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
」 酒醉 持刀 高雄 家暴 警察
花蓮國中生跟媽吵架怒「拔鑰匙熄火」 下秒竟無照駕駛遭警破窗拉下車
花蓮縣吉安鄉18日下午發生無照駕駛案,44歲張姓女子載就讀國中的14兒子放學,行經吉安路一段時,2人因課業問題在車內爆發激烈爭吵,少年一氣之下直接轉動車鑰匙,將行駛中的車輛強行熄火,更趁著母親下車報警間隙將車開走,警方獲報後到場,以警棍破窗將少年拉下車強制管束,後續則依法開罰。14日下午4時許,張女載著兒子下課,車子行經吉安路一段時,母子倆因課業問題而爆發爭執,雙方越吵越兇,少年一氣之下直接轉動車鑰匙,車輛當街熄火,張女見勸說無效,只好下車報警。少年見母親下車,竟直接爬上駕駛座,再度發動車輛企圖駛離,張女試圖肉身攔車,少年則執意行駛,警方獲報後到場,與張女一同攔車,但少年已行駛約20公尺,警方擔心少年毫無駕駛經驗,恐危及周邊用路人安全,在取得張女的同意後,果斷拔出警棍擊碎車窗,迅速將少年拉下車並實施強制管束。警方後續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少年無照駕駛行為依法舉發,並通報社福及家防中心,後續則將由專業人員介入輔導母子關係。吉安警分局呼籲,家長在教導孩子時若發生突發狀況,應保持理性溝通,避免過度情緒反應導致憾事發生,若民眾遇有家庭溝通問題也應理性面對,切勿一時衝動做出危險行為;警方對於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也會嚴正執法以維護公眾安全。
高雄醋婦與花甲男友吵架「公園持刀狂揮」 警扛盾牌包夾壓制送辦
高雄前鎮區一處公園16日上午驚傳持刀衝突,57歲徐姓婦人疑因感情糾紛,與60歲劉姓男友當街爆發激烈爭吵,情緒失控下竟掏出水果刀揮舞,嚇壞路人。警方獲報後持盾牌到場戒備,並利用談話分散注意力,趁隙從後方將徐婦壓制,最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警方表示,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5月16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前鎮區民裕街與管仲南路口附近公園,有女子持刀情緒激動,疑似隨時可能傷人。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徐婦正與年已花甲的劉姓男友爭執不休,手中還持有一把水果刀不斷揮動,現場氣氛相當緊繃;警方擔心發生危險,立即持盾牌戒備,同時要求劉男協助將車內其他人叫出,以轉移徐婦注意力。就在徐婦分神瞬間,警方立刻從後方上前壓制,成功將人管束。過程中徐婦僅有輕微擦傷,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治療,現場未再擴大衝突。警方指出,雖然劉男等人並未受到傷害,但徐婦持水果刀做攻擊狀,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警方除查扣該水果刀,並將徐婦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爛醉越籍女「當街追打男友」 還想出腳踹警遭管束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八德街15日凌晨發生糾紛案,49 歲童姓男子接送53歲越南籍黎姓女友時,雙方因載送問題爆發口角,黎女因酒後情緒徹底失控,竟當街徒手瘋狂拍打童男的頸部與背部,新莊警方局光華派出所獲報後趕往現場,黎女還想攻擊員警,遭警方到場管束,後續則將移請裁處。15日凌晨0時許,八德街巷弄傳出陣陣吵鬧聲,黎女酒後通知童男前來接他,卻認為男友態度不佳、「愛來不來」,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黎女更是情緒失控,當街徒手拍打童男頸部、背部,光華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員迅速到場處理。警方到場時,黎女因泥醉情緒激動,不僅不聽從警方勸阻,甚至出腳欲踹執勤員警,警方於是依法實施管束,防止現場衝突擴大,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發現黎女曾多次拍打童男安全帽及頭部。所幸童男未受明顯傷勢,並表示僅為男女朋友間爭吵,但黎女酒後失序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且現場脫序舉動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遂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續移請裁處。新莊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切勿因情緒失控衍生衝突甚至妨害公共秩序,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安寧行為,均將立即依法處置,以維護市民安全。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沒票想搭霸王車!女硬闖車站遭警攔下 「嘟嘴裝可愛」沒用坐地大鬧
台中火車站8日上午發生一起鬧劇。一名陳姓女子未購買車票,卻試圖強行通過閘門搭車,站務人員發現後通報鐵路警察到場處理。不過女子面對警方勸導時,不僅遲遲不願離開,還一度半蹲嘟嘴裝可愛,希望藉此請求放行,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後在社群平台流傳,引發討論。事件發生於8日上午8時許,陳女當時拖著粉色行李箱,欲直接穿越車站閘門進入月台,由於沒有購票,站方隨即通知鐵路警察局台中分駐所派員到場。從網友上傳至Threads的影片可見,現場有2名男性員警持續對陳女進行柔性勸導,希望她配合離開。不過陳女疑似情緒不穩,期間還突然半蹲,雙手捧臉並對員警嘟嘴裝可愛,試圖以撒嬌方式請求通融。但面對警方多次勸說,陳女始終不願配合離開,員警隨後態度轉趨強硬,並告知若持續妨礙秩序,將依法進行管束。聽聞警方表態後,陳女開始情緒激動,不斷喊著「我要回家」、「拜託不要這樣」,之後更直接坐在地板上大鬧,讓不少路過旅客停下腳步圍觀。警方表示,當時因陳女一度無法自行站立,員警曾提出協助送醫治療,但遭到對方拒絕。經一段時間勸導後,陳女最終自行離開車站,並在站外搭乘計程車離去。
屏東1歲童遭虐「腦出血、眼神上吊、全身22處傷」 判生父緩刑3年、母無罪
屏東縣內埔鄉一名父親,涉多次對剛滿1歲的女兒施暴,造成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送醫後更診斷出腦出血、身上22處外傷瘀青。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女嬰父親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女嬰母親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嬰的父親在108年9月至10月間,於屏東內埔住處內,以不詳方式傷害剛滿1歲多的女嬰,直至10月7日晚間7時許,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父母才趕緊將她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並轉往高雄長庚治療。經過醫師診斷,確認女嬰硬腦膜下腔出血,且臉部、身體等有22處外傷瘀青,疑似為受虐所致,隨即依程序通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女嬰父母也遭檢方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嬰的生父本應悉心照護女兒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對年僅1歲的孩子施暴,所為本不宜輕罰,但考量父親犯後坦承犯行,且經過持續追蹤,女嬰目前認知發展、聽語理解、口語表達能力皆落在中等範圍,情緒行為表現穩定,整體評估未造成難以恢復的發展遲緩。判決書顯示,女嬰父母已離婚,如今女嬰已安置於母親娘家,且父親僅會與女嬰視訊,不會實際見到面,法官審酌女嬰父親無刑事前科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制教育4場,全案可上訴。至於女嬰生母部分,母親否認有任何傷害女嬰的犯行,並辯稱「她是我生的,我不會這樣對她,她的傷不是我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我完全不知情」;檢方提出的相關醫療紀錄及證詞,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的結果,無足證明母親與女嬰的傷是有關連性,且母親過去曾多次帶女嬰就醫及釐清傷勢成因等,加上女嬰看見父親就會焦慮、哭泣,還會害怕男性及短髮女性,難認母親有傷害女童的犯罪動機,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美籍男西門町徹夜狂歡後酒瘋大發 清晨「沿街推倒整排機車」遭逮
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內江街,26日清晨6時許,1名29歲美國籍G姓男子酒後失控,涉嫌在路旁胡亂推倒多輛停放機車,遭民眾目擊後報案。員警趕抵現場攔下G男,發現他酒醉胡言亂語,身上也未攜帶任何證件,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警方調查,G男前晚與友人聚會飲酒、徹夜狂歡,散會後疑因不勝酒力,在路旁對停放機車大肆破壞。由於已有車主提出告訴,警方先將G男保護管束,待其酒醒後,依毀損罪嫌移送偵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節制,切勿一時失控觸法;警方對於違序、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板橋街頭驚見阿婆持雙刀揮舞朝學生跑 警噴辣椒水制伏強制送醫
新北市板橋區20日上午驚傳街頭驚魂,年紀約60歲的女子上午7時許,在中中正路巷弄內持雙刀揮舞,還一度朝穿著制服的學生跑去,路過民眾見狀連忙閃避、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女子情緒依然激動,警方於是噴辣椒水將其制伏,並送往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醫治。根據現場畫面,女子因不明原因,手上拿著2把刀在街頭揮舞,且其情緒激動,路過的機車騎士還目睹她朝學生跑去,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新海派出所連忙前往現場。警方趕抵時,女子情緒依然高張,員警見勸說無效,於是噴灑辣椒水將其壓制管束,並協助連繫家屬,將其送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救治,所幸現場無人受傷,後續依恐嚇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抗割防刺還能觸控 蘆洲復興福德宮捐 400 雙戰術手套挺警察
為了守護第一線員警的執勤安全,新北市蘆洲復興福德宮捐贈蘆洲分局 400 雙戰術防割手套,總價值達30 萬元,大幅強化了基層警力的防護能力,更體現了宗教團體回饋地方、支持警政的公益精神。蘆洲分局長王耀輝對此表達深切感謝,認為這批手套將成為員警在打擊犯罪與處理突發意外時,最實質的「護手神裝」。蘆洲分局表示,員警於日常勤務中,經常需執行盤查、搜索、處理聚眾糾紛、交通事故及保護管束等任務,過程中可能接觸刀械、碎玻璃、針頭或其他尖銳物品,手部受傷風險甚高。本次受贈之防割手套兼具防護與靈活特性,不僅可有效降低割傷、刺傷及感染風險,亦不影響手機及警用行動載具之觸控操作,對第一線執勤安全保障助益良多。分局進一步指出,該批手套適用於各類勤務情境,包括處理突發衝突事件時保護員警雙手、車禍現場清理尖銳物品、防止搬運器材時刮傷,甚至在面對情緒失控對象時亦能降低受傷及感染風險,全面提升執勤安全性與應變能力。復興福德宮長期投入地方公益,積極回饋社會,此次捐贈義舉充分展現宗教團體關懷社會、支持治安之善心善行,亦為警民合作樹立良好典範。復興福德宮主委許碧玲表示,「警察同仁辛苦地站在第一線維護治安、打擊犯罪,裝備安全性相當重要,本次發揮土地公伯伯仁民愛物的慈悲精神,把廣大信眾的愛心轉化為實際支持警察的力量,大家一起挺警察,讓治安更好!」蘆洲分局長王耀輝表示,感謝復興福德宮發揮福德正神土地公伯慈悲精神,照顧員警、支持警政,共同為維護治安盡一份心力,也特別感謝同時擔任蘆洲分局延平警友站站長的許碧玲主委所帶領的委員會,一同促成本次的捐贈、意義非凡,期盼藉由本次善行義舉拋磚引玉,號召更多企業團體及社會各界共同投入公益行列,支持警政工作,形成正向循環,攜手打造安全、安心的優質生活環境。
15歲少女遭好友誘殺「過程全程錄影外流」 母崩潰:正義在哪
墨西哥索諾拉州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未成年謀殺案,15歲少女蕾拉(Leyla Monserrat Lares Becerra)於2025年9月25日遭兩名熟識閨蜜誘騙後殺害,遺體遭埋於住宅後院,犯案過程甚至被拍攝並流出。案件近日宣判,由於兩名加害者刑責相對輕微,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死者家屬亦公開表達不滿,質疑判決無法反映案件嚴重性。死者母親公開發聲,呼籲檢討未成年司法制度。(圖/翻攝自 evynchihuahua.com)綜合外媒報導,蕾拉案發當天在閨蜜邀約下外出,對方以「準備驚喜」為由將她帶往一處住處,過程中要求她坐下並蒙上眼睛。兩名加害者一邊與她交談,一邊準備犯案工具,隨後將其綑綁並以繩索勒住頸部,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期間兩人還以手機記錄整個施暴過程,相關影像事後不僅傳給家屬,也在社群平台流傳,成為警方調查的重要證據。調查指出,蕾拉失蹤後約一週,即於10月2日在案發住宅後院被發現遺體,且曾遭掩埋並以石灰覆蓋。檢方初步研判,案件可能源於青少年之間的衝突與情感糾紛,包括涉及戀愛關係引發的矛盾與嫉妒。不過家屬質疑,相關動機與是否存在其他涉案人員仍未完全釐清。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因兩名加害者分別為15歲與13歲,依《青少年綜合刑事司法制度》審理。法院於2026年3月作出判決,其中15歲少女被判處2年10個月監禁或收容管教,13歲少女則僅需接受11個月監管或保護管束,並須共同支付約5657披索的賠償金。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不少輿論批評刑度與案件殘忍程度明顯不符,認為不應僅因加害者未成年而從輕處理。亦有聲音呼籲檢討現行制度,主張對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應提高刑責,甚至改以成人制度審理。死者母親卡門(Carmen Becerra)對判決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司法程序未能完整呈現案情,並指出部分審理以線上方式進行。她表示,賠償金額甚至不足以負擔喪葬費用,且因遺體狀況不佳,無法與女兒好好道別,只能接收已封閉的棺木,令她難以接受。目前家屬持續呼籲重啟審理並推動制度改革,盼藉此案引發社會對青少年犯罪與司法處置落差的關注。
北市林森北路凌晨酒客叫囂!酒後互看不順眼 警勸說無果管束帶回
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口7日凌晨2時許發生酒客口角糾紛事故。警方獲報,有4名男子疑似因酒後等待計程車期間,情緒失控互相叫囂,儘管有朋友在中間攔阻,卻仍未能有效阻止,警方見勸說未果後,2人仍情緒激動,不斷大聲叫囂,當場將4人全數帶回管束。據了解,4名男子7日凌晨結束飲酒準備返家,未料卻在店家門口等候計程車時,疑似因等候時間過久,加上24歲的胡姓男子素對同行的22歲朱姓男子頗有不滿,酒後情緒上來,怒對朱男不斷叫罵。儘管29歲的謝姓男子與28歲的王姓男子見狀第一時間立即阻止,2人各拉一人以避免情勢升溫,但叫囂音量仍引起附近民眾注意,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先是將2方拉開,但胡男仍拒絕離開並持續大聲叫囂,警方擔心胡男等人恐有危害他人安全之虞,並基於維護公共秩序及防止危害之必要,依法執行管束,將4人帶返派出所,俟情緒穩定後,由其友人到場帶回照護。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節制,避免因酒後失控滋生糾紛,影響社會秩序及自身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楊梅街頭驚傳持刀鬧事!酒醉男持西瓜刀「瘋狂揮舞」民眾驚逃 草湳所6警火速出動將人制伏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4月4日下午3時許,1名47歲吳姓男子疑因飲酒後情緒失控,手持西瓜刀在街頭大幅揮舞,同時大聲謾罵,路人見狀驚嚇四散閃避,隨即報警處理。草湳派出所獲報後,緊急出動6名員警趕赴現場,迅速將吳男壓制並查扣西瓜刀,並依規定對其實施保護管束,過程中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吳男疑因經濟壓力,酒後情緒失控,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究辦。楊梅分局長吳傳銘表示,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嚴正處理,以維護社會治安。
欠租半年還動手!淡水女暴走狂甩巴掌 竟是詐欺通緝犯當場落網
新北市淡水區日前發生一起引發關注的租屋糾紛事件,1名42歲陳姓女子因長期積欠房租,與前來協商的租屋代管人員爆發激烈衝突,不僅情緒失控,甚至動手攻擊對方,整起事件在警方介入後出現戲劇性轉折,陳女竟被查出為詐欺通緝犯,當場遭依法送辦。據了解,陳女承租1間月租金2萬3000元的樓中樓住宅,自2025年11月起至今,僅繳納過1個月房租,其餘租金以及水電、瓦斯等費用均未支付,累計欠款金額相當可觀,房東多次嘗試聯繫與催繳未果,最終委託林姓租屋代管人員前往現場進行協商,希望能和平解決問題。協商過程並不順利陳女情緒激動,不僅拒絕配合溝通,還對林男進行肢體攻擊,包括撕扯衣物、踢擊及連續搧巴掌,場面一度失控,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試圖安撫雙方情緒,但陳女仍持續大聲叫囂,甚至聲稱自己才是受害者。更令人傻眼的是,陳女在警方查證身分時,不僅拒絕提供真實資料,還多次報上虛假的年籍資訊,企圖混淆警方調查,過程中她甚至再次情緒失控,突襲林男一記耳光,為避免衝突進一步升高,警方依法對其實施強制管束並帶回派出所。經進一步查驗身分,警方赫然發現陳女竟為詐欺案件的通緝犯,雖然遭攻擊的林姓代管人員暫時未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詐欺通緝罪嫌,將陳女移送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國道警「酒駕落跑」現形記!拒測還嗆聲 遭噴辣椒水狼狽被壓制
花蓮分局於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一起離譜的違規案件,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因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遂上前攔查。不料該騎士非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最終在一條死巷內被成功攔下。警方靠近時即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合理懷疑其有酒駕情形,立即要求進行酒測。然而男子態度強硬,不僅拒絕吹氣,還多次試圖逃離現場,並情緒失控地反覆喊著「不要碰我」、「我要去廁所」,甚至一度表示願意配合卻又反悔,行為反覆不定。更誇張的是,該男子拿出手機進行錄影,企圖反蒐證,並反過來質問員警身分,場面一度僵持。員警在多次勸導無效後,為防止其再度逃逸及確保現場安全,最終依法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管束。經查證,這名行為失序的男子竟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現職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不僅涉及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及逃逸,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其拒絕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與裁罰。
退學生持刀闖嘉義某專科!師生驚嚇躲避 「1校安人員受傷」校方回應
嘉義縣1所專科學校今天(9)日上午9時許發生校園安全事件。1名男子持刀闖入校園,情緒明顯不穩,一度引發師生恐慌。警方到場後將男子壓制帶回,過程中造成1名校安人員手指受傷,所幸沒有大礙。經查,該男子今年17歲,尚未成年,且過去曾就讀該校,因長期曠課已遭退學,詳細原因仍有待釐清。據了解,少年上週五(6日)就曾返回校園,第一時間被校安人員發現並全程陪同,雖情緒起伏較大,但未出現脫序行為。今天上午,他疑似為了避免攔查,騎機車逕自闖入校園,隨後前往地下室,疑似要找學生理論。當時地下室約有6個班級正在上課,學生看到他亮出刀子後,立即通報校安人員並報警。校方人員與警方先後趕抵現場,趁少年不備將其壓制在地並帶離現場,過程中1名校安人員大拇指受傷,經包紮後沒有大礙。目前少年已被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校方也依規定向教育部進行校安通報。校方透露,該名少年過去就讀護理科一年級,因自認興趣不符,轉至餐飲管理科,但開學後僅上課1、2週便未再到校,因曠課過多依規定退學,離校已逾1年,在校期間並無特殊異常情形,突然帶刀返校原因及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校方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由學務處及校安中心人員前往相關班級進行安撫與輔導,提醒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及遇到突發事件的應對方式。未來也將檢討並加強校園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師生安全。
沒戴安全帽被開單竟狂撞機車坐墊 泰山男咆嘯「我死給你看」遭強制送醫
新北市泰山區47 歲吳姓男子3日上午因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巡邏員警攔下開單,不料吳男竟當場情緒崩潰,一邊大吼「我死給你看!」,一邊瘋狂以頭部猛力撞擊機車坐墊,警員見狀連忙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將其管束,目前強制送醫至署立台北醫院。3日上午7時許,該名女警巡邏行經泰山區明志路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機車卻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隨即鳴笛將其攔停準備依法告發,正當員警掏出紅單時,吳男竟突然像斷了理智線,扶著機車開始瘋狂用頭部撞擊坐墊,引來大批路過民眾側目。吳男邊撞及坐墊還邊怒吼「我死給你看」,警員為避免其受傷,立即制止並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對他進行保護管束,同時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將他送到署立台台北醫院強制送醫,所幸經檢視後並無明顯外傷。警方表示,後續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吳男依法舉發,並開出罰單,呼籲民眾如遭遇警方執法,應保持冷靜理性配合,切勿因一時情緒激憤做出傷害自己的極端行為,不僅無法免除罰責,更可能造成身體永久損傷。
基金會好扯2/年領國家三千萬卻不受管束! 奧運金牌林郁婷出面也無用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去年傳出勞資糾紛,有員工向本刊踢爆自己考績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打丙,又因試圖尋求法律救濟而被解雇。孰料,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的醜聞不只這樁,過去有員工指控遭到時任副執行長性騷擾卻申訴未果,最後還被迫資遣。另,2024年立法委員陳培瑜就曾質詢該基金會每年跟國家拿3000萬元資金,內部人員卻涉及球員兼裁判而政府對其的監督權卻十分有限。立委陳培瑜2024年質詢時臨時提案,其中一條便是要求體育署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2024年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有員工控訴遭到當時的副執行長性騷擾,該名女員工後續於同年的8月5日向勞動局申訴後,於8月7日被執行長曾玉華約談,並被她以責備的語氣詢問為何不向內部反應等,並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其資遣後又找來新人填補該職位。據了解,當時基金會於求職網站上徵求新人時,該名疑似受到性騷的女員工曾希望透過調解來恢復僱傭關係,但基金會卻不願意其回到工作崗位,並賠償了10萬至20萬元的費用以後簽下保密協議了事。不過,由於此事從頭到尾皆未啟動調查,因此員工們至今仍不知真相究竟為何。2024年5月23日禁藥防治基金會時任執行長許美智於官網上發布一封辭職信,信中提到時任檢測與調查組組長詹貴惠同時兼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多項職務,涉及球員兼裁判,當時連國際奧委會發起成立的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也來函關切。事件爆發以後,基金會決定將其調離原職位,卻屢次遭到基金會董事長陳全壽否決,最後事件的調查也以「職務名稱外觀雖有利害,惟於實際業務執行並無利益衝突之實」。對此,許美智痛批涉嫌護航利益衝突當事人,且罔顧利益迴避原則,並希望藉請辭一事喚起民眾關注此事,荒謬的是該篇聲明發出後旋即遭到下架。同年5月27日立委陳培瑜在質詢時提出臨時提案,其中一條是要求體育署(現為運動部)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據了解,運動部1年花費3000萬元委託禁藥防治基金會進行相關業務,但因為目前「國家反運動禁藥組織」是屬於財團法人的「私法人」的範疇,因此政府的監管責任被壓縮的十分有限。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包括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能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圖/報系資料照)對此,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賴政府能把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同時,也要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並直言目前的基金會非但不能真正保障運動員的權益,有時甚至會導致運動員無辜受害,參與倡議的更包含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無奈的是至今禁藥防治基金會仍屬財團法人。本刊致電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詢問有關本案的回應,基金會的法務人員表示,關於性騷和勞資糾紛涉及隱私,行政法人化涉及政府政策,皆不方便回應。
班農曾試圖拉攏艾普斯坦 以「扳倒」時任教宗方濟各
美國司法部最新公布的文件,揭開了1段鮮為人知的政治與宗教角力。文件顯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1.0時期的白宮首席策略長兼總統顧問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在離開政府後,曾與已故性犯罪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密切聯繫,討論削弱時任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影響力的策略,甚至明言希望「扳倒」這位去年4月已逝世的教宗。據《CNN》報導,這批2019年6月的訊息往來,呈現出1場歐美菁英階層的意識形態衝突。當時班農在傳給艾普斯坦的訊息中表示:「一起來扳倒柯林頓家族、習近平、方濟各、歐盟,來吧兄弟。」其中班農視方濟各為其「主權主義」民族民粹運動的重大阻礙。當時歐洲正處於民族主義政治浪潮高峰,班農積極在布魯塞爾與羅馬布局,試圖串聯保守派力量。他認為,教宗對民族主義的批判與對移民的倡議,削弱了保守陣營的動員基礎。當班農分享梵蒂岡譴責「民粹民族主義」的文章時,艾普斯坦則在訊息中引用了17世紀英國詩人米爾頓(John Milton)的代表作《失樂園》名句:「寧在地獄為王,不在天堂為臣。」值得注意的是,這些6月傳送的訊息發生在艾普斯坦2008年因兒童性犯罪定罪多年後。同年7月6日,艾普斯坦再次因與佛州和紐約州的未成年人性交易案而被捕。8月10日,他在曼哈頓1處受到管束的監獄中死亡,官方說法是自殺,但由於疑點重重,外界多半推測是遭人滅口。文件顯示,班農還曾試圖利用法國記者和作家馬代爾(Frédéric Martel)的著作《梵蒂岡的衣櫃》(In the Closet of the Vatican)作為政治工具,構想改編為電影,藉揭露教廷內部爭議以打擊教宗形象。馬代爾在書中聲稱,梵蒂岡工作的神職人員中有80%為同性戀者,並探討他們如何隱藏性傾向,引發巨大爭議。報導補充,教會內部關於同性戀議題長期為保守派關注焦點,部分人士將其與性侵醜聞連結,但多數專家認為將性傾向與性侵畫上等號並不科學。2018至2019年間,教宗亦曾面臨保守派內部的反彈,例如前駐美教廷大使維加諾(Carlo Maria Viganò)就發布文件,指控教宗未妥善處理樞機主教麥卡里克(Theodore McCarrick)的性侵醜聞,但梵蒂岡調查後隨即為教宗澄清。此外,班農還曾在巴黎五星級的「布里斯多酒店」(Hotel Le Bristol)會晤馬代爾,並對改編該著作展現高度興趣。訊息顯示,他甚至暗示艾普斯坦可擔任電影的執行製作人。然而,由於出版商已將影視權售予他人,馬代爾無法同意任何電影改編,並指出班農企圖將作品「工具化」,以打擊方濟各。方濟各傳記作者伊弗賴(Austen Ivereigh)也表示,班農誤判了該書與教宗的本質,錯估可藉此「淨化」教會並打擊教宗。與此同時,班農還在義大利推動的「特里蘇爾蒂修道院」(Certosa di Trisulti)民族民粹訓練學院計畫,也象徵他企圖建立跨國意識形態基地。該計畫因法律爭議一度受阻,顯示其歐洲布局並非一帆風順。梵蒂岡方面對此高度警惕。曾與教宗密切合作的義大利耶穌會牧師斯帕達羅(Antonio Spadaro)指出,班農的訊息顯示其意圖將「靈性權威與政治權力融合,以達成戰略目的」。他強調,教宗一直抵抗這種結合,這些訊息揭露的不僅是敵意,而是將信仰工具化、武器化的企圖。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