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
」 車禍 斑馬線 行人 闖紅燈 日本
紅燈前竟搶命!台南計程車險撞學童 驚魂一秒畫面全網炸鍋
台南市新市區中正路日前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驚險事件,1名學童依照交通號誌規定,行走在人行穿越道上準備通過路口時,卻突然遭遇一輛疑似闖紅燈的計程車高速駛近,雙方距離僅剩一步之遙,所幸學童第一時間察覺危險,立即加快腳步並機警扭身閃避,成功躲過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驚險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從網友上傳至社群平台的影片可見,當時學童正依規定穿越斑馬線,計程車卻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直接駛入路口。由於車速未明顯減緩,車頭幾乎逼近學童行進路線,若雙方反應稍有遲疑,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真的太危險」、「差點就發生悲劇」、「行人走斑馬線也沒有絕對安全感」,對駕駛行為感到憤怒與不滿。針對此案,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表示,雖然事故並未真正發生,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但從影像內容研判,計程車駕駛疑似涉及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若有行人通行而未暫停禮讓,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指出,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並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法進行調查與舉發。同時也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及人行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尤其在校園周邊更應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搶快而釀成無法挽回的遺憾。維護行人安全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每位用路人應共同遵守的重要交通觀念。
台南82歲阿嬤違規橫過馬路 遭起重車撞倒輾過當場身亡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里29日清晨近7時發生死亡車禍。82歲林王姓婦人未走斑馬線,逕自穿越畫有雙黃線的道路時,遭62歲卓姓男子駕駛的機械起重車撞倒,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了解,卓男駕駛機械起重車行經該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未察覺前方有行人穿越馬路,卓男察覺後急踩煞車,仍已來不及,婦人遭車輪輾過。警消獲報到場後,確認婦人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警方表示,卓男酒測值為0,已排除酒駕情形,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機車族注意囉!依規定待轉忽略「一細節」 荷包秒噴1800
台灣每當上下班通勤的尖峰時刻車流量大,路口總是擠滿車潮,然而機車族的民眾要當心了,每天騎乘時都得面對的「兩段式左轉」規定,現在只要忽略一細節恐吃上罰單。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內側車道寫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若民眾逕行左轉,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機車騎士在待轉過程當中壓到斑馬線,也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舉發,同樣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撞上行人導致受傷,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而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至於車流量大時路口待轉格塞不下機車數量該怎麼辦?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騎士可先直行往下一個路口,另找適合待轉的地方;如已臨近路口待轉格才發現進不去,可到待轉格旁的安全處,勿占用「對向車道」和「行人穿越道」以免受罰或發生事故。
中和毒駕如砲彈暴衝!撞飛雙載姊妹 1女拔管亡、1命危
新北市中和區23日下午發生一起駭人毒駕死亡車禍!一名50歲王姓男子疑似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後精神恍惚,駕車失控暴衝,撞上雙載機車後竟還二度催油門輾壓兩名女子。其中一名64歲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家屬最終忍痛決定拔管;另一名71歲女子則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情況危急。肇事轎車撞擊後再度暴衝,直接將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23日下午4時許,地點位於中和區景平路與大勇街口。王男當時開車沿景平路行駛,準備左轉大勇街時,先突然失控撞上景平路170號前的路緣石,接著又倒車猛撞後方一輛雙載機車。而遭撞的兩名女子為姊妹關係,其中64歲林姓後座乘客當場失去呼吸心跳(OHCA),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搶救後,因傷勢過重,家屬最終忍痛拔管;至於71歲林姓騎士則肋骨、鼻樑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目前仍在雙和醫院加護病房搶救中。肇事轎車撞擊後再度暴衝,直接將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圖/報系資料照)更驚悚的是,王男撞擊後不但沒有停車,竟還再度踩下油門往前暴衝,直接將倒地的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整輛車如砲彈般衝上斑馬線,現場畫面怵目驚心,機車也被撞得嚴重變形如同廢鐵,零件四散滿地。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發現王男幾乎毫髮無傷,但精神恍惚、神情異常。警方雖對他進行酒測,數值為0,但進一步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對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警方後續也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及吸食器,也就是俗稱的「喪屍煙彈」,當場人贓俱獲。據了解,依托咪酯近年在台灣遭濫用情況嚴重,吸食後可能出現意識混亂、精神恍惚、反應遲鈍等症狀,因此衍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目前警方訊後已依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王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詳細事故原因與肇責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警方在王男車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與吸食器,快篩呈陽性反應。(圖/報系資料照)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三峽翁駕車「學區暴衝釀4死」1年了 女童母慟:等不到道歉
去年(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老翁余文正駕車時不明原因爆衝,撞上在斑馬線上的學童、等紅燈騎士與其他用路人,釀成3死12傷慘案,而余文正也在12天後不治身亡。對此,死者吳姓女童的母親昨天(5月19日)也發文控訴,事發1年以來,肇事者家屬至今仍未出面道歉,「你們有良知嗎?」吳姓女童的母親在Threads發文表示,她親愛的寶貝離開媽咪已經1年了,這1年來發生了好多事情,她也因為過度思念把自己身體搞壞,壓力太大而得了甲狀腺癌,以及憂鬱症、恐慌焦慮症創傷症候群,「這些都要拜余文正所託,把我最愛的妳帶走了,媽咪好想妳、無比的想,好想妳能回來,讓我好好的抱抱妳。」吳母說,失去女兒已經很難過了,還要面對那可惡的官司,她真的很累了,而每個月去看女兒已經是家裡的例行公事,先生都會帶一些女兒愛吃的東西去,讓他們覺得女兒還在,「每次看到妳的骨灰罈,我都覺得為什麼這麼可愛的孩子怎麼變成一團灰燼!我就哭到不行。」吳母氣憤道,1年過去了,仍等不到對方的道歉,連肇事者家屬3位都沒有看過,「你們有良知嗎?」、「你爸的遺產根本不夠賠,你們有良知的話就該負點責任,而不是用限定繼承,就不夠賠了,剩下的你們還想要,你用律師不斷的扣東扣西,你們就繼續那麽沒良心!」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聲援,「司法到底在保護誰」、「一句追討不到就沒事了嗎?」、「司法真的只能這樣嗎?我想到這件事還是覺得很心痛」、「我們的政府看見了嗎」、「當爸媽的都懂那有多痛」、「肇事者真的太可惡了,這才不是一命賠一命這麼簡單」、「媽媽加油,願正義得以彰顯」、「為什麼法扶不能幫忙這些人,而去幫忙割頸、毒駕、虐童的呢?該保護的不保護,還想要提高生育率,醒醒吧,只提高了地獄開局的孩子」、「希望媽好好照顧身體,不要讓在天堂的寶貝擔心難過」。
網紅「彰化許光漢」猝逝!騎電動車上學「閃車自撞電桿」亡 得年17歲
在抖音擁有數千名粉絲、累積超過30萬按讚數的17歲張姓高中生「小語」,因自認外型神似藝人許光漢 ,經常自稱「彰化許光漢」,平時以陽光、幽默形象經營社群,吸引不少粉絲關注。未料他日前才更新影片與網友互動,隔天清晨便在上學途中發生死亡車禍,消息曝光後讓親友與粉絲相當震驚。事故發生於8日上午7時許,張姓高中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前往學校,行經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4段時,疑似為了閃避一名正在斑馬線附近迴轉的機車騎士,導致車輛失控,隨後猛烈撞上路旁電線桿。警方指出,事故造成張姓高中生右大腿骨折,且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獲報後立即將他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年僅17歲的生命戛然而止。根據警方調查,雙方酒測值均為零。66歲林姓婦人當時騎乘機車迴轉,雖未違規跨越雙黃線,且雙方車輛並未直接碰撞,但警方認為,其迴轉行為與張姓高中生的閃避動作之間,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由於張姓高中生在抖音平台小有知名度,經常分享生活影片與自拍內容,形象陽光開朗,因此噩耗傳出後,不少粉絲紛紛留言哀悼,對於他前一天才更新影片、隔日卻突然離世感到難以接受。張男告別式於15日舉行,靈堂前擺滿親友與同學送來的花束,不少昔日同窗也到場送他最後一程,現場氣氛哀戚。
特斯拉沒禮讓!行人走斑馬線遭撞飛 頭慘撞分隔島出血送醫
北市文山區景中街與景華街口11日晚間8時許傳出一輛特斯拉猛撞路人事故。48歲的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沿景中街內側車道東向西行駛,至路口斑馬線時,疑似未禮讓行人,當場與22歲的張姓行人發生擦撞,整輛車撞倒張男後,張男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所幸其並無生命危險,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8歲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卻未禮讓行人,當場與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發生擦撞,22歲的張姓男子閃避不及,當場被撞倒,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造成張男腦部些微出血、左腳挫傷被緊急送往萬芳醫院救治,所幸其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也對肇事的趙姓男子進行酒測,其酒測值為0.00mg/l,初步並未有酒駕情事,全案依規定辦理。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務必禮讓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優先通行。
高雄街頭毒駕失控上演1.3公里警匪追逐 狂撞4車釀3傷才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於2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萬分的警匪追逐事件,1名48歲凌姓男子駕駛白色轎車在街頭狂飆,不僅拒絕警方攔查,還在逃逸過程中連續衝撞多輛車輛,造成無辜民眾受傷,場面混亂宛如電影情節。事件發生在晚間9點多,警方巡邏時發現一輛停放路邊的轎車車牌疑似有異常反光情形,於是上前示意駕駛停車受檢,駕駛不但沒有配合,反而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鳴笛追趕,並通報周邊警力協助攔截,展開長達1.3公里的街頭追逐。逃逸過程中,凌姓男子情緒激動、駕駛失控,甚至違規從快車道切上斑馬線,再急轉彎企圖甩開警方,卻不慎撞上兩輛休旅車,分別為一名43歲林姓女子駕駛的福特車以及42歲朱姓女子駕駛的BMW車輛,現場還波及2輛雙載機車,導致騎士與乘客跌倒,總計造成3人受輕傷,緊急送醫治療。最終,該車在失控情況下撞上路邊緣石才停下,警方迅速上前包圍並持槍喝令駕駛下車,儘管男子態度囂張、拒不配合,仍被警方強制控制並逮捕。警方在車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2包(毛重6.68公克)及吸食器具。經進一步檢測,凌男酒測值為0,但唾液快篩對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確認涉及毒駕。警方依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行人通過就發光! 台南市府試辦「投影警示系統」
台南街頭出現馬路奇景,最近有民眾發現,走在斑馬線上,周邊會亮起鮮紅燈光線條,吸引用路人目光。原來這是台南市府,在四個重要路口,試辦的投影警示系統,只要系統偵測有行人穿越,LED嵌條就會發光,提醒前方有行人,讓夜間行車更安全。警示系統透過投影燈光,在地面投射"小心行人"的文字,搭配亮黃色標線,讓駕駛從遠方就能看見,提前減速。(圖/翻攝畫面)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周邊突然亮起紅色燈光線條,在夜晚的街道上,特別醒目,民眾把影片PO上網,獲得熱烈迴響,認為視覺上看起來很酷炫。民眾表示,我覺得這個蠻酷的啊,感覺晚上看得比較清楚啊,對於行人的部份比較清楚,比較安全一點。台南市府目前在安平、歸仁,以及鹽水等四處路口,試辦智慧路口計畫,未來會視推廣成效,擴大到全台南。(圖/民視新聞)過馬路怎麼會出現奇景,原來這是台南市府,為了讓行人走在馬路上更安全,在車流量大的路口,導入高科技設備,試辦投影警示系統,只要系統偵測到,行人正在穿越斑馬線,地面LED燈條就會框出行走範圍,還會發光,提醒來往車輛注意。民眾表示,這樣晚上在騎車的時候,比較看得到,行人會比較明顯,還蠻實用的。車輛右轉時,容易有視線上的死角,系統也透過投影燈光,在地面投射"小心行人"的文字,搭配亮黃色標線,讓駕駛從遠方就能看見,提前減速。台南市交通局交通管制科長劉昆和表示,特別是我們利用投影的方式,提醒右轉的車輛,在通過路口的時候可以注意,前方路口有行人要穿越,要更加的小心,試辦的話目前硬體設備,跟軟體的測試都已經告一個段落,應該在這個週末就可以完成這次啟用。台南市府目前在安平、歸仁,以及鹽水等四處路口,試辦智慧路口計畫,未來會視推廣成效,擴大到全台南,讓行人不再摸黑過馬路,回家能有條更安全的路。
朴信惠老公回歸小螢幕 化身黑騎士守護女主角
韓國家庭劇《熨斗家族》由金正賢、琴世祿、崔泰俊主演,講述一間經營三代的洗衣店,一家人在面對小女兒失明危機與「百億天降橫財」之間,展開一場溫暖卻又充滿黑色幽默的人性考驗。崔泰俊2022年與朴信惠結婚後,便將部分重心放在家庭,隨著孩子成長,開始積極重啟演藝事業,他以《熨斗家族》正式回歸小螢幕,飾演在洗衣店打工的「車泰雄」,雖然背景神祕,卻始終如黑騎士般守護在琴世祿身邊。琴世祿飾演洗衣店的小女兒「李多琳」,因患有罕見疾病導致視力急速退化,為詮釋從低視力到全盲的心理拉扯,琴世祿在開拍前特地前往視覺障礙中心拜訪,學習使用白手杖,甚至練習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模糊的視線」。琴世祿細膩研究視障者在看向物體時,頭部微動的特殊角度,並挑戰「眼神不對焦」的演出,她表示:「多琳是一個在洗衣店長大的孩子,即使看不清楚也應該對家裡的動線非常熟悉,因此我已練習到就算不看路也能在洗衣店場景中自然走動。」琴世祿挑戰詮釋視障者。(圖/東森提供)金正賢飾演傲嬌富二代「徐康柱」,與琴世祿有著一段跨越8年的愛恨情仇,首集琴世祿便突破尺度,在金正賢入伍前夕發動「直球告白」,她在斑馬線上拉住對方的衣角,語出驚人提問:「要不要和我睡?」看似大膽勾引的戲碼,背後隱藏的是少女對平凡幸福的最後渴望。然而這段「睡後不理」的往事,卻成了她心中洗不掉的污漬。8年後,兩人在超商意外重逢,金正賢對當年的失聯心懷愧疚,試圖閃避卻當場被抓包,兩人從那一夜的浪漫交集,變成尷尬爆表的「冤家重逢」。琴世祿為了反擊,刻意宣稱崔泰俊是她的男友,場面瞬間升溫為情感攻防戰。金正賢完美詮釋了從震驚、無措到逐漸淪陷的「被動式浪漫」,曖昧火花十足。金正賢與琴世祿有跨越8年的愛恨情仇。(圖/東森提供 )
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學姊證「骨碎聲奪命」 司機判4年6月家屬心碎
台中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前年遭巨業客運司機左轉撞擊並二度輾壓身亡,學姊作證聽見「骨頭碎裂聲」,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司機徒刑4年6月;家屬痛批刑責難撫傷痛。2024年9月22日晚間,施姓司機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看行並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女與王姓學姊,造成林女重傷、王女多處擦挫傷。庭審中,王姓學姊還原驚悚過程,指自己被撞後捲入車底,爬出後仍聽見林女不斷喊痛,未料公車短暫停下後竟再度前行,「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呻吟聲就消失了」,當場情緒崩潰大喊制止。監視器畫面亦顯示,事故後林女仍受困車底、手部清楚可見,但司機未下車確認完整狀況便再次移車,導致林女頭頸遭車輪二度輾壓,最終傷重不治。法醫鑑定指出,林女第一次遭輾時仍有生命跡象,讓家屬質疑司機二度移車行為並非單純過失,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但檢方未採納,仍依過失致死起訴。施姓司機庭上坦承疏失,辯稱當時僅看到車輪旁一隻手,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車,並向家屬致歉表示「知道錯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施男未禮讓行人且處置失當,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律師指出,該罪最重可達7年6月,本案量刑已屬偏重,但家屬仍悲痛表示,再重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女兒生命與內心創傷。
為閃避斑馬線自行車 21歲駕駛失控「自撞分隔島翻車」滑對向道
新北市金山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翻車事故,1名21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環金路時,疑似因未及時禮讓通過行人穿越道的69歲蔡姓自行車女騎士,為了閃避對方而緊急轉向,卻因反應不及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車輛當場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才停下,所幸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現場畫面仍相當驚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4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環金路247號前,靠近環金路與中華路口停車場附近,當時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環金路由金山往石門方向行駛,就在行經該路段時,蔡姓婦人正騎乘自行車通過行人穿越道。李男疑似未能提前減速注意前方路況,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蔡女正在通行,為避免直接撞上對方,緊急打方向盤閃避。然而,突如其來的閃避動作導致車輛失去控制,整輛車先是撞擊中央分隔島,隨後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所幸當時對向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警消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確認並無酒駕情形,且李男在事故中幸運沒有受傷,不過蔡姓婦人則在閃避過程中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由其兒子陪同送往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接受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表示,雖然駕駛是為了閃避行人而發生事故,但依照交通規定,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本就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由於蔡姓婦人在斑馬線上通行,警方仍依規定對李男開立「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違規罰單。
台女童澀谷拍照被惡意衝撞! 澳洲196公分高壯漢現場實測嘆:很失望
台灣一名就讀小學的女童,日前到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卻遭一名藍衣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當場重摔在地,引起多國網友批評。對此,身高196公分、體重190公斤的澳洲大力士威廉斯(Eddie Williams)便親自到同個地點實測,卻發現多名路人選擇直接繞過他,讓他無奈道「好失望,原本想完整體驗的!」威廉斯10日於Threads發文分享,他在某天晚上跑到澀谷街頭實測,架好錄影設備後直接站在人來人往的街頭,結果路人不僅與他隔著一段距離,還選擇繞道閃避他,讓他不禁感嘆,「好失望,我本來是想完整體驗的,但那只適合體型比較小的人。」畫面曝光後,迅速吸引超過2.9萬人按讚,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留友看軍備實力可喝止惡霸侵略之原理」、「恐懼來自火力不足」、「突然之間大家都變成禮貌一族了」、「所以長得大隻真的很有優勢」、「是的,我身高180在日本從來沒有被撞過,那些人渣只會挑女性或兒童弱勢攻擊」、「我193走在日本沒人撞過我」、「撞小孩的是什麼毛病,真的超過分」、「從現在開始練壯一點」、「有實力才能止戰」、「留大家看為什麼國防的軍購很重要」、「軍購真的很重要,我們夠強才不用怕別人」。也有人說,「這到底是膚色的力量,還是肌肉的力量」、「他們通常針對女性、兒童或瘦子」、「撞人族都是挑嬌小的女性和小孩下手」、「他們不敢欺負比他們高的白人、黑人」「不用體能之巔,我這種瘦哥布林就沒遇過了」、「那些撞人族的是壞不是傻,她看到前面有一台超級大卡車,她不會傻傻撞上去的」、「謝謝你讓我學到了:健身是為了讓傻X能心平氣和地跟我說話」。
行人綠燈閃了「衝上斑馬線」違規噴500!交通部修法 這天起免罰
為了進一步提升行人穿越道路的通行安全,交通部於今(11日)正式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根據現行法規,當行人號誌小綠人閃爍倒數時,尚未跨入斑馬線者「禁止跨入」,若民眾仍踏入斑馬線,就屬於違規行為,可依規定開罰500元;修法後「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未來裁罰上將不再認定違規穿越道路,有免罰空間,新規將於3月13日上路。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交通部強調,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確保各族群都能安心、安全地穿越道路。
嘉義女騎士閃違停賓士「受困窄縫」遭聯結車輾斃 家屬痛心提告2駕駛、1人涉肇逃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4日中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5歲孫姓保險女業務騎機車行經案發路段時,為閃避違規停放在機慢車道斑馬線旁的白色賓士,試圖從賓士與聯結車之間通過,不慎與聯結車發生擦撞,倒地後遭車輪輾過,當場身亡。家屬事後提出告訴,聯結車駕駛除涉嫌過失致死外,另涉肇事逃逸罪嫌。據警方調查,4日中午12時20分許,孫女騎機車沿北港路機慢車道由東往西行駛,右側為44歲陳姓男子違規停放的白色賓士,左側則為28歲洪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孫女試圖從兩車之間通過時,約2秒內即與聯結車發生擦撞,整個人倒地並遭後輪輾過。監視器畫面已記錄事故經過,事後清潔人員出動高壓水槍清理現場路面。據了解,孫女當時外出為客戶辦理業務。檢警5日上午對孫女遺體進行相驗,初步判定死因為頭頸部開放性損傷及胸腹部嚴重外傷,造成大面積創傷致死,死亡方式認定為意外。孫女女兒居住在台南市永康區,事發後已趕赴嘉義配合警方製作筆錄。家屬已對陳姓及洪姓兩名駕駛提出告訴,兩人均涉過失致死。警方指出,洪姓聯結車駕駛事發後未立即停車,向警方供稱未察覺發生碰撞,酒測值為零,另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偵辦。至於賓士車主陳男,事發時正在附近店家購買飲料,其違規停車行為是否構成肇事責任,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防外國觀光客肇事!日本駕照換發制度變嚴格 超慘合格率曝
日本是觀光大國,每年都有大量外國旅客前往旅遊,近年卻因為觀光客自駕遊發生多起事故,甚至肇事逃逸,對此,日本當局在2025年10月推出新制,將「外國駕照換發日本駕照」(簡稱外免切替)的審核門檻調整更嚴格,盼能改善相關問題。近日警察廳公布最新統計,外籍人士換照成功率呈現「斷崖式下跌」,術科合格率僅13.1%。綜合日媒報導,日本警察廳公布統計顯示,自當局在去年10月起大幅調緊「外國駕照換發日本駕照」(簡稱外免切替)的審核門檻後,外籍人士換照成功率呈現「斷崖式下跌」。在2024年全年度「學科知識確認」平均合格率雖有92.5%,但在新制施行的2025年10月至12月間,合格率已驟降至42.8%;而「術科技能確認」的合格率更是從全年度平均的30.4%,慘跌至僅剩13.1%。與嚴格化實施前相比,知識與技能兩項測試的合格人數分別銳減約54%與57%。日本警察廳指出,外籍人士申請換發駕照必須先通過交通法規的知識測試,隨後進行實地駕駛的技能檢核。過去由於考題過於簡化、流於形式,引發社會各界對用路安全的疑慮,促使當局於去年10月起祭出更嚴苛的考核標準。據悉,在學科測試方面,考題形式從原先僅有10題的簡單圖解題,轉變為50題的文字申論題,合格門檻也從答對7成提高至9成以上。而在術科測試部分,雖然及格分數維持在70分,但審核項目新增了斑馬線通行等具體駕駛任務,並針對「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及「轉彎方式錯誤」等違規細節採取更嚴格的扣分標準。此舉旨在確保外籍駕駛具備充分的日本交通法規知識與安全駕駛能力,以降低外籍人士在日本境內引發交通事故的風險。
台女童澀谷拍照遭惡意衝撞!當事人疑現身回應 辯趕時間:沒勇氣自首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事發後,疑似撞人女子在網路上辯稱,自己當時趕時間才會撞人,後來也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並說她沒有勇氣自首。影片顯示,女童在斑馬線上開心擺姿勢拍照時,一名穿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靠近,先肘擊旁邊的男子,再刻意撞向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衝向台灣女童,導致她重摔在地。女童母親事後表示,自己帶孩子拍照的行為有失考量,「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但撞人行為不可原諒。」日本網友透露,該名女子長期在澀谷一帶出沒,作案手法高度一致,通常在遊客密集時段鎖定身形較弱或專注拍照的民眾下手,懷疑她是「撞人慣犯」。事件曝光後,憤怒網民展開肉搜,迅速在社群平台發現疑似當事人的帳號「mitsu01314」,並轉發照片痛批其行徑。不料,該帳號本人回覆,「是我,我那時候很趕時間。因為我沒有自首的勇氣,所以請檢舉我」,毫無悔意的態度再度引發公憤。大批網友紛紛留言譴責「趕時間就能撞小孩嗎?」、「真的太自私了」。至於外界要求道歉,她回應「了解,我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自己自私的行為造成大家困擾,抱歉沒有考慮到後果。」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該帳號真實性,認為可能是刻意吸引關注的反串帳號或釣魚帳號,「這應該是假帳號吧?想趁機騙點擊?」、「感覺是反串,故意引戰」,持續引發熱烈討論。
台女童澀谷打卡拍照遭人惡意衝撞! 日本律師曝「撞人族」可能罪刑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有人好奇這類「撞人」行為是否觸法,日本律師冨本和男便說明了。從女童母親公開的影片可以看到,孩子原本在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身後卻有一名穿著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走來,先是肘擊了旁邊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再刻意撞上另一名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撞擊了台灣女童,害她當場往前摔。畫面曝光後,不僅在台灣掀起熱議,就連日本社群上也瘋傳,紛紛表達對「撞人族」的憤怒,更有日本網友展開肉搜,發現該名婦人疑似是慣犯。後來,女童母親也回應,她因為看IG很多人在澀谷十字路口打卡,才帶著女兒跟風拍照,以為綠燈還很久可以留下一點回憶,「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人都是在學習中成長,我會好好反省」,但她也強調「當然撞人的行為還是不可原諒」。另外,根據日本律師平台《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ニュース》報導,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如果有人故意在街上或十字路口推擠他人,導致其摔倒,即使未造成人身傷害,只要是對他人的明顯攻擊行為,也構成「暴行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罰金。冨本和男指出,若造成受害者因此跌倒並受傷,則升格為「傷害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至於社群媒體上有人提及女童可能擋住他人的路,或因人多擁擠才撞人,冨本和男認為,所謂「正當防衛」要成立,必須是要因應即將發生的侵害而不得不做的行為,但婦人在接觸女童前,就曾以手肘「攻擊」其他路人,因此「正當防衛」或「難以避免」的要素很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