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
」 勞動部 勞工 職業 保費 勞保局
勞工朋友注意了!4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逾2月 勞保局:別再繳錢
勞保局昨天(21日)公開「欠繳保險費及不得預收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全台有4家被點名,包括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台中市歌舞藝能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因積欠保費已逾繳費寬限期,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提醒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勞保局指出,據統計截至114年11月19日,有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會址:台北市萬華區)、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台南市安南區)及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址:雲林縣斗六市)4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並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4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但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雇主注意了!勞動部提醒「資遣費30天內要給」 逾期最高開罰150萬
勞動部提醒,當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止時,雇主應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年已滿20週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發給適用勞退新制勞工的資遣費給付標準,按勞工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強調,縱使是試用期的勞工,雇主如認為不符合工作需求,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試用期勞工提前終止契約,因終止契約事由仍然是資遣,雇主應依勞退新制資遣費的發給標準規定,給付資遣費,且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日內發給勞工。勞動部提醒雇主,切勿因小失大。為協助雇主試算資遣費,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資遣費試算表,供各界使用。
台中犁記餅店女員工左手捲入攪拌機「3指重創」 勞工局:最高開罰30萬
台中知名百年老店「犁記餅店」驚傳職災意外!昨(8)日上午9時一名30歲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手部不慎遭攪拌機捲入,導致左手3根手指疑似被輾碎,送醫治療。對此,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罰鍰3萬元到30萬元。據悉,這起事故發生在台中北區中清路一段的「犁記餅店」,8日上午9時許,一名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左手不慎捲入攪拌機,造成食指、中指及無名指被機器夾住,傷勢嚴重。消防人員獲報後抵達現場,拆除部分機台協助女子脫困,並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事後,犁記餅店內部調查指出,該名女員工在使用攪拌機時,未依員工教育訓練中的規範操作,原本應以推擠棒輔助,但她卻直接伸手操作,才釀成悲劇。台中市勞工局派員到場檢查後認定,犁記餅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依法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將同時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受傷女員工處理後續事宜,並將此案列為防災宣導案例。
赴韓旅遊注意!14座機場「暫恢復營運」 仁川機場持續罷工
韓國全國15個機場9月宣布罷工,不過今(4)日稍早韓國全國機場勞工會表示,除了仁川國際機場以外的14個機場,自4日起暫時恢復營運,罷工的勞工將返回工作崗位。同時也警告政府與相關機構若未在14日的會談中,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15日將重啟罷工行動。此外,負責營運仁川機場的公共運輸工會仁川機場分會,在中秋連假期間則持續進行罷工。根據韓國官媒《韓聯社》報導,全國機場勞工會於4日透過新聞稿宣布暫停罷工行動,「全國機場勞工會的14個機場,從今日起,先行返回工作崗位,直到總統辦公室與韓國機場公司預定會面的14日為止。」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的全面罷工自10月1日發起,僅過了3天便暫時中止。勞工會同時發出警告,「若會面後,政府與相關機構未展現出負責任的態度應對,我們將於15日再次發動全面罷工。」雖然復工的機場員工暫停罷工,但將採取「依法鬥爭」,例如由休假的勞工在機場內進行舉牌抗議行動,向旅客宣傳罷工的訴求與背景。另一方面,仁川機場的勞工所屬的「公共運輸工會仁川機場地區分會」則選擇將在連假期間,持續進行全面罷工。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在9月22日與政府會面中,仁川機場公司竟提出『請發布母公司委員會成立指南』的要求,這顯示他們無意與勞工對話」,成為持續罷工的原因之一。韓國全國機場勞工會包含全國機場勞工組織,以及公共運輸勞工會仁川機場分會等,規模約1萬5千名,主要由在全國15座機場負責跑道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管理與清潔等工作的勞工組成。他們自1日清晨6時起發動罷工,長期以來要求將目前的「三班兩輪制」改為「四班兩輪制」,並改善子公司員工所受的不合理待遇。此外,他們也呼籲政府針對酷暑與嚴寒期間常發生的職業災害,提出具體對策。報導指出,為了填補全面罷工造成的業務空缺,機場公司此前已安排替代人力投入現場,目前在連休期間的航班並未出現運行異常。
籲重視移工工安!藍議員:缺多語教材與職訓恐「聽不懂就上工」 市府回應了
公視戲劇《化外之醫》近期引起社會大眾對移工處境的關注,新北市議員陳偉杰3日質詢勞工局與衛生局,聚焦於移工的工作保障。陳偉杰呼籲市府正視新北移工在工地安全、醫療協助與生活環境等面向的不足,新北市府承諾會針對工安意外及移工權益加強檢討。陳偉杰強調,新北近期工地發生移工的工安意外,凸顯工地安全保障漏洞,要求勞工局統計工安意外數據,並說明公共工程發包應強制規範承包商配置氣體偵測與防護設備,以確保基本工安措施落實,而非流於紙上作業。勞工局表示,針對移工意外並沒有特別統計,目前希望承包商能自主管理,並且推出工地認證制度,以避免人力不足抽查不夠全面的問題。針對工安教育,陳偉杰質疑市府是否提供移工多語言版本教材與訓練,避免「聽不懂就被推上工地」的情況。同時建議市府應建立「雇主支援手冊」及「雇主訓練課程」,涵蓋工安管理、跨文化溝通與醫療協助,協助雇主正確管理與照顧移工。勞工局坦言,針對移工教育訓練部分較缺乏,並沒有特別提供外語版本。若有可能降低職業災害都會盡力去做,1個月內提供教材初步規畫。此外,陳偉杰提及需要求移工宿舍與工地集體生活環境。市府針對飲食、衛浴及傳染病防治設立標準,並定期檢查,避免群聚疫情風險。勞工局表示,移工入境3個月內勞工局會進行住宿生活環境訪視,若未符合勞動部規範則規定他限期改善。
惡霸校長1/才女老師每日工時12小時猝死 同事作證贏官司反成霸凌目標
本刊2021年5月18日揭露,屏東縣琉球國中的代理音樂老師莊佳樺被重如山的工作量逼到猝死,校長蘇傳桔卻否認此事。事發以後,莊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勞保局駁回。所幸,去年(2024)8月1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工局須重新審查此案,最後莊母也成功拿到職業災害給付。孰料,在此案出庭作證的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化名),卻成了蘇傳桔的霸凌對象。 莊佳樺離世以後,家屬曾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而在調閱了莊師的健保就醫紀錄以及相關資料,並送請職業醫學科學醫師審查以後,勞保局認為莊師並非過勞死,因此僅按普通疾病死亡辦理。莊母不服,申請審議、提起訴願以後均遭勞動部駁回,萬念俱灰之下,莊母選擇提起行政訴訟。在歷經3年的官司以後,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保局調閱的琉球國中工時表中,莊師於7時20分為工時起點,晚上則計至晚上7時與事實不符,根據證人證述以及各項對話紀錄顯示,莊老師實際到校時間為上午7時,晚上甚至經常10時至11時才會離開學校。 根據判決書,莊佳樺不只要帶領直笛隊,還需要兼任家政課,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要到天南國小教音樂課。(圖/本刊資料照)此外,莊師不只需要上音樂課,還需要帶領直笛隊並且兼任家政課程,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須至天南國小教授音樂課程,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勞保局的計算明顯有誤,單從莊師發病前2個月的平均超時工時,保守估計高達80小時47分,但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實際情況遠超於此。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以此來看,估計莊師猝死前2個月,每月工時總計超過240小時,以每月20個工作天來看,莊師每天平均需要工作12小時,而這僅僅只是在保守估計的情況下。 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勞保局針對該案不予核給職業災害死亡補償給付之原處份,未依職權調查證據及未依正確之工時計算,就送請職業醫學科醫師審查屬違法行為,因此應該撤銷原訂處分,並重新根據事實完成實質審查。 據了解,莊母後續已經成功申請到職業災害死亡給付,她也由衷地感謝願意曾擔任莊師班上副導的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願意出面作證,只是沒想到這場噩夢竟沒有就此結束,甚至因為這次的作證,導致阿邦被校長蘇傳桔給徹底盯上。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為死去的戰友莊佳樺出庭作證後,遭到校長蘇傳桔屢屢針對。(圖/黃威彬攝)記者試圖聯繫莊母詢問近況,但莊母透過阿邦向記者轉達,每次收到這樣的訊息都令他感到心碎無比,並指出要從過往的悲傷中走出,真的很艱難,如今的她還在沉痛中,只希望可以把心情歸於平靜,因此暫時無法接受採訪以及公開發言。 莊母至今似未能走出喪女的沈重打擊,也無法認同當初校方處理的方式,判決確定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完全拒絕跟女兒舊同事及琉球國中有所聯繫,也婉拒思念莊師的學生希望能到老師塔前致意的請求。在監察院介入調查此案時,莊母一度也不願出面接受監委訪談,只表示希望一切歸於平靜。對此,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表示,相關案情仍在調查中,等法定程序告一段落能告知時再說清楚。屏東教育處副處長吳佩珊則表示,確實聽說琉球國中疑似職場霸凌相關訊息,但尚未看到正式文件,如果收到就會開始調查作業。她呼籲,各校校長都應該落實友善職場,畢竟老師是教學現場重要的夥伴,學校端應該是要合作的,才能更加愉快,教育現場也還是有很多正面的議題,她期待可以看到越來越正面的教育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才女老師每日工時12小時猝死 同事作證反成校長霸凌目標
本刊2021年5月18日揭露,屏東縣琉球國中的代理音樂老師莊佳樺師被重如山的工作量逼到猝死,校長蘇傳桔卻否認此事。事發以後,莊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勞保局駁回。所幸,去年(2024)8月1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工局須重新審查此案,最後莊母也成功拿到職業災害給付。孰料,在此案出庭作證的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化名),卻成了蘇傳桔的霸凌對象。
惡霸校長2/校長連遭教育處、監察院約談 正義師疑淪出氣箭靶
回憶起琉球國中已故戰友莊佳樺老師的身影,阿邦(40歲)並不後悔為她作證,卻沒有想到此舉會惹火校長蘇傳桔。莊佳樺職業災害給付官司勝訴後,蘇傳桔多次明指或影射阿邦上法庭作偽證,弔詭的事,當時阿邦很懊悔沒有錄到音,沒想到事後不只一位同仁已經替他錄下,阿邦也苦笑表示「這樣也大概可以知道目前校內的氛圍如何了」。 本刊9月9日抵達琉球,前往島上唯一的國中「琉球國中」,該校共有194位學生,9個班以及19位老師。9月份的琉球海水依舊蔚藍,整個琉球也因開學而不再過份擁擠。不過,同樣伴隨開學而來的,是另一份不為人知的無奈。 阿邦(40歲)曾是莊佳樺班上的副導,兩人同在2018年進入琉球國中任教,因此2人間也擁有難以言喻的革命情感。回憶起莊師的身影,阿邦臉上滿是不捨,「莊師是名十分用心的老師,凡事親力親為,當年被他帶過的班級都是校內分數最高的」,談到這位戰友,他滿口讚揚。投訴人阿邦回憶曾經的戰友莊佳樺,他滿口稱讚,誇她不僅親力親為,被帶過的班也是成績最高的。(圖/翻攝莊佳樺臉書)不過,阿邦傾吐「判決出來後,校長蘇傳桔就一直覺得我做偽證」,監察院也展開調查,蘇傳桔因而在今(2025)年4月底被教育處約談。沒想到,回來以後蘇傳桔直接公然在5月初的主管會報上連名帶姓指控阿邦作偽證,由於阿邦沒參加那場會報,所以是由前去開會的另名同仁來詢問、關懷他,他才知曉此事。 後續,蘇傳桔在5月9日的擴大導師會報上再度重提有人在法庭作偽證。阿邦坦言,很後悔當時沒有錄音,沒想到當天下午就有其他老師跑來問我需不需要錄音檔,甚至還不只一位。阿邦也苦笑地說,這樣也大概可以知道目前校內的氛圍如何了。 阿邦與記者分享錄音檔,可以聽見蘇傳桔說「109年有個老師過勞死,結果這件事情紛紛擾擾到現在,那你說我會不會害怕,我為什麼要害怕?我又沒有違法,讓我更覺得莫名其妙的是,還有人在做偽證……」透過手機撥放出來的聲音,聽起來泰然自若,彷彿一位年輕老師生命的消逝,竟與身為一校之長的他毫不相干。阿邦為莊佳樺出庭作證以後,遭到校長蘇傳桔連番指控、影射其作偽證,令阿邦不堪其擾。(圖/翻攝自蘇傳桔個人網頁)荒謬的故事並沒有就此畫上句點,蘇傳桔於5月中再度被監察院約談,後續他在5月23日向全校發出一封公開信,信裡除了解釋當時校內關於老師出勤相關制度的問題外,又提及阿邦提供偽證的相關指控,寫道「某位老師提供的不實證詞」。 據了解,監察院目前針對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涉及莊老師案等相關陳情案件仍在進行調查中,由於案件尚未調查完畢,因此無法得知關於此案調查的具體內容,但預計最快將於10月底至11月初調查完畢,屆時也會對外公佈調查結果。對此,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表示,相關案情仍在調查中,等法定程序告一段落能告知時再說清楚。屏東教育處副處長吳佩珊則表示,確實聽說琉球國中疑似職場霸凌相關訊息,但尚未看到正式文件,如果收到就會開始調查作業。她呼籲,各校校長都應該落實友善職場,畢竟老師是教學現場重要的夥伴,學校端應該是要合作的,才能更加愉快,教育現場也還是有很多正面的議題,她期待可以看到越來越正面的教育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太空輻射導致空服員白血病?南韓法院創先例 裁定屬職災
南韓首爾行政法院近日做出劃時代判決,首度認定前大韓航空空服員因長期暴露於太空輻射而罹患急性白血病,屬於職業災害。這是法院首次就航空從業人員因宇宙輻射罹患癌症做出肯定性裁定,為同類案例奠定法律先例。韓國《京鄉新聞》報導,法院在2024年8月28日的判決中,支持原告A某針對勞動福利公團提出的「療養不承認處分取消訴訟」,認為「原告的疾病與其工作之間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並宣告公團的拒絕給付處分違法。根據判決理由,儘管A某的累積輻射劑量為35.02毫西弗(mSv),尚未達部分國際風險評估標準,但法院引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資料指出,即便是極低劑量的電離輻射,也可能對人體構成致癌風險。據了解,A某自2009年起在大韓航空任職,至2019年被診斷出罹患急性白血病。法院指出,她的航班多為長時間、高緯度與夜間飛行,累積飛行時數達7672小時,其中超過4600小時屬於長途國際航線。「空服員的年均輻射劑量實際上高於許多放射線作業人員,如核電廠技術員。」法院在判決中強調,「長期跨時區與夜班飛行導致的生理時鐘擾亂,也是國際公認的潛在致癌因素。」報導指出,本案也突顯勞動福利公團在職災認定上的標準不一致。法院提及,2021年公團曾認定一名工作時數僅5年7個月、累積輻射劑量為18.67mSv的空服員B某,符合因輻射導致白血病之職災資格。法院對比兩案後質疑「對於同樣類型疾病與類似職務,為何適用截然不同的標準?此一行政處分是否合理與一致,尚待釐清。」負責此案的勞務士金承鉉表示,「這項判決對於過去認定標準不一、爭議頻傳的空服員職業災害問題具有指標性意義。法院的判決為未來類似案件提供明確的參考基準。」他補充,疾病判定委員會在無前例可循的情況下,內部對於輻射與白血病的因果關係始終意見分歧,此次法院的認定將有助於統一標準、提升勞工保護層級。
國民年金保費明年可望調升! 給付額同步增加
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明年可望調升!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逾5%時,月投保金額就會依該調幅調整,近日在國民年金預算書中揭露,明年投保金額可望從現行的1萬9761元調整至2萬1130元,若以此數額試算,一般身份被保險人自付額將從1245元增加為1331元,給付也會同步增加,但實際月投保薪資數額仍要待實際CPI數字公告後決定。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月投保薪資調整後除了保費調整外,給付也會增加,如生育給付為2個月月投保金額、喪葬給付為5個月月投保金額,一旦調整後明年的給付金額也將增,增加被保險人相關保障。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勞保局可對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陳真慧提醒,衛福部透過疫後特別預算補助2023年3月到12月的被保險人應負擔的半數金額,但需在今年10月31日前繳納,提醒民眾應及早繳納,避免影響自身權益。陳真慧說,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CPI累計逾5%就會調整月投保金額,2萬1130元的數字是依主計總處預估的全年CPI編列預算,但實際值仍待公告。此外,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也會一併調整年金給付數額,今年因CPI累計成長率均未達法定調整標準5%,今年年金給付金額都未調整,由於部分年份累計CPI已達4.72%,明年年金給付調整可能性也相當高。
行政院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 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勞動部表示,為強化勞工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會28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共修正23條,是從102年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期進一步降低職業災害並提升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表示,過去常見在工程興建階段,部分工程業主及營造廠商為獲取最大利潤而忽略工安投資,且層層轉包導致責任不明,風險多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為此,本次修法從源頭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業主,於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事前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並編列安衛費用,若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工程業主須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同時,各級承攬人也應配合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並加重其安全管理責任;此外,也增列工作場所、設備出租(借)者之危害告知責任,以及明定特定機械操作人員、自營作業者等防災職責。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法另一重點為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要求事業單位應依其規模訂定不同的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強化內部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與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並應向主管機關通報,同時明定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勞工可向外部提起申訴的處理機制及相關罰則等。另外,為有效遏止不法行為,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提高刑事罰刑期、罰金及行政罰鍰上限額度,並強化公眾監督,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將安全衛生視為核心價值並落實各項防護措施,這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企業永續經營之關鍵,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攜手合作,共同為勞工打造一個更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
3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費 勞保局示警:切勿再繳費
不少職業工會提供會員加保勞保服務,不過勞保局最新公告指出,截至114年8月19日,共有三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勞保局呼籲,會員切勿再向相關工會繳納保險費,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勞保局指出,遭點名的工會包括「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勞保局提醒,依勞動部於今年1月6日修正的《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規定,若職業工會累計欠繳保險費達兩個月,不得繼續預收會員保險費。會員若仍向該等工會預繳,恐遭遇保險給付受阻的風險。勞保局表示,工會每月應將收取的保費依規定期限繳交,但若未如期繳納,會員申請勞保或職災保險給付將面臨「暫行拒絕給付」。不過若被保險人能提出已繳費證明(如收據、匯款單),勞保局仍會核發給付;倘若無法提供證明,則需補繳個人應負擔部分費用,才可確保申請給付權益。勞保局也強調,若發現工會積欠保費涉及違法挪用,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發錢了!中高齡再就業最高可領6萬元獎勵
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進用,勞動部近期推出「55+就業促進獎勵」。根據規劃,只要年滿55歲以上,或是年滿45歲以上並已依法退休者,若離開職場已連續超過3個月,在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後重新就業,並且持續工作達90天,即可申請就業獎勵。1次可領3萬元,最多能領2次共6萬元。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職工作者1次可獲得3萬元補助,部分工時的勞工(每月薪資達基本工資1/2以上)則可領取1萬5千元。每人最多可申請2次,累計金額最高可達6萬元。申請採全年受理,並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流程上,勞工須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取得推介卡,再透過推介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同時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自滿90日次日起的9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即可提出申請。所需文件包括「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獎勵申請書及領取收據」、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影本、工資證明影本、本人名義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災保險資料的同意書,若有其他規定文件也需一併備妥。透過這項措施,勞動部希望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減少回到職場的經濟壓力,並鼓勵更多人持續參與職場,不僅能改善個人生活保障,也能增加整體勞動力供給。
台中逢甲商圈工地意外 工人不明原因「從工程梯摔落」重傷搶救不治
台中市西屯區逢甲商圈7日下午發生一起致命工安事故。警方表示,當日15時許接獲報案,指西屯路二段一處工地有工人墜落。經查為43歲蕭姓男子疑似在施工時不明原因自工程梯摔落,當場重傷,經送澄清醫院中港院區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市警六分局指出,已立即到場採集跡證,並通知死者家屬協助製作筆錄,後續將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以釐清詳細死因。另已通報市府勞工局,啟動職業災害調查程序。
勞檢大變革!台中火警後勞動部出手 明年新規這樣查
日前台中倉儲大火,經勞動檢查後發現為2單位平行施工,但有單位執行乙炔時未善盡防火措施,導致其他包商材料著火,勞動部近日公布明年勞檢方針,指出若實施勞動檢查如發現有平行承攬情形,需釐清平行承攬事業單位間相互關係,要求查核事業單位是否指定統合管理者檢查項目,未來職安法也將修正新增此項目。職安署綜合規劃組長張毅斌表示,如營建工程有很多包商,如電梯、建築、水電等會由不同單位同時施作,卻沒有互相管理權限,勞檢單位需要針對各單位檢查,勞檢方針要求一家包商統合管理,目前希望雇主能夠透過私契約規範,而未來修正職安法就會直接要求業主應指定一家統合管理。方針也要求業主應確保管制工地進出,如確認進場施工人員有無投保職災保險、完成教育訓練等,並確保工作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器具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已張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等識別證明。而因應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趨勢,方針也增列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檢查項目,督促相關業者使勞工於戶外從事熱危害高風險作業時,確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張毅斌說,日前修正停工要點要求高風險事業單位職災調查時應做出系統化改善,此次於方針中也增列對於一定規模以上高風險事業單位,於進行職業災害調查分析時,除應就管理制度進行檢討,找出失效根本原因外,並應就使用相關設備或設施實施風險評估,提出足以防止職業災害再發生改善對策,增列應檢附相關預防及矯正措施。而因應新光三越爆炸、台中倉儲大火等,張毅斌說,方針增加勞動檢查機構進入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如查獲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與室內裝修施工未訂有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申報主管機關者,應移請相關主管機關查處等相關規定。
勞動部因應「美對等關稅」發錢 勞工符合1條件每月最高領1.7萬
美國現任總統川普入主白宮後,今年4月啟動「對等關稅」政策嚇壞全球,近日又陸續公布各國新關稅稅率,目前台灣尚未接獲通知。不過勞動部近日已公布「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受到關稅衝擊遭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有參加公司或勞動力發展署職訓課程,每月最高可請領新台幣1萬7210元訓練津貼。台灣目前仍與美國在對等關稅方面談判,但勞動部7月4日已經公布「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明文制定凡是受到美國對等關稅影響,與雇主達成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和勞工適用。而這次計畫與先前不同,除事業單位申請,勞工也可自主申請,有參加公司舉辦的訓練課程,或是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自辦及委辦的在職訓練課程、其他經專業認定課程,即符合請領津貼資格。據計畫內容,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全時勞工,休息日前的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超過3萬300元,且與減班休息後的薪資有差額,就可以在薪資差額範圍內,每月最高將發給1萬7210元訓練津貼。部分工時勞工部分,則以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範圍內,也是每月最高發給1萬7210元。至於事業單位有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能獲得最高補助有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場地費等,鼓勵雇主積極舉辦訓練課程。這項補助的用意,為了讓減班休息的勞工不上班期間也能精進自我技能,勞工通過訓練充實技能外,也能獲得津貼補足被減少的薪資。
職災連環爆!遠東新世紀、新光三越傳火災爆炸事故 勞動部擴大停工新規上路
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及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火災爆炸案,引發各界關注,勞動部今天加嚴停工、復工相關作業要點,規範只要事業單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除發生災害的工作場所,其他具有相同危害作業的工作場所,也將予以停工。另外,3年發生2次以上重大職業災害或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的廠場,其具有危害關聯性設施的場所,也會一併要求停工改善,並通盤檢討管理系統才能復工。為了強化工作場所安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修正「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職安署說明,設施違規導致發生重大職災的工作場所,其他具有相同危害作業的工作場所,因有再次發生災害之虞,故應一併停工全面進行改善,例如電梯井發生勞工墜落事故,將要求工作場所內所有電梯井全面停工改善;建築物外牆某側施工架發生倒塌、崩塌職災事故,其他側外牆施工架亦應一併停工檢討改善。職安署表示,多次發生災害也會擴大停工範圍,經常發生職業災害的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失效,勞動檢查機構將要求肇災的分項工程或製程相關設施停工改善,例如某營造工程於3年內發生2起職業災害,將就發生災害的分項工程處以停工處分,並要求事業單位徹底檢討其管理作為。針對火災爆炸事故,職安署表示,不論有無勞工罹災,危害關聯性設施場所都將要求停工,找出失效根本原因,例如工廠某高溫、高壓製程發生洩漏火災、爆炸事故,該製程管線內化學物質流經場所因具危害關聯性,將處以停工處分,要求事業單位重新檢討其設施安全及管理制度,確保整體系統運作的安全。職安署表示,勞動檢查機構也將要求業主、原事業單位及受停工處分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出席復工審查會議,共同檢視改善措施之有效性,避免災害再發生。
雇主應提供風災復建安全防護 勞動部:違反可罰30萬
丹娜絲颱風來襲,地方政府已陸續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勞動部今(7)日表示,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勞動部指出,颱風天氣候惡劣,從事外勤作業勞工,可能存有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雇主使勞工於颱風天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6 條之 2 規定,視作業危害性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勞動部並訂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協助雇主對颱風天外勤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勞動部表示,鑑於颱風過後各地展開災害復原工作,勞工從事河岸與海岸等鄰水作業可能有溺水風險,道路修復工程要注意是否有岩石滾落及飛落,橋樑拆除與房屋修復更常發生墜落及倒塌災害;至下水道清淤、地下室清理等作業要小心缺氧、中毒危害及是否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情形勞動部提醒,如颱風天需要特定勞工上班,務必確保勞工安全,例如安排勞工搭乘計程車上、下班,以確保上、下班途中安全,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及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之義務。勞動部官網已設置「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頁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 查詢;另有勞動部並訂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https://www.osha.gov.tw/48110/48713/48735/60272/post 可資依循。
「丹娜絲」逼近台灣! 勞工颱風天出勤5大QA一次看
第4號颱風、輕颱「丹娜絲」加速朝台灣逼近,中央氣象署已發布海上與陸上颱風警報,預估今(6)日至明(7)日上午將會對台影響最劇烈。至於民眾關注是否會放颱風假,《CTWANT》也整理了颱風假的5大常見QA,帶您一次看懂。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已達颱風假標準,今日停止上班上課;澎湖縣則在中午12時候停班停課;另台北市將在今晚8時宣布明天是否停止上班上課。1、由誰決定及通報颱風假?由轄區首長決定發布,包括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2、颱風天可以不去上班嗎?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同時不得視員工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也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3、颱風天當天無法上班,安排假日補班算是加班嗎?雇主事後不得強迫勞工補班,如颱風假要求勞工改天(休息日)補班,雇主應給予加班費,一旦雇主違反,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4、如果颱風天要上班,薪資怎麼算?颱風假剛好是表訂的上班日,勞工若出勤,雇主一定要照常給薪,勞動部也建議雇主「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視情況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若要換假補休,也應由勞資雙方協議。5、若在颱風天通勤途中受傷怎麼辦?若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及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若雇主沒有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實施,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則可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動部也在官網已設「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情內容可至專頁查詢。
9名外送員亡卻無人挨罰 勞動部修《職安法》盼平台納責
勞動部統計,去年至少有9名平台外送員於外送過程中死亡,包括8名Uber Eats外送員及1名foodpanda外送員,但2家平台業者均未因此挨罰,主因為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食品外送安全僅限「雇傭關係」才有罰則,勞動部日前預告修正《職安法》,擴大納管外送業者,部長洪申翰日前分享時也提及,已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職安法》修法草案,並把「準用」修正為「適用」,違反規定有明確罰則,強化對外送員的保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許多人使用食品外送平台,據台北市政府統計,2021年實施3級警戒當年,北市就有2155件外送員涉入車禍案件,隨疫情趨緩,民眾外送需求減少,相關車禍也隨之減少,但2024年北市外送員涉入車禍仍有1200件。但2024年並無Uber Eats、foodpanda違反《職安法》遭開罰紀錄。職安署官員坦言,目前規範食品外送安全作業規定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開罰則需依《職安法》規定,但現行僅能開罰「雇傭關係」的雇主,難開罰承攬關係的外送平台。依規畫草案,未來若外送平台不符合合理派單等要求,並導致外送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除面臨最重150萬元罰鍰外,還可能有刑責。「對於擴大外送平台責任樂觀其成。」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過去對外送平台只能建議或呼籲,未來若平台適用《職安法》雇主責任,除需符合外送安全指引規範外,也要符合職場不法侵害、熱危害預防等相關規範;但她也提及,現行外送員機車多為自有,若平台一律適用雇主責任,恐怕難以落實提供安全帽、確保機車安檢合格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