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
」 泰國 命案 性侵 女嬰 虐童
12年父愛換來DNA真相!男盡心照顧身障兒竟非親生 他心碎提告
中國大陸山東省棗莊市一樁親子撫養糾紛近日引發社會關注。一名男子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12年來不僅獨自承擔撫養責任,還持續為罹患智能障礙的孩子進行復健治療。然而,一紙親子鑑定報告卻揭露殘酷真相,證實孩子並非其親生骨肉。男子憤而提告,要求返還多年撫養及醫療支出並求償精神損害。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存在明顯過錯,判決須賠償男子共16萬元人民幣,並由女方負責撫養孩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審判決書,劉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曾有同居關係。2013年2月,劉女產下一名男嬰小劉。由於早產,小劉出生後即被診斷罹患「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住院治療15天;不久後又因敗血症及病理性黃疸再次住院。判決指出,小劉出生約8個月後,劉女便將孩子送到劉男家中照顧,此後未曾支付撫養費。多年來,小劉一直由劉男及其家人照料。後來因祖父生病,孩子改由姑姑接手照顧至今,目前就讀國小五年級。然而,2025年事情出現重大轉折。劉女委託鑑定機構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在排除近親、遺傳疾病及其他特殊因素後,確認劉男並非小劉的生物學父親。法院調查發現,小劉於2019年被診斷為自閉症譜系障礙合併智能發展遲緩,同年被評定為智力二級殘疾。自2021年起,家屬持續陪同接受心理治療、行為矯正及復健課程,期間花費大量醫療與照護費用。劉男得知真相後,認為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非親生子長達12年,期間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及情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由劉女接回撫養,並返還撫養費、醫療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共25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既非孩子生父,依法不負有法定撫養義務,卻長期代替親生父母履行照顧責任;而劉女將孩子交由劉男撫養後,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行為具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考量孩子已由劉男一家照顧12年,且劉女另有子女需扶養、收入不固定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返還撫養費10萬元人民幣。另就孩子出生住院及後續復健等必要醫療支出,判決劉女返還4萬元。此外,法院指出,劉男及家人多年來投入大量心力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孩子,所承受的壓力與付出遠超一般家庭。得知孩子並非親生後,對其人格尊嚴及心理造成重大打擊,因此認定精神損害成立,酌定賠償精神慰撫金2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小劉改由生母劉女撫養,並須支付劉男撫養費10萬元、醫療費4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合計16萬元人民幣。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汪小菲台北陪愛女!小玥兒身高暴風抽高 網看背影鼻酸
大陸富商汪小菲與已故女星大S(徐熙媛)離婚後,2024年與台灣醫美顧問馬筱梅再婚。近日他低調飛來台北陪伴與大S所生的大女兒「小玥兒」,不僅親自接送愛女上畫畫課,父女倆還一起享用高級法式料理。相關影片曝光後,小玥兒的身形、聲音與走路姿態意外成為焦點,大批網友驚呼「真的越來越像大S了。」小玥兒一頭黑長髮搭配纖細身形,讓不少網友直呼「根本就是大S翻版」。(圖/翻攝自小紅書,麻六記)汪小菲近日在社群平台分享與女兒互動的日常影片,只見他全程陪著小玥兒上繪畫課,還開心展示女兒完成的作品,看得出相當重視親子時光。之後父女兩人又前往高級法式餐廳用餐,汪小菲一邊介紹每道料理,一邊笑稱「今天跟女兒約會」,氣氛相當溫馨。雖然影片中的小玥兒大多只有背影入鏡,發言也不多,僅偶爾簡單回應「嗯」、「冰喔」等短句,但仍讓不少網友瞬間聯想到已故的大S。尤其現年12歲的小玥兒,身高目測已超過165公分,一頭烏黑長髮搭配纖細高挑身形,加上走路步伐與說話語氣,都被認為和媽媽大S十分神似。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背影真的就是大S」、「連走路姿勢都一模一樣」、「聲音超像媽媽」、「看到背影瞬間鼻酸」、「汪小菲看到女兒,應該也會想起大S吧。」還有人感嘆,「基因真的太強大了。」此外,影片曝光後,也再度引發外界關注汪家對孩子隱私的保護態度。汪小菲現任妻子馬筱梅過去曾多次公開表示,不希望讓大S的孩子過度曝光,更不願利用孩子博取流量與關注。馬筱梅曾透露,這是她、汪小菲與婆婆張蘭共同達成的家庭共識。她認為,小玥兒與小箖箖的生母是大S,自己身為繼母,沒有資格替孩子決定是否公開露面,因此對孩子隱私格外小心。她也坦言,過去只是孩子背影照外流,就曾掀起不少爭議,甚至讓汪小菲捲入相關官司,因此一家人如今對孩子曝光更加低調謹慎,希望避免法律與道德上的風波。
15歲少年涉侵犯親母!犯後竟稱「不用花錢」 冷血發言震撼全網
泰國東北部近日爆出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一名15歲少年涉嫌在吸毒、酗酒後,竟闖入母親房內性侵親生母親,甚至脫口表示「跟別人發生關係要花錢,跟媽媽不用花錢」,離譜發言曝光後,引發當地社會譁然。警方獲報後已將少年帶回調查,並依相關罪嫌移送少年法院處理。根據泰媒《ข่าวสด》(Khaosod)報導,事件發生於25日晚間,地點位在泰國東北部猜也蓬府(Chaiyaphum)附近,46歲母親向警方表示,自己當時正在房內休息,未料小兒子突然闖入房間。婦人指出,兒子疑似在飲酒並吸食安非他命後失去理智,過程中她曾試圖反抗,但遭對方毆打,最後只能設法向外求助報警。警方到場後,少年並未逃離現場,後續也坦承自己當時受到毒品與酒精影響,導致情緒與行為失控。警方目前正朝家庭暴力、性侵及毒品等方向調查,全案已交由少年司法程序處理。當地居民透露,這名少年長期是村內頭痛人物,不但早已輟學,平時也經常與其他青少年聚集飲酒、吸毒,甚至多次與鄰居發生衝突。附近居民指出,他過去曾毆打村內老人,也曾對家人施暴,因此不少村民早已對他感到害怕。報導指出,由於少年過去行為問題嚴重,地方單位與警方曾將他送往感化與戒治機構約8個月,希望協助改善情況,但今年2月底返家後,狀況並未好轉,仍持續與不良友人往來。受害母親則無奈表示,自己多年來已無力再管教兒子,只希望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協助將孩子帶離目前生活環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案件曝光後,也引發泰國社會對青少年毒品氾濫、家庭暴力與社區安全問題的關注,不少民眾呼籲政府應加強高風險家庭與偏差少年輔導機制,避免悲劇持續擴大。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遭受性侵害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這族群注意!「普發現金1萬」逾8百人還沒領 領取期限剩5天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者,普發現金領取期限至今年5月22日,家中有符合領取資格尚未領取的新生兒爸媽,請把握最後5天儘速領取,逾期無法領取也不會補發。國庫署指出,據統計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國內出生,且符合資格之新生兒合計7500餘人,已有6700餘人領取,還有800餘人未領取,新生兒領取率88.98%。該署呼籲家中有符合領取資格的新生兒,請爸媽注意領取時間,務必在本週五(5月22日)前至郵局臨櫃領取,逾期則無法領取。國庫署說明,若生母符合領取資格,得由生母親自領取,應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無須先辦理出生登記)及生母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由生父或他人代為領取,除前述2項證明文件外,並應攜帶生父或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生母未符合領取資格,應先辦妥新生兒出生登記,再撥打1988免付費客服專線,經確認生父符合領取資格,由1988客服人員通知領取,如由生父親自領取,應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及生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由生母或他人代為領取,除前述2項證明文件外,並應攜帶生母或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國庫署強調,郵局儲匯窗口提供領取普發現金服務,原則僅至今年5月22日下午5時止(各地郵局儲匯窗口服務時間略有差異,請依各支局公告營業時間或事先洽詢,郵局營業時間及據點連結查詢網址(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I_location/index.jsp?ID=190107),請新生兒爸媽把握時間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郵局領取,領取時倘遇無法領取或有相關問題,請務必立即撥打1988客服專線協助處理。另外,配合「全民+1 政府相挺」普發現金專案於今年5月22日結束後,1988客服專線及郵局櫃檯不再提供服務,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亦同步下架。國庫署再次呼籲,政府不會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主動以電話要求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訊息,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普發現金相關資訊,請以政府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公布為準,如接獲可疑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988免付費客服專線查證,以確保自身權益。
比八點檔還扯!女星豪門尪爆性侵親弟12年 全家知情還包庇
泰國最大啤酒品牌勝獅集團(Singha Corporation)近日爆出震撼全國的豪門醜聞,集團第四代接班人、人稱「人魚王子」的皮史考特(Pi Scott),去年底才風光迎娶31歲泰國女星米爾德(Mild),女方甚至近期才宣布懷孕喜訊,沒想到如今卻遭親弟弟賽伊(Psi)公開控訴,指稱自己從12歲開始到24歲,長達12年間多次遭哥哥性侵,而整個家族不但知情還集體噤聲,甚至連親生母親都反過來提告受害兒子,企圖奪回外公留下的數億元遺產,事件曝光後瞬間震撼泰國社會。泰國女星米爾德(Mild)去年才嫁入豪門,如今捲入性侵風暴。(圖/翻攝IG,wjmild)綜合泰媒與外媒報導,現年30歲、長期投入海洋保育工作的環保活動家賽伊(Psi),9日在臉書上傳一段崩潰影片,只見他數度落淚、情緒激動,顫抖控訴多年來深埋心中的創傷。賽伊表示,自己從12歲開始,一直到24歲期間,多次在家族住宅與私人場所遭親哥哥皮史考特(Pi Scott)性侵。他在影片中痛訴:「我不想再被稱為某某家族的繼承人,因為我的哥哥曾多次性侵我,而且全家人都知道真相。」他透露,自己手中握有哥哥親口承認犯行的錄音檔,而且家族長輩與母親全都聽過錄音內容,但多年來卻始終沒有任何成年人願意真正幫助他。「我人生裡沒有一個大人站在我這邊,我只能靠自己活下來。」更令人震驚的是,賽伊還進一步揭露,自己童年時期其實也曾遭家中保母性侵。當時保母雖然一度被辭退,但母親之後竟又重新聘回對方,最後反而是身為受害者的自己被迫離開家門。賽伊痛心表示,「我無法跟那些不把我當人看、沒有基本人權觀念的人生活在一起。」他表示,自己多年來曾多次向家族長輩求助,但換來的卻只有要求他閉嘴、不要破壞家族名聲,甚至還逼他向母親道歉,希望整件事低調處理,以維護豪門形象。最讓外界譁然的是,在賽伊公開創傷後,等來的不是安慰,而是母親的法律追殺。據悉,母親已於今年5月正式向法院提告,以「忤逆父母」、「忘恩負義」及「損害家族名譽」等理由,試圖追回外公原本留給賽伊、價值數億泰銖的龐大遺產。目前整起豪門風暴中,唯一真正進入司法程序的,反而是這場「母告子」的財產糾紛。賽伊也在影片最後情緒潰堤表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快活不下去了,這一切太痛苦了。」這起醜聞同時也讓去年才剛嫁入豪門的米爾德瞬間成為輿論焦點。她與皮史考特於2025年底舉辦盛大婚禮,今年4月才剛公開懷孕消息,原本被視為「豪門幸福人妻」代表,如今卻深陷震撼性侵風暴。事實上,早在兩人舉辦婚禮時,就有網友發現整場家族聚會中唯獨缺少賽伊身影,當時外界便曾質疑兄弟失和。如今賽伊則爆料,自己其實早在婚禮前就曾多次試圖聯絡米爾德,希望揭露哥哥的真面目,但米爾德最後仍選擇與皮史考特完婚,甚至拒絕讓弟弟出席婚禮。此外,隨著事件持續延燒,被指控的皮史考特目前已緊急關閉Instagram等社群帳號神隱,外界也開始質疑勝獅集團家族是否長年利用權勢壓下醜聞。由於勝獅集團在泰國擁有極高影響力,這起事件不只衝擊企業形象,也讓泰國社會再次關注豪門權勢、家庭性侵與受害者處境等問題。事件曝光後,泰國網路瞬間炸鍋,大批網友怒轟,「最恐怖的不是加害者,而是整個幫忙掩蓋真相的家族」、「親生母親竟然選擇保護施暴者」、「現實根本比泰劇還誇張」。也有不少人呼籲泰國警方與相關單位應盡快介入調查,徹查錄音內容與相關指控真相。目前米爾德尚未正式對外回應,而勝獅集團及相關家族成員,至今也仍未公開發表聲明。 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女嬰「越長越黑」!媽驗DNA超崩潰 女兒早已遭保母掉包賣掉
泰國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女嬰調包案」!一名24歲未婚媽媽當年因生活困頓,將剛出生的女兒交給保母代為照顧,沒想到孩子5個月大時被送回後,她越養越覺得不對勁,不僅外貌逐漸改變,甚至「越長越黑、臉也越來越大」,直到孩子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她才驚覺,自己辛苦養育一年多的孩子,竟根本不是親生骨肉,而真正的女兒早已遭保母偷偷調包賣掉,如今下落不明。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24歲女子「小鳥」(化名)2022年未婚懷孕後與男友分手,因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便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29歲女子「小雯」(化名)。對方與丈夫育有4名孩子,自稱很喜歡小孩,也願意幫忙照顧嬰兒,小鳥因此搬到春武里府與對方同住,並在同年10月產下一名女嬰。原本小鳥一度打算把孩子送養,但生下女兒後又捨不得,因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扶養。不過因為需要工作賺錢,她便與小雯談好,每月支付8000泰銖(約新台幣7200元)委託對方代為照顧女兒,自己則到工地打工並住在工地宿舍。期間,小雯曾向她提起,有一對夫妻想收養孩子,甚至願意給2萬泰銖(約新台幣1.8萬元)「紅包」,但小鳥當場拒絕,表示不願把孩子送人。之後,她仍放心將女兒交由小雯照顧,只要有空就會前往探望。然而,當孩子5個月大時,2023年3月1日,小雯突然把女嬰送回給她,聲稱自己有急事要處理,要她暫時照顧孩子幾天。沒想到,小雯之後卻再也沒出現。小鳥只好將孩子帶回老家,交由外婆照顧,自己則繼續外出工作。沒多久,小鳥開始察覺異狀。當孩子7個月大時,她發現女兒外貌與嬰兒時期差異很大,不但皮膚變黑、臉也變大,越看越不像自己,一度懷疑孩子是否真的是親生骨肉,甚至曾提出想做DNA鑑定。不過當時外婆勸她,「自己的孩子就好好養,不要想太多」,她才打消念頭,沒想到這一錯過,就是一年多。直到2024年3月,孩子已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一開口就問,「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可以讓我看看她嗎?」甚至還附上一段小鳥當年曾傳給保母的小孩影片。小鳥看到後瞬間震驚,經過雙方深入對話與比對後,才發現孩子真的被調包了。原來,小雯疑似為了牟利,以1萬泰銖(約新台幣9000元)向另一名女子買下一名女嬰,再將該名孩子冒充成小鳥的女兒送回,而小鳥真正的親生骨肉,則被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得知真相後,小鳥幾乎崩潰,立刻聯絡小雯追問親生女兒下落,但對方始終不願透露,最後甚至封鎖所有聯絡方式。她隨後於2024年3月7日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安排她與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雙方毫無血緣關係。警方後續逮捕小雯,她則供稱,已將真正的女嬰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警方因此依「拐帶15歲以下兒童牟利」等罪名起訴她。法院一審於2025年3月判處10年徒刑,因認罪減刑為5年,目前對方已交保等待上訴。由於案件疑似涉及跨國兒童買賣與人口販運,當地兒童與婦女基金會也介入協助,並陪同小鳥向警方持續追查孩子下落。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的緬甸籍夫妻,希望盡快尋回失蹤多年的女童,讓孩子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普發1萬快截止了!還有25萬人沒領 3萬人「入帳失敗」卻不知
普發現金1萬元將於4月30日截止,逾期將無法領取,目前領取率已達98.92%,但仍有約25萬人未領,其中包括近3萬人採登記入帳失敗後,未再循其他管道領取。對此,財政部國庫署也提醒民眾,應儘速確認入帳或改用ATM、郵局領取;若最後2天才符合資格但領取失敗,須於期限前透過1988或官網申請。財政部國庫署官網今(4月2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全民+1 政府相挺」普發現金1萬元領取期限將於今(115)年4月30日截止,尚未領取的民眾請務必把握最後4天儘速領取,逾期無法領取。國庫署表示,截至今年4月26日止,已超過2,331萬名民眾透過多元管道完成領取普發現金,領取率達預估人數98.92%,惟預估尚有25萬人未領取,其中有近3萬人採登記入帳失敗後,未再循其他管道領取。民眾如採登記入帳或屬直接入帳者,請務必補摺或透過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確認款項是否已入帳,倘發現未入帳,請把握於4月30日前重新登記入帳(且確認是否入帳成功)或改採ATM領現或郵局領現;如採郵局領現者,請注意郵局臨櫃領取普發現金服務原則僅至4月30日下午5時止(各郵局實際服務時間略有差異,請依各支局公告營業時間或事先洽詢)。該署提醒,民眾如於今年4月29日及4月30日始符合領取資格,且循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方式領取失敗,請務必於4月30日23時59分59秒前,撥打1988免付費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申請,或透過普發現金官網(https://10000.gov.tw)線上文字客服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倘民眾有透過1988客服專線協助領取情形(包含為符合領取資格的亡歿家屬申請),請於接獲1988客服專線通知領取後,儘速於4月30日前完成領取,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據1988客服團隊統計,截至4月26日止,已通知民眾領取,惟尚未完成領取者計104件。該署進一步表示,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者,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規定領取期限至5月22日(請注意不是到5月31日)。依目前統計,今年4月1日至4月26日在國內出生且符合資格之新生兒約6千人,僅有1千7百餘人領取,還有4千餘人未領取,領取比率僅28.98%,該署呼籲家中有符合領取資格的新生兒,請爸媽注意領取時間,務必在今年5月22日前至郵局臨櫃領取,逾期無法領取;領取期間內,如遇無法領取,請立即撥打1988客服專線協助處理。該署補充,自5月1日起,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及ATM均無法登記或領取,官網僅保留普發現金相關宣導資訊供外界查詢,並自5月4日起(5月1日至5月3日適逢勞動節連假)郵局僅開放領取4月份新生兒普發現金。國庫署文末也強調,政府不會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主動以電話要求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訊息,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普發現金相關資訊,請以政府官方網站(https://10000.gov.tw)公布為準,如接獲可疑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988免付費客服專線查證,以確保自身權益。
屏東1歲童遭虐「腦出血、眼神上吊、全身22處傷」 判生父緩刑3年、母無罪
屏東縣內埔鄉一名父親,涉多次對剛滿1歲的女兒施暴,造成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送醫後更診斷出腦出血、身上22處外傷瘀青。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女嬰父親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女嬰母親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嬰的父親在108年9月至10月間,於屏東內埔住處內,以不詳方式傷害剛滿1歲多的女嬰,直至10月7日晚間7時許,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父母才趕緊將她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並轉往高雄長庚治療。經過醫師診斷,確認女嬰硬腦膜下腔出血,且臉部、身體等有22處外傷瘀青,疑似為受虐所致,隨即依程序通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女嬰父母也遭檢方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嬰的生父本應悉心照護女兒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對年僅1歲的孩子施暴,所為本不宜輕罰,但考量父親犯後坦承犯行,且經過持續追蹤,女嬰目前認知發展、聽語理解、口語表達能力皆落在中等範圍,情緒行為表現穩定,整體評估未造成難以恢復的發展遲緩。判決書顯示,女嬰父母已離婚,如今女嬰已安置於母親娘家,且父親僅會與女嬰視訊,不會實際見到面,法官審酌女嬰父親無刑事前科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制教育4場,全案可上訴。至於女嬰生母部分,母親否認有任何傷害女嬰的犯行,並辯稱「她是我生的,我不會這樣對她,她的傷不是我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我完全不知情」;檢方提出的相關醫療紀錄及證詞,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的結果,無足證明母親與女嬰的傷是有關連性,且母親過去曾多次帶女嬰就醫及釐清傷勢成因等,加上女嬰看見父親就會焦慮、哭泣,還會害怕男性及短髮女性,難認母親有傷害女童的犯罪動機,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網咖產子掐死親兒!冷血伴屍16小時 台中狠母判11年6月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在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卻以掐頸、悶口鼻方式致其死亡,還將遺體裝袋藏包廂長達16小時才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潘女犯「成年人對兒童殺人罪」,判處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的潘女於2023年1月入住台中中區一處網咖包廂待產,當晚腹痛難耐,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協助。未料幸女趕抵時,潘已自行產子,現場滿是血跡與羊水,且男嬰已無呼吸心跳,甚至目擊潘仍以手掐住嬰兒頸部,當場嚇壞並出手制止。檢警調查,男嬰死亡後,潘女一度慌亂,隨後要求友人購買止痛藥、濕紙巾、免洗褲與黑色垃圾袋,將嬰兒遺體及胎盤裝袋塞入背包,放置包廂角落。幸女離開後良心不安,隔天下午報警揭發此案。警方到場時,潘僅淡淡表示「小孩已經走了」,並指示遺體在背包內。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頸部有出血點,研判曾遭掐頸及悶口鼻致死。檢方另查出潘手機中曾搜尋「偷偷生產」、「福馬林」等關鍵字,認定具事前準備跡象。檢方原依「生母殺嬰罪」偵辦,但認定潘並無不得已情狀,且明知行為將致嬰兒死亡,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一度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轉為一般程序,歷經法官更替與醫療鑑定爭議,審理逾3年。法院審酌證人證詞、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據,認定潘女故意施以致命行為,最終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自駕出車禍害正妹女友癱瘓 他承諾負責「2個月後失聯」首發聲回應
「他逃避責任的那一刻開始,我跟他就從男女朋友變成了肇事方和受害者,被告和原告。」大陸1名白姓女子2025年4月乘坐張姓男友駕駛的車輛時,發生車禍導致截癱,對方曾承諾負責到底,但在2個月後失聯。由於男方避不出面,白女決定向法院起訴,案件於7日開庭審理。《紅星新聞》報導,白女與當時的男友張先生及其家人自駕出行途中發生車禍,導致胸部以下高位截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張先生須負事故主要責任,車內包括白女在內的乘客均無責任。然而,事故發生後的後續發展,卻讓她陷入身心與現實的多重困境。白女表示,張男一家曾承諾會負責到底,但在事發2個多月後突然失聯,後續治療費用也未再支付。她回憶,在對方失聯後的1個月裡,自己幾乎每日以淚洗面,最終決定前往蘭州尋人。歷經13小時火車抵達後,她在張男家門口苦等,卻始終無人應門。她多次透過訊息聯繫對方,希望得到一個交代,但僅收到對方「之後再說」的簡短回覆,隨後完全斷聯,令她徹底心寒。事件曝光後,白女選擇在網路平台發聲維權。然而,部分網友質疑她當時的乘坐姿勢,甚至揣測其將雙腿放置於中控台上。對此,白女駁斥相關說法,強調若真如此,應會有腿部外傷或骨折,但實際並無相關傷情。涉事貨車司機亦證實,事發時白女繫有安全帶、坐姿正常,並曾協助解開安全帶。白姓女子2025年4月乘坐張姓男友駕駛的車輛時,發生車禍導致截癱。(圖/翻攝自微博)儘管如此,輿論焦點逐漸偏離事故本身,轉向其與張男的情感關係,白女也因此遭遇大量網路攻擊與不實指控。她提到,「撈女」、「客戶送花」等說法不斷被放大,甚至扭曲事實。她澄清,所謂「客戶送花」其實是1名花店女顧客出於善意贈送,她隨後轉送給張先生母親,當時對方亦表現開心。面對責任爭議,白女已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提起訴訟,案件於7日開庭審理。她表示,提告原因很簡單,「事故不可能沒有人承擔責任」,而張男作為主要責任人理應負責,然而對方在律師接洽過程中態度消極,甚至不配合保險相關程序。媒體曾嘗試聯繫張男,其僅表示將以法院判決為準,隨即掛斷電話。在現實壓力與網路暴力雙重打擊下,白女一度無力承擔高額醫療費用,並因遭人投訴被迫出院,返回老家休養。目前她持續進行基礎復健,但身體狀況仍不樂觀,不僅雙腿快速萎縮,無法長時間坐立,還長期飽受幻肢痛折磨,形容如同「電擊與針刺交織」。此外,她亦出現多項併發症,包括膀胱功能嚴重受損,需定期手術並長期依賴尿袋。儘管處境艱難,白女仍努力重建生活。她透過直播與外界互動,除了面對質疑與誤解,也逐漸獲得支持與鼓勵。她形容自己如同縫隙中生長的小草,「無論環境多艱難,都要拼盡全力活下去」,展現出在逆境中求生的堅韌意志。
男通報「高齡母失去呼吸」 警見遺體腐爛揭藏屍真相
日本近期接連發生震撼社會大眾的長照悲歌,愛知縣與福島縣警方分別逮捕一名48歲男子及一名56歲女子,兩人均涉嫌在親生母親過世後,將遺體長期放置於家中未通報警方處理。目前警方正針對死者的確切死因及嫌犯的作案動機展開進一步調查,不排除與高齡化社會下的照顧壓力或經濟問題有關。綜合日媒報導,愛知縣高濱市警方於4月4日逮捕一名48歲男子加藤和博,據警方調查,加藤涉嫌自3月中旬起將高齡70多歲的母親遺體放置於住家廚房,直到4日下午,消防單位接獲加藤報案指稱「母親失去意識與呼吸」,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赫然發現女性遺體明顯死亡多時,且遺體已腐爛。加藤在受偵訊時坦承不諱,他確實將母親遺體棄置於家中,警方目前正透過司法解剖釐清死者身分及確切死因。無獨有偶,福島縣福島市也發生類似案件。一名56歲無職女子大槻月子因涉嫌遺棄89歲母親遺體,於3月底遭當地警方逮捕。經初步調查,大槻涉嫌自去年12月下旬起,將過世的母親遺體留置於家中長達3個月之久;直到警方接獲相關人士舉報,於3月27日前往大槻家中搜索,才讓這起駭人聽聞的藏屍案曝光。據大槻的鄰居透露,3月時曾有附近住戶前往大槻家中關心其母狀況,當時大槻月子還謊稱「母親正在2樓睡覺」,試圖掩蓋事實。警方表示,大槻在被捕後已坦承罪行,並供稱遺體確實放置於家中多月;由於嫌犯長期無業且與高齡母親同住,警方將針對其家庭經濟狀況與是否有長照隱憂進行深度調查。目前兩起案件的嫌疑人均已被收押,警方除了確認死者身分與釐清是否有他殺嫌疑外,也將針對嫌犯在母親死後未及時通報的原因進行分析,以釐清背後的社會與心理因素。
18歲少年問AI殺人技巧「用鐵鎚弒母」嗨喊:瘋狂的一天 遭判終身監禁
英國威爾斯北部普雷斯塔廷(Prestatyn)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弒母慘案,一名年僅18歲少年羅伯茨(Tristan Roberts)因對恐怖電影《美國殺人魔》產生病態崇拜,加上有厭女情結,於去(2025)年10月深夜殺害其親生母親謝莉絲(AngelaShellis)。在檢警調查期間,發現羅伯茨曾問AI殺人技巧,還在社群記錄如何用鐵鎚殺人;近日法院作出判決,羅伯茨被判終身監禁,至少須服刑22年6個月方可申請假釋。根據外媒《衛報》報導,警方調查指出,羅伯茨在滿18歲後的10天內就有了這個精密的謀殺計畫,患有自閉症和過動症的他熱愛暴力傾向的影集,案發前他先透過AI工具「DeepSeek」詢問殺人技巧,之後利用剛成年具備購買「工具」的法定資格,添購了刀具、斧頭與鐵鎚等兇器。據悉,羅伯茨向AI聊天機器人詢問「哪種武器更適合謀殺」,第一時間被拒絕回應,他又偽裝自己正在撰寫關於連環殺手的書籍,以此順利獲取資訊。羅伯茨也在通訊軟體Discord上多次發布帶有血腥影視截圖的訊息,預告自己將進行如《美國殺人魔》般的行動,並對女性表達強烈的仇恨與不信任。案發於2025年10月23日深夜,羅伯茨在家中襲擊他的45歲母親謝莉絲,她當時因膝蓋受傷行動不便,羅伯茨隨後將其囚禁在房間內長達4個小時。直到凌晨時分,羅伯茨謊稱要帶母親就醫,誘騙她步行前往附近的一處自然保護區。抵達後,羅伯茨從背包中取出鐵鎚,多次重擊母親頭部致其死亡。羅伯茨除了問AI殺人技巧,還透過通訊軟體Discord記錄殺害母親的犯罪過程。(圖/翻攝自North Wales police臉書)令人震驚的是,羅伯茨使用錄音筆全程錄下攻擊過程,並在行兇後錄音自白,「天哪,那太瘋狂了」,隨後淡定地在社群上稱自己度過了「最瘋狂的一天」。次日早晨警方在自然保護區的草叢中發現謝莉絲的遺體,現場留下一條長達100公尺的血跡,以及死者生前依賴的拐杖。儘管現場發現了蒙面頭套與手套,意圖營造遭隨機襲擊的假象,但監視器畫面拍下母子倆凌晨一同出門的身影。對此,警方指出,羅伯茨在殺害母親後曾一度返家,疑似計畫攜帶漂白水重回現場清理血跡。當警方逮捕羅伯茨時,他表現得異常平靜,甚至主動告知遺體身分,隨後在多次偵訊中皆保持沉默。面對這起人倫悲劇,家屬深感悲慟。謝莉絲的長子表示,母親生前全心全意愛著羅伯茨;其胞姊則形容謝莉絲是一位「堅韌且全心支持孩子」的母親。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指出,羅伯茨的行為經過縝密計算且毫無悔意;25日法官羅蘭斯(Rhys Rowlands)宣判羅伯茨終身監禁,同時強調,受害者生前即便對兒子的異樣感到擔憂,仍竭力給予關懷,卻死於親生兒子的精心預謀之下,使本案顯得更加令人髮指且令人心碎。
旅澳女出養46年欲復籍尋親受阻 劉世芳:協助查證並評估DNA鑑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一名旅居澳洲的台灣女子凡妮莎(Vanessa Miles)因國籍認定問題,遭內政部拒絕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導致其返台尋親受阻,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相關個案政府將以同理心協助,並先行查證其出生與國籍相關證明文件,若仍無法釐清,不排除透過DNA鑑定確認親子關係,以協助後續國籍認定。中文名「王雯」的凡妮莎宣稱,在出生3個月時即被生母出養至澳洲,近年返台尋找生母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外交部曾提供協助,但內政部以無法證明其出生於台灣為由,駁回其國籍回復申請。根據凡妮莎的說法,自己確實在台北出生,除持有出生證明外,當年出境時亦持中華民國護照並留有出境紀錄;然而其戶籍早年遭祖父以不實理由申請撤銷,內政部未經查核即予以認定,反指其身分資料為偽造,令她深感痛心。針對旅澳女子凡妮莎國籍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將查證出生資料,必要時可採DNA鑑定協助釐清身分。(圖/CTWANT攝影組)劉世芳表示,政府會用同理心協助凡妮莎。首先,凡妮莎的出生證明跟國籍證明,現在內政部民政單位、戶政單位跟衛福單位正在確認是否為真,因為可能會有偽造的問題。她強調,如果無法確認出生證明,內政部建議採取DNA鑑定,也就是讓凡妮莎與生母或生父用DNA鑑定親子關係。如果可行,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就不會是太大問題。內政部去年已經跟凡妮莎保持連絡,也知道最近的狀況,內政部會極力協助。
遭出養澳洲46年想回復國籍遭拒 王鴻薇:別讓憾事發生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0)日召開記者會,協助46年前被母親出養給澳洲人,中文名「王雯」的旅澳洲台灣女子凡妮莎(Vanessa Miles),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去年在尋生母的過程中,申換她的中華民國護照,雖然外交部高度重視與協助,但主管戶籍的內政部卻拒絕她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指出,Vanessa Miles出生三個月大就被賣給澳洲人收養,去年向台灣駐澳洲雪梨代表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台灣駐澳官員曾向她說,依照台灣的「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只要她是在台灣出生,即使她的父母不詳,她也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續指,沒想到出現變故,代表處回答說,內政部認為「沒有證據能證明她在台灣出生」,而拒絕了她的申請。但她確實在台北市出生,也有出生證明,尤其出養時還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她的護照上蓋有中華民國的出境章,內政部的判斷讓人匪夷所思。凡妮莎說明,內政部拒絕她台灣人身分及戶籍的理由,是指她的中華民國戶籍及身分,已經在民國72年被註銷。但事實上是, 46年前她戶籍上的祖父,把只有三個月大的她,出養給澳洲養父母,再向內政部通報假戶籍,實際偽造假戶籍的嫌疑人其實是他祖父與生母,她是被害人,在已經有客觀證據的前提下,還說她的「王雯」身分及戶籍資料都是假造,這點讓她相當痛心。王鴻薇表示,如今凡妮莎本人出具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以及相關出生證明,卻因為主管機關內政部官僚作業,讓他有家歸不得,無法繼續尋親,考量到不論是其母親、祖父年事已高,澳洲與台灣距離成本之高,根本無法負擔長時間又沈重的訴訟成本,請相關單位應該儘速協助相關事宜,不要讓天人永隔的憾事發生。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元宵夜揭母子雙亡悲劇!母病逝10天 兒伴屍後也猝死
馬來西亞檳城在元宵節期間發生母子雙亡悲劇。當地一處人民組屋單位被鄰居聞到濃烈惡臭後報警,警方破門進入屋內,發現一對華裔母子倒臥家中。鄰居表示,母親疑已死亡約10天,而兒子可能在陪伴母親遺體多日後也猝死,案件震驚社區。根據當地華文媒體中國報等媒體報導,這起事件於3日晚間約8時,地點在檳城公巴友誼花園人民組屋(類似台灣社會住宅)A座2樓一處單位被揭發。死者為72歲母親李德琴與39歲兒子林東宏,兩人長期同住,平日相依為命。居民表示,近日陸續聞到單位內傳出濃烈腐臭味,難以忍受後決定報警。警方到場後聯絡消防與救援單位協助破門,進入屋內後發現母子兩人分別倒臥在客廳與房間。醫護人員初步判斷,母親可能已死亡約10天,由於時間較久,遺體已嚴重腐敗,甚至出現屍水流出情況;兒子則被發現倒臥在房間床上,推測死亡時間約為2天。鄰居透露,林東宏生前疑有輕微智力問題,原本以騎摩托車載送液化石油氣維生,但收入不穩定。約半年前因母親健康狀況變差,他辭去工作在家照顧母親。這對母子長期居住在組屋單位內,生活相當拮据,平日少與鄰居往來。居民表示,林東宏生活困難,經常以速食麵充飢,偶爾還需向熟人借錢度日。有當地小販透露,林東宏生前曾向他求助,希望協助申請福利援助。根據兩人的通訊紀錄,林東宏最後一次傳訊是在2月21日,當時他表示正在餵母親吃麥片,同時也提到自己身體不適、感到虛弱。鄰居推測,當時母親可能已在家中過世,但林東宏可能未察覺或不知如何處理,仍留在屋內生活,直到自己也突然倒下。附近居民也指出,女死者其實還有一名女兒,但多年來未與家人聯絡,鄰居也從未見過她探訪母子。事件曝光後,至今仍未見相關家屬出面。警方目前已將兩具遺體送往醫院太平間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並調查案件是否涉及其他因素。這起母子雙亡事件,也讓當地社區氣氛格外沉重。鄰居因多日聞到屋內傳出惡臭,報警後揭發母子雙亡事件。(示意圖/翻攝自臉書,China Press (中國報))
無血緣也成家人!入獄的爸服刑的媽 月嫂夫婦5年不離不棄守護女童
馬年春節前夕,來自大陸湖北的黃慶芝與丈夫高和意帶著一名女童添購新衣,準備過年。外界難以想像的是,這名孩子並非兩人親生,而是5年前受聘照顧後,因雇主失聯而無償撫養至今。陳姓男子從獄中來信,感謝黃慶芝多年照料孩子。(圖/翻攝自觀風聞)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21年夏天,黃慶芝與丈夫離開十堰老家前往武漢謀生。丈夫從事多元計程車的工作,黃慶芝則是透過介紹擔任月嫂,負責照顧一名1歲多女童,月薪60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約2萬6000元。自稱孩子父親的陳姓男子未曾與黃慶芝見面,只透過電話聯繫,並預付2個月薪資。租屋處由陳姓男子安排,奶粉、尿布與衣物等生活用品均事先備妥,期間偶爾來電詢問孩子狀況。然而2個月後,陳姓男子突然失聯。房東因租約到期上門催租,亦曾有自稱其友人來電表示會補發工資,但始終未見人出面接走孩子。女童遂隨黃慶芝夫婦返回十堰生活。黃慶芝始終認為,或許雇主終有一天會現身,因此在交還孩子前,自己仍有責任將她照顧好。2023年女童屆齡就讀幼兒園,卻因沒有戶口無法辦理入學手續。夫婦報警並向相關部門求助,才得知陳姓男子正在浙江服刑,刑期尚有10多年。對方後來從獄中來信,感謝黃慶芝多年來對孩子不離不棄的照料。不過事件竟出現反轉,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確認,陳姓男子與女童並無血緣關係,女童無法隨其落戶。警方依疫苗接種紀錄尋找女童生母,發現對方亦因案服刑。至此,女童雙親皆身陷囹圄。這起事件曝光後引發關注,經地方部門協調,女童暫時將戶口登記於黃慶芝老家,民政部門每月提供15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約6600元生活補助。每到農曆年前,附近鄰里也會上門慰問並送上紅包,社區鄰居與愛心人士也提供舊衣與書籍協助。今年已是女童與黃慶芝一家共度的第5個農曆新年。高和意表示,過年仍會如往年般發壓歲錢、帶孩子返鄉探親。過去曾有人建議將孩子送往福利院減輕負擔,但黃慶芝認為,5年的朝夕相處早已讓孩子成為家庭一分子,即使沒有血緣,情感上也無法割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