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腦膜
」 鳥山明 虐童 七龍珠 保母 台中
恐怖新人!卡拉OK男員工上班僅4天 口角狠踹老闆女友致死檢方起訴
台中市一名32歲林姓男子,5月23日開始到一家卡拉OK店上班,料才第4天就因口角衝突出腳狠踹老闆女友,造成對方腦出血、脾臟碎裂等重傷,住院22天後不治死亡。台中地檢署23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將林男起訴。檢警調查,林男5月23日開始到郭姓男子在中區經營的卡拉OK店工作,因此認識郭男的李姓同居女友。5月26日上午9時許,林男在店門口向郭男請求到其位於北區的租屋處洗澡,郭男同意並請他自行前往。當日中午12時,郭男到租屋處叫醒在臥室睡覺的李女,準備一同前往上班。郭男先下樓等候,不料林男與李女在臥室爆發口角,林男竟心生不滿,連續猛踹李女頭部、胸部及腹部。郭男久等不見李女下樓,打電話也無人接聽,上樓查看驚見李女奄奄一息倒在臥室內,立刻叫救護車送醫。經檢查,李女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肋骨多處骨折併氣血胸,脾臟嚴重破裂,並出現呼吸及腎衰竭等重傷。李女雖經搶救,仍在6月17日下午因缺氧性腦病變及肺炎、肺膿瘍不治,住院22天後死亡。警方事後將林男逮捕送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3日偵結,認定林男行為構成傷害致死罪,依法起訴。全案預計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236萬泰達幣現金交易成搶案 買家攔車阻擋遭甩飛不幸慘死
高雄陳姓男子向邱聖華、樓廷宇等人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2024年相約嘉義市交易,陳男遭邱男等人「假交易、真強盜」搶走236萬現金後逃逸,陳男不甘損失攔車阻擋,被甩飛到馬路受重傷不治,最高法院將邱聖華、樓廷宇各依照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因而致人於死判刑10年10月、12年6月定讞。邱及樓與虛擬貨幣買家陳姓男子相約於2024年4月10日在嘉義市西區湖子內路與健康九路口處交易虛擬貨幣泰達幣,陳先將現金236萬元暫時交予坐在副駕駛座的樓男清點時,吳姓少年依樓廷宇之指示從後座起身,持辣椒水噴霧器朝陳的臉部噴灑。邱聖華並趁陳不及防備之際,隨即駕車逃離現場,但陳不甘損失,乃跳上該車輛前方並攀附在前擋風玻璃上,並使用手肘用力敲打擋風玻璃致碎裂,詎邱聖華及樓廷宇2人為防護贓物、脫免逮捕,由樓唆使邱將車輛加速疾駛,急右轉彎將陳甩飛落地,致陳因而受有雙側硬腦膜下血腫、雙側蜘蛛膜下腔出血合併腦中線左偏移、顱骨骨折伴隨頭皮撕裂傷、軀幹和四肢多處擦傷等傷害,經搶救後仍於同年月21日死亡。
突動作變慢、走路不穩 80歲翁被診斷失智!竟是頭撞到致「這症狀」
長輩動作變慢或是走不穩,可能不是失智,而是跌倒撞到頭導致「慢性硬腦膜下出血」,ICU醫師陳志金表示,「我們需要對跌倒的長輩多一點警覺,也需要多一點雞婆,多多關心周遭的人。」陳志金在臉書發文分享一個案例,一名80歲阿公日前因為在田裡跌倒撞到頭,突然動作變慢、走路不穩,講話也不清楚,最近認不得子女,原本被診斷為失智,但到醫院進行腦部斷層掃描,才發現是慢性硬腦膜下出血,進行開顱手術阿公恢復,還能開口說要吃「涼的」,讓家人非常驚喜。陳志金解釋,阿公是慢性出血,估計在撞擊後的數週到數月才有症狀,容易被認為是失智,常見症狀有語言變慢、反應遲鈍、記憶力衰退等,如果忽略可能會延誤治療,他提醒,「2、3個月內,如果你覺得老人家像是失智、退化(行動緩慢、講話變慢、走路不穩……)記得帶回來做檢查,提醒醫師,老人家曾經撞到頭部。」陳志金指出,另名70歲獨居老人因為走路不穩定且行為異常,被「雞婆」的鄰居通報他的家人,送急診才發現他2週前撞到頭,「我們需要對跌倒的長輩多一點警覺,也需要多一點雞婆,多多關心周遭的人。」
殺人還無保請回!八里男剪刀奪命 遭殺人罪起訴裁定羈押
新北市八里區3月9日發生一起殺人案,47歲游男與54歲陳男於檳榔攤酒後起口角,游男竟持不鏽鋼剪刀朝陳男頭部猛刺,造成陳男顱骨破裂出血,嚴重腦損傷也恐成為植物人,家屬19日忍痛簽下放棄急救。案件原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又因裁定無保請回引起外界議論。士林地檢署25日依殺人罪起訴,裁定收押禁見。回顧整起事件,案發於中山路3段某處檳榔攤,起因為潘男因懷疑包包被偷翻產生摩擦,沒過多久游男與陳男又因此事爆發口角衝突,一氣之下游男竟拿起桌上剪刀朝陳男頭部等致命部位攻擊,造成對方頭部重傷。雖緊急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但仍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合併顱骨破裂腦損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火速派員趕抵現場,10日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雖聲押卻被法院裁定請回,當時陳男兒子就怒斥:「我爸命都快沒了,兇嫌卻能在街上騎車,這是哪門子的正義?」檢方後續提出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裁定收押禁見,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審酌判刑。
中國「腦科技」追趕美國 漸凍人患者透過意念「成功說話」
在全球科技競爭持續升溫的當下,「腦科技」正成為中美角力的新前線,也可能成為改變人類生活方式的關鍵技術之一。近期中國科學院腦科學與技術研究所(CIBR)和私人公司NeuCyber NeuroTechc合作開發「北腦一號」的無線BCI裝置,成功讓漸凍人患者透過電腦「說話」。根據外媒的報導,該裝置目前正處於人體臨床試驗階段,北京一家公立醫院裡,一位67歲罹患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ALS,俗稱漸凍人)的女性無法言語,卻透過一台電腦「說出」了「我想吃」三個字。這些字句來自她的大腦訊號,並透過植入體內的晶片進行轉譯。報導中指出,這項突破是中國腦機介面(Brain-Computer Interface, BCI)研究的一部分,研究人員表示,「這位60多歲的女士醒著,知道自己想說什麼,卻說不出口。植入晶片後,她可以準確地說出簡單句子。」CIBR所長兼試驗首席科學家羅敏敏表示,這項技術能以高精度解碼大腦訊號,並轉化為語言、文字或機械控制。這項針對ALS患者的測試自今年3月啟動,是北腦一號晶片的第三次人體試驗。截至5月已有5名患者完成植入手術,數量與馬斯克旗下Neuralink公司持平。研究團隊預計未來一年內將擴展至50至100名患者,加速臨床試驗進展。羅敏敏指出,患者回饋使用後「就像重新獲得了對肌肉的控制」,顯示技術潛力巨大,「我們希望能夠加快這一進程,若證明其安全有效,便有望推廣至全球臨床應用。」儘管中國在腦機介面領域起步較晚,發展速度卻十分驚人。喬治城大學神經科學教授馬克西米利安里森胡伯指出,中國研究人員已具備與美國、英國等國匹敵的技術能力,「中國不僅趕上了,甚至在某些領域已具領先優勢。令人興奮的是,兩國都看到了這項技術的潛力,並積極投入研究。」腦機介面技術最早起源於1970年代美國,2013年歐巴馬政府啟動「大腦計畫」,投入超過30億美元,推動上千項神經科學研究。而美國公司Synchron則於2021年啟動全球首個BCI人體試驗,目前已在美澳兩地對10名患者進行試驗。2024年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開發的一套BCI系統,更成功將ALS患者腦訊號轉化為語音,準確率達97%,創下新高。中國在BCI領域的研發可追溯至1990年代,2014年國家科技部提出腦科技國家計畫;2016年,腦科學被正式納入國家五年計畫,並於2023年發布首份倫理指引。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更提供從基礎研究、臨床試驗到商業化的政策支持。CIBR由北京市政府與多所大學於2018年共同創立,兩年後NeuCyber NeuroTech誕生,致力推動「北腦一號」等BCI產品的研發與臨床應用。曾在中國頂尖研究機構任職的林莉莉指出:「腦科學在中國仍是新興領域,但發展速度比其他國家快。國家每年投入的資金也不斷增加。」與美國BCI公司多採侵入性植入方式不同,中國「北腦一號」採取半侵入式技術,晶片不穿透硬腦膜,風險相對較低,但仍可取得足夠腦訊號,里森胡伯指出,美國公司如Neuralink則將晶片深入植入硬腦膜內,訊號解析精度更高,但風險也更大,「有趣的是,NeuCyber 顯然能透過硬腦膜獲得足夠資訊,準確解碼特定詞語。」羅敏敏則表示,兩者技術雖不同,並非彼此排斥或直接競爭,「中國晶片記錄腦區範圍較廣,但單一神經元精度較低。總體而言,這就像比較蘋果與橘子,尚無定論哪一種技術最終能真正造福患者。」根據Precedence Research數據,2023年全球腦機技術市場規模約為26億美元,預估到2034年將增長至124億美元。儘管商機龐大,技術的倫理、隱私、安全與應用範疇仍待進一步規範與驗證。羅敏敏說明,「目前的挑戰是找到安全又有效的路徑,能讓技術真正服務於患者。」並補充,BCI的未來不只在於控制滑鼠、轉譯語言,更在於為失語、癱瘓等患者重建尊嚴與生活品質。
河濱公園騎單車撞死65歲散步翁 肇事男判過失致死判刑8月
台北市內湖區河濱公園2024年10月發生單車撞死行人意外,34歲顏姓男子騎乘自行車撞上65歲行人吳姓男子,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死亡。顏男雖有意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過大而未果。吳男家屬提起告訴後,全案經警方調查移送法辦,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個月。顏男於去年10月15日上午8時13分許,在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外河濱公園步道騎乘自行車,沿汐止往大直方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正在步道上行走的65歲吳姓男子。吳男送醫後仍於10天後因頭部重創(包括顱骨骨折、硬腦膜下與蜘蛛膜下出血),導致腦部血液循環衰竭,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法官指出,事發當時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並無任何不能注意之情形。顏男騎乘自行車行經自行車及行人共用步道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但卻疏於注意,釀成悲劇。士林地院認定,顏男肇事後主動撥打119報案,並向警方報明姓名及肇事地點,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考量其無前科且坦承犯行,惟過失造成被害人死亡,並造成家屬承受天人永隔之痛,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只因3歲繼子忍不住便溺在褲子中 24歲男抓他頭髮撞地害男童險死
桃園市24歲吳姓男子2024年6月,不滿3歲李姓繼子便溺在褲子上,竟腳踹並以愛的小手狠打男童,還抓其頭髮撞及地面,導致男童身受重傷、失去意識,其母親發現後緊急送醫才保住一命,桃園地院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殺人未遂罪等,判處吳7年10月有期徒刑。據了解,吳男在某便利商店工作,他2024年3月開始負責照顧男童,上班時會帶著男童同行以便就近照顧,而男童2024年6月25日深夜,因一時忍不住而大便在褲子上。吳男發現後情緒失控,竟拉扯男童頭髮致撞擊地面,再以腳踹並徒手毆打,將他帶回住處時再次施虐,他把男童帶進浴室內以愛的小手狠打男童臀部,並將他推倒在地。在遭虐待過程中,男童撞擊洗手台昏迷,其母發現後制止並緊急送醫,而醫生發現男童硬腦膜下出血、肝臟與脾臟損傷、左側眼眶與右側鎖骨骨折等,立刻救治才保住一命,吳男也被警方逮捕。偵訊時,吳男坦承長期毆打和傷害男童,但否認有推倒男童和殺人故意,法院則依照男童母親和舅舅的證詞,加上吳男不否認動手推倒男童7至8次之行為,認定吳推男童撞擊洗手台,造成孩子硬腦膜下出血。法院考量,男童體重僅15公斤,吳朝其身體踢踹毆打,應知此行為會造成男童頭部和許多重要器官受傷,返回住處後又再次毆打推倒,最終導致男童撞擊洗手台昏迷,足以證明吳男容任男童發生死亡結果亦不在意,犯行均堪認定。桃園地院審酌吳男為男童之主要照顧者,竟對男童施以嚴重之肢體暴力,案發後還試圖卸責並否認殺人犯意,難認具有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殺人未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男打死3月兒「打斷妻門牙」 犯案後說謊隱瞞…被判刑12年4月
台中市22歲馮姓男子獨自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時,不耐嬰兒哭鬧,竟徒手痛毆嬰兒的頭臉,導致腦部出血、缺氧、腦炎而不治,妻子詢問事發經過,又痛毆妻子顏面,造成鼻子挫傷、門牙斷裂。台中地院於本月27日依重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台中地院指出,馮男於2023年12月10日下午3時,在台中市東區住所獨自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時,因兒子哭鬧,竟徒手毆打兒子的頭部、臉部,造成集側硬腦膜下及蜘蛛膜下腔出血、雙側瀰漫性視網膜出血、頭臉部多處瘀挫傷、左手臂右腿瘀傷、嚴重缺氧缺血腦病變合併腦水腫等重傷害。案發同日下午5時52分,馮男發現兒子嘴角發紫且無反應,打電話告知妻子,妻子連忙打119叫救護車將兒子送醫,但兒子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停止;雖經醫院搶救,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因頭部損傷致併發缺氧性腦病變及腦炎而不治。妻子於2023年12月12日向馮男追問詳細事發經過,2人起爭執,馮男在車上把妻子打到鼻子、臉部挫傷,門牙斷裂。合議庭認為,馮男在案發後曾說謊隱瞞,起訴後也曾經翻供否認犯罪,起初就重傷害致死部分有避重就輕、推卸責任的情形,但在接受親職教育且心情沈澱後,坦承犯罪,也表態知錯,並非全無悔意,於全案審理期間也與妻子達成賠償金額共識,審酌馮男無前案紀錄,高職肆業,幼時曾遭家暴、離婚以及經濟狀況勉強維持生活狀況等條件,依重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4月。CTWANT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激戰12回合被打趴!前世界拳王「擂台上突昏迷」緊急開顱搶救
前世界最輕量級拳王、25歲日本籍重岡銀次朗,近日與菲律賓籍「現役拳王」塔杜蘭(Pedro Taduran)展開激烈決鬥,怎料重岡銀次朗不敵戰敗後,竟當場在擂台上倒地昏迷,緊急被送往醫院搶救。綜合《NHK》、《朝日新聞》等日媒報導,重岡銀次朗於本月24日在大阪參加國際拳擊聯合會(IBF)最輕量級冠軍賽,對決現役拳王塔杜蘭,雙方激戰了12回合後,最終重岡銀次朗仍以1比2落敗、無緣封王。然而,遭對手猛攻的重岡銀次朗,在比完賽後突意識逐漸模糊,接著倒地陷入昏迷,緊急被擔架抬出場並送醫救治,意外發生後嚇壞不少觀賽拳迷。對此,日本拳擊委員會(JBC)發聲表示,前世界拳王重岡銀次朗被診斷出右側「急性硬腦膜下血腫」,送醫當天已緊急進行開顱手術,目前因麻醉緣故尚未清醒,正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根據JBC規定,因急性硬腦膜下血腫接受開顱手術的運動員不得重返賽場,因此重岡銀次朗後續恐面臨被迫從拳壇引退的命運。事實上,重岡銀次朗從小學四年級起便開始練習拳擊,並於2011年獲得IBF最輕量級冠軍,去(2024)年7月他首度交手塔杜蘭,卻不幸慘敗丟失拳王封號,怎料此次戰役他不僅無法奪回拳王腰帶,還因此受重傷,令人感到扼腕不已。
37歲男坐雲霄飛車頭暈!檢查驚見「顱內出血」 醫示警:這些人別玩
風馳電掣的速度與瞬間失重的刺激,讓雲霄飛車成為許多人追求驚險體驗的熱門遊樂設施。然而,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一名37歲的周姓男子,近日陪同家人乘坐兩次雲霄飛車後,卻意外遭遇了顱內出血。五一假期期間,周男因頭暈頭悶等症狀,前往武漢亞心總醫院就診。經檢查,醫生發現他的顱內存在異常情況。綜合陸媒報導,武漢亞心總醫院神經內外科主治醫師程剛表示,「患者不能扭頭,他一扭頭的話就感覺頭痛,做了核磁共振檢查,診斷為慢性硬膜下血腫。」據了解,硬膜下血腫是指血液積聚在硬腦膜下腔引發的疾病,也是顱內出血最為常見的類型之一。程剛說明,「我們大腦像個雞蛋一樣,雞蛋清和雞蛋殼之間還有一層膜,它出血就像在雞蛋膜和雞蛋清之間,咱們腦袋表面和一層膜之間形成的一個血腫。」通常情況下,硬膜下血腫多見於有外傷史的老年人,但周男年僅 37 歲,近期也並無任何外傷經歷,究竟為何會發病?醫生在追溯病史時,發現了一個關鍵細節,原來周男在假期內乘坐過雲霄飛車。程剛指出,「他連續坐兩次,第二次之後明顯出現了頭部不適,過山車的急加速或者減速,也會導致腦子瞬間的移位牽拉,這種慣性的作用下,牽拉導致一個腦血管裡面,比如說一些微小血管橋靜脈破裂導致這種出血,慢慢滲出之後形成一個慢性硬膜血腫。」醫生分析,患者本身的腦血管或許存在潛在疾病或發育異常問題,而雲霄飛車劇烈加速、減速刺激,最終誘發了疾病。隨後,醫院為周男進行了急診手術。醫生提醒,患有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在體驗雲霄飛車時務必謹慎。這類人群腦血管出現病變的可能性較大,過山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強大重力加速度和離心力,極易誘發意外。
台鐵員工與同事結怨多年…竟用鐵鎚殺害後逃亡 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台鐵左營機務段號誌部門員工林金仁與洪姓同事結怨多年,2023年6月林竟持鐵鎚重擊洪的後腦將其殺害,案後還企圖滅證遭逮,橋頭地方法院8日經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林金仁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橋頭地院指出,林金仁與洪姓同事都在台鐵高雄機務段左營機務分段工作,2人分屬不同部門,雙方在2012年至2013年曾在工作上發生爭執,林金仁對洪姓同事心生怨懟,並主觀認為洪男破壞自己的機車、汽車、內務櫃等物品,因此萌生殺意。2023年6月1日7時52分至10時15分之間,林金仁因為要維修物品到加油設備站,發現隨車機務休息室的窗戶未上鎖,於是在10時15分至10時27分之間,攜帶鐵鎚、黑色膠質手套,從窗戶攀爬進入休息室內,並躲在該處。林金仁等待洪男進入與休息室相通的值班室,趁洪坐在椅子上時,隨即持鐵鎚敲擊洪男頭部1次,並將洪男往後拉倒在地,並拖入休息室內,持續以鐵鎚敲擊洪男頭部、胸部、右腳,導致洪胸部及右腳等15處鈍力傷,包括7處撕裂傷及8處挫傷。洪男因多處骨折、右側硬腦膜下腔出血,大腦右額顳頂部腦挫傷,眼睛鞏膜、舌根出血,肝臟右葉挫傷,肺臟塌陷等傷害當場死亡;林金仁犯案後還去五金行買清潔劑、抹布,並用汙水處理廠內的破布擦拭血跡,甚至拿走洪手機,想在隔天替洪請假爭取時間滅證。林在案發隔日於員警查緝時為躲避追緝從頂樓跳下仍被逮。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認為,林金仁雖有妄想症,但他犯案後還滅跡,並試圖躲避警方追緝,另林也說過自己早有殺意,會選擇當天殺人,是因為當天比較沒有人且有空,國民法官法庭認為林金仁有完全責任能力。橋頭地院8日下午4點宣判,由合議庭3名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全體共同參與,合議庭認定,林金仁犯下殺人罪,且有完全責任能力,並不適用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的情況,最終評議結果,判處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恐怖保母2/女嬰多處針扎傷口死在她家 檢方不起訴卻疑雲滿樓
新北市板橋區郭姓資深保母被家長指控虐童,3歲男童華華(化名)受她照顧,臉上卻出現大片血痕,疑似遭愛的小手虐打,而早在2018年就有一名社會局委託照顧的女嬰死在她家,這名年僅1歲3個月女嬰身上有多處針扎傷口,額頭臉頰上還有瘀青,最終卻因無法證明這些傷勢與女嬰死因有關,而新北地檢署根據郭女和其家人供詞,以郭女無照顧不周為由而不起訴,女嬰死因成謎。據了解,女嬰父母皆有多項毒品前科,2人都前科累累,女嬰則在2017年2月出生,父母因案入獄後,孩子交由2人的友人照顧,該名友人卻又失聯,孩子從2018年3月30日開始交由女嬰外祖母照顧,但女嬰外祖母因年事已高、無力撫養,於是在同年4月3日,由新北市政府轉介並由郭女協助照顧,悲慘身世猶如剴剴案翻版。在郭女照顧一個月後,女嬰同年5月13日因吃吐司噎住造成窒息,郭女立刻將她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但女嬰到院前就已無生命跡象,同年6月25日因腦死,家長忍痛拔管,新北地檢署相驗後,認定女嬰死亡原因為腦髓瀰漫性壞死,先行原因是左後枕部硬腦膜上腔出血、頭部外傷。女嬰父母憤而提告郭女過失傷害致死,表示孩子手腕、大腿內側、腳掌多處顯示遭針扎入之傷痕,且女嬰在送醫時,額頭兩處、左臉頰、右眼皮和右前臂都有瘀青等,認定郭女未善盡照顧責任,提出刑事告訴外並求償492萬元。但郭女回應,女嬰在收托當日,便發現其左右手下臂、陰部、臀部等處有肉眼可見的傷勢,立刻拍照並回報新北市板橋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且被害人在托育期間有自撞行為,她因而將床板用棉被圍住,環境中有防撞措施,夜間也睡在女嬰身邊,一旦看到有自傷行為並會立刻制止。男童華華交由郭女照顧後,身上常出現莫名傷痕,讓家長心疼不已,懷疑保母不當對待。(圖/讀者提供)而經毛髮檢測後,法醫研究所在女嬰體內發現安非他命和K他命,應是毒品導致自撞行為,地檢署根據毛髮長短換算,認定女嬰接觸毒品是在死前3個月,也就是受託之前。地檢署認為家屬指控傷勢無法證明與死因有關,根據郭女、其家人、社工和訪視員供詞,判斷郭女無惡意虐待和照顧不周,給予不起訴處分,女嬰家屬另提出民事訴訟,也被因無過失為由而敗訴,郭女最終全身而退,郭女在此後仍持續擔任保母,如今卻傳出疑似虐童案。「要不是自己查根本不知道,這些資訊都不會向家長揭露。」華華父親表示,即使郭女無罪,但若在送托之前得知此事,一定會再三考慮,且如今發生自家孩子在郭女家傷痕累累的狀況,回顧女嬰案更覺疑點重重,目前他已向郭女提出告訴,希望檢警能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本刊致電郭姓保母,接聽者先稱打錯了,再問致電者是誰,本刊表明記者身分後,接聽者則再次表示打錯了,而本刊二度致電和傳送訊息都未獲回應。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社會局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就將小孩(指華華)傷勢資料送往亞東醫院與臺大醫院交由專業兒科醫生鑑定,並召開審議會調查此案,經專家學者認定保母有對小孩不當對待,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社會局將會公告保母姓名,並廢止保母證明。另針對加裝監視器部分,因強制加裝監視器仍高度爭議,中央尚未立法強制,新北已先透過最高每保母1萬元補助,鼓勵保母加裝監視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伸港3姊弟車禍釀2死 無照老翁遭過失致死起訴
彰化縣伸港鄉在去年2月22日晚間,發生一起當時就讀國小的陳姓3姊弟,闖紅燈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無照74歲蕭姓老翁所駕駛的休旅車撞飛事故,弟弟輕傷,姊妹重傷送醫;10歲的姊姊在搶救197天後去世,9歲妹妹也在搶救251天後不治,彰化地檢署將蕭姓老翁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起訴書指出,蕭男無照駕車,在2024年2月22日下午6時駕車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遇綠燈要直行時,未注意到陳姓3姊弟闖紅燈還走在行人穿越道要穿越建國路,通過路口時,撞飛姊弟3人,姊姊頭部受重創,經緊急送秀傳醫院急救,因傷勢過重,在同年9月5日早上6時55分不治。妹妹也因雙側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勢,先送彰基醫院、後送至漢銘醫院急救,仍因傷勢過重,在同年10月29日晚間9時16分許不治,弟弟輕傷(未提告訴),陳姓姊妹的父母決定對蕭男提告。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蕭男在警詢及檢方偵查中坦承不諱,檢方認為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且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蕭男卻疏未注意,釀成事故,確實有過失。此案經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站彰化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鑑定的結果,也認為蕭男夜間行經路口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檢方認為蕭男過失駕駛行為與陳姓姊妹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新北4月大男嬰受虐「多處骨折」身亡 父母推給姐姐與寵物臘腸狗
2022年,新北市一名僅4個月大的男嬰在家中被發現身體冰冷,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法院開庭時,男嬰父母竟推託「可能是家中臘腸狗咬傷」。經查,王父因情緒失控,多次對兒施暴,最終導致男嬰頭部重創致死。士林地院今(24)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王父有期徒刑10年;盧母則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指出,王父與盧女婚後育有2名子女,全家居住在新北市某處小套房內。案發期間,身為雞肉攤商的王父因疫情影響收入,經濟壓力巨大,在男嬰哭鬧時常感煩躁不悅,故從2022年4月至6月間,數次以物品或不同方式對男嬰施暴,造成男嬰身上多處傷勢。2022年6月6日,王父再次因情緒失控,以平面硬物用力敲擊男嬰頭部,導致男嬰顱骨骨折及硬腦膜下腔出血。盧姓母親目睹孩子受傷,卻未即時送醫。事後當王父發現男嬰身體冰冷,與妻通知救護車並送醫急救,但男嬰到院前已心跳停止。法醫檢查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陳舊傷,包括肋骨及股骨骨折、皮膚擦傷等,且體重僅3.5公斤,顯示營養不良,疑遭長期虐待與疏忽。庭審期間,男嬰父母矢口否認施暴,聲稱兒子傷勢可能是家中11歲臘腸狗咬傷或1歲多的姊姊共睡嬰兒床時壓傷所致。王父還情緒激動地表示:「我們真的很愛孩子,怎麼可能傷害自己的孩子?」盧女也聲稱已盡力照顧。兩人還辯稱希望男嬰將來繼承家業,是故不會傷害小孩。然而資深法醫蕭開平作證指出,男嬰的顱骨骨折及致命傷並非意外所致,而是平面硬物撞擊頭部所為,如地板或木板。蕭醫強調,男嬰身上傷勢與虐待「高度吻合」,狗咬或姊姊壓傷可能性極低。法院指出,男嬰年僅4個月,仍需高度依賴父母照顧,但王父卻因情緒失控,對男嬰多次施暴,造成其頭部挫傷、顱骨骨折及硬腦膜下腔出血等致命傷害。盧母作為主要照護者,對於男嬰受傷卻未採取積極措施送醫,最終導致男嬰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法官痛批2人未盡監護人應有的保護、扶養和教養義務,嚴重違反親職責任。此外,男嬰死亡時身體呈現全身營養不良、嚴重消瘦、體重明顯過低與脫水等情況,顯示生前長期遭受虐待與忽視,父母卻辯稱「狗咬傷」或「姊姊壓傷」等說法。法院考量王父為主要施暴者,其行為直接導致男嬰死亡,情節嚴重,應予嚴懲,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0年;盧母則雖未直接施暴,但未及時送醫,對男嬰的死亡負有過失責任,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電工程師騎車被17歲無照屁孩撞癱 爸媽要連帶賠718萬
高雄一名17歲吳姓高中生無照開友人的車,在路口撞上騎車的蘇姓男子,讓對方癱瘓一年多,不能從事台電工程師的工作,蘇男求償800萬,法院最後判吳男與父母賠718萬。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22年4月3日無照駕駛友人的小客車,沿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北往南方向行駛,於行經沿海一路及漢民路交岔路口時,右轉漢民路行駛,右後方有蘇男的機車沿同向行駛。吳男本應注意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規定,竟疏未注意,未禮讓直行的車輛先右轉,蘇男見狀閃避不及,吳男的車輛和機車發生碰撞蘇男人車倒地,並受有右側硬腦膜下血腫伴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顏面右足擦挫傷、水腦症、左側第三腦神經損傷、疑似腦損傷引起類巴金森氏症等傷害。蘇男主張,友人明知吳男未成年無照不得駕駛車輛,竟仍出借小客車,其就此事故之發生有過失;吳男事發當時尚為未滿20歲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他要提告求償向3人求償800萬。蘇男表示,事故時他當台電公司工程師,依據其2019年至2022年度平均薪資,計算損失金額,應為每日=2586元,他有514日不能工作,合計132萬元。友人稱,他不認識吳男,將小客車借給其他朋友,不知道吳男為何會開他的車。吳男跟其父母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院認為,有人不是直接借車給吳男,不用負擔賠償責任,蘇男年薪約93萬,加上勞動能力減損400萬和醫藥費等,求償800萬,判吳男跟爸媽要賠718萬元。可上訴。
彰化自撞車禍!為躲大貨車失控衝入田埂 27歲駕駛重傷急救
彰化縣二林鎮1日發生一起駭人自撞車禍,27歲的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駛在二溪路與彰127鄉道路口時,為了躲避正準備左轉進超商的大貨車,不幸失控自撞號誌桿,車輛摔落田埂,事故發生後,陳男頭部受到嚴重傷害,顱內出血並伴隨多處擦傷,當場昏迷,經搶救後被轉送至彰化基督教醫院,仍在加護病房緊急治療中。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陳男駕駛的小貨車當時行駛在對向車道,突然見到黃姓駕駛的大貨車準備左轉進入超商,為了避開這輛大貨車,陳男在打閃燈示警後仍然失控,結果撞上路邊的號誌桿,隨後翻落至田埂,車體變形,零件四散,附近的餐廳看板和火葬場旗竿也因此倒塌。事發後,消防單位趕到現場,將受困車內的陳男救出並送醫,根據醫院急診主任倪渟淵醫師的表示,陳男初送醫時昏迷指數僅為3分,臉部及身體多處擦傷和撕裂傷,經電腦斷層掃描後發現顱內有硬腦膜下腔出血及顏面骨折,隨後,陳男被轉送至彰基醫院進行進一步急救,並會同神經外科與整形外科醫師處理病情,儘管昏迷指數有所回升,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持續治療。警方初步調查後指出,黃男駕駛的大貨車行駛至二溪路三段與彰127鄉道路口時,進行左轉操作,而陳男駕駛的小貨車則從北往南直行,因為大貨車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造成陳男避讓不及而發生事故,黃男在事故後並未受傷,且酒測值為0,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老翁意識混亂!以為失智症 檢查竟是「跌倒」致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
一位82歲邱爺爺,起初因脊椎退化安排入院手術,但住院期間,醫師發現該患者意識混亂,家屬以為是長輩失智症造成。經神經外科醫師診斷後,進一步安排腦部電腦斷層檢查,發現爺爺的腦部有「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的問題,經由即時手術處理後,邱爺爺也恢復原先的生活狀態。事後邱爺爺對於人、時、地也能開始清楚描述,才知道之前爺爺曾走路跌倒,不小心撞到頭而造成的症狀。頭部外傷事發久遠 以致忘記曾受傷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的問題,在影像檢查診斷方面,經由頭部電腦斷層掃描就能分辨。中榮嘉義分院神經外科主任蔡孟洋提到,在評估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的問診過程中能夠問出有頭部外傷病史的比例不高,大約佔1/2或1/3左右,那是因為大多這類患者本身都有大腦退化記憶缺損,或者是距離受傷日期已有一段時間,患者早已不記得,或者是顱內壓的升高而使得大腦回憶不起先前頭部受傷的病史;另外也有可能是因為當時頭部外傷的情況非常輕微,讓病人不在意,也忘記了自己過往有頭部外傷的經歷。顱骨鑿洞術治療可痊癒 殘存血水需開顱手術在治療方面,一旦確診為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就需要神經外科手術治療。神經外科醫師會在頭骨上面鑿洞約一至二個洞,也就是顱骨鑿洞術,需要劃開腦部切開硬腦膜,引流下面的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病人經顱骨鑽孔引流手術就可痊癒,而有少部分會有殘存血水或復發的患者,就需要進一步做開顱手術,將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的內膜打開來,使大腦能夠膨脹起來,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長輩這些情況出現超過3週 當心是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蔡孟洋提醒,若被延誤診斷,則有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神經損傷甚至死亡。因此,當長輩在家中發生以下情形請多注意:頭痛、嘔吐、食慾變差、視力模糊、單側肢體乏力、步履不穩、頭暈失衡等徵象,或是記憶力喪失、步態緩慢、尿失禁,也許有失眠、日夜顛倒、精神異常表現而被認為是有失智症、知覺失調症或是疑似中風;更嚴重的情況會出現意識不清、嗜睡、昏迷,讓人懷疑有急性顱內出血的問題,其實也很有可能是發生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發生時間超過三週導致腦部積瘀的血塊或血水而造成上述情形。建議即早診斷、即早治療,可以讓患者生活品質提升,恢復原先的生活狀態。
莫名下背痛後竟突然「半身癱瘓」!就醫發現這「1病」搞鬼 緊急手術助重新站起
一名72歲退休男性,某日平躺於床上做扭腰擺臀運動時,突感下背部疼痛,2小時後從肚臍下方延至雙下肢,開始出現麻木、無力,並合併解尿困難,立即被送至醫院急診,至急診時雙下肢已經完全無法移動。自發性脊椎硬脊膜外血腫合併脊髓壓迫 緊急手術治療因病患出現急性下半身癱瘓的神經症狀變化,立即安排胸腰椎核磁共振影像檢查,發現第八胸椎至第三腰椎處出現自發性脊椎硬脊膜外血腫合併脊髓壓迫,疑似有潛在的血管異常問題。收治該名病患的天主教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鄭皓中醫師緊急進行第十胸椎至第一腰椎椎板整形手術併血塊清除手術,術後病理切片報告顯示為血塊,並無發現動靜脈畸形或高血管性腫瘤等容易出血之病兆。脊椎血管攝影檢查 無發現脊椎血管病變鄭皓中醫師指出,因手術中沒有發現明確的出血原因,故再安排脊椎血管攝影檢查,檢查結果未顯示任何異常的脊椎血管病變。患者手術後當天雙下肢肌肉力量隨即改善,一週後恢復下床行走,經由復健治療,出院時已排尿正常、能獨立行走,且日常生活恢復完全自理。血塊壓迫脊椎神經相當罕見 常見原因有這些鄭皓中醫師說,自發性脊椎硬腦膜外血腫造成脊髓壓迫的情形非常罕見,文獻上每年約百萬人會有一人發生。常見原因包含病患凝血功能異常,或脊椎動靜脈畸形、血流豐富腫瘤出血所致,但也有將近一半的病患找不到出血原因。典型的症狀為急性且劇烈的背痛,合併神經學症狀的快速惡化,如同上述患者在數小時內雙腳完全麻痺無法動彈。使用抗凝血劑 務必留意異常症狀早期診斷以及盡早開刀移除血塊減壓神經是脊椎硬脊膜外出血合併脊髓壓迫的唯一治療方法。鄭皓中醫師進一步提到,此個案早期就醫,加上及時手術介入,因而恢復良好,能回到正常生活。近年來隨著抗凝血劑藥物的普及,文獻上有越來越多患者的脊椎出血與抗凝血劑的使用有關,提醒使用抗凝血劑的病友務必留意。
「床的世界」總座51歲顱內出血離世 醫示警:「1情況」死亡率接近100%
床的世界昨天(11月30日)在證交所發布重訊,公告總經理陳俊傑辭世,享年51歲,其家屬事後也透露,陳俊傑疑是爬樓梯時不慎跌倒,撞到頭部導致顱內出血,送醫急救無效身亡。此前,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曾指出,嚴重的顱內出血常合併有腦水腫及腦壓過高的情形,並因而導致生命危險。陳俊傑是床業家族第二代,直到11月29日都還在努力上傳工作相關影片。在陳俊傑過世消息傳出後,他的弟弟陳三傑也在臉書表示,哥哥因爬樓梯時失足跌倒、撞到頭部,導致顱內出血,送醫搶救不治,「離開我們去當天使了」。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曾在官網衛教,顱內出血,依解剖位置,可分為硬腦膜上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腦出血。嚴重的顱內出血常合併有腦水腫及腦壓過高的情形,並因而導致生命危險;但顱內出血若未合併有腦水腫及高腦壓的狀況,則大多數病患可順利復原。台中醫院接著指出,分析受傷原因,以交通事故最常見,其次是跌落。而患者的年齡層,則是青壯年者居多,嚴重頭部外傷存活下來的病患,幾乎都有不同程度的身心障礙。台中醫院提到,顱內出血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頭暈、嘔吐、記憶喪失、偏癱、昏迷等等,其治療分成藥物治療及手術治療。台中醫院說明,輕微顱內出血的患者大多可順利復原,嚴重顱內出血患者,即使經過手術治療,仍有許多患者復原不理想。一般說來,昏迷指數介於9至15分的患者,復原情形較理想,而昏迷指數介於3至8分的患者,即使能存活,也會產生嚴重的功能障礙,如植物人狀態、肢體癱瘓、心智功能受損等等。台中醫院強調,在各種不同類型的外傷性顱內出血中,最嚴重者應屬急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而嚴重外傷性顱內出血的患者中,其出血類型最常見的也是急性硬腦膜下腔出血。急性硬腦膜下腔出血的死亡率達50至90%,若患者同時因其他疾病而服用抗凝血劑,則死亡率高達90至100%。
花蓮冷血情侶!足月男嬰「頭部瘀青」慘死 4月才涉施虐女兒被羈押
花蓮縣29日晚間發生疑似虐嬰案件,1名出生才1個多月的男嬰,臉部和身體都有大面積瘀青,送醫後宣告不治,醫院通報警方當晚趕往醫院調查,初步了解當時租屋處內除了死者男嬰外,還有另外3人,包含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且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事後更得知,今年4月間,宋姓女子的女兒,疑遭這對無良情侶虐死,兩人當時被羈押兩個月。陳男和宋女的兒子在10月15日出生,不過才不到1個多月,昨(29)日男嬰頭部竟出現大面積瘀青,疑似被虐待,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接獲通知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當時租屋處除了男嬰外,還包括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警方也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而宋母則是和丈夫吵架後外出,被警方通知後才趕赴醫院。不過陳男否認毆打男嬰,並表示睡醒後發現男嬰沒了呼吸心跳,才由友人報案,早在今年4月,宋女的1歲多女兒疑似因為哭鬧,被宋姓母親出手教訓,沒想到導致女嬰頭部重創不治,回顧這起案件,4月20日凌晨,這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生母宋女和其陳姓男友(都34歲,陳男非女嬰生父)緊急將女童送醫搶救。醫生事後發現,女童傷勢過於嚴重,頭部兩側頂葉及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之嚴重傷害,腦幹功能嚴重受損,搶救9天後仍不幸死亡,體內甚至被驗出安非他命。宋母及陳男兩人當時被法院羈押兩個月,當時宋母懷有與陳男的3個月身孕,羈押期滿,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就在宋母於10月15日產下男嬰後,沒想到才出生1個多月,男嬰在29日晚間就疑遭肆虐死,花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檢察官偵辦,隨即將宋女與陳男帶回偵訊,至於詳細案情仍尚待釐清。另據社會處表示,爆發第一件女童被虐死案就介入關懷,已列高關懷對象持續追蹤到男嬰平安出生。最近一次社工訪視是15日,當時男嬰並無外傷,沒有立即安置男嬰是考量男嬰剛出生而且阿嬤表示可以幫忙照顧,案發當天,阿嬤外出工作,加上爸媽吵架,媽媽離家3天,這3天都由生父照顧。社會處配合檢警調查釐清案情。CTWANT關心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