢察官的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及轉傳者林惠珠,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再犯之虞,裁准羈押禁見。4日晚間法院審理時,林女當庭哭泣並發誓不再犯。戴男辯護人則詳細說明其粉專接受「抖內」的金流來源,強調與本案無關,並指戴男係初犯,僅因知悉彭振聲妻子謝夏蕎不幸身故後感到悲憤,才會衝動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亦表示願意道歉,惟法院認為情節重大,且認為有串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案件起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7月1日身故後,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於7月2日晚間在貼文中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與照片,並加上血痕圖案及「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標語。該合成圖隨後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平台,並附註「命債,命還」字樣。北檢表示,戴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法院指出,兩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罪名,且犯罪嫌疑重大。兩人在到案後供述內容前後不一,存在串證、勾串共犯或影響證人之疑慮,另有跡象顯示短期內可能再犯同類型犯罪。法院認為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為保全證據及預防再犯,認為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證人及預防再犯並無有效規定,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因此裁准羈押禁見。兩人現分別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及台北女子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淚灑法庭!製圖恐嚇檢察官案 戴男及林女遭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恐嚇檢察官案,2日晚間,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在貼文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同時加上血痕與標語「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該合成圖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並附註「命債,命還」。3人經北檢複訊後,戴男及林女遭檢方聲押禁見,周男則無保請回。4日晚間,北院裁准戴男及林女羈押禁見。林女在庭上哭泣發誓不會再犯,但院方不接受她的誓言,仍裁定羈押;戴男辯護人則向法院詳細說明,戴男粉專之所以接受「抖內」的原因及金流來源,強調與柯案及本案並無關係,並且戴男是初次犯案,並非經常性恐嚇司法人員、企圖影響京華城案審理,僅是因知悉彭妻不幸身亡後感到悲憤,才會因衝動而用此方式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也表示願意道歉,但仍遭羈押。(合成圖/林冠吟、高瑀彤攝)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不幸於7月1日身故,引起一陣軒然大波,部分支持柯文哲等人的民眾認為是司法迫害所致,檢院外抗議聲不斷。事件進一步延燒,有心人士見有機可乘,便利用社群軟體散播針對公權力的仇恨,不僅公開經手過柯案的司法官姓名、照片,甚至加入帶有恐嚇意味的象徵圖片及文字。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京華城恐嚇圖文案 製圖男與轉傳女聲押、轉傳男請回
京華城案延燒至網路恐嚇風暴,檢方偵辦進度曝光。臺北市刑大與調查局資安站於7月3日分別向北檢報請指揮偵辦,循線查出39歲戴瑞甯涉嫌製作、散布恐嚇圖文,並鎖定林姓及周姓轉傳者。該合成圖揭露偵辦京華城案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並搭配血痕與「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命債命還」字樣。 當日下午,警方拘提林、周到案,並通知戴男到案說明。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周男嫌疑不足,已請回。檢方重申,檢察官依法訴追、法官依法審判,不容非法暴力威脅干預審判或動搖司法公信,對任何不法均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轉傳類似圖文或煽動情緒,以免以身試法、自誤前程。
王大陸爆逃兵!內政部主動清查 驚揭「80案例具共通性」涉不法
男星王大陸涉嫌利用假證明躲兵役,今天(18日)上午遭檢警搜索,稍早抵達新北地檢署複訊,獲諭令15萬元交保。內政部為維護兵役公平,主動清查發現有部分役男徵兵檢查異常,此類無病史,卻突然罹患該疾病,計約80個案例具備共通性,涉嫌不法。內政部清查發現,有部分役男徵兵檢查異常,此類無病史,卻突然罹患該疾病,同時亦接獲檢舉及縣市政府提供意圖使役男以不法方式逃避兵役的資料,經清查計約80個案例具備共通性涉嫌不法。有關媒體今(18日)報導王姓藝人等多人涉及逃避兵役一事,已主動交由司法單位偵查。內政部表示,今日部分役男接獲傳訊,因本案由檢方偵查中,不便回應,會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內政部指出,役男體檢之體位判定攸關是否服役及應服之役別,為建立兵役體位判定公信力,內政部會同國防部、衛生福利部及各專科醫學會設置役男體位審查會,審查役男體位。此次針對上述申請複檢改判體位案件,為去年底役男體位審查會發現案例,在綜整縣市政府提供網路情資及民眾檢舉資料,為求慎重也回溯109年至113年役男體複檢歷程等相關資料,移送司法單位偵查。內政部提醒,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及意圖妨害兵役、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及第13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再次重申發現有疑似不法,將主動移送法辦,切莫以身試法。
柯文哲捲京華城風暴 李彥秀析MG149案不起訴埋遠因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1日表示,遭控涉入京華城等爭議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在台大醫院服務時的帳務風波MG149案不起訴,讓柯文哲自以為這樣報帳的方式沒有問題,後續依然故我,才釀成今日風暴。針對京華城重建案容積率高達840%問題,台北地檢署8月3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柯文哲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預計1日裁定。對此,曾任台北市議員、多年觀察柯文哲作風的李彥秀直言,柯文哲「聰明反被聰明誤」,在2014年前後因競選台北市長遭控的MG149案後獲不起訴,導致柯文哲誤以為這樣做OK,沒有問題。據了解,MG149是柯文哲擔任臺大醫院加護病房外科主任時期的計畫專戶,柯文哲是該專戶主持人,時任國民黨立委羅淑蕾等人質疑,柯文哲在MG149專戶操作中,涉嫌貪污、洗錢、逃漏稅等問題。然而,監察院審計部調查後指出,並未發現該專戶違反《會計法》及該台大醫院《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而2016年6月台北地檢署也偵結,當時檢察官認為柯文哲被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及涉犯刑法背信、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煽惑他人犯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罪嫌不足不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職權提出再議後,台灣高檢署當年度7月15日駁回再議,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對此,李彥秀直言,柯文哲其實一直是這種作風,並沒有改變,他在台大期間就有MG149爭議,只是當時整體政治氛圍太討厭執政的國民黨,也對民進黨不信任,而對於柯文哲訴求的「新政治」就像有了「濾鏡」,給予高度期待與容忍。李彥秀指出,地方市長的權力在所屬縣市非常大,尤其貴為首都的台北市長,底下有30幾個局處首長都是市長直接任命,市府更握有財政、都計、建使照、環評、警消、工安、衛生等權柄,這些與財團和民眾利益息息相關,比方京華城容積獎勵,一放寬便涉及新台幣數百億元利益。李彥秀批評,柯文哲智商157,8年台北市長任內握有生殺大權,口才與邏輯詭辯非常厲害,自以為是,不尊重專業下,許多專業人士只能黯然離開,人員流動率非常高,最後只剩聽話的「柯意志」執行者,一個團隊若沒有防腐劑,當然會遲早出事。李彥秀說,柯文哲作風從來沒變,只是從一個民間批評者,選上台北市長變成被監督者,一下手握每年近2,000億預算與人事大權的首都市長。她感嘆,柯文哲因聰明與素人作風暴起,卻也因此摔了這麼一大跤。※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前,當事人均應推定為無罪。
下場慘!男子賣電動遮牌神器標榜「罰單剋星」 涉妨害秩序罪遭起訴
桃園市1名徐姓男子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販售電動遮牌器在網路購物平台,甚至標榜「罰單剋星」,囂張行徑引起警方注意,警方循線追查,查獲他至少已販售24組,獲利至少數萬元,警方訊後將他移送桃檢偵辦,檢察官認為徐男涉嫌煽惑他人違法,後續將他依《妨害秩序罪》起訴。據了解,徐男從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然在網路購物平台販賣電動遮牌神器,甚至標榜「檢舉達人掰掰」、「罰單剋星」及「不再違規被檢舉扣牌」等廣告藉此吸引買家,國道警察局刑警大隊於網路上查獲,循線追查徐男到案,初步調查,他至少販售24組遮牌神器,獲利數萬元以上,後續全案訊後警方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表示,徐男否認犯行還辯稱是與大陸廠商聯合販售,他僅負責聯繫買家,甚至理直氣壯主張,買家購買後的用途都屬個人行為,且電子產品無善惡或規範的價值評判問題,桃檢說明由於徐男販售的遮牌神器用途,僅是用於躲避警方查緝,交通法規已將其列為禁止使用,但他卻以行銷手法來促銷,檢方偵結依《妨害秩序罪》第153條規定「煽惑他人違背法令」對徐男進行起訴。
文具店兼賣一張2元六合彩明牌 法官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高雄市蔣姓婦人在三民區經營文具店,店裡兼賣一張僅需2元的六合彩明牌,吸引不少玩家上門試手氣,年初經警方查緝送辦,查扣11張明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蔣婦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開設文具行的蔣婦自18年前開始,在店內販售包含「財神爺明牌 」、「聖慈宮明牌」、「領現金明牌」等30多種明牌,曾在2011年遭警方查獲,法官判決拘役40天。蔣婦遭法辦後仍未收手,而是縮小規模、減少品類,持續販售香港六合彩開獎號碼單、今彩539開獎號碼單2種;今年1月10日,警方上門搜索文具店,查獲11張總價值22元的明牌單,詢後依法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蔣婦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她在2011年已有妨害秩序經法院判刑確定紀錄,仍未能記取教訓,這次又以相類方式煽惑他人犯罪,足以助長賭博風氣,有礙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非可取,因此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可上訴。
香港《國安條例》通過!叛國無期、境外干預14年 持「這報紙」恐違法
香港昨(19)日晚間全票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預計於3月23日生效。不僅叛亂、叛國等罪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煽動意圖、非法獲取國家秘等罪對於民眾及媒體影響較大。另外,若是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者,恐違反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將判處3年有期徒刑。香港主權移交27年後,政府於昨日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了加強香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用以因應近年在香港發生的抗議活動與社會動蕩。「境外干預」、「涉及境外勢力」等詞貫穿整個法條,若涉及境外勢力,刑期均會加重2至4年,且草案也增訂「境外干預罪」,任何人若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法手段意圖帶來干預效果,最重可處14年徒刑。基本法23條立法將言論自由大幅減縮。(圖/美聯社)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別是叛亂、叛國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3項,違反者將處以終身監禁,至於對當地居民或赴港旅客影響較大的,即是煽動意圖及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等罪。「煽動意圖」包含意圖引起中國人、香港人對中國制度、機構產生憎恨、藐視或叛離,意圖引起不同階層、地區居民間的仇恨,煽惑他人進行暴力作為或不遵守法律或命令;另外也包含放映、廣播、刊出或輸入有煽動意圖的文件或書籍。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恐違法。(圖/美聯社)凡違反煽動意圖者最重可處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勢力得處10年徒刑,另外若管有煽動文件或物品,例如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也算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不過這要取決持有人對此是否有合理解釋,否則也恐將被判處3年徒刑。至於「國家秘密」定義同為廣泛,包含關乎中國與香港等地的重大決策、軍事、外交、經濟與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或警方偵查機密、涉及中央與香港之間關係的秘密等,香港特首亦可以發布證書認定國家秘密。任何人非法管有國家秘密得處3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5年;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得處5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7年;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均得處10年徒刑。
網紅詹姆士賣場偷吃稱自己「客家精神」 客傳會火大發聲明:團隊應出面道歉
網紅「詹姆士(呈)」譁眾取寵和團隊跑到超市,將架上的飲品與零食打開吃後,又放回架上,甚至在影片中打上「客家精神」字樣,事後不只被兩大超市提告,如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也譴責,除了要求詹姆士公開向客家族群道歉之外,也呼籲各界勿以族群歧視當招牌衝流量。網紅開白目玩笑,不只吃上刑責也被提告。(圖/報系資料照)網紅詹姆士到全聯與家樂福吃完餅乾與飲料後,又放回架上並表示「吃不喜歡就放回去」,影片曝光後被網友轉傳,最後被警方帶回訊問,兩大超市也決定提告,且絕對不和解。目前全案依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名譽等罪嫌查辦。影片中不付錢就吃賣場東西行為,旁邊更打上「客家精神」字樣,也讓客傳會不滿,發布新聞稿譴責,「這種以違法行為及歧視族群言論的作法,已嚴重誤導大眾損害客家文化之形象」,因此嚴正呼籲該團隊,須公開向客家族群道歉。客傳會董事長陳邦畛也指出,該網紅在賣場偷吃商品的影片透過社群網站在網路上傳播,可能對青少年產生模仿效應,影片中對客家族群的歧視性言論,透過現代網路傳播,這種不當言論對族群傷害性會更大,因此呼籲網紅「勿以霸凌客家族群,作為賺取流量的手段,團隊更應出面道歉。」詹姆士靠網路直播帶貨每月可賺取20萬元,先前還砸下1500萬元買下北屯區的30坪豪宅,而他也被挖出,原來他與先前發生「醋飯之亂」打人的網紅超哥,隸屬同一間直播帶貨公司。
直播帶貨月入20萬!網紅大鬧賣場認了:就是要漲粉 詹姆士遭起底「跟超哥同公司」
網紅「詹姆士(呈)」近日發布一支影片惹議,他前往全聯、家樂福等賣場,竟直接打開架上的餅乾與飲料「試吃」,還說若不合口味就再放回去,離譜行徑引起網友齊聲撻伐,2大業者得知後也表明,會採取法律行動。對此,詹姆士昨(29日)遭警方逮捕時認了,是為了漲粉才惡搞大賣場。「全聯不花錢吃到爽」影片遭出征後,詹姆士火速刪除並上傳道歉影片,指日前在全聯、家樂福拍攝不當影片,誤導觀眾及毀損店家聲譽,向受到影響的大眾致歉,也已經與業者聯繫了,另外他還附上消費明細,強調當天被開封過的商品都有結帳,「請各位網友不要再斷章取義」,一句斷章取義再度掀起網友怒火。詹姆士大鬧全聯、家樂福,擅自開封尚未結帳的餅乾與飲料「試吃」,遭到網友出征。(圖/翻攝自臉書)全聯與家樂福喊告後,警方29日下午2時許,將詹姆士帶回警局訊問,訊後依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法辦。對此,詹姆士供稱,自己是為了增加粉絲、蹭流量,才在賣場做出脫序行為,「漲粉漲了許多。」至於使用過的商品已結帳是否為真?警方調查,拍攝當下共有8人,詹姆士吃完放回架上後,其他人再將開封過的商品放入購物籃結帳,不過其中一樣清潔劑被遺漏並未付錢。據了解,詹姆士靠直播帶貨每月可賺取20萬元,先前還砸下1500萬元買下北屯區的30坪豪宅,而詹姆士也被挖出,原來他與前幾天發生「醋飯之亂」的超哥隸屬同一間直播帶貨公司。
網紅賣場「試吃放回去」惹議2度道歉…警察台中逮人 知情人士曝內幕:血賺了
網紅「詹姆士(呈)」近日在全聯、家樂福等賣場,直接打開飲料和零食試吃,吃完又放回架上,引發軒然大波。事後詹姆士與攝影師2度道歉,並5度鞠躬,就連老闆也承諾會負責到底,但仍不被網友買單,而涉案的2人也在今(29日)遭到警方逮捕,詳情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詹姆士(呈)在IG發布以「教大家在全聯如何不花錢還可以吃到爽」為題的短片,表明「吃不喜歡就放回去」,接著開始試喝優酪乳、吃腰果、洋芋片等,還囂張說:「不會有人發現」,遭到網友撻伐。事後,詹姆士(呈)下架爭議影片,除了道歉做出錯誤示範,並強調使用過的東西都是有結帳的,要網友不要斷章取義,結果反而火上澆油。為此他再度PO影片道歉,老闆也現身,表示「這個道歉影片不是一個結束,我會帶他們去做更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向大家說對不起,下次不會再有這樣的行為發生,你們罵我們是應該的!」而詹姆士(呈)也在IG限時動態表達歉意,透露已深入了解,錯了就是錯了,造成錯誤的示範,向社會大眾說對不起,後續相關責任補償,他一定會負責到底。詹姆士(呈)道歉,承諾負起一切責任。(圖/翻攝自dai_james0925 IG)針對此事,有網友便懷疑詹姆士(呈)的目的,實際點開IG「賺錢」的限時動態精選,就會跳出遊戲下注的相關APP,疑似引誘網友加入群組,而最新限時動態還刻意曝光老闆的IG帳號,認為這波流量不會讓當事人受到處罰,只會受到讚賞,「畢竟短影音最需要的就是流量,還帶出了他老闆的限動,整個血賺,爽到他們了」。另一方面,據《TVBS新聞網》報導,警方以《刑法》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偵辦,目前在台中找到涉事2人,將帶回刑事局訊問。
國道「玩命飆速402公里」!警揭真相:假的 駕駛下場慘了
日前,有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在國道狂飆的影片,影片中時速表一度達到402公里,引起網友質疑影片造假,車速根本沒那麼快,時速表應有經過後製。經國道警察連日追查,發現該影片攝自去年3月,並沒有超速至402公里的情形,甚至連200公里都不到,是由一名年約40歲的戴姓男子透過後製調整而成,本案訊後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管轄地檢署偵辦。一名網友今年1月初匿名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分享一段「國道極速400」影片,影片中時速表短短20秒內,從274公里快速飆升到402公里,飆車過程中變換了5次車道,行徑十分危險,更直指發文的還炫耀「連假半夜都沒有紅斑馬,超好飆」。誇張行徑引起網友砲轟「不要出來危害人間」、「無奈,不滾去封閉道路玩,其實沒人擔心你自己撞死自己,只怕被你撞死牽連而已」。也有網友質疑,「時數400應該要更快,看路燈、被超越的車輛就可以知道」、「你的破綻在超越大車的時候…太慢了」。對此,經國道警察第6大隊調查指出,影像約於2023年3月初在國道三號高原路段拍攝,並指出,當時車輛的實際時數「尚未達到200公里」。戴姓男子為追求點閱率及流量,剪輯不實超高速影片,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網站,吃上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行政院遭入侵、魏揚沒事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被駁回
行政院促轉會前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人,在太陽花運動期間與群眾攻占行政院,檢方認定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決魏揚等人無罪,二審將魏揚等人改判2到4月不等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因行政院撤告,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2014年3月18日,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月23 日晚上,號召群眾侵入行政院,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 突,引起社會矚目。檢方起訴132人,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長林全在2016年撤回侵入建築物及毀損等罪告訴,最後只有11人被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檢察總長認為,魏揚等人煽惑群眾、蔑視公務員依職權維護公共秩序的尊嚴、造成公務員的身體傷害,並踐踏官署,以暴力逾越整體法律秩序的界線,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告,而且就算行政院對侵入建築物部分撤回告訴,也不影響對於被告魏揚等人煽惑他人妨害公務部分犯行之訴追,認為原判決公訴不受理顯然違背法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非常上訴只能針對有利被告提起,且本案無統一法律見解必要,判決駁回。
選舉公報「經歷」未查核 綠委:等於是變相詐騙
立法委員王美惠今(2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時指出,近日國立大學學會改選,因為候選人公報中充滿歧視性言論而引發社會譁然,從學生自治選舉公報問題,探討我國選舉公報規定缺失,尤其是侯選人的「經歷」沒有查核機制,可能成為一種詐騙。王美惠指出,登記選舉時,候選人都都會在選舉公報上,刊登自己的學經歷。依公職人員選罷法所規定,候選人的學歷證明,皆需要繳交畢業證書,若為國外大學則會經外館驗證;但現行針對「經歷」部分則無從查證,若候選人有心捏造不實經歷,中選會現在並沒有查核機制,則此選舉公報等於是變相的詐騙。王美惠表示,曾經有公報上刋登「跳海、跳樓、跳火」等敘述,但中選會經審核後,還是照稿刋登,質疑這樣是否妥當。中選會表示,現在的選舉競爭著實激烈,而現行對選舉公報有關的規定,僅就不得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或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若是不違法上述原則,目前的法條則無法可管。「主委居然還表示,我國選民水準都很高。」王美惠說,李進勇不能說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草草了事,將責任丟還給人民,讓人民自行評斷,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她要求中選會,應該要在施行細則的部分,去思考如何將經歷的查核機制納入,不能不負主管機關之責任,請民眾自行刊斷。
何韻詩也在列 香港《立場新聞》6高層被捕⋯同日遣散所有員工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29日清晨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6名現任及前任董事和高層,並凍結其約6100萬港元(約台幣2.16億)資產,包含香港藝人何韻詩也被捕。同日《立場新聞》代理總編輯林紹桐請辭,並宣布立即停止運作,並遣散所有員工。香港歌手何韻詩曾任《立場新聞》董事,昨天也被港警逮捕。圖為何韻詩2019年9月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為香港的民主運動作證。(圖/美聯社)被控涉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港媒報導,《立場新聞》被指「煽動」違反國安法的文章至少有20篇,多名涉案人士被通緝,包括創辦人兼董事蔡東豪。香港警方國安處29日拘捕7人,包括《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吳靄儀、代理總編林紹桐,及何韻詩、方敏生、周達智,另1人為正在還押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人被控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6人中的何韻詩是香港知名藝人,過去幾年積極參與香港社會運動,何韻詩29日上午透過臉書表示:「我心情OK,請各位關心我的朋友不用擔心」。目前身在台灣的香港男星杜汶澤透過臉書貼出和何韻詩的合照發文喊話:「我知道你不會怕」。《立場新聞》29日下午宣布:「因應情況,立場新聞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並將於日內移除…立場新聞所有員工已即時遣散」。《立場新聞》成立於2014年12月,至29日晚臉書專頁追蹤人數有131萬多人。杜汶澤挺何:我知道你不會怕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聲明,對香港警方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藏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辦公室表示深切關注,促請港府按照《香港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李桂華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案,指被拘捕的人對《立場新聞》的編採和公司策略擔任重要角色。香港保安局亦根據《香港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約6100萬港元資產,稱「是港警國安處歷來偵破案件中,款項最多的一次」。李桂華指出,調查顯示,《立場新聞》涉嫌由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刊登多篇帶有煽動性的文章,企圖引起民眾憎恨或藐視港府,並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譬如曾經惡意指控香港的「抗爭者」是「被失蹤」或者「被侵犯」,又稱法庭「隻手遮天」等。港警:追查《立場》隱祕資金李桂華續指,《立場新聞》大部分資金是隱祕方式存入,盡量避免執法機構調查其來源,其聲稱「不收贊助」、廣告也不多,質疑「為何資金充裕到足以在英國開設分公司」?他強調,香港警方會循資金來源、公司營運真正目的,以及有無合謀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等方面做出調查。他表示被捕的7人將被通宵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陸委會29日對此回應,列舉從香港《蘋果日報》被迫停刊、網媒下架文章等一系列事件,批評「這些層出不窮的案例不是文字獄,那什麼才是文字獄?」指香港相關方面的拘捕作為再度打臉中共,輕易戳破「一國兩制」謊言,並譴責各種迫害人權自由的惡行。國民黨則表示,始終支持香港的民主法治、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呼籲大陸當局「尊重年輕世代對於民主價值與言論自由的看法」,共同保護兩岸三地民眾對於民主自由的追尋權利。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魏揚等7人更一審改判無罪!
7年前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事件,民進黨政府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部分成員,遭一、二審判決有罪,不料最高法院創設「公民不服從」抵抗權,傾向認定魏揚等人無罪,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法界引發諸多聯想,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10點宣判,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理由是受一審行政院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公訴不受理確定。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則獲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等人已逾越言論自由保護範圍,魏揚還在行政院內用擴音器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被認定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8人有罪。
非法集結加上非法遊行 三案判決黎智英服刑20個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等10人,日前遭指控在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8日整起案件宣判,10名被告分別被判刑14至18個月,而其中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的黎智英遭判刑14個月,同時與先前兩起非法遊行案整合,黎智英遭判決有期徒刑20個月。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指出,法官胡雅文在判決時表示,判刑必須要有阻嚇性,認為即時監禁是最適合的判刑。而他也認為《基本法》中雖然有保障市民享有言論、示威、集結的權利,但是並不是絕對的權利,並強調被告的政治立場與理念均與判決無關。而對於被告人等提出組織只是一個和平理性的集會,法官胡雅文認為,實際上的確有暴力事件、破壞、阻礙交通的行為發生,認為被告的辯駁「實在天真」。而其中由於被告人等的行為,造成大量人群聚集、群情高漲,導致暴力行為一觸即發,這部分也是加重量刑的原因。而這次的被告中,分別有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等人。其中他們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四人另外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吳文遠、蔡耀昌也例外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後,法院判決涉案的被告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判刑18個月,何俊仁雖然在「8.31案」中獲判緩刑,但法官認為在這次的「10.1案」中,他的行為導致暴力事件發生,並且重複犯案,因此撤銷緩刑,兩案共判刑18個月。黎智英則因與李卓人早在「8.18案」遭判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兩罪,再加上「8.31案」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罪共被判處14個月。本次又遭判刑14個月,最後三案統計,判決有期徒刑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