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之不理
」 行政執行署 管理費 罰單 士林 管委會
斷頭解套術1/限貸令釀解約潮不爽賠15% 律師教4招「無痛解套」
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掐緊房貸水龍頭,民眾因「限貸令」卡死難交屋的災情越來越多,很可能房子沒買到,還要支付一大筆違約金。現在律師界也衍生出「斷頭商機」,專為走上斷頭台的無辜民眾尋找「免死金牌」,從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找漏洞,再與建商談判,協議免解約金或向建商分期還款。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七都預售案解約量變化,發現今年1~9月解約數達193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4%。其中台中及台南解約數量皆是去年同期的1.4倍及1.5倍,台北市則是增幅89.1%、桃園市78.2%。《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觀察,除了適逢交屋潮高峰,解約數相對較多,也有些民眾確實因房貸卡關選擇解約,尤其是持有多戶且財務槓桿太高的族群,一旦貸款成數等條件不如預期,又不願或無法拿出更多現金補足自備款,就會選擇認賠殺出,使得整體解約數較去年直線上升。推估準備斷頭的、還在協商中的,數量難以估計。一位新北謝小姐就即將成為斷頭戶之一。她於2023年底為年邁母親買進總價約2,000萬元預售屋,原代銷表示可貸款8成;孰料,去年9月央行宣布第2屋貸款只能貸5成,讓名下已有房貸的她頓時傻眼,自備款整整比原先規劃多出600萬元,此時建商也向她催繳總價5%、100萬元的交屋款,她積極籌錢也籌不足700萬元。「我們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奕綸就直言,目前市場上房貸孤兒確實很多,因銀行核貸金額與簽訂合約時預期的貸款成數有落差,又無法短時間籌措到足夠的資金,被迫走上解約。吳奕綸原專攻智慧財產類的訴訟案件,因越來越多購屋人找他求援,現在也幫被限貸令打到、無法順利交屋的民眾,想辦法與建商協商。(圖/吳奕綸提供)吳奕綸表示,違約金通常訂為不超過總價的15%,以已繳金額為上限。以總價1000萬元來說,違約金最多可達150萬元;若總價2000萬元,最多可能賠上300萬元,「若碰上踩很硬的建商,很可能民眾沒買到房,還要賠付高額違約金,真的會欲哭無淚。」他因此幫購屋人歸納出4個「無痛」解套方法,以此有機會可主張無須支付違約金解約。第一是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8點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30%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得以7年以上償還期限,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或是解除契約。」吳奕綸表示,因政策改變導致貸款出問題,過去在法院已有判決先例,此屬於「雙方都無法預見、也不是誰的錯」的情況,建商以「個人信用瑕疵」向買方收取違約金實屬不合理。第二種解套方式,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點,檢查建商有無違約情事,買方得解除契約。吳奕綸舉例,像是檢查賣方有無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以建材或工期違約,提出解除契約,甚至建商還可能需賠付買方違約金。第三種解套法,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6點第3項,主張面積誤差解約。吳奕綸表示,若確認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主張以此解除契約。要是建商置之不理,第四種解套法為主張建物瑕疵,吳奕綸表示,建商若有違法二工,或不動產說明書登載不實,例如未記載漏水、嫌惡設施,購屋人可先向建商進行協商,再依民法第252條主張減免違約金及主張物之瑕疵解約,或減少價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建商透露,曾碰到不少在銀行貸款不順利的民眾,回過頭從驗屋或契約上找問題,以拖延交屋時間或協商免違約金解約。(圖/黃耀徵攝)不過這樣的做法,看在建商眼裡可能不是滋味,認為就是來「找麻煩的」。對此,吳奕綸無奈表示,購屋人、建商其實都是限貸令政策下被波及的無辜者,不過若站在案件委託人角度,也僅能以「挑契約問題」的權宜方法來協助客戶無痛解約。至於未來打算買預售屋的民眾,吳奕綸建議在「解除條約」上應做更詳細的解釋,目前常見解除條款看似保護買方,但實際上存在多個爭議點,像是未約定貸款期限及貸款成數定義、種類不明等,所以在條文上須留意約定貸款期限、貸款為成交總價的貸款成數,且不包括信用貸款或保證人貸款,避免日後爭議。
狂購物竟是阿茲海默症作祟!婦月花6萬狂下單「尪拔電視救妻」 女兒一發文業者2小時神速出手
日本一名患有阿茲海默症的老婦人,因病症導致記憶混亂與認知障礙,經常透過電視購物反覆下單,甚至一個月花費高達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讓家人苦不堪言。無奈之下,丈夫只得拔掉電視電源,避免過度消費。事件經由女兒在社群平台X發文分享後,迅速引發廣大迴響。相關電視購物業者Japanet Takata注意到這則貼文後,短短2小時內即透過私訊聯繫當事人,展現罕見的效率與同理心,甚至獲得網友們一致讚賞。這起事件的轉折點來自一張社群平台X上的私訊截圖。當事人マキータ在發文中表示,母親因阿茲海默症持續進行電視購物,導致每月支出高達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家人無奈之下只好將電視電源拔除。她在貼文中感嘆「我們簡直要瘋了」,並附上一張由Japanet Takata發來的私訊截圖,引發網友熱議。相關電視購物業者Japanet Takata注意到這則貼文後,短短2小時內即透過私訊聯繫當事人,展現罕見的效率與同理心。客服人員神田在訊息中表示:「突然聯絡,請多見諒。我是Japanet Takata客戶支援的神田。看到您母親罹患認知症的貼文,了解貴家庭所處的困難情況,深感同情。」神田並進一步表示,若家屬願意,該公司可以協助設定限制,防止母親透過電話或網路下單,「讓她可以繼續看電視,但避免非自願的訂單產生」。最後還溫馨提醒:「若有需要,請隨時與我們聯絡。」當事人マキータ隨即回應,表示將立即請父親與Japanet Takata聯繫處理,感謝對方快速又體貼的協助。她的兩篇貼文也分別吸引約1,400萬人次瀏覽,讓Japanet Takata的應對態度廣受讚賞。不少網友留言肯定該業者做法,有人提到自家祖母也有相似困擾,但其他廠商即使被要求停止寄送型錄也常置之不理;也有網友認為,Japanet Takata主動聯繫、主動解決,顯示企業高度社會責任感。不少評論指出,透過限制訂單的方式,既能保護高風險消費者,也能減少企業因退貨造成的損失,形成雙贏局面。這起事件除了呈現高齡家庭在數位消費時面臨的困難,也凸顯企業在面對特殊族群時,如何在商業與人性之間取得平衡。Japanet Takata的即時反應與彈性處理,不僅解決個案問題,更為業界樹立了值得借鏡的服務典範。圖中內容為Japanet Takata的客服代表神田所寫,他在訊息中表示,看到當事人母親罹患認知症的貼文,並進一步表示,若家屬願意,該公司可以協助設定限制,防止母親透過電話或網路下單。(圖/翻攝自,マキータ(はやしまき))
靠詐騙廣告「年賺160億美元」!《路透》:Meta每天推送150億則
根據《路透社》獲取的內部文件顯示,Facebook母公司Meta內部曾在去年底估算,其年度總收入中約有10%,即160億美元(約合新台幣4957億元),來自於詐騙或違禁商品的廣告投放。這批之前未公開的文件也揭示,該社交媒體巨頭在過去3年未能阻止大量廣告,使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的數十億用戶暴露於詐騙電子商務與投資計畫、非法線上賭場,以及違禁醫療產品的銷售之中。文件中指出,僅在2024年12月,公司每天向用戶展示約150億則「高風險」詐騙廣告,而這類廣告每年為Meta帶來約70億美元收入。文件揭露,多數詐騙來自行為可疑的廣告商,本應被Meta內部系統標記。然而,公司僅在自動系統預測該廣告商有95%以上的可能性進行詐騙時才會禁止廣告;若可信度較低,則對廣告商收取更高廣告費作為「懲罰」,以阻止其投放廣告。同時,使用者若點擊詐騙廣告,因Meta的個性化廣告系統,往往會被推薦更多類似廣告。這些文件來自2021年至今年間Meta財務、遊說、工程和安全部門,反映公司對平台濫用行為的量化嘗試,以及在可能影響商業利益時,陷入取締詐騙的決策猶豫。前Meta安全調查員、現任詐騙顧問亞伯拉罕(Sandeep Abraham)指出,Meta從疑似詐騙來源獲利,凸顯廣告業缺乏監管的問題,「若監管機構不容銀行從詐騙中獲利,就不應容許科技公司這麼做。」對此,Meta發言人史東(Andy Stone)則回應,《路透社》披露的文件「選擇性呈現、扭曲了Meta對詐騙的態度」。他表示,Meta最初估計的10.1%收入來自詐騙廣告是「粗略且過度涵蓋」,後來已確認真實數字遠低於此。同時他也強調公司在打擊詐騙方面已有行動,包括過去18個月全球用戶舉報詐騙廣告下降58%,2025年已刪除超過1.34億則詐騙廣告內容。Meta內部文件還提出希望在2025年於特定市場減少高達50%的詐騙廣告。然而,文件同時揭示,Meta平台已成為全球詐騙經濟的重要一環。2025年5月,安全部門估計其平台涉及美國1/3的詐騙成功案件,且其他主要競爭對手在過濾詐騙上做得更好。1份2025年4月的內部報告甚至指出,「在Meta平台上投放詐騙廣告比Google更容易。」隨著全球監管機構要求加強用戶保護,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對Meta投放金融詐騙廣告展開調查,英國監管機構去年指出,Meta的產品涉及2023年54%的支付相關詐騙損失,是其他社交平台總和的2倍。Meta則在最新SEC申報中坦言,打擊非法廣告將影響收入。同時,Meta 2025年的策略文件也指出,Meta目標是逐步降低詐騙廣告收入占比,從2024年的10.1%降至2025年底的7.3%,2026年降至6%,2027年降至5.8%。然而,新的詐騙案仍層出不窮。2022年,Meta發現1個冒充美國軍人帳號的6位數網絡,每週發送數百萬訊息誘導用戶受騙,性勒索、冒充名人及品牌的假帳號亦屢見不鮮。內部文件指出,當時Meta對詐騙廣告投入不足,僅將其視為「低嚴重性」問題,以避免影響用戶體驗和收入。2023年的文件顯示,Meta對用戶舉報詐騙幾乎置之不理,96%的有效報告被忽略或拒絕。即使是大量報告,也往往無法迅速處理。例如1名加拿大皇家空軍徵才人員的帳號被入侵,冒名發佈加密貨幣投資廣告,導致多名軍人受騙,Meta在收到超過100次舉報後才將帳號刪除。文件透露,Meta對違規廣告的處理仍相對寬鬆,小型廣告商需至少8次違規才能被封鎖,大型廣告商甚至可累積超過500次違規仍不受影響。為了在降低詐騙廣告曝光的同時,減少廣告收益的損失,Meta還推出「懲罰性出價」(penalty bids)機制,即有嫌疑的詐騙廣告商若未達移除標準,需支付更高競標費用,以降低其利潤並減少用戶接觸。該機制實施後,詐騙舉報數雖然有下降,但廣告總收入僅略減。整體而言,文件顯示Meta在打擊詐騙上持續面臨道德與商業利益的拉鋸。雖然公司聲稱積極行動,但其內部策略與收入考量,仍讓平台成為全球線上詐騙的重要溫床。
新北大巨蛋再拖恐成本漲2倍價 侯友宜:選址最快2026上半年揭曉
新北大巨蛋選址將以「樹林機五、淡海二期」為優先評估標的,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洪佳君5日總質詢指出,市府要等民國115年才公布大巨蛋落腳地點,希望能盡早宣布選址處,「別讓蓋1顆蛋的費用漲成2顆蛋」。新北市長侯友宜說,最晚115年上半年一定會確認選址地點。洪佳君表示,選址後還要規畫許多具體事項,不能什麼規畫都交給委外專業公司,對於北市大巨蛋漏水問題等「前車之鑑」也應研議該如何因應,不能完全置之不理。應盡快宣布及規畫細部內容,否則工程愈延後,營建成本會不斷上漲,成本也會愈高,千萬不要拖到要花「2顆蛋」的費用才蓋好「1顆蛋」。侯友宜說,城鄉局仍在細部計畫中,目前已委託專業公司規畫,若下周能順利結標,至少還需要半年準備時間。侯也強調,既然要做,就要比「之前的」巨蛋做得更好,最晚明年上半年一定會確認選址地點。針對大巨蛋議題,國民黨團書記長王威元建議,首先應研析其他巨蛋的營運經驗,台北大巨蛋試營運後出現的問題及因應之道,特別值得新北市借鏡;其次,不應過度依賴外包,也不能將所有規畫完全交由委外公司處理,市府必須有自己前瞻主導的思維。王威元說,近期營建工料成本不斷上揚,市府應盡快完成先期評估,早點讓巨蛋開始興建,新北才能善用有限的資源,孵出一顆真正的「好蛋」。
管不住的家1/管委會濫權侵害住戶權益 物業公司為管理費聯手操控社區
藝人隋棠日前遭爆積欠11萬元社區管理費,被指「惡鄰居」,她隨後反擊自家房屋漏水長達3年,但管理委員會置之不理,遂提告求償並要求依法抵銷管理費。事實上,類似糾紛全台屢見不鮮,不少公寓大廈住戶長期受到管委會濫權或物業公司不當行為困擾。由於社區管理費金額龐大,部分物業公司為確保續約,便迎合掌權委員,出現聯手調漲費用、壟斷社區言論的現象,甚至有人代行上百位住戶投票,剝奪住戶基本權益。 台中市南區「公X苑」社區即是縮影之一。「公X苑」面對樹德公園,是一座公園環繞的公寓大廈。然而住戶D先生向本刊爆料,管委會副主委行徑惡霸,續聘物業公司程序違反規定,未經問卷與住戶同意即逕行通過;會議記錄也長期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送達住戶,他多次投訴至都發局與調處委員會後仍未獲改善。D住戶指出,社區管委會便宜行事選擇低價廠商檢查,卻忽略安全疑慮。他因擔心施工品質向主管機關申報,卻遭副主委言語辱罵,甚至在社區群組指稱「都是他害的,現在又要重新檢查」。(圖/讀者提供)D先生續指,過去社區管理費可採多元途徑繳納,如今卻強制透過「智X活」平台繳費,使得住戶資金被層層延遲撥付;有住戶直接匯款至管委會帳戶,卻遭誣指未繳,迫使其訴諸法院。期間管理室違法拒收法院、公部門信件及私人包裹長達一年,導致住戶無法收取外界資訊,苦不堪言。 更令人憂心的是,該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測被指為圖省錢而草率行事。D先生指控,管委會為削減消防安檢費用選擇低價廠商,消防局多次限期改善卻未執行。當住戶舉發後,管委會竟在公告與群組中甩鍋稱「都是他害的,現在又要多一兩萬管理費」,引導輿論排擠異議者。副主委更曾在會議中遭質疑程序不合法而拍桌、丟瓶、試圖以椅攻擊住戶,甚至在群組中嗆聲,「這次區權會玩大一點,記得叫救護車」,引住戶恐慌。 另一處位於台中高鐵特區的「夢X誠」社區,也深陷管委會權力結構糾葛。知情人士N先生控訴,該社區管委會長期被少數人把持,現任委員與物業公司勾結操控選舉,自己就曾親眼看到物業人員手中拿著厚厚一疊委託書,代替住戶投票。社區管理費兩年間從每坪50元暴漲至70元,會中不讓住戶發言,僅能旁聽,以不同意者「舉手表決」方式強行通過。住戶控訴管委會「操控選舉」亂象,物業公司人員疑似配合管委會操作投票,不僅手握上百張委託書集中投票,還在現場限制住戶發言權,對提出異議的區權人以驅離方式處理,社區民主形同虛設。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N先生續指,部分住戶與區權人要求調閱財報,卻遭層層阻撓,法規明定不得拒絕,違者應開罰,管委會竟以社區公基金繳罰金,變相讓全體住戶替違法行為買單。 P先生則指出,管委會多數成員從事房仲業,卻掌握住戶資料並參與決策,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異議住戶或前任主委,管委會甚至動輒以霸凌、罷免、提告相逼,居民群組中凡提出負面意見者即遭圍攻辱罵;例會中住戶被禁止發言,僅能旁聽。 多名住戶曾發函向市府及主管機關陳情,但僅獲「期限內改善」的制式回覆。即便部分住戶提起訴訟,法院開庭通知管委會仍多次缺席,案件難以推進,住戶求助無門。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太幸運!欠54萬遭發扣薪令 新北30歲女「中樂透鹹魚翻身」秒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持續辦理交通違規等案件,以守護民眾行的安全。新北市一名張姓義務人積欠使用牌照稅、停車費、罰鍰及健保費等共738件,欠繳金額達新臺幣(下同)54萬餘元,近日幸運中得百萬元樂透,因擔心遭扣薪執行,隨即赴士林分署繳清所有欠款。新北市汐止區一名30多歲張姓義務人,因積欠使用牌照稅、停車管理費、交通違規罰鍰等643件,計30萬餘元,另欠健保費95件,累計總金額達54萬餘元。案件自114年1月起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義務人多次接獲繳款通知仍置之不理。士林分署遂依法對張女任職公司核發扣薪命令,她因擔憂薪資被扣押將影響工作。適逢中得樂透獎金百萬元,義務人遂主動前往士林分署繳清全部欠款,並笑稱「多虧中樂透,終於能安心上班,不再擔心飯碗受影響了。」士林分署表示,將強力執行各類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誠實履行繳納義務;若案件已移送執行,應主動報告財產狀況,及早清繳或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封、薪資被執行、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
70歲華爾街巨頭淫魔「豪宅藏性虐地窖」 與女秘書聯手犯案
根據外媒《abc NEWS》報導,一份聯邦起訴書指出,一名已退休的投資銀行家於9月中旬在其美國康乃狄克州的家中被捕。他遭指控長期經營非法性交易網站,並在曼哈頓的豪華酒店以及配有施虐受虐設備的「性地牢」豪宅內,性虐多名女性。美國紐約東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現年70歲的魯賓(Howie Rubin)和他45歲的前私人女助理鮑爾斯(Jennifer Powers)被控以威脅及詐騙的手段,誘騙女性發生性行為,換取金錢上的報酬,但實際上卻是暴力性虐待。魯賓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接受傳訊時,對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而布魯克林的一名聯邦法官拒絕了他提出的2500萬美元保釋方案,並裁定他對社區構成危險且有潛逃風險,因此下令將他拘留;被控協助策劃性交易的鮑爾斯則在德州被捕。魯賓曾是索羅斯基金管理公司(Soros Fund Management)和貝爾斯登(Bear Stearns)的高級經理。他多年來一直受到調查,多名女性在2017年聲稱他對她們施加了毆打和強姦。儘管魯賓長期以來一直否認這些指控,但這些女性最終贏得了一項數百萬美元的民事判決,裁定他違反了《販運受害者保護法》(Trafficking Victim Protection Act)。聯邦調查局助理局長雷亞(Christopher Rai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多年來,魯賓和鮑爾斯涉及花費了至少一百萬美元,透過一個性交易網站,資助對多名女性進行商業性酷刑。」並補充道,「被告涉嫌利用魯賓的社會地位來誘捕潛在的受害者,強迫她們忍受難以想像的身體創傷,然後以法律訴訟的威脅來壓制任何抗議。」根據刑事指控,魯賓從至少2009年到2019年,招募了數十名女性與他進行涉及束縛、紀律、支配、臣服和施虐受虐(BDSM)的商業性行為。起訴書指出:「在許多此類接觸中,魯賓從事的行為超出了女性的同意範圍。」起訴書中列出了十名被稱為「多伊」(Jane Does)的女性,她們聲稱魯賓「殘暴地對待」她們,導致她們恐懼自身安全,並遭受了嚴重的痛苦或傷害,有時需要尋求醫療協助。起訴書透露,其中一些女性是魯賓透過社群媒體或模特兒頁面鎖定的前《花花公子》模特兒。最初,布魯克林的聯邦檢察官指出,這些商業性行為主要發生在曼哈頓的豪華酒店。然而,在2011年,魯賓租下了一間位於中央公園附近的豪華頂層公寓。魯賓和鮑爾斯將其中一間臥室改造成一個紅色的、有良好隔音的「性地牢」,房間門上有鎖;並配備了可以束縛和約束女性的施虐受虐設備,以及包括可以電擊或電暈女性的裝置等。起訴書指出,魯賓和鮑爾斯與其他人一起,嚴重歪曲了魯賓將從事肢體和性暴力的程度、方式和等級。且魯賓會提供一個女性可以用來表達希望暴力性行為停止的「安全詞」,但當女性使用安全詞時,他會置之不理,並在女性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繼續暴力行為。檢察官表示,魯賓每週多次付錢給不同的女性進行商業性行為,有時甚至是連續數日。而鮑爾斯則負責處理由於魯賓涉嫌的暴力所造成的後果。起訴書指出:「如果魯賓對女性忍受性接觸的方式感到滿意,這些女性每次可獲得 5000 美元;如果他不滿意,他支付的金額則會減少數千美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21歲女疑被餓死!狠母是累犯「昔虐打婆婆到送醫」 驚世媳婦黑歷史曝
台中一名21歲陳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家中,遺體發黑且脫皮,而且嚴重枯瘦,疑似遭活活餓死,檢警追查後,認定死者母親詹女涉有重大嫌疑,向法院聲押獲准,陳父則暫時請回。鄰居爆料,詹女是累犯,20年前就因為不給婆婆吃飯、出手虐打,「驚世媳婦」案件一度鬧上新聞。案發當天上午,陳父聞到女兒房內傳出異味,破門後驚覺女兒早已死亡,隨即趕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起初詢問時,夫妻2人說法反覆,經勘驗現場,才發現詹女4天前就將女兒反鎖房內,期間送餐時發現沒有回應,卻置之不理,導致女兒多日未進食而死亡。檢警今(26日)上午傳喚陳父到案,由於陳父近日都在家,卻沒發現女兒異狀,無法確定是否有共同拘禁行為,但嫌疑無法排除,諭知證人轉列被告,依妨害自由罪嫌10萬元交保候傳。另外,檢方解剖陳女遺體,確認沒有可疑外傷,但身形消瘦,疑是長期營養不良導致,已採集腸胃殘渣進一步分析鑑定,以確定死因。老家的鄰居透露,詹女還沒嫁進來,就已經住到陳家,性格慓悍強勢,結婚後對婆婆相當惡劣,不但不給婆婆吃飯,還動手動腳,23年前更因不滿家產分配,把婆婆關在陽台1天1夜,還把人踢到送醫住院,在當時引發轟動,被稱為「驚世媳婦」。◎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1歲女疑遭虐待房間餓死 狠母涉重嫌羈押禁見
台中市大甲區傳出一起駭人案件,一名年僅21歲的陳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在自家臥室內,遺體不僅發黑還已脫皮。檢警追查後,竟發現死者母親涉有重大嫌疑,自21日起將女兒反鎖房間,期間沒有理會她的狀況,直到25日才被父親聞到異味破門事件才曝光。檢方複訊後,認定詹姓母親涉犯妨害自由與過失致死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陳父則暫時請回。據了解,該夫妻共有兩名女兒,死者是小女兒,曾在高中二年級就中途休學,之後一直待在家中,既未就學也沒有工作;陳父靠做工養家,母親則是家庭主婦。鄰里形容,詹女管教風格強勢,宛如「虎媽」,對小女兒要求嚴格,鄰居們也少有機會見到這名女孩外出。案發當天上午,陳父聞到女兒房內傳出濃烈異味,與妻子破門而入,驚見女兒早已無生命跡象,隨即趕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起初詢問時,兩人說法反覆,經勘驗現場後,發現疑點重重。進一步調查才發現,詹母早在4天前就將女兒反鎖房內,期間送餐時發現沒有回應,卻置之不理,導致陳女多日未進食,最後命喪家中。目前檢警已會同法醫進行相驗,後續將釐清確切死因。◎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比聊天都積極!韓國50歲伯「1年假報案5.8萬次」 警方逮捕並考慮起訴求償
南韓首爾城北區一名50多歲男子,因為在一年內謊報案件達5萬8307起,被城北警察署在今(23)日宣布以《公務執行妨害罪》將其逮捕。警方還指出,由於過去因為該名男子的假報案,警方出動警力前往現場多達51次,正考慮向該名男子提起民事訴訟,向他求償遭到無端浪費的警力資源。據《韓聯社》報導,這名被捕的50多歲「A先生」,從2023年起便因為向南韓報警求助電話「112」報假案,陸續7次收到違反《輕微犯罪法》的通知。而在過去1年中,他仍然舉報了58307起假報案,其中包含「我要殺了我的兄弟」、「我被人囚禁起來了」等內容,警方為此出動警力前往現場51次,然而每次最後都是虛驚一場。今年5月,A先生再度因為假報案被告知違反《輕微犯罪法》,然而他不但沒有收斂,反而在之後4天內,再度假報案1882起。首爾警方以嫌疑人身分傳喚A先生接受詢問,他也對此置之不理,於是警方最終發出了逮捕令將其逮捕。首爾警方表示,如今不僅要追究A先生的刑事責任加以處罰外,也正考慮向他尋求民事賠償,以彌補因為他而憑白消耗的警力資源。警方官員強調:「假報案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警方幫助的公民得不到幫助,請在真正需要的時候再撥打112求助。」
隋棠欠11萬管理費!本人揭原因「喊捐百萬」 她狠酸:老哏情勒法
女星隋棠屢次捲入鄰里糾紛,近期又遭社區管委會指控積欠11萬多元管理費。對此,隋棠今天(22日)澄清,社區頂樓長期漏水,管委會卻置之不理,她自掏腰包50萬元修繕,事後求償無果,只能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並承諾捐出100萬元,希望外界把焦點放在弱勢族群。對此,知名網紅陳沂直言這是「老哏情勒法」。《鏡週刊》報導,社區管委會今年7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隋棠補繳逾11萬元管理費,並表示已多次寄送存證信函催繳。法院審理時發現,相關文件送達地址填寫為大樓8樓,由管理員代收,並非隋棠戶籍地,也無法證明她本人或同居家屬確實收件,程序上存在瑕疵,加上管委會至8月仍未補件,最終駁回聲請。針對相關爭議,隋棠今天發文澄清,社區頂樓長期漏水,管委會卻置之不理,導致多戶住戶受損,自家裝潢與家具更屢次毀損,只好自掏腰包50萬元修繕,事後依規定向管委會求償,無奈雙方多次溝通無果,她才會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隋棠表示,她為新聞資源被浪費感到抱歉,將捐出100萬元給公益團體,希望外界把焦點放在弱勢族群身上。對此,陳沂在臉書發表看法,首先頂樓漏水修繕本來就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自己花錢去修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意即當事人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卻逕自幫忙處理,「隋棠修完可以跟管委會要錢,管委會不給,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再來抵銷。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陳沂更直言,隋棠先前被鄰居投訴孩子奔跑製造噪音,竟回應對方「妳就早點起囉」,如今又跟管委會鬧翻,完全就是惡鄰居行徑,「而且她發聲明最後還不忘用公益捐款這種老哏情勒法,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捐款歸捐款,妳管理費還是要繳。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
隋棠爆欠11萬豪宅管理費遭告上法院 本人曬證據:不要扭曲事實
女星隋棠2022年以8,250萬元購入台北大直豪宅,與老公Tony及3名子女搬入,原本期待展開新生活,卻在入住3年間屢次捲入鄰里糾紛。繼噪音爭議後,近期又遭社區管委會指控積欠11萬3,967元管理費,並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此,隋棠也回應了。隋棠發文回應,強調「事出必有因」。(圖/翻攝自隋棠臉書)根據《鏡週刊》報導,今年7月社區管委會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隋棠補繳逾11萬元管理費,並表示已多次寄送存證信函催繳。惟法院審理時發現,相關文件送達地址填寫為大樓8樓,由管理員代收,並非隋棠戶籍地,也無法證明她本人或同居家屬確實收件,程序上存有瑕疵。管委會至8月仍未補件,最終聲請遭駁回。隋棠指出,因長期溝通無效,只能選擇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圖/翻攝自隋棠臉書)對此,隋棠今(22)日也發文回應,強調「事出必有因」。她表示,社區多年來存在頂樓平台漏水問題,導致多戶住戶受損,自家更因漏水已遭殃三年,裝潢與家具屢次毀損。雖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卻遭敷衍置之不理,最後只能自行修繕並花費近五十萬元,再依規定向管委會求償。隋棠指出,因長期溝通無效,只能選擇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她強調手邊有相關書面往來紀錄,並指控管委會不僅企圖扭曲事實,「我之前已多次致函管委會,手邊都留有信函紀錄,期盼管委會不要扭曲事實企圖欺瞞網民公眾、詆毀我的名譽。」隋棠說明,之前甚至有委員曾揚言要「利用媒體傷害名譽」,遭她的法律顧問當場駁斥,「其中某位委員致電我的法律顧問討論時,口氣蠻橫並揚言放話利用媒體傷我名譽,當場遭到我們駁斥並告知其法律責任,他才馬上改口只是玩笑話」。她表示,管委會其實還積欠住戶許多賠償金額,相較之下,她以管理費抵銷的數目「只是九牛一毛」。隋棠同時強調,自己訴求的是住戶的基本權益與社區正義,並為新聞資源被浪費感到抱歉。隋棠最後承諾,將捐出100萬元予「新巨輪街賣者協會」及「世界和平會」,希望大眾能把焦點放在社會議題與弱勢族群上,「期盼大家一起關注社會議題、弱勢族群,而不是像這樣去造成社會更多的衝突對立,並期盼通過此事件讓大家明白,我一直以來想要爭取的只是我們這些社區住戶的基本權益和正義。」
罰單欠繳10萬大戶自投羅網!車停行政執行署門口遭「 智慧扣車」查扣
欠繳罰單大戶竟然把車子停放在行政執行署基隆辦公室對面,當場遭辨識系統認出扣車,最後只得乖乖辦妥分期繳納手續,才免於車輛遭拖吊命運。(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欠繳罰單大戶竟然把車子停放在行政執行署基隆辦公室對面,當場遭辨識系統認出扣車,最後只得乖乖辦妥分期繳納手續,才免於車輛遭拖吊命運。(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近期積極推動「智慧扣車」,加強欠款車輛執行,11日上午,有一部欠繳罰款達10萬元的車輛,竟然出現在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對面路邊,當場遭查扣,車上的友人只好聯繫車主,在辦妥欠繳分期後,才免於車輛拖吊的命運。居住在基隆市的邱姓男子,名下有一部2014年出廠的福斯自小客車,邱男歷年來積欠了總數達新台幣10萬餘元的交通罰鍰,經宜蘭分署屢次通知,邱男都無動於衷,完全沒有出面繳交的打算。11日上午,邱男將車子借給友人,友人開著車子到基隆市東信路,在路邊臨停買早餐。孰料他停車的地方正好就在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對面。此時,正巧宜蘭分署架設「行動車牌辨識系統」的公務車正準備出發執行公務,才一出門系統就認出車子是欠繳大戶名下,當場就查扣了這部自小客車。友人見狀當場傻眼,誰能想到只不過開車買個早餐,車子就被查扣?在了解是宜蘭分署執行公務後,友人趕忙聯絡了車主邱姓男子,並代為辦妥分期,才算是免於車輛當場遭拖吊的命運。宜蘭分署表示,近來與基隆監理站與宜蘭縣財稅局合作,商借了宜蘭財稅局的「行動車牌辨識系統」,架設在公務車上,進行基隆區第二波欠款車輛執行。系統會在公務車行駛時,即時比對周遭的車牌號,只要在執行時發現比對成功,就會當場進行必要的執行行為。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主動繳納各項公法欠款,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高雄情侶街頭大亂鬥 拉扯吵架害機車橫倒還被警送辦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9日下午近5時,1對情侶因生活習慣差異,在大街上爆發激烈爭吵,甚至當眾拉扯肢體,引來路人圍觀,現場民眾拍下畫面,顯示24歲閻姓女子頭戴安全帽,雙手緊抓43歲男友張男衣領,不斷大聲咆哮「走啊!」而張男雖神色不悅,但並未還手,過程中,閻女推擠、拉扯,連一旁機車被撞倒在路中央也置之不理,造成交通一度受阻。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將2人隔開並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經初步了解,雙方為交往中的男女朋友,爭吵主因為生活習慣不同,雖然雙方互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裁處,並將家暴案件通報家防中心,提供後續關懷與協助。此外,由於拉扯過程中機車傾倒於道路,妨礙通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開單舉發,處新台幣600至1200元罰鍰。
童仲彥爆料曾與彭振聲私下對話 提到「他」疑似受不當訊問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昨(2)日在網路節目中批評民進黨執政後的雙重標準,更爆料自己曾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私下對話內容。他指出,彭振聲曾對他說「是啊,我就想說讓他就好了」,童仲彥解讀這個「他」是指檢察官,直指彭振聲疑似受到不當訊問。童仲彥在《品觀點》頻道推出網路節目「阿童之聲」。他表示,自己因5萬多元被判刑3年多,實際服刑1年7個月,原本出獄後不想再碰政治,但看到台灣政治對立、執政黨對民生問題置之不理,決定復出開設節目。他強調自己才是「真正的民進黨原本價值」的代表,是「正宗的本土派、獨派」。童仲彥更於節目上爆料,自己今年3、4月間在仁愛醫院巧遇彭振聲夫婦的完整對話。他指出,彭振聲當時無奈苦笑說「是啊,我就想說讓他就好了」,童解讀這個「他」是指檢察官。他質疑檢察官在未錄音的73分鐘內對彭振聲說了什麼,並批評檢察官不斷提及余文、叫彭不要變成余文,疑似進行誘導。針對《集會遊行法》議題,童仲彥則批評,民進黨陳水扁執政時期就未完成修法,蔡英文執政8年仍未修正,總統賴清德執政至今也無作為,前後已超過10年。他痛批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從街頭起家卻忘記初衷。童仲彥更拿出當年抗議馬英九油電雙漲的照片,指控王定宇當時「卡C位收割」、「中午翹班晚上也翹班」專門上節目,實際上街頭抗爭時卻只是做做樣子。他展示自己「鎖喉」警察的照片,強調自己才是真正上街頭,還因此被判拘役50天,諷刺民進黨已成「綠雙標黨」。童仲彥還批評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不懂法律,挑戰她一起去考律師執照。他在節目中展示獄中使用的刮鬍刀和電視機等物品,說明獄中生活實況,反駁外界對柯文哲在獄中看電視串供的說法。
宜蘭最豪菜販開賓士賣菜!欠稅3萬愛車險查封 急掏錢繳清
宜蘭市1名菜販平日開黑色賓士E200到市場擺攤,被其他攤商戲稱是「最豪菜販」,沒想到因積欠3萬多元稅款,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盯上,透過「路邊停車即時通報系統」掌握行蹤,員警與稅務人員準備查封車輛,菜販獲報後連菜都不賣了,連忙趕緊繳清稅款保住豪車。據了解,賓士登記在1名黎姓女子名下,因欠繳房屋稅、牌照稅等3萬餘元未繳納,經宜蘭縣財政稅務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雖多次催繳但都無人理會,分署人員透過路邊停車即時通報系統,發現賓士車停放在宜蘭火車站附近光復路的停車格。事發當時,正在市場賣菜的駕駛得知愛車被貼查封單,趕緊衝到現場,還不忘喊自己只是「車主的友人」,不過不能沒有車子,一口氣掏錢繳清積欠稅款,才讓愛車繼續留在身邊。宜蘭分署提醒,民眾務必誠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有稅務專家建議,民眾繳不出稅款除了可申請分期,政府也應加強即時提醒,例如以簡訊或App通知「繳納期限」與「即將移送強制執行」的風險,而不是等到欠稅人看到車輛被貼上查封單才驚覺嚴重性。專家說,只欠了3萬多元車輛就差點被查封,對攤販來說影響生活甚鉅,也容易引起民眾「小題大做」的觀感,政府應在執行效率與社會觀感間取得平衡,才能避免民怨。
大義滅親!6度闖空門偷走近15萬 媽不忍了報警抓親生兒
苗栗縣竹南鎮近日發生連續竊案,賴姓男子4個月間6度潛入邱姓女子住家,先後偷走約15萬元,還破壞被害住家的監視器,而屋主調查後,發現竊賊竟是邱女與前夫生的23歲兒子,聯繫犯嫌還錢卻被置之不理,邱女最終報警處理,還將兒子偷竊過程放上網路,警方則表示將通知男子到案說明,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竊賊是邱女與賴姓前夫所生,後2人離婚,女主人改嫁給如今的丈夫,兒子則歸前夫撫養,女主人與前夫一家便幾乎沒有聯絡,兒子卻在長大後進入她家偷竊。賴男在4個月間,6度潛入邱女如今的住處,先後得手15萬元,而屋主在第三次竊案時發現竊賊是邱女的兒子,邱女聯繫他還錢卻被置之不理,甚至囂張地持續行竊,讓邱女忍無可忍、報警處理,還將兒子行竊過程放上網路。竹南警方表示,已收到被害人報案並展開調查,而竊賊從5月中開始陸續潛入,並發現竊賊疑似為家中親友,現已鎖定特定人士,將通知他到案說明,確切案情仍須釐清。
年輕男2年無照駕駛22次 罰單欠40萬不繳!土地被查封他才繳清
花蓮縣壽豐鄉一名21歲蘇姓男子,從111年11月起至113年8月止,無照駕駛多達22次,欠了40萬罰單未繳,被移送執行,經人員到現場查封不動產後,蘇男才乖乖繳清罰鍰。花蓮分署表示,蘇男自111年11月起的2年內,竟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小客車等高達22次,猶如不定時炸彈,案經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連續裁處罰鍰,因逾期未繳而移送執行。花蓮分署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裁罰案件,因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花蓮分署立即就其壽豐鄉2筆土地,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花蓮分署指出,經多次催繳,至戶籍地查訪等,蘇男均置之不理,期間雖曾致電表達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惟始終未履行承諾。為督促其履行義務,花蓮分署於114年3月間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張貼封條,蘇男始驚覺土地將遭拍賣,已於日前繳清罰鍰。無照駕駛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花蓮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該分署將持續就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
遺囑執行人的挑戰:從張榮發遺產案看實務爭點
案件背景:160億元股利卡關的啟示2016年,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辭世,留下遺囑,將名下的公司股票指定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任命四位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然而,這份遺囑的落實,卻意外陷入「股利長年未領」的僵局。九年間,這些股票累積了高達 160億元的現金與股票股利,公司甚至明確回覆「承認數額並願意給付」,卻因遺囑執行人以「無法開立帳戶」為由,始終未積極行動。最終,法院在2025年7月核發「暫時處分」,要求四位執行人一個月內請求發放股利。但至今,遺囑執行人仍態度消極。此案因此成為 「遺囑執行人怠職」的經典實務案例。這案子到底卡在哪?本案核心法律爭點解析1. 股利請求權是否時效消滅?九年累積股利逾 160 億元;發行公司已回覆「承認數額、願意給付」,這等於公司已經承認自己有這筆債務,公司就不能再拿「已經超過請求時效」拒絕給付160億。2. 遺囑執行人消極不作為本案四位遺囑執行人以「無法開立帳戶、無法受領」為由,未積極執行分配股利。台北地院於2025年7月16日裁准暫時處分,命令四位遺囑執行人向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及長榮國際請求股利;若公司在收到請求後一個月內未付款,執行人須提起訴訟,並可自請求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但遺囑執行人仍以「無暫時處分必要」消極回應。面對可得而未得的巨額股利,若仍以技術理由久拖不請領,極易被評價為怠於執行職務。繼承人似可依民法第1218條規定,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屬會議改選他人。繼承人可以遺囑執行人怠於請求股利,拒不執行法院裁定,恐涉不當延宕,甚至構成不適任之理由。從案例看見「遺囑執行人」的重要性遺囑執行人之任命:由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或委託他人指定(民法第1209條規定);若無或不能執行,法院可應利害關係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聲請法院指定(民法第1211條規定)。而遺囑執行人之職務規範於民法第1214條以下,兼具代表遺產與受託管理人的雙重性質。可知,遺囑執行人不是繼承人的代理人;職務是獨立行使。執行期間,繼承人原則上不得逕自處分或分割遺產,除非獲執行人同意或法院許可。何時能換遺囑執行人?實務上的「解任門檻」為何?法院怎麼想、怎麼判?經搜尋司法實務判決,法院整體傾向維持遺囑人既定安排,不到非換不可不輕易解任。不會因繼承人不滿或價值觀不合就解任或另行指定。依民法§1218規定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屬會議改選他人;其由法院指定者,得聲請法院另行指定。司法實務上常見「怠於執行職務」態樣:怠於執行:長期拖延而錯失法定期限申報遺產稅導致遭罰鍰。利益衝突或侵占:同時為繼承人而不當取用遺產,例如收租不報、占有款項。客觀不能:重病、長期海外、無法接觸必要文件或人員。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的程序是什麼?先召開親屬會議;若仍無法透過召開親屬會議改選的時候,則向遺產所在地法院家事法庭聲請解任或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從上面提到的狀況,可知司法實務上要解任或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是例外,例如繼承人僅僅不滿分配結果或死遺囑執行人性格不合、未先嘗試親屬會議改選,就逕向法院求解任或另行指定、甚至指控抽象、無票據、無金流、無往來紀錄支撐者,司法實務上會傾向駁回聲請人之請求;若遺囑執行人係因長期未報稅致罰鍰、租金或收益未入帳、金錢去向不明,同時為繼承人且自益行為明顯(例如占用遺產、偏頗分配)或對法院指示置之不理、拒不提供帳冊或文件,此時司法實務上較有可能准許另行指定之聲請。從張榮發案例看見遺囑執行人的重要性:遺囑執行人的角色,往往比繼承人想像的更關鍵遺囑執行人設置制度的核心,是把遺囑人意思落地執行。如果執行人積極盡職,繼承程序可以大幅縮短。但若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遺產可能卡關多年,甚至造成鉅額損失。所以在立遺囑時選任遺囑執行人,建議以選擇專業人士優先(如律師或會計師),抑或指定信賴之繼承人擔任,指定後備遺囑執行人與共同執行條款。對繼承人而言,除了了解自己能分多少外,更應關注誰在執行。一份有效的遺囑,必須搭配一位願意負責、具備專業的遺囑執行人,才能真正落實被繼承人的遺願。這不僅是張家爭產的故事,更是許多家庭可能遇到的實務困境。立遺囑之相關細節因事涉複雜法律問題,避免衍生後續更多爭議,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避免錯失時效或因程序拖延而承受龐大資產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