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 人工生殖法 代理孕母 衛福部 民眾黨 代孕「代理孕母」解禁有望!《人工生殖法》修法增3族群 邱泰源:年底送行政院
衛福部國健署今年5月預告要修法《人工生殖法》,將正式解禁「代理孕母」,對象擴及到單身女性、同性伴侶。衛福部長邱泰源今(9)日在立法院透露最新修法時間表,應該年底就可以送到行政院。《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5月14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開放單身女性、同性配偶、代理孕母適用人工生殖,社會正反意見爭議不斷。衛福部已邀集醫學、婦權、兒權、倫理及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以及所涉及之權責部會,進行細部討論,審慎研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以及依法制作業程序,將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邱泰源今上午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我國人工生殖法制化作業進」進行專案報告及備詢,他表示國健署前後至少開了6次專家會議,預計今年11月以前,修法草案可以送到衛福部,經過討論之後,應該年底就可以送到行政院審查。少子化的問題,除了擴大人工生殖法的適用族群外,衛生福利部也增加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的補助方案,補助對象以往只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現將擴大至一般夫妻,只要其中一方具有國籍並於戶政完成結婚登記,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經醫師診斷有不孕症及試管嬰兒療程需要,即可申請補助。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減輕不孕夫妻進行試管嬰兒之經濟負擔。
駁打造生殖產業鏈 陳菁徽:針對不實際內容保留法律追訴權
社群網絡近來出現多篇文章,內容直指國民黨立委陳菁徽雖獲黨內提名不分區進入立法院後,力推人工生殖法案,但同時卻在自家投資的禾馨宜蘊大力推銷病人做試管,疑似打造生殖產業鍊賺錢。對此,陳菁徽5日指出,自從獲提名不分區立委以來,致力於推動人工生殖法修法,希望透過自身的醫學專業背景,促進不同族群的生育權保障,針對不實內容,不排除提告。陳菁徽表示,有關網路平台Threads上指稱陳菁徽之不實資訊,以及於從政前所創立的生殖機構不實言論,呼籲網路惡意假帳號攻擊立即停止,有心人士拿出來操作、以訛傳訛之不實內容,她表示已對不實資訊蒐證,不排除提告,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陳菁徽辦公室指出,陳不僅身為婦產科、人工生殖科醫師,同時也是不孕症患者,曾有3度流產經歷,照顧患者都是用同理心來協助不孕症病人求子。陳菁徽表示,人工生殖修法是普世價值,修法近20年至今未果,即便同婚合法化已過5年,仍有許多同志伴侶並未獲得平等的生育權。她從獲國民黨提名不分區立委以來,一直致力於推動人工生殖法修法,希望透過自身的不孕經驗,以及醫學專業背景,以促進不同族群的生育權保障。
陳菁徽遭指打造生殖產業鍊 黃捷籲應重視女性身體自主權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近日遭指控,擔任立委後一邊推人工生殖法案,一邊仍在自家投資的禾馨宜蘊看診,且多次大力推銷病人做試管,疑似打造生殖產業鍊賺錢。對此,民進黨立委黃捷5日表示,人工生殖法對於生育權的推進至關重要,應該重視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而不是參雜利益或商業目的。社群網絡近日出現多篇文章,直指「陳醫生選前是宜蘊生醫大股東,選後把一堆股票默默轉給老公,但其實就是左手換右手的概念」,並直接貼出陳菁徽照片。有網友還指出,「遇到利益衝突的問題時,當事立委理當迴避處理、不得參與投票或決策過程,這在司法院法官間常見的事,應無道理不適用在立委身上吧?」網友指出,陳菁徽雖以「代孕教母」之姿進入立院,但進立院後一直無所太多作為,還是繼續在禾馨宜韻看診,網路也預約得到陳的門診。網友還爆料,該診所一直推病人做試管,不禁懷疑立委力推「人工生殖法」,到底是救少子化,還是救荷包?有網友回應指出,陳菁徽和丈夫蔡政哲和宜蘊生醫都有密切關係,除了陳菁徽還在看診外,蔡政哲更是現任董事長;背後還有涉及特權疫苗的禾馨一起合資。另有網友補充,前陣子看陳菁徽社群媒體主動透露,有幫忙轉介同志情侶到國外做代孕,而宜蘊只需轉介代孕就能賺轉介費,以美國代孕一次15至20萬美元計算,光靠轉介就賺翻了。另有網友留言質疑,陳菁徽前陣子高票當選生殖醫學會理事,都沒有在做學術,怎麼突然想介入學會?立委有時間做學術嗎?對此,黃捷表示,立法委員的角色,應站在公益及人權的角度造福民眾,若推動者為利益關係人,恐瓜田李下,更涉自我圖利之嫌,讓公共議題失焦,實為不妥。
「拚5年無果」日本45歲夫婦來台借卵 僅半年便成功懷孕
隨著晚婚晚育的普遍,越來越多夫婦面臨生育困難的問題,導致不孕患者比例逐年增加。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統計,在日本,每6對夫妻中就有1對正在接受不孕治療,每年約有7萬名試管嬰兒出生,平均每11名新生兒中就有一名是透過試管技術誕生。然而,儘管日本的醫療技術發達,為何仍有許多夫妻選擇前往台灣進行試管嬰兒療程?桃園禾馨宜蘊生殖中心主任沈思佑醫師分享一對日本夫婦赴台求子的故事。45歲的松下夫婦因年輕時專注於事業,直到40歲才開始規劃生育。然而女性過了35歲後,卵子的數量與質量迅速下降,松下夫婦經過5年的努力,在日本嘗試超過10次的試管嬰兒療程,仍然無法成功懷孕。最終,他們決定前往台灣,採取「借卵」的方式進行治療。透過台灣的國際醫療視訊看診,松下夫婦來台後接受醫療檢查,並完成卵子的配對和申請,第二次來台,便進行冷凍胚胎植入,僅花費半年時間,一次成功懷孕。沈思佑醫師分享,松下夫婦現在還會定期從日本回傳超音波照片給他,跟台灣醫療團隊「報平安」,字裡行間訴說著滿滿的喜悅與感謝。台中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王懷麟醫師指出,日本社會對於「借精、借卵」的接受度低,加上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範,使得此類療程處於灰色地帶。日本的借卵過程通常是透過親友無償提供卵子,而非合法建立的捐贈制度。相比之下,台灣的法規則更加全面,允許合法借精、借卵,並有明確的篩選,如疾病、年齡、心理評估、捐贈動機,以及配對機制等。這些不具名的捐卵者能獲得固定的營養金補償,台灣的卵子庫更擁有來自台灣、日本及其他亞洲地區的卵子捐贈者,這些優勢吸引許多日本夫婦選擇台灣,完成他們的生育夢想。其次,王懷麟醫師解釋,台灣的人工生殖法相當嚴格,其中一項重要規定是每人一生只能捐卵一次,這樣的措施是為了避免近親結婚的可能性,也避免捐贈卵子淪為商業行為。相比美國允許最多6次的捐卵次數,台灣的規定更加嚴謹,也保障捐贈者與受贈者權益,讓雙方更加安心。第三,台灣的借卵成本較低,醫療環境友善。除了療程費用為歐美國家的1/3以外,生活成本較為便宜,距離相近也節省許多交通與時間成本。此外,台灣可提供多語言服務,讓醫病溝通更安心便利,使得每年來台求診國際個案倍增,成為亞洲不孕治療的首選之地。王懷麟醫師說明,這些高齡或卵巢早衰的個案在嘗試過多次失敗後,最後選擇轉念跨越心中的坎,透過借卵實現生育夢想。即便不是透過自己的卵子,仍是懷胎十月艱辛,歷經波折才求得的孩子,對腹中寶寶的情感變得更加深厚。至今,這些個案還會定期與他分享孩子們的成長點滴,每個都是充滿幸福的家庭。王懷麟醫師分享,台灣醫療技術頂尖,已幫助許多國內外生育困難的個案成功組成家庭。然而,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卻限制了單身者、同志族群、未婚伴侶的使用資格,使得許多有生育需求的族群無法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的幫助。想生,卻不能生,只能前往價格昂貴三倍的歐美國家,甚至是非法國家進行療程。王懷麟醫師呼籲,未來的法令應該更加開放和完備配套措施,以優先保障孩子與捐贈者權益為目標,幫助更多家庭圓夢。
《人工生殖法》拼2個月內送政院 代理孕母議題難解
衛生福利部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擬開放同性配偶、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上月預告期滿,至今尚未送入行政院。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表示,預告期間收到600多則意見,將分門別類請專家討論,希望取得更多共識。國健署長吳昭軍則說,力拼2個月內送入行政院。《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14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開放單身女性、同性配偶、代理孕母適用人工生殖。預告期共60天,今年7月14日期滿,共收集到數百件意見陳述,正反意見都有,國健署當時表示,會盡快整理意見後送行政院審議。時隔1個月,《人工生殖法》修法進度仍停滯。邱泰源今日出席「助愛茁壯迎好孕」記者會受訪表示,日前預告期滿,收集上百件意見回覆,會將數百則意見分門別類,特別是比較有爭議的部分,再請專家討論,希望越快提出更好的版本,取得更多共識,進入未來審議的程序。針對爭議最大的「代理孕母」議題。邱泰源表示,預告草案有包括這個部分,我們會保留這樣的議題,採取公開討論的態度,取得社會共識,希望需要幫忙的人,透過新法取得協助,這是已經討論多年的法,希望越快越好。吳昭軍說明,預告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待分門別類之後,將盡速召開各類專家會議,統合完以後才可能送行政院。預計2個月內密集開會,如果取得共識,就會送行政院,如果有一些歧見,可能需要跨部會討論,還是會送行政院協商,希望越快越好。
「捐卵旺季」出國旅遊兼賺錢? 國健署提醒「恐在異國觸法」
暑假是捐卵旺季,部分女大學生甚至會一起揪團捐卵,網路社群媒體也有不少出國捐卵的廣告出現,宣傳能出國旅遊又能賺取高額營養金,藉此吸引年輕族群。國健署提醒,根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有上述意圖業者,均依法辦理,此外若未事先瞭解國外相關法令規範,很有可能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晚婚、晚育讓現代人不孕問題日趨嚴重,也讓借卵需求逐漸增加,為避免精卵捐贈淪為商業買賣,及引發倫理爭議,我國《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且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無活產且未儲存者,方可捐贈精子或卵子,並且要以無償方式捐贈。不過考量到捐贈人在捐贈過程中須接受相關檢查,而且捐卵者還須接受排卵針、藥物等,並進行「取卵」之侵入性手術,因此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捐贈人營養費或營養品,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以補償捐卵者所費之時間及捐卵時所產生的風險及不便。根據我國規定,接受捐贈之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共計9萬9,000元以內金額。因此,就有廣告大肆鼓吹出國捐卵,不僅能獲得更多營養金,還能順道旅遊。但國健署表示,這些招攬內容未曾提到出國捐贈生殖細胞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以中國為例,該國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化捐卵行為,因此前往中國捐卵是違反當地法律的行為。美國則須持有醫療簽證才可捐卵,國健署提到,若是持旅遊簽證卻從事醫療或工作,一樣是違法的行為,因此民眾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令規範,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此外,捐卵的過程中會使用排卵藥物、進行取卵手術等,可能會有副作用及風險。因此國健署呼籲,在決定捐卵助人之前,民眾應與醫師充分溝通、了解可能的副作用與風險,包括注射藥物引發的局部不適感或過敏反應、誘導排卵導致的卵巢過度反應症候群、取卵手術與麻醉藥物的風險等,以保障自身健康權益。
網紅狂推出國捐卵「爽旅遊賺很大」 國健署:最高可罰百萬
由於國人有晚婚與遲育的趨勢,不孕問題隨年齡而增加,部分高齡或其他身體因素而無法自然生育的夫婦,需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甚至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生殖,才能完成生兒育女的願望,依據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且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無活產且未儲存者,方可捐贈精子或卵子,並且要以無償方式捐贈。對此,國民健康署示警,女性在捐贈卵子的過程中,會有排卵藥物副作用及取卵手術之麻醉等身心健康之風險,民眾在決定捐卵助人之前,注意4點。第一,捐卵應充分瞭解相關風險,國健署表示,捐卵過程中,捐卵者需使用排卵針劑和藥物與接受侵入性取卵手術,可能有注射藥物引發的局部不適感或過敏反應、誘導排卵導致的卵巢過度反應症候群、取卵手術與麻醉藥物的風險等,為了自身安全與健康,民眾在捐卵前應先與醫師充分溝通,了解相關可能的副作用及風險,以保障自身健康權益。第二,選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國健署指出,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相關規定,只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才能實施人工生殖、接受生殖細胞之捐贈、儲存或提供;選擇通過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進行捐卵,由於機構的人員、設施及設備上均符合相關規範,對於有意捐卵的民眾也是一種安全保障。第三,捐卵不是賣卵,營養費不會依卵子數計價,國健署提到,為避免精卵捐贈淪為商業買賣,及引發倫理爭議,我國《人工生殖法》已規定精卵應以無償方式捐贈;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尤其是卵子捐贈者須接受排卵針劑和藥物及「取卵」之侵入性手術,因此,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以補償捐卵者所費之時間及捐卵時所產生的風險及不便,依我國規定,接受捐贈之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共計9萬9000元以內金額。第四,出國捐精卵,小心觸犯法律,國健署提醒,近年來,在媒體或社群網路平台上偶有出現貼文招攬民眾出國捐卵賺取營養金,招攬內容大肆宣揚順道出國旅遊,還可兼賺高額營養金,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有上述意圖業者,均依法辦理。國健署也說,另因該些招攬內容未曾提到出國捐贈生殖細胞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以赴大陸地區捐卵為例,大陸地區迄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化的捐卵行為,因此赴大陸地區捐卵是違反當地法律之行為,又例如赴美捐卵,依規定應持醫療簽證進入美國,倘若持旅遊簽證卻從事醫療或工作,一樣是違法的行為,故民眾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令規範,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納代孕引反彈 婦團籲延後修法
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13日預告期滿,共收到400多則意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一面倒都是反對代理孕母聲浪,有民眾疾呼「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收集到支持與反對兩面意見都有,顯現還需凝聚共識,將盡速整理各界聲音後召開專家會議,並送入行政院修法。《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自今年5月14日起預告,為期60天,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其中爭議最大的是代理孕母相關條文,草案增訂代理孕母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禁止商業目的,但提供必要費用,並且須投保人身保險。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都是反對意見,有民眾痛批,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犧牲女性的子宮和身體達到個人私慾,惡劣至極;想要小孩應該按照領養程序,而不是用錢租借他人的器官進行人口買賣。民眾多擔心開放代孕後灰色地帶太多,連歐美都有人口販賣問題,屆時恐怕出現偷渡外國人來台賣子宮受孕等問題,台灣政府根本處理不了「合法掩護非法」的問題;還有自稱是同志的民眾留言表示,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吳昭軍表示,《人工生殖法》預告期間收集到400多個意見,支持和反對都有,需要時間整理,但會盡速舉行專家會議,重新檢視法規條文,一定會尊重每個聲音,並以最快速度送進政院。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等3團體認為,《人工生殖法》相關法條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且問卷調查發現超過7成民眾不支持單身者施行人工生殖,呼籲應延後修法。
子宮戰爭2/代孕惡果多!女星要求墮胎又棄養 作家狠批「性別歧視的慘案」
代理孕母因涉及人倫、親權、剝削等重大議題,國際社會屢傳爭議,衛福部日前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竟納入代理孕母,惹怒婦女、同志及各界等民團,重提大陸女星鄭爽2021年便爆發代孕棄養事件,有人批評代孕比童養媳、奴隸制還不堪,大開人權倒車;作家盧郁佳也大罵「代孕是性別歧視的慘案」、「沒人該為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從國外案例發現,幾乎都是貧窮或知識水平較低或單親的婦女為賺錢而接下代孕工作,甘願出借自己的子宮!」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舉例,墨西哥塔巴斯科(Tabasco)的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就靠當「代理孕母」養家,每人每年約可賺得1萬英鎊(約48萬新台幣),足足是其他兄弟的20倍。單信愛說,即使目前公布草案規範為「無償代孕」,其所得仍可能遠高於平時所得,而且整個代孕過程都是以顧客為依歸,代母的健康狀況,除非影響到製成品(即胎兒),否則不會是代孕公司顧慮的一回事。即使是自願代孕,也非常傷身體,甚至付上自己的寶貴生命。試問,懷胎十月、24小時無休值多少錢?代理孕母身心耗損傷害絕非金錢所能衡量。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代理孕母立法相當複雜,衛福部竟匆促預告草案,甚至草案中對於孕母費用、契約訂定等還採取空白授權,等同是未來一切就是行政機關說了算,非常不恰當,她認為應該要有更多討論,否則現行草案就是要加深階級不平等與性別歧視。婦女救援基金會則認為,代理孕母讓女性生育能力變成商業化或利他行為,儘管再怎麼的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作家盧郁佳也在臉書公開批評「代理孕母制度本身就是性別歧視慘劇,無論孕母或小孩,妻子或丈夫,沒人該為滿足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也有許多網友認為代理孕母是父權血脈制度的延伸,比童養媳、一夫多妻妾、奴隸制還不如,沒有一個人的基因重要到要使用別人的子宮生子。更何況是衍生的諸多問題。2014年,一對澳洲夫妻僱請泰國代理孕母產子,懷孕時發現是一對龍鳳胎,且其中男寶寶患有唐氏症,澳洲夫妻要求代理孕母墮胎,但代孕母由於宗教原因拒絕,生產後澳洲夫妻只帶走了健康的女寶寶,造成跨海監護權風波。2021年,大陸女星鄭爽爆發代孕棄養醜聞,她與男友在美國偷偷結婚,再透過代理孕母產下2子,懷孕期間即吵著要離婚,因此一度希望代孕母墮胎,後來因為胎兒已6個月才作罷,孩子出生後,由於已經離婚,鄭爽便置之不理,後來前夫曝光惡行才被大眾所知,而鄭爽也因此遭封殺退出娛樂圈,如今鄭爽在美國與前夫共同扶養孩子,最近傳出虐待孩子的傳聞。墨西哥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靠當「代理孕母」養家,雖被鄰居排擠,但她們也回嗆「不做代孕,就只能做妓女了」。(圖/翻攝自美日頭條)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適用對象被擴大的情況下,胚胎與兒童的生存權所受到的威脅增加,他們可以隨意被人工流產(墮胎),孩子如果在尚未穩定的伴侶婚姻關係中誕生,棄養、疏忽與成為暴力目睹兒童的可能性大增。周明湧說,草案內容中,缺乏足夠保障、更無專責單位監督使用代理孕母的夫妻或伴侶關係是否融洽,沒有對其伴侶關係進行輔導,更無法追蹤這類孩子的生活品質與遭遇,因此這類孩子在發生重大虐待與家暴前不會被社會局關注,遑論他們遇到棄養如何自處或重建自我認同等問題。「『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條僅針對出生後之嬰兒,無視3個月至足月之胎兒人權,而受精到出生階段何時為「人」?這一點目前世界大部分國家與胚胎學均仍有爭議,我國社會在宗教界、民間與人權團體之間仍爭論不休,對於兒童的定義(受精開始為人?懷孕3個月為人?出生離開母體為人?)以及兒童權益保障均該有更清晰的對應條文說明與保障,草案的制定應有更謹慎的社會討論。)周明湧說。單信愛說,台灣為人權國家,不應用金錢把另一位女性的身體當路邊的自動販賣機,投入金錢購買嬰兒,代理孕母若冒然入法,對台灣社會秩序運作的影響將無以復加。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520上任的新內閣應退回或修改草案內容,刪除代孕條文,與本次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也希望未來代孕制度的相關研擬,應廣邀各界團體參加討論,且須提出孕母及子女權利受到完整保障的配套,並於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才可進行代孕專法的討論。
子宮戰爭3/「先天沒子宮」小嫻稱代孕如曙光 婦科醫:患者從青春期等到更年期
44歲的藝人小嫻(黃瑜嫻)17歲時得知自己天生沒有子宮,因此高度期待代理孕母合法化,日前她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聽到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根據衛福部110年人工生殖不孕原因統計,子宮受損佔不孕婦女約1~2成,推估5000至1萬人有代孕需求。「我是17歲時才知道自己天生沒有子宮,當時醫師安慰我『台灣未來有機會開放代理孕母,你還是有機會擁有孩子』,當時我覺得自己看到曙光。」小嫻說,當時是1997年,如今已經2024年了,但代理孕母爭議依舊。2017年小嫻與前夫何守正遠赴美國找代理孕母,花了400多萬卻以失敗告終,最終2人於2018年離婚。在立委陳昭姿的邀請下,小嫻於4/3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訴說自己對於代理孕母的看法。「我覺得極端的贊成、極端的反對都不會有任何進步,不如把光譜拉中間一點,才有討論的空間。」小嫻說,她也聽過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所以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小嫻也在公聽會現場請教反對者的意見,婦女新知基金會主任陳政隆說,「現在看到所有代孕的草案,內容都太空白了,無法完全保障雙方權益,例如孕母跟委託家長之間的關係,草案只規定以契約來訂定,但沒有細則,如果孕母最後真的遇到侵權,到底要如何保護自己?」陳政隆說,台灣的性別環境容易形成不對等的溝通關係,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把協商的責任丟給委託家庭跟孕母,會有很大的糾紛,草案雖說可以請律師協調,但這個律師要由誰去聘僱?如果是委託家庭,那律師到底要多聽委託家庭?還是要多幫孕母爭取權益?還是政府應該有個公立的居間機構?而這個機構不能跟所謂的生殖中心有任何利益糾葛,如此才能真正中立。TFC臺北婦產科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表示,「我期盼立法院盡速通過修法,因為很多病人已經等了40年,從青春期發現沒子宮,期待透過代理孕母生三個,結果現在都等到更年期了。」天后阿妹經紀人陳鎮川(左)與另一半Darren結婚後,2020年透過美國代理孕母,在美生下兒子「陳陳」。(圖/翻攝自陳鎮川臉書)台灣子宮內膜異位症學會秘書長何彦秉醫師指出,先天無子宮、子宮有嚴重問題等無法生育的患者,代理孕母是他們唯一的解決之道。何醫師分享,曾遇過一名35歲患者,因被診斷出子宮內膜癌,雖保留了卵巢卻必需切除子宮,終生無法生育。最後選擇至烏克蘭尋求代理孕母的協助,才能一圓生子夢。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在2024年3月8日至5月13日期間,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進行線上問卷,共計回收1318份有效問卷,75%支持建立在完善法規與配套措施下開放代理孕母,讓天生或因疾病無法生育者,也可以成為母親。 本身是婦產科醫師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代理孕母這個議題是否要通過,行政單位都應該先將法案送進立法院進行審查,由具備民意基礎的立法委員進行討論,最終由民意做出決定。而非像過去幾十年來,一拖再拖,辦理了無數場會議,卻始終原地踏步沒有更近一步的結論,這讓許多苦苦等待的當事人過著非常痛苦的生活。
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衛福部國健署5/14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將擴大適用對象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其中代理孕母可望合法開放引發軒然大波,專家批評衛福部罔顧超過8成的反對民意,27個同志、婦女及助產士等團體的建議與提醒也被當成耳邊風,「究竟是誰在Push?搶在新舊政府交接時推出,日後出事,責任算脽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精子,以人工授精方式,與代孕者卵子結合並生產。目前台灣代理孕母適用第一種。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定代理孕母終生僅有1次資格,需年滿20歲、未滿40歲,於我國設有戶籍,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每年於我國居住183日以上,須以「無償」方式進行,委託人必須有我國國籍,且應提供必要費用如營養費,並以專戶方式處理,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根據人工生殖權威李茂盛醫師估計,代理孕母相關費用眾多,其中以營養費占比最高,每個月大約4~5萬元,再加上其他開銷,總金額在100萬元上下。相較於海外代孕動輒500~600萬元,顯得較為便宜。「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簡稱媽媽盟)曾在2023年12月17號至 2024年1月1號,針對「代理孕母合法化」收集全台8124筆資料(觸及約2萬1000人),其中有效樣本數7780份,問卷結果顯示,反對開放代理孕母有6388人,高達82.1%。就連衛福部自己也承認反對聲浪大,在4/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書面報告中寫道「惟本部於本(113)年2月及3月召開2場次公聽會,並在國健署臉書直播留言區蒐集民眾意見,留言者意見以反對代孕生殖居多,又代孕生殖涉及委託者、代理孕母與代孕胎兒三方權益,社會意見分歧,難達共識,爰開放代孕生殖尚需相關配套措施與多方共識。」反對聲浪一波波,但衛福部卻執意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有民團質疑其中是否有利益交換。(圖/報系資料照)27個同志、婦女以及助產士等社會團體也在今年2/21一起跳出來呼籲,由於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層面複雜,需要更多研議和討論,應該和此次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不只如此,在國健署舉辦的公聽會上,民團、諸多法律學者同樣呼籲暫緩代理孕母議題。儘管如此,衛福部卻依舊在「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中納入代理孕母,婦女新知基金會立即發聲明譴責,「衛福部顯然把建議當耳邊風,罔顧27個民間團體的共同呼籲,也證明衛福部所聲稱的公聽會已流於形式!而此草案在新舊內閣交接期推出,試問責任歸屬於何人?當不幸發生,而究責者都已經卸任,這難道是我們能期待的責任政治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民間提出對代理孕母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的擔憂,衛福部才以「無償」概念希望化解疑慮,但重點是實務上是否可行?且營養費用動輒百萬,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恐會導致階級化的問題,加上從事代孕的婦女多屬弱勢,因經濟需求選擇代孕,代理孕母合法化形同對弱勢者的剝削。婦女救援基金會也發聲明反對,「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從少數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實行情況中已經可以看見,如果沒有設置負責監管追蹤保護人權的機關(有編制與預算),將製造許多婦女與兒童的生心理傷害。」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首先,代理孕母本身即將女性與子宮分離,非人化及商品化將是本草案實行的結果,即使草案第27條將代孕定義為無償助人,且有後續法規之罰款,但若未設置專責組織主動監管追蹤所謂保護條款將形同虛設。媽媽盟、孕婦關懷協會及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也表示強烈抗議,更質疑其中是否涉及利益交換,否則衛福部為何要一意孤行?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透露,「人工生殖所牽涉的經濟利益相當龐大,我們知道一直有人積極Push,事實上如何,應該由衛福部來回答。」根據英國雜誌《The Spectator》報導,全球代理孕母市場於2018年的市場達60億美金,但估計到了2025年將上升到260億美金,利益相當驚人!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衛福部對於代理孕母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5/14公告後,再送入立法院審議,目前尚無法預估後續期程。
同婚、單身女有福了…3族群納「人工生殖法草案」 開放無償代孕
人工生殖法備受爭論,衛福部今(14日)公告修正草案內容,將開放同婚伴侶、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適用,代理孕母必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要提供必要費用,並以專戶方式處理,國建署拚年底送入行政院。今天預告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權益保障。人工生殖法草案將開放3族群適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草案中代理孕母合法化,但禁止「商業代孕」,僅提供代理孕母在代孕胚胎植入至分娩後8周內期間之營養費,並負擔必要之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他必要之成本及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約。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為了積極回應各界對於修法的訴求,草案包含同婚伴侶、單身女性、代理孕母3個族群,衛福部對於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修正條文都經過公聽會和超過20場專家會議討論,更有醫療、法律、倫理、兒福相關專家與會討論。即日起預告至7月13日,等到公告期滿,會依據各界意見評估是否針對條文內容進行調整,待衛福部進一步討論後,由行政院進行評估,後續將送入立法院審議。
張本渝凍卵即將過期 談到結婚露出神秘笑容
張本渝今(25日)出席公益瑜伽活動,學了18年瑜珈的她去年考到3張美國瑜伽聯盟師資證照,現在每周六在瑜珈教室開班授課,卻哀號在社群網站宣傳有上千人按讚,實際來上課的學生卻只有2、3個,在美國的男友替她分析原因,認為學員周六只想癱軟在家,讓她感到很焦慮。談到男友,張本渝說對方之前在日本工作,現在在美國,兩人已經三年沒有見面,原本男友計畫5月返台,卻因要設計奧運產品,延期到7月才見面,旁人問她「會不會被詐騙」,她趕緊回:「我們有共通的朋友啦!」雖然相隔兩地,但他們每天都會協調時間視訊,更說男友前陣子漲氣,猛灌氣泡水打算「以氣逼氣」,結果更不舒服,打電話向她求救,她便教男友一些排漲氣的動作。張本渝對於結婚話題守口如瓶。(圖/許方正攝)張本渝在2013年凍卵,因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只能保存10年,今年7月卵子「即將過期」,但她倒是不在意,「因為大環境不好,我反而不想生小孩,加上男友是『最好不要有小孩』那一派,所以我們對生子這塊有共識。」至於結婚?她露出神秘笑容稱「保密」,目前還算單身,並放話「拭目以待」,讓人好奇是否男友返台後就能聽到好消息。
代理孕母解禁有望? 薛瑞元:草案將納入
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4日)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時,接受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詢「人工生殖法」的修法進度表示整理公聽會的意見後,下周將進行法規會審查,之後便會預告草案。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衛福部版本的修法草案中會納入單身女性、同婚女性、代理孕母等所有的可能範圍,送交行政院,再由立法院審議後決定最終的版本,讓民意決定法案適用的對象及範圍。「人工生殖法」是立法院本會期優先處理法案,也是輿論的焦點話題。衛福部於先前召開多次的公聽會中,代理孕母一直是爭議的主軸,輿論上較難取得多數民眾的認同,因此,支持相對之下共識度較高的人工生殖的民眾,則希望兩者能脫鉤處理,加快修法進度。
生不出孩子遭公婆嫌棄 小嫻突嘆:大家都因不孕受委屈
44歲女星小嫻是台灣知名女藝人,過去也曾有過幾段感情,於2012年時和前台灣男子籃球運動員何守正在紐約登記結婚,婚後一年半退隱,然而幸福的婚後生活並沒有持續多久,兩人於2018年離婚,並傳出是因為小嫻沒有子宮,生不出孩子,所以才會婚變,而小嫻也於今(23)日發文感嘆,「是什麼文化體制把生育變成這麼有壓力?」小嫻在14歲時發現自己沒有月經,17歲就醫檢查後才得知自己沒有子宮,右側卵巢因有良性畸胎瘤也在當時被切除,因此此生和自己的親生孩子無緣。而小嫻也突然於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有時候收到不孕者的私訊都覺得相當心疼,不少人都會面臨到「外面女生那麼多,為什麼偏偏選一個不能生的?」、「妳如果沒有為我們家生個兒子,我將來怎麼去面對列祖列宗?」等閒言閒語,大家都因為不孕而承受了許多委屈,這也讓小嫻感慨,「是什麼文化體制把生育變成這麼有壓力?每一個小生命誕生的背後,有多少人在吃苦,暗自流淚?」小嫻也指出,有很多人會說「不能自己生,為什麼不去收養?」,但她坦言收養小孩並不簡單,「光是沒有血緣公公婆婆怎麼會同意?有時候不見得是不孕夫妻沒有愛心,大部分長輩對於血脈傳承還是有根深蒂固的執著。再來,孤兒棄嬰這樣的社會問題都交給不孕者來承擔?這樣的邏輯是?」她認為收養歸收養,生育歸生育,每個人都可以有各種選擇,不是不收養的人就沒有愛心。小嫻也提到自己在月初時受邀參加「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並表示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生育的人,希望可以生下寶寶,體驗父母親的天倫之樂,「這件事情,你覺得在台灣會有機會嗎?」她也坦承代理孕母可能會被濫用,因此要如何防止生命被扭曲商業化,防止富者壓榨貧者的議題也相當重要。該篇貼文也引起網友熱議,「台灣人民思想還是處於封建傳統時代 ,像養兒防老、像家產一定要留給兒子,不給女兒(女兒以後是別人家的)」、「真的愛是愛你的全部所有,不是挑喜歡的部分愛,那不叫愛,叫菜市場挑菜,水果攤挑水果」、「可以認養一個的建議也是不錯。也會有感情,善事都做就有善報」、「我們夫妻也沒有生小孩,收養有一定的條件跟資格也是一種責任,所以也要思考評估清楚」、「生不生有那麽重要嗎?其實兩口子在一起牽手一輩子那才是真真切切的幸福」。
留任衛福部長呼聲高 薛瑞元急撇:我不知道
準總統賴清德10日宣布520就任後首波內閣人事,但面對醫療界近期存在的各種問題,包括健保、人工生殖法的修法以及食安問題屢次爆發,加上5月底即將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有消息指出衛福部長一職薛瑞元留任機率高,但薛瑞元10日回應,「我不知道,我現在一無所悉。」賴清德今天上午舉行第一波內閣人事發布會,將由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出任520後的新任行政院長,與準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搭檔,其他重要職位也有所公布,包括行政院秘書長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擔任,行政院發言人則由前競總發言人陳世凱擔任。此外,還傳出衛福部部長薛瑞元傳留任機率高,但也有其他人選,包括成大醫院前院長陳志鴻、安南醫院院長林聖哲、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陳相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前理事長邱泰源以及現任健保署署長石崇良等。薛瑞元在今日出席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等案,會前受訪時,對於內閣人事他是否留任,僅表示「我不知道,我現在一無所悉。」至於藝人黃子佼因涉嫌不法行為再度引起社會關注,有立委提出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對此,薛瑞元表示,對修法持樂觀態度,但最終修法仍需立法院的審議與決定。
外國夫妻都來台做試管!女同志只能出國 淚訴「想要小孩好難」
《人工生殖法》修法備受關注,但各界看法分歧,國民健康署今天(28日)舉辦第二場修法公聽會。一位女同志博士上台分享,自己38歲結婚,存錢到美國做了4次人工生殖都失敗。國內人工生殖的診所裡,看到許多外國夫妻來台作人工生殖,自己卻受法規限制,讓她生氣又無奈,「我非常想要有小孩,為什麼這個事情這麼困難!」講到激動處,不禁哽咽落淚。張竹芩是留美博士,曾任台大公衛專案助理教授,過去也被台灣綠黨提名不分區立委,長期關注生育自主。她今天在《人工生殖法》修法公聽會上以個人名義發言,訴說自己身為已婚女同志,渴望生子卻受阻的經歷。張竹芩說,女同志的生育權一直被漠視,很多人鋌而走險,花費大筆金錢和心力,更常常孤注一擲,接受更多高風險的手段。「我38歲結婚,在這之前就想要生小孩。」存錢到美國做了4次人工生殖,每項檢查報告都非常好,卵巢很漂亮,所有醫師都很困惑為什麼無法懷孕,最後的結論都是,因為我必須飛到另一個國家,造成很大的壓力。「我們和其他人不一樣嗎?」張竹芩說,每次在台灣的診所,她都告訴自己不要生氣,這些法規就是卡著,可是一轉頭看到都是國外來的夫妻,從日本、香港來的非常多,甚至診所有專門提供語言服務,可是我們卻沒有權利使用人工生殖,儘管醫師非常體會同情我們,可是最後一刻我們就是得飛出國。有人會問同志伴侶,為什麼不去收養?張竹芩說,同性婚姻通過之後,同性伴侶收養是去年5月才通過的,對她來講,一直都是把收養和生育看做同等重要,收養不是備案,是共同珍貴,但收養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張竹芩更向反對同志生育的人們喊話,「很感謝你們關心我的孩子會不會受到歧視,但只要你們不歧視,我的孩子就會很好!」希望法規能儘速鬆綁,讓同志伴侶能夠使用人工生殖,在台灣當普通的國民。
黃昭順主委卸任倒數 直言2026高雄市長人選「就是柯志恩」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黃昭順26日預告,4月20日黨部主委職務將交給柯志恩,且2026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只有1人,「就是柯志恩」。黃昭順之女、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與高雄市議員李雅靜26日在鳳山成立聯合服務處開幕儀式,黃昭順於會中致詞時說明,自己的主委任期已屆倒數,4月20日將卸任,並交由現任不分區立委柯志恩接棒。黃昭順直言,儘管2026年高雄市長民進黨群雄並起,但國民黨候選人柯志恩早早就位,希望未來柯志恩順利當選高雄市長,同時讓高雄市議會席次過半,所有黨籍議員、立委,都會提早佈局支持選戰。陳菁徽繼日前於高雄左營接收母親人脈成立服務處後,26日又和李雅靜一起在鳳山成立聯合服務處,希望讓高雄不只一種聲音。席間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也率議員宋立彬等60餘人到場力挺,場面浩大。陳菁徽受訪強調,自己目前無投入市長選戰打算,目前尚有《人工生殖法》等案極力推動中,服務高雄是立委份內事「不必聯想選舉」。陳菁徽話鋒一轉,對於成立聯合服務處的李雅靜則表達力挺,希望未來由李雅靜代表國民黨在鳳山地區參選立委。盤點國民黨近期各縣市黨部主委異動,呼應主席朱立倫喊出「在野縣市挺不分區立委任主委」訴求,目前不分區立委王育敏、蘇清泉等人,都已分別接下嘉義縣、屏東縣黨部主委,立委謝龍介也預計於4月接台南市黨部主委,柯志恩則是4月20日起擔任高雄市黨部主委。
人工生殖開放對象受限婚姻制度? 立委以法國伴侶制為例子
本屆立法院朝野紛紛提出與民生攸關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目前開放對象中最大的共識是針對單身女性和女同志,但對於是否納入代理孕母、未婚異性戀伴侶仍在尋求最大共識。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指出,法國有法定的伴侶制度,相較之下,台灣只有結婚或不結婚,若未來台灣對於婚姻的規範更加開放,有望進一步開放未婚的異性戀情侶適用人工生殖。「實際接觸不孕者才發現原來我的想法跟他們差很多」,陳菁徽說明,過去她的想法是開到最大,又以醫學角度出發,考量臨床經驗及台灣的人工生殖技術一流,應該輕鬆就能完成,所以過去希望先開放不涉及代理孕母的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未婚異性戀情侶,最後才討論男同志以及傳統異性戀夫妻開放代理孕母,但後來進到立法院,才發現還需要考量諸多修法細節。目前她所提出的版本是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還有代理孕母。陳菁徽進一步說明,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對於「情侶」的定義是什麼,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因此,未婚的異性伴侶相比開放單身女性做人工生殖,操作或認定上會更加困難,所以在人工生殖的部分,暫時沒有在草案中。陳菁徽舉例,法國與台灣的婚姻層次不一樣,法國有法定的伴侶制度,該制度沒有婚姻的束縛,但雙方仍有需要對彼此負責的義務,也可享有與夫妻類似的稅務優惠及保障,是合法的伴侶關係,相較之下,台灣只有結婚或不結婚,因此,若未來台灣對於婚姻的規範更加開放,就有望進一步開放未婚的異性戀情侶適用人工生殖。陳菁徽強調,人工生殖法對於婚姻的定義,應該要隨著社會的變遷來調整,尤其台灣單身率高,選擇進入婚姻的人僅48%,是否有婚姻關係或是伴侶,不應該被視為實現自己生育自主權的門檻,只要能夠給孩子好的成長環境,就應該可以透過人工生殖的技術,來完成生育孩子的願望。
人工生殖1/綠版人工生殖法限縮女性為受惠對象 在野立委斥排除代理孕母入法是政治化
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僅限已婚異性夫妻其中之一不孕,才能實施人工生殖。朝野立委均希望進一步放寬適用人工生殖的對象,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是各界目前最大共識,至於代理孕母是否納入一起考量,朝野立場大相逕庭。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認為,準總統賴清德時任立委時就提出「代孕版」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現下執政黨立委提出與當年「賴醫師」版相違,應該說明其立論基礎,不該拿來作政治攻防。本屆立法院第11會期《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現段階段已有五個版本送至衛環委員會,包含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謝衣鳳以及民進黨立委范雲、林宜瑾、黃捷,其中將代理孕母納入草案的都是國民黨籍立委。據了解,未來民眾黨團也將提出包含代理孕母的修正版本。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民進黨立委本會期有志一同不提代理孕母,可能與在野黨在此議題上合作有關,因而才把這項議題政治化、為反對而反對,如此行徑非常不理性,「這些人應該去查查先前有多少民進黨立委曾提出代理孕母草案」,她指出,2002年當時的賴清德立委和2020年立法吳秉叡相繼連署提案,並一讀通過不孕異性夫妻可以透過合法管道尋求代理孕母,顯然代理孕母的想法早為民進黨所認同。既然台灣在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達支持同志生養小孩的需求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法內容。(圖/黃鵬杰攝)當年賴清德特別於《人工生殖法》草案中新增一章節規範代理孕母,他主張必須通過檢查與心理評估,規定20歲以上,40歲以下的女性,必須曾生育子女,才具備代理孕母資格,並開放以「醫療性需求」為優先對象,在實施代孕前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委託者與受託者需簽訂代孕契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反對代理孕母最大的阻力來自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前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主要訴求在於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脫鉤,甚至另立專法。黃曾公開表示,「生小孩是慾望,不是人權;代理孕母是慾望,不是權利」。但醫界人士認為,這句話是錯的,《人工生殖法》幫助的全是無法生育的人,「當然是幫想生而生不出來的人」。她指出,若這次修法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脫鉤處理,代表完全將代孕從法案中移除,基本上要再修這部法就非常困難,過去同婚能立專法,是因為有大法官釋憲,且有社會輿論的壓力,這次若沒通過修法,未來代孕在社會上的關注度又不夠,以後要再談專法及修法的機率微乎其微。只是陳也質疑,部分民團特別重視單身女性和女同志的人工生殖權益,「難道男同志或單身男性不該享同等權利,這是什麼平權觀念」。「代理孕母議題本質與單純開放生理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有根本性差異。」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反駁說,代理孕母涉及「借用他人子宮」,有太多複雜面向須思量,不應在此次修法一併討論,若硬要與爭議相對少的女同志以及單身女性一案包裹,恐怕將造成該開放對象的適用期程受到延宕,更可能無法聚焦代理孕母議題,最後是雙輸局面。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代理孕母可能涉及到侵權、代孕母親本身相關權益的保障,若代理孕母被視為是「工作」,必須要有契約的保障,代理孕母是否為一種商業行為,目前各界爭議、差異依然很大;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認為,現階段尚無共識,需要耐心花更多時間分階段處理該議題,與不同團體凝聚共識後再納入,以保障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曾舉辦代理孕母公聽會,並於2020年連署提案修法,也在衛環委員會一讀通過不孕異性夫妻可以透過合法管道尋求代理孕母。(圖/報系資料照)「該草案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拿來政治攻防,代理孕母無論任何政黨都可能需要」陳菁徽則以2022年澳洲研究為例,研究統計12個開放代理孕母的國家,總共進行47項研究,報告顯示代孕的滿意度很高,且委託人、受託人皆持正向態度,雙方也都維持良好的關係直到小孩出生,但研究的確也有出現小缺點,當出現跨國代孕,文化、語言容易出現溝通問題,代孕者無法分享她懷孕過程的感覺,而有明顯隔閡,「所以台灣更應該通過代孕,我們應該要跟先進國家學習,而不是一直糾結在不好的地方」。陳菁徽續指另篇研究,2020年加拿大發表其國家開放代理孕母至今,代理孕母統計共有287位,53%有結婚、94%是白人、53%教育程度大學以上、50%以上的人是有工作而非經濟弱勢或貧窮、以及多數代孕者自己本身都有小孩,亦即有生育經驗,研究顯示,大多都是出自於利他的心情而成為代理孕母。「希望持反對立場的人也拿出Paper來佐證自己的論點,否則只是憑空反對而無說服力」,陳菁徽以專科醫生角度出發,過去同婚是不得已才立專法,但代孕在醫學上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一環,理應一起討論,「為什麼還要脫鉤甚至另立專法?」她理解社會可能仍有疑慮,但很多問題都是法規造成,因此更應健全法規,才能保障孕母的權利,而不是一味避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