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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拍 隱私 常如山 性影像 愛爾麗
光澤診所偷拍案5名IT工程人員移送 新北檢各諭知50萬元交保
光澤診所偷拍案持續擴大,板橋警方9日凌晨帶回5名IT工程部員工協助調查,並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諭知5人分別以5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擴大調查中。此前,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及IT部門唐姓主管,因涉嫌無故攝錄性影像、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拍攝兒少性影像未遂等罪嫌,經新北地院認定有滅證、串供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快訊/常如山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曝光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多家分店在診間內裝設「偽裝偵煙型攝影機」,新北地檢署6日發動搜索,將常如山等4名被告,板橋、新莊、永和、林口等4間店店長帶回偵辦,其中總經理劉貞華則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董座常如山、特助張元齡、監視器廠商謝金亨等人遭聲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新北地院裁定董座常如山等3人全遭羈押禁見,新北地院的羈押理由也曝光了。新北地院指出,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聲押 下午2點半開羈押庭決定是否能回家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複訊後認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涉嫌重大,還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則將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常如山今晚是否能夠回家。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將預計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他們今晚是否能夠回家,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多間分店遭查出偽裝型監視器 常如山遭聲押原因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風波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安裝偽裝式監視器,晚間複訊後,於7日凌晨裁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近日有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眾恐慌。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而檢方於6日晚間針對常如山等4被告複訊,認定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新北檢表示,常、謝和張3人所涉上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表示,因查扣之監視器主機尚須逐步勘驗,檢方呼籲,上開有查扣監視器相關各分店之被害人,如經警方聯繫,請配合確認並斟酌是否提出告訴;相關分店之被害人亦可向警方洽詢是否有在監視器畫面之保留區間內,並主動報案配合警方偵辦,以利進一步釐清案情。
偷拍6女報案人還生成AI裸照 高雄警遭記2大過免職
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於受理交通事故及報案期間,假借「檢查傷勢」等名義非法拍攝 6 名女性報案人的隱私部位,甚至利用 AI 技術合成被害人裸照、在派出所內偷拍女性如廁,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嫌起訴並求處3年6月重刑,三民一分局則對涂員記2大過免職。檢方調查,涂姓員警自 2023 年起,多次利用處理交通事故、手機遺失等職務機會,對女性報案人伸出狼爪。他以留紀錄為由,要求被害人舉高雙手拍攝胸部及腋下,甚至曾尾隨報案人回其住處,要求對方脫下外衣,僅著運動內衣讓他拍攝。涂員還在派出所內竊錄女性報案人如廁時的臀、腿部位隱私影像,並在2024 年利用 Telegram 的 AI 機器人程式,將受害女性臉孔合成至虛擬裸體影像中供己觀賞,全案直到2025年9月有民眾檢舉才曝光。高雄地檢署認為,涂員身為執法人員,本應保護民眾,卻為滿足私慾濫用職權,對多名女性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並動搖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近日偵結提起公訴,建請法院依《個資法》規定加重其刑,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併科罰金30萬元。三民第一分局則發表聲明,強調警方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於接獲檢舉後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對該員記大過1次且調整服務地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對於凃姓員警涉嫌利用職權偷拍,及偽造女性私密影像案,除主動調查移送偵辦外,全案高雄地方檢察署業於4月27日起訴。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凃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情節重大且嚴重影響警譽,即刻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斷然淘汰。
警員變態偷拍還AI換臉!報案女子淪「裸照素材」 6人受害雄檢求重判3年半
高雄一名涂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對報案或接觸的女性偷拍甚至竊錄如廁畫面,並以AI技術合成裸露性影像供自己觀看,至少6人受害。案經被害人察覺後揭發,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檢警調查,涂男自2023年起在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某派出所任職期間,經常藉處理案件之名,對女性當事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包括指示對方舉手拍攝胸部、腋下,甚至要求僅穿運動內衣供其拍照,行徑令人髮指。更誇張的是,他還曾尾隨被害女子返家,謊稱需要蒐證,要求對方配合拍攝身體影像;也有人只是借用派出所廁所,竟遭他以不明設備偷拍私密部位,完全踐踏基本人權。直到其中一名女子察覺異狀提出陳情,警方才展開調查並聲請搜索票,當場查扣涂男手機,赫然發現內藏大量經AI換臉合成的女性裸照,受害者至少6人,且多為曾進入派出所報案或洽公的民眾。有被害人直到收到地檢署傳票才驚覺,自己早在兩年前報案時就已遭偷拍並被製作成裸照,震驚又憤怒;另有女子透過社群互相聯繫後,才拼湊出整起事件的輪廓。檢方指出,涂男將偷拍影像透過Telegram的AI機器人進行換臉處理,雖未對外散布,但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肖像權。身為執法人員卻濫用職權滿足私慾,對社會信任造成重大打擊。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性影像相關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另併科罰金30萬元,以儆效尤。對此,三民一分局表示,早在去年接獲檢舉後即將涂男記大過並調整職務,並同步檢討內部監督責任,強調絕不寬貸違法失職行為。
北市國小籃球男教練涉偷拍!42學生受害 遭罰2100萬、終身禁教
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多次在學校廁所以手機偷拍學生更衣、如廁等影像,還被查出於任職期間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人數高達42人。台北市教育局24日證實,去年(2025年)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隔天就解聘該教練,且處終身不得任用,並重罰2100萬元。教育局指出,去年12月29日接獲相關通報,即啟動查處機制;隔日(30日)派督學入校了解,並向家長說明,當日即解聘涉案教練,並對相關違規情事從重、從速裁罰2100萬元;31日檢察官就拘提該名涉案教練。教育局表示,經查涉案教練於今年1月15日由法院裁定羈押後,分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1月30日登載至「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確保終身不得任用。今年3月,學校性平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屬實,函送社會局依《兒少法》續處。教育局強調,已督導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啟動調查與輔導機制,並全面清查北市各校聘用情形,防堵不適任人員再次進入教育場域;另函請運動部及相關運動協會就其證照資格依法處理。此外,教育局與社會局已建立支持機制,提供受影響學生及家長心理與輔導資源,並將持續強化各校進用人員查核與教育訓練,以確保校園安全。教育局重申,面對涉及性平及兒少保護事件,市府一律採取「嚴辦嚴懲」立場,持續督導學校落實正向管教與法治教育,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友善校園環境。台北市社會局也於今年3月30日公告,戚冠民任職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教師期間,經該校調查,多次於學校廁所內,以手機竊錄1名學生更衣、如廁過程及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另查戚冠民在該學校期間,分別在不同時間或針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學生共42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情節重大,已核屬《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法公布其姓名。《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分手不甘心!噁男把前女友裸照設臉書大頭貼還加親友好友 遭判8月
新北一名黃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利用不同IP位置創建臉書多個假帳號,將偷拍的女方私密照設成大頭貼、封面照,還故意加女方親友好友,讓更多人觀看,造成女方身心崩潰就醫。新北地院依送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共2罪,判黃男有期徒刑8月。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小美曾經是情侶,兩人因故分手後,黃男心生不滿,於2022年12月間,在日本利用網路連結至臉書註冊多個假帳號,再將過去偷拍小美裸露胸部看電視、側臉並裸胸以及裸露後背至臀部等私密照片,設定成臉書的大頭貼、封面照片。不僅如此,黃男還將小美的親友加為好友,藉此方式散布女方隱私,造成小美身心承受極大痛苦,因此就醫診治。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表示悔悟,並提出願意以5萬元就刑事案件部分賠償小美,民事部分則另計,但小美因身心嚴重受創而拒絕。法官審酌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小美也希望黃男能依法受到教訓,最終依犯播送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共2罪,判黃男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成仁高中偵探社》宿舍出現針孔偷拍! 視網膜語重心長呼籲
沉浸式解謎實境節目《成仁高中偵探社》本週案件為男生宿舍驚傳針孔偷拍,攝影機被拆出六顆、主機卻不翼而飛,意味偷拍可能仍在進行中!學生嚇到不敢洗澡、偵探社整組神經緊繃,主持人視網膜更語重心長表示:「不只是一場破案遊戲,更是一次良知與判斷的考驗,挖掘真相、保護受害者。」這次十位學生必須分組行動,深入三大地點調查,包括舍監辦公室破解加密隨身碟、到男生宿舍找針孔、再於交誼廳回推真相。一條密碼一份線索,破不了就等著淘汰。過程中每一秒都緊張到爆,錄影現場彷彿能聽見學生心跳聲。然而就在大家調查到大腦快燒掉時,誰知道門突然被推開,是「水電工阿欽」登場!沒錯,本集重量級NPC由Darren邱凱偉擔綱,他手拿報修單闖入現場:「咦?你們舍監怎麼好久沒聯絡?是去度假還是出事?」學生瞬間冷汗直流,被迫現場告知偷拍案。Darren:「什麼?針孔?還在錄?夭壽喔這一定要找出來!」瞬間加入調查小隊,甚至陪學生回偵察點重新重整線索,NPC做到這個程度根本是「劇情密碼級SSR」。驚喜還沒結束,製作單位特別精心安排,Darren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中的「兒子」張恩瑋竟然在《成仁高中偵探社》再同框!張恩瑋一看到Darren就吐槽:「爸?怎麼變水電工?」Darren立刻接球:「騙不到你阿嬤就來斜槓嘛!錢都被阿伯跟叔叔拿走了!」埋梗自然、笑點滿分。Darren還把NPC「突擊盤問技能」點滿,看到F.F.O隊長胡勝銘,馬上靈魂拷問:「欸同學很帥喔,有沒有女朋友?」胡勝銘直接害羞:「沒有沒有……真的沒有!」錄影現場整組大爆笑,戲劇緊張氛圍瞬間被戳破。雖然花絮笑點不少,但本集議題卻完全不輕鬆。刑法第315─1條明訂,無故以錄影、錄音、照相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談及偷拍行為學生也嚴肅表示:「非常噁心低級的行為。」「監視器用在不對的地方,應該把他繩之以法。」主持人視網膜也直言:「有些鏡頭不該存在,有些視線不該出現。發現有不仁不義的事情要挺身。」
證券公司偷拍狼遭起訴! 營業員5年來拍「10女同事胸部、換衣」
北市知名證券公司驚傳偷拍狼!某證券公司陳姓前資深營業員,任職期間竟在證券公司辦公室內,長期裝設隱藏式攝像鏡頭偷拍女同事更衣、胸部、裙底春光,甚至在證券公司更衣室內安裝隱藏式攝影機偷拍女同事換衣服畫面,犯行長達5年,被害人多達10人,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陳男,請求法院分論併罰。起訴指出,陳男原本任職北市民生東路某證券公司的金融業人員,自民國105年間起即在該證券公司經紀本部上班。陳男因公司女同事穿著緊身套裝、短裙,竟色心大起,利用職務之便,自108年間起即在該證券公司安裝隱藏式攝像鏡頭,或在辦公室、與女同事外出洽公期間,以手機開啟相機功能竊錄偷拍9名女同事更衣畫面、拍攝其胸部、裙底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照片。陳男將偷拍女同事的性影像檔儲存於其隱藏攝影機記憶卡或個人電腦之主機、雲端資料夾內欣賞,藉此滿足個人私慾。113年4月2日,該證券公司女員工發覺公司更衣室內遭人設置隱藏式攝影機等設備,並通報證券公司人力資源部曾姓協理,並向松山警分局報案。警方獲報後,鎖定陳男涉案,113年4月8日搜索查扣陳男的電腦主機1台、攝像主機鏡頭(含記憶卡)2組,113年5月1日警方再搜索扣押陳男iPhone手機,經數位採證鑑識後,發現大批證券女員工更衣畫面及胸部、裙底春光。檢方依《刑法》以照相或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起訴陳男,因陳男10次犯行,請求法院分論併罰。至於陳男另被控在上班或外出期間。持手機另行偷拍其他女同事上班或活動之照片,但因未拍到身體隱私部位,尚屬大眾可見之範圍,不構成妨害祕密或妨害性隱私犯行,不另為不起訴處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投皇池、麗禧顧客均遭竊錄! 偷拍男遭高院加重判刑6年10月
台北市北投區皇池2024年發生偷拍性影像事件,林亦修與網友組成偷拍集團,把私密影像上傳至創意私房販售,士林地院一審判5年6月,依照公然猥褻處拘役30日。全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0月9日)將林亦修販賣以及竊錄他人性影像罪部分改判6年10月。林亦修與友人在2021年至2023年間,為滿足性慾而在台北市各處,將運動相機藏於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利用改裝具有針孔攝影機之行動電話,尾隨偷拍女子裙底大腿內側、大腿根部以及內褲影像。2022年起林男行徑更加猖狂,租車前往北投山區,侵入多間溫泉酒店露天風呂,偷拍裸露畫面,並將影片命名為「AxD原創湯旅系列」進行販售。2023年至2024年間,他更鎖定皇池溫泉御膳館,並將偷拍影片上傳至他於2023年7月12日創建的〈Argos原創湯旅〉專題,累計發布17部性愛影片,部分影像遭網友下載後散布至LINE、電報等社群群組,甚至被人二次販售牟利。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亦修駕車自台北市北投區麗禧酒店,自後方小徑攀爬後,跨越圍籬並侵入露天風呂區域,準備朝湯屋偷拍,旋即被酒店人員發覺而制止,並報警處理。最終檢警於5月搜索林男住處,扣押相關偷拍畫面,並透過虛擬貨幣金流追查其犯罪所得,最終確認他涉案,隨即將其逮捕並收押。士林地院一審認為林亦修未完全坦承犯行,且供詞改變多次,依照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決林亦修5年6月。全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林亦修犯行重大,今改判6年10月,並沒收其79萬5233元犯罪所得以及4隻犯案手機、雲端硬碟資料等物。
男偷拍40女童近2年 最終遭判30年罰5億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性侵及猥褻、偷拍6名女童性影像,遭判刑28年8月確定。他另被訴偷拍40名女童性影像部分,台北地院24日審結,依510罪合計判處3552年徒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北院認定,毛男利用監視錄影設備的拍攝死角,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對40名女童分別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14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216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191次、對兒童犯無故攝錄性影像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29次、竊錄身體隱私部位51次、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2次。合議庭斥責毛男家境以及學識良好,具社工與幼保專業,身為幼保機構的教保員及托育人員,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將被害人視同發洩性欲的工具、兒童性影像收藏品,且為他是幼保機構負責人之子的特殊身分,對被害人具有權威管教地位,得以貼近被害人,審酌他在幼保機構內犯罪時間長達近2年之久,犯行惡劣,判處重刑。判決指出,審酌毛畯珅犯罪時間長達近2年之久,部分月分實行犯行的頻率已達被害人每月至幼兒園日數半數以上,甚至全月幾無未實行犯行之日,犯行對於各被害人及其家庭,均造成嚴重創傷。合議庭就毛男所為510罪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8月至14年不等,且併科罰金150萬元至450萬元,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
「色淫師」騙29名未成年少女性交! 檢方起訴求重刑25年
吳男為汽車技師兼職攝影師,從2016年開始打著免費拍寫真集名義藉機性侵未成年少女,受害未成年女性高達29名,其中最小的甚至只有12歲。雲林地檢署偵結後,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向法院求處25年有期徒刑。雲林某國中少女遭到吳男誘騙,被性侵後被錄下,雲林地檢署去年11月獲報後,循線搜查吳男位於台南市的住處,查扣其電腦硬碟,硬碟內436個資料夾裡竟存有吳男和不同年輕女性性交、猥褻影片,數量高達6817筆。吳男先後邀請29名未成年少女,並用言語和金錢勸誘,使未成年少女與其發生性交,並被其用相機將過程錄下收藏,其中部份未被引誘之少女甚至遭其強制性交,合計共與29名被害少女性交、猥褻54次。今年5月,檢方釐清案件並查清影片等證物後,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日前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檢方認為,吳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並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等,共犯54罪,向法院建請25年有期徒刑。
知名女警花遭男友偷拍親密片販售 她急澄清:與我無關
台北一名警察涉嫌在與知名網紅女警交往期間,暗中錄製兩人親密行為影片,並於分手後將影像外流、上網販售,台北地檢署依三項罪名將其起訴。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亦波及另一名新北女警花,因外界誤會她為涉案對象,連日受到關注,她也在社群媒體發文澄清與案件無關。根據起訴書指出,該名男警自2021年起與擁有逾十萬粉絲的網紅女警交往期間,未經對方同意,私自以第三人稱視角錄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影片,並將其剪輯為長達13分鐘版本。後續他將該影像上傳至Telegram群組,並以「警花風雲錄」為標題進行販售,廣告內容露骨,還詳細描述女警外貌與身材,藉以吸引買家。檢方調查發現,男警甚至化名「健身教練阿澤」,轉戰其他社群平台,以每部新台幣3000元高價販售,並成功吸引數百人購買觀看。女警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展開調查並依法將男警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認為,男警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隱私與猥褻影像條文,依「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意圖營利販賣無故攝錄之他人性影像罪」及「公然販售猥褻影像罪」等三項罪名將其起訴。事件在社群媒體上持續延燒,期間曾有部分網友誤認新北曾姓女警花為受害者,對其發出關注與詢問。對此,曾姓女警花於IG限時動態公開與男友的對話紀錄,並發文澄清:「這幾天大家很關心我的感情動態,先跟大家報告,我跟這位穩定牌從2019年就在線,謝謝大家的關心,這個誤會真的是很奇妙」,強調自己與該案件全無關聯。警方提醒,散布或購買非法影像同樣觸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尊重他人隱私權,共同維護網路環境的安全與健康。
警界醜聞!男警偷拍性愛影像製「警花風雲錄」獲利30萬遭起訴
台中市警局1名男警,4年前與女警嘿咻時,偷拍兩人性愛影片,去年他將影片剪輯成13分鐘的精華片段,上網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聲稱「叫聲像母狗」,還標榜影片是超越身價上億的爆乳CEO網紅之大作,以3000元販售百名網友,估計獲利30萬元,台北地檢署已依《刑法》妨害祕密、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販售猥褻影像罪起訴該名男警,檢察官痛批該名男警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法,敗壞官箴,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起訴指出,該名男警與被害人於2021年3、4月曾短暫交往1個月,交往期間兩人曾在台北市東區某旅館發生性關係,但男警未經對方同意,趁其不注意,用IPhone 手機竊錄他與被害人性愛過程,被害人全身赤裸的影片。去年5月27日,男警將被害人在通訊軟體Telagram及Threads中貼文、動態照片、影片剪輯後,在通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 謎題之音:超越夏XXㄉ大物,恭喜夏總你解脫ㄌ(((限時販賣一周 小澤年度力作)) IG擁有高達近10萬粉絲網美,職業還是人民保姆呢,居然是隻白虎母狗,屁股翹高高撐好等人操叫聲,也像母狗一樣大聲,女上位也搖賣力,不愧是有在練twerk的人,奶頭很翹很挺叫聲很騷」。男警還PO文強調,影片內容採第三人稱拍攝,可完全看到女主淫蕩的表情,包含傳教士、後入式、口交,並以帳號「健身教練阿澤」名義在網路論壇「小圈子」張貼標題「這不是大物什麼才是大物,限時販售一週」,以498圖幣(折合約新台幣3000元價格)販賣剪輯為長度13分46秒的性愛片,供網友付費購買後下載與觀覽,估計至少100人購買。事後有陌生網友私訊被害人,告知有人在通訊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要販售她的性影像,被害人經友人提供該網址之性影像擷圖3張,向婦幼隊報案。去年6月6日,警方南下台中市北區某分局搜索男警辦公處,查扣男警IPhone 等多支手機、大批隨身碟及行動硬碟、記憶卡、遠程無線攝影機等證物,並將男警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依《刑法》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意圖營利販賣無故攝錄之他人性影像、公然販售猥褻影像3罪起訴該名男警。
讀高中偷拍4女老師隱私PO網 男大生與母連帶賠償100萬
台南市1名大學生2019年到2020年就讀某國立高中時,以手機偷拍4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及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網路。4名被害女老師去年5月獲悉後報警提告,刑事部分仍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民事共求償485萬元,台南地院判決男大生與其母須連帶賠償共100萬元。檢方起訴指出,2019至2022年間這名男大生就讀台南市某公立高中,在校期間,陸續多次以手機攝錄4名女老師裙底身體隱私部位及胸部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至社群網站TELEGRAM社團,供不特定人閱覽。影像輾轉流傳,去年5月,有學生認出女老師在校園內遭偷拍裙底及內衣影像,經檢視後,4名女老師報警對該名男學生提告。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搜索查扣男學生手機,追查存檔影像,確認有4位女老師遭偷拍裙底及胸部猥褻性影像畫面,男學生在調查時承認犯行。檢警勘查偷拍影像,確認第一位女老師遭偷拍胸部隱私部位2次、第二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5次、第三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3次、第四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1次。檢察官依刑法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對男學生起訴。因其犯罪時間均在高中就學期間,犯案時未滿18歲,刑事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4位女老師指控男學生侵害隱私權及名譽權,身心備受煎熬,陸續到身心科就醫,分別向男學生及其監護人即其母親請求連帶賠償125萬元、125萬元、115萬元、120萬元,共485萬元尚在讀大學的男學生向法官請求,4位老師的請求金額過高,他家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母親工作領最低基本薪資,自己尚在讀書,有打工收入,不希望連累到母親。法官考量男學生竊錄次數、上傳網域,對4位女老師造成影響及所受痛苦程度,判決各連帶賠償30萬元、25萬元、25萬元、20萬元為適當。
台南男偷拍仇家如廁還設成LINE頭像 判拘役80日
台南一名陳姓男因而偷拍仇家A男如廁照,並設為LINE頭像供人瀏覽,遭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陳男因對A男心生不滿,於2024年9月15日凌晨1時許,在台南市某KTV大廳旁廁所內,使用手機從門縫空隙偷拍A男坐於馬桶上如廁時的照片。事後,陳男將偷拍照片上傳至通訊軟體LINE,設為個人頭像照片,供眾多好友瀏覽。直至同年12月5日上午8時許,A男發現陳男的LINE個人頭像竟是自己如廁的影像,憤而報警。警方調查發現,陳男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刑,2020年6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檢方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及散布竊錄內容罪將其起訴。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院認為,陳男僅為發洩個人不滿情緒,竟在公共廁所內無故竊錄他人隱私非公開活動,更進一步散布,無視法紀且嚴重侵犯A男隱私權並造成心理壓力。法院考量陳男無同類前科、犯後坦承,但迄未獲A男諒解,分別判處竊錄罪拘役40日、散布竊錄內容罪拘役50日,合併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涉案手機亦遭沒收。
陸軍少校涉偷拍「好市多女店員裙底」 六軍團:嚴懲不貸
台南市好市多(Costco)於5月30日發生一起偷拍事件,一名女員工在工作時,遭一名現役陸軍陳姓少校偷拍裙底,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在該名軍人手機內發現不雅照片,遭當場帶回警局偵辦。對此,六軍團今(2)日表示,全力配合檢警進行調查,並依「刑懲併行」原則,嚴懲不貸。據了解,陳姓男子於休假期間,回台南的好市多購物,見一名正在整理貨架的女員工,趁其不備拿出手機偷拍對方裙底。其行徑當場被該女員工發現,店方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並在陳姓男子手機裡發現多張疑似偷拍的不雅照片,進一步確認其行為涉及妨害他人隱私,因此帶回警局調查。由於涉案男子身分為陸軍苗栗斗煥坪249旅的少校,屬第六軍團轄下官兵,警方隨即通知台南憲兵隊協助處理,並在訊問後,將該名少校依涉嫌妨害祕密罪嫌移送法辦。對此,六軍團回應指出,後續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刑懲併行」原則,嚴懲不貸;另持恆加強軍法紀教育,確維軍譽。警方呼籲民眾,若無故使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偷拍身體隱私部位,亦或以錄音、拍照、錄影或其他電磁方式竊錄上述內容,將可能涉及《刑法》第315-1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若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或更衣室,妨害他人隱私,則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1項第1款,將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提醒,尊重他人隱私,切勿以身試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