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
」 大陸 人工生殖法 代理孕母 賠償 營養費
墮胎後準婆婆給4萬補身體「被男友偷拿一半」 他坦白:想換最新款iPhone
「看男友就像看我未來的兒子一樣!」一名女子抱怨,由於她和男友才剛大學畢業,因此在發現懷孕僅半個月就去墮胎,而男友也轉帳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1萬元)給她,說是未來婆婆提供的營養費。沒想到的是,她事後卻發現男友母親原先要給的是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2萬元),男友這才坦承是想拿那筆錢去換最新款iPhone,讓她感到相當傻眼。這名女子在微博帳號「參川說」匿名投稿表示,她和男友今年才剛大學畢業,目前已交往3年,前段時間她發現自己懷孕,雙方家長一致認為現在結婚生子還太早,因此她就在男友的陪同下到醫院墮胎。原PO說到,事後男友轉帳人民幣5千元給她,說是未來婆婆給她的營養費,希望她能先在家好好休息1個月,讓她相當感動。怎料,某天她接到男友媽媽的電話,才得知對方當初給的是人民幣1萬元,而男友則坦承自己把一半的錢拿走,是想要換最新款iPhone。原PO也將她與男友的聊天紀錄截圖公開,只見男友向她道歉並詢問「要我把錢給你嗎」,原PO強調「我在意的不是錢的問題,你很想要換手機就說出來,我都可以把1萬元全給你」,男友則驚喜道「太好了老婆」。後來,男友雖想將5千元還給原PO,同時再次問道「你現在是什麼想法,想和我分手,還是想讓我買手機」,原PO則拒絕這5千元,並坦言「我不清楚……你沒有責任感,完全還是個小孩子」。最後,男友告訴原PO「我很愛你,很愛很愛你。錢先替你保管幾天,錢我能去買手機嗎?」原PO回應「這筆錢就沒打算要過……要不是不想生氣,要和你吵一架」,男友便撒嬌道「知道你最好了……被我媽知道我就完蛋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妳只是來秀恩愛的,不是來聽意見的」、「戀愛腦,自我感動」、「這種真是活該,不值得可憐和同情」、「別分手了,2個人多配啊」、「鎖死,這種男的可別禍害其他姊妹了」、「在他眼裡妳不如一支手機」、「隱瞞了1萬元的事實,跟成熟沒關係,是誠信的問題」、「妳不分手的理由是什麼?能不能談點正常人?」
轎車違規插隊害公車急剎!孕婦摔傷流產「喪失味覺」 索賠33萬結果反轉
中國上海一名42歲李姓女子在下班時間搭公車,因為其中一輛轎車違規插隊,導致公車司機緊急剎車,使得她摔傷,更因此必須墮胎,氣得起訴司機和轎車駕駛,法院審理結果也出爐了。根據《九派新聞》報導,42歲李女在下班高峰期間搭公車,因張女士的轎車違規插隊害公車急剎,李女因而摔傷頭部,警方認定張女要負全責。然而,事故發生後,李女檢查發現已經懷孕6周,因電腦斷層掃描及服藥被迫人工流產,並因反向損傷導致嗅覺喪失。李女憤而起訴公車公司和轎車司機張女,索賠醫療費5126.07元人民幣、交通費562元人民幣、營養費3000元人民幣、鑒定費900元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總共約33萬新台幣。對此,公車公司和張女不認可人工流產產生的醫療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從事故發生的時間、醫院診斷書確定的懷孕周數以及李女發生交通事故後接受電腦斷層掃描等事實,被告應當承擔上述的醫療費用。對於李女提出的8萬元人民幣精神損害賠償金,根據李女受傷情況,法院酌定3500元人民幣,認為流產和嗅覺障礙未達高額賠償標準。乘客不服上訴,但法院駁回,二審維持原判。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表示:「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推斷的話,流產與交通事故的確不夠成直接因果關係」、「為何要告公車?難不然不急剎直接撞上去?告那個亂插車的行了」、「轎車司機都全責了,還關公車什麼事」、「公車要追責小車」。
抽血風暴2/女足血淚揭巨塔不能說秘密?亡羊補牢立委要查IRB盲點
台師大女足隊強迫選手參與抽血與體能實驗案,事發後,政院、教育部、國科會口徑一致,出面力挺學生,揚言台師大校方、教練若有疏失將重罰。不過,此事疑雲重重,受害同學一句「那怕只要有一個人站出來,我們今天就不用承受這一切」,讓許多民眾感同身受,也凸顯此事幕後恐不單純,不排除官官相護可能。學者則認為,此事不啻是對國內IRB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制度再一記警鐘,印證要落實人體實驗倫理,絕不能只靠政府宣傳,全民也要有自我「維權」認知,才能杜絕IRB爭議事件。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天在立院質詢師大女足被迫抽血爭議,她引用衛福部次長林靜儀的質疑「學生的血究竟去哪了?」,質問衛福部長邱泰源,但醫師出身的邱泰源也說不上來。也是醫師的陳菁徽不放棄,追問衛福部究竟有沒有追查師大女足學生的抽血流向?邱泰源僅避重就輕的回答「會嚴辦」,卻未承諾是否會公開交代血液最終流向,引發更多質疑。陳菁徽指出,衛福部手握全台灣醫事人員名單,絕對有能力立即調查,不必等教育部調查後才能執法。但衛福部以「要顧慮到受試者保護」的原則,說明目前不會主動去調查,而是等教育部掌握更多資訊後再執法,立即引發陳反彈,強調衛福部是醫療法主管機關,具有醫學專業,衛福部位階又沒有比教育部低,有何理由等教育部查明後再說?葛如鈞表示,台師大女足隊抽血爭議,涉及多個政府單位,考慮以舉行立院聯席委員會的方式釐清爭議(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衛生教育委員會召委葛如鈞透露,這段時間,很多人都關心師大女足案發展,他今年4月也收到相關陳情,要求國科會說明,但國科會都說還在調查,直到執政黨立委也看不下去,主動召開記者會踢爆。由與此事牽扯單位很多,而且高度專業,又牽涉民眾健康權,他不排除以召委身份,開聯席委員會,請學界、醫界學者專家共同探討此事,從制度面補強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一位具醫事背景者的立委指出,邱泰源目前「三緘其口」態度難令人理解,因整件事起因雖在於教育部、國科會主管的大學、醫學院學術研究計畫,但是民眾最關切的其實是為何台師大女足隊學生,在校唸書,卻在大學四年求學生涯中,必須經歷八次人體實驗,還有人一天就要被扎六針,抽血原因、血液流向都有待釐清。該立委說,其實國內不少慢性病病人,每三個月就要抽血,一次就得被扎三針,但是這些病患不會因定期抽血喊苦、投訴,就是因為非常瞭解抽血的目的及必要性,醫師並沒有強制病患抽血,病患拒絕抽血也完全沒有問題。「但在台師大女足案中,當事人是學生,不參與實驗成績恐會受影響」,該立委直言,這些學生無奈下只能配合教練、校方要求,連實施抽血者是否為醫師專業人員,都難以確保,更別說抽血後的可能領到的營養費是否合理,抽血過程中是否引發健康風險,因為「權力不對等」,女學生委屈可想而知,也才會立即點燃全民怒火,衛福部卻不敢明確查諾徹查到底,吞吞吐吐間反而更讓人懷疑,此事背後是否牽扯「白色巨塔不能對外說的秘密」。輔大醫學院教授陳宜民直言,國內外醫學界對於IRB的重視度越來越高,台師大女足案首先凸顯該校IRB(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對涉及人體實驗的研究倫理把關是否不足,就算台師大沒醫學院,組IRB恐對抽血等醫學實驗力有未逮,但仍可與其它大學醫學院合作,確保實驗合法合理性,包括女學生有沒有事先簽抽血同意書?實驗結束後是否按規定繳交報告書,並接受國家人體實驗審查委員會的抽查等等細節,其實對當事人權益影響都非常大。陳宜民還說,台師大女足隊抽血風暴,已凸顯台師大IRB審查機制出現嚴重問題,但國科會、教育部等單位其實也有各自的IRB,就算台師大IRB出包,怎麼各部會審查時也彷彿渾然不覺?問題出在哪,必須找到根源,才能避免憾事重複上演。陳宜民並表示,為何女足隊人人都要被定期抽血?是否與實驗單位預想「找自願者」難度更高、不如全隊都抽血就沒話說有關?但若真有此思維,恐怕就更難通過一個上軌道的IRB委員會審查。因此,究竟是誰要求全台師大女足隊都要抽血,對學生連續抽血後不良反應又是如何處理?有無符合規定?對於國內大學IRB是否上軌道,足堪借鏡,教育部、國科會責無旁貸,絕非罰款就能了事。「多數國人恐怕還未感受到IRB出包的嚴重性」,陳宜民感嘆的說,其實早在2019年,中央研究院就曾因推動的「台灣精準醫療計畫」(簡稱TPMI)觸及IRB議題,引發研究倫理、專利侵權、甚至隱私與國安爭議,最後在還未達成目標的第3年就被迫宣布暫停,震撼學術界。如今,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又再度爆發IRB疑雲,它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女足隊教練是否真涉及對學生霸凌,政府部門若有劃下防火牆,就能息事寧人之心態,只怕會讓類似憾事重複出現。更重要的是,民眾必須瞭解IRB是什麼,讓自身健康權益得到最充分有利的保障。
抽血風暴1/由師大女足教練背鍋疑掩護「師大女足案」帶頭大哥?學者點貓膩
台師大遭控「以人血換學分」引發國人矚目,事發後,國科會立即針對惹議的台師大研究計畫喊停,並表示早已發函台師大調查,但卻屢遭拖延。對此,輔大醫學院教授陳宜民直言,師大女足案涉及人體實驗倫理,事屬醫學界高度專業,若僅由懲處女足教練、台師大,恐難釐清真相。他表示,該案疑雲重重,風暴核心的研究計畫總主持人理應出面釋疑,否則不僅難讓真相還原,更可能傷害國內醫學發展。台師大驚爆女足被強迫抽血案,引發全民關切(圖/報系資料照)陳宜民指出,引發爭議的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是國科會「精準運科計畫」下的四個研究子計畫之一,類似的「整合性」學術研究案,學術界非常多,尤其近年少子化衝擊大學招生,若能爭取到類似研究計畫,對於提升大學學術地位,非常有幫助。他說,在此之下,國科會也常要求採「競爭型計畫」處理,簡單的說,就是國科會每年嚴格審核各大學整合性計畫績效,只要當年研究成果未達研究設定目標,研究預算當下就常會被砍掉。因此,如果師大女足案確實屬於「整合型競爭計畫」一環,國科會就不可能事前不知情,現在事情鬧大了,國科會才解釋早已展開調查、是師大回函遲緩,就難以服人,至於國科會究竟有無把關不嚴之責,有待立法院釐清。陳宜民曾任高醫大副校長,對於整合型、競爭型學術研究計畫非常熟悉,他還說,根據媒體報導該研究計畫有四個子計畫,分由台師大、長庚醫院、中央大學四位醫師或教授主持,但當下輿論焦點只見集中批判台師大女足隊的教練涉嫌長期全力壓迫與校園霸凌,反而不見該「精準運科計畫」的「總主持人」現身針對爭議,直面外界釋疑。但台師大女足隊教練恐不具備人體實驗專業背景,哪有能力回應外界因人體實驗而起的排山倒海質疑?根據媒體報導,參與台師大惹議研究計畫的醫師、教授在體壇都有高知名度,包括台師大陳姓教授、長庚醫院的林姓醫師,中央大學阮姓副校長、中央大學葉姓教授。林口長庚醫院,中央大學昨日受訪時紛紛強調過程中符合並遵守人體實驗委員會規範,所負責的領域皆非「侵入性」實驗(指不負責抽血)。對此,陳宜民表示,類似整合型研究計畫,都有一位計畫總主持人,主掌實驗設計、進行,是全計畫的靈魂人物,如果研究有成,最大光環將落在總主持人身上,就像是武俠小說中的「帶頭大哥」。現在的關鍵是,誰是這個計畫總主持人?迄今不明,他懷疑整件事到目前的發展,不排除有人帶風向,導引外界聚焦師大女足教練,是為保護該醫界「帶頭大哥」。陳宜民還說,媒體披露,該研究計畫的四個子計畫名稱相同,若屬實,不僅有違學術界整合型研究計畫的常態,當初如何能過國科會號稱的嚴格審核,令人好奇外,其實子計畫主持人也應都瞭解整個計畫的全貌,就算沒有實際過問抽血事宜,但既然參與實驗的設計,分析,就不可能完全切割與爭議的責任,還是應該給受害女同學一個交代。陳宜民感嘆,師大女足抽血爭議鬧大後,國科會、教育部,到各子計畫參與者,紛紛自清,連師大都出面致歉,似要藉指控台師大女足隊教練霸凌學生、由該教練扛下全責,但是,女足隊教練具備人體實驗的醫學專業嗎?該教練瞭解何謂人體實驗的倫理嗎?教練瞭解「給女足學生1000元營養費」在醫學實驗實務界價碼合理嗎?瞭解抽血後要做什麼數據分析、如何分析的嗎?媒體報導,此次惹議的研究計畫「建構新世代精準女足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國科會每年補助約900萬,三年約2700萬。對此,陳宜民表示,醫界昨晚傳出,該計畫其實早在7年前就已展開先期研究,雖真相有待調查釐清,但國內專攻運動科學領域者並不如國外多,學術界也已經有風聲,好奇,該研究計畫提出到審核計畫階段,有沒有可能會是有關係的同批人,才會放行爭議性頗高的人體實驗?此外,每年都要抽血的實驗設計目的、必要性究竟為何,國科會都應出面釋疑,若只想大事化小,風聲過了就船過水無痕,不只對受害女學生不公平,若無法從制度面做補強,對台灣未來醫學發展也絕對不是好事。
男童托育班被「老師男友」掐脖致頸椎脫位 家屬怒索賠89萬
大陸浙江海寧一名周姓家長指控,年幼兒子在托育班上課時,竟遭老師的男友掐脖暴力對待,導致頸椎脫位,事後雙方談判破裂,一度傳出女方要求至少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9萬元)賠償,最終以7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萬元)達成和解。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據陸媒報導,受害男童的母親周女士表示,兒子在今年5月就讀晚托班,未料5月16日晚間返家時情緒崩潰哭訴,稱遭到一名成年男子掐脖並被提腳拖行。男童指出,「因為我沒理他寫作業的要求,他就掐我脖子,還提起我的腳把我拎起來。」事後就醫確診為頸椎脫位,並住院治療,目前仍需配戴頸托休養。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經查,施暴男子為托育班女老師的男友袁姓男子,自稱當晚只是來接女友下班。袁男辯稱自己只是「提醒孩子寫作業」,否認暴力行為惡意,「我只是想讓他覺得難為情,自己起來,不是故意傷害。」但警方已介入調查,並進行司法鑑定,確認小男孩傷勢為「輕微傷」。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周女士認為對方嚴重失職與暴力,要求袁男與托育班共同賠償包括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與誤工費等,總額至少人民幣20萬元。對此袁男僅願支付1萬元,托育班則只表示願承擔醫藥費,引發家屬不滿。經媒體持續關注與協調,事件在7月10日畫下句點,托育班與袁男共同賠償人民幣7萬餘元。袁男也坦言,事件發生後已遭女友分手,女方更被機構開除,他為一時衝動深感懊悔:「我願意承擔,但真的無力支付太高的金額。」
回顧39年前重考之路 專業醫先做「這一事」換心情更篤定
1986年夏天,精神科名醫沈政男經歷聯考落榜、家庭經濟拮据與自我抉擇的交織下,展開了他人生最關鍵的一年重考之路。他在當年7月2日,也就是聯考最後一日,同時也是自己生日當天決定「只要沒考上醫學系就重考」,儘管已有其他學系可念,但他毫不猶豫放棄,毅然決然地踏上重考之路。為了讓心情更加篤定,沈政男孩聽從重考班的建議,先去成功嶺當6星期的大專兵。沈政男醫師在FB發文表示,當時家中父親已過世,所有決定全由他獨自面對。他的表嫂帶他去台中郊區一間廟宇問乩童重考命運,對方回應兩字「中興」。沈政男當下心想,中興沒有醫學院,於是轉身離開,決意自己走出答案。由於當時重考班補習費需5萬元,而家中僅剩8萬元存款。沈政男在一中街看到補習班大幅標語「台大醫科班,本屆XXX分以上免學費」,就毅然決然走進櫃檯,當中一位嗓音粗嘎、霸氣十足的大姐吳姊當場答應免學費,每月還提供5千元營養費,若考上台大醫科更提供七年學雜費獎學金。也因為如此優渥的條件,讓沈政男當場報名,展開封閉讀書生活。沈政男首先收起所有課外書籍,告別所有興趣,然後聽從補習班的建議,先去成功嶺服6週大專兵役,期間帶著「高中課程學習綱要」檢視自己知識缺口。沈政男表示,當時補習班位於違建般的高樓,環境簡陋,但師資令人印象深刻。英文老師張勝溢講課有節奏感,推薦他買的Lexican字典至今仍留著。物理老師任仲陵、化學老師愛諷刺黨外人士,課堂風格各異。雖然沈政男上課多半自習,但補習班提供的外在壓力,讓沈政男堅持每日苦讀到深夜,常常三點才就寢。考試當天,他孤身一人赴考,午餐還是請同學的媽媽代買便當,同學的母親甚至連續兩天都沒收錢,便當內的榨菜肉絲也因此成為沈政男與聯考連結的味覺記憶。而本次重考在考完數學那一刻,沈政男便篤定應該沒問題。估算分數後,他推斷可上陽明醫學系,但實際成績為555.56分,順利錄取台大醫科。當沈政男在台中商專對面的「呱呱叫」速食店打工期間收到成績,興奮之餘也引來吳姊的招募。吳姊親自登門邀請,以500元日薪工作邀請沈政男加入補習班招生團隊。於是,沈政男開始拿畢業紀念冊逐一撥打招生電話。在沒有個資法的年代,他們還進行家訪。某次,主任決定從台中家訪到嘉義,一行人三天兩夜,同行者有來自陽明的學長與中女中女同學。旅途中,那位女同學對學長頗有好感,甚至在道別時當眾獻唱一曲,但對方未多回應。招生結束後,沈政男回歸自修。後來與即將成為同學的中部新生在一位學長家裡烤肉聚會,組成「中友會」。某天晚上,一位婦人來電,表示從榜單得知沈政男的名字,希望請他幫女兒補習。沈政男便騎著媽媽的50cc機車赴約。沈政男表示,那位補習的女孩眼睛瞇瞇、自然捲髮,表情困惑時總試圖張大眼,總是讓他忍不住笑出聲。但在補幾次課後,沈政男發現女孩進步有限,所以婉拒續教。最後一次,女孩母親給沈政男五千元,他堅持退回兩千元,說三千就好。沈政男也在文末提到,後續不知道這位女生念了什麼學校。但回顧這一切,沈政男也感嘆表示「轉眼都過了將近四十年。」
運將違規變道釀禍!車上孕婦流產怒提告 法院判叫車平台賠41萬
大陸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起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吳姓女子2022年在某網約車平台叫車前往醫院產檢,因司機在駕駛中違規變更車道,意外發生車禍,導致吳女受傷。經醫院檢查,事故雖未直接傷及胎兒,但造成孕婦多處傷口、出血,胎兒難以保住,最終吳女無奈做了流產手術。綜合陸媒報導,吳女康復後,將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一起訴至法院,並申請追加事故車輛的承保公司為被告。吳女認為,該事故給自己身心造成巨大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由保險公司在交通強制險無責範圍內作出賠償,不足部分由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共同承擔。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女通過網約車平台預約了網約車服務,雙方之間形成公路旅客運輸合同關係,而原告與保險公司、租車公司、司機並非合同相對方,上述3名被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不過,網約車平台作為運輸經營方,負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義務。《上海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也明確指出,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故法院判定網約車平台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關於賠償金額,除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之外,考慮到吳女經過多次輔助生殖手術才成功懷孕,這起事故雖未構成肢體傷殘,但對其精神造成較大打擊,故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6萬元),共計賠償吳女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41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搭高鐵被行李箱砸暈!箱主只賠千元、鐵路部門拒擔責 她維權半年結果曝
大陸一名夏姓女子近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分享了自己在高鐵上被行李箱砸傷頭部維權成功的經歷,引了眾多關注。據悉,夏女起訴了前座乘客和鐵路部門,但行李箱主人住在其他省份,需跨省開庭,考慮到時間和精力,她最終選擇調解,由行李箱主人僅願自賠償1000多元醫藥費,而鐵路部門則拒絕擔責。《現代快報》報導,事發當天,夏女與朋友結束澳門旅行後乘坐高鐵返程。列車停靠深圳站時,一個重物突然從行李架掉下,把夏女直接砸暈。夏女回憶,當時列車正處於停靠狀態,她坐在靠過道的座位上和朋友交談,未注意到行李架上的異常,結果遭遇了意外。「過了好一會兒,等我甦醒後頭痛欲裂,整個人都站不穩,檢查後發現頭上鼓起一個巨大的血包。」 夏女說,朋友也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呆了,一直安慰她,但並沒有其他人過來察看情況,「這時候旁邊的一位大姐告訴我,是坐在前面那個女子的行李箱砸中我的頭,還一併砸到了她的胳膊。」夏女稱,列車員與乘警趕到現場後,雙方陷入責任推諉。鐵路工作人員稱,未處理過類似事件,也未明確責任劃分;行李箱主人則態度強硬,拒絕承擔任何醫療費用。夏女當即拔打了110,「到站後,車站民警趕來把行李箱主人喊下了車,了解了情況,把這個事情記錄了下來,給了我一份報警回執。」事後,夏女多次找鐵路、乘警、車站民警求助,但都相互推諉,「我打12306投訴,鐵路客服反饋鐵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且行李箱主人讓直接起訴。」夏女表示,既然對方態度如此強硬,那她就堅決選擇起訴,然而維權過程困難重重,涉事女子戶籍在廣東,她需跨省起訴,意味著必須付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夏女後來選擇訴前聯調,由法官跟行李箱主人線上進行溝通調解,「一開始法官去找那名女子,她的態度依舊強硬,也是說不願意賠,覺得責任不在她,還找了律師對接。他們覺得鐵路方面也有責任,如果要賠必須她和鐵路方一起賠償。」最終,行李箱主人同意賠償醫療費,但拒絕承擔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訴求。鐵路局則全程不接受參與調解,也並未承擔任何責任。夏女無奈地表示,「法官勸我接受,因為跨省訴訟成本太高」,坦言若非地域限制,她一定會追究到底,「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犯錯的人必須承擔責任。」
揪友在家喝酒惹怒妻!尪「求原諒20分鐘」被打槍 怒砍老婆10刀
大陸一名男子因與朋友在家中飲酒,引起妻子不滿,多次道歉未取得諒解,竟用刀砍刺對方10餘刀。中國裁判文書網資訊顯示,新疆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份刑事裁定書,一審法院判決該名男子犯故意殺人罪(犯罪中止),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提起上訴,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紅星新聞》報導,裁判文書顯示,新疆克拉瑪依的馬姓男子與陳姓女子,2021年8月經人介紹結婚。2024年2月26日21時許,馬男因與朋友在位於白堿灘區的家中飲酒,引起妻子不滿,儘管男方多次道歉,仍無法取得陳女的諒解。當日23時許,馬男攜帶1把長28公分的單刃刀,搭計程車來到陳女租屋處,再次向妻子道歉認錯,並保證不再喝酒,持續懇求原諒20多分鐘仍遭到拒絕後,他一氣之下掏出事先準備的單刃刀,連續對陳女的腿部、腹部、胸部、背部、手部砍刺10餘刀,致使女方全身多處受傷。行凶過程中,馬男看到妻子出血,便自動停止砍刺行為,並撥打120急救電話,隨後在住處前等待,主動將警方帶到案發現場。到案後,馬男如實交代了犯罪行為。經鑑定,陳女有2項人體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一級;另2項人體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二級;案發時馬男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被告犯故意殺人罪(犯罪中止),判處有期徒刑5年;作案工具單刃刀1把,予以沒收;另馬男應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合計人民幣6萬3636餘元(約新台幣28萬元)。案經上訴,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審判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應予維持,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尋親3年終團圓…他意外揭駭人真相 「竟被親奶奶賣了」生父也知情
大陸陜西省男子牛雨航出生不久就被人拐賣,23歲時得知實情,開始了歷時3年、跨越1000多公里的尋親之路,最終在警方幫助下,成功找到了親生父母。不過,有一個謎團始終沒有解開,當年牛雨航到底是怎麽和親生父母分開的?經過一番詢問和梳理,他得出一個讓人無比震驚的結論,原來一切都是謊言。綜合陸媒報導,1997年農歷3月某天,2男1女抱著男嬰來到河北省邯鄲涉縣西戌鎮東戌村1戶人家,分別自稱是男嬰的舅舅、叔叔和大姨,說孩子養不起了,想找個好人家。夫妻倆決定收養男嬰,取名牛雨航,2人擔心孩子是被拐賣的,還要求對方留下字據。事後,3人向牛家索要了人民幣9000元(約新台幣4萬元)的「營養費」。23年後,牛雨航長大成人,養父母講述了一切,並鼓勵他去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寶貝回家網登記了尋親信息,並採集了DNA信息。機緣巧合中,牛雨航找到了當年涉嫌拐賣他的嫌疑人,通話中幾人至今沒有一點悔意,不僅對他愛答不理,甚至語帶挑釁,這讓他更加難以接受。於是,牛雨航選擇報警。警方認為該案已過追訴期,決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他堅決認為,涉事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受到法律懲治,「如果當初我找到他們的時候,他們能告訴實情,我也能原諒他們。但到了現在,他們還在說謊,這就更讓我無法接受。」另一方面,牛雨航從未放棄尋找親生父母,歷時3年、跨越1000多公里的尋親之路,最終在警方幫助下,成功找到雙親。事件看似完滿落幕,但背後謎團始終沒有解開。當年牛雨航到底是怎麽和親生父母分開的?經過一番詢問和梳理,他得出一個讓人無比震驚的結論,原來一切都是謊言。牛雨航透露,當年生母臨盆時由奶奶接生,他一出生就被奶奶抱走,隨後祖母告訴生母她生了1個女孩,而且是死胎;由於剛經歷完難產,生母恍惚之間便相信了。牛雨航說,經過自己到處打聽,得知生父當時出車禍撞到人,急需一筆錢賠償,所以奶奶便把他給賣了,以此換取賠償款,且生父也知情。對此,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受訪時表示,如果經警方查證,牛雨航所言真實,奶奶將其抱走並且具有出賣目的,涉嫌拐賣兒童罪;無法證明出賣獲利等主觀故意,但具有使牛雨航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故意,可能涉嫌拐騙兒童罪。
寶寶交給月嫂「變超乖」? 陸寶媽揭穿秘密:半夜餵嬰兒安眠藥
2022年,中國上海市一名雇用月嫂幫忙照顧嬰兒的寶媽發現,原本每晚都要驚醒數次的寶寶,再也沒在夜間吵鬧過。然而在她的追查下才發現,月嫂照顧寶寶的秘訣,竟是半夜爬起來餵寶寶吃安眠藥,於是立刻報警。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上海一名寶媽柯媛(化名)為了照顧好出生幾個月的兒子小寶,透過某公司僱傭了史姓月嫂,以日薪人民幣308元(約新台幣1400元)的價格請她住進家裡照顧孩子。不過柯媛發現,自從史姓月嫂開始照顧小寶,原本每夜都要驚醒數次的孩子,忽然開始一覺到天亮,再也不曾在夜間驚醒吵鬧。柯媛觀察後發現,史姓月嫂每到凌晨2點,就會餵熟睡中的小寶喝水,讓她對此起了疑心。於是在2022年8月17日凌晨,史姓月嫂又一次餵小寶喝水時,翻找了史姓月嫂的包包,在裡面發現一瓶用於鎮靜助眠的谷維素片(Oryzanol)。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谷維素片主要用於神經官能症、經前期緊張綜合症、更年期綜合症的鎮靜助眠。藥品的使用注意事項中強調, 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兒童必須在醫生指導和成人監護下使用。發現這瓶藥物後,柯媛立即選擇了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史姓月嫂使用的保溫杯、奶瓶和谷維素片均帶回了派出所。由於谷維素片並不屬於毒品,不在公安機關司法檢測中心的檢測範圍之中,於是在2022年8月25日,柯媛與史姓月嫂與某廠商檢測中心簽署了《委託書》,對當晚寶寶的飲用水進行了成分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樣品中含有0.35mg/kg的谷維素。史姓月嫂宣稱,該檢測中心的人員使用了不乾淨的礦泉水瓶承裝樣品,才導致送驗樣本受汙染。她並宣稱自己攜帶的谷維素是因為照顧小寶壓力過大,為了保證睡眠才給自己買的。而小寶不再夜啼,則是因為她向家政指導老師學習後,得到對方「半夜給寶寶餵水有助於緩解哭鬧」的建議。事後,史姓月嫂組張自己在8月17日工作時被雇主柯媛指責為給孩子餵藥。而柯媛的無故報警,直接導致了她被派出所留置了12個小時。8月18日,因為柯媛的不滿,史姓月嫂不得不從雇主家中搬離。史姓月嫂認為,按照日薪308元計算,雇主一家拖欠著她15天的公司共計4620元(約新台幣2萬800元)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柯媛支付勞務費4620元。而柯媛提出反訴,認為史姓月嫂作為月嫂,為輕鬆工作違背職業道德,在嬰兒飲用水中投放谷維素片,對孩子的神經發育造成影響。因此史姓月嫂不僅不應收取勞務報酬,還應為其造成的損害賠償柯媛一家醫療費、營養費、律師費等共人民幣16000餘元(約新台幣7.2萬元)。上海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史姓月嫂提供育嬰服務的過程中,是否給小寶的飲用水中加入了谷維素。根據在案證據,柯媛一家在懷疑史姓月嫂投放藥物後,立刻報了警。民警出警後對涉案水杯等進行了暫存。因此,涉案相關物證真實可信。但是,某檢測公司在提取樣品檢測過程中,程序存在不當,影響了《測試報告》的證明效果。不過,本案所涉檢測並非司法鑒定,因此不應嚴格適用程式不當情況下的證據排除規則。檢測結果顯示,提取樣品確實含有了谷維素成分。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雇主柯媛或檢測機構有誣告史姓月嫂的必要,因此檢測樣品受污染的可能性並不大,該《測試報告》仍具有一定的證明力。上海法院最終判定,柯媛一家有理由拒絕履行支付服務費的合同義務,經過綜合考慮,法院判令史姓月嫂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寶媽一家醫療費、護理費、仲介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共計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
表揚王齊麟「巴黎奧運奪金牌」 土銀頒贈100萬獎金、特殊敘獎升一職等
土銀今日表揚巴黎奧運選手,其中在巴黎奧運拿下男子雙打金牌的王齊麟獲得獎金100萬元,此外王齊麟職等可再升等為一職等,未來每月的營養費也可望增加。土銀董事長何英明感謝長期為土地銀行國內外賽事付出的教練團及後勤團隊,每一次競賽的成功不只是球員的努力,教練團、防護員及陪練員都是幕後英雄。為激勵球員,由何董事長親自頒發奬金100萬元予羽球隊球員王齊麟、50萬元予教練陳宏麟,總教練李松遠、助理教練林祐賢分別獲頒20萬元、10萬元。另外,成功追平台灣網球女雙紀錄的網球隊球員曹家宜亦獲頒20萬元獎金。同時土地銀行再加碼宣布為王齊麟記大功、特殊敘獎晉升一職等,未來一年的營養費等級亦同步提升。除表揚球員的榮耀事績,土地銀行最後也安排「傳承」的溫馨時刻,讓年輕羽球隊員與王齊麟相見歡並獻花,王齊麟則回贈羽球拍,象徵土地銀行羽球隊新世代球員承接球技與運動家精神,讓土地銀行羽球隊持續為國爭光,再創佳績。
陸女法官遭割喉奪命!兇手竟是車禍官司原告 恨她「少判4萬給我」
中國河南省一名年僅37歲的王姓女法官,本月7日在居住社區地下停車場遭人襲殺,被兇嫌一刀封喉斃命。當地公安調閱監視器,發現兇嫌竟是該名女法官承審案件的當事人。而犯案動機,則是當事人因發生車禍向肇事者求償,王姓法官依法判賠卻少於當事人期待金額一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萬元),因此憤而行兇。警方循線找到兇嫌時,發現他已畏罪服毒,所幸及時送醫後無生命危險。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在7日傍晚,河南省一級女法官王佳佳在住處的地下停車場被人發現,發現時王佳佳頸部遭人割傷,已無生命跡象。當地警方查看停場場監視畫面後循線鎖定兇嫌,發現行兇兇手竟是該名法官承審案件的原告,50歲的黨姓男子。原來,黨姓男子4月騎乘電動車與李姓駕駛發生碰撞,造成黨男左踝關節、左腕關節處輕微損傷。經過交通鑑定,認為李姓駕駛應負全責,但雙方調解破局,黨男因此告上法院求償,狀告肇事駕駛李男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醫療費等約1883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該起案件經被害女法官審理,認為黨男請求住院「29日」費用中,後14日並未實際住院,醫囑僅開具1盒口服止痛膠囊和3盒外用消痛貼膏。另外,交通警察也認定黨男傷勢輕微及被告的答辯意見,故酌定按15天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共人民幣9384.89元(約新台幣4.2萬元),但對缺乏證據證明的其他財產損失請求,則依法不予判給。判決後,黨男對法官懷恨在心,也不懂再上訴的程序,竟然持刀進入王姓女法官居住的社區地下停車場,見她現身後行兇。王姓女法官倒地後因傷及重要頸動脈,失血過多身亡。黨男則逃回家中,警方上門時發現他已服毒昏迷,送醫搶救後已無生命危險,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據中國官方通報介紹,被害法官為現年37歲的一級法官王佳佳,於2011年9月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進入郾城區法院工作,先後在政治處、民事審判庭等部門工作,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長,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從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審判工作,曾獲「先進個人」「十佳辦案能手」等多項榮譽。另據網上消息,王佳佳是家中獨生女,有一名在讀小學的兒子。
「捐卵旺季」出國旅遊兼賺錢? 國健署提醒「恐在異國觸法」
暑假是捐卵旺季,部分女大學生甚至會一起揪團捐卵,網路社群媒體也有不少出國捐卵的廣告出現,宣傳能出國旅遊又能賺取高額營養金,藉此吸引年輕族群。國健署提醒,根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有上述意圖業者,均依法辦理,此外若未事先瞭解國外相關法令規範,很有可能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晚婚、晚育讓現代人不孕問題日趨嚴重,也讓借卵需求逐漸增加,為避免精卵捐贈淪為商業買賣,及引發倫理爭議,我國《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且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無活產且未儲存者,方可捐贈精子或卵子,並且要以無償方式捐贈。不過考量到捐贈人在捐贈過程中須接受相關檢查,而且捐卵者還須接受排卵針、藥物等,並進行「取卵」之侵入性手術,因此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捐贈人營養費或營養品,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以補償捐卵者所費之時間及捐卵時所產生的風險及不便。根據我國規定,接受捐贈之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共計9萬9,000元以內金額。因此,就有廣告大肆鼓吹出國捐卵,不僅能獲得更多營養金,還能順道旅遊。但國健署表示,這些招攬內容未曾提到出國捐贈生殖細胞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以中國為例,該國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化捐卵行為,因此前往中國捐卵是違反當地法律的行為。美國則須持有醫療簽證才可捐卵,國健署提到,若是持旅遊簽證卻從事醫療或工作,一樣是違法的行為,因此民眾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令規範,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此外,捐卵的過程中會使用排卵藥物、進行取卵手術等,可能會有副作用及風險。因此國健署呼籲,在決定捐卵助人之前,民眾應與醫師充分溝通、了解可能的副作用與風險,包括注射藥物引發的局部不適感或過敏反應、誘導排卵導致的卵巢過度反應症候群、取卵手術與麻醉藥物的風險等,以保障自身健康權益。
運動贊助媒合平台曝光!桌球小將人氣太高「網頁被擠爆」 前總統幕僚:捐贈可抵稅
近期由於巴黎奧運的關係,體育再度成為全民熱門談論的話題,而近期由於前總統幕僚曝光體育署的「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讓不少網友注意到,原來高人氣的桌球小將高承睿也是可贊助的人選之一,瞬間也將贊助網頁擠爆。前總統幕僚范綱皓日前在社群網站Threads上發文,內容中表示「剛剛發現這個,我們台灣的乖孫,各位阿公、阿嬤,紅包包起來!」而透過其文章的截圖可以看到,竟然是在台灣有著超高人氣的桌球小將高承睿,其在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的頁面。而且范綱皓也提到「捐款贊助可抵稅」,瞬間吸引不少人注意。(圖/翻攝自Threads)而在網頁曝光沒多久後,就有網友在范綱皓的Threads底下留言表示「嗚嗚嗚。魔法小卡都要出動了,結果註冊認證卡住,有沒有教育部官員海巡到,可以幫忙處理一下」、「呼叫,需要請鳳大神檢視體育媒合平台,課金阿公阿嬤太熱情,網頁當掉」、「阿嬤摩拳擦掌想含錢弄孫」、「叔叔可以,叔叔有錢,但網站現在進不去」。有非常多選手需要民眾的幫助。(圖/翻攝自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截至目前為止,「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的網頁已經恢復正常顯示,從項目中可以看到,當中有不少運動員與學校的校隊需要贊助,而許多人關注的高承睿,在其頁面中顯示需求的金額為337.2萬元,當中也提到,會使用這筆費用來準備巴黎奧運桌球、2024 哈薩克亞洲桌球錦標賽、2025 卡達世界桌球錦標賽、2026 名古屋亞運與WTT世界巡迴賽事等賽事,當中甚至清楚地列出營養費、訓練費、旅運費等各項需求的預算。高承睿的經費需求。(圖/翻攝自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台)
網紅狂推出國捐卵「爽旅遊賺很大」 國健署:最高可罰百萬
由於國人有晚婚與遲育的趨勢,不孕問題隨年齡而增加,部分高齡或其他身體因素而無法自然生育的夫婦,需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甚至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生殖,才能完成生兒育女的願望,依據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且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無活產且未儲存者,方可捐贈精子或卵子,並且要以無償方式捐贈。對此,國民健康署示警,女性在捐贈卵子的過程中,會有排卵藥物副作用及取卵手術之麻醉等身心健康之風險,民眾在決定捐卵助人之前,注意4點。第一,捐卵應充分瞭解相關風險,國健署表示,捐卵過程中,捐卵者需使用排卵針劑和藥物與接受侵入性取卵手術,可能有注射藥物引發的局部不適感或過敏反應、誘導排卵導致的卵巢過度反應症候群、取卵手術與麻醉藥物的風險等,為了自身安全與健康,民眾在捐卵前應先與醫師充分溝通,了解相關可能的副作用及風險,以保障自身健康權益。第二,選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國健署指出,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相關規定,只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才能實施人工生殖、接受生殖細胞之捐贈、儲存或提供;選擇通過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進行捐卵,由於機構的人員、設施及設備上均符合相關規範,對於有意捐卵的民眾也是一種安全保障。第三,捐卵不是賣卵,營養費不會依卵子數計價,國健署提到,為避免精卵捐贈淪為商業買賣,及引發倫理爭議,我國《人工生殖法》已規定精卵應以無償方式捐贈;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尤其是卵子捐贈者須接受排卵針劑和藥物及「取卵」之侵入性手術,因此,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以補償捐卵者所費之時間及捐卵時所產生的風險及不便,依我國規定,接受捐贈之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共計9萬9000元以內金額。第四,出國捐精卵,小心觸犯法律,國健署提醒,近年來,在媒體或社群網路平台上偶有出現貼文招攬民眾出國捐卵賺取營養金,招攬內容大肆宣揚順道出國旅遊,還可兼賺高額營養金,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有上述意圖業者,均依法辦理。國健署也說,另因該些招攬內容未曾提到出國捐贈生殖細胞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以赴大陸地區捐卵為例,大陸地區迄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化的捐卵行為,因此赴大陸地區捐卵是違反當地法律之行為,又例如赴美捐卵,依規定應持醫療簽證進入美國,倘若持旅遊簽證卻從事醫療或工作,一樣是違法的行為,故民眾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令規範,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
媳婦懷孕「婆婆月給5千」看孫卻遭拒! 她超心寒網全氣炸
婆媳關係是家庭中重要的一環,也是所有家庭成員需要面對的課題。近日一名婆婆發文指出,得知媳婦懷孕後,她每個月都給5千元營養費,月子中心的費用也支付一半,沒想到孩子出生後,她表示想前去探望,竟遭媳婦當場拒絕,直言「給錢才能看!」讓她相當心寒。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從媳婦懷孕後,親家要求她多多照顧,她便每個月匯5千元營養費,連月子中心的費用也負擔一半,等到媳婦出月子後,她表示想去看孫子,沒想到媳婦卻聲稱「給錢才能看!」讓她相當傻眼,詢問媳婦要多少錢,對方則回「看你對長孫的重視程度」。原PO無奈表示,她了解現代年輕人不愛長輩打擾,「但婚前婚後我都沒怎麼接觸,為何會突然好像跟我交惡一樣?」原PO指出,媳婦後來見她沒有要匯錢,竟還直接打來要求「營養費5000還是要照樣匯」,讓她非常心寒,疑惑詢問「兒子結婚後就沒給我們生活費,錢也全是媳婦在管…一個月10多萬的薪水,真的需要再跟我拿錢嗎?」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兒子月收入六月數還敢跟你們兩老要錢?」、「吃老自己顧好身體健康,不用什麼都擔」、「把錢留著好好養老吧!娶到這種惡媳就不要指望這個兒子未來會照顧你們了!」、「這種媳婦,我還真沒見過,我們家的都是自己帶去給公婆看」、「妳兒子是娶到詐騙集團的首腦嗎?」。另外,還有網友認為「你不認為你兒子問題很大嗎?」、「你要讓你兒子知道他一直跟你要錢」、「應該問問兒子這是怎麼一回事, 畢竟兒子是你的,媳婦是別人的你管不了。看孫子包個紅包,無可厚非,但營養費是哪招?」
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衛福部國健署5/14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將擴大適用對象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其中代理孕母可望合法開放引發軒然大波,專家批評衛福部罔顧超過8成的反對民意,27個同志、婦女及助產士等團體的建議與提醒也被當成耳邊風,「究竟是誰在Push?搶在新舊政府交接時推出,日後出事,責任算脽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精子,以人工授精方式,與代孕者卵子結合並生產。目前台灣代理孕母適用第一種。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定代理孕母終生僅有1次資格,需年滿20歲、未滿40歲,於我國設有戶籍,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每年於我國居住183日以上,須以「無償」方式進行,委託人必須有我國國籍,且應提供必要費用如營養費,並以專戶方式處理,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根據人工生殖權威李茂盛醫師估計,代理孕母相關費用眾多,其中以營養費占比最高,每個月大約4~5萬元,再加上其他開銷,總金額在100萬元上下。相較於海外代孕動輒500~600萬元,顯得較為便宜。「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簡稱媽媽盟)曾在2023年12月17號至 2024年1月1號,針對「代理孕母合法化」收集全台8124筆資料(觸及約2萬1000人),其中有效樣本數7780份,問卷結果顯示,反對開放代理孕母有6388人,高達82.1%。就連衛福部自己也承認反對聲浪大,在4/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書面報告中寫道「惟本部於本(113)年2月及3月召開2場次公聽會,並在國健署臉書直播留言區蒐集民眾意見,留言者意見以反對代孕生殖居多,又代孕生殖涉及委託者、代理孕母與代孕胎兒三方權益,社會意見分歧,難達共識,爰開放代孕生殖尚需相關配套措施與多方共識。」反對聲浪一波波,但衛福部卻執意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有民團質疑其中是否有利益交換。(圖/報系資料照)27個同志、婦女以及助產士等社會團體也在今年2/21一起跳出來呼籲,由於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層面複雜,需要更多研議和討論,應該和此次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不只如此,在國健署舉辦的公聽會上,民團、諸多法律學者同樣呼籲暫緩代理孕母議題。儘管如此,衛福部卻依舊在「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中納入代理孕母,婦女新知基金會立即發聲明譴責,「衛福部顯然把建議當耳邊風,罔顧27個民間團體的共同呼籲,也證明衛福部所聲稱的公聽會已流於形式!而此草案在新舊內閣交接期推出,試問責任歸屬於何人?當不幸發生,而究責者都已經卸任,這難道是我們能期待的責任政治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民間提出對代理孕母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的擔憂,衛福部才以「無償」概念希望化解疑慮,但重點是實務上是否可行?且營養費用動輒百萬,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恐會導致階級化的問題,加上從事代孕的婦女多屬弱勢,因經濟需求選擇代孕,代理孕母合法化形同對弱勢者的剝削。婦女救援基金會也發聲明反對,「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從少數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實行情況中已經可以看見,如果沒有設置負責監管追蹤保護人權的機關(有編制與預算),將製造許多婦女與兒童的生心理傷害。」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首先,代理孕母本身即將女性與子宮分離,非人化及商品化將是本草案實行的結果,即使草案第27條將代孕定義為無償助人,且有後續法規之罰款,但若未設置專責組織主動監管追蹤所謂保護條款將形同虛設。媽媽盟、孕婦關懷協會及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也表示強烈抗議,更質疑其中是否涉及利益交換,否則衛福部為何要一意孤行?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透露,「人工生殖所牽涉的經濟利益相當龐大,我們知道一直有人積極Push,事實上如何,應該由衛福部來回答。」根據英國雜誌《The Spectator》報導,全球代理孕母市場於2018年的市場達60億美金,但估計到了2025年將上升到260億美金,利益相當驚人!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衛福部對於代理孕母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5/14公告後,再送入立法院審議,目前尚無法預估後續期程。
同婚、單身女有福了…3族群納「人工生殖法草案」 開放無償代孕
人工生殖法備受爭論,衛福部今(14日)公告修正草案內容,將開放同婚伴侶、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適用,代理孕母必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要提供必要費用,並以專戶方式處理,國建署拚年底送入行政院。今天預告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權益保障。人工生殖法草案將開放3族群適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草案中代理孕母合法化,但禁止「商業代孕」,僅提供代理孕母在代孕胚胎植入至分娩後8周內期間之營養費,並負擔必要之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他必要之成本及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約。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為了積極回應各界對於修法的訴求,草案包含同婚伴侶、單身女性、代理孕母3個族群,衛福部對於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修正條文都經過公聽會和超過20場專家會議討論,更有醫療、法律、倫理、兒福相關專家與會討論。即日起預告至7月13日,等到公告期滿,會依據各界意見評估是否針對條文內容進行調整,待衛福部進一步討論後,由行政院進行評估,後續將送入立法院審議。
運鈔車與貨車相撞起火!保全「護3千萬」被燒傷 2原因討嘸50萬賠償
新北市林口2021年發生罕見「運鈔車與貨車相撞」車禍,其中運鈔車駕駛方姓男子因車頭起火,造成身體有8%二到三度燒傷,憤而向貨車駕駛李姓男子及其公司提告求償50萬餘元。士林地院日前認定雙方須各付一半過失責任,判李男及其公司連帶賠償11萬餘元。方姓保全2021年10月13日與陪同的30歲李姓同事,載運3千萬鈔票到超商補錢,卻在即將抵達時於忠福路迴轉文化三路過程中,與52歲李男駕駛的貨車相撞,兩車隨即起火燃燒,方男等人緊急跳車護鈔,卻遭火勢灼傷。方男因臉、右頸及右手二到三度燒傷,占總體表面積8%,提告李男及其公司醫療費2071元、住院看護費33,600元、工作薪損42,000元、衣褲鞋損失及手機修理費10,000元、醫療藥品費2000元、營養費10,000元、交通費1000元、精神慰撫金40萬元,合計50萬671元。貨運公司方律師則辯稱,李男無過失,就方男請求之醫藥、看護不爭執;薪損部分依方男車禍前半年平均月薪3,2353元,未達其請求42,000元,對未超過範圍不爭執;鞋損等費用則未看到單據,另精神慰撫金應10萬為合理,因為雙方都是職業駕駛。貨運方律師續稱,方男突然大迴轉造成李男無迴避可能,貨車經鑑定當下時速超過50公里,但經自行計算僅有40公里,且原先鑑定報告只有時間秒格計算相對時速,無說明及分析相對應位置,故報告對此案責任鑑定無參考必要,僅能證實運鈔車由機慢車道大迴轉、李男當時有煞車。法院審理時也發現,李男有超速、跨越快慢車道分隔線行駛,並於進入路口由外側逕行往左迴車,未注意左側沿快車道通行貨車之過失。認定雙方各負50%過失責任,再審酌雙方身份等,認精神撫慰金15萬妥適,醫療費2071元、看護費33,600、薪損42,000元、交通費1000元判賠,並以過失相抵法則,減輕被告賠償金額50%,判李男與其公司應連帶賠償方男114,3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