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小物
」 柯文哲 政治獻金 競選小物 民眾黨 傅崐萁
知名律師租屋藏匿傅崐萁管家! 張睿文被移送律懲會
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偵辦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崑萁競選小物案,搜索傅崑萁的管家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但李慶隆旋即失聯被通緝,最終在5月才主動投案。檢調發現,名律師張睿文疑似協助藏匿李,規避偵查,被依照藏匿人犯罪嫌起訴,並經一審判處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北檢今日(1月7日)也將張睿文移付懲戒。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11日搜索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以後,李男在到案接受檢方複訊、交保以後便直接人間蒸發。檢調去年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而檢方發現,李慶隆「人間蒸發」期間,是透過張睿文協助才得以躲藏。張瑞文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去年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最終檢方於去年的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嫌起訴張睿文,並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台北地院開庭時,考量其在審理期間改口認罪,判張女有期徒刑8月,並緩刑5年,而台北地檢署也認為張女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今日將張移付懲戒。
律師張睿文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完蛋了! 檢方起訴求刑8月移審懲戒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競選小物案,檢調於今年3月2度搜索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以及花蓮的住處後約談李,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好後,在張協助下躲避檢調追查。檢方今年5月對李發布通緝,8天後李主動投案。台北地檢署於今(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起訴張睿文,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張睿文於今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案件之選任辯護人,於當日陪同其接受調查局、檢察官問話,並在辯護過程中陳述李慶隆無逃亡之虞等語,檢方訊後將李慶隆請回。不過,張睿文卻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12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檢調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有關張睿文藏匿李慶隆的案件,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藏匿人犯罪對張睿文提起公訴,此外,檢方更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匿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 黃珊珊:檢察官應善舉證責任而非羅織罪名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1)日出庭作證後受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並表示,「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今日出庭作證後,公訴檢察官指控,黃在2023年底開了柯文哲競選總統的募款會,隔天就傳訊「小沈已給過」,證明柯指的募款,柯的律師表示,2023年柯文哲「KP Show」演唱會是商業演出,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珊珊作證後接受採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比如:你們這麼忙為何不用訊息通知大家就好?對於所謂「小沈已給過,叫我不要去麻煩別人」的部分,故意要去串聯所謂的1500。黃珊珊表示,自己當時身為競選總幹事,在選舉過程中包括募款、爭取選票都是自己的責任,當然會去爭取各界的支持,但是柯文哲是一個非常不喜歡麻煩人的人,常對她說不要去麻煩別人,這是兩人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互動,這件事情跟京華城和小沈一點關係也沒有。有關競選小物、KP秀,黃珊珊說,這些都是正當的商業行為,但直到今天檢察官還是運用所謂片面資訊、文字遊戲,故意要入人於罪,這個「非常不可取」,重點在於清者自清,相信法院接下去的審理,都已經很清楚很多事實已經呈現,希望司法界能在此事上,大家看得很清楚「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也表示,今天下午後終於可以跟柯文哲講話了。
檢方不服柯文哲交保提抗告 高院今可能作出裁定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關押1年,8日獲交保後檢方不服,迅速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1日收到卷宗後分案審理,最快今(12)日裁定。柯涉政治獻金案部分,台北地院昨傳訊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檢方指控柯與前競辦主任李文宗等人,以競選小物募款卻侵占政治獻金,柯反駁說檢察官「編故事」,庭末審判長諭知,16日由李文宗、李文娟兄妹作證,柯必須到庭。柯文哲交保後與先前羈押被提訊時,嚴肅且悲憤的神情差異很大,他昨穿著別有「KP」圖騰別針的西裝,態度輕鬆出庭,有媒體問他,賴清德總統說「行政沒有干預司法,要在野黨放下屠刀」,他聽到後張開嘴地大笑,但沒有回答問題。柯的律師詰問時,周回答,擔任民眾黨秘書長前是眾望基金會主任,當時李文宗身兼基金會董事長、執行長及財務長3職務,基金會的請款是向當時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柯文哲是基金會辦公益活動的看板、代言人,沒有介入會務,但有參與活動「就像一般基金會有年度代言人一樣」,請柯來當公益活動代言人效益很大;李婉萱則表示,競選小物宣傳期間有提供競辦免費使用,對外售價會在成本加上營收利潤。庭末,柯的律師鄭深元說,北檢以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柯文哲同車,違反禁止與證人接觸為理由提起抗告,但陳不是未來法院要作證的證人,請審判長補充裁定,不能接觸證人可以有例外規定,「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不須禁止,否則會造成柯被「孤立」,審判長江俊彥表示,等高院對抗告結果裁定出來後再說。
柯文哲今日出庭!幕僚周榆修出面作證 阿北庭上是否談抗告將揭曉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所捲背信罪,將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出庭作證,預計將會針對民眾黨政治獻金的運作以及金流進行釐清。此外,在柯文哲今日上午出庭時間,北檢的抗告卷證預計也已經送達高院。柯文哲、李文宗涉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並用以支付基金會的13名員工捐款,其中更包括月薪12萬元的周榆修,但後續檢方也查出,周等人的實際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等活動。檢方調查,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隨後由競選總部推出透過捐款換競選小物活動募款,隨後再用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李婉萱更是同時身兼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員工、木可公關公司員工,但卻領眾望基金會的薪水。台北地院今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周榆修以及李婉萱,被告部分則是傳喚柯文哲、李文宗以及李文娟,而9月16日李文宗將再度以證人身分出庭、李文娟則是會於9月23日出庭作證。另外,台北地院昨日表示,關於北檢抗告的券證,預計將會在今日上午送至高院,與柯文哲出庭時間相當接近,過去柯文哲面對媒體詢問抗告的相關心得時,柯文哲皆未做出回應,柯文哲是否會在今日庭上對抗告發表相關意見,也成了外界關心的焦點。
林俊憲競選提袋是中國製造? 侯漢廷:沈伯洋、罷團有無意見?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今(17)日爆料,台灣商人向大陸訂製帆布袋,要求提供樣品,大陸廠商寄來的樣品,赫然發現林俊憲的競選提袋。「林俊憲的競選提袋,竟然是Made in China」。他也酸,綠營過去是如何放大檢視藍營的,請問反對淘寶的林楚茵、沈伯洋有無意見?告發藍委鄭正鈐委託中國製作濕紙巾違反滲透法與國安法的罷團有無意見?「亭妃姐,自己只能幫到這裡了」。侯漢廷貼出照片與對話紀錄表示,疑似林俊憲向中國大陸帆布袋廠商製作購物袋,請問反對淘寶的林楚茵、沈伯洋有無意見?請問因為鄭正鈐委託中國製作濕紙巾,就告發違反反滲透法與國安法的罷團有無意見?侯漢廷指出,台灣商人向大陸訂製帆布袋,要求提供樣品,大陸廠商寄來的樣品,赫然發現是林俊憲的競選提袋。「林俊憲的競選提袋,竟然是Made in China」。侯漢廷表示,看看過去林楚茵沈伯洋召開記者會時如何痛批淘寶貨「以養、套、殺策略滲透台灣市場,破壞市場秩序與經濟環境」、「於台灣本土產業、中小店家、個資安全及國家安全等,皆將帶來重大衝擊」。侯漢廷再指,看看鄭正鈐委員因為發放大陸製濕紙巾,罷團如何告發的,罷團稱「涉收受中國物資、疑有中資介選」、「印有鄭正鈐人像、中國浙江製造的濕紙巾競選小物,交給檢方作為證物」。侯漢廷說,為什麼愛台灣的林俊憲不委託台灣商人製造呢?這不就是打擊台灣本土產業和中小店家嗎?依民進黨邏輯不就是破壞市場秩序與經濟環境嗎?侯漢廷質疑,林俊憲是否支付人民幣?人民幣從何而來?有無交易紀錄?是否有人贊助?是否有陸資介選?或者,林俊憲要辯稱,不是自己做的,是支持者做的?或者是大陸廠商聯合台灣商人的陰謀陷害?侯漢廷提到,這名爆料的台灣商人,只是經營兩岸物流的商人,平時也無發表政治言論,分享事情而已。難道要認為這名台灣商人涉嫌通匪抓起來?侯漢廷呼籲,林俊憲委員說清楚講明白,難道有人假借名義,自掏腰包去大陸下訂單,在台灣幫忙發放,然後等著被爆料嗎?最後,侯漢廷強調,說實話,向大陸訂製與採購物品,本來市場交易就是正常行徑,但綠營如何放大檢視藍營、痛批淘寶,現在是否應該自我檢視?林俊憲要不要批評林楚茵和沈伯洋大驚小怪?並表示,「亭妃姐,自己只能幫到這裡了」。
傅崐萁管家李慶隆100萬元交保 戴電子腳鐐速閃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的管家李慶隆,涉「競選小物」賄選案,因傳喚未到案5月2日被北檢發布通緝。昨(9日)下午2時許,李慶隆在律師陪同下主動投案,最終諭令100萬元交保,並予以限制住居、電子腳環科技監控等處分。凌晨2時許,李慶隆完成辦保,不發一語快步離去。檢方訊後認為,李慶隆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考量其為主動到案,且經過執行3波搜索、保全相關證據,並已訊問與本案相關的被告、證人等情節,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北檢裁定李慶隆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檢察官3月11日訊問李慶隆後,隔日(3/12)深夜,律師張睿文事務所的林姓員工開車,和被告李慶隆駕駛的自小客車,一前一後駛入律師事務所之大樓地下停車場,李慶隆駕駛的車停在張的車位,拆除前後車牌後失聯。檢調懷疑張睿文涉嫌藏匿李,5月2日搜索張睿文律師事務所,訊後以藏匿人犯罪,諭知張睿文50萬元交保,並對李發布通緝。
競選小物案李慶隆失聯遭通緝! 今主動現身北機站投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贈競選小物日前遭控涉反滲透法等罪,台北地檢署日前搜索位於傅崐萁花蓮住處旁的員工宿舍,並搜索傅崑萁管家李慶隆的住處。後續北機站4月8日通知、檢察官4月11日傳喚,李慶隆均無正當理由缺席,經檢方調查後,發現李慶隆自今年3月11日進入張睿文律師事務所後,便不知所蹤且失去聯繫。而北檢也於5月2日依法發布通緝令。今(9日)下午2時許,李慶隆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前往北機站進行投案,並由調查官依法逮捕,待訊問完畢後將立即歸案。
延押庭前夕裁罰政治獻金案遭質疑 監察院5點聲明回應
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羈押期限將於4月1日屆滿,台北地院20日提訊延押。監察院則在延押庭前夕裁罰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374萬元,引發外界質疑配合司法追殺。監察院澄清,原訂2月19日審議,但因柯父2月17日辭世,基於人道考量延至3月19日。 監察院表示,廉政委員會固定於每月第三週三召開會議,除國定假日外不變更。原訂2月19日審議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案,但因柯父2月17日辭世,基於人道考量延至3月19日。針對裁處的罰鍰與沒入金額皆依法全數繳入國庫,與監察院預算無關,外界不應將此與監察院業務費遭刪減混為一談,更不應誤導輿論或進行不當解讀。監察院說明,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束次年會例行查核候選人政治獻金。然而,柯文哲與吳欣盈的政治獻金申報內容於113年7月公開後引發關注,並收到多起檢舉,民眾黨亦於8月10日承認部分申報不實。因此,監察院於8月12日提前查核,依法裁處。至於賴清德、侯友宜等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則將依常規於114年4月提出查核計畫,經廉政委員會審議後執行。 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5條,查核程序啟動後不得更改申報內容,以確保標的明確性。柯文哲案件於113年8月12日開始查核,申報截止日為4月15日,期間曾於4月8日退回,並獲近3個月時間修正,最終於7月3日完成。因此,監察院認為已提供充裕時間,難以接受後續更正的主張。 針對競選小物未納入政治獻金的爭議,監察院指出,柯文哲107年參選台北市長時,販售小物收入據實申報為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亦有相關紀錄。然而,113年參選總統時,類似募款小物的收入卻由木可公司歸為商業行為,未納入政治獻金。監察院強調,關鍵在於是否依法申報,而非單純交易形式不同。
綠恐喊「解散國民黨」催罷免票?前立委曝「瘋招」很多藍需有對策
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今天指出,檢方近日鎖定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競選小物案」,今天搜索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劍指市黨部主委國民黨立委謝龍介,都只是催罷免票的「剛開始」而已,由於罷免講求「仇恨值」,越靠近罷免、綠營出的「瘋招」會更多,例如指控國民黨全黨違反國安法律,要求解散國民黨等等,國民黨必須備妥對策。郭正亮今天受訪時分析,雖然出「瘋招」者應該不會是賴清德、林右昌等高層黨職主管,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些瘋招一定會不擇手段,無限上綱,例如由親綠政論界目「發動」,藍營不應幻想,綠營只敢解散統促黨這一類政黨而已。他說,當大罷免靠近,綠營一個又一個「瘋招」出手,凸顯綠營催罷免票,有邏輯、有步驟,國民黨黨中央真的確定維持目前的「溫良恭儉讓」,用「創制公投(反廢死、反極權)」,真的就能防禦對手攻勢,且取得勝利嗎?郭正亮感嘆,綠營打罷免催票戰,有節奏,有角色扮演,有戰略戰術規劃,分工清晰,但在國民黨那邊,還看不到類似步驟,因此只能一路挨打。他舉例,當對手攻擊已經幾乎達到「無理取鬧」的程度,國民黨還搞文謅謅的公投,兩者力道就像拿關刀對抗大砲,完全不成比例,國民黨面對生死存亡,恐怕不是只靠斯文應對就能過關。郭正亮表示,外界認為目前大罷免最危險的就是新北立委葉元之及台北立委徐巧芯,徐巧芯是因為原本外界認為她通過大罷免沒有問題,但卻出現一份跌破眼鏡的民調,綠營當然見獵欣喜。他已提醒徐,這份民調顯示她開拓年輕票還有待繼續努力,此外,綠營網路作戰幾乎被公關公司壟斷撲天蓋地,但藍營在這一塊的經營顯然還不夠,難有外溢效應,當綠營全力鎖定25%深綠催票,未來還可能舉辦反共大遊行催票,號召台獨支持者,請問國民黨有沒有對案因應嗎,如何回應綠營指控國民黨是中共同路人,如何催出在野黨支持者的熱情,如果沒有,那就是繼續被綠營壓著打。
監院政治獻金法開罰柯文哲 陳智菡批擴權裁罰「棒打在野黨」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政治獻金案仍遭羈押禁見,監察院昨(19)日公布查核報告,認為柯文哲募款演唱會及競選小物收入故意匿未申報,裁處罰鍰新台幣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日表示,監院若不以同標準查「賴桑小舖」、「小英商號」,就淪為「棒打在野黨、護航執政黨」的政治打手。陳智菡在臉書發文表示,監察院可依法檢視、政治獻金有無核實申報,但不該擴權,將政治人物所有「非政治獻金」視同政治獻金,這是擴權裁罰、漠視相關法規、是以公權力戕害人民權益。陳智菡指出,「柯文哲演唱會」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所得,均屬有相當對價之正當商業行為,依法納稅(娛樂稅、營業稅等),此非屬政治獻金之『捐贈收入』,監察院裁處沒入,根本於法不合,是重大違誤。陳智菡質疑,監察院是否要以相同標準查「賴桑小舖」、「小英商號」?若否,就是雙標,若否,監察院就不只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廢物院,而是「棒打在野黨、護航執政黨」的政治打手。陳智菡表示,柯P政治獻金案因為會計師申報不實及錯漏而起,柯文哲是受害者,相關司法偵查可稽,而漏報的支出經查證比對,「皆有相關憑證且是用於選舉」,然而,善後小組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均未獲同意。而過程中,監察院更百般刁難,明知柯文哲主席與其他相關當事人遭羈押,查帳有困難,仍以延誤補正開罰,還發新聞稿撇清責任、惺惺作態。陳智菡痛批,「政治獻金案」司法仍在調查,監察院搶先羅織莫須有罪名,迎合上意,真可謂用心良苦。
監院裁罰柯文哲374萬、沒入5579萬 民眾黨回應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審議通過「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之查核報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對此,民眾黨表示,監察院此時公布訊息,是為北檢添加柴火,進行政治追殺,至於監院認定,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則顯與客觀事實不符。民眾黨表示,監察院18日才大動作開記者會,痛批在野黨砍預算,哭窮欲聲請釋憲,19日卻可以發布超過3000字的新聞稿,宣布裁罰、沒入金額,顯見監察院還能運作,寧可省下買衛生紙的錢,也要處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傾全力在對付柯文哲,背後目的不言而喻。民眾黨指出,監察院選在柯文哲20日首次開庭前一晚公布訊息,就是在助攻檢察官,為北檢添加柴火,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及攻擊。民眾黨說,監察院傾全力調查,新聞稿仍有值得一讀的地方,其中確認了過去從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捐款,確實有許多錯誤登載為現金,且捐贈者與威京集團無關,更不存在外資捐贈;另外,裝潢費皆有合法憑證與給付金流,SOGO禮金確實作為員工福利用途,以上幾點皆證實,去年幾個月政論節目搭配側翼網軍輪番造謠的內容,都是不實的指控與抹黑。至於有關監察院認定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民眾黨強調,顯與客觀事實不符,要求監察院依照同等標準,清查賴清德總統競選期間的「賴桑小舖」及蔡英文前總統的「小英商號」,有開立發票之收入是否依法申報政治獻金,是否有匿未申報情形,請監察院一視同仁以正視聽,否則將落入「政治辦案標準不一」的罵名,難度悠悠之口。
違反政治獻金法情節重大!監院開罰柯文哲374萬 沒入5579萬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天(19日)審議通過「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之查核報告,同一組擬參選人吳欣盈免罰,柯文哲裁處罰鍰新臺幣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監察院說明,該案查核範圍,係針對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於112年5月20日起至113年2月12日止在可收支期間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申報。至於柯文哲於111年底在法定可收受政治獻金期間前收受林姓等3人之政治獻金、柯文哲代收多筆他人捐贈台灣民眾黨之政治獻金、木可公司代收政黨YT頻道抖內等涉有違反政治獻金法之爭議,均行另案辦理。監察院去年8月12日派員調查,旋即函請柯文哲檢送政治獻金收支憑證原本到院。但因資料已遭調查局扣押取走,監察院乃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函請臺北地檢署提供行政協助,並於8月底動員多名承辦人員兩度前往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將全部近10大箱扣押資料悉數翻拍後,始取得申報之憑證資料。旋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檢附憑證、收支對象查報資料及約詢有關人員,於查核後發現逾2萬筆收支涉有違反11大項政治獻金法規定情事,並依法函請被查核人陳述意見。惟柯文哲於113年9月5日因刑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且被禁止接見及通信,為保障柯文哲行使陳述意見之法定權益,監察院函詢檢察官得知受限於羈押法第66條規定,考量柯文哲無從求援所外人員協力得以完整陳述意見之情事而暫停調查進程。直到檢察官於同年12月26日提起公訴,柯文哲具保停押後,監察院遂以最速件公文寄送柯文哲住所請其陳述意見,復於今年1月間收到柯文哲委託之代理人黃珊珊提出陳述意見函後,全案調查程序才告完備。嗣完成查核報告,循序提列114年3月19日廉政委員會審議。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認定本案會計報告書之收支違反政治獻金法情形包括:(1)募款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合計4,067萬8,453元之鉅額收入,故意匿未申報;復有虛報1筆收入及86筆無交易事實等虛報支出計2,463萬719元,因故意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6,530萬9,172元,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節重大,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處罰。決議裁處罰鍰180萬元併沒入匿未申報之收入4,067萬8,453元。(2)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以4筆高額授權費(金)名義給付木可公司計1,500萬元,違反同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之情節重大,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處罰,決議裁處罰鍰180萬元併沒入違法支出金額1,500萬元。(3)未盡查證義務收受不符規定之政治獻金,未於申報截止日前辦理返還或繳庫等違反同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部分,決議裁處罰鍰8萬元併沒入11萬5,435元。(4)收受164筆政治獻金逾15日始存入專戶,違反同法第10條第2項規定部分,決議裁處罰鍰6萬元。以上合計裁處罰鍰374萬元併沒入5,579萬3,888元。另查出捐贈者違法部分,有營利事業於捐贈時其主要成員之董事長為外國法人,違反外資不得捐贈之規定、個人對同一組擬參選人於同一年度捐贈總額超過法定10萬元之限額等違法捐贈行為,監察院亦均分別依法裁罰。監察院強調,擬參選人為募集政治獻金而舉辦活動,政治獻金法並無限制募款活動之態樣,擬參選人自可展現創意舉辦不同型態之募款活動,包含委由營利事業辦理。惟該活動所售票券、販售之物品價額等,如構成對擬參選人不相當對價之給付,該募款活動之收入即屬政治獻金捐贈收入,不因該活動已依法繳納相關稅賦(娛樂稅、營業稅等)而改變其為政治獻金之本質,故仍應依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將販售之金額於法定期間內存入政治獻金專戶、開立收據並申報於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舉辦募款活動之相關成本支出,亦得列報為政治獻金支出。多年來,擬參選人募款餐會或販售募款小物多按此規定列報,柯文哲於107年間競選臺北市市長亦曾遵循此方式申報該次會計報告書,為此,監察院再次重申,募款活動不論形式為何,均應依此列報。端木正部分,監察院認定其執行帳務業務虛偽登載及查核簽證業務,未依照「會計師辦理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查核簽證須知」及其所設計之查核程序等違反會計師法第11條第1項及第41條等規定,且情節重大,已該當同法第61條第6款應付懲戒事由,依法檢具事證移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
傅崐萁花蓮住家被搜立院痛批賴清德北檢 質問司法還能信任嗎
今天驚傳花蓮住家被搜索的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中午在立院受訪指出,民進黨過去在野期間,一直說司法要獨立,不能成為執政者打擊異己的工具,但是國民黨要表達強烈遺憾,如今的司法完全沒有獨立,因為民進黨一開始先透過司法對黨內異己、前桃園事長鄭文燦追殺,之後又對民眾黨黨主席追殺,現在又要對國民黨立院黨團及傅崐萁下重手。他強調,國民黨團目前是有史以來最團結的狀態,賴清德總統用這種卑劣的手段,追殺傅崐萁、恫嚇在野黨,他要再次強調,2024年總統立委選舉前,民進黨各地立委候選人,就不斷針對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的「競選小物」提出檢舉,各地地檢署就立即進行偵查,不只瞭解整個團購過程,是否如綠營所指控的「財源是紅錢、來自中國大陸」,包括採購、進出口都查得非常清楚,都是在中華民國國內指定的外匯銀行資金進出,而且進出口都有完稅、繳稅過程,到今日為止,上網查大約就是20元上下的物品,沒有一件違反選罷法。傅崐萁指出,沒有想到北檢又再度使用各地地檢署已經偵結的舊案,也沒有管轄權(傅崐萁說所有進口商都在花蓮),又已經清查得非常清楚的案子,一切合法,卻重啟調查,北檢還透過特定媒體放話,恫嚇在野黨,到他花蓮住家的員工宿舍搜索,揚言帶走家中園丁。他痛批北檢就是賴清德總統的御用打手,就在賴清德總統宣布要用軍事法庭「對付台灣所有宗教團體、台商、觀光業者以及想要從事兩岸交流活動的人」的此刻,居然搜索在野黨國會議員,而且用如此卑劣重炒舊案的手法,搜索票理由居然還是違反商業會計法,可以做到這種強度嗎?這麼簡單的案子可以這樣搞嗎?傅崐萁並向賴清德總統喊話,所有政治追殺「請到這裡為止」,別濫用「皇后的貞操(指司法系統)」,他也要再度譴責賴清德用司法暴力對付追殺國會議員。
鍾小平收傅崐萁萬份修容組 林楚茵點出4點違法可能性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被爆出提供藍營候選人競選小物,而負責公司是在花蓮的「戰天下」,負責人是傅的親信,花蓮縣前觀光處長蘇意舜。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12日還公開承認確實有收過傅崐萁送的一萬份修容組。對此,民進黨林楚茵也爆,中正萬華區民眾甚至在選後都還收到過,直指收受贈送的藍委可能涉及四項違法事由。鍾小平12日在政論節目上自爆,有收到1萬份指甲刀修容組,而且是傅崐萁贈送的,他沒有花半毛錢,「他助理打給我嘛,說要送東西來,我也是老江湖啊,當時我就問這個多少錢?30塊以上可能就不行,他說20幾塊。」「花蓮查完水表,傅崐萁再爆送中國製競選小物,中國操控經濟犯伸黑手滲透台灣選舉」,林楚茵表示,有民眾揭露,到去年12月只要填寫一張「中正萬華立委調查表」(選項:吳沛憶、黃國昌、鍾小平),就能獲得傅鍾修容組,數量龐大到選舉結束還能持續發送。並指出,傅崐萁「贈送」競選小物的荒誕行為已經牽涉賄選、違反政治獻金法,甚至是中國勢力介入台灣選舉。林楚茵列出4點可能違法事項,首先、疑似國民黨黨團總召賄選,若傅崐萁透過贈送競選小物,來收買人心、影響當選後的立院總召選舉,已經構成賄選行為!將違反《選罷法》第99條、《刑法》第144條;再者,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登載不實,鍾小平說競選小物是傅崐萁「免費贈送」,但若藍委在政治獻金申報時,將「送的」偽造成「買的」,那就涉及偽造文書罪,甚至在政治獻金查詢平台登載不實!第三、違反《政治獻金法》未依法申報政治獻金,「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就是政治獻金,必須依法申報與管理。藍營候選人接受傅崐萁贈送的免費競選小物,若未依法申報,則可能涉及違法捐贈或候選人未依規定申報政治獻金;最後、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中國勢力介入選舉:國安法第2、7條及反滲透法第3條,均規定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中國)影響台灣選舉;以及政治獻金法第7條更明確規定:中國資金不得捐贈政治獻金!林楚茵指出,傅崐萁若拿不出購買憑證,或推託「戰天下」公司只是他前下屬成立,根本無關,那麼這些競選小物不只中國製造、可能是中國購買,甚至是「中國贈送」,試圖影響台灣選舉,將是中國透過「傅隨組織」傅崐萁直接滲透台灣最後,林楚茵呼籲檢調快查,這些「競選小物」的資金來源到底是什麼?是否由中國指示、甚至直接由中國提供?這麼多小物,是不是為了交換「立院總召」的位置?
柯起訴書曝光木可「折扣碼」分潤5%!民眾黨中「她」收7萬最多 檢另案偵辦中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偵結起訴,內容提及柯文哲與前競辦財務長李文宗、木可負責人李文娟3人,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起訴書中還提到,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將使用折扣碼的匯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其中民眾黨黨工許甫、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黨發言人吳怡萱、市議員黃瀞瑩、陳宥丞等,均可收取金額不等的分潤報酬,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起訴書指出,為了增加募款金額,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恣意支配所取得的募款所得,將使用折扣碼的募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在113年2月5日至7日期間,民眾黨黨工許甫共收取4.5萬元,陳智菡收取7萬元,吳怡萱收取6千元,黃瀞瑩收取5萬元,北市議員陳宥丞收取6千元。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先前曾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稱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但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純屬商業販售行為,並非政治獻金」,並堅稱:「如果說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這完全是錯誤理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也曾回應,「我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更無限上綱成錢是來自於政治獻金。」吳強調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讓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民眾黨市議員黃瀞瑩曾回應,自己2018年開始幫忙柯文哲選市長連任後,不管是用「學姐」或「黃瀞瑩」或「市議員」身分,都一直幫忙協助宣傳很多政策,而募款小物、木可商店等宣傳,她也一直盡心盡力在做,只是想把理念跟理想放大宣傳,「這一直是我的責任跟我希望做到的事情」。市議員陳宥丞也曾被問到販售競選小物的抽成問題,他當時回應:「這部分可能不叫抽成吧!還是要回到當時木可怎樣定義跟支配相關費用。相信對基層黨公職或我們而言,都只是完成我們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的概念」。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遭爆利用「折扣碼」抽佣 陳智菡駁:入人於罪非常擾民
台北地檢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指出,調查局北機站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佣分潤,抽佣金額疑似來自政治獻金。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說明,木可公司提供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而非政治獻金,檢方如今刻意入人於罪,她不會接受如此恐嚇。陳智菡今天表示,民眾黨公職同仁昨天配合檢調釐清相關案情,但也終於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馬上就有媒體配合放話。陳智菡說,調查局、北檢搞混許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根本不是政治獻金。她說,若無法釐清事實,其實就是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為,「等於所有我們做的合法行為都被認為非法」。陳智菡指出,檢方現在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經過一整天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斷地在迴旋、重複跟挖坑,不斷地偷偷置換概念、設陷阱。她痛批,如果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理解。如果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為何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虛構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陳智菡指出,偵訊時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黨內同仁勞務報酬,但是卻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網紅帶貨、折扣碼抽佣,她也很明確地告訴檢調這完全不是抽佣。木可公司去年底推出競選小物,這不是政治獻金,而民眾黨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與曝光度,所以配合宣傳競選小物,木可公司也提供折扣碼回饋給支持者。陳智菡續指,民眾黨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木可公司給予的勞務報酬,但這根本就不是抽佣、或者是帶貨,他們也不是網紅,這些都已和檢調說明、交代,請問有任何證據,是他們有因為業績得到經費嗎?為何要刻意入人於罪?陳智菡強調,檢方拿著片面資訊、錯誤理解要扣罪名,把商業行為曲解為侵佔政治獻金,還有什麼是做不到的?難道民眾黨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薪水、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她是不會接受如此恐嚇的。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說,民眾黨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的勞務報酬被抹黑成「抽佣」,現在更無限上綱來自政治獻金。但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抽佣,甚至是不法所得,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周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
柯涉侵占政治獻金案...北檢扣押木可3883萬 民眾黨回應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繼針對圖利威京集團111億元部分,查扣京華城土地後,懷疑柯文哲與親信李文宗,以成立木可公關公司,將肖像權授權給木可製作競選商品,將支持者購買價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後挪用,涉嫌背信、侵占等罪,為將來追徵沒收柯的犯罪所得,日前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木可公司銀行帳戶共3883萬7712元獲准。另檢方為釐清民眾黨財務管理模式,昨以證人身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作證,訊後請回。據了解,梁春菊曾任北市主計處處長,2019年柯文哲成立民眾黨後,延攬擔任財務長,梁以「管錢嚴謹」著稱,但僅管理中央黨部財務,對於柯競選總統的帳務及政治獻金並未過問,檢方昨傳喚她作證,是為釐清民眾黨黨部管理財務及政治獻金模式。據調查,柯文哲親信李文宗,2022年以妹妹李文娟名義成立木可公司,柯文哲去年宣布參選總統後,就把肖像權授權給木可公司,木可取得獨家授權後,與廠商合作販售柯競選小物募款。去年5月20日柯文哲競選總部成立,再跟木可簽訂契約,約定由木可公司進行公關、小物兌換,競總則支付作業處理費、授權或委託金額,總計柯競總共匯15筆金額共3213萬2623元給木可公司。今年8月爆發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後,民眾黨認為木可授權金過高,要求木可返還1360萬元的溢繳款項。檢方懷疑,柯文哲、李文宗疑涉利用成立木可公司,將支持者購買競選商品的資金,假藉名目匯入木可公司,再予虛報挪用,涉及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嫌,為日後追徵柯、李犯罪所得,因此聲請扣押木可公司相關帳戶。對此,民眾黨強烈譴責檢方「用司法手段凌遲柯文哲」,並重申,柯文哲從未透過任何形式侵占政治獻金,對於政治獻金遭漏報、誤報,柯獲知後便下令清查,並在今年8月29日向外界逐一交代,北檢說法嚴重誤導視聽。
柯文哲涉假帳風波!木可匯400多萬到私人戶頭 吳怡萱:一切依合約進行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假帳風波,花4300萬元選舉補助款購置商辦、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分頭併進偵辦,如今傳出在專案小組清查金流後,查出柯透過親信成立的木可公司,曾匯一筆400多萬的專款到私人戶頭,名義是肖像使用權。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一切都是依照合約進行」。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黃威彬攝)根據《鏡週刊》報導,柯在大選後,領到上億元補助款,柯文哲在每票30元的選票補助款,共獲得1億1071萬3980元補助,他日前表示,其中1/3歸黨中央,但專案小組發現,其餘的2/3,民眾黨匯了3筆到柯私人3個不同戶頭,分別是2500萬兩筆,2300餘萬一筆。另外,柯文哲還花了4300萬元現金購買濟南路一處商辦,北檢已進一步清查金流是否來自選舉補助款,而專案小組清查金流後,查出柯透過親信成立的木可公司,曾匯一筆400多萬的專款到柯的私人戶頭;據了解,假帳案爆發後,民眾黨宣布木可即刻停止運作並清算,但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曾有多筆7位數字的資金到私人帳戶,其中一筆較爭議的款項,就是這筆400多萬的專款到柯的私人戶頭,出帳名義竟是肖像使用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黃威彬攝)依照民眾黨的解釋概念,柯文哲的肖像權屬他個人所有,民眾黨無權使用,所以由柯文哲和木可簽約授權給木可使用,不過,民眾黨要製作柯文哲相關小物,要跟木可買肖像權才可以製作,這筆金流就是木可使用柯個人肖像權支付的費用,此舉形同木可銷售競選小物後,柯也能從中獲取400多萬元的肖像權收入。針對這筆400多萬的專款到柯的私人戶頭,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左)表示,特定放風聲的方式感到非常遺憾,呼籲相關單位、有心人士,不要用這種切香腸的方式在誤導風向。(圖/黃威彬攝)由於木可的出入帳都是由柯文哲高中同學、擔任競總財務長李文宗負責,這筆公司帳轉匯私人戶頭是否不法,參與帳務的李文宗兄妹等人及柯文哲等人已被列為被告,而柯文哲陷入帳務風波,29日將開記者會釋疑,不過針對這筆400多萬的專款到柯的私人戶頭,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特定放風聲的方式感到非常遺憾,呼籲相關單位、有心人士,不要用這種切香腸的方式在誤導風向。吳怡萱指出,這個議題原先是記者會上要跟大家說明的,她表示這筆經費,就是柯文哲的授權金,把他的肖像權授權給木可,這個授權金目前已經變成是民眾黨的黨務以及公益使用,一切都是依照合約進行,吳怡萱認為刻意在開記者會之前爆料,根本是誤導社會,希望這樣的歪風不要再繼續。至於經費運用,吳怡萱強調,該筆錢目前已經捐贈給相關的公益單位,未來也會有相關黨務在使用,細節會在明天說明清楚。對於消息提前洩漏,到底是讓有心人操作或是有內鬼?吳怡萱表示,「我們不知道內鬼是從哪裡出來的?會是檢調單位嗎?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