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狀
」 京華城 大同 柯文哲 法務部 聲請
幫陸學森擔保代償銀行1.5億 尹衍樑在美提64頁聲請狀曝光
關於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和Gogoro創辦人陸學森的金錢糾紛,根據《民報》掌握,厚達64頁的關鍵文件「跨境取證聲請狀」指出,時間必須先拉回至2017年,陸學森借款以每股0.7元超低價認股,6年後要求尹衍樑出面當保人,讓「認股貸款」演變成「債務遊戲四部曲」。今年元月底,尹衍樑動員律師團,向美國紐約法院遞交「跨境取證聲請狀」,不僅曝光陸學森透過美國公司Innovative Creations(簡稱Innovative)持有Gogoro的股票,更顯現尹對於誠信原則遭到踐踏後的震怒與跨境追查決心。2017年:陸學森開槓桿以每股0.7美元買GGR股票 根據聲請狀記載,這場風暴起源於陸學森出任Gogoro執行長的超優渥薪酬方案。2017年,Gogoro提供陸學森以549萬美元認購788.6萬股普通股,換算下來,陸學森以每股成本僅約0.7美元入手,對比11日GGR(Gogoro股票代號)收盤價4.11美元,簡直是「黃金入場券」。為了拿到這一籃子的GGR股票,陸學森未動用現金買股,利用全資持有的人頭公司Innovative,向兆豐銀行全額貸款,再質押GGR股票。尹衍樑在聲請狀證實:「當初陸以擔保品質押才取得貸款。」《民報》獨家掌握尹衍樑向美國提出查閱陸學森股票金流的「跨境取證聲請狀」。(圖/讀者提供)2023年:陸要求解除股票質押、改尹衍樑當保人2022年4月5日,Gogoro風光在美借殼上市時,有媒體踢爆,陸學森將手中原本持有的GGR股票,頻繁轉讓特定人,也就是他極為信任的女秘書粘文玲,當時粘持股數比陸學森高出16%、打趴Gogoro一級主管,讓內部員工霧裡看花,引發市場熱議。未料,陸學森在隔年向兆豐銀行提出要求,針對2017年的認股貸款,希望解除股票的質押狀態,改以「個人擔保」作為替代條件。尹衍樑坦言:「為了支持陸學森和Gogoro,我答應擔任其認股貸款的個人擔保人。」雙方分別在2023年5月和12月修訂貸款條款,正式移除鎖在銀行的股票抵押,改由尹衍樑和陸學森共同擔任該筆貸款的保證人。這項異動,陸學森擁有這筆股票的處分權,卻讓尹衍樑承擔了連帶責任。陸學森率Gogoro赴美上市後,因零組件陷染紅爭議下台,如今淪為金主討債對象。(圖/Gogoro提供)2025年:尹衍樑代償1.5億爛帳,從保人變債主聲請狀記載,這筆認股貸款在2025年9月30日到期,陸學森與Innovative卻雙雙違約。尹衍樑指出:「由於陸學森、Innovative未償還債務,2025年10月3日,我履行作為債務保證人的義務,向兆豐銀行償還所有剩餘的本金和利息,總計462萬美元。」尹隨後向兆豐取得「代位求償證明書」,正式從保人轉身成為陸學森的合法大債主。尹衍樑在元月底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跨境取證聲請狀」。(圖/翻設維基百科)2026年:在美兵分四路,查陸學森股票流向面對陸學森持續神隱、失聯,尹衍樑在2026年元月2日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追債,並聲請假扣押。同時間,尹衍樑委託律師團向美國紐約法院發動跨海取證,並鎖定4家金融機構: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Co. LLC)E*Trade Securities LLCComputershare Inc.尹衍樑強調,已窮盡公開管道找不到陸學森,此刻必須以美國法律,查閱陸學森和Innovative名下所有資金流向、帳戶與股票轉讓紀錄,查出這筆認股貸款及其變現收益的去向。延伸閱讀獨家》Gogoro創辦人陸學森欠款失聯 尹衍樑跨海取證追償1.5億Gogoro電動機車銷售幾近砍半 研調機構:學三陽設計新車
Gogoro創辦人陸學森欠款失聯 尹衍樑跨海取證追償1.5億
商場如戰場,最痛的那把刀,往往出自最信任的人!《民報》掌握一份送交美國紐約法院的取證文件,揭露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正動員律師團,對Gogoro創辦人陸學森在美資產發動「斬首行動」。當年陸認股沒錢,尹出面當保人護航,沒想到陸學森上演人間蒸發,留下1.5億元債務讓尹衍樑寒心代償。2026年1月30日,一份厚達64頁的「跨境取證聲請狀」,揭露這場討債行動,橫跨太平洋,從台北地院殺到紐約曼哈頓。《民報》獨家掌握尹衍樑向美國提出關於陸學森的「跨境取證聲請狀」。(圖/讀者提供)揭尹衍樑怒斷陸學森15年情分真相談到尹衍樑和陸學森,堪為台灣新創圈的傳奇。2011年,陸學森離開宏達電,自立門戶成立Gogoro,他把電動機車當精品在賣,第一台車售價高達近12萬,銷售不如預期,遭車界諷為「機車門外漢」,但在尹衍樑的眼裡卻是一位人才。舉凡與Gogoro相關的一切大小事,尹衍樑給足資金和資源全力護航,鮮少人知,連陸學森沒錢卻想買股時,尹衍樑也大力相助。根據《民報》掌握,2017年陸學森向兆豐銀行申貸549萬美元(約新台幣1.7億元),尹衍樑二話不說出面當保人。 但尹衍樑作夢都沒想過,當年豪氣擔保的結果,卻換來心中最深的一根刺。尹衍樑不斷注資扶持Gogoro,如今慘遭陸學森背叛、丟下1.5億爛帳。(圖/翻攝台視YouTube)洗產地爭議被趕下台 陸學森神隱丟1.5億爛帳尹陸2人的革命情感,在2024年9月一夕變調。隨著Gogoro爆出中國製零件「洗產地」騙補助的爭議不斷延燒,大股東尹衍樑快刀斬亂麻,閃電宣布陸學森主動請辭下台,引發業界震撼。自此,尹衍樑家族避而不談陸學森,連Gogoro執行長姜家煒過去談到前長官,也低調到只用一句話帶過:「感謝創辦人對台灣電動機車產業貢獻。」這些跡象讓外界一度以為尹陸2人是好聚好散。孰料一年後,兆豐銀行派人找上尹衍樑,他才驚覺當年擔保陸學森買股的債務已到期,最扯的是,陸學森竟有高達462萬美元(約新台幣1.5億元)的本息沒繳。尹身為保人,為了保住個人聲譽,不得不含淚付清。陸學森(右)成立Gogoro,一度成為市場關注的台灣獨角獸,如今股價跌剩4.04美元。(圖/翻攝Gogoro官網)不甘背鍋受辱 尹衍樑跨海清查陸學森資產既然陸學森不懂飲水思源,如今又神隱失聯,尹衍樑不甘背鍋受辱,元月底正式委託律師團向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發動突襲,聲請向摩根士丹利等金融機構,要求清查陸學森名下所有帳戶資金及Gogoro股權資料。尹衍樑在聲請狀中形容,自己已窮盡一切管道,卻遍尋不著陸學森的蹤影。法界人士認為,尹懷疑陸學森正試圖轉移資產規避債務,此舉意圖趕在台灣判決出爐前,先行鎖定陸學森在美國的每一分錢。此外,過去陸學森利用美國德拉瓦州設立的「Innovative Creations」掌控Gogoro,被視為其權力與財富的避風港,如今卻淪為尹衍樑跨海追殺的首要靶心之一。業界人士認為,對尹衍樑而言,1.5億只是小錢,這波討債行動應該是不滿遭陸學森背叛。隨著美國紐約法院受理此案,陸學森在美國的資金足跡將無所遁形,這場「跨海大獵殺」,不僅要討回欠款,老大哥更要給這匹「落跑千里馬」一記社會震撼教育。延伸閱讀獨家》幫陸學森擔保代償銀行1.5億 尹衍樑在美提64頁聲請狀曝光 Gogoro銷量腰斬 驚爆爭取補助遭政府冷處理
柯文哲羈押禁見將滿1年! 律師遞狀聲請戒護健檢
台北地院今(8月14日)審理京華城案,庭末,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向合議庭表示,柯文哲目前已即將羈押禁見期滿1年,根據台北看守所規定,收容人每年至少可以辦理1次戒護就醫,並表示已於上周五遞狀聲請。對此,審判長江俊彥表示,已經收到聲請狀,目前仍在確認戒護健檢該向法院或北所提出。柯文哲涉犯圖利罪羈押至今已經期滿338天,今年柯文哲曾於4月2日戒護就醫,至部立台北醫院開刀取出尿路結石,並於4月3日就押回北所。如今,柯文哲押期將滿1年,根據台北看守所收容人健康評估規定,每年將有1次的戒護健檢,而柯文哲也即將符合條件。今日庭末,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向審判長江俊彥表示,上周五已經有遞狀聲請戒護健檢,而江俊彥表示已經收到聲請狀,但目前仍在確認戒護健檢該向法院還是北所提出,而鄭深元聽聞表示,也有同步向北所申請,北所勢必會寒訊北院意見,他指出「要羈押沒關係,只要確認柯文哲身體,能承受得起鈞院繼續羈押」。
法務部提高死囚「槍下留人」門檻 廢死團體批倉促修法:死刑執行更恣意
法務部考量死囚過去只要聲請非常上訴、再審、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執行程序不明確引發爭議,決定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對「槍下留人」提高門檻,不過此舉引起廢死團體不滿,痛批法務部倉促修法,除串聯109位專家學者發聲,今日更舉辦記者會痛批該修法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只要遇有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廢死團體因聲請非常上訴次數沒有限制,為求槍下留人,一再替死刑犯聲請非常上訴,技術性拖延,讓非常上訴幾乎成為死囚保命符,過去還有廢死團體擅自為死囚在聲請狀上代簽名吃官司。這次修正重點是將過去審核死刑案件「有無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程序在進行中」的3項要件,從嚴明定為「有無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有無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為停止刑罰執行之裁定、有無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規定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只要有其中一項,法務部就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死刑。有3種情形可「槍下留人」暫不執行,包括執行檢察官在槍決前,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其次是憲法法庭為死囚作出暫時處分裁定;第3種是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裁定停止刑罰執行。今日記者會上,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法務部2025年3月24日預告、4月16日公告、4月18日施行的《執行死刑規則》,修法期間不足1個月,不僅未能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對正當法律程序與生命權保障之要求,甚至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她指出,嚴正呼籲法務部,「立即依憲判8之意旨通盤檢討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應召開公開透明之諮詢會議納入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意見」、「修正前,切勿依違反憲法意旨法規執行死刑」。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指出,法務部在2010年曾宣示要「逐步廢除死刑」,稱「廢除死刑為人權之核心領域」,並就逐步廢除死刑「應採取積極作為」,「以符合國際廢除死刑的潮流」,但是在今年4月,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卻是反其道而行,降低原有的死刑執行障礙,剝削受死刑宣告者要求履行最嚴格程序的權利,非但不是「積極逐步廢死」,反而是「積極追求死刑執行」。他痛批,法務部這次做的修法決定,不是本於專業認知的決定,而是本於政治需求所做的決定,「這36位113憲判8的聲請人(即死囚)中,原本即有冤錯判決的存在」,這次修法顯然增加了再發生「江國慶案」的可能,相信這是任何公職人員承擔不起的責任。
保護令還沒下!基隆狠父不滿離婚殺害5歲兒 基隆地院說明了
基隆市仁愛區14日晚間9時38分發生弒子悲劇,45歲簡男疑似不願接受和張姓妻子離婚事實,酒後竟狠心將5歲兒子殺害,落網後坦承犯案,提及與離婚一事有關。張女和簡男目前分局正在協議離婚,於日前聲請保護令,不料保護令未下就發生憾事。對此,基隆地院也針對此部分做出說明。據了解,簡男僅有國中學歷,妻子則是大學畢業並在銀行上班,兩人婚後育有一子,因價值觀不合經常產生摩擦,甚至會對女方動手,結婚6年後決定離婚。男童平時住在女方家由母親及奶奶照顧,14日中午簡嫌將其帶回仁愛區住處時,原還配兒子在中庭騎腳踏車,怎料酒後竟情緒失控,竟殘忍虐殺兒子。基隆地院表示5月6日收受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函送張女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案,法官於5月8日收受案卷後,當日即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第8項規定受理,於6月6日上午開審理庭。基隆地院表示張女4月23日20時許向基隆市第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報案,聲請狀及筆錄中僅提及簡男對其的暴力行為,未提及家庭暴力或男童受虐的情況,聲請的是通常保護令,而非聲請緊急或暫時保護令,一切均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審理。
法務部對「槍下留人」提高門檻 斬斷廢死團體保命符
法務部今年1月16日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後,廢死團體已為在監的36名死囚全提非常上訴;法務部考量死囚過去只要聲請非常上訴、再審、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執行程序不明確引發爭議,決定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對「槍下留人」提高門檻,從嚴限制死囚須經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憲法法庭作出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至於在修法完成前,已提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的死囚,仍適用舊法,暫不執行。但若在舊法時期提出的非常上訴、再審、釋憲遭駁回後,再度聲請,就須以新法規範。修法後,死囚及廢死團體就沒有再以提非常上訴、再審、釋憲,來阻止死刑執行的理由,也不會再發生如槍決黃麟凱當晚,廢死團體漏夜聲請非常上訴、再審、釋憲「槍下留人」情況。《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只要遇有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廢死團體因聲請非常上訴次數沒有限制,為求槍下留人,一再替死刑犯聲請非常上訴,技術性拖延,讓非常上訴幾乎成為死囚保命符,過去還有廢死團體擅自為死囚在聲請狀上代簽名吃官司。官員強調,雖再審、非常上訴同屬對判決確定案件的特別救濟程序,但依《刑事訴訟法》430條規定,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的效力,另依司法院「院解字第1221號解釋」,聲請非常上訴,也無停止執行刑罰效力。因此法務部為了明確不得執行及停止執行死刑條件,並兼顧受刑人權利保障、特別救濟權利及裁判確定執行時效性、法律秩序,提出《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是將過去審核死刑案件「有無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程序在進行中」的3項要件,從嚴明定為「有無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有無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為停止刑罰執行之裁定、有無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規定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只要有其中一項,法務部就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死刑。有3種情形可「槍下留人」暫不執行,包括執行檢察官在槍決前,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其次是憲法法庭為死囚作出暫時處分裁定;第3種是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裁定停止刑罰執行。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台中女遭恐怖網友砍十多刀「刀刀往要害刺」 地址竟是「保護令」洩漏
本月11日上午,台中市大里區驚傳砍人事件。25歲凌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34歲的詹姓女子,求愛不成竟開始不斷跟蹤騷擾對方,11日上午更攜水果刀埋伏在詹女住處樓下,待她出現便上前猛砍十多刀,之後畏罪潛逃並在附近商家樓頂上吊自殺。詹女家屬表示,凌男「刀刀都往要害刺」,是要衝著要詹女的命來的。更讓他們不滿的,是詹女因不堪騷擾申請保護令後,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沒想到報案單影本裡面竟然附有詹女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讓他們百思不得其解。詹女家屬指出,詹女和兇手凌男2人僅是手機遊戲上認識的網友,在網聚見過面,凌男曾對詹女表示好感,但被拒絕後,就開始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瘋狂辱罵,今年3月起在網路上惡意造謠她「下海」,5月曾對詹女發送猥褻照、色情影片,10月還曾非法入侵詹女住處,家人遇到時一度以為是詹女朋友,直到詹女出面後才知道雙方關係,家人立刻把凌男趕出門並報警。家屬也表示,詹女收到凌男的恐嚇、造謠消息後,就開始蒐證並且找律師協助,3月多開始提告,「法律程序至今都一直在跑」。而詹女之所以不封鎖對方,就是為了蒐集證據,因為跟騷案要成立的核心要點是「有持續不斷的騷擾訊息」。但詹女家屬氣憤指出,8月30日律師申請保護令,但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時,證據裡面有一張是「報案單影本」,上面清楚記載著詹女家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凌男正是得知詹女住處後,不僅還在網路上不斷廣播、散布詹女地址,事後還闖入詹女家中陽台、以及11日在住處樓下埋伏等舉動。家屬還不滿表示,凌男11日攻擊詹女時「刀刀都往要害刺」,朝胸部、腹部、脖子等處攻擊,好在深的那幾刀通通被肋骨擋住,胸腔、腹腔重要臟器沒有受創,現在在醫院休養。詹女家屬說,凌男因為已經自殺過世,騷擾恐嚇部分很大機會會不起訴,傷害部分可能考慮向凌男家屬求償,但資料眾多有些不方便公開,目前都還在跟律師討論看後續怎麼進行。家屬還向媒體表示,請網路上的父母們,不要看完此事件後就對「遊戲、網友」等等貼負面標籤,今天就是詹女運氣不好遇到神經病,在其他不管是工作、學校等場合、甚至是認識已久的人,也難保不會遇到會傷害人的神經病。另外,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幫助,世界還是善良的,目前家裡都調適的很好,會繼續正向的活著。◎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京華城案延燒 北檢4度提訊彭振聲、沈慶京
北檢積極調查京華城案,24日以證人身份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提訊在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5日上午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下午提訊近日身體狀況頻傳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已在下午1時許抵達。京華城案引社會關注,台北市議會日前也組成調查小組,將會議記錄公開於網路。其中,彭振聲關鍵證詞也曝光,他提到,都委會是獨立機關,不能對特定案件設定條件,當時也認為京華城案較敏感,自己沒有參加決議,指稱拍板的公文是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批的。北檢24日3度傳喚證人林洲民,了解柯文哲與彭振聲涉圖利的相關事證;下午則提訊應曉薇,查證她在此案中收賄的金流與案情,訊後還押。25日則4度提訊在押被告彭振聲及沈慶京。沈慶京涉行賄應曉薇4740萬元,近日更被查出2018年貼身司機替他「身揹數億」前往澳門,雖然沈慶京反駁這些金額都有報關,檢方仍懷疑其動機,認為可能是追查行賄金流的重要線索。沈慶京羈押後身體狀況頻傳,曾二度送醫,律師也替他聲請具保停押,他本人卻未在聲請狀上簽名,北院裁定7日內補正。
具保停押尚未裁定 檢方三度提訊沈慶京
檢方積極偵辦京華城案,19日三度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於下午1時許抵達,沈慶京坐著輪椅、戴口罩,由法警推入地檢署應訊。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8月30日遭收押禁見。不過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的狀況頻傳,分別於9月5日及13日兩度戒護送醫,他的委任律師越方如也為此前往北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的症狀,身體狀況真的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還是尊重法院決定。北院於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蓋章,令7日內補正。檢方積極釐清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於9日及11日兩度提訊沈慶京後,19日下午三度提訊,沈慶京身體狀況是否影響案情偵辦也受大眾矚目。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狀」未簽名 北院令7日內補正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行賄弊案,於8月30日遭到羈押禁見。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13日下午二度以專車戒護送醫。沈慶京委任律師越方如13日晚間至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原訂16日做出裁定,卻發現沈慶京本人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章,須等補正後裁定。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8月30日遭羈押後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5日首度送醫,就診後返回北所;9月13日他再度戒護送醫,其委任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等症狀。越方如於當晚前往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並於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真的狀況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也強調會尊重法院決定。北院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印章,今日裁定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刑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之簽名或蓋章。
柯文哲提審遭裁定駁回 鄭深元現身北檢:審慎提起抗告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其住家30日上午被搜索,柯與妻子陳佩琪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31日凌晨0時許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拒絕夜間偵訊嗆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申請提審,稍早法官裁定駁回,鄭深元隨後現身北檢,表示不排除提出抗告。 鄭深元表示從廉政署到北檢訊問,都是圍繞在木可公司及政治獻金問題,面對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檢察官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當庭逮捕,鄭痛批「問A用B逮捕」,不排除對提審結果審慎提起抗告。 檢察官則認為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當庭將他逮捕,台北地院收到提審聲請狀後,立即開啟審查會議,法官會後裁定聲請裁定駁回,將押解至原執行機關,解返北檢繼續訊問程序。
柯文哲裁定駁回 解返北檢繼續訊問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31日0時許結束廉政署訊問後抵台北地檢署複訊,不堪長時間訊問,於凌晨2時許表示疲累想休息,檢察官稱休庭3小時,但柯文哲認為時間不夠,檢察官則認為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當庭將他逮捕。對此,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聲請提審,台北法院歷經1個多小時開庭後決定裁定駁回。 柯文哲認為時間不夠,且拒絕夜間訊問,打算逕自離開,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將他逮捕,鄭深元則認為逮捕過程有瑕疵聲請提審,目前柯文哲則於台北地院拘留室等候。 台北地院今早9時許表示已收到提審聲請狀,值班法官閱卷後,暫定於上午10時20分開庭,於11時7分開庭結束。 台北地院收到提審聲請狀後,立即開啟審查會議,法官會後裁定聲請裁定駁回,將押解至原執行機關,解返北檢繼續訊問程序。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 小草塞爆北檢門口靜坐抗議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其住家30日上午被搜索,柯與妻子陳佩琪30日中午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31日凌晨0時許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拒絕夜間偵訊嗆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申請提審,北院審理中。而小草稍早也聚集北檢門口替柯文哲應援。柯文哲捲入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昨日抵達北檢複訊時場外民眾就一度失控,31日上午大批小草更身穿白色上衣,集合在北檢門口靜坐抗議,寫上「相信清白,柯P加油」,藉此來支持柯文哲。歷經長時不間斷訊問,鄭深元表示,柯文哲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而主張拒絕夜間偵訊,但檢察官認為不能讓柯文哲離開,因而當庭逮捕,後續則會跟台北地院聲請提審,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台北地院今早9時許表示已收到提審聲請狀,值班法官閱卷後,暫定上午10時20分開庭。 依照提審法第9條規定,法院審查後,會有兩種結果,一是法官認為不應逮捕,應即裁定釋放柯文哲;二是認為應予逮捕,則會裁定聲請駁回,並將柯文哲解返北檢,繼續訊問。
性侵多女判刑29年10月!富少李宗瑞怨「關太久」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淫魔富少」李宗瑞下藥性侵偷拍多名女子,2018年被判刑29年10個月。他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因此提出聲請重訂執行期。案件遭駁回後,他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李宗瑞主張,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聲字第3798號刑事裁定,因所適用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規定,關於數宣告刑定應執行刑時,內、外部界限過於模糊抽象,致侵害法益相似之案件,所定執行刑卻輕重不一,而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身體自由權。高院審理後認為,最高院108年裁定已於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送達聲請人,惟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14日始收受本件聲請狀,經依憲法訴訟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扣除在途期間,或縱以聲請人向監獄長官提出聲請狀之同年月9日,視為向憲法法庭提出,此部分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均已逾越前述之法定期限。高院指出,李宗瑞曾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聲明異議,經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86號刑事裁定,以聲請人未提及執行檢察官有何執行指揮之違法,或執行方法不當,並非對於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聲明異議,而與聲明異議之要件不符予以駁回;李宗瑞提起抗告,未具體指出原裁定違法或不當之處,而認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高院表示,聲請人以非屬系爭裁定二裁判依據之系爭規定違憲為由,對系爭裁定二及系爭規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核與上述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要件有所未合,且無從補正,綜上,本件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
視障老父討扶養費「每月8千」 女兒氣炸拒給:記憶裡根本沒他
北市一名63歲男子因年邁又重度視障,難以自行謀生,因此提起訴訟要求女兒給付每月8千元「扶養費」,但女兒當庭吐露辛酸過往,表示父親在她1歲時就要求與母親離婚,母親為取得她的監護權還付了50萬元。父親斷聯多年,從未盡過扶養義務,還另有婚姻育有一女,如今卻突然現身向自己要錢,令她無法接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女子得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男子自陳在1995年與前妻離婚後,未與女兒聯繫,如今因自身年邁,且重度視障無謀生能力,需要人扶養,故提起訴訟請求女兒每月給付8千扶養費。女兒答辯時則表示,父親婚後不務正業,且好賭成性,完全不照顧家庭。當她年僅1歲多時,因左眼開刀視力幾近全盲,父親卻要求離婚,母親為了取得她的監護權,甚至給付50萬元。女兒還說,父親自離婚後從未探視過她,遑論給付扶養費,全由母親獨力扶養自己長大。父親放任母女倆自生自滅,在她記憶中根本沒見過對方,父親更於2001年與另名女子結婚,並育有1女,如今卻突然請求她負擔扶養義務,令人難以接受,請求駁回聲請,同時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男子在聲請狀內就自陳與前妻離婚後,即未再與女兒聯絡,可見其從未扶養或探視,已違身為人父應盡之責任;如強令女兒成年後應扶養父親,顯失公平,故駁回男子請求,同時免除女兒扶養義務。可上訴。
高虹安涉詐欺、背信不起訴確定 她另涉北院自訴案遭傳喚
新竹市長高虹安曾經任職的資策會對她窮追猛打,除了今天上午台北地院傳喚她出庭的論文抄襲自訴案,先前還曾提告她背信、詐欺,雖然台北地檢署已做出不起訴處分,資策會仍有權聲請再議,不過高檢署截至8月28日皆未收到資策會的再議聲請狀,因此背信、詐欺兩案宣告不起訴確定。資策會指控,高虹安利用任職資策會期間的研究成果,登記在民間公司名下,涉嫌觸犯背信罪,還涉及詐領出差費,同時觸犯詐欺罪。北檢認為,高被指派至資策會間接持股的科智公司,從事輔導工作,但高未領取科智公司的薪酬,難認定高有兼職的情形;而高赴新加坡參加頒獎典禮,獎盃上亦刻有資策會的英文,足以認定高參加典禮,亦是為資策會領取獎項,從事提升資策會聲譽的工作,高因此向資策會支領差旅費,難認有背信的行為。另外,高虹安至美國出差期間,確有從事資策會主管所交辦的工作、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成果,資策會內部主管,當時均知道高虹安同時在辛辛那提大學出差、工作及就學,且高於2012年至2014年間的考績評定結果分別為優、優及特優,難認高於出差期間同時進修博士學位,有造成資策會損害的情況,因此沒有施用詐術領取差旅費或薪資的情況。至於北院今天上午10點半傳喚高虹安於出庭,據傳是選舉期間,資策會提自訴,指控高虹安論文抄襲、違反《著作權法》,不過今天開庭採不公開審理,但大批媒體仍守候北院大門口,希望拍攝高虹安出庭畫面。
誆收賄想奪產1/零元董事偷聲請臨時管理人 利用謝龍介背書遭法院打臉
今年7月7日台南市長候選人謝龍介北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與靈骨塔「業者」李瑞祥一同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透過律師收賄720萬元,經媒體大幅報導引發社會關注。不過事情有最新發展,對外宣稱擁有靈骨塔產權和啟承建設實際老闆的李瑞祥,8月29日慘遭法院打臉,台南地院廢棄3周前裁准他擔任啟承建設臨時管理人資格!根據謝龍介記者會及相關資料指出,本案源於2019年7月,啟承建設公司的靈骨塔「龍福寶塔」取得完工證明,申請更名和變更設置人,遭台南市政府民政局要求簽署申請人變更對照表,卡關1年,2020年10月1日,黃偉哲和自稱啟承建設老闆的李瑞祥等人約在台南桃山料理店見面,李瑞祥指控黃偉哲當天吃飯時用右手比1,李則比出ok的手勢,其實就是索賄1千萬元,黃還說:「你要幫忙別人,別人才會幫忙你」,最後李以付律師顧問費名義支付720萬元,待取得執照後,再結清尾款280萬元。不過後來李瑞祥遭踢爆根本不是啟承建設公司的老闆,而只是零持股的掛名董事,李瑞祥改口說他把股份登記在曾人傑妻子、公司監察人呂菁倫名下,不過又遭打臉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是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不但沒有公司大小章、也沒有帳冊,而且當初支付720萬元律師顧問費的匯款單,匯款人也是啟承建設董事長曾人傑的名字。福龍寶塔停工多年,啟承建設買下後,衍生產權和經營權之爭。(圖/讀者提供)此外,李瑞祥還利用啟承建設老闆曾人傑另案遭通緝,指稱曾人傑的妻子、公司監察人呂菁倫一同逃匿,導致公司無法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為由,今年7月11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擔任啟承建設臨時管理人。李瑞祥在聲請狀強調,公司尚在營運中,且有處理靈骨塔特許行業執照發放、升降設備、處理訴願、訴訟必要,並提出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民政局函文,強調公司確有選任臨時管理人必要,以避免業務停頓而受到損害,台南地院今年8月9日裁准李瑞祥擔任臨時管理人。曾人傑的妻子、同時也是啟承建設的新任董事長呂菁倫得知後,火速提出抗告,並於8月12日到法院遞狀說明,法院才知道啟承建設已選出新任董事長,因此8月29日推翻8月9日的舊裁定,認定啟承建設不需要臨時管理人。李瑞祥形式上只當了21天的公司臨時管理人就被拉下馬。台南地院今年8月29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啟承建設原董事長曾人傑、董事李瑞祥等人的任期為2017年12月4日到2020年12月3日,屆期並未改選,台南市政府也未限期改選,由於董事長曾人傑遭通緝,因此啟承公司在今年7月27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和董事會,改選呂菁倫為董事長,曾人傑、孔偲齊等人為董事,李瑞祥被踢出董事會。.啟承建設新任董座呂菁倫出示當初與值鼎開發公司購買福龍寶塔合約書,強調自己才是啟承的老闆。(圖/周志龍攝)呂菁倫主張,她是啟承建設的最大股東,且股份都是她個人持有,可以正常行使股東權利,並非借名登記,董事會也正常運作,並合法召開臨時董事會改選董事和監察人,還召開董事會選她擔任董事長,顯示公司董事會運作順利。她強調李瑞祥向法院聲請擔任公司臨時管理人,目的要「強奪公司的經營權和產權」,希望法院廢棄原裁定。台南地院調取啟承公司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後,認為雖然原董事長曾人傑遭通緝無法執行職務,但啟承公司已選出新任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顯示公司董事會並無不能行使職權、危害股東權益及經濟秩序等情形,因此廢棄原先選任李瑞祥為公司臨時管理人的裁定。裁定書同時指出,除非法院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否則不得對本案提起再抗告。呂菁倫指出,當初李瑞祥介紹幫曾人傑打刑事官司的律師,這次竟反過來替李瑞祥向法院聲請擔任公司臨時管理人,律師明明有她的line、卻不聯絡她,還在聲請狀說她和先生曾人傑一起逃匿。律師則辯稱呂菁倫逃匿一事是李瑞祥說的,她的line有上千個,忘記有呂的line。呂認為對方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也懷疑當初李介紹這位律師別有用心。對此,李瑞祥全盤否認相關指控,強調他是合夥人、也是董事,聲請當公司臨時管理人合情合理,當初總統蔡英文准予使用印文做匾額也是真的。
快訊/大同真要變天?士林地院今駁回假處分 10/21股臨會將改選董事
大同公司派抵制市場派的經營權之爭,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聲請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繼北院駁回聲請後,今(16)日士林地院也同樣駁回,意即市場派可如期召開股東臨時會,屆時將重新改選董事會,牽動百年大同經營權未來是否大變天。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於今年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已向兩處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由於欣同、新大同是合計其持股而取得股臨會召集權,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這兩處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開,10月21日大同股臨會即無從召開。大同公司昨晚深夜10點半,發布重訊,就欣同公司取得股份行為係屬無效,其不得行使股東提案權、董事與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權、股東會召集權、股東會出席權及表決權(含選舉權),大同於109年9月21日提出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依據新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109年10月15日駁回本公司前述聲請。大同昨晚即表示,「很遺憾台北地方法院未及審酌上情而裁定駁回!本公司將於收到裁定書後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作為。本公司企盼其他法院能就整體陸資影響,加以審酌,核准本公司假處分之申請」。如今士林地院也在今天確定駁回假處分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