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
」 柯文哲 大陸 民眾黨 罰單 勞工
紅燈看手機遭罰3千!法官舉1點「撤銷裁罰」糾正警
台北市一名駕駛人於停紅燈時低頭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3000元罰緩,還記點1點。他覺得冤枉、不滿因而決定打官司,經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處分在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上存在瑕疵,故該裁罰不具備法律正當性。 陳男在開車停紅燈時低頭查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並記點。(示意圖/民視新聞)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與順安街口停等紅燈時,因低頭看手機,被員警當場裁處罰鍰 3,000 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對此,陳男主張當時車輛處於完全靜止狀態,僅是低頭查看,並未手持手機,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交通事故或未注意交通號誌之情形,因此請求撤銷處分。然而,判決書詳細回顧立法歷程,明確指出:「只要駕駛時手持操作電子裝置(不論是打字、看地圖或滑臉書),依法皆應裁罰 3000 元」。法官強調,取締「手持手機」不應僅以有無使用手機架為唯一標準,執法機關應細緻區分駕駛人是在「動態行駛」或「靜態停等」,並審酌其使用目的與操作時間,若一律採取機械式的裁罰,將導致手段與目的失衡,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也恐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法官審理後指出,員警證據不足證明陳男於駕駛時手持手機,因此撤銷罰單。(示意圖/民視新聞)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證據不足,經法院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皆未看見陳男手持手機的畫面,此外,員警對於案發時被告雙手位置等關鍵細節記憶模糊,且執勤當下未即時要求被告出示手機畫面以資存證。經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處分舉證力不足,裁定撤銷罰單。本案判決不僅指出警方採證的具體缺失,更罕見地在判決書中促請執法機關應精進取締程序,避免「積非成是」的執法偏誤,對未來交通違規取締具備指標性意義。
量趨科技被爆高層內鬥 徐靖騰發聲明強調:均有紀錄可查證
被稱為「創業天才」、曾是17直播與柯賓漢數位金融的共同創辦人、現為量趨科技股份公司的大股東陳泰元,日前被控爆打公司CEO與合夥人、擅自更改公司虛擬貨幣的3個帳戶與1個和徐因為創辦公司共用的帳戶密碼,直接捲走價值8萬多顆市價200萬餘元的泰達幣等事。對此,陳泰元15日也出面澄清,強調相關指控均為子虛烏有,並反控對方侵占捲走公司款項,且在已明確收到辭職通知的情況下,仍未交還公司大小印鑑。而被指控的徐靖騰也同樣委託律師發出聲明。一、本人擔任量趨科技總經理職務期間,所有涉及公司資金、虛擬貨幣資產及境外帳戶之操作,均依公司既有決策流程與授權層級辦理,並有完整之內部謙和紀錄、會計憑證、銀行往來文件及交易紀錄可供查證。二、公司營運如需資金調度,本人均以個人資金借款維持公司正常運營,累積借款金額合計已逾新台幣一億元,本人為最大受害者,焉有掏空或侵占 可能?上述借款均有借款契約、匯款紀錄、銀行往來明細及內部往來紀錄可供舉證。三、本人已完整保存任內所有財務資料,包括會寄帳冊、銀行明細、虛擬貨幣紀錄及相關決策文件,足以完整還原資金流向,全案業已進入偵查程序,本人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礙於偵查不公開,在調查結未明前,本人將不再浪費公眾資源逐一回應,以免有心人士脫免卸責波髒水,希冀媒體依事實查證原則報導,以免造成社會誤解,相信司法未來必會公正釐清,還原事實真相。四、共同串辦人陳泰元先生,在公司遭遇重大困境期間,長期未履行協助公司維持營運之責任,不僅自身揮霍無故,對公司財務狀況、員工權益及營運危機完全不予理會,亦未承擔任何實質管理或善後作為,甚至多次遭員工詢問薪資發放事宜,皆拒不理會。五、陳泰元先生身為公司共同創辦人監察人涉嫌監守自盜、侵占公司資產等相關違法情事,早已由檢警偵辦中,調查過程中亦前往其住處等場所進行搜索,並扣押相關證物在案,陳泰元先生不思如何趕緊積極處理員工薪資與營運善後,竟將心力放在對外散播謠言及不實指控,藉以轉移焦點及卸責,令人心寒。六、對於公司內部發生此一憾事且浪費公眾資源,本人感到遺憾並在此表達本人最深之歉意。量趨科技高層爆內鬥,創辦人之一徐靖騰委託律師對外發表聲明。(圖/翻攝畫面)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請假新制2026元旦上路! 全勤獎金按比例扣、未逾10天禁予不利處分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執勤逝世後,被查出公司將病假與績效、排班緊密連結,形成勞工有「不敢請病假」情形。為此,勞動部修訂勞工請假規則並於近日正式預告,共有3大重點,預計2026年1月1日上路。勞工請假規則於12月9日公告修正,自明(2026)年1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條文為第7條、第9條,並增訂9-1條。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為避免雇主利用全勤奬金制度,對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扣發其全數之全勤奬金,造成勞工請病假而有不利益之恐懼,其全勤奬金僅得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扣發。第一、第7條新增「親屬照顧事假採小時計」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得請事假,1年內請假天數合計仍為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若是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例如保母臨時請假要照顧小孩等,勞工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第二、第9條「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擴大範圍現制為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以及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未來新規除上述假別外,增加「勞工因家庭成員必須親自照顧」而請事假,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此外,「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扣發全勤獎金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但若優於法令約定,依其約定。例如員工月薪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當月請病假1天,依3000元除以30日計算,扣發全勤獎金不得超過100元。第三、新增第9-1條「病假未超過10天不得有處分」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予不利處分。例如解僱、降調、減薪,契約或習慣上應有權益如排班權、優惠機票等都算在其中。勞工若因此遭受不利處分,雇主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該不利處分與其請普通傷病假行為無關。勞工1年請普通傷病假日超過10天以上,雇主為其考核時,仍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日數作為考量因素。(圖/勞動部)
為方便兒花錢!爸委託公司「薪水匯孩帳戶」 害他不能考公務員慘了
大陸河北省赤城縣23歲應屆生李東(化名)剛畢業就陷入就業困境。一份莫名其妙的社保記錄,直接擋住了他的公務員與見習崗位之路。李東本已通過張家口市某區圖書館見習初審,但社保系統顯示,赤城縣某建築公司一年多前為他繳納過養老保險。結果,他不僅失去見習資格,還喪失了應屆生身份,無法報考心儀的公務員四級聯考崗位。綜合陸媒報導,為了撤銷記錄,李東三次奔走涉事公司、五趟往返縣人社局,並申請勞動仲裁,但均因「記錄無法修改」、「基層單位無撤銷權限」被拒。眼見報名截止日期逼近,半年奔波無果的李東一度陷入絕望。案子進入赤城法院後,法官看到李東標註的考試截止日期,立即指示助理抓緊辦理。法官親自前往涉事建築公司調查。經近三小時翻查舊工資帳目,公司人事專員想起,「去年年底有位李師傅在公司務工,他不會用手機轉帳,讓我們把工資打到兒子李東帳戶上。財務申報社保時,未核對勞動關係,就順手填了李東的信息。」李東父親懊悔表示,「都怪我不懂規矩,想給孩子方便,沒想到耽誤了大事。」法官結合多年經驗提出新思路,公考和見習審核的核心是勞動關係真實性。既然社保記錄無法撤銷,就從「證偽勞動關係入手」。最終,由建築公司出具書面說明,縣人社局結合法院調查和企業舉證材料,出具補充證明,證明社保記錄屬誤錄。結果,李東順利報考公務員,今年6月完成試用期,成為某區財政局正式工作人員,圓了自己的公務員夢。
賴苡任捲死亡連署遭起訴!今出庭仍不認罪 聲請傳喚3人作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時,賴苡任否認犯罪,並多次強調檢察官應該要盡舉證責任。檢方指控,賴苡任在黨部指導不詳員工抄寫黨員名冊,但賴苡任否認犯行,原先賴苡任聲請的證人中,除滿志剛、劉思吟、林叡3人外,還有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不過今日,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將把聲請證人的名單改為滿志剛、董佳瑜、林叡。檢方部份則希望可以傳喚張斯綱、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4人作證。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當初會聲請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當作證人,是因為檢方不願意負起調查證據之責,不得已才聲請傳喚。但如今為節省訴訟經濟,決定放棄聲請該名不詳志工以及15名被起訴的志工。今日針對檢方指控賴苡任曾指導某不詳志工寫黨員名冊,賴苡任表示當時是接獲初文卿告知,將中選會所規定的連署書的格式轉達給志工知道。並表示,此案的重點應該在於該名不詳志工是否有實行偽造文書的行為,檢方也應該負起舉證責任。
涉罷免偽造案5人遭起訴! 賴苡任受訪認檢方「應積極舉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結束後他接受媒體訪問,其律師表示「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回顧整起事件,檢方於今年3月接獲告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案有造假,後續調查向中選會、北市選委會函調提議人資料後發現錯誤率高,於是於今年4月發動2波搜索行動。以賴苡任、滿志剛、陳冠安、劉思吟4人為首的「罷免雙吳四騎士」等11人於檢方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進行交保,第二波搜索行動中涉入其中的被告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則於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於6月16日偵結此案,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均因涉犯造文書、個資法被起訴。台北地院於今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死亡連署案,被起訴的5人中,只有賴苡任被傳喚到庭審理,其餘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預計將於他日傳喚到庭。今日開庭結束後,賴苡任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對法官表達感謝,認為法官很認真在理解自己的訴求,並認為開庭很順利,也希望後續能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把法律程序走完。賴苡任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有關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這樣的案件其實很輕微,但卻要浪費這麼多國家資源,並表示其實國家機器在動用時,對被告產生的折磨以及日後人生命運影響非常大。此外,他也稱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並強調,民主法治國家裡,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反倒應該是國家機器在發動司法程序時,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並期待法官未來可以做出英明、公正判決。
跟進日本「自我藥療」買成藥抵稅? 財政部3理由反對
財政部近期研究日本「自我藥療」稅賦優惠制度,其中包含是否增列自我用藥醫療費扣除額,也就是到藥局購買指定非處方藥可以抵稅。但財政部結論以3項理由反對,認為台灣暫時不宜跟進日本,增列成藥可扣除額。日本醫療費用扣除額分為兩種,其一為「一般醫療費用扣除額」,扣除保險給付及固定金額現為10萬日圓(約新台幣1.75萬),或年收在低於200萬日圓以下,扣除總收入5%後,餘額可列報醫療費用抵稅,扣除上限200萬日圓(約台幣39.36萬元)。另一種就是「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購買政府指定的非處方藥,也就是成藥等,超過1.2萬日圓(約台幣2400元)減除後,餘額可以列報抵稅,上限是8.8萬日圓(台幣1.73萬元)。財政部研究的是第二種,台灣現行自行購買藥物也可以在醫療費用中列舉扣除額,但僅限由醫師出具須自行購買藥物支出的處方藥,自己到藥局購買成藥、感冒藥等都不行。財政部研究,日本是一般醫療費用與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擇一,都須先減除固定金額,且有扣除上限,列舉還要搭配健檢、疫苗接種、癌症篩檢等,方便度未必優於台灣。加上我國的健保制度與日本的醫療制度未盡相同,自我用藥是否適用台灣,仍需由主管機關詳細評估。綜所稅上,台灣已有44%申報戶免繳稅、適用稅率5%申報戶占36%,近550萬戶、8成民眾是低稅負擔,若放寬向藥局購買藥物,小額支出可列舉扣除,對弱勢家庭、低收入戶並無效益,徒添民眾舉證負擔與稽徵成本。
羅唯仁竊密案台積電向英特爾求償?律師:舉證難度高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7月底退休後涉嫌帶走數十箱手寫稿轉赴英特爾任職,引爆晶片竊密風波,台積電25日發聲明已對羅唯仁提告,不過專家認為,台積電若要對英特爾求償,舉證的困難度是相當高。目前外界關注台積電能否對英特爾求償,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吳奕綸認為,舉證的困難度相當高。他表示,一方面英特爾一定會要求羅唯仁任職前先簽一張不得外洩前公司台積電機密的保證書,當作防火牆,台積電必須要舉證英特爾有從羅唯仁那邊取得台積電二奈米的機密資料,而台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7條雖然有準用第19條,得選任查證人,對英特爾持有或管理之文書或裝置設備實施查證,但如果實施查證所需的負擔太大,查證有困難,法院可能不會同意查證。如果要針對英特爾,他認為,台積電應該會選擇在美國提告,因為就先前中芯國際挖角台積電員工竊取機密的案件,就是台積電透過美國司法的證據調查程序,取得中芯國際內部資料,發現中芯國際內部有台積電高階製程的內部營業秘密資料5萬多件,最終於2024年底達成和解,中芯同意賠償台積電2億美元,並無償轉讓8%股權予台積電。吳奕綸也分析羅唯仁個人刑事部分,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及洩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刑責最高可加重至12年有期徒刑。國科會在2023年就已將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公告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反營業秘密法的部分,主要是2種類型,第一種是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第二種是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吳奕綸認為,將來在訴訟上,法院會調查羅唯仁在離職前是否還有權利調閱二奈米的機密資料,及是否有將機密資料帶出,如果台積電能證明羅唯仁以不正當方法取得機密資料,就可以對羅唯仁請求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包括可得預期之利益。
籲源頭過濾未具名惡搞投訴 劉書彬談校事會議:回歸校園輔導本質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25)日表示,學校是教育機構,對於校內事件應回到教育本質對個案充分輔導,對有涉入刑事問題者,輔導當事人對外報案,而不是讓學校搞得像調查機關,校園風聲鶴唳,老師膽戰心驚。身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近日與關心教育的幾名委員召開「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會議中討論校園近期吹起「校事會議」風潮,在在對教師士氣衝擊,也惡化「教師荒」現象。儘管教育部對此提出「增訂投訴過濾門檻」、「納入輔佐人」等過濾機制,還說要替學校增能處理校園事件的能力,並分流輕微個案回歸專業輔導,並進一步喊出2025年底要完成修法,但不少與會教師代表仍難放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事件的本質仍是「輔導」為重。(圖/CTWant攝影組)劉書彬也直指,統計受理的1,000餘件校園事件中,根本只有6件是教師調查結果情節重大、不適任而遭到汰除,根本百分之1左右,如今「大砲打小鳥」,各校由於法規不完善卻又不敢任意喊停,只能被迫成為調查場域,搞得教師七葷八素各個誠惶誠恐驚,而師培學生就算取得教師資格後,看到這種情況也嚇壞了,難以樂意投入教育第一線,然後教師荒就這樣惡化,這就是惡性循環。劉書彬直言,從受理機制就該進行根源改變,那種不具名加上舉證乏力者都應初步排除不受理,也要在受理程序明訂「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從源頭過濾胡鬧、栽贓的問題,不要把老師當「賊」看,畢竟多數老師是正常優良的。校園事件近年呈現指數成長,但調查後多有冤情。圖為一名「校園事件」苦主向CTWant陳情自己的委屈。(圖/周志龍攝)劉書彬說,原本不適任教師就有教評會和考核機制,近期搞了個「校事會議」是疊床架屋,只要接獲檢舉就會進入校事會議流程,很多校長即使心知肚明檢舉案無理,仍不敢隨意喊「卡」,但很多案子是一時情緒基於誤解,根本源頭就該排除。她示警,目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一路扭曲立法意旨辦下去,失控的國教現場只會把更多有志之士嚇跑。劉書彬話鋒一轉,肯定教育部提出的修法方向,能新增輔導、預防與輔佐人機制,但仍有為德不卒,不妨把這部行政命令加入「輔導」二字,變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才能落實學校為教育場域的核心意義,「別把辦學變成辦案」她苦口婆心。
全台首張AI空污罰單屏東開出! 工廠排黑煙超標遭罰21萬
傳統空污稽查常受限於污染排放的瞬時性與環境條件干擾,讓環保人員到場時難以確認違規事實。屏東縣環保局導入工廠煙囪排煙不透光率AI影像判定科技,成功揪出工廠黑煙排放超標案件,經環境部檢核後,日前開出全台第1張運用AI科技執法的空污罰單。環保局表示,在這次執法案例中,目標對象疑似有不定時短暫黑煙排放嫌疑,並有多起民眾陳情紀錄,但傳統稽查工具難以有效蒐證,導致違法行為不易舉證而逍遙法外。最後業者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21萬元,並在昨(20)日繳清。環保局說明,排放管道AI影像判定系統結合監視影像、雲端演算與不透光率分析模型,可自動辨識煙羽顏色、濃度與持續時間,當系統不透光率判定值可直接作為告發依據,讓執法由被動轉為主動、即時化,相較於人員稽查,可有效提升查獲率。屏東縣環保局以工廠煙囪排煙不透光率AI影像判定科技,抓到工廠排放黑煙,並開出全台首張運用AI科技執法的空污罰單。(圖/屏東縣環保局提供)環保局指出,這種新標準方法運用智慧影像系統進行長期連續監測,並結合數位簽章確保資料品質與安全性,有效克服傳統人力稽查的限制。此外,其判定結果排除人為的主觀因素,更可確保執法公信力,助力環境精準執法。環保局強調,「智慧稽查、科技執法」的環保治理新模式,必能有效遏止違法行為,未來將持續精進科技執法的質與量,加強污染源查緝。同時呼籲業者應摒除僥倖心態,落實自主管理、提升污染防制能力,這才是企業永續經營根本之道。環保局為強化空氣污染排放監控與稽查效能,去年引進制高點AI偵煙科技,遏止廢棄物露天燃燒行為,今年再導入工廠煙囪排煙不透光率AI影像判定科技。
空服員病中硬撐上班猝逝 勞動部修法推10天病假新制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上班過世,引發各界關注,事發一個月後勞動部20日火速預告「勞工請假規則」,要求勞工1年10天以內病假雇主不得不利對待,但勞動部官員表示,薪資給付仍是一年30天以內病假半薪,但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病假新制預計2026年起上路。勞動部調查指出,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長榮航空對於組員於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規範不夠周詳且未能落實、家屬及部分組員表達當事空服員抵台後未獲最適當處置,更發現當事空服員國定假日調移日期未明確,後續求桃市府依法處置,涉及職場不法侵害要求長榮航2個月內完成調查,要求民航局調查處理是否有依客艙組員手冊落實突發疾病,至於涉及職業病死亡等也請醫師評估。勞動部更質疑,長榮航管理制度嚴重影響勞工病假權。勞動部因而研修「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不利處分,考量勞工舉證困難,當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事實後,雇主應負舉證責任,且雇主考核勞工時不得僅以病假日數作為考量。並會透過函釋要求全勤奬金應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中明定,不得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予發給情形,避免造工恐懼不利益不敢請病假。為何是10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表示,邀集勞雇雙方蒐集意見時勞團多希望12天或15天,雇主則說最多可以接受3天至7天為多,兼顧雙方平衡因而採取10天不得不利對待,但超過10天部分也不能僅就病假天數給予不利處分,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勞基法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至於請假證明等是否有修正?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請假規則依舊會維持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並未改變。
颱風吹垮反射鏡砸車國賠11萬!「區公所轉向承包商求償」糗踢鐵板
基隆市安樂區公所因颱風期間設置的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民眾車輛,代市府支付國賠金後,轉向承包廠商求償11萬元,不料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區公所求償敗訴,還須自負全部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外圍環流帶來強風豪雨,安樂區新崙里里民活動中心前方一支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李姓民眾停放在一旁的自小客車。車主隨即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經協商後由市府於今年1月支付賠償金11萬元。安樂區公所主張,事故肇因於承包商道源廣告工程公司施工不當,指稱該面反射鏡的支柱實際埋設深度僅約7公分,未符合一般需埋入至少30公分的工法標準,認定廠商存在瑕疵,遂依《民法》與《國家賠償法》規定提告求償。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事故確實導致損害,但國賠金由基隆市政府支付,區公所僅為代理機關,並無求償主體資格。法院指出,區公所無法證明反射鏡施工違反特定契約內容或設施標準,提出的他牌反射鏡規格亦不具證明力。承包商方面則抗辯,稱工程已按契約執行,並通過區公所驗收,事發當日基隆市測得最大陣風每秒41.4公尺,為致災性強風,應屬不可抗力因素,反射鏡倒塌難以完全避免。最終法院判定,區公所無具體法律依據可向廠商求償,亦未能舉證對方施工有誤,因此判其敗訴,並須自行負擔全案訴訟費用。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
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 黃珊珊:檢察官應善舉證責任而非羅織罪名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1)日出庭作證後受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並表示,「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今日出庭作證後,公訴檢察官指控,黃在2023年底開了柯文哲競選總統的募款會,隔天就傳訊「小沈已給過」,證明柯指的募款,柯的律師表示,2023年柯文哲「KP Show」演唱會是商業演出,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珊珊作證後接受採訪表示,今天主要是來為政治獻金部分作證,但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在法庭上的問題很多都是檢察官主觀臆測,甚至都是非常不專業的問題,比如:你們這麼忙為何不用訊息通知大家就好?對於所謂「小沈已給過,叫我不要去麻煩別人」的部分,故意要去串聯所謂的1500。黃珊珊表示,自己當時身為競選總幹事,在選舉過程中包括募款、爭取選票都是自己的責任,當然會去爭取各界的支持,但是柯文哲是一個非常不喜歡麻煩人的人,常對她說不要去麻煩別人,這是兩人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互動,這件事情跟京華城和小沈一點關係也沒有。有關競選小物、KP秀,黃珊珊說,這些都是正當的商業行為,但直到今天檢察官還是運用所謂片面資訊、文字遊戲,故意要入人於罪,這個「非常不可取」,重點在於清者自清,相信法院接下去的審理,都已經很清楚很多事實已經呈現,希望司法界能在此事上,大家看得很清楚「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黃珊珊也表示,今天下午後終於可以跟柯文哲講話了。
獨/旅日網紅遭控性騷賠10萬獲逆轉勝! 台藝大琵琶女神被法官狠打臉
2023年台灣吹起Me too風暴,不少女性名人跳出來踢爆曾被性騷擾,其中擁有台藝大枇杷女神之稱的李雨禧也出面指控擁有22萬訂閱的旅日網紅多米多羅Domidolo對其性騷。新北地院板橋民事簡易庭2024年12月11日判多米多羅須賠償李10萬元,多米多羅不服,上訴以後新北地院於10月15日判決出爐,宣判原審廢棄,李雨禧一審訴訟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李雨禧負擔。回顧整起事件,李雨禧在2023年6月的MeToo浪潮中,發長文控多米多羅言語性騷,期間還有不當肢體碰觸,讓她備感壓力。不過對此,多米多羅回應,痴女企劃是女方提的,至於會穿比較露只是因為想增加流量,並且同住時都是分房睡,願意為言語輕浮部分道歉,但他也指出,對方不斷主動靠近,他反而想迴避,而李雨禧生活習慣很糟,事後她想多住幾晚他也拒絕,也幫她找飯店,強調絕對沒越界。當時,李雨禧貼出對話紀錄試圖證明自己被性騷,但網友卻都不買單,並認為多米多羅沒不軌意圖,甚至抓包李雨禧在影片下方留言,「你不喜歡我的ㄋㄟㄋㄟ嗎」、「助理問我有沒有被騷擾,我說沒有沒有,阿米是正人君子」,李雨禧發完MeToo文以後,卻獨刪這兩則留言,風向也因此一面倒。多米多羅批,台灣司法很可悲。(圖/翻攝畫面)不過,2024年一審出爐以宣判多米多羅要賠償女方10萬,多米多羅也於10月14日發影片喊冤,表示自己遭到李雨禧控訴性騷,但因為告不了刑事,所以對方只好轉告民事,沒想到法官卻要他賠償李雨禧10萬元。多米多羅憤怒表示,以為對方只有「垃圾證據」是要怎麼告,沒想到官司竟然輸掉,無奈表示「打官司的這2年,我只覺得台灣司法真的可悲。」多米多羅表示,當時和李雨禧合作「痴女企劃」對方借住他家,甚至到浴室泡澡,把浴室弄得嗶嗶叫,他才會說再這樣我就衝進去洗鴛鴦浴,但法官卻以此認定他有言語性騷。另外,最令多米多羅感到傻眼的是那部短片,當時很明顯是女方自己「帶球撞人」,但法官卻判是他主動去接近女方,還稱他有搭女方的肩,但影片根本沒這畫面,讓他懷疑人生,直說法官看世界的方式真的跟大家都不一樣。當時他也強調,會繼續上訴,但律師費真的是很貴,希望大家能夠斗內幫助他。影片曝光後有許多網友紛紛捐錢,從30元到3000元都有,喊話加油。沒想到,全案竟是反轉又反轉,今年10月15日,上訴結果出爐,法官在審酌證據以及勘驗影片以後,認定李雨禧未能舉證證明侵權行為確實存在,依法應予駁回其請求上訴人給付精神慰撫金10萬元。
旅客住飯店隨手一掛!事後竟收68萬元「天價帳單」 原因曝光
大陸一名旅客近日入住酒店時,因將衣物掛在客房內的消防噴淋頭上,意外導致噴淋系統啟動,造成房內嚴重淹水,事後遭業者求償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68.7萬元),雙方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例。今年7月,貴州省貴陽市也曾發生旅客將衣服掛在噴淋頭上,導致房間被淹的事故。綜合陸媒報導,事發當時該名旅客不慎扯破噴淋頭內的玻璃球,導致管道內的水瞬間湧出。雖然酒店人員及時關閉閥門,但仍有約10噸的水洩出,造成2層樓嚴重積水,多處設施受損。酒店依據清潔與維修費用,提出16萬元賠償要求。不過,旅客認為金額過高,雙方協商破裂,只能透過法院解決。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例。今年7月,貴州貴陽也曾發生旅客將衣服掛在噴淋頭上導致房間被淹的事故,當時旅客最終賠償酒店約2000元。有網友指出,雖然有些酒店掛衣空間不足,但消防噴淋頭屬於關鍵安全設施,不應被誤用。也有人戲稱,「掛件衣服竟能引發「水漫金山」,以後住飯店得更小心。消防專家提醒,噴淋頭設計用於火災自動滅火,啟動靈敏度極高,任何外力碰觸都可能誤觸機制。旅客入住時應遵守規定,切勿隨意使用消防設備,以免釀成損失甚至須負法律責任。同時,酒店也應完善房內衣物懸掛設施,並在噴淋頭附近張貼明顯警示標語,防止悲劇重演。法律專業人士指出,賠償金額應依實際損失計算,酒店需提供修繕與損壞證明,旅客若有異議可依法舉證維權。此案也提醒業者與消費者,安全與責任意識缺一不可。
獨家/三星摺疊機轉軸排線「死亡螺旋」 每次的開合都在加速手機報廢
從2019年9月推出Samsung Galaxy Fold之後,三星可以說是摺疊機(尤其是左右開的大摺)的領頭廠商,只要提到摺疊機,大多數人都會直接想到三星。但時至今日過了6年,三星的Fold系列也出了7代之多,有個問題其實一直到現在都還是許多用戶討論的焦點,那就是隱藏在轉軸內的「轉軸排線」。轉軸排線的功能許多人都知道,「轉軸」之於摺疊機,可以說是脊椎,它支撐著摺疊機左右兩邊螢幕的開合。而轉軸排線則是隱藏在轉軸內的柔性電路板,穿過鉸鏈機構,把手機左右兩邊的主機板連在一起。用人體來比喻的話,轉軸排線可以說是摺疊機的「脊髓」,他肩負著許多功能,傳送內外螢幕的影像訊號,讓你看到畫面;它要傳輸觸控訊號,讓你可以滑手機;它還要把電池的電力送到螢幕和各個零件上,讓整支手機能正常運作。除此之外,這條排線還要負責所有無線通訊功能。你的 Wi-Fi 訊號、藍牙連接、手機網路,通通都要透過這條排線傳遞訊號才能運作。摺疊機內的轉軸排線如果發生問題,要花上1.7萬進行維修。(圖/廖梓翔攝)轉軸排線的故障寫到這,一些長年使用摺疊機的讀者應該有注意到了,自己是否過去某台摺疊機會遇到突然無法充電、螢幕無法亮起、5G訊號找不到、Wi-Fi訊號找不到、自動關機等情況等情況,這種時候,高機率就是轉軸排線發生問題。網路上Fold系列歷年的故障以下均扣除掉轉軸、螢幕本身出問題的案例,僅鎖定在轉軸排線故障的國際案例(台灣部分已經扣除)。2022年8月,有歐洲用戶在「Fold3 wifi not turning on」討論串中描述Wi-Fi完全無法開啟,有網友在底下留言明確表示,這是連接手機兩邊的轉軸排線斷裂所致。(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Reddit論壇也有用戶在2023年3月在GalaxyFold以「thetwo cables on the hinge of the Samsung fold3」為標題發文指出,轉軸上的兩條排線在使用過程中容易老化和損壞,導致S Pen死區和展開時無聲音等問題。(圖/翻攝自reddit)REWA Technology維修團隊在2024年1月發布的「Samsung Z Fold 3Hinge Flex Cable Replacement」維修影片中,直接展示了Z Fold 3的「無聲音」和「Wi-Fi灰色無法開啟」問題,通過更換轉軸排線成功修復,並列出五種常見問題:黑屏、顯示模糊、觸控異常、Wi-Fi失效、無聲音,幾乎都可透過更換轉軸排線解決。 GSMArena針對Fold3的留言區也有人提到Fold 3的各種問題,自己也有遇到轉軸排線的案例。(圖/翻攝自gsmarena)2024年7月,在「Fold6 Inner Screen Failure within 24 Hours」討論串中,有Reddit用戶回報Fold 6在使用24小時內內頁螢幕故障,更新後顯示可能是排線斷開連接。(圖/翻攝自reddit)維修業者QASWA Telecom在2025年3月撰文「Samsung Galaxy ZFold 4 Suddenly Got Display Blank」,明確指出Z Fold 4的空白顯示排線問題通常表現為內摺疊螢幕突然空白,以此也能代表有許多用戶遭遇Fold 4轉軸排線故障,這才讓業者撰文說明。Samsung歐洲社群論壇2025年3月的「Fold4 Product Issues」討論串中,用戶指出內頁螢幕左側到右側的連接線存在品質問題,維修費用達700美元,因為螢幕和轉軸都必須更換。(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2025年8月,有Reddit論壇網友自述自己的Fold 6內頁螢幕會間歇性閃爍,該用戶強調自己在使用上都十分的保護,但也有網友推測應該也是轉軸排線的問題。(圖/翻攝自reddit)(圖/翻攝自reddit)為何轉軸排線會故障?轉軸排線隱藏在轉軸內,照理說應該是要保護得很好,但為何轉軸排線會有這麼多的故障案例?轉軸排線本質上是條柔性印刷電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FPC)。根據《AndwinCircuts》在2025年5月發出的文章顯示,柔性PCB中的銅導體,在反覆彎曲過程中會發生「加工硬化」(work-hardening)現象,銅材逐漸變硬變脆,最終形成微裂紋並擴展至完全斷裂。(圖/翻攝自andwinpcb)為了避免柔性PCB內的銅導體發生斷裂,業界大多都會給予彎折處一個比例的彎曲區域,文章中也建議彎曲半徑應為材料厚度的6-10倍,如果彎曲過緊,會大幅縮短排線壽命。另外在美國「AlphaWire」的官方網站中,也能找到一份有關柔性電纜常見的故障原因,其中之一就明確提到「摩擦」,如果纜線在運動過程中與其他物體持續摩擦,會導致外層護套和絕緣層逐漸磨損,進而導致纜線故障。這邊指的是有著厚實的橡膠包裹住的電纜,有如此強大的保護下,還是會因為摩擦而破損。那夾在摺疊機轉軸內、幾乎沒有任何保護可言的轉軸排線呢?再回到《AndwinCircuts》的文章,當中也明確提及,柔性PCB彎曲的過程中如果有摩擦,會導致夾在中間的銅導體嚴重磨損,進而導致柔性PCB失效。(圖/翻攝自andwinpcb)所以摺疊機的轉軸排線在狹小的空間中不斷地反覆彎折,會發生問題是遲早的事情。而且如今Fold7又主打著最為輕薄的摺疊手機,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會更加加劇轉軸排線的摩擦,導致轉軸排線問題不斷發生呢?摺疊機一次次的螢幕開合,到底是聲光影音的最佳體驗,還是敲響手機壽命倒數計時的喪鐘?加劇螢幕開合次數的因素-外螢幕比例長期使用三星Fold系列的讀者應該都會注意到一件事情,很多時候,你們拿起手機的第一個動作,其實就是「打開螢幕」。相較於其他廠商將封面螢幕的尺寸設計的較貼近一般手機的比例,三星Fold系列的封面螢幕比例,在Fold 7之前都是十分的「狹長」。三星在Fold7之前,外螢幕都是偏向狹長的比例,圖為Fold6。(圖/廖梓翔攝)這種狹長其實已經超脫了一般手機的使用比例,所以會讓許多用戶覺得「封面螢幕」用不慣,進而讓「拿起手機就打開螢幕」變成一種接近本能的習慣動作。但這樣的動作,其實就是一種「死亡螺旋」。封面螢幕的過於狹長,導致用戶體驗不佳,所以用戶被迫、本能性的被迫頻繁打開內頁螢幕使用,大幅增加開合次數,相較於其他廠商,這樣的設計其實就是加速轉軸排線疲勞,進而增加故障發生的可能。官方無視永續的「整組更換」在調查Fold系列故障情事的過程中,《CTWANT》發現一件事情,就是三星對於摺疊機轉軸故障一事,不分海內外,大多數都是採取「整組更換」的方式。所謂的整組更換,就是轉軸、內頁螢幕與內部的轉軸排線一起更換。三星此舉,對外宣傳的「永續」與「環保」理念形成強烈矛盾。當一條僅需數百元即可更換的排線出現問題時,原廠卻要求消費者支付大價錢來更換整組螢幕總成,這種做法不僅有剝削消費者的嫌疑,更直接製造了不必要的電子垃圾。三星針對永續發展有推出網站。(圖/翻攝自台灣三星)一條排線的損壞,本質上只是局部故障,透過精密的維修技術即可修復,但三星選擇將仍可使用的螢幕面板、轉軸結構、金屬框架等大量組件一併報廢,完全違背了「延長產品壽命」與「減少資源消耗」的永續核心價值。這等於鼓勵「用完即棄」的消費模式,與全球推動的「維修權」(Rightto Repair)運動背道而馳。歐盟近年一直在力推「維修權」運動。(圖/翻攝自repair.eu)令人咬牙切齒的「冷筍」「冷筍」其實就是「人為損害」簡稱「人損」的諧音,是目前網路上網友專門諷刺三星受後態度的名詞。在維修這方面,如果轉軸排線故障是發生在保固內,那要注意的是,除了轉軸排線外,「內頁螢幕」、「轉軸」也會被納入「保固」評估範圍內。這三個地方只要有任何一處判定為「人為損害」,那麼就是不在保固範圍內,你想要修轉軸排線,就只能花錢處理。而這三個地方,轉軸排線基本上藏在轉軸內,不太可能會有人為損害的發生,而轉軸、內頁螢幕本身,就是個非常容易出問題的地方。比如在2023年7月,有台灣就有網友在Mobile01留言控訴,表示他所持有的Fold 4在內頁螢幕突然無法顯示後送修。三星維修人員檢查後,雖未過保固期,但因「轉軸有外傷掉漆」,判定為「人為摔傷」,造成排線損壞,需自費維修。(圖/翻攝自Mobile01)Reddit用戶Eddiejay328在2024年7月以「Galaxy FoldRepair Warranty is a joke」為標題發文,表示其Z Fold 5因內頁螢幕框架黏膠磨損而送修。三星保固卻因「外框底部有磨損及角落有小刮痕」,判定為可能遭跌落,拒絕保固。他強調手機一直有使用保護殼,且所提問題是「內頁螢幕框架」,與外框無關,認為判定極不合理。(圖/翻攝自reddit)Reddit也有網友在2024年10月16日以「Samsung wants tocharge me $594 dollars to fix the Fold 6 ...」為標題發文,表示其Fold 6因「單純打開螢幕」造成螢幕損壞。他強調「沒有任何外部損壞」,但三星卻開出594美元(約新台幣19,000元)的維修帳單,暗示不屬保固範圍,遭判定為人為損壞。(圖/翻攝自reddit)這還是在保固範圍內所引發的「冷筍」爭議,其實轉軸排線要發生問題,極少案例在半年至一年內發生問題,大部分都是一年至兩年內才會發生問題。而如果沒有額外購買Samsung Care+的話,大部分的手機都是一年保固。這也代表著,當時間過一年保固後,轉軸排線如果發生問題,想要維修的話,就只能花費1萬7千元以上的費用進行更換。法院的實際案例2024年11月,PTT MobileComm板有位網友分享一名消費者所遭遇的情況,該名消費者表示自己購買三星Galaxy Z Fold4摺疊機使用,結果手機在保固期內出現「無法完全攤平」的故障。後續消費者將手機送往三星原廠維修中心檢測後,被原廠以「人為使用不慎之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為由,判定不在保固範圍內,表示如果要維修,就要支付新台幣17,100元的維修費用。該名消費者無法接受,認為自己只是正常使用,並未對手機施加任何強烈撞擊。最後消費者決定對三星提告,案號為113年度湖簡字第399號。PTT網友的發文。(圖/翻攝自PTT MobileComm)後續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三星敗訴。法院首先提到,三星的保固條款屬於「定型化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如有疑義時應作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這代表當保固條款存在解釋空間時,法律傾向保護消費者而非企業。法院也明確表示「舉證責任在三星」,三星主張故障係人為使用不慎之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應由三星就此「有利於己之事實」負舉證責任。這打破過往消費者「自證清白」的做法。而雖然三星有提供實驗室測試示意圖進行佐證,但該項證據未能說服法院。法院認為,三實驗室測試示意圖並非針對該支手機的實驗測試,難以推論故障原因;損壞判斷照片僅為手機外觀的觀察,且三星自己承認「在拆的過程可能損害加劇,所以沒有拆開來檢查」。法院認為,三星提出的檢測報告僅記載「故障原因判定為人為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未具體說明如何判斷係人為強烈撞擊所致,且檢測報告內容過於簡略,難以認定三星已盡舉證責任。法院最終認為,「無法認定系爭故障確係人為使用不慎所造成」,解釋上應認屬於「保固期限內所發生自然性功能故障之範疇」。依據三星保固條款,三星應負起免費維修之義務。但從這起案例就可以注意到,判決書明確記載,該名網友是2022年8月30日購買三星的摺疊機,在保固期間內手機發生故障,但整起案件是一直到2024年10月才民事勝訴,如假設該台手機是在2023年接近8月時發生問題,那道判決出爐,中間至少歷經了1年以上的時間,這時候就要問了「有多少人耗得起這個時間?」民間維修只要一半的費用看到這,讀者也知道,只是一條排線的故障,三星官方非得整組更換,維修費用更是高達1.7萬元,可以說是十分昂貴,提告也至少要一年以上的時間。那麼民間呢?《CTWANT》 實際詢問過有著20年以上手機維修經驗、經手過上百台摺疊機維修的S先生,S先生表示,如果判定是轉軸排線出問題的話,連工帶料的維修價格大概是6至8千元。S先生也很坦誠地表示,這6至8千元的費用中,其實轉軸排線的成本不到幾百元,當中有很多的價格是在「維修的工錢上」。《CTWANT》也實際上淘寶查詢,的確三星摺疊機的排線價格從人民幣9元至50多元不等。淘寶上售賣的各種Fold系列的轉軸排線。(圖/翻攝自淘寶)S先生解釋,三星摺疊機難修的點在於「複雜」,他們身為非官方的民間業者,一開始為了研究摺疊機怎麼修,也真的收了好幾台回來研究。單是為了「拆開」,一開始就弄壞很多台。後來是由於經驗累積,再加上各種機器與顯微鏡的加持下,他們才摸透維修的方式。但S先生當時也提到,身為原廠的三星,理應有相對應的治具、工具來加速摺疊機的拆卸,但S先生也不懂,身為民間的他們都有辦法拆開摺疊機、挪開轉軸,進行排線的更換,但為何身為官方的三星卻不可以?《CTWANT》也曾詢問過坊間其他廣告宣稱可以維修三星摺疊機的業者,就有業者表示「他們可以修,但不保證能修好」。該名業者解釋,三星摺疊機內部構造太過複雜,很容易「越修越壞」,實際上不僅不能保證維修到好,甚至連「修壞」都是有可能發生的。該名業者甚至直率地表示「把我這當作最後機會,抱持著壞掉也無所謂的心態來找我比較適合」。專業律師的態度《CTWANT》為此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長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消費安全並提昇消費生活品質。因此,當消費者與企業之間訂立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發生爭議時,依該法第11條第2項規定,應作「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湖簡字第399號民事判決為例,法院明確指出,三星以「人為使用不慎之撞擊」為由拒絕保固維修,應由三星提出具體且完整的事證加以證明。一般而言,手機在日常使用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些許外觀磨損或使用痕跡,這屬於正常使用情形,企業不應僅以此為由拒絕履行保固義務。再者,若產品本身的設計或製造存在瑕疵,例如轉軸排線結構在合理使用下即產生故障,除了契約上應承擔的保固維修責任外,依《民法》第354條以下規定,企業仍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這種責任並不因消費者有輕微使用痕跡而免除。從法律角度觀之,企業在面對此類技術性爭議時,應以誠信為原則,提供透明、具體且能被驗證的檢測報告,而非以模糊的「人為損害」字眼推責。唯有如此,才能符合法律保障消費者的精神,亦維護企業自身品牌的信譽與永續發展形象。而當問及同樣都是花錢修復轉軸排線,原廠要求消費者支付1.7萬元的費用連螢幕、轉軸一起更換,而民間能獨立拆卸轉軸進行排線更換、收費更只有原廠一半這件事。陳塘偉律師表示,產品是由三星研發設計,三星要用如此方式進行維修,這方面其實並沒有法律責任,屬於合法的範圍內。官方的回應《CTWANT》就轉軸排線故障,但是卻是連螢幕進行整組更換維修一事詢問台灣官方,台灣官方表示,每次的狀況都不同,還是要以維修檢測的結果為主。而對於未來是否有單獨更換轉軸排線的可能,台灣官方則未回應。而在截稿前,《CTWANT》發現,近期才剛推出的三星Fold7,雖然目前尚不清楚轉軸排線的問題是否還會出現,但過去讓三星最頭痛的「綠線門」似乎又重演了。(先前三星的手機曾大範圍的發生用戶手機螢幕出現線條的情況,其中又以綠線居多,所以網路上俗稱綠線門,網路上甚至有消費者的自救會社團。)目前網路上已經出現兩台在內頁螢幕上出現綠線的Fold7。在三星印度社群的用戶發文表示,自己剛入手的Fold7出現綠線,但原廠已經承諾讓他直接更換。(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另外一台則是由網友Abhishek Yadav在社群平台X上接受投訴爆料所公布的,目前尚不清楚官方後續的處理。而這是否會成為Fold7的綠線門起點,目前尚不得而知,仍有待後續追蹤調查。(圖/翻攝自社群平台X @yabhishek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