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罪
」 性侵 被害人 律師 詐騙集團 詐欺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柯文哲稱朝野僵局應歸咎於賴清德 民進黨:難道認同藍白擋總預算?
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2)日在立法院指出,朝野僵局應歸咎於賴清德總統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表示,目前立法院是在野黨佔多數,賴清德總統上任以來,已多次主動遞出橄欖枝,無論是邀集院際協商,或是請在野黨領袖聽取國安報告,總統念茲在茲始終希望在野黨能放下政治對立,一同為國家福祉努力,無奈相關善意作為一再遭到在野黨無情杯葛,導致朝野僵局持續,令人遺憾。李坤城指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過往劣蹟斑斑,相關貪污爭議社會早有公評,而對此最為清楚的,正是今日坐在柯文哲身邊的黃國昌。過去黃國昌曾如何嚴厲批評傅崐萁涉及的貪污案件,社會仍記憶猶新,如今卻成為被傅崐萁「摸頭」的小弟,跟隨國民黨一同行使政治操作,推動毀憲亂政的作為,立場急轉,令人錯愕。李坤城質疑,對於這樣的政治轉變,難道柯文哲也對民眾黨成為傅隨組織抱有期待?李坤城強調,民進黨要嚴正請問柯文哲,藍白在立法院不務正業,刻意拖延總預算審查,阻擋軍購預算,影響國家安全與正常運作,卻同時提出所謂「挺貪污五法」,企圖為貪污犯脫罪,甚至走向除罪化。面對藍白聯手擋預算、挺貪污、破壞憲政體制的作為,柯文哲是否也能認同,是否願意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立場?
新竹地院被搜索2/色字頭上一把刀! 新竹公辯為愛搞一床被子的貪瀆
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林建和疑為了要討女性密友歡心,竟將宿舍中隸屬於法院的雙人床組送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2023年,林男被人踢爆有桃色風波,心虛的他疑為遮掩犯行,連忙要求女性密友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運回宿舍,並竄改家具設備檢核單企圖脫罪。不過此事仍在民眾告發以後東窗事發,林男目前也於今年10月30日被新竹地檢署依照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提起公訴。知情人士表示,林男2012年間將雙人床組送出後,向法院的管理人員謊稱未借用床組後,便在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留白躲避犯行,以此方式侵占了雙人床組長達10餘年。但林男眼看2023年曾被爆料劈腿女同事,且因此深陷輿論風波後,逐漸萌生出作賊心虛的念頭,自那時起,林男也開始在構思該如何躲避追查。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圖/AI生成)2024年12月2日林男要求收到市值1萬5000元雙人床組的女性密友,花費3000元請搬家公司將床組送回宿舍,再由林男暗中於家具設備檢核單上加註「+雙人床組1組+床墊1組+化妝台1組」疑似企圖以此手法來遮掩曾經為討好女性密友所犯下的罪刑。然而,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新竹地檢署旋即偵辦此案。偵辦期間,檢調傳喚了新竹地院以及搬家公司等證人到案約談後,確認林男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今年9月間由檢察官親率新竹縣調查站搜索新竹地院宿舍,並當場查獲該床組。新竹地檢署獲報林建和貪瀆床具後,旋即偵辦此案,並由檢察官親率調查站幹員搜索新竹地院宿舍,最後提起公訴。(圖/報系資料照)林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知情人士說,林男自知罪證確鑿,熟捻法律條文的他,為求減刑只好供出犯罪細節,新竹地檢署最終於10月30日偵結此案,依照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嫌提起公訴,全案正由新竹地院審理中。至於先前被檢方所查獲以及扣押的雙人床組則在被貼妥封條以後,交還給新竹地院保管。林男極盡心力想要用最划算的手法討女友歡心,但身為公設辯護人的他,千算萬算不僅沒有討到女性密友開心,甚至恐因此面臨判刑,真是「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疑求學軍中遭霸凌! 張文哥獻花余家昶、余媽媽:謝謝你把英雄帶來世上
張文19日於北捷與中山商圈隨機殺人,釀成4死11傷(含張文)慘案,自己犯罪後也畏罪墜樓身亡。而張文的哥哥也默默北上前往北車獻花,並附上卡片,表示謝謝余媽媽將英雄余家昶帶來世上,謝謝她的大愛與包容,也無奈表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諸如求學時期的霸凌、軍旅生活的霸凌,或是生活中種種的不幸都好,有些人選擇將這些負面情緒視為養分,但也有些人無法承受這些壓力進而做出踰矩之事」。北車M8悼念牆裡的一片花海中,出現一束白花,上面寫滿密密麻麻但字跡娟秀的卡片,仔細一看竟是張文的哥哥所寫。張文的哥哥在卡片中表示,「或許我知道消失於社會的目光上,對我來說是最好的選擇,或許我知道我的立場根本沒有資格在此處為您獻花,但從新聞上看到余媽媽您對於張嫌家造成的傷害,依然給予大愛與包容,讓我下定決心即使還在南台灣也一定要上來將這束花與這些言語交到您手上。」張文的哥哥默默北上獻花,謝謝余家昶與余媽媽的大愛,謝謝余媽媽把英雄帶來世上。(圖/林冠吟攝)張文的哥哥指出,「這麼多天以來,我幾乎天天都在關注社會輿論,思考大家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有些人選擇站在加害者父母同罪的立場,有些人站在小孩已成年,父母也無能為力的立場,不管是哪種立場,我都會給予尊重,畢竟身為受害者一方理當有權責怪加害者方為何不預防。」張文的哥哥說,「此次憾事發生,受害者的身心靈受損又該找誰來寄託?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除家庭教育之外,踏出了家門還要面對險惡的社會,諸如求學時期的霸凌、軍旅生活的霸凌,或是生活中種種的不幸都好,有些人選擇將這些負面情緒視為養分,但也有些人無法承受這些壓力進而做出踰矩之事,余媽媽您身為受害者家屬,卻還能將如此這般的大愛留給加害者方,甚至留給整個社會大眾,我為之動容不已…。」他透露,「我知道我的這些言語在社會大眾眼裡只會被認為是作秀、演戲,被視為脫罪或祈求原諒之詞,但這些對我來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將以上這些話,還有最後一句交到您的身上,謝謝您將英雄余家昶先生帶來世上,給這混亂的社會帶來一絲正義與善良,最後也謝謝余媽媽您的大愛與包容,謝謝您。」
質疑法制局長、立院秘書長幫高虹安脫罪 民進黨團赴監院檢舉周萬來、郭明政
針對臺灣高等法院就前立委高虹安「助理費」案所作判決,民進黨團今(18)日表示,已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正式向監察院檢舉,要求調查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法制局長郭明政,是否越權對司法機關提供資料,涉有違法失職情事,請監察院依法釐清真相。民進黨團指出,究竟是誰授權立法院,得以用機關名義對特定案件、特定被告向法院「說明」?又是誰決定,讓全體立法委員被迫承擔法律與道德風險?這份所謂的說明,是否經過院會授權或跨黨團討論?憑什麼代表 113 位立委?民進黨團說,助理費並非立法委員薪資,這是長期且明確的制度事實。然而立法院長韓國瑜署名回函,卻刻意混淆助理費與薪資性質,不僅錯誤,更形同替貪汙行為開脫。民進黨團強調,立法院不應成為替特定個人洗白的工具,更不該踐踏制度界線與民主授權。
拖行學妹3層樓還割髮!施暴男學生家長「1理由」要求多體諒 網氣炸:別找藉口
新北某高職24日爆出一起校園暴力事件,高三王姓學長竟將高一女學生從3樓拖行到1樓,造成女學生身上多處擦挫傷,還動手將她的頭髮剪掉,事後王男家長卻自稱孩子有憂鬱症、躁鬱症,希望他們能多體諒,讓「我是新莊人」團長許明偉無奈道,「精神疾病需要被尊重、被治療,但不會變成傷害別人的免死金牌。」許明偉發文表示,教育局公文裡的說法與受害孩子及其家長的陳述有落差,說明裡寫「兩名學生在便利商店碰撞、發生口角,下午前往3樓教室理論,過程中用剪刀剪下部分頭髮,兩生一路拉扯至1樓學務處」,但家長與孩子的描述是「高三男同學直接抓住高一女同學,從3樓一路拖到1樓,過程中學生幾乎是被硬拉著走,到1樓後才在學務處前被剪頭髮,結果是身上多處擦挫傷、晚上做惡夢、情緒崩潰」,兩者的感覺差很多。許明偉指出,教育局提到「持續關懷兩名學生情緒狀況」,但被害學生的身心受創,是每天都在承受,不是一張通報表、一句關懷就結束,「未來這位高一女同學,能不能安心上學?加害方會怎麼被處理?有沒有啟動正式的霸凌調查與紀錄?這些才是家長最需要一個交代的地方。」許明偉坦言,自己不是要跟教育局對著幹,而是希望請教育局協助調閱、釐清所有監視器畫面,讓外界知道到底是「互相拉扯」,還是「學長抓著學妹一路拖行」,同時啟動完整的校園霸凌與保護機制,確保被害學生接下來的學習與安全。 許明偉還提及,受害女學生的家長說,王姓學長的家長自稱孩子有憂鬱症、躁鬱症,希望能多體諒,讓他無奈直呼,「團長在這邊講得很清楚:精神疾病需要被尊重、被治療,但不會變成傷害別人的免死金牌。有病要治,傷害人要負責。我們不是要把一個年輕人打死定罪,但也絕對不能讓被害人一家默默吞下去。」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有憂鬱症的人不會去攻擊別人,家長別找藉口」、「憂鬱症攻擊傾向不大,這不是脫罪的藉口,而且體諒不等於原諒,不等於受害了就得隱忍」、「杜絕任何霸凌,沒有任何理由,讓這世界變得更好」、「不要和解,一定要讓加害者受到懲罰教訓」、「請加害者家長不要把他孩子情緒控管有問題,就把錯誤怪罪在憂鬱或躁鬱症上」、「程序有沒有跑完是一件事,孩子有沒有被真正保護好,是另一件事」。
護男友遭反噬!女為性騷案作偽證遭判6月 刑期超過男方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上,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兩人坐在路邊木椅休息時,與旁邊也在休息的一名陌生女子攀談寒暄。過程中,張男自稱會按摩,未經對方同意便伸手觸摸她的腳踝並按壓小腿。女子當場制止並說「這樣很沒禮貌」,女子於案發後不到1小時即報案,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被害人隔天還傳訊給張女抱怨「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也回覆「經過妳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審訊中張男雖承認有觸摸腳踝,但辯稱「事前經對方微笑點頭同意」,張女也在偵訊中作證稱「對方全程笑瞇瞇」。法院比對報案紀錄與對話內容,認為女子明顯表達不悅,並無同意情形。高雄地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確定。同時,檢方認為張女於偵查與審判中,明知對方未同意仍具結作偽證,意圖讓男友脫罪,依《刑法》偽證罪起訴張女,法院認定她虛偽陳述,嚴重影響司法判斷,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竟比男友性騷擾判刑更重。張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再審駁回,維持原判定讞,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台灣看不到的刑罰!創作才子跨國獵兒少性虐片 硬碟藏1.7萬色情片「代價是22個月加2鞭」
新加坡一名在國際音樂平台享有百萬點擊率的知名音樂創作人伊利亞(Iliya Zaki bin Aziz,33歲),驚傳沉淪暗黑世界!他被查出竟是潛藏色情網路多年的「老司機」,不僅持有多達1.7萬多部色情影片,其中更有逾1200部涉及駭人聽聞的兒童性虐內容,連5歲幼童受害畫面都赫然在列!法院昨(8日)宣判,這名星光熠熠的音樂才子因持有兒童性虐內容影片與照片,遭重判坐牢22個月,外加2下鞭刑,判決一出立刻引發鄉民熱議。根據新加坡的亞洲新聞台(CNA,Channel NewsAsia)等媒體報導,這名任職於美國音樂公司的伊利亞,早從2020年起,就開始對年約十五六歲的少女產生特殊興趣,進而踏入色情世界。他為了擴大搜索範圍,甚至不惜利用Google翻譯,將關鍵字轉換為泰語、越南語等多國語言,進行跨國「獵豔」。檢方指出,伊利亞犯行嚴重,不僅流連色情網站,更付費訂閱並加入多個Telegram色情群組,甚至動用VPN和安全瀏覽器,進入暗網(Dark Web)取得兒童性虐待內容,行為相當惡劣。警方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組接獲線報,於2021年10月7日突擊伊利亞住處,當場查扣了電腦、手機及數個外接硬碟。清查結果,查獲的色情內容容量竟高達1.37TB!共計有1萬7320部色情影片,其中1249部被證實涉及殘忍的兒童性虐待影像。主控官痛批,被告的行為根本是在「製造需求」,無疑將促成更多無辜兒童受害,求處至少24週徒刑與4下鞭刑。面對排山倒海的鐵證,伊利亞早前已承認擁有兒童性虐內容的控狀。法官在下判時特別強調,被告下載的影片中,甚至有五歲幼童被侵犯的場景,因此刑罰必須具備強烈阻嚇作用。雖然庭上揭露伊利亞被診斷患有憂鬱症,但心理醫生鑑定指出,他的「看片習慣」與其精神疾病並無直接關聯,等於戳破他想以「心病」脫罪的說法。最終,法院認定其罪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22個月,併處2下重懲鞭刑,全案依法判決。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方突擊查扣的電腦與硬碟,清查出高達1.37TB的色情內容,總數近2萬部,成伊利亞入罪關鍵。(圖/翻攝自新加坡Channel NewsAsia網頁)
「五互集團」吸金220億! 女總裁陳秋白二審判10年5月
號稱全台最大吸金案之一的「五互集團」吸金220億元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月30日上午宣判,殯葬業起家的集團女總裁陳秋白因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10年5月,比一審宣判10年6月有期徒刑僅減少1個月,仍維持重刑,行政服務部副總蘇仙興由無罪改判3年7月,可上訴。判決指出,五互集團成立於1997年,主打禮儀服務與生前契約,陳秋白2006年再成立「龍海生活事業」,自2013年起透過龍海在北中南各地成立營業部,由業務員對外販售儲蓄型契約商品,宣稱年繳4萬至5萬元,期滿分1至6年取回本金,並以「增值金」或「物價波動補償金」名義給予3至4%利息,吸引大量民眾投入。判決認定,這些契約實質上為非法吸收存款,自2013年至2019年7月止,集團共吸金約220億元,全台受害人估計超過1萬7000人,2019年案件爆發後,已查扣陳秋白名下76筆不動產及逾2億1000萬元銀行存款,仍不足以填補受害人龐大損失。陳秋白一審遭判刑10年6月,不服提起上訴,自救會於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多次動員上百名受害人到場旁聽並遞交陳情書,指控陳女說法不實,根本不存在她所謂「返還款項」,痛批陳女企圖脫罪,呼籲司法不要被矇騙。二審合議庭經2年多調查審理,昨改判陳女10年5月徒刑,僅比一審少1個月。法官指出,陳女吸金規模龐大、受害層面廣,且在2019年遭搜索後仍繼續違法操作,直到2021年因帳戶凍結才宣布倒閉,顯示毫無悔意,維持重刑立場,行政服務部副總蘇仙興由無罪改判3年7月,部分幹部被加重刑期。
女騎士市場快閃秒偷2短褲 警找上門辯「吃藥記憶斷片」難脫罪
台中市西區44歲王姓女子騎機車停在向上市場一處服飾攤位前,未熄火、未下車便徒手扯下2件黑色短褲夾在腿上,隨即加速逃離,整個過程不到1分鐘。警方循車牌追查迅速鎖定王女;她辯稱「吃憂鬱症藥十幾年記憶斷片」,惟檢方未採信,日前依竊盜罪將她起訴。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2025年5月8日上午8時許接獲報案,店家清點時發現空衣架2個,調閱監視器確認遭竊向警方報案。失竊短褲每件市價約1500元,共損失3000元。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循車牌追查,迅速鎖定王女並通知到案。王女雖有竊盜與公共危險前科,在警詢時卻辯稱「我不太記得,吃憂鬱症藥十幾年了,應該是我買的吧」,甚至推稱褲子已送給女兒穿。警方未採信,依法製作筆錄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審酌監視器畫面及證據,認定王女行為明確,不因其辯稱「記憶斷片」而免責,8月20日依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正式起訴。
白委修法刪「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劍青檢改: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民眾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法,將刪除羈押事由的「勾串共犯或證人」要件,被質疑為前主席柯文哲修法「解套」。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21日發表5點聲明,批評修法大開法治倒車,無異鼓勵妨害司法,包庇集團犯罪,強調若修法成功,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將讓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籲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不要支持民眾黨提案修法。劍青檢改聲明指出:一、當今詐騙集團愈演愈烈、販毒網絡綿密、黑道盤口猖獗,查緝須靠共犯和證人,向上溯源更靠指證,妨害司法公正更是底層設計,所以世界先進法治國家,都將「勾串共犯或騷擾證人」列入羈押的典型事由,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法典18 U.S. Code § 3142皆有明文。即使中國,其刑事訴訟法亦明列此項羈押事由。舉世皆然,獨台灣罪犯有何特殊值得呵護之處,竟能獲民眾黨如此厚愛?此種修法,阻止警方對詐團溯源,鼓勵毒販套招脫罪,縱容黑道恐嚇證人噤聲,各類刑案一體適用,連台積電2奈米洩密工程師也不用押了,也不用再繼續追查共犯了,都放出去好好串供,此修法根本是帶頭破壞治安,自毀長城。二、民眾黨提案的理由是說,因為「串證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訊特定共犯或證人,再以有重要共犯或證人未到案為由聲請法院將被告羈押,藉此押人取供,爰刪除之」,此段理由離譜至極,說因為「遭濫用」,就要全部刪掉,難道,倒洗澡水要連嬰兒也一起倒掉,頭上長癬乾脆整顆頭都剁掉,果真要為一人修法,而毀全台灣治安?三、提案理由說「遭濫用」也是亂扯,說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喚誰,簡直胡說八道!鄉野傳聞也當真。檢察官偵辦專案一次動員眾多,莫不祈求一次解決,盡可能全部到案,以免後來逃亡串證,夜長夢多,誰會故意保留不傳,讓自己案件辦砸。提案理由既沒實據,又沒數據,論據憑想像,這樣符合「理性務實科學」嗎?四、去(113)年地檢署「偵查」總收案達67萬件(不含他案逾100萬件),聲押11,330件,佔比僅1.69%,法院再篩選駁回2,406件,層層過濾極度嚴苛,羈押是每一位司法官都深感沉重而視為畏途的工作。在去年裁准羈押的8,924件中,詐騙就高達4,883件,占比達54.7%,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追查共犯集團向上溯源,不得不做的羈押。一旦惡法通過,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是何等的詐騙王國。修法後果如此嚴重,提案人有提出「全面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嗎?五、妨害司法公正是各政黨近年來大力倡議的,本應積極推動,絕非大開倒車,主動替犯罪集團掃清障礙。劍青檢改深切呼籲,台灣社會有許多良民須要保護,在現行刑事訴訟法運作下,被告的人權早已遠超過被害人的人權,民眾黨此次提案完全悖離法理,更會加速黑化台灣,禍延子孫,提案理由也是毫無實據、毫無理據、毫無數據的胡謅瞎扯,看到黑影就亂開槍,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都珍愛台灣善良百姓,不要支持這次將禍害台灣,助長詐騙盛行的提案。
犯法變投資?川普政府調查全打折 3成科技大案「說撤就撤」
根據美國公共利益組織Public Citizen最新報告,自川普今年初展開第二任期後,美國對大型科技企業的執法力度明顯鬆綁。短短半年內,已有約三分之一對科技業的執法調查案遭到撤銷,總數高達165件,其中四分之一針對科技公司。這波政策鬆綁動作,被外界質疑與企業政治獻金息息相關。根據《404 Media》報導,自2024年以來,科技公司對政界的政治捐款總額已達12億美元,且主要資金流向共和黨與川普陣營。知情人士指出,撤銷案中包括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對Meta涉嫌濫用金融資料的調查、對加密貨幣交易所Binance未經許可營運的執法行動,也全數被取消。在這波受益者名單中,特斯拉(Tesla)與SpaceX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可謂最醒目。據報他個人已投入約3.52億美元政治獻金,而他旗下公司面臨的勞工部調查與司法部民權訴訟案也相繼撤回。他不僅以金援挺川普,更被賦予影響政府加密政策(如DOGE幣)與AI方向的實質權力。不只馬斯克,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與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皆出席川普的就職典禮,象徵政商關係密切。至於加密幣領域,中國籍幣圈人物孫宇晨(Justin Sun)2023年曾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控告操縱市場,不過川普當選後,他旋即開始購買川普相關代幣與迷因幣。該案後續由SEC主動申請暫停審理,並獲聯邦法官批准。Public Citizen報告主筆克雷普爾(Rick Claypool)直言,這些政策變動已讓違法企業取得不公平優勢。他批評,川普政府的放任讓科技業宛如「凌駕於法律之上」,導致整體產業界線模糊、守法者反受其害。他警告,類似2008年金融海嘯的「創新災難」正在科技產業重演,尤其在AI與加密幣領域,億萬富豪藉此創造虛擬價值、向政府靠攏、規避監管,將讓社會承擔更大風險。克雷普爾痛批,兩黨多年來對企業違法行為採「執法過鬆、私下和解」模式,養出一批慣於脫罪的高層菁英。而如今,美國政府甚至開始對AI與金融科技案件「全面撤退」。SEC對加密產業的執法減緩、CFPB縮手處理金融科技公司,下一步恐怕是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AI業者也跟進放寬。克雷普爾警告,這樣的「放水式」執法可能會讓下一場災難提早爆發,聯邦政府的基本保護功能也將逐步崩解。
資深小隊長收賄遭起訴 新莊分局依法停職究責
新北市新莊區裕民里前里長曾榆期,因兒子疑涉詐騙與李姓男子結怨,前年涉嫌透過新莊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施富承查出李男遭通緝,設局誘捕後以「破案獎金」名義行賄 2 萬元。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貪汙罪將兩人起訴。新莊警分局也將依法將施員停職並追究考核及督導責任。施富承從警逾 35 年,去年 11 月 29 日捲涉貪案遭檢廉約談;12 月初會同四名民進黨市議員召開記者會,反指新莊分局刁難施請長假,並涉職場霸凌,案件一度引起社會關注。檢方調查發現,曾榆期前年6月聽聞李男可能對其兒子不利,透過許姓里長牽線與施富承聯絡。6 月 30 日雙方在偵查隊辦公室商談,施發現李男當日剛遭檢方通緝,便與曾互加聯繫方式商討誘捕計畫。兩人於2023年7月初分別透過臉書定位與線民消息試圖逮捕李男未果。曾榆期為盡快抓到李男,於 7 月3日中午致電施,承諾事成後包「破案獎金」。同日晚間,施與派出所員警就成功逮獲李男。兩人4天後在頭前派出所外碰面,曾將裝有2萬元的牛皮紙袋交給施,全程遭路口監視器拍下。據檢方調查,施在初步約談時承認收錢並願繳回,但致電施員張姓妻子後改口。張女向醫師要求開立「化療導致意識不清」證明遭拒,並透過律師上網搜尋「認知異常症」說法,最終取得診斷證明,並附在答辯狀中企圖為施脫罪。檢方認定曾榆期身為前里長,施富承為警隊幹部及公積金管理人,明知破案獎金與加菜金須依程序核發,卻以此為名收賄,加速緝捕特定對象,行為已觸犯貪汙罪,因此依法對兩人起訴。新莊警分局今表示,在收到起訴書後將依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停職,並依司法偵審結果,依法追究相關考核及監督不周之責任。
兩個月前嚴重車禍 八點檔女星又拍車禍戲:恐懼都湧上來
徐千京在《好運來》飾演傲嬌千金女陳千晶,劇中面對丈夫背叛,跟王瞳有一場火爆衝突戲,劇情中,她頭部重擊石階,丈夫為脫罪還製造假車禍。這場高難度重摔戲,徐千京坦言壓力破表。「第一次拍這種跌倒撞到石階,血流不止還要昏迷的戲!」她透露,導演相當用心,為了確保她的安全,還親自先試了一次,確認石階太硬可能造成危險,因此為她設計了保護措施。角色太任性,讓徐千京收到不少網友攻擊。(圖/民視)除了高難度的重摔戲,另一場假車禍的戲碼也讓徐千京印象深刻。她必須在車輛蛇行、險象環生的情況下演出,讓她心驚膽跳。她坦承:「今年初我才經歷一場車禍,當下所有恐懼都湧上來!」角色脾氣火爆、跋扈任性,讓觀眾氣得牙癢癢,甚至留言攻擊,讓她坦言有時候真的很難不走心。私底下的徐千京,是一個熱愛運動、充滿愛心的大女孩。她笑稱,自己的療癒方式就是「回家抱抱兩隻貓咪和狗狗,或是拍戲空檔去練鋼管舞舒壓」,透過這些方式,她才能繼續以最好的狀態面對觀眾,並勇敢接受觀眾的批評與指教。劇中曾子益製造假車禍。(圖/民視)
德里驚悚情殺!妻疑「性不滿足」刺死丈夫 還謊稱自殺
印度德里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29歲女子法爾札娜.汗(Farzana Khan)涉嫌刺死丈夫,原因竟是「長期性不滿足」。她事後謊稱丈夫因壓力過大自戕,但最終因手機搜尋紀錄曝光,謊言不攻自破。根據《India Today》與《Times Now》報導,案發於7月20日傍晚,法爾札娜將32歲丈夫穆罕默德.沙希德(Mohammad Shahid,別名Irfan)送往尼哈爾維哈爾(Nihal Vihar)地區的聖賈伊甘地醫院,聲稱丈夫因精神壓力自傷。然而,醫生檢查後發現,死者胸部有三處深刀傷,其中一刀直刺心臟,還伴隨腹部傷口,與自殘情況完全不符,隨即通報警方。女子最初供稱,丈夫因沉迷網路賭博輸錢、情緒低落選擇輕生。然而,警方調查其手機時,發現她曾搜尋「如何刪除WhatsApp聊天」、「Sulphas(鋁磷化物)毒性」等內容,甚至查詢「殺人方法」。在鐵證面前,她終於承認,因長期對丈夫的親密關係不滿,萌生殺意,並於案發當天以刀連刺三下,隨後自行送醫,編造「自殺說」試圖脫罪。警方指出,女子目前已被拘押,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動機或共犯。此外,專案小組也在比對其聊天紀錄,確認是否有人提供協助。值得注意的是,德里近期連爆家庭謀殺案件。《Times Now》指出,本月13日,另一名男子卡蘭.戴夫(Karan Dev)疑似觸電身亡,起初家屬以為意外,甚至拒絕驗屍,事後卻揭發是妻子與情夫合謀,先下安眠藥,再以電流殺害。警方提醒,這類「偽裝意外」或「自殺」的謀殺案件,顯示家庭暴力與婚姻矛盾已成隱憂。
土城家暴男投案時高喊「我有精神病!」 律師搖頭:恐弄巧成拙
新北市土城區近日發生謝姓男子殺害妻子與小姨子的悲劇,謝男隨後逃逸未果,竟衝進派出所高喊「我有精神病」,企圖以此脫罪。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表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蘇家宏律師昨(9日)在YouTube發布影片分析,謝男雖主動進入派出所,但其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法律定義。他解釋,自首必須是在犯罪行為尚未被發現,或犯人身分未被鎖定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而此案中謝男於光天化日下行兇,警方已展開追捕,他自知難逃法網才選擇投案,頂多只能視為「投案」,與自首的減刑條件相去甚遠。蘇家宏律師也表示,謝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來蒙騙、卸責,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此案另一爭議點在於,謝男先前曾因違反保護令遭逮捕,卻在釋放後隔天再度犯下殺人重罪。蘇家宏律師說明,法官是否裁定羈押需依據具體證據,例如嫌疑人是否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或是否有反覆犯罪之風險,並非違反一次保護令就一定會被羈押。他強調,保護令的核心功能在於當事人遭受騷擾時可請求警方介入,甚至可要求施暴者接受強制治療。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刑不上大夫2/台大副校長學倫爭議被淡化 當事人回應
本刊接獲爆料,台大副校長廖婉君疑經歷造假,聲稱自己的研究成果曾獲多項國際標準及組織認證。然而爆料人指出,台大學倫會對調查小組的結論與建議視而不見,選擇避重就輕未作出任何懲處,大學殿堂學術誠信制度失靈。而其校長陳文章對此學術倫理爭議並非不知情,之後還相繼力薦嫌疑人受獎,形同為其護航、洗白。據透露,台大在2022年接到檢舉此案,隨即組成學倫委員會啟動調查程序,並邀數位具「國際標準」領域專業背景的學者組成調查小組,深入檢視廖婉君的多項送審資料與論文真實性。然而,儘管專家小組最終認定其行為「有學術倫理瑕疵」,甚至明確指出多項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學倫會卻稱其限於「對國際標準有貢獻」用詞不當,輕描淡寫地為其脫罪。S老師進一步批評,台大校長陳文章掌握廖婉君涉入學術倫理爭議一事,卻選擇視而不見,甚至疑似包庇廖師研究成果有造假之嫌的情況下,仍出面推薦、力挺,形同為其洗白、護航。諷刺的是,廖師在爭議未解的狀況下仍能摘下各式獎項,而台大也因這些獎項被披上光環,「魚幫水,水幫魚」一同沾光。這樣的相互包裝與掩護,不僅讓學術誠信蕩然無存,更重創台大的學術公信力。台大校長陳文章(左)在明知廖婉君(右)涉入學倫爭議的情況下,仍推薦其參選「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身為「校譽守護人」恐有護航與包庇之虞。(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台大電機研究所的教授也看不下去直指,廖婉君多次以「不實經歷」申請獎項,學校行政體系卻對此視若無睹,既未主動通報,也未採取任何暫停審查的應對措施,形同放任其在學術舞台上繼續「築夢編謊」。另外,調查過程的公平性亦備受質疑。S老師表示,此次主導調查的是另一位副校長,也就是與廖婉君地位對等的校內高層,這樣的安排是否構成「球員兼裁判」?他直言,如此涉案的層級高度,應仿中央研究所的前例私聘校外獨立第三方組成調查小組,才能避免官官相護、暗箱操作之慮,以昭公信。對比日前遭五校聯合撤銷錄取資格的高中生,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在明確證據揭示其成就造假下,卻藉此一路取得多項獎項,負評纏身還能無責而退,凸顯校園學倫標準的雙重尺度,公信受疑。(圖/報系資料照)他嘆指,近期這位高中生僅因在學習歷程中,將「優秀辯士」寫為「最佳辯士」,便遭五所大學聯手撤銷錄取資格;而高居台灣頂尖學府主管位置的廖師,卻能在學術誠信問題纏身的情況下全身而退,不僅未受懲戒,甚至繼續享有學界資源與地位,實令感到荒謬與不公。「一國兩制」般的雙重標準,重創高教體系的公信力,而作為客觀角色的台灣大學,未能嚴格要求校內教師,出現此一再包庇、避重就輕之問題,也令人蒙羞。對此,台灣大學表示,學倫相關調查多屬保密性質,臺大對學倫案件完全依法規處理,對個案沒有評論,也不便對外說明。針對上述報導內容,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回應本刊的聲明如下: 本人未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周刊登載爆料內容均非事實。本人雖於111年間遭人不實檢舉學倫爭議,惟經數年調查,過程並經該國際標準組織現任副主席暨領域專家確認,終由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業於113年12月決議不構成違反學倫情事。其次,匿名S老師明知本人所涉學倫爭議業經高度專業性之學倫會釐清,竟仍悖於客觀事證,執意片面提供媒體不正確且不完整資訊,惡意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眾輿論,甚不可取,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及人格權甚鉅。
女友酒駕撞傷2騎士!警問誰開車 泥醉男「脫口答1聲」差點慘了
彰化1名黃姓男子和劉姓女友在小吃部飲酒後,由女方駕車上路,途中因闖紅燈撞傷2名騎士。當警方詢問誰是駕駛時,黃男因酒醉反應遲鈍,脫口應答「嘿」,遭檢方依頂替罪起訴。不過,法院勘驗警員身上的密錄器,發現黃男曾大喊「那個我沒做」,加上劉女一開始便承認駕車,認定全案證據不足,判處無罪。起訴指出,劉女當天在小吃部飲用啤酒約6瓶後,仍駕車搭載黃男上路,途中貿然闖越紅燈釀禍,導致2名機車騎士受傷,不料黃男擔心女友受罰,竟基於意圖使同案被告脫罪,隱藏駕駛人之事實,出而頂替,向前來處理之警方謊稱車輛係由其駕駛,涉犯刑法第164條第2項之頂替罪嫌,依法提起公訴。黃男辯稱,自己於事故當下先行下車察看,「我當天很醉,反應比較慢,警察叫我的時候,我就回應『嘿』,我也有跟警察說那不是我做的,只是當下我喝多了,表達不清楚,劉女當時就有承認是她開車,我怎麼可能頂替」。彰化地院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黃男於警員詢問是否為駕駛人時,固有回覆「嘿」,並點頭1下,然當時神情呆滯,並未明確承認為肇事車輛之駕駛人,而台語之「嘿」詞語,可能表示肯定應答的語氣,也可能表示驚訝的語氣,且被告之後又向警員稱「那個沒我做的」,堪信黃男主觀上應無頂替之犯意。法官認為,案發當日之22時49分許,經警員施以酒測,黃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為每公升0.92毫克,酒測值非低,而其所述情形核與常人飲酒爛醉時,反應能力與表達能力都會下降之狀態相符,尚未悖於常情,公訴意旨固認被告涉有頂替罪嫌,惟相關客觀證據尚嫌不足,判處黃男無罪。◎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演唱會大螢幕掉落!香港舞者遭砸傷癱瘓3年 法院裁定3被告「全數無罪」
香港紅磡體育館於2022年7月28日發生重大意外事件,當時正在舉行男團MIRROR演唱會,但過程中,一塊重達600公斤的LED大螢幕從空中墜落,擊中舞者李啟言(阿Mo),造成他頸椎爆裂、癱瘓,至今仍在住院治療,復原進度緩慢。事發將近三年後,法院於2025年5月30日針對本案作出判決,判處3名被告無罪,可說是引起社會譁然。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指出,針對這起事件,3名與演唱會籌備相關的職員,包括藝能公司的項目經理吳凱瑩、負責人林志華,以及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梁耀祖,被控在申請過程中向康文署遞交虛假資料,涉嫌欺詐。控方指出,事發當時吊掛於紅館天花的裝置實際重達5萬磅,但被告提交的文件僅申報1.23萬磅,明顯低估。再加上演出前一日已有裝置出現傾斜,控方認為這些行為已構成虛假陳述。但區域法院最終裁定3人無罪。暫委法官鍾明新在裁決中指出,被告所使用的負重數值僅為估算數據,並非實際量測結果,且文件中並未聲明這些數據即為真實重量。判決理由強調,雖然所呈交資料有重大誤差,但錯誤過於明顯,反而難以推論為蓄意欺騙。法官認為,若真有意隱瞞,應不致於呈上如此明顯與實際不符的數據,因而推斷屬於疏忽而非詐欺。此外,法庭指出三名被告皆非具工程背景的專業人士,他們並未直接參與負重數據的計算過程,且無證據顯示他們曾閱讀或意識到資料中的嚴重錯誤。儘管庭上證據顯示會議中曾提及裝置重量問題,但由於缺乏完整記錄,無法證明三人對錯誤數據有明確知情。對於這項判決,阿Mo的父親表示極大失望與憤怒,質疑「缺乏經驗、疏忽無能」竟可成為脫罪的理由。他指出,若一名新手司機造成他人重傷甚至死亡,難道也能以經驗不足作為辯解?他痛陳:「那些輕率填報數據的手,看似無心,卻實實在在奪走了我兒子的人生。」阿Mo的父親李盛林牧師於在5月31日的第149週代禱信中坦言,兒子依然無法自主行動,需靠電動輪椅移動,並持續進行吞嚥功能與肢體活動訓練。李盛林也透露,近期阿Mo曾因吸入性肺炎引發發燒,顯示復健之路仍充滿挑戰。即便如此,阿Mo並未放棄,憑藉信仰堅持前行,在每日的痛苦中尋找重獲生活尊嚴的力量。在信中,李盛林以《約伯記》的經文比喻兒子遭遇的苦難,將這場飛來橫禍視為一場信仰的試煉。他形容,三年來,他們在凜冬般的沉默中等待公義,卻在判決那刻迎來無盡困惑與心碎。「當『似是不需負上任何責任』成了血寫的判詞,這世間的重量,為何獨壓在無辜者的脊樑上?」這句話成了他對整場法律程序最深的質問。
為詐騙犯開窗1/犯罪所得定調詐嫌「個人實得數額」 法界斥大法庭為加害人大開逃生門
詐騙集團手法五花八門,立法院去7月三讀通過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強化遏阻詐騙行為的力道,不料最高法院大法庭日前針對多方爭論的第47條「犯罪所得」作出裁定,正式定調「僅限於行為人自己實際取得的個人所得」,此舉引發輿論譁然,並譏為詐欺犯「開啟一道逃生門」。一名從警超過30年的刑事局詐防中心員警日前遭詐騙走1095萬元,甚至在上班空檔6度親手將錢送給詐騙車手,詐嫌膽敢「太歲頭上動土」,也難怪資訊相對弱勢的一般民眾頻頻中招;即使立法院去年通過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加重刑罰懲治詐騙危害,然而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全國民眾遭詐金額已來到304億元,受害者遭掏空積蓄、痛不欲生。台灣詐騙風氣猖獗,龐大的犯罪所得與綿密網絡更被諷刺是另一座護國神山,人人恨之入骨,《詐防條例》第47條規定明文規定,詐欺犯罪成員自白並繳交個人犯罪所得,即可以減輕其刑,所謂「個人犯罪所得」其解釋卻各異其趣,在法界中頗受爭論;最高法院大法庭5月14日作出「個人犯罪所得」裁定,僅限僅限於行為人自己實際取得的個人所得,並不包含詐騙集團其他成員獲利金額,也不包含所有被害人的損失總額。舉例來說,假如民眾遭詐騙30萬,然而車手聲稱個人所得僅有5萬,他只需自白並繳交5萬元就可獲得減刑,被害人可能就無法追回餘款。投資型詐騙是最常見的詐騙手法之一,詐騙集團常以「股票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等話術接近民眾,讓對投資感興趣的人不知不覺中落入圈套,蒙受財務損失。(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此裁定引發社會轟動,民眾擔心詐欺犯藉由少許金額脫罪,被害者金額無處追拿不回又無處討說法,立委更批評大法庭解讀違背立法初衷,浪費司法資源。立委黃珊珊指出,立法時所設定的「不法所得」定義是「被害人全部遭詐金額」,當時司法院及法務部並未表達不同意見,如今實務上卻出現大幅「出入」的解讀,導致法務部需再次修法的問題,實是浪費司法資源。立委王世堅怒批,這樣的裁定與人民觀感南轅北轍,雖然當初立法第47條是希望給願意悔改的犯人一個機會,但這個「悔改」要有代價,要讓受害人得到補償,如今實際所得的解釋是從詐騙犯角度看而非被害人,「這不是法治,是放縱」。對於大法庭所作解釋,律師林冠宇指出,詐防條例第47條中「犯罪所得」一直以來有兩種說法,分別為「詐欺犯個人所得」及「被害人受騙金額」,其中較少案例以後者做判決,因為許多民眾是莫名之中被拉進詐團中當「網路車手」,自己先前也被騙了不少金額;另外就是擔心詐欺犯因賠不出全部金額,直接擺爛,導致被害人連一點錢都拿不回來,所以權害之下取其輕 。立法委員王世堅批評,大法庭的裁定違背了原本立法的初衷,未來詐騙集團成員只要辯稱自己未實際拿到贓款,即可獲得減刑,等同變相鼓勵詐騙行為,嚴重扭曲司法正義。(圖/方萬民攝)不過,一名法界人士坦言,《詐防條例》雖大幅加重「高額詐欺」及「複合式詐欺」的刑責,卻在規範上設立較難達成的門檻,例如「單一被害人被騙500萬或1億元以上」、「假冒公務員、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佈」等;反觀減刑條文卻因前半段文字欠缺周延,造成多數詐騙犯無端獲得減刑寬典,此「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條例應盡速修法解決。對此,立委蔡易餘認為,修法方向或可依詐欺犯「經手金額」做賠償,如此一來避免車手還不出被害人所有損失而擺爛。王世堅則認為,應刪除《詐防條例》47條前段或調整文義,例如「全案之不法所得」,避免車手聲稱沒分到錢就獲得減刑;或新增「共同返還責任」條款,若參與詐欺行為,應負連帶責任,返還一定比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