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
」 北檢 大陸 詐騙 柯文哲 交保
苗栗診所男副院長強抱性騷女員工! 法院凌晨裁定30萬交保科技監控
苗栗縣頭份市一家診所的邱姓男副院長,在2月16日除夕當天,多次對女員工強行摟抱、撫摸,更試圖親吻,讓員工身心受創離職,並前往派出所報案。邱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送辦,檢方昨晚(3月31日)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今天(4月1日)凌晨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回顧此案,腎臟科醫師邱男於農曆除夕當天下午,藉著發紅包名義,性騷在櫃檯處理事務的女員工,不僅觸碰對方頭髮、背部,數度強抱、企圖親吻,女員工不斷推開邱男並閃避,邱男還一路跟到門口摸她屁股、胸部,事後女員工選擇離職並報警處理。事發至今超過1個月,相關畫面曝光,邱男仍未對受害者致歉,引發高度議論。由於邱男同時任職重光醫院副院長,院方也發布聲明回應,強調調查期間將暫停他在院內的管理職務。頭份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3月31日訊問後,認為邱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案發後有事實足認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向苗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召開羈押庭,經法官漏夜審理,4月1日裁定結果出爐,邱男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限制其行動。《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內埔鄉長初選爆賄選!鍾育杰遭聲押 檢揭「假旅遊真買票」手法
屏東縣內埔鄉長民進黨初選爆發賄選疑雲,參選人鍾育杰遭檢方搜索帶回,指其透過低價旅遊招待選民,並要求支持,涉違選罷法,因有串證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指內埔鄉某候選人在黨內提名期間,疑對具投票權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隨即指揮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檢調查出,鍾育杰陣營疑於今年初透過樁腳安排旅遊與餐敘,表面收取千元左右費用,實際與消費行情差距甚大,形同變相招待;過程中,鍾育杰服務處人員更在遊覽車上動員支持、營造「當選」氛圍,涉嫌以此方式影響投票意向。30日清晨,檢調人員「收網」,在內埔、萬巒等地展開搜索行動,並帶回約30人訊問;經漏夜偵訊後,檢方認定鍾育杰及涉案旅遊業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傳喚相關證人,包括萬巒鄉長林國順釐清案情。內埔鄉為屏東縣唯一舉行民進黨鄉鎮初選的地區,此次選舉採7成電話民調、3成黨員投票,原訂4月20日公布結果。隨著賄選案爆發,選情提前引爆,也為2026九合一選舉投下震撼彈。
神秘人口販子「梅姨」潛逃20年終落網 拐賣至少9童恐面臨死刑
大陸潛逃超過20年的「張維平案」關鍵人物、神秘人口販子「梅姨」謝姓女子,近日終於在廣州落網,並對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廣州市公安局於今(21)日證實,經多年不懈追查與身分比對,專案小組於2025年鎖定一名與「梅姨」特徵高度吻合的謝姓女子,進一步核實身分無誤後,已依法執行逮捕。回顧案件始末,2003年至2005年間,大陸傳出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遭到拐騙。警方於2016年抓獲主犯張維平等5人,嫌犯供稱所有被拐兒童均透過一名綽號「梅姨」的女子進行轉手交易。隨後數年間,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陸續被尋獲,最後一名受害者也於2024年底成功與家人團圓。儘管主嫌張維平已於2023年被執行死刑,但由於「梅姨」身分成謎,始終未能結案,成為尋親家屬與社會公眾心中的懸念。警方找到山東省公安廳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曾多次為「梅姨」繪製畫像,他根據目擊者描述,「梅姨」身高約150公分、體態偏胖、具備三角眼與厚唇等特徵,且精通粵語與客家話。林宇輝曾於2019年與2023年更新畫像,考量其隨年齡增長的容貌變化,當時與梅姨同居的男子曾表示,畫像相似度高達9成。近日廣州公安局通報,「梅姨」謝女已經落網,林宇輝表示畫像與本人特徵高度吻合,印證多年來用他模擬的畫像追蹤有極高準確性。另外,有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梅姨」長期擔任拐賣鏈條中的中轉與分銷角色,屬於典型的「鏈條型犯罪」關鍵環節。其潛逃20年,依據中國大陸《刑法》規定,對於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追訴期限不受限制,因此其刑事責任將被追究到底。由於「梅姨」涉案人數眾多且情節嚴重,其量刑區間可能落在無期徒刑至死刑之間。目前,廣州警方正進一步審理此案,務求徹底釐清所有涉案細節。這樁跨越20餘年、牽動9個家庭命運的重大拐賣兒童案,隨著最後一名關鍵嫌疑人落網,意味著將能結案。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保二警離職調包真槍遭聲押 北檢怒批犯這些重罪
保二總隊林姓員警離職前「以假換真」,將模型槍繳回槍櫃,真槍和子彈則收進自己的背包中,台北地檢署今(13日)指揮新北市刑大、保二總隊等單位,前往林員三重住處搜索並將他拘提到案,北檢傍晚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聲押。北檢指出,林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林員7日下午1時至5時擔服巡邏勤務,並領用德製華瑟(Walther)PPQ 半自動手槍及11發實彈,返隊時依規要繳回槍彈,他卻用模型槍和假子彈替代,所幸值班幹部及時發現,在林員背包中發現槍枝和子彈並全數追回。林員供稱,近期因家事導致精神不濟,誤繳仿真械彈,但仿真槍彈與實品就其顏色、外觀與重量等有明顯差異,且同時攜帶執勤之情形也不尋常,保二總隊將他依法送辦,林員的辭職令則在10日生效。
遭舊愛鍾成虎告上法庭 全數不起訴陳綺貞說話了
陳綺貞與前男友鍾成虎分手後鬧得不愉快,更因爆出合約問題而對簿公堂,鍾成虎指控她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陳綺貞則提出民事訴訟反控。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陳綺貞被控訴的6項罪名皆不起訴,對此她也做出回應。鍾成虎指控陳綺貞未經公司同意,透過經理將公司擁有專屬授權的專輯、單曲及演唱會影音等內容複製至NAS硬碟,涉嫌「無故洩漏工商秘密」、「無故洩漏電腦秘密」、「背信」、「無故取得電磁紀錄」、「違反著作權法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及「違反營業秘密法重製營業秘密」等6項罪名。陳綺貞感謝檢察官讓真相大白。(圖/翻攝自陳綺貞IG)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綺貞相關備份行為僅屬於保存用途,並未對外洩漏資料,也沒有造成告訴人實質損害,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不起訴。對此陳綺貞發文表示:「感謝檢察官明鑑,也感謝我們法律團隊的努力,真相終究大白,全部罪名都不起訴。」並說:「我相信這對所有音樂人以及像我一樣的創作人都有莫大的意義,也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台北燈節將遭潑硫酸、殺人?!北檢火速聲押陳嫌
陳姓男子昨(6日)在Threads(IG)留言,將在台北燈節潑硫酸、殺人,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台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昨深夜逮獲陳姓男子,檢察官今天下午偵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北檢指出,針對昨(6)日下午有人在社群媒體Threads ( IG )留言「我3/8要去台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恐嚇言論,臺北地檢署於昨日晚間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後,立即指派本署「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楊舒雯檢察官指揮臺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檢警昨日深夜11時許在苗栗市拘獲陳姓被告。承辦檢察官於今(7)日下午4時許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婦產科狼醫看診偷拍收藏2TB兒少性影像 不認散布移審法院再遭羈押
桃園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生,趁職務之便偷拍大量病患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並於近日起訴,而羅男坦承部分犯行,但不承認有散佈行為,全案於3日移審新北地院,院方認為他有勾串滅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檢警調查,羅男是台大醫學系畢業,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在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羅男3日遭移審至新北地院,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但卷宗資料和扣案證物可證明犯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修正後同法第39條第2項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墨西哥擊斃大毒梟「埃爾門喬」引發報復行動!共73人身亡
墨西哥當局於美東時間23日表示,在22日逮捕「哈利斯科新生代販毒集團」(Cártel Jalisco Nueva Generación,CJNG)首腦的行動,以及其身亡後引發的報復事件中,已有至少73人死亡。這場震撼全國的軍警行動,使墨西哥多地陷入高度戒備,民眾憂心新一波衝突即將引爆。據《南華早報》報導,安全部門統計的死亡人數包括安全部隊成員、疑似販毒集團成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官方並未公布詳細名單,多數死者的具體情況仍不明朗。遭鎖定的目標為「CJNG」領袖塞萬提斯(Nemesio Oseguera Cervantes),綽號「埃爾門喬」(El Mencho)。他長期被視為墨西哥成長最快、武力最強的犯罪網路首腦之一,該組織以向美國走私芬太尼(fentanyl)、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與古柯鹼(cocaine)聞名,並多次高調攻擊墨西哥政府官員。其死訊傳出後,組織成員隨即在多地封鎖道路、縱火焚車,展開大規模報復行動。塞萬提斯於其家鄉哈利斯科州(Jalisco)的1場槍戰中喪命。墨西哥國防部長特雷維利亞(Ricardo Trevilla)23日指出,軍方是透過追蹤塞萬提斯的1名女性伴侶,才鎖定他在塔帕爾帕(Tapalpa)的藏身地點。行動展開後,塞萬提斯與2名保鏢逃入林區,雙方爆發激烈駁火,3人均身受重傷。軍方隨後將其拘押並送往墨西哥城(Mexico City),但3人在途中不治身亡。塞萬提斯死訊傳出後,組織成員隨即在多地封鎖道路、縱火焚車,展開大規模報復行動。(圖/達志/美聯社)與此同時,在哈利斯科州另1地點,軍方亦擊斃1名販毒集團的高層幹部。特雷維利亞表示,此人負責協調報復行動,並對外懸賞每殺1名士兵可獲得超過1,000美元。此外,墨西哥安全部長哈爾富奇(Omar García Harfuch)則指出,共有25名墨西哥國民警衛隊(Mexican National Guard)成員在6起獨立襲擊中喪生。此外,約30名犯罪嫌疑人在哈利斯科州被擊斃,鄰近的米卻肯州(Michoacan)則有4人死亡。死者還包括1名監獄警衛與1名州檢察機關探員。隨著暴力威脅升高,墨西哥多州23日宣布停課,本地與外國政府亦呼籲公民避免外出。墨西哥總統辛鮑姆(Claudia Sheinbaum)呼籲民眾保持冷靜,並表示橫跨20個州、超過250處由販毒集團設置的道路封鎖已於23日清除。對此,白宮也證實,美國為此次行動提供情報支援,並讚揚墨西哥軍方成功擊斃2國通緝名單上的頭號要犯。華府認為此舉將重創全球最大的芬太尼販運網路之一。長期以來,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要求墨西哥加強打擊芬太尼走私,並威脅若未見成效,將加徵關稅甚至採取單邊軍事行動。墨西哥政府原希望擊斃全球最大芬太尼販運者之一,能緩解川普政府的壓力。然而,在強大販毒集團可能展開報復的陰影下,社會瀰漫不安。美國駐墨西哥大使館(US Embassy in Mexico)透過社群媒體宣布,駐8座城市及米卻肯州的人員將原地避難並遠端辦公,同時建議在墨美國公民採取相同行動。哈利斯科州首府、墨西哥第2大城瓜達拉哈拉(Guadalajara)22日幾近停擺,居民因恐慌留在家中。23日清晨,隨著上班日開始,逐漸有車輛開始上路,但街道交通仍顯冷清。報導補充,美國國務院(US State Department)曾懸賞最高1,500萬美元,徵求可協助逮捕「埃爾門喬」的線索。CJNG大約自2009年開始運作,現已成為墨西哥最具影響力的犯罪組織之一。2025年2月,川普政府將其正式列為外國恐怖組織(foreign terrorist organisation)。然而,分析人士指出,塞萬提斯之死未必意味著暴力的終結。非營利及非政府組織「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ICG)墨西哥分析師莫拉(David Mora)警告,其他犯罪集團可能趁機擴張勢力版圖,試圖奪取原屬於CJNG在相關州份的控制權,「這可能是1個權力真空時刻,其他集團恐趁機爭奪地盤。」莫拉指出,自辛鮑姆上任以來,墨西哥軍方對犯罪組織的態度趨於強硬,「試圖向美國傳遞1個訊號:只要持續合作與情報共享,墨西哥有能力自行處理。我們不需要美軍進駐墨西哥領土。」
丟汽油彈縱火燒火車站又持刀搶超商 林邊油漆工遭屏檢聲押
屏東縣林邊鄉18日晚間發生連續犯案,以油漆工為業的39歲蔡姓男子晚間先是到林邊火車站旁,對停放車輛丟擲汽油彈,瞬間火光四射波及4車,他又持刀闖進附近超商勒索財物,被趕來的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到,逮捕還沒跑遠的蔡男,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全案依法送辦。東港警分局18日晚間9時許接獲緊急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外遭人縱火。警方趕抵時現場已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連忙灌救將火勢撲滅,確認有2輛轎車、2輛小貨車遭受波及,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而犯嫌縱火後竟前往附近超商,手持利刃闖入店內,恐嚇店員交出財物,得手近7000元,並砸毀架上物品,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前往,逮捕尚未跑遠的蔡嫌,蔡嫌見插翅難飛,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被告到案,並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為爭取偵辦時效,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行進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涉違反《刑法》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罪,以及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罪。檢方強調,蔡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犯罪型態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未來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檢署強調,法律無假期,守護不打烊,檢方將持續與轄內各執法團隊全力守護民眾年節平安,遇有不法情事,必嚴查速辦,確保社會安寧。
嘴砲稱「林北」比隨機攻擊犯嫌可怕 台北男遭羈押看守所內吃年夜飯
台北市35歲陳姓男子,近日在Tiktok社群網站發布恐嚇公眾言論之貼文,陳男自稱「林北」,聲稱自己比隨機攻擊犯嫌更可怕,「沒把你們某某人都沙光很不錯了」,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11日逮捕陳男送辦,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將陳男送進看守所內吃年夜飯。陳男近日在網路上貼文,聲稱自己只是在馬路上拿摺疊刀出來玩,不滿居然被報警,自稱「林北」比隨機攻擊犯嫌還可怕,「沒把你們某某人都沙光很不錯了」,恐怖言論引起網友撻伐。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鎖定陳男貼文後,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樂股吳姿函檢察官指揮,警方11日前往台北市松山區拘提陳姓犯嫌到案。經地檢署複訊後,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由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重大治安事件發生後,社會處於高度敏感期,民眾切勿隨意於網路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警方將持續加強注搜,任何散佈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將依法查辦到底。
搭地鐵撿到皮夾 照護員丟郵筒歸還「1動作」挨告:被貼上犯罪者標籤
南韓1名50多歲、與年邁母親同住的照護員A某(化名),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萬韓元(約新台幣1079元),引發社會對「善意行為是否過度刑罰化」的討論。《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7日深夜。A某在首爾地鐵5號線永登浦市場站月台垃圾桶旁,發現1個掉落的卡片皮夾。當時正值末班車進站前的緊急時刻,他未能立即處理,便先將皮夾帶回家。隔天一早,他考量在拾獲地點附近處理較方便失主尋回,特地前往現場附近的郵筒,準備將皮夾投遞。然而,A某在投遞前從皮夾中取走了2,000韓元現金。他事後表示,因自己為歸還皮夾特地支付車資前往現場,一時認為拿取少量金錢作為交通費並無不妥,隨後仍將皮夾完整投進郵筒。2個月後,A某接獲地鐵警察隊通知,要求他就侵占遺失物嫌疑接受調查。警方指出,皮夾並未即時交還失主,而是在郵局保管期間,內部現金短少,因而構成犯罪嫌疑。A某隨即透過警方返還2,000韓元,失主亦提交不希望追究責任的意向書。由於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警方仍依法完成程序,並將案件移送輕微犯罪審查委員會。最終,首爾南部地方法院裁定即決審判,判處A某罰金5萬韓元。雖不留下正式前科,但相關紀錄仍可能影響日後公職或相關任用。A某對結果深感委屈,表示自己原本出於善意,卻被貼上犯罪者標籤,心理壓力極大。他也質疑警方調查資料未完整呈現其歸還皮夾與返還金錢的經過。對此,警方回應,程序並無瑕疵,且未將其正式刑事立案,已屬從輕處理。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親屬當職員 遭基隆地檢署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
涉號召民眾聲援柯文哲違反集遊法! 林昭印獲不起訴
時任台灣民眾黨組織發展部副主任林昭印2024年12月26日號召民眾於台北地檢署前以聲援柯文哲為由舉行集會活動,時任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當晚舉牌5次警告但在場民眾仍置若罔聞,林昭印因而涉犯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首謀違法不解散罪嫌。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6日)偵結此案,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回顧案情,2024年12月26日林昭印號召民眾手持布條以及旗幟至台北地檢署前,以聲援柯文哲為由舉行集會活動,並帶領民眾表達訴求,但由於沒有事先申請,因此涉犯集會遊行法。當晚時任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先後5次舉牌警告違法,但在場的民眾仍視若無睹,因此事後遭到警方送辦。事後林昭印自拍影片談及遭到送辦的原因,他表示當晚是柯文哲支持者自發性前往,因為首次聽到柯文哲有被交保的可能,自己當時也跟著過去,並解釋自己當天比較晚到,因為看到很多夥伴直播主都在場,所以就趕快過去。林昭印說,當時警方可能比較認識自己,所以就登記了名字,因為舉牌總是要舉一個人的名字。而林昭印也在偵訊過程中說自己並無號召民眾聚集,當天集會是群眾自發性的前往台北地檢署聲援柯文哲,沒有人發起,群眾不是我召集來的,我沒有辦法帶領群眾離開等語。檢方也勘驗了相關證物,但並無看到林昭印有指揮或領導群眾行為,認為林昭印應非本次集會遊行之首謀,應任被告犯罪嫌疑不足。
隱瞞高官性侵少女5月 高市衛生局長千字文發聲: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
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祕書何建忠,利用職務之便,利用精神照護查詢系統,鎖定因私密畫面外流而曾經輕生的16歲少女,肉搜後將她約出性侵得逞,並於近日遭起訴而引發大眾譴責,議員李雅靜認為衛生局刻意隱瞞,要求局長黃志中下台,黃志中則發出千字長文闡述心聲,並強調在透明和生命的衝突間,他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黃志中表示,這個案件發生在他管理的系統裡,這是他的責任。社會的批評、議員的質疑、民眾的憤怒,他都承受。加害者的犯罪行為令人髮指,已被解聘並接受司法制裁。但作為主管機關首長,他必須為管理機制出現問題負責。黃志中解釋,半年來沒有對外說明,社會質疑衛生局隱瞞,他理解這個質疑。 但被害人是自殺高風險個案,有複雜家庭問題,處於隨時情緒不穩定的危險狀態。黃志中強調,根據精神醫學專業意見,媒體曝光可能導致被害人自殺。當「透明」與「生命」衝突時,他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如果這讓社會誤解他,在掩蓋,這個誤解,他承受。如果有人因此要他下台,這個壓力,他承受。但如果重來一次,面對同樣的兩難,還是會選擇先救那個孩子的命。黃志中表示,這半年衛生局不是沒做事,局方立即解聘加害者、配合司法調查、全面清查權限紀錄、啟動管理機制的全面檢討改善,他更強調,一個敗類,不代表就能壓垮整個體系,這個犯罪者的惡行,絕不能代表高雄市一千多位社安網的專業同仁、更不能代表心衛中心所有社工和心理衛生專業人員都有問題。心衛中心6個分區、6名執行秘書,這是全國一致的專業配置。「不幸的是,那個犯罪者是其中之一。一個敗類,不能被放大成為壓垮整個體系的理由。」黃志中在貼文中提到, 他看著他的同仁,每天面對想自殺的孩子、受虐的婦女兒童、精神疾病患者、破碎的家庭。這些工作極度耗竭,充滿壓力,但有人必須扛,他的團隊在扛,他作為局長,更要扛,扛著社會的質疑、扛著改革的壓力、扛著不能再出錯的步步為營。就像醫院會有醫療疏失、法院會有誤判,這不代表不需要醫療和司法。黃志中也呼籲,每一個含聳動字眼的標題,都在那個孩子的傷口上撒鹽。請給她活下去的空間,如果還有其他受害者,請勇敢站出來。「壞的是那個犯罪者,不是整個制度,我們會保護你。檢討與罵聲中,我們還是要往前走。」至於外界要求他下台,黃志中說,下台很容易,但問題沒有解決,新局長要多久才能了解案情、重建團隊、接手改革?這段空窗期,其他高風險個案怎麼辦?已經啟動的改善機制要從頭來過嗎?對他一個從事臨床30年保護弱勢個案的專業工作者而言,真正的負責,不是在壓力下退場;真正的負責,是在罵聲中繼續把事情做對、做好、做完。黃志中表示,如果只是換個人,漏洞還在、問題沒解決,那叫「切割責任」,不是「負起責任」,最高性的是犯罪者,因為焦點從他的罪刑移開了,他選擇在一片罵聲中繼續負重前行,不是為了保住官位,而是因為那個孩子還需要被保護,其他脆弱的生命還在等待-,改革不能半途而廢,有些事,必須要有人扛到底 深耕改革不是表面功夫,是根本的改變,他要做的不是應付了事的改革,而是深耕式的管理機制重建。黃志中說,深耕不是頭痛醫頭,而是系統性檢視 - 不是做做樣子,而是建立長效機制,不是等風頭過去,而是持續精進 這需要時間,需要專業,需要堅持。 我看過太多因為政治壓力、輿論壓力,導致改革淪為表面文章的例子。「這一次,我不要這樣。」黃志中強調,他要把權限管控做到滴水不漏 - 把稽核機制做到確實有效 - 把專業訓練做到內化於心,把外部監督做到持續運作,忍辱是為了不讓情緒阻礙判斷,負重是因為這是他的責任,前行則是因為停下來就是失職,堅持深耕改革,是因為他想要為這個城市打造一個更完善的社安網。黃志中也坦承,知悉何建忠涉性侵害案件後五個月來,他未曾對外界揭露此事,因在事件之初,檢察官即以被害人身心狀況不佳,為保護被害人,而要求相關人員秉持保密。在這五個月中,犯罪嫌疑人被收押的同時,我指定專責醫療團隊照顧被害人,全力協助被害人的身心照顧,無一刻鬆懈。黃志中說,為保護被害人,他選擇不對外揭露性侵事件,這是司法的關照、行政的必要,也是醫療專業上的承擔。任何因爲此決定而對他的指責,他都必須概括承受,絕不迴避。一如三十多年來他對於家暴、性侵、性騷擾被害人照顧的承諾與投入,被害人權益是他必須堅守的。考量對被害人的保護,我在這五個月中都未曾對外揭露此事件,不僅是配合司法偵查,「我更為我的判斷、為我的決定負責。」◎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嗆恐攻兇手「是我哥」揚言屠殺上千人 嘴秋男遭聲押獲准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網路上更出現模仿效應,羅姓男子於本月23日在TikTok等社群平台張貼多則威脅貼文,揚言要完成兇手「未竟之事」,並聲稱將屠殺數十到上千人,警方獲報後迅速將他逮捕並移送法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獲准。羅男在貼文中自稱是兇嫌「弟弟」,並點名台中市多處人潮密集場所,包括速食店、影城及大型量販店,聲稱將攜帶汽油彈、手槍、刀械及爆裂物等武器行兇,甚至影射自己與先前台北市隨機攻擊事件屬於同一組織,刻意營造恐怖氛圍。相關內容在網路上流傳後,引發不少網友不安,紛紛向警方檢舉。警方研判,該言論已涉及恐嚇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隨即通報相關單位,並結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等機關,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於台中市豐原區將羅姓嫌犯查緝到案,並查扣其用於張貼恐嚇內容的手機1支,依刑法恐嚇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羅姓被告涉犯恐嚇公共罪、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南投地院則認為羅男涉有預謀殺人,且有恐嚇公眾及逃亡之虞,凌晨裁定羈押。
網戀要小心!男子「把女友賣到緬甸」爽拿22.5萬 下場慘了
大陸廣東梅州市一名女子因網戀受騙,遭「男友」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賣到緬甸詐騙集團,至今下落不明。事後拐賣網戀女友的男子被逮捕,法院依法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根據陸媒《梅州日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羅姓男子透過網路發布交友及招聘信息,假意與廣東梅州的陳姓女子談戀愛,當取得女方信任後,再以「到泰國開辦銀行帳戶跑分洗錢可獲高額報酬」為由,誘騙陳女偷渡出境;陳某經寮國、泰國後進入緬甸苗瓦迪,至今下落不明。據了解,羅男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與詐騙集團成交拐賣陳女,且不只有陳女一名受害人,其他受害人被羅男及同夥以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至6萬元(約新台幣27.3萬元)不等價格出售。直到2025年1月6日,陳女的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迅速立案偵查,於1月10日逮捕羅男。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隨後對羅男提起公訴,認定羅男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多次非法幫助他人到海外,並將女性拐賣至境外給詐騙集團,已觸犯多項罪名。2025年7月法院依全部公訴意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8年,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羅男不服宣判,提出上訴,但於11月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最令人痛心的是,陳女至今仍下落不明,家屬等不到她回家。對此,檢察機關提醒,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賺錢的心理,以假意戀愛哄騙女性,手法新穎難辨;特別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慎防類似網路誘騙與跨境拐賣案件發生。
警察追張文「為何不用槍」? 網哀嘆現況:報告寫不完恐還得賠錢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後,最後墜樓身亡,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對此,就有網友疑問道,為何已經確認嫌犯殺人,警方卻沒有直接用槍?引起鄉民熱議。這名網友在PTT以「台灣警察到底有多怕用槍」為題發文表示,張文已經丟煙霧彈又殺人,警察追到頂樓卻沒有用槍,反而拿著警棍、手電筒,讓他忍不住質疑「台灣警察到底多怕用槍?」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大膽開槍後面一堆鳥毛爛事啊」、「你要幫忙寫報告嗎」、「開一槍報告寫不完欸」、「你要幫忙去法院跟賠錢嗎」、「開槍,叭叭,執法過當」、「開槍=考績升遷無望=跑不完的法院」、「沒用好,副作用跟你一輩子」、「司法不挺警察,自求多福吧」、「跑法院可以跑死你」。還有人指出,「翻翻案例,警察用槍後果都非常人能接受」、「用槍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一輩子賺的錢給對方家屬?搞到自己妻離子散,何必呢?」、「開了槍 自己一輩子也可能毀了」、「一堆警察開槍被告、索賠」、「法官:你可以奪刀」、「怕被家屬告執法過當」、「怕的是他頭上的長官吧」、「開了會被法律人霸凌好幾年外加失業賠償大禮包」。至於警察究竟何時可以用槍?根據現行《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二、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三、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四、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