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
」 爭議 衛福部 民眾黨 農業部 網紅
長榮張榮發遺產戰再掀死因贈攻防 一句「死後全捐公益」真的有效?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囑爭議,原本在最高法院判定張國煒勝訴後看似塵埃落定。然近期張榮發基金會突然宣布提起死因贈與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曾表達將財產用於公益之意,盼將遺產持續投入公益用途,以下跟大家說明什麼是死因贈與?跟遺囑有何不同?跟遺贈有何不同?。一、 什麼是「死因贈與」?它不是遺囑,而是「契約」很多人第一次聽到「死因贈與」,都以為只是另一種遺囑。但其實兩者完全不同。依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1號判決意旨,所謂死因贈與,是指: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係基於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所成立之契約行為。簡言之,就是被繼承人生前先答應把財產送人,但約定在死亡後才正式發生效力。例如:「我過世後,這棟房子給你」、「我死後,公司股份由你取得」、「剩餘財產全部捐基金會」都可能涉及死因贈與。而它與遺囑最大的差別在於:死因贈與,為契約行為、不要式行為(民法第406條),故贈與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而遺贈是指遺贈人用遺囑的方式,無償給予受遺贈人財產上利益之一種單獨行為。遺贈既然為遺囑內容的一部分,遺贈人必須具有民法第1186條所訂之遺囑能力(即滿16歲),且要符合遺囑法定方式,始得為之。 換言之,法律上認定死因贈與最關鍵的不是他有沒有說過,而是:有沒有證明雙方已經成立一個具體、明確、可履行的贈與契約。此一爭點恐為張榮發基金會若主張死因贈與,未來訴訟上最核心的攻防點。二、公開說「要捐公益」,不一定等於死因贈與成立基金會可能主張,張榮發生前曾於公開場合、書籍內容中,多次表達希望將財產捐作公益,因此認為已成立死因贈與。然司法實務上,法院通常不會只因一句公開發言,就輕易認定死因贈與成立。如果一句話就能讓全體繼承人失去大額遺產,未來所有家族爭產案都可能出現錄音、書籍、訪談、親友證詞,主張被繼承人生前曾經說過要把財產給某人。這會嚴重破壞繼承秩序的安定性。故法院通常會嚴格檢視:1.贈與標的是否明確?例如是全部財產、剩餘財產、特定不動產、股票、帳戶?2.受贈人是否有接受意思?基金會是否曾有承諾受贈意思表示?是否有董事會決議、往來文件或具體承接安排?3.雙方是否已達契約合意?公開宣示比較像理念、願望或遺願;但死因贈與本質為契約行為,需要雙方意思是有合致。4.是否與後來遺囑內容衝突?如果後來另有遺囑,且內容與死因贈與不同,即會發生撤回或抵觸問題。三、死因贈與成立後,受贈人不是立刻取得遺產所有權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死因贈與成立,財產就直接歸受贈人。死因贈與在贈與人生前成立契約,但真正發生財產所有權移轉效果,是在贈與人死亡後。亦即,受贈人取得的不是遺產所有權,而是一個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履行的債權請求權。換句話說:縱使基金會主張死因贈與成立,後續仍可能涉及:請求履行、財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或交付等一連串法律程序。四、死因贈與侵害特留分時,繼承人得行使扣減權,仍可能受到特留分限制很多人誤以為:以死因贈與,就能完全排除繼承人。但實務上未必如此。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916號判決已明確指出:「又遺囑人依遺囑所為之遺贈,因依一方之意思表示即而成立,須受民法第1187條特留分規定之限制,為屬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與死因贈與乃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性質上仍屬契約,須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者,固有不同,然二者同為贈與人、遺贈人死後處分遺產,胥以彼等死亡,而發生效力,繼承人已取得遺產之繼承權者,並無差別。被繼承人所為死因贈與契約,倘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基於同一法理,自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規定,准許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如否定其為扣減之標的,被繼承人反而得以死因贈與而達成規避扣減之目的,違背特留分係為保障繼承人權益及日後的生活之立法目的。至被繼承人所為生前贈與行為,因財產移轉關係已確定,且為尊重被繼承人自由處分其財產,乃不許對於生前贈與行為扣減者,不外係為尊重受贈人之既得權與避免法律關係複雜,此與死因贈與契約,迄被繼承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自有不同。」雖然死因贈與是契約,不同於遺贈,但兩者本質上都屬於:「死亡後處分財產」因此若侵害繼承人特留分,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也就是說:繼承人仍可能主張特留分扣減權。在本案情形,即使基金會真的證明死因贈與成立,也不代表其他繼承人完全拿不到遺產。五、如果後來遺囑與死因贈與衝突,可能以最後意思為準若後來遺囑可能推翻前面死因贈與,這也是張榮發案未來非常值得觀察的地方。如果生前曾成立死因贈與、但後來又立了內容不同的遺囑,法院可能類推適用遺囑撤回規定,認為相抵觸部分視為撤回,以最後遺囑內容為準。這在張榮發案中將成為重要爭點:到底是先前死因贈與有效?還是後來遺囑已經取代先前安排?這也是死因贈與案件最複雜的地方死因贈與案件常常不是單純看:有沒有說過,而是要綜合判斷時間順序、文件內容、當事人真意等證據內容。六、死因贈與在實務上怎麼運用?雖然爭議多,但死因贈與在高資產傳承中仍相當常見。尤其常見於:1.公益捐贈。企業家希望死後將部分財產捐給基金會、學校、宗教團體或慈善機構。2.照顧特定人。例如長期照顧被繼承人的未婚伴侶、同居人、看護,或無法透過法定繼承取得保障的人。3.家族企業傳承。例如希望特定子女取得公司股權,以維持經營權穩定。但實務上最忌諱的是只留下模糊字句,例如「剩下的都給某基金會」、「以後公司給某某」、「房子留給照顧我的人」。這些話聽起來有溫度,但到法院訴訟時,往往變成最大的爭議來源。七、真正有效的傳承,不能只靠一句話最後,律師要提醒所有家庭,張榮發遺產事件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只是豪門爭產,而是台灣高資產家庭普遍存在的傳承風險:很多人以為「我講過了、家人都知道、大家會尊重我的意思」,但於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證明」。尤其當遺產涉及不動產、公司股權、基金會、特留分與經營權時,一句死後全捐公益,可能不是財富傳承,而是訴訟的起點。真正有效的財富傳承,是靠專業且完整設計,否則可能只會變成下一代的訴訟戰場。
危機再起2/頻喊倒閉!流浪動物救援協會爭議多 曾因違法勸募罰4萬
社團法人台灣流浪動物救援協會近日在臉書上頻頻喊窮,表示恐將倒閉,但實際上該協會發生「倒閉」危機早非頭一遭,其早在2019年就曾瀕臨破產,園內700多隻貓狗恐無處收容,吸引不少民眾捐款。2024年時指稱理事長曾因財務困難走上絕路,如今頻繁貼出「哭窮」貼文卻未獲得網友支持,反而質疑協會運作與金流,實際上該協會也非首次爆出金流爭議,2020年間就因違反公益勸募條例遭裁罰4萬元罰鍰。衛福部因該協會2020年時曾違反公益勸募開罰4萬元。(圖/翻攝自衛福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有網友2024年就呼籲,捐款流浪動物協會務必睜大眼睛,並貼出社團法人流浪動物救援協會的多篇貼文,內文均是向網友借款,強調事態緊急,願意「每月攤還」,且強調無法負擔員工薪水,希望藉由向大眾募款補足,只因近期「生病住院的孩子多了,醫療費不夠,只好先拿員工薪水墊付….」。網友同時貼出有人於2019年時的爆料留言,對方指出曾在該協會擔任志工,當時就發現依靠夜市捐款與線上固定人士捐款,足以支撐購買大型賣場飼料讓貓狗溫飽,但相關經費卻被用來買菸檳榔等吃喝玩樂支出,直言「流浪動物最可怕的不是沒有飯吃,而且被強迫關在籠裡不能自己去討時還要被利用斂財…」。台灣流浪動物救援協會2024年曾表示協會的公益勸募終於通過,但火速遭網友抓包根本未通過,隨後緊急刪文。(圖/翻攝自社團法人台灣流浪動物救援協會臉書)但直至2024年,該協會類似的狀況仍層出不窮,就有捐款人質疑協會金流去向,要求公開每月金流,發現協會買地閒置、租屋募款買房、募款薪水,財報上顯示募款900萬餘元,但實際用在毛孩身上的金錢卻有極大懸殊差距,只要在粉專下方有所質疑,就會一律被當成酸民封鎖、刪留言,盡量維持同溫層,呼籲民眾「睜大眼睛」、「善良不該被任意利用」。此外,該協會也未有合法勸募字號,協會2014年成立至今,2019年爆發「倒閉危機」,2020年時就先因未經許可持續於網路募捐,經衛福部制止仍不遵從,因此被依公益勸募條例開罰4萬元罰鍰,同時公告受處分人名稱、違規事實與處罰。協會表示,後續也曾多次申請辦理勸募活動許可,惟均遭衛福部不予許可,並貼出遭衛福部駁回之公文,顯示該協會經檢舉與衛福部警告制止不聽,因此被依法開罰。然而協會2024年時確曾PO文指出,「公益勸募已經核准」,只要先繳清積欠的勞健保費用,就可以開始公益勸募,「徵求80位善心朋友,每人1000元贊助」。不過該篇貼文遭網友抓包後隨即刪除,並強調公益勸募核准通過是錯誤資訊,不過積欠勞健保是事實,協會無法申請公益勸募,後續改創立另一協會申請,僅通過一年就被以補件為由退件,來回申請3年均未有下文。
冏星人賣酒2/知識型YT成「滋事型」?冏星人爭議多 開發抓網軍系統翻車
過去以影評、書評起家的YTR冏星人(本名余玥),更是早年台灣知名「知識型網紅」之一,然而其近期再度爆出爭議違法事件,其因不滿酒商所開出的收購價格過低,竟直接透過AI架設網站,公然在網路平台上販售酒。而其過去也大小爭議不斷,其曾因不滿《聯合報》下標方式,在未告知記者的情況下將通話過程全部直播,近年來更指出已開發抓網軍系統,實際上卻誤傷率極高。2018年,冏星人接受《聯合報》願景工程專訪,探討世代溝通與年輕人困境,事後一篇以「魯蛇翻身當網紅Youtuber冏星人:這個社會很公平」的報導刊出,但冏星人卻認為遭到媒體扭曲其脈絡,強調社會有其運作公式,只要找到公式並付出就能成功,而不是認為社會資源分配完全公平,讓她因此成為網友眼中的既得利益者。冏星人也強調其表示欲在刊出前看稿被拒,更在未告知記者的情況下與記者聯絡對質,試圖澄清,實際上卻將整個過程完全直播,同時張貼多篇情緒性發言,批評媒體操縱輿論,強烈要求報社公開逐字稿,卻反讓輿論風向轉變,從一開始的同情認為冏星人「想享有公眾人物光環,卻不願承擔受訪風險」。而其隨後也以「冏說書」開啟集資計畫,引發熱烈回響,卻多次發文指出合作作家李屏瑤稿件品質不佳、多次拖稿,並將2人合作細節公開,引爆紛爭,事後更被發現其疑似開小帳在PTT上護航帶風向,被網友戲稱為「滋事型網紅」。其甚至被抓包將作品給中國公司授權轉載時,自稱為「中國台灣的冏星人」。冏星人因形象重傷而沉寂一段時間,未料其近年復出時卻多次引爆爭議,其先是在Threads發言指出,若兩岸開戰會選擇逃亡海外,因她自認被中共列入黑名單,且若死在台灣不代表負責任,出國還能繼續抗共。針對爭議冏星人事後也澄清表示,「一定要在台灣才是負責任?」,她的家人在國外有房子,出國並非不負責任,更質疑批評聲浪為何不自己站出來拍影片發聲,「你為什麼有聲音有面孔不拍YT?為什麼是我不工作一個月在這裡發生吸砲火?」、「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能做到的事,不是一定要拿槍才叫戰鬥欸,比起拿槍沙敵(殺敵),我的能力是說話啊,那我現在不就是在戰場上了嗎?我有逃嗎?」冏星人近年曾指出自己寫出抓網軍系統,卻被發現誤傷率極高。(圖/AI示意圖)冏星人後續也自稱開發出一套「抓網軍」系統,表示自己因長期以來受到網路霸凌與抹黑言論,因此自行開發一套「AI網軍識別系統」,透過大數據與行為模式分析,從而判定留言者是否為受雇網軍或是協同行為帳號,從而保護自己與粉絲,以過濾掉不具建設性的攻擊言論。冏星人再度爆出爭議在網路上違法售酒,自行撰寫網站上更指出具有時代稀缺性,遭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裁罰1萬元罰鍰。(圖/翻攝自網路)然而冏星人所開發的網軍系統卻被發現誤傷率極高,不少遭標記為網軍的帳號都是經營多年,有真實生活紀錄的一般用戶;若該ID帳號為YTR,那曾在他頻道發布影片下方留言的內容,通通會被歸類在該人身上;且該系統產出的報告中,即便該帳號僅被判定有30至40%的機率為網軍,卻被冏星人公開「處刑」,引發不少批評。針對其2018至2022年的爭議,冏星人指出其當時為照顧前伴侶陷入重病,聯合報直播事件為對方公審在先,他也承認「我也衝動了。」。而在冏說書部分,即在第一季沒有收入情況連載一年,後續集資則在短短一天內獲得40萬餘元,因此成為收入最高網紅之一。他後續也主動縮小規模,結束集資,因「長期好節目不能單純靠贊助,服務粉絲花了我太多時間,讓我沒有辦法有更多的產出。」,才會召集作者讓更多人被看見,卻在服藥精神狀況不佳情況下,黑粉將對工作的碎碎念截圖傳給李屏瑤,因此引發爭議,後續由其前伴侶和對方溝通,但雙方爆發激烈衝突,當下也請她將罵人貼文刪除,隨後為照顧雙方,養病引退。而該作家也在其個人臉書上影射其故意拖欠稿費,忽略他是在病重情況下處理這些事情,讓台派作家對他窮追猛打。在中國台灣事件部分,他回應當時同意中國MCN公司搬運其作品,卻被對方創立帳號,並自稱「中國台灣」;至於網軍部分,他承認確實倉促上線,但目前可行程式已經做好,分別可監控YT和Threads言論。冏星人最後也指出,他沒有說過戰爭要逃,原文是指「如果台灣被染紅」,搞不好能像香港人一樣離開,何況他不是外國人,戰爭要怎麼逃,「誰會讓我逃呢?」◎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黃明志捲台網紅猝死案!警無接獲黑函勒索 馬媒酸:爭議多到維基開專欄
有「護理系女神」封號的台籍網紅謝侑芯日前驚傳在馬來西亞飯店內猝逝,享年31歲。有消息傳出,謝侑芯猝逝時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也在場,發現其吸毒和攜帶毒品。他在臉書上發文否認吸毒與持毒,並控訴曾收到黑函遭人勒索,不過警方表示並未接獲任何報案。馬來西亞媒體更整理出黃明志過去的重大爭議事件,並狠酸維基百科上設有其「爭議專欄」,內容多達30項。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當地警方表示,接獲謝侑芯猝逝消息趕到場後,發現她倒臥浴缸,身上僅覆蓋1條白色毛巾,房間內還有黃明志。黃明志供稱,謝侑芯進入浴室洗澡,過一段時間沒聽見水聲,他進入查看發現對方昏迷,實施心肺復甦術急救無效,只能報警。謝侑芯經紀人早前透露,醫院報告指出死因是心臟病發,但家屬認為謝侑芯平時身體健康,對於死因說法難以接受。黃明志則強調自己沒有吸毒和攜帶毒品,隨後繳付交保金獲保釋,並稱這幾天遭到黑函勒索,呼籲外界耐心等待警方2至3個月後公布的調查報告。對此,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對此回應,警方並未接獲有關黃明志被勒索的報案紀錄,質疑其說法的可信度。另一方面,《中國報》同時整理黃明志自2007年以來的爭議事件,話題橫跨宗教、政治與種族議題,稱維基百科上甚至設有「爭議專欄」,國內外相關爭議事件多達30起。報導指出,其創作的音樂與電影作品屢次觸犯敏感議題,除了黃明志早年曾因發行《我愛我的國家》,涉嫌侮辱國歌,被警方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調查;另還有2021年發行《玻璃心》涉嫌暗諷中國政權而遭該國全面封殺,最具爭議。至於在馬來西亞國內方面,黃明志曾於2009年因不滿住家停電,到國能公司分行與職員發生爭執,並以髒話辱罵職員,隨後將有關片段發布至YouTube,他最終因侮辱他人行為,於2014年被判履行社區服務3個月。此外,黃明志2018年單曲《狗一樣》、2020年電影《你是豬》因涉嫌侮辱宗教或詞句不妥,而被接獲通報的警方調查,也有因於2016年到清真寺拍攝MV《OH MY GOD》,同樣被以侮辱宗教角度被警方調查。馬來西亞媒體提到黃明志過去的重大爭議事件,並狠酸維基百科上設有其「爭議專欄」。(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校園濫訴亂象! 教育部長:不具名案件將不受理
今年928教師節,一項針對教師最想要的禮物調查,「杜絕濫訴」被列為教師們最期待的節日禮物,反映基層對校園濫訴亂象不滿已達高點。教育部長鄭英耀15日承諾,將調整「校事會議」運作方向,不具名濫訴案件將不予受理,預計年底前修正相關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2020年上路並創設「校事會議」以來,校園卻出現各種濫訴現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開記者會要求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直言該制度嚴重消耗學校人力與資源,損害教師士氣與教育品質。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校事會議制度原意在處理不適任教師,卻變成消耗校方資源、折磨教師身心的負擔,制度嚴重失靈,造成「三高一低」現象,即「高受理、高啟動、高成本」,卻僅有低解聘率,呼籲立刻廢除。侯俊良提到,全教總調查,全台約80%學校曾召開校事會議,有學校1年逾20件,最終僅6%達解聘程度。另據教育部統計,自去年4月17日至今年5月30日,共受理1124件投訴,完成調查769件,其中382件不成立,最終僅26件達解聘標準,占比僅3.3%。既然過半數不成立、查無此事,老師們卻要接受好幾個月的調查與折磨。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指出,校事會議受理案件五花八門,有教師假日吃麥當勞遭家長檢舉為吃垃圾食物的不良示範,或推薦課外讀物被控影響課業,顯示制度缺乏篩選與分級,大小案一律進入調查,形同浪費行政能量,籲教育部檢討,不能再讓校事會議成為讓老師身心俱疲的「東廠」。鄭英耀昨回應,校事會議目前確實存在流程冗長與濫用問題,未來將調整運作方向,不具名濫訴案件將不予受理,讓校園回歸穩定與安全,預計年底前修正相關規定。國教署長彭富源說明,目前修法方向是檢討校事會議分流機制。國教署已於10月1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若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校園事件,不是解聘辦法適用範圍,不需要經由校事會議程序處理。但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坦言,擔心投訴無門,不支持校事會議廢除,現在制度爭議多,除了是國教署宣傳不夠,以及校長擔心接獲投訴案,如不報到校事會議會被投訴,還有案件分流缺乏把關機制。王瀚陽認為,校事會議最大的優點是處理不適任教師不會「大事化小」,建議還是維持這項制度,並加強審查人才庫的專業度,讓運作能公平客觀。
愛妮雅遭申訴51件「連三季拒出席協商」 北市府啟動稽查
「愛妮雅化粧品集團」經常以路邊填寫問卷等方式,吸引消費者入店購買產品,台北市法務局統計今年至14日共受理51件申訴案,愛妮雅化粧品連續3季、13場次拒絕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隨即啟動跨機關稽查,經查業者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消保法》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善得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法務局昨指出,愛妮雅化粧品爭議多為業者不當推銷消費者購買產品,消費者事後想要退費卻被刁難,爭議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經統計愛妮雅化粧品今年連續3季、13場次,均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北市消保官8月27日會同北市衛生局、勞動局、消防局及建管處前往愛妮雅化粧品民權西門市、欣洋門市稽查。法務局表示,稽查發現業者與消費者買賣契約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契約審閱期間、會員權利義務、服務項目及施作前說明、解除契約退費相關規定、履約保障及業者得片面變更契約等項目,衛生局9月19日已依《消保法》命業者改正,如屆期未改善得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可按次處罰。簡任消保官葉家豪說,愛妮雅化粧品邀消費者入店購買產品已構成訪問交易,消費者可依《消保法》7天無條件契約解除權解約,如果業者未告知可於7天內解約,消費者至遲可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權利。葉家豪表示,對於業者無故不到場協商尚無相關罰則,北市均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公告於法務局消保網,未來將按季視無正當理由未出席協商業者排名,必要時會主動聯合稽查以警惕業者。
違停拖吊爭議多!一國多制挨批 移置保管收費不一也惹糾紛
民眾違規停車遭拖吊時,常因「車還沒拖走,人到現場了」仍強行拖吊引發民怨,新北市今年9月起試辦1年拖吊作業前「強制」廣播,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早有「廣播」、「鳴笛」等規定,台北則無明文規定;此外,六都移置費及保管費收費不一,「一國多制」也遭詬病,挨批連管理違停都無法統一規定。六都汽車拖吊作業比較表。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規定拖吊車安裝廣播設備,拖吊作業前以國、台語各廣播1次通知車主移車,新措施今年9月起試辦1年。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說,「拖吊前廣播」可增加約30秒車主移車時間,若車主及時出現僅開單不拖吊,2輪廣播結束立即拖吊。新北市的提醒措施並非首創,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早有相關辦法。儘管有拖吊前提醒相關規定,爭議仍時有所聞且樣態不一。許芫綺指出,常見執法爭議主要是車主認為現場標誌或標線標示不明,向警察或裁決單位申訴;部分車主領車後發現車輛受損提申訴及索賠,因此警員拖吊前會拍照、錄影存證。北市警交通大隊指出,民眾抱怨樣態以標線不明、機車合法停在車格內被移車變違規、新標線繪製後停車違規等居多。桃園市則以不服員警舉發最多,占25%,拖吊後車損、拖吊後地上粉筆字磨損、拖吊人員態度不佳各約占20%,拖吊廣播音量過小占15%。台中市執行拖吊員警透露,民眾最常反映沒聽見或沒注意到預警廣播,但預警廣播2分鐘,不太可能聽不見。台南市2024年受理拖吊違停申訴案共188件,其中「未聽到廣播」13件。此外,民眾車輛遭拖吊也衍生移置費及保管費,六都移置費800元至1000元,保管費每日100元至200元,免收保管費1小時至3小時不等,形成相關費用一國多制現象,也衍生民眾提告糾紛。許芫綺說,曾有車主質疑「罰單可以後繳,為何領車時須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甚至忿忿不平提行政訴訟,因業者受交通局委託執行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為代履行費用,法院判決車主敗訴;愛車被拖吊,可理解車主心情肯定不美麗,但部分不理性車主竟惱羞成怒,領車時遷怒工作人員則不恰當。
竹北新綜合大樓一掃鄰損卡關陰霾 鄭朝方:地下停車場拚9月開放
新竹縣竹北市長鄭朝方今(20)日表示,卡關多時的竹北市民活動中心新綜合大樓開放有譜,目前力拼8月底前取得使用執照、9月即可開放地下停車場供民眾使用。竹北市民活動中心綜合大樓是在地引頸期盼多年的公共建設,2020年12月就已經開工,但水電等項目清冊單價、數量都與施工所需落差不小,中間歷經了三次變更設計,直到2024年元月才申報竣工,然而更大的問題卻在申報後一一浮現:首先,驗收者發現發包階段存在減項錯誤,根本缺少安全指示與標示等必要設備,另外材料與設計圖不符,還有變更設計引發履約爭議,加上COVID-19疫情衝擊工期與建材價格飆漲,還有3樓樓板過低,與原圖說不符,必須變更建照等。此外,根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第1項的規定,重大公共建設須提撥百分之一經費設置公共藝術,新綜合大樓卻沒有,也在驗收時遇到阻礙。竹北市公所主任秘書陳家緯強調,這些問題大多在2022年底現任團隊上任前就存在,但新團隊來都來了,就必須概括承擔逐一修正化解。他說,目前新建綜合大樓消防安全查驗已經過關,加上爭議多年的鄰損問題也於8月中磋商有成達成和解,因此公所已向縣府申請使用執照,希望拚8月底前取得使用執照。陳家緯說,等到取得使用執照後,公所將接續針對過去施工中發生的問題,包含施工工期疑慮、物價調整爭議及設計圖說疏失等問題,進一步對營造公司提起訴訟。竹北市長鄭朝方(圖)預告,9月市民活動中心綜合大樓將搶先開放地下停車場。(圖/劉耿豪攝)鄭朝方則說,無論如何,對市民來說,過去的陰霾都已經過去,新綜合大樓有地下一樓停車空間、一至二樓設置圖書館、三至四樓則預估成為竹北市民代表會,五樓調解室及多媒體視聽室也提供市民各項服務,另外六樓提供在地里民活動中心,而七樓還有市民大禮堂,預計9月先開放地下停車場供民眾使用。鄭朝方強調,未來公所各項發包案,在室內裝修履約會更加謹慎,務必要將市民空間完善規劃,以最佳狀態供民眾使用。
民眾關注普發1萬何時可領? 卓榮泰喊話朝野速審《韌性條例》
行政院日前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經費上限調高至新台幣5900億元,其中納入朝野爭議多時的「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草案已送交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呼籲朝野各黨團儘速完成審查,勿讓國家運作陷入停滯。民眾最關心的1萬元現金何時可入袋,仍須待立法院完成審議通過後,才會有明確時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日前受訪指出,普發現金可透過「逕付二讀」方式處理,若朝野能盡快達成共識,最快可於本週五院會排入議程,並在10月啟動發放。對此,卓榮泰強調,若因爭議導致產業支持、民生照顧及國土安全等預算延宕,恐使國家運作陷入停滯。行政院正因如此才提出修正草案,希望各方理性討論、化解歧見,確保相關預算順利執行,也維護正常的憲政秩序。他進一步指出, 行政院期盼能夠盡快執行相關草案政策內容,以回應所有委員關心的問題及國人期待,在上述理由下,懇請立法院將修正草案盡速放入議程討論,行政院也可以據此快速編列特別預算,就可以盡速推動。
手工存單少算利息27年 法官揭「關鍵疏漏」助阿婆拿回利息
中國福建廈門66歲的魏阿婆,因一筆存放近27年的養老存款利息計算問題,請求法院給他公道。1997年,魏阿婆將人民幣2萬元存入銀行並領得兩張手工定期存單,這筆錢原打算作為晚年生活保障,期間從未動用。直到2024年底,她才前往銀行提領,卻發現除本金外僅領到不到5,000元利息,與她預期「自動轉存近30年」的計算結果相差甚遠。魏阿婆拿著一張手寫計算紙堅稱,若按一年期自動轉存,利息至少應再多人民幣2.8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1.6萬元)。根據《海峽導報》報導,銀行解釋,這批存單是早期手工開具,票面上沒有標註自動轉存,依規到期未辦續存的部分只能按活期利率計息。魏阿婆則回憶,當年辦理存款時,銀行人員曾保證「到期不用管,我們會幫你續上」,因此她從未想到還需另行辦手續。雙方因利息差額爭議多次交涉,魏阿婆更向監管部門投訴,雖有調解員介入,仍未化解分歧。案件進入思明法院後,焦點集中在「自動轉存」究竟是銀行義務還是客戶需自行辦理。魏阿婆主張,銀行應依當時口頭承諾辦理並提醒;銀行則援引《儲蓄存款條例》,強調合約未載明自動轉存,就無此義務,也無法律依據強制提醒。雙方在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的消費者保護工作站再次對峙,魏阿婆批評銀行「欺負農村老人」,銀行法務則依條文辯護。轉機出現在法官審閱卷宗時,一張2024年12月的取款憑條顯示,本息約2.4萬元,高於純活期利息,卻低於27年自動轉存的計算結果。經法官與銀行調解員分析並向銀行負責人確認後,真相才就此曝光。原來在1997年至2003年間,銀行確曾依一年期自動轉存計息,但2003年系統升級、手工存單轉為電子存單時,作業人員遺漏設定自動轉存,導致後續利息按非自動轉存方式計算。得知疏漏後,銀行法務態度明顯轉變,調解進展順利。最終,銀行提出以一年期自動轉存利息收益為上限的人文關懷金補償方案,魏阿婆同意並簽署調解協議。簽約當天,她特地從鄉下趕來,顫巍巍地在協議書上按下手印,將新補打的存單摺好收入口袋。
「奧運模式」兩岸各自解讀爭議多 陸委會:盼找到折衷方案
台灣運動員參加德國世大運,日前爆發陸方體育協會人員試圖搶奪教育部頒發選手賀電風波,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30日表示,「奧會模式」應全面準確執行,不該出現違反該模式的「名、旗、歌、徽與資料、口號、標識」,強調民進黨造謠挑戰「奧會模式」就是想藉體育謀獨。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31日)在例行記者會中回應,雙方對「奧會模式」的理解不同,相信大家可以找到折衷方案,過去的比賽都很順利進行,希望未來不要再出現爭議。梁文傑指出,在這次德國世大運期間,台灣相關單位在比賽會場之外租了一間民房作為選手中繼站,貼上台灣的名稱與中華民國國旗,從北京的角度來講,他們認為此舉違反「奧會模式」,但是在我們的理解,「奧會模式」只約束在場內的行為,比賽場外完全不適用,但陸方仍要求我方撤下在中繼站布置的國旗,「這就是雙方對於適用範圍理解,基本上不一樣,對方想要不斷擴大,但我方不能接受。」即使如此,梁文傑樂觀認為,兩岸互相對「奧會模式」理解的不同,相信大家還是可以找到折衷方案,希望未來台灣派選手到中國大陸參加比賽,都能夠順利進行,不要再發生類似爭議。梁文傑說,2023年成都世大運和2024年的杭州亞運,台灣都派了代表團去參加,也都非常順利,希望即將到來的成都世運會也能夠按照過去2年的經驗,能夠順利舉辦。梁文傑表示,向奪牌選手頒發賀電是慣例,通常就是在代表團內部進行,這和「奧會模式」所規範的,在比賽場地上面的行為其實是沒有關係的,希望此事不要進一步影響到未來的各項賽事,特別是在中國大陸所舉辦的體育比賽。
恆春漁民捕獲怪魚! 「市場魚博士」鑑定為多年未見的稀有種「台灣絨毛鯊」
近日,恆春後壁湖漁民在台灣西部海域作業時,意外捕獲3尾外型奇特的鯊魚,漁民意識到非比尋常,與當地海產店業者聯手搶救,並聯繫有「市場魚博士」之稱的高科大副教授何宣慶博士鑑定,經初步判斷是消失多年的罕見稀有物種「台灣絨毛鯊」。業者最終慷慨將樣本捐贈予學術研究,希望能為解開台灣絨毛鯊真實身分之謎帶來突破。在後壁湖經營「阿興生魚片」的業者黃健軒指出,漁民捕獲這三尾鯊魚時,因為其身上佈滿白色斑點,又與常見魚類截然不同,於是與他聯繫。而他憑藉多年海產生意經驗,直覺是「寶」,於是透過管道聯繫何宣慶。何宣慶則表示,自己靠照片初步判斷,認為可能是1962年由水產試驗所前所長鄧火土發表的稀有魚種「台灣絨毛鯊」,立刻南下趕到恆春保存。他還指出,當年僅有一尾採自東港的標本,全長65.5公分,但因時代變遷,該標本目前已下落不明,導致台灣絨毛鯊身世成謎。何宣慶進一步說明,台灣絨毛鯊學名歸屬爭議多年,早年曾被誤歸為紐西蘭的「陰影絨毛鯊」,或日本的絨毛鯊同種異名。直到2013年,他與日本學者合作,根據僅存的圖像與資料,推論台灣絨毛鯊因其獨特的白色斑點,應為獨立有效種。然而,其與越南的「條紋絨毛鯊」外型極為相近,難以區分。近年菲律賓也採集到疑似台灣絨毛鯊的個體,DNA鑑定顯示與條紋絨毛鯊接近,學界因此懷疑台灣絨毛鯊可能是條紋絨毛鯊的同物異名,又因發表時間較早,有望成為有效種。此次恆春捕獲的三尾成熟個體保存完整,將可與當年標本資料比對,並進行基因分析,釐清其真實身分。據了解,這三尾珍貴標本將永久收藏於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供全球學者研究。何宣慶表示,過去數十年來,台灣未再發現確切的台灣絨毛鯊樣本,雖曾在網路照片中見到類似個體,卻無從追蹤。此次發現不僅可以填補研究空白,也彰顯漁民對海洋生態的敏銳觀察力。對此消息,業者黃健軒也表示:「能為台灣留下珍貴標本,自己覺得非常驕傲。」另根據《東台灣新聞網》今年3月報導,3月2日在台東縣富岡漁港,疑似也發現2尾台灣絨毛鯊的蹤跡,同樣已交由學術單位帶回研究。
南山人壽上市有解! 5日與工會簽協議書「勞資和諧邁第一步」
南山人壽將在6月11日召開股東會,上市問題將再成焦點之際,今天(5日)傳出重大突破消息,南山人壽與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5日完成協議書簽署,南山人壽說今年是公司「大步向前的一年」;臺北市南山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則說本次協議書「象徵勞資和諧攜手邁出第一步」。南山人壽與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基於長期合作、相互理解,秉持信任之基礎,經過雙方審慎溝通與討論,對相關業務運作議題達成共識,於5日完成協議書簽署。根據協議書內容,將更進一步保障南山人壽業務夥伴的權益,強化彼此尊重互信的良好合作關係,更有助於業務夥伴持續為南山人壽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共同促進南山人壽之業務發展。此協議書由南山人壽總經理范文偉與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代表簽署,行政院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臺北市勞動局局長王秋冬均到場見證。此協議書經雙方正式簽署用印完成後即日生效,象徵南山人壽與業務夥伴共同合作的新里程碑。一直以來,南山人壽用心傾聽及了解業務夥伴需求,與業務夥伴間持續保持順暢之溝通管道,加強其權益之維護。南山人壽在審慎評估市場變化、法規與營運目標後,與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歷經多年協商達成多項共識,期望透過此次協議,強化保障南山人壽業務夥伴的權益,穩定業務團隊士氣,促進南山人壽長期穩健的業務發展。今年是南山人壽「大步向前的一年」,除了持續加大及加深保戶服務的範圍,將更聚焦在健康議題上,期許設計更多元的商品與客戶服務,讓保險的價值不只是事後的理賠,更向前走到事前的預防與健康促進,進而協助及照顧更多保戶,發揮保險業的影響力,彰顯保險服務的價值,讓「未來有備而來」。工會理事長蔡坤穎則代表工會誠摯感謝南山公司願意釋出善意,與工會達成初步協商,完成共同合作的重要第一步,這不僅有助於企業提升整體競爭力,也有助於凝聚員工向心力。然而,目前仍有多項涉及重大勞資爭議的核心議題尚待處理,這些關鍵問題的妥善解決,將是實現真正勞資和諧的重要基礎。本次協議書有三項,包括「合約修正」部分,相關可排除事項,由公司直接修正電腦程式,以及調整業務員考核條件,續傭納入考核條件等。南山人壽勞資爭議多年,5日雙方簽署協議書,留下合照畫面。(圖/臺北市南山企業工會提供)
危險球場2/球員吃不飽、賣幽靈球票、寵物友善挨批 樂天桃猿爭議多
樂天桃猿球隊主場近日遭控頂棚生鏽、結構脆弱,球迷質疑球團忽略公眾安全。而近日樂天爭議不斷,日前遭本刊爆出球員伙食堪憂外,近日民眾買到幽靈票引發公憤,而樂天以動物友善為名推出毛小孩專區,卻被長期推廣生命教育的「小米爸」認為此舉是讓寵物成為公共建設的噱頭,種種事件都讓球迷搖頭不已。據了解,樂天桃園棒球場前身是桃園國際棒球場,被當地人暱稱為桃園大巨蛋,於2008年興建、2009年完工,場內擁有約2萬觀眾席,並在2011年成為中華職棒Lamigo桃猿的主場,2020年則由樂天接手。該球場除是2011、2013年亞洲職棒大賽,和2015年、2019年的世界棒球12強賽等重要賽事地點外,五月天、槍與玫瑰、BTS防彈少年團等知名樂團都曾在此舉辦演唱會,近日卻遭球迷指控天棚滿是鐵鏽,擔心南韓球場結構物掉落砸死觀眾的悲劇再現。而近日樂天桃猿隊爭議不斷,日前遭本刊踢爆球團為節省開支開除廚師,縮減伙食預算導致品質低落,常沒肉吃外,餐點更是又油又膩,嚴重消耗運動員身體,領隊川田喜當時出面致歉並承諾改善,相關風波卻沒有就此結束。樂天桃猿隊近日才爆出伙食爭議,球團提供的番茄炒蛋「油比蛋多」,嚴重增加球員身體負擔。(圖/讀者提供)樂天4月11日在主場迎戰中信兄弟,有球迷買外野第9排進場,卻發現場內根本沒有第9排,連網紅布萊N也是幽靈票的受害者,大批網友上網抱怨,樂天解釋是體育局承包商更換座椅產生標示錯誤,連忙幫觀眾更換座位並贈送額外門票,緊急滅火讓不少民眾都能接受。樂天棒球場曾售出幽靈球票引發消費者憤怒,球團緊急滅火才讓球迷消氣。(圖/讀者提通)而樂天近日宣布配合桃園的寵物友善政策,斥資536萬元打造毛小孩專屬空間,釋出三壘方向外野部分看台做為毛小孩專區,讓飼主可以安心在此與毛小孩共同看球,原意是想讓動物與飼主同樂,看在長期推廣生命教育的「小米爸」眼中卻認為十分不妥。小米爸認為,球場比寵物展更不適合動物,球迷吶喊、汽笛聲、燈光音效、人潮擁擠和飲食氣味混雜,種種元素對狗兒來說都是高壓環境,而真正以動物為出發點的友善設計,應該關注狗兒自在、安全和有避風空間與否。小米爸說,若這筆預算是用來推廣飼主教育、補助社會化課程、推動飼主責任及前端相關法規才是正確的作法,對樂天把錢花在表面功夫真的只能搖頭,並呼籲寵物友善不是行銷話術,真正的友善從理解開始,飼主責任才是最好的寵物福利。關於球場的硬體設備,樂天表示,球團長期與桃園市政府及專業團隊合作,定期進行維護與修繕作業,確保安全性沒有疑慮。此外,寵物樂園是樂天球團與桃園市政府合作設置,基於過去多次舉辦寵物主題日的經驗,專區設計經過專業評估,提供桃園市民更多寵物友善的場域及活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