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關係
」 DNA 大陸 親子鑑定 遺囑 遺產
導演洪千涵「借弟精子+老婆卵子」懷孕引議 蘇怡寧解釋:不算近親繁殖
導演洪千涵2022年與同性伴侶曾睿琁結婚後,妻妻倆決定共同養育新生命,因此由弟弟洪唯堯捐贈精子,與曾睿琁的卵子結合後,再植入洪千涵的子宮孕育。消息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討論,更有人批評是「亂倫」,而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則認為,雖然每個人有不同的價值觀,但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只要提供精子和提供卵子的2個人沒有近親關係,就不是「近親繁殖」。蘇怡寧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亂倫」是一個法律倫理與文化上的概念,而遺傳學真正關心的其實是「近親繁殖」,這兩件事情有時會重疊,但並非同一件事,很多人都沒有分清楚。蘇怡寧說明,「近親繁殖」之所以在科學上會是問題,是因為每個人身上都帶著一些隱性的致病基因,大部分人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如果「父母」都是同一種隱性遺傳疾病的帶因者,孩子就有4分之1的機會,同時拿到2個有缺陷的基因而發病。蘇怡寧指出,真正重要的是「提供精子的人跟提供卵子的人,是不是有血緣關係」,係因血緣越近,2個人帶有相同致病變異的機率就越高,下一代同時拿到2個缺陷基因的風險也就越高,「這才是遺傳學真正擔心的事情。」蘇怡寧提到,洪千涵的胎兒是由「伴侶曾睿琁的卵子」與「弟弟洪唯堯的精子」結合而成,這2個人彼此沒有血緣關係,就遺傳學而言,沒有「近親繁殖」的問題,這與一般使用已知捐精者的人工生殖,在遺傳學上本質是一樣的,真正決定「近親繁殖」風險的是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不是懷孕的人。至於有些人對「姊弟關係」有所疑慮,蘇怡寧解釋,在人類遺傳學裡,兄弟姊妹平均共享約50%的DNA,而弟弟又會把自己大約一半的DNA傳給孩子,因此這個孩子和洪千涵,平均會共享約25%的DNA,這跟一般家庭裡「阿姨跟外甥」、「姑姑跟姪子」、「舅舅跟外甥」是一模一樣的血緣關係。蘇怡寧重申,遺傳學看的不是稱謂不是角色,也不是誰懷孕,而是「精子來自誰」、「卵子來自誰」,只要提供精子和提供卵子的2個人沒有近親關係,近交係數就是0,遺傳學上就沒有因「近親繁殖」而增加隱性遺傳疾病風險的問題。
愛極限運動怕出意外!19歲男大生9400萬房產存款不給父母 全送青梅竹馬好友
中國上海一名年僅19歲的男大生,因熱愛極限運動、擔心發生意外,決定預立遺囑,將名下約人民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9400萬元)的房產及存款,全數贈與相識多年的好友,引發外界熱議。根據陸媒報導,這名男大生表示,由於父母離異後各自再婚,加上雙方平時工作忙碌,陪伴他的時間並不多,親子關係逐漸疏遠,自己又對父母重組家庭後的生活狀況也不太了解。他坦言,自己平時熱衷於極限運動,認為這類活動具有一定風險,因此開始思考,若未來不幸發生意外,自己的遺產可能會依法律程序處理,甚至由父母再婚後的家庭成員取得部分財產,這與他的想法並不一致。這名男大生在了解相關制度後決定預立遺囑,將名下所有財產遺贈給一位從小一起長大、彼此信任、相伴多年的好友。他透露目前自己名下擁有一間房產及數百萬元人民幣存款,總資產約人民幣2000萬元。對此,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遺囑庫」上海靜安分庫專案負責人黃海波表示,依法「遺囑」通常是給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若財產指定給沒有血緣關係的第三方,在法律上則屬於「遺贈」,同樣受到保障。黃海波也提醒,受遺贈人在得知遺贈內容後,須於60天內明確表示接受;若知情後未在期限內表態,法律上將視為放棄接受遺贈。黃海波指出目前立遺囑者的平均年齡已由77歲下降至67歲,可明顯看出預立遺囑逐漸年輕化。近年來民眾對預立遺囑的接受度持續提升,越來越多年輕人開始提前規劃財產分配,不再認為立遺囑是老年人的專利,而是將其視為人生財務規劃的一部分。上海一名年僅19歲的男大生立遺囑,要把所有財產給自己好友。(圖/翻攝微博)
認不出來!范逸臣「亂髮落腮鬍」 照到鏡子大驚呼
公視台語台全新電影《大仙尪仔》日前奪下日本夕張國際奇幻電影節大獎「國際新浪潮電影獎」,今(6)日更驚喜宣布定檔9月4日上映。演出陣容集結洪都拉斯、范逸臣、牧森、温昇豪、鄭仲茵與方馨,多位實力派演員強強聯手,故事聚焦素昧平生的街友在困境中相互扶持,沒有血緣關係卻像家人般親近,笑中帶淚令人動容。(左起)演員牧森、洪都拉斯、范逸臣在電影《大仙尪仔》中身穿「大仙尪仔」服裝逃亡的戲份可是讓他們吃盡苦頭。(圖/公視台語台)《大仙尪仔》將萬華在地文化搬上大銀幕,阿宏(洪都拉斯 飾演)是街友中的「工頭」,一次因緣際會在宮廟裡碰到與人發生衝突的小豪(牧森 飾演),兩人不打不相識,遇上瘋言瘋語卻句句是真理的康仔(范逸臣 飾演),3人撿到裝有高額現金的行李袋,反被黑道老大南哥(温昇豪 飾演)盯上。温昇豪在電影《大仙尪仔》中飾演黑道老大南哥。(圖/公視台語台)一場身穿「大仙尪仔」服裝在街頭狂奔的戲份可是讓他們吃盡苦頭,牧森表示扛著大仙尪仔做動作還有走路奔跑真的不容易,額頭還被金屬片敲了好幾天,以角色身份穿上服裝後,他覺得自己有被保護、很有安全感,能夠稍微把外在的盔甲卸下一些;洪都拉斯也說道「成為神明的負擔是重的」,但成為大仙之後,在祂的身體裡很安靜,用神明的視角去窺探人的故事,彼此互相需要著;范逸臣最崩潰的瞬間則是在神明身體裡「熱到爆炸」,更讚扛得起神明的人才是幕後英雄,經歷過一回的他大嘆相當不易。主演們為更貼近街友角色,開拍前做足功課,范逸臣透露接演角色後就不斷觀察遊民朋友的神態、動作、生活,妝髮時間長達一個多小時的他,定妝看到新造型直言「很酷」,更大讚終於有角色可以這麼跳脫自己;洪都拉斯則坦言他認為街友擁有獨特的生活方式,「了解他們的心情和遭遇,並融入他們的生活」讓他更加貼近角色樣貌;身為忙內的牧森分享前製時期每個禮拜都在萬華觀察與感受當地的氛圍,片中他和洪都拉斯、范逸臣有多場對手戲,三人培養出好感情也讓牧森直呼:「我們三個是艋舺男團!」導演凌柏瑋談到早在創作初期,就已經決定全片要在萬華拍攝,「那種生命力是任何地方都無法複製和重現的,萬華就是這個故事的DNA」,在處理劇本時,他經常往萬華跑,從早市走到夜市,從公園走到廟宇,看看那裡的人,吃吃那裡的食物,聞聞那裡的味道,聽聽屬於萬華的聲音,最後更把萬華每年最熱鬧的大派對「青山王祭」拍下來,讓這場大遶境成為《大仙尪仔》電影中最重要的場景,期許能讓觀眾一起感受萬華這座古城渾厚的文化底蘊。
媳突發脾氣超反常!驗DNA竟揭14年秘密 婆婆心碎:捨不得讓孫知道
中國大陸河南省商丘市1名黃姓男子結婚多年,2年多前因發現妻子行為異常,懷疑婚姻出現問題,遂帶著2名兒子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親生,小兒子則無血緣關係。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目前雙方已離婚,黃男正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撫養費等相關爭議。綜合陸媒報導,黃男於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兒子。黃男母親表示,媳婦當時突然性情大變,不僅要求分房睡,還經常無故對孩子發脾氣。由於察覺異狀,她暗中留意媳婦行蹤,發現對方曾與多名男子約會,因此促使家人安排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黃男親生,小兒子則非親生,讓一家人相當震驚。黃男母親表示,小孫子已照顧、撫養10多年,如今卻得知沒有血緣關係,至今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讓家人一時難以接受。報導指出,黃男與妻子隨後辦理離婚,目前2名孩子仍由黃男撫養,其中小兒子現年14歲。黃男母親坦言,雖然得知真相,但一家人早已建立深厚感情,捨不得讓孩子離開,也不敢向他透露身世,希望盡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此外,黃男家屬曾試圖與女方及其家人聯繫,但對方電話停機、社群帳號也已刪除。據悉,女方父親表示無法介入處理,女方哥哥則稱不清楚孩子生父身分。目前女方仍無法取得聯繫,黃男一家已針對撫養費及相關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仍待司法進一步審理。
愛上自己叔叔! 林玟誼《阿松與阿暖》禁忌戀迎重大轉折
民視、公視台語台、中華電信台語劇《阿松與阿暖》播出後話題不斷,近期收視更穩定上升,其中由楊子儀飾演的「富貴」與林玟誼飾演的「珊珊」,因一段沒有血緣關係、卻充滿禁忌感的叔姪戀,成為觀眾最期待的感情線之一。林玟誼與楊子儀。(圖/民視)楊子儀坦言,這次與林玟誼再度合作,有種「重溫舊夢」的感覺。他笑說,兩人大約8、9年前曾演過夫妻,沒想到這次卻變成情感糾葛複雜的叔姪關係,讓他在詮釋角色時,一直不斷說服自己如何面對這段感情。楊子儀表示:「富貴其實不想傷害珊珊,但又沒有辦法面對她那麼直接的告白,很多情緒都是壓抑在心裡面。」談到與林玟誼的感情戲,他也大讚對方是很棒的演員,「玟誼本人跟珊珊一樣都很直接,所以演對手戲時,她的情緒可以很快速地傳遞過來,我也能很快接收到。」但他也忍不住笑虧對方是典型牡羊座,「情緒說來就來,我本人也跟富貴一樣,很怕莫名其妙惹她生氣。」幽默發言逗樂眾人。而「富貴」這個角色意外受到大量觀眾喜愛,也讓楊子儀感到相當驚訝。他透露,其實自己不太喜歡富貴把所有事情悶在心裡的個性,「很多事情如果講開,對大家都比較好。」但角色魅力仍深植人心,楊子儀分享,日前跟著龍太宮到南部進香時,沿路竟有一半以上民眾直接喊他「富貴」,而不是本名或過去的代表角色,讓他相當感動,也感謝觀眾一路支持《阿松與阿暖》。林玟誼則透露,拍攝時其實非常心疼「珊珊」這個角色。她表示:「富貴在珊珊的世界裡,是所有美好的象徵,也是幸福的代表。」珊珊一直努力追求這份感情,卻始終得不到回應,兩人因為小時候一段無法觸碰的過去,各自背負不同立場與壓力,也讓彼此陷入痛苦。她也預告,接下來劇情將迎來重大轉折,「隨著過去事件慢慢被揭開,真相大白的那一刻會非常震撼。」林玟誼更喊話觀眾一定要繼續鎖定後續發展。
婦試管生下雙胞胎 長相愈看愈不像!驗DNA才知不是親生骨肉
印度近期發生一起離奇且震驚社會大眾的醫療疏失,一名男子拉托爾(RahulRathore)與妻子前往當地知名大型醫院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並於今年1月順利產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然而,夫妻倆發現小女兒的外貌特徵與他們完全不符,經DNA檢測後證實孩子與他們毫無血緣關係,懷疑院方在療程中錯置了胚胎或檢體,憤而提告。根據外媒《今日印度》報導,來自古爾岡的男子拉托爾指出,與妻子是在去(2025)年遵從婦產科醫師的建議,滿懷希望前往在當地相當有人氣的醫院做人工受孕;當時不論是精子與卵子的採集,還是後續的胚胎培養,各項醫療程序均進行得相當迅速且順利。拉托爾的妻子在2025年5月14日完成胚胎植入,並於今年初剖腹生下2名女嬰。但隨著孩子漸漸長大,其中一名女嬰的面貌卻顯現出印度東北部民族的獨有特徵,這才讓他們決定自費進行DNA鑑定,沒想到證實2名女兒與他們沒有血緣關係。拉托爾與妻憤而對醫院提起訴訟,不料,當他們滿心焦慮帶著化驗報告向警政管理單位報案並尋求協助時,警方卻一再消極敷衍,甚至長達3個月拒絕正式立案調查。面對執法單位的冷漠與推諉,求助無門的夫妻只能自聘律師告上法庭,最終在當地法院的強勢介入與施壓下,警方才迫於無奈在今年3月31日正式立案,這起烏龍醫療疏失才得以進入司法程序。全案在今年6月5日迎來重大突破,承辦法院正式下令,限期要求警方立即查扣該院試管嬰兒中心所有相關的醫療紀錄、檢體日誌與胚胎管制表。拉托爾沉痛呼籲執法機關必須以最快速度查扣這批核心文件,因為若不徹底清查該醫院的內部作業疏漏,根本無法查明當初這對受精胚胎究竟是在哪一個環節遭到調包,也唯有揪出失職的醫療機構,他們才有可能找回自己親生的骨肉。拉托爾的妻子歷經3次剖腹產,她產後身體變得極度虛弱,還必須忍受警局連續數小時的盤問折磨,甚至因此引發暫時性失憶,精神與肉體都承受了巨大的創傷,對此,她痛心地哭喊,「我的孩子到底犯了什麼錯?我懷胎十月把她們生下來,但我親生的骨肉到底在哪裡?誰該為這個荒謬的錯誤負責?」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台中情侶產死胎裝袋埋屍兩次 命理師曝「3地易卡陰」示警:應盡速招魂超渡
台中一對小情侶阿達和小花(化名)一起逛台中老虎城,小花因劇烈腹痛,在女廁內產下一名女嬰,她發現嬰兒無哭聲及呼吸,以為是死胎,於是向清潔人員要了一只塑膠袋,將死胎裝進去,並清理地板血水後,到三義兒童公園廁所內,小花將胎盤產出,一起放到塑膠袋內。埋到社區盆栽內,但是屍水不斷流出,他們又把她埋到春社公園裡。後來小花因腹痛由被母親帶到醫院就診,這件事情才曝了光,法官認為,兩人不依循習俗將遺體好好埋葬,竟然隨意棄置公園,對於生命延續與終結嚴重欠缺應有的尊重,審酌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也沒有相關前科,依遺棄屍體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小情侶意外懷孕,嬰兒產下後被無知小情侶裝進塑膠袋造成死亡,遺體埋到社區盆栽區內,又把遺體移埋到春社公園裡。小嬰兒死亡沒有招魂及超渡儀式,如同無主孤魂;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遭小情侶將嬰兒裝進塑膠袋、遺棄遺體,這三個地方就容易卡陰磁場,甚至造成靈異現象。民俗中,胎死腹中、流產或墮胎的子女,稱為「無緣子女」,要將其超渡,但不可取名、立牌位。有些業者為了賺錢,會建議「無緣子女」的父母要將其「無緣子女」取名、立牌位。但只有其父母知道此事會祭拜「無緣子女」,但後代子孫都不知道,此「無緣子女」會變成無主孤魂,無人祭拜,反而變成會去找與其有血緣關係親人,讓這些親人運勢不順、婚姻破裂、財運敗退、子孫凋零。若從「坤門」或剖腹產出,嬰兒已經啟動肺部呼吸,民俗上稱為「人」,即使活3分鐘就死亡,就是「人」,要為其取名、立牌位;男嬰要立於家中祖先牌位,女嬰要立於寺廟牌位。本案例解決方式就是請法師至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招魂,然後將小嬰兒超渡。立牌位與否,則視嬰兒是「無緣子女」?還是「人」?的方式去處理。
兒脫口一句!男起疑做親子鑑定 結果晴天霹靂:感覺天都塌了
中國山東淄博一名姜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2年,婚後育有2子,雙方因聚少離多於2023年協議離婚,然而因為大兒子的一句話讓姜男起疑並去做親子鑑定,沒想到結果卻是晴天霹靂。根據陸媒報導,姜男2002年與妻子結婚,2004、2014年分別生下兩名兒子,但2022年開始妻子幾乎不再回家,隔年雙方協議離婚,其中兩子除皆可分得房產外,姜男還會和前妻共同分擔他們生活、教育、醫療和結婚彩禮的支出。然而離婚後大兒子卻經常回家討錢、搶財產,還會動手打姜男,在一次爭執當中大兒子脫口說出:「你不是我親爸」,就是這句話讓姜男起疑,他偷偷拿大兒子牙刷進行親子鑑定,才發現真的不是自己親生的。姜男針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確認他與兩名孩子都不存在血緣關係。「看到結果那一刻,感覺天都塌了。」姜先生說。據了解,前妻在事發後還試圖透過不正當方式侵占並轉移婚內財產,去年4月姜男對前妻正式提告。沒想到此時卻發生案外案,同年5月堂嫂突然向姜男提告,「她指控我堂哥跟我前妻有婚外情,還說這些年我前妻所有東西都是堂哥送的。」姜先生受訪時無奈地說。他還懷疑兩個兒子當中可能有一人其實是堂哥的孩子,兩家人之後也不再往來。「現在我只想趕快把官司打完,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恢復正常生活。」姜先生說。面對27日即將再開庭,姜男又對媒體表示:「我是老實人,但也不能這樣被欺負。我只想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女嬰「越長越黑」!媽驗DNA超崩潰 女兒早已遭保母掉包賣掉
泰國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女嬰調包案」!一名24歲未婚媽媽當年因生活困頓,將剛出生的女兒交給保母代為照顧,沒想到孩子5個月大時被送回後,她越養越覺得不對勁,不僅外貌逐漸改變,甚至「越長越黑、臉也越來越大」,直到孩子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她才驚覺,自己辛苦養育一年多的孩子,竟根本不是親生骨肉,而真正的女兒早已遭保母偷偷調包賣掉,如今下落不明。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24歲女子「小鳥」(化名)2022年未婚懷孕後與男友分手,因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便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29歲女子「小雯」(化名)。對方與丈夫育有4名孩子,自稱很喜歡小孩,也願意幫忙照顧嬰兒,小鳥因此搬到春武里府與對方同住,並在同年10月產下一名女嬰。原本小鳥一度打算把孩子送養,但生下女兒後又捨不得,因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扶養。不過因為需要工作賺錢,她便與小雯談好,每月支付8000泰銖(約新台幣7200元)委託對方代為照顧女兒,自己則到工地打工並住在工地宿舍。期間,小雯曾向她提起,有一對夫妻想收養孩子,甚至願意給2萬泰銖(約新台幣1.8萬元)「紅包」,但小鳥當場拒絕,表示不願把孩子送人。之後,她仍放心將女兒交由小雯照顧,只要有空就會前往探望。然而,當孩子5個月大時,2023年3月1日,小雯突然把女嬰送回給她,聲稱自己有急事要處理,要她暫時照顧孩子幾天。沒想到,小雯之後卻再也沒出現。小鳥只好將孩子帶回老家,交由外婆照顧,自己則繼續外出工作。沒多久,小鳥開始察覺異狀。當孩子7個月大時,她發現女兒外貌與嬰兒時期差異很大,不但皮膚變黑、臉也變大,越看越不像自己,一度懷疑孩子是否真的是親生骨肉,甚至曾提出想做DNA鑑定。不過當時外婆勸她,「自己的孩子就好好養,不要想太多」,她才打消念頭,沒想到這一錯過,就是一年多。直到2024年3月,孩子已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一開口就問,「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可以讓我看看她嗎?」甚至還附上一段小鳥當年曾傳給保母的小孩影片。小鳥看到後瞬間震驚,經過雙方深入對話與比對後,才發現孩子真的被調包了。原來,小雯疑似為了牟利,以1萬泰銖(約新台幣9000元)向另一名女子買下一名女嬰,再將該名孩子冒充成小鳥的女兒送回,而小鳥真正的親生骨肉,則被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得知真相後,小鳥幾乎崩潰,立刻聯絡小雯追問親生女兒下落,但對方始終不願透露,最後甚至封鎖所有聯絡方式。她隨後於2024年3月7日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安排她與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雙方毫無血緣關係。警方後續逮捕小雯,她則供稱,已將真正的女嬰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警方因此依「拐帶15歲以下兒童牟利」等罪名起訴她。法院一審於2025年3月判處10年徒刑,因認罪減刑為5年,目前對方已交保等待上訴。由於案件疑似涉及跨國兒童買賣與人口販運,當地兒童與婦女基金會也介入協助,並陪同小鳥向警方持續追查孩子下落。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的緬甸籍夫妻,希望盡快尋回失蹤多年的女童,讓孩子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妻狂發兒子照片給陌生男!對話紀錄驚見「關鍵字」 他做完親子鑑定傻眼
大陸山東省1名男子近日因家庭糾紛求助媒體,其婚姻與親子關係的真相在一連串檢測後浮出水面,引發關注。當事人鐘先生表示,自己與妻子結婚10餘年,一直自認感情穩定,未料一次偶然查看對方手機,卻揭開長期隱藏的疑點。《羊城晚報》報導,鐘先生回憶,自己和妻子是在1場婚禮上相識,當時他擔任伴郎,女方為伴娘,2人交往不久即確立關係。2014年5月,妻子告知懷孕,2人於同年7月結婚。雙方婚後家庭生活看似順遂,2015年長子出生,2017年迎來女兒,2022年小兒子出生,1家5口在外人看來過得幸福美滿。然而,鐘先生今年4月發現妻子行蹤異常,經常無法聯絡,且以各種理由外出。隨後他查看聊天記錄時,發現對方頻繁向1名陌生男子發送小兒子的照片,對話中甚至出現「帶回去養」、「要學費」等內容,令他產生懷疑。為釐清疑點,鐘先生決定與小兒子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2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據其描述,在結果出爐前,妻子曾多次致電聯繫,但未獲回應,其後即離家未歸。為進一步確認情況,鐘先生又對另外2名子女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長子同樣與其無血緣關係,僅次女為其親生。接連的檢測結果對鐘先生造成沉重打擊,他表示,難以接受多年來的家庭生活與情感投入出現如此落差。目前,事件具體細節與雙方說法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藍心湄非媽媽親生!母親節前自曝「13歲被收養」 感性告白:我的世界只有妳
母親節即將到來,「時尚教主」藍心湄罕見談到自己的成長背景,公開自己和媽媽其實沒有血緣關係,坦言她13、14歲時被大自己18歲的母親收留,這些年來媽媽的陪伴與照顧,才造就現在的藍心湄,她也在鏡頭前感性告白「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在節目中談到自己的成長故事。(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近日藍心湄在《女人我最大》的臉書粉專發布影片並分享,自己在13、14歲時正處叛逆期時,是30多歲的媽媽收留了她,當年2人只相差18歲。藍心湄表示,那時自己很難管教,但媽媽一直很有耐心,雖然管教的方式很嚴格,但可能因為藍心湄不是親生小孩的關係,媽媽在管教她時仍會保留一些空間。藍心湄透露,自己現在腦筋動得很快、思維靈活、體力好、身體也很健康都和媽媽有關,「因為她煮了一手好菜」,讓她從小就被照顧得很好。藍心湄提到,雖然現在媽媽年紀大了,走路變得不太方便,但藍心湄承諾「未來還是要帶媽媽去全世界到處走走」。影片的最後,藍心湄也向媽媽深情告白「我們走遍了全世界,可是妳知道嗎?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向收養她的媽媽感性告白。(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影片曝光後,有不少網友是第一次聽說藍心湄與母親的故事,紛紛留言表示「阿?不是親媽媽嗎?有嚇到了,很孝順父母」、「一直以為是親生子女」、「所以姐不輸親生的孝順,感人」、「好感動,第一次聽到藍媽媽的故事,非常偉大,難怪心湄姐會如此優秀」、「好孝順的女兒」、「藍媽媽很偉大!天下媽媽母親節快樂」。
Tizzy Bac住廟宇「香客大通鋪」 被這場面嚇壞半夜出逃
Tizzy Bac加碼舉辦《說出我的名字》最終限定場「ACOUSTIC LIVE」,日前登上宇宙人小玉與白安主持的 Podcast 節目《一個路人經過》,兩位主持人一開場便笑稱今天的嘉賓是熟悉到不行的老朋友,節目中不僅分享了「ACOUSTIC LIVE」限定場的改編初衷,更毫無包袱地大吐成團 27 年來的趣事。回想起相識的緣分,白安與小玉透露在他們「小時候」剛開始玩團時,Tizzy Bac在獨立音樂圈早已是「大佬、大前輩級」的存在,白安更直言Tizzy Bac的歌是她會在家裡無限循環播放的音樂。一路看著彼此在音樂圈成長,惠婷觀察到小玉早年在台上主導性沒那麼強,直到某個瞬間突然「開關被打開了」,整個人變得充滿魅力。而惠婷被點名「最大的轉變是跳舞」,她也大方自爆,其實曾跟朋友偷偷跑去東區上街舞課,結果因為身體節奏永遠「慢半拍」,又承受不住年輕學生的眼光,上了幾堂就宣告放棄。她也分享因為現在樂團編制改變,讓她終於能短暫離開鍵盤,在舞台上展現更鬆弛、自在的肢體律動。Tizzy Bac回憶成團27年的瘋狂事蹟。(圖/相信音樂提供)聊起樂團草創期的刻苦歲月,惠婷與前源回想起許多不可思議的瘋狂往事,前源回憶某次馬來西亞巡演,主辦單位只叫了一台小轎車,團員連同工作人員、行李,外加一台電鋼琴,就這樣硬生生塞進車裡,「琴直接放在我們腿上,整個人卡住完全不能動,就像是『3D的人體俄羅斯方塊』,就這樣搭了5、6個小時!」小玉也加碼分享早期音樂祭,當時主辦單位安排所有樂團睡廟宇「香客大樓」大通鋪,打呼聲此起彼落,Tizzy Bac當時嚇到,直接逃離跑去住飯店,真實又逗趣的反差讓眾人捧腹大笑。被問及成團27年,看著彼此經歷人生各個階段的深厚羈絆的感覺?前源幽默形容兩人緊密的關係就像是「五等親」。惠婷接著感性解釋,有一種說法是出了五等親就是「沒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她體悟到成年後除了原生家庭,身邊一起奮鬥的朋友與工作夥伴,其實就是自己選擇建立的「擴大家庭」,這份跨越血緣的情誼,早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哥哥質疑么弟「不是爸生的」 三億遺產得靠這一招確認能不能繼承
現在社會上兩性關係複雜,即便是夫妻婚姻關係中生下來的子女,也不能保證一定是老公的子女,所以法院經常會有婚生子女否認的訴訟。有一個案例,當事人韓先生有三個兒子,但他和太太的感情不是很好,曾經有一段時間兩人還分居過,復合後沒多久,韓太太竟然跟他說她已懷孕,後來就生下老三。但韓先生心中卻對老三是否為他親生,一直有所懷疑。韓太太堅稱沒有婚外情,由於沒有證據,也沒有做親子關係鑑定。直到上個月,韓先生過世,這件事情就浮上檯面,因為這涉及到後續三億多遺產的繼承權,為此韓家長子不惜對老三提出訴訟,以保護遺產權利。如何突破「婚生推定」的重圍韓先生的情況,可以從「法律推定」、「起訴時效」二個關鍵維度來分析: 一、民法第1063條第1項的「婚生推定」首先,法律上有一個效力極強的條文,就是「婚生推定」。只要孩子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法律上就推定妻所生之子女為兩人的婚生子女。這意謂著,即便老公私下做的DNA鑑定結果顯示不是親生的,只要沒有透過法院判決撤銷這個「婚生推定」,那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就依然具備合法繼承權。二、誰能提告?掌握「一年內」的黃金期限由於韓先生已經過世,無法再提出訴訟,那麼誰可以提出訴訟呢?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4條:「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根據本條規定,假使夫或妻或該位非親生的子女,在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所定之二年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為了保護真正繼承權人,真正繼承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本案中,若韓家老三確非韓先生親生,那麼大兒子與二兒子繼承財產的權利就會因此減少,所以屬於繼承權被侵害之人,依法有權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過依這項規定起訴者,法律另規定,必須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於一年內為之。因一年時間並不算長,所以韓先生的兩個兒子必須把握這個時間向法院起訴,一旦逾期,即便證據再充分(如DNA報告),也無法否認老三的繼承權了。所以韓先生留下的三億遺產,因涉及龐大遺產分配,當務之急是大兒子與二兒子必須在父親過世的一年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並合併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過了這個時間,就將永久喪失訴訟權利。 唯有透過法律程序推翻「婚生推定」,才能化解韓先生生前長達數年的心結,確保家族遺產能由真正具備血緣關係的繼承人取得。台灣遺囑協會舉辦的4月25日(六)公益講座主題:【理財與傳承:向未來預約一筆財富 ─樂活退休理財規劃講座】時間為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 (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請點入以下報名表單網址登記。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Ql6RgJ6Z4qwQH6gn2DZW03wYoa9tnthY_JJHc-Xp4WZuh-g/viewform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清明不只忙掃墓! 7大開運法快跟著做
一、踏青納陽氣:清明節陽氣旺盛,走進大自然中,可用自然之力,去除身體晦氣、病氣,能「納陽氣」。不僅可感受陽氣帶來的蓬勃生機、生生不息,還能拋開忙碌思緒、放下緊張、焦慮心情,讓心情開朗。二、赤腳「接地氣」:在平地或草地上打赤腳,可「接地氣」。三、大門懸掛柳枝:楊柳有強大的生命力,柳可以卻鬼,稱之為“鬼怖木”,觀世音菩薩手拿柳枝蘸水普度眾生,懸掛於大門,可提升氣場、驅鬼、辟邪。若無柳枝也可懸掛艾草。四、放風箏:把風箏放上藍天後,便剪斷牽線,任憑清風把它們送往天涯海角,這樣能除病消災,給自己帶來好運。五、盪鞦韆:盪鞦韆不僅可以增進健康,而且可以培養勇敢精神,至今為人們特別是兒童所喜愛。盪鞦韆時口中念:“霉運去”、“好運來”,幫自己轉好運。六、祭祖開運:祭祖掃墓,緬懷先人,飲水思源,表達對祖先追思與敬意,承載著慎終追遠的價值觀。已故的祖先和我們有血緣關係,即使他們已故,他們所居住的優劣磁場,也會和我們運勢磁場有關聯,當你前去看他,給他掃墓,等於就和他們有個磁場能量的近距離交流和溝通,因為是親緣關係,你去看他,對他好,他祂們也會感謝你,無形中他會幫你,會給你一些正能量。祖先也會保佑子孫,讓子孫順利昌盛。七、金蟬脫殼:準備煮熟雞蛋或鴨蛋祭拜祖先,在收供品離開前,將雞蛋、鴨蛋打碎,蛋殼丟在墳上,靈骨塔則集放在供桌上,然後丟棄;象徵「脫殼」或「蟬蛻」,表示新陳代謝。
女性更年期後「可能更快樂」 研究揭意外好處
更年期不僅帶來一些挑戰,也可能為生活帶來正面的影響。舉例來說,更年期的身體變化並非全都是負面的。根據國家調查,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表示心情更好、更樂觀,這常與結束生理期、經前症候群以及懷孕的擔憂有關。對於許多女性來說,不再有生理期本身就是一種值得慶祝的事。這象徵著某些不便的最終結束:再也不需要衛生棉、衛生棉條,也不再需要忍受經痛也就是結束了數十年的煩擾。生理期結束 許多困擾也隨之消失更年期還能縮小子宮肌瘤,再也不用擔心子宮肌瘤導致大量出血,並結束經前症候群,這對 85% 的女性來說意味著擺脫了一系列症狀,如乳房疼痛、易怒以及偏頭痛等。此外,更年期帶來的另一項好處,是在不必擔心意外懷孕的情況下享受性愛,這被許多女性視為更年期最棒的禮物之一。更年期也被稱為「更年重生」開啟新的可能許多女性對於更年期持有正面的態度,這不僅是在症狀減輕後,甚至在症狀最嚴重的時候也一樣。在我的研究中,我遇到了一個名詞「更年重生( menostart)」,作為更年期的替代詞。這個詞非常適合許多女性,因為她們將這一生命過渡視為轉折點,之後她們的興趣、優先事項和態度都會以正面的方式發生變化。可以說這是一種第二次成年期,或某種形式的文藝復興。美國人類學家瑪格麗特 · 米德( Margaret Mead)稱之為「更年期的活力」( menopausalzest)也就是一些女性在更年期後經歷的生理和心理能量的激增。你或許不會有青少年的狂熱活力,但你可能會開始思考新的開始:新的職業、新的人際關係和興趣、新的居住地或旅行地、重新恢復健康並實踐自我照顧,甚至是全面刷新對於時間和精力的安排。更少在意別人眼光 更能專注自己隨著滿足感提升,另一個令人嚮往的特質也隨之而來:自我超越。簡單來說,就是更少在乎別人的眼光。這個主題常出現在更年期後女性的經歷中,她們提到,自己能夠更清楚地界定對他人需求的界線,並且終於可以專注於自身需求。無論經歷更年期是輕鬆愉快還是艱難挑戰,許多女性最終都變得更加自信,更不容易受到限制,重新獲得活力和無畏的態度。在這個階段,有些過去的壓力與負擔逐漸消退,比如年輕時的種種壓力、對社交遊戲的過度關注,或是想穿迷你短褲的衝動。同時,新的視野逐漸浮現—重新發現自己,並察覺到更多的機會與選擇。這份自信一部分來自於更年期的生理變化,另一部分則是因為經歷了五十多年的生活洗禮,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已經累積了豐富的生活技能,使她們更有信心應對未來的挑戰。此時,她們已經經歷了自己的一系列挑戰、失落、疾病和失望,更加清楚自己是誰、想要什麼、重視什麼。她們發現自己比想像中更強大,也更有能力,不再沉溺於過去的錯誤或挫折中。大腦重新調整 情緒韌性提升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也提到,悲傷和憤怒等情緒已不像過去那樣強烈,而享受喜悅、驚奇和感恩的能力則常常有所提升。這些變化背後其實有神經學的原因。更年期大腦的重新調整可能帶來了情緒控制的再升級。這項新研究為更年期帶來了新的韌性、幸福感和情緒彈性概念。例如,更年期被認為能增強一項心智理論相關的技能:同理心。結果顯示,更年期後的女性成為了最佳的共情者。一項針對超過七十五萬個成人的研究發現,五十多歲的女性展現出比同齡男性更強的同理心,不僅對他人的經歷有情緒上的反應,還更能設身處地去理解他人所處的情境。人生不同階段 女性持續成長對我來說,這些研究結果最令我感動的是,女性在一生中所肩負的責任會隨著年齡和階段而轉變,不論有無親生子女或孫輩。讓人感動的是,我們中許多人扮演了多重角色,這些角色往往超越了血緣關係,而我們的大腦似乎會隨著不同年齡和生活狀況調整、適應。本文來源:《更年期不是老化,而是大腦重組》,高寶書版【延伸閱讀】女性幾歲進入更年期?何時要開始做準備?醫師帶你一次了解!快樂不起來不是脾氣差?男性更年期+情緒麻痺 可能才是讓你苦的原因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