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
」 英國 美國 終身監禁 死刑 廢死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少女不滿戀愛被干涉!向男友下通牒5小時內殺死媽媽 失敗後親自勒死
美國一名33歲的男子瓊斯(Jonathon Jones)日前因與未成年人的17歲女友庫恩斯(Kaitlyn Coones)發生不當關係而面臨指控,而後瓊斯被命令佩戴GPS追蹤設備,並被禁止與庫恩斯見面,他們卻違抗了法庭命令,偷偷與對方見面,警方便展開了搜查,令人想不到的是警方趕到瓊斯媽媽的家後,沒有找到情侶的蹤跡,而媽媽卻失蹤了,且警方發現有人試圖清理地板上和冰箱下面的血跡,最後在訊問下,庫恩斯坦承自己教唆男友殺害其母親,只因為對方一直干預這段感情,男友因遲遲沒動手,最後她選擇親自介入這起謀殺案。據外媒報導,庫恩斯15歲時便跟男友在一起,上個月瓊斯因與庫恩斯發生不當的關係而被判有罪,瓊斯在即將宣判前被命令佩戴GPS追蹤設備,並被禁止與庫恩斯見面,但他們違抗了法庭命令。當局擔心庫恩斯的安全,便展開了搜查,不久之後,警方趕到瓊斯媽媽的家,但沒有找到庫恩斯或瓊斯的蹤跡,而瓊斯的媽媽妮可(Nicole Jones)卻失蹤了。而後警方在廚房裡發現有人試圖清理地板上和冰箱下面的血跡,到了5月6日全國展開追捕,而根據瓊斯最近的定罪,調查人員認為庫恩斯是被瓊斯綁架的,並懷疑他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在5月8日兩人在墨西哥被發現,警方對這對情侶進行了訊問,庫恩斯竟承認謀殺妮可都是她的主意。 庫恩斯說,4月19日她稱妮可一直在「干涉」她的關係,決定向男友發出了最後通牒,給了他5個小時的時間來殺死母親,否則她就會自己動手,庫恩斯還威脅說,如果他不這樣做,就要跟他分手,然而當時間到了瓊斯沒有採取行動時,庫恩斯給了他額外的一個小時,但最後男友仍未有行動,庫恩斯介入了。庫恩斯告訴警方,她出去找一塊大石頭,當時妮可正彎著腰站在冰箱前,庫恩斯在後面用石頭擊中她的頭部,將她勒死,瓊斯則幫助庫恩斯處理掉了母親的屍體,瓊斯的GPS追蹤器也記錄了而後的棄屍路線。如今,現年18歲的庫恩斯和34歲的瓊斯都被判處終身監禁,25年後有機會假釋。
公路旁隨機攻擊!她被「抱起狠甩車道」 陌生男狂踹、往死裡暴打
隨機襲擊案件層出不窮,洛杉磯一名女子在公路上遭陌生男子隨機毆打,甚至被抓起來甩向車道,期間遭痛毆數拳、腳踹,導致可能長期毀容。男子之後被逮捕,被指控謀殺未遂和傷害他人的重罪,如果罪名成立,恐會面臨終身監禁。根據《TMZ》報導,洛杉磯帕沙第納(Pasadena)繁忙的210號高速公路上,一名男子竟出拳狂毆、腳踹一名女子。從影片中可以看見,女子不僅要閃避行駛而過的車輛,還要抵擋男子的襲擊;男子把人抓起來往車道丟,接著出拳朝頭部攻擊,甚至出腳猛踹,行逕相當兇殘,根本致人於死地。警方接獲報案後抵達現場,經過調查,襲擊者為33歲弗洛雷斯(Juan Pablo Flores)。洛杉磯調查人員聲明指出,初步研判,弗洛雷斯的襲擊是隨機的,在路上隨便看到人就出手襲擊,不是預謀犯案,也與被害人不認識。女子在事發後被緊急送往醫院,醫師評估,依據傷勢來看,情況相當不樂觀,可能會導致長期毀容。洛杉磯縣衛生局表示,由於擔心骨折、瘀傷和需要縫針的深度傷口感染,女子必須留在醫院觀察。襲擊事件發生後不久,弗洛雷斯被逮捕,並被指控謀殺未遂和傷害他人的重罪,以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391萬元)的保釋金被關押。如果罪名成立,弗洛雷斯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
大量供毒致《六人行》男星猝死!犯人包含助理與醫師 最重關120年
全球知名的情境喜劇《六人行》(Friends)演員馬修派瑞(Matthew Perry)與藥物成癮問題搏鬥多年後,2023年10月被發現陳屍在洛杉磯家中,血液中含有高濃度的K他命(ketamine),屍檢後認定他是因K他命的急性作用致死。美國檢方15日宣布,在調查中發現一個由毒品供應商組成的犯罪團體,正是他們提供的藥物導致了派瑞的死亡。綜合外媒報導,美國檢察官艾斯特拉達(Martin Estrada)15日在洛杉磯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有5名被告因為和馬修派瑞之死有關而受到起訴。這5人中包括1名居家助理、2名醫生、1名分發毒品的跑腿人和1名被稱為「K他命女王」的女性毒梟。艾斯特拉達指出,這幾名被告是一個「廣大地下犯罪網絡」的一角,該網絡透過向派瑞和其他人提供K他命來謀取私利。其中2位關鍵人物,一名提供派瑞大量K他命的毒梟是來自北好萊塢的41歲女性賈斯文‧桑加(Jasveen Sangha),她在當地有「K他命女王」的稱號,只與名流及高層人士來往。而另一名向派瑞提供毒品的,是名為薩爾瓦多‧普拉森西亞(Salvador Plasencia)的42歲醫師,根據在2023年的一條短信紀錄,普拉森西亞在得知派瑞有意願獲得K他命後,他在與共犯溝通的短信中嘲諷派瑞:「我想知道這個白痴會付多少錢」和「讓我們找出答案」。其他被起訴的3人,包含54歲的艾力克‧弗萊明(Eric Fleming),他是派瑞的熟人,同時也是運送導致派瑞死亡的K他命的跑腿人;還有派瑞的59歲日裔居家助理肯尼斯‧岩政(Kenneth Iwamasa),他涉嫌與桑加、普拉森西亞合謀,為派瑞提供毒品。最後則是另一名54歲醫師馬克‧查維斯(Mark Chavez),他是一名K他命診所的醫師,普拉森西亞最初向派瑞提供的K他命就是透過他取得。外媒指出,派瑞成年來一直受到憂鬱症與焦慮症所苦,為此他在近年開始接觸了對抗憂鬱症的低劑量K他命靜脈注射療法。起初,派瑞一直在接受醫生給予常規劑量的K他命注射治療,然而當醫生拒絕為他提高注射量時,他開始轉向找尋其他醫師提供藥物。普拉森西亞正是在此時得知了派瑞希望取得K他命的消息,於是他與擁有K他命治療資格的查維斯聯繫,並且合謀向派瑞私下提供K他命。之後,普拉森西亞親自替派瑞注射毒品,並且還指導派瑞的居家助理岩政該如何進行注射。聯邦檢察官稱,從2023年9月開始到10月底派瑞去世,這2名醫師以每瓶2000美元(約新台幣6.5萬元)的價格,向派瑞提供了大約20多瓶的K他命。而這些K他命實際上的價格,每瓶只需要12美元(約新台幣387元)。對此,檢察官艾斯特拉達怒斥:「這2名醫師濫用信任,濫用他們自己的執照,並且將他人的生命置於風險中。他們深知自己所作所為不當,也知道自己的行為將置派瑞先生於巨大的風險之中,但他們還是這麼做了。」還譏諷表示:「被告顯然只對賺走派瑞先生的錢感興趣,但對他的福祉漠不關心。」外媒還提到,從10月起,派瑞漸漸無法滿足於普拉森西亞提供的劑量,於是岩政又連繫了派瑞的熟人弗萊明,並透過他找上了「K他命女王」桑加。桑加以大約50000美元(約新台幣161.3萬元)的價格,一口氣向派瑞銷售了50瓶K他命,最終導致馬修派瑞的死亡。檢察官指出,10月28日,馬修派瑞接受岩政為他注射了至少3劑的K他命。同日,他被發現在洛杉磯家中的熱水浴缸中去世,享年54歲。 檢察官告訴媒體,如果罪名成立,普拉森西亞可能面臨120年的刑期,桑加則可能會被判終身監禁。而一位法界高階人士還透露,這起事件揭露了某個「廣大地下犯罪網絡」的一環,之後可能還有更多人因此事落網。情境喜劇《六人行》(Friends)於1994年9月22日在NBC播出,於2004年5月6日結束,共播出十季。《六人行》連續5年獲得全美民選獎的最受歡迎喜劇。演員珍妮佛安妮斯頓和莉莎庫卓曾憑此劇贏得過艾美獎,而包含馬修派瑞在內的3位男性演員全都獲過艾美獎提名。馬修派瑞在《六人行》中飾演冷眼看待人生的酸話王「錢德勒」(Chandler Bing),深受劇迷喜愛。《六人行》於1994年9月22日在NBC首播出,圖為主角六人合影。(圖/達志/美聯社)K他命學名為氯胺酮,俗稱K仔、K粉、K他命,原本是常用的短效麻醉劑,但因為長期服用後的成癮性與對身體的危害,在台灣被列位受到管制的三級毒品。從2000年起,西方醫學界發現,透過靜脈注射小劑量的K他命,有明顯而快速的抗憂鬱的作用,而且生效時間僅需短短幾小時,遠比傳統抗鬱劑需要數週才能生效更快速有效。因此當憂鬱症患者被判斷為「難治型」憂鬱症,透過靜脈注射低劑量的K他命成為一種快速抗憂鬱、抗自殺而且成癮問題低的治療方式,不過該項治療療法在台灣並未獲得許可。
柬埔寨警方再逮「31歲台人」販毒 公開嫌疑犯姓名、照片
柬埔寨當局近日成功破獲一起重大毒品案件,並逮捕了一名31歲的台灣男子,目前嫌疑人及所查獲的毒品已被移交至金邊市初級法院,此案正在依法律程序處理中。根據《柬中時報》的報導,柬埔寨內政部禁毒局於5日上午10點40分聯合金邊警方,在金邊市桑園區和萬景崗區進行突擊檢查,並逮捕了一名31歲台灣籍販毒嫌疑人(TSENG CHIH HSIANG)。警方也指出,在此次行動中,警方共查獲18公斤的氯胺酮(K粉),目前嫌疑人及所查獲的毒品已被移交至金邊市初級法院,案件正在依法律程序處理中。事實上,這並不是台人第一次在柬埔寨被逮,先前柬埔寨警方才於6月16日成功偵破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陸續起獲多達145公斤的毒品,其中以K他命占大宗,並將5名涉案犯嫌全數逮捕,並公開5人長相、姓名等資料,分別為ANG CHENG JUN(20歲)、HSU CHENG HAO(32歲)、HUANG HEIAN(35歲)等3人,一名中國大陸籍男子FAN YUAN KUEI(26歲)及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72歲)。後續這5人也經柬埔寨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起訴,依據當地法令規範,若在柬埔寨販毒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
鍵盤酸民發文煽動攻擊庇護者旅館 英國28歲斷腿男子住家遭逮「將面臨1年以上刑期」
英國28歲的帕洛(Jordan Parlour)因在Facebook上煽動網友攻擊收容庇護者的旅館,結果被警方抓獲,目前被指控多項罪名,而且恐會面臨1年以上的刑期。報導中也提到,帕洛因摔斷腳踝,所以並沒有直接參與街頭暴力,沒想到他卻因此轉向在社群網站上煽動他人,這也是全英暴亂騷動中,首件因為網路發炎而遭起訴的案件。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帕洛在網路上發文,試圖煽動抗議者攻擊位於西約克郡利茲的布里塔尼亞酒店。帕洛在文章中寫到「每個人和他們的狗都應該摧毀布里塔尼亞酒店。」帕洛還指責那些尋求庇護的人,根本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雖然帕洛在法院上提出保釋申請,但這項請求遭到法院拒絕,後續法院將其移送至利茲皇室法院,預計在9日會進行宣判。而在此之前,法官告知帕洛,可能面臨超過12個月的監禁,而且考量其犯罪性質,有可能是判處即時監禁。報導中也提到,這場騷亂源於7月29日在索思波特(Southport)發生的一起凶殺案,當時有三名兒童在參加泰勒·斯威夫特主題舞蹈課時,遭不明人士刺殺身亡。後續網路上開始流傳嫌疑人是穆斯林尋求庇護者的傳聞,結果引發一系列針對穆斯林社區的暴力行為。值得注意的是,索思波特襲擊案的兇嫌身分已經確認,是17歲少年魯達庫巴納(Axel Rudakubana),其與父母於2013年搬到索思波特地區,並非是網路傳聞的穆斯林尋求庇護者。與此同時,網路上甚至也出現多起謠言,像是在索斯波特的3童命案中,就有網路傳聞稱嫌疑人是一名乘小船來到英國的穆斯林難民。這些謠言引發許多針對移民旅館和清真寺的攻擊,警方預計還有更多潛在集會需要監控,甚至有消息指出,有暴徒正在策劃準備攻擊移民律師。而內政大臣伊庫珀(Yvette Cooper)譴責那些在網路發文煽動的人為「沙發暴徒」,許多地方甚至擴大至非穆斯林的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在許多地方都發生抗爭活動。英國首相斯塔莫(Sir Keir Starmer)表示,目前刑事司法系統對持續的騷亂做出了「堅決且迅速的回應」。他預計在本週末前,遭逮捕的騷亂者會被判處「實質性的刑期」。截至目前,已有400多人被逮捕,100人被起訴。刑事檢控局局長帕金森(Stephen Parkinson)也譴責那些使用網路進行「煽動和策劃」的人,帕金森更直言表示,他清楚知道有些發文者根本不再英國「但這並不代表你們不會被抓」。在謝菲爾德治安法院,自營建築工辛普森(Joshua Simpson)成為全案中第一個因暴動而被起訴的人,他承認襲擊警察,目前正在等待8月27日的判刑。反恐警察負責人巴蘇(Neil Basu)用「恐怖主義」來形容近期的暴亂,並呼籲司法系統應對那些試圖焚燒移民旅館的人判處終身監禁。巴蘇認為,這是一種針對「人」的暴力行為,當中甚至有種族歧視的嫌疑。巴蘇還呼籲對組織暴力的人進行起訴。他認為將組織暴動的人視為恐怖分子是合理的判斷。司法部長亞歷山大(Heidi Alexander)也表示,會準備好足夠的監獄空間來容納這些因騷亂被判刑的人,同時也計畫啟用額外的監獄空間。而為了加快審判速度,法院也會24小時運作。
「錫那羅亞販毒集團」又有成員遭逮! 最高領導人加西亞、「矮子」古茲曼兒子雙雙落網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B. Garland)於美東時間25日指出,墨西哥「錫那羅亞販毒集團」(Cártel de Sinaloa,CDS)聯合創始人和現任最高領導人加西亞(Ismael Mario Zambada García),以及目前被關押在美國科羅拉多州聯邦監獄的「矮子」古茲曼(Joaquín Archivaldo Guzmán Loera)的兒子華金·古茲曼·羅培茲(Joaquín Guzmán López),25日在德州艾爾帕索(El Paso)雙雙落網。美國司法部在官網發布聲明指出:「司法部逮捕了2名錫那羅亞販毒集團的領導人,該販毒集團是世界上最暴力、勢力最龐大且最惡名昭彰的販毒組織之一。該集團的聯合創始人加西亞(或稱作El Mayo),以及另1位聯合創始人「矮子」古茲曼的兒子華金·古茲曼·羅培茲,25日在德州艾爾帕索雙雙落網。」「矮子」古茲曼(Joaquín Archivaldo Guzmán Loera)的兒子華金·古茲曼·羅培茲(Joaquín Guzmán López)。(圖/達志/美聯社)加西亞和華金·古茲曼·羅培茲2人,因領導該販毒組織的犯罪活動而在美國面臨多項指控,其中包括致命的吩坦尼(fentanyl)製造和販運行為,如今他們也被列入美國司法部成功逮捕的錫那羅亞販毒集團「團夥名單」中。該名單的人數近年來不斷增加,其中最知名的莫過於聯合創始人之一、擁有5名妻子和11位子女的「矮子」古茲曼,他曾在2001年和2015年2度從墨西哥監獄逃獄,直到2016年才又被捕,後續為了防止他再次逃獄,墨西哥政府於2017年1月19日將古茲曼引渡至美國關押。2019年2月12日,古茲曼遭到紐約聯邦法院判定所有10項控罪皆成立,包括販毒、非法擁有槍枝、洗錢等。2019年7月17日,美國紐約聯邦法院判處古茲曼終身監禁,外加30年刑期。「矮子」古茲曼與第2任妻子所生的兒子、前販毒集團領導人之一奧維迪奧·古茲曼·洛佩茲(Ovidio Guzmán López)。(圖/達志/美聯社)「矮子」古茲曼與第2任妻子所生的兒子、前販毒集團領導人之一奧維迪奧·古茲曼·洛佩茲(Ovidio Guzmán López)也在2023年1月5日被捕,並被關押在墨西哥公共安全秘書處最高安全等級的聯邦監獄「第一聯邦社會重新適應中心」(Federal Social Readaptation Center No. 1),直到2023年9月15日才被引渡到美國,目前正在等待審判。該份名單上還有販毒集團的32歲頭號殺手薩拉斯(Néstor Isidro Pérez Salas,或稱作Nini),他過去常利用刑求、謀殺、綁架和槍支暴力來維護販毒集團的利益。他於2023年11月22日遭墨西哥當局逮捕,並在今年5月28日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對此,美國司法部也在文末強調:「吩坦尼是我們國家面臨的最致命毒品威脅,除非每一個毒害我們社區的販毒集團頭目、成員和同夥都被追究責任,不然司法部不會善罷甘休。」
柬埔寨涉毒上百公斤落網!3台人「全名、長相曝光」恐判終身監禁
又有台人在柬埔寨被抓!柬埔寨警方近日偵破一起145公斤的毒品案,共逮獲5名犯嫌,其中驚見3名台籍人士,當地檢方昨(24日)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將5人起訴,若罪證確鑿恐遭判無期徒刑。綜合《中國報》、《柬中時報》等外媒報導,柬埔寨警方於本月16日晚間在金邊市水淨華區進行抓捕行動,成功偵破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陸續起獲多達145公斤的毒品,其中以K他命占大宗,並將5名涉案犯嫌全數逮捕。近日5人長相、姓名等資料全被柬埔寨警方公開曝光,分別為來自台灣的ANG CHENG JUN(20歲)、HSU CHENG HAO(32歲)、HUANG HEIAN(35歲)等3人,一名中國大陸籍男子FAN YUAN KUEI(26歲)及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72歲)。對此,經柬埔寨檢方偵查終結,將5人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起訴,依據當地法令規範,若在柬埔寨販毒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姓名、長相全曝!柬埔寨破獲145公斤毒品 3台男販毒落網恐終生監禁
柬埔寨警方日前破獲一起重大的販毒案件,逮獲5名男嫌犯,其中包括3名台灣籍、1名日本籍及1名中國籍,查獲共重達145公斤的K他命,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依法起訴,若罪名屬實,恐將面臨終身監禁,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依據《柬中時報》報導,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近日遭到柬埔寨警方破獲,警方接獲情報,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此販毒集團活躍在金邊及多個省份,迅速鎖定目標後,16日晚間10時30分展開抓捕行動,在金邊市水淨華區的一處小區逮獲1名26歲的中國籍男子范元魁(FAN YUAN KUEI),並查扣重達3公斤的K他命。警方向上溯源追查,17日下午2時許再次展開抓捕行動,在水淨華區的另一處小區,逮到4名涉案男犯嫌,其中有3名台灣籍,分別為20歲(ANG CHENG JUN)、32歲(HSU CHENG HAO)和35歲(HUANG HEIAN)及1名72歲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警方深入調查後,在3個不同地點再起獲共142公斤重的K他命。警方表示,後續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柬埔寨當局以販賣毒品和洗錢罪進行起訴,若罪名成立,5人恐怕將面臨終身監禁的刑責,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在國外從事非法行為,恐賠上自己的人生,得不償失。《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冤獄找上你2/太荒唐!含冤入獄17年 獲釋警方還要他付「監獄食宿費」
2003年,英國男子馬金森(Andy Malkinson)因強姦罪被判入獄,17年後才翻案重獲自由,但遭司法霸凌含冤入獄17年所受的創傷,以及被貼上性侵犯的歧視標籤,讓他獲釋後仍飽受恐慌發作,記憶閃回與惡夢的困擾。近日,英國《BBC》為這起冤獄事件推出紀錄片,馬金森在片中吐露了冤獄近20年中幾度想放棄輕生的痛苦心路歷程,還表示:「任何道歉或關於吸取教訓的陳詞濫調都無法彌補他們對我所做的一切。損害已經造成,創傷永遠不會消失。」馬金森從2003年被逮捕起便陷入監禁,因為他始終不肯認罪,更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的處置。在那期間,只有母親崔莎霍斯(Trish Hose)以及荷蘭籍女友卡琳舒特梅克(Karin Schuitemaker)始終相信他的清白,霍斯花了無數時間在圖書館查找可能對上訴有幫助的資料,而舒特梅克在他入獄期間不斷則寫信鼓勵他。「我很清楚安迪是什麼樣的人,所以我知道他絕對不會強姦女性。」舒特梅克如此向BBC表示。2006年,馬金森初次提出上訴,無果。但在2009年,受害者穿著的背心經過重新檢驗,驗出另外一名男子的DNA,馬金森立刻再次向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下稱CCRC)提出申請,但在好幾年後才接到該委員會的回覆,表示委員會認為新證據不足以支持有關單位進行重啟調查。馬金森坦承,他當時有過輕生的念頭,「如果我承認罪行,我可能會在7年後被釋放,但我不能坐下來假裝我強暴了一名婦女。」馬金森表示自己曾無數次陷入自我懷疑:「我應該撒謊嗎?」舒特梅克得知了馬金森的困擾,再次上書給上訴組織,這次他找上一群由反對誤判的律師組成的團體「Appeal」,創辦人艾蜜莉博爾頓(Emily Bolton)與調查員詹姆斯伯利(James Burley)又花了好幾年的時間重新調查--在調查中他們甚至發現警方在2016年已經銷毀了作為重要證據的受害者衣物,直到當他們發現還有化驗部門保留了少許當時的衣物碎片,調查才終於獲得突破。博爾頓告訴BBC,當他們看到DNA證據表明馬金森是無辜的,轉而開始懷疑目擊者為何要自稱他們那天在路上看到了馬金森,深入挖掘後才發現證人麥克蘇厄德(Michael Seward)有著長期的吸毒史,並且有著多起不誠實犯罪的犯罪史。Appeal對此案進行了頑強的調查,過程中不惜兩度將當年承辦該案的大曼徹斯特警察局告上法院,最終在2020年12月,假釋委員會終於宣布,馬金森可以獲得釋放。盡管馬金森重獲自由,但是強姦犯、仇女等指責仍如影隨形的跟著他,對他的生活造成莫大的困擾。更荒謬的是,理論上馬金森將可因為誤判,獲得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100萬元)的賠償金,但警方竟要求向馬金森追討17年牢獄生活期間的食宿費用,要求這筆賠償金必須扣除了食宿費用之後,才能交到馬金森手上。
23歲外交替代役建「販毒平台」! 遭美警逮捕恐面臨終身監禁
23歲國人林睿庠因涉嫌在暗網建構全球販毒平台,不法獲利上億美元,18日過境美國時遭捕,據傳恐面臨最低刑期為終身監禁的刑罰。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林因資訊專業去年申請國合會申請外交替代役,並於同年底派駐聖國技術服務團,目前駐美同仁與美國執法單位保持密切聯繫,並將持續掌握案件動態。美國的起訴書指出,林睿庠在2020年於暗網創建名為「匿名市場」的全球性販毒平台,並以「法老」為名在此期間販售了價值超過10億美金的毒品,包含數百公斤的可卡因、冰毒等。林18日在紐約甘迺迪機場過境時被捕並於20日在曼哈頓的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過堂受審。如果罪名成立,林睿庠將面臨的最低刑期為終身監禁。另外,據傳林男是外交替代役男,派駐在聖露西亞術團服勤,媒體詢問是否為同一人。劉永健指出,根據外交部掌握,本案已進入美國司法調查程序,林男在2023年以資訊專長申請國合會外交替代役,審查合格後於同年11月3號派駐聖露西亞技術團服勤,預計今年7月4日退役。劉永健表示,林男於服勤期間言行正常,也充分配合技術團工作,退役前依照相關規定請假,並經外交部核准,5月18日離開聖露西亞,預計經紐約轉往新加坡。我國駐美同仁目前除與美國執法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確保國人在美國司法調查過程或公平待遇外,也將密切掌握美方調查進度。
父嫌6歲兒太胖!強迫跑跑步機「高強度訓練」 遭虐待重傷身亡
美國紐澤西州(New Jersey)一名31歲父親因為嫌棄自己的6歲兒子太胖,於是要求對方長時間在跑步機上進行高強度運動。沒想到後來男童被母親發現身上有不明瘀傷,送醫後健康狀況突然下降,最終因為重傷不幸身亡。目前男童的父親面臨謀殺罪,若是罪名成立,將被判處終身監禁。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綜合報導,美國紐澤西州一名6歲男童柯里(Corey Micciolo),在2021年4月2日因為全身多處受傷身亡。根據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柯里的31歲父親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Gregor),在柯里生前嫌棄他「太胖」,於是要求他長時間在跑步機上進行高強度運動。從影片中可以看到,當時克里斯托弗不斷要求柯里在跑步機上訓練,過程中科里因為跟不上跑步機的速度,多次摔倒。但克里斯托弗卻不顧一切,不斷提高訓練強度,還直接將摔倒的兒子抱回跑步機上,強迫對方繼續運動。事發後幾天,柯里的母親布里安娜(Breanna Micciolo)發現他身上都是瘀青,於是立即向紐澤西州兒童保護單位舉報,並於同年4月1日到醫院檢查,當時柯里就向醫生透露,自己因為太胖所以遭到父親強迫跑步。沒想到隔天,柯里在午睡醒來後,身體狀況突然惡化,出現嘔吐、走路不穩的情況,緊急被送醫之後不幸身亡。根據法醫初步驗屍後發現,柯里的死因為鈍器受傷、心臟和肝臟挫傷、急性發炎、敗血症,因此法醫認定柯里遭到他殺。後續進行詳細檢驗發現,柯里長期遭受到虐待,除了身上原本舊傷,並在死亡4到12小時之前曾受到急性創傷。而克里斯托弗原本因為虐待兒童罪被捕,2022年3月轉被指控一級謀殺罪名,要是未來罪名成立,他恐將面臨終身監禁。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被害人律師代表:廢死運動讓民眾反感 台南殺警家屬也痛批沽名釣譽
憲法法庭進行死刑大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陳淑貞律師2024年4月23日代表出庭陳述意見,陳淑貞律師表示,廢除死刑運動讓台灣民眾相當反感,根據犯保協會對被害人及家屬所做問卷,超過96%、接近百分之百比例支持死刑,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她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更直接痛批廢死其實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陳淑貞律師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對於殺害小孩婦幼及家暴殺人,竟還不能判處死刑一事,無法接受,也認為目前精神鑑定制度很有問題,就算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有病,並非就不能判處死刑。對於目前流行的殺人案件說法,指殺死一、兩人不能判死刑,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非常反感。陳淑貞律師直言,死刑執行問題近年來懸而未決,死刑犯在監所生不如死,已有死刑犯不堪痛苦在監所自殺,現在死刑犯關在監獄至少20年以上,之前高雄大寮監獄暴動挾持案,也是因為不堪久待監獄才發生,顯示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陳淑貞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不應廢除,歷次死刑的違憲審查均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死刑犯與犯罪被害人之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同受保障,同享人性尊嚴,特定犯罪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别罪刑,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比例原則。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犯訴訟人權已充分保障,社會大眾高度肯認死刑具有防衛社會安全的目的,目前社會共識礙難接受廢除死刑。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陸孕婦遭夫推下「34米懸崖」奇蹟生還! 5年後重返泰國淚謝恩人
2019年,一對中國籍的夫婦,前往泰國烏汶府的帕登(Pha Taem)國家公園旅遊。當時欠下巨額債務的余姓丈夫,為了詐領保險金,竟狠心將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妻子推下34公尺深的懸崖。王姓女子雖然被當地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救起,卻因為身受重傷、全身多處骨折,不得不將孩子引產,自己也在床上幾乎癱瘓了3年。近日,她憑藉著莫大毅力認真復健,終於能夠正常行動,於是回到帕登國家公園拜訪當年救助她的工作人員,並含淚向他們表示謝意。而王女的故事,後來也被改編成中國懸疑電影《消失的她》,在全球斬獲4.92億(約160億)票房。2019年,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中國籍女子,在與丈夫同遊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時,被丈夫親手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萬幸的是,王女墜崖後雖身受重傷,卻因為帕登國家公園工作人員發現及時,緊急施救並將她迅速轉移下山,才能撿回一命。王姓女子被推下懸崖後,多處嚴重骨折,全身扭曲變形,若非國家公園工作人員搶救及時,生死難料。(圖/翻攝微博)王女獲救後,俞姓丈夫一度威脅她,若敢說出真相就殺人滅口,王女為了保護自己與腹中胎兒,只好絕口不提。但當地警方調查後發現,王姓女子在泰國經商數年,身家頗豐,而俞姓丈夫早在案發前,還為妻子買好鉅額保險,且受益人就是他自己,因此朝謀財害命方向偵辦,事件也因此曝光。這起事件2020年2月20日在泰國法院開庭,2020年3月24日一審結果出爐,余姓男子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余姓男子當庭提出上訴,2021年5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王女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泰國皇家法院2023年三審認定俞姓丈夫蓄意殺人未遂,最終判處33年又4個月徒刑。而王女也在判決後指出,會透過公證訴請離婚。案發當時,王女全身有17處嚴重、甚至粉碎性骨折,經多次手術打了100多根鋼釘,渾身上下也布滿可怖的疤痕,並被醫生告知有可能終生癱瘓。雖然當時保住了胎兒,但因為日後治療中多項用藥令胎兒發育異常,最終在懷孕5個半月時引產。後來,王女始終沒有放棄,經過持續的治療與手術,以及漫長又痛苦的復健,她總算在2023年3月恢復了行動能力。如今的她回到中國,成為一位影片創作者,不時發布影片用自己復健重生的經歷激勵他人。而她也在2024年重新回到帕登國家公園,與當初救下她的工作人員一一致謝。王女見到救命恩人後止不住淚水,抱著對方痛哭表達謝意,而工作人員看見她如今平安無事也備感欣慰。這一幕被帕登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拍下,放上官方粉絲團,引起泰國網友巨大迴響,而帕登國家公園也強調,國家公園管理人員一向將遊客的安全視為首要任務,並提供最新的救生設備與定期人員培訓,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隨時保障每一位遊客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王姓女子的遭遇,被中國製片商改編成懸疑電影《消失的她》,2023年在中國上映,並獲得超過35億人民幣(約台幣157億)的驚人票房,也曾在台灣Netflix平台穩坐多期榜單冠軍寶座。
狠心兒犯案前懸賞20萬弒父 他最後「自己來」痛毆老爸致死
英國一名男子長年對父親做出威脅性的行為,令造成家人不得不將他趕出家門,這名憤恨不滿的男子沒想到居然在臉書懸賞約新台幣20萬元找人弒父,未料最後決定自己動手,直接到父親家中狂毆對方頭部,導致這名父親腦出血身亡,而男子17日被判處終身監禁。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和《每日星報》報導,這名37歲男子奧斯汀(Austin Duckworth)在去年8月26日於蘭開夏郡普雷斯頓(Preston)攻擊高齡72歲的父親史蒂芬(Stephen),造成史蒂芬最後因為腦出血身亡。報導稱,史蒂芬是發當下還能自行叫救護車並向警方說明案發經過,不過住院後他病情逐漸惡化,並在10月12日宣告不治,驗屍結果顯示,史蒂芬的死因為頭部受到鈍器重擊。據了解,奧斯汀稍早就有對父親做出暴力及虐待的行為,更因此被禁止進入父親家中,沒小道這次他強行破壞大門後進入屋內,在走廊上一邊毆打父親還大喊「最好叫個救護車」。根據報導,奧斯汀犯案前曾在臉書發文,懸賞5000英鎊,約新台幣20萬元找人殺害史蒂芬,最後決定親自動手。事隔約半年後,這起案件在普雷斯頓刑事法庭進行為期5天的審判。據法官指表示,奧斯汀的舉動不可接受且令人深感不安,對父親長達3年的威脅性行為令史蒂芬不得不將他趕出家門,但他仍強行闖入犯案,聽證會也認為奧斯汀是藐視父親、整個家族和法庭,奧斯汀1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最少須服刑17年才可假釋。英國一名男子在臉書懸賞約新台幣20萬元弒父,最後決定自己動手,在家中狂毆父親頭部導致腦出血身亡。(圖/翻攝自X)
美國司法首例!未成年槍手父母遭判「過失殺人」 需服刑10至15年
美國密西根州少年伊森(Ethan Crumbley)2021年時因持有父母買的槍枝在校園開槍造成4死7傷後,他的父母遭判過失殺人罪,並在昨(9)日將他們判處10年至15年徒刑。身上背負4條人命的伊森。(圖/美聯社)根據外媒報導,2021年11月30日當時年僅15歲、就讀密西根州牛津高中(Oxford High School)的伊森,從家裡拿了一把槍枝,在學校開槍造成4名年齡分別為14、16、17歲的學生死亡,以及7人受傷。伊森被捕後,馬上被判處終身監禁,目前在獄中服刑;至於他的父母47歲的詹姆斯(James Crumbley)和46歲的珍妮佛(Jennifer Crumbley)則是因疏於管理孩子有心理健康問題而遭陪審團判定過失殺人罪。伊森的父親在聽見自己的刑期後不禁落淚。(圖/美聯社)密西根州奧克蘭郡(Oakland County)巡迴法院法官馬修斯(Cheryl Matthews)昨日判處他的父母10至15年徒刑,而這也是這是美國司法有史以來,家長首度被判必須為孩子的殺人罪行,負起連帶責任的案例。據悉,該犯案槍枝為父母送給伊森的聖誕禮物,並在隔天就帶他去射擊場,珍妮佛甚至聲稱詹姆斯會負責保管槍,而伊森「只能在射擊場用槍」,怎知竟因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目前2人已在獄中服刑28個月,這些時間將計入刑期。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他們服滿10年刑期就可要求保釋,如果未獲保釋,服刑也不能超過15年。
香港《國安條例》通過!叛國無期、境外干預14年 持「這報紙」恐違法
香港昨(19)日晚間全票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預計於3月23日生效。不僅叛亂、叛國等罪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煽動意圖、非法獲取國家秘等罪對於民眾及媒體影響較大。另外,若是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者,恐違反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將判處3年有期徒刑。香港主權移交27年後,政府於昨日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了加強香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用以因應近年在香港發生的抗議活動與社會動蕩。「境外干預」、「涉及境外勢力」等詞貫穿整個法條,若涉及境外勢力,刑期均會加重2至4年,且草案也增訂「境外干預罪」,任何人若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法手段意圖帶來干預效果,最重可處14年徒刑。基本法23條立法將言論自由大幅減縮。(圖/美聯社)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別是叛亂、叛國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3項,違反者將處以終身監禁,至於對當地居民或赴港旅客影響較大的,即是煽動意圖及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等罪。「煽動意圖」包含意圖引起中國人、香港人對中國制度、機構產生憎恨、藐視或叛離,意圖引起不同階層、地區居民間的仇恨,煽惑他人進行暴力作為或不遵守法律或命令;另外也包含放映、廣播、刊出或輸入有煽動意圖的文件或書籍。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恐違法。(圖/美聯社)凡違反煽動意圖者最重可處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勢力得處10年徒刑,另外若管有煽動文件或物品,例如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也算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不過這要取決持有人對此是否有合理解釋,否則也恐將被判處3年徒刑。至於「國家秘密」定義同為廣泛,包含關乎中國與香港等地的重大決策、軍事、外交、經濟與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或警方偵查機密、涉及中央與香港之間關係的秘密等,香港特首亦可以發布證書認定國家秘密。任何人非法管有國家秘密得處3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5年;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得處5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7年;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均得處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