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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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大盜1/知名連鎖拉麵店結帳遭嗆少錢 清秀女火速抽走大鈔全都錄
雙北近期再度出現500元大盜!有店家去年中至年底間,遇到一名女子前來消費,女子在餐後掏出千元現鈔付餐費,看似再正常不過的平凡日常,但女子收到店家找給她的錢後,卻隨即向店員反應,「漏找500元」鈔票,儘管店員當下感覺有異,仍以為是真的漏找,隨即再抽出一張500元給女子,事後越想越不對,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女子在收到找錢後,如變戲法般迅速將500元抽走,向店員表示少找500元,速度之快,幾乎難以察覺。據了解,今年39歲的何姓女子早年長相甜美,自述大學畢業,未料卻從26歲因不明原因開始向店家詐騙500元,同樣手法一騙就是13年;而根據判決資料顯示,何女疑似患有多項身心疾病,十餘年來一直在店家上演類似詐騙手法,在雙北執法人員眼中已「小有名氣」。女子向店家消費時,給出千元大鈔找零,卻趁機將500元抽走。(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臉書社團「愛新莊我是新莊人」)判決書指出,39歲的何姓女子去年7月15日下午前往新北市一間知名連鎖拉麵店消費,共計花費175元,她也當場支付1000元鈔票給店家,然而當店家收到千元紙鈔,並將剩餘的825元找錢給何女後,何姓女子竟直接將500元紙鈔收入外套口袋中,隨即向店家表示找零少了500元,讓店家誤以為真的少找500元給何女,再次將500元紙鈔交給她。然而當天營業結束後結帳,店家隨即發現當日營業額少了500元,當場想起今天有客人表示漏找500元,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發現,何姓女子在收到找錢後,迅速將手上的500元對摺,利用店家視線死角將500元收入外套口袋中,讓店家氣得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通知何姓女子到案說明,何女事後坦承犯行,並將500元返還給店家,而店家事後同意不對何女追究。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仍認為何女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導致店家承受財產損失,念其犯案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店家所受損害,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其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何姓女子早非第一次犯案,其在雙北地區多間店家消費,以同樣手法聲稱店家未給500元。(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只是實際搜尋何女過去的犯罪紀錄卻發現,其去年1月30日下午前往台北市一間火鍋店消費,向店家購買190元的外帶鍋物,事後以千元紙鈔支付,卻以同樣手法迅速將500元收入口袋中,並向店家表示少找500元,讓店家信以為真,直到後續察覺異狀才報警處理。不過此次何女被抓包後卻辯稱,「自己根本沒去過這間店」、「當天沒有在士林」,且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人並不是她等語,但店家卻提出具體事證,表示當日營收就是短少500元,且監視器早已明確拍下何女的犯行,何女明明有收到500元找錢,卻將500元火速收入外套口袋內,再向店家要求補給紙鈔。對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女事後未與當事店家和解或賠償,犯後坦承犯行,衡量受害店家所受損失非高,但審酌何女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其前科素行、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之狀況等,儘管檢察官求刑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之刑,法官斟酌上情認為求刑過重,判處何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丟汽油彈縱火燒火車站又持刀搶超商 林邊油漆工遭屏檢聲押
屏東縣林邊鄉18日晚間發生連續犯案,以油漆工為業的39歲蔡姓男子晚間先是到林邊火車站旁,對停放車輛丟擲汽油彈,瞬間火光四射波及4車,他又持刀闖進附近超商勒索財物,被趕來的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到,逮捕還沒跑遠的蔡男,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全案依法送辦。東港警分局18日晚間9時許接獲緊急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外遭人縱火。警方趕抵時現場已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連忙灌救將火勢撲滅,確認有2輛轎車、2輛小貨車遭受波及,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而犯嫌縱火後竟前往附近超商,手持利刃闖入店內,恐嚇店員交出財物,得手近7000元,並砸毀架上物品,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前往,逮捕尚未跑遠的蔡嫌,蔡嫌見插翅難飛,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被告到案,並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為爭取偵辦時效,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行進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涉違反《刑法》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罪,以及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罪。檢方強調,蔡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犯罪型態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未來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檢署強調,法律無假期,守護不打烊,檢方將持續與轄內各執法團隊全力守護民眾年節平安,遇有不法情事,必嚴查速辦,確保社會安寧。
8旬母悶殺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律師感嘆:實際上已坐50多年的牢
台北市80多歲的林劉龍子,長年照顧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的兒子逾50年,因憂心自己離世後無人接手照護,最終悶殺兒子,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12日農曆年前核准特赦,採「免刑不免罪」方式,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其實老媽媽已經實際上坐了五十多年的牢了。」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行使總統職權,批示同意特赦林劉女士。此案於1月16日定讞後,經審理法院與多位立法委員建請特赦,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指出,林劉女士長年承擔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責任,時間超過50年。2023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高齡與長期壓力交織下釀成悲劇。他表示,在審慎考量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此項特赦決定於農曆年前公布,引起社會討論。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會想哭」,認為總統選在過年前特赦老母親,令人感到細膩與溫暖。她指出,這名母親實際上已「坐了五十多年的牢」,最後要親手送走自己照顧這麼久摯愛的兒子會有多掙扎與痛苦,沒有當媽媽真的無法體會。李怡貞也提到,案件於1月16日定讞後,不到一個月即完成特赦流程,「真的揪甘心」。她在貼文中感謝賴清德總統,這項決定讓人感受到法律制度在特定情境下仍保有彈性與溫度。
賴清德批示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 免除發監執行
賴清德總統今(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郭雅慧進一步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張文案後社會安全網怎麼補? 作家籲支持1連署:台灣缺乏生命教育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張文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11傷悲劇。對此,時常評論時事的自由作家「名為變態的神父」直言,這起事件過後,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似乎沒有補起來,「因為人們已經遺忘了這件事,捷運照常行駛,新聞沒有再提起,人們不再關注,彷彿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名為變態的神父」撰文道,民眾經過捷運站時,還會有一絲絲莫名的恐懼,下意識就會回過頭來,警戒著彼此,某天一名40歲的男子被母親牽著手,因恐慌症發作,用雨傘敲打玻璃,嚇得乘客急忙奔逃,地上散落著珍珠奶茶的珍珠、手機、包包、鞋子等等,「人們恐懼,但不知道為什麼而恐懼。」「名為變態的神父」指出,除了加害者的名字,民眾無從得知張文犯案的原因,也就不曉得問題在哪裡,因此也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甚至在面對問題時,只剩下莫名的恐慌。「名為變態的神父」提到,檢警曾解釋,張文犯罪動機是「一種追求最大社會張力與象徵結果的表達式暴力行為」,認為他就學、就業並不符合個人及家人的期待之下,對於職場也適應不良,長期缺乏關懷的支持,伴隨著社會的退縮、逃避、孤立,因此產生反社會人格,如套用輔導老師們常說的一句話,便是「滋養於家庭,顯現於學校,崩壞於社會」。「名為變態的神父」認為,張文的問題是斷絕了與社會的聯繫,將自己孤立起來,他至始至終,都沒有學習到與這個世界的他人對話的方式,而張文更欠缺的是「明白生命的重量」,因此選擇用殺人來強調自己的存在。「名為變態的神父」表示,我們台灣教育所缺乏的東西是「生命教育」,通常這些是輔導老師的工作,但這些課程其實很少,但輔導老師服務的個案無上限,有些還得去兼課,加上輔導老師的人數少,且教育又不注重這一塊,只要求好好考試、升學、出人頭地,「如果張文求學時,走進去輔導室會怎樣?」、「(如果)有一位老師,可以幫助他理解生命的重量,我想,一切就會很不一樣」。「名為變態的神父」呼籲,如果要建構一個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提升輔導的品質是很重要的,目前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有人發起「改善輔導教師工作環境,建立超時加給與輔導職務加給,維護受輔學生輔導品質,建立友善校園環境」的連署,時間僅剩1日,還需要2673個附議。「名為變態的神父」說明,這次連署很重要的幾條是,「明定輔導工作案量上限,以及增訂超鐘點機制或超時加給制度」以及「增列輔導職務加給」讓輔導老師能好好工作,把工作做好,而這項連署不只是在幫助輔導老師而已,也是在幫助這個社會,避免下一個張文與鄭捷出現。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國訓中心教練拿手「深喉嚨」!法官認行為惡劣 三審1年半定讞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期1年6月,全案上訴以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今(1月26日)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明嵩的犯罪動機與目的、手段均屬惡劣,不宜輕縱,駁回上訴,全案於今日定讞。
哥哥結婚不敢通知張文「怕被殺」 專家揭與鄭捷性格相似點
北捷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張文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11傷的慘案,北檢先前偵結,選任3位專家鑑定張文犯罪動機,認定為是孤狼、表達自我存在式的攻擊。對此,參與鑑定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研究所教授許華孚也透露,張文過去曾在國中時拿BB彈射擊,讓哥哥擔心張文可能做出出格行為,結婚時不願意通知張文,「擔心遭張文來殺他」。許華孚透露,張文此次的攻擊被定案為「表達式攻擊」,是一種你看不到我,我讓你看到我的方式。他說,張文是一個社會邊緣化的人,包含他的職場失敗、家庭關係斷裂、親密關係的缺乏,導致他對於未來前途感到一片茫然,進而否定自己,最終選擇用一種「讓大家看到的方式」來表達。根據訪查發現,張文沒有交過女朋友,平常喜歡在網路上瀏覽性虐待資訊,相關搜索就高達6000餘筆。與其哥哥訪談後發現,張文曾在國中時以BB彈射擊,讓哥哥結婚時甚至要求不要通知他,因為怕「張文來殺他」,而張文對於哥哥的敵意,恐怕也是來自哥哥的優秀,儘管張文於在學期間曾拿過國科會計畫,也被順利錄取為電子廠工程師,但實際工作卻僅不到3個月,顯示出其制度化與責任制的職場適應不良,認為「自己比不上哥哥」,也認為父母長期對哥哥偏愛,產生自卑與憤怒,「這點與鄭捷相同」。而根據過往調查可以發現,所謂無差別殺人、隨機殺人,加害人多為30歲男性,且他們多半社會關係斷裂、工作不穩定,此次明顯為典型的非典型犯罪,非典型犯罪的預防不只是要靠警察,還需仰賴醫療、衛福、家庭、衛政,需要更多的公私協力力量來處理。其中,張文與鄭捷的共同點是都曾自願過參加軍旅,從而練習使用武器殺人,因此許華孚也建議不管是自願或被迫汰除的國軍,國防部也都須要有進一步的關懷,「不是太除後就沒我事,不要讓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最後變成無差別攻擊民眾的殺人兇手,以消毒式輔導,讓他們忘記那些拿來對付人的策略,回歸到善良人民的方式。」。不過由於張文已經死亡,相關動機多半無可考,只能從側面佐證,「這個人明顯對社會不滿,只能說是表達性的暴行,但對什麼不滿卻不知道」。這類人常說人生不如意,但人生不如意不少人,「他們累積到一個程度,確實有可能受到鄭捷等人的召喚」。而從張文最終將身上裝備卸下,擺放整齊,隨即以「仰躺式」姿勢墜樓身亡,也出現一定的儀式性。許華孚說,張文早在案發一月前就曾在北捷多次場勘,研判自殺應該也是他計畫中的一部分,有一種崇拜式英雄犧牲,「他想讓大家記住他的名字。」。
外送費456元!「西門町滷味送桃園」外送員擺拍已送達「全進肚」下場慘
桃園彭姓外送員,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下委託,得從西門町取回滷味後送回八德區,整筆訂單外送費用就要456元,加上滷味近千元。但彭男領到滷味後,卻僅在委託人社區樓下拍照,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接著就把滷味帶回家享用。委託人等餐點等到一肚子氣,事後發現彭男「帶餐落跑」,憤而提告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須返還滷味費用。判決書指出,外送員彭男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到委託,要到西門町萬國滷味取餐,這趟取餐之路漫長,騎車單趟就要52分鐘,再加上回程近2個小時,彭男取餐之後,約晚間10時26分返回委託人的社區。彭男將滷味拍照後回傳,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拍完照就把整包滷味帶走自行享用。委託人在社區遍尋不著滷味,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彭男拍照後直接離去,餐點未曾交付,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彭男真的就只有拿整包滷味「擺拍」,拍完照整包拎回家享用。彭男坦承犯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並起訴。法官指出,彭男係執行外送業務之人,利用工作機會持有他人財物卻據為己有,行為應屬業務侵占罪,較原先檢方起訴的普通侵占罪為重,因此變更法條加重處刑。法官認為,彭男侵害顧客財產權益,行為實屬不當;雖於偵查中認罪,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賠償損失。綜合其家庭狀況、素行及犯罪動機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該筆訂單餐點價格為540元,由於單趟騎乘距離超過20公里,外送費高達456元,整筆訂單總金額達996元,命其返還滷味費用,以示懲戒。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直擊極樂包廂!警臥底玩骰…5越南妹「輸了脫光」從上摸到下 下場慘了. 生命鬥士慘了!「掛點滴開保時捷」跑山 :體力來自輸液 竹警要出手了. 真香!最美時尚女車手落網「踩高跟鞋領贓款」50萬入袋 正面曝光
北捷隨機殺人案偵結!北檢公布偵查結果 他殺完人竟急著搜新聞
張文於2025年12月19日犯下無差別攻擊事件,總共造成4死(含張文)11傷的慘劇。台北地檢署在經過近1個月的調查以後,於今日(1月15日)偵結此案,由於被告張文已經死亡,依法只能予以不起訴處分。北檢今日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張文的犯罪動機為確認自我存在的表達式犯罪,且張文犯下北車隨機殺人案件後,回到旅館第一件事情竟是搜尋自己的攻擊後所致的新聞,研判渴望以此獲得社會關注。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針對張文犯罪動機說明,雖然被告張文已經死亡無法偵訊,但檢警傳訊25名被害人以及包含被告過去的同學、親屬、老師等118名證人,並調取其個人經歷,找來犯罪學者分析其行為特徵、心理狀態以及犯罪目的。曾揚嶺指出,本案經查後,研判被告張文是對制度化的職場環境適應不良,因此內心產生高度不安、出現退縮逃避行為,又因長期缺乏社會關懷,伴隨社會退縮、逃避、孤立等因素才會加深其反社會的行為。曾揚嶺解釋,在檢警調閱3000筆的監視器畫面等資料以後,掌握被告張文在北車投擲煙霧彈和持刀傷人後,先是返回旅館休息、整裝待發。在旅館休息期間,張文還使用電腦搜尋自己犯行後的相關報導。曾揚嶺說,張文查看報導的行徑不只是要掌握警消的行蹤,同樣還有關注自己形成社會關注的意涵,而非單純滿足個人的暴力衝動,屬於宣告自身存在的「表達式犯罪」,希望藉此擴大社會震撼表達自己的存在以及影響力。
運將害7貓喪命!鐵鎚砸頭、利刃刺腹 二審逆轉輕判7月定讞
新北市67歲的計程車司機謝水森過去私設養殖場,為節省花費於2025年2月將6隻貓咪凌虐致死。新北地院認為謝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高院今日(1月14日)二審判決出爐,判其7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回顧整起事件,謝水森於住處私設貓咪繁殖場營利,為節省花費,在2025年2月27日凌晨於家中先用鐵鎚將5隻貓咪砸至重傷以後,又用利器將1隻貓咪刺傷。隨後帶上含前述6隻傷重貓咪等共7隻貓咪出門丟棄,6隻貓咪全傷重而死,未受傷的那隻則被經過的車輛輾壓致死。謝水森偵查中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不堪負荷所以才會將貓咪棄養,因為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且因為開計程車收入不穩定,怕自己死後貓咪無人照顧,所以才會將貓咪放在人行道,後續又翻供稱自己想不開、睡不著,新北地院認其無真心悔悟,判其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案經上訴以後,全案於二審出現驚人反轉,高等法院改判謝水森7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
張文隨機砍人不是失控!心理專家剖析犯罪動機示警「恐藏未爆彈」
北捷近日發生震驚全國的隨機殺人事件,27歲通緝犯張文於上週五(19日)在北車M7出口及捷運中山站一帶犯案,造成3人死亡、11人受傷的重大傷亡悲劇,張文本人則於逃逸過程中墜樓身亡。案件發生後,社會高度關注其犯案動機與心理狀態,對此,心理專家黃逸凡分析對張文的犯罪側寫,直言他是一個長期心理失衡的人。據了解,張文犯案當下並非神智不清,且行動過程顯示具有明確計畫性。雖然因其死亡已「死無對證」,無法確切得知其真正動機,但心理專家黃逸凡仍嘗試從犯罪心理與側寫角度進行分析,提醒社會若未正視相關問題,恐仍潛藏許多「未爆彈」。黃逸凡在文章中指出,事件發生後,社會除了哀悼與震驚,更需要冷靜思考背後的心理與社會成因。他表示,外界常急於為此類行為貼上標籤,例如是否「有精神病」、是否「一時情緒失控」,但從心理分析角度來看,這類事件其實存在清楚的心理路徑。她直言,從行為判斷,張文「不是一個突然發瘋的人」,而是「長期心理失衡、內在早已斷線,只是昨天才被看見的人」。張文清楚知道自己身處何地,也明白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因此排除了「完全失控」或「當下神智不清」的可能,屬於具有目標導向的行為。至於犯案地點選在捷運站,黃逸凡分析,張文並非針對特定仇人,而是選擇一個象徵「正常人生活」的公共空間,讓事件被看見。他認為,當一個人長期覺得自己被排除在這個「正常世界」之外時,最想破壞的,往往正是這種象徵安全與日常的場所。從心理狀態來看,黃逸凡歸納這類人常見的3個特徵。第一,並非情緒過多,而是長期情緒麻木;第二,自我價值感低落,但自尊心卻極高,容易在被忽視時走向極端;第三,對他人「知道會痛,但不在乎」,理解他人感受,卻缺乏情感連結,因此受害者多為陌生人。對於外界質疑為何不傷害自己,黃逸凡指出,這類行為的核心並非結束生命,而是「讓世界被迫回應他」。他也強調,理解行為背後的心理,不等於原諒或替其開脫,該負的法律責任仍須由制度處理。文章最後,黃逸凡提醒,真正令人擔憂的不是單一個案,而是這樣的心理狀態往往在事發前已存在很久,只是未被看見與接住,「我們要是不正視這個問題,還有很多隱藏未爆彈」。她呼籲社會正視心理健康資源的可及性、去污名化、社區支持系統,以及媒體報導倫理,並指出真正需要被注意的,往往是那些逐漸沉默、不再求救、覺得自己只是「撐著活」的人。◎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檢全力護家屬!北捷恐攻釀4死11傷 最高申請180萬補償金
台北市中山商圈與捷運站近日驚傳隨機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持刀行兇後最終跳樓身亡,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震驚社會。台北地檢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封鎖犯罪現場、蒐證及全力追查案件相關細節,北檢強調雖嫌犯已自殺,但檢察官仍會徹查犯罪動機是否有共犯及組織性,以釐清事件真相確保社會安全。北檢表示,事件發生後立即調派3組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師待命,隨時辦理相驗程序釐清死因,首位被害人余姓民眾的相驗已於19日晚間11時在台大醫院完成,另2名被害人及嫌犯的相驗工作,也於20日上午在馬偕醫院、新光醫院及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同步進行。北檢特別指出,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與犯保協會人員,第一時間就到場陪伴家屬,提供法律及心理協助,並安排志工慰問傷者維護被害人及家屬權益。除了法律協助,北檢也將協助被害家屬申請犯罪補償金,最高金額可達180萬元,並提供心理輔導、生活重建與經濟支持,受傷的3名民眾經救護人員初步評估,意識清楚後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治療,3人均為輕傷,生命無危險,其中1名孕婦狀況穩定。案件肇因及詳細經過仍待調查釐清,警方亦完成相關酒測4名駕駛均為0。北檢表示,未來將持續追查事件細節,並全力協助受害家屬及傷者,保障其法律心理與經濟權益,展現檢警系統對公共安全與受害者保護的責任。
聰明用錯地方!陸17歲少年鑽電商平台漏洞 詐騙逾千萬下場慘了
大陸上海市奉賢區警方近日偵破一起利用虛假退貨手法大規模詐騙化妝品企業的案件,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75萬元),主嫌是一名年僅17歲的未成年人。據悉,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日前已對涉案少年呂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澎湃新聞》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3月,某化妝品公司發現其線上官方平台出現大量可疑退貨紀錄。企業盤點後發現,相關訂單雖已退款,但並未收到實際退貨商品,損失金額累計達400餘萬元,因而向公安機關報案。奉賢警方迅速展開偵查,最終鎖定未成年人呂某,其透過租借帳號、偽造物流單號等方式,製造退貨假象,以反覆申請退款的方式套取商品及現金。因案件涉及電子證據繁雜、犯罪手法新穎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因素,奉賢區檢察院提早介入,引導警方精準取證。調查中,檢警透過技術手段完整固定下單、退款紀錄,調取物流軌跡,以及呂某在二手平台上轉售贓物的紀錄,同時追查資金流向,全面還原犯案模式。此外,檢方也深入了解呂某的成長背景、家庭狀況及朋輩關係,掌握其犯罪動機。據了解,呂某自小缺乏家庭陪伴,父母為生活忙碌,難以給予足夠關注。為讓孩子受更好教育,父母將他送到上海就學,長期遠離家人,使他愈發渴望同儕認可。在一次購物退貨中,呂某發現系統存在漏洞,能在無須返還商品的情況下獲得退款。他產生僥倖心理,並逐漸開始系統性利用漏洞詐騙。非法所得多被用於購買高價手機、名牌服飾及請客消費,用以在朋友間獲取虛榮與存在感。在審查起訴階段,檢方多次對呂某進行釋法說理,引導其真誠悔罪並主動退贓。呂某表示將與家人商議退賠事宜。庭審中,檢察官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仍須依法承擔責任,同時鼓勵呂某以行動證明悔改。法院最終作出6年刑期的判決。
王大陸當庭認罪喊「無知犯下錯誤」 閃兵案11分鐘速開完庭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並稱他在國父紀念館附近與住所交付集團首腦陳志明300萬、再匯款60萬作為逃兵酬勞,辯護人則表示希望考量認罪、也已當兵9月,給予易科罰金,花11分鐘簡單開完準備庭。檢方指控,王大陸為了躲避服兵役,以360萬作為逃兵的代價,將健保卡、身分證拿給陳志明代辦逃兵,由陳的手下李名宸冒名頂替就醫,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王大陸長年在境外、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因案入監告吹。王大陸另事後向戶籍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謊稱身分證與健保卡遺失辦理補發,被起訴偽造文書。準備程序庭上,王大陸起立鞠躬向法官道歉認罪,稱「因無知犯下的錯誤」,表示他原先以30萬為代價,和陳志明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錢,後來又在住所和陳志明以100萬再面交,又再以155萬、66萬談妥再給200萬,並在住所面交,最後又匯款60萬,共支付360萬元,付錢時都只有他和陳志明在場。王大陸的辯護律師曾益盛表示,雖然找人代看診的犯罪動機不可行,但指出王大陸已當兵9月,申請健保卡和身分證是因為3月要去當兵需要證件,但聯繫不上陳志明,要入伍才會再辦,請求法院考量他偵查時就坦白犯罪、態度良好,請求給予易科罰金。審判長最後確認沒有爭點,所有證據都承認有其證據能力,並向王大陸表示因為陳志明稱只有收260萬代辦逃兵,需要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大陸到庭作證。
安倍槍擊案兇嫌母認「捐1億給教會」 辯護律師:因哥哥輕生想親自復仇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2022年7月8日在奈良街頭演說遭槍殺身亡,該案審判13日在奈良地方法院進入第7次開庭,兇嫌山上徹也的母親首度出庭作證,除向社會大眾致歉,也坦承自己向舊統一教會捐贈了約1億日圓,「我認為捐款比什麼都重要。」根據日媒《NHK》報導,辯護方在法庭上念出山上徹也疑似傳給母親的訊息,內容包括「你還擺出一副正常父母的臉」、「乾脆把你殺了拿保險金」等語。而辯方認為,在決定被告刑罰的輕重時,應考慮其犯罪動機和案情,像是他母親對統一教會的信仰以及向該教會的大筆捐款。山上徹也的母親則在證言開始時聲音顫抖地說,事件發生後她一直覺得必須立即向社會道歉,但她卻沒能做到,「次男徹也闖下這麼可怕的事件,我由衷地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上歉意。」當被問及是否信仰特定宗教時,山上徹也的母親回應,1991年7月曾有一位年輕女子來訪,接著對方查看了她的家譜及親戚病史,同年8月她便捐獻了2000萬日元,次年3月又捐出3000萬日元,主要原因是大兒子得了眼疾。山上徹也的母親說,她的捐款總額約為1億日圓,來源包括丈夫的人壽保險金和當時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項,她還曾購買一幅價值100萬日圓的畫作,並多次訪問韓國,「總之,我認為捐款比什麼都重要。」報導指出,因證人席周圍設置了遮蔽板,因此旁聽席上的人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全程以清楚的語氣回答問題,而被告山上徹也並沒有望向母親,只是低頭看著資料。該案下一次開庭將於本月18日進行,山上徹也的母親將續出庭,妹妹也預計會出庭接受詢問。另據《關西電視台》報導,山上徹也被逮捕時,曾供稱「因為認為安倍與母親所信仰的舊統一教會有關聯,才將他列為目標」。辯方指出,山上徹也的哥哥生前反對母親的信仰,但母親在哥哥輕生後仍持續信奉舊統一教會。山上徹也於上個月向辯護律師透露,「在哥哥去世前,我下定決心要活出自己的人生,而我對教團的怨恨會越來越深,是因為母親對哥哥死因的理解方式所造成的。」辯護相關人士推測,正是因為山上徹也親眼目睹母親的態度,讓他覺得「只能親自復仇」。不過,檢方主張,「個人成長背景並非左右刑罰的重大因素」,並強調山上徹也犯案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鄰居鞋櫃占公區 新北男半夜報復偷藏12雙鞋「只留單腳」遭判強制罪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棟大樓鄰居長期將鞋櫃擺放在屋外占用公共空間,多次勸說無效後氣憤難平,竟趁半夜將鞋櫃內12雙鞋子各取走一隻藏起。黃男事後被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但他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黃男並非為竊取所有,而是以報復手段妨害他人使用權,構成強制罪,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黃男為新北市新店區某集合住宅7樓住戶,不滿同棟1樓住戶長期將鞋櫃擺設在屋外,認為對方佔用集合住宅公共空間。2025年3月21日凌晨1時33分許,黃男明知對方隨時可能外出穿用放置鞋櫃之鞋靴,仍基於強制犯意,在未徵得同意下,將對方鞋櫃內成雙擺放的各式鞋靴各取走「單腳」。遭拿走的鞋包括TIMBERLAND黑鞋、LOWA靴子、CAMPER皮鞋、MERRELL登山鞋、CROCS拖鞋等共12隻,之後全被藏放於大樓外圍牆旁樹林中。翌日,1樓住戶外出時發現所有鞋子只剩單腳,遂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循線查獲黃男,並在樹林處發現其中5隻鞋子,其餘7隻已不知去向。一審簡易庭原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男取走成雙鞋靴各1隻的行為,使這些鞋子無法發揮正常功能使用,也無交易價值,難以認定其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法院指出,黃男此舉係基於對鄰居的報復心理,並非出於不法所有目的。其行為雖屬對物強暴,但已足以妨害被害人使用鞋子的權利,造成被害人發現鞋子消失後的擔憂及震撼,構成強制罪。審理過程中,黃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告訴人和解賠償的意願,但告訴人經法院通知未到庭,致未達成和解。法院審酌黃男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男替友頂罪又反悔 賠償談不攏自首判拘役30日
新北市土城區19歲韓姓男子為保護無照駕駛的張姓少年友人,於今年1月間主動頂替對方肇事責任,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酒測。然而事後雙方因車輛賠償金額談不攏,韓男心生不滿決定自首揭露真相。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頂替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2025年1月11日中午,張姓少年駕駛轎車載著韓男及其他友人,沿土城區峯延街往金城路三段方向行駛。行經峯延街25號前時,與準備左轉的沈姓女騎士發生碰撞事故。韓男擔心張姓少年因無照駕駛被警方查獲,遂在事故現場佯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警方酒測與筆錄製作。事故處理完成後,雙方開始協商車損賠償,但因金額談不攏而發生爭執,韓男遂改口自首,供出實際駕駛為張姓少年。警方依頂替罪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偵訊時,韓男坦承頂罪行為,並稱因賠償問題談不攏才決定說出實情。檢方依頂替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後認為,韓男基於友誼情感犯頂替罪,影響司法公正。但考量其事後自首的態度,以及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國訓中心教練對前女友「伸喉嚨」! 二審重判1年6個月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上訴後今(9月30日)高院撤銷原判決,加重刑期1年6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33歲女「陳屍騎樓」滿身瘀傷 前夫嫌疑重大遭羈押
台中市大雅區23日傍晚發生一起命案。33歲陳姓女子被發現倒臥在住處旁騎樓,頭部及全身多處嚴重瘀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30歲前夫張姓男子涉嫌重大,事後駕車逃往彰化,經警方循線追捕於23日晚間落網,檢方24日凌晨以傷害致死罪聲請羈押獲准。據警方調查,張男有毒品前科,與陳女雖已離婚仍有往來。23日下午,兩人曾一同外出,不久後陳女突然陷入昏迷。然而張男並未將她送醫或報案,反而將人棄於大雅區自家旁騎樓,再打電話給陳女父親,要他通知救護車,自己則駕車離開現場。救護人員到場時,陳女已意識不清,身上有頭部、臉部及軀幹多處明顯瘀傷,立即送往醫院急救,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案發後倉促駕車離去,循線追查於晚間在彰化地區將他逮捕到案。面對警方詢問,張男說詞避重就輕,僅聲稱陳女與人有債務糾紛,疑想將責任推給債主,但無法交代合理過程。檢察官會同法醫完成相驗,發現陳女全身多處瘀傷,頭部有重創傷勢,將進一步解剖釐清確切死因。由於張男涉嫌傷害致死且有逃亡之虞,檢方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定羈押。全案詳細犯罪動機及過程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