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
」 車禍 行人 斑馬線 闖紅燈 公車
放學回家驚魂記!女童夜闖高架匝道 Uber急閃仍擦撞
台北市大安區12日晚間9時25分左右,基隆高架道路下方敦化南路匝道口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就讀附近國小的12歲高姓女學生,晚間放學後欲穿越基隆路二段,前往對向公車站搭車返家,卻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誤闖快速道路匝道區域,與1輛正準備下匝道的網約計程車發生擦撞,所幸僅受到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當時,高姓女學生自臥龍街由東往西步行,疑似為求方便,擅自穿越基隆高架道路下方敦化南路匝道旁的排水孔通道,未依交通規定使用行人穿越道,就在她進入車流匯集的匝道區域時,1輛由基隆高架準備下匝道、由42歲陳姓男子駕駛的Uber小客車行經該處,雙方發生碰撞。陳姓駕駛表示,發現女童突然出現在前方後,立即向左打方向盤試圖閃避,但因距離過近,車輛右側車身及後視鏡仍擦撞到女童左側身體,導致女學生左手臂與膝蓋多處擦挫傷,事故發生後,警方與救護人員迅速到場,將女童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經檢查後並無大礙。警方指出,該起事故依A2類交通事故成案處理,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駕照及行照皆正常,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也藉此呼籲,行人尤其是學童,夜間過馬路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並行走行人穿越道;駕駛人行經匝道及視線死角路段時,更應提高警覺、落實防禦駕駛,以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太狂!男子竟把馬路當健身房 「青蛙跳穿越車陣」路人全驚呆
彰化市旭光路24日上午出現驚人一幕,1名男子公然在車流量不小的馬路中央,以「青蛙跳」的方式蹦跳穿越,讓經過的駕駛和路人全看傻眼,畫面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後立即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直呼「太誇張!」警方獲報後也介入調查,準備依規定開罰這位「青蛙哥」。事件發生於上午11時09分,一段由網友上傳至「社會事新聞影音」的影片顯示,這名背著背包、穿著短褲的男子突然在車道上彎曲膝蓋、往前跳躍,完全無視周遭往來不停的車輛,他先從外側車道跳到雙黃線附近,途經之處駕駛們被迫減速閃避,深怕一個煞車不及,就真的讓這位「青蛙哥」成為青蛙遊戲裡躲不過車輛的角色。這段「真人版青蛙過河」影片曝光後,立刻在網路掀起一陣熱議,許多網友忍不住留言諷刺:「這是在考特種部隊嗎?」、「禮讓行人就算了,還要禮讓青蛙跳?」、「他是不是把現實生活當成小時候玩的青蛙過河?」也有人直搖頭感嘆,這類危險行為根本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更危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巡邏警力前往現場,但男子已不見蹤影,警方表示,雖然未在第一時間找到人,但已著手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身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若未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若有其他危險行為,也可能依法加重處理。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穿越馬路務必走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不要因為一時好玩、逞強或拍影片製造話題而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馬路上每一次的不當舉動,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地方。
行人地獄!台中74歲翁「綠燈過斑馬線」 遭轉彎小貨車撞飛送醫不治
台中市西屯區23日清晨發生行人車禍意外。74歲李姓老翁依綠燈指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過馬路時,遭46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右轉撞飛,李翁頭部與左手出現撕裂傷,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市消防局於23日清晨5時58分接獲通報,指文心路三段與台灣大道三段路口發生車禍。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翁倒臥地上,頭部與左手明顯撕裂傷流血,且自述左胸疼痛,立即送醫急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李翁當時依綠燈通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陳姓貨車駕駛則沿文心路右轉進入台灣大道,因未注意到過馬路的李翁而發生事故。陳男酒測值為0,但涉有未禮讓行人情形。事故詳細肇因待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淡水7旬婦騎YouBike過斑馬線遭機車撞傷 因「1原因」仍挨罰
新北市淡水區14日16時許發生交通事故。74歲孫姓婦人騎YouBike行經中正路一段與淡海路口時,遭51歲趙姓女騎士撞上,兩人當場重摔倒地,所幸僅受擦挫傷,雙方酒測值均為0。淡水分局表示,當時孫姓婦人騎YouBike通過行人穿越線,對向趙姓女騎士準備轉彎,雙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發生碰撞。恰巧一名返程經過的員警目擊事故,隨即上前協助。警方初步調查,孫姓婦人騎腳踏車通行行人穿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可處300至1200元罰鍰。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提醒,腳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下車牽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載愛妻就醫煞車不及!警盤查驚見酒味 他宿醉上路慘了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日前上午在羅斯福路與萬盛街口執行交通整理勤務,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停等紅燈煞車不及,佔用到行人穿越道,員警見狀上前盤查,未料卻意外發現駕駛散發濃濃酒氣,酒測值0.24mg/l,當場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舉發外,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據了解,50歲的朱姓男子前一晚於松山區與友人聚餐飲酒,隔日清晨為載愛妻前往台大醫院就診,因擔心遲到匆忙上路,行經路口號誌轉為紅燈時煞車不及而佔到行人穿越道。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對此深感懊悔。員警除依法舉發外,並協助其攔計程車,先行送妻子赴醫。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飲酒後或宿醉時不可開車,務必指定代駕、利用計程車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等方式代步,不要心存僥倖,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新竹特斯拉猛撞2名行人 「80歲阿公、75歲阿嬤」命危送醫
新竹市北區竹光路2日上午11時發生嚴重車禍。一輛特斯拉電動車行經該路段時,撞上2名行人,導致2人當場倒地、均失去生命跡象,目前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中。據初步了解,遭撞的2名行人為一對男女,分別為75歲女性及80歲男性,均有嚴重外傷。事故現場路面留下大片血跡,警消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傷者送醫急救。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行人安全。
74歲無照男超速撞死彰化小姊妹辯「他們闖紅燈」 遭法院判1年2月
彰化縣伸港鄉2024年2月22日發生一起奪命車禍,10歲與9歲陳姓姊妹放學返家途中,行經建國路與美港路口斑馬線時,遭74歲蕭姓男子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當場重傷昏迷,經歷漫長治療後,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29日不治。如今法院也對蕭姓男子做出判決。回顧這起事件經過,陳姓3姊弟於2024年2月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突遭後方74歲蕭姓老翁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離開人世。肇事後,蕭男僅曾探視傷者一次,並在調解會上以「沒錢可賠、那就抓去關」的態度回應,令家屬心寒。阿公悲痛表示,只盼司法還給孫女們公道。事故發生時,蕭男僅持機車駕照,卻開車上路。他供稱因年紀大、怕考不過才未考照,並辯稱當時行經綠燈、視線遭樹木遮擋,且是行人闖紅燈導致意外。然而法院調閱行車紀錄器後認定,蕭男駕駛時速達每小時77.264公里,明顯超速且未減速禮讓行人,撞擊後車輛滑行33.4公尺才停下。判決指出,現場照明良好、視線無障礙,蕭男駕駛休旅車視野較高,理應能提早發現行人。即便行人違規闖紅燈,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仍應禮讓。法官認為,若蕭男遵守速限、注意車前狀況,原可避免悲劇或減輕傷害。法院最終認定蕭男無照駕駛、超速未禮讓行人,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疑A柱擋視線!客運撞翁釀重傷 目前情況危急
花蓮市國聯一路26日有1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因視線遭車體A柱遮擋,未注意到正在穿越斑馬線的77歲林姓老翁,林翁當場被撞倒並捲入車底,造成頭部重創、腿部及肩胛骨多處骨折,昏迷指數僅3,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情況相當危急,相關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釐清。事故發生於前天早上7時許,39歲陳姓司機駕駛大客車沿花蓮市國聯一路北往南方向直行,左轉國聯四路時疑因A柱死角影響視線,未注意到正依號誌通行的林翁,雙方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生碰撞。老翁當時步伐緩慢走在斑馬線上,未料車輛轉彎時仍撞上他,巨大的力道將老翁撞倒在地,他甚至一度卡在車底。事故發生後,司機立即下車查看,周圍民眾也趕緊上前協助,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老翁頭部重傷、意識不清,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急救。經初步診斷,林翁左肩胛骨骨折、左腿粉碎性骨折、腦部出血形成血塊,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昏迷指數僅3。初步調查,陳姓司機持有合格職業駕照,酒測值為零排除酒駕,將調閱監視器畫面與行車記錄器,釐清車速、轉彎角度與行人號誌狀況等細節,以確認肇事責任。警方呼籲大車駕駛人,大客車與大貨車在轉彎時因A柱或車頭死角,容易產生視線盲區,務必放慢速度、轉頭確認,避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動態,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左轉沒注意!花蓮大客車撞飛行人 男子卡車底命危送醫
花蓮市國聯一路昨(27)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的男子,當場將人撞倒並捲入車底,男子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傷勢嚴重,送醫搶救中,相關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釐清中。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於26日上午7時許,當時大客車沿國聯一路北往南直行後左轉國聯四路,卻與一名正通過行人穿越道的男子發生碰撞。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受傷男子送往醫院急救,造成頭部及身體傷勢嚴重,目前仍在治療中。花蓮大客車左轉撞行人,男子卡車底傷勢嚴重送醫。(圖/民眾提供)經初步調查,肇事駕駛持有合格駕照,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車禍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花蓮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情況,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確保安全;同時呼籲行人過馬路時遵守號誌、養成「停、看、聽」習慣,避免分心滑手機或搶快通行,才能遠離憾事。
駕駛人注意!3特定違規1年犯3次「強制回訓3小時」 上路時間曝
為了矯正違規駕駛人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交通部公路局將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預計明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表示,此次新增的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以及「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其中,闖紅燈指駕駛人行經有號誌管制路口未依燈號停車;未依路權行駛則涵蓋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或左方車不讓右方車等情形。(圖/交通部提供)至於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則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強調,一般駕駛人犯上述3項特定違規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又是行人地獄!老翁斑馬線上遭客運撞死 兒泣訴:撞到人車子還不停
桃園市中壢區7日發生死亡車禍,66歲陳姓老翁行經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行人穿越道要跨越馬路時,遭58歲晏姓男子駕駛統聯客運撞上死亡,家屬更指控司機並未在第一時間停車,反而還往前輾導致陳男傷重死亡,確切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據了解,晏男當時駕駛客運,沿晉元路左轉榮民南路往仁慈路方向,老翁則是走在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的行人穿越道上,晏男駕駛車輛撞上陳男,導致陳男身上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確認晏男酒測值為0,將他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而致人死亡,晏男還將被吊銷駕駛執照。死者於16日舉辦告別式,家屬悲痛欲絕,陳男兒子並質疑,司機在肇事的第一時間並未立刻停車,反而往前輾壓導致傷重身亡,統聯客運則表示,已第一時間向家屬慰問,並提供喪葬費及慰問金,也派人到告別式現場致意,後續會再進一步與家屬討論賠償事宜,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喊冤!稱行人闖紅燈又被A柱害慘 高雄法官仍判罰1.2萬吊照1年
高雄1名駕駛歐歐(化名)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導致行人受傷。警方依規舉發後,歐歐被處以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歐歐不服認罰,提起行政訴訟,聲稱自己視線遭A柱遮擋且行人闖紅燈,但法官最終仍判其違規事實明確,只撤銷其中6000元罰鍰,其餘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當時,歐歐駕駛汽車行經該路口時,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規定。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畫面與現場調查資料舉發,認定歐歐確有未減速禮讓行人的情形。歐歐辯稱,他在接近路口時,左前方視線被A柱死角遮擋,未能及時發現行人;而且當時行人疑似闖紅燈,且並未完全走在斑馬線上。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兩段影像證據後指出,雖然行人行走位置接近斑馬線邊緣,但其行進方向穩定,仍可視為使用行人穿越道,屬於受保護對象。此外,法官也指出,從影像可見,行人在安全島起步後一路向外側車道前進,並非長時間藏於A柱死角內,因此歐歐主張「視線被遮擋」並不足以免責。尤其在整個過程中,歐歐車輛未見明顯減速動作,顯示其駕駛注意義務不足。最終法院裁定,撤銷部分6000元罰鍰,但維持其餘1萬2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的處分。法官強調,行人是否闖紅燈雖可能影響民事賠償責任比例,但不影響行政違規的成立。此案仍可依法上訴。
台中男超速撞死過馬路婦人 法官痛批「讓台灣背負行人地獄惡名」判刑6月
台中市一名都姓男駕駛2025年4月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超速且未禮讓行人,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婦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法官嚴厲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漠視行人人身安全,更使台灣在國際上背負「行人地獄」惡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都男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9時36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由西往東行駛。當行經自由路3段及復興路5段路口時,都男以時速60公里通過該路段,超過速限每小時50公里的規定。當時陳姓婦人正由南往北通行行人穿越道。監視器畫面顯示,都男通過路口時,號誌燈由綠轉黃,雖未闖紅燈,但未注意前方情況,也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貿然駛過將陳婦撞倒。陳婦遭撞擊後,頭部受到嚴重外傷,包括顱骨開放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等傷勢。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仍於同日上午10時28分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審理時,都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審酌都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但考量其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加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汽機車考照難度變高 !機車多路考 新制明年陸續上路
交通部1日公布汽機車考照加嚴與違規回訓方案,考照筆試全改選擇題,場考與道考也變難,其中,機車考照將新增道路駕訓與道考,另闖紅燈、支線道未讓幹道先行等3項違規,1年達3次累犯須上講習,新制明年1月起至2027年10月陸續上路。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社會輿論關注駕照筆試太簡單、路考與實際上路差異大、駕訓課程未符合實際,考量機車事故及死傷率高,應優先將機車考照加強鑑別度,另小型車為各類大型車考照基礎,由考照源頭改革,養成以人為本的駕駛觀念與道德。林福山說,筆試將提高鑑別難度,機車筆試50題改全選擇題,危險感知情境題從20題增至30題,明年1月實施;汽車筆試40題增至50題並全改選擇題,原無危險感知情境題也增至20題,明年6月實施。路考方面,大小型車場考明年3月起增加停讓項目並要求考驗動作,小型車道考明年12月起增加路線數並延長路線長度,新增無號誌路口項目,2027年10月起將分區試辦機車道考。駕訓配套中,明年1月將推以人為本駕駛訓練,包含行穿線停讓行人與視線死角確認,明年9月推動鼓勵性質的機車道路駕駛訓練,2027年3月更將導入汽機車駕駛模擬器。全台1年機車考照約22萬人,公路局監理組長吳季娟補充,明年9月推行的機車道路駕訓,鼓勵全台110家機車駕訓班加入,屆時仍採補助方式鼓勵參加,但2027年10月起,機車考照將分區試辦道考,屆時須先通過筆試、場考、取得學習駕照參加駕訓,再通過實際道考,才能取得駕照。林福山指出,強化違規駕駛矯正機制方面,將列管肇事駕駛回訓,加強駕訓實地訓練,經分析,闖紅燈與未依規定減速同時名列機車、小型車及大型車A1(造成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前10大肇因,另未依路權行駛為機車A1第4大肇因,事故致死率極高。林福山說,特定違規累犯矯正將新增講習對象,包括闖紅燈、支線道未讓幹道先行,及行近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等未依規定減速,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2次就須上講習,明年3月實施。針對重大再犯講習,新增未滿18歲無照再犯班6小時、延長講習再犯班時數為6小時、延長酒駕再犯班時數為15小時,明年9月實施,另對於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考須強制完成駕訓,明年6月實施。
交通部宣布駕照制度改革 17項新規自明年起陸續實施
交通部公路局完成駕照管理三策略具體改革措施規畫,盼以人為本,透過初學考照、違規回訓及高齡分級關懷換照,讓整體駕駛人具備正確觀念與道德,養成主動停讓文化,並具備安全駕駛能力。公路局依方案特性,將於2026年1月起分階段推動17項改革措施,完備國內駕駛人管理及關懷制度,公路局也公布新制內容及上路期程,懶人包一次看。駕照管理三策略。(圖/公路局提供)駕照制度改革17項新制上路時程。(圖/公路局提供)考照制度:從源頭檢討現行考照制度,未來會提高筆試鑑別度,汽、機車筆試題型取消是非題,皆改為選擇題型,並在汽車筆試中加入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提高機車筆試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比例,以確實鑑別對道路環境可能存在危險的感知及提升因應駕車風險之能力。筆試提高鑑別度。(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項目。(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部分則針對停讓項目,新增要求考驗動作,如小型車增加視野死角確認考驗項目、大型車增加指差確認等,確實從源頭養成以人為本的駕駛觀念及道德。未來亦會導入駕駛模擬器於汽機車駕駛訓練;實施機車道路駕駛訓練及考驗。回訓制度:矯正防制班。(圖/公路局提供)要幫助違規駕駛人矯正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重大再犯加重講習。(圖/公路局提供)針對重大違規再犯危害道路安全者,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針對「講習再犯班及酒駕再犯班」,增加教育課程的內容及時數,深化安全認知;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之駕駛人,須強制完成駕訓課程,方能重新考照。高齡換照制度:高齡換照條件。(圖/公路局提供)以關懷高齡者安全駕駛為目的,並非禁止長輩開車,而是在滿70歲後,於換照前由專業醫師評估體檢靈活機制、免費提供最新法規及安全教育課程,讓長輩能安全駕駛。免費教育課程。(圖/公路局提供)公路局將透過高齡換照分級關懷,提供長者免費教育訓練及危險感知體驗,70歲長者經過體格檢查合格後,即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75歲長者則維持3年換照方式,但若有違規致肇事之長者,規劃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後才可換照。TPASS補助。(圖/公路局提供)另外,為了滿足高齡者外出行的需求及減輕交通支出負擔,針對70歲以上繳回駕照之高齡者,將提供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包括計程車),持續透過公運計畫經費,協助及輔導地方政府完善公共運輸路網,與提升偏鄉公共運輸服務,確保高齡者移動權益。公路局強調,駕照管理三大策略改革措施是希望把安全變成我們的習慣,把停讓變成我們的安全文化,以「人本交通」為核心理念,置入改革養成駕駛人具備正確駕駛觀念與道德、主動停讓文化及安全駕駛能力為目的,讓考照更有鑑別度、透過回訓更強化違規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藉由換照分級關懷讓高齡者可以更安全適性的開車及騎車,同時提供高齡更友善的公共運輸使用環境,使不同年齡層的駕駛人都可以安全及正確的開車及騎車,整體降低道路交通風險,全面性的提升國內道路交通安全。
桃園水泥車右轉撞自行車 騎士捲車底傷重不治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與大興西路口,19日下午5時23分發生死亡車禍。50歲林姓男子駕駛預拌水泥車右轉時撞擊自行車,導致林姓自行車騎士當場受困車底,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警方初步研判,疑似因內輪差造成視線盲點釀禍,確切肇事原因仍待調查。據了解,水泥車當時沿文中路外側車道右轉大興西路三段,往國際路方向行駛,自行車騎士沿文中路人行道,準備走行人穿越道直行往國豐六街方向。雙方在路口發生碰撞,騎士倒地遭輾壓,傷勢嚴重。警方獲報立即趕抵現場,協助將受困騎士救出,救護人員現場發現騎士無心跳呼吸,立即給予急救後送醫,但因傷重仍宣告不治。水泥車駕駛經酒測後酒測值為零,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禮讓,特別注意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死角危險區間,以確保行車交通安全。
長年投訴無效!民眾馬路上噴漆巨型「GG」抗議 坑洞48小時內「修補完成」
西班牙馬拉加(Malaga)一名男子因在街頭以誇張方式抗議路面坑洞,後續遭警方逮捕。49歲的納瓦羅(Ricky Navarro)是當地卡蘭克區的居民,他多年來每天經過家門前的行人穿越道,都得面對同一個未修補的坑洞。長期積累的不滿,最後他在8日下午決定買下價值8.50歐元的紅色噴漆,直接在破損的柏油路面上畫下一個巨大生殖器,藉此引起關注。根據《surinenglish》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3點30分左右,地點位於卡列斯維爾亨德拉帕洛馬街(Calles Virgen de la Paloma)與維爾亨德拉卡韋薩街(Virgen de la Cabeza)的交叉口。納瓦羅在繪製的同時還拿起手機錄影,並將畫面上傳到自己的TikTok帳號。豈料就在這時,一輛馬拉加地方警察(Malaga Local Police)的巡邏車正好駛過,警員立即上前確認他的身份,並依違反公共秩序的地方法規舉發,這起案件可能導致超過250歐元的罰款。納瓦羅表示,當天他心情本就不佳,加上長年反映問題無效,才決定以這種方式表達。他還解釋,靈感來自於一名匿名的英國塗鴉藝術家「萬斯基」(Wansky),萬斯基人在曼徹斯特(Manchester)街頭以在坑洞旁畫生殖器聞名,藉此迫使當局修補道路。納瓦羅說「我是重機騎士,我有一輛哈雷(Harley),深知坑洞的危險。我有位朋友甚至因為坑洞失去了一條腿,這就是為什麼我必須做點什麼。」雖然警方依法舉發,但納瓦羅回憶當時的過程時表示,警員「非常友善」,只是依法行事。他自嘲說,這是他人生第一次塗鴉,卻立刻被抓,「我根本不是當罪犯的料」。他還打趣補充,原本是想舉報坑洞問題,結果反倒變成被舉報的一方。但透過納瓦羅的頻道可以看到,再噴漆上去沒多久後,當地市政府隨即派人來清除噴漆,順道也把這長年的坑洞給補上了。據稱從影片上傳到修補完成,不到48小時的時間。
高雄阿公騎車闖紅燈「撞公車遭彈飛」 下場慘了被開2罰單
高雄一名年約75歲的夏姓男子騎乘機車闖紅燈,毫無減速直闖車流密集路口,不僅險些擦撞正通過行人穿越道的路人,還當場撞上一輛正常行駛中的公車,夏男被反彈撞飛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後指出,夏男違規闖紅燈且未禮讓行人,依法開出2張罰單,最高可罰新臺幣11400元。鹽埕分局指出,七賢路派出所員警於14日下午巡邏行經鹽埕區五福四路與七賢三路口時,發現現場發生交通事故,立即下車協助處置與交通管制。警方初步調查,當時夏姓男子自七賢三路南向北騎乘機車,行經該路口時未依號誌停等,與自五福四路東向西正常行駛、由62歲吳姓女司機所駕駛大客車發生碰撞,導致夏男臉部與四肢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夏男行經該路口時,違規闖紅燈,且毫無減速跡象,不僅先穿越1名正行走在行穿線的行人,幾乎擦撞對方,隨即與直行中的大客車發生激烈碰撞。事故過程驚險,畫面相當驚悚。警方表示,現場雙方均無酒駕情形,全案肇事責任將移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認定,初步確認夏男違規闖紅燈與未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11400元罰鍰,已依法開單舉發。鹽埕警分局提醒,年長騎士應留意行車反應時間較慢,應特別遵守交通號誌與減速停讓原則,呼籲所有用路人駕駛應隨時注意車前與四周狀況,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切勿搶快闖燈,以免釀成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