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
」 柯文哲 台北地院 閃兵 家暴 開庭
黃呂錦茹聲請撤銷科技監控!庭上嘆卵巢有囊腫 因腳鐐不能做核磁共振
國民黨籍時任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為涉罷免偽造案,遭到檢方起訴,去年8月開庭時,黃呂當庭認罪,合議庭裁定1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近日黃呂聲請撤銷科技監控,以個案手機拍照取代。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她強調自己因為健康疑慮,希望可以解除,並鄭重表示自己不會逃亡。黃呂錦茹說,她已經認罪,且目前已經卸下國民黨台北黨部主委一職,並無實質影響力,如今因為身體健康狀況有疑慮,去年8月健康檢查時因為電子腳鐐無法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且如今她也因為兩腳重量不均,導致臀部以及腿部肌肉痠痛,甚至還會發麻。針對檢方提到的2次申請外出,黃呂錦茹說一次是因為去做社會公益,另一次則是因為娘家的祖厝因為去年7月的颱風受損,需要維修。並表示自己去年8月做體檢時,狀況很不好,表示自己現在每周都要到醫院做骨骼、肌肉以及心靈上的治療,反駁自己有出逃可能,表示「鄭重地否認我有這樣的意圖」。黃呂錦茹表示,她自己的身體她最了解,並指出醫生說她的心臟以及肺部都還需要檢查,卵巢也有囊腫需要切除,強調自己最不舒服的就是髖關節,不僅生活混亂,生活品質也很不好,希望法官可以加以審酌。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應曉薇庭上淚喊「士可殺不可辱!」 她當庭要審判長「鍘了林俊言」
台北地院今(12月24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也是為期8日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天。上午為應曉薇進行答辯,應曉薇維持無罪答辯,說到情緒激動之處,還放大音量說「報告審判長,我要勇敢向您報告,請用虎頭鍘了林俊言」並指控林俊言檢察官「用筆在殺人」,且質問在座的檢察官「已經傷害2條人命,還要當林俊言的打手嗎?」整個答辯過程持續了40分鐘之久。在答辯過程中,應曉薇提到過去,自己曾出演《包青天》系列裡面的角色,她說「當時包公在陰間辦案時,為何殺人的人都不在地獄,反而都在外活著?」隨後,應曉薇便加強語氣說「報告審判長,我要勇敢向您報告,請用虎頭鍘了林俊言」,一改之前情緒平穩的發言。後續,應曉薇表示,15年以來他都依法申報,檢察官質疑的部份剛好是在疫情最嚴峻的時候,起訴書以及論告的內容留給外界的印象,就是她在用各種協會幫助京華城。針對被指控的便當會,她解釋,當天明明還有提議有關線上看診以及線上教學的內容,「只有3個提案和京華城有關」對照起來,京華城案的部份,僅有芝麻大小般的篇幅。另外,針對密會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應曉薇也駁斥,並表示兩人僅在公開的拜會上見過幾次,強調公文上會事先寫上首長名字,是「公文禮儀」和「議會倫理」,並說明簽名的人不一定會到場,強調媒體報導和檢察官已經傷害太多人,直言「已經傷害了2條人命,還要當林俊言的打手嗎?」認為林俊言檢察官簡直是「用筆在殺人」。此外,應曉薇也替辦公室的無給職顧問吳順民解釋,是在退休後被朋友介紹才來工作,強調吳順民工作認真,且因為旋轉門條款,才擔任無給職。且自己知悉國際禮儀,所以對於吳順民的宗教、婚姻以及薪水都不過問,因為是不禮貌的,並激動且語帶哽咽的說「我不捨阿!因為我在他身上留下汙點」。應曉薇說自己始終試著理解、尊重檢察官,這也是她過去沒有太針鋒相對的原因,但這一年來卻因此深受身心煎熬,不過,最讓應曉薇感到不滿的是自己被羈押了13個月,她說「明明當天沒有去過桃園機場,自己乖乖坐在台中機場守候等待辦案人員拘提」,這卻成了收押禁見我的理由,並質問檢察官為何對我有利的證據都不見了。應曉薇說,至今她仍不明白羈押的具體理由是什麼,40多年的演藝生涯,電視劇到現在還是一播再播,「請問我一張大眾臉,能跑去哪裡」。應曉薇語帶哽咽的說「我要奮力一搏」,強調「士可殺不可辱!」並說自己要「誓死捍衛我以及家人的尊嚴」,懇請法院能依據證據,諭知我無罪的判決。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沒名牌穿了!霸王餐台女網美「囚服出庭」 狂打斷法官遭斥:不准說話
自稱來自台灣的女子鍾佩怡(Pei Chung,音譯),屢次在美國紐約市的高檔餐廳「吃霸王餐」,還積欠逾百萬元房租,上月遭當地警方逮捕,隨後被移送至萊克斯島監獄(Rikers Island)。布魯克林刑事法院於當地時間週三開庭,鍾佩怡身穿囚服現身,並在庭審期間多次打斷法官,遭怒斥「我說話時妳不准說話!聽懂了嗎?!」《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34歲的鍾佩怡自稱網紅,經常在網路上曬出身披皮草、搭配Prada、LV與愛馬仕等高端精品的照片。不過,她週三在紐約布魯克林刑事法院出庭時,卻是身穿橄欖色囚服、雙手戴著手銬,與其過往在社群媒體上展示的貴氣形象形成強烈對比。庭審過程中,鍾佩怡多次打斷法官雷諾茲(Orville Reynolds)發言,即便後者多次嚴正警告她遵守法庭秩序,她仍回嘴反駁。最後雷諾茲實在忍無可忍,當庭怒斥「我說話時妳不准說話!聽懂了嗎?!」此外,鍾佩怡的辯護律師德查勒斯(Henry Dechalus)以當事人權益為由,請求禁止媒體在法庭內拍照。但法官認為案件涉及公共利益,裁定允許攝影。回顧案件經過,鍾佩怡自10月開始,至少在布魯克林11間高端餐廳用餐後拒付帳單,從卡邦尼義大利麵、鵝肝到牛排等昂貴菜色,都未結帳就離開。她於上週五再度到高檔餐廳消費,因拒付149美元(約新台幣4672元)餐費遭警方帶走。根據紐約市監獄管理局網站,鍾佩怡除了刑事案件,還疑似逾其居留,被加註移民拘捕令。移民律師佐哈(Gadi Zohar)透露,鍾佩怡出庭後,很可能面臨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拘留與遣返程序,「刑事指控通常會觸發移民拘捕令,移民官可能會直接在萊克斯島把她帶走,轉送移民拘留中心。」據了解,鍾佩怡2019年以獎學金學生身分赴美,於布魯克林普瑞特藝術學院就讀至2021年。她在LinkedIn上聲稱,自己曾於2021年至2022年間擔任UX與介面設計職務,2023年擔任大通銀行高級UX設計師。然而,除自述經歷外,並無證據顯示她在美國具穩定合法身分,尚不清楚其簽證狀態及是否具備合法工作資格。同時,鍾佩怡也因積欠高額租金面臨民事糾紛。根據法院文件,她居住在肯特大道416號、月租3,350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的高級公寓,自2023年起即未繳租,累積欠款高達4萬美元(約新台幣128萬元)。她的租約已於2024年8月到期,法院命令她須在12月1日前搬離,但她當時仍在羈押中。據了解,鍾佩怡在Instagram上以「99 磅、無整形」自居,照片中多以名牌鞋、LV包包、愛馬仕皮帶亮相,並常於高級餐廳拍攝美食內容,實際卻是霸王餐慣犯,甚至曾提出以性交易換取免費餐點。法院已於11月底下令鍾佩怡接受心理評估,以確認其是否能理解相關指控。目前她被控服務盜竊罪,移送萊克斯島監獄羈押候審。
柯文哲律師絕地大反擊! 求法院告發檢察官偽造文書、林欽榮偽證罪
台北地院今(12月17日)審理京華城案,本案目前進入預計為期8天的言詞辯論程序,上午為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蕭奕弘答辯。鄭深元律師當庭請求鈞院向北檢告發檢察官林俊言偽造文書以及時任台北副市長、現任高雄副市長林欽榮偽證罪。鄭深元律師表示,關於隨身碟中的工作紀錄簿excel檔「小沈1500」,根本是檢察官騙票後拼湊的證據,何況工作簿不如病例、銀行單據,內容會有錯誤不能夠當證據,並強調有關於1500萬的金流、時間、金流檢方皆沒有證據,無法證明柯文哲涉犯貪汙罪。此外,鄭深元也表明,檢察官指控,沈慶京指示秘書吳彩仙提領1600萬元後,以1500萬元行賄,但過去檢察官的證據中完全沒有提到沈慶京在2022年每月中平均提款1000萬元,且有回存1000萬元至帳戶,批評檢方證據東拼西湊,迫使法院羈押被告。鄭深元說,柯文哲沒有「踐履賄求」的行為,批評檢察官是因為沒有證據,才會透過媒體渲染,如果證據充足的話,檢察官早就直接辦了,直言檢方是「對自己辦的案件沒有信心才會這樣子做」。鄭深元也舉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以及3個前高院法官貪瀆案表示,2案皆是在確定對外公布以後,外界才得知案件全貌。答辯的最後,鄭深元表示為了維護司法的尊嚴,請法院告發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林俊言涉嫌偽造文書罪,以及對林欽榮告發涉嫌偽證罪。
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正面對決前夫! 當庭淚訴「沒家暴怎有保護令」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庭上勘驗了林女提供的證據影片,林女對林致光不認罪表示驚訝,強調對方過去長期家暴令她幾乎瀕臨崩潰。勘驗完影片以後,法官廖棣儀詢問林穎孟對科刑是否要表達意見時,林穎孟果斷回答「要」並表示因為車票的時間比較趕,所以希望可以先發表意見。林穎孟表示,今天出庭後覺得很驚訝,原來到現在林致光都沒有承認自己有家暴,但她質疑,如果沒有家暴的話,為何法院會核發通常保護令給我呢。林穎孟解釋,先前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今日庭上所勘驗的影像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發生爭執的內容,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隨著林穎孟在庭上回憶過往婚姻的種種不愉快,她情緒也越來越激動,表示自己當時婚姻已經維持了8個月,已經對家暴沒辦法容忍,稱自己很多時候都已經快要瀕臨崩潰等語。但由於此部份已經和本案無關,因此受命法官廖隸儀也打斷林穎孟,要她講關於本案的部份即可。最後,林穎孟強調林致光的家暴行為,其實已經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了,但今日仍不認罪,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判他應有的刑罰,讓他知道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施暴他人,也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利用媒體製造輿論。由於林穎孟要趕車,因此在發表完對科刑的意見以後就先離去,庭外林穎孟接受媒體訪問,含淚表示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否則法院不會核發為期2年的通常保護令。此外,她也被台中法院判是中度家暴危險的人,不懂為何對方至今仍不承認有對她家暴長達8個月,還要運用各種方式抹黑她。林穎孟說「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而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仗勢凌人、任意對別人施暴」當媒體詢問對方堅持案發當天沒有碰到林穎孟,林穎孟回應,過去他也都說沒有推我「但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沒有人推,我會跌到地上嗎?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吧」直言「你覺得這樣的人有什麼可信的地方嗎?」。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強灌「70度麵湯」殺妻!狠夫辯:只想讓她服軟 家人怒揭1疑點
大陸陜西省渭南白水縣1名39歲吳姓女子去年和李姓丈夫爆發衝突,隨後不僅遭毆打,還被強灌高達70度的麵湯,不幸慘死。該案近日開庭,死者家屬透露,李男對於案發過程僅稱,他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相關說法讓人難以接受。《極目新聞》報導,吳女20多年前與李男結婚,2人一起住過廢棄校舍,走南闖北打工,存錢在老家蓋了房,陸續生下2個孩子。自從夫妻倆開始經營麵館後,家庭生活逐漸富裕起來,然而這一切卻在2024年9月4日淩晨歸零。當日,39歲的吳女在自家麵館身亡,犯罪嫌疑人李男被警方帶走。起訴書顯示,2024年9月4日淩晨,李男酒後與妻子因感情糾紛,在2人經營的白水縣杜康鎮「攢勁麵館」西邊臥室發生爭吵。李男先是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吳女實施了毆打行為,後用麵湯澆灌並將其拖入鍋中,致其背部、小腿等部位多處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是因麵湯吸入呼吸道致死。李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24年9月5日被白水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檢方認為,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死者弟弟透露,姊姊經營的麵館平時營業到晚上10點,隔天也不做早餐,但事發當日淩晨,廚房裡的麵湯溫度卻高達70攝氏度,讓他深感不解。全案近日開庭,李男當庭認罪,但對於案發過程,他僅稱自己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想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全案將於12日宣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前經紀人控「預支1.6億片酬」拒履約 張柏芝當庭淚崩:已2天沒睡覺
香港女星張柏芝近日捲入合約糾紛,遭前經理人余毓興及其公司指控收取逾4,000萬港元(約新台幣1.6億元)預支片酬後,未履行多部電影及經理人合約,要求賠償至少1,276萬港元(約新台幣5105萬元)並交代相關收入帳目。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開審,張柏芝當場情緒崩潰,淚喊「我已經兩天沒睡覺」。香港01報導,余毓興強調,張柏芝當時承諾拍攝多部電影,並讓其擔任獨家經理人,因此才讓她預支鉅額片酬,但對方收款後卻未履約,已構成嚴重違約,要求歸還部分款項及賠償損失。張柏芝方面則質疑合約真確性,聲稱所涉「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偽造文件,簽名非本人親署,並指原告有偽造文件嫌疑。全案今天(8日)續審,張柏芝上午8時許身穿大衣、戴口罩及太陽眼鏡抵達香港高等法院,禮貌向媒體打招呼後,便由助手陪同進入法庭。開庭前,她在法庭外會議室內拿下眼鏡與口罩,不停翻閱案件文件,神情緊張。庭上,她按律師指示坐在證人席,期間不時打呵欠、閉目養神,並用手拉扯雙耳,試圖提振精神。庭審中,面對原告律師就兩份法庭聲明文件差異進行詢問,張柏芝情緒激動,多次語氣強硬回應「不記得」,甚至一度要求暫停盤問。法官多次指示她專心回答問題,不需反問;張柏芝則表示「明白」,並強調所有合約事宜由私人助手兼經理人周靜儀處理。在原告律師持續盤問下,張柏芝情緒失控,聲淚俱下表示「我已經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後面的媒體對我有壓力,所有事情都是假的」。法官及時安撫並確認她可繼續庭審。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雙方爭議焦點主要集中於合約真實性及履約責任。
涉竊國家級技術機密 台積電內鬼3人認罪仍遭延押2月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內鬼案,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遭羈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3人雖請求具保停押,想回家陪伴家人,但合議庭認為3人雖認罪,但對於犯案情節、手段等前後供述不一,且3人曾有滅證舉動,加上檢察官當庭陳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為涉案共犯仍在追查,25日裁定3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合議庭並定於12月31日再開庭,提訊3人調查證據。合議庭因3人羈押期限將於12月1日屆滿,本月19日召開延押庭提訊3人,陳男3人稱已被羈押4月、很想家人,請求具保停押,願意定期赴警局報到並接受電子監控;檢察官則認為3人供述不一、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25日指出,陳男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雖於法院訊問坦承犯行,但對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等供詞曾前後所述不一,並對於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亦當庭指出本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法人及自然人等涉案共犯。合議庭認為,3人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等疑似滅證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3人擅自拍攝、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營業祕密,且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調查需要勾稽比對相關對話紀錄與共犯供述,因此羈押原因仍然存在。合議庭考量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更危及國家整體安全,為確保審判與刑罰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3人延長羈押2月並且禁止接見通信。依法,3人若不服裁定,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畢書盡父親2度在台遭通緝!出借證件遭冒名成公司負責人 涉開過億假發票助逃稅
台韓混血歌手畢書盡(Bii)2023年下旬加盟索尼音樂後,事業穩步起飛。不過他出道15年來,鮮少提及原生家庭,近日卻傳出他的台籍父親因誤信友人而涉入重大逃漏稅案,2度遭台灣檢方通緝,並將於本月25日再次出庭面對後續訴訟。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畢書盡的父親本名畢福鬢,過去長期在中國深圳工作,卻因誤信友人「借證件租車」的藉口,遭人冒用身分證,成為「探索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實上,該公司涉嫌在2009年8月至2014年6月間,虛開497張統一發票、金額高達3.69億元,協助至少16家企業逃漏稅。另在畢父不知情下「被擔任」負責人的2012至2016年期間,又虛開163張發票、逃漏稅額676萬元。2020年,台灣檢方偵辦「探索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然而在檢方偵辦此案期間,畢父並未前往地檢署應訊,而是照舊搭飛機返回深圳工作,檢方於是對畢父發布通緝。直到2024年1月,畢父因中風返台就醫,一抵達機場便被海關居留,並移送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2024年5月、7月,偵查檢察官接連傳喚畢父出庭偵訊,不料畢父卻均未到庭且又再次出境,因而被檢方二度發布通緝,直至畢父今年返國再次被逮,檢方從而對畢父做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據庭訊畫面顯示,畢父行動不便、說話緩慢,因不諳中文且聽力受損,開庭時需友人從旁提點,甚至被法官當庭斥責。由於經濟困難,畢父請不起律師,法扶律師亦建議認罪。根據過去報導,畢書盡與父親關係長期疏遠。他2006年來台,經人介紹後被「新人教父」李亞明簽下,成為老鷹唱片旗下藝人。然而他當時年僅17歲,因為思念家人又寂寞,常喝醉酒誤事,後被李亞明送往深圳與父親團聚。誰知畢父當時不僅沒來接機,還把他直接送到鐵工廠「打黑工」長達9個月,不僅沒護照沒身分,1個月收入也只有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40元),讓他坦言在心中留下「背叛感」。畢父也坦承:「我們關係不算好。」針對父親捲入刑案一事,畢書盡透過經紀公司索尼音樂回應表示,「父親多年前已經有自己的家庭,對他的私事比較不清楚,謝謝大家關心。」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Joeman持大麻緩起訴!100小時義務勞務成品曝光 檢察官讚:很滿意
網紅「Joeman」2023年11月被新北地檢署查獲涉持有二級毒品大麻,偵結後予以緩起訴處分,除當庭寫下悔過書外,還需向指定機構服100小時義務勞務。今(19)日Joeman拍攝的公益影片曝光,高質感影片讓檢察官也讚「很滿意」。Joeman拍了三部片,其中一部1分鐘的反毒宣導、一部是1分鐘的前導反詐短片以及31分鐘的反詐長片,在影片裡不僅採訪投資名人、警察等人,還跟著警察到超商埋伏逮車手,並以自身曾因大麻涉毒的經歷反毒,向大家宣導吸食、持有毒品的刑罰,高質感影片讓檢察官也稱讚「很滿意」。本名翁雋明的網紅Joeman、本名何蕾伊菈的蕾菈及其丈夫湯宇等3人,因涉嫌施用大麻,被警方透過網路資料追蹤,2023年11月6日上門搜索,將3人帶回,並先後在Joeman位於新北市新莊、八里住處,查扣大麻研磨器等器具和3包淨重約7.25公克的大麻,另在蕾菈夫婦的中和家中查扣1包淨重約0.11克大麻及相關施用器具。檢警採集3人毛髮、尿液送驗,發現檢測大麻代謝物反應均為陰性,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毒品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持有大麻部分,檢方考量3人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在要求3人當庭書立悔過書後,予以緩起訴,期間為1年,Joeman還需服100小時勞務義務。
雲霄飛車出軌釀1死9傷! 瑞典女遭甩飛「墜6米高草地」畫面曝
瑞典斯德哥爾摩知名遊樂園Gröna Lund於2023年6月發生嚴重雲霄飛車意外,釀成1死、9傷的悲劇。其中,一名婦女從6公尺高空墜落重傷存有後遺症,事隔一年多後,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播放監視器畫面,捕捉到該名受害婦人艾美嘉德(Karin Elmegard)墜落的瞬間。根據《每日郵報》報導,當時載有14名乘客的Jetline雲霄飛車,在高速運行時突然發生機械故障,車廂下方支撐臂直接斷裂,導致列車劇烈晃動,並有部分車體出軌。當時坐在最後一節車廂的艾美不幸瞬間從高空墜落至地面,身旁的丈夫米凱爾(Mikael Elmegard)則是靠著緊抓的一根橫梁保住性命。該次事故造成1名30多歲的女子不幸身亡,包括艾美在內的9人則在事故中受傷。米凱爾在庭上悲痛描述,列車在高空急停後劇烈偏移,看到妻子從那麼高的地方摔下來,真的非常可怕,這樣的悲劇絕不能再發生,「當我看到她躺在地上滿臉是血時,我不知道她是否還活著。」艾美則回憶,「我記得自己以極快的速度朝草地墜落,如果是摔到更硬的地方,例如軌道上,我可能已經沒命了。」她雖經過手術治療後保住性命,但至今仍深受後遺症困擾,影響日常生活。檢方指控,遊樂園未遵守安全標準管理,嚴重失職,要求處以1800萬瑞典克朗(約新台幣6000萬元)罰金,但園方卻否認疏失,至今亦拒絕賠償受害者。
王大陸出庭閃兵案全認罪 「忘帶身分證」網笑翻:開庭跟開溜選擇開天窗
藝人王大陸涉入「藝人閃兵案」風波,台北地方法院於11月18日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被控涉犯偽造文書、妨害兵役等三項罪名,他在庭上當庭坦承所有指控,並交代曾支付360萬元辦理免役相關事宜。不過庭訊一開始便因一項小插曲引起關注,王大陸竟忘記攜帶身分證報到,令法官當場詢問原因。對此,王大陸向法官道歉並解釋是「出門太趕」,最後以卷宗中的駕照影本完成身分確認。這段插曲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王大陸到底有多天兵」、「天兵也是一種兵」、「掀不開特斯拉門,掀了台灣演藝圈男星們」、「開庭跟開溜之間,選擇了開天窗」、「王大陸都沒有在帶腦出門的」、「明明可以因智商低免役卻花了360萬」、「上次看到有人說他就是又蠢又邪惡,超級好笑」。回顧整起案件,王大陸因打不開特斯拉車門意外捲入閃兵案。去年4月間,他搭乘Uber準備從台北市大安區住處返回仁愛路戶籍地時,因不滿司機繞路而與對方發生爭執,並在下車後發現車鑰匙遺留車內,卻因車輛無門把手無法自行開門,引爆第二波衝突。憤怒之餘,王大陸向富二代友人抱怨此事,該友人隨後找來黑道成員尋仇。去年4月25日,打手找到原司機施暴,並拍照傳訊「回報成果」。王大陸不僅轉發施暴畫面,還炫耀此事。警方接獲報案後,因傷者不認識打手,案件一度陷入膠著。直到新北地檢署偵辦王大陸涉嫌逃避兵役時,從其手機中查獲施暴影像與通訊紀錄,意外發現該行為細節,進而挖出包括王大陸在內共18名藝人涉入閃兵案。王大陸因金額高達360萬元,成為檢方口中「最高價碼的客戶」。
王大陸當庭認罪喊「無知犯下錯誤」 閃兵案11分鐘速開完庭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並稱他在國父紀念館附近與住所交付集團首腦陳志明300萬、再匯款60萬作為逃兵酬勞,辯護人則表示希望考量認罪、也已當兵9月,給予易科罰金,花11分鐘簡單開完準備庭。檢方指控,王大陸為了躲避服兵役,以360萬作為逃兵的代價,將健保卡、身分證拿給陳志明代辦逃兵,由陳的手下李名宸冒名頂替就醫,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王大陸長年在境外、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因案入監告吹。王大陸另事後向戶籍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謊稱身分證與健保卡遺失辦理補發,被起訴偽造文書。準備程序庭上,王大陸起立鞠躬向法官道歉認罪,稱「因無知犯下的錯誤」,表示他原先以30萬為代價,和陳志明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錢,後來又在住所和陳志明以100萬再面交,又再以155萬、66萬談妥再給200萬,並在住所面交,最後又匯款60萬,共支付360萬元,付錢時都只有他和陳志明在場。王大陸的辯護律師曾益盛表示,雖然找人代看診的犯罪動機不可行,但指出王大陸已當兵9月,申請健保卡和身分證是因為3月要去當兵需要證件,但聯繫不上陳志明,要入伍才會再辦,請求法院考量他偵查時就坦白犯罪、態度良好,請求給予易科罰金。審判長最後確認沒有爭點,所有證據都承認有其證據能力,並向王大陸表示因為陳志明稱只有收260萬代辦逃兵,需要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大陸到庭作證。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型男里長家務戰1/曾陷買春風波!喬天鼎控前妻家暴 幼女大面積瘀血視訊求救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的型男里長喬天鼎,今年5月遭爆料「買春」喧騰一時,近日再度站上風口浪尖,他淚訴陳姓前妻家暴大女兒,儘管法院已於5月間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陳女不得實施身心不法侵害,並命其完成12次親職教育輔導,但前妻又疑似施暴,大女兒還打視訊電話向他求救,讓喬天鼎質疑保護令形同廢紙。 喬天鼎和陳女在一起多年,過去一同在澳門生活經營水果買賣,2019年回台後登記結婚,婚後多年雙方發生摩擦,喬天鼎認為對方在情緒不好或起爭執時,會向他動粗,遂於2023年2月離婚。而2名女兒的扶養權則是共同持有,住在桃園的陳女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喬則為小女兒主要照顧人,協議每兩周就需讓孩子交換探視。 不料前年12月底大女兒僅因犯了小錯,就遭到母親陳女毒打,臀部及雙腿後側出現大面積瘀傷,喬天鼎發現後基於尊重其教養方式,僅口頭與陳女溝通。「一開始我也是相信,想說可能每個人教育小孩的方式不一樣,後來我發現狀況不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29日核發保護令裁定書,法院審酌喬天鼎提出的「被害人受傷照片」,認為傷勢照片所示「面積非小之明顯瘀血痕」,尚難認未逾越管教子女之必要範圍,且難以全然排除陳女再有家庭暴力行為之可能性。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鑑定陳女狀態,評估陳女可能因為情緒控制不佳,對被害人有暴力行為,要求在保護令時限內需完成親職教育輔導12次。 喬天鼎離婚後孩子扶養權與前妻共同持有,前妻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所以同住,不料受到暴力對待。(圖/AI生成)喬天鼎心痛表示,陳女提出抗告,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法院仍認定大女兒確實受到陳女家暴,且仍有再遭受侵害的風險,因此核發保護令是正當的,故駁回抗告。 喬透露小女兒也曾哭訴,媽媽打姊姊比打她自己還大力,最終雖然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但這張保護令卻未能終止女兒的恐懼。喬天鼎進一步指出,前妻陳女的傷害不僅是肢體上的,更是長期的精神虐待,他發現大女兒在幼稚園的表現與他同住時「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低下,在校時課業問題一問三不知,但在他這邊時卻能完美應答,也讓他心疼在那環境下是否已對孩子成長造成影響。 更讓他痛心的是,大女兒原本通過新北市的資優鑑定,可直接越級上小學,離婚協議中也載明,未成年子女就學需尊重孩子意願,由其決定隨甲方或乙方就學,並配合變更戶籍地。但前妻卻單方面放棄這個資格,理由僅是不想讓大女兒離開她身邊,大女兒因此多讀一年大班。「大女兒很可憐,一直在被騙...他今年也想回來,他媽一樣去騙他,然後又一開始答應他,後面又不讓他回來。」喬天鼎不捨地說,陳女的管教方式讓大女兒長期處於「被迫妥協」的狀態,甚至在7月底他試圖用視訊手錶向爸爸求救後,手錶就被前妻沒收、處於沒電狀態,使得父女的溝通管道被切斷。喬天鼎懷疑,陳女現在改用言語辱罵或沒有傷勢的懲罰來逼大女兒妥協。 兒少保護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為北院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案的民間團體。(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喬天鼎表示,大女兒最近向他求救後,他立即通報社會局。然而社工前往訪視時,是在前妻的家中進行,他認為讓受暴兒童在疑似施暴者的同一個屋簷下接受訪視,根本無法讓孩子說出真相,質疑訪視程序是否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則澄清,本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有與案父聯繫,案父表達希望社工帶孩子去新北市案父家中訪視,然是類案件因處於監護權訴訟期間,不論去案父或案母住處都可能使兒少(案主)有所顧慮,社會局非監護權評估單位,會以兒少目前受照顧現況進行評估,也有跟案父說明;本案聯繫過程已知悉家訪當天案母不在國內,訪視當天兒少與同住的親屬互動親密自然、未見有傷勢及疑似不當照顧情事。 社會局也解釋訪視正規流程,接獲案件通報後會有集中篩派案機制,由集中派案中心進行篩派, 疑似兒少保護則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初判難認有兒少保護事宜的案件,則由本市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訪視後評估服務需求,家庭服務中心接獲派案後依規定進行訪視,訪視以能看到兒少及其現居地、兒少主要照顧者為原則,如知悉有福利、親職照顧或其他議題會評估其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目前法院裁定書已明確要求陳女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12次,以學習適切管教方式,但陳女曾當庭反駁法官,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喬天鼎擔心,陳女這種「不認為攻擊或打人是情緒問題」的心態下育兒,恐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期望她能以溝通代替責罵的方式,多傾聽女兒心聲以保障其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成長。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