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女
」 車禍 北檢 李威 詐騙 命案
夫妻分別陳屍民宅「1、2樓」!遺體已腐敗發臭 女兒急赴金門處理後事
金門縣金城鎮1處民宅昨(10日)晚間驚傳夫妻雙亡事件,70歲盧姓男子與63歲蔡姓女子被親戚發現陳屍家中,2人遺體疑已死亡一段時間並出現腐敗情形,屋內飄出濃烈屍臭。警方初步勘查發現,現場門窗並未遭破壞,屋內物品擺設也大致正常,目前已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預計今天(11日)進行司法相驗,以釐清夫妻倆確切死因。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金門縣消防局10日晚間6時40分接獲通報,指金城鎮1處民宅發生異狀,隨即派員前往處理。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立即聞到屋內傳出明顯屍臭,並從窗外發現疑似有人倒臥在屋內,隨即緊急破門進入查看,結果驚見盧男陳屍1樓客廳,蔡女則倒臥在2樓,2人的遺體都已出現腐敗情形。警方獲報後進一步進行現場採證,初步發現民宅門窗均沒有遭到破壞的跡象,屋內物品及家具擺設也大致維持正常,暫未發現明顯打鬥或遭外力侵入的跡象。此外,由於住家熱水器安裝在屋外,警方也排除夫妻倆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的可能性。附近鄰居表示,已經超過1周沒有看到這對夫妻出門或現身,直到親戚察覺情況有異並報警,才發現2人陳屍屋內。據了解,盧男過去從事計程車工作,目前已經退休。由於2人死亡時間及確切死因目前仍無法確認,警方已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續將透過司法相驗及相關調查,進一步釐清死因及事發經過,檢方也預計在今日進行相驗。而死者女兒在接獲雙親離世消息後,亦將於今天稍晚返回金門處理後續事宜。目前警檢仍持續釐清夫妻倆的死亡時間、死因及兩人死亡之間是否存在關聯,詳細案情與發生經過仍待進一步調查確認。
秘書關心民眾反遭通緝犯持刀恐嚇 山田摩衣:當時服務處還有很多民眾
新北市議員山田摩衣服務處27歲陳姓秘書,5日下午見36歲劉姓男子蹲在超商外而關心,但劉男因與女友吵架心情不佳,竟反嗆「看三小」並持刀恐嚇,劉男5日晚間遭警方逮捕,警方發現其為毒品和詐欺通緝犯,訊後解送歸案,山田摩衣6日受訪,表示當時服務處裡還有陳情民眾,如犯嫌完全失控後果將不堪設想,將來她會持續在議會監督,呼籲新北市「好好顧治安」。陳男5日下午見劉男蹲坐在松江街超商外而趨前關心,但劉剛與蔡姓女友發生爭執心情極差,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竟怒嗆「看三小」,更拿出身上的折疊刀揮舞恐嚇,蔡女見狀連忙將劉拉離現場,陳男則心生畏懼、報警求助。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獲報後,調閱路口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動線,迅速掌握劉男的真實身份與落腳處,於當晚9時許在劉男新莊住處將其逮捕,並發現他因詐欺和毒品罪遭南投和新北地檢署通緝,訊後解送歸案,全案依法送辦。山田摩衣6日表示,她沒想到服務處同仁對民眾關心的眼神,反遭犯嫌認為是在挑釁,而當時服務處內還有非常多陳情民眾,如犯嫌沒被阻止、完全失控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山田摩衣強調,她服務處附近也許多學校,包括國中小學,如一般民眾與孩童遇上此狀況恐無法處理,她感謝警察局迅速破案,而毒品防治與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她將來會在議會持續監督,要求新北市好好顧治安。
陽明交大教授砍死妹夫!岳母追思首發聲 揭11年經營真相駁「爭產」
新竹市上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命案,陽明交通大學林姓教授涉嫌持刀刺死經營音樂教室的紀姓妹夫,引發各界關注。家屬1日舉辦追思禮拜,紀男岳母蔡女士也首度公開發表聲明,除追憶女婿生前為人與貢獻外,也針對外界質疑家族疑似因財產糾紛釀成悲劇的說法作出澄清,強調並無所謂「爭產」情事。《壹蘋新聞網》報導,蔡女士在給女婿的追思文中表示,紀男遭受的每一道傷痕都令她感同身受,對其突然離世深感悲痛,也承諾將陪伴女兒與外孫女走過傷痛,盼紀男能安息。蔡女士並首度公開說明家族企業經營歷程。她表示,紀男與二女兒在美國留學期間相識相戀,婚後原本也在美國生活與工作。由於丈夫健康惡化,加上親家希望兒子返台發展,夫妻倆於2015年返國協助經營家族音樂事業。同年底,紀男依丈夫建議,自行出資100萬元成立「琴絃藝術有限公司」,專責樂器銷售業務,所有收益均投入公司經營,並未據為己有。紀男岳母指出,丈夫於2016年病逝後,原有的「琴絃社有限公司」辦理解散,而另一家公司則依照丈夫遺願交由二女婿負責經營。她強調,紀男11年來始終僅領取一般管理階層薪資,從未將家族企業占為己有,也不存在外界所稱爭奪財產或侵占公司資產的情況。她提到,紀男運用企管專長推動公司數位化、拓展產學合作、舉辦鋼琴與爵士鼓比賽、成立合唱團,並積極投入公益,曾捐助學校圖書館照明設備、捐贈二手鋼琴給偏鄉與公益團體,希望讓更多孩子有機會接觸音樂教育。蔡女形容紀男為人謙和、待人真誠、不計較得失,也從不居功,感謝親家培養出如此盡責無私的兒子。她最後向各界關心案件的人士表達謝意,並表示琴絃社未來仍將持續投入音樂教育,延續紀男生前努力的理念。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屏東女酒駕撞倒外送員 再撞斷150萬測速桿「90度插進水溝」
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12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酒駕車禍。49歲蔡姓女子駕車先撞上同向行駛、準備左轉的62歲林姓外送員,隨後失控衝撞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整輛車90度插進路旁水溝,造成2人受傷。據了解,蔡女沿中正路三段往崁頂方向行駛時,先撞倒林姓外送員,林男人車倒地滑行;蔡女車輛隨後繼續往前衝,撞斷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後才停下,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車輛90度斜插進路旁水溝,現場滿地碎片。蔡女及林男均送往東港安泰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對蔡女實施酒測,酒測值為每公升0.44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被撞毀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造價約150萬元,已使用近9年,除依法追究蔡女刑事責任外,也將依法向肇事者求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60歲婦「甲狀腺結節」難入睡! 醫:嚴重恐有呼吸壓迫感
60歲蔡女士於5年前在健檢時,發現右側甲狀腺有一顆不到0.5公分的小結節,隨結節長大至3.6公分,不僅造成頸部右側明顯突起,也出現喉嚨異物感,夜間躺下時更有呼吸道壓迫感,影響睡眠與生活品質。就醫經奇美醫院內分泌新陳代謝科葉美成醫師建議,採取狀腺微創射頻消融手術;術後一年回診,目前結節縮小為1.8公分,頸部線條恢復平整,原本的壓迫窒息感明顯改善,甲狀腺功能也維持穩定。甲狀腺結節有異物感、吞嚥不適 嚴重恐有呼吸壓迫感葉美成醫師說明,甲狀腺結節是相當常見的疾病,雖多屬良性,但若結節隨時間逐漸變大,不僅影響頸部外觀,還可能壓迫食道與氣管,導致異物感、吞嚥不適,甚至出現呼吸壓迫感。過去甲狀腺結節多以外科切除為主要治療方式,部分病人因擔憂術後留疤、外觀改變或需終身服藥而隱忍。手術可能需要切除部分或全部甲狀腺,病人術後可能面臨甲狀腺功能不足,甚至需要長期服用荷爾蒙藥物。隨著醫療進展,「微創消融術」切口小,外觀改變不明顯,且能縮小結節、緩解壓迫感,提供病人新的治療選擇。相較傳統手術需切開頸部、接受全身麻醉及住院恢復,射頻微創消融傷口約較小,多數病人術後疤痕通常不明顯,且不需插管,實際恢復情形仍會依個人體質而有所差異。「甲狀腺微創消融術」改善不適 極大化保留健康組織葉美成醫師提到,甲狀腺微創消融術是在高解析超音波的即時監控下進行,治療前採局部麻醉,再將纖細的消融針精準引導至結節內,利用射頻能量使結節組織產生熱凝固反應,後續由人體逐漸代謝吸收,達到縮小結節體積、改善壓迫症狀與頸部外觀的效果。微創手術時間半小時至兩小時,依結節大小及位置而異,術後觀察30分鐘即可返家。他進一步解釋,微創消融的核心優勢在於極大化保留健康甲狀腺組織,降低術後甲狀腺功能不足的風險,減少長期服藥負擔。同時也提醒,消融治療目標是緩解症狀、改善外觀與縮小結節體積,而非追求結節消失,病人應建立正確治療觀念,並配合定期追蹤。整合甲狀腺功能、荷爾蒙狀態 提供更佳醫療照護葉美成醫師強調,內分泌新陳代謝科觀點切入甲狀腺微創消融的優勢,在於治療不只是處理結節,更能同步整合甲狀腺功能、荷爾蒙狀態、細胞學檢查、超音波特徵與術後追蹤計畫。透過完整評估與長期管理,醫療團隊能從診斷、治療到後續追蹤,提供更完善且個人化的醫療照護。【延伸閱讀】體檢驚見甲狀腺結節免驚!醫揭惡性率不到1成 5年存活率破98%甲狀腺結節會自己消失嗎?是良性就可以放著不管?醫師逐一解答!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940
前女友被控傳訊恐嚇前任 法院查出另有發訊者逆轉判無罪
高雄鍾姓男子指控蔡姓前女友透過微信傳送「讓人斷你四肢」等威脅訊息,並據此提告恐嚇。不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鍾男其實早已知悉訊息並非蔡女本人所發,加上蔡女長期遭鍾男騷擾、闖入住處及破壞物品,最終認定犯罪證據不足,改判蔡女無罪。判決指出,蔡女與鍾男分手後關係惡化。檢方認定,蔡女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凌晨透過微信向鍾男傳送帶有威脅意味的語音及文字訊息,包括「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及「你試試看」等內容,涉嫌以言語恐嚇對方,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然而,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鍾男收到訊息後並未表現出害怕或驚慌,反而立即回覆「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不要用她的啦!」;法官認為,此回應顯示鍾男當下便已清楚知道,發送訊息者並非蔡女,而是另有其人。蔡女則在法庭上表示,案發當時她持續遭鍾男糾纏騷擾,現任男友因看不慣其行為,才一時情緒激動拿起她的手機與鍾男對話、互相叫陣,相關威脅內容並非出自她本人。此外,蔡女也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指出鍾男曾於同年9月初未經允許進入她住處,甚至持刀毀損屋內物品。事後鍾男傳訊道歉,坦承因不滿其他男性出入蔡女住處而失控行事。法官審酌整體事證認為,蔡女長期處於遭前男友騷擾與恐嚇的壓力環境中,精神負擔沉重。案發當下,她對男友搶奪手機發訊的行為未能及時制止,尚難據此認定具有恐嚇犯意與行為,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藝人李威捲北市精舍命案獲緩刑5年 死者家屬:感受到誠意同意緩刑
民國113年發生的台北市大安區精舍命案,因爆出前藝人李威與其妻簡瑀家也涉案轟動一時,台北地院12日依傷害致死罪判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12年徒刑。全案起於知名作家王薀不滿蔡姓女信徒處理其離婚財產分配疏失,即聚集其他信徒展開批鬥大會逼蔡認錯,還體罰施暴強迫蔡女長時間跪拜懺悔,甚至剃髮羞辱,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導致蔡姓女信徒因橫紋肌溶解症而身亡。信徒前藝人李威則因供出內情,獲檢方轉為「汙點證人」,請求減刑或免刑,最終與簡瑀家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兩人均緩刑5年,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對於這項結果,蔡姓女信徒的家屬表示,因「感受到李威夫妻的誠意」,同意緩刑的決定,而其他被告量刑部分,會再討論是否請檢方提上訴。同案被告中,除主謀王薀(本名王江鎮)被判12年徒刑外,其3名被視為隨身護法的師姐、姜姓信徒和吳姓主持皆各判10年徒刑。
假網拍詐騙飆升!刑事局急示警 女上班族誤信贈iPhone慘失近400萬
刑事局近期依據165打詐儀錶板及警方受理情形分析,發現網路購物詐欺案件呈現波動趨勢,且嫌犯多透過社群平台以優惠或贈送商品訊息吸引民眾注意,將民眾引導至假超商網購平台,或將民眾引導轉往通訊軟體私下聯繫,藉此規避平台查核,就有上班族因此遭詐近400萬餘元。據了解,北市一名上班族蔡姓女子先是在社群平台上發現「贈送iPhone17」訊息,因此依照指示與對方換Line,以Line與對方聯繫,對方要求蔡女透過假超商網購平台進行交易,以此支付運費並收取手機,隨後卻向蔡女表示,「賣家帳號遭到封鎖」,一層層要蔡女逐步進行實名認證與金流操作,以此支付運費或押金等費用,引導蔡女進行網路匯款、轉帳、行動支付、消費扣款與無卡提款等程序,造成蔡女因此遭詐騙近400萬餘元,其中轉帳金額逾340萬餘元,遭詐團消費扣款約20萬餘元、無卡提款約37萬餘元,損失慘重。刑事局分析,此類假網拍詐騙手法已由傳統假賣場、假客服話術,進一步結合社群平臺、通訊軟體及多元金流操作模式,透過層層誘導,使民眾誤信為正常交易流程,進而依指示配合操作各項付款、轉帳或提款功能,造成高額財損。常見手法如下:一、歹徒會引導被害人以手機操作開通網路銀行無卡提款功能,並要求將系統產生之無卡提款QR Code截圖及提款序號傳送予歹徒,進而持以提領款項。二、過程中常搭配「帳戶異常」、「需完成驗證」、「解除限制」或「賣家帳號遭封鎖」等話術持續施壓,降低民眾戒心,甚至要求提供付款碼、QR Code或交易畫面等重要資訊,藉此取得交易或提領權限,進一步擴大損失。刑事局強調,對於假網拍詐騙將持續強力查緝、全面打擊,絕不寬貸。凡從事相關詐騙行為者,經查獲後一律依法嚴辦。為有效遏止詐騙犯罪並剝奪不法利得,已修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針對刑法加重詐欺罪,詐欺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明定最低刑責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同步提高相關刑責、擴大沒收範圍及提高假釋門檻。警方將持續以源頭阻斷、強化查緝及預防宣導三軌並進,全力打擊詐騙犯罪。刑事局提醒民眾,網路購物務必透過正規平臺,切勿私下交易或配合不明金流操作;如遇要求加入LINE私聊,或以「金流驗證」、「帳戶設定」、「解除限制」等名義指示操作匯款、付款碼、QR Code或無卡提款功能時,均應高度警覺。另請相關遭偽冒之超商業者,協助強化防詐宣導及風險提醒機制。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透過165打詐儀錶板查詢相關案例,共同防制詐騙。
校長搞鬥爭3/家長會長怒摔老師獎狀嗆「流氓」 會長妻網路補刀挨告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老師爭鬥不斷,廖姓家長會長力挺校長,也插一腳!他不但在教師節頒獎典禮,故意將獎狀丟在地上,教訓與校長作對的蔡姓老師,還打電話給幫忙爭取經費的立委助理,說這個教學團隊的老師都是「不法之徒」,家長會長妻子為夫助攻,在網路抨擊相關老師,3月22日家長會長夫妻被告上法院,這場校園大亂鬥,因為家長會長介入而更加複雜。 就在校長與陳姓男師,為了「減課表」發生肢體衝突的隔天,9月23日教師節頒獎典禮上,一位獲頒卅年資深優良教師的蔡姓女老師竟遭家長會長羞辱;據悉,蔡女與陳姓教師夫妻、張姓男老師同屬「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他們被視為校長的「敵對勢力」,而廖姓家長會長為了力挺校長,竟公然在典禮現場拿蔡女「開刀」。 當輪到蔡女受獎,廖男拿著獎狀,作勢要頒發,等蔡老師伸手欲接過獎狀,只聽「哐噹」一聲!裱了框的獎狀被廖重重摔在地上,家長會長與蔡師爆發口角,他嗆道:「你們貪贓枉法,流氓!說你們流氓,還污辱流氓」,當場,朱姓副會長還出言威脅蔡老師等人的人身安全。 蔡老師表示,頒獎典禮爆發衝突,引起教育局及外界關注,廖姓會長對外表示,他突然血壓升高、頭暈手抖才不小心讓獎狀掉落地上,可是在場的人都有聽到,他摔獎狀時,還嗆說:「我就是故意的,怎樣?」 這場校園大亂鬥,連家長會長夫人也「參戰」,她在Threads發文,聲稱陳老師「刻意絆倒校長」,譴責暴力,還指控該團隊教師「貪污案正接受調查」,甚至謊稱這幾名教師自稱「校長殺手」、「非常不可取,不配當老師」。對此,陳姓教師說:「這全部是謊話,兩位老師日前已經提告妨害名譽,而我也於3月22日提出刑事告訴」。據了解,這場鬥爭,還延伸到校外,因為陳老師等人的教學團隊,在無黨籍議員吳佩芸、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協調下,國教署已經同意給予補助款100萬元,沒想到廖姓家長會長寧可學校少這筆經費,寧可孩子受教權受影響,也要打擊這幾名教師。 廖姓家長會長不曉得從哪裡打聽到,教育部國教署願意增加補助經費額度,主要是陳昭姿服務處主任賴嘉倫出面協調,於是他找上賴,痛斥這些老師是「不法之徒」,還說他們貪污,正在接受調查。校長趙祝凌被指為了打壓不聽話的老師,寧可讓教學經費卡住。(圖/讀者提供) 廖強調:「校長是好校長,是這些老師貪贓枉法,要鬥倒校長,專門跟趙校長作對,絕不能給他們資源」;此衝突鬧到教育局,賴嘉倫接受調查,表示廖確實有打電話說這些老師的壞話,因此,陳師等人已經提告,全案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校長搞鬥爭2/檢方認定「奪命剪刀腳」傷男師 校長喊冤仍遭起訴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內部衝突不斷,去年校長趙祝凌與陳姓男老師因「減課表」爭議互控傷害罪,不料家長會長也「參一腳」,三方互告「打成一片」,案子目前都在台中地院審理中。事後校長趙祝凌找來媒體,控陳師對她施暴,但結果逆轉,今年1月她被檢察官依涉嫌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則獲不起訴,對此,陳師出面還原當天衝突現場狀況。 陳姓男老師指出,這起事件導因於「減課表」爭議,他解釋,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或指導學生社團可以減課,但怎麼減?誰減幾堂?必須經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但強勢的趙祝凌校長卻一直拒絕公開討論,引發黑箱作業的疑慮。 去年9月22日,學校召開課程發展會議,到了會議尾聲,陳師提臨時動議,要求公開「減課表」,校長立刻宣佈散會,並指著一疊紙說:「喏!都在這裡了,你們自己看」。廖姓家長會長的妻子在Threads攻擊陳老師等人,陳師已經提告。(圖/讀者提供) 當時與陳男同屬一個教學團隊的蔡姓女老師、張姓男老師上前,持手機拍攝減課表內容,沒想到剛走到門口的趙祝凌,像貓被踩到尾巴似的尖叫起來:「你們怎麼可以拍攝」!接著衝向放置課表的桌子,她先用力的推搡蔡女,整個人趴在桌上,護住文件,但眼明手快的陳姓老師,已經抓住減課表。 趙祝凌衝上來搶,並撕個粉碎,但陳師手搶到最後一張,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在後方看得清清楚楚的蔡女說:「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 對此,當事人陳師說:「趙校長衝過來時,撞倒好幾張桌椅,她跟我搶文件後,不曉得是重心不穩摔倒,還是改採「哀兵策略」,裝作被我撞倒,總之,我沒出手,也不像她告訴媒體,夾住我之後,被我「拖行」,倒是她長年騎腳踏車,雙腿極其有力,被她雙「剪刀腳」用力夾住,使我膝蓋紅腫,且她雙手僅抓住我靠近大腿鼠膝部,所以我告她性騷擾,但不成立」。 全案偵查終結,趙祝凌因涉嫌傷害、強制罪被起訴。起訴書查出,陳男右小腿、右髖挫傷併肌肉拉傷。而趙祝凌在事發當天,立刻找來某媒體,控訴陳老師出腳將她絆倒,導致她頭部撞到椅子和地板,接著還遭陳拖行,因此頭部血腫送醫,趙校長在送給教育局的文件中,附了她頭部包紮的受傷照片,狀極可憐,但檢察官勘驗衝突影片後,認定陳老師沒有「主動」對校長出手,因此對陳師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寶寶不喝3個月竟存下4.5萬毫升母乳 陸媽全數捐出助早產兒
大陸重慶1名母親近日因捐贈超過4萬毫升母乳引發關注。當事人蔡女士表示,自己在產後因寶寶一度不願直接喝母乳,只能透過吸奶器將母乳吸出保存,沒想到幾個月下來竟累積大量母乳,最終決定捐出幫助有需要的嬰兒。《瀟湘晨報》報導,蔡女士受訪時透露,這批共4萬5,400毫升的母乳是她從去年9月至12月期間逐漸存下來的。由於寶寶一開始不願意直接喝母乳,她只能使用吸奶器擠奶,但吸奶的方式往往會讓身體持續分泌乳汁,導致奶量增加,而寶寶又沒有喝完,久而久之就累積了大量母乳。為了確保保存品質,她在每袋母乳上都標記日期與容量,並特地購買1台零下40度的深度冷凍冰櫃存放。蔡女士說,整個擠奶與保存過程都非常注意衛生,母乳擠出後會立即冷凍,也盡量避免頻繁開關冰櫃。她坦言,最初這些母乳其實是打算留給孩子飲用,直到孩子出生滿百日,寶寶開始願意正常喝母乳,身體的泌乳量也逐漸恢復平衡。蔡女士表示,成為母親後,她經常在網路上看到早產兒或生病嬰兒需要母乳的消息,而自己家中剛好存有整個冰櫃的母乳,經朋友告知有母乳捐贈管道後,她便萌生了捐贈的想法。蔡女士查詢後得知,重慶目前只有西南醫院設有母乳捐贈收集機制,因此在12日到醫院掛號母乳門診。醫院工作人員先為她抽血檢驗,確認是否有愛滋病、梅毒、B型肝炎、C型肝炎以及巨細胞病毒等傳染疾病,以確保捐贈母乳的安全性。蔡女士說,通過健康檢查後,醫院才會收取母乳,她也需要填寫相關協議與個人健康資料。院方表示,這批母乳可能會以每2000毫升為單位進行檢測與採樣,以便未來若出現問題能追溯來源,同時還需經過消毒等處理,才能提供給需要的嬰兒使用。蔡女士指出,母乳銀行的運作其實相當不容易,不僅流程繁瑣,成本與風險也都不低,但能讓有需要的寶寶獲得母乳,自己認為非常有意義。她也坦言,如果沒有醫院作為專業平台,一般媽媽其實不敢私下提供母乳,因為安全與責任問題難以保障。她最後表示,希望未來能有更多醫療機構與社會力量投入母乳捐贈體系,讓這樣的善意可以持續下去,也讓更多需要母乳的嬰兒獲得幫助。
為閃避斑馬線自行車 21歲駕駛失控「自撞分隔島翻車」滑對向道
新北市金山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翻車事故,1名21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環金路時,疑似因未及時禮讓通過行人穿越道的69歲蔡姓自行車女騎士,為了閃避對方而緊急轉向,卻因反應不及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車輛當場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才停下,所幸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現場畫面仍相當驚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4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環金路247號前,靠近環金路與中華路口停車場附近,當時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環金路由金山往石門方向行駛,就在行經該路段時,蔡姓婦人正騎乘自行車通過行人穿越道。李男疑似未能提前減速注意前方路況,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蔡女正在通行,為避免直接撞上對方,緊急打方向盤閃避。然而,突如其來的閃避動作導致車輛失去控制,整輛車先是撞擊中央分隔島,隨後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所幸當時對向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警消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確認並無酒駕情形,且李男在事故中幸運沒有受傷,不過蔡姓婦人則在閃避過程中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由其兒子陪同送往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接受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表示,雖然駕駛是為了閃避行人而發生事故,但依照交通規定,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本就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由於蔡姓婦人在斑馬線上通行,警方仍依規定對李男開立「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違規罰單。
深夜鳳山路口貨車左轉猛撞直行機車 30歲女騎士腦出血命懸ICU
高雄市鳳山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輛自小貨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1名30歲蔡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猛烈衝擊讓她連人帶車摔落地面,當場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後火速趕到現場,將她緊急送醫搶救,院方檢查後發現腦部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與治療。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3日深夜11時許,地點位在高雄鳳山區五甲一路與凱旋路口,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與交通分隊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不僅進行交通管制避免二次事故,同時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事故現場可見機車車體因強烈撞擊而嚴重扭曲變形,顯示撞擊力道相當驚人。初步調查顯示,44歲許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貨車沿五甲一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路口準備左轉進入凱旋路時,與對向由南往北直行的蔡姓女子機車發生碰撞,由於事發突然,蔡女來不及反應便直接撞上貨車,隨即重摔倒地昏迷。現場目擊者表示,撞擊瞬間聲響巨大,引起附近民眾注意。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蔡女已陷入昏迷,立即進行初步急救並送往醫院治療,經院方檢查確認,蔡女腦部出血,所幸目前生命徵象暫時穩定,但仍需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以防後續併發症,至於駕駛貨車的許姓男子僅左手輕微擦傷,事後自行前往醫院治療並無大礙。警方也對許男實施酒測,結果為0,排除酒駕可能;由於蔡女昏迷無法進行酒測,後續將由醫院抽血檢驗是否有酒精反應,警方目前已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並進一步勘查現場,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疑為小貨車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所導致,但實際肇事責任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
滿堂紅麻辣鍋老闆勾結詐團洗錢5千萬 北檢起訴18人、蔡閔如求刑10年
知名麻辣鍋店「滿堂紅」女負責人蔡閔如114年7月起,涉嫌勾結詐團,提供相關公司帳戶供詐團洗錢至少五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11日指揮刑事局等單位,兵分32路搜索,北檢今3月9日將蔡閔如等18人提起公訴,蔡閔如遭求刑10年。蔡女是「滿堂紅餐飲公司」負責人,主要經營麻辣火鍋,創立於2005年,曾以頂級食材吃到飽模式著稱。起訴指出,蔡閔如自114年7月起,與詐欺集團合作成立洗錢集團,為詐欺集團從事提領、收受詐 騙贓款及回流款項 (即俗稱「回水」)等工作。蔡閔如以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作為洗錢集團據點。成員包括黃嘉琪、張純睿、鍾勝全、江 高昇、莊金鵬、詹軒文、何居易、雷智翔、游維軒、張琴芳、張立燁、郭尚澤、牟得真等人。蔡閔如負責聯繫詐欺集團機房 ,掌握詐欺贓款匯入時間,並預先向詐欺集團成員取得前一層金流人頭帳戶申辦人或詐欺被害人之證件圖檔,便於 指示員工製作假合約以躲避銀行及偵查機關稽核、調查之用。蔡閔如利用自身申設之彰化商業銀行帳戶及公司帳戶、供洗錢集團使用 ,並指揮黃嘉琪等人擔任轉匯手及提款車手等工作。林思吟、陳韋翰、陳佳琦、鍾勝全、黎治宏等人,均明知自身並無擔任公司負責人之專業及資力,且一般正常經營之公司,並無另行聘請人頭負責人之必要,竟任意受邀擔任公司之人頭負責人,竟依蔡閔如、何居易、詹軒文指示登記為公司人頭負責人,並將公司帳戶提供蔡閔 如洗錢集團使用。詐團成員自1 1 4年4月至8月期間,以假投資、假檢警手法,將詐騙匯款第 一層帳戶,受騙金額共計新臺幣5287萬2484元。蔡閔如指揮黃嘉琪等人將所 匯入贓款層轉至第二層帳戶、第三層帳戶、第四層帳戶、第五層、第六層帳戶或車手臨櫃轉匯或提領後送往蔡閔如指定之人回水給詐欺集團,以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該等款項之去向。經被害人察覺遭騙,並報警處理。
未結帳就走出店門!她偷20元水管刷被抓 遭判罰金1萬元
基隆一名蔡姓女子在某10元百貨商店內拿了售價20元的水管刷,沒結帳就想離開,遭店家透過監視器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查證時,在她身上搜出未結帳商品,依現行犯移送法辦,基隆地院依竊盜罪判罰新台幣1萬元。判決書指出,蔡女今年1月間於七堵區某10元百貨商店內,偷偷拿走貨架上價值20元的水管刷1支,還未結帳就準備走出店門口,而店家查看監視器,發覺蔡女偷竊,趕緊將其攔下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確認蔡女是否有結帳,接著在對方身上尋獲贓物,隨即依竊盜現行犯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蔡女不思尋正軌賺取所需,不知尊重他人財產權,加上蔡女過去曾犯下類似竊盜犯行,並因此被判刑,勘認其不知悔改,考量她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手段、情節、竊得財物之價值等狀況,依竊盜罪處以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全案可上訴。
滿堂紅疑替詐團洗錢!負責人表弟等3人遭聲押禁見 北院裁准了
知名麻辣火鍋店「滿堂紅」負責人蔡閔如等人,因為涉嫌加重詐欺以及洗錢法,於2025年11月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1月20日指揮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中山分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進行第二波搜索14處,並約談8名被告。台北地院今(1月22日)裁定,羈押禁見仜川公司和釧瓏公司實際負責人何居易以及蔡女的表弟、代書雷智翔、旺紅公司會計牟得真。據了解,蔡閔如為滿堂紅負責人,其所掌控的數家公司疑似替詐團進行洗錢等作業,遭到檢方搜索及約談。據了解,該詐團自今年4月到8月期間透過假檢警、假投資手法,向被害騙取現金、黃金等,共18人被害,受騙總金額達9億元。在這9億元的不法獲利中,有1億餘多金流流向14家公司,其中有9家由蔡閔如所掌握,並於去年11月指揮警方搜索,拘提包含蔡女的20名被告到案說明,蔡閔如訊後聲押獲准,而檢警也查出,蔡女協助多家詐團洗錢,疑似連太子集團都有金流進入該公司戶頭。台北地檢署從查扣的滿堂紅內帳中發現,仜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釧瓏股份有限公司、富比高數碼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森源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荃冠國際有限公司、金華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旺紅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與滿堂紅合作,替詐團洗錢,在完成洗錢的任務以後,會從中抽取1%的傭金當作報酬。北檢於1月20日指揮警方發動第二波的搜索行動,並拘提8名被告,其中認為仜川公司和釧瓏公司實際負責人何居易、代書雷智翔、旺紅公司會計牟得真訊後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