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再議
」 不起訴 NONO 性侵 性騷 士林地檢署
家寧媽提告慘敗! Andy帥氣回應:真相會發光
台灣百萬 YouTube 頻道「眾量級 CROWD」的成員王崇睿(又稱 Andy)與前搭檔張家寧分手後爆出帳務、經營權爭議。家寧母親曾淑惠曾對 Andy 提起侵犯個資法與妨害名譽之訴,新北地檢署日前對 Andy 作出不起訴處分,家寧母也未聲請再議,使得 Andy 的不起訴結果確定不變。稍早,Andy 在社群媒體發表開心聲明。Andy 表示,自 3 月 11 日他在個人頻道上發布影片《10 年了!227 萬訂閱眾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不久遭提告,經歷約 8 個月調查後,終於收到不起訴決定。他強調:「我的不起訴及張家人的起訴,證明我在影片裡說的每一句話、呈現的每一段內容,都有事實、有依據。」並坦言這段路給他極大壓力,「但也更加確信真實的力量,總將會發光」。在貼文中,他向所有支持他的粉絲致謝,並承諾將持續製作影片,「把光照進每個被遮蔽的角落」、「讓真相說話」。這起事件起源於 2024 年 10 月,王崇睿與張家寧宣布分手,兩人此前共同經營「眾量級 CROWD」頻道,而後分道揚鑣。王崇睿於 2025 年 3 月公開指控家寧母女將經營十年的頻道與訂閱經濟剝奪,並詳細列出八項財務與管理的指控;家寧母女方面亦提出反訴。雙方爭議範圍包括頻道股權、收益分配、帳務透明度、社群帳號控制權、商標登記等。對於此次不起訴決定,網友反應兩極:支持者稱讚王崇睿「終於還清清白」,亦有人關注此案對 YouTuber 合作經營與財務分配機制之警示作用。無論後續是否有二審或民事追訴,這場 YouTube 創作者間的經營權糾紛已在司法面先取得一項結果。
幼兒園餵藥案落幕!園長、8教保員兩度不起訴 家長提再議遭駁回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2023年爆發餵藥案,家長指控教保員對孩子餵毒,還關小黑屋體罰,新北地檢署日前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和9名教保員,家長提出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駁回家長再議,餵藥案終於畫下句點。家長2023年5月指控,表示老師餵孩子喝「彩虹藥水」,藉此讓孩子吃下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藥物」及「巴比妥類藥物」,還把孩子帶進小黑屋體罰,案件一度引發軒然大波。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經北榮、部立台北醫院等醫療院所、調查局檢測,顯示幼兒血液、尿液及毛髮都呈陰性或未檢出,並根據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彭姓園長及8名教保員均罪嫌不足,同年7月12日將9人不起訴處分。但家長不服地檢署調查而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不完備,2024年9月發回續行偵查,新北檢則還原被刪除監視器畫面,確認僅一名教保員曾拍及兒童頭部,其餘畫面皆未看到體罰情形,加上孩童毛髮未驗出非法藥物,8月底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等9人。家長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則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家屬聲請再議無理由,近日駁回再議,9人獲不起訴確定,餵藥案也宣告畫下句點。
NET控告謝國樑強奪東岸商場案!高檢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基隆市政府在去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引發爭議,NET主富公司不滿市府行動,隨後向基隆地檢署控告市長謝國樑、前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嫌強盜等罪。不過,經檢方2度調查後,認為相關人等罪嫌不足,分別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再度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酌後認為基隆地檢署的偵查已經完備,NET方面的再議理由不足,因此予以駁回,謝國樑等12人確定獲不起訴。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2月1日凌晨零時,基隆市政府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NET主富公司主張,商場由該公司獨資興建,依法應享有所有權,因而認為市府此舉屬於非法侵入與強奪,遂提告謝國樑與王圳宏等12人,指控涉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強盜及毀損等罪。今年2月,基隆地檢署第1次偵辦後,認為被告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4月時發回基檢續行偵查,要求補充調查相關事證。經過第2次調查,基檢認為,東岸停車場的營運委外案係由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簽訂,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此外,自2016年3月起,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共同向市府提出東岸商場改善計畫,明確載明完工後須將商場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基市府正是在這項前提下才同意改善計畫。後續在市府與大日公司第1次續約時,新增建的商場建物也被納入契約中「委託營運資產」的範圍,而主富公司當時亦簽署合作同意書。直到2023年9月,大日公司未能獲市府續約,依據原契約規定,如其未按約返還營運資產,市府有權逕行收回。檢方指出,雖然主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以產權爭議向大日公司與市府提起民事保全程序,但由於契約明載市府可收回營運資產,且主富公司過去亦同意該安排,因此謝國樑等人並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的主觀犯意。至於強盜罪部分,檢方認為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後,只針對公共區域與必要的營運設備進行交接,並未挪動主富公司或第3方的私人物品,行為不符強盜構成要件,因此難以認定有犯罪意圖。基檢於8月27日完成第2次偵查,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滿,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基檢的調查已屬充分,NET方面再議理由不足,最終駁回再議,謝國樑等12人不起訴處分正式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主富公司仍可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尋求進一步救濟。不過,法律界普遍認為法院准許自訴的門檻相當高,此案若再進一步發展,仍有難度。
頂大法律系有事2/北部名教授性侵疑雲 檢方不起訴但法官裁准女大生自訴
本刊去年4月29日獨家報導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被控利用協助女大生撰寫論文名義,涉嫌在研究室性侵女大生,女大生去年4月20日深夜,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兩人曾有曖昧對話,認為張教授是否有性侵或利用權勢性交有疑慮,因此去年10月間予以不起訴處分,女大生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改提自訴後出現重大轉折,今年4月獲新北地院裁准,全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據了解,遭指控性侵女大生的北部某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雖然去年獲檢方不起訴,不過仍遭校方解聘,現在性侵案又被法院重啟調查並開庭檢視相關證據,未來能否全身而退,備受關注。Dcard原PO文指出,本案女大生為了準備考研究所的小論文,所以找張教授指導,但張教授開始頻繁的在大半夜瘋狂傳訊息給她,會問她:「想不想要找炮友」、「好想上妳,我想幹死你」,張教授一直以「不繼續教她的小論文、會把她名聲搞臭」,所以就算她長期處於被教授威脅的狀況,還是決定再忍耐,希望順利畢業、拿到小論文。直到有一天,張教授強迫她必須在兩個小時內趕到學校的研究室,她迫於壓力去了,女大生覺得討論完可以回家,但張教授直接橫擋在門前,不讓她走,然後開始親她、上下其手,女大生一直說不要這樣,張教授卻沒有停下動作,最後把她強拉進研究室裡的小房間,強迫她幫他服務,等到他射之後才肯放她走。不過新北檢偵查時,發現張教授對女大生提及自身性經驗,詢問「前提是妳會想要做嗎」,女大生並未正面拒絕,回應「我就喜歡你啊」等談及與性相關的挑逗、曖昧話題。檢方認為她案發後仍與教授談論當日情節,還對出言挑逗予以正面回應,未見表達不滿,即使是欲蒐證,也無持續一來一往答覆必要,且女大生在案發後也持續跟教授談及性相關議題,因此認定兩人已逾師生倫常值得非難,但是否性侵則有疑慮,予以不起訴處分。然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女大生出發去研究室前,曾傳訊向同學抱怨:「我出門面對。」同學開玩笑回覆:「有生命危險,請打我電話。」法官判斷女大生當天並不願意去張教授研究室,但因張男以「不繼續指導論文」威脅,她才於學校放假日隻身前往。另外,女大生礙於張教授的權勢,雖持續交談,但都以委婉方式拒絕,甚至向張男表示:「這樣不行喔,不可以利用上對下的關係喔。」、「我不會接受拍裸照。」、「我會拒絕啊,我會抗拒啊,我會告訴你不行啊。」此外,張男案發前時常辱罵、貶低女大生,而女大生多半以道歉、迴避、裝傻、自貶方式應對,顯見她在師生關係中處於劣勢地位,導致她處於高度壓抑狀態。因此新北地院今年4月裁定受理女大生的自訴聲請。高院也駁回張男抗告,全案正式進入法院實質審理程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新北地院認為女大生遭性侵案不起訴有疑義,准予自訴審理。(圖/資料照)
邱瓈寬替友養子多年竟遭控侵占! 不起訴後乾兒再發4點聲明
邱瓈寬日前遭到亡故的謝姓好友託付的未成年兒子指控侵占8000餘萬資產、並盜賣多支股票獲取30億餘元,而北檢偵結以後認定邱瓈寬無侵占、詐欺或盜竊犯意不起訴處份。然而,今(9月18日)指控邱瓈寬侵占的謝姓男子發表聲明,問道「等我18歲就把錢還我,可以嗎?」並表示將會為自己的權利奮戰到底。邱瓈寬過去受到謝姓友人的託付,請她照顧未成年的兒子,而謝女過世後,邱瓈寬也確實將謝男認為乾兒子,並得行使監護權,沒想到,謝男日前卻對邱瓈寬提告侵占、盜賣股票,但檢方在8月27日偵結後,認定邱瓈寬無侵占、詐欺或盜竊犯意,故不起訴處份。對此,謝男也在今日發布4點聲明:一、邱阿姨,這31億是我的,現在在您手上,可以還給我嗎?二、您曾經於8月27日透過記者公開表示,想要幫我把這些遺產都信託,如果不想現在把錢還我的話也沒關係,那麼就照您的意思現在馬上辦信託,等我年滿18歲就把錢還給我,可以嗎 ?三、本案被告邱琢寬所述完全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未能查明,告訴人深表遺憾,並將聲請再議,為自身權利奮戰到底。四、本案於8月27日即發布新聞,惟當事人遲至9月18日方接獲不起訴處分書,已逾3週,臺北地檢署此種先通知媒體再通知當事人之做法,使得缺乏媒體關係之當事人,無法第一時間瞭解案情並針對新聞報導之內容加以澄清,侵害當事人權益甚鉅,懇請法務部及監察院為必要之處置 。邱瓈寬也發出聲明反擊回應:本人為維護摯友託孤之未成年子女權益,於其病逝後隨即透過司法程序希望達成孩子的遺產信託,並委由社會局擔任子女監護人。日前司法業已查出林姓生相關不當使用之情,正進一步調查中。林男竟挾怨利用未成年之子控訴本人侵占,幸經檢察署詳盡調查而為不起訴處分。今再由未成年子女具名為不實聲明,將未成年子女推向媒體,以掩蓋自己不法之事,誠令人震驚。另該不起訴書業已明載系爭財產30億皆於謝女士帳戶內而已為子女所繼承,此正為不起訴主要理由,則林男在明知此情下竟令未成年子女聲明為本人所得,究否藉此阻止司法繼續調查林男領走子女財產之事實,不得而知?但已足見林男顯為不適任之父親。本人再次呼籲立法與行政機關對於單親家庭之未成年子女如因共同生活之一方父母過世,因而繼承遺產者,應本於《兒童權利公約》,正視制度缺口,積極建構保障機制,以守護兒少最佳利益。
8家長控園方虐童餵藥 新北檢查無證據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近日針對2023年幼兒園「體罰餵藥案」再偵結,針對外界關注是否餵食「彩虹藥水」等管制藥物,檢調查後認定缺乏充分證據,對涉案的園方人員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但強調家長仍可依法聲請再議。檢方指出,雖然曾經復原遭刪除的監視器畫面,但僅在2022年4月18日的一段33秒影像中,發現有教師拍擊幼童頭部,其餘並未出現家長指控的「體罰」、「關黑屋」等情況。至於外界最關注的「彩虹藥水」,檢方表示,不論是影像調閱、師生供述,或是幼童毛髮檢驗,都沒有發現巴比妥、苯二氮平類藥物等管制藥物反應。本案最初由8名幼童家長提告,直指園長彭姓女子及多名教職員,涉嫌呼巴掌、掐脖、以蠟筆盒擊打頭部,甚至用雙腿夾住幼童脖子,並餵食不明藥劑。然而,檢警深入比對發現,多名幼童在偵訊過程中說詞反覆,有孩子更直言「那是媽媽講的,我沒看過」。其他出庭的幼童與家長,則一致證稱老師平時並未動手打人。此外,針對餵藥指控,檢方比對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時間點與紀錄相符,也無證據顯示園方曾透過不法管道取得管制藥品。醫院檢測報告亦多次證實結果為陰性。檢方強調,因缺乏直接且具體的犯罪證據,無法認定園方人員涉有體罰或餵藥不法,因此裁定不起訴,但家屬如仍不服,仍可依法再度聲請再議。
特教生遭獨關教室癲癇發作亡 監院報告助家屬獲國賠近600萬
監察院今(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宜蘭特教學校一名女特教生,2021年因被導師違規單獨留置在分組教室午休,導致其癲癇發作窒息身亡,在家屬歷經刑事訴訟挫敗後,監察院憑藉深入調查所得之事證,鍥而不捨追蹤司法進程並多次函請法務部重啟偵辦,最終促成臺灣高等法院在114年8月26日國家賠償訴訟判定校方應賠償家屬合計近新臺幣600萬元。本案彰顯了監察院作為憲法賦予的人權保障機關,為弱勢民眾伸張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監察院指出,該名患有腦性麻痺及癲癇病史的女學生,因午休時會影響其他同學,遭其劉姓導師長期違規單獨留置於分組教室,2021年1月14日時,因獨處長達54分鐘,導致癲癇發作無人發現而窒息,送醫搶救後於第5日離世。監察院表示,接獲陳情後由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葉大華立案調查,揭露學校多項違失,一、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劉姓導師和張姓教師助理員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未經家長同意,亦未載明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便每天違規單獨留置女學生於分組教室午休,違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3項的意旨不符。二、漠視癲癇病史,女學生的健康檢查紀錄卡及多項轉銜資料,均寫明其有癲癇大發作之病史,家長屢次在聯絡簿上交代導師「勿讓學生單獨午休」,但劉師在調查過程中卻矢口否認知悉女學生有癲癇病史,其陳述經監察委員勘驗家長聯絡簿後,認定均為卸責之辭。三、教室巡堂怠惰與通報延遲,學校長期怠於辦理教室巡堂,未即時發現導師與助理員的常態性違失。事件發生後,學校更遲滯85日,在2021年4月9日才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通報,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的規定。然而,監察院指出,家屬提出的過失致死刑事告訴,宜蘭地檢署卻以劉師不知女學生有癲癇病史等理由,做出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均遭駁回;而監察院追蹤過程發現,宜蘭地檢署的偵查卷宗竟未納入家長聯絡簿等關鍵證據。監察院表示,在刑事訴訟遇挫的同時,女學生家屬轉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力依據,高等法院二審廢棄了一審部分駁回的判決,認定學校應就其疏失負國家賠償責任,判學校需分別賠償女學生父親及母親,合計高達592萬元。監察院說,本案的國家賠償判決,正是監察院長期調查、追蹤及督促的成果,彰顯了監察院在維護人民權益、監督政府機關、實現公平正義上的關鍵角色,不僅是對呂姓學生家屬的慰藉,更是對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善盡照護責任的嚴正提醒。監察院呼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及特殊教育學校,應以本案為戒,確實檢視、落實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加強校園安全巡堂機制,強化全體教職員工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及危機處理的專業知能及責任意識。唯有透過制度的完善與人權觀念的深化,方能確保不再有類似憾事發生,保障每一位特教生的學習權益與生命安全。
行天宮收老翁「9戶房產」價值逾億 北院認定「精神錯亂」判還2戶!另7戶士院審理中
2022年年底,北市89歲張姓老翁將名下價值逾億元的9戶房產捐贈給行天宮。事後,張翁監護人、張翁養女主張養父當時精神混亂,訴請塗銷;並控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趁父親失智詐財,提告準詐欺得利罪。準詐欺得利提告在今年5月遭北檢不起訴處分,案件7月再經高檢發回,由北檢重新調查中。不過在民事訴訟方面,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老翁捐贈前有妄想情形,處於「精神錯亂」狀態欠缺辨識能力,判決行天宮需塗銷2戶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另7戶由士院審理中。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張翁在2022年11月30日與行天宮簽署「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2023年1月13日送件,1月17日由松山地政事務所以「贈與」原因完成過戶,標的則包含台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房屋及其基地持分,共計9戶;其中,雖然當初簽約涉及9戶房產,但實際完成過戶僅有2戶。對此,張翁養女指控養父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到處走訪宮廟,訴求自己恐遭他人侵害,並時常語無倫次、答非所問,已為精神混亂而無辨別能力,行天宮卻仍與其簽約並完成過戶,違反法律規定。行天宮方面則主張,9戶房產是老翁主動接洽表達捐贈意願,對方當時意識清楚且精神狀態良好,並無張女所指的無辨識能力或精神錯亂,且張翁捐贈過程中公證、文件齊備,由張翁自行提供身分證、印鑑證明、印鑑章,再交付地政士代辦過戶,並無詐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調閱恩主公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與陽明院區診斷,與2023年9月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張翁患有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與輕度失智症,且病史應已超過20年。判決書指出,鑑定醫師到庭證稱,診斷老翁為失智症、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因2種疾病都是慢性疾病;依老翁陳述,長年覺得很多人要偷他的錢、加害他,這是他發病當時的症狀被害妄想。老翁一直沒有就醫,到2023年9月間精神鑑定時仍然有上述症狀,可見疾病應該涵蓋20年至30年之久,以此推斷他在2022年11月30日簽訂捐贈契約時,精神狀態應該也是涵蓋在疾病中,推斷他當下的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經有障礙。此外,亦有社工證稱,2022年7月12日收到社會局轉知的陳情案前去訪視,老翁自述遭到有心人士詐騙,希望政府提供協助,但後來了解是不動產要繳稅,但老翁認為是詐騙。北院法官認為,張翁在2022年7月間的病徵,已有妄想、懷疑被害、邏輯思考鬆散、不具法律辨別能力,而將稅捐公文認為詐騙而無法接受解釋的情形。同年11月底簽署捐贈契約與2023年1月過戶時,均處於精神錯亂狀態,依《民法》第75條及第767條規定,契約及移轉登記均無效,因此判決行天宮必須將信義區2戶已過戶房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費用由行天宮負擔。此外,張女主張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明知老翁失智,仍收取老翁捐贈房產,控告吳岳羽涉犯《刑法》準詐欺得利罪。但台北地檢署傳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定老翁捐贈時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在今年5月認定吳男犯嫌不足不起訴。不過張女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日前發回北檢,北檢已分案續行偵查。
NONO性侵案「逆轉起訴」! 吹哨者小紅老師苦等2年:台灣司法還有希望
藝人NONO(陳宣裕)涉嫌分別在按摩會館與車內對2名女子性侵及猥褻,不過2024年獲不起訴處分。而被害人不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5日偵結,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將NONO提起公訴。而事件吹哨者、網紅小紅老師發聲表示,真的很令人振奮,「我們還沒放棄,後面還有仗要打,我們還會努力!」1名女網紅於臉書上揭露NONO對其伸出狼爪以後,另「小紅老師」也聲援表示自己也曾遭其騷擾以及侵犯。2023年共10名被害人於台北地檢署提告,但其中7案因為北檢無管轄權,故轉至士檢進行偵辦。而北檢偵辦的3名被害人指控之罪嫌,由於罪證不足不起訴,其中有2名被害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移轉至士檢偵辦後,士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2名被害人不服二度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歷經8個月的偵查以後,士檢於5日偵結,認為NONO罪證明確,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痛批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小紅老師在臉書發文直呼,「太棒了!這2個受害者的案件一直被轉來轉去,她們真的太委屈了,這2年的等待,終於看到一些些的曙光。」小紅老師表示,這消息真的很令人振奮,感謝檢察官,「原來台灣司法可能還有點希望,不是大家口中殺人不用關的國家。」小紅老師也呼籲大家能更重視性侵害、虐童、家暴、恐怖情人這類的婦幼案件,她認為這些案件充斥在大家之間,加害者會用各種形式的方式出現,嚴重恐會釀成嚴重悲劇。「我們還沒放棄,後面還有仗要打,我們還會努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涉性侵2女不起訴逆轉了!士檢起訴痛批「毫無悔意」求重刑
藝人陳宣裕(NONO)先前被2名女子控訴,指其分別在按摩會館與車內犯下性侵及猥褻,整起案件於去年獲不起訴處分,後被害人不甘向高檢署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發回續查,並於士林地檢署5日偵結,認罪證明確,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將陳宣裕提起公訴,並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回顧整起事件,1名女網紅於臉書上揭露陳宣裕對其伸出狼爪以後,另名網紅「小紅老師」也聲援表示自己也曾遭其騷擾以及侵犯。112年6月,包含小紅老師等10名被害至台北地檢署對其提告,但其中7名被告因為北檢無管轄權,故轉至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而北檢偵辦的3名被害指控之罪嫌,由於罪證不足不起訴,其中有2名被告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移轉至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士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然而,2名被害不服,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指出不起訴部份因偵查不完備,因此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而在歷經8個月的偵查以後,士林地檢署於5日偵結,表示陳宣裕罪證明確,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直言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鄭家純遭怒譙髒話!二度再議被駁 館長不起訴確定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3年7月號召群眾上凱道,並發起募資活動,結果被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本名鄭采勻)在臉書發文指「館長有錢遊行還要跟民眾募款」,陳開直播嗆她,並爆粗口「Mother fucker」、「哇西八老木」,鄭提告陳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二度不起訴處分陳,鄭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已完備,駁回再議,陳之漢獲不起訴確定。2023年7月,陳之漢與黃國昌以司法正義、居住正義等訴求,發起「七月十六上凱道,公平正義救台灣」活動,號召民眾於7月16日走上凱達格蘭大道,並於3日晚間發起募資活動,上線72分鐘內就達標,募款超過200萬元。事後,雞排妹在臉書發文,指館長有錢遊行還要跟民眾募款,陳不滿,遂開直播罵她「怎樣雞排妹想當立委啊,想當立委,沒得當啊」、並爆粗口「shut up shut up mother fucker shut up」、「這種人來講我,哇西八老木」。雞排妹向新北地檢署提告館長妨害名譽,曾與雞排妹打官司的網紅陳沂,還在臉書發文開酸,指「這件事情有趣的點在,兩個都是法院常敗軍,告下去就知道誰能取得敗訴王的至尊寶座了!」新北檢認為館長罪嫌不足,不起訴館長,但雞排妹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去年將本案發回新北檢,命令續行偵查。新北檢二度偵查後,上月仍不起訴館長,雞排妹不服,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不過,高檢署這次認為新北檢偵查已完備,駁回雞排妹再議,全案確定,館長獲不起訴確定。
NONO涉性侵6女! 一審判他有期徒刑2年6月
男星NONO(陳宣裕)2023年遭爆藉由藝人身分性侵、猥褻20多名女子,士林地檢署2024年5月依3項強制性交罪、2項強制性交未遂罪及2項強制猥褻罪將其起訴。今年2月士林地方法院第7度開庭審理此案,今(13)日上午11時宣判,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回顧此案,網紅「小紅老師」於2023年6月吹哨爆料,指NONO曾對多名女性伸狼爪,受害女性達20多人,並有10名受害女性現身指控,經台北地檢署偵結,最終認定6人為受害者,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共7罪將NONO起訴,另有3案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起訴書指出,NONO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結識6名女子,分別在內湖住處、飯店、白色賓士車內、女廁、停車場等處,藉工作邀約、私下邀吃宵夜、錄影結束送返家等理由,謊稱經紀人有陪同,與被害女子獨處,趁機進行強制性交、猥褻。面對6名女子指控,NONO全盤否認,還辯稱是誤會、對方主動,檢警從對話紀錄、行車動線等相關事證比對,認定其毫無悔意且態度惡劣,請求法官不能寬貸,應從重量刑。而台北地檢署先前偵辦NONO遭3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案,認為事證不足,不起訴NONO,其中2名女子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日前將2案發回北檢續查。然而,2名女子向高檢聲請改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偵辦後不起訴處分後申請再議獲准,高檢署去年11月發回士檢重啟調查。經過將近1年的審理,士林地院審理今依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NONO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被控罪名皆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這兩人纏訟23年翻案成功! 后豐大橋女師墜橋案無罪確定
23年前,台中后豐大橋發生陳姓女教師命案,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罪,分別遭判15年及12年6月確定並入獄服刑。2018年最高法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及再更一審、更二審將2人均判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今(7日)駁回上訴,王、洪2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支持原審所採12點無罪理由,認為並無確切證據可資證明被告等人有合力抬起被害人丟擲向橋下河床犯行,依無罪推定原則,適用嚴謹證據法則,詳予調查釐清,並逐一說明論斷何以仍第3次判決被告等均無罪之理由,於法並無不合,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見解,判決被告等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指出,檢察官上訴再爭辯憑持已為原判決指駁的陳詞,或對於再更二審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的職權行使,徒以自己說詞,就相同證據為不同評價,任意指為違法,或就不影響判決結果的枝節事項,執為指摘,經核後,認有違法律規定得上訴第三審的理由,故駁回上訴。2002年12月7日,陳女於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初步認定陳為自殺,故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後成為案件轉變關鍵。其指證有看見王自後方將陳女緊抱,而洪則是將陳女雙腳雙腳抬起作勢往橋下丟擲,且聽到王對陳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該案也由自殺轉變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2人入獄後,王淇政向監察院陳情並聲請再審,但根據法醫鑑定報告,死者為頭下腳上垂直墜橋,台中高分院表示無從認定死者為自殺,駁回再審。王不服,提出抗告,而最高法院因認定王清雲證詞有前後不一情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後,改判王、洪2人無罪,檢方不服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台中高分院無罪判決理由過於草率,撤銷無罪判決,發回再更審,再更一審又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後,再更二審仍判無罪,檢方再提上訴,今(7日)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駁回確定。
五億高中生案夏男遭控殺人罪 重審結果出爐不起訴
五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與賴姓高中生登記結婚的26歲夏男因被控假結婚及偽造文書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至於殺人罪部分夏男獲不起訴,賴男家屬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中檢1日對外表示,經二度解剖遺體、勘驗現場採驗相關事證後,仍認罪嫌不足不予以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二審結果,提到承辦檢察官會同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原鑑定人法醫曾柏元第2次共同解剖,採驗相關檢體,報告指出生前未被注射毒藥物「氯化鉀」,血、尿液也無酒精反應,相驗死因為墜樓導致多處骨折、臟器破裂大量內出血身亡。 中檢在聲明中提到,若賴姓高中生如外界臆測被拋出10樓陽台,應會本能性抓取欄杆,不會有3.36公尺的水平位移距離,而據墜落的影像分析及現場採證勘驗,並綜合分析法醫及警方多方資料後,仍認夏男父子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麥當勞案最終不起訴 少女父憤怒擬再議
新北市17歲林姓少女在麥當勞打工期間,疑遭李姓主管長期性侵,身心重創之下於去年11月輕生。士林地檢署日前以「證據不足、不排除兩情相悅」為由,對李男處分不起訴,少女父親18日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控訴,女兒的命難道只值一句「兩情相悅」?台灣司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林父憤怒指出,女兒生前明確表示與李姓襄理從未交往,對方握有排班權,讓當時只想努力賺錢的女兒進退兩難。檢察官卻以少女對性侵次數的記憶有所出入,即全盤否認她的指控。林父痛斥檢方苛責受害人,卻輕易採信李姓主管「兩情相悅」的辯解,質疑「這樣正常嗎?」林父說,檢察官竟要求年僅17歲的少女分辨「強制性交」與「權勢性交」的法律差異,實屬荒唐,大人都不一定懂,她怎麼可能懂?對於外界質疑家屬向李姓主管求償,林父嚴正否認,說明LINE訊息是女兒帳號被盜所致,「我女兒是無價的,怎麼可能拿錢來衡量?」有人惡意抹黑他是「惡父親」,讓他深感悲痛。林父控訴,事件發生後,麥當勞僅由公關帶水果盒來家中慰問,全程未見高層現身,慰問過程像在調查筆錄,「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讓他感受到企業冷漠。他呼籲麥當勞與社會各界正視職場性暴力風險,給予基層女性員工真正的保障。目前家屬已委由律師擬定聲請再議,準備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出救濟。林父呼籲,台灣司法不要睡著,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麥當勞狼主管性騷女員工不起訴原因曝光 士檢:2人曾短暫交往「無明顯違反意願事證」
北市一名17歲的麥當勞女店員小羽(化名)於2024年控訴遭李姓主管性騷與性侵,事件發生後數月後輕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後經士林地檢署歷時多月調查後,士林地檢署近日完成調查,認定罪證不足,對李姓主管作出不起訴處分。而其中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李男曾與小羽短暫交往過,且並無明顯事證證實李主管曾違反小羽意願。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調查發現,兩人曾短暫交往半年,分手後仍持續聯絡,李男強調雖有親密互動,但並未發生性行為。他更主動提交與小羽間的對話紀錄,主張兩人互動屬雙方合意。而小羽生前曾前往身心科就診,就診的資料中並未提及性侵情事。唯一與此相關的證詞來自小羽一名男性友人,他表示小羽曾提及「自己被性侵」,但未具體指明加害者身分。檢方在調閱店內監視畫面、查閱門市資料並傳喚同事與前男友後,綜合所有證據與證人供述,認為無法具體證明小羽所述之行為違反其意願,遂對李男作出不起訴處分。同時,小羽母女曾被指控涉嫌詐欺,同時也因證據不足一併不起訴。據了解,全案最早曝光於2024年12月14日,小羽母親在Threads平台發文揭露女兒生前經歷,稱其在工作期間遭主管藉排班權利性騷與性侵。文中表示小羽年僅16、17歲,長期隱忍不敢聲張,直到辭職後才鼓起勇氣報警。母親痛批公司未對受害者家屬提供任何交代或慰問,僅火速解僱涉案主管。結合小羽母親的說法與公開資料顯示,小羽於2022年8月進入麥當勞工作,2024年2月20日提出離職,後續小羽在2024年月3日報案,指控遭到李男性侵,並於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後續公司依新版《性別平等工作法》,於同年3月26日成立調查小組,小組於同年4月9日訪談申訴雙方,5月1日完成調查報告。5月6日公司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確認申訴屬實且情節重大,決議對李男作出解僱處分,並於同年5月7日通知小羽。同年5月8日,公司通報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8月7日與9月10日,公司又分別回覆士林地檢署,提供調查資料配合司法調查。11月6日,小羽被發現身亡,距離報案僅8個月。12月27日,麥當勞發出聲明強調全程依法處理,並澄清李男與企業經營家族「毫無關聯」。小羽的家屬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事證已提供予檢方,但因死者手機曾落水損壞,可供佐證的資料有限。他們強調,待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將研擬是否依法聲請再議。
麥當勞性侵案被告不起訴! 家屬悲慟發表聲明:將提再議
新北市1名17歲的女學生於麥當勞打工期間,被店內李姓主管數度性侵得逞,向上層申訴後,公司迅速開除李男撇清關係,最後少女不幸罹患憂鬱症輕生。案經審酌後,於7日偵結,檢方認為指控證據不足,對李男不起訴處分。對此,少女母親透過律師團發表聲明,未來將會聲請再議,追尋真相。家屬透過律師表示,對於不起訴的決定難以接受,過去已經盡力配合調查,提供線索,但因為被害人手機在案發前曾落水,部份可做為證據的關鍵資料已無法完整復原。此外,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會也針對本案做出評議,家屬於本月2日收到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的評議審定書,其明確表示,該速食業者顯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並認定在處理員工內部申訴時,未能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或補救措施,也無提供受害者即時且有效的救濟管道,未善盡業者責任。聲明最後表示,家屬目前仍在悲痛情緒中,但仍堅持為被害人爭取真相與公道,為此,也期盼各界能夠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若是有相關事證願意提供,也請盡速聯繫本案新聞聯絡人。
基市府遭NET告強盜罪!高檢發回續查 謝國樑:積極配合調查
基隆市政府去年因與東岸商場承包商大日公司不續約,2月按契約點交商場給新廠商微風公司,但主富公司(NET)不滿點交流程,提告市長謝國樑及官員在內12人違反刑法加重強盜罪,基隆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NET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1日發回續查。謝國樑表示,尊重高檢的發回,市府會積極配合基檢的後續調查及說明。去年2月1日凌晨,由於東岸商場原經營公司大日未能續約,市府要點交給商場新廠商微風公司,但NET未配合點交2樓至4樓商場,謝國樑指示時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派遣警力至東岸商場,並由時任基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破壞商場門鎖後,將東岸商場點交給微風。但NET認為,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因此向基隆地檢署提告包括謝國樑、王圳宏等12人,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占、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東岸商場本身為東岸停車場,是基市府自2016年起與大日公司簽訂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NET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公司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此外,NET雖主張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但大日公司給予NET減免租金,所謂的「獨資興建」有疑義;而NET在2017年與大日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也包括向大日公司承租建物,因此,檢方認為NET主張享有所有權有疑問。而當初東岸停車場營運續約時,市府也曾表示營運期滿基市府得逕行收回包括增建建物在內的全部資產,NET也於2020年10月出具合作同意書。至於市府在進入東岸商場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之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主富公司相關私人物品都沒有挪動,檢方認為不能因此認定市府相關被告有強盜犯意,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但NET公司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受理後,經審查再議理由,認為一審偵查尚不完備,1日發回基檢命續行偵查。針對高檢發回的裁定,謝國樑2日表示,他尊重高檢的發回,也會配合基檢的相關調查,如果有傳喚市府官員,也會配合進行相關說明,市府會全力配合高檢和基檢針對東岸商場的部分,進行更深入的調查。至於基檢與NET公司針對高檢發回,均暫不回應。
黃子佼6度出庭「穿著都相同」 犯罪學教授揭用意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台北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併科罰金10萬元。26日二審開庭,外界高度關注法院是否維持原判或減輕刑期,使其免於牢獄之災。此外,有網友發現他每次出庭皆穿同一件深藍色襯衫,引發熱議。黃子佼自2023年MeToo事件爆發後,逐步淡出演藝圈,但隨後又被揭露為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並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根據法院判決書,他非法持有2259個不雅影像檔案,受害者高達47人,其中35人身分可辨識,年齡介於10歲至17歲之間。法院基於此事判處其8個月徒刑及10萬元罰金。黃子佼對判決不服,決定上訴,試圖爭取較輕刑度。若二審仍維持6個月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的判決,他將須入監服刑。然而若法院改判6個月以下,並允許易科罰金,他便有機會免除牢獄之災。近期他被目擊與家人出遊,引發網友批評,認為此舉顯示他缺乏悔意,甚至有意復出,其妻孟耿如3月9日於社群媒體發文,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坦承自己過去的發言不當,為此誠摯致歉。除了持有不雅影像案,黃子佼過去亦遭指控涉及性騷與性侵案件,包括Zofia、小方(化名)與K小姐對其提出指控。然而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證據不足或雙方達成和解,均獲不起訴處分。其中K小姐對不起訴決定聲請再議,但高檢署最終仍維持原決定。雖在性騷與性侵案件中免於刑責,但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非法影像仍面臨法律制裁。外界關注二審是否會維持原判或做出減刑裁定。由於黃子佼6次出庭皆穿同一件深藍色襯衫,類似「5億高中生」案的夏姓嫌犯,後者也曾5次出庭皆穿相同淺藍條紋POLO衫。此舉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想營造悔過形象吧」、「強調自己很無辜」、「懷疑想裝窮」。對此,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推測,這可能是黃子佼的「幸運衣」,或顏色為其「幸運色」,希望帶來好結果。但他強調,黃子佼的行為已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涉及法律責任,再怎麼幸運也難以挽回其名聲。
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今高院再開庭 黃子佼有機會免坐牢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被查出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兒童及少年性影像,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8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然而檢方認為判決過輕,遂提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26日)下午2時30分正式開庭審理。黃子佼自2023年MeToo事件爆發後逐漸淡出演藝圈,未料後續又被揭露其為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且持有大量兒童及少年性影像,引發社會強烈譴責。台北地院於去年12月認定黃子佼非法持有2259個不雅影像檔案,受害人數高達47人,其中35人身分可辨識,受害者年齡介於10歲至17歲之間。法院因此判處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10萬元。黃子佼在判決後選擇上訴,希望能爭取較輕刑度。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最高刑期為1年,若二審仍維持6個月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他將須入監服刑。然而若法院改判6個月以下,並允許易科罰金,他將有機會免除牢獄之災。黃子佼近期被目擊與家人出遊,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其行徑無悔意且有復出演藝圈的跡象。其妻孟耿如於3月9日在社群媒體發文,對黃子佼過去的行為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坦承自己當初的發言不當,為此誠摯致歉。除了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案外,黃子佼過去亦遭指控涉及性騷與性侵案件。Zofia、小方(化名)與K小姐曾對其提出指控,但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證據不足或雙方達成和解,均不起訴處分。然而K小姐對不起訴決定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仍維持原決定。黃子佼雖在性騷與性侵案件中全身而退,但持有2259部非法影像的案件仍面臨法律制裁。今日二審開庭,外界關注法院是否會維持原判,或減輕刑期使其免於牢獄之災。《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