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犯罪
」 魏揚 戴瑞甯 柯文哲 彭振聲 行政院
北捷隨機殺人案他嗆「刀不夠利」 北檢火速起訴求重刑
27歲張文於12月19日晚間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區南西商圈,投擲煙霧彈並持刀無差別攻擊路人,導致4人死亡、11人受傷,引發社會譁然。此事件發生後,同日晚間10時左右,林男竟在臉書一則相關影片的留言區發表多則煽動性文字,包括「爽!這是開始而已」、「刀不夠利啦!」以及標籤「這只是開始,你們選民投的政府自己記得扛傷害」。台北地檢署今(31)日依三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並要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防範類似事件擴大社會不安。警方接獲檢舉後,台北地檢署隨即由「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偵辦,並於12月29日拘提林男到案,查扣其發文相關資料。儘管檢方聲請羈押,法院最終裁定交保,但檢方於12月31日完成偵查並正式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為成年且具備判斷能力的個人,在社會高度敏感的治安事件發生後,非但未收斂言行,反而透過網路發表令人恐慌的訊息,意圖引起關注或宣洩情緒,導致社會大眾對治安更加不安。其行為不僅鼓動暴力、營造恐怖氛圍,更可能引發模仿效應,對公共安全造成深遠影響。地檢署強調,此案涉及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三項罪名,考量其發言時機與內容均具高度社會危害性,請求法院依法從嚴處斷,以彰顯法紀並防止類似情節再度發生。
快訊/館長「斬狗頭」言論遭調查 15萬交保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發表「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激烈言論,遭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今(15)日下午,陳之漢赴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於晚間裁定以新臺幣 15 萬元交保。館長坦言檢察官態度非常好,說:「有感受到民進黨給他的壓力」,表示「被關了一下下」,除繳付保釋金外沒有限制出海出境,認為因為直播上兩句話,要被調查甚至交保感到不可思議。館長下午抵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不到10分鐘隨即交保並步出偵查大樓。檢察官認定館長涉嫌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及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依15萬交保。
直播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 館長陳之漢明赴刑事局偵訊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時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遭檢方列「他」字案偵辦。而館長也預計在15日下午2時許前往刑事局偵訊,隨後前往新北地檢署訊。刑事局指出,針對社群網紅於直播節目中,公開提及斬首總統等煽動暴力之言論,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情,業由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蒐集相關事證,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刑事局強調,我國作為成熟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然而,任何自由皆非毫無界限,言論自由的行使,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不煽動暴力與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網路空間並非法外之地,所有發言均須受法律規範,行為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相關法律責任。警政署呼籲社會大眾,應理性辨識網路訊息,切勿模仿、散播或助長任何違法之言論。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在於理性溝通與相互尊重,絕不容許以暴力言論破壞社會秩序。請民眾共同維護優質的網路環境,並堅守法治底線,勿因一時情緒而以身試法。
假釋詐欺犯抖音炫耀「判決書當履歷」 北監撤銷假釋收監
雲林廖姓男子2025年1月假釋出監後,竟在抖音拍片高調炫耀曾詐騙26人、不法所得300多萬元,法院卻只扣押7千多元,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甚至喊話「想賺錢可找他」。此舉引發社會譁然,台北監獄15日深夜發聲明,已撤銷廖男假釋,將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個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廖男因詐欺案被判刑6年5個月,2025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原訂保護管束至2027年1月12日。他重獲自由後卻不知悔改,在抖音高調分享犯罪過程,聲稱詐騙26人拿到300多萬元,政府僅強制扣款7千多元,還嘲諷判決書是「履歷表」,引發社會譁然。影片曝光後,內政部於8月9日要求抖音平台下架相關影片,雲林縣西螺警分局13日通知廖男到案說明,15日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廖男假釋期間公然炫耀犯罪所得、挑釁受害者與社會,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台北監獄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重申假釋制度是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處置。
製圖恐嚇檢察官案2嫌羈押禁見 法院:有串證、再犯之虞
台北地院5日凌晨1點裁定,涉嫌製圖恐嚇檢察官的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及轉傳者林惠珠,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再犯之虞,裁准羈押禁見。4日晚間法院審理時,林女當庭哭泣並發誓不再犯。戴男辯護人則詳細說明其粉專接受「抖內」的金流來源,強調與本案無關,並指戴男係初犯,僅因知悉彭振聲妻子謝夏蕎不幸身故後感到悲憤,才會衝動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亦表示願意道歉,惟法院認為情節重大,且認為有串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案件起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7月1日身故後,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於7月2日晚間在貼文中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與照片,並加上血痕圖案及「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標語。該合成圖隨後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平台,並附註「命債,命還」字樣。北檢表示,戴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法院指出,兩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罪名,且犯罪嫌疑重大。兩人在到案後供述內容前後不一,存在串證、勾串共犯或影響證人之疑慮,另有跡象顯示短期內可能再犯同類型犯罪。法院認為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為保全證據及預防再犯,認為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證人及預防再犯並無有效規定,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因此裁准羈押禁見。兩人現分別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及台北女子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淚灑法庭!製圖恐嚇檢察官案 戴男及林女遭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恐嚇檢察官案,2日晚間,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在貼文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同時加上血痕與標語「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該合成圖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並附註「命債,命還」。3人經北檢複訊後,戴男及林女遭檢方聲押禁見,周男則無保請回。4日晚間,北院裁准戴男及林女羈押禁見。林女在庭上哭泣發誓不會再犯,但院方不接受她的誓言,仍裁定羈押;戴男辯護人則向法院詳細說明,戴男粉專之所以接受「抖內」的原因及金流來源,強調與柯案及本案並無關係,並且戴男是初次犯案,並非經常性恐嚇司法人員、企圖影響京華城案審理,僅是因知悉彭妻不幸身亡後感到悲憤,才會因衝動而用此方式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也表示願意道歉,但仍遭羈押。(合成圖/林冠吟、高瑀彤攝)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不幸於7月1日身故,引起一陣軒然大波,部分支持柯文哲等人的民眾認為是司法迫害所致,檢院外抗議聲不斷。事件進一步延燒,有心人士見有機可乘,便利用社群軟體散播針對公權力的仇恨,不僅公開經手過柯案的司法官姓名、照片,甚至加入帶有恐嚇意味的象徵圖片及文字。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京華城恐嚇圖文案 製圖男與轉傳女聲押、轉傳男請回
京華城案延燒至網路恐嚇風暴,檢方偵辦進度曝光。臺北市刑大與調查局資安站於7月3日分別向北檢報請指揮偵辦,循線查出39歲戴瑞甯涉嫌製作、散布恐嚇圖文,並鎖定林姓及周姓轉傳者。該合成圖揭露偵辦京華城案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並搭配血痕與「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命債命還」字樣。 當日下午,警方拘提林、周到案,並通知戴男到案說明。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周男嫌疑不足,已請回。檢方重申,檢察官依法訴追、法官依法審判,不容非法暴力威脅干預審判或動搖司法公信,對任何不法均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轉傳類似圖文或煽動情緒,以免以身試法、自誤前程。
柯文哲捲京華城風暴 李彥秀析MG149案不起訴埋遠因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1日表示,遭控涉入京華城等爭議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在台大醫院服務時的帳務風波MG149案不起訴,讓柯文哲自以為這樣報帳的方式沒有問題,後續依然故我,才釀成今日風暴。針對京華城重建案容積率高達840%問題,台北地檢署8月3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柯文哲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預計1日裁定。對此,曾任台北市議員、多年觀察柯文哲作風的李彥秀直言,柯文哲「聰明反被聰明誤」,在2014年前後因競選台北市長遭控的MG149案後獲不起訴,導致柯文哲誤以為這樣做OK,沒有問題。據了解,MG149是柯文哲擔任臺大醫院加護病房外科主任時期的計畫專戶,柯文哲是該專戶主持人,時任國民黨立委羅淑蕾等人質疑,柯文哲在MG149專戶操作中,涉嫌貪污、洗錢、逃漏稅等問題。然而,監察院審計部調查後指出,並未發現該專戶違反《會計法》及該台大醫院《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而2016年6月台北地檢署也偵結,當時檢察官認為柯文哲被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及涉犯刑法背信、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煽惑他人犯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罪嫌不足不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職權提出再議後,台灣高檢署當年度7月15日駁回再議,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對此,李彥秀直言,柯文哲其實一直是這種作風,並沒有改變,他在台大期間就有MG149爭議,只是當時整體政治氛圍太討厭執政的國民黨,也對民進黨不信任,而對於柯文哲訴求的「新政治」就像有了「濾鏡」,給予高度期待與容忍。李彥秀指出,地方市長的權力在所屬縣市非常大,尤其貴為首都的台北市長,底下有30幾個局處首長都是市長直接任命,市府更握有財政、都計、建使照、環評、警消、工安、衛生等權柄,這些與財團和民眾利益息息相關,比方京華城容積獎勵,一放寬便涉及新台幣數百億元利益。李彥秀批評,柯文哲智商157,8年台北市長任內握有生殺大權,口才與邏輯詭辯非常厲害,自以為是,不尊重專業下,許多專業人士只能黯然離開,人員流動率非常高,最後只剩聽話的「柯意志」執行者,一個團隊若沒有防腐劑,當然會遲早出事。李彥秀說,柯文哲作風從來沒變,只是從一個民間批評者,選上台北市長變成被監督者,一下手握每年近2,000億預算與人事大權的首都市長。她感嘆,柯文哲因聰明與素人作風暴起,卻也因此摔了這麼一大跤。※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前,當事人均應推定為無罪。
文具店兼賣一張2元六合彩明牌 法官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高雄市蔣姓婦人在三民區經營文具店,店裡兼賣一張僅需2元的六合彩明牌,吸引不少玩家上門試手氣,年初經警方查緝送辦,查扣11張明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蔣婦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開設文具行的蔣婦自18年前開始,在店內販售包含「財神爺明牌 」、「聖慈宮明牌」、「領現金明牌」等30多種明牌,曾在2011年遭警方查獲,法官判決拘役40天。蔣婦遭法辦後仍未收手,而是縮小規模、減少品類,持續販售香港六合彩開獎號碼單、今彩539開獎號碼單2種;今年1月10日,警方上門搜索文具店,查獲11張總價值22元的明牌單,詢後依法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蔣婦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她在2011年已有妨害秩序經法院判刑確定紀錄,仍未能記取教訓,這次又以相類方式煽惑他人犯罪,足以助長賭博風氣,有礙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非可取,因此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可上訴。
網紅詹姆士賣場偷吃稱自己「客家精神」 客傳會火大發聲明:團隊應出面道歉
網紅「詹姆士(呈)」譁眾取寵和團隊跑到超市,將架上的飲品與零食打開吃後,又放回架上,甚至在影片中打上「客家精神」字樣,事後不只被兩大超市提告,如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也譴責,除了要求詹姆士公開向客家族群道歉之外,也呼籲各界勿以族群歧視當招牌衝流量。網紅開白目玩笑,不只吃上刑責也被提告。(圖/報系資料照)網紅詹姆士到全聯與家樂福吃完餅乾與飲料後,又放回架上並表示「吃不喜歡就放回去」,影片曝光後被網友轉傳,最後被警方帶回訊問,兩大超市也決定提告,且絕對不和解。目前全案依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名譽等罪嫌查辦。影片中不付錢就吃賣場東西行為,旁邊更打上「客家精神」字樣,也讓客傳會不滿,發布新聞稿譴責,「這種以違法行為及歧視族群言論的作法,已嚴重誤導大眾損害客家文化之形象」,因此嚴正呼籲該團隊,須公開向客家族群道歉。客傳會董事長陳邦畛也指出,該網紅在賣場偷吃商品的影片透過社群網站在網路上傳播,可能對青少年產生模仿效應,影片中對客家族群的歧視性言論,透過現代網路傳播,這種不當言論對族群傷害性會更大,因此呼籲網紅「勿以霸凌客家族群,作為賺取流量的手段,團隊更應出面道歉。」詹姆士靠網路直播帶貨每月可賺取20萬元,先前還砸下1500萬元買下北屯區的30坪豪宅,而他也被挖出,原來他與先前發生「醋飯之亂」打人的網紅超哥,隸屬同一間直播帶貨公司。
直播帶貨月入20萬!網紅大鬧賣場認了:就是要漲粉 詹姆士遭起底「跟超哥同公司」
網紅「詹姆士(呈)」近日發布一支影片惹議,他前往全聯、家樂福等賣場,竟直接打開架上的餅乾與飲料「試吃」,還說若不合口味就再放回去,離譜行徑引起網友齊聲撻伐,2大業者得知後也表明,會採取法律行動。對此,詹姆士昨(29日)遭警方逮捕時認了,是為了漲粉才惡搞大賣場。「全聯不花錢吃到爽」影片遭出征後,詹姆士火速刪除並上傳道歉影片,指日前在全聯、家樂福拍攝不當影片,誤導觀眾及毀損店家聲譽,向受到影響的大眾致歉,也已經與業者聯繫了,另外他還附上消費明細,強調當天被開封過的商品都有結帳,「請各位網友不要再斷章取義」,一句斷章取義再度掀起網友怒火。詹姆士大鬧全聯、家樂福,擅自開封尚未結帳的餅乾與飲料「試吃」,遭到網友出征。(圖/翻攝自臉書)全聯與家樂福喊告後,警方29日下午2時許,將詹姆士帶回警局訊問,訊後依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法辦。對此,詹姆士供稱,自己是為了增加粉絲、蹭流量,才在賣場做出脫序行為,「漲粉漲了許多。」至於使用過的商品已結帳是否為真?警方調查,拍攝當下共有8人,詹姆士吃完放回架上後,其他人再將開封過的商品放入購物籃結帳,不過其中一樣清潔劑被遺漏並未付錢。據了解,詹姆士靠直播帶貨每月可賺取20萬元,先前還砸下1500萬元買下北屯區的30坪豪宅,而詹姆士也被挖出,原來他與前幾天發生「醋飯之亂」的超哥隸屬同一間直播帶貨公司。
網紅賣場「試吃放回去」惹議2度道歉…警察台中逮人 知情人士曝內幕:血賺了
網紅「詹姆士(呈)」近日在全聯、家樂福等賣場,直接打開飲料和零食試吃,吃完又放回架上,引發軒然大波。事後詹姆士與攝影師2度道歉,並5度鞠躬,就連老闆也承諾會負責到底,但仍不被網友買單,而涉案的2人也在今(29日)遭到警方逮捕,詳情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詹姆士(呈)在IG發布以「教大家在全聯如何不花錢還可以吃到爽」為題的短片,表明「吃不喜歡就放回去」,接著開始試喝優酪乳、吃腰果、洋芋片等,還囂張說:「不會有人發現」,遭到網友撻伐。事後,詹姆士(呈)下架爭議影片,除了道歉做出錯誤示範,並強調使用過的東西都是有結帳的,要網友不要斷章取義,結果反而火上澆油。為此他再度PO影片道歉,老闆也現身,表示「這個道歉影片不是一個結束,我會帶他們去做更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向大家說對不起,下次不會再有這樣的行為發生,你們罵我們是應該的!」而詹姆士(呈)也在IG限時動態表達歉意,透露已深入了解,錯了就是錯了,造成錯誤的示範,向社會大眾說對不起,後續相關責任補償,他一定會負責到底。詹姆士(呈)道歉,承諾負起一切責任。(圖/翻攝自dai_james0925 IG)針對此事,有網友便懷疑詹姆士(呈)的目的,實際點開IG「賺錢」的限時動態精選,就會跳出遊戲下注的相關APP,疑似引誘網友加入群組,而最新限時動態還刻意曝光老闆的IG帳號,認為這波流量不會讓當事人受到處罰,只會受到讚賞,「畢竟短影音最需要的就是流量,還帶出了他老闆的限動,整個血賺,爽到他們了」。另一方面,據《TVBS新聞網》報導,警方以《刑法》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偵辦,目前在台中找到涉事2人,將帶回刑事局訊問。
國道「玩命飆速402公里」!警揭真相:假的 駕駛下場慘了
日前,有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在國道狂飆的影片,影片中時速表一度達到402公里,引起網友質疑影片造假,車速根本沒那麼快,時速表應有經過後製。經國道警察連日追查,發現該影片攝自去年3月,並沒有超速至402公里的情形,甚至連200公里都不到,是由一名年約40歲的戴姓男子透過後製調整而成,本案訊後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管轄地檢署偵辦。一名網友今年1月初匿名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分享一段「國道極速400」影片,影片中時速表短短20秒內,從274公里快速飆升到402公里,飆車過程中變換了5次車道,行徑十分危險,更直指發文的還炫耀「連假半夜都沒有紅斑馬,超好飆」。誇張行徑引起網友砲轟「不要出來危害人間」、「無奈,不滾去封閉道路玩,其實沒人擔心你自己撞死自己,只怕被你撞死牽連而已」。也有網友質疑,「時數400應該要更快,看路燈、被超越的車輛就可以知道」、「你的破綻在超越大車的時候…太慢了」。對此,經國道警察第6大隊調查指出,影像約於2023年3月初在國道三號高原路段拍攝,並指出,當時車輛的實際時數「尚未達到200公里」。戴姓男子為追求點閱率及流量,剪輯不實超高速影片,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網站,吃上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行政院遭入侵、魏揚沒事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被駁回
行政院促轉會前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人,在太陽花運動期間與群眾攻占行政院,檢方認定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決魏揚等人無罪,二審將魏揚等人改判2到4月不等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因行政院撤告,改判公訴不受理確定,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2014年3月18日,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月23 日晚上,號召群眾侵入行政院,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 突,引起社會矚目。檢方起訴132人,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長林全在2016年撤回侵入建築物及毀損等罪告訴,最後只有11人被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檢察總長認為,魏揚等人煽惑群眾、蔑視公務員依職權維護公共秩序的尊嚴、造成公務員的身體傷害,並踐踏官署,以暴力逾越整體法律秩序的界線,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告,而且就算行政院對侵入建築物部分撤回告訴,也不影響對於被告魏揚等人煽惑他人妨害公務部分犯行之訴追,認為原判決公訴不受理顯然違背法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非常上訴只能針對有利被告提起,且本案無統一法律見解必要,判決駁回。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魏揚等7人更一審改判無罪!
7年前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事件,民進黨政府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部分成員,遭一、二審判決有罪,不料最高法院創設「公民不服從」抵抗權,傾向認定魏揚等人無罪,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法界引發諸多聯想,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10點宣判,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理由是受一審行政院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公訴不受理確定。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則獲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等人已逾越言論自由保護範圍,魏揚還在行政院內用擴音器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被認定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8人有罪。
Youtuber直播「逃票看電影」 挨告竟辯流量太少拒和解
Youtuber「Cats紙袋人」龍尚謙曾因拍片教人逃票免費搭捷運,遭依煽惑他人犯罪處分緩起訴,他另又因走電影院後門看電影,還全程直播,遭到電影院提告。龍男認為逃票看電影的影片流量不夠高,拒絕與電影院和解,台北地檢署今依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嫌將他起訴。檢方調查,龍男去年3月25日晚間近10時許,從西門町樂聲影城後門偷溜進去,遭員工發現阻攔,隔天晚上近12點再次以同樣方式闖入,沒有被人發現,他看完電影《血衛》後,才從大門離開。龍男2次闖入過程均直播上網,影城發現後提告。龍男到案否認犯罪,拿出26日的電影票佐證,辯稱當晚他有買電影票,故意從後門進入,目的是要告訴網友真的有人會從後門進入逃票,希望大家不要這麼做。全案偵查期間,樂聲影城願意讓龍男賠償6萬元和解,但龍男表示,當初捷運逃票案因影片有上新聞,流量高達30多萬,因此決定繳公庫5萬換緩起訴,但闖電影院的沒被報導,流量才10萬元,認為賠6萬元太多,因此拒絕。
魏揚等7人攻占行政院案 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
美國國會本月6日發生騷亂事件引起全球嘩然,而7年前發生在台灣,太陽花學運引發攻占行政院案的判決也引人矚目。魏揚等7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鼓動他人侵入政院對抗員警,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判7人有期徒刑2至4月不等,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院人士,於同年月23日晚7點,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爆激烈衝突,甚至將警員推拉下台階。北檢偵辦後起訴93人,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政院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告訴,魏揚等人因被訴妨害公務等罪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仍由法院審判。北院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認定無主觀犯意,判決無罪。高院稱,立院審案瑕疵可循正常管道救濟,但魏揚等7人以「衝、占領、爬進去、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及臉書,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具必要性也非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
反年改陳抗活動襲警毆打記者 吳斯懷等13人有歹誌啊
2018年4月在立法院的反年改陳抗活動中,爆發嚴重肢體衝突,抗議群眾出現丟擲煙霧彈、突襲拆除立法院正門外鐵拒馬等違序行動,並造成多名員警及媒體記者受傷,台北地檢署今(17)日將吳斯懷、王寶芸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其餘11名被告則分別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起訴。2018年4月25日上午,反年改陳抗團體準備大批鐵鏈、釘耙、繩索、汽油等攻擊性物品,當天下午更集結超過5000人,占滿忠孝東路至濟南路間的中山南路,數10名穿戴迷彩或蒙面、戴口罩帽子的群眾,不但丟擲 煙霧彈,並以油壓剪、童軍繩等器具,拆除立院大鐵門前的鐵拒馬,企圖攻進立院,警方以人牆護住大門,警民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多人掛彩。群眾動手拆拒馬的同時,因大批媒體記者擠在第一線攝影拍照,引來抗議群眾不滿,動手毆打在場多名攝影記者,並砸壞多部攝影機、相機,總共有9名記者向警方提告傷害、毀損。
原台灣名字最長之人提告Youtuber「要投」 聲稱:煽惑犯罪
原先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是嘉義市的「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但日前Youtuber「要投」也改名為「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成為目前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黃宏成29日到嘉義市警局報案,指控要投的新名字「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名字有諧音「台灣、大麻販、藥頭、喔爽死」等,質疑他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對此,要投也回應了。黃宏成29日至嘉義市警局報案,聲稱「要投」之名具備「藥頭」之諧音,在名字中更有「台灣、大麻販」等等的諧音字樣。更質疑此名字已經觸犯刑法,誘導他人犯罪。黃宏成更指出「要投」的新名字出現「台灣大麻販」,翻譯成英文後把台灣變成國際販毒營運中心。還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處理這個問題,否則將影響台灣年輕人看到影片後的想法。對此,Youtuber「要投」針對黃宏成的控訴回應「我是要投,不是藥頭,請不要亂改我名字,謝謝」。更進一步解釋,「飛鏢選手,要投出去,才叫要投」,至於「歐薩斯,不是喔爽死,是我的英文名字」,也提到若有警方傳喚通知到案說明,他將會拍一集「誣告」影片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黃宏成認為,「要投」這個名字涉犯刑法第153條,明顯告訴別人他有大麻還販賣,就是涉及法律的相關規定,違反公序良俗。他更舉例,難道名字可以取「殺死鐵路警察是英雄喔爽死」的諧音嗎?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更不能被社會接受。他也透露,將和立委陳情,應該要修改姓名條例法,若取名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應該不能同意核准通過。
太陽花成員二審判有罪 立委:判決書彰顯教化意義
太陽花學運於2014年3月23日攻占行政院事後被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宣判魏揚、陳廷豪等共17人有罪。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今天表示,學生當年的行為已經逾越「公民不服從」的界線,並強調「正義經常遲到,但希望不是不來」;律師出身的立委李貴敏也說,判決書具有教化效果,魏揚等人的行為確實符合「煽惑他人犯罪」的要件。太陽花學運期一審時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部分,分別被判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但煽惑他人犯罪部分,魏揚等7人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大逆轉,包括魏揚在內一共17人都有罪。高等法院判太陽花學運7名成員有罪,立委李貴敏認為確實構成犯罪要件。(圖/報系資料照)李貴敏指出,高等法院逆轉地方法院的判決,關鍵之一是認定構成「煽惑他人犯罪」的要件,是否符合「故意煽動大眾去做違法的行為」。李貴敏認為,太陽花學運成員煽動群眾攻佔行政院及立法院,就算未親自到現場指揮,透過臉書或網路號召進行違法的行為也已構成犯罪要件。李貴敏認為,遭判刑的太陽花學運成員踰越「公民不服從」的界線,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兼具教化及教育功能,警惕民眾表達言論的方式有很多種,但不能選擇違法的方式,否則「台灣社會豈不亂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