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停止執行
」 移民署 陸配 聲請 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陸配小微仍在台灣!今早被帶往專勤隊 移民署將擬強制遣返程序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先前因宣揚武統,遭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在3月25日已搭機離台,而陸配「恩綺」及「小微」也涉及拍片宣傳統戰,移民署限期最遲在3月31日前離境。據悉,恩綺已在3月31日搭機返陸,但小微卻沒有動作,移民署人員今(1日)早便把小微帶往新北市專勤隊,將查驗相關旅行證件是否有過期,高層也會召開會議,擬定強制遣返相關作業程序。據了解,恩綺在3月31日現身機場,搭乘晚間6時35分的四川航空班機飛離台灣,但小微並未主動購買機票,也沒有在期限內自行離境,目前人還在台灣境內。得知消息後,網紅八炯、閩南狼今早便前往小微家蹲守,直言「就想看看移民署是否真的能夠硬起來」。閩南狼說到,見到小微後想唱首歌給對方聽,讓她感受台灣人的「熱情」;八炯則表示,他準備了兩蔣小卡,希望小微可以當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關於小微與國台辦關係不錯的說法,八炯、閩南狼認為,這部分要等內政部長自己發話比較好,這3名陸配都是不同玩法,意味著有3種輿論操作,「中共打的輿論戰『很棒』」。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微已不在林口住家,今天一早就被移民署人員帶往新北市專勤隊,並將查驗其在台居留證、護照等往返兩岸旅行證件資料有無過期,若過期會緊急進行補件,並協助處理機票等事宜,而移民署、專勤隊、入出國事務大隊、以及承審陸配來台居住的權益單位高層也會召開會議,擬定強制遣返作業程序。另據《民視新聞網》報導,內政部、陸委會、移民署等行政部會近期研擬了多個劇本及對策,確保中配能順利出境,其中也對比去年(2024)發生的西班牙籍詐騙犯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驅逐案,推測移民署可能選擇比照辦理。當時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在義大利詐騙3000萬歐元(約10.5億新台幣),涉嫌多起詐欺案,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紅色通報,移民署獲報後,邀他在去年10月19日前自行離境,但奧納德沒有自行離台。奧納德在出境前曾以面臨骨肉分離為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及聲請提審,北高行裁定通通駁回,移民署也隔日通知他出席臨時審查會,最後仍做出強制出境處分,並於當日晚間安排他出境,確定於21日抵達德國。
陸配亞亞遭廢居留權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日前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處分3月25日前離境。劉女不服,3月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24日提起抗告,仍於27日傍晚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目前劉振亞已於25日返回中國,未來5年內將無法再申請依親居留。陸配劉振亞於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間,以「抖音」頻道「亞亞在台灣」上傳多部影片,遭人檢舉鼓吹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統一中華民國」等言論,經移民署約談後,認定她涉有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因此在3月12日宣布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許再申請依親居留。更於3月15日命她在10天內離境。劉振亞本月24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再次於24日提起抗告,並於25日於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最後仍於當日晚間搭機離台,返回大陸。而針對劉振亞24日提起的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也於27日傍晚裁定駁回。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劉振亞在台期間,在43萬粉絲的抖音頻道中,上傳多部鼓吹中國武力統一台灣影片,足以認定其有危國家安全之虞,故可依原處分廢止劉振亞依親居留許可,並且自廢止許可之隔日起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另,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的人民在訊息來往上並無重大阻礙,劉振亞配偶仍可至大陸地區與其團聚。而劉振亞之子女,也能透過其配偶在臺照護教養,綜上考量,劉振亞與其家庭生活經營、感情維繫、子女照護及教養上,不會如同劉振亞所提抗告意旨所指有重大難於回復之損害。綜上考量,劉振亞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之要件不合,抗告論旨仍執前詞請求廢棄原裁定,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依法規定,仍需廢止劉振亞依親居留許可,並且於5年內不許再申請依親居留。
陸配亞亞被遣返…爭取留台「聲請停止執行」 最後裁定出爐了
陸配網紅「亞亞」先前因被檢舉在網路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及移民署處分25日離境,她不服提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她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她需離台,她提抗告被駁回確定。劉振亞與我國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兩人並育有2子1女,她先前經移民署許可依親居留,卻在我國居留期間,於網路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2024年5月間及2025年1月間在抖音媒體所上傳之多部影片,遭檢舉有鼓吹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言論。移民署約談後認她涉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12日廢止依親居留,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15日命她10日內出境。她20日向移民署及內政部申請停止執行,但因25日要前離境,她21日再向北高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她散佈影片的前後脈絡,依社會通念作判斷,顯然以抖音媒體散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而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利益,聲她聲請停止執行,尚無准許之必要,25日必須離台。
「武統言論」驅離陸配遭疑適法性 需立專法?法務部這樣說
陸配「亞亞」劉振亞因被指發表統戰言論,遭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其丈夫黃君宏曾聲請停止執行,亦遭駁回,亞亞昨(25)日已被驅離出境,不過外界質疑適法性模糊;未來是否針對鼓吹戰爭或武統言論訂立專法,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26)日受訪表示,學者建議修訂專法,未來會基於言論自由與公眾利益向各界廣徵意見。徐錫祥表示,針對武統言論的相關規範是散落在各個法律的條文中,針對是否要設立專法,法務部之前有開小組會議,學者的意見是希望能夠成立專法,但這部分是要設立專法還是增設在《刑法》中,會廣泛的徵收各界的意見,並基於言論自由跟公共利益做最好的決定。另外針對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兩公約將亞亞提出的訴訟駁回;徐錫祥指出,兩公約是參考它的精神,並不是依照兩公約的規定,移民署是依照《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規定,廢止劉振亞的居留。
陸配「亞亞」台籍丈夫抗告也失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聲請 駁回理由曝光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日前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處分25日前離境。劉女不服,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裁定駁回聲請。劉女配偶黃君宏又另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尋求行政救濟,希望能在妻子被迫離台前留下妻子。不過北高行認為移民署處分不具明顯違法瑕疵,25日亦駁回黃男聲請。可抗告。陸配劉振亞與我國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2人育有2子1女。她雖經移民署許可在台依親居留,卻在居留台灣期間,於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並在2024年5月間至2025年1月間在抖音上傳多部影片,遭人檢舉有鼓吹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統一中華民國」等言論,經移民署約談後,認定她涉有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因此在3月12日宣布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許再申請依親居留。更於3月15日命她在10天內離境。劉女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駁回聲請。劉女丈夫黃男亦對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並限令劉10日內出境之處分表示不服,向北高行聲請2案停止執行。對此,北高行認為移民署強制劉女出境固然急迫,對劉女及丈夫黃男權益有所影響,且有部分容難回復。但停止執行必須具備「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有急迫情事」積極要件,及「對公益無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經衡量當事人私益與公益後,若具備「對公益有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仍不許裁定停止執行。然而,劉女於抖音上發布的影片中,內容包括有「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語,經閱聽者觀覽及傳媒轉發後,已造成目前社會爭議四起、紛擾難平,並升高各種對立氛圍,對公益有重大影響,則依法處分廢止許可、限期離境,於法難謂不合,並沒有一望即知的違法瑕疵。經權衡聲請人利益,以及不停止執行於公益之影響,本件當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因此駁回聲請停止執行。此外,裁定還指出,黃男、劉女所主張「移民署針對政治言論內容進行審查,合法性顯有疑義」一事,屬於本案訴訟所應審究之事項,仍有待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進行綜合判斷,因此「並非本件停止執行事件所應予審認。」
陸配亞亞停執聲請遭駁回 移民署限25日前離境
陸配劉姓網紅在社群媒體經營「亞亞在台灣」頻道,期間發表武統言論。經民眾舉報,移民署認定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取消其在台依親居留資格。事後,她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到駁回,必須在3月25日前離境,並禁止她在未來5年內再申請依親居留。日前網路上熱傳一則影片,內容涉及劉姓陸籍配偶「亞亞在台灣」的自拍發言。她在影片中發表武統相關言論,並多次強調「兩岸應統一」、「台灣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觀點。該影片隨即引發廣泛爭議,不久後便遭民眾檢舉,指控其為統戰言論。移民署當下便針對此事,採取嚴厲措施,其中已依法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且需遵守移限期離境之命令。事後劉女不滿項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最終遭到駁回。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聲請人透過抖音發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的言論,構成鼓吹戰爭的宣傳。法院認為,此行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無法僅憑聲請人強調「主張和平統一」而推翻認定。考量其並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成長背景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同,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利益,法院決定駁回停止執行聲請,維持原處分。
陸配「亞亞」遭勒令出境!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 25號前必須離開
陸配網紅劉振亞在社群媒體經營「亞亞在台灣」頻道,期間發表武統言論,經民眾舉報,移民署認定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取消其在台依親居留資格。她本人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審理,裁定駁回,可抗告,劉振亞必須於3月25日前須離境。劉振亞從大陸嫁來台灣,以「亞亞在台灣」自拍網路影片發表武統言論,並多次強調「兩岸統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言論。該影片上傳後引發爭議,不久後便遭到民眾檢舉告發統戰言論。移民署指出,部會已依法廢止劉振亞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劉振亞必須遵守移民署限期離境之命令,屆時如不離境,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以確保我國國家安全,並維護社會安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劉女的影片顯然有「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而有鼓吹戰爭宣傳的事實。且因劉女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成長背景與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同,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安全利益,劉女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尚無准許的必要,因此予以駁回,劉女須於3月25日前離境。
安泰醫院大火釀9死!拒絕拆除增建聲請停止執行駁回確定
去年山坨兒颱風來襲,屏東縣東港安泰醫院火災釀9死。事後,屏東縣政府審認安泰醫療社團法人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於D棟大樓旁違章增建動力中心及6層樓鋼骨造建築物,因此發出拆除通知單。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對原處分有關6S增建部分不服,聲請停止執行遭駁,案經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13)日裁定駁回確定。山陀兒颱風去年10月3日挾狂風暴雨登陸高屏,屏東縣東港安泰醫院疑因配電室的空壓機燃燒,濃煙滲入管線竄進鄰近D棟病房,雖經百餘名警消冒風雨搶救,急撤324位病患,仍釀9死,包括8名臥床患者不幸嗆傷窒息、配電室王姓員工為滅火而逃生不及。屏東縣政府因安泰醫療社團法人所屬安泰醫院於去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登陸之時發生火災造成9名人員死亡,就醫院建築物之合法性展開調查後,審認安泰醫療社團法人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於D棟大樓旁違章增建動力中心及6層樓鋼骨造建築物。乃以去年10月9日屏府城使字第56112號違章建築補辦手續通知單,命安泰醫療社團法人於收受通知後1個月內補辦建造執照,逾期不辦或補辦建造執照手續不合規定,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拆除。因安泰醫療社團法人逾期未補辦,屏東縣政府即以去年12月2日屏府城使字第0168728號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通知拆除,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對原處分有關6S增建部分不服,於起訴前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經原審裁定駁回,提起本件抗告。最高行表示,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所謂「難於回復之損害」,指損害不能回復原狀,或在一般社會通念上,如為執行可認達到回復困難的程度,而且其損害不能以相當金錢填補者而言。又所謂「急迫情事」,必其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情況緊急,非即時由行政法院予以處理,則難以救濟而言。安泰醫療社團法人主張原處分之執行將衝擊其醫療量能部分,本質上仍屬經濟收入的減損及財產上的損害,依一般社會通念,並非不能以金錢賠償獲得救濟。至其所稱影響屏南地區就醫民眾生命、健康及人格權部分,僅是其主觀臆測之詞,且此亦非安泰醫療社團法人自身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處分之執行所直接受有之損害。自難認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已釋明其有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又安泰醫療社團法人未於收受通知單後1個月內補辦建造執照,相對人以原處分通知拆除,形式觀之難認其合法性顯有疑義。本件聲請停止執行核與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的要件不符,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大S猝逝/與汪小菲官司未了!具俊曄可能對簿汪小菲 為妻續討欠付扶養費
女星大S(徐熙媛)於春節期間赴日本旅遊,不幸感染流感併發肺炎驟逝。她生前與前夫汪小菲還有包括扶養費、個資法等多件官司仍在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審理中,其中由包含大S對汪小菲提出欠付欠付撫養費、以及汪小菲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等,都因民事案件當事人過世,將由繼承人承受訴訟,未來可能出現大S前夫汪小菲與現任丈夫具俊曄對簿公堂的狀況。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大S在2021年11月透過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法官調解,與中國富商前夫汪小菲結束10年婚姻,當時雙方共同發表聲明「和平解除婚姻關係」,但大S隔年3月宣佈韓國藝人具俊曄再婚後,原本宣稱「以朋友的身分愉快相處」的大S與汪小菲2人就此反目。2022年,大S以汪小菲欠付雙方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家人生活費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銀行存款750萬元獲准,汪小菲則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反制。並在中國多次開直播反擊,直播中更情緒失控,出現飆罵大S家人、暗酸具俊曄等言行。汪小菲母親、「俏江南」董事長張蘭也數度出聲護兒,讓這樁家務事一度炒得沸沸揚揚。汪小菲對大S第一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經北院一審認定,根據雙方離婚協議明訂各種獨立計算的給付項目,大S沒有超額請求,因此在2023年3月判汪小菲敗訴,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中。而大S在打贏第1次債務人異議之訴後,順勢再主張汪小菲又累積欠付70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用來停止執行第1次被扣750萬元存款的擔保金165萬元,台北地院2023年5月駁回汪小菲的聲明異議,165萬元也被大S收走。大S為了追債,另向法院申請拍賣汪小菲留在台灣的1輛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 Vanquish)超跑,但在北院2024年10月首度公開拍賣時因未達底價而流標,汪小菲隨即繳納160萬元保證金,獲准暫停拍賣跑車。汪小菲並第2次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標的金額約600萬元,同時聲請停止執行,以免判決出爐前又被大S強制執行財產。大S生前還曾提告汪小菲將4幅名畫從家裡搬去S Hotel藏放、企圖躲避被她查封拍賣,涉犯毀損債權罪嫌。對此,汪小菲堅稱畫作是婚前買的私人物品,北檢認為汪小菲至2023年8月已付大S共4511萬餘元生活費、財力充裕,難以證明他藏畫是為了躲避查封,將汪小菲不起訴。大S聲請再議獲得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但去年撤告。此外,當2人因撫養費官司鬧翻時,王小菲曾一度在微博上公開PO出2人離婚調解筆錄,洩漏大S住址及銀行帳戶等資料,被台北地檢署依個資法起訴。汪小菲去年首度出庭不認罪,堅稱一時「非常憤怒跟激動」,藉由公布離婚協議調解筆錄證明自己清白,氣消後發現不妥就刪文,絕非故意洩露個資。隨著大S病逝,除個資法訴訟有刑事「告訴乃論」罪嫌疑,不受原告過世影響,將由法院續審外,其他民事訴訟須由具俊曄與大S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承受訴訟進行後續程序。而大S的現任丈夫具俊曄可能要接替妻子與汪小菲在法院對簿公堂。
東港安泰醫院大火釀9死「幾乎一半是違建」 監察院要查了
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療社團法人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上午發生大火,造成9人不幸罹難,屏東縣政府3日發新聞稿指出,院內有大規模違建,總違建率約47.2%,全院範圍內幾乎一半都是未申請建照的違法建築物。監察院今(15)日表示,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施錦芳對此案甚為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屏縣府指出,東港安泰院區內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全院總違建率約47.2%,幾乎一半是未申請建照的違法建物,其中火點D棟西南側動力中心違建率更超過3300%。屏縣府3日前往安泰張貼拆除公告,限期10天清除內部物品,安泰醫院10日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13日遭法院裁定駁回,縣府昨依原訂計畫強制拆除。監察委員表示,本案火災造成如此嚴重傷亡之原因為何?安泰醫院消防應變計畫及消防避難演練是否完備?又是否具備複合式方災能力?屏東縣政府對於安泰醫院違建處理及建物公安申報有無落實查處?衛生福利部對於醫院公共安全議題是否納入相關管理規範與評鑑?各權責機關有無善盡監督管理權責?因事涉醫療院所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安全權利,有進一步調查瞭解之必要。
移民署官員違法驅逐西班牙10億詐欺犯!法官認程序違法 將依職權告發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犯下3000萬歐元(約合台幣10億餘元)詐騙案被通緝躲台5年,20日晚間被移民署強制驅逐出境。由於奧納德出境前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及聲請提審,北高行裁定通通駁回。不過法官認為,移民署人員在第一次將奧納德送往新加坡過程中違法,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將交由檢察官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法官查出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於18日先將奧納德送上飛機飛到新加坡,之後被星國拒絕入境,奧納德於是回到桃園機場。不過移民署拒絕奧納德入境,並指定到機場照護室,由移民官照護,待安排奧納德於20日晚間出境,確定於21日抵達德國。對此,法官認為,奧納德在照護室並從照護室到登機門及搭機,直到抵達德國交給德國官方前,都有移民官照護、戒護,過程中奧納德向移民署人員表示不願配合,但移民署人員仍持續將奧納德帶離所在地前往機場,且於機場時仍於機場辦公室中利用持續與他溝通方式,使奧納德無法自由活動,並於搭機出境時,還派兩名人員陪同,奧納德無從依其意願所在空間,應可認為反他的意願,拘束或剝奪其人身自由。法官認為,移民署之前已違反《移民法第36條第4項》應給予聲請人陳述意見機會,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第8條第1項》,應以聲請人理解之語言製作之方式,移民署違法作成處分,又強迫讓奧納德搭機出境,利用此造成出國之既成事實,以方便再作成告知書,規避上述規定,因此可認移民署禁止奧納德入國並遣返的處分屬脫法行為。另外,奧納德21日中午12點起到下午1點抵達德國,並由德國官方接走,原隨行移民官並未繼續隨行,顯示奧納德已不在移民官支配下,所受的逮捕、拘禁狀態已然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因此聲請提審無實際意義,應予駁回。針對移民署人員涉及職權違法,法官認為, 奧納德案的提審票於10月20日晚上8點29分送達國境事務大隊,但奧納德卻在晚上10點20分被安排搭飛機到他國,移民官員違反規定,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因此將依職權告發。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汪小菲突喊「做明星很辛苦」心疼大S 網譙:不提前妻會死
大S(徐熙媛)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因為汪小菲未依約定支付750萬贍養費,大S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此,汪小菲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反擊,並且持續上訴,原定1日召開準備庭,卻因有書狀要提出,加上雙方有調解意願,因此將庭期延後,不過這位前夫仍不時會提到前妻,他近期受訪時提到自己是做企業的,但很尊重明星行業,她的辛苦都看在眼裡;對於汪小菲又提到大S,有網友就狠批「不提前妻會死」。汪小菲突然在節目訪談中,心疼表示前妻大S做明星很辛苦。(圖/翻攝自微博)汪小菲近日在節目《財經郎眼》的《問答八方》中正面回應,自己不是明星是做企業的,但他一直很尊重明星這個行業。不過他話鋒一轉,突然提到前妻大S,「我看到她這麼多年很辛苦,起早貪黑,生活不規律,心理的抗壓能力和各方面都很強」;他最終還表示,不該看不起演戲的人,應該要尊重每一個行業的人。對於汪小菲突然心疼大S,大票網友看不下去,直呼他又在蹭大S,「你們一家人夠了嗎?離婚多久了還要蹭」、「不提前妻會死是嗎」、「汪小菲天天上熱搜更像網紅欸,好好做企業啊」、「整天鬧、潑人家髒水,現在又演出深情的樣子,太會演了吧」。大S和汪小菲贍養費之爭出現轉機,雙方仍有意願調解。(圖/翻攝自汪小菲IG、汪小菲微博)大S和汪小菲在2021年11月宣布離婚,當時談好條件,根據汪小菲公開離婚調解書,洩露大S個資挨告,當時起訴書意外曝光,汪小菲在兩人孩子長大前,每3個月需付大S生活費300萬,總計需付1億8400萬。不過在大S和具俊曄再婚後,就沒收到錢。大S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不過汪小菲聲明未違反給付義務,並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停止執行,北院裁定汪小菲給付165萬元擔保金後,可在訴訟程序前,聲請暫時停止實行,高院原定1日上午10點50分召開準備庭,最後因為律師表示有書狀要提出,並提出雙方仍有調解意願,因此取消改期。
欠大S生活費?汪小菲跨海提告反擊暫時保住750萬財產
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官司不斷,汪小菲委託律師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否認欠她750萬元,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5萬元後,在訴訟程序終結前可暫時停止強制執行。大S以調解筆錄為執行名義,主張汪小菲沒有依調解筆錄約定給付,因此聲請對汪小菲強制執行750萬元,但汪認為自己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之給付義務,徐女不得對他強制執行給付,他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免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也聲請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
救國團10月底上街保飯碗!葛永光怒斥:官逼民反
黨產會7月底沒收救國團61筆土地及新台幣16.3億多元資產,大批員工擔憂生計不保,無法接受工作權被政府侵奪,30日將首度走上街頭抗議。救國團主任葛永光接受本報專訪時沉痛表示,現在許多人認為台灣毫無公義可言,之所以走上陳抗之路,實在是官逼民反。黨產會認定救國團財產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另追徵2.4億餘元。救國團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月初裁定,在本訴確定前,停止執行61筆不動產的移轉作業,但16.3億元現金則可執行移轉為國有。救國團不服,已依法提起抗告。葛永光認為,依照黨產會做法,救國團不只大量員工將被迫失業,相關場館與活動中心等也勢必無法營運,造成的將是「不可恢復的損害」。葛永光提到,黨產會非常了解救國團有多少財產與土地。救國團目前現金流僅6億多元,其中3億多元是與政府簽約承標運動中心的保證金,擺在銀行不能動,另外3億多元則為例行固定支出,真正的「安全存糧」僅1.5億元左右,對於得上繳國庫16.3億元,「遠遠超過我們的能力」。葛永光說,在黨產會做出決議前,雙方已協商8次,幾次討論氣氛都不錯,就在看似雙方已逐漸接近共識時,「約好下次再見的時候」,便宣布行政處分,「違背誠信,參與談判的同仁感覺被矇騙!被詐欺!」救國團向黨產會表明,沒有能力負擔16.3億元,也不希望解聘員工,黨產會卻建議救國團可出售辦公室、營業地點等現有房舍來清償,但如此救國團員工又無辦公地點,又失營業場所的收入,負擔更重。「處分違法濫權,完全沒有法律與人權的觀念」,葛永光說明,黨產會為了侵吞救國團資產,沒有理由地認定救國團與國民黨關係,這當中黨產會主要採兩階段作法,第一階段是直接咬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針對這個部分,救國團蒐集完整歷史文件,證明救國團成立時是由行政院籌組、隸屬國防部,是政府機構,法院也認定此結果,黨產會卻充耳不聞,「是非對錯一張嘴,生死存亡一把刀,黨產會說你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你就是附隨組織。」至於第二階段,葛永光說,黨產會要沒收救國團財產時,又承認成立時是政府機構,財產都是國家的,要求返還,完全不管救國團員工70年來努力付出的收入,以及義工和社會各界的捐款,更完全無視《憲法》保障人民團體的財產權、工作權與生存權,令人憤慨。黨產會要救國團「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這句話激怒了許多義工,認為救國團做了許多善事,對國家社會有重要貢獻,救國團沒有屠刀,只有黨產會才有屠刀決定救國團的生死,因此大家要走上街頭抗議。葛永光說,「我們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不該受〈黨產條例〉約束,硬說我們是,就是違法!」「官逼民反,我們只好走上街頭!」葛永光提到,即將在30日舉行的遊行,訴求是「公義」、「自由」、「和平」 「救國」,屆時目標動員10萬人加入,不只讓社會大眾一同表達民意,更要讓執政黨高層知道,黨產會對救國團做的處分是錯誤的,會影響到許多人的工作與生計,也要政府知道,從救國團案例看出台灣社會面臨非常深重的危機,台灣的民主與人權正受到嚴重的迫害。葛永光也說,由於救國團當前財產被黨產會控制,遊行等相關費用皆由各縣市主委及指導委員、義工主動募捐,甚至自行出錢訂遊覽車北上,屆時也將會有許多曾經參加過救國團活動的民間人士和團體加入。論及黨產會攻擊,外界好奇難道沒有透過民代協助?葛永光提到,民進黨內高層許多人都受過救國團的恩惠,也有過合作關係,像是總統蔡英文曾在民國81年受邀擔任講師,開設「國際經貿事務貿易與法律課程」,駐日大使謝長廷更曾自曝日文是在救國團學的。所以,救國團是不分黨派的,目前救國團也有不少民進黨義工,有些人確實熱心幫忙協調,但目前尚無具體進度。葛永光特別提到,許多民眾覺得,目前台灣社會變得沒有公義,自由越來越萎縮,兩岸關係劍拔弩張,對外甚至可能走向戰爭,對內則是在打一場隱形的內戰,執政者將在野和不同意見人士視為敵人鬥爭,讓台灣內部分裂對立嚴重。透過這次遊行,也是想要向政府喊話,一定要重視民意、傾聽民意,不能再任由惡鬥分裂台灣。
郝龍斌、楊志良聲請停止高端疫苗EUA 北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
前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及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高端疫苗的緊急授權(EUA)程序違法,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郝及楊不是利害關係人,不符合聲請要件,裁定駁回。可抗告。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專案核准高端公司製造高端疫苗,至多使郝及楊接種疫苗時多一種選擇,並不會造成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到侵害。合議庭指出,藥事法關於緊急使用授權之規定,目的在因應突發緊急公共衛生事件對於疫苗迫切需要之公益考量,並非保障特定人個別權益之規範,故郝及楊非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其所提起本件停止執行之聲請為當事人不適格,裁定駁回。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之爭 鍾德美聲請停止執行敗訴確定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在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的判決確定前,禁止執行第8屆董事長職務、並由吳景明行使,鍾不服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鍾再抗告又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鍾德美主張,基金會經衛福部在去年12月8日發函限期補正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誠信經營規範及補正捐助章程等法遵事項,若未依限補正,將廢止許可,她於今年1月18日、27日召開董事會,只需吳出席即可完成補正事項。鍾德美說,如果不讓她行使董事會職權,則無法完成該補正事項,而將有難以回復之損害情事,因此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高院則認為,吳景明已依原裁定聲請執行,並在今年1月29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等部分法遵事項,且經衛福部准予報備,沒有難以回復的損害情況,且無停止原裁定執行之必要,駁回鍾的聲請,她提再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長榮集團回應原文如下:有關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改選爭議本案,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今(17)日媒體報導最高法院之裁定僅係針對吳景明方面向法院聲請於三審判決定讞前,暫由其行使董事長職權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經鍾德美提出再抗告所為之裁定,並非由鍾德美主動聲請補正。長榮集團表示,由於目前尚未收到法院裁定書,無法得知裁定內容及理由,但縱使假處分程序終結,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改選爭議實體法律關係仍有待最高法院之終局判決方能確定。長榮集團進一步表示,鍾德美董事長擔任張榮發文教及慈善二基金會執行長近15年,無不戮力協助張榮發董事長從事慈善公益事業,成績有目共睹。張榮發董事長辭世後,經二基金會所有董事選任為第12屆文教基金會,及第8屆慈善基金會之董事長,惟因張國明、張國政兄弟欲爭奪集團經營權,張國政連襟謝國獻夥同其他涉嫌人總計18名,涉嫌以暴力及其他不法手段,影響基金會董事會正常運作,其中兩名少年犯業經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其他被告亦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刻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相信不久將來即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還鍾董事長清白。
真要打了 ?食藥署同時發佈高端EUA會議內容 宣布首批高端疫苗將完成檢驗
高端疫苗爭議風雲再起!繼高端疫苗日前獲得食藥署給予緊急授權EUA後,食藥署今天公佈去識別化的高端疫苗EUA會議過程紀錄,並宣布,首4批高端疫苗已經完成檢驗並核發封緘證明書,共26萬5528劑高端疫苗正在進行封緘作業,預計今晚就會放行,至於何時提供民眾接種,將由指揮中心拍板決定。值得注意的是,根據高端疫苗EUA會議記錄,多位專家在會中質疑高端疫苗對於變種病毒的保護力,建議應該繼續做第三期實驗以完全確定對變種病毒保護力。另一爭議是,食藥署7月19日才同意給高端疫苗EUA,食藥署強調每批高端疫苗都需要約30到35日的檢驗時間,但食藥署今天卻宣布第一批高端疫苗傍晚就會放行,若回推30日,顯示高端疫苗早在7月19日食藥署通過高端疫苗緊急授權前,高端似乎是先將疫苗送入食藥署檢驗。食藥署今天同時宣佈26萬5528劑高端疫苗正在進行封緘作業,預計今晚就會放行,並同時公佈高端EUA的去識別化會議記錄,引發前北市長郝龍斌強烈不滿,到法院申請緊急停止衛福部對高端的EUA授權。(圖/報系資料照、臉書)雖然食藥署與陳時中都宣稱,廠商原本就能先將藥品疫苗送到食藥署檢驗,如果EUA沒過就會銷毀,但食藥署是否給了高端特殊待遇、其它藥廠生產的疫苗或藥品是否都都能得到像高端「先送檢」的「綠燈」待遇,再次引發議論。針對首批高端疫苗將完成檢驗,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宣布,要共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法院停止衛福部對高端疫苗的緊急使用授權(EUA),以保障國民健康。食藥署今天宣布放行的四批高端疫苗批號,共26.5萬劑,批號依序為SP2106、SP2107、SP2111及SP2112,針對外界質疑「批號不連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中證實,每種疫苗產品送到衛福部驗時批號都是連貫的,中間有跳號狀況恐是因為技術性資料不齊全,因此,將等廠商完成補件後,再進行檢驗,暗示第一批完成檢驗的高端疫苗要接種,還得再等等。食藥署今天同時宣佈26萬5528劑高端疫苗正在進行封緘作業,預計今晚就會放行,並同時公佈高端EUA的去識別化會議記錄,引發前北市長郝龍斌強烈不滿,到法院申請緊急停止衛福部對高端的EUA授權。(圖/報系資料照、臉書)陳時中還說,外界對於高端疫苗率先於通過EUA(緊急使用授權)前就已進行量產並送審檢驗,有所質疑。他也解釋,如果等到通過EUA才進行量產,恐怕國產疫苗要等很久才能量產,由於量產並不一定會通過EUA,再加上未通過EUA提前生產疫苗必須銷毀,食藥署的處理沒有問題。食藥署今天宣布,已在7月30日傍晚完成高端疫苗生產的首4批COVID-19疫苗、共計26萬5528劑的審查與檢驗並核發封緘證明書,目前正在倉儲進行檢驗封緘作業,預計傍晚可以放行。不過,這批疫苗何時開打,要由衛福部宣布。食藥署說明,高端疫苗檢驗封緘需耗時近1個月,因疫苗是蛋白質疫苗,和先前國內使用的腺病毒載體、mRNA疫苗檢驗項目不同,除了效價試驗須用動物試驗進行,必須進行21天,確認疫苗保護力,還要同時檢查外觀、鑑別、pH值、鋁含量、CpG含量、總蛋白量、抗原含量、細菌內毒素、無菌、效價及異常毒性等。據食藥署規定,封緘完畢的疫苗都須有EUA才能放行,至於為何高端疫苗還沒通過EUA就能先行送驗?食藥署未說明,由陳時中出面解釋。除此之外,食藥署今天也公佈高端EUA會議的去識別化記錄,根據這份記錄顯示,此次會議出席專家共21人,除主席不參與投票外,通過三人、有條件通過15人、補件再議1人、不通過1人。食藥署今天同時宣佈26萬5528劑高端疫苗正在進行封緘作業,預計今晚就會放行,並同時公佈高端EUA的去識別化會議記錄,引發前北市長郝龍斌強烈不滿,到法院申請緊急停止衛福部對高端的EUA授權。(圖/報系資料照、臉書)雖然最後決議是有條件通過專案製造,但與會專家中,多數專家認為高端疫苗,還必須繼續進行第三期或第三劑追加試驗,並須確認中和抗體以外的免疫效果,如T細胞反應等。此外,會中有專家明確表示,除了中和抗體外,應取得有國際認可的生物標記(biomarker)再申請EUA比較妥當。另有四名專家表示,高端疫苗對於變異株的保護有待確認,因高端疫苗對武漢株、巴西株結果較佳,但對Beta變種病毒(南非株)和Delta變種病毒(印度株)較差,建議應增加相關保護力驗證。針對高端疫苗爭議再起,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法院停止衛福部對高端疫苗的緊急使用授權(EUA),確保國民健康。楊志良強調,Delta變種病毒來勢洶洶,疫苗覆蓋率須到達8成,才有群體免疫力,若高端疫苗欠缺充足防護力,導致11%(約250萬人口)接種高端疫苗的國人成為防疫破口,衛福部扛得起這責任嗎?郝龍斌則表示,政府以「免疫橋接」為藉口,同意高端不用進行第3期試驗,根本違反國際規範。他說,國產疫苗是戰略物資,但政治不應凌駕專業,科學東西絕不能用政治手段解決!他批評,免疫橋接根本不是美國食藥局(FDA)或是歐盟藥政機關認可的技術,在全世界都沒有類似案例,用免疫橋接檢驗中和抗體,並不等於免疫保護力,免疫橋接也不能取代第3期試驗,政府如果要給予高端疫苗緊急授權,應依據國際標準,要求高端至少提出第3期期中報告,才能審查緊急授權申請。郝龍斌委任的律師葉慶元也說,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挑戰很高,因為行政法院過去在環保案件,一向對於利害關係做較寬鬆認定,允許人民針對環境影響評估等處分進行訴訟。但相對於環保訴訟,高端疫苗的緊急授權處分,對公民的傷害更為立即、直接,依照「舉輕以明重」的法理,更應符合利害關係要件。他強調,高端疫苗緊急授權過程疑點重重,不僅審查程序有瑕疵,核發緊急授權的要件也與法律不符,絕對有停止執行的必要。
聲請停止執行逆轉遭駁回!知本光電案爭議未歇 部落代表:遺憾
台東知本溼地光電案爭議,卡大地布部落認為台東市公所召集的諮商同意投票有諸多瑕疵,經濟部卻仍核發籌設許可,侵害部落自主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經濟部及得標廠商盛力能源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並非明顯違法,29日廢棄原裁定,逆轉駁回部落聲請。對此部落代表陳政宗表達遺憾,將開會討論。駁回裁定理由指出,就算盛力能源取得籌設許可,仍須另檢附工程計畫書、發電廠廠址土地完成變更或容許使用證明文件、發電廠廠址土地使用同意證明等文件,向經濟部申請核發工作許可證,才能開始施工,因此,核准籌設許可處分難認對部落有難於回復的損害。卡大地布部落羅法尼耀家族代表、縣議員陳政宗說,29日收到廢棄原裁定消息後,對於裁決結果感到相當遺憾,不過,他說將與部落瑪琺流、巴卡魯固及羅琺尼耀3大拉罕(頭目)會開會討論,待有結果後再對外說明。知本溼地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台東縣政府1985年選定此地開發「知本綜合遊樂區」,預計興建「台灣迪士尼樂園」,卻因土地、財務糾紛陷入纏訟,遲遲沒有下文。2016年底,縣府改變計畫要興建棒壘球場,2017年則因應中央推行的綠能政策,打算發展太陽能專區,2019年6月1日舉辦諮商同意會議投票,卡大地布部落以187票贊成、173票反對通過。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後,向經濟部申請籌設許可獲准,接續申請用地變更和施工許可,部落認為諮商同意程序是一場不公平的會議,提起「決議無效」訴訟,但廠商未停下腳步,只好聲請停止執行。縣府財經處日前指出,知本光電園區案在2019年已獲部落會議同意,原計畫高度開發已改為低度活化,對於部落的意見和聲音會給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