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3萬元
」 衛生局 高雄 食藥署 台北市 裁罰
泰國風俗女拐騙12歲女兒赴日賣淫 警方證實10月「在台被捕」:移民署收容中
近日,日本警方揭露一起涉及跨國人口販運的強迫未成年賣淫事件。一名年僅12歲的泰籍少女,在不知情狀況下遭從事風俗工作的母親誘騙至東京,被留在一間非法經營的按摩店從事性服務工作。少女起初為了家庭生計屈從,但最終難以忍受日夜賣淫的生活出面自首,事件才因此曝光。泰國警方此前透露,這名受害少女的生母目前在台灣被拘留中。對此,台灣警方出面證實消息,表示該名泰籍女性10月在桃園因賣淫遭逮,目前交由移民署收容,將擇日遣返。根據此前報導,日本東京警視廳宣布,一家位於東京都文京區湯島一帶的非法按摩店,涉及強迫一名未成年少女在店內從事性服務工作,業者因此被捕。日本警方指出,受害少女年僅12歲,此前在泰國與妹妹、祖父母同住。今年6月底,少女在從事風俗工作的生母帶領下前往日本,沒想到一落地就被帶到涉事按摩店要求從事性服務工作,生母則在不久後拋下少女獨自離去。據日本警方統計,這名少女在今年6月27日到7月29日共33日間,被迫接待了61名客人,性交易款項共62萬7000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在按摩店扣除傭金後,全數轉入少女生母相關人士的帳戶。受害少女雖然從其他泰籍人士口中得知,居留超過15天可能因此被逮捕,但她由於難以忍受這樣的生活,最終在今年9月16日獨自前往東京出入國管理局自首求助。日本警方得知此事後,已經逮捕涉事的按摩店業者。由於事件不僅涉及逼迫未成年少女賣淫,更可能與跨國人口販運有關,因此已經展開深入調查。同時與泰國當局進行聯繫,協調將受害少女送回泰國。由於此事在泰國同樣造成轟動,泰國警方在當地受訪時透露,這名受害少女的生母現年29歲,過去曾因「工作」原因出國27次,足跡遍及日本、越南、台灣等地。據泰國警方了解,少女生母在離開日本後,並沒有返回泰國,而是前往台灣,目前已經因為涉及另外一起賣淫案件被捕。泰國警方預定下週派員前往日本協調少女返泰事宜,之後也將前往台灣啟動將少女生母引渡回泰國的程序。對此,台灣警方也出面證實此消息,指出這名少女的生母在今年10月被桃園警方查獲有賣淫等情事,最終被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最高可以開罰3萬元,目前由移民署收容中。此事也引起刑事局高度重視,已著手介入調查。台灣警方指出,目前已聯繫駐日、駐泰聯絡官與當地政府了解相關狀況,駐日聯絡官負責了解在日本的少女相關問題、人身狀況以及賣淫的相關事證,泰國聯絡官則是釐清泰國母女在泰國的相關家庭狀況,另外了解出國的原因等相關問題。警方指出,目前少女生母在台賣淫被桃園警方查獲,是台灣地區發生的事件,但如果相關動態資料追出涉及其他違法情事,台灣警方也會依據泰國警方或日本警方提出之要求或相關事證依法進行偵辦。移民署則在今(8)日表示,當事人於9月間持免簽證入境,現已逾期停留。另因在台涉嫌賣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警方裁處後移交本署收容中,將依規定辦理遣返作業。移民署也持續與刑事局、泰方等相關單位洽繫,必要時將提供蒐報違法情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醫美診所歇業仍銷售課程 民眾取貨遭延遲共70多人受害
台中市一家醫美診所8月已完成歇業手續,卻仍以醫師名義在網路上販售醫美課程與產品,甚至持續以限時優惠吸引民眾購買。多名消費者付款後取貨遭延遲、要求退款被拖延,最後遭封鎖,至今已有70多人組成受害者聯盟。對此,市府衛生局、法制局等相關單位已展開調查,將依法嚴辦。劉姓男子16日指出,他於10月初購買2隻瘦瘦針(猛健樂)共花費1.8萬元,約定取貨卻一再被取消,提出退款後不僅遲遲未獲回覆,還遭診所封鎖。他氣憤表示,對方雖不回訊息,卻仍在社群平台更新限時動態、持續推銷產品,明顯刻意逃避。另有消費者花8萬元購買音波、電波等課程與針劑療程,遭取消達9次,已向警方報案並提告。不僅消費者受害,該診所離職員工也爆料遭積欠薪資。離職員工表示,去年起兼職,今年3月轉正職後卻無預警遭解聘,至今仍被欠薪4萬4000元。勞工局證實,今年4月接獲員工申訴,兩度通知該診所受檢均未配合,已依《勞基法》裁罰3萬元。台中市衛生局表示,經查該診所確已歇業,依《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進行醫療廣告,違者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若歇業後仍涉嫌以醫師名義攬客或販售療程,將依法嚴查並移送處理。法制局補充,診所一旦歇業即不得再提供任何醫療或醫美服務,若涉及詐騙或違法執業,將由衛生局及警方依法偵辦。消保官提醒,民眾購買醫美課程應避免一次預付高額費用,並確認業者是否仍具合法醫療資格,以免陷入糾紛。
屁孩超危險逆向、蛇行「飛人騎法」還PO網 警出手要查:最重罰3萬
高雄市小港區近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多名男子在華昌路段騎車嬉鬧,不僅蛇行逆向,還趴在座墊上「飛人騎法」,而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則表示,騎士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將查緝他到案,其行為最重則可罰3萬元。根據網路上的畫面,男子危險駕駛行為並非首次,白天黑夜都在路上嬉鬧,還曾在夜間趴在座墊上、雙腳張開騎車,猶如飛人騰空姿勢,也因而被稱為「飛人騎法」,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調查後,發現男子騎乘改裝電動機車在道路上逆向及蛇行等,已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將盡速查緝他到案並查扣該車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此外,男子行為已涉犯多項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包括未依規定領用車牌行駛(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核準擅自變更裝置(處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戴安全帽(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及逆向行駛(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等,最重將開出約3萬元罰單。
中秋前夕偷放煙火!南市環保局深夜稽查 黃金海岸取締2件依法開罰
中秋連假剛開始,不少民眾就開始燃放爆竹煙火歡慶中秋,結果有人深夜逾時放煙火就吃罰單了!台南市環保局3日晚間主動派員出擊,在黃金海岸稽查發現,晚間10點前勸導5件,10點後查獲2件違規放煙火,依法開出2張3000元罰單。為維護中秋節慶環境品質,每年中秋節,台南市府都會針對黃金海岸、觀夕平台等施放熱區加強稽查,呼籲民眾晚間10點後切勿使用擴音設備、燃放煙火,若發現違規一律告發,如屬特定區域更將直接加倍裁罰6000元。中秋連假開始,不少民眾3日晚間即開始放煙火,台南市環保局出動稽查小組進行勸導取締。(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台南市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環保局成立中秋環保稽查小組,3日晚醒即針對熱門景點自晚間9點至10點非管制時段進行加強宣導與勸導,超過10點管制時間則立即取締,請民眾遵守規定。3日晚間中秋稽查小組勸導5件,現場民眾均表示願意配合政策;10點過後,黃金海岸到觀夕平台沿路明顯寂靜許多,仍發現2件違規施放煙火,當場對施放者開出各3000元罰單。其中一位受罰民眾表示,他是從高雄過來,不知道台南市有規定夜間不能燃放煙火;另一位則是來自安南區,現場經告知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收到罰單後均表示不敢再施放了。台南市環保局出動稽查小組,勸導民眾中秋節勿違規施放煙火。(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環保局強調,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除春節(除夕至農曆正月初三)、農曆正月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外,其餘時間每晚10點至翌日早上7點,不得施放爆竹煙火或使用擴音設備。若在夜間11點後或特定區域(如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違規,將加倍裁罰至6000元,再犯可逐次加倍,最高可罰3萬元。台南市民眾如發現在管制時段,周遭有燃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等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916轉2222向環保局報案中心通報,環保局將儘快前往查處。
蝦皮代購韓國奶昔挨罰3萬 他揭賣場遭列管:恐收第二次罰單6萬
不少民眾出國時會幫忙代購商品帶回台灣,甚至透過網路販售補貼旅費。然而近日就有代購業者因販售韓國奶昔遭衛生局檢舉開罰3萬元,引發網路討論。該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自己因販售韓國奶昔遭到衛生局處以3萬元罰鍰。他提醒其他賣家,韓國奶昔利潤已不如以往,「一張罰單就足以讓利潤全賠,甚至倒貼」。更嚴重的是,一旦賣場遭檢舉,除罰單外,還會被衛生局列入監控名單,其他代購商品也可能被限制販售,導致整個賣場幾乎無法再經營。原PO也說明,「基本上代購沒人會去檢舉你,但一旦你被檢舉了,會賠掉你的全部,千萬不要僥倖,當初覺得只是3萬,衛生局說其他商品也別放了,這樣有可能會收到第二次罰單6萬,主要的重點還是告訴大家,在台灣有總代理的不要惹。」據了解,過去不少蝦皮等平台賣家,因販售未經核准的藥品、個人進口醫療器材,或受中藥管理規範的桃膠等商品,而依《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挨罰,罰金金額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甚至可能面臨刑責,但此次韓國奶昔並非是藥品。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我也被檢舉,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衛生局也是跟我說這個在台灣有代理,而且太多人賣本來只是想加減賣,利潤真的沒有很好」、「是因為總代理檢舉?真的利潤都被罰掉了」、「韓國的有一項成分是台灣不能加的,台灣代理版的成分是有調整過的,再者,韓國帶回來直接賣的沒有中文標示,其實不符合規範」。
中秋施幼童放沖天炮釀火災! 父母挨罰還須賠鄰居財物
中秋節將至,許多民眾喜歡施放爆竹煙火增添節慶氣氛,但彰化縣消防局特別提醒,錯誤施放可能釀成嚴重後果,2024年2月間,彰化伸港鄉就發生一起火災事件,3名年幼兄姊弟在住家外施放沖天炮,火星飄入鄰宅瞬間引燃,造成財物損失慘重,孩童父母不僅被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3萬元,還需負擔鄰居修復費用,讓這次「節慶慶祝」付出高額代價。消防局指出,《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施放煙火時必須遵守產品使用說明,並保持與建築物、人群的安全距離,否則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為了讓民眾了解正確施放方式,消防局提出「5不5要」原則:不可朝向人群、車輛、建築物及易燃物施放;不可串接或堆疊煙火;兒童不得施放升空或摔炮類;點火或觀賞時不可將頭靠近出口;不可遺留火源,同時要注意煙火的合格標示、選擇適當地點及安全環保。此外,消防局特別提醒,中秋夜晚10點至隔天早上6點間施放笛音或爆炸音煙火,同樣屬違規行為,最高可罰15萬元。去年度彰化就查獲一處違法販售煙火場所,裁罰金額高達12萬元,顯示法規執行相當嚴格。
建中黑砂糖刨冰 愛玉遭驗出防腐劑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22日公布散裝飲冰品與配料、中秋食品抽驗結果,冰品及配料抽驗119件共有9件違規,其中一沐日吉林南京店、建中黑砂糖刨冰、士林以利泡泡冰等店均上榜,依《食安法》對業者各開罰3萬元;中秋食品抽查103件,有1件「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動物用藥西氟沙星,另有4件烘焙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均已要求下架。衛生局派員抽驗飲冰品,不合格店家包括一沐日吉林南京店的冰油切蕎麥茶、士林以利泡泡冰草莓泡泡冰、溢生中藥青草行及弘順青草店的蘆薈汁、厚德囝仔仙青草行的青草茶、李記紅茶冰甘蔗青茶、甘蔗媽媽南京三民店的茉莉綠茶、以及特好喝TOPTIERTEA的特茶王,均為腸桿菌科超標;建中黑砂糖刨冰的愛玉驗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己二烯酸」。衛生局指出,腸桿菌科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汙染,或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己二烯酸」是常見防腐劑,可抑制食品中黴菌及酵母菌生長,但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此外,中秋節將屆,衛生局也至北市月餅製造業、糕餅店、烘焙專賣店、食品材料行、傳統市場、超商、超市、量販店及餐飲店家等處所,抽驗中秋節相關產品及應景食品,總計抽驗103件,有5件產品不符規定。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檢驗不符規定產品台中市丞霖公司在家樂福天母分店上架的「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不得殘留的抗生素「西氟沙星」共0.03ppm,除已要求下架並移請台中市衛生局處辦,依法可處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此外,有4件標示不符規定,包括慧上癮公司的「豆漿核桃牛軋糖90g」,依法處3萬元罰鍰;金橞食品公司的「芋香太陽餅、芋鬆參Q餅、芋光寶盒」,共處8萬元罰鍰,均已令販售地點業者下架。
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品」! 檳榔攤、雜貨店販售均挨罰3萬元
「保力達B」、「維士比」因有提神、補充營養的效果,是不少體力勞動者工作時常喝的飲品,但高雄市衛生局指出,這2款飲品因酒精濃度達10%,且含當歸、人參、川芎等生藥萃取液、咖啡因、維生素B群,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賣,而市府今年上半年已查獲7件違規,其中以檳榔攤、雜貨店違規販售居多。衛生局表示,市府持續加強稽查含酒精藥品「保力達B」、「維士比」的違法販售情形,113年度共查獲21件違規販售案件,以檳榔攤居多,其次為雜貨店,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63萬元;114年上半年再查獲7件違規。衛生局說明,市面常見的提神飲品大致分為2類,其中1類為食品類機能飲料,如「蠻牛」、「康貝特」等,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低於0.5%,可於一般商店販售;另1類則是含酒精藥品,如「保力達B」、「維士比」,因酒精濃度達10%,並含當歸、人參、川芎等生藥萃取液、咖啡因、維生素B群,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販售。衛生局提到,「保力達B」、「維士比」並不是一般提神飲料,屬《藥事法》規範的「指示用藥」,依法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購買,並應由藥師或藥劑生指導正確使用,若未持藥商許可證卻販售此類藥品者,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可處新台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品或酒。(圖/翻攝自高雄市衛生局官網)衛生局提醒,市售藥酒若1次飲用150c.c.,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即可能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已達酒測標準,長期過量服用除可能導致成癮,還會「傷心」又「傷肝」,影響平衡感及注意力,在工作前、工作中或駕車前飲用還容易增加意外事故風險;建議每次服用量以30至40c.c.為限,切勿與汽水、咖啡、奶茶、紅茶或米酒混合飲用,否則容易忽視酒精濃度。
午仔魚檢出違規動物用藥! 供應商挨罰3萬元
食藥署今(27)日公布了「114年5至6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總計檢驗585件,其中有1件水產品「午仔魚」檢出違規動物用藥,供應業者已遭衛生局裁處3萬元。食藥署表示,為維護消費者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食用禽畜水產品的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食藥署指出,114年5至6月禽畜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585件,其中水產品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總合格率99.8%;禽畜產品之農藥殘留總計檢驗84件,均符合規定。其中,不合格產品為苗栗縣冷凍海陸肉品零售業者「海饌鱻」販售的「午仔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0.0009ppm,但合格標準為「不得檢出」,產品供應業者為「興朋有冷凍食品行」,目前已由屏東縣政府依法裁處3萬元整。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說明,「還原型結晶紫」是結晶紫的主要代謝產物,而結晶紫是一種合成染料,化學結構與孔雀綠類似,具有抗菌效果,雖有有致癌性風險,但對人體致癌證據不足。據了解,結晶紫為動物用藥,用以避免水產品遭黴菌、微生物感染。
飼主注意!她養狗突收「3萬罰單」傻眼 少1動作恐遭開罰
嘉義一名女子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收到市府通知函,指控她飼養的馬爾濟斯犬已兩年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3萬元。然而飼主喊冤,強調自己每年固定帶愛犬至動物醫院施打,疫苗卡上也有完整紀錄,直呼「有夠荒謬」。該名飼主指出,通知函載明愛犬已超過兩年未接種,但她每年都有固定施打,事後向動物醫院查詢,院方表示系統資料可能未即時回報,建議她憑疫苗卡與相關文件提出申訴。事件曝光後,引來超過萬名飼主關注,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我打晶片是為了怕狗走失找不回來!沒想到打了之後,每年會被政府傳送威脅通知不打狂犬疫苗罰3萬!害我很後悔打晶片,我家固定打10合一+心絲蟲,但就是不太想打狂犬病,醫生其實也不是很建議這個疫苗,尤其是貓咪,對身體好像很傷」、「換言之那些沒植入晶片的飼主就沒事了」、「一輩子住在市區的狗得到狂犬病的機率應該比發票中一萬塊還要低,帶原者明明主要是鼬獾,取名叫狂犬病真的有夠奇妙」。依照現行規定,犬貓自滿3個月齡起,每年須接種一次狂犬病疫苗,若未依規施打,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不過有飼主質疑,疫苗可能導致嚴重過敏或腫瘤,若仍強制施打,罰款過重且缺乏彈性。針對爭議,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徐榮彬先前已宣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將放寬規定。未接觸戶外環境、完全飼養於室內,且外出必須使用提籃、推車或運輸籠的家貓,可免除強制接種狂犬病疫苗。不過所有犬隻及自由出入戶外的貓咪,仍須每年定期接種。
北市雙子星大樓工地二度火警 市府開罰3萬祭停工令
台北市雙子星大樓建案12日發生火警,所幸火勢迅速撲滅,未釀成人員傷亡,豈料17日又起火,民眾報案表示工地冒出濃煙,轄區消防隊獲報立即趕到現場,立即佈水線並同步上樓搶救,所幸隊員們衝到頂樓後,發現火勢已經被工人撲滅,詳細起火原因還有待釐清。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將依法裁罰3萬元並勒令停工。據了解,警消於今下午4時許獲報,表示新建工地有冒出陣陣濃煙,轄區分隊立即出動消防車22輛、救護車2輛和24人到場處理,到達時發現黑煙竄出,人員立即佈水線搶救,並同步上樓查看,所幸人員到達起火冒煙的樓層時,發現火勢已經被工人自行撲滅,現場無人員傷亡。初步了解起火點在工地的16樓,疑似高溫焊液滴落造成線圈燃燒,詳細起火原因還有待釐清。建管處表示,將依違反《建築法》63條並依第89條規定,裁罰3萬元,並勒令停工,待其提改善計畫後經核准始得復工。
墾丁爭議再起!業者違法經營水上摩托車「遊客挨罰3萬」 民眾怒了:管不動業者罰遊客?
今(17)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臉書粉專上發布訊息,宣布當地「小灣沙灘」並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因此有遊客參與業者違法經營的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雙方都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將對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遊客罰3萬元,呼籲遊客切勿觸法。沒想到消息曝光引起網友一陣嘩然,不少網友認為是墾管處管理不利,卻把違法責任「甩鍋」到遊客身上。墾管處工作人員則回應,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今(17)日中午,墾丁國家公園臉書粉專上發布訊息,宣布「小灣沙灘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並表示:「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遊客參與小灣水上摩托車遊憩行為,皆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整,遊客罰3萬元整。請遊客勿觸法。」 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網友一片譁然,不少網友傻眼回應:「所以我們觀光客是能知道業者是否合法嗎?這不是你們機關要管的嗎?」、「怎麼會罰遊客,根本不能讓業者出現才對吧!」、「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墾丁真的沒救了」、「將過錯全推給不肖業者及不知情消費者,真的是國家旅遊之恥」、「好,知道了,大家都去沖繩玩好了,這些罰金換成機票都還可以跑好幾趟」、「遊客罰3萬,剛好兩個人沖繩機+酒4天3夜!」面對網友一面倒的指責墾管處管理不力,墾管處工作人員則做出回應,強調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如今也在網上公布確實核准與否,希望遊客日後勿再觸法。另一方面,有眼尖的遊客發現,在目前「墾丁國家公園」的官方網站上,介紹小灣沙灘的頁面中,可以找到對於該處水上活動的介紹。其中文字提及:「水上活動業者也在此規劃出游泳區及水上活動區,提供安全的戲水環境,另有洋傘、沙灘椅、游泳圈、趴板、沙灘排球、橡皮艇等設備出租,還有水上摩托車(由教練騎乘)、香蕉船、水上飄等刺激的活動,是您來墾丁必遊的熱門景點喔!」因此懷疑即使遊客提前上官網查詢,恐怕也分不清楚參加水上摩托車活動是否違法。(圖/翻攝墾丁國家公園官方網站)
高雄女見「火鍋店有蚊子」不滿報警又檢舉 衛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高雄武廟商圈一間火鍋店近日爆發罕見消費糾紛,一名女顧客用餐時發現餐具上有蚊子停留,向店員反映後不滿處理態度,要求退款並揚言報警。店家最終退費,但雙方爭執影片流出後,引發網友熱議,而衛生局也因應民眾檢舉到場稽查。據了解,該名女顧客質疑店員僅「關門」處理,未有實質作為,並搬出「病媒可罰3萬元」警告。店家則回應開放式空間難以完全杜絕蚊蟲,無奈反問:「難道要站在旁邊幫妳打蚊子嗎?」雙方爭執聲量不斷升高,最後警方到場安撫情緒。事件後女顧客在Google評論留下1星,甚至將「蚊子」改口為「蒼蠅」,並指控店家態度囂張、漠視衛生。店家則解釋已使用捕蚊燈與委託專業公司定期消毒,強調「不可能做到零蚊子」。消息曝光後,網友多數支持店家,直呼「小題大作」、「蚊子又變蒼蠅」,有人更笑稱「闆娘的回應太真實」。衛生局則呼籲業者落實環境清潔,也提醒消費者理性反映問題,避免無謂爭端。高雄市衛生局也因應民眾檢舉,派員前往火鍋店稽查,衛生局指出,現場未見蒼蠅與積水容器,但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部分缺失,包括冷藏與冷凍庫的溫度紀錄,以及員工健康檢查報告等;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法裁處。高雄市衛生局也回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餐飲場所不得出現的病媒包括蟑螂、老鼠及蒼蠅,但蚊子並不在列,除非數量龐大或直接落在食物中,才會構成違規。
高市飲冰品稽查結果曝!這間店二度「腸桿菌超標」遭罰3萬元
暑假炎熱不少民眾會購買飲冰品,為維護食用安全衛生,高市衛生局針對轄內手搖飲店、冰果店、咖啡店及餐廳等現場調製飲冰品場所,抽驗冰品、飲品、配料、咖啡及玫瑰花等共131件,檢驗衛生標準、赭麴毒素、農藥殘留、咖啡因;其中1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不符合,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仍不符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其中1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不符合,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仍不符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圖/衛生局提供)衛生局指出,不合格的店家為高雄市鼓山區濱海一路丹醇研選純鮮乳茶飲新濱町店 ,經查腸桿菌超標可能原因包括製作過程中環境清消未落實、濾水器濾心未定期更換、容器具清潔不佳、食材保存不當、病媒管理不良及從業人員健康風險等因素造成。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食材原物料貯存環境及製程等衛生管理,並確保產品品質安全無虞。高市府也將嚴格把關食安,從源頭管理、市場流通、查驗登記及消費者保護等各個面向嚴加查察,倘查獲違規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消費者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也可撥打高雄市食品衛生科專線詢問。
雲林年開143張罰單 全為抓逃逸移工
雲林人口外流致缺工嚴重,缺工蔓延到各行各業,從採收蒜頭到餐廳端菜、醫院看護,都可見逃逸移工身影,去年雲林縣勞青處開出143張裁罰單,其中超過百名是移工,2、30名是雇主,雲林縣議員張維心28日為餐廳請命,盼勞動部研議開放餐飲類移工,否則家庭式餐廳根本做不下去。張維心28日質詢指出,國旅興盛帶動用餐人潮,但雲林多數家庭式餐廳由長輩經營,假日期間更是一人多工,聘請工讀生困難重重,老人家手忙腳亂,雇用外籍移工又面臨檢舉與裁罰,生意看似不錯,但扣掉罰單幾乎沒利潤,建請勞動部開放餐飲類移工或有彈性解套方式。勞青處長張世忠表示,交通部觀光局已與勞動部協商開放「旅宿類」移工,工作範圍可能涵蓋餐飲作業,預計下半年可望引進,然而目前法規並未開放「餐飲類移工」,主因在於恐衝擊國內中高齡族群的就業市場。張世忠坦言,雲林農業、建築業、餐廳業使用非法外籍移工情況頗普遍,他認為臨時性缺工確實有待勞動部思考解決,研擬更具彈性的解套方案,例如區分「主體性工作」與「輔助性工作」,否則依現行規定,移工不得從事「指定外工作」。勞青處指出,去年開出的143張裁罰單中,非法雇主每案罰鍰為15萬元,非法移工則須遣返回國並裁罰3萬元。違法工作場所遍及農田、食品加工廠、營建工地、餐廳、合作社與醫院等多元產業。勞青處表示,依勞動部規定,非法移工每人裁罰雇主15萬元,然而農地雇工一次動輒4至5人,若按人頭裁罰,恐讓農民賣地才能繳清罰款,因此,縣府改以「案件數」為基準,每案裁罰15萬元,兼顧執法與民
台中托嬰中心虐14童!挨罰40萬將停辦 托育員罰60萬封殺30年
臺中市豐原區托嬰中心近日爆出不當對待案件。社會局主動稽查揭露、積極徹查,今(26日)公布裁罰結果。經查,陳姓托育人員對14名幼童反覆施以不當及施虐行為,惡性重大,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嚴重管理疏失,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公告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台中市社會局表示,陳姓托育人員受過專業訓練,卻無視幼兒脆弱無自保能力,屢屢做出推、拖、拉等具惡意的粗暴照顧手法,且推諉沒有悔意,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調查後,發現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部分,多名托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托嬰中心竟未即時察覺,甚至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勒令停辦。重罰之外,托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托育人員的姓名都將公告,民眾搜尋「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即可檢閱公開資訊。 社會局強調,本案是社會局在主動稽查過程中發現,負責人和另外3名托育人員知悉幼兒遭到不當對待,卻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因此再依延遲通報裁罰3萬元。依據兒少權法規定,托育工作人員均為責任通報人員,發現兒少受虐有義務制止,未依法通報將面臨罰則。社會局說明,托嬰中心遭勒令8月1日起停辦,此過渡期間依法應協助收托幼兒轉托,考量轉托需要媒合與銜接時間,在正式停業前,社會局將持續加強訪視、輔導及稽查;指派專人服務家長,提供鄰近托嬰中心、保母及幼兒園等資源,全力協助幼兒順利轉托。◎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寶媽轉售「這二手物」挨罰3萬元 她氣炸:下架沒賣出也算
台南一名寶媽曾在蝦皮上架二手托腹帶,想著要補貼家用,沒想到還未賣出,就被民眾檢舉,因此遭衛生局開罰3萬元,並要求她寫陳述書,讓她氣到掉淚「3萬這樣飛走」。這名寶媽日前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她曾在蝦皮販售二手托腹帶,由於沒有賣出,她在2月就將商品下架,怎料近日卻收到衛生局通知,因為有民眾截圖檢舉,依法要對她開罰3萬元。原PO指出,衛生局承辦員告訴她,截圖的時間是12月,無論商品是否售出,只要曾經上架就是違規。對此,原PO感嘆,自己賣二手物品,只是想家減貼補家用,也不是故意為之,「沒有勸導之類的減免罰則,就是罰最低3萬」、「同一個時間,一樣彰化,好幾個媽媽被檢舉」、「好不符合比例喔,太傷心了,3萬這樣飛走」、「民眾檢舉這個對他有什麼好處?吃飽太顯,去抓那些詐騙啊」。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每次看到有人賣托腹帶都會留言說違法小心,但沒有人會跟我說謝謝」、「之前也有遇過網友PTT站內信給我說要注意法規不能賣,我馬上下架跟回信謝謝提醒」、「我在旋轉拍賣上架免費贈送束腹帶,馬上被一個好心人士私訊提醒,很驚訝居然有這種規定」、「這也不是要吃下肚會出人命的東西,賣個二手愛惜資源創造雙贏,要罰3萬?台灣的法律真是太神奇了」。也有位自稱是衛生局前承辦員的網友透露,民眾檢舉的案件非常多,每天都會有熱心民眾海巡檢舉,曾1天收到80幾封檢舉信,「檢舉就必須依法辦理,沒辦就等同於吃案……我們只能依法行事,我通融了被抓到了我也會沒工作…所以我在網路上看到都會善意提醒」。根據高雄市衛生局官網,「托腹帶」屬於「醫療用束帶」,跟生活中常見的OK繃、醫用口罩、耳溫槍、隱形眼鏡保存盒、隱形眼鏡保養液等物品都是「醫療器材」,只有具有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資格者,才能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進行販售,一般民眾是不得隨意上網拍賣的,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違者會面臨3萬元至100萬元之罰鍰。
高雄男酒駕擦撞3機車!19歲騎士當場死亡 1女插管搶救
高雄三民區今(10)凌晨0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位於同盟三路與九如三路口,發生4車擦撞,其中19歲李姓騎士傷重不治,後座的19歲顏女傷重送醫插管中。警方0時12分接獲報案,三民區同盟三路與九如三路口發生車禍,36歲鄭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同盟三路南往北直行,與19歲李姓男子、21歲張姓男子及22歲陳姓男子,分別騎乘的機車,在無號誌路口發生擦撞。李男當場死亡,而他後座載的乘客19歲顏女送往高醫救治;其餘張男、陳男及20歲乘客潘女,皆手腳輕微擦傷,未就醫。據了解,李男父母離婚,他平常和阿嬤同住,爸爸目前正在坐牢中,媽媽則在台北生活。鄭男酒測值為0.66毫克,張男、陳男酒測值為0,李男則待抽血待驗。警方初步研判事故肇因疑為酒駕釀禍,並將鄭男依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開罰3萬元至12萬元罰鍰。
飼主注意!每年須帶毛孩「做1事」貓狗都要 忘記恐挨罰3萬
苗栗縣一名風姓男子因飼養犬隻,超過1年未補強注射動物狂犬病疫苗,經輔導後仍未於期限內完成,由苗栗縣政府依規定裁罰3萬元,風某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仍未繳納,苗栗縣政府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立案審查後進行傳繳,風某到案請求採月繳3千元分期付款繳納。新竹分署特別提醒犬貓寵物飼主注意,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未定期施打者,可裁罰3萬至15萬元 家中有出生滿3個月的犬貓,必須每年接受1次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若未定期施打疫苗,經查獲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新竹分署表示,苗栗縣一名風姓男子因飼養犬隻,超過1年仍未補強注射動物狂犬病疫苗,經輔導後仍未於期限內完成,經苗栗縣政府依規定裁罰3萬元,風某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仍未繳納,苗栗縣政府因而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經通知風某到案傳繳,風某自行到案辦理分期,申請每月繳納3000元,以免遭後續的強制執行。據悉,風某雖然提起訴願主張系爭犬隻已因意外死亡,他因不黯法令,不知犬隻死亡也需除戶等,但處分機關認定無從佐證死亡時間為何時?以及與處分時間關聯性及其真偽?並且,苗栗縣政府動保所人員多次以電話通知風某處理,風某仍未補強注射,也未替死亡犬隻辦理除戶作業,因而遭駁回訴願。新竹分署提醒,家中毛小孩離世後,要記得依規定完成除戶作業,便不會收到通知,也避免可能的罰則,家中有飼養犬隻與貓咪的民眾,每年都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同時也建議適時補強其他傳染病疫苗,才能為毛孩打造堅固的健康堡壘。
花蓮惡犬咬死貓又傷童 飼主拒沒入恐吞30萬怠金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1名8歲葉姓男童2日在自家門前散步,遭附近梁姓民眾飼養的黑色米克斯犬咬傷小腿,送醫縫了16針。由於梁男飼養的犬隻並非首次惹禍,去年還咬死2隻鄰近店家店貓,引發村民恐慌。經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調查,將把梁男飼養的3隻狗列為攻擊性犬隻並沒入傷人的黑狗,其他2隻若帶出門未繫繩及戴嘴套,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葉童的父親表示,兒子遭犬隻失控咬傷後,事後雖與梁男和解,但他與家人心有餘悸,擔憂未來還有可能發生類似情形,意外發生後附近居民也提到犬隻已非首次傷害無辜,去年3月與8月還咬死附近店家的貓。店家馬姓業者氣憤指出,2隻店貓去年被梁男犬隻咬死後,通報動防所、報案都無下文,不僅自己受害,附近住戶狗貓都曾被咬死、咬傷,梁男飼養不少犬隻且都具攻擊性,雖然不確定是否為比特犬,但梁男時常沒牽繩或替狗戴嘴套就遛狗,村民經過梁男住家都提心吊膽。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同仁昨天前往拍照並透過辨識系統比對,確定傷人犬隻為混種犬並非比特犬,不過依《動保法》第7條,飼主要善盡管理責任,避免犬隻攻擊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動防所會把3隻肇事犬隻列為攻擊犬隻,並扣留沒入傷人犬隻,另外2隻飼主須牽繩與戴嘴套才可以外出,否則將依法處3萬元至15萬元罰緩。周黃得榮指出,去年8月曾獲報狗咬死貓案件,店家也有提告,動防所需待法院判決出爐才會做行政處分,今年2月收到民眾提供的不起訴處分書後,上月已發文當事人及飼主今天到所內陳述意見。動防所昨至梁男家中沒入黑狗遭拒,動防所表示,若飼主不願在期限內交付動物,將依《行政執行法》處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