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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 苯駢芘 羈押 台中地檢署 柯文哲
94筆懸帳遭動手腳!台灣人壽內鬼5年挪逾1600萬 慘吞960萬罰單
台灣人壽爆發員工長期挪用懸帳款項舞弊案,金管會今(24)日公布裁罰結果,查出台灣人壽從退費、保單保全與復效、收費、懸帳清理,到系統權限、檔案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等環節都有內控缺失。涉案員工利用制度與系統漏洞,以「挖東牆補西牆」方式挪用94筆懸帳款項,舞弊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金管會最終分兩部分裁罰840萬元及120萬元,合計重罰960萬元。這起案件最早是因客戶反映沒有收到已失效保單的退費,台灣人壽在內部調查時察覺異常,並於2025年12月1日向金管會通報員工挪用懸帳款項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隨後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問題並非單一作業疏失,而是多道內部控制防線都出現漏洞。保險業所稱「懸帳」,主要是指款項性質尚未釐清,或暫時無法確認、找到應領取對象,因此先掛在過渡帳戶中的資金。根據金管會調查,涉案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及收費作業系統漏洞挪用相關款項,涉及94筆,但並不代表有94張保單或94名保戶。相關舞弊從2020年5月一路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金管會指出,遭挪用的懸帳款項超過1600萬元;另有報導揭露,案件還涉及侵占公司超商禮券,合計94筆、金額超過1653萬元。進一步追查退費流程後,金管會發現多項異常。涉案退費案件的受款人都不是保單關係人,系統中的退費原因卻統一登載為「續期保費溢繳退費」,部分案件甚至沒有留下付款憑證或簽呈,就直接放行付款或進行轉帳。原本保險公司的付款作業應透過申請、覆核、付款等不同程序相互牽制,但台灣人壽部分覆核人員卻有出借帳號、密碼的情況,也有人沒有確實執行覆核程序,交易對象的姓名及名稱檢核同樣未依內部規定落實。更大的問題在於,退費作業可以將受款人變更成與保單無關的特定第三人,公司卻沒有針對這類交易建立異常監控機制;甚至同一筆懸帳款項還能拆成多筆付款,也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評估與管控措施,讓款項遭不當移轉的風險升高。金管會也發現,台灣人壽部分系統具有「轉帳」及「不喪失價值條款」等功能,員工能利用系統移轉保戶懸帳款項或調整保單狀態,但公司沒有針對這些功能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規範,也缺乏異常交易及異常行為監控機制。懸帳款項本身的清理作業同樣存在問題。台灣人壽雖然訂有內部規範,由會計部每季通知各單位清理懸帳,並要求回覆逾期原因及預計沖銷日期,但對已經可以歸屬到特定保單的款項,卻沒有建立定期陳報機制,導致部分懸帳長時間沒有處理。對於這些款項後續究竟採取退費、轉帳或入帳等方式處理,公司也沒有建立定期檢視的管控表,造成懸帳從建立到清理的追蹤機制不夠完整。文件管理也被查出缺口。台灣人壽僅規範實體文件的歸檔頻率及保存期限,對於付款交易憑證、簽呈及其他應檢附資料,沒有建立完整的歸檔管控機制。此外,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二部在2023年、2024年辦理自行查核時,雖然列有各項給付是否具有請款依據、是否符合內控等檢查項目,但金管會檢視留下的查核底稿後發現,對保戶款項退費的建檔、覆核及放行流程,並未實際抽查退費憑證文件,顯示自行查核項目設計仍不完整。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相關缺失顯示公司未依內部牽制原則,確實建立及執行保險商品保全、復效、收費、懸帳及檔案管理等控制作業。其中,未依規定落實交易對象姓名及名稱檢核,也涉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規範。考量這起舞弊從2020年5月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加上問題橫跨多項內部控制作業及所造成的影響,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這部分裁處840萬元罰鍰。另一項裁罰則與已失效外幣保單有關。部分保戶沒有提供匯款帳戶,原本應退還的款項因此形成懸帳,但台灣人壽並未將相關金額確實納入應付未付款項退還作業的聯繫機制,也沒有積極清理,其中甚至有相關款項遭員工不當挪用。金管會認定,台灣人壽在這部分沒有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管理,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因此再裁罰120萬元,兩項處分合計960萬元。金管會也要求台灣人壽全面清查截至處分日仍列在懸帳中的款項,確認是否還有應列入「應付未付款項」控管卻尚未處理的情況,同時必須依照「責任地圖」及相關人員的違失程度進行議處,追究相關責任並提出改善方案。蔡火炎強調,「誠信」是保險業經營的核心價值,業者應建立並確實執行有效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並督促各部門人員落實相關規範。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員工舞弊雖然涉及個人不法行為,但若長達數年都沒有被及時發現或防堵,也反映公司的內控及內部牽制機制存在問題。保險公司不能將這類事件單純歸咎於個別員工故意行為或單一疏漏,而應從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角度檢討制度成因。金管會要求董事會及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持續強化法令遵循、內部控制、稽核及員工行為管理,建立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保戶權益及公司健全經營。
獨/「擺拍詐保」慘了!怪手砸轎車謊報貨車肇事 拖13天報案仍露餡
台北市一名怪手司機操作不慎,鏟斗碰撞路邊停放的轎車,他擔心怪手沒保險賠不起,另外開小貨車過來「擺拍」想詐領保險金,等了13天才去報案,聲稱小貨車撞到轎車,信義分局為釐清事發過程調監視畫面,揪出怪手司機自導自演假車禍現場,沒讓他詐保得逞,台北地院以詐欺未遂罪判拘役40天、緩刑2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點多,蔡姓男子在信義區永吉路200巷61弄操作怪手,將機械手臂向右轉動時,沒注意幅度太大,把路邊一輛Nissan Cefiro的左前車門敲出凹痕。蔡姓怪手司機闖禍之後通報業主,因為沒保工地險無從獲得理賠,兩人講好由蔡姓司機開自己的小貨車到場,停Cefiro旁邊拍了6張照片,打算以小貨車的保險金賠償受害車主。蔡姓司機拍完照並未在第一時間報案,而是等到2026年1月5日才去信義分局,謊報小貨車在2025年12月「26日」與Cefiro發生碰撞,不過警方監視器一查就戳破這場騙局。怪手司機事後開自己的小貨車過來「擺拍」,意圖詐領保險金。(圖/翻攝畫面)台北地檢署起訴蔡姓司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台北地院認為應變更起訴法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表的性質,雖然就像是訊問筆錄,但上面有記載「如訪問人員發現陳述內容與實際狀況不符時,應具體補充說明之」,代表這份文件只是記下當事人陳述,不是用來擔保車禍的真實情形,而且警方有公權力調查事發經過,所以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警方調監視畫面查出並非小貨車肇事,而是這輛怪手。(圖/翻攝畫面)法官認定蔡姓司機以移花接木方式詐領保險金,有害車輛保險的交易秩序,涉犯詐欺未遂罪,考量他詐保不成、已認罪,並支付1萬5千元與受害車主達成和解,量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判決確定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蔡姓司機供出業主叫他「假報案」,他當下一時糊塗才會答應,那次做完就再也不跟業主聯絡。北院認定教唆謊報的業主也是詐保共犯,但因為蔡姓司機也不知業主真實姓名而無從追查。
民調只贏沈伯洋1.2%? 蔣萬安「這樣回應」
有關台北市長選舉,台北市信民兩岸研究協會今(22)日公布最新民調,支持度部分,現任市長蔣萬安41.7%、民進黨沈伯洋則為40.5%,雙方僅差1.2%。對此,蔣萬安回應,任何民調數字都是參考,但對台北隊而言,持續推動各項市政才是最重要。信民協會今日公布台北市長民調,該民調詢問台北市民,「只剩2個多月就要選舉台北市長,根據報導有以下6位登記參選,如果現在投票,您可能會投給誰?」結果顯示,41.7%表示會投蔣萬安、40.5%投沈伯洋,另有5.2%不投票或投廢票、10.6%未明確回答。 蔣萬安上午到東三水街、新富市場進行視察,有媒體提問,會不會覺得民調有曹興誠的影子在?他則笑著反問,「你說那位大罷免的曹興誠嗎?」。蔣萬安強調,任何民調數字,當然都是參考,不過對台北隊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持續推動各項市政,把各項對市民承諾的建設都把它完成。該民調委託單位:台北市信民兩岸研究協會。調查規劃:戴立安(問卷設計與分析,由畢肯市場研究公司執行電訪)。調查範圍:台北市。調查對象:設籍在調查範圍,年滿20歲的民眾。調查時間:2026年9月16日至9月18日。調查方法:由訪員進行的電腦輔助電話訪問方式(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ing CATI )。抽樣設計:住宅電話與行動電話雙架構抽樣,2025 年家庭收支調查台北市住宅電話普及率為 82.63%, 家戶行動電話普及率 為99. 30%。本案在CATI 系統內建中華電信台北市住宅電話電腦資料庫進行隨機跳號抽樣。因該電話號碼簿登載未劃分行政區,而且行政區市話局碼有部分重疊,因此對局碼與用戶碼排序後採 「系統隨機抽樣」systematic random sampling 並為避免未登錄電話號碼的家戶無法被抽中,抽取電話門號後在 CATI 系統主機分派撥號前,再以隨機跳號替換該門號末2碼以觸及未登錄住宅電話。本案行動電話號碼樣本主要來源依數位發展部公布的 「行動通信號碼核配現況」編碼字首(即前5碼)抽樣,並對後5碼進行隨機跳號處理,次要來源彙整自既往調查台北市行動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樣本以主要來源優先、次要來源為輔,由系統派號予訪員進行訪問。樣本規模:成功完訪1076人(住宅電話752人、行動電話324人),合併樣本在信賴水準95%時的抽樣誤差最大值為±3.0%。
批台中港填海規避野保審查、生態檢核 環團籲立即停工、告發17首長
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再添爭議,監督施政聯盟今(22)日偕同大地心、台灣生態學會和立法委員陳昭姿召開記者會,指控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除了規避環評外,還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重要棲息環境審查,更未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進行生態檢核,涉嫌偽造文書,質疑海委會被騙或放水,抨擊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未依法執行生態檢核,放任工程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批台中港務公司全面性規避白海豚的相關審查及檢核,要求主管機關海委會、交通部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台中港務分公司規避法規行徑進行說明,並要求立即停工,廢止原免重棲審查的錯誤公文,重啟行政程序,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偽造公文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則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陳昭姿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台中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造陸的爭議,不只睜眼說瞎話用「既有防波堤內」規避環評,同時用舊計畫謊稱既有開發利用行為來規避野保重棲審查。更在生態檢核自評表中,針對是否有保護區、保育類動物,台中港務公司竟厚顏無恥全部勾「否」,公然抹除台中港有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存在的事實,已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陳昭姿抨擊,海委會淪為交通部附庸,無視行政院109年9月才核定第三次修正計畫(晚於白海豚重要棲地公告),竟配合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的造假期程放水免重棲審查;而工程會面對百億公共工程,任憑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的生態檢核資料造假,監督機制徹底癱瘓。陳昭姿要求三點,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應立即勒令停工,交通部與工程會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命台中港務分公司停工;二、重啟野保審查,海委會須撤銷違法免審處分,硬起來實質審查;三、司法嚴辦究責,支持環團將造假官員告進地檢署,追究偽造文書及圖利等刑責,絕不容許黑箱特許謀殺瀕危白海豚。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的填海(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爭議不只規避環評,更以「既有開發利用行為」的舊計畫(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早於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前而規避野保法的審查;近日根據海委會的回文追查相關資料,發現所謂的106商港計畫內容(台中港離岸風電專區28億元)根本不含南填方區的104億填海工程,「海委會未確實查證,讓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聯手欺騙而使此案豁免了白海豚重棲審查!陷白海豚於加速滅絕危機之中」。許心欣指出,日前已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公文登載不實及圖利罪,台中港務公司卻又回應媒體聲稱南填方區是在臺中港海岸保全工程計畫內。事實上,南填方區填海造陸明明是在離岸風電專區的長期目標,台中港務公司為了圓謊不惜再扯另一個謊!後再檢視台中港務公司111年向環境部申請免環評的自評表,赫然發現明確寫「本案南填方區III及IV於『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110.10.12核定)』」,明顯在白海豚重棲公告之後,但給海委會的公文卻謊稱是106~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給兩單位的計畫依據不同,有時程上的前後差別,涉嫌蓄意欺騙海委會。許心欣續指,上週已正式函請海委會依法撤銷111年8月的免重棲審查處分,速命開發單位立即停工並依法辦理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審查。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嚴重偽造文書、登載不實,也使海委會、前環保署做出免審查的錯誤處分,造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已向地檢署對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進行刑事告發,將連同生態檢核自評表等證據再補件請檢察官偵辦。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港務公司在立委開始關切「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是否有執行生態檢核之後,匆忙將資料上網,但不看還好,打開一看, 其「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顯示,從工程核定階段就勾選「一般區」、「無保育類動物」,假裝沒有「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存在,一路到規劃設計階段,皆勾選「無生態保育措施」、「無民眾參與」,豎立中央部會工程從頭到尾踐踏《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的最糟案例。徐宛鈴強調,行政院大刀一揮的大填海工程,卻是公然違法的公共工程,帶頭破壞體制,是中央政府之恥,不該被縱容的惡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要求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十三點「未依照生態檢核程序進行」及「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立即停止工程,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並提出改進作法,別讓多年來好不容易豎立公共工程應貫徹生態檢核的良善風氣被摧毀。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表示,請政府重視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命福祉,停止以無效的行政程序護航台中港填海工程!並重申,台灣特有亞種「台灣白海豚」全台僅存不到 50 隻。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位於白海豚頻繁出沒與覓食的關鍵棲地廊道,這項預算上百億元的開發案將永久剝奪白海豚超過台中港熱區兩成的關鍵棲地。梁羽楓表示,檢視台中港務分公司近日公開的生態檢核自評表,發現對野生動物保護與生態保育的評估完全放空,並提出三點質疑,一、無生態專業參與:從計畫核定、規劃到設計階段,全程無生態背景人員或跨領域團隊參與,表格一律勾選「否」;二、無視野生動物存在:對於工址與周邊是否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物種或重要棲地,自評表直接勾選「否」。三、零保育策略與監測:對於評估生態衝擊、採取迴避或減輕策略,以及編列生態監測經費,答案同樣全都是「否」。梁羽楓指出,這份文件證明開發單位雖然填寫了表格,卻完全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野生動物保護評估,只告知目前尚未做生態檢核。野生動物福祉不應成為填海造陸與廢土去化政策下的犧牲品。台灣生態學會提出三點訴求: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立刻停工,不得在未做實質生態評估前繼續推進;二、全面禁止將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填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三、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實質審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國家重大建設的決策核心。梁羽楓強調,維護野生動物生存權是生態永續的底線,再次呼籲主管機關依法行政、落實野生動物保護。對此,交通部說明,經查閱相關計畫內容,「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是以五年為一期滾動檢討,111至115年計畫書中已載明延續性計畫,是延續105年行政院核定的106至110年計畫,當時即針對石化工業區鄰近穩定水域,核定為收容土方場所,屬於同一水域範圍內開發行為的延續工作。至於生態檢核部分,交通部指出,港務公司已於110年完成規劃設計及建造前的自評表,112年5月開工後再完成第二份自評表,依當時規定由開發執行單位自行製評,港務公司這部分是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期間港務公司也有進行環境監測及白海豚相關監測,交通部將督促港務公司留意周邊水域環境品質。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則表示,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對「既有開發行為」的認定,後續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會同地方政府對既有開發行為進行監督。
雲科大教授涉找6人掛名領薪遭訴!「陌生名牌」掛牆上露餡 環境部發聲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特聘教授洪肇嘉涉嫌利用承辦環境部逾1億元計畫的機會,與蔡姓助理、李姓隊長合謀,找來6人「掛名」擔任專業技術小組成員,實際上卻沒有出勤工作,還涉嫌製作近2000筆不實紀錄,藉此詐領薪資等計畫經費共427萬餘元,遭雲林地檢署起訴。對此,環境部表示,目前已更換計畫主持人,並啟動內部專案查核,同時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雲林地檢署表示,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下稱化管署)於111至112年度,將總執行金額達新臺幣1億3,516萬元之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下稱本案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交由雲科大辦理,並依本案計畫條款建置「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下稱技術小組)麥寮隊,具體負責我國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相關事宜,直接影響國家安全、人民生存安寧及環境權,係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被告繳回不法所得。(圖/檢方提供) 檢方指出,本案計畫主持人洪肇嘉,蔡姓助理,技術小組麥寮隊李姓隊長3人,明知技術小組成員應全時維持固定人數,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處理、應變及監測等任務,無論實際出勤或待命值班,竟基於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月間至112年12月期間,找來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之隊員,卻未實際執行本案計畫相關工作,並製作近2,000筆不實之出勤及核銷經費等公文書後,由不知情之審查人員登載於專案助理薪資清冊上,交付雲科大層轉向化管署申領本案計畫經費,致化管署審查委員陷於錯誤而撥付薪資,藉此詐取本案計畫經費。檢方日前接獲嘉義市調查站通報,有離職隊員發現牆上掛著數名從未見過的人員名牌,加上出勤狀況異常,進而引發懷疑。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先後於民國115年7月21日、22日及同年8月13日執行搜索、傳喚,經縝密查證及擴大追查後,循線獲悉本案貪瀆犯行,依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被告洪肇嘉開立支票繳回犯罪所得。(圖/檢方提供) 針對檢調機關偵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洪肇嘉教授承攬環境部化學署委辦計畫,涉嫌夥同助理及團隊成員以人頭掛名及偽造出勤紀錄等方式詐領計畫經費一案,業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化學署表示,於偵辦期間均全力配合檢調機關調查。為確保施政不受影 響及防堵類案再生,已採取更換計畫主持人、啟動內部專案查核、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具體作為。環境部指出,自本案調查初期,化學署即主動提供相關經費核銷文件及出勤審查資料,全力配合檢調機關釐清案情。為避免委辦計畫之業務推動受到影響,於案發後已依據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撤換該計畫總主持人洪肇嘉,交接予其他具備專業資格之學者接手,以確保委辦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維護各項業務推動之延續性。109年間技術小組麥寮隊成立國家級災害應變辦公室開幕。(圖/檢方提供) 針對涉案計畫,化學署即刻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各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的防弊條款,包含 : 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與專任/兼任人員抽訪頻率,並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之佐證。若經專案查核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之詐領款項,化學署將視後續司法判決結果,並依委辦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向校方及涉案人要求全數追繳返還,追究相關人員之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化學署強調,將持續強化對委辦計畫之監督管考機制,亦呼籲所有合作單位與承攬學者恪守法紀,共同維護公務運作之廉潔。
雲科大教授找人「掛名」領薪!2年詐領公款逾427萬 9人遭起訴
雲林科技大學洪姓特聘教授涉嫌利用承辦環境部逾1億元計畫的機會,與蔡姓助理、李姓隊長合謀,找來6人「掛名」擔任專業技術小組成員,實際上卻沒有出勤工作,還涉嫌製作近2000筆不實紀錄,藉此詐領薪資等計畫經費,共計427萬3646元。雲林地檢署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洪男等9人提起公訴,犯罪所得均已繳回。洪男等9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圖/翻攝畫面)根據檢方調查,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2022年至2023年度辦理「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總執行金額約1億3516萬元,並委託雲林科技大學執行,由雲科大特聘教授洪男擔任計畫主持人,負責建置台中、雲林及麥寮等3隊專業技術小組,每隊至少須配置3人,處理環境事故應變、現場支援、監測及毒化災防救演習等任務。不過,日前有離職隊員發現麥寮隊辦公室牆上掛著幾名自己從未見過的成員,加上部分人員出勤情況異常,因此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共同偵辦,並於今年7、8月間搜索5處地點、傳喚涉案人員,陸續查出違法情形。檢方查出,洪男明知麥寮隊有固定人員配置及全天候執勤要求,卻涉嫌與45歲蔡姓助理、46歲李姓隊長合作,於2022年1月間至2023年12月間,找來林姓嫌犯等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隊員。這6人名義上領有薪資,但實際上並未依規定執行相關工作,為讓這些人員看起來有正常出勤,涉案人員2年間製作近2000筆不實出勤及經費核銷紀錄,再交由不知情的審查人員登載,最後透過學校向化管署申請計畫經費。檢方進一步追查款項流向,發現6名掛名人員的薪資、年終及績效獎金匯入帳戶後,再由李男交給蔡姓助理,最後流入洪男手裡。檢方調查,6名人頭隊員每月約可取得薪資5%作為掛名報酬,每人每年約有3、4萬元不法所得;蔡女則收取5筆、合計百餘萬元報酬,李男則供稱沒有取得報酬。檢方認定,洪男等人透過上述方式,在2年間涉嫌詐取薪資等計畫款項427萬3646元,犯罪所得均已繳回,全案共9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對此,校方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仍應以司法機關審理結果為準,學校尊重司法程序,也會依法配合後續調查。
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涉賄選等罪遭羈押禁見 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入疑似賄選案,彰化地檢署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漏夜審理後,裁定謝典霖、謝新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服務處祕書劉宸佑及縣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各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辦理交保後,在親友陪同下迅速搭車離開。面對現場媒體追問相關案情,她僅簡短表示「謝謝」,未進一步回應。彰化地院說明,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宸佑及黃于賓等5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等罪嫌;謝新隆等3人另涉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針對謝典霖及謝新隆羈押禁見,法院指出,兩人所涉相關罪嫌均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且部分罪名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由於兩人否認犯行,後續程序仍有與其他共犯、證人交互詰問的必要,法院認為存在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法院另指出,謝典霖身為彰化縣議會議長,對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且在整體犯罪支配關係中居於上位,可能影響其他共犯或證人的證述;謝新隆在本案整體犯罪支配上同樣被認為居於上位,因此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鄭汝芬,法院認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她已有勾串或滅證的實際行為,加上謝典霖、謝新隆均已遭羈押,因此認定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劉宸佑、黃于賓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院認為,兩人所涉部分罪嫌雖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後續也有釐清案情及交互詰問的需要,但綜合兩人在案件中的參與情節及程度後,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保母瞞虐童、一審誤認保證人 陳尚潔委任「人權律師」拚無罪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嫌漏報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案,台北地院認定她居於保證人地位卻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以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檢方上訴、陳尚潔也上訴,今日下午二審開庭,陳尚潔堅持清白,她的辯護律師、轉任前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表示,一審誤設保證人地位並擴張陳尚潔的社工義務,應判無罪。二審法官先詢問雙方上訴意旨,蒞庭檢察官顏郁山說,對原審過失致死的量刑上訴,一審判2年屬於「法定刑中度偏低」;至於陳尚潔涉嫌不實登載工作紀錄獲判無罪的部分,檢方上訴請求改判有罪。高院法警為維持秩序與抗議民眾溝通。(圖/周志龍攝)陳尚潔一審請兩位律師,二審律師團增加新戰力錢建榮,他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的辯護人,對於高院受命法官今天先處理一審有罪部分,打算請陳尚潔回答哪些事實爭執、哪些不爭執,他認為應使用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來訊問,但當法官開始逐段確認時,錢建榮又有意見,不希望法官引用一審判決列出的犯罪事實。陳尚潔做無罪答辯,辯護律師表示她是「收出養」社工,收出養義務都有執行,每月一次家訪也有陪同剴剴;陳尚潔並非「安置」社工或「兒少保」社工,原審擴大她的義務,誤設保護人地位形成。錢建榮說,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免費營養午餐惹議 北市教育局:推動政策均有完善配套
有議員在政論節目中質疑臺北市中小學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指控廚餘秤重淪為「KPI」、經費恐要學校自行墊付、加重教師與基層負擔,且政策推動倉促未採納家長意見。對此,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今(10)日發布新聞稿嚴正澄清,逐一駁斥上述說法,強調市府推動政策均有完善配套,絕無外界所指情況。針對廚餘秤重與「KPI」的指控,教育局澄清,校方並未設定任何廚餘KPI。依標準作業流程,廚餘秤重原則上由午餐業者協助秤重及收運,學校行政人員僅負責登載重量,現場並未要求學生排隊分開秤重、壓縮午休時間;至於廚餘減量部分,僅以額外獎勵補助方式鼓勵學校響應,絕非強加壓力。針對外界質疑經費恐由學校墊付,教育局說明,將於115年9月先按固定比例預撥處理費用給各校,確保學校財務正常運作;即便12月調查發現預撥款不足,學校也可報請市府全額補撥,並非要求學校自行墊付卻不予理會。至於「加重教師與基層負擔」的說法,教育局強調,廚餘清運與秤重規劃均以不增加教師負擔為原則,並透過團膳業者協助分擔行政工作,落實行政與教學分工,讓教師專心教學。針對「政策倉促、未採納家長意見」的批評,教育局澄清,自114年12月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推動以來,已多次召開政策研商會議,並邀請市學生家長會聯合總會等代表參與討論、凝聚共識。教育局重申,各項政策均以照顧學童與家長為初衷滾動檢討,呼籲外界勿以不實資訊誤導視聽,市府與學校將持續攜手把關校園食品安全與用餐品質。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基泰大直「變薄」連續壁又偷調工序損害25戶 施工團隊5人判刑曝
「基泰大直」建案2023年9月因施工不當毀損25戶相鄰民宅,台北地檢署追出工程團隊未照圖施作「變薄」連續壁、違規對調連續壁與地質改良的工序,在案發前5個月獲報鄰損卻偷改監測數據並造假勘查文書,最終導致這起重大事故,以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章的「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5人,台北地院今天宣判8月到4年10月。依據起訴書,工地主任張博翔、監工人邱丞鴻為了加速完工偷改結構圖又沒有變更設計,厚度60公分的連續壁只做50公分,仍要求下包廠商施工;技師劉豐壽勘驗工地卻沒有實際測量連續壁的尺寸,在張博翔事先準備的報告上簽名蓋章,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建案正常施工順序應該是先做連續壁再地質改良,基泰大直卻顛倒工序,在地質改良完工後,並未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基泰大直在2023年4月發生鄰損情形,張博翔、邱丞鴻要求監測廠商出具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的初值,導致數據不準確;他們明知工地部分監測數據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卻沒有停工處理。受害住戶為了自救,曾向北市府提出鄰損申請書,基泰大直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和專案人員姜若彥都沒到場勘查,仍在張博翔備好的損害責任初步認定書上簽名用印,也涉及偽造文書罪。一審法官以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判處張博翔4年10月、邱丞鴻2年8月;以偽造文書罪判王德生1年、緩刑2年,劉豐壽10月,姜若彥8月。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三總移植中心遭搜索 2醫師涉「器捐登錄不實」各10萬元交保
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移植中心19日遭檢警搜索,施姓、張姓醫師等4人被列為被告,另有3名證人接受調查。士林地檢署指出,檢方偵辦相驗案件時發現異常,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全案朝偽造文書罪方向偵辦。施、張2名醫師經檢察官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名被告請回。士檢表示,檢察官19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搜索施男等人位於台北市的1處辦公處所,並查扣相關證據。施男、張男等4人接受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均涉嫌觸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訊問結束後,檢察官諭令施姓及張姓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人則請回。據了解,檢警當天共帶回7人,包括施、張2名醫師以及護理師、社工等4人列為被告,另外還有3人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士檢說明,檢察官是在辦理相驗案件過程中發現異常,進而查出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目前相關案情及個別人員涉案程度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檢方將持續偵辦,以查明事實並依法處理。至於案件涉及的具體內容,目前檢方對外說明僅限於相驗案件發現異常,以及4名被告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包括器官捐贈者死亡原因、器官摘取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系統內究竟登載哪些不實事項,現階段仍有待檢方後續調查釐清。三總則針對檢警搜索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院內相關人員均配合檢調調查,並稱案件並無外界揣測涉及「器官類移植」弊案內容,同時呼籲外界不要恣意解讀,以免造成誤導。士檢稍晚公布偵辦進度時則指出,被告等人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不過,目前檢方並未進一步公布涉案不實登載的具體內容,相關事實仍待司法調查確認。根據三總官網資訊,移植醫學部設有器官捐贈暨移植作業審議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教學、行政副院長及外科部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共同決策器官捐贈相關重要事務,並由執行祕書負責執行、督導及協調各單位實際運作。相關作業另由移植小組、加護照顧小組、腦死判定醫師、社工人員、專職協調師及後勤支援小組分工,負責器官勸募流程、捐贈者加護照顧、器官摘取與運送、家屬照護、受贈者移植後追蹤與登錄,以及捐贈者術後登錄等後續工作。
中聯毒油案47天火速偵結!檢方起訴15人、4公司 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8億元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公司大豆沙拉油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案,自7月3日起分案偵辦,歷經47天調查及多波大規模搜索,今天(18日)正式偵結。檢方認定,中聯油脂及其3大股東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的部分高層,在明知巴西進口黃豆原料及半成品檢驗結果嚴重超標、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情況下,為避免鉅額損失,竟共謀隱匿、不通報、不下架,甚至放任問題油品持續流入全台市場。全案檢方依法起訴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4家公司法人,以及蔡清松等15名被告,其中包括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高層主管。檢方認定涉案人員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福懋油脂董事長吳星澄則獲不起訴處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中聯油脂是由福壽、福懋油脂及泰山3家大型食品企業於民國84年共同出資成立,主要負責使用3家股東進口的黃豆原料代工提煉大豆沙拉油。檢方調查發現,早在民國112年7月,中聯內部簡報就已針對巴西進口黃豆原料提出警示,指出相關黃豆具有水分偏高的問題,在烘乾過程中容易衍生多環芳香烴(PAHs)及苯駢芘污染。然而,面對內部早已提出的風險警訊,中聯高層不但沒有進一步強化原料及製程管控,反而在民國114年5月將黃豆「熱損粒」管制基準從0.5%大幅放寬至5%。檢方認為,此舉等同降低原料品質管控門檻,也使後續製程及食安風險進一步升高。到了民國115年4月至5月間,中聯使用巴西黃豆製油時,製程相關數值頻繁出現異常。5月中旬,中聯出貨給台糖的脫膠油經SGS檢驗發現,苯駢芘濃度高達14.7ppb至14.8ppb,而法規標準為不得超過2.0ppb,最高超標達640%,約為標準值的7.4倍,因此遭台糖拒收並退貨。檢方指出,中聯內部簡報當時已明確記載相關產品「存在嚴重食安風險,必須立即停止後續加工」,但高層考量營運及產能,仍未停下生產線,反而持續製造問題油品。最終陸續產出7個批次、總計8,478.88公噸的問題油品,並全部交付給福壽、福懋及泰山,供後續轉製或分裝。問題並未就此停止。民國115年6月初,下游食品大廠南僑公司自行檢驗發現,向福壽實業購入的沙拉油同樣出現苯駢芘超標情形,自行檢驗結果為4.6ppb,經SGS複驗更達8.0ppb,南僑隨後向福壽反映。在下游客訴爆發後,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4家公司於6月15日召開品保聯繫會議。檢方認定,福壽、福懋及泰山相關主管在此時均已明確知悉油品遭苯駢芘污染,但為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回收、賠償及其他鉅額損失,並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主動停售、通報及下架,反而採取消極隱瞞方式,讓業務人員繼續將問題油品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及消費者。直到6月30日,泰山內部傳出有吹哨者準備舉報,4家公司眼見事件即將曝光,才陸續向衛生局通報。檢方進一步查出,在通報過程中,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人涉嫌在食藥署「非登不可」平台低報問題油品數量,將實際總產量128萬餘公斤的問題油品,僅登錄52萬餘公斤,刻意隱匿已經出貨的76萬7,584公斤問題油品,導致超過一半的產品未被納入通報,嚴重影響後續產品溯源及阻斷流向的工作。檢方痛批,苯駢芘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管的「第一級致癌物」,本案中,中聯製造端高層早已知悉原料及製程存在重大問題,卻仍未採取必要措施,反而讓問題油品持續生產並流向市場;至於福壽、福懋及泰山等販售端企業,其最高決策及管理階層身處食品安全防線核心,在得知產品存在重大危害後,卻沒有即時阻止問題產品流通。檢方形容相關人員「見危不救、見毒不報」,行徑惡劣,嚴重危害國人健康。檢方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將涉案人員及4家公司法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也同步向法院聲請沒收各公司犯罪所得。其中,中聯油脂約3億7,307萬元、福壽實業約2億13萬元、福懋油脂約1億8,390萬元、泰山企業約1億3,021萬元,合計超過8億元。台中地檢署表示,這起案件歷經47天偵查,從原料風險、製程異常、油品檢驗超標,到下游客訴、企業內部會議及後續通報,逐步釐清相關業者在得知苯駢芘超標後仍未即時停止生產及流通的經過。檢方認為,食品業者肩負維護食品安全及消費者健康的重大責任,若明知產品存在重大食安風險仍選擇隱匿或繼續販售,不僅可能造成消費者暴露於致癌物風險,也將嚴重破壞食品市場對業者及相關監管機制的信任,因此請求法院對相關被告從重量刑,並透過沒收不法所得遏止黑心食品的歪風。
去泰國玩要多付錢了!外國旅客擬收450泰銖入境費 最快明年上路
泰國政府近來相當注重觀光產業,國家旅遊政策委員會最近正式通過向外籍旅客徵收450泰銖(約新台幣436元)入境費草案,並將展開為期30天的公眾聽證會。若獲得內閣批准,這項觀光新政策最快於2027年第一季上路。據泰媒《Nation Thailand》報導,泰國觀光與體育部長蘇拉薩(Surasak Phancharoenworakul)指出,此次提議的「450泰銖入境費方案」草案,適用於從海陸空入境的所有外國籍旅客,並補充說明,該金額是經過標準經濟模型深入分析與研究後制定,能更如實反映當前經濟現況,並高於先前討論的航空旅客300泰銖(約新台幣290元)、陸路及海路150泰銖(約新台幣145元)的研議方案。草案中規劃的實施階段,新費率將優先針對航空入境旅客收取,待相關行政通告登載於《皇家政府公報》180天後生效;至於陸路與海路入境旅客,則預計在第二階段(約360天後)推行。政府特別延後陸海路的開徵時間,旨在爭取充足的整備期,改善邊境通關壅塞情況,特別是針對馬來西亞邊境的關卡,確保收費系統上線後不致加劇邊境排隊擠擁的問題。為減輕頻繁進出泰國旅客的負擔,當局也正在規劃與保險效期連動的多重入境優惠方案。例如,若外籍旅客購買為期1個月的旅遊保險,在該保險有效期限內即使多次進出泰國,僅需繳納一次費用。此外,官方正著手制定多元且便利的繳費管道,包括將費用直接附加於機票售價中、透過官方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支付、設置現場自助繳費機台,或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其他便捷管道完成付款。泰國當局指出,此項收費機制主要為了擺脫僅依賴有限國家財政預算的困境,進一步提升泰國觀光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屆時公眾聽證會結束後,草案將送回委員會檢視並提報內閣核定。而入境費的收入將變成觀光發展基金,專用於提供外籍旅客醫療與安全等保險保障、升級與打造全新旅遊景點體驗、支援觀光研討會,以及培訓專業觀光從業人員,促進旅遊環境整體優化。
BNT詐騙案延燒 徐巧芯反批綠營混淆事件:不能藉此洗白疫苗政策
新冠疫情期間,律師陳昱瑄與宗教團體「互道」創辦人李世宗一家,遭控以協助採購BNT疫苗為名,向慈濟基金會詐取10.6億元。台中地檢署昨(6)日偵結,依詐欺、業務侵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逃漏稅捐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昱瑄等17人。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7)日藉此批評國民黨過去在疫苗議題上的言論,並點名徐巧芯、王鴻薇及鄭麗文等人;徐巧芯隨後在臉書反擊,指綠營將不同事件混為一談,企圖藉案件替過去的疫苗政策辯護。徐巧芯表示,最新起訴內容聚焦的是有人涉嫌虛構疫苗採購能力,並向慈濟收取高額顧問費,慈濟在案件中屬於受害者,涉案人士則須接受司法追究。她質疑,民進黨卻將這起詐騙案與當年外界對政府疫苗採購政策的質疑連結,甚至把曾替民間爭取疫苗、監督政府的人一併列為攻擊對象,並不合理。徐巧芯進一步指出,慈濟後來確實成功取得BNT疫苗,而民間採購的疫苗也比政府自購進度更早抵台。她提到,政府2021年初曾洽談採購500萬劑BNT疫苗,但最終並未完成簽約,也沒有因此取得疫苗。她認為,慈濟依法追回遭詐款項,以及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不法行為,都是必要之舉,但不應因此否定當年民間團體最終成功採購1500萬劑BNT疫苗,並實際補充國內疫苗需求的事實。徐巧芯批評,民進黨現在將疫苗詐騙案與過去的政治爭議重新拼接,無法取代政府當時疫苗採購過程仍有待說明的問題。她要求執政黨回應,政府自購BNT為何未能完成簽約,以及為何疫情期間需要民間團體另外籌措資源採購疫苗。她最後表示,疫情期間民眾等待疫苗的經歷仍是社會記憶,政府應檢討當時政策執行與溝通過程,而不是藉由如今的司法案件,重新改寫當年的疫苗採購爭議。
誆有BNT管道海撈10.6億!美女前律師公會理事長狂囤232公斤黃金 17人遭起訴
2021年疫情期間,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律師陳昱瑄,涉嫌謊稱可代購500萬劑BNT疫苗,向慈濟基金會詐得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再透過轉帳、提領現金及購買黃金等方式,隱匿資金流向。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查扣近億元現金、158.8公斤黃金及豪車等資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逾10.8億元,今依詐欺、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檢方指出,2021年新冠疫情嚴峻、疫苗供不應求時,曾任彰化縣律師公會理事長的陳昱瑄與目前遭通緝的掮客李易儒,明知沒有採購BNT疫苗能力,仍向慈濟基金會宣稱掌握疫苗來源,並聲稱曾協助大型企業採購疫苗,甚至誆稱李男是上海復星大股東,鴻海、台積電也透過其取得疫苗,成功取得信任。慈濟因而委託陳女擔任負責人的鈺達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辦理採購,並支付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折合約新台幣10.6億元;檢方查出,款項入帳後,陳昱瑄等人隨即將約7.4億元轉入個人及其他公司帳戶,再分批提領約5.2億元現金,由親友及共犯保管、支用;另利用9家公司開立33張不實發票,虛增成本及進項稅額,涉嫌逃漏營業稅及營所稅等共約5374萬元。為切斷金流,陳女再將約4.1億元現金交由同夥處理,其餘資金大量購入總重約232公斤黃金,藉此隱匿犯罪所得。中檢今年4月30日及5月20日發動兩波搜索,陸續傳喚28人到案,並將陳昱瑄等6人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偵結後,依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李姓掮客則遭發布通緝。檢方表示,專案共查扣現金約9308萬元、市值約6.8億元的158.8公斤黃金,以及RangeRover、賓士等高價車輛,同時扣押相關金融帳戶及不動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約10億815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約11億1572萬元,全案將由法院審理。據了解,41歲陳昱瑄畢業於高雄大學法律系,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也曾擔任台中市及彰化縣政府法律顧問,在法界頗具知名度;她近年頻繁在社群平台分享豪奢生活,不僅駕駛千萬元賓利名車、入住台中「天空樹」豪宅,還替西服品牌拍攝形象照,形象亮眼,此次涉案,且詐欺金額驚人,在中部法律界引起震撼。台中檢調人員查扣查扣黃金159.5公斤,市值6.8億台幣。(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陳佩琪認赴北京旅遊 「台灣人去北京都有罪?」
有網友爆料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去北京。對此,陳佩琪表示,自己去上海、杭州、北京旅遊一周是怎麼了嗎?一介平民百姓為何不能去北京旅遊?青鳥和綠營眼中、台灣人去了北京都有罪?虧我們還自封自己是民主國家哩。陳也指出,柯文哲所有退休金帳戶和信用卡全被鎖死、扣押,現在他就是乞丐,要想辦法乞討過零元的生活。陳佩琪於臉書發文表示,今早柯文哲又早早出門幫候選人輔選去了,前幾天出門旅遊不在家,某天他Line跟自己說,他要上網買火車票回新竹( 他去新竹搭火車較方便,可以騎U-bike就能回家) ,結果帳戶變零元,包括所有退休金帳戶和信用卡全被鎖死、扣押,現在他就是乞丐,要想辦法乞討過零元的生活。陳佩琪指出,他在北市長任內,就積極推動電子支付的普及率,也自己親身力行,會上網買車票或用信用卡付chat Gpt的費用,現在是踢到鐵板了,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一個當25年重症醫師和八年首都市長和五年創黨主席的人,竟被兇殘的民進黨和賴暴君凌虐至此, 想想人生也真可悲。陳佩琪說,青鳥都說不要貪汙就好了啊?真的 夠了,你們這些人, 監察院說要裁罰的5579萬, 請問哪一筆貪入我們私人口袋的?上週三有因監察院裁罰先生5579萬,所以開了個高院的行政法庭,先生自己沒去,由三位律師代他出庭,說實在的,他自己出庭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因為這些都是他不知道或沒經手處理過的事情,他出庭能夠說什麼呢?陳佩琪提到,有網友質疑自己為何不寫出被裁罰5579萬的理由來,好像在隱匿什麼,自己就說過,不寫是因為不知道且看不懂監察院在罰什麼啊,新聞也寫到高院法官在最後也請監察院的羅XX代表儘速釐清說明裁罰5579萬的理由是什麼,監察院裁罰的理由的正當性和邏輯在哪裡, 連高院法官都看不懂,自己又怎麼能看懂呢?!陳佩琪指出,一、監察院派羅XX代表監察院來出庭, 一個監察院派出的代表,應該是要在法庭上述明監察院裁罰的法條和裁罰事實理由,監察院派妳來應該是要秀妳的法律專業的,妳怎麼把自己當狗仔一樣,專門去查人家什麼財產要怎麼交易的,竟還汙衊我們說我們脫產,脫什麼產?脫給江俊彥和許芳瑜判的7000萬交保金上面啦...柯文哲當市長的財產申報,八年來多在2000萬到2400萬之間,就算自己再怎麼厲害,把每本存摺的一分一毫全拿出來押在交保金上,事實結果是我們還是要跟人借幾千萬才夠交保金啊,先生那時只能忍酷暑等到三天後自己借到了錢才出來,往後還面臨龐大的律師費,請問自己不能賣房產來籌措交保金和付律師費嗎?監察院這位狗仔羅大代表,請問我們家被裁定7000萬的保釋金,接續還要打官司、是不用律師費嗎?「要是換成妳,不賣房地產,那要賣什麼?要我去賣淫嗎?」陳佩琪表示,『立委翁曉玲批評前基隆地檢署林姓檢察官涉嫌違法放高利貸、撈取4300多萬元暴利,法院卻僅裁定2萬元交保,金額比一般竊盜或酒駕案還低,並對柯文哲案7000萬元交保的標準,批評司法裁量落差太大。』陳佩琪再指,二、青鳥老是罵我們貪汙犯,罵人貪汙卻從來不討論理由的,能否請青鳥以後罵人貪污要拿出證據、說出理由來,雖然青鳥常理直氣壯說證據都在判決書上啊,就是那江俊諺和許芳瑜判的民眾黨接受210萬政治獻金是貪汙啊,柯文哲說這210萬是在被林俊言抓去關的第二個月、在獄中訂報才知道的,台灣司法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當事人不知道的政治獻金竟可以拿來當貪汙判13年,法院怎麼不學監察院,一審就來扣押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呢?一小撮人把台灣司法搞到如此難堪,後世會留名的,自己會好好準備這一條,以便日後開國際記者會向國際媒體說明台灣司法之荒謬,不過以政治角度來看,幕僚分析給自己聽了,說這兩個法官的判決啊,賴清德絕對滿意極了,第一:先生不能再選任公職了,他賴皇當穩了;第二:青鳥可以利用這判決書罵我們是貪汙犯,只要搬出『江俊彥和許芳瑜認定的啊,陳佩琪沒在看判決書嗎?!』這種論調,就可以讓青鳥、綠媒、網軍在社群媒體繼續黑我們, 然後讓先生不能再選任何公職,真是一石好幾鳥的計謀呢。陳佩琪表示,三、回到法律實務面,請問監察院裁罰的5579萬內容項目,哪一筆是我們貪汙到自己口袋的?綠媒的綠師說 :『會計師認罪業務登載不實,柯文哲慘了,要被抓去關了?!』 上綠媒的綠師邏輯都是這麼差嗎? 登載錯誤,改正就好 ,偏偏要抓會計師來給他判刑,給他電子監控,然後不對的帳目2400多萬,全苛柯文哲刑責和要求他賠償,就只有登載不實,過程也沒人把錢放到私人口袋去,最終帳目數字都吻合的,這樣就能抓我先生去關一年?木可公司部分,更可笑了,小草買柯P的競選小物,收入和先生開演唱會的盈餘77萬全都算貪汙侵占,最離譜的是說他貪汙不只是77萬,還包括演唱會的支出成本500萬,都算貪汙侵占,還有賣小物的錢連成本支出全都算柯文哲貪汙侵占、也列入裁罰額度,請問天底下有哪國的司法這樣整人民的,賣東西、開演唱會都不准有成本?再次應證台灣司法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將來開國際記者會會是貽笑天下的爆笑題材。至於有網友爆料陳佩琪去北京,陳佩琪表示,是啊,自己去上海、杭州、北京旅遊一周是怎麼了嗎?一介平民百姓為何不能去北京旅遊?青鳥和綠營眼中、台灣人去了北京都有罪?虧我們還自封自己是民主國家哩。陳佩琪指出,自己在醫院工作35年,連肺癌開刀也從沒請過長假,退休後用自己工作賺得的錢去旅遊,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錯在哪裡了?青鳥是要爆什麼料?就是要再利用青鳥綠媒、影射汙衊自己幹了什麼壞事就是了,真是可惡的民進黨和他們養的綠媒網軍,shame on you!陳佩琪表示,自己PO幾張圖片給大家看,陳佩琪在哪裡?陳佩琪底呷啦,這一星期的旅遊行程,除了跟店員、旅館服務員和公車司機有過些許對話外,全程沒和人有過任何接觸交談,先生早上出門前還問自己旅遊感想,自己說amazing、 grate,先生笑笑說要自己別寫出來, 說等會青鳥就圍上來把自己殺了,自己反問他,台灣是被鐵幕圍著、還是威權獨裁?人民寫旅遊感想還要審查啊?自己跟先生說,放心啦,青鳥和綠媒不會報導這幾句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