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
」 毒品 食藥署 衛福部 藥品 詐騙
北市刑大警「快篩陽、尿檢陰」 回診途中遭攔下送辦
台北市刑警大隊蔡姓偵查佐,6月30日上午休假駕車前往診所回診,在文山區臨停下車,因身形搖晃而遭轄區員警攔下,經毒品唾液快篩後呈陽性反應,他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訊後諭令1萬元交保,後續尿檢則為陰性。據了解,蔡員近日因身體健康原因,服用醫師開立的處方簽藥物,而他6月30日休假,他藉此機會前往回診,途中行經文山區臨停下車,轄區員警見他身形搖晃,懷疑他毒駕實施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警方發現蔡員警職身分後隨即通報督察組,並依法舉發,而在蔡員車上和住處搜索後皆未發現違禁品,經採集尿液送檢後,確認為K他命陰性反應,檢察官訊後諭令1萬元交保,其車輛則被依法查扣。刑大表示,該員應訊時供稱自己近期因為健康因素,一直有在服用醫師開立的管制藥物,並當場提供相關處方籤以示清白,後續仍待詳細檢驗報告結果及偵審情形擬處相關責任。刑大強調,將會持續積極配合後續司法調查,並落實各項風紀維護作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秉持「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持續深入釐清案情以維警譽。
政院拍板修《菸害防制法》 電子煙持有、使用最高罰10萬、販售最重關7年
為加強菸害防制並防堵電子煙衍生的毒品與毒駕問題,行政院今(25)日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提高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的管制強度,不僅持有、使用電子煙最高可罰10萬元,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者,最重更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電子煙載具與類菸品納入更完整的刑事與行政管理體系。未來任何人不得持有類菸品、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的指定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罰鍰也同步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至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等行為,草案則改以刑罰處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未遂犯與法人併罰規定。衛福部表示,這是考量電子煙載具流通已與毒品、管制藥品濫用風險高度連結,因此必須從源頭強化管理。草案也針對加熱菸與指定菸品的必要組合元件增列管理規範,未來相關產品須比照一般菸品管理,包括警示圖文標示、展示方式與販售場所限制,不得任意陳列或銷售。此外,為避免旅客誤觸法令,草案也明定入境不得攜帶電子煙。若旅客攜帶5件以下、總重未逾500公克的少量類菸品入境,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考量民眾處理違法物品仍需時間,草案設有1個月緩衝期,在此期間內若查獲持有違法類菸品,雖不處罰鍰,但仍會依法沒入。針對網路販售與違法資訊流通問題,修法也要求網際網路業者負起管理與資料保存責任,並導入限制接取、停止解析等屏蔽機制,盼從源頭降低違法菸品資訊散播風險。衛福部表示,未來也將授權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期盼透過全民參與,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與公共安全。
赴韓注意!台人愛用「日本2種藥」入境韓國遭海關沒收 還會留紀錄
準備赴韓旅遊的民眾注意了!許多人出國旅遊時都會攜帶感冒藥、止痛藥備用。不過,近日一名在韓國擔任領隊的男子提醒,日本人氣成藥「大正百保能感冒藥」,在韓國被列為管制藥品,禁止攜帶入境,近期就有旅客抵達釜山時遭海關攔查,一整盒感冒藥當場被沒收銷毀,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日前一名在韓國擔任領隊的網友在Threads發文提醒,根據韓國《麻醉品管理法》規定,部分大正百保能感冒藥含有「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或「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等成分,由於具有成癮風險,因此被韓國列為嚴格管制藥品,不得攜帶入境。原PO表示,同事帶團時就有旅客入境釜山,行李被韓國海關鎖定,要求開箱檢查,查出一盒大正百保能感冒藥,隨即遭到沒收並銷毀。原PO建議,民眾出國旅遊時,若有攜帶藥品需求,可先至家醫科就診,由醫師開立處方,出國時一併攜帶藥品及處方箋,以備海關查驗。事實上,韓國自2025年4月起將部分成藥列為管制藥品,除了大正百保能外,不少台灣旅客赴日必買的EVE止痛藥,也因部分產品含有「丙烯異丙乙酸尿」(Allylisopropylacetylurea)成分,被視為抗精神性藥物、禁止攜帶入境韓國。韓國關稅廳曾提醒,違規攜帶相關藥品入境者,海關可依法扣留及銷毀藥品,若情節重大,可能違法成為刑事調查對象。過去就有韓媒《朝鮮日報》報導,曾有民眾在日本購買EVE止痛藥返韓時,被海關認定屬於含有抗精神性成分的藥品,讓該民眾寫了一份聲明,隨後藥品就被沒收銷毀,且被留下違規紀錄。
利用通話轉接攔截銀行照會 新北男輸入「**21*」慘遭騙350萬
詐騙案已成國安問題,犯罪集團近日又推陳出新,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接獲假冒醫護人員來電,被害人不疑有他,照其指示下指定APP,更依指示設定手機通話轉接功能,導致銀行異常交易照會電話全數遭攔截,短短2天內信用卡遭盜刷逾350萬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指出,被害人是接獲假冒醫院人員來電,稱其證件遭盜領管制藥物,再假冒警察與地檢署書記官要求被害人下載指定APP綁定信用卡盜刷,並指示被害人在手機撥號鍵盤輸入「**21*加上犯嫌指定的門號#」之通話轉接指令,被害人誤以為係配合司法程序所需,未經查證即依指示操作,實際上卻是啟動手機來電轉接功能,將所有來電自動轉接至詐騙集團控制之電話號碼。警方分析,本案是傳統假檢警詐騙手法,結合惡意APP及電信通話轉接功能。當銀行偵測異常消費進行電話照會時,來電已遭轉接至詐騙集團,由犯嫌冒充被害人接聽並確認交易內容,進而成功完成多筆高額刷卡交易。新北市警察局提醒民眾,假檢警詐騙常以涉嫌洗錢、帳戶遭冒用、身分證遭盜用、領取管制藥品等理由製造恐慌,再透過假警察、假檢察官層層轉接電話,營造真實辦案情境,使民眾在慌亂中依指示操作手機或交付個資、金融資訊。警方呼籲民眾牢記反詐守則,檢警絕不會透過電話或LINE辦案,更不會要求監管帳戶或索取密碼;切勿點擊不明網址下載APP,更不可聽信指示在手機輸入「**21*」之電信轉接代碼,以免通話遭轉接;民眾可於手機輸入「*#21#」,能顯示門號的轉接狀態;輸入「##21#」則能強制取消所有轉接狀態。;民眾若接獲涉及司法案件、帳戶監管、資金清查等內容來電,務必保持冷靜,請立即掛斷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查證。
假檢警詐騙再升級!輸入「**21*」電話全被轉接 男366萬積蓄飛了
假檢警詐騙手法出現重大變化,已不再只是透過電話或視訊「做筆錄」騙取個資,而是進一步操控民眾手機通訊功能,攔截所有來電,進而突破金融防線。警方指出,詐騙集團現已結合「來電轉接」與「金融盜刷」,形成新型態「金融接管」犯罪模式,危害程度遠超以往。警方透露,新北市1名劉姓上班族於今年1月接獲假冒門諾醫院來電,對方謊稱其證件遭冒用,涉及盜領管制藥品,隨後再由假冒警察及書記官透過通訊軟體接續聯繫,要求配合調查並進行視訊筆錄。在對方層層話術誘導下,被害人逐步提供個人資料、信用卡資訊、網路銀行及證券帳密,落入詐騙陷阱。詐騙集團接著要求被害人購買新手機,並提供不明網址指示下載App。對方再提供1組帳號密碼,要求被害人登入後,將名下所有信用卡逐一感應綁定,聲稱是為了「查證金流」。警方指出,這並非正常調查程序,而是詐騙集團為掌握支付工具、準備後續盜刷所設下的重要步驟。真正關鍵則發生在「來電轉接」。詐騙集團隨後指示被害人操作手機,輸入「**21*」加指定門號,完成來電轉接設定。警方強調,這是整起詐騙得逞的核心關鍵,一旦設定完成,被害人的來電將全面轉往詐騙集團控制的電話,包括銀行針對異常交易所撥打的查證電話,也會直接落入詐騙集團手中。此時即使銀行主動關懷或進行安全確認,也可能由詐騙集團冒充本人回應,使金融防護機制形同失效。在成功掌控通訊後,詐騙集團隨即展開盜刷行動,短短2天內密集盜刷多家銀行信用卡,共19筆交易,金額高達新臺幣260萬餘元。由於查證電話遭轉接攔截,詐騙集團得以冒充本人回應,讓盜刷順利完成。更令人震驚的是,詐騙集團並未就此停止,隨後再登入被害人證券帳戶,迅速變賣持股,套現約新臺幣105萬餘元。整起案件總損失高達366萬餘元,從信用卡到投資資產全面遭侵害。警方強調,假檢警詐騙已從過去「騙資料、騙匯款」,升級為「買新手機、下載不明APP、綁定信用卡、設定來電轉接、接管金融驗證」的複合型犯罪。民眾一旦依指示輸入「**21*」並設定指定門號,等同將自己的電話與驗證通道交給詐騙集團,風險極高。刑事局呼籲,凡接獲要求下載不明APP、綁定信用卡,或輸入「**21*」設定來電轉接或以其他方式設定轉接等,應立即中止操作並提高警覺;切勿提供信用卡、網銀及證券帳密等敏感資訊。另提醒相關業者及機構,除強化風險警示與異常交易監測,應儘速共同研擬防制對策。民眾如遇可疑情形,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或至165打詐儀錶板查詢相關案例。(圖/刑事局)
「江南大叔」PSY涉違法取得管制藥!經紀人也被查 6人遭移送
南韓知名歌手PSY(本名朴載相)涉嫌在開立精神科管制藥品的過程中,由經紀人代為領取藥物,遭警方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檢方偵辦,引發外界關注。據悉,目前案件已進入檢方審查階段,後續是否正式起訴及相關法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結果出爐。韓國《京畿日報》(경기일보)報導,首爾西大門警察署2日表示,警方已於5月29日將PSY、開立處方的大學醫院教授及經紀公司相關人員等共6人,以涉嫌違反《醫療法》罪嫌移送檢察機關。警方調查指出,PSY自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間,疑似在未接受面對面診療的情況下,於首爾某大學醫院取得精神科管制藥品處方,並由經紀人等第三人代為領取藥物。根據南韓現行《醫療法》,醫師須親自診察患者後才能開立處方,且原則上只有接受診療的患者本人得領取處方箋及相關藥品。據悉,此案源於去年夏天的一項檢舉。警方接獲線報後展開調查,並透過搜索扣押取得涉案醫院的診療紀錄,以釐清處方開立及領藥流程是否涉及違法情事。對於相關指控,涉案的大學醫院教授A某否認犯行,主張當時屬於遠距醫療情況,不認為相關處置違反法規。不過,南韓警方經調查後,仍決定將案件移送檢方,由檢察官進一步認定是否涉及違法。事實上,PSY所屬經紀公司P NATION早在去年8月就曾就相關爭議發表聲明致歉。公司表示,由第三人代領屬於專業處方藥的安眠藥,確實是明顯的疏失與錯誤,對此深感歉意。經紀公司當時也解釋,PSY長期受到睡眠障礙困擾,經醫師診斷後持續依照處方服用規定劑量的安眠藥,期間確實曾出現由經紀人等第三方代為領取藥物的情況,但強調並無濫用藥物問題。目前案件已進入檢方審查階段,後續是否正式起訴及相關法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結果出爐。
愛爾麗再爆爭議!高雄2分店查獲過期管制藥、假病歷 最高罰5百萬
愛爾麗診所近期因疑似偷拍案引發外界關注,高雄市衛生局8日針對位於轄內博愛店與中山店進行突擊稽查,查出多項違規情形,包括過期管制藥品未妥善管理、病歷疑似登載不實,以及處方箋資料缺漏等問題。衛生局今(9日)表示,相關違規已涉及《醫療法》、《藥事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裁罰500萬元,後續將依法嚴查嚴辦。根據衛生局公布內容,愛爾麗診所高雄博愛店被查出「管制藥品處方箋」未完整記載醫療機構名稱等必要資訊,另有病歷資料疑似登載不實及紀錄缺漏情形,已涉嫌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高雄中山店則被發現存放逾期管制藥品,且未依規定區隔管理。衛生局指出,若過期藥品未妥善處理,恐增加誤用風險,相關行為已涉嫌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衛生局強調,病歷管理及管制藥品使用攸關醫療安全與民眾權益,將持續追查相關責任,並配合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以維護醫療品質與就醫安全。另一方面,衛生局7日亦派員前往轄內分店協調業者全面受理消費者退費。針對愛爾麗診所進行體雕、雷射及施打肉毒桿菌等療程並預收款項,及涉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衛生局持續調閱相關病歷紀錄嚴查嚴辦,相關事證查證屬實者,將依《醫療法》第22條裁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責令診所限期將超收費用全數退還患者。為捍衛市民權益,衛生局呼籲相關爭議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高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07-3373685),將由專人協助提供法律諮詢與消費爭議協商,全力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台女走私「4公斤喪屍煙彈」!羽田闖關被逮 警視廳:史上最多
日本警方近日破獲一起重大毒品走私案件。一名台灣籍女子涉嫌將被稱為「喪屍煙彈」的藥物依托咪酯(Etomidate)結晶約4公斤走私入境,遭當場逮捕。當地警方表示,該批毒品重量為歷來查獲之最,案件背後不排除涉及國際販毒組織,正進一步追查來源與流向。日本《時事通信》報導,警視廳藥物與槍械對策課指出,50歲的劉姓女子自稱平時打零工,無固定住所。她於本月16日從泰國搭機抵達東京羽田機場,涉嫌將依托咪酯藏匿於行李箱內,企圖闖關入境。東京海關羽田分署人員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行李箱底部設有夾層,內藏4袋可疑物質,經檢驗確認為依托咪酯,當場將其逮捕。警方調查顯示,依托咪酯近年在部分地區被濫用,因其使用後會導致意識混亂,被稱為「殭屍煙彈」,已被列為管制藥物。劉姓女子到案後否認犯行,供稱行李箱是向台灣友人的朋友借用,並不知內有毒品。目前警方正釐清案件是否涉及跨國販毒網絡,並追查相關共犯與上游來源。同時,此案也引發外界對新興毒品流入的關注,相關單位表示將加強邊境查緝與防制措施,以遏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爭議炸鍋!寵物用藥新制臨時表決 多數同意延後
寵物用藥新制原訂7月1日上路,未料引發獸醫界與飼主爭議,農業部今(10)日召開研商會議討論修正方向,過程中因各界意見分歧,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臨時提議以舉手表決決定是否延後實施。最終包含線上與實體與會者多數贊成,新制確定暫緩上路,同時拍板將現行登錄制改為公告制,並採雙軌制購藥,現階段進入過渡期,但強調動物用藥供應不得中斷。農業部研議改採公告制與雙軌購藥機制。(圖/農業部提供,下同)此次會議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召開,邀集衛福部食藥署、藥師公會及獸醫師公會等單位,針對「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由於現行制度涉及開放寵物使用人用藥,引發獸醫端與飼主對實務操作與安全性的疑慮,成為爭議焦點。新制進入過渡期,官方強調用藥供應不得中斷。與會代表指出,目前臨床端面臨多項困境,包括獸醫師即使開立購藥證明,仍難以自藥局取得部分管制藥品;在急診、夜間、偏鄉或低頻用藥情境中,藥品取得更為困難,恐影響動物即時救治。此外,氧氣等醫療氣體在藥局儲備有限,且體積龐大運送不便,也使臨床調度更加受限。政策調整方向出爐,後續仍將持續蒐集意見修正。杜文珍說明,新制原意在於提升動物用藥取得的便利性與合理性,但推動成效不如預期。統計顯示,原規劃701項藥品中,僅有144項完成登錄,數量明顯不足,導致獸醫實務操作受阻。相關單位經跨部會討論後認為,與其等待業者申請登錄,不如由行政機關主動公告適用藥品,因而提出改採公告制的方向。此外,會中也達成共識,未來將採雙軌制購藥,以兼顧管理機制與臨床需求。與會者普遍認為,在制度尚未修正完成前,不應貿然上路,並強調不論新制何時實施,都必須確保動物用藥供應穩定。政策調整方向出爐,後續仍將持續蒐集意見修正。至於是否延後實施,會議一度出現不同意見。杜文珍隨後裁示採取舉手表決,現場與線上同步進行投票,其中線上19人舉手同意,實體與會者約有四分之三支持延後,最終形成多數決。杜文珍當場宣布,新制將延後上路,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進行修正。農業部表示,後續將整合相關建議,待制度與配套措施完善後再行推動,並以保障動物醫療權益與用藥取得便利為優先考量。
千層麵被動手腳!三寶媽摻藥送親戚 企圖害孕婦流產
美國愛荷華州溫尼謝克郡發生一起涉嫌利用食物下藥企圖導致孕婦流產的案件。一名36歲女子被指控在千層麵中加入管制藥物後送往一個家庭,目標疑似是該家庭中的一名孕婦。警方已將該女子逮捕,並表示案件仍在持續調查中,不排除還會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36歲女子安柏斯諾涉嫌在千層麵中加入管制藥物企圖使孕婦流產,目前已遭警方逮捕。(圖/Winneshiek County/Sheriff)溫尼謝克郡警長辦公室表示,涉案女子為安柏斯諾(Amber Snow),居住在愛荷華州德科拉(Decorah)。警方指出,她涉嫌在2025年12月28日將一盤家庭份量的千層麵送往一戶家庭,而該家庭中有一名懷孕的女性。調查人員指出,該千層麵疑似事先被加入藥物,之後再送往對方家中。警方認為,這份食物的目的可能是要讓該名孕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進而導致流產。警方表示,案件是在2026年1月接獲通報後開始調查。當時有人向警長辦公室反映,一盤千層麵可能被加入管制物質,因此引起執法單位注意。相關食物隨後被送往檢驗。愛荷華州刑事調查局犯罪鑑識實驗室檢測後確認,該千層麵中含有羥考酮(oxycodone)。羥考酮是一種鴉片類止痛藥,通常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疼痛,但同時也是受到管制的藥物。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申請搜索票,並檢視相關電子裝置資料與通訊紀錄。調查人員指出,他們在斯諾的電子裝置中發現與案件相關的通訊內容,顯示她與另一名涉嫌共犯曾討論在食物中加入藥物的計畫。警方認為,斯諾與共犯在事前將藥物加入千層麵後,再將這道料理送到目標家庭。警方表示,相關對話內容顯示共犯知情並參與計畫。執法單位指出,這份被指為「遭污染」的千層麵,其目的被認為是要導致該家庭中的一名孕婦流產。警方尚未說明該名孕婦是否曾食用該食物。警長辦公室向媒體表示,案件中的孕婦與腹中胎兒目前均平安無事。由於案件仍在偵辦中,警方並未透露更多關於孕婦與嬰兒的細節。目前斯諾面臨多項刑事指控,包括違反管制藥物規定、企圖在未經孕婦知情與同意情況下終止妊娠、向成年人施用有害物質、向未成年人施用有害物質,以及危害兒童安全等罪名。警方表示,斯諾目前被關押在溫尼謝克郡監獄,保釋金為10萬美元。至於她是否已聘請律師,以及何時出庭應訊,目前尚未公布。警方同時指出,案件仍在持續調查中,未來可能還會有更多相關指控與逮捕行動。愛荷華州女子安柏斯諾(Amber Snow)因涉嫌在食物中加入管制藥物被捕。(圖/翻攝自X,@DailyMailAU)
她帶止咳藥入境南韓遭海關攔下! 醫點名3類藥物恐觸法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前,會先在台灣帶好常備藥,以備不時之需,近日卻有一名女子到南韓旅遊,因止咳藥含「右美沙芬」成分,遭海關攔下開箱檢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醒,數種常見藥物都可能觸法,建議民眾保留完整藥袋包裝,隨身攜帶醫師診斷證明書,以免引起海關疑慮。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準備要入境南韓,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被鎖上黃色鎖,後來海關把她攔下來,要求開箱進行檢查,原來是因為她帶了成分含「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的止咳藥。原PO提到,「右美沙芬」在台灣算常見,但在韓國列為毒品、管制藥品,所幸她隨身帶著醫生的開藥資訊,經海關仔細確認才通關。貼文曝光後,就有韓國藥師解答,其實「右美沙芬」在韓國也很常見,當地藥局也買得到,只是不能從國外把相關藥品帶入境。對此,蘇一峰指出,除了「右美沙芬」以外,止咳藥物中的「可待因」(Codeine)也有類似毒品的作用,可能被海關攔下來;而嗎啡類的止痛藥物,或是黑色止咳藥水「鴉片甘草止咳藥水」,因成分中的鴉片類、嗎啡類成分被一些國家認為是毒品,無故大量攜入境可能會被逮捕。蘇一峰說,常見的鼻塞藥物「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由於可以合成製作成安非他命,許多國家也禁止攜帶入境,過動症利他能、安眠藥物等等,也可能被海關特別檢查。蘇一峰提醒,如果想攜帶這類藥品出國,建議不要拆開藥袋包裝,也別將藥品分裝成小盒子,否則容易解釋不清楚;同時要隨身攜帶醫師的診斷書,證明需要藥物使用;一次不要帶太多藥物,最好只攜帶1個月份量即可。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男砸159萬買毒變味精怒報警:我遇到詐騙 遭「黑吃黑」下場曝
大陸江蘇淮安發生一起「黑吃黑」詐騙案,有一名馮姓男子想買新型毒品替代品再轉賣牟利,但誤信地下資訊,砸下36萬元(約新台幣159萬元購買卻收到一大包味精,讓他憤而報警稱買毒遇到詐騙。近日法院審理該案,認定賣方詐騙成立,而馮男因未取得違禁物品不構成犯罪。根據陸媒《齊魯晚報》報導,近日江蘇淮安清江浦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案發於今年3月,原告馮男從非法交易圈內得知,獸用麻醉劑「替來他命」在地下市場被當成新型毒品替代物高價交易,他認為存在牟利商機,與自稱有貨的陳男和朱男聯絡後,以36萬元(約新台幣159萬元)。未料收到貨物後竟是一包普通味精,被「黑吃黑」的馮男大失所望,並馬上報警處理,坦言自己買毒遇到詐騙。經法院審理後指出,陳男與朱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普通味精冒充替來他命販售,已構成詐騙罪。考量陳男到案後如實供述並自願認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而朱男有前科,依法從重處罰,判刑4年6個月。至於馮男因僅持有味精、未取得替來他命實際違禁物且未進行二次販售,最終不構成犯罪,但其行為仍已觸法須負行政責任。法官特別提醒,獸用麻醉劑替來他命雖未列入中國傳統毒品清單,但其分子結構與管制藥物類似,人體吸食後可能導致嚴重神經損害、幻覺、精神障礙甚至呼吸抑制等危害,以致引發重大健康風險。依據中國《獸藥管理條例》,此類獸用麻醉劑禁止網路銷售,更禁止供人體使用,相關非法販售或吸食行為均屬違法,將面臨刑事或行政處罰。
幼兒園餵藥案落幕!園長、8教保員兩度不起訴 家長提再議遭駁回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2023年爆發餵藥案,家長指控教保員對孩子餵毒,還關小黑屋體罰,新北地檢署日前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和9名教保員,家長提出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駁回家長再議,餵藥案終於畫下句點。家長2023年5月指控,表示老師餵孩子喝「彩虹藥水」,藉此讓孩子吃下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藥物」及「巴比妥類藥物」,還把孩子帶進小黑屋體罰,案件一度引發軒然大波。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經北榮、部立台北醫院等醫療院所、調查局檢測,顯示幼兒血液、尿液及毛髮都呈陰性或未檢出,並根據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彭姓園長及8名教保員均罪嫌不足,同年7月12日將9人不起訴處分。但家長不服地檢署調查而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不完備,2024年9月發回續行偵查,新北檢則還原被刪除監視器畫面,確認僅一名教保員曾拍及兒童頭部,其餘畫面皆未看到體罰情形,加上孩童毛髮未驗出非法藥物,8月底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等9人。家長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則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家屬聲請再議無理由,近日駁回再議,9人獲不起訴確定,餵藥案也宣告畫下句點。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減重手術涉過度醫療 名醫宋天洲遭罰停業4月
減重名醫宋天洲爆「過度醫療」風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發現,他在高雄博田國際醫院與義大大昌醫院為多名不符合手術條件的患者進行縮胃手術,違反醫療規範,衛生局依法移送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已決議自10月27日起,處宋停業4個月,並須完成醫學倫理與醫事法規各10小時進修課程。有家屬投訴,31歲女子體重54公斤、BMI24,仍接受宋天洲縮胃手術,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包括食不下嚥、營養不良及體重驟降,7月中昏迷送醫,診斷為維他命B缺乏引發韋尼克氏腦病變,經住院一個多月治療,出院時體重剩37公斤,需輪椅代步,記憶力與情緒受損。家屬指控,患者術後回診未獲積極治療,醫師堅稱手術成功並不承認疏失,雙方調解破局;且手術費用高達24萬元,超過衛生局核定上限12萬元,呼籲主管機關徹查。衛生局表示,7月底接獲投訴後調查254份病歷,發現宋天洲多例手術不符減重手術適應症,且對未成年病患未完整評估即手術,屬過度醫療與違反醫學倫理,除停業外,因未報備執業及不實醫療廣告,被裁罰各15萬元。此外,衛生局也查出博田醫院管制藥品登載不實及未依規定保存簿冊,裁罰共12萬元;關於手術費用疑似超額收取,高市府將持續調查釐清,依法辦理。衛生局強調,此案涉及病人安全與兒少權益,已通報社會安全網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未來將追蹤懲戒執行,並加強醫院與醫師監督,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博田醫院表示,宋天洲為兼任合作醫師,對事件深感遺憾,將配合調查並強化醫師審查與管理,確保病人安全。
毒販改「喪屍煙彈」化學式合成「正丙帕酯」 食藥署急升列二級毒品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新增及修訂12項無醫療用途的管制藥品。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日前遭毒販自行改化學式,合成出新物質「正丙帕酯」,已被法務部增列為毒品項目,食藥署表示,異丙帕酯化學結構與依托咪酯相似,因此將其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加強防範,預告至10月23日止。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重點包括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並新增愛他淨、美托尼他淨等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及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指出,這次公告增修的12項管制藥,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的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恐淪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 衛福部增修12項管制藥物
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法務部增修毒品品項,基於科學上需用,衛福部食藥署9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異丙帕酯等12項無醫療用途管制藥品,加強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預告至10月23日止。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明,這次公告的新興濫用物質,先前檢警調單位已查獲國內有檢出案例,或聯合國公約已列管。為防範這些物質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造成社會危害,提請法務部研議列入毒品品項列管。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年8月22日決議,將此等品項列為毒品。鑑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這些新興濫用物質,提送到9月15日藥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列為管制藥品。張志旭表示,預告草案增修品項共12項,皆無醫療用途。修正部分,是將第三級管制藥品「異丙帕酯」刪除後併入第二級管制藥品「正丙帕酯」,並修正名稱為丙帕酯(Propoxate)(包含其異構物 Isopropoxate)。預告草案新增8類第二級管制藥品,包括愛他淨、美托尼他淨、丙托尼他淨、N-去乙基異托尼他淨、美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吡、丙托尼他季吡、愛托尼他季哌;並新增3類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包括4-甲基苯戊酮、2-溴-4-甲基苯戊酮、1-氯苯基-1-丙酮等。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者,可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0歲男動陰莖手術奪命!藥事漏洞成隱憂 食藥署:管制藥品使用須持登記證
台北市一名50歲男子因在醫美診所接受「陰莖擴大手術」不幸死亡,經地方衛生單位稽查後,發現該機構在藥事管理上存在缺口。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25)日指出,台灣管制藥品依法分為4個等級,任何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均須持管制藥品登記證才可從事購買、製造,或為患者開立處方箋及調劑等行為,食藥署也會據機構所申報的資料,與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處分。針對近來多起自費醫療致死案,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此前提到,許多診所並未建立正規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可能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存在漏洞,讓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王德原今天出席「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台灣管制藥品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分為第一、二、三、四等級,其中一至三級管制藥品的成癮性、危害性較高,未經政府核可持有者即為觸法。王德原說,任何機構從事管制藥品購買、輸入、輸出、製造等行為,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其中醫療院所的醫師、牙醫師及中醫師等醫事人員,也得在有登記證的前提下,才可為患者開立專用處方箋,藥師得據醫事人員指示依處方箋調劑。王德原表示,相關機構及醫療院所一旦合法持有管制藥品後,須每天登記用量及庫存等資訊,並定期向食藥署申報,食藥署也會據機構、醫療院所所申報的資料,聯合各縣市衛生局每年稽查,若有發現相關違失情況,會再依法進行處分,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自費診所藥事漏洞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促受藥事規範監督
一名男子近日在北市某自費診所接受生殖器擴大手術後不幸身亡,據傳該診所曾被發現藥品冷藏設備使用嚴重不當、藥品存放雜亂。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質疑,自費醫療機構雖不受健保規範,但同樣使用管制藥品、執行侵入性療程,應接受同等標準的藥事規範和監督。沈采穎指出,隨著高端自費市場持續擴大,部分診所未建立正規的藥事流程與紀錄制度,使得藥品來源、儲存與使用情形缺乏追蹤依據,導致患者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這類問題在醫美、男性健康、荷爾蒙療程等熱門自費項目中尤為常見,許多療程涉及荷爾蒙、生長激素、類固醇與麻醉劑等管制藥品。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基層藥師協會提出五大政策建議:強制自費診所設置藥師、明訂管制藥品申報與紀錄義務、推動處方箋釋出與合法藥局調劑、設立平台公開違規院所和醫師名單、強化執業查核與實名管理。沈采穎呼籲,自費診所本質仍為醫療機構,必須承擔與健保特約診所同等的專業責任與法規義務,唯有補強法規、落實監管,才能避免醫療悲劇一再發生,否則恐形成「醫療行為私有化、風險承擔個人化」的危險現象。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醫療機構是否配置藥師,是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若診所欲提供調劑服務,就需要聘僱藥師,這和醫療機構是健保或自費無關。另根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購買管制藥品,應先向食藥署申領登記證,並由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管理人。食藥署曾說明,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機構業者,每日須於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自費醫療機構也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