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
」 車禍 行人 公車 斑馬線 闖紅燈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高雄婦凌晨疑「闖紅燈」過馬路 遭直行機車撞飛頭部重創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承德街口,28日凌晨4時25分許發生一起行人與機車碰撞事故。58歲黃姓女子疑未注意號誌已轉為紅燈,逕自穿越行人穿越道,遭36歲周姓男騎士沿民族一路由北往南綠燈直行撞上,因天色昏暗視線不佳,周男煞車不及,黃女被撞飛後頭部重創,送往高醫急救,目前暫無生命危險,周男身體擦挫傷。警方對周男實施酒測,結果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母親斑馬線遭公車撞上慘死 周韋翰沉重發聲:深切體會意外對家庭的巨慟
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余姓母親,24日上午為幫兒子拉票,行經西門街、北門街口,沿斑馬線穿越馬路時遭公車撞上身亡,留給家屬無限哀慟,周韋翰則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成為交通事故的家屬,才真正深切體會到一場意外對家庭帶來的撕裂與巨慟」,他則將繼續努力,用具體行動守護大家的出行安全。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連忙將她送醫救治,但余女傷勢過重,急救後仍不幸身亡。而余女對兒子十分疼愛,更全力支持周韋翰參選市議員,在國民黨初選時每天都會一大早陪同兒子到市場拜票,24日也與周韋翰一起到黃石市場拉票,卻在行程結束,余女獨自返家時發生意外。周韋翰發表聲明,先是感謝鄉親好友的關心,並悲慟表示「自己成為交通事故的家屬,才真正深切體會到一場意外對家庭帶來的撕裂與巨慟」,他為了不讓悲劇重演、減少下一個受害的家庭,未來將全力推動大車強制加裝科技防撞預警系統,用具體行動守護大家的出行安全。周韋翰在聲明中提到,服務鄉里不會中斷,但容他撥時間陪媽媽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並承諾為了媽媽將更加努力。
母親為自己拉票慘遭公車輾過身亡 周韋翰悲慟相驗雙手合十吐4字
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余姓母親,24日上午為幫兒子拉票,行經西門街、北門街口,沿斑馬線穿越馬路時遭公車撞上身亡,遺體於下午相驗,周韋翰神情哀戚現身板橋殯儀館,在相驗後對在場媒體雙手合十,稱「謝謝各位」便上車離開。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連忙將她送醫救治,但余女傷勢過重,急救後仍不幸身亡。余女遺體於24日下午送到板橋殯儀館,檢方在下午4時進行相驗,周韋翰悲慟到場,他穿著白色上衣,神情哀傷憔悴,對著現場媒體2度鞠躬,雙手合十稱「謝謝各位」便離開現場,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斑馬線上撞死周勝考前妻 公車司機現身板殯相驗
新北市板橋區2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的67歲余姓母親,走路行經西門街、北門街,沿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身亡,死者遺體下午送至板橋殯儀館相驗,肇事謝姓司機在警方的押解下前往,余女家屬悲痛到場處理,氣氛肅穆哀戚。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連忙將她送醫救治,但余女傷勢過重,急救後仍不幸身亡。余女遺體於24日下午在板殯進行相驗,肇事司機在警方的押解下到場,他頭戴安全帽,進入相驗室時全程沈默、不發一語,余女家屬也到場處理後事,現場氛圍沈重哀慟。
前妻為兒助選遭公車輾斃 周勝考哽咽:長年推動救護車竟載到自己人
新北市板橋區2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的67歲余姓母親,走路行經西門街、北門街,沿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身亡,周勝考下午受訪時表示自己長年推動救護車,沒想到有天竟會載到自己人,講到悲痛處更幾度哽咽。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連忙將她送醫救治,但他因傷勢過重,急救30分鐘後仍不幸身亡。周勝考受訪時表示,他在看過車禍影片後,認為公車當時停在斑馬線上的時間、啟動方式以及觀察行人的角度明顯存在嚴重瑕疵,他質疑駕駛觀看死角的時間太短,且車前是否有盲區,前妻當時見公車在斑馬線前庭下試圖通過,沒想到公車啟動,導致前妻被捲入車底身亡。周勝考說,2人已在97年離婚,雖然不能走在一起,但心是在一起的,因前妻非常樂見自己參與社會服務,歷屆選舉都會義不容辭現身大力相助,且前妻熱心外向、得人和,常提醒他要幫助誰,「她幫助的人比我在服務處幫助的人還多」。周勝考表示,今年是兒子周韋翰要參選市議員,前妻每天大清早親自帶著兒子拜票,「母親疼孩子的心大家都知道,那是一塊肉,她不希望這塊肉受了委屈,但是她今天是受到委屈。」周勝考說,他長年推動救護工作,協助捐贈約4、50台消防局救護車、救災車和和社會局服務車,並成立救護大隊,秉持著「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精神幫助大家,沒想到業障還是跑到他與兒子的身上,救護車最終載到自己人,希望大家注意行的安全,不要讓悲劇繼續發生,造成家庭永遠的痛。至於案發現場沒有設置紅綠燈,周勝考說,交通局法規看法常會跟人民意見相左,認為沒必要增設號誌,但如今在沒號誌的路口發生意外,他認為政府應承擔責任,「到底是誰的錯,給鑑定單位去鑑定」。
前妻為「議員候選人兒子」拉票遭公車輾死 周勝考不捨:差一步就不會撞到
新北市板橋區2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的67歲余姓母親,走路行經西門街、北門街,沿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周勝考聽聞噩耗萬分不捨,表示前妻早上要去市場為兒子拉票,沒想到會發生意外,籲市府相關單位提出檢討。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連忙將她送醫救治。而余女當時要去市場為周韋翰拉票發生意外,周家人和余家親友聽聞噩耗,連忙趕抵醫院,但余女傷勢過重,在救治3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於周韋翰、周勝考和娘家家屬的陪伴下不幸離世。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公車曾一度停下,但未注意到余女便啟動發生悲劇,案發過程不到3秒,周勝考悲痛表示「差一步就不會被撞到」,呼籲市府相關單位提出檢討,更全面地保障行人穿越馬路安全。
周勝考前妻走斑馬線遭公車輾斃 業者發聲致歉:起步未注意到行人
新北市板橋區2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市議員周勝考前妻、市議員參選人周韋翰的67歲余姓母親,走路行經西門街、北門街,沿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公車撞上,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客運發布聲明致歉,表示謝姓駕駛有確實執行停車再開及指差確認後起駛,但起步時未注意右側仍有行人進入行穿線,後續將負起善後和賠償責任。24日上午8時許,余女步行至西門街、北門街口,走行人穿越道要過馬路,謝姓公車司機則駕駛臺北客運307路公車行經該路口,要右轉北門街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余女,將其撞倒後輾過,余女一度受困車底,被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客運發表聲明,對此事故深表抱歉,表示發生經過為307路線班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右轉北門街,在行穿線前,謝姓駕駛長有確實執行停車再開及指差確認後起駛,但起步時未注意右側仍有行人進入行穿線,導致行人傷重不治。臺北客運總經理李建文向罹難者家屬表達誠摯的道歉,也向社會及主管機關道歉,當持續落實路口停讓行人,避免再次事件發生,臺北客運也當負起本次車禍的善後賠償責任。
紅燈前竟搶命!台南計程車險撞學童 驚魂一秒畫面全網炸鍋
台南市新市區中正路日前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驚險事件,1名學童依照交通號誌規定,行走在人行穿越道上準備通過路口時,卻突然遭遇一輛疑似闖紅燈的計程車高速駛近,雙方距離僅剩一步之遙,所幸學童第一時間察覺危險,立即加快腳步並機警扭身閃避,成功躲過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驚險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從網友上傳至社群平台的影片可見,當時學童正依規定穿越斑馬線,計程車卻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直接駛入路口。由於車速未明顯減緩,車頭幾乎逼近學童行進路線,若雙方反應稍有遲疑,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真的太危險」、「差點就發生悲劇」、「行人走斑馬線也沒有絕對安全感」,對駕駛行為感到憤怒與不滿。針對此案,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表示,雖然事故並未真正發生,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但從影像內容研判,計程車駕駛疑似涉及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若有行人通行而未暫停禮讓,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指出,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並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法進行調查與舉發。同時也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及人行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尤其在校園周邊更應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搶快而釀成無法挽回的遺憾。維護行人安全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每位用路人應共同遵守的重要交通觀念。
賓士闖紅燈撞飛機車!苗栗翁噴飛慘死 路口停等畫面曝光
昨天中午,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發生死亡車禍,70歲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疑未注意號誌變換,違規橫越路口,撞上75歲劉姓老翁騎乘的機車,劉翁當場重傷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謝男涉過失致死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24日中午12時許,地點位在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從彼岸橋頭往苗62線方向行駛,行經路口時疑似未注意號誌燈號變換,違規橫越路口,與沿台3線北上直行的劉姓老翁發生猛烈碰撞。75歲翁騎車被賓士休旅車撞倒,雖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警方提供)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劉翁人車倒地,現場血跡斑斑,已無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謝姓駕駛則未受明顯傷勢。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謝男當時在路口停等時,車身已超越行人穿越道,而劉翁則停等於賓士右前方。待劉翁方向號誌轉為綠燈後,車流起步,謝男卻疑似未察覺燈號變化,持續橫越路口,最終釀成死亡事故。經酒測後,雙方均無酒精反應。警方目前持續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報請苗栗地檢署相驗偵辦。警方也提醒,台3線沿線重大路口多,加上假日車流、人潮集中,屬易肇事熱點,近年已發生多起重大傷亡事故,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號誌與標線指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機車族注意囉!依規定待轉忽略「一細節」 荷包秒噴1800
台灣每當上下班通勤的尖峰時刻車流量大,路口總是擠滿車潮,然而機車族的民眾要當心了,每天騎乘時都得面對的「兩段式左轉」規定,現在只要忽略一細節恐吃上罰單。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內側車道寫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若民眾逕行左轉,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機車騎士在待轉過程當中壓到斑馬線,也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舉發,同樣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撞上行人導致受傷,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而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至於車流量大時路口待轉格塞不下機車數量該怎麼辦?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騎士可先直行往下一個路口,另找適合待轉的地方;如已臨近路口待轉格才發現進不去,可到待轉格旁的安全處,勿占用「對向車道」和「行人穿越道」以免受罰或發生事故。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特斯拉沒禮讓!行人走斑馬線遭撞飛 頭慘撞分隔島出血送醫
北市文山區景中街與景華街口11日晚間8時許傳出一輛特斯拉猛撞路人事故。48歲的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沿景中街內側車道東向西行駛,至路口斑馬線時,疑似未禮讓行人,當場與22歲的張姓行人發生擦撞,整輛車撞倒張男後,張男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所幸其並無生命危險,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8歲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卻未禮讓行人,當場與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發生擦撞,22歲的張姓男子閃避不及,當場被撞倒,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造成張男腦部些微出血、左腳挫傷被緊急送往萬芳醫院救治,所幸其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也對肇事的趙姓男子進行酒測,其酒測值為0.00mg/l,初步並未有酒駕情事,全案依規定辦理。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務必禮讓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優先通行。
馬路突「多1塊紅色」用途曝光! 駕駛若違規最重罰3萬6千元
駕駛若看見馬路上突然多出「一整塊紅色方形」要注意了!為提升巷弄內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使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行人優先區」入口處的彩色鋪面是透過不同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此區域請「減速慢行」。 (圖/翻攝自臉書/臺北交通大家談)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2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學生上下學的重要巷道。不過林昭賢透露,有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該巷弄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在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也可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在行人穿越時而未停讓,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將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交通局表示,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交通局指出,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行人優先區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相當顯著,未來將持續觀察各處行人優先區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相關設施,在兼顧交通安全與地方通行需求下,持續打造更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長庚20歲男大生遭公車輾壓「下腹重傷」 三重客運致歉承諾負完全賠償責任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大學校園3月26日晚間10時20分發生公車撞人事故,三重客運967路線一輛公車行經校內道路準備左轉時,未依規定停等查看,撞上行人穿越道上的20歲王姓男大學生。王男遭撞後受困於車底,警消到場將其救出,發現其下半身重創,會陰部撕裂傷、下肢擦傷,意識清楚,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緊急手術,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尚未脫離險境。據了解,受傷學生為港澳僑生,事發時有多名目擊學生,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公車撞人後即停下,駕駛亦立即下車查看,未發現網路所傳「來回輾壓」情形。54歲廖姓駕駛酒測值為0,已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三重客運29日發表聲明致歉,表示駕駛未依規定停等查看釀禍,已派員前往醫院慰問並提供20萬元慰問金,承諾負起後續賠償責任。公司並強調,將加強駕駛教育訓練,並透過科技方式強化行車安全管理。校方表示,事故後持續陪同家屬了解治療狀況,並要求進入校區的公車業者及校內交通車嚴格遵守過行人穿越道先停再開的規定。
公車左轉釀血案 長庚男大生遭輾重創網瘋傳「3度碾壓」真相曝光
長庚大學校園內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重大車禍事故,26日晚間約10時20分,1名54歲廖姓男子駕駛三重客運967路線公車行經校內道路,在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20歲王姓男大生,導致其當場倒地並遭車輛底盤輾壓,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勢。事故發生後,桃園市消防局迅速派遣救護人員到場處理,救援人員抵達時發現王男受困車底,雖仍保持意識清楚,但其腹部與骨盆已出現骨折,會陰部更有嚴重撕裂傷,下肢亦多處擦傷,傷勢相當危急,現場人員立即進行止血、清創與固定處置後,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與治療。然而,事故發生後網路上迅速流傳誇張說法,聲稱司機在撞人後不僅未即時下車,甚至還來回輾壓多達3次,導致傷者生殖器分離等駭人描述,引發大量網友憤怒與譴責。對此,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確認司機於事故發生後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並無任何2次輾壓或惡意行為,相關傳聞屬不實訊息。警方進一步指出,廖姓司機酒測值為0,已初步排除酒駕可能,全案目前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警方呼籲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甚至停車禮讓行人,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同時也提醒民眾,在事故資訊尚未確認前,不應輕信或散播未經查證的內容,以免造成二次傷害與社會恐慌。
為閃避斑馬線自行車 21歲駕駛失控「自撞分隔島翻車」滑對向道
新北市金山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翻車事故,1名21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環金路時,疑似因未及時禮讓通過行人穿越道的69歲蔡姓自行車女騎士,為了閃避對方而緊急轉向,卻因反應不及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車輛當場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才停下,所幸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現場畫面仍相當驚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4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環金路247號前,靠近環金路與中華路口停車場附近,當時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環金路由金山往石門方向行駛,就在行經該路段時,蔡姓婦人正騎乘自行車通過行人穿越道。李男疑似未能提前減速注意前方路況,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蔡女正在通行,為避免直接撞上對方,緊急打方向盤閃避。然而,突如其來的閃避動作導致車輛失去控制,整輛車先是撞擊中央分隔島,隨後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所幸當時對向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警消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確認並無酒駕情形,且李男在事故中幸運沒有受傷,不過蔡姓婦人則在閃避過程中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由其兒子陪同送往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接受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表示,雖然駕駛是為了閃避行人而發生事故,但依照交通規定,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本就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由於蔡姓婦人在斑馬線上通行,警方仍依規定對李男開立「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違規罰單。
北市永康街小貨車擦撞8旬翁 疑A柱遮蔽釀禍
北市大安區永康街13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53歲的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於左轉時遭A柱遮蔽視線,直接撞上正在過馬路的80歲張姓老翁,所幸老翁僅有右腳輕微受傷,經救護人員檢視判斷後不須送醫。蔡男與張姓老翁事後也達成共識,由警方完成紀錄後自行離去。據了解,53歲的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永康街時準備左轉,其原先已停車禮讓行人經過,未料卻疑似因A柱遮蔽視線,並未發現正在過馬路的80歲張姓老翁,於起步轉彎時將老翁撞倒在地,所幸老翁意識清楚,僅有右腳輕微擦挫傷,經救護人員判斷不須送醫。警方後續也觀察蔡姓男子,確認其並無酒駕跡象,經雙方同意後未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雙方也同意自行談妥賠償事宜,後續在完成現場策會與拍照紀錄後,全案依規定以A4類交通事故成案登記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尤其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等應確實減速、優先禮讓,並於轉彎時留意視線死角以避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
行人綠燈閃了「衝上斑馬線」違規噴500!交通部修法 這天起免罰
為了進一步提升行人穿越道路的通行安全,交通部於今(11日)正式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根據現行法規,當行人號誌小綠人閃爍倒數時,尚未跨入斑馬線者「禁止跨入」,若民眾仍踏入斑馬線,就屬於違規行為,可依規定開罰500元;修法後「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未來裁罰上將不再認定違規穿越道路,有免罰空間,新規將於3月13日上路。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交通部強調,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確保各族群都能安心、安全地穿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