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罪
」 背信罪 家寧 證券交易法 Andy 交保
京華城賣地涉「左手換右手」套利30億! 沈慶京長子訊後50萬交保
台北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當時沈慶京疑似指示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1萬,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過程疑似套利30億元涉嫌特別背信罪,沈慶京於上月底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以700萬元交保以後,台北地檢署今(12月3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沈慶京長子沈輝庭、鼎越開方前董事長朱亞虎,並於訊後各交保50萬元、30萬元。今年5月26日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威京集團總部、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等地,約談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等人,訊後諭令陳瑞隆以200萬交保;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以500萬元交保;前中石化獨董朱雲鵬以120萬元交保;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10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穎俊以100萬元交保;法務經理陳俊源80萬交保;時任中石化土地開發部副理梁恭儀50萬元交保;高階管理師朱俊嘉40萬交保,其餘被告則被請回。11月11日北檢發動第二波搜索,並約談4名被告,陳瑞隆因為涉證交法等罪再加保150萬元;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30萬元交保;鼎越執行副總張嘉文30萬元交保;財務副總蔡志章50萬元交保。11月28日,檢調第三波約談,傳喚沈慶京並於訊後諭令700萬元交保。今日檢調再度指揮調查局約談沈輝庭以及朱亞虎,並於訊後諭令50萬、30萬交保。京華城於2001年開幕,最終於2019年熄燈,當時京華城公司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但因為價格因素3次流標,最終才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鼎越開發以超過底價30億元的372億1萬元得標,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但檢方調查後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首次招標底價為380億元,但到第4次標售時,底標已經降至342億元,最終鼎越公司卻仍以372億1萬元的高價得標,共溢價30億元,懷疑沈慶京在背後指導,藉由「左手換右手」方式導至中石化損失,解決集團子公司聯貸壓力。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央廣官網遭入侵!駭客竟是自己人 北檢起訴3人怒求重刑
中央廣播電台日前遭到駭客入侵,首頁版頭更是被惡意竄改為中國五星旗,台北地檢署針對此案於今(11月24日)偵結,依照妨害電腦使用罪、背信罪起訴工程師吳政勳、岳昭莒、黃富琳3人,並針對吳政勳求刑3年、岳昭莒2年6岳、黃富琳則從重量刑。吳政勳於2025年5月起擔任中央廣播電臺網路媒體組工程師,負責官網維護以及資訊安全查核管理等事務,岳昭莒則為網路媒體組組長,黃富琳則為海云智慧雲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處長,過去曾任極風雲創股份有限公司任職,並因為維修相關業務與吳、岳相識。吳、岳、黃於今年6月間共同商討攻擊央廣官網,吳政勳在未經央廣規定之官網權限核發程序,擅自把央廣官網最高權限給黃富琳,而岳昭莒明知上述行為卻縱容鼓勵吳繼續為之。吳政勳於8月20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19日、9月20日干擾央廣網站運行,並於9月24日透過LINE群組把官網原始程式碼外流給黃富琳以及林姓友人、顏姓友人、廖姓友人,使其均取得操控管理央廣官網權限。9月26日,警方持搜索票搜索吳政勳、岳昭莒,沒想到吳政勳不知悔改,交保後再度於9月28日干擾央廣官網運行,並利用先前所設定參數在10月9日換掉央廣官網日語新聞版網頁,於首頁日語版出現簡體中文等,妨害其運行,檢警旋即於10月9日上午再度執行搜索。台北地檢署訊後認為吳政勳、岳昭莒竟僅因懷疑央廣有中資介入,便利用職權擅自對央廣官網胡作非為,其以反攻大陸、五星旗等圖片入侵官網電腦並置換網頁內容之行為是在挑起兩岸對立緊張,行為危險性、危害性遠非一般刑事犯罪可比。檢方指出,吳政勳交保後,仍多次發動阻斷攻擊,甚至選擇在國慶日當天攻擊官網,具很高象徵意義,建請法官對吳政勳、岳昭莒求刑3年、2年6月,並對黃國琳從重量刑。
遠航前董座張綱維掏空32億判14年 二審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訴向合庫詐貸並掏空遠航32億餘元,一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罰金判刑1年,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張綱維是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他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稱會以自有資金挹注遠航,遠航不用負擔資金成本,實際上卻是民間借款出資遠航,還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及高額利息。張綱維虛增遠航的收入,隱匿遠航要當安泰銀行貸款案債務人之事,讓台北地院以為遠航獲利良好,已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張綱維詐得重整利益,他以「轉調樺壹款」為名義,把遠航資金轉至樺壹公司「保管」,實際上是侵吞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公司高達約30億元的債務,還把樺福集團名下難以變現的不動產賣給遠航,遠航因財務狀況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告遠航停航。
另設公司賺價差海撈上億! 全國第二大銅供應商前董遭起訴
名佳利金屬工業公司,遭人檢舉自2020年起由時任董事長家族在外私設公司,並用進口的銅原料加價以後轉賣給名佳利,以此賺取將近2億元的價差,並導致名佳利4615萬餘元的損失。台北地檢署今(11月7日)偵結此案,依照背信罪起訴涉案的名佳利負責人林世強等3人,並建請法官處以4年、3年、2年6月的刑期,沒收不法所得。名佳利金屬工業於1978年所成立,主要提供銅合金製品鍛造的相關服務,是全國第二大的銅進口商,其生產以及開發的產品主要被運用於電腦產品、通訊產品、消費性電子產品等。名佳利本於1992年掛牌上市,但因為老董發生炒股案以後,於2003年被勒令下市。檢方在偵辦此案期間,已向法院聲請扣押「聯華鋁業」銀行帳戶存款1億9047萬112元獲准,而根據起訴書,名佳利前董座林世強疑似透過家族成立的聯華鋁業公司,另外進口銅原料以後,再加價賣回名佳利,並以此方法賺取中間價差,4年內賺取上億元的不法獲利。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背信罪起訴林世強、林秋君、名佳利財務部主任黃美珍3人,並認為3人毫無悔意,分別向法官建請處以4年、3年、2年6月的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第2大銅料廠「名佳利」遭掏空 林世強與二姊海撈上億下場慘了
檢調偵辦國內第二大銅進口商「名佳利金屬工業」利益輸送案,查出名佳利公司負責人林世強與二姊林秋君,另設立「聯華鋁業」,與聯華簽立採購合約,由聯華代開信用狀,藉由聯華名義進口銅原料,再溢價賣給名佳利,林姓姊弟再將差價中飽私囊,4年讓聯華獲利1億818萬多元,造成名佳利損失4615萬多元,台北地檢署7日依背信罪起訴林世強、林秋君、名佳利財務部主任黃美珍3人,並以3人毫無悔意,分別求刑4年、3年、2年6月,並沒收不法所得。檢方偵辦期間,已向北院聲請裁准扣押「聯華鋁業」銀行帳戶存款1億9047萬112元。網路資料指出,名佳利金屬成立於民國67年,資本額26億6000萬元,主要經營銅、銅合金、銅箔等製品加工製造及銷售,是僅次於第一銅公司的國內老牌銅進口商,名佳利生產開發數種不同產品,被廣泛地運用在電腦產品、通訊產品、消費性電子產品、家電、建築、汽車與機器人等多樣應用領域。名佳利91年因林世強父親擔任負責人期間炒股,公司治理不佳而下市。檢調獲報,名佳利公司長期為林姓家族掌控經營權,名佳利的董事長為法人,沒有自然人董事,藉此避開關係人交易爭議,目前名佳利的法人董事長為銓昌科技,負責人為林世強,為名佳利實際經營者,也是聯華鋁業公司實際負責人,另林秋君是林世強二姊,擔任聯華鋁業董事長,也是弟弟林世強的名佳利公司祕書。起訴指出,名佳利原本自行向國外進口銅原料,但林世強家族私下設立聯華鋁業,不但掩飾聯華與名佳利關係,並指示財務主管黃美珍自110年3月起,大幅提高聯華代開信用狀比例,藉聯華向國外進口銅原料後,再溢價轉賣給名佳利,賺取中間差價。林世強、林秋君為充分運用聯華閒餘資金,明知名佳利沒有透過聯華公司代開狀需求,未經董事會決議逕指示名佳利與聯華簽立長期採購合約,墊高名佳利進貨成本,估計讓聯華公司自110年3月至114年4月底為止,獲利1億818萬9832元,並造成名佳利損失4615萬2380元。檢方認為,名佳利公司前為公開發行公司因林世強、林秋君父親涉違法行為,導致公司於91年間下市,迄今仍有逾1萬名小股東,林世強等人竟利用非公開發行公司資訊不透明,架空董事會權能,獲利上億元,3人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因此對林世強求刑4年、林秋君求刑3年、黃美珍求刑2年6月。
香港富豪馬廷海「涉掏空19億」遭通緝 調查局曝懸賞金額
馬廷海。(圖/摘自調查局官網)號稱台北信義計畫區新地標「台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開發案,經營團隊「碩河開發」負責人馬廷海,被控挪用其經營的「Green Heaven」投資公司發行的特別股股款,償還其「Jovial Harbour」公司美元6500萬元(約台幣19億餘元)借款,致「Green Heaven」及「碩河」公司損失美元6500萬元,涉嫌背信罪。台北地檢署9月間對馬廷海發布通緝,調查局今(6)日將馬廷海列為「外逃通緝犯」,公告馬廷海通緝資料,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馬廷海為香港富豪,擔任英屬維京群島商「Green Heaven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代表人兼「碩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他被控在處理Green Heaven公司發行總價美元1.5億元特別股過程中,將該特別股股款用於償還其100%持股的英屬維京群島商「Jovial Harbour Holdings Limited」公司美元6500萬元借款,致生Green Heaven公司及碩河公司財產損害達美元6500萬元,涉犯《刑法》背信罪。碩河開發股東去年向台北地檢署提告馬廷海及碩河開發副董邱冠勳涉背信罪,北檢基於證據保全,去年1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進行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邱冠勳,訊後請回邱,並限制出境出海;另馬廷海因自民國108年6月15日後即未入境台灣,因此未約談馬廷海。去年2月19日,香港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長女陳慧芳,因與擔任香港鵬榮集團總裁的馬廷海有私人借貸,以債權人身分向香港法院聲請宣告馬廷海破產,去年11月馬廷海遭香港法院宣告破產。北檢調查後認為邱冠勳罪嫌不足,今年9月間將邱冠勳不起訴處分,另馬廷海因未到案,另發布通緝。另外,馬廷海的香港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被控以「包裝債權」名義,以現金折價拋售台中豪宅「新朗日匯」,傳產公司老闆及醫生逾20人受害,每戶至少已付3000萬元款項,至今無法過戶,估計詐騙金額逾10億元,據指出,被害人已向檢調及金管會檢舉,檢調及金管會正追查中。
BLACKPINK高雄場爆黑代購騙票!外籍男收14萬坑30人惹眾怒
南韓女團BLACKPINK 18日、19日於高雄國家體育場舉行世界巡迴演唱會,18日晚間6時許場外卻爆發代購門票糾紛。25歲印尼籍嘉姓男子聲稱能協助購票,透過IG及友人介紹招攬同鄉移工代購門票,卻疑似無法搶到足夠票數,導致約30名粉絲拿不到票、無法入場。現場多名外籍移工怒圍嘉男理論,場面一度混亂。警方初估受害者約30人,門票缺少50多張,總金額約14萬元,訊後依背信罪嫌將嘉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左營警分局18日晚間6時許於BLACKPINK演唱會現場接獲外籍人士報案,稱委託他人購買門票卻拿不到票無法入場。警方抵達時現場已有多名女子包圍嘉男,大聲叫罵並拉扯衣領,情緒激動。經查,嘉男透過網路社群IG及朋友介紹,聲稱可以協助購買演唱會門票,以每張2800元價格代購實際票價2300元的門票,向印尼及菲律賓籍移工收費。雖收款承諾保證購票成功,實際卻未能搶到足夠數量。直到18日晚粉絲抵達現場準備入場時,才發現嘉男拿不出票。嘉男聲稱可改為19日場次或日後退款,但被害人不接受,並表示他以「ATM提款限額」為由拒絕全額退費。雙方爭執升級,現場爆發推擠拉扯。警方初步統計,受害者約30人,未依約提供門票約50張,總金額約14萬元,約13人未拿到門票或退款。嘉男除涉嫌背信外,還涉及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一併查處。
央廣2內鬼駭客確定不用羈押 高院不甩北檢駁回抗告
中央廣播電台9月遭駭客入侵,導致官網被放上五星旗圖案,並標示反攻大陸,因此主動報案追查。經檢方追查發現駭客竟是自己人,其中包括1網站工程師吳政勳以及岳姓主管,以及外部廠商黃富琳。檢方於10月9日發動搜索,並於訊後聲押吳政勳、黃富琳,但台北地院裁定交保,北檢不服提抗告後於今(10月15日)遭駁回。台北地院認為,吳政勳以及黃富琳涉犯刑法入侵電腦相關設備、背信罪等罪嫌重大,但考量吳、黃2人並未造成實際損害,且已有共犯以及證人之供證等資料可以佐證,且涉犯刑責非重,先前吳政勳已以3萬元具保,若再以27萬具保,黃富琳以15萬元具保,應足以保全本案日後偵查、審理程序進行。因此,台北地院裁定其等各以上述金額具保,經核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檢察官抗告雖指謂被告2人損害國家利益之危險性仍存在,若令其等交保,可能妨害偵查及證據保全等情,惟依卷內事證,尚不可採,故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李姓助理冒名受理陳情!鍾沛君控告背信 北檢認罪嫌不足「不起訴」
國民黨北市市議員鍾沛君,不滿李姓前助理未經授權假借她名義會勘、辦理協調會,控告李男背信。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男為鍾的選區助理,會勘及辦理協調會,尚不需經鍾女同意,其行為尚未逾越授權範圍,今天(3日)以罪嫌不足,將李男不起訴。鍾沛君表示,李男去年8月入職,今年4月間,她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是否曾召開協調會或辦理會勘。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李未經授權,擅自以議員名義對外接洽公司、處理陳情,甚至涉及水電與稅籍等爭議,內容與她所知落差極大。鍾沛君強調,自己從未同意李男發文或承辦該案,得知狀況後,已於4月9日報案並當天將其解職,並向轄區分局正式報案。警方同月26日通知李說明,並於4月28日將全案依背信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據了解,李遭解職後,轉任民進黨籍某市議員辦公室,繼續擔任幕僚。
鍾沛君不滿助理冒名行事提告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國民黨台北市市議員鍾沛君因不滿其李姓前助理借用她的名義會勘、稽查、辦理協調會等情事,控告李姓前助理背信罪。台北地檢署今(10月3日)偵結此案,認為李男為鍾佩君助理,以其名義行使會勘等並不用經鍾沛君同意,認李男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李男於2024年8月入職,在今年4月,鍾沛君接獲黃姓民陳情信函,發現李男未經同意即逕自以其名義前往民眾任職的的公司以及住處進行會勘、稽查並辦理協調會,因認李男涉犯背信罪。針對此案,鍾沛君卻在偵查中表示,李男職位業務職掌的工作內容為選民服務,因選民服務案件數量龐大,不會每件都經過她,除非無法第一階段處理完畢,才會上陳讓她知悉。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認為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李男涉有告訴以及報告意旨所指之背信犯行,認定其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另,李男2024年8月另涉此案黃姓民眾妨害自由案件,同樣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
光電弊案延燒!三地總裁鍾嘉村聲押 郭信良涉護航遭起訴
台南將軍光電開發案再掀風暴!橋頭地檢署2日偵結此案,認定三地集團等業者涉嫌以不當手段取得行政協助與開發利益,並疑似透過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協助「護航」,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4人提起公訴。今檢方再針對鍾嘉村及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調調查指出,該案涉及三地集團與多家合作業者,疑為順利推動光電廠區開發,尋求特定人士居中關說,甚至可能涉及金流往來。除行政協助外,郭信良與鍾嘉村還被指與廠商一同處理廢棄物,疑有非法傾倒情事,遭到另案偵辦。今年4月底,調查局會同警方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帶回多名關係人說明。郭信良、鍾嘉村在長時間偵訊後,於4月23日凌晨移送橋頭地檢署複訊,最終獲准交保候傳。檢方昨完成主要偵結程序,今日再針對鍾嘉村及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政治跟拍風波持續延燒 中央社已對「前員工」謝幸恩提告
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所引發的跟拍風波越演越烈,9月30日下午,曾發給謝幸恩臨時採訪證的《菱傳媒》宣布不再發稿、停止運作。相隔不到24小時,中央社也發出聲明,對前員工謝幸恩提出背信罪等告訴。中央社聲明全文如下:本社前員工謝幸恩女士於9月29日請辭,惟後續媒體進一步揭發其恐涉及政治狗仔及化名蕭依依採訪發稿之事,可能已違反新聞倫理規範及本社社規,嚴重傷害本社社譽。本社已於今日上午赴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對謝女士提起背信等罪之刑事告訴,後續並將針對其侵害本社名譽一事,提起相關之民事訴訟。至於謝女士在任職期間之行為,是否涉及違反本社相關規定,目前已交由調查委員會處理。
名醫將入獄2/李光輝自爆與辣模翁子涵「父女戀」2年 印股票換鈔票遭訴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2012年至2018年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時,竟要求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帳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年9月初依背信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1年8月定讞,李光輝即將面臨牢獄之災。然而細數李光輝過往經歷,儘管其常上電視節目,打開不少知名度,卻曾因涉嫌出售公司未上市股票牟利,不法所得2億餘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更與辣模翁子涵爆出父女戀登上娛樂版面,而本刊先前也曾拍到李光輝與客戶擊掌擁抱、蓋印章。現年62歲的李光輝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後續更前往英國攻讀雪菲爾大學精神醫學博士,35歲時還曾獲得瑞士年輕科學家獎,其擅長領域為心理諮商、壓力處理、父母學與親職教育、過動兒、失智症、性侵犯治療、家暴、婚姻治療等項目,曾任培靈醫院院長,更自打「血癌細胞」植株進入體內,以此證明自己免疫細胞就有足夠免疫力防癌引發爭議,因此主動請辭院長職務。他還創立光輝生醫公司,後續更投入2022年九合一選舉,參選士林、北投區議員,最後卻鎩羽而歸,身分相當多重。李光輝被控「印股票換鈔票」吸金上億元。(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李光輝最為人矚目的是,其2019年自爆與辣模翁子涵曾有過一段2年的地下情,2人相差32歲,引起各界關注。不過其後續也表示,期間自己遭人檢舉涉嫌以「印股票換鈔票」的手法,販賣生技公司未上市股票,6度增資,讓公司資本從數百萬暴增至上億元,再透過盤商販售自家未上市股票,一股10幾塊的未上市股票,流通至市面上後卻以1股30元至60元販售,不法獲利粗估2億餘元,遭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詐欺等罪起訴。一審遭重判有期徒刑10年,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至今仍在審理中。而李光輝也曾與久大資訊前董事長曾明煌對簿公堂,李光輝控訴,他透過藝人王靜瑩的前夫陳威陶介紹,因此認識曾明煌,對方宣稱要砸1.42億元投資他進的免疫細胞抗腫瘤研究,但須先開立3200萬元的支票,以此確認票券信用狀況,未料曾明煌卻塗改支票內容,2度試圖兌現,讓李光輝怒告曾明煌偽造有價證券。李光輝當時受訪時指出,簽約時他就在支票上註明「禁止背書轉讓」,並空下日期將給曾明煌,曾也承諾會先給3200萬元,技術驗證後再交付剩下款項,總值1.42億元,但曾只給了2800萬元就沒下文,還把支票上的「禁止背書轉讓」劃掉,自行填寫日期、試圖兌現,所幸被銀行察覺有異,因此才未得逞。李光輝也質疑曾明煌當時根本沒足夠資金投資他,疑似想藉由和他簽約的文件,以他的名號,宣稱計畫將申請專利,前景看好,招攬其他人投資獲利。曾明煌則對此反駁,支票內容是李光輝親手蓋小章並畫上2條線,將支票上的「禁止背書轉讓」塗銷,並非他自行修改。全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李光輝敗訴。
名醫將入獄1/沒借錢給公司卻要會計匯600萬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判1年8月定讞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2012年至2018年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時,明明沒借給公司1100萬元,卻要求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帳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遭檢察官以背信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1年8月,並查扣犯罪所得600萬元,上訴遭高等法院在今年9月初駁回;至於他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部分,士院雖判無罪,但高院改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由於背信罪依法不得上訴三審,李光輝將在一個月內發監執行。現年62歲的李光輝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後續更在英國雪菲爾大學攻讀精神醫學博士,其學成歸國後,常上電視節目分享專業意見,並在2011年成立光輝生醫公司,2015年更以癌細胞打入體內,證實免疫細胞抗癌有效,引發爭議,也因此打開知名度。然而李光輝卻涉嫌挪用公司公款,因此遭到檢察官依違反背信罪與商業會計法起訴。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光輝在2012年至2018年間擔任光輝生醫董事長,為光輝公司處理事務人,但其明知在2012年或2013年間未借款1100萬元給公司,卻於2018年卸任董座後,以公司須償還向他所借款項為由,指示不知情的會計人員自公司帳戶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導致公司損害。李光輝創辦光輝生醫,卻多次爆出糾紛,其因指示會計人員匯款600萬元至私人帳戶,被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案件進入地院審理後,李光輝否認犯行,並強調當時確實有借款給光輝生醫,指示財務人員先匯款600萬元,是怕當時的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而公司當時更還欠他800萬餘元。只是法院審查光輝公司2012年至2013年的財務報表與查核報告等資料發現,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於2012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586萬餘元,期末餘款為456萬餘元;2013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456萬餘元,期末餘額為14萬餘元,均未見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有1100萬元的應付款項,難認李光輝有借款給公司之事實。一審時,士林地院認為李光輝明知未借款1100萬元給光輝公司,卻僅因擔心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就指示財務人員匯款600萬元至其帳戶,導致光輝公司損害,認定李光輝有損害光輝公司利益之意圖,具有背信之犯意及犯行,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其餘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李光輝否認背信罪犯行,也未賠償公司損失,因此贊成一審對其量處之刑度,確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同時,再依照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此部分罪刑仍得上訴。對此,資深律師李巾樸指出,針對背信罪部分,法院對於刑度之裁量可謂相當「剛好」,但以過往案例來看應有緩刑機會,恐怕李光輝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公司達成和解,賠償公司損失,才遭判刑確定。
調查官辦台鹽弊案竟洩密女祕書 裁定10萬元交保
調查局台南市調處調查官林家齊為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向前台鹽綠能總經理的黃姓女祕書查證情資時,竟讓黃女複製資料、存入公司電腦。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祕書看到後用手機拍下、讓郭姓男友人閱覽,郭再用手機翻拍。台南地檢署15日偵結,依違反個資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等罪起訴4人,在押的林家齊移審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調查局表示,全案是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機站調查,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局將於近期召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寬貸。檢調查出,林家齊為最初偵辦台鹽綠能弊案的專案人員,2024年3月他以「台鹽綠能公司蘇某涉嫌特別背信罪」立案,從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台鹽綠能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包含身分證編號、親等、大額交易紀錄等個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還有晁陽開發戴姓負責人、吳姓關係人等的大額交易資料,建檔儲存於隨身碟,檔名為「待查獵鷹」。2024年5月間,林為查證已蒐集情資正確性,將「待查獵鷹」隨身碟,帶到歸仁區的購物中心,交給前台鹽綠能公司總經理蘇坤煌的黃姓女祕書,讓黃女現場觀覽。黃女將隨身碟內有關台鹽綠能及交易關係人的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直接複製儲存於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還針對重要資料與交易紀錄檔案,以「反黃」顏色特別註記。事後,與黃女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祕書發現電腦內竟存有公司及交易關係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即以手機拍攝照片數張存檔,2024年5月29日前往高雄郭姓友人住處時,將手機內照片供郭男觀覽,郭男再以自己手機翻拍存檔。檢方偵辦台鹽綠能弊案過程,查出林涉嫌洩漏個資及偵查祕密,今年7月16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組前往其住處、辦公室搜索,並查扣手機、隨身碟等證物,複訊後聲押獲准。至於林家齊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有無涉及收受不當利益?黃女、陳男、郭男等3人是否在得知相關訊息後,通風報信洩密給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人,讓他們提早有所準備?檢方強調,還在查證中。檢方偵結指出,林身為執法人員,洩漏偵查案件重要關係人個資及相關證據,在押期間已坦承犯罪。起訴移審後,台南地院認定林滅證、串供可能性已降低,裁定10萬元交保。
柯文哲今日出庭!幕僚周榆修出面作證 阿北庭上是否談抗告將揭曉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所捲背信罪,將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出庭作證,預計將會針對民眾黨政治獻金的運作以及金流進行釐清。此外,在柯文哲今日上午出庭時間,北檢的抗告卷證預計也已經送達高院。柯文哲、李文宗涉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並用以支付基金會的13名員工捐款,其中更包括月薪12萬元的周榆修,但後續檢方也查出,周等人的實際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等活動。檢方調查,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隨後由競選總部推出透過捐款換競選小物活動募款,隨後再用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李婉萱更是同時身兼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員工、木可公關公司員工,但卻領眾望基金會的薪水。台北地院今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周榆修以及李婉萱,被告部分則是傳喚柯文哲、李文宗以及李文娟,而9月16日李文宗將再度以證人身分出庭、李文娟則是會於9月23日出庭作證。另外,台北地院昨日表示,關於北檢抗告的券證,預計將會在今日上午送至高院,與柯文哲出庭時間相當接近,過去柯文哲面對媒體詢問抗告的相關心得時,柯文哲皆未做出回應,柯文哲是否會在今日庭上對抗告發表相關意見,也成了外界關心的焦點。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輔大前校長江漢聲背信案翻盤 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江漢聲,遭檢方起訴2012年到2017年擔任輔大校長期間,向輔大取得撥款後,讓輔大診所獲得不法利益,又與下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一審將他依背信罪判刑10月,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啟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各判刑4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1日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定3人是依輔大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也沒造成輔大財產損害,都改判無罪定讞。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的附屬機構,卻多次巧立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又與洪啟峯、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的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事後雖然有陸續還款,但是其中有90萬元是透過會計方式沖銷,並未實際還款。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江漢聲等人都是輔大處理事務之人,竟然為了圖謀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違背了輔大賦予他們的義務,讓輔大診所取得不法利益,並因此造成輔仁大學的財產損害,且3人始終否認犯行,依背信罪判處江漢聲3人有期徒刑10月、4月,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依證人的證述及卷證資料,輔大是輔大診所的實際經營管理者,開辦輔大診所營運後是為了銜接設立輔大附設醫院,輔大名義上雖然是租借場所,但是實際上是用監督管理的模式開辦輔大診所,但是礙於法規,無法逕予撥款,於是便研議由輔大醫學院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相關活動經費的名義,簽請輔大支付相關開辦費用,又為了調節輔大診所相關資金缺口,用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的名義,由輔大向輔大診所採購勞務。高院指出,江漢聲等人是依輔大的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他們處理過程或有可議之處,但難認他們是為圖得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或損害輔仁大學的利益,且輔大相關財會支出都是為了開辦及維持輔大診所的營運,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及輔仁大學相關管理階層人員討論後作成決策,並委由江漢聲等3人執行,難認輔仁大學受有財產上損害。高院昨日改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這件備受學術界矚目的刑事官司至此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