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
」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執行死刑 執行死囚黃麟凱伏法!遺體今火化家屬未現身 僅法師誦經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黃麟凱的遺體今(20日)在三峽火葬場火化,據了解,家屬並未到場,現場也無牌位,僅法師誦經、簡單水果。回顧案情,黃麟凱因不滿女友兵變,加上雙方有金錢糾紛,因此心生殺意,事先準備童軍繩等工具,侵入女友住處,偶遇女友母親,為避免殺害計畫受阻,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之後等到女友返家,對其強制性交,以逞其性慾後,再以同一童軍繩絞殺女友。黃麟凱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被判處死刑,法官認為,其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而達罪無可逭之程度。法務部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經審慎查核全部卷證資料,認無提起非常上訴之事由,且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亦無刑事訴訟法第465條之事由,因而將黃麟凱之死刑案卷陳報本部。法務部表示,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黃麟凱死刑案卷後,由本部參事先行審核有無法定執行障礙事由,再由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詳細討論,審查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再次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經最嚴密法律程序判決死刑定讞,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法務部提到,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拿死刑政治操作終將反噬 黃國昌:苗博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是台灣時隔四年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因過去支持廢死立場,成為網友關注焦點。對此,民眾黨代理黨主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政治人物拿死刑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苗博雅昨(17)日發文表示,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昨晚直播時苗博雅也提到,她對死刑存廢有長期明確的立場,但在個人立場之前,還有更重大的社會與國家利益,最優先的是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她願以公職身分公開承諾,會擱置她個人的偏好,無論大法官的判決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憲法賦予大法官的權力。民眾黨今早在立法委員黃國昌新北服務處發春聯活動,黃國昌表示,死刑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想,政治人物拿死刑的執行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對於苗博雅議員過去這段時間的言行,他覺得讓很多台灣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死刑犯黃麟凱遭槍決伏法 受害家屬赴妻女塔位祭拜:別再掛念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而受害者家屬王爸爸出面受訪,表示等了12年,終於等來這一天,「正義終於來了」。王爸爸今(18日)一早赴已故妻女的塔位,告訴祂們「黃麟凱已槍決,別再掛念了」。王爸爸和妻子育有4個女兒,老么在2013年10月遇害,年僅19歲,而妻子也不幸身亡,享年47歲。黃麟凱2013年10月間還在服兵役時,因不滿女友兵變,又向他追討積欠的20萬元,於是趁著休假,持先前交往時取得的女友住家鑰匙,戴頭套潛入女友家中埋伏。黃麟凱見女友母親先返家後,先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等到女友返家,又逼女友與其進行分手砲,再以相同手法絞殺女友。黃麟凱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時至今日已超過7年。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上午簽署死刑執行令,黃麟凱下午接獲通知後,平靜的吃下最後一餐,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伏法,結束這一生。受害家屬王爸爸當天在接獲消息後,直呼「正義終於來了」,他表示過去的這些年來「日子揪艱苦欸」,都快過不下去,甚至連工作都快受到影響,如今黃麟凱伏法,也終於讓他放下心中大石。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王爸爸今早也帶著新鮮水果到妻女的塔位前祭拜,並告訴祂們黃麟凱已伏法,「已經圓滿了,祢們可以放下了,一路好走,一切都別再掛念」。
死囚黃麟凱1槍伏法! 昔揹14命「殺人魔」吳新華挨5槍才斷氣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因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於本月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伏法,引起社會關注。據悉,黃麟凱伏法前吃了雞腿、喝高粱,再抽了1根菸後,最後注射2劑麻藥後,法警以1槍完成行刑。然而,曾創下台灣治安史紀錄,當時被判處10個死刑的「殺人魔王」吳新華,被押上刑場槍決時,用了5槍才完成死刑程序,這也使法警心生恐懼。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殺人犯吳新華過去組成強盜集團,從1981年開始四處犯案,直到1987年落網,共奪走14條人命,不僅隨機搶劫司機並滅口,還,將2名新竹湖口裝訓部營區的哨兵殺害後搶奪步槍再棄屍。後來,吳新華甚至連身邊的知情人士、一起犯案的同夥都不放過,多人被他殺害後埋屍。直至吳新華的同夥犯下搶銀樓案件,被1輛計程車尾隨在後並通報警方,吳新華才終於落網,最終被判10個死刑,而整個集團共7人被判死刑定讞。判決一出,吳新華的死刑迅速就被執行,但在刑場上,卻發生了令人膽寒的怪事。報導指出,吳新華臨刑前,因腳軟被法警用拖的方式進入刑場,後來法醫替吳新華注射麻醉劑後,吳新華陷入昏迷,再由法警放至沙坑上,讓吳新華呈現「趴姿」,法醫也於吳新華背上的「心臟部位」做上標記。當時執行槍決的年輕法警對著吳新華標記的「心臟部位」開了1槍後,疑似因麻醉劑打的不夠深,吳新華竟然因痛感醒來,還開始掙扎慘叫,嚇得年輕法警不斷發抖,還差點掉槍,不敢繼續開槍。一旁的資深法警長見狀,立刻上前推開年輕法警,拿起執行的槍枝繼續朝著吳新華的「心臟部位」補了第2槍。依照台灣現行死刑流程,法警執行槍決過後,經過20至30分鐘,法警會上前聽死者的心跳、測量脈搏,確認死囚是否已經死亡,若無,則會再補開槍。沒想到的是,吳新華被開2槍後仍沒有斷氣,法警隨即再對吳新華補了2槍,但中了4槍的吳新華還是有脈搏,此時法醫才察覺有異狀,重新聽了吳新華的「心跳聲」後,發現吳新華的心跳聲比常人的還要微弱,趕緊將聽筒往右移動後,才發現吳新華的心臟位置偏向右邊,最後法警重新對準正確的「心臟部位」補了第5槍,才終結了吳新華的生命。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苗博雅晚間發聲:國家有更重要的事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喊話「出來打球阿苗」,苗博雅於17日晚間則發文表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於晚間7時發文表示,去年立委選前一星期,她在鐵馬掃街,有個人突然從路邊竄出,對她說「我想問你對死刑的看法」,對方反覆跳針提一些重複的問題,旁邊還有個人,拿著手機對著她拍,後來她認出,對方是競選對手羅智強的助理,專長是拍抖音短影片。從那天之後,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接著表示,「大藍小藍聯手提出超過3000件刪減預算的案子」,她花了時間仔細讀過後,「發現許多荒謬絕倫的瞎提案。浮濫編列預算,被刪減是活該,唬爛亂刪預算,被罵爆是應該,今天下午,立法院通過第一波預算刪減939.75億,下星期還有第二波刪減案要表決。今晚我會加開一場直播,讓大家看看大藍小藍的真實水準。」
黃麟凱絞殺母女遭槍決!刑警當年「4句話」成案情突破口 他當場淚崩認罪
現年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絞殺年僅19歲的王姓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吃了12年牢飯後,昨(16日)晚間他終於遭槍決伏法。對此,時任三重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明福也回憶,當時他靠著「4句話」才成功喚起黃麟凱的良知,讓他淚崩認罪。黃明福受訪時還原案情經過,透露當時在命案現場的隔壁棟樓頂尋獲黃麟凱時,他佯裝一副輕鬆的樣子,脫口「為什麼不能在現場?」、「她被殺關我什麼事?」不肯坦承犯行。黃麟凱被帶上警車後,黃明福決定以激將法突破僵局,直問「人給你用了、錢也被你花了、命也被你收走了,是不是男子漢?」一番話讓黃麟凱的內心被震懾住,隨即突破心防喊「是我做的」,當場淚崩認罪。對此,黃明福昨(16日)也在臉書發文吐心聲,表示意外從家屬口中得知,黃麟凱伏法後的隔天恰巧是王友的冥誕,認為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定數,「法網恢恢,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這一天在12年後終於到來,多年來每接到案主王爸爸忿忿不平的電話,總是只能安慰他,法律會給他一個公道,鼓勵他好好的過生活,未來日子還很長,今年王爸終於可以給妻女好好上一把香。」黃明福透露,當時黃麟凱被問及是否殺人時,祂一句「關我什麼事,我為什麼不能在現場」,殊不知這句話竟成為祂咎由自取、獲判死刑的關鍵,感慨道「雖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是只對誠心悔過之人。」
網朝聖苗博雅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黃揚明幫緩頰:今晚7點前都來得及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迴力鏢回來了」,媒體人黃揚明更整理出苗博雅過去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她因此喊話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苗博雅於2015年6月5日在臉書發文指,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的民眾。苗博雅指,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政府高下立判。」苗博雅說,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苗博雅批,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喊話「英九、瑩雪,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好嗎。」如今不少網友紛紛回去朝聖,留言「協尋2015年的阿苗」、「迴力鏢來囉」、「出來打球阿苗」,而黃揚明稍早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這次我要幫苗博雅說話!」,他整理出苗博雅的臉書粉專自2015年4月18日成立後,不含昨天的死刑執行,歷經4次死刑執行,前4次她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所以昨天晚上約10時左右槍決執行完畢,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他若還沒有發文,才算是破了先前的最晚發文時間紀錄。請別急,請稍安勿躁。既然苗博雅秉持一貫堅定支持廢死立場,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
比黃麟凱「更該被槍決」? 網怒點1逆子:燒死8人竟改判無期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母親後,再埋伏女友反綁其雙手性侵得逞,隨後將其勒死後逃逸遭逮,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而這也是繼2020年蔡英文政府槍決翁仁賢後,再度有死囚被執行。對此,律師林智群也發文說出對死刑議題的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PO文指出,在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台灣就是有死刑,「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相就成了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另外,有位網友在PTT八卦板以「有比黃麟凱更該馬上被槍決的人嗎?」為題說到,這一次突然之間一個快速死刑,應該嚇到很多人,都以為這個四年不會有死刑了,黃麟凱先殺害前女友母親,再性侵殺害前女友,「2條人命,殘忍又兇暴,當初家屬出來痛苦的畫面歷歷在目,真的早該伏法了」。接著,原PO也發問,「目前台灣待槍決的36個死刑犯中,有沒有誰的情節比黃麟凱更加嚴重,更需要被處理掉的?有沒有八卦?」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點名新竹正義輪胎行屋主的次子陳彥翔,當時他欠債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氣得買汽油返家縱火,造成8名親人葬身火海,「8條人命那個吧」、「燒死8人…居然判無期」、「燒死人那個啊,被燒死多痛苦」、「新竹放火那個,小孩狂叫媽媽的影片,每次看都很難過」。也有人提到,「殺掉小燈泡的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可恥」、「殺警案的吧,警察都敢殺了,放出來超恐怖好不好」、「乾妹不爽就砍死國中同學的那一個」、「去年上半年有個咬掉退休女教師X頭的也是逃死」、「殺妻女給小三直播那個喔,無期而已啦,快出來了」、「華山分屍案,陳柏謙只有無期徒刑,太鳥了」、「死刑犯每個都一樣啦,沒有什麽順序,全部都該立即執行」。不過,許多網友嘆氣道,「一堆連判死刑都沒有…沒機會執行」、「其實很多被判無期徒刑的更扯,法官標準真的很神奇」、「死刑定讞的都該執行,沒爭議的盡快,有爭議的再檢視一次,沒冤枉就執行,很難嗎?」、「希望針對未成年法律修法,不然一堆恐怖的都會放出來」、「詐騙集團比他更可惡啊,害很多人家破人亡,很多被詐騙集團害到自殺的,根本就是謀殺」。
黃麟凱刑前「2劑麻藥才昏迷」 高大成研判2種可能:非罕見狀況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執行前他打了2劑麻藥才昏迷。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死刑犯打2劑麻藥的狀況並不罕見,可能是先打1劑鎮靜劑安撫情緒,或是沒打中血管,才補打第2劑。回顧此案,黃麟凱於2013年間與王姓女友分手,在入伍後,王女發現帳戶被盜領20多萬,便偕同媽媽、姐姐像他催討。黃麟凱見挽回感情無望,又無力還錢,加上王家人屢向其母親討錢,他便起了殺心,到五金百貨買了童軍繩。同年10月1日晚間拿著備用鑰匙、蒙面潛入王女住處,被王母發現後,先用童軍繩將她勒斃,再等待王女下班返家,並將對方雙手反綁、拿褲子矇住頭部。王女勉強將長褲扯下,發現是黃麟凱犯案,曾試圖勸說,黃麟凱卻在鬆綁後強行性侵,最後拿童軍繩勒斃後逃逸。黃麟凱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並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部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但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黃麟凱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過程中一共施打了2劑麻藥才昏迷,法醫10點23分確定死亡,遺體晚間11點多送達板橋殯儀館。至於黃麟凱為何注射2劑麻藥才昏過去?高大成研判,通常會打到2劑,一種可能是死刑犯因緊張而情緒噪動,為了安撫情緒先打1劑鎮靜劑,第2劑再打麻藥;但也有可能是打第1劑麻藥時,因死囚躁動,沒打中血管,所以才會補打第2劑,之前也曾有過類似案例,並非罕見狀況。
死刑有嚇阻力嗎? 專家引用「3數據」支持:暫緩4年竟增150起凶殺案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昨(16)日簽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完畢。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已是2020年4月,關於死刑存廢也是存在已久的爭議,究竟死刑執行是否有嚇阻效果?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先前曾引用多個相關數據,指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因不滿與19歲王姓前女友分手,便以童軍繩勒斃對方,以及47歲的王女母親,落網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黃麟凱伏法,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位被執行的死囚。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死刑執行嚇阻效果」的問題,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過去曾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王伯頎表示,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1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也指出,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黃麟凱絞殺母女遭槍決!前主播蕭彤雯深夜「吐1句公道話」全網爆讚聲
現年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勒斃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台北看守所昨(16日)晚間10時2分已執行槍決。對此,前主播蕭彤雯深夜也在臉書「吐8字」,獲得全網讚聲一片。蕭彤雯昨天深夜在臉書發文直言,「忍了一晚,還是想複誦這句話:『X人償命,天經地義。』」貼文曝光後,上百名網友紛紛湧入留言區,直呼「一命抵兩命,便宜他了!」、「殺人償命,這是對家屬的交代」、「受害人爸爸期待的這一天終於到了,至少能給他一些安慰」、「近期的新聞吵吵鬧鬧,就這件最大快人心」、「人權需要被尊重,但首先得是個『人』。」另外,也有大批網友表態支持死刑,「絕對支持執行死刑」、「下一位請繼續」、「廢死只會讓兇嫌更肆無忌憚的犯案」、「原諒加害者,不是凡夫俗子該做的事,我支持『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寬恕跟原諒是上帝跟神明的工作,我們的工作就是送這些十惡不赦之人去見上帝跟神明」、「我實在不能理解廢死聯盟,未經他人苦、末勸他人善…這句話很難懂嗎。」
死刑犯黃麟凱伏法 賴清德:希望社會能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勒斃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台北看守所昨(16)日晚間10時2分已執行槍決。對此,總統賴清德表示,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賴清德政府2024年5月20日上任至今,首度由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16日深夜已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死刑犯黃麟凱槍決,由於此案也是2024年9月20日「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宣告死刑「部分合憲」,但限縮處死門檻後,首次的死囚執行案件,外界議論不休。賴清德今日赴台中出席家扶兒少春節圍爐活動時表示,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因此我非常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我也要向受害的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法務部執行死刑前「曾5度槍下留人」 僅1人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署死刑執行令。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出聲明呼籲「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實際上,回顧過去執行的死刑案例,只有5起「槍下留人」的情況發生,其中僅死囚張志文被改判無期徒刑,並獲假釋出獄,其他4人均已遭槍決。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規定,死刑案件若是定讞,在法務部長簽准死刑執行令後,必須3天內在監獄中執行,並由檢察官蒞視、書記官製作筆錄,但執行檢察官如果發現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理由,可以在3日內以電話聯絡法務部審核。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在歷年執行死刑的案例中,在槍決前還能「槍下留人」的例子十分罕見。不過,仍有5名一度「槍下留人」的死刑犯,分別是黃松鑑、陳訓志、劉奇訓、張志文、鍾德樹,除了張志文成功「死裡逃生」外,其餘4人最短只延遲了2天,最長則拖延了4年3個月又4天。關於黃松鑑殺人案,法務部前身的司法行政部部長在1969年9月17日批准執行死刑,但在執行槍決前,黃松鑑指控公設辯護人在最後事實審理時未為其辯護,檢方經閱卷後,認為程序違法,立即暫緩執行死刑並提起非常上訴,最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在同年10月26日槍決伏法。殺人犯陳訓志於1995年3月21日被簽准死刑令,但臨刑前卻突然喊冤,表示有不在場證據,且沒有接到判決書,因此執行檢察官當下決定暫緩執行,連夜調卷,確認程序無瑕疵後,在2天後就執行死刑。前雲林縣議員劉奇訓,因殺人而被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於1996年6月15日簽署死刑執行令後,執行檢察官在臨刑前發現劉奇訓曾聲請再審,因此報請暫緩執行,之後劉奇訓雖多次抗告,並聲請30次非常上訴,但都被駁回,最終於1997年2月27日被槍決。張志文因盜匪案被判死刑,法務部長在2001年4月2日簽署死刑執行令,但當時的檢察總長盧仁發卻在閱卷時發現程序違法,張志文所犯下的是唯一死刑之罪,應「強制辯護」,但卷宗中未見任何辯護書狀,因此決定「槍下留人」。經兩度提出非常上訴後,更審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最後在2012年5月假釋出獄,成功逃過死劫。鍾德樹曾經犯下幼稚園縱火案,法務部於2006年11月30日批准死刑令,原定當天就要執行槍決,但因律師早在2周前就以聲請閱卷為由,把卷宗調走,檢方被迫暫緩執行死刑,經不斷提請釋憲和非常上訴,直到2011年3月4日才槍決伏法。
黃麟凱槍決前吃雞腿!各國監獄「死囚最後一餐」大公開 1亞洲國家沒斷頭飯
現年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勒斃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台北看守所昨(16日)晚間10時2分已執行槍決。對此,黃麟凱的最後晚餐也被曝光,據悉看守所準備了雞腿、豆干、海帶、白飯等餐點,另外還送上香菸、高粱及啤酒,究竟世界各國的死刑犯「生前最後一餐」吃什麼?帶您一次看。知名大胃王YouTuber路路(賴泳年)先前曾以「各國死刑犯的最後一餐」為題發布影片,內容提及有些國家可讓死囚自行挑選菜色,不過有預算上的限制,而多數則由獄方決定,其中「1亞洲國家」伏法前竟沒得吃,盤點6個國家斷頭飯:台灣:滷味、高粱、香菸台灣死刑犯執行槍決前,獄方會準備冷盤滷味,且一定會有2顆「不切的滷蛋」,傳統習俗中象徵著今生已「圓滿」,吃完後就可以好好上路。至於為何還要特地準備菸酒?這是因為多數囚犯在伏法前多半會沒胃口,只會一直抽菸跟喝酒。中國大陸:飯菜、一塊生肉中國監獄準備的「生肉」並非是要讓受刑人食用,而是讓他們帶著走,目的是希望囚犯死後若在投胎路上遇見惡犬攔路,可以丟生肉引開惡犬的注意力,以免靈魂遭撕咬無法投胎。俄羅斯:麵包、白開水俄羅斯對死刑犯從不心慈手軟,認為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不必吃太好,因此一塊麵包及一杯白開水,能讓受刑人吃飽就好。日本:豬排飯豬排飯在日本代表著「勝利」的意思,也意味著「重新出發」,通常在上陣考試、比賽前或慶祝時,日本民眾都會吃豬排祈求好運,對於死刑犯而言則是象徵著來世重新開始。美國:死囚自行挑選菜色,餐費預算40美元(約新台幣1316元)相當重視人權的美國,會讓死刑犯自由決定上路前的最後一餐,不過僅提供約1300元的餐費,其中有囚犯點過一盒Pizza、薯條、多力多滋、草莓冰淇淋、草莓奶昔和櫻桃可樂,不過他還來不及吃完就被處死;最奇葩的是,有位囚犯僅點了一顆黑橄欖,不過這顆黑橄欖最後卻是在口袋中被找到,背後用意令人匪夷所思。新加坡:沒有斷頭飯有別於台灣的最後一餐,新加坡會幫死刑犯拍攝「最後一張照片」且允許他們穿便服拍照,行刑後再將照片交給家屬留念,不過死囚依然可以向獄方要求吃自己喜歡的食物。
死刑犯黃麟凱伏法引國際關注! 歐盟再度呼籲台灣全面廢死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在2013年使用童軍繩將前女友王姓女子與其母親勒斃,並被判處死刑,案件經過長時間審理後,終於於2024年1月16日晚間執行槍決,黃麟凱的死刑執行時間為當晚10點02分,10點23分由檢察官確認其死亡,隨著案件的結束,國際間對死刑的反對聲音再度升高,尤其來自歐洲聯盟(EU)的強烈譴責。歐盟外交及軍事統籌機構——歐洲對外事務部(EEAS)於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對黃麟凱的犯罪行為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誠摯的慰問,歐盟也強烈表達對死刑的反對立場,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死刑都是不人道且可恥的懲罰,並且代表對人類尊嚴的最終否定。歐盟指出,許多研究顯示,死刑對於犯罪威懾並無顯著效果,甚至並未能有效減少犯罪,歐盟呼籲台灣應維持事實上的暫停死刑執行,並尋求一致的政策,最終朝向「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這一聲明再度突顯國際間對死刑問題的激烈討論,特別是在歐盟強烈反對的背景下。台灣在過去數年中,對死刑問題的討論始終存在爭議,支持死刑的人認為,對於某些極端罪行,死刑能夠對犯罪者進行懲罰,並對社會發出警告,但反對者認為,死刑不僅無法有效減少犯罪,還可能導致冤獄,並對人類尊嚴造成深刻傷害,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台灣的死刑政策再次成為國內外輿論關注的焦點。
黃麟凱槍決後「仍有36死囚」!邱和順關押36年 驚世媳婦林于如是唯一女性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19歲王姓前女友和47歲王女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在黃麟凱伏法後,全台仍有36位死刑犯還未執行,包括被關押最久、服刑超過36年的邱和順,以及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目前全台36位死囚名單中,20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6人在台南看守所、5人在高雄看守所、4人在台中看守所。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最久(25年)的是在1995犯下建商黃姓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同案被告徐自強再審無罪確定,而黃春棋、陳憶隆在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被關押最久(36年)的死囚為邱和順,他被控在1987年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並在同一年綁架新竹男童陸正,當家屬交付贖金後,他仍殘忍將陸正殺害棄屍,警方循線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多年來歷經十餘次審判,直至2011年7月遭判死刑定讞,迄今仍未伏法。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因賭博欠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林于如遭逮過後,2013年6月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中;不過,林于如律師團主張,林于如診斷出精神障礙,依法不得執行死刑。年齡最高的死囚是目前73歲的王信福,因涉在1990年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於2006年於機場遭逮,2011年判死刑,至今未執行槍決;而陳榮傑則在1992年8月間就伏法。據悉,王信福去(2024)年4月17日曾寫信給救援大隊,表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無數人權律師、團體也持續為他奔走。
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黃麟凱打2劑麻藥才昏迷!槍決前吃一隻雞腿 留下一封信
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和女友母親,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點02分伏法,10點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確認死亡。據了解,黃麟凱打了兩劑麻藥才昏過去,原本預計9點執行槍決,拖了一個小時才執行。據悉,黃麟凱被槍決前只吃了一隻雞腿、沒有喝酒,在伏法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但有留一封疑似遺書的信。執法人員對他施打麻藥,但黃麟凱沒有馬上昏迷,於是再施打第二次才昏迷,隨即執行槍決。據北所外聽到一聲槍響,應只開了一槍就伏法。黃麟凱伏法後,法警按照慣例,在所內的地藏王菩薩小廟前點香祭拜、焚燒金紙,晚間10時39分許,黃麟凱的遺體從「生死門」被運出北所,送往板橋殯儀館。遺體抵達後,將其一手帶大的黃母和其姊姊都並未現身,只能先行將黃麟凱遺體送入冰櫃,等待家屬認領,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若無人認領,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收埋。槍決死刑犯黃麟凱也是賴清德上任後第一起死刑,至於黃麟凱被「挑中」的原因,因為他是目前所有死囚當中,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歷審都判決死刑,最高法院5位法官經調查後也達成「一致決」,除此之外,黃男沒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法務部長鄭銘謙因此在16日簽署了黃麟凱執行死刑命令。
妻女遭黃麟凱絞殺 受害者家屬喊話廢死團體:殺人償命才有公道
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將殺害19歲王姓前女友及47歲王女母親勒斃,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16日晚間執行槍決,廢死團體圍繞在台北看守所外喊話,希望「槍下留人」,黃麟凱受害者家屬則喊話廢死團體,表示「殺人要償命」,社會才有公道。據了解,王女在家排行第四,上有3個姐姐,而她與黃麟凱原是班對,其個性孝順懂事,會趁課餘時間出外打工積攢大學學費,辛苦存下20萬元,卻被黃麟凱花光。黃麟凱花光被害人辛苦攢下的學費,卻不滿王女跟他提分手,竟潛入王家殺害前女友母親,逼姦前女友後再用長褲將她勒斃,手段極為殘忍冷血,被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合議庭只能判死,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並於16日槍決伏法。王父在這12年間備受折磨,直言「生活真的很不好過」,更曾在媒體面前下跪希望黃麟凱能夠伏法,如今他終於盼到司法還他公道而頗感欣慰,也向廢死團體喊話。王父堅決反對廢死,表示社會要「殺人償命才有公道」,不然大家都要做壞事,並感謝大眾的關心和幫忙,最終才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讓正義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