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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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清晨驚魂!64歲夫突爆走 鐵鎚、菜刀連環攻擊殺妻後穿血衣自首
桃園市中壢區17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妻命案,64歲李姓緬甸華僑男子向警方供稱,當天早晨起床後感覺天氣驟變,看到56歲的羅姓妻子坐在客廳沙發,竟突被「一股無名火」沖昏頭,隨即拿起鐵鎚朝妻子的頭部重擊,接著再持菜刀割頸,當場將妻子奪命。整起事件發生得突然而兇猛,讓警方與鄰近住戶都感到不可思議。案發時間大約在17日上午8點,兩人的女兒已經出門上班,李男獨自在家中行兇。據警方描述,李男持鐵鎚攻擊妻子後,又抄起菜刀持續砍殺,直到確認妻子已毫無反應才停止動手。犯案後,他沒有逃逸,也未試圖清洗身上的血跡,而是直接穿著滿身血的衣服,騎著機車前往距離不足1公里的內壢派出所,進門後第一句話便是冷冷地說:「我殺了老婆。」他同時舉起雙手對員警大喊:「把我銬起來!」態度冷靜得讓人毛骨悚然。警方不敢怠慢,立即派員前往住處確認,一踏入客廳便發現羅姓女子倒臥在地,頭部明顯遭鈍器多次重擊,臉部受創幾乎難以辨識,頸部也有明顯刀傷,早已沒有生命跡象。警方當場封鎖現場採證,並將李男以殺人罪嫌拘提送辦。經初步了解,李男原籍緬甸,過去在電子工廠任職,直到上個月才剛退休;他的妻子是家庭主婦,兩人多年來無家暴紀錄,也沒有毒品或犯罪前科,鄰里印象中這對夫妻相處和平。與他們同住的女兒接到噩耗後悲痛不已,並表示父母近期相處「完全沒有異狀」,難以相信父親會突然失控殺害母親。目前警方與檢方對李男的供詞仍持保留態度,將進一步調查其精神狀態、犯案動機及是否與近期生活變化有關,以釐清這起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背後真正的原因。
桃園驚傳家庭悲劇!退休男「起床火大」利刃鐵鎚殺妻 自首喊:心情不好
桃園市中壢區昨天(17日)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64歲李姓男子上午在住家不明原因分持利刃及鈍器攻擊56歲羅姓妻子,造成對方當場身亡。犯案後,李男隨即前往內壢派出所自首。警方趕抵現場時,羅女已明顯死亡,隨後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考量李男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據了解,李男過去從事工人工作,最近剛退休,平時和妻女同住;羅女則為家庭主婦。李男供稱,昨天早上8時許女兒出門上班後,他一起床就覺得心情不佳,見妻子坐在客廳上,不知為何越來越火大,隨即情緒失控,分持鐵鎚及菜刀攻擊對方頭頸多處,直到老婆斷氣才停止。案發後,李男自行前往中壢警分局內壢派出所自首。警方獲報趕往現場,發現羅姓女子已明顯死亡,依法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經檢方相驗、訊問後,認定李男涉犯殺人重罪,嫌疑重大,可能有逃亡或滅證風險,於17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考量,李男雖已自首並坦承犯行,但其所涉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屬重大犯罪,另犯嫌為緬甸華僑,在國外有親屬,且他供稱每年多次前往泰國從事宗教活動,顯示其具有相當外逃可能性,因此認為無法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方式代替羈押,為確保偵查程序順利,有收押之必要,今天(18日)裁定羈押。另一方面,檢方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提供家屬必要協助與關懷,後續也將持續調查李男犯案動機。警方與檢方強調,目前尚不清楚李男為何痛下殺手,相關細節仍待進一步釐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子上班途中遭大貨車撞上捲車底身亡 後座同事目睹悲劇崩潰
台中市北屯區18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34歲古姓女子騎機車載著37歲羅姓女子,行經松竹路一段時,遭42歲梁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撞上,古女連人帶車被捲入車底,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確認梁男沒有酒駕,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18日清晨6時許,古女沿著松竹路一段直行,卻在520巷口被梁男駕駛的大貨車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古女連人帶車被捲入車底,警消到場時她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羅女則是全身多處擦挫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但她目睹同事喪命而情緒崩潰、悲痛萬分。警方則對梁男實施酒測,確認其沒有酒駕情事,梁男則供稱自己沒有注意到右側有機車直行,警方則在第一時間完成採證,確切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則仍待調查釐清。警方呼籲,貨車、大型車輛在路口轉彎時更需注意視線死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號誌與確保安全空間,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天剛資訊董座張申曄涉內線交易! 檢約談後300萬交保
天剛資訊高層因為涉嫌4年前在公司辦理私募期間,同步進場買股,待重訊公告後在脫手股票賺進價差,獲利估計高達數百萬元,涉犯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今(11月6日)指揮調查局搜索董事長張申曄等人住所,並約談張申鍱以及其父親等5人,最後張申曄以300萬交保,其父親張超俊500萬交保、黃清俊20萬交保,黃姓友人30萬交保,羅姓友人請回。天剛資訊於2021年3月30日發布重大消息,而當時身為天剛資訊大股東的春豐國際應募人的董座張申曄,疑似透過其父親以及父親友人羅姓女子在消息釋出以前買進股騙,大賺數百萬元。當時的黃姓財務長也透過友人證券帳戶買進股票獲利百萬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志今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張男以及黃男住處等,並約談張男以及其父親等5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而後張申曄以300萬交保,其父親張超俊500萬交保、黃清俊20萬交保,黃姓友人30萬交保,羅姓友人請回。目前全案正朝向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進行偵辦。
天剛資訊張姓董事長涉內線交易!檢調4路搜索約談5人
天剛資訊高層因為涉嫌4年前在公司辦理私募期間,同步進場買股,待重訊公告後在脫手股票賺進價差,獲利估計高達數百萬元,涉犯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今(11月6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張姓董事長等人住所,並約談張男以及其父親等5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天剛資訊於2021年3月30日發布重大消息,而當時身為天剛資訊大股東的春豐國際應募人的張姓董座,疑似透過其父親以及父親友人羅姓女子在消息釋出以前買進股票,大賺數百萬元。當時的黃姓財務長也透過友人證券帳戶買進股票獲利百萬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志今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張男以及黃男住處等,並約談張男以及其父親等5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目前全案正朝向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進行偵辦。
欠2萬惹禍!饅頭惡男綁女剃光頭還灌毒咖啡 逃半年仍被警攻堅逮捕
台中市發生一起駭人拘禁凌虐案、27歲綽號「饅頭」的張姓男子,因與25歲羅姓女子有2萬元債務糾紛,竟夥同2名友人設局報復,將羅女帶至汽車旅館囚禁3小時,不但持小刀恐嚇,還強行剃掉羅女一頭長髮,甚至逼她喝下摻有毒品的「毒咖啡包」,手段兇殘離譜。警方循線追查多月,終於在5月間展開收網行動,將張男等人逮捕到案。據了解,張男有毒品及妨害自由前科,平日行蹤飄忽,為躲避警方查緝經常更換藏身地點。台中刑大偵二隊與烏日分局原本在偵辦一起販毒案,意外發現羅女遭拘禁的線索,遂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捕。警方歷經數月蒐證,最終鎖定張男藏身於台中某汽車旅館。霹靂小組於凌晨突襲攻堅,張男見警方破門而入,嚇得當場舉手投降。現場赫然發現,張男正與前女友分裝毒品,警方起出毒咖啡包57包(毛重233公克)、K他命6包(毛重20.3公克)、哈密瓜錠13公克及依托咪酯煙油5瓶,市值超過10萬元。警方將張男與涉案的張姓、林姓女子一併帶回偵訊,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張男行為惡劣、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另外2名女子則以交保候傳。案件近日偵結起訴,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
不顧車上還有5孩!女玩命無照酒駕自撞 11歲男童無呼吸心跳
花蓮縣吉安鄉吉豐路三段30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34歲的羅姓女子酒後駕車行經該處,卻突然失控自撞路樹,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車輛直接被撞成V字形,造成車上6人受困,其中一名11歲的男童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所幸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而羅女的酒測值更高達0.58mg/l,其事後也被發現根本為無照駕駛。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羅姓女子酒後駕車,不顧車上還載著17歲的女兒、15歲的兒子、10歲男童、7歲男童與一名11歲男童,強大撞擊力道不僅造成車輛直接被凹成V字形,車上的6人也一度受困,其中11歲男童傷勢最重,當場無呼吸心跳,而7歲男童則有腿部骨折,所幸11歲男童送醫後恢復生命跡象。警消獲報到場後,除將6人送醫外,警方事後也對女子進行酒測,初步發現女子酒測值高達0.58mg/l。全案後續也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相關違規事項警方也將依規定開罰,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最小僅7歲!花蓮女「無照又酒駕」載5未成年自撞路樹 男童命危搶救中
花蓮縣吉安鄉30日發生自撞車禍,34歲羅姓女子無照又酒駕,晚間6時許載著自己與弟弟的孩子,共5位未成年孩子行經吉安鄉吉豐路三段時突然自撞路樹,車輛嚴重變形幾乎全毀,車上6人分受輕重傷,11歲男童更是一度無生命跡象,所幸救治後恢復呼吸心跳,警方更發現羅女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8毫克,訊後被依法送辦。30日晚間6時許,吉安鄉吉豐路三段突傳巨響,羅女駕駛的白色休旅車直撞路樹,強烈撞擊力道讓車輛嚴重變形、幾乎全毀,整台車呈V字型凹陷,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當時車上有羅女與其17歲和15歲的女兒,以及羅女11歲、10歲和7歲的姪子,6人皆受困車內,花蓮縣消防局獲報後,派出吉安、美崙、花蓮、鳳林、仁里等分隊及特搜大隊,合計12輛消防車及救護車、25名警消趕赴現場,破壞車體將傷者救出。6人分受輕重傷,少女受擦挫傷,15歲、10歲和7歲少年則是左腿骨折,11歲男童傷勢最為嚴重,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目前仍在救治中。警方調查發現羅女酒測值每公升0.58毫克,且其為無照駕駛,懷疑他是換車道欲超車才失控釀禍,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
買完陶喆演唱會門票親人去世 她退票被要求證明「外公是外公」崩潰
大陸北京一名羅姓女子8月購買陶喆北京演唱會門票,9月因外公告別人世無法觀演,申請大麥網退款。她依客服要求提交死亡證明及多份材料,卻僅獲告知可退80%,隨後甚至被通知不予退款。羅女認為屬不可抗力,且平台「一再刁難」,遂向媒體求助,引發社會討論。最終,大麥網同意全額退款並致歉。《紅星新聞》報導,羅女表示,按照客服要求,她在演出開始前提交了包括親屬關係證明、外公死亡證明等多份涉及五名家庭成員的材料。客服甚至要求提供部分原件,她也盡可能上傳相關資料。9月24日,客服通知可退80%票款,但羅女認為屬於不可抗力情況,應獲得全額退費。她同時指出,大麥網要求其提供大量證明文件,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9月28日上午,大麥網客服再度致電告知最終不予退款。羅女強調,外公離世已令家人悲痛,平台仍「一再刁難」,極為不合理,因此向媒體求助,要求大麥網全額退款並致歉。當日下午,大麥網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紅星新聞》表示,客服在接到電話後已第一時間與主辦方溝通,經多次協商,主辦方同意扣除20%手續費後退款,但羅女士未接受該方案。然而同日晚間,羅女士向記者透露,大麥網工作人員再次致電,最終同意全額退款,並向她正式道歉。
沒結婚卻被註記「已婚」?未婚律師查發現自己被結婚了 奔波半年揭真相
大陸上海的婚姻家事律師NiNi,近期在查詢自身信用資料時,意外發現自己在未婚的情況下,竟被系統標示為「已婚」。她將這段經歷上傳至網路平台後,引起數萬網友關注與討論,意外成為點閱率最高的影片之一對於被結婚事件,警方提醒如懷疑身分遭冒用應及時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明。(圖/翻攝自南風窗)根據《南風窗》報導,NiNi表示當時她正協助客戶處理業務,順手查詢了自己的徵信資料,未料其中竟顯示她的婚姻狀態為「已婚」。由於戶口本並不在自己手中,且從未主動申請婚姻登記,她不禁質疑:「我連自己的老公是誰都不知道。」她曾懷疑是否因早年遺失過身分證而被冒名登記結婚,便前往上海徐匯區民政局查詢。民政單位表示,若結婚登記非在本區,系統將查無紀錄,建議她前往檔案館進一步確認。經查證後,NiNi在上海全市亦無婚姻登記資料。最終,她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客服詢問,對方回應稱:「可能是曾有金融機構(如放貸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婚姻狀態設為已婚,以利審批流程。」NiNi得知,她需親赴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婚姻狀態更正手續。《南風窗》指出,類似「被結婚」案例並非個案。今年初,雲南一名羅姓女子在退稅期間查詢征信時,赫然發現自己「已婚八年」,婚姻登記地點甚至在她從未踏足過的安徽。經調查,警方證實她的身分資料遭他人冒用。事實上,不少人直到買房、辦貸款、甚至準備結婚時,才發現自己早已有婚姻記錄,有人甚至遭誤登數次。部分原因來自民間機構在辦卡、貸款申請中擅自填寫婚姻狀態,以利提升審批通過率,卻未經當事人確認。此外,也有更嚴重的情況涉及假結婚與冒用身分證明辦理登記。律師表示,若發現婚姻狀態異常,民眾可報警處理,或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撤銷登記,但此類程序通常曠日廢時,需提交筆跡鑑定、歷史登記資料等作為證據。2025年5月上路的新修訂《婚姻登記條例》,雖已強調「全國通辦」與資訊共享,但目前仍無自動糾錯機制。律師提醒民眾,應定期檢視自身婚姻狀態與征信資料,避免遭遇「被結婚」困擾而影響法律與財產權益。
桃園女駕車夜歸轉彎輾醉漢 肋骨斷5根撿回1命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9歲的羅姓女子於凌晨時分開車返家,在自家社區迎賓步道前準備迴轉時,未注意到前方竟有1名男子醉倒在地,結果1個不察,右前輪直接輾過男子身軀,造成男子多處重傷,所幸經送醫搶救後暫時保住性命。檢警調查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8月17日凌晨12時37分,當時羅女駕駛車輛沿平鎮區延平路二段行駛,行經社區迎賓步道時,因視線不清或注意力不足,未發現1名林姓男子醉臥在地,就在羅女駛車靠左迴轉的瞬間,車輛右前輪不慎輾過林男,造成其頭部挫傷、腦震盪、左肩受創,並引發左側血胸與五根肋骨骨折等重傷。事發後,羅女立即意識到肇事狀況,主動報警處理,並在警方到場後坦承是肇事駕駛。林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傷勢嚴重,但在醫療團隊搶救下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女承認過失事實毫不推託。檢方認為,雖然她的疏忽導致林男重傷,但因其第一時間主動報警,態度誠懇,符合刑法「自首」的減刑要件,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從輕量刑。
開iRent「想睡覺」恍神翻車 基隆男自撞護欄嫌賠貴仍判28萬
基隆市林姓男子2024年3月9日駕駛iRent共享汽車,行經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時因疲憊想睡,恍神自撞護欄後翻覆,造成車輛毀損。營運商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向林男求償39萬998元,林男嫌金額過高不合理。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林男應賠償28萬6287元。判決指出,羅姓女子2024年3月8日在iRent平台租車,違反租賃契約將車輛交由林男駕駛。隔日上午8時30分,林男駕駛至基隆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因太累想睡不慎自撞路邊護欄導致車輛毀損。和雲公司事後花費維修費37萬4998元、拖車費1萬6000元,向林男求償全額。林男辯稱維修費過高,主張公司維修前應先詢問他,且該車並未遭嚴重撞擊,維修費卻高於市價顯不合理,也應先扣除保險理賠。法官檢視車禍現場照片,認為林男先撞路邊護欄再撞樑柱後翻覆,汽車受到嚴重撞擊,且經修車廠確認必須修繕,修繕必要,求償有理。法官指出,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事故車已使用1年2個月,汽車零件費用25萬6768元應扣除每年折舊千分之369,計算後林男須賠償零件費用15萬2057元,加上工資11萬450元、油料4480元、外包費3300元、拖吊費1萬6000元,共計28萬6287元。
車子發不動!台南表妹舔車上「不明晶體」甜甜的 竟是表哥故意灌砂糖毀損引擎
2023年,台南一名男子因不滿表妹與異性來往,竟趁對方把車停在自家住處前時,拿著砂糖倒入車輛引擎。事後男子表妹發現車子無法發動,找來修車廠人員維修,又見引擎上布滿不明晶體,當場舔了一口發現有甜味,又在垃圾桶找到砂糖包裝袋,遂確定引擎是遭人惡意毀損,進而報案。經法院審理,最終這名男子被判處拘役20日。根據判決書,台南黃姓男子與羅姓女子為表兄妹關係,因不滿表妹與異性朋友往來,2023年6月28日下午間到羅女將車停在自家住處前,竟打開汽車引擎蓋,將砂糖倒入引擎,導致引擎毀損。同日,羅女要用車時,發現車子發不動,找汽車廠人員來查看,發現引擎上面布滿不明結晶。羅女大膽舔了一下驚覺「是甜的」,又在附近垃圾桶找到砂糖袋包裝,確定引擎遭人被惡意倒入砂糖,因此到警局報案。案件審理時,黃男矢口否認故意毀損表妹車輛,宣稱平日羅女的車輛都是自己幫忙保養。當天他知道表妹要開車出去玩,想倒油精幫忙保養,沒想到因為喝醉倒錯。羅女則指出,在垃圾桶中發現砂糖包裝袋後,有向黃男詢問,對方則承認是他所為。台南地院審理時,砂糖與油精在外觀與性質上差異明顯,且油精應加入油箱,非倒入引擎,因此認定黃男辯解悖離常理,不足採信。最終考量黃男與當事人的表兄妹關係,其恣意損壞親人車輛,加上他的學歷為國中肄業、有前科、家庭經濟狀況小康、最後有坦承犯行等因素,判黃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詐團「收水手」被逮…贓款裝「壓轎金紅包」 民俗專家曝後果:反害到自己
高雄一名詐騙集團「收水手」羅姓女子,在網路上以甜蜜攻勢誘騙蘇姓男子,先是詐騙購買點數卡,隨後又把對方騙到彰化收取詐騙贓款,結果被發現報警。警方循線將羅女逮捕,並在車內查獲放在「壓轎金」紅包的贓款。對此,民俗專家廖大乙搖頭揭露背後原因了。42歲蘇男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自稱陳姓的女子,雙方互動後他墜入情網,依指示購買店數卡提供給對方使用,女方再以投資比特幣為由,要求他到彰化收取現金93000元,沒想到淪為詐騙集團的洗錢車手。不過,蘇男完成收款後,返回高雄途中越想越不對勁,懷疑遇到詐騙集團,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將羅姓女子逮捕到案,並在其車內查獲印有「壓轎金」字樣的紅包袋,內藏收水酬勞3800元,另外查扣手機1支,訊後將羅女依涉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法辦,蘇男則依法函送。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民俗專家廖大乙說明,「壓轎金」就是神明在出巡或遶境時,遇到需要停轎的地方,都用安放在桌子或是椅子上,但怕椅子或桌子不潔,因此都會墊壽金,一般取得「壓轎金」之後,都會拿來趨吉避凶。廖大乙指出,不管是小孩要收驚、或公司行號、入宅時感到陰冷,可以將壓轎金焚燒後傻在房屋四周,有趨吉避凶、除煞之意,但若用來為非作歹,神明根本不可能保佑,而且嫌犯用壓轎金來裝贓款,反而會害自己早日被逮捕。◎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驚悚車禍!雲林64歲女騎士突逆向撞轎車 當場噴飛傷重不治
雲林縣斗南鎮25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4歲羅姓女子騎乘機車,行經縣道158甲線24.4K處時,突然不明原因偏離車道,直接逆向衝撞對向來車,導致當場噴飛重摔地面,倒臥血泊中,救護人員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羅女已無呼吸心跳,雖然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傷重不治,警方目前正積極調查肇事原因,以釐清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約為當日下午2時53分,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趕往處理。經初步調查,羅女當時騎乘機車行經事故路段,未料突然偏離原車道,並直接朝對向車道駛去,迎面撞上由57歲黃姓女子駕駛的轎車,碰撞力道猛烈,羅女當場噴飛數公尺,倒地不起,現場血跡斑斑,情況相當駭人。黃女事後向警方驚恐表示:「阿嬤從對面那條路飄過來,我完全來不及反應!」警方對黃女進行酒測,確認她並無酒駕情事,而羅女是否有酒駕,或是因健康問題、車輛故障等因素導致事故,仍需進一步檢驗與調查。事故發生後,警方已封鎖現場進行鑑識,並調閱周邊監視器,希望能還原事發經過,根據了解,該路段車流量大,且事故發生點並無明顯障礙物,羅女偏離車道的原因仍是本案關鍵待解的疑點,警方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注路況,並確保身體狀況適合上路,避免憾事發生。警方也再次呼籲,所有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適當車距,遇有突發狀況才能有足夠反應時間,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耐不住癮!女子看病偷吸喪屍菸 暈倒廁所遭逮
大安警方日前獲報,30歲的羅姓女子於某醫院看診時,進入廁所後遲遲未出來,被護理人員發現其暈倒在廁所,警方抵達現場後,發現羅女竟然是躲在醫院廁所偷偷吸食「喪屍煙油」,隨後警方便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移送。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表示,羅女原是因為低血糖,導致身體不適至醫院掛號看診,但其在候診期間跑進醫院內廁所後,遲遲沒有出來。醫護人員因擔心羅女安危,故入內查看情形,孰料其竟暈倒在地,且身旁掉落1隻電子菸,院方察覺異狀逐通報警察。羅女掉落的電子菸。(圖/翻攝畫面)警方到場後,羅女已清醒,但整個人看起來昏昏沉沉,警方研判其有吸食毒品。經詢問後,羅女主動將1組電子菸交給警方,並在羅女同意下檢驗電子菸,呈現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照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大安分局呼籲,毒品具有危害與成癮性,切勿踏上吸毒不歸路,民眾如有發現相關不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專線,另外警政單位與轄區醫療院所均有建立安全通報網,警方將持續嚴格加強安全防護網,以維護民眾看診安全。
綠燈倒數驚魂!台中婦小跑步過馬路 左轉車突逼近嚇趴斑馬線
台中市北屯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1名羅姓女子(60歲)在行經斑馬線時,因為綠燈剩下10秒,趕緊加快腳步過馬路,沒想到一輛左轉車突然逼近,嚇得其當場跌倒趴在斑馬線上,場面驚險,讓路過民眾驚呼連連。這起事件發生在北屯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二路口,該地段人潮眾多,晚間經常有民眾外出散步,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羅女見到行人綠燈即將倒數結束,於是以小跑步方式穿越馬路,未料1輛由林姓男子(37歲)駕駛的自小客車正準備左轉,雙方險些發生碰撞,羅女受到驚嚇,腳下一滑不慎跌倒,趴伏在馬路中央,讓現場氣氛一度緊張。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確認雙方並未真正發生碰撞,羅女在驚嚇過後並無大礙,雙方也決定自行和解,不需警方進一步協助,警方初步研判林男可能涉及未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過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將通知林男到案說明,若確認違規,將依法開罰。警方提醒,行人通過馬路時應隨時注意來車,避免因搶燈而發生危險;同時,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更應遵守「車讓人」原則,減速慢行,確保行人安全。
媳婦被公公女友控攔車恐嚇「見一次打一次」 法院「這原因」判無罪
台南一名羅姓女子被公公的方姓女友控她攔車拉扯,還當公公面嗆「見一次打一次」,法院認為,黃姓公公開的車可「自動上鎖」,羅女根本不可能開,方女證詞矛盾,最後判羅女無罪。判決書指出,羅女1月在台南某旁產業道路,看見公公黃男開車載方女,基於恐嚇的犯意攔車,打開車門,拉方女的手,恫稱「見你一次打一次」,讓她心生畏懼,認羅女涉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方女說,當羅女說「見你一次打一次」,這話讓她很怕,她不認識對方,黃男有停車認出是媳婦,但沒說對方為何要這樣做。法官認為,方女坐的是現代汽車,不是2、30年之老舊車輛,而一般車輛配有車速自動上鎖功能並非少見。黃男小孩說,爸爸開的車有車速自動上鎖功能等。法官說,方女稱搭黃男車到本案地點,車輛的車速自動上鎖功能應早已啟動,怎會有如她指述情狀,羅女可隨意自車外打開副駕駛座車門對拉扯、恐嚇?這讓方女的說詞更顯可疑。而方女與黃男的證詞也有矛盾,方女先稱,羅女騎腳踏車擋車,再開車門拉她的手,但偵查時又說黃男有跟羅女對話,羅女才開門,法院審理時,又說羅女是突然衝到路中,開車門拉她。黃男說,「不記得羅女是否有騎腳踏車」,偵查改口「羅女騎腳踏車現身」,2人證詞不一。據悉,案發後方女跟黃男聯繫,教她如何描述案情,法院認為這會影響證詞公正性,案發地點也沒監視器畫面可以調閱,亦無證人或行車紀錄器拍到被告攔車畫面,沒有客觀佐證,證人供詞不一,檢方也沒提出補強證據,最後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羅女無罪。
保時捷女國道拋錨拒拖吊!堅持等送油僵持1小時 冒名簽罰單遭判刑
羅姓女子於2024年5月12日晚間9時47分,駕駛保時捷行經國道1號湖口段時,因油料耗盡拋錨在中線車道,造成後方車流嚴重回堵,國道警方趕赴現場,要求羅女配合拖吊,避免危險及擴大塞車狀況,羅女以擔心拖吊會損壞愛車為由拒絕配合,堅持等待親友送油,雙方僵持長達1小時12分,現場交通幾乎癱瘓。期間,警方依法開單舉發,但羅女竟冒用胞妹的身分簽收罰單,以規避責任,直至親友送油到場後,羅女加油離去,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其冒用他人名義,依《偽造文書罪》將其移送新竹地檢署。羅女辯稱,當時警方允許其等候親友送油,並指控拖吊業者起價,聲稱一時緊張才冒用胞妹身分,但檢方調查認為,羅女自身疏失導致車輛拋錨,卻不積極處理,將個人利益置於公眾安全之上,造成其他用路人重大不便,且冒用胞妹身分簽罰單,意圖逃避行政處罰,顯示其法紀觀念薄弱,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羅女未擺放警示標誌,拒絕配合拖吊,對公眾交通安全造成高度風險,另冒用胞妹身分,更加重其違法行為,法官依《公共危險罪》 及《偽造文書罪》判處羅女有期徒刑6個月,凸顯拋錨事故的嚴重性及其惡劣影響。
陸男留學澳洲24小時內殺2性工作者「僅判14年」 當地人怒轟:司法系統存在歧視
中國留學生林曉正(Xiaozheng Lin,音譯)於2022年在24小時內殘忍殺害了2位移民性工作者。當時在性行為後,他要求中國移民羅姓女子(Yuqi Luo)提供更多服務,對方則要求他額外支付100美元(約新台幣3200元),他因此不爽,將羅女推到床上後將她勒死,在24小時內,他與另一名韓國移民發生性行為後,又突然襲擊對方,屍檢時女子的屍體已嚴重腐爛,無法確定其死因。如今,該男子在接受認罪協商後,被判最高14年有期徒刑,服刑9年就得以假釋出獄,讓當地人怒批,這表明司法系統比任何人更不重視生命,且司法系統明顯存在歧視。據《衛報》報導,24歲的中國留學生林曉正在2022年犯下2起命案,12月26日林到了墨爾本奧克萊南區的一家妓院,友人再開車送他到31歲羅女的公寓,27日凌晨,在發生性行為後,他向羅要求進一步服務,羅告訴他需要額外支付100美元,此舉讓林不滿,他先將羅推到床上,然後將她勒死,在羅女被勒斃後,他偷走了7000美元現金(約新台幣22.4萬元)和羅的個人物品。到了27日晚上,林前往另名韓國移民性工作者全女(Hyun Sook Jeon)的公寓,在發生了性行為後,林再次襲擊女子,目前還不清楚全女的死因,因為到12月31日進行屍檢時,她的屍體已經嚴重腐爛。法官表示,林在2名「脆弱且手無寸鐵」的婦女家中殺害了她們,令人更加惱火的是,他在第一次犯案後,並沒有被嚇倒,在24小時內又殺死了全女。林當時在法庭低著頭沉默不語,他原本面臨謀殺罪指控,但接受認罪協商後,承認2項過失殺人罪,檢察官接受了他對降級指控的抗辯,得以降低罪名等級,最終被判最高14年有期徒刑,服刑9年就得以假釋出獄,由於他已服刑近2年,7年後將有資格獲釋,屆時他很可能會被遣返回中國。對此,在法庭外,前議員兼性工作倡導者帕滕(Fiona Patten) 表示,法官對於林的判決「極其不公正和不公平」,「你不禁會感覺到,因為這些女性在澳洲沒有家人,因為這些女性是性工作者,因為這些女性是外國人,所以嫌犯被判的刑期更輕」。亞洲移民性工作者納蒙(Na Mon)表示,這項判決揭示了司法系統中對性工作者和移民工人的「雙重恥辱」。事實上,維多利亞州(Victoria)於2022年將性工作合法化,是要使性工作者能更容易舉報針對他們的犯罪行為。該法律的主要支持者帕滕表示,她如此努力爭取非刑事化的原因之一,是為解決針對性工作者的暴力問題,並確保他們受到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