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1200元
」 環保局 6000元 罰單 檢舉 駕駛
停國道休息站睡著!車主收「關懷單」驚呼太嚴格 網揭真相:恐挨罰1200元
許多駕駛人會趁假期或長途行駛途中,至國道休息站暫停車輛,利用空檔補眠、如廁或用餐。不過,有民眾近日在臉書社團「車床天地」發文表示,自己僅因在車內補眠過久,竟收到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質疑休息站停車管制是否過於嚴格,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指出,日前將車輛停放在國道服務區的停車格內,人則在車上椅子上休息,沒想到醒來時發現車窗前被夾了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從他分享的照片中可見,單據上清楚記載車牌號碼與停放時間,並寫明:「親愛的旅客您好,服務區停放車輛為4小時為上限,您的愛車已停放超過4小時,再請配合停放規定以免受罰,謝謝您的配合。」對此,原PO感到無奈,直呼:「現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停車格都這麼嚴格了嗎?」有駕駛人在國道休息站休息太久,而收到關懷單。(圖/翻攝臉書/車床天地)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所有車輛在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放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若違規,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拖吊、移置、保管等處分,相關費用須由車主自行負擔。對此情況,不少網友留言表示該規定並非新設,「以前是你不知道,不是現在變嚴格」、「這不是常識嗎」、「大家輪流使用才公平」、「怕你自殺」、「不然每個人都睡一晚怎麼辦」、「不是不讓你休息,是不要占用太久」。交通部高公局指出,為提升服務區停車位使用效率,現已於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東山等多處服務區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地磁感應設備;中壢服務區則設有車牌辨識出入場系統。系統將記錄停車時間,若發現車輛停放逾4小時,將由管理人員先行張貼「關懷單」進行提醒。若同一車輛3次逾時停放紀錄,管理單位將通報國道警方依法處理。高公局再次提醒,用路人應配合規定,避免因逾時停車受罰,影響行程與權益。
最重罰1200元! 明年起雙北河濱公園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
台北市與新北市均已宣布,自明年(115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雙北自行車道(含河濱公園),違規最高可罰1200元,以保障自行車騎士與行人安全。台北市水利處表示,為維護自行車騎士和行人安全,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全市自行車道(包含河濱公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200元。水利處提醒,水利處已在各個水門出入口及自行車牽引道等地方懸掛布條宣導,115年起亦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行駛,巡查人員將會拍照並配合現有科技執法路段,將違規事證移請本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水利處河管科指出,近年來一再接獲民眾反映,微型電動二輪車嚴重影響自行車道騎士及行人安全,經邀集本府交通、民政及警察等單位共同研商決議,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且基於雙北生活圈,新北市同時發布公告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共同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安全與舒適。水利處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踏板),依規定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且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需配戴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和自行車道,亦不可載人載貨,最大行駛速率為時速25公里以下,更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須依規定停車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水利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違規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新北市新店溪、大漢溪、二重疏洪道、淡水河及基隆河流域高灘地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違者將依法開罰。
開罰單「竟罰到自己」! 台南警超無奈:只能乖乖繳1200元
「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台南一名員警日前在臉書分享「被罰單教育」的趣事,自己承辦的檢舉案件,竟意外罰到自己,原因是家人騎他的摩托車未打方向燈,因此得乖乖繳1200元。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在臉書粉專曬出一張罰單,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有民眾檢舉「駕駛人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事發地點在台南市北區北安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元。「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粉專無奈道,其實是承辦員警的家人騎著他的摩托車並遭檢舉,但如今只能乖乖繳錢,回家也要對家人加強宣導。粉專也藉此提醒,「方向燈的用意在提醒後方車輛再來的行經動向,讓用路人能預先判斷及採取應變措施,避免碰撞的發生呦!請養成打方向燈的好習慣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看過更好笑的,阿公收到罰單,開單人竟然是孫子,過幾天後剛好是阿公大壽宴,氣氛有夠傻眼」、「學長太狠了,以身作則」、「承辦人自己變成案例教育」、「自己的業績自己賺」、「這負面教材是不是值得一個嘉獎」、「這回家的碗,又要洗好久才能結案了」、「這種習慣通常要收到罰單後才會改善,我就是其中一個」、「媽媽說:為什麼紅包少1200」、「我覺得有時候收到紅單,要去7-11查證一下,現在詐騙太多了」。
台南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大火延燒14小時才撲滅 環保局恐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
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區21日晚間8點40分傳出火警,大火延燒14小時,直到22日上午10點50分才撲滅火勢,未來數日仍需殘火處理。該處管理單位為台南市環保局,附近居民早就憂心發生火警,不料噩夢成真。一旦火調報告認定違規,台南市環保局恐需依照空污法對自己開罰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21日發生火警,延燒14小時才撲滅,22日上午仍冒著白煙,才火處理仍需數日。(圖/台南市消防局提供)台南市後壁區福安里與白河區秀祐里交界的一處空地為軍方土地,在丹娜絲風災後提供災民作為清理家園堆置垃圾的暫置區,由環保局暫時管理,自7月8日開始進場,累積超過25萬公噸垃圾量。堆積成山的廢棄物早引起附近居民不安,擔心釀災,一度有民眾反應數周前曾發生小火警,卻無人理會,21日果真釀成大火。廢棄物暫置區內堆積綜合垃圾的區域範圍21日晚間突然起火燃燒,火勢瞬間蔓延整片場域,燃燒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形同火燒垃圾山。台南市消防局共計出動27車、警消52人及義消10人投入救災,仍人手不足,還請環保局加派5輛怪手,臨時在火場硬挖出2道防火巷,火勢才在22日清晨5點時控制,上午10點50分撲滅。因廢棄物堆內仍在悶燒,現場垃圾堆內不斷冒出白煙,仍需怪手挖掘,殘火處理恐需耗時數日。環保局表示,這批廢棄物原計明年5月交還海軍用作飛彈基地,因經費有限加上當地作業空間侷限,造成垃圾去化進度延遲。環保局出動多輛空品監測車在下風處採樣到大量明顯粒狀汙染物,後續將依現場蒐證、火調報告及檢測分析,對違規者將依空污法32條開罰,最高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如查不到火災行為人,將對具備「可歸責性」(例如管理人)開罰。屆時環保局恐將「開單給自己」。台南市環保局對自己開單並非首例,仁德掩埋場民國110年曾發生大火,台南市環保局就因管理不當造成自燃,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5000元。
女駕駛「長裙掩護」路邊炸屎留一坨! 監視器全拍下網驚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社群平台上分享,一位女駕駛竟趁沒人發現時,直接在車門旁蹲下就地大便,事後也未做清理就離開,因此原PO特別貼出影片尋人。影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直喊:「要吐了!」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一段驚人的監視器畫面,可見17日下午有一名開著休旅車、穿著長裙的女駕駛停靠在路邊後,下車走到副駕駛座旁東張西望,接著打開車門作掩飾;趁附近人來人往的人都走遠後,直接蹲下在路邊大便;她上完後,深怕自己踩到,立即起立打開後車門擦拭鞋子。原PO見狀嚇得直呼:「本人要最高敬意,敬佩妳的勇氣,可以在車來車往的路上,蹲下用裙子作掩護隨地大便,屎在滾我能理解,但是你也該善後吧。」原PO直言,寵物狗在外解放,主人也都會清理,但她身為屎的主人怎麼能一走了之,「附近有很多公用廁所可以使用,多走幾步路很難嗎?請問網上大大,我該如何請她回來清理呢?」影片曝光後,掀起大票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喊「我真的太佩服了,不怕沾到裙子就算了!屁股沒擦乾淨身上要帶著一股屎味」、「在那裡看東看西的時間也可以找到廁所了吧」、「我真以為是寵物,我眼界開了」、「她其實可以去超商借廁所或是買塑膠袋在車上解決就好了,隔壁麻古也一定有廁所啊,這樣搞全世界都看到了」、「為什麼沒有擦屁屁」、「她有那個時間東張西望,為什麼不去找超商或加油站」、「天啊,好奇心殺死一隻貓,我居然看完了」、「不用脫內褲,也不用擦屁屁,確定是人類嗎」。事實上,若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隨地便溺,經確認當事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環保局可開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款。女駕駛「長裙掩護」路邊炸屎留一坨。(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
行人路口事故釀93死 不停讓舉發飆8.6萬件罰款破2.8億
近5年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件數、路口行人死傷數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亡93人、受傷達4916人,為甩行人地獄陰霾,政府宣導停讓文化並加強執法力道,1至8月警方已舉發8.6萬件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較去年同期增逾2成,累計罰單金額超過2.8億元。交通部表示,觀察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顯著改善;民團與基層員警喊話,不該只重視執法,應盡速從考訓及教育面向根本改善駕駛觀念。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 釀93死今年1月至8月警察機關舉發道路交通違規約1096.6萬件,前三名為違規停車、超速及不依規定轉彎,其中違停與不依規定轉彎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14%與25%。再以車種分析,汽車占58%、機車占39%,汽車違規以違停與超速占大宗、機車則是違停和闖紅燈。近年發生多起行人遭撞重大事故,政府強力宣導停讓文化,觀察1至8月警方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達8.6萬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萬件,增幅逾21%,其中汽車不停讓占3.7萬件、機車有4.8萬件,分別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0%與14%。交通部2023年修法加重不停讓行人處罰,機車罰1200元,1年內2次以上罰6000元,汽車直接開罰6000元,記違規3點及應接受道安講習。試算1至8月不停讓罰單,若汽機車皆以1年1次計算,加總可能超過2.8億元。警政署報告指出,配合修法後強力執法,持續推動嚴懲重大交通違規、事故防制及交通執法政策宣導,並針對影響行人安全的違規常態性執法,維護行人交通安全。間隔3條枕木紋 違規判定標準第一線員警分享,行人經穿越道時,汽機車本就該減速,發現行人後,實務上以「間隔3條枕木紋」判定是否違規,且行人通過前方後,駕駛轉彎也須與行人間隔1條枕木紋,通常開單都是駕駛未與行人間隔3條,只要行人踩上穿越道,就代表有過馬路意圖,就算駕駛判斷不出對方是否要過,都得遵守間隔3條原則。警方透露,過往有要求加強攔舉不停讓違規,如今以民眾檢舉居多,須附上影片與截圖原檔,估算目前民眾檢舉成功率超過8成。交通部說明,今年交通部與內政部皆將未停讓行人列為重點工作項目,因執法強度增加,違規取締件數就會增加,經交通部的宣導配合警政署的執法,近期觀察車輛行經路口時,停讓行人現象已有顯著改善,顯示行人通過路口安全性已有提升,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傷500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人。另交通部6月底起也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金額,輕傷自7200元提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以最高3.6萬元處罰。執法增強或宣導無功 滾動檢討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不停讓行人具事故風險,建議交通部門與執法單位要合作綜合分析,不停讓舉發件數增加原因,究竟是執法強度提升還是長期宣導並未奏效,應先評估執法強度增加多少,舉發件數有無隨強度提升比例增加,若無,代表違規仍多,就須滾動式檢討,看是否要調整改善措施。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提到,細觀兒少交通事故,7成肇因主要還是駕駛人行為,第一名就是不停讓,從事故量對照,可預期舉發量增加,顯示培養駕駛停讓素養仍有差距,未來考照改革中有在駕訓與路考中新增停讓項目,應連動處理,光只有開罰,民眾觀念不會有所調整。基層員警提到,除舉發汽機車不停讓,也會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穿越道路,但仍會著重車輛,他也質疑,並未看見政府「真的很大力」宣導停讓文化,教育有無到位?重點不該只看執法力度,駕駛本身的觀念提升,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最新賺年終方式?檢舉亂丟菸蒂獎金驚人 環保局再推打擊1陋習
有統計指出,台灣約有346萬人抽菸,許多公共場所也開始設有「吸菸區」,不讓一般民眾飽受二手菸之苦,但仍有一些吸菸者喜歡邊走邊抽,甚至亂丟菸蒂,使大多數人觀感不佳。最近有網友分享,收到檢舉亂丟菸蒂的獎金,意外引發熱議,還有人笑說「自己的年終自己賺」。日前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3公社」發文,他貼出一張照片,上頭寫著「核發114年10月份(第一批)檢舉獎勵金」,表格內清楚註明,原PO檢舉亂丟菸蒂的時間是在113年6月21日,還有違規者的車牌號碼、繳款憑證號碼,以及違規者挨罰1200元。因此在違規者繳款後,環保局提撥給檢舉人1/10作為獎金有120元,而扣除20%稅收24元後,原PO最終實際拿到96元。雖然金額不多,但也讓收到獎金的原PO忍不住驚呼,「原來檢舉丟菸蒂真的有獎金」。貼文一出,底下引發眾人熱烈討論,「在路上騎車真的很煩那些隨手彈菸蒂的」、「這真的該檢舉,很討厭騎車旁邊有人抽菸」、「支持這種破壞環境的檢舉」、「各位爭取年終的機會來了」、「環保類檢舉有獎金」、「邊騎車邊抽菸也要罰吧」。事實上,苗栗環保局指出,光是2025年1月至4月受理亂丟菸蒂案件多達114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倍,相當驚人;此外,環保局除了檢舉亂丟菸蒂的獎金,也對亂丟垃圾提高罰鍰,每件最高達3000元,並鼓勵民眾踴躍檢舉,打擊亂丟垃圾的陋習。◎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電動滑板車熱賣卻違法 消基會轟法規空轉害消費者誤闖紅線
科技日新月異,道路上除傳統汽機車,還有更多元的小型交通工具如電動滑板車、賽格威(Segway)等,甚至有給毛孩用的電動寵物車,但我國法規限制多,相關「慢車」無法合法上路。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落後及配套不足,交通事故發生時往往由駕駛人獨自承擔責任,呼籲政府完善法規。交通部回應,運研所最快今年底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去年台北市1名上班族騎乘電動滑板車通勤,在人行道上把長者撞到骨折住院,警方僅能依「慢車不得上路」開罰1200元,無法協助釐清責任,長者家屬質疑既然法規無法管,為何店家還能販售。車輛本身也有爭議,消基會舉例,曾有民眾晚間騎「未裝設燈光、反光設備」自行車返家,不幸遭撞擊身亡,雖法規明訂「應裝設鈴、燈與反光器」,但因缺乏強制檢查與稽核機制,多數民眾並未確實遵守。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其他慢車」與「個人行動運具」事故釀3死、212傷;今年1至8月則已1死、154傷。消基會指出,台灣雖已在2022年4月三讀通過將「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正式定位為「慢車」的一類,但法條仍停留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架構,各縣市政府幾乎沒有公告合法行駛路段,導致電動滑板車實質上全面禁止。修法通過後,主管機關未公布正式實施日期,業者大肆銷售電動滑板車、寵物電動車等,卻未明確提醒不得上路,讓消費者誤以為購買即可「趴趴走」。消基會建議,政府應完善法規、落實執法及教育宣導,明確納管電動滑板車並訂定速限、設備規格、合法行駛路段,設定確切實施日期,同時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保險稽查。交通部回應,過去幾年曾協助地方政府訂定相關規範,地方也有各自考量,主要為安全問題,後續運研所也會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最快今年底實施。依現行規定,慢車違規上路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未來可合法上路,未禮讓行人則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被檢舉未打方向燈!他見罰單4照片太模糊去申訴 結局超傻眼
「這次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有位機車騎士抱怨,他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遭民眾檢舉「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罰單上的4張照片都十分模糊,且間隔時間太長,只好提出申訴,事後他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內容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讓他相當傻眼。這位機車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以往他收到罰單,便會迅速繳錢,是因為覺得「違規就是違規」,但在最近他再次收到罰單,開單原因是「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挨罰1200元,卻讓他忍不住直呼「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機車騎士說到,他觀察4張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被拍攝到的照片,其實都相當模糊,時間也只間隔3、4秒,但我認知的照片時間應該是間隔1秒才對,因此他立即就跑去申訴。然而,機車騎士收到撤銷免罰的公文,上面卻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爰本處同意撤銷免罰結案……倘再發生類似本案情形,本處將依規定辦理」,使他無奈道,「檢舉人送什麼影片檢舉你都開單?」、「違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都認知模糊了,那是不是以後不同違規,都可以從寬認定,1次為限?」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照片糊成那樣都能檢舉開單也是蠻扯」、「烏龍罰單很常有,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應該對檢舉者跟製單人要有懲罰制度才對」、「換言之我們可以申訴製單的承辦人員嗎?應該給點教訓,不然他們都隨便搞」、「我也被檢舉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重點是檢舉的照片左轉方向燈還亮著」、「看原影片就知道啦,照片是員警截給你的」、「先開單告發再說,申訴是花你的時間、你的錢,我又不會痛」、「最近也收到一張罰單,狀況類似,也是檢舉達人搞的,真是累還要跑一趟監理站申訴」。
嘉縣推下載公廁App 避免隨便亂便溺挨罰
嘉義縣環保局在縣內10個民眾亂丟垃圾熱點裝設太陽能全天候監視器,從去年3月到今年7月已取締4026件違規;其中,隨地大小便比例高達61%,已開出近2500張罰單。為此,環保局還特地開發「嘉義縣環保局公廁App」,7月1日上線,鼓勵民眾下載,避免就地解放又被天眼全程錄下,一時痛快換來1200元罰單。有民眾因尿急在縣道163線路邊下車尿尿,解放過程被科技執法攝影機拍下,近日接到環保局罰單,不但畫面清晰,當事人便溺的下半身還被截圖放大,引發網友熱議。環保局跟上討論熱度,大力宣傳公廁App,並表示系統涵蓋全縣列管1412座公廁,民眾可依自身需求搜尋「親子廁所」、「無障礙廁所」等類型,具即時性和便利性。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蘇義雄說,為改進環境衛生與髒亂問題,經公所建議,在交流道下、重點道路等特定區域裝設太陽能全天候監視器,24小時錄影蒐證,一旦發現民眾亂丟垃圾、菸蒂、亂吐檳榔渣及隨地便溺等行為,經確認違規後,就會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蘇義雄指出,科技執法初衷是要抓亂丟垃圾,沒想到隨地大小便比例逾6成。許多民眾收到罰單,還打電話到環保局開罵,直到調出影片讓民眾查看,對方才心服口服,也因隨地大小便比例過高,才有開發公廁App構想。蘇義雄表示,公廁App可查詢列管的1412座公廁,經過3個月測試,7月1日已正式上線,但目前下載次數僅兩位數,恰巧有民眾分享罰單,讓各界注意到取締作為,決定趁熱打鐵大肆宣傳這款App,歡迎民眾下載,勿貪圖一時方便,換來超清罰單。
嘉義縣推公廁查詢APP 助民眾解決臨時如廁困擾
有民眾因尿急,在嘉義縣道163線路邊下車尿尿,解放過程被天眼攝影機錄下,近日接到嘉義縣環保局罰單,不但畫面清晰,還將當事人便溺的下半身截圖、放大,引發網友熱議,嘉義縣環保局為方便民眾快速找到廁所、解決生理需求,開發出「嘉義縣環保局公廁APP」,涵蓋全縣列管1412座公廁,歡迎民眾下載,避免如廁過程全被錄而不知。嘉義縣環保局建置太陽能全天候監視器,去年3月到今年7月,已取締4026件違規,隨地便溺占61%最高。(圖/嘉義縣環保局提供)嘉義縣環保局為改進環境衛生與髒亂問題,在交流道下、重點道路等特定區域,運用科技執法24小時錄影蒐證,一旦發現民眾亂丟垃圾、菸蒂、亂吐檳榔渣及隨地便溺等行為,確認違規後,就會依廢清法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罰鍰。環保局在交流道下、重點道路等特定區域,運用科技執法24小時錄影蒐證。(圖/嘉義縣環保局提供)環保局指出,太陽能全天候監視器去年3月建置,到今年7月已取締4026件違規,其中亂丟菸蒂占14%,隨地便溺占61%最高,由於被拍到隨地便溺民眾,多數是開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突尿急,見有交流道就下,一時半刻找不到廁所,才會選擇就地解放,或是有些老人家等不及,也會在路邊小解。考量長者、幼童外出如廁需求,以及民眾外出工作,到了不熟悉的環境偶有內急,環保局今年度完成開發「嘉義縣環保局公廁APP」,涵蓋全縣列管1412座公廁,鼓勵民眾下載、安裝APP,勿貪圖一時方便,換來一張超清罰單。環保局長張輝川說,在開啟定位服務及連線上網的狀態下,進入APP資料即可自動更新為最新版本,並於地圖上顯示當下周邊公廁,「公廁列表」可依照自身需求搜尋「親子廁所」、「無障礙廁所」等類型,大幅提高即時性、便利性。現已開發出「嘉義縣環保局公廁APP」,涵蓋全縣列管1412座公廁,歡迎民眾下載。(圖/嘉義縣環保局提供)環保說,出門在外難免有如廁需求,下載「嘉義縣環保局公廁APP」,無論何時何地,輕鬆掌握身邊公廁資訊,也請民眾利用APP「請留下評分」功能,進行公廁評分、留下寶貴意見,環保局將請管理單位盡速改善。
亂丟垃圾被抓竟塞千元大鈔行賄! 她遭罰款還被起訴
謝姓女子凌晨偷偷將家中垃圾丟到公園,被台北市環保局巡查員攔下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掏出1000元大鈔欲行賄巡查員,巡查員拒絕並舉發謝女亂丟垃圾,且將1000元交給政風室,台北地檢署22日依行賄罪起訴謝女。謝女不但被環保局裁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款,還吃上行賄罪官司,真是得不償失。起訴指出,去年5月30日凌晨2時32分,謝女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將其家戶廢棄物棄置於公園布告欄下方,遭北市環保局中正區清潔隊忠孝分隊劉姓巡查員攔查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自皮包拿出1000元,放在劉的舉發本上,但遭劉拒絕,並舉發謝女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廢棄物,並將1000元給予北市環保局政風室查扣。案經廉政署移送,檢察官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起訴謝女。
行人不走人行道罰1800、超速秒噴6000?LINE群「流言瘋傳」 警方闢謠:攏系假!
喜歡在LINE群分享生活資訊的網友請注意,警方指出,近期LINE群組流傳多則流言,包含「行人不走斑馬線罰1800元」、「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罰金由1200~2400元上調為6000元,每多超速1公里還要加罰」、「申訴違規要求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合格文件』」等,全部都是過去就流傳在網路上的假訊息,請民眾留意分辨、切勿上當,也請勿隨意傳遞假訊息給他人。警方指出,近期不少民眾在LINE群組接獲他人轉傳分享的資訊,包含「6月1日開始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元,違規3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由1200至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開80,則須付8000元」等,全部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此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就已出過說明過,上述訊息自2023年開始,就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即使警方多次出面闢謠,相關訊息仍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在網上流行。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行人不走斑馬線可開罰500元;汽車在紅燈時違規右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若超速行駛,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過汽車駕駛人依超速幅度處以罰鍰,並得加重處分。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恐罰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駕照。此外,警方還指出,民眾的LINE群組內也時常流傳散播錯誤資訊的圖片,宣稱若民眾遭檢舉違規時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作為反制;又或教導民眾反制檢舉達人時,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對此,警方駁斥稱,有許多被檢舉人以這類申訴理由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不過最終皆被駁回。事實上,不管是裁決單位還是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作實質審查。而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根本不用度量衡檢驗,因此網路流傳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說法」並非事實警方指出,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檢舉要件,經過詳實查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實名制)。二、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如在6月20日拍攝相片,最遲要在6月26日提出檢舉)。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四、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2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五、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提供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部落客騎腳踏車!羞問「能騎上人行道嗎」 警政署曝原則:最重罰1200元
腳踏車在台灣很常見,也有許多民眾會騎在人行道上,不過這個舉動恐怕已經觸法。有部落客日前騎著Youbike,在車道上被狂按喇叭,只好騎上人行道,因而好奇腳踏車是否可以騎上人行道?事實上,警政署過去曾經解答,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部落客「巴黎不打烊」在臉書粉專發文,首先坦承自己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接著透露日前騎著YouBike2.0E電輔車,不到5分鐘就被嚇到,因為身後汽車和機車呼嘯而來,腳踏車似乎擋住了大家的路,被按了不少喇叭。為了安全起見,她只好帶著羞恥心騎上人行道,「畢竟人行道是給行人走的,腳踏車騎在人行道上,在巴黎會被行人臭罵」。不過騎行不到5分鐘,她就想到台北沒有專用車道的地方,自行車都會騎在人行道上,有次還被2個騎在人行道的老外按鈴要求閃開,想到這裡讓她的羞恥心淡去一點,但還是以盡量不影響行人的方式騎行,「誰能告訴我該怎麼辦?乾脆不騎?」到底腳踏車能不能騎在騎樓或人行道?警政署曾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條之1等相關法令規定,人行道專供行人通行;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管機關得在騎樓以外的人行道,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專供行人及自行車通行,並應以行人通行為優先。因此,自行車原則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人行道上,只能騎乘在有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的人行道。若自行車駕駛違規騎乘在騎樓或未開放騎乘的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能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雨天開車燈挨罰1200元!苦主嘆申訴無效 交通局曝規定「很多駕駛違規」
有不少駕駛通常在天黑或開山路才會開啟大燈,但這個觀念其實不正確!近日新北市三峽一名男子收到1200元罰單,違規事實標註「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他才知道有下雨就必須開大燈。而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早宣導過,有多數駕駛人白天遇下雨常忽略開大燈,因此挨罰。日前新北市三峽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iBeta愛北大」發文指出,自己收到一張罰單,違規事實為「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罰款金額是1200元。原PO收到罰單才了解,平時白天遇到下雨使用日行燈是不符合法規,開啟大燈才算合法,即便白天視線良好,有下雨就必須開啟大燈。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也釣出不少苦主分享經驗,「我以為只有(白天)進山區才要欸」、「最好的做法就是全天開大燈」、「我也遇過一次,讓我非常不爽,我有去申訴,一樣沒用,以後不管白天黑夜,一旦開上車,大燈我絕對打開」、「很多駕駛人的觀念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事實上,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曾對此做宣導,多數駕駛人白天開車未習慣開車燈,遇到雨天容易忽略開啟大燈,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行駛時若遇降雨或天色昏暗,應開啟大燈,以提升辨識度與行車安全。若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駕駛人下雨天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車距與路況。
下雨天開車「少1動作」秒挨罰1200!一堆駕駛中招 交通局曝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近日有駕駛收到罰單才知道自己違規,於是發文提醒「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引發網友熱議。原PO在臉書社團「iBeta 愛北大」發文,自己最近收到罰單,才知他在下雨天時未開啟大燈,因此挨罰1200元,「善意提醒一下大家,只要有雨滴,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避免民眾眼睛視力不佳而導致看不清楚造成危險。BTW, 查了一下日行燈是不可以的」。貼文引發討論,不少駕駛留言「現在跟以前的社會不一樣了,以前的人會看狀況檢舉,現在的檢舉人真的很變態,而且法規也很爛,縱使當下只是小雨滴,又是中午時分視線清晰,只要氣象報告是下雨,不開燈就是會收罰單」、「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事實上,新北市有位陳姓民眾先前於白天時下著雨行車卻未開啟大燈,遭檢舉後收到紅單,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下雨天容易造成駕駛人視線不佳,故法規規定遇雨即應開啟大燈,判決陳男敗訴。新北市交通裁決處,一般駕駛人白天沒有開大燈習慣,因此即便下雨仍未開大燈,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特別是遇到大雨視線不佳時,更須透過燈光來提升車輛辨識度及增加用路人注意,以提升行車安全。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如遇白天下雨須要開啟大燈,並隨時保持適當車距及注意路況,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
小學生站斑馬線…28秒「10車眼前衝過」沒人停讓 警方要罰了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不過屏東縣內埔鄉有小學生下課後,準備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怎料卻驚見「10車不讓路」接連呼嘯而過。對此,警方也回應了。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PO出影片,無奈發文「現在小學生放學要過馬路真的沒有一台車願意禮讓,也只有老師陪護路」,且危險景象已經持續好幾天,讓他相當擔憂孩童要如何安全回家。從畫面中可見,2名小學生站在斑馬線上準備過馬路,但來往的汽、機車卻快速通過,絲毫沒有要禮讓行人的意思,短短28秒內就有10輛車沒停讓。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撻伐,「真的是眼瞎」、「看了就火冒三丈,什麼心態連停下來讓小朋友或路人先行是會少一塊肉嗎?」、「天天叫警察去站崗」、「拿著手機直接走出去,看哪台不停」、「台灣交通對孩子真的很不友善。」對此,警方表示,影片拍攝時間為23日下午6時許,針對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機車靠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開罰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
酒後別騎腳踏車! 北市男騎士蛇行、逆向酒測值超標遭警逮
台北市1名約莫30歲的黃姓男子日前在與朋友聚會喝酒後,於市民大道上租借Youbike,並於行車過程中不停違規,先是在延吉街路段逆向行駛、蛇行,警員發現後一路尾隨,發現其見紅燈也沒有停下而是選擇直接右轉。於是警方便上前盤查,酒測值達0.27mg/l,警方當場開出酒駕罰單,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2400元罰鍰。黃男在酒後與朋友聚餐完以後,因貪圖一時的方便竟不顧酒駕於市民大道上租借Youbike,並先是於延吉街路段逆向行駛、蛇行後遭到警方察覺,警員便一路尾隨該名男子,卻發現該名男子仍依舊不顧交通違規,見到紅燈後選擇直接左轉,警方見狀便直接上前盤查。經酒測後,發現該名男子酒測值達0.27mg/l確定超標屬於酒駕,便當場對其開出酒駕罰單,依法可裁罰1200元新台幣至2400元新台幣之罰鍰。松山分局提醒民眾勿存有僥倖心態,以為騎自行車沒關係,不會被警察發現,再者,不論酒後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均違反酒駕規定,易造成交通危害,另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干擾操駕車輛之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記「醉不上道,才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冷氣滴水、出現噪音恐挨罰 環保局籲做好4步驟
天氣愈來愈熱,不少人已經受不了開冷氣,卻發現冷氣滴水或傳出雜音,相當擾人,長期滴水不僅造成潮濕發霉,有損機器正常運作,冷氣運轉時的異音或低頻噪音,更可能影響環境衛生及安寧,甚至可能遭檢舉開罰。環保局建議,開冷氣前做好4步驟,冷氣就能吹得舒服又安心。環保局提醒,窗型冷氣未接冷凝水引流管,容易製造噪音又汙染環境。(台北市環保局提供/謝佳君台北傳真)北市環保局表示,長時間未使用冷氣,使用前最好先「清洗冷氣機濾網」,如果冷氣濾網太髒,內部藏汙納垢,會導致集水盤或排水管阻塞,進而使冷凝水從外部溢出。其次是「確認排水管是否正常安裝」,因為冷氣機滴水大多數是因為排水管沒接好,排水管長期在戶外風吹雨打,可能老舊破洞或是被風雨吹落,造成冷氣滴水。同時也要「確保排水管銜接正常」,如果管線連接到大樓的共同排水孔,務必確認排水順暢,避免阻塞;如果沒有排水孔,建議將水引導至陽台或室內容器,並定期清理,防止蚊蟲孳生。最後,還要「保養室外機增加隔震」,尤其分離式室外機常安裝於外牆角落處,經曝曬雨淋及長期運轉,容易因零件老化鬆脫產生異音或低頻噪音,建議定期保養檢修,並於鎖點及底部加裝隔振橡膠墊或隔振器,改善運作音量的影響。環保局提醒,冷氣滴水或發出噪音可能受罰,如有冷氣機滴水案件,環保局會先勸導改善,若7天內未改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冷氣機噪音超過管制標準,若限期未改善,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統計2024年共查獲冷氣滴水案件984件,其中6到8月就有529件,佔53.8%;冷氣噪音陳情案件計564件,6到8月為230件,佔40.8%。民眾若發現冷氣機滴水或噪音,可撥打1999市民熱線或向當地清潔隊反映。
南投果農「生雞糞施肥」飄臭味 環保局通知限期改善…最高罰10萬
南投市、名間鄉居民檢舉果農使用生雞糞施肥,空氣瀰漫發酵異味,經曝曬氣味更難聞,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南投縣環保局獲報通知農民限期改善,並宣導施肥後一定要翻耕覆土,降低異味,若使用未熟成生禽畜糞導致臭味遭檢舉,依《空汙法》最高可罰10萬元。南投市、名間鄉郊區農民習慣使用生雞糞施肥,不僅空氣瀰漫怪異氣味,也造成大量蒼蠅到處飛舞,嚴重影響生活品質,縣府環保局獲報除要求農民限期改善,並加強宣導,也派員攔查載運生雞糞的車輛。果農遭檢舉使用生雞糞施肥,空氣瀰漫惡臭,南投縣環保局獲報通知農民限期改善並加強宣導。(圖/南投縣政府提供)縣府環保局指出,畜牧場產出的禽畜糞屬可再利用的農業事業廢棄物,需經堆肥熟成慈才能作為有機質肥料,若使用未熟成的生禽畜糞致產生異味,可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罰1200元至10萬元。若載運未熟成的禽畜糞至合法堆肥處理場所的車輛,需取得縣市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清運證明,若經查獲無證明文件而逕行清運者,依《廢棄物清理法》可罰6萬元至30萬元。環保局局長李易書建議,農民慣用生雞糞施肥,若生雞糞未經妥善熟成處理,或施灑不當,生雞糞經曝曬,易散發惡臭,孳生蒼蠅, 造成周遭居民的困擾,建議習慣使用未熟成的生禽畜糞的農民,施灑立即覆土,多一道工序,避免遭鄰里抗議,還可能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