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
」 民眾黨 柯文哲 大陸 性騷 勞工
香港公共場所禁電子煙!4月30日起攜帶即違法 最重罰20萬、監禁半年
香港控煙政策迎來重大升級,衞生署2日正式宣布,自今年4月30日起,全港將實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屆時任何人凡於「公共場所」管有電子煙、加熱煙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無論是煙彈、煙油或相關裝置,即使僅是隨身攜帶而未實際吸食,均屬違法行為。違者將面臨港幣3000元(約新台幣12247元)的定額罰款;若違規產品數量龐大,最高刑罰可處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20.4萬元)罰金及監禁6個月。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香港衞生署表示,《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另類吸煙產品修訂於4月30日起正式生效,本次執法重點在於對「公共場所」的嚴格定義。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指出,公共場所涵蓋所有公眾有權進入的場所,包括街道、商場、公園,甚至是一般住宅大廈或辦公大樓的「共用部分」(如大廳、電梯、走廊)。這代表癮君子若攜帶另類煙具進入這些區域,隨時可能觸法。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範圍僅限於「私人住宅內部」,因其不屬於公眾可隨意出入的場域,具備一定的隱私性。針對外界最關心的執法細節,尤其是商辦大樓或公司廁所等「灰色地帶」,控煙酒辦坦言執法確實存在挑戰。由於控煙督察不像警務人員具備搜查令權限,進入私人商業處所時通常採取敲門或按鈴等勸導方式,且檢控需建立在「眼見為實」的基礎上。即便廁所傳出另類煙味,若無目擊管有或吸食事實,往往難以舉證,因此未來將透過加強巡查及要求商戶管理負責人配合,以軟硬兼施的方式遏止違法吸食風氣。對於訪港旅客,港府強調法規之下「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分而豁免,目前已著手在各大口岸及航班上強化宣傳。為了優化執法效率,控煙酒辦從2025年第4季起全面推行電子告票系統,罰單上附有專屬二維碼。旅客若因違規受罰,可透過「轉數快」、支付寶、雲閃付等多種電子支付平台即時繳納罰款,避免因身上港幣現鈔不足而導致後續法律處理程序延宕。在執法權責方面,此次新政也明確賦予警方協同執法的權力。除了衞生署控煙酒辦的專職督察外,警務人員同樣有權在公眾地方進行攔檢與盤查。若警方在巡邏期間發現民眾攜帶或使用另類煙草產品,可立即執行檢取證物與票控。這項跨部門的協作機制,旨在填補控煙督察在夜間或偏遠地區巡邏的空白,建立全天候、無死角的控煙網絡,杜絕任何另類煙在市面上流通的可能性。香港衞生署重申,推動此項嚴厲措施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市民健康,防止另類煙草產品在社會根深蒂固,特別是降低對青少年的誘惑。政府呼籲現有的另類煙使用者應儘早戒除,並在法例正式生效前處理掉相關產品,以免因一時疏忽在街頭遭到檢控。未來政府亦將持續觀察法規執行成效,視情況調整執法力度,目標是將香港打造為全面無煙城市,為公共衛生建立穩固的防線。◎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富爸爸替12歲兒買千萬房「竟免繳贈與稅」!律師揭關鍵在資金證明
爸爸買房給孩子,可以不繳贈與稅?蘇家宏律師解釋,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屋不一定構成贈與,關鍵在於能否證明資金來源屬於子女本人。文中以1名父親為12歲兒子購買1600萬元房產卻免繳贈與稅為例,說明只要提出完整資金證明並通過國稅局審查,即可適用例外規定。他也強調房產傳承應整體評估稅負,並建議透過分年贈與與資金規劃,降低稅務風險。蘇家宏律師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1位經濟條件優渥的父親替12歲兒子於淡水購買1間總價1600萬元的房屋,卻最終未被課徵贈與稅,引發外界關注。蘇家宏指出,關鍵並非操作手法,而是在於該名父親事先準備完整證明文件,成功向國稅局證明購屋資金並非來自父親的贈與,因此符合法規例外情形。他進一步說明,父母在進行房產傳承時,通常會透過贈與、買賣或遺囑繼承3種途徑,但每1種方式都涉及不同稅負,包括贈與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與遺產稅等。因此在規劃之前,應全面評估整體稅務成本,以制定最適合家族的資產傳承策略,而非僅憑直覺或單一考量。針對未成年人購屋的法律問題,蘇家宏強調,依現行法規,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原則上會被視為法定代理人的贈與,但若能舉證購屋資金確實屬於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則不在此限。換言之,只要能證明這筆1600萬元購屋款源自子女自身資產,例如歷年紅包、受贈款項或繼承所得,便不構成贈與,自然也不會被課徵贈與稅。他同時指出,國稅局在審查此類案件時,最重視的是資金來源與流向的透明性與一致性。納稅人必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銀行存摺與完整轉帳紀錄,以證明資金確實屬於未成年人,且未被挪作他用。如果經查核確認資金來源合理、流向單純,且未有異常提領或使用紀錄,便可適用法規但書規定,免除贈與稅負。蘇家宏文末也提出實務建議,認為有意進行不動產傳承的父母,可以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透過長期、分年規劃的方式,逐步將資金轉移給子女,同時務必保留完整的轉帳紀錄。當市場條件成熟時,再以這些累積資金為未成年子女購屋,不僅能降低稅務風險,也有助於為子女未來奠定更穩固的經濟基礎。
OnlyFans女模專獵富豪行竊!假扮女友進豪宅 受害者數十人
國加州洛杉磯一名模特兒、網紅與成人平台OnlyFans創作者阿德娃拉維(Adva Lavie),涉嫌透過交友軟體接近目標對象並進入住處行竊,案件曝光後受害者人數持續增加,已有數十人出面指認。檢方已依6項重罪對其提起訴訟,並裁定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引發外界關注。阿德娃拉維涉嫌透過交友軟體接近目標對象行竊,遭檢方以6項重罪起訴,案件引發關注。(圖/Los Angeles Sheriff Department)根據《NBC4》、《KABC》與《People》等外媒報導,現年28歲的拉維另以米婭文圖拉(Mia Ventura)名義活動,曾登上《花花公子》(Playboy)與《閣樓》(Penthouse)等情色雜誌。檢方指控,她自2023年至2025年間,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與多名對象建立關係,鎖定年長富裕男性及部分女性,藉由建立信任後進入住處行竊。調查顯示,拉維涉嫌以女友或旅伴身分接近被害人,進入其住處後竊取現金、信用卡、黃金及高價設計師商品。警方指出,案件初期僅有約5名受害者報案,但隨著調查推進,數月內陸續有更多人出面,受害人數已增加至十餘人以上,整體規模持續擴大。此外,相關指控疑似不僅限於洛杉磯地區,案件範圍可能延伸至西好萊塢、西湖村與比佛利山等地,甚至涉及內華達州、佛羅里達州,以及法國與義大利等海外地區。前檢察官指出,即便部分案件發生於其他州或國家,檢方仍可透過證人作證,呈現其行為模式具有持續性與一致性。依檢方說明,拉維目前面臨2項未經授權使用個人身分資訊罪、2項重大竊盜罪,以及1項有人在場的一級住宅入室竊盜罪與1項一級住宅入室竊盜罪。她已對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洛杉磯郡地方檢察官霍赫曼(Nathan Hochman)表示,檢方將在審判中舉證,指控被告利用網路關係建立信任,進而取得進入被害人住所的機會並實施竊盜。案件進度方面,拉維預計於4月6日在范奈斯出庭應訊,目前已配戴電子腳鐐獲准交保,並被要求不得接近相關被害人。洛杉磯郡警長辦公室亦曾於2025年10月發布通報,呼籲潛在受害者出面協助調查。另外,一名拉斯維加斯播客節目主持人亦指稱,拉維曾在節目錄製期間涉嫌竊取來賓財物,相關說法已被納入調查範圍。檢方指出,若所有罪名成立,拉維最高可能面臨11年8個月的州監刑期。阿德娃拉維涉嫌透過交友軟體接近目標對象行竊,遭檢方以6項重罪起訴,案件引發關注。(圖/翻攝自X,@DailyMail)
檢舉逃漏稅獎金只有15元!內行曝「暴增130倍」手法:看你想領幾個月
「如果制度是這樣設計,商家根本也不會怕!」,一名網友近日分享檢舉逃漏稅的經驗,表示自己花費時間蒐證並向國稅局檢舉,最後收到公文確認對方確實違章漏稅,但檢舉獎金竟只有「15元」,連寄掛號信的郵資都不夠,貼文曝光後,就有內行網友分享,若是用正確方式檢舉,獎金有機會暴增130倍。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大費周章蒐集資料、整理證據後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事後收到公文確認「檢舉成立,對方確實違章漏稅」,但獎金只有「15元」,而且若要領取,還必須寄回收據、切結書、身分證影本與存摺影本等資料,讓他忍不住吐槽,「我寄掛號信的郵資都不只15元」。原PO也質疑制度是否真的在鼓勵民眾檢舉,認為花時間蒐證、寄信,最後卻只得到15元回饋,甚至直言「老實說,我寄掛號信的郵資都不只15元,這樣的制度是在鼓勵民眾檢舉,還是在嘲諷民眾的正義感?」,也認為制度需要重新思考,不然最後只會變成「願意站出來的人越來越少」。貼文曝光,就有內行人解釋,「那是你檢舉方式不對,舉證單筆消費國稅局也只能罰一次。你應該消費時留未取具發票證據,過幾個月再去消費再蒐證一次,檢舉時主張店家達開立發票門檻,但該期間皆漏開發票,這樣國稅局推定漏稅額的20%都是你的」。網友也補充,「公司行號月平均營業額達20萬應使用統一發票,所以單月漏稅至少20萬*5%=1萬,20%下去一個月至少2千獎金,看你想領幾個月,之前停車場一堆被這樣檢舉,大家不無小補喔」。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蘇巧慧有望翻轉新北?林濁水曬民調驚呼:後勢大可期待. 帳戶突被凍結才驚覺!律師揭「詐騙新手法」:恐淪共犯揹刑責. 台積電狂漲!不敗教主曝「最佳進場時機」:這就是送分題
為空出車格移動別人機車!律師揭「2法律爭議」示警別亂移:否則算你的
國內大多數人都以機車作為交通工具,路邊也經常劃設機車停車格,不過經常有人為了空出停車位,擅自移動已經停好的機車,若在移動過程中,可能會不小心造成車輛毀損,對此,律師蘇文俊揭「2法律爭議」提醒別亂移動,「大家車子貼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律師提醒機車族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圖/翻攝自臺北交通大家談臉書)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 刮傷、罰單通通要負責蘇文俊近日拍片談論機車停車議題,他指出擅自移動他人機車雖不違法,但潛藏風險。首先,若在移車過程中不慎造成他人車輛損壞,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若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被開罰單,對方也可以向你求償。蘇文俊提醒機車族「移車本身沒有違法,但這個行為非常討人厭,而且風險很高。你要想一個問題:大家車子貼得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警方呼籲別亂移動機車,停車民眾也應拍照存證自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警籲勿隨意動手 拍照存證是自保關鍵新北市中和交通分隊表示,就現行法律而言,單純移動他人車輛並不違法。但若造成車體損傷,即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車主依法可索賠。警方建議,若發現違停車輛阻礙停車,最好的方式是通知警方到場,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移置或取締,而非自行動手。此外,針對有騎士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受罰的惡劣行徑,受害車主可進行申訴並舉證註銷罰單。警方提醒,為防範在監視器死角發生糾紛,建議車主在停妥車後拍照存證,且照片應包含明確的時間戳記與停車位置,以利事後舉證自保。
仁波切性騷1/密宗灌頂變性騷! 佛大碩生遭仁波切狂摸下體:在吸收穢氣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一名佛光大學佛學系碩士班學生,因聽信老師蘇南望傑所說的「秘密灌頂」,前往老師所介紹的「阿旺仁波切」所在的彰化準提道場─清明寺參加活動,竟遭阿旺仁波切多次撫摸生殖器部位,還極力勸他留下過夜,所幸最終未得逞。事後,他也氣得向老師投訴,卻被告知是「正常過程」,而當事人阿旺仁波切更主動「澄清」,強調一切都是誤會,碰生殖器部位,是因他是同性戀,知道這個非常痛苦,因此在吸收濁氣,承擔穢氣,「好讓他們成為正常人」。現年28歲的A姓男子在完成學士與碩士學歷後,因對佛學有濃厚興趣,在2024年間報考佛光大學佛學系碩士班,因此認識系上主要教授藏文翻譯與佛教經典傳統的老師─「蘇南望傑」,2人也在長期的教學活動中逐漸變得熟稔。 該名學生爆料指出,蘇南望傑強調該灌頂課程相當秘密,「不可跟任何人講」。(圖/民眾提供)去年12月底,蘇南望傑透過Whatsapp傳訊息向A男表示,他將要前往彰化參加覺囊清明寺的「無上密法」,由覺囊法王的弟子阿旺仁波切傳授,該密法相當秘密,僅有6人可以參加,因為想起來A男曾表示想了解覺囊派的教義,才會向阿旺仁波切推薦A男,讓他可以參加。蘇南望傑也強調,他已去過很多次,該法門相當秘密,「裡面任何課程都不可以跟任何人講,否則就是破掉師徒之間最重要的戒律,這樣會下地獄。」。今年初A男興奮赴約前往位在彰化的準提道場後,發現參與灌頂的人數相當稀少,全部算上阿旺仁波切也才8個人,上午先是聽從阿旺仁波切講述經典,下午則開始所謂「灌頂」活動,幾個人分兩排坐好冥想,阿旺仁波切在前帶領,更一個一個引導,對著台下的學員進行「灌頂儀式」。然而其前往後卻遭阿旺仁波切數度觸摸下體,事後向老師反映,蘇南卻稱「是正常過程,他是在幫你清除晦氣。」。(圖/民眾提供)阿旺仁波切先是摸著A男的頭,但隨後卻開始撫摸他的胸部,最後更直接伸手摸他的生殖器部位,讓A男當場嚇傻,不斷想著為何一旁的人沒有異樣反應,只能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直到生殖器部位一再被碰觸,讓他終於察覺異樣,卻也只能隱忍不發,強行隱忍下來。灌頂儀式結束後,阿旺仁波切隨即要求大家留宿一晚,表示在灌頂結束後容易「有夢」,這樣他才能在第一時間帶領大家,卻被A男強力拒絕,表達回家意願後,才終於逃過一劫。而阿旺仁波切也主動私訊該學生表示,「我必須要吸收掉你們的濁氣,才有辦法讓你們成為正常人。」。(圖/民眾提供)事後,A男也怒向老師質疑表示在參與灌頂儀式終遭阿旺仁波切多次以加持為名,觸碰其生殖器,讓他感到相當不適,事後阿旺仁波切更是不斷暗示他「留下來雙修,讓教法完整」,但詢問其他前輩卻發現根本沒有類似情事。蘇南望傑則強調這是「真正灌頂的正常過程」,阿旺仁波切只是在幫他「開氣脈,幫你清除那邊的穢氣,我們這種雙性的人必須透過這樣淨化,找一個真正的修行人才有辦法淨除乾淨你的汙穢。」。而阿旺仁波切事後更主動與他連絡表示,碰生殖器位置「是在為你加持」,且他在還沒當上仁波切時,「就是同性戀,知道這個是非常痛苦的,不能讓家人朋友知道,只能找相同趣向的人傾訴…這是吸收掉你們的濁氣才有辦法讓你們成為正常人。」,何況這樣做完以後「是在幫你們承擔穢氣」,他到現在身體都仍相當不舒服,希望A男能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A男也拿出其今年1月3日前往準提道場,並拍攝道場內的佛像照片。(圖/民眾提供)但A男也怒嗆,「誤會?你教我灌頂完要留下來跟你睡一起,這樣才會完整」,事後詢問其他仁波切卻發現根本沒有這種內容,「要搞自己搞好嗎?不要找上我。」,而阿旺仁波切則回應表示,「我這個教法非常少人知道,在台灣根本沒有兩三位會…我幫助過很多同志,要幫他們開脈輪,所以才會要你留下來。」讓A男也怒向宜蘭縣警局報案。對此,阿旺仁波切回應表示,相關舉證全數為捏造對話,當日上午他在家裡,並未在道場,下午則前往南投九份二山進行法事,均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而蘇南望傑儘管擔任法王隨身翻譯,但也有長達1年半的時間未前往過道場。佛光大學秘書室則回應表示,校方目前並未接獲相關通知,但也同時呼籲學生無論是否發生在校內,都可通報校安專線,學校絕對會為學生爭取應有公道,並保護學生隱私不被曝光;至於蘇南望傑先前曾被指控性騷女學生一事,由於始終缺乏具名檢舉人,導致進度推展緩慢,預計將在25日會公布結果;而實際致電準提道場清明寺,接電話為一名女性,對方表示自己為阿旺仁波切的學生,先是表示阿旺仁波切絕對不會做出相關事情,對話紀錄等均為偽造,內容子虛烏有,且其並未有對外公開灌頂課程,後續也會再通知阿旺仁波切。20260306更新當事人佛光大學委由律師來函表示,該校查證校內佛學系碩士班並無報導中之男性學生,並表示涉案教授否認報導內容,稱line內容截圖疑有偽造之情。
仁波切性騷2/聯手獵豔?佛大教授聯手仁波切黑歷史曝 他改名捲土重來
一名佛光大學佛學系碩士班學生,因聽信老師蘇南望傑所說的「秘密灌頂」,前往老師介紹的「阿旺仁波切」所在的彰化準提道場─清明寺參加活動,卻遭阿旺仁波切多次撫摸生殖器部位。事後當事人阿旺仁波切主動「澄清」,強調是在吸收濁氣,承擔穢氣;然而這早非第一次蘇南望傑與阿旺仁波切傳出性騷糾紛,蘇南望傑去年被控在校內性騷女學生,更被人發現是知名同志論壇的會員,而阿旺仁波切早在2018年就被爆出同樣事蹟,事後將自己的「曲吉覺囊上師」名號,改為「阿旺仁波切」。 離譜的是,有學生日前在同志交友軟體中無意發現蘇南望傑也在上面註冊會員。(圖/民眾提供)據了解,蘇南望傑為佛光大學佛學系教授,出生於中國,畢業於中國西北民族大學語言文學系,後續更前往日本京都佛教大學留學,精通中藏日英文,去年10月時被女學生指控,會利用單獨輔導課業期間,趁機牽手、摸臉、擁抱,更強調這些行為都是「師生信任」、「能量交流」,還稱讚女學生很有女人味,「擁抱或撫摸,感情才會深」,要女學生接受「留學文化」,主要是怕女學生「被外面男人欺負」,更想前往其租屋處確認是否安全。離譜的是,事件曝光後,佛光大學回應表示並未接獲被害女學生陳情,已啟動性平會,後續將交由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但其從事發至今卻仍可正常對外授課。蘇南望傑則不斷在課堂上強調是被冤枉的,要學生相信他的清白,讓這次無辜受害的A學生怒指,「原本以為他真的被冤枉的,但現在我覺得這絕對是真的。」。他事後也發現,蘇南望傑早與阿旺仁波切熟識,2人為同一教派,社群平台上可見2人合照,也曾歡迎覺囊法王的來台。蘇南望傑不僅僅只是被控被女學生性騷擾,他也意外被發現其在全球最大同志交友軟體終註冊,以本名「Sonam」在論壇上活躍。阿旺仁波切原本原本對外使用「曲吉覺囊上師」的名號,改為「阿旺仁波切」,2018年時也曾有同樣性騷雙修醜聞傳出。(圖/翻攝自覺囊傳承-準提道場 清明寺臉書)而阿旺仁波切早在2018年時確曾爆出性騷醜聞,以修行為由,隔褲狂摸男信徒下體,更不斷勸說對方留下過夜「雙修」,事後被男信徒反應這樣「不太舒服」,阿旺仁波切卻搬出同一套說詞,表示「我手攜你穢氣,沒什麼好處…我加持你的生殖輪,吸附你過去到現在所有接觸過的性伴侶,我早上睡到8點多,累到爬不起來…」。阿旺仁波切後續還趁機告白,對男信徒表示,「我是打從內心莫名的喜歡你,我一直認為,你就是那個能讓我深入『雙運氣脈修法』的人」,更強調自己有「開氣脈」,可轉為道用,「如果我不會,怎麼幫也會性交的同志呢?」。如今時隔8年,當年的曲吉覺囊上師在覺囊法王的見證下改為阿旺仁波切,卻再被爆出以同樣手法對男信眾性騷擾得逞。對此,阿旺仁波切回應表示,相關舉證全數為捏造對話,當日上午他在家裡,並未在道場,下午則前往南投九份二山進行法事,均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而蘇南望傑儘管擔任法王隨身翻譯,但也有長達1年半的時間未前往過道場。佛光大學秘書室則回應表示,校方目前並未接獲相關通知,但也同時呼籲學生無論是否發生在校內,都可通報校安專線,學校絕對會為學生爭取應有公道,並保護學生隱私不被曝光;至於蘇南望傑先前曾被指控性騷女學生一事,由於始終缺乏具名檢舉人,導致進度推展緩慢,預計將在25日會公布結果;而實際致電準提道場清明寺,接電話為一名女性,對方表示自己為阿旺仁波切的學生,先是表示阿旺仁波切絕對不會做出相關事情,對話紀錄等均為偽造,內容子虛烏有,且其並未有對外公開灌頂課程,後續也會再通知阿旺仁波切。20260306更新當事人佛光大學委由律師來函表示,該校查證校內佛學系碩士班並無報導中之男性學生,並表示涉案教授否認報導內容,稱line內容截圖疑有偽造之情。
迪化年貨大街禁菸區擴大! 議員批「抽菸要走20分鐘」反挨轟
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強力推動「無菸城市」政策,並以迪化街年貨大街為首個禁菸試辦地點,將吸菸區設置在大稻埕碼頭五號水門外。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質疑,市府規劃的吸菸區距離年貨大街太遠,想抽菸得走路20分鐘,導致不少菸民直接在鄰近巷弄抽菸,引發在地居民反彈,開酸「這就是與現實脫節的天才蔣萬安」。然而,文章一出,許多網友批評「就算沒設吸菸區,年貨大街也不能抽菸,這不是基本常識嗎?」、「躲著偷抽菸就開罰就是配套」。林亮君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蔣萬安日前對外表示要將台北市打造成無菸城市,對於不抽菸也不喜歡菸味的她是樂觀其成,而市府先前宣布迪化年貨大街將為第一個無菸示範區,「但我一看,執行的方法真的是大笑話」、「天才蔣萬安把吸菸區設置在『大稻埕碼頭(五號水門)』外!」林亮君提到,若民眾前往年貨大街,通常是從南京西路-迪化街-民樂街這個區域進入,如果突然想抽菸,就得先穿過擁擠人潮及攤位,走600公尺抵達大稻埕碼頭,才能抽上一根菸,「來回大概要20分鐘,走到菸癮都沒了。」林亮君認為,如果吸菸者因為不想走那麼遠,就選擇不抽菸的話,那倒也很好,實際上有許多菸民就近改在南京西路、民樂街上的「非禁菸區」抽菸,就有在地居民投訴,年貨大街起跑3天以來,不少菸民直接在巷弄內吞雲吐霧,導致小巷子充滿二手菸與菸蒂,「遠在河邊的吸菸區根本是個笑話。」林亮君指責,該政策與現實脫節,「無菸政策沒配套,苦到地方居民忍受更多菸害,更讓守法的菸民走路走到滿肚子火!」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COSTCO等大賣場、百貨公司逛一圈要走多久?難道那些地方可以隨時想抽菸就抽菸嗎?」、「走20分鐘就能走到菸癮就沒了的話有什麼好不走的,我要躲菸花20分鐘能躲得掉嗎?就算沒設吸菸區,年貨大街也不能抽菸,這不是基本常識嗎?」、「活動範圍多大就要在範圍外呀,難道大安森林那麼大可以在裡面抽菸」、「怎麼不是檢討隨地抽菸的人」、「只會批評不提配套」、「難道要10公尺設一個吸菸區嗎?」、「從她圖片標示的位置到實際的吸菸區,其實也才步行8分鐘而已」、「人不進食會死,人禁菸會死嗎?」、「躲著偷抽菸就開罰就是配套」。也有人說,「所以有人幫我們抽菸族發聲不對嗎?你們不抽菸有人權!我們吸菸族沒人權嗎?」、「增加執法力度是政府的事情,守不守法是個人修養的問題,現在規定出一個禁菸區跟吸菸區,相關罰則當然要有相關單位來處理」、「這篇貼文的重點就在於台北市府沒有配套去取締,導致菸蟲禍害在地居民」、「能直接開罰當然很好,但我自己檢舉過抽菸的狀況,通常就是警察驅離,或者在警察來前他們就抽完了,很難舉證很難檢舉,所以才覺得這種沒有意義的禁菸區有點好笑」、「我自己也抽菸,隨身攜帶熄菸袋菸頭不落地,走到巷子裡的巷子抽,真的覺得不如廣設吸菸區來的有用。實話實說,這個吸菸區規劃確實不近人情」。
白營汐止主任黃守仕宣布退選 控遭黃國昌「四金釵」之一抹黑造謠
投入新北金山萬里區市議員選舉的民眾黨汐止區主任、黨代表黃守仕今(26)日發出退選聲明,點名黨主席黃國昌「四大金釵」之一的汐止區辦公室主任陳語倢影射抹黑、散播謠言。陳語倢稍早則表示,黃守仕這樣寫讓她感到遺憾,刻意讓民進黨等對手做文章,傷害民眾黨聲譽。黃守仕今日上午發布聲明表示,自己兩年前開始擔任民眾黨汐止區主任,深耕自小成長31年的家鄉,舉辦過線上線下60多場活動,未曾停歇;協助在地民眾解決各種問題,不曾間斷。半年多前,自己吸取在地服務的經驗,決心投入汐止金山萬里議員選舉,持續在地經營,勤跑基層,今日卻忍痛退出黨內初選。黃守仕說,面對數個月前遷戶口至汐止的黨內競爭者,自己本以為秉持著黨內「公平正義」之準則,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未料卻持續遭受對手及其團隊不明攻擊抹黑、惡意影射。黃守仕直指,1月11日陳語倢直播,影射自己攻擊其孩子,及未婚生子的人身攻擊,但卻無法提出「舉證」,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故對手已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黃守仕提到,陳語倢在直播中強調,不抹黑、不造謠,卻影射自己四處散播「陳語倢要派人選里長。」子虛烏有之耳語,讓守仕為了釋疑,而疲於奔命!里長為經營在地,重要根基,守仕絕不能讓這些不實謠言,影響里長友善民眾黨的心。造假訊息,接連不斷,惡意攻擊,接踵而來!其團隊更在社群媒體,不斷批評抹黑自己。另外,line還有「反守仕社群」,至於是誰成立,頗耐人尋味。黃守仕表示,為黨內團結,自己深知相忍為黨,但面對含沙射影,不明抹黑,自己已忍無可忍,身心俱疲,萌生退意,故決定退出民眾黨汐止金山萬里選區市議員黨內初選。對此,陳語倢表示,自己的直播內容沒指名道姓,黃這樣寫讓她感到遺憾,刻意讓民進黨等對手做文章,傷害民眾黨聲譽。自己持續勤跑地方,對一個地方的情感、貢獻關鍵不在是不是在地人,自己有信心能得到選民們認同。而針對兩人糾紛,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尊重黃守仕決定。民眾黨地方選舉初選制度一向公開透明,無任何人享有特別待遇,民眾黨一向樂觀看待黨內優秀人才在公平機制下良性競爭,並期盼所有夥伴以民眾利益為先、團結向前。
紅燈看手機遭罰3千!法官舉1點「撤銷裁罰」糾正警
台北市一名駕駛人於停紅燈時低頭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3000元罰緩,還記點1點。他覺得冤枉、不滿因而決定打官司,經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處分在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上存在瑕疵,故該裁罰不具備法律正當性。 陳男在開車停紅燈時低頭查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並記點。(示意圖/民視新聞)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與順安街口停等紅燈時,因低頭看手機,被員警當場裁處罰鍰 3,000 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對此,陳男主張當時車輛處於完全靜止狀態,僅是低頭查看,並未手持手機,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交通事故或未注意交通號誌之情形,因此請求撤銷處分。然而,判決書詳細回顧立法歷程,明確指出:「只要駕駛時手持操作電子裝置(不論是打字、看地圖或滑臉書),依法皆應裁罰 3000 元」。法官強調,取締「手持手機」不應僅以有無使用手機架為唯一標準,執法機關應細緻區分駕駛人是在「動態行駛」或「靜態停等」,並審酌其使用目的與操作時間,若一律採取機械式的裁罰,將導致手段與目的失衡,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也恐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法官審理後指出,員警證據不足證明陳男於駕駛時手持手機,因此撤銷罰單。(示意圖/民視新聞)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證據不足,經法院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皆未看見陳男手持手機的畫面,此外,員警對於案發時被告雙手位置等關鍵細節記憶模糊,且執勤當下未即時要求被告出示手機畫面以資存證。經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處分舉證力不足,裁定撤銷罰單。本案判決不僅指出警方採證的具體缺失,更罕見地在判決書中促請執法機關應精進取締程序,避免「積非成是」的執法偏誤,對未來交通違規取締具備指標性意義。
量趨科技被爆高層內鬥 徐靖騰發聲明強調:均有紀錄可查證
被稱為「創業天才」、曾是17直播與柯賓漢數位金融的共同創辦人、現為量趨科技股份公司的大股東陳泰元,日前被控爆打公司CEO與合夥人、擅自更改公司虛擬貨幣的3個帳戶與1個和徐因為創辦公司共用的帳戶密碼,直接捲走價值8萬多顆市價200萬餘元的泰達幣等事。對此,陳泰元15日也出面澄清,強調相關指控均為子虛烏有,並反控對方侵占捲走公司款項,且在已明確收到辭職通知的情況下,仍未交還公司大小印鑑。而被指控的徐靖騰也同樣委託律師發出聲明。一、本人擔任量趨科技總經理職務期間,所有涉及公司資金、虛擬貨幣資產及境外帳戶之操作,均依公司既有決策流程與授權層級辦理,並有完整之內部謙和紀錄、會計憑證、銀行往來文件及交易紀錄可供查證。二、公司營運如需資金調度,本人均以個人資金借款維持公司正常運營,累積借款金額合計已逾新台幣一億元,本人為最大受害者,焉有掏空或侵占 可能?上述借款均有借款契約、匯款紀錄、銀行往來明細及內部往來紀錄可供舉證。三、本人已完整保存任內所有財務資料,包括會寄帳冊、銀行明細、虛擬貨幣紀錄及相關決策文件,足以完整還原資金流向,全案業已進入偵查程序,本人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礙於偵查不公開,在調查結未明前,本人將不再浪費公眾資源逐一回應,以免有心人士脫免卸責波髒水,希冀媒體依事實查證原則報導,以免造成社會誤解,相信司法未來必會公正釐清,還原事實真相。四、共同串辦人陳泰元先生,在公司遭遇重大困境期間,長期未履行協助公司維持營運之責任,不僅自身揮霍無故,對公司財務狀況、員工權益及營運危機完全不予理會,亦未承擔任何實質管理或善後作為,甚至多次遭員工詢問薪資發放事宜,皆拒不理會。五、陳泰元先生身為公司共同創辦人監察人涉嫌監守自盜、侵占公司資產等相關違法情事,早已由檢警偵辦中,調查過程中亦前往其住處等場所進行搜索,並扣押相關證物在案,陳泰元先生不思如何趕緊積極處理員工薪資與營運善後,竟將心力放在對外散播謠言及不實指控,藉以轉移焦點及卸責,令人心寒。六、對於公司內部發生此一憾事且浪費公眾資源,本人感到遺憾並在此表達本人最深之歉意。量趨科技高層爆內鬥,創辦人之一徐靖騰委託律師對外發表聲明。(圖/翻攝畫面)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請假新制2026元旦上路! 全勤獎金按比例扣、未逾10天禁予不利處分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執勤逝世後,被查出公司將病假與績效、排班緊密連結,形成勞工有「不敢請病假」情形。為此,勞動部修訂勞工請假規則並於近日正式預告,共有3大重點,預計2026年1月1日上路。勞工請假規則於12月9日公告修正,自明(2026)年1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條文為第7條、第9條,並增訂9-1條。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為避免雇主利用全勤奬金制度,對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扣發其全數之全勤奬金,造成勞工請病假而有不利益之恐懼,其全勤奬金僅得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扣發。第一、第7條新增「親屬照顧事假採小時計」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得請事假,1年內請假天數合計仍為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若是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例如保母臨時請假要照顧小孩等,勞工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第二、第9條「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擴大範圍現制為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以及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未來新規除上述假別外,增加「勞工因家庭成員必須親自照顧」而請事假,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此外,「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扣發全勤獎金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但若優於法令約定,依其約定。例如員工月薪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當月請病假1天,依3000元除以30日計算,扣發全勤獎金不得超過100元。第三、新增第9-1條「病假未超過10天不得有處分」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予不利處分。例如解僱、降調、減薪,契約或習慣上應有權益如排班權、優惠機票等都算在其中。勞工若因此遭受不利處分,雇主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該不利處分與其請普通傷病假行為無關。勞工1年請普通傷病假日超過10天以上,雇主為其考核時,仍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日數作為考量因素。(圖/勞動部)
為方便兒花錢!爸委託公司「薪水匯孩帳戶」 害他不能考公務員慘了
大陸河北省赤城縣23歲應屆生李東(化名)剛畢業就陷入就業困境。一份莫名其妙的社保記錄,直接擋住了他的公務員與見習崗位之路。李東本已通過張家口市某區圖書館見習初審,但社保系統顯示,赤城縣某建築公司一年多前為他繳納過養老保險。結果,他不僅失去見習資格,還喪失了應屆生身份,無法報考心儀的公務員四級聯考崗位。綜合陸媒報導,為了撤銷記錄,李東三次奔走涉事公司、五趟往返縣人社局,並申請勞動仲裁,但均因「記錄無法修改」、「基層單位無撤銷權限」被拒。眼見報名截止日期逼近,半年奔波無果的李東一度陷入絕望。案子進入赤城法院後,法官看到李東標註的考試截止日期,立即指示助理抓緊辦理。法官親自前往涉事建築公司調查。經近三小時翻查舊工資帳目,公司人事專員想起,「去年年底有位李師傅在公司務工,他不會用手機轉帳,讓我們把工資打到兒子李東帳戶上。財務申報社保時,未核對勞動關係,就順手填了李東的信息。」李東父親懊悔表示,「都怪我不懂規矩,想給孩子方便,沒想到耽誤了大事。」法官結合多年經驗提出新思路,公考和見習審核的核心是勞動關係真實性。既然社保記錄無法撤銷,就從「證偽勞動關係入手」。最終,由建築公司出具書面說明,縣人社局結合法院調查和企業舉證材料,出具補充證明,證明社保記錄屬誤錄。結果,李東順利報考公務員,今年6月完成試用期,成為某區財政局正式工作人員,圓了自己的公務員夢。
賴苡任捲死亡連署遭起訴!今出庭仍不認罪 聲請傳喚3人作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時,賴苡任否認犯罪,並多次強調檢察官應該要盡舉證責任。檢方指控,賴苡任在黨部指導不詳員工抄寫黨員名冊,但賴苡任否認犯行,原先賴苡任聲請的證人中,除滿志剛、劉思吟、林叡3人外,還有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不過今日,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將把聲請證人的名單改為滿志剛、董佳瑜、林叡。檢方部份則希望可以傳喚張斯綱、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4人作證。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當初會聲請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當作證人,是因為檢方不願意負起調查證據之責,不得已才聲請傳喚。但如今為節省訴訟經濟,決定放棄聲請該名不詳志工以及15名被起訴的志工。今日針對檢方指控賴苡任曾指導某不詳志工寫黨員名冊,賴苡任表示當時是接獲初文卿告知,將中選會所規定的連署書的格式轉達給志工知道。並表示,此案的重點應該在於該名不詳志工是否有實行偽造文書的行為,檢方也應該負起舉證責任。
涉罷免偽造案5人遭起訴! 賴苡任受訪認檢方「應積極舉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結束後他接受媒體訪問,其律師表示「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回顧整起事件,檢方於今年3月接獲告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案有造假,後續調查向中選會、北市選委會函調提議人資料後發現錯誤率高,於是於今年4月發動2波搜索行動。以賴苡任、滿志剛、陳冠安、劉思吟4人為首的「罷免雙吳四騎士」等11人於檢方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進行交保,第二波搜索行動中涉入其中的被告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則於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於6月16日偵結此案,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均因涉犯造文書、個資法被起訴。台北地院於今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死亡連署案,被起訴的5人中,只有賴苡任被傳喚到庭審理,其餘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預計將於他日傳喚到庭。今日開庭結束後,賴苡任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對法官表達感謝,認為法官很認真在理解自己的訴求,並認為開庭很順利,也希望後續能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把法律程序走完。賴苡任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有關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這樣的案件其實很輕微,但卻要浪費這麼多國家資源,並表示其實國家機器在動用時,對被告產生的折磨以及日後人生命運影響非常大。此外,他也稱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並強調,民主法治國家裡,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反倒應該是國家機器在發動司法程序時,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並期待法官未來可以做出英明、公正判決。
跟進日本「自我藥療」買成藥抵稅? 財政部3理由反對
財政部近期研究日本「自我藥療」稅賦優惠制度,其中包含是否增列自我用藥醫療費扣除額,也就是到藥局購買指定非處方藥可以抵稅。但財政部結論以3項理由反對,認為台灣暫時不宜跟進日本,增列成藥可扣除額。日本醫療費用扣除額分為兩種,其一為「一般醫療費用扣除額」,扣除保險給付及固定金額現為10萬日圓(約新台幣1.75萬),或年收在低於200萬日圓以下,扣除總收入5%後,餘額可列報醫療費用抵稅,扣除上限200萬日圓(約台幣39.36萬元)。另一種就是「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購買政府指定的非處方藥,也就是成藥等,超過1.2萬日圓(約台幣2400元)減除後,餘額可以列報抵稅,上限是8.8萬日圓(台幣1.73萬元)。財政部研究的是第二種,台灣現行自行購買藥物也可以在醫療費用中列舉扣除額,但僅限由醫師出具須自行購買藥物支出的處方藥,自己到藥局購買成藥、感冒藥等都不行。財政部研究,日本是一般醫療費用與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擇一,都須先減除固定金額,且有扣除上限,列舉還要搭配健檢、疫苗接種、癌症篩檢等,方便度未必優於台灣。加上我國的健保制度與日本的醫療制度未盡相同,自我用藥是否適用台灣,仍需由主管機關詳細評估。綜所稅上,台灣已有44%申報戶免繳稅、適用稅率5%申報戶占36%,近550萬戶、8成民眾是低稅負擔,若放寬向藥局購買藥物,小額支出可列舉扣除,對弱勢家庭、低收入戶並無效益,徒添民眾舉證負擔與稽徵成本。
羅唯仁竊密案台積電向英特爾求償?律師:舉證難度高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7月底退休後涉嫌帶走數十箱手寫稿轉赴英特爾任職,引爆晶片竊密風波,台積電25日發聲明已對羅唯仁提告,不過專家認為,台積電若要對英特爾求償,舉證的困難度是相當高。目前外界關注台積電能否對英特爾求償,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吳奕綸認為,舉證的困難度相當高。他表示,一方面英特爾一定會要求羅唯仁任職前先簽一張不得外洩前公司台積電機密的保證書,當作防火牆,台積電必須要舉證英特爾有從羅唯仁那邊取得台積電二奈米的機密資料,而台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7條雖然有準用第19條,得選任查證人,對英特爾持有或管理之文書或裝置設備實施查證,但如果實施查證所需的負擔太大,查證有困難,法院可能不會同意查證。如果要針對英特爾,他認為,台積電應該會選擇在美國提告,因為就先前中芯國際挖角台積電員工竊取機密的案件,就是台積電透過美國司法的證據調查程序,取得中芯國際內部資料,發現中芯國際內部有台積電高階製程的內部營業秘密資料5萬多件,最終於2024年底達成和解,中芯同意賠償台積電2億美元,並無償轉讓8%股權予台積電。吳奕綸也分析羅唯仁個人刑事部分,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及洩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刑責最高可加重至12年有期徒刑。國科會在2023年就已將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公告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反營業秘密法的部分,主要是2種類型,第一種是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第二種是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吳奕綸認為,將來在訴訟上,法院會調查羅唯仁在離職前是否還有權利調閱二奈米的機密資料,及是否有將機密資料帶出,如果台積電能證明羅唯仁以不正當方法取得機密資料,就可以對羅唯仁請求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包括可得預期之利益。
籲源頭過濾未具名惡搞投訴 劉書彬談校事會議:回歸校園輔導本質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25)日表示,學校是教育機構,對於校內事件應回到教育本質對個案充分輔導,對有涉入刑事問題者,輔導當事人對外報案,而不是讓學校搞得像調查機關,校園風聲鶴唳,老師膽戰心驚。身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近日與關心教育的幾名委員召開「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會議中討論校園近期吹起「校事會議」風潮,在在對教師士氣衝擊,也惡化「教師荒」現象。儘管教育部對此提出「增訂投訴過濾門檻」、「納入輔佐人」等過濾機制,還說要替學校增能處理校園事件的能力,並分流輕微個案回歸專業輔導,並進一步喊出2025年底要完成修法,但不少與會教師代表仍難放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事件的本質仍是「輔導」為重。(圖/CTWant攝影組)劉書彬也直指,統計受理的1,000餘件校園事件中,根本只有6件是教師調查結果情節重大、不適任而遭到汰除,根本百分之1左右,如今「大砲打小鳥」,各校由於法規不完善卻又不敢任意喊停,只能被迫成為調查場域,搞得教師七葷八素各個誠惶誠恐驚,而師培學生就算取得教師資格後,看到這種情況也嚇壞了,難以樂意投入教育第一線,然後教師荒就這樣惡化,這就是惡性循環。劉書彬直言,從受理機制就該進行根源改變,那種不具名加上舉證乏力者都應初步排除不受理,也要在受理程序明訂「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從源頭過濾胡鬧、栽贓的問題,不要把老師當「賊」看,畢竟多數老師是正常優良的。校園事件近年呈現指數成長,但調查後多有冤情。圖為一名「校園事件」苦主向CTWant陳情自己的委屈。(圖/周志龍攝)劉書彬說,原本不適任教師就有教評會和考核機制,近期搞了個「校事會議」是疊床架屋,只要接獲檢舉就會進入校事會議流程,很多校長即使心知肚明檢舉案無理,仍不敢隨意喊「卡」,但很多案子是一時情緒基於誤解,根本源頭就該排除。她示警,目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一路扭曲立法意旨辦下去,失控的國教現場只會把更多有志之士嚇跑。劉書彬話鋒一轉,肯定教育部提出的修法方向,能新增輔導、預防與輔佐人機制,但仍有為德不卒,不妨把這部行政命令加入「輔導」二字,變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才能落實學校為教育場域的核心意義,「別把辦學變成辦案」她苦口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