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筆懸帳遭動手腳!台灣人壽內鬼5年挪逾1600萬 慘吞960萬罰單
台灣人壽爆發員工挪用懸帳款項舞弊案,金管會重罰96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人壽爆發員工長期挪用懸帳款項舞弊案,金管會今(24)日公布裁罰結果,查出台灣人壽從退費、保單保全與復效、收費、懸帳清理,到系統權限、檔案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等環節都有內控缺失。涉案員工利用制度與系統漏洞,以「挖東牆補西牆」方式挪用94筆懸帳款項,舞弊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金管會最終分兩部分裁罰840萬元及120萬元,合計重罰960萬元。
這起案件最早是因客戶反映沒有收到已失效保單的退費,台灣人壽在內部調查時察覺異常,並於2025年12月1日向金管會通報員工挪用懸帳款項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隨後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問題並非單一作業疏失,而是多道內部控制防線都出現漏洞。
保險業所稱「懸帳」,主要是指款項性質尚未釐清,或暫時無法確認、找到應領取對象,因此先掛在過渡帳戶中的資金。根據金管會調查,涉案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及收費作業系統漏洞挪用相關款項,涉及94筆,但並不代表有94張保單或94名保戶。
相關舞弊從2020年5月一路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金管會指出,遭挪用的懸帳款項超過1600萬元;另有報導揭露,案件還涉及侵占公司超商禮券,合計94筆、金額超過1653萬元。
進一步追查退費流程後,金管會發現多項異常。涉案退費案件的受款人都不是保單關係人,系統中的退費原因卻統一登載為「續期保費溢繳退費」,部分案件甚至沒有留下付款憑證或簽呈,就直接放行付款或進行轉帳。
原本保險公司的付款作業應透過申請、覆核、付款等不同程序相互牽制,但台灣人壽部分覆核人員卻有出借帳號、密碼的情況,也有人沒有確實執行覆核程序,交易對象的姓名及名稱檢核同樣未依內部規定落實。
更大的問題在於,退費作業可以將受款人變更成與保單無關的特定第三人,公司卻沒有針對這類交易建立異常監控機制;甚至同一筆懸帳款項還能拆成多筆付款,也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評估與管控措施,讓款項遭不當移轉的風險升高。
金管會也發現,台灣人壽部分系統具有「轉帳」及「不喪失價值條款」等功能,員工能利用系統移轉保戶懸帳款項或調整保單狀態,但公司沒有針對這些功能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規範,也缺乏異常交易及異常行為監控機制。
懸帳款項本身的清理作業同樣存在問題。台灣人壽雖然訂有內部規範,由會計部每季通知各單位清理懸帳,並要求回覆逾期原因及預計沖銷日期,但對已經可以歸屬到特定保單的款項,卻沒有建立定期陳報機制,導致部分懸帳長時間沒有處理。
對於這些款項後續究竟採取退費、轉帳或入帳等方式處理,公司也沒有建立定期檢視的管控表,造成懸帳從建立到清理的追蹤機制不夠完整。
文件管理也被查出缺口。台灣人壽僅規範實體文件的歸檔頻率及保存期限,對於付款交易憑證、簽呈及其他應檢附資料,沒有建立完整的歸檔管控機制。
此外,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二部在2023年、2024年辦理自行查核時,雖然列有各項給付是否具有請款依據、是否符合內控等檢查項目,但金管會檢視留下的查核底稿後發現,對保戶款項退費的建檔、覆核及放行流程,並未實際抽查退費憑證文件,顯示自行查核項目設計仍不完整。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相關缺失顯示公司未依內部牽制原則,確實建立及執行保險商品保全、復效、收費、懸帳及檔案管理等控制作業。其中,未依規定落實交易對象姓名及名稱檢核,也涉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規範。
考量這起舞弊從2020年5月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加上問題橫跨多項內部控制作業及所造成的影響,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這部分裁處840萬元罰鍰。
另一項裁罰則與已失效外幣保單有關。部分保戶沒有提供匯款帳戶,原本應退還的款項因此形成懸帳,但台灣人壽並未將相關金額確實納入應付未付款項退還作業的聯繫機制,也沒有積極清理,其中甚至有相關款項遭員工不當挪用。
金管會認定,台灣人壽在這部分沒有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管理,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因此再裁罰120萬元,兩項處分合計960萬元。
金管會也要求台灣人壽全面清查截至處分日仍列在懸帳中的款項,確認是否還有應列入「應付未付款項」控管卻尚未處理的情況,同時必須依照「責任地圖」及相關人員的違失程度進行議處,追究相關責任並提出改善方案。
蔡火炎強調,「誠信」是保險業經營的核心價值,業者應建立並確實執行有效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並督促各部門人員落實相關規範。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員工舞弊雖然涉及個人不法行為,但若長達數年都沒有被及時發現或防堵,也反映公司的內控及內部牽制機制存在問題。保險公司不能將這類事件單純歸咎於個別員工故意行為或單一疏漏,而應從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角度檢討制度成因。
金管會要求董事會及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持續強化法令遵循、內部控制、稽核及員工行為管理,建立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保戶權益及公司健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