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瑕疵
」 教師 民進黨 法院 立法院 陳水扁
雷虎開告! Cheap不服氣怒嗆法院見:不是發律師函就能叫人閉嘴
百萬YouTuber「Cheap」因影片中評論樂天集團與國票金控經營問題,意外牽涉雷虎科技(8033),遭對方指控涉及虛構不實、惡意抹黑。雷虎科技於1月12日發出重大訊息聲明,指Cheap所述內容已損害公司聲譽,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並揚言提起加重誹謗及刑事訴訟。對此,Cheap於13日發表聲明反擊,強調影片內容皆引用自公開資料,並已正式委任具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宋重和應對法律爭議。Cheap委任具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宋重和,發出律師函反擊雷虎科技提告聲明。(圖/翻攝臉書,Cheap)Cheap在影片中質疑雷虎科技為特定股東的金融操作工具,揭露「個人先買股、再由公司接盤」的牟利模式,引起雷虎強烈回應。該公司聲稱,影片將公司形塑成短期炒作對象,無視其多年投入無人機、無人艇等軍工技術的研發成果,已對全體員工造成嚴重傷害。公司指出已完成蒐證,並將保留民事與刑事訴訟權利。Cheap委任具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宋重和,發出律師函反擊雷虎科技提告聲明。(圖/翻攝臉書,Cheap)面對雷虎科技與國票金控的公開反駁,Cheap並未低頭,反而透過律師函與社群發文主動回應,痛批官方回應「避重就輕」。他表示,影片中分析的是資本運作與併購失敗帶來的實質影響,並非針對合法性爭議。尤其國票金控先後未能完成對大都會人壽與安泰銀行的併購,使企業喪失擴張機會。Cheap指出,當時被指的「程序瑕疵」已遭法院判決推翻。此外,Cheap強調,影片中引用關於增資、績效不佳及子公司減資的內容,皆為公開財報、法院判決與媒體報導。他批評雷虎與國票金回應未正面處理核心問題,例如未否認「利用子公司減資」的操作。他認為企業若真重視透明治理,應回應內容本身,而非對外「貼標籤」迴避問題。Cheap委任具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宋重和,發出律師函反擊雷虎科技提告聲明。(圖/翻攝臉書,Cheap)針對影片中提及雷虎生技股價的評論,律師亦指出該段內容為根據市場數據所作分析,旨在說明軍工題材對股價的推動,並未對雷虎科技本身進行負面陳述。律師函強調,公司營運與重大投資行為屬於公共利益關注事項,Cheap的評論行為為合理且正當之表達,亦未逾越法律界線。Cheap委任具檢察官背景的律師宋重和,發出律師函反擊雷虎科技提告聲明。(圖/翻攝臉書,Cheap)Cheap則於平台上強調,自己「不是憑空造謠」,所有發言皆基於查證資料。他語帶諷刺地表示:「不是發律師函就能叫人閉嘴!」並重申將「積極應訴」,面對所有法律程序。對於網路上的側翼攻擊,他也發出警告,表示將一一記錄、日後處理。事件延燒至今,雙方說法持續拉鋸,也引發外界對網紅言論自由與企業名譽維護之間界線的討論。雷虎科技尚未正式提出告訴,而Cheap則明確表態,將在法院迎戰到底。
雷虎科技控訴遭Cheap抹黑喊告!本人發聲反擊:避重就輕
百萬YouTuber「Cheap」近日於影片中大篇幅談及雷虎科技(8033),質疑該公司成為特定股東操作股價的工具,並提及前國票創投董事長陳冠如的績效表現,引發企業強烈反彈。雷虎科技於1月12日傍晚發布重大訊息聲明,痛批影片內容為惡意抹黑,並警告已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行為。同日晚間,國票金控(2889)亦發聲明澄清,強調公司財務穩健、營運正常。對此,律師林智群也狠酸「便宜哥有聲量後就開始飄了」。雷虎科技指出,公司近年大力投入無人機與無人艇的軍工技術研發,積極響應國防自主政策,並已通過多次國防部驗測,在國際展會中展現技術實力。聲明中強調,影片中僅以短期股價波動為依據評論公司,無視科技研發需長期投入,是對全體員工努力的嚴重傷害。公司法務部門已完整蒐證影片內容,預計提起「加重誹謗」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事訴訟,並保留民事求償權利。面對雷虎與國票金的連番聲明,Cheap隨即於PTT發文回應,直言官方回應「避重就輕」。他表示,影片評論的是併購失敗的結果,不是程序合法性問題。他指出,大都會人壽與安泰銀行併購案接連未果,使國票金失去擴張契機,而當時所提的「程序瑕疵」說法,已被法院判決推翻。針對國票金聲明中提到資金調度經董事會通過,Cheap回應稱,自己從未指控違法,而是指出「觀感難看」,並批評聲明迴避正面回應大股東未出資增資的問題。他認為對方未否認「用子公司減資」一事,顯示這項操作確實存在,並可能削弱子公司體質。至於陳冠如任內虧損與考績問題,Cheap強調相關數據皆來自重訊與媒體報導,並非憑空捏造,「難道檢討績效就是惡意抹黑?」此外,Cheap也提及自己在影片中曾肯定雷虎在軍工題材的表現,質疑公司為何將評論解讀為全面攻擊。最後,Cheap表示影片所有資訊皆引用自公開資料,包括財報與新聞,強調「其實真的沒講什麼」,呼籲觀眾可自行觀看影片內容判斷。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女員工遭性騷還被逼上性平課 公司涉拖延包庇
中華電信分公司1名科長在今年1月尾牙時,遭女同事指控偷吻臉頰並報警處理,檢方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該科長起訴。不過中華電信工會16日抗議,這起職場性騷案疑似調查未迴避,懲處拖延、包庇,議員也揭露,還要受害的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北市勞動局表示,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依規定盡速辦理。中華電信工會指出,今年1月間公司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受害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申訴並報警,然而工會調查發現,公司處理過程中接連出現程序瑕疵。工會表示,除了外部律師未依法迴避且專業度顯有不足、調查拖延超過法定期限,且拒絕將調查結果書面通知申訴人,懲處亦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甚至迄今仍未定案,皆顯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工會呼籲,北市府應立即依法開罰,並盡速完成外部調查程序;這已非單純個案,而是制度性失靈,公司內部調查缺乏專業、形同「球員兼裁判」,受害人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與會的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表示,女員工遭到長官熊抱、親吻,但跟中華電信申訴都沒有下文,還叫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直到今年7月跟勞動局申訴,至今都沒有任何開罰作為,勞動局也沒有因此案開過會,質疑勞動局姑息怠惰。勞動局表示,該案已經受理並調查告一段落,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盡速辦理;絕對以最高且最嚴謹的態度維護職場安全,全力捍衛及保障勞工的尊嚴與權益。中華電信則發布新聞稿回應,案發時已依啟動調查程序,秉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正、謹慎處理此申訴案,未來將持續強化員工教育訓練與建立完整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打造一個值得信賴與尊重的性別平等的工作環境。
光電開發須重視居民溝通與水質安全 張啓楷籲補強管理機制
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爭議延燒,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3)日要求政府,立即對所有水庫有設光電板的進行水質塑膠微粒含量檢測,以免影響飲用民眾的健康。經濟部長龔明鑫答詢表示同意,並明確說不會在嘉義市蘭潭水庫蓋光電板。張啓楷指出,台灣原是「小小多山的國家」,如今卻成為「小小多光電板的國家」,從山坡、海邊、漁塭到水庫,到處都能看到光電設施。前經濟部長郭智輝曾明確表示,光電案場必須「居民同意後才能放行」,這項原則攸關民意與信任,因此他特別詢問新任部長龔明鑫,是否延續此立場。龔明鑫答詢允諾,表示程序上本就要求先與居民充分溝通,並須經地方政府同意後,經濟部才會進入審查;若地方層級仍有爭議,中央不會強行通過。張啓楷卻指出,實際上仍有地區出現程序瑕疵,例如台南北門區錦湖里居民反映,說明會未通知利害關係人,開發面積不斷擴大、甚至有黑道勢力介入。他要求經濟部依原則暫停審查,重新檢視程序是否合規,確保居民能完整參與。龔明鑫表示會立即了解,尊重居民意見和權益。張啓楷再提到,7月風災造成全台33個光電案場,共13萬5千片光電板受損,環境部雖稱清理完畢,但有吹哨者檢舉,提供的畫面顯示仍有未清除堆置現象,他要求經濟部與環境部提供各案場的清除進度報告,確認後續處理是否落實。接著,張啓楷轉向龔明鑫和農業部長陳駿季詢問,是否有針對塑化劑與「塑膠微粒」進行水質檢測?兩人皆回答沒有。張啓楷指出,浮具與光電支架長期浸泡於水中,塑膠材質可能釋出微粒,對水質造成潛在影響。張啓楷援引報導說明,塑膠微粒能透過呼吸進入生物體內,在腦部、肝臟、腸道等器官中被檢出螢光反應,代表已能穿透生理屏障;雖然目前尚未完全證實因果關係,但研究顯示「失智症與心血管疾病患者體內的塑膠微粒暴露濃度較高」,顯示長期暴露具潛在健康風險。而烏山頭水庫是民生灌溉與飲用水源,這樣的風險不容忽視,政府應儘速將塑膠微粒納入例行檢測項目。張啓楷提醒,日本曾發生山倉水庫水上光電因颱風受損引發火災的案例,顯示水面光電的防災與消防系統須有完整演練。他建議農業部與經濟部共同檢討相關防災標準,確保光電設施安全運作。最後,張啓楷強調,政府發展綠能,必須同時重視程序透明、居民溝通及環境監測,「讓地方安心、讓民眾信任,綠能政策才有永續的基礎。」
校事會議淪惡質校長打壓教師工具!教育團體籲教育部徹底改革
全國教育保障協會號召的教師節集會活動於9月28日順利落幕,全國教育保障協會表示,程序正義不僅適用於死刑犯的人權爭議,更是所有國民應享有的基本保障。全國教育保障協會指出,現行校事會議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導致不少認真負責的教師遭受不公對待,卻無法有效處理真正不適任的教師。全國教育保障協會強調,這場集會的目標單純,呼籲各界人士,包括家長、教師、學生,以及任何團體踴躍參與,共同為教育程序正義發聲。他們並呼籲,人本基金會切勿因單一個案模糊焦點,否定整場行動對教育公義的追求。全國教育保障協會進一步指出,當前校事會議經常在惡校長操弄下,成為打壓優秀教師的工具;反之,真正不適任的教師反而因校長包庇而難以處理,形同程序正義被嚴重扭曲。他們認為,這正是教育現場的最大困境。「我們誠摯歡迎人本基金會一同加入,共同推動廢除校事會議的不公程序。」全國教育保障協會呼籲,唯有落實程序正義,才能真正維護教育現場的公平與人權價值。
獨/台大學倫會遴選惹議 吳瑞北遭校教評會否決掀程序正義質疑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台大學倫會負責審理校內學術倫理違規案件,委員由各學院院長擔任「當然委員」,並由各院教評會推薦「推選委員」出任。近期因電機學院一名委員任期屆滿,院方依程序推薦教授吳瑞北接任,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以「爆冷票數」遭否決,成為台大首例院方推薦人選被校層級教評會擋下的案例。吳瑞北過去多次批評校務決策不透明,從管中閔校長遴選案、永齡基金會捐贈案,到近期的「校友創投基金」設立,他多次質疑程序瑕疵、資訊揭露不足,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校方提高決策透明度,避免利益衝突。此次校教評會投票創台大首例,疑似就與其過去「敢言」個性有關,不過沒有理由地遭擋下,也引發校內人士質疑。校內人士表示,學倫會設置辦法明定「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中出缺,由該院候補委員遞補」,因此應以推選委員優先,不應與候補委員混同由校教評會投票。校方不尊重學院推薦人選,也未說出否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他並指出,學倫會審理結果須送交教評會決定懲處,猶如「一二審制」,學倫會規定,互選委員不得既擔任校教評委員又擔任學倫會委員,卻讓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同時擔任兩會當然代表,「相當於一二審由同一批法官審理」,利益迴避明顯不足,嚴重損及台大程序正義與學術公信力。對比「中研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其中規定行政主管不能擔任委員,而召集人是由委員互選,此規定更能避免造成需利益迴避之情事。吳瑞北對此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大切勿自以為老大而颟頇」,台大因學倫問題過去受傷慘重,學倫會不論誰去擔任,都應該好好改革。對此,校方回應,在遴選過程中同時投票代表委員及候補委員的運作方式,自台灣大學誠信辦公室成立以來,皆是如此方式運行;而學倫委員會之委員投票,是校教評會每個委員之個別心證所進行之投票,台大對於投票結果予以尊重。針對行政主管兼任兩會代表,校方表示,依學倫會設置辦法規定,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為當然委員,如無特殊迴避事由,會議審議時無須迴避。此情形並非罕見,例如各院院長除了為校、院教評會當然委員外,亦為學倫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所謂利益迴避問題,實屬無限上綱及臆測。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周台英涉詐欺」 70萬交保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正積極偵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換學分」疑雲。25日檢方展開大規模行動,針對涉案女足教練周台英的住處與辦公室實施搜索,並同步傳喚周台英、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等共四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昨晚周台英被帶往北檢複訊,經檢察官訊問後,於26日凌晨3點多獲准以7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指出,經過對卷證資料與金流的詳細分析後,初步認定周台英涉嫌觸犯詐欺與侵占等罪,遂向法院聲請並獲准搜索票,隨即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分三路執行搜索行動。這起爭議事件源於一項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金額高達2693萬餘元的「精準運動科學研究計畫」,計畫由陳忠慶主持,合作單位包括台師大與國立中央大學等。案情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檢方調查,過去已約談包含1名研究助理與18名在學及畢業女足隊員,並已函文向教育部、國科會、中央大學與台師大等機關調取計畫相關資料。事發關鍵在於多名學生指出,為配合研究計畫,遭周台英以「不配合就扣學分、甚至退學」等語威脅,必須在寒暑假每日接受抽血。更有學生爆料,原本的32個必修學分,是透過超過200管血的抽取才換得。除此之外,學生亦反映,原訂每位受試者應領取的1200元受試費,最終卻並未領到。此案除涉及可能的學術倫理與人體試驗程序瑕疵,也引發對學生權益保障的廣泛討論。針對涉嫌違反《人體研究法》部分,教育部已決議對周台英進行解聘並限制其1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陳忠慶則遭處以停聘三年處分。台師大方面則表示,已依校規決議解聘周台英,並禁止其在4年內再次受聘為該校教師。
房還沒建「錢先收光」!越南詐騙建案扯出「假授權」連環坑 涉案金額破5000億
越南胡志明市Kingsway Tower建案因爆發大規模詐騙案件,於2025年7月25日進入再審程序。根據越南《勞動報》報導,該案件的兩名主嫌,分別是前Siêu Thành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武氏芳(Võ Thị Phượng)與陳氏垂莊(Trần Thị Thùy Trang),被控涉嫌詐騙侵占財產。庭審預計將持續至8月18日,數百名受害人到場旁聽。據了解,Kingsway Tower(法律名稱為Nam An公寓)位於胡志明市平新和坊,占地面積超過7,000平方公尺。該建案於2018年獲得建設局核准興建,並於同年3月完成地下結構與地基驗收後,取得可預售496戶未來公寓的資格。但由於未能達成預售保證條件,Siêu Thành公司無法獲得正式銷售許可。儘管如此,該公司仍大規模招攬客戶並收取款項,甚至與安平商業股份銀行(ABBANK)簽訂信貸合約,將建案作為抵押開設專用帳戶。調查指出,武氏芳自2018年5月起代表公司與496位客戶簽署共計557份購屋合約,總金額超過4770億越盾,其中僅2660億越盾流入公司在ABBANK與HDBANK的兩個帳戶,另有2100億越盾則流入私人帳戶或遭轉走。更離譜的是,部分公寓單位遭重複銷售,造成至少64名客戶受害,涉案金額超過510億越盾。此外,陳氏垂莊於2020年7月至10月間,雖不具公司代表人身分,且授權書已過期,仍假借原授權名義與20名客戶簽訂42份合約,詐得超過418億越盾,並將款項匯入個人帳戶。兩人都被檢察機關依《刑法》第174條第4款a點起訴,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報導中也提到另一名關鍵人物「鄭明清(Trịnh Minh Thanh)」,鄭明清為該建案的實際營運者,已於COVID-19疫情期間病逝。其生前涉嫌指揮武氏芳簽署多份重複合約,並挪用資金償債與支應私人開銷。因已過世,法院不追究其刑責。由於本案牽涉範圍不僅限於該建商。調查警察局(CSĐT)針對ABBANK與其分行進行分案偵辦。報告指出,從2017年12月28日至2020年6月19日,該公司專戶共收購屋款逾2687億越盾,銀行亦於2018年3月9日出具文件稱將提供擔保,然而因公司未達條件,最終並未實際核發保證函。儘管如此,ABBANK仍對70位購屋者核發貸款,違反銀行業務相關規定。報導中提到,本案曾於2024年初曾進行首次庭審,但因程序瑕疵與證人不全,法院退卷補偵後再次開審。目前,兩名被告尚未對受害者做出賠償。
訂閱陷阱逃過一劫!法院判定FTC立法程序有瑕疵 美國「點擊取消」新制遭撤銷
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Eighth Circuit)日前裁定撤銷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原訂推出的「點擊取消」(click-to-cancel)新規,這項原定於2025年7月14日正式上路的規範,本意在於替消費者提供更便捷方式,終止市面上普遍存在的訂閱陷阱。但法院認為,FTC在制定該規範過程中,未遵循自己所規定的法律程序,該項程序瑕疵成為致命缺陷,導致這項原本備受期待的新規被正式撤回。根據《Cybernews》報導,該裁定內容指出,雖法院不支持市場上任何利用不公平或欺騙性手段進行的負面選擇行銷手法,但FTC此次推動新規時,程序不符合法規要求,無法成立。這項新規範,原本是要求企業在提供訂閱服務時,須同步提供簡單明確的取消機制,禁止企業透過冗長複雜的客服流程或設置障礙,迫使消費者難以結束不再需要的訂閱。FTC提出此項修正的主因,來自消費者長年累積的反彈聲浪。根據FTC統計,自2024年以來,光是該年度便已接獲超過16,000件相關申訴,平均每日接獲近70件投訴,內容大多涉及企業濫用負面選擇行銷,將消費者未明確取消視為自動續訂,進而持續扣款,導致消費者無預警負擔額外費用。此案也受到多個業界團體及企業反對,包含電子安全協會(Electronic Security Association)、互動廣告局(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網路與電視協會(Internet and Television Association)與美國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for the United States)等組織,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FTC此舉對消費者契約構成不當干預,恐對企業經營產生不必要限制。「點擊取消」若能如期上路,原本將涵蓋所有類型的負面選擇行銷,不僅規範消費者遭自動續訂問題,也能試圖杜絕企業透過人為設置障礙,阻礙消費者終止合約。但隨著法院裁定撤銷,這項計畫等同胎死腹中,市場現況不會出現任何法律層面的改變,企業仍得以現行手法持續操作。
嘉義國中女教師控校長濫權改考績提國賠! 嘉義教師工會提3大呼籲
本刊日前報導嘉義縣昇平國中前校長陳幸琪動用行政裁量權,強制將陳姓教師的考績甲等2度改為乙等,全案提出行政訴訟後獲勝,目前陳老師也向嘉義地院申請國賠,請求校方賠償80萬元,並於10日開庭。而今日也有全國校事會議受害者自救會10餘名教師,冒雨在法院外聲援,表達對教育現場校長濫權關注。回顧整起事件,110學年度陳老師擔任昇平國中訓導組長,身兼訓育、生教、體育、衛生4項業務。陳老師當年校內考績考核會原評列甲等,但時任校長陳幸琪罕見2度行使否決權,堅持改評乙等,陳師認為不符程序,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校長行使否決權程序瑕疵,5月判陳師勝訴,撤銷乙等考績。後續,陳老師再向法院提出國賠訴訟,請求昇平國中賠償80萬元,並於10日進行開庭,而全國校事會議受害者自救會10餘名教師到法院外冒雨聲援,抗議校長濫權、校事濫訴,主張應廢除校事會議,以免「校長不喜歡的教師」受害。而針對此案,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劉政昇老師也表示,當今老師面對校長的權力濫用時,往往難以自保,並質疑為何如今「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卻遲遲沒有啟動?「校長事件審議委員會」為什麼還沒動起來?劉政昇強調,教育的現場,不應該變成對立與訴訟的戰場。老師是教學的主體,不是被不當對待的對象。今天我們站出來,不只是為了陳老師,也是為了所有曾經被誤解、被忽略的教育工作者。而他也代表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做出3點呼籲。首先,是教育部應督促地方政府,立即啟動校長不適任調查機制;其次則是央申評應重新評議陳老師案件,還他一個名譽清白;最後,則是針對現行制度,必須重新檢討,而他也強調,工會也將提供法律與心理支持,與老師站在一起。
在野修法通過法庭直播 綠委憂審判變秀場被害人遭二次傷害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納入法庭直播制度。儘管在朝野協商過程中未達成共識,該案最終仍在藍白兩黨以席次優勢表決通過,順利完成三讀。在修法過程中,法律界及學者曾多次表達意見與質疑,認為修法內容仍需更具體與周延的配套考量。民進黨立委亦對法案內容表示擔憂,指出未來若實施法庭直播,可能導致審判程序變調,甚至使證人與被害人面臨二次傷害,成為此次修法中最脆弱且需保護的群體。蔡易餘表示,這次修法根本是「假司法改革,真妨礙司法」,充滿程序瑕疵與政治算計,不僅跳過委員會審查、踐踏委員會中心主義,連專家學者在公聽會上的反對聲音也遭藍白忽視。他指出,台灣早已有憲法法庭直播制度,現行地院、高院也採公開審理,並非如民眾黨所言司法黑箱;強推直播恐讓家暴、性侵等案件中最脆弱的被害人與證人遭受二次傷害,將全民公審凌駕於司法審判之上,根本是對人性的踐踏。另外,吳思瑤也指出,強行通過法庭直播修法根本是「一人綁架全立院」的急就章,質疑黃國昌未經充分社會對話便獨自推案、倉促協商,形同訴諸民粹、操弄司法。她指出,司改國是會議僅建議「研議」法庭直播,八年來朝野未形成共識,正是因為社會對此爭議極大,如今卻為了柯文哲量身打造法案,更在藍白合的政治交易室內進行司法改革,這樣的推動不是改革,而是赤裸裸的政治交換,令人無法接受。陳培瑜強調,民眾黨強行將法案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已引發司法界與學界反對,如今提出「再修正動議」,正是倉促立法的後果。她質疑所謂「陽光照進法院」,卻不讓陽光照進立法院,反批法案未處理好個資保護與直播被斷章取義等風險,恐將法庭變成情緒操作的秀場。
重大經濟犯罪鍾文智潛逃中 最高院駁回檢抗告:已無實益
因炒作TDR獲利超過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刑30年的鐘文智,在判決確定後棄保潛逃、至今仍遭通緝,成為重大經濟犯罪的代表人物。檢方不滿法院未延長鐘文智的科技監控期間、僅加保2,000萬元,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駁回,理由為「已無實益可言」。鐘文智涉於2010年間,透過十多個人頭戶炒作新加坡上市公司「揚子江船業」在台發行的TDR(存託憑證),非法獲利超過4億餘元。案件歷經審理,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不過,高等法院合議庭於去年底並未延長對鐘的科技設備監控,僅裁定加保2,000萬元,且該裁定未公告、未即時送達。直到今年3月,法院才以「略式裁定」公告。對此,檢方提起抗告,質疑法院處理程序瑕疵,未及時作出延控裁定導致鐘潛逃。然而,最高法院認為,鐘文智已遭判刑確定,目前為通緝中的受刑人,該案已無法發回原審重新審酌,且檢察官雖為刑訴法上的「當事人」,抗告權利無庸置疑,但現階段已無實益與實際影響,裁定駁回檢方抗告。鐘文智潛逃後,其交保金處理也引發關注。北院日前裁定,沒入其繳納的3,000萬元保證金,以及三名保人共5,000萬元的保證金,累計金額達8,000萬元。剩餘由鐘繳交的2,000萬元保證金及其利息,檢方可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沒入,待鐘文智落網歸案後,依法執行刑期。
鄰長疑找議員施壓抓TNVR貓 防疫所恐違程序濫捕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近期爆出兩隻已結紮、施打疫苗的TNVR貓(誘捕、絕育、疫苗、原地放養),5月初遭動保機關依民眾檢舉捕捉,引發動保團體反彈。動保團體理事長徐小姐指出,檢舉人為在地鄰長,長期以來疑似濫用職權、對照養貓隻進行惡意檢舉,並疑似找來議員進行關說,居中施壓防疫所不當抓捕2隻浪貓,若程序瑕疵情況屬實,恐違反動保法甚至重創TNVR政策推動成果。
憲訴法說明會聚焦立法正當性 翁曉玲:司法逾權破壞權力分立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憲法訴訟法》等條文後,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憲法法庭今(12日)召開說明會。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 大法官不應干預立法程序,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呼籲司法院維持中立,勿成執政黨的政治工具。有關《憲法訴訟法》修正後,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民進黨團針對相關條文聲請釋憲。對此,她指出,過去法律要求大法官召開會議需符合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以上人數,而現行憲法訴訟法將門檻調整回既有標準,認為此舉合乎憲法,呼籲大法官應尊重立法權。翁曉玲指出,此次說明會提出了10項爭點,其中有8項聚焦於立法院三讀程序是否合法,似乎意有所指、暗示程序瑕疵。然而,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與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游錫堃等人所主持的議會程序皆一致。為此,翁質疑,大法官是否意也想一併否定前任國會通過的法案,並試圖推翻既有法律基礎。她強調,司法審查雖具制衡功能,但必須建立在尊重國會自主的前提之下。從此次大法官提出的問題觀察,似有介入國會內部運作的傾向,批評相關行為已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她呼籲,司法院應展現獨立性,拒絕讓政治勢力干預司法,並警告不要淪為執政黨操控憲政秩序的工具,應將資源用於真正的憲政問題,否則將淪為民主制度的笑話。
大罷免再增4綠委入二階 林俊憲、王定宇在列
中選會近日公布最新罷免案審查結果,確認已有47件立委罷免案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顯示全台罷免潮持續升溫。其中,新增進入二階的4名立委皆來自民進黨,包括台南市的林俊憲、王定宇,以及新北市的李坤城、吳琪銘。目前進入二階的藍綠立委人數比來到35比12,成為自去年立委選舉以來,政治對立加劇的另一波延伸戰場。 近期,全台罷免行動愈演愈烈,泛藍陣營針對多位民進黨立委發動罷免案。然而,過程中部分罷免案因資料不齊或程序瑕疵遭中選會退件,須補正文件後重新申請。根據統計,此前已有8名民進黨立委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如今再增4名,總數達到12名,顯示這波罷免浪潮持續升溫,逐步蔓延全台。 觀察這次新增的4名立委,台南市的林俊憲與王定宇皆為資深立委,在地方有一定基層實力;新北市的李坤城、吳琪銘則是今年1月才剛當選的新科立委。外界預測,罷免案除了反映選民對特定立委的不滿,也反映當前政治氣氛緊繃、藍綠惡鬥的加劇。未來,隨著罷免案進入第二階段連署,若成功達標,將進一步推進至投票階段,可能對台灣政壇帶來更深遠的影響。
妹妹借腹生子!離婚遭姊姊提告「爭撫養權」 判決結果出爐了
大陸一對親姊妹,因妹妹婚後多年未孕,因此由姊姊代為懷孕生子。不料之後,姊姊認為妹妹離婚,無法給孩子妥善照顧,因此向法院提出告訴。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因這原因判孩子由妹妹繼續撫養。根據陸媒《上游新聞》報導,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庭法官助理丁琴表示,從懷孕開始,入院的產檢,包括出生以後的證明,所有的資料都是以妹妹和妹夫的名義辦理,產檢、產後的一些護理,金錢方面全部都是妹妹、妹夫支出。丁琴透露,多年來,孩子與妹妹、妹夫一家生活融洽,周圍鄰居也一直認為孩子是妹妹親生的,可隨後,姊妹倆因生意產生矛盾,加之妹妹的婚姻出現問題,因此離婚,姊姊考慮到妹妹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孩子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顧,便告上法院,要求主張孩子的撫養權。一審法院認為,孩子是姊姊、姊夫所生,判決支持了姊姊、姊夫的撫養權主張。妹妹不服,提出上訴。丁琴指出,孩子明確表示不願意回安徽(姊姊那方),覺得現在的爸媽挺好的,而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要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為原則,同時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願。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指出,身份關係不適用自認原則,未進行親子鑑定便認定姊姊、姊夫為孩子的生物學父母存在程序瑕疵,同時,孩子已經年滿8歲,跟誰生活應尊重孩子的意願;經了解,當時的姊姊沒有工作,姊夫在工作中摔傷,並且夫妻倆已經有了2個孩子,經濟負擔較重,因此撤銷一審判決,孩子判由妹妹繼續撫養。
親姊妹「借腹生子」爆糾紛!胞姊反悔起訴爭撫養權 法院這樣判
大陸1起因姊妹間「借腹生子」引發的撫養權糾紛案,近日在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據悉,小美(以下皆為化名)和小麗是親姊妹,因為妹妹結婚後多年未懷孕,遂與姊姊夫妻商量,希望由胞姐代為懷孕生子,而孩子出生後,所有法律文件均以妹妹和妹夫的名義辦理,不料多年後竟引發糾紛。綜合陸媒報導,從小美懷孕開始,包括入院產檢、出生證明等,所有資料都是以她和丈夫的名義辦理,產檢及產後護理費用方面,全都是妹妹和妹夫支出。多年來,孩子與小美一家生活融洽,鄰居也一直認為孩子是她親生。沒想到,姐妹倆因生意產生矛盾,加上小美的婚姻出現問題,離婚後孩子跟著她生活。小麗考慮到妹妹沒有完整家庭,孩子可能無法得到良好照顧,於是起訴到法院,要求主張孩子撫養權。一審法院認為,4人一致認可孩子是小麗所生,支持姊姊的撫養權主張。案經上訴,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身份關係不適用自認原則,未進行親子鑑定便認定小麗夫妻為孩子的生物學父母,存在程序瑕疵,同時孩子已經年滿8歲,應尊重當事人意願。孩子明確表示不願意回小麗家中,覺得現在的爸媽很好。根據大陸《民法典》規定,在處理撫養權、撫養費、撫養關係變更等問題時,要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為原則,同時尊重未成年子女意願。法院應綜合考慮子女的身心健康、生活條件、教育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確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經法院了解,當時的小麗沒有工作,姊夫也在工作中摔傷,且夫妻倆已經有2個孩子,經濟負擔較重。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駁回姊姊的訴訟請求,孩子繼續由妹妹撫養。
督導校園霸凌、性騷案不力 監察院糾正中市教育局
台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下稱豐原高中)爆出發生校園霸凌案以及性騷案,經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該校未依規處理相關行為,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並且未即時通報。監察委員田秋堇與張菊芳認定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為此糾正豐原高中、台中教育局。監察委員調查指出,豐原高中A生於2023年2月18日輕生,校方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且台中教育局在督導過程中未即時要求校方依程序處理,甚至一度建議暫緩會議,顯示校方與教育局對於事件處理的怠忽與程序瑕疵。該案涉及教師霸凌與行政程序不當爭議,監委表示,A生生前曾頻繁遭受不當懲處,並被指控學務主任乙師違法搜查書包及翻找外套口袋。調查顯示,校方讓被檢舉對象自行調查,違反行政程序法之迴避原則,且台中教育局未進一步查證。A生短期內遭受18次警告與多次小過,顯示懲處程序存有嚴重瑕疵。此外,乙師與主任教官丙師的霸凌行為成立,對A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另外,針對該校另一起性騷案,監委指出,B生於就讀期間疑遭丙師性騷擾,但校方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且台中教育局將案件交由學務主任乙師處理,未經專業性平機制,進一步延宕調查。對此,監委強調,豐原高中短期內發生A生遭霸凌輕生及B生遭性騷擾、霸凌兩案。校園封閉文化導致權力不對等,應將兩案視為重大案件並整體評估相關人員的違失行為。時任校長、學務主任乙師及主任教官丙師均涉事。由於兩案調查程序不一致,主管機關應依「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重啟或核定懲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