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
」 勞動部 新光三越 氣爆 職場霸凌 台中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回顧《職安法》修正通過提高罰則 張智倫籲雇主落實:提升工安杜絕霸凌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2)日表示,過去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就是希望提高職場霸凌與職災的雇主連帶責任,督促老闆把職場隱憂「補起來」,希望有效降低工安事故與職場霸凌。甫結束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三讀通過的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2023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喊出「工安預防全面化」、「職場霸凌法制化」,重點有五:首先要求業主把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必須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進一步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下場施工者一定要有完整預防作為。第二是擴大共同作業的防災管理,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的進場管制都要列冊管理,且施工者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時,其中一名施工者該扛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之責。第三是在職安法中新增「霸凌防治專章」,定義霸凌樣態外也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的調查、處理機制與利益迴避事項,也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第四對職安法違法者提高處罰程度,希望發揮遏止不法效果,符合社會期待。最後是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的必要,針對違反職安法規定者,會被適度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而職災職場也會被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向外界示警。推手之一的張智倫對此回顧,近年重大工安意外不斷,其實施工環境風險控管真的做得不好,加上各地職場霸凌案頻傳,卻老是缺乏申訴及保護措施,非常需要修法補破網,像是若工作場域違反安全設施規定者,雇主最重可罰新台幣300萬元,就是要盯雇主重視職安。張智倫強調,期盼讓每一位勞工,都能在具備安全、尊重與尊嚴下工作這是最基本的,新會期會持續為促進勞動權益打拚,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透過修法讓勞動環境更友善。(圖/CTWant攝影組)主管勞動法規的勞動部針對提升工安環境與杜絕職場霸凌有責。(圖/CTWant攝影組)
《豆腐媽媽》替身演員墜樓戲碼釀重傷 洪申翰:強化影視拍攝防護機制
替身演員蘇德揚在拍攝民視戲劇《豆腐媽媽》時發生墜樓意外,造成嚴重傷勢,事後更被發現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勞動部長洪申翰昨(7)日表示,經調查確認,拍攝現場未確實採取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將依法裁罰。民視八點檔《豆腐媽媽》日前在桃園一處工地進行拍攝時發生嚴重工安事故,擔任替身演員的蘇德揚於拍攝墜樓戲碼時,落地後因防護用海綿墊彈出而受傷,造成顱內出血及臉部多處骨折。事故發生後,勞動部調查發現,蘇德揚並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相關情況引發演藝圈及社會高度關注。針對此次替身演員墜落事故,洪申翰指出,經地方政府勞動檢查認定,現場的確「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險之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後續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是否涉及其他違規事項,仍持續調查中。洪申翰也證實,經確認,受災的替身演員目前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不過,由於此案仍涉及賠償責任與勞動關係認定,相關勞雇關係目前由桃園市勞動檢查處進一步釐清。他進一步說明,勞動部過去曾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並於111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目的在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機制。他並強調,經由此次事故,更凸顯未來必須加強落實影視拍攝作業的風險管理與防護機制。因此,他已與文化部長李遠聯繫,後續勞動部將與文化部儘速邀集影視產業與工會代表,共同研議針對高風險拍攝作業的安全防護與預防機制,提出更具體的強化管理措施。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將持續密切追蹤案件進度,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盡力提供受災工作者最大協助。
《豆腐媽媽》替身墜地重傷 洪申翰諾:加強落實影視拍攝風險管理
近日因1980年懸案「林宅血案」被拿出翻拍電影《世紀血案》一事,以及民視八點檔《豆腐媽媽》替身演員蘇德揚拍攝墜樓戲發生意外重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而勞動部長洪申翰日前發聲指「林宅血案」被重構對待讓他睡不著,被網友痛批「有演員摔重傷卻沒關心」,對此,洪申翰親回應表示「有違法就開罰,勞動部的態度非常清楚。沒有模糊空間」。洪申翰7日凌晨在Threads發文指出,「即便身體實在很累了,但一想到『林宅血案』可能被那樣重構對待,就無法停止地翻來覆去難以入眠」。貼文曝光後隨即遭網友砲轟,紛紛表示「民視員工意外案你有難以入眠嗎」、「民視演員出事,你連出聲都沒有,一個電影你睡不著」、「一個演員摔重傷不關心一下嗎?」對此,洪申翰當天晚間回應表示,這幾天大家很關注的《豆腐媽媽》替身演員職災案,勞動部與職安署都很密切的掌握,強調「有違法,就開罰,勞動部的態度非常清楚。沒有模糊空間」,並直言這件職災意外經過地方政府檢查,的確是「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險之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定,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至於是否還有違反其他職安法的規定,目前也積極調查中。洪申翰進一步提到,勞動部過去和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早已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為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但也坦言在這個案件後需要進一步檢討,必須更加落實影視拍攝作業的風險管理與防護機制,因此已經與文化部李遠部長聯繫,接下來會盡快邀集影視界和工會研議,針對高風險拍攝作業的安全防護和預防,應該要提出強化管理的措施。勞動部7日上午發聲明表示,劇組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的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另查罹災者目前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雙方關係由桃市處持續派員釐清。
《豆腐媽媽》替身墜地重傷 勞動部證實未投保將開罰
民視戲劇《豆腐媽媽》日前發生37歲演員蘇德揚1月20月進行高台墜樓替身戲時,摔落點超出防護墊造成頭部重創,顱內出血及顏面多處複雜性骨折,一度病危進加護病房。其家屬指控民視高層至今無人到醫院關心,且疑未幫替身保保險。對此,勞動部表示,經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墜落而致遭受危險的措施,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罹災者目前也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豆腐媽媽》劇組萬星傳播日前發聲明表示,劇組皆有幫演員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事發迄今,劇組均與家屬積極溝通,期間家屬有提出8項理賠訴求,劇組也表示保險理賠需要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等書面資料始得以申請,並無家屬所述不聞不問之情況。然而,勞動部表示,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的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至於事業單位是否有違反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正在積極調查當中。另查罹災者目前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雙方關係由桃市處持續派員釐清。如受僱於登記有案或設有稅籍的單位未申報勞工加保,勞保局依法可核處勞保應繳保險費4倍罰鍰(僱用員工5人以上始適用)、就保應繳保險費10倍罰鍰、災保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勞動部強調一向重視影視從業人員權益,為保護其工作安全及健康,之前已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在2022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等內容。為強化影視業從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勞動部除持續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合作辦理安全衛生及勞動權益宣導會外,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協拍單位,掌握外景拍攝作業期程,依風險分級實施專案檢查,每年至少檢查100場次。勞動部指出,桃園市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PAS)已主動與受傷勞工聯繫關懷,說明相關權益與可運用之協助資源,並將持續追蹤,視其實際需求提供專案律師法律協助、職能復健服務及相關給付申請之協助,確保勞工獲得即時且完整之支持。
《豆腐媽媽》武行墜樓「驚悚影片」還原現場 工會怒轟電視台:冷漠與拖延
民視新劇《豆腐媽媽》拍攝現場於1月20日發生嚴重職災意外。蘇姓武行在進行高台墜樓戲時,因頭部的落點超出防護墊,導致頭部重創陷入昏迷。雖經搶救已脫離險境,但仍需面臨漫長的復健。家屬控訴民視高層事發至今態度冷漠、拒不道歉,甚至引發保險不足的爭議。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今(6日)公開事發當下的驚悚影片,並發表嚴正聲明,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漠視勞工生命,強烈要求相關單位負起法律與賠償責任。以下是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聲明全文:民視《豆腐媽媽》劇組武行蘇德揚於 1 月 20 日在桃園蘆竹拍攝時發生重大職災,從四節高台高處墜落,因現場缺乏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頭部重摔、腦內出血昏迷,送醫後進入加護病房治療七天,期間被醫師告知病況危急。雖經搶救後脫離險境,目前仍在一般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後續將面對漫長復健之路,生活功能受影響。本會對於此一血淚職災,表達最深切的憤慨與沉痛,並在此嚴正聲明:一、 安全絕不退讓!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已協助陪同當事人及家屬委託專業律師面對後續所有程序,包含勞檢、刑事責任追究及民事求償等事宜。我們將持續提供法律、行政與實務上的支援,督促相關單位與業者不得敷衍帶過,更不容任何形式的壓迫、切割或壓低責任。本會重申:這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整個影視產業長年失序的結果,我們絕不容許再被當成一次性的「意外」。二、 嚴厲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消極卸責、利益掛帥! 對於本案中電視台與製作公司遲滯、消極、不主動處理的態度,本會表達最強烈的譴責。當影視產業的經營邏輯是以收視、點擊與利益為唯一考量,卻在職災發生後推諉責任、斤斤計較補償、避重就輕、缺乏道歉與檢討誠意時,真正被犧牲的就是在第一線拚命工作的劇組勞工。 任何將職災視為「個人不幸」、將安全視為「拍完再說」的態度,都是對受傷勞工與其家庭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全體影視工作者的嚴重羞辱。本會要求相關業者立即正面回應、負起完全責任,停止所有拖延與切割。三、 安全不是成本,而是最基本的人命底線! 多年來,多數電視台長期以大量委外發包的方式規避責任,將實際製作層層外包,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必要之雇主責任。此次事件仍照搬相同操作模式,具體問題包括: 1. 未依職安法落實安全衛生規劃,聘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急救人員 2. 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未由專業動作指導事前評估安全保護措施及緊急應變處置 4. 當日未發正式通告讓動作指導到場進行安全指揮 5. 未於事前排練與現場開拍前完成安全演練 6. 為趕拍攝時程,未反覆確認演員狀態,態度輕忽 7. 未加保足額保險保障上述情形並非偶發疏忽,而是系統性地將人命當成可消耗的拍攝成本,明顯背離法規與基本安全原則。只要產業結構與權責關係不被正面處理,所謂的「意外」就只會一再重演。工會在此鄭重宣示: 只要影視產業仍有人因安全失守而倒下,本會就不會停止發聲與行動。 人命不能被打折,安全不能被討價還價;任何試圖以冷漠與拖延消磨勞工意志的手段,都將面對本會最堅決的行動與追究。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 (聲明日期:115/2/6) 現場事故影片經職災本人及家屬同意公開
重大職災死亡上修至259人 勞動部揭3大原因:隱匿通報
勞動部今(5日)更新114年度全國各縣市政府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統計,數據由原先公布的251人修正為259人。儘管數據微幅上修,但與113年相比仍降低了9.8%。勞動部強調,此次數據異動主因在於部分案件需經法醫解剖鑑定、釐清雇主通報責任或確認罹災者身分,相關程序完備後才納入正式統計,以求精確呈現職安現況,供社會大眾監督。針對數據落差,勞動部詳列三大主因。首先,有3件職災因事業單位隱匿未報、延遲通報,或勞工受傷一段時間後於115年初才不幸身亡,需經勞檢介入方能確認;其次,有3名勞工死亡原因經法醫鑑定後,才確認與工作具備因果關聯;最後,則有2件是經由深度調查後,才釐清罹災者身分及確認工作相關性。勞動部解釋,統計數據受限於審認進度而具有動態性,隨程序完備而更新是確保資料正確的必要作為。為防堵隱匿職災,勞動部重申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大幅加重雇主違規裁罰力度。自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後,針對未通報或遲報職災的罰鍰,已從過去的3萬至30萬元,提高至5萬至300萬元,藉此強化企業的職災通報責任。同時,勞動部也要求各級勞檢機構提升效率,接獲通報後須即時登錄並完成確認程序,以利即時掌握災情、動態調整減災策略。勞動部表示,未來各季度的重大職災統計資料,將於該季結束後一個月內,定期公告於職安署官網的「職場重大職災/違法資訊公布專區」。
北市工安意外!17歲少女捲絞碎機「左半身沒了」慘死 雇主竟沒幫投保
台北市萬華區台北漁產公司內一處委外經營的保麗龍回收廠,日前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一名年僅17歲的葉姓少女在作業過程中,不慎被捲入絞碎機,左半身遭機器絞碎,當場死亡。據悉,葉女已在該處工作超過8個月,劉姓雇主卻未替其投保勞健保與職災保險,目前北市勞動局及檢警均已介入調查。根據警方調查,葉姓少女高中休學後,至萬華區萬大路、台北漁產內的回收廠任職;1月31日晚間6時左右,她在清理絞碎機上殘留的膠帶與殘膠時,疑似誤觸機器開關,整個人瞬間被捲入運轉中的機器內。其他員工聽見呼救聲上前查看,發現葉女左半身被機器捲入,趕緊拔除電源,無奈葉女仍因傷勢過重身亡。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除了詢問55歲的劉姓負責人,同時通報勞動檢查單位進行調查,初步將劉男依過失致死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函送法辦,並同步通知死者家屬。少女爸媽接獲噩耗後情緒激動,認為現場安全防護明顯不足,相關單位也未善盡監督責任。據了解,案發地點雖位於台北漁產公司內,但該回收廠為委外經營。北市勞檢處指出,雇主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未於取出粉碎機內物時停止機械運轉,並違反《職安法》第6條規定,已構成《職安法》第40條刑責,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雇主也違反不得讓未滿18歲員工從事危險機械作業的規定,恐再負《職安法》第41條刑責。《東森新聞》報導,葉女已在回收廠工作超過8個月,雇主卻未替其投保勞健保及職災保險。經查,該公司僅雇用2名員工,依法可以不用投保勞健保,但未投保職災保險涉嫌違反規定,北市府將移請勞保局裁處。
國道驚見「台版霍諾德」走電纜!驚悚畫面曝 萬人嚇喊:拿命在做事
美國攀岩神人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徒手攀登台北 101 引發話題之際,國道一號中壢段也出現一幕令人屏息的景象。有駕駛人目擊一名台電人員行走在橫跨高速公路的高壓電纜上,底下則是疾駛而過的車流,畫面驚險程度讓人不禁聯想到「台版霍諾德」。根據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她與丈夫駕車南下經過中壢段高架時,無意間發現電塔之間的高壓電纜上有一名人員正在移動,看到當下心臟快跳出來。該則貼文迅速引發熱議,網友紛紛驚呼「真的要給他們薪水多一點,這都拿命來做事的」、「我也看過真的走超快超強」、「太扯了這隨時會沒命的」、「像在拍電影」、「台電人員真的是很偉大」。實際上,該名人員為台電的保線員,當時正在執行例行性的電纜維護任務。有網友指出,保線員的工作包含攀登電塔或搭乘吊籃移動於電纜之間,目的是清除電纜與絕緣礙子上的污垢與青苔,避免因污染造成「閃絡事故」,導致大範圍停電。由於許多地區尚未進行電線地下化,保線員也常需處理動物誤觸電網的狀況,例如松鼠、猴子或鳥類等,導致局部停電。內行網友透露,「鄉下地方電線桿多,動物誤觸事件頻繁,幾乎每隔幾天就得處理一次。」台電相關人員也表示,保線作業不僅受到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嚴格監管,執行人員皆需經過長期訓練才能上線,並希望社會大眾在遇到停電時,能夠體諒第一線搶修人員的辛勞與風險,減少情緒性批評。對此,台電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表示,該畫面實為長生電力公司海湖民營發電廠申請161千伏輸電線路停電後,所進行的例行導體檢查作業。台電強調,該線路由長生電力公司負責設計與維護,並非臨時或突發行為。據了解,五楊高架中壢段高約30公尺,而影片中所見的電纜位置,與高架路面之間仍存在約20至30公尺的高低落差,畫面雖驚險,實際作業環境仍有一定安全設計與標準。
119消防節籲完善打火弟兄待遇 林國春:別讓基層用「憨膽」來拚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9)日表示,值此「119消防節」之際,政府卻連編列預算補足消防人員退休基金都拖拖拉拉,另外像組工會、充實人力等老問題也未見有效處理,希望政府在向消防員致敬之際,別讓他們的權益「今天公祭、明天忘記」。警官出身的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對消防弟兄權益頗多著墨。(圖/周志龍攝)從2023年屏東明揚大火到2024年新竹晴空匯大火等火警輓歌一再響起,消防員三天兩頭必須在資訊不明、裝備受限的情況下衝入火場肉搏,殉職的憾事連連發生,加上消防員長期訴求比照一般勞工成立工會,希望爭取與政府對等的協商權,然而中央目前推稱《公務人員協會法》已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與協商事宜,另外政府也已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單位有效溝通、《消防法》也已時時修正檢討等說帖,據此拒絕接受成立工會的訴求,讓基層不時有反彈聲浪。消防員往往需第一線衝入火警現場肉搏火舌,生命安全受到極大威脅。(資料照/報系資料照)消防署官員對此表示,其實2024年起《消防法》中已納入「職業安全衛生專章」,希望建立消防職業安全監測機制,各地方政府也成立消防職安委員會,並讓「退避權」入法,消防人員在執行救災任務時一旦現場高度危險、不涉險進入火場其實不至於危及民眾生命安全時,消防員可以不衝入火場,保護自身生命安全。官員進一步指出,其實內政部有推動「消防建築物耐震與空間優化」及「救災車輛裝備汰換」等中長程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購置紅外線熱顯像儀、救災機器人及化學災害專用車,希望降低消防人員直接暴露在風險的頻率。此外,政府也已經擴大編列消防員「心理諮商補助經費」,希望照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問題,給消防員第一線心理健康支持。警官出身的林國春則說,從執政黨遲遲不願編列足額法定預算的退休金新制,一直到消防員薪資、排班、裝備、完整的工會權與完善《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等,都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他重申政府不要「今天公祭,明天忘記」。林國春感性表示,感謝所有消防弟兄姊妹用最青春精實的歲月,水裡來火裡去守護所有人平安,他們是最該被善待的一群人,卻最常被政府遺忘,如果執政當局只是把責任丟給「勇敢」的人「憨膽」來拚,那根本就不負責。他也向所有消防工作者致上敬意,願所有勤務都平安歸來、訴求都受重視,期待政府用更務實的行動,讓守護城市的人,能被制度真正守護。
台塑林園廠3人缺氧送醫!PVC槽施工未通報釀意外 勞檢認定違規裁停工
台塑高雄林園廠16日中午發生一起工安意外,3名承攬商工人在進行PVC粉槽內部油漆作業時,疑似因防護面罩破損吸入過多化學氣體,導致缺氧不適送醫。台塑公司當晚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林園廠PVC廠區部分設備因包商作業安全疑慮,已遭主管機關勒令局部停工,強調此次事件不影響整體生產與出貨。根據台塑說明,當日該座500噸PVC成品貯槽完成內壁油漆作業後,承攬商人員未經通報即進入槽內回收工具,疑因吸入有機溶劑(VOCs)而出現暈眩、缺氧等不適反應。廠方人員隨即攜帶氧氣呼吸器入內協助,3名工人皆意識清醒,經送醫檢查無大礙後已於當日出院返家休養。事發後,高雄市勞檢處立即前往調查,初步認定作業過程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針對該座PVC貯槽裁定停工處分。至於是否開罰與罰鍰金額,仍待進一步審查,初估處分區間可能介於3萬元至30萬元之間。台塑強調,目前廠區仍有其他儲槽可供使用,因此此次局部停工對產線運作與出貨不構成實質影響,整體財務與營運衝擊有限。公司後續將依規定待改善完成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復工。針對本次意外,台塑也表示將全面檢討承攬商管理與作業流程,強化現場安全通報機制與職安教育訓練,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5死35傷!爆炸真相曝 總公司等13人涉過失致死遭起訴
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今年2月13日發生嚴重氣爆事件,造成5人身亡、35人受傷。歷經10個多月調查,傳訊被告及證人共89人次,台中地檢署今天(30日)偵結,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及相關管理人員、承攬包商等13人提起公訴。據了解,檢方認為,新光三越中港店進行12樓櫃位改裝工程時,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沒有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進場,且在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施工前也沒有確實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導致瓦斯主幹管被扯落破損後仍持續供氣外洩,最終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台中地檢署認定,新光三越總公司及其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13人,涉犯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準失火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新莊工人「疑踩空」15樓墜至8樓命危 勞檢處勒令停工
新北市新莊區19日發生工安意外,57歲葉姓男子在福美街建築工地進行外牆磁磚拼貼作業時,疑似踩空而從15樓墜到8樓,一度沒有生命跡象,經救治後恢復呼吸心跳,但目前尚未脫離險境,勞檢處則已介入調查,並勒令停工,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據了解,葉男19日下午1時許在15樓鷹架上,進行外牆磁磚拼貼作業,卻疑似不慎踩空而墜落至8樓,導致頭部撕裂傷,身上還有多處骨折,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被緊急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後恢復呼吸心跳,但目前尚未脫離險境。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抄登工地負責人、發現人與傷者資料,勞檢處也已介入,發現現場未設置防墜設施,已勒令工地停工,正釐清事故原因,倘若調查認定雇主有過失,則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3萬至30萬元罰鍰。勞檢處表示,為保障當事勞工權益,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同時協助辦理職災慰助,並將個資轉送勞工保險局提供必要的協助;為避免災害擴大,已勒令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外牆相關作業。
66歲女工「21樓電梯開口墜地亡」 勞檢處勒令停工重罰30萬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巷內一處新建工程工地,13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工安事故。一名66歲的吳姓女工人於操作施工電梯時,不慎自21樓墜落至地面,當場明顯死亡。經勞動檢查處調查後認定現場存在安全疏失,已勒令工地全面停工,並將依法處以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事故發生於13日上午11時許,警方與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發現吳女倒臥在一樓地面,已無生命跡象。初步相驗與鑑識顯示,吳女全身多處骨折,死亡原因為高處墜落,並無他殺或輕生跡象,研判為工安意外。警方調查指出,吳女為該建設公司之包商工人,職責為操作施工電梯。事發當時,她已完成將勞工載運至21樓的作業,準備返回電梯時,疑似因施工電梯與樓板之間缺乏適當防護措施,不慎自開口處墜落,現場同事聽到巨大聲響後趕往查看,驚見她已倒臥地面。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在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調查,並於14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勞檢處指出,該工地在施工電梯與樓層銜接處未設置必要防墜設施,違反《營造作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此次事故顯示該工地對於作業場所開口的安全防護明顯不足,是造成憾事的主因。對此,勞檢處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工地開罰30萬元,並立即下達停工命令。勞檢處表示,後續將持續追究相關單位與責任人員之責任,並要求施工單位徹底改善安全措施,經審核確認合格後,方能申請復工。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舉發職場霸凌「公文竟遭洩密」!台南勞檢官員向廉政署自首獲緩起訴
余姓男子在具危險性的高壓氣體灌裝公司遭到職場霸凌,向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舉發申訴,受理的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訴案轉發勞動部過程中,竟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經手公文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蓋下核發章,將公文寄到余男公司,讓余男曝光,出包的張男向廉政署自首認罪,3人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檢方調查指出,余姓男子於民國114年1月間向台南市政府職安處,申訴舉發其公司安全設施不足、主管對他霸凌,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等情事。因其工作場所具危險性,依勞動檢查法,應移由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中心處理。受理檢舉的張姓技士依處理程序,必須將該案轉寄勞動部南區職安中心,他依法應對申訴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保密,但他竟在露出余男姓名、申訴內容的公文上,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連同申訴資料,一併送交上層長官審核。張姓技士上級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在公文核稿時,都未發現誤列被舉發公司為受文者的離譜錯誤,先後蓋章核發,並由楊課長代為決行、核准發出。該公文於1月下旬送達余男任職的公司,導致檢舉人余男及申訴內容曝光,讓他在公司內陷入尷尬局面。事後張姓技士發現公文出包,涉及洩漏國防以外應祕密資訊,今年2月初主動到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廉政署南調組將他及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依瀆職罪嫌送辦。張姓技士等3人在檢廉調查時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3人是一時失慮,犯後態度良好,均予以緩起訴以啟自新,期限1年,要求3人在本案確定6個月內,每人須向國庫交付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員工控霸凌「個資反被寄回公司」 台南3公務員過失洩密緩起訴
台南市余姓男子向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任職公司職場霸凌,卻因承辦作業疏失,導致其姓名與申訴內容遭原公司知悉。台南地檢署依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張姓技士、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3人予以緩起訴,各處1萬元處分金。余男於2025年1月22日前往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申訴職場霸凌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因其公司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規定屬危險性工作場所,案件需移由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辦理。張姓技士負責撰擬移文時,檢附包含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卻誤將余男任職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並送交核稿。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在核稿時未注意保密規定,未予更正即核章發文。函文經電子交換程序後,於1月24日寄達余男公司,造成個資外洩。張姓技士於2月3日到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廉政署循線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移送。檢方訊問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考量3人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洩密罪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3人均須於6個月內各向國庫支付1萬元。
台中犁記餅店女員工左手捲入攪拌機「3指重創」 勞工局:最高開罰30萬
台中知名百年老店「犁記餅店」驚傳職災意外!昨(8)日上午9時一名30歲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手部不慎遭攪拌機捲入,導致左手3根手指疑似被輾碎,送醫治療。對此,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罰鍰3萬元到30萬元。據悉,這起事故發生在台中北區中清路一段的「犁記餅店」,8日上午9時許,一名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左手不慎捲入攪拌機,造成食指、中指及無名指被機器夾住,傷勢嚴重。消防人員獲報後抵達現場,拆除部分機台協助女子脫困,並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事後,犁記餅店內部調查指出,該名女員工在使用攪拌機時,未依員工教育訓練中的規範操作,原本應以推擠棒輔助,但她卻直接伸手操作,才釀成悲劇。台中市勞工局派員到場檢查後認定,犁記餅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依法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將同時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受傷女員工處理後續事宜,並將此案列為防災宣導案例。
從業環境亟待改善!冷氣師傅墜樓頻傳 立委曝:近半年平均「1月1喪命」
今年已發生4起冷氣從業人員在安裝或維修冷氣時不慎墜落死亡的事故,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7)天偕同相關公會舉行記者會,指冷氣從業人員面臨施工環境不安全、高處作業防護不足、作業程序與管理鬆散等問題,呼籲修改建築相關法規,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林淑芬說,國土署責無旁貸,必須要給從業人員一個安全的從業環境。林淑芬今天與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冷凍空調展望關懷協會舉行記者會。林淑芬表示,近3年來高空墜落的死亡人數,111年是2人、112年是3人、113年是4人,但今年從6月23日發生第一起墜落死亡到11月3日,已發生4件因裝修冷氣而死亡的事故,等於一個月就死一位冷氣裝設或維修工人,更何況冷氣不是只有裝好了就沒事,還要經常維修,屬於高風險的工作,但法律、法規卻遲到了。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中時記者王千豪攝)林淑芬指出,她曾看到命懸一線的施工工人在裝設冷氣,引起她很大的震撼,所以才會於2022年質詢時要求內政部的建築規範要有針對冷氣裝設和修繕從業人員的安全規範,也因此在2023年8月15日,內政部公告了「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但舊大樓、舊公寓大廈不在此規範裡。林淑芬提到,現在相關法規沒有辦法排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適用,公寓大樓只要管理人不准在外牆釘釘子,就不可以隨意做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更何況管理條例有法律的強制性,相關法規指引要怎麼排除管理條例對安全管制的限制呢?所以在法律上有很多不足。國土署建築管理組長陳威成表示,國土署在112年已經定了「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會請建築師公會、不動產公會依此原則做相關的建築規劃設計,同時也有要求地方政府參採此指導原則,並考慮地方景觀及環境需求,在地方自治法規裡要求新建建物要設置家電安裝、維修空間的規定。至於管理條例的限制,陳威成指出,國土署在112年9月有出示解釋函,說明裝設冷氣維修的護欄不是管理條例第8條規範的鐵鋁窗,所以原則上裝護欄是沒有問題的,公寓大廈不能拒絕,國土署也會再跟地方政府宣傳。職安署副署長李文進表示,「冷氣安裝維修作業安全指引」草案已經訂出來,預定在11月19日下午請經濟部、內政部、相關公協會,以及各檢察機構一起研商,應該很快就可以定案並公布實施。至於是否抵觸管理條例,李文進說,基本上從業人員在安裝冷氣作業時,有安全疑慮的話,都要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辦理,不會有所謂抵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