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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鳶嘴山步道引導繩遭蓄意破壞!28處遭割斷、鬆綁 林業署出手了
位於臺中市和平區之鳶嘴山27.3K支線,於115年3月19日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接獲民眾通報,指稱沿線多處引導繩遭人切斷,已影響步道通行安全。經查,本案實際遭切斷之引導繩計15處,含其餘鬆綁情形共28處。全案已依涉嫌妨礙公務罪移送偵辦,並將研議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表示,接獲通報後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看,並將具危險性之引導繩先行拆除;3月20日再派森林護管員辦理全面巡查,並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和平分局雪山派出所報案;3月21日會同雪山派出所及偵查隊完成現場蒐證作業。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經查本案實際遭切斷之引導繩計15處,含其餘鬆綁情形共28處。目前全案已依涉嫌妨礙公務罪移送偵辦,並將研議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相關損失金額尚待廠商估算,原建置經費約新臺幣23萬元。鳶嘴山步道引導繩遭蓄意破壞,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籲請山友提高警覺。(圖/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供)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呼籲,鳶嘴-稍來-小雪山國家步道沿線設置之引導繩,係為協助民眾辨識行進路徑、降低迷途風險。本次已先行移除受損之引導繩,以避免登山民眾誤用發生危險,並已設置安全提醒告示;後續將持續辦理步道引導繩修繕會勘,屋我尾山步道及木馬道支線引導繩亦將陸續檢視與調整。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醒,近期請登山民眾切勿依賴引導繩進行攀爬或通行輔助,並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路況及自身能力,以確保登山安全。同時嚴正呼籲,切勿任意破壞公共設施,以免觸法。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