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院
」 花蓮 法院 花蓮地檢署 李義祥 性侵
追求不成竟狠殺偏鄉服務女老師 花蓮喑啞惡男4罪起訴
花蓮縣秀林鄉5月發生殺人案件,26歲劉姓瘖啞男子追求29歲蔡姓國中女老師不成,竟潛入對方宿舍將她殺害,劉男則被依殺人罪等罪逮捕並羈押至今,全案於4日偵結,花蓮地檢署依殺人、強制性交、侵入住宅和強盜等4罪起訴劉男,並將其移審花蓮地院,下午將開接押庭決定交保或繼續羈押。據了解,蔡女善良且富有愛心,為了服務偏鄉而於2024年8月,到秀林某國中擔任國文老師和班導師,她平時生活單純、待人和善,而她是虔誠的教徒,平時還會跟著參加教會關懷活動。劉男因家境清貧和殘疾而長期受召會照顧,藉著關懷活動加死者的LINE,卻頻頻傳訊息騷擾,蔡女最終不堪其擾、封鎖對方,劉男卻懷恨在心,潛入教會宿舍殺害女老師。檢警調查,劉男5月16日潛入被害人召會2樓的宿舍欲行不軌,被害人奮力反抗,劉竟以她脖子上的金屬項鍊將其勒致無法反抗,並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再緊掐女方頸部致死。而劉男犯案後還帶走被害人的內褲,和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物,17日還用她的手機傳訊給召會成員「女老師遭殺害,快去找」的訊息,警方則於18日在防風林將他逮捕,並將其依殺人等罪移送地檢署,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劉男則被羈押至今。全案於4日偵結,花蓮地檢署依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宅、第226之1之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328條第1項之強盜等罪嫌起訴劉並移審花蓮地院,預計下午2時30分開接押庭。
花監前管理員性侵少女18次 犯後態度不佳遭判刑16年
64歲花蓮監獄前姜姓主任管理員3年前擔任友人未滿14歲女兒及2名兒子的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訓,並趁大家熟睡時對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對方共計18次,案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及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訴。姜男在2022年7月起擔任友人女兒及2名兒子的武術及跆拳道教練,期間以集訓賽為由,要求3人在每周五、周六留宿他位在花蓮市的住所,姜男先是趁3人熟睡時,偷摸女生胸部、下體,受害少女驚醒後抗拒,反遭姜以退訓、送監吃牢飯等語威脅。少女因擔心家人參賽資格受影響選擇隱忍,沒想到就是惡夢的開始,姜男接著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從襲胸、摸下體等猥褻到直接用手指侵入下體並用舌頭舔,期間女方只要反抗,家人隔天就會遭姜教訓暴打。少女因受不了遭姜男伸狼爪10月向父母說不想繼續練,並輕描淡寫解釋只是遭摸胸而已,家長誤以為女兒被性騷後相當生氣,姜則辯稱只是訓練不小心碰到,用20萬元想要息事寧人,直到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之下得知姜男的惡狀後趕緊通報,檢警也立即介入調查。全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姜男曾擔任執法人員,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本應具有法治觀念,卻辜負自己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對少女乘機、強制性交行為,事後更以對少女家人不利威脅造成對方不敢對外聲張。由於姜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也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法院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對少女遂行乘機性交行為1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京華城案郭建鈺擬派為台北地院法官 金門地院院長擬由陳信旗接任
司法院近日將有人事異動,擬派承辦京華城案、由北檢檢察官轉任法官的郭建鈺為彰化地院法官,郭再以新職調派為北院法官,至於同樣由檢察官轉任法官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翁珮嫻,則調派為士林地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於7月22日審議這件人事案,預料將可順利過關。另外,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陳信旗擬派為金門地院院長,李明鴻擬派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楊承翰、林修平、王筑萱擬調升為台北地院庭長,王綽光、陳怡親、謝宜雯、黃志中擬調升為新北地院庭長,李冠宜、趙彥強擬調升為士林地院庭長,劉哲嘉、黃柏嘉、呂世文擬調派為桃園地院庭長,林秋宜擬調升為新竹地院庭長,吳俊螢、顏淑惠、楊欣怡、吳孟潔擬調升為台中地院庭長。柯伊伶、陳育良擬調升為南投地院庭長,陳美利擬調升為嘉義地院庭長,施介元、馮君傑、 蕭雅毓、 游育倫、 陳碧玉擬調升為臺南地院庭長,詹尚晃、鄭瑋擬調升為高雄地院庭長,張瑋珍擬調升為橋頭地院庭長,黃顗雯、李宗濡擬調派為屏東地院庭長,陳建欽擬調派為台東地院庭長,李可文、黃柏憲擬調派為花蓮地院庭長,曹庭毓擬調升為基隆地院庭長,吳金芳擬調升為金門地院庭長,司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彥霖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
台南地院院長內定陳連發出任 彰化等五所一審院長都將異動
司法院內定台南等5所地方法院院長人事異動案出爐,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連發調任、彰化地院院長擬由澎湖地院院長楊國精調任、花蓮地院院長擬由台東地院院長張宏節調任、台東地院院長擬由新北地院庭長黃若美擔任、澎湖地院院長擬由高雄高分院法官楊智守擔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擬由台北地院法官杜慧玲擔任。此外,宜蘭地院院長莊深淵研擬調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洪慕芳擬調升為庭長,洪慕芳目前兼任北高行發言人,她的先生是新上任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吳祚丞。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庭長蕭忠仁擬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蕭忠仁的二審庭長屆滿後,調派為一審庭長相當罕見,曾出書的知名法官張瑜鳳則擬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上述人事案預定由6月24日召開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審議。
求愛不成花蓮狠殺酒店妹 26歲嫌羈押禁見、白牌車司機交保
花蓮市8日發生殺人案,26歲呂姓男子花費4.8萬元,框在酒店工作的33歲林姓女子出場3天,並乘坐43歲姜姓男子開的白牌計程車前往花蓮,2人卻於8日下午在仁化海堤發生衝突,呂男將林女打暈,並把她拖到海中溺斃,呂男於9日凌晨落網,檢方向花蓮地院聲押,院方10日上午開庭,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林女為桃園某酒店的小姐,因工作原因認識呂男,呂男對她一見鍾情,還花費4萬8000元帶林女出場3天,並乘坐43歲姜姓白牌車司機的車輛到花蓮遊玩。3人於8日上午登記入住花蓮某汽車旅館,再到仁化海堤欣賞海景,呂、林卻因不明原因發生衝突,呂出拳暴打林女,趁其無法反抗時,將她的頭部壓進水中,在林女斷氣後又把其遺體拖進大海,直到林女屍體飄到太平洋海岸公園案件被民眾發現,全案這才曝光。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9日凌晨在花蓮和新北分別逮捕呂男與姜男,而呂說詞反覆,起初稱是受託討債,後又改口稱「她花我很多錢」,疑求愛不成生恨,被警方以殺人罪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呂涉犯《刑法》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原因及必要,10日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姜男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花蓮地院於10日上午9時開羈押庭,法官認為呂確有羈押必要,裁定將其羈押禁見。
花蓮北漂女陷「愛情詐騙」被騙141萬 慘淪人頭戶挨告判免賠
花蓮一名北漂女子小莉(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自稱「洋」的男子,小莉因受到「洋」噓寒問暖的甜蜜攻勢,逐漸卸下心防,將男子視為結婚對象。沒想到,小莉最終卻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遭到檢警起訴。日前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小莉是因陷入詐團感情陷阱且證據不足,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裁定小莉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莉遭到指控將個人帳戶提供給名為「洋」男子使用,2人約定每次協助轉帳就能拿到1000元報酬,她還曾親自提領贓款,並轉入虛擬貨幣帳戶,總共獲利2萬元。直到受害者驚覺受騙報警,小莉才被檢警以涉嫌詐騙案人頭罪嫌起訴。警方偵訊時,小莉辯稱「當下我不知道我有犯罪,之前我投資的141萬1千元無法拿回來,『洋』一直都有跟我聯繫,我就沒有察覺異狀」,她強調自己從未交付提款卡、網銀密碼等帳戶資料給男子,單純是因為對男子有好感,才會聽從對方指示。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自2024年5月起,男子與小莉開始頻繁聊天,男子自稱是38歲單身男性,並塑造努力工作、投資理財改變命運的形象,幫小莉規劃人生藍圖,逐步取得小莉好感。即便親友多次提醒,小莉仍執意與對方交往,表示「反正是我的錢呀!我有沒有被騙,也不關你們的事」,直到男子態度變得冷淡,小莉才驚覺不對勁,於2024年9月報案。花蓮地院審理後,認為詐騙集團花費長時間佈局獲取小莉信任,讓小莉陷入情感陷阱,加上小莉並沒有把提款卡、密碼、網銀帳密提供給男子使用,且證據不足以證明小莉知情參與詐騙,最終法院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裁定小莉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花蓮文化局長吳勁毅、曾姓科長涉嫌貪汙! 檢方聲押禁見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遭檢舉公務車私用、以小額採購申報不實及圖利特定廠商,27日遭檢調持搜索票,分別於局長室、文化局、吳位於光復鄉的住家等16處進行搜索,共帶回包含吳勁毅等10多位相關證人。訊問持續至今日清晨6時許,吳勁毅與行政暨文化設施科曾姓科長2人因貪污罪嫌且有串證之虞,檢方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5名文化局員工則在訊後諭知3萬至5萬元不等進行交保。據了解,檢廉調收到檢局,關於文化局內部有小額採購重複申報、局長吳勁毅公車私用、圖利廠商等。27日清晨,檢調持搜索票,至局長住處、文化局局長室等16處搜索,於中午帶回吳勁毅、曾俊翔、藝文推廣科長田浩、沈姓、劉姓、楊姓及吳姓科員等10餘人釐清案情。檢方複訊到28日清晨6時許結束,其中沈姓、劉姓科員因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楊姓科員則因涉犯偽造文書等諭知5萬交保,吳姓科員與田浩則因涉貪汙,諭知交保3萬。而文化局長吳勁毅跟行政暨文化設施科曾姓科長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今天由檢方向花蓮地院聲押禁見。
快訊/花蓮文化局長涉貪聲押禁見 5員工交保
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被人檢舉公務車私用、小額採購等不法行為,檢調27日搜索吳的住家和局長室、文化局等16處,將吳和10餘人等帶回清案情。檢方28日結束赴訊,認吳勁毅、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涉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有滅證串供之虞,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5名員工以3到5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據了解,吳勁毅被檢舉私用公務車和小額採購重複申報等,他任職4年多,擅長環境景觀、地方創生等領域,如今涉貪也讓地方訝異。知情人士表示,其實在檢廉調搜索前,文化局就因將軍府園區標案多次收到檢舉黑函,指稱園區開幕前有設施沒拿到執照就先試營運疑圖利廠商,「將軍府案水很深」,也為此換過很多承辦人。而全案複雜又因帶回人數又多,檢方複訊到28日清晨6點,吳勁毅跟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因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據悉,吳勁毅多次被人在臉書「公物之聲靠北電台」爆料,他長期霸凌基層,變相要求加班,讓員工被搞到去看精神科,還有人因此離職。
計劃周詳!花蓮男疑跟蹤調查女師作息 從「唯一入口」夜闖宿舍下殺手
花蓮縣秀林鄉17日驚傳命案,任教於某國中的29歲蔡姓女教師被發現陳屍於教會宿舍內,警方循線追查後於18日在海邊一處防風林逮獲26歲劉姓男子,劉男落網後則坦承是追求蔡女不成才痛下殺手犯案。據了解,蔡姓女教師並非每日都居住在教會宿舍,而是與召會志工輪值留守,且宿舍晚上都會落鎖、放下鐵捲門;因此劉男疑似觀察過蔡女作息,並規劃侵入路線後才下手,計劃十分縝密。花蓮警方17日接獲花蓮某召會教友報案指稱,住在召會宿舍的女老師突在群組發出詭異訊息「女老師遭殺害,快去找」且下落不明。警方旋即派員前往宿舍了解狀況,在現場發現29歲蔡姓女子遺體,死者衣衫不整,且頸部有明顯的勒痕,疑似遭人勒斃。警方比對後發現,蔡女與曾追求她的劉男手機訊號曾一度重疊,因此循線在海邊一處防風林將劉男逮捕,劉男則坦承殺人但否認性侵。據了解,蔡姓女教師其實並非每日都住在教會宿舍內,而是與其他志工輪值,劉男疑似曾多次跟蹤蔡女,了解其生活作息之後,才會挑選蔡女在宿舍時下手。此外,教會宿舍出入口設有鐵捲門,晚上會放下鐵捲門並上鎖,宿舍窗戶外也裝有鐵窗,僅建築後方廚房的氣窗無固定設施,劉男便是挑選16日深夜,趁著宿舍內無他人時,從唯一通道的氣窗闖入宿舍犯案。由於劉男鄰居表示,劉男犯案後疑似有滅證之虞,於17日清晨洗澡、洗衣,而警方也發現劉男在案發後刪光了手機裡所有與蔡女的對話紀錄,昨(18)日晚間詢後依殺人罪嫌將劉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則認為劉男有滅證及逃亡之虞,訊後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檢警則於19日上午10時進行遺體相驗,確認死因及是否有遭性侵。
遭喑啞男勒斃殺害!花蓮女教師今相驗 父親現身殯儀館悲慟認屍
花蓮29歲蔡姓女教師17日遭26歲劉姓喑啞男子徒手勒斃殘忍殺害,今19日上午檢警進行遺體相驗。她的父親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陪同下現身殯儀館,全程戴著鴨舌帽與口罩,神情哀戚、沉默不語,未對媒體發聲,場面哀傷沉重。據了解,死者蔡女為台南人,畢業於成功大學,去年考取花蓮某國中教職,為了理想遠赴東部任教,個性溫和親切,深受學生喜愛。她因信仰緣故,固定參加當地召會,並長期居住於教會宿舍。也因召會的緣故,蔡女與劉姓喑啞男子才有所交集,因語言障礙,曾以加LINE方式接近女方,後續多次傳訊騷擾遭封鎖。男方疑似追求不成、被拒封鎖後心生不滿,於17日凌晨潛入教會宿舍行凶後逃逸,18日於新城鄉海堤防風林落網。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將劉男移送花蓮地檢署,檢方認其涉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告白遭拒!花蓮女師遭瘖啞男「騷擾勒斃」 他落網辯:失手殺人
花蓮縣秀林鄉17日發生一起命案,26歲劉姓瘖啞男子,疑因追求偏鄉國中29歲蔡姓女師不成,竟失手將人勒斃,隨後在住處附近的海堤防風林落網,經警方訊問後,劉男雖坦承殺人但卻否認性侵,18日晚間依殺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已向地院聲押,且將於19日上午相驗遺體,詳細死因及是否涉及性侵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死者蔡女是台南人,畢業於成功大學,但她善良且富有愛心,隨即於2024年8月間,到花蓮縣某國中任教,此外她還是1名虔誠的教徒,假日經常跟隨教會服務弱勢,劉姓瘖啞男子也曾是關懷對象之一,豈料蔡女拒絕劉男告白後,對方竟由愛生恨潛入她位於教會的租屋處,接著劉男竟殘忍將她勒斃。警方說明,蔡女直到17日晚間被發現陳屍在教會租屋處,且下半身衣著被人拖掉,頸部也有明顯擦挫傷,隨後警方鎖定曾追求過她的劉男涉有重嫌,並在劉男住處後方的海堤防風林發現他輕生未成,警方立即逮捕並帶返其住處蒐證,並查獲蔡女手機等證物。警方表示,全案訊後劉男這才坦承因追求不成殺人,並強調非故意僅是「失手殺掉」,至於涉及性侵的部分他則否認,隨後於18日晚間依涉犯《殺人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但檢方認為他有滅證及逃亡之虞,經深夜複訊後已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檢警也將在19日上午10時解剖蔡女遺體,藉此釐清詳細死因及有無遭染指等情事。
追求不成下狠手!花蓮女教師慘死 喑啞男深夜遭檢方聲押
花蓮縣秀林鄉17日驚傳命案,某國中29歲蔡姓女教師被發現陳屍於教會租屋處,警方循線追查後於18日在劉姓男子住處附近的海風堤坊風林將其逮捕到案,劉男也坦承殺人但否認性侵。18日晚間警方將其依殺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經複訊後向花蓮地方法院聲押,檢警於19日上午進行遺體相驗,釐清死因以及有無遭到性侵。花蓮警方17日接獲花蓮某召會教友報案指稱,住在召會宿舍的女老師突在群組發出詭異訊息「女老師遭殺害,快去找」且下落不明。警方旋即派員前往宿舍了解狀況,發現1具衣衫不整的女性遺體,經初步調查後了解到死者為29歲的蔡姓女子,生前任教於花蓮某國中。為進一步獲取線索,警方調閱宿舍以及周圍監視器了解女教師交友情況,發現1名可疑的劉姓男子。據了解,劉男過去曾追求蔡女遭拒,並且常傳訊息騷擾蔡女,研判劉男涉有重嫌,並於18日中午透過手機成功定位劉男位置,於其住處後方的海堤防風林將人逮捕。據了解,劉男17日凌晨從召會後面潛入後,先是對蔡女施暴再以不知名的線狀物品將其勒斃。而劉男鄰居表示,劉男犯後疑似有滅證之虞,於17日清晨洗澡、洗衣,而警方也發現劉男案發後刪光了與蔡女的對話紀錄,昨18日晚間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而檢方認為劉男有滅證及逃亡之虞,於訊後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檢警則於19日上午10時進行遺體相驗,確認死因及是否有遭性侵。
許仕楓擬掌花蓮高分院 蕭胤瑮內定新北地院院長
花蓮高分院院長陳真真即將退休,司法院內定由新北地院院長許仕楓接任,至於所遺留新北地院院長一職,內定由花蓮地院院長蕭胤瑮接任,本人事案預定在5月13日的司法院人事審議會討論,一般認為過關機會相當大。許仕楓曾任法官協會理事長,中興法商(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結業,曾任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及新北地院庭長。蕭胤瑮是司法官訓練所32期結業,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曾任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新北地院庭長及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
網戀遇見恐怖情人!女子線下面見男友卻遭痛毆、性侵多日 手機也遭搶變賣
2023年,在花蓮從事鐵工的男子阿強(化名)透過網路結交女子小如(化名),2人認識不久後相約見面。沒想到,阿強見面當天便在網咖痛毆小如,以暴力對她強制猥褻得逞,之後又連續多日在網咖、公園以暴力逼迫其屈從,發生猥褻及性交行為,更將小如的手機搶去變賣換取現金花用。事後,阿強被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竊盜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阿強與小如2人透過通訊軟體認識,自2023年6月7日起開始交往,並相約見面。同年6月10日上午8點多,小如搭火車到花蓮火車站與阿強見面,沒想到2人見面後不久,阿強便在網咖內不顧小如拒絕,徒手毆打對方,導致她右頸瘀青、左胸瘀青等傷害,接著用生殖器摩擦小如外陰部,以此等強暴、違反她意願的方式,強制猥褻小如得逞。6月13日中午12時許,阿強又在網咖基於強制猥褻犯意,以同樣方式毆打小如,並對她進行猥褻行為。6月15日深夜10時許,2人在花蓮中山公園內時,阿強再度爆打小如,並對她強制性交得逞,且在未經小如同意下,偷走對方的手機到通訊行變賣,獲取現金花用。6月16日晚間8時許左右,阿強又在網咖毆打小如,並以手指進入的方式進行強制性交。小如逃離阿強魔掌後,立刻前往警局報案。花蓮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阿強當時與小如為男女朋友,卻不思理性克制己身行為,僅為滿足私慾,嚴重戕害對方的性自主權、身心安寧,同時對小如的財產權有所侵害。而阿強過去有與未成年人性交、竊盜案件的前科,再考量其坦承犯行、雙方未達成調解或和解,因此依犯強制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一場官司兩個不同判決版本 民團痛批司法行政管理失能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與米其林名攤「梁記滷味」老闆梁廣雲今(14)日前往立法院舉行「一份判決兩個版本,公告制度形同虛設?司法信任還剩多少?」記者會,控訴梁老闆因多年前被迫以低價出售攤位所提起的訴訟,竟出現A、B兩版不同的判決,質疑司法院調查後卻僅以「誤傳」定調為行政疏失,也無任何具體補救作為,痛批司法行政管理及風險控管顯已徹底失能。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指出,梁廣雲十多年前因遭恐嚇威脅,被迫賤賣攤位,故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在2019年9月9日在司法院系統公告,被告三人應連帶賠償之勝訴判決主文(A版),三天後當事人收到的卻是內容歧異、僅其中林姓被告一人單獨賠償之判決書(B版)。公告的A版判決梁勝訴,B版判決書卻敗訴,兩者出自同一案號、同一法院。聯盟表示,公告主文與實際送達內容不一致的重大瑕疵,雖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屬實,但最後卻僅以「誤傳」定調為行政疏失,關起門來以書面告誡草草處理,對外對於已公告主文的羈束力,卻無任何具體補救作為,突顯司法院對於裁判程序及效力,沒有任何查證及把關能力,司法行政管理及風險控管顯已徹底失能。另外,裁判雙版本、多版本案件一再重演,淪為一樁樁的醜聞,司法誠信成為人民眼中的笑話。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表示,2014年花蓮地院早已爆發過裁判主文三版本的醜聞,被告從有罪變無罪。花蓮地院調查後僅將此錯誤推給書記官的業務疏失,至今司法院仍未建立任何有效防錯設計。近期轟動社會的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更坐實法院對裁定流程毫無監督能力。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呼籲,司法院應檢討裁判公告與送達流程,檢討系統以建立權限功能、版本控管與封存機制,所有版本歷程均應可追溯比對;公告後,裁判應即具法律效力,禁止事後更改內容或抽換;禁止官官相護,對違法司法人員應嚴懲,杜絕以「誤傳」、「疏失」淡化枉法裁判、變造公文書等責任。
花蓮巷弄傳毒品交易! 藥頭爽吸彩虹菸慘了 警方搗破毒窟當場送辦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去年7月破獲一起毒品案,結束後向上溯源擴大追查,發現莊姓男子多次在住家門口吸食彩虹菸,導致道路都是臭味外,還涉嫌在市區巷弄內交易毒品,警方經過連日蒐證認定莊男涉嫌重大,遂持花蓮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前往住家攻堅,當場查獲大批毒品及違禁品,當場將其移送法辦。警方自去年破案後持續向上溯源,鎖定到莊男涉有重嫌,經過連月蒐證調查後由花蓮地檢署指揮偵辦,1月15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莊男住家進行搜索,起獲2支iPhone手機、新臺幣5萬3,400元、1台封口機、2台磅秤、1批咖啡包分裝袋,車內則藏有毒咖啡139包及彩虹菸42包。除了毒證以外警方還在莊男住家搜出14顆霰彈、21顆袋裝9MM子彈、45顆盒裝9MM子彈、4把開山刀,以及裝有子彈的夾鏈袋,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被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方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查水表 幕後黑手明良臻撤保遭羈押禁見2個月
花蓮罷免案爆違法查對個資,遭外界質疑「查水表」,被疑幕後黑手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原5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具保,花蓮地院28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2個月。縣府表示,司法調查動輒得咎,呼籲還給基層同仁清白跟尊嚴。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上月派員登門查對罷免連署人身分,引發「查水表」爭議,多位議員直指明良臻是幕後黑手,檢調帶回7人偵辦,僅明良臻遭檢方聲押,花蓮地院裁定所有被告均交保,花蓮地檢署當天即提出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原處分,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花蓮地院昨開庭重裁,合議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且供述情節與相關證人證詞、證據不符,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此外,明良臻縱然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亦仍對於相關共犯、證人具有影響力,依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恐影響證人、共犯供述或湮滅潛在證據,認有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必要。明良臻涉罷免案查水表,昨在議會引發藍綠攻防,國民黨議員林玉芬為明良臻發聲,表示國家這麼多弊案,超思、光電等,統統都沒事,這只是涉嫌違反個資,就大動作要羈押,「小案大辦、大案不辦」,非常不公平。民進黨議員張美慧則批評縣府先前發新聞稿說選務作業時程急迫,希望中選會多一些教育訓練,但花蓮縣府並非首次辦理,說法根本「甩鍋」推給基層戶政人員。無黨籍議員楊華美要求縣府明確調查、停職查辦等動作。縣府祕書長饒忠回應「靜待司法調查」。
連署罷免「查水表」爭議延燒 檢調深夜聲押花蓮民政處長
花蓮連署罷免「查水表」爭議延燒,花蓮檢調昨天大動作搜索花蓮市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回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的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與4名戶政人員訊問,全案經檢方複訊,認為明良臻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深夜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吳分別諭知20萬、30萬元交保,4名戶政人員則是2至3萬元交保。公民團體「微光花蓮」上月3日遞交第1階段罷免提議書到中央選舉委員會後,地方5日陸續傳出民眾遭身穿縣府背心的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認為被「查水表」,中選會曾發函告直指此舉已違法,花蓮地檢署也因收到高檢署提供的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分案調查。全案經檢方經函詢中選會、向縣選委會調取資料,及詢、訊問相關證人,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為縣選委會的權責,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認為明良臻等人涉嫌利用選委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機會,在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的個人資料,涉犯《個資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花蓮檢調昨天上午8時許持搜索票到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戶人員訊問,全案除朝違反《個資法》偵辦外,也從中釐清是否有涉犯《選罷法》的嫌疑。4名戶政人員昨天約在晚間5時許陸續被移到花蓮地檢署複訊,檢方約在晚間9時許,以涉嫌違反《選罷法》諭知2萬元到3萬元交保。鍾威霆、吳俊毅分別在晚間8時許及9時許接受複訊,檢方深夜也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分別諭知2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明良臻則在昨晚9時45分左右被送到地檢署,他神情略顯疲憊,且手上還拿著未食用的便當,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司法迫害」未回應,僅面帶微笑點頭致意,便進入署裡接受複訊。據了解,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發後,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人員透過科技方式還原手機後,認為明良臻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有施壓、串證之虞,因此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預計今天下午開庭審理。
新加坡夫妻來台遇花蓮大地震失聯 農曆年前尋獲丈夫遺骸
去(2024)年0403花蓮大地震重創太魯閣國家公園,澳洲籍新加坡夫妻疑受困砂卡礑步道失聯迄今,星國夫妻家屬去年底具聲請死亡宣告獲准,不過近日卻傳出有農民在步道1.5公里五間屋附近發現疑似人骨,警方不敢大意,取回鑑定後,確定人骨DNA是失蹤的47歲男子Sim Hwee Kok。星國夫妻Sim Hwee Kok、Neo Siew Choo去年4月3日地震發生前,搭乘觀光巴士到太魯閣國家公園並在砂卡礑站下車,不料砂卡礑步道震後嚴重崩塌,2人因此失蹤,救難隊員透過民眾提供影像、線索及家屬建議,連日在1.5K處五間屋、1.8K處大水管及2.8K瀑布找尋未果。由於後續餘震不斷,消防局顧及搜救人犬安全,去年4月14日與家屬協議暫停搜救行動,家屬當天到步道口招魂,希望早日將2人魂魄帶回家中安息,回國後也持續與花蓮檢警保持聯繫,並在8月請花蓮地檢署向花蓮地院聲請死亡宣告,檢方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具狀並檢附資料提出聲請,11月初裁定獲准,12月初開立確定證明書。澳洲籍新加坡夫妻去年花蓮發生0403強震後,疑困太魯閣國家公園砂卡礑步道失聯迄今,11日有農民在步道1.5公里五間屋附近發現疑似人骨,警方取回鑑定後,確定人骨DNA是失蹤的47歲男子Sim Hwee Kok。(圖/警方提供)11日上午7時許,1名王姓農民到砂卡礑步道五間屋附近巡視及整理農作物時,在坍方處下方河床發現1塊白骨,便趕緊下山通報,警方獲報後與王男一同前往查看,不過步道損毀嚴重,鑑識人員來回爬了近4小時才順利取出,目視判斷應是人體髖骨的一部分。警方將骨頭裝入證物袋並送往法醫研究所檢驗及比對,經與當時星國夫妻兒子來台採集的DNA比對,24日確認吻合,人骨是這對夫妻中的男性人骨,證實Sim Hwee Kok罹難。檢警研判,由於步道大水管後方大面積坍方,遭掩埋的遺體可能隨颱風雨水沖刷到河谷,警方隨後沿著發現白骨的地點周邊搜索,沒有發現其他骨骸;警方已在第一時間聯繫興國夫妻家屬,後續會將遺骸發還給家屬。
替代役男性侵女童入獄評估「治療有效」 提前假釋卻又性侵國中女網友21次
彰化一名邱姓男子2011年服替代役期間,因猥褻與性侵害2名女童遭判刑9年4月,在監僅治療2年多,即評估治療有效果,「再犯危險降低」,坐牢7年多假釋出獄。然而他假釋期滿僅1年多,2024年初又性侵害一名女國中生21次。彰化地院一審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高中畢業的邱男2011年在花蓮縣某國小服教育替代役,當時他因猥褻女童1次,性侵害另一女童4次,被花蓮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判刑9年4月。邱男於2013年入獄,2015年起於監獄中接受身心治療,但僅治療2年多,彰化監獄的治療評估會議便認定他「治療已具成效」,「暴力危險性」與「再犯可能性」均評估為「低危險」。後來,邱男僅服刑7年多,就於2020年11月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心理師發現他可能有「異性戀童」傾向,假釋前檢察官一再告誡他禁止接近或與未成年女性獨處,邱男都能遵守,2022年4月順利假釋期滿。然而,2023年底,邱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國中女學生,要求對方當自己女友遭拒後,竟以聊天、買宵夜、帶點心探望等理由接近對方,在2024年1月14日首次向對方性侵得逞,之後又在1月22日至5月底間性侵對方17次得逞。後來,女學生表明拒絕與邱男再見面,邱男卻變本加厲,於女學生住處或學校附近盯梢糾纏,並打電話與傳訊息騷擾,還恐嚇要散播對方的裸照,女學生又被迫與他發生性行為3次,直到被老師查覺有異而報警。彰化地院一審時,邱男坦承犯行,當庭向女學生的父親道歉,法官卻認為,邱男惡行嚴重傷害女學生身心健康,讓女學生家庭籠罩在雙親自責、沮喪、恐懼等負面氣氛中、如今家庭關係瀕臨崩解,道歉並無實質彌補作用。另外,邱男原本是用帶點心探望等欺騙手段,之後又以散發裸照等激烈手段逼女方見面,依故意對少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前18次各判3年8月,後3次各判4年,應執行8年,矯正機關(監獄)將來要確實評估有無強制治療必要。彰化地檢署質疑一審量刑太輕,並主張邱男沒和被害人和解,對此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一審量刑未逾法定刑範圍,亦無違背罪刑相當等原則,駁回檢方上訴,可上訴三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