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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蓋坑洞害騎士慘摔「椎間盤破裂」!台中養工處、中華電信判賠金額曝光
台中市1名劉姓騎士2021年12月23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北屯區軍功路2段時,因人孔蓋周邊路面破裂形成坑洞,現場又未設置警告設施,騎車經過時失去平衡摔倒,不僅造成左腳踝及右下肢挫傷,後續更出現雙手持續麻木、疼痛等症狀,經多家醫院檢查後,確認罹患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劉姓騎士因此向負責道路管理的台中市養護工程處,以及人孔蓋設置單位中華電信提起國家賠償及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雙方均有管理維護上的疏失,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賠償劉姓騎士59萬9,386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於2021年12月23日下午5時47分許,劉姓騎士當時行經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附近,當地人孔蓋周圍路面已出現明顯破裂及坑洞,坑洞內還有碎石,並存在顯著高低落差。法院認為,這樣的路面狀況對於行駛中的兩輪機車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但現場卻沒有設置任何警告或防護設施,導致劉姓騎士騎車通過時失去平衡並摔倒。事故發生後,劉姓騎士除了左足踝及右下肢受到挫傷,之後還因雙手持續出現麻木與疼痛症狀,陸續前往多家醫院就診及接受檢查,最後被診斷出有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情形,未來仍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訴訟過程中,中華電信主張自己已經支付相關養護費用,認為道路維護工作應由台中市政府負責,同時也主張劉姓騎士所受的頸椎傷勢與此次車禍沒有直接關聯。對此,法院檢視相關醫療資料及傷勢鑑定結果後認為,劉姓騎士原本雖存在椎間盤相關病症,但此次車禍造成的外傷確實使原有病症惡化。台中榮民總醫院進一步鑑定後認定,劉姓騎士因此受到的影響,已造成其全人工作能力減損9%。法院認定,台中市養工處身為道路管理機關,對於公有公共設施負有管理及維護責任,卻未能及時發現並處理人孔蓋周邊路面破損情形,因此在道路管理上存在欠缺。至於中華電信身為涉案人孔蓋的設置單位,在發現或應注意人孔蓋周圍路面出現坑洞後,也有修補及設置警示設施的義務,卻未及時處理,因而同樣具有管理上的疏失。法官最後審酌劉姓騎士因事故支出的醫療費、交通費,以及後續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上的損害等各項因素,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共同給付59萬9,386元賠償金。判決同時指出,若其中一方已經履行全部或部分賠償義務,另一方在相同履行範圍內即可免除給付責任。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從日常維護到災害應變 公寓大廈管理人員金質獎選出17強
面對地震、颱風及極端氣候等災害風險,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的角色已不只限於日常維護,還肩負社區防災整備與災時應變重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會全聯會舉辦第二屆全國「優良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今年從全台72名參賽者中選出17人獲獎,盼藉此凸顯第一線管理人員在社區治理與居住安全上的專業價值。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長期投入社區第一線,工作範圍涵蓋社區事務管理、設施設備維護、公共安全、住戶溝通及突發事件處理等,與社區正常運作及民眾居住品質密切相關。高敏瀞表示,期盼透過金質獎肯定第一線從業人員的專業與付出,並促進優良經驗傳承及產業人才培育。(圖/業者提供)全聯會理事長高敏瀞表示,金質獎除表揚優良從業人員外,更希望透過具制度性的評選及優良實務經驗分享,促進產業人才培育與專業交流,提升從業人員的榮譽感、使命感及職業認同,並增進社會大眾對公寓大廈管理服務專業價值的理解與認同。本屆金質獎自今年3月首波地方徵件啟動以來,各縣市陸續辦理收件、資格審查、地方初選及推薦作業,共計72名參賽者,並由地方推薦人選出共17名,分別頒發金質獎、銅質獎及優質獎肯定。高敏瀞表示,全國決選除檢視參賽人員平日服務成果外,並透過專業知識、個案分析、團體討論、簡報表達及口試等方式,就參賽者之專業判斷、問題處理、溝通協調及管理能力進行綜合評選,整體評選作業歷時約5個月。國土署署長蔡長展也親臨表示,面對地震、颱風、豪大雨及極端氣候等災害風險,公寓大廈管理服務工作除日常管理維護外,第一線從業人員亦是協助社區推動防災整備的重要力量。內政部已於115年9月完成編印《公寓大廈減災防護指引 社區自主防災隊》,以「自助、互助、協作」為核心,引導社區認識災害風險、建立自主防災組織,並強化平時整備及災時應變能力。高敏瀞表示,未來將持續鼓勵管理維護業者及第一線從業人員依循相關指引,深化防災知能,並結合管理組織與住戶共同參與防災整備,提升公寓大廈自主應變能力及社區韌性。
建商強買古厝2/建商喊多數決就能買? 律師揭憲法比例原則反擊
龍潭一座有150年歷史的魏氏宗族祠堂,面臨建商以「土地法第34條之一」,強行買賣,堅持保留祠堂的少數魏家子孫,到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保留祠堂,並不影響整體開發,而且開發目的並非公眾利益,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沒有穩贏,法院仍可宣告收購無效。律師鄭懿瀛指出,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也就是多數共同持有的地主同意出售,就必須「少數服從多數」。土地法修這條,已經20多年,當時就是因為不少祭祀公業或大家族,歷經百年傳承,共有持分動輒牽連好幾代子孫,數百人散佈海內外,根本湊不齊,無法處分,才會修法救濟,讓土地買賣只要經過「多數決」就可以成立,至於反對或聯絡不上的共同持有人,則將其應得價金提存法院,即可完成收購手續。那麼,若少數不願服從多數?或被迫以不合理條件接受多數決議,影響其權益,該如何救濟?鄭懿瀛指出,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的自由權利除非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該條核心原則,除了「法律保留原則」,還涵蓋「比例原則」,亦即「限制手段必須符合防止危害或增進公益的目的,且不能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也就是說,儘管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一,可以「合法」強制收購,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買方強制收購的目的是否為「防止危害」或「公益目的」?而且還不能過度侵犯當事人權益。鄭懿瀛律師指出,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未必能夠成功強買魏秀珍的土地。(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指出,以本案為例,建商買土地是為了增加一己利潤,公益性不大,而且,放過魏秀珍那30多坪,基地還是相當完整,並不影響整體開發,強行收購,恐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此外,土地法第34條之一,也另有救濟之道,亦即少數權益受損者,可以要求「優先承購權」。鄭懿瀛解釋,如果「龍德段202號」土地,經家族多數持有人決定要出售,魏秀珍不能反對,但她有優先承購權,其順位在建商之前;她可以用同樣條件購買該土地,除非她買不起,才輪得到建商。此外,魏秀珍身為權益受損的「少數反對者」,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優先承購權」是屬於債權性質,因此她無法向第三人主張係爭合約(建商與魏氏家族)無效。地政界人士指出,除了到法院輸贏,如果魏家子孫要保留這150年歷史的祠堂,還有一記殺手鐧,就是申請「歷史建築」,只要向市府主管機關(如文化局或文化資產處)提出申請,該局進行形式審查,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與現場勘查,最後召開審議會決定是否登錄。依照《文資法》規定,私人房屋成為「文化資產」後,所有權人需要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政府則根據計畫監督其是否妥善維護古蹟,而舉凡管理維護、修復、改建及變賣等事項,皆須配合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流程審核;此外,所有權人可申請容積獎勵、免徵地價稅等額外獎勵,而維護、修復等經費亦可依法向政府申請補助,對魏家子孫來說,有好有壞,因此,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祖先留下來的房子成為「歷史建築」。
前董事未依規定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 金管會重罰6百萬!國泰投信回應
金管會今天(1日)通過對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投信)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管理法令之裁罰處分案。經查,金管會發現國泰投信針對利害關係人申報與控管作業之違規事實,爰依缺失情節輕重依法裁處罰鍰600萬元,並核處警告。對此,國泰投信表示,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公司虛心接受,後續將確實檢討並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金管會調查發現,國泰投信一名郭姓前董事於任職期間,有未依公司規定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致國泰投信所經理之基金及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並發生重大投資損失之違失情事,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金管會指出,國泰投信未落實利害關係人資料之管理維護及內稽內控作業,且內規建置欠完善,顯示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未確實執行且未具有效性,且事後有未依規定即時通報重大事件及有通報內容不實與不完整之情事,未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針對「國泰投信所經理之基金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之違規事實,金管會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9條,依同法第111條第4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另針對「國泰投信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之違規事實,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56條,依同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核處300萬元罰鍰,合計核處600萬元罰鍰。此外,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對國泰投信核處警告,相關業務並將受限制,包括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其違規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金管會另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3條規定,命令國泰投信委託非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針對公司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並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後報會。金管會同時依所定責任地圖自行依違失程度議處相關違失人員,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金管會強調,除督促國泰投信就相關違失事項確實檢討改善,亦將持續要求投信事業落實法令遵循,強化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並要求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以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客戶權益。對此,國泰投信透過聲明回應稱,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本公司虛心接受,後續將確實檢討並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以強化營運體質,妥適回應主管機關的指導與投資大眾的期待。
空中光電板2/屋頂種電政策成敗「管委會」扛? 沒錢維護下場慘淪「空中廢棄物」
屋頂光電新制於8月1日上路,比起擔心「房價又要漲?」,專家更關心的是管委會面臨未來20年漫漫維修之路的考驗,如安裝的光電板品質不如預期、又沒保固,發電收益追不上維護成本,原本共創綠電的良善立意,最終恐成「空中廢棄物」,多位專家建議盡快針對維護修繕經費和保險制度完善相關規範。為推動淨零轉型,內政部與經濟部共同訂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凡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2坪)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要求須加裝太陽光電設備。目前傳言住宅有機會排除在規範之外,但若照常實施,住宅區的建蔽率通常在40%至60%,建築面積302坪回推基地面積,約600、700坪以上的基地未來屋頂都須加裝光電板。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17級陣風肆虐,根據能源署統計,全台共33個光電案場受災,又以嘉義縣約有11.4萬片、2,200公噸光電板報廢最為嚴重,其中多數為水面型光電,少部分為屋頂型光電,因此,屋頂型光電設施的耐風等級也從原本的12至14級,提高至少抗17級風。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全台共33個光電案場受災,令人擔憂未來屋頂光電板的安全性。圖為嘉義滯洪池水面型光電板被颱風吹翻破損狀況。(圖/讀者提供)儘管標準提高,還是人心惶惶。因為極端氣候下,天氣系統的變化速度與強度變得極端且難以捉摸;而設計規劃雖達到標準,施工品質不佳也會為安全打上折扣;最擔心的還是社區管委會的運作,決定了屋頂上的光電板能否存活20年壽命。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當太陽能板移交給社區管委會後,便須負起長達20年的清洗、檢修與更新責任。觀察目前社區管委會的運作,常因收支管理、公設維護有不同聲音,光是住戶出入必經的電梯,都會出現推延維修更新的情況;平時看不見、非必須的光電板,更可能因管委會運作不佳而遭棄置。他進一步解釋,社區有分民生必須設施,例如門禁、升降機、照明、供電、消防系統,沒有它無法正常生活,因此不得不維護修繕;但光電設備為非民生必須設施,就像健身器材、咖啡機、沙發,壞了就壞了,沒有立即要更換的壓力,這是管理上很大差異。「但,游泳池、健身房荒廢不影響安全性,若光電板管理維護不好,發電量和使用週期下降,最終走向荒廢,颱風來就吹得滿天飄,恐變成高空墜落物!」郭紀子提醒,若無保險機制的配套並行,一次嚴重天災就可能掏空社區公基金。儘管內政部與經濟部多次就新制內容召開說明會,仍被業界認為配套不足急著上路。(圖/內政部提供)多名專家和業者皆表示,政策立意良善,但每次新制上路,都沒有充足配套,「先做了再說,最後失敗的後果再全民埋單?」針對屋頂光電新制,最重要的是維護管理和保險機制必須一起建立。建築師劉獻文以建築綠化為例指出,為調節都市氣候、提升環境品質,法規強制要求建築要有一定比例的綠覆面積,卻沒有配套維護,最後移交給屋主、社區,植栽因颱風吹毀或維護不當死亡,沒機制、預算做更新,結果就只是一次性的花錢工程,無法真正發揮政策效果。反觀太陽能板也可能面臨同等命運,最終不是拆除報廢,就是在颱風等極端天候下變成風險來源。他建議可效仿日本,針對後續維護設有保險與定期更換檢修制度,不會讓設備壞了後出現經費沒著落的情況。郭紀子也表示,現在完全沒考慮到屋頂光電板不敷使用時、生命週期結束後的配套,強烈建議,應該要求從售電收益中強制提列相當比例,因應未來維護修繕和汰舊換新時的支出,而該筆款項須得為專款專用,不能用在其他修繕,確保未來有財力持續支應光電板的運作,政策也才能有延續性;就算未來報廢可拆除,也需要一筆拆除費,才不會造成墜落砸傷人的風險。未來屋頂上的光電板就和建築外觀的磁磚一樣,管委會將負責維護修繕,若成為高空墜落物砸傷人,也將負起賠償責任。(示意圖/民眾提供)究竟屋頂光電新制是全民種電賺收益,還是全民埋單幫政府解決能源問題,就看後續所缺配套是否能逐一補齊了!
黑牌保全揭秘2/物業公司違法站崗巡邏 警察管不到、都發局踢皮球
所謂「黑牌保全」是指本來只可以執行「生活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撈過界,或某些以「管理顧問公司」之名,經營保全公司業務的非法行為。此外,還有些社區「自聘保全」,雖然合法,但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管委會揹,對於種種亂象,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根本沒有權力介入。「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理事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黑牌保全」係指物業公司與坊間沒有資本額限制的「管理顧問公司」。前者正式名稱是「公寓大樓管理維護公司」,其執業法源根據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資本額為一千萬。依據法令上規定,「樓管公司」可以接手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等,簡單的說,就是「生活管理與服務」,若牽涉到安全,例如門禁、巡邏、警衛、私領域(如車道出口)的交通指揮,則必須有保全公司牌照,才可以執業。因此,很多保全公司同時申請樓管公司牌照,以便提供「一條龍服務」。問題是,當樓管公司撈過界,幹起安全管制的保全業務,在沒有警方業務督導,所聘任保全員無須列冊管制,什麼人都可以幹,外部成本低,他們大可低薪壓價,因此對於貪小便宜的管委會來說,是有誘因的,也因此,正牌保全公司打折扣戰,根本玩不過人家,這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至於「管理顧問公司」,更加百無禁忌,人員龍蛇混雜,台中市發生過多起社區保全人偷竊住戶財務,監守自盜,偽造收款單據,盜用管理費或其他公款等案件,幾乎都是這類「管理顧問公司」接管的社區發生的,出了事!管委會不打官司,不花錢假扣押,還真的求償無門。此外,還有所謂的「自聘保全」,就是小社區的管委會,為了省錢,自己聘僱管理員,守著大樓門口,做一些簡單收發、巡邏的服務。這些自聘保全人員在十年前,根本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薪資壓得很低,一分錢一分貨,當然談不上服務品質,甚至發生多起糾紛。可是,自聘保全並不違法,但張達錩強調,如果發生事故,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由聘任者,也就是管委會負責,而管委會掌握的錢,還不是住戶的公積金?換句話說,為了省錢而自聘保全,住戶安全沒保障,出了事,還是住戶自己買單。此外,張達錩透露,其實真正管委會自聘的情況不多,多數是「管理顧問公司」假借「自聘」之名,非法承攬業務;一旦發生事故,最後責任還是要回到管委會身上。張達錩強調,當前市場有超過九成案件幾乎淪為「價格決定一切」,不少管委會在招標或委外過程中過度追求低價,迫使合法業者只能不斷壓縮成本,最終衝擊第一線從業人員薪資與勞動條件,也使勞資爭議頻傳,讓整體產業背負不必要的負面標籤。可是,保全公會多次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並建請啟動聯合稽查,然而行政流程卻往往停留在公文往返,遲未見到具體查處成果,形同放任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甚至間接誤導市場及民眾對非法業者的認知。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出問題的樓管公司,主管機關是都發局,警方管不到。(圖/警方提供)對此,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警方可以管的,是合法的保全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此一亂象。而都發局,面臨議員的問責,僅表示「後續跨局處聯合稽查,將由警察機關主責,本局將依權責積極配合警察機關辦理相關作業,共同強化社區管理安全。」還是將皮球踢給警方,看來,黑牌保全氾濫問題,恐怕在市場機制下,短期難以解決。樓管公司雖然是都發局管理,但該局卻發文踢皮球,表示「配合」警方稽查。(圖/議員周永鴻提供)
楊文科拍板泡水車慰助金最高2萬元 彙整補助、減稅措施一次看
因應6月26日新竹縣強降雨災情,新竹縣政府持續掌握各地災後復原情形,並彙整包含車輛慰助、住屋淹水補助等各項救助、補助及租稅減免措施。新竹縣長楊文科(30)日於主管會報中,再次強調補助方案應「從簡、從寬、從速」辦理,提醒受災民眾把握申請期限,降低災害衝擊,儘速恢復正常生活。新竹縣長楊文科6/30日拍板緊急動用第二預備金,比照中南部部分縣市啟動「0626豪雨泡水車輛專案慰助計畫」,他表示,車輛是許多通勤族與家庭不可或缺的謀生工具,面對突如其來的天災致使愛車泡水,縣府團隊感同身受。為了陪伴縣民共渡難關,縣府打破既往僅補助住屋淹水的慣例,在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福利效益下,特別針對本次水災受損車輛簽報專案慰助,讓受災縣民能盡速修復車輛、重回正常生活。竹北市環北路二段6月26日淹水,車輛拋錨路中。(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交通處表示,7月16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新竹縣民申請汽機車泡水受損慰助金,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250cc以上)最高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2000元,為便利民眾就近辦理,將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收件認定後,再檢據移由縣府辦理撥付核銷,目前也正在研擬線上申辦方案,期盼讓受災縣民能盡速修復車輛,減輕受災縣民的經濟負擔。交通處說明,申請必備文件包含申請人須檢附泡水車輛照片或影片、行車執照影本、合法汽車修理廠或機車行開立之維修發票或收據、申請書含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營業登記相關核准文件或法人登記或統一編號等)之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存摺影本。交通處提醒,申請人(車主)須為6月26日災害前設籍新竹縣且申請車輛之泡水受損地點必須位於新竹縣轄區內,同一輛車以申請一次為限。若車輛已辦理報廢,可憑監理單位之報廢證明申請,相關申請文件與審核流程將於縣府交通處官網公告。災害損失減免攻略。(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出5項救助金方案, 實際居住之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每戶可領最高2萬元住戶淹水救助金。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戶內實際居住人口以5口為限,每人發給2萬元安遷救助金。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15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每人發給10萬元重傷救助金。因災致行蹤不明者,每人發給20萬元失蹤救助金。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死亡者,每人發給20萬元死亡救助金。(已領取新竹縣急難救助意外致死救助金者,不得重複領取。)社會處提醒,災後可先拍照保留受災情形,並備妥相關資料,儘速向災害發生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及提出申請。災害救助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可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官網-社會救助專區-災害救助(https://reurl.cc/Z2DWL6)查詢。縣長楊文科聽取各局處報告災復作為。(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受災民眾若因豪雨造成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污損、遺失,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新竹縣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全數免收規費,協助民眾儘速恢復生活所需證件。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務必先拍照保存受災情形,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即可依法享有各項地方稅減免。房屋毀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可減半徵收房屋稅;毀損達五成以上且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可免徵房屋稅;土地因流失、山崩、地陷等因素致無法使用者,可申請免徵地價稅。稅務局說明,汽、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者,可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之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娛樂業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也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娛樂稅,至於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國稅減免事項,可向國稅局洽詢辦理,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各項災害減免。文化局表示,為協助文化資產因豪雨受損進行緊急修復,新竹縣115年度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補助經費目前尚有餘額,縣內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暫定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如有緊急修繕、防災設施改善、漏水修復、緊急支撐、消防安全設備更新、防蟲防盜等需求,可隨時提出申請,不受定期收件時間限制,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協助文化資產降低豪雨及後續颱風季節造成之損害。縣定古蹟竹北林家祠6月26日淹水的照片。(圖片提供/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指出,已接獲各鄉鎮市公所速報,本次雨災造成新埔、竹北、關西、芎林等地農業損失,包含梨類、椪柑、桶柑等作物落果、水稻浸水及倒伏受損、蜂箱損失,以及農田埋沒流失等,將召集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與農糧署現勘,再報請農業部核定公告相關災損救助。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北市鼠患議題延燒 蔣萬安:不論老鼠多寡就是全力防治
台北市鼠患議題延燒,綠營挨批猛操作「老鼠之亂」打認知戰。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6日痛批,台北市長選戰市長蔣萬安對手不是黑熊而是鼠輩,蔣萬安今(7)日受訪表示,市府會全力以赴維護台北市整體環境;並提到,中央衛福部、疾管署都多次出來強調,台北市的疫情並沒有升溫的趨勢,且漢他病毒的案例跟往年同期都是一模一樣,並沒有比較高。對於吸菸區的管理問題,是否會造成吸菸者聚集讓居民不堪其擾而抗議,或後續衍伸的髒亂、老鼠等問題,蔣萬安表示,今天來看像西門的吸菸室,有規劃時間早上8點到晚上12點。另外,各處規劃的戶外吸菸區,其實也是由權管局處來進行後續的管理維護,目前現階段先以相關的輔導、宣導為主,接下來會請相關稽查。汪志冰昨日痛批,台北市長選戰蔣萬安對手不是黑熊而是鼠輩,對此,蔣萬安表示,台北市整體環境市府都全力以赴來進行相關維護清潔,不管老鼠多、老鼠少,就是全力來防治,「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而關於台北市環保局指出,請中央盡快建立全國鼠類監測模型,台北市是否會先有動作,蔣萬安表示,環保局近期就會邀集專家學者討論。針對近期媒體報導台北市有鼠患,會不會擔心傷害城市形象?蔣萬安表示,其實中央衛福部、疾管署都多次出來強調,台北市的疫情並沒有升溫的趨勢,且漢他病毒的案例跟往年同期都是一模一樣,並沒有比較高,所以對於整體的環境,北市府團隊就是全力以赴來進行各區清潔,也會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對於家戶、居民有相關需要也可以幫助。
新版成屋買賣資訊揭露規範來了 內政部:需標明建築能效和光電設備
內政部今(2)日表示,新修正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已於本月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必須揭露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與建築能效標示,不只提升了交易透明度,更可讓綠色永續建築的價值被看見。隨著綠能政策興起,有愈來愈多建物屋頂或外牆會安裝太陽能板等綠能設備,不過這類設備其實涉及設置權屬、維護責任及電費收益歸屬等複雜問題,潛藏交易後扯不清的隱憂,光維修修繕費或合約承接問題就糾紛不斷。 有鑑於此,內政部公告修正了定型化契約與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以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來講,這次修正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揭露資訊,未來建物除了要寫明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外,普羅大眾關心的「海砂屋」「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與容許值說明也該附上,另外社區是否設有「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及其後衍生的管理維護責任也要寫清楚,就是為了降低日後管理爭議。不動產經紀人在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需充分揭露光電設備資訊及建築能效標示。(圖/CTWant攝影組)此外,不動產經紀人在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也需充分揭露光電設備資訊及建築能效標示,一旦業者或賣方沒有老老實實依規定揭露,人人都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檢舉,不外乎是希望買方在購屋前能清楚掌握建物的「節能體質」並衡量設備負擔能力,確保不動產交易更加平順透明。內政部強調,房屋交易金額之高,因此交易資訊是否充分揭露真的很重要,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而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詳情除了上內政部官網查詢外,也可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房產交易新制今上路 必須揭露「這3重點」未依規定可檢舉
房產交易新制今天上路,規定成屋買賣須強制揭露太陽光電設備與建築能效標示,並同步完善混凝土氯離子檢測標準,讓綠建築價值透明化,全面保障消費權益。內政部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今(1)日正式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內政部表示,將整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價格時,也能掌握建築物節能表現,不僅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也讓綠色永續建築的價值更容易被市場看見。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本次修正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揭露資訊,包括:一、建物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依據、位置及管理維護情形)。二、配合「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修正,增列「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與容許值說明。三、社區是否設有「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及其管理維護責任,以避免日後管理爭議。另外,「不動產說明書」由不動產經紀人員接受屋主委託銷售後調查製作,除不動產產權、周邊環境、建物現況、瑕疵及交易條件等內容外,新增揭露建物是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以及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資訊,都須在交易過程中詳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指出,房屋交易金額高,交易資訊是否充分揭露,攸關消費者權益,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表示,若民眾發現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可向買賣標的所在地縣市政府反映或檢舉。油價一噴! 房市直接被「利率鎖死」專家:台灣正進入三凍狀態賴正鎰揭房市3大關鍵字:能把20坪做到像30坪、誰就有市場新青安2.0怎麼改? 楊金龍喊「1優惠」:太長不好
蝕本斷源2/嘆士林官邸「開倒車」 阿扁籲續行「空間解嚴」
北市士林官邸國定古蹟保存區「舊營舍」遭突襲強拆,文化部與北市府對責任歸屬「踢皮球」形成了羅生門,辣手毀古蹟的作法讓文史工作者直斥「該當何罪」。其實士林官邸開放一晃眼30年了,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秉持「空間解嚴」要讓民主真正走入百姓生活,如今像不只古蹟保存區建築保不住,蔣家做禮拜的「凱歌堂」也立了隔板阻絕外人參觀,市府大走回頭路作法,陳水扁也直搖頭。士林官邸12.9公頃全區建築大多漆成深綠色,為的就是讓敵軍從空中無法辨明建築,繼而減少被鎖定甚至轟炸的危機。(圖/方萬民攝)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總統蔣介石與夫人蔣宋美齡相中原日治時期總督府「園藝試驗支所」作為官邸,除了蔣宋美齡對花藝情有獨鍾外,一叢墨綠連綿到後頭雞南山屏障,與中山北路幹道也有福德洋水圳緩衝,加上建築全漆成了墨綠,一旁干城四村住了數千蔣介石浙江老鄉,不只戍守嚴密,蔣家食衣住行也全包了自成一個生活圈,外人想一窺「幾乎是不可能」在士林官邸義務導覽近30年的原貌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啟生直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則帶CTWant重回蔣家禮拜空間「凱歌堂」外頭,可見禮堂莊嚴溫馨,前4大「總統級」座位還有鋼板「金鐘罩」來防止狙擊,從老蔣夫妻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等國際要員都曾是座上賓。蕭文杰話鋒一轉,直指過去只要不破壞環境,參觀者自由進出凱歌堂是輕鬆容易,如今蔣萬安市長主導的市政府卻在門口掛了個透明隔板,民眾只能眼巴巴遠看堂內之景想像當時各國名流「心靈充電」的禮拜場景,「簡直愈活愈回去」他呼籲蔣市府評估後能重新開放。凱歌堂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期爭取對外開放,更曾辦理聯姻替看似威權的建築漆上幸福。(圖/報系資料照)1996年成功促成士林官邸對外開放的陳水扁接受CTWant獨家訪問就直言,當時解嚴只是解了個形式,「人人心中都還住個警總」,自己認為要深化民主自由便可從「空間解嚴」著手,把軍事要塞與威權遺跡逐步開放就是好點子,這可以淡化全民心中的戒嚴陰影、逐步讓民主種子在生活中萌芽。權衡後他選定「士林官邸」著手,因為蔣介石過世了、夫人重心移往美國,待在台灣的時間其實不長,率領市府介入協調卻發現是難上加難。陳水扁分析,士林官邸後擁雞南山本來就是軍事要塞,上頭國防部、衡山指揮所在那構築總統級防禦堡壘與疏散管道,市府要碰它是談何容易,但其實管制區界線多年沒檢討,裡頭不少空間「裝甲車都開得進去」,便多次拜託軍方退縮軍事管制區範圍,才好不容易讓開放露出曙光。但問題可沒結束,就算國防部解編「宋美齡還是很保守啊」,加上自己是民進黨和蔣家肯定「不同掛」,與蔣家打交道協商費時費力,上任一年半到1996年才終於打動蔣宋美齡,點頭讓正館外的「玫瑰園」、「凱歌堂」、「慈雲亭」與中西式花園等區開放。陳水扁回顧1996年開幕時是大囍事,除了將進出口從中山北路挪到福林路變得更寬敞外,市府也同步架設音樂舞台,與甫落成的東區台北市政府前廣場音樂空間遙相輝映,打造台北市「爵士之都」。他說,那時伍佰「愛你一萬年」全台琅琅上口,市府便找來100對金婚50年的賢伉儷在抒情與搖滾熱烈交織的誓言中「再愛你一萬年」,全民都期待與士林官邸談場源遠流長的民主之戀。2003年因著蔣宋美齡過世,陳水扁親自到紐約送了褒揚令,不只是陳水扁首度以總統身分在紐約有公開活動,也因此感動蔣家人同意進一步開放「正館」,自此12.9公頃的官邸全貌正式躍上公眾視野,讓歷史全貌能被看見、被理解,也是族群和解的契機。陳水扁強調,2026年了「空間解嚴」早就是全球共識,像20年前自己當總統時,總統府前慶祝蔣介石60歲生日的介壽館、介壽路、介壽堂便逐步開放集思廣益更名,還善用空間辦「飆舞」活動,在在都希望正視歷史後,傷痛能被和解、社會能重生。台北市長蔣萬安(圖)打著蔣家後代名號在政壇一路平步青雲,但紀念老祖宗生活的士林官邸卻被自個屬下未經《文資法》完備程序突襲拆除,地方希望蔣萬安展現態度,不能狀況外放任下頭「胡搞」。(圖/方萬民攝)陳水扁也呼籲,「凱歌堂」不必搞得「庭院深深」大走回頭路,可以大方開放擁抱市民、「舊營舍」古蹟區拆毀也要向外界交代清楚,如有誤解能藉此釋疑、有不當則首長也要扛責,長遠來看對轉型正義是好事一樁。陳水扁妙喻,長年掩蓋的傷口需要逐步先清空膿瘡,看清病灶後身體才有機會真正癒合,希望台灣在共同的真相基礎上,建立起互信的民主防護網。北市府則回應,現在對凱歌堂的維護都遵照2024年文化部頒訂的「凱歌堂管理維護計畫」辦理管理維護事宜,每天上午8點半至下午5時開放民眾在外部參觀及拍照,另外每週日上午10點半到12點與聖誕節禮拜會擴大開放,歡迎民眾自由參加。文化部則回應,士林官邸「凱歌堂」限縮開放時段一事,已請台北市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1條規定,檢討已提報文化部的《國定古蹟士林官邸-凱歌堂、慈雲亭管理維護計畫》,該在合理範圍內適度開放給大眾參觀。
新北公寓大廈修繕補助開跑 最高補助新台幣20萬元
新北市政府為提升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公布2026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今年補助項目擴大,單一社區最高可獲得新台幣20萬元補助,總補助經費新台幣200萬元,用完為止。新北市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市府自2023年起針對公寓大廈社區範圍內提供公眾通行之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無遮簷人行道等退縮空間鋪面辦理修繕補助,去年已有多個社區申請,補助金額逾新台幣百萬元,執行成效良好。馮兆麟指出,考量建築物外牆飾材隨時間老化、鬆動甚至脫落,恐影響行人安全,今年進一步擴大補助範圍,除既有公眾通行鋪面修繕外,新增防火巷及臨道路側供公眾通行之外牆磁磚修繕項目,以提升通行安全與環境品質。補助對象為2015年3月19日「新北市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計算管理運用要點」施行前已領得使用執照,或領得使用執照滿10年以上且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之公寓大廈。補助流程分為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由管理組織提出修繕計畫與相關資料,經審查核定後方可施工;第二階段於完工後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撥款。如已完成修繕工程者,得於竣工後3個月內併同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補助金額為實際支出費用的二分之一,依項目不同,每案補助上限自新台幣4萬元至新台幣20萬元。工務局提醒,各公寓大廈所有權人及管理組織應定期巡檢建築物外牆及公共設施,善盡管理維護責任。相關計畫內容及申請表格可至工務局網站查詢下載。
硬要列古蹟2/銀行增建翻新也逃不掉! 北高行轟「理由空泛」命撤原處分
華南銀行不服台北市政府文化於2度將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審理以後,北高行認為文化局審議程序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恐難以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因此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華南銀行主張,城內分行首次於2023年7月7日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就因定著土地範圍過廣被訴願決定撤銷,但文化局卻再度於2024年2月2日再度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且定著範圍與首次如出一轍,忽略後方原有木造房屋已拆除不復存在的事實,空言本案土地與建物保存有「必要且不可分割」的情事。 華南銀行指出,本案建物後方之新建兩層樓辦公空間於1960年代所建,性質上應為新建之「土地定著物」,與原處分登錄理由提及所載之西元1920年代京町改築建造物及歷史完全無關,卻依舊被文化局列為附屬設施,顯然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城內分行內部裝潢非常現代化,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民眾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圖/翁靖祐攝)此外,華南銀行也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文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具體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僅記載「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未討論系爭建物未來如何保存管理維護,以及指定登錄範圍對於原告之影響,顯見本件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整的資訊。 台北市文化局則主張,原處分已經補正前次訴願撤銷原因無違反比例原則,並表示登錄範圍是經過專案小組再次會勘以及168次審議會討論後,認為建築群及土地全部範圍在空間使用上具有關聯性,並在文化資產價值保存上具有必要且不可分割之情事。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說明,將本案建物後方之增建兩層樓辦公空間登錄為附屬設施,是考量基地歷史脈絡,乃建議將系爭建物之增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且2次處分根據資訊不同,並無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評估報告已包含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並指出登錄歷史建築目的為確立所有人為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該歷史建築之義務人,台北市文化局僅立於協助、輔助之地位。 北高行指出,審議會評估報告中僅空泛記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等語,但是為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文化資產之價值估算」、「維護管理之財務預算規劃」、「關係未來活化資產及其可能性」、「土地價值減損之預估」以補足審查時必要資訊。華南銀行目前由陳芬蘭董事長掌舵,在判決書上,華南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皆由她掛名。(圖/報系資料照)北高行指出,在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的情況下所做的評估,無法擔保其正確性,亦無法選擇最小侵害的方式。最終北高行認定原處分有判斷違誤之情事,於今年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硬要列古蹟1/外牆貼滿白色磁磚竟2度列古蹟 華南銀行無奈提告
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2023年7月7日被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華南銀行不服提起訴願後於同年11月28日被撤銷。孰料,台北市文化局2024年2月2日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4月15日公告。華南銀行再提訴願遭駁回後改打行政訴訟官司,今年(2025)10月29日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支持戰勝文化局。 CTWANT記者實際至華南銀行城內分行查看系爭建築的實際情況,從對街望去,可見城內分行為4層樓的建築,外觀貼滿陳舊的白色磁磚。騎樓柱子頂端以半圓形的「牛腿」和天花板銜接,而這些「牛腿」也是當年文化局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原因之一。 待記者走入城內分行後,可見其內部其實已經被裝潢得非常現代,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加上華南銀行的行員們皆井然有序的為顧客進行說明,看起來和其他的銀行內部並無太大差別,民眾或許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 據了解,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近藤商會為日本殖民政府重要商會,曾透過「三十四銀行」取得改建工程費低利貸款,推動博愛路街區改建及市容整頓。本案建物於1927年所建立,作為商會的店舖、辦公室、住宅所用,其本體為「前店後住」的和洋混合建物。台灣光復後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便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城內分行。(圖/翻攝自LF Kelvin臉書) 2023年4月24日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築現況有不少細節如窗框、騎樓牛腿、塔樓裝飾、水管座等,且所在地點是過去擁有「台北新銀座」美名的京町通等理由決議將其登陸為歷史建築,並於同年7月7日公告。北市文化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物保留不少細節如騎樓牛腿(照片右上方華南銀看板左右兩側)等,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方萬民攝影) 華南銀行不服,向北市府提起訴願,認為本案提報人以及審議會的2位委員皆為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成員,並沒有做到應迴避而未迴避導致程序有瑕疵。此外,專案小組在審查過程中,並未評估建築「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正當性。最後,原處分將建築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將2筆地號土地全納入公告範圍,違反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北市府認為,審議會紀錄中未記載文資審議會就本案歷史建物定著土地範圍擴大至空地區域的實質討論和專業判斷內容,因此無法確定原處分就定著土地範圍的公告是否符合合理性及必要性,涉及違反比例原則,於2023年11月28日撤銷原處分。 孰料,同年12月26日台北市文化局邀集華南銀行相關人員至城內分行進行會勘後,於2024年2月2日召開168次審議會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特地針對登錄範圍增加補充理由,認為登錄範圍必須包含全部土地,並於同年4月15日公告。 事後華南銀行再度向北市府提出訴願,但於2024年12月24日遭到駁回,無可奈何下,華南銀行於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於10月29日宣告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他不婚不生想繼承「爸媽的房子」 網搖頭:誰說一定是你的
許多人感嘆買房不易,但有網友提出,若打定主意不婚不生,父母又有房子,大可先租套房住,等退休後再回老家住父母的房子,稱「當有這種退路時,又何必買房呢?」引發論戰。該名網友在論壇PTT上以「不買房,等繼承爸媽房子,可行?」為題發文,表示自己爸媽家在臺南市區,弟弟們都在新竹園區,家裡是兩間打通的大樓,總共6個房間,現在只有爸媽住。他認為,假設打定主意不婚不生,這幾年只需要租個套房住,雖然空間不大,但其實回到家後也主要只會看盤、玩股票與睡覺,本來就不用太大空間,等等到50多歲賺夠了退休之後就回爸媽家住,根本不用買房。原PO認為,若是不婚不生,家中又有足夠大的房子可以當後盾,其實租套房住就可以,等退休後再回老家,不用買房也沒差。(示意圖/取自pixabay)並認為,目前有些人的盲點就是認為「房子一定要有所有權」,但他認為,類似自家這樣的情況,能夠免費住別人的房子的話,自己是否有房屋所有權並不重要,並推測這種「沒有所有權但可以免費住別人房子的人」,數量非常多。 並稱:「當你有這種退路時,那又何必買房呢?」原PO認為「一定要有房子所有權」是盲點,並提出若有資源能免費住別人(例如父母)的房子,是否擁有房屋所有權並不重要。(示意圖/取自pixabay)此論點吸引許多網友留言討論,有網友認為原PO的說法也有道理,不過必須要建立在「不婚不生」的前提下才成立:「可以啊,但只能不婚不生」、「這個想法的人會變多,畢竟現在不婚不生小孩的人越來越多,這樣生活真的比較愉快」、「不婚不生的,買房是負擔,從生前貸款到死前的花腦筋規劃,都是極不符合人生效率」。但也有網友認為,原PO這樣的想法「把他人的房產當成自己的使用」,並不可取,也有風險:「有沒有可能你爸媽要房子賣了養老,誰說一定是你的」、「你確定爸媽老了,不需要把房子賣掉換成現金去住養老院?」、「不要規劃不是屬於你的東西」,還有網友指出,等到退休後,父母的房子屋齡也高了,老後還要和管理維護老房子恐怕也有隱憂:「你弟現在大概40吧,你爸媽房子真的有可能讓他安穩住到45年後? 還是45年後,大樓已經缺乏管理,電梯沒辦法換, 只剩樓梯,你弟只好拖著腿爬上去?」、「50歲之後再去住一個50+的老房子,更慘」。30歲繼承1500萬! 她不婚、月薪28K坦言「怕遇軟爛男」夫妻都有台北房繼承 婚後還要自己買房嗎?網熱議年輕人寧願等房也不買? 專家笑「跟你想的不一樣」:會讓自己更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