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
」 車禍 行人 斑馬線 公車 闖紅燈
長庚20歲男大生遭公車輾壓「下腹重傷」 三重客運致歉承諾負完全賠償責任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大學校園3月26日晚間10時20分發生公車撞人事故,三重客運967路線一輛公車行經校內道路準備左轉時,未依規定停等查看,撞上行人穿越道上的20歲王姓男大學生。王男遭撞後受困於車底,警消到場將其救出,發現其下半身重創,會陰部撕裂傷、下肢擦傷,意識清楚,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緊急手術,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尚未脫離險境。據了解,受傷學生為港澳僑生,事發時有多名目擊學生,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公車撞人後即停下,駕駛亦立即下車查看,未發現網路所傳「來回輾壓」情形。54歲廖姓駕駛酒測值為0,已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三重客運29日發表聲明致歉,表示駕駛未依規定停等查看釀禍,已派員前往醫院慰問並提供20萬元慰問金,承諾負起後續賠償責任。公司並強調,將加強駕駛教育訓練,並透過科技方式強化行車安全管理。校方表示,事故後持續陪同家屬了解治療狀況,並要求進入校區的公車業者及校內交通車嚴格遵守過行人穿越道先停再開的規定。
公車左轉釀血案 長庚男大生遭輾重創網瘋傳「3度碾壓」真相曝光
長庚大學校園內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重大車禍事故,26日晚間約10時20分,1名54歲廖姓男子駕駛三重客運967路線公車行經校內道路,在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20歲王姓男大生,導致其當場倒地並遭車輛底盤輾壓,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勢。事故發生後,桃園市消防局迅速派遣救護人員到場處理,救援人員抵達時發現王男受困車底,雖仍保持意識清楚,但其腹部與骨盆已出現骨折,會陰部更有嚴重撕裂傷,下肢亦多處擦傷,傷勢相當危急,現場人員立即進行止血、清創與固定處置後,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與治療。然而,事故發生後網路上迅速流傳誇張說法,聲稱司機在撞人後不僅未即時下車,甚至還來回輾壓多達3次,導致傷者生殖器分離等駭人描述,引發大量網友憤怒與譴責。對此,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確認司機於事故發生後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並無任何2次輾壓或惡意行為,相關傳聞屬不實訊息。警方進一步指出,廖姓司機酒測值為0,已初步排除酒駕可能,全案目前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警方呼籲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甚至停車禮讓行人,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同時也提醒民眾,在事故資訊尚未確認前,不應輕信或散播未經查證的內容,以免造成二次傷害與社會恐慌。
為閃避斑馬線自行車 21歲駕駛失控「自撞分隔島翻車」滑對向道
新北市金山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翻車事故,1名21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環金路時,疑似因未及時禮讓通過行人穿越道的69歲蔡姓自行車女騎士,為了閃避對方而緊急轉向,卻因反應不及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車輛當場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才停下,所幸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現場畫面仍相當驚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4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環金路247號前,靠近環金路與中華路口停車場附近,當時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環金路由金山往石門方向行駛,就在行經該路段時,蔡姓婦人正騎乘自行車通過行人穿越道。李男疑似未能提前減速注意前方路況,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蔡女正在通行,為避免直接撞上對方,緊急打方向盤閃避。然而,突如其來的閃避動作導致車輛失去控制,整輛車先是撞擊中央分隔島,隨後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所幸當時對向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警消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確認並無酒駕情形,且李男在事故中幸運沒有受傷,不過蔡姓婦人則在閃避過程中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由其兒子陪同送往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接受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表示,雖然駕駛是為了閃避行人而發生事故,但依照交通規定,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本就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由於蔡姓婦人在斑馬線上通行,警方仍依規定對李男開立「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違規罰單。
北市永康街小貨車擦撞8旬翁 疑A柱遮蔽釀禍
北市大安區永康街13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53歲的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於左轉時遭A柱遮蔽視線,直接撞上正在過馬路的80歲張姓老翁,所幸老翁僅有右腳輕微受傷,經救護人員檢視判斷後不須送醫。蔡男與張姓老翁事後也達成共識,由警方完成紀錄後自行離去。據了解,53歲的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永康街時準備左轉,其原先已停車禮讓行人經過,未料卻疑似因A柱遮蔽視線,並未發現正在過馬路的80歲張姓老翁,於起步轉彎時將老翁撞倒在地,所幸老翁意識清楚,僅有右腳輕微擦挫傷,經救護人員判斷不須送醫。警方後續也觀察蔡姓男子,確認其並無酒駕跡象,經雙方同意後未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雙方也同意自行談妥賠償事宜,後續在完成現場策會與拍照紀錄後,全案依規定以A4類交通事故成案登記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尤其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等應確實減速、優先禮讓,並於轉彎時留意視線死角以避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
行人綠燈閃了「衝上斑馬線」違規噴500!交通部修法 這天起免罰
為了進一步提升行人穿越道路的通行安全,交通部於今(11日)正式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根據現行法規,當行人號誌小綠人閃爍倒數時,尚未跨入斑馬線者「禁止跨入」,若民眾仍踏入斑馬線,就屬於違規行為,可依規定開罰500元;修法後「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未來裁罰上將不再認定違規穿越道路,有免罰空間,新規將於3月13日上路。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交通部強調,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確保各族群都能安心、安全地穿越道路。
外送員紅燈迴轉被開單 怒撕罰單、推傷警下場慘了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口2025年2月間,一名江姓外送員遇紅燈下車熄火牽車通過斑馬線遭執勤警員攔查並開單。未料江男情緒失控,突然撕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並與警員發生推擠,最終遭壓制帶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據警方提供的執法影像顯示,江姓外送員因未依規定待轉遭攔查,警員告知其在紅燈狀態下應停於待轉區,不能以牽車方式直接通過路口。江男辯稱已熄火、改用牽行方式通行,但警員指出,該行為仍屬騎乘行為,依法構成違規。警方發現機車登記車主並非江男本人,在詢問過程中,江男突然情緒激動,當場撕毀尚未完成製作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並下車推擠警員,高喊「我要拿回我的罰單」,雙方因此拉扯跌倒,造成警員右手臂及拇指、中指背側擦挫傷,隨即遭支援警力壓制逮捕。判決書指出,江男在警員依法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不僅損壞公務文書,還以推擠方式妨害執法,行為已構成犯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大安警分局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路口遇紅燈時,即使下車牽引機車通過行人穿越道,仍屬違規行為,切勿誤以為可藉此規避交通規定。警方強調,依法執行公務時,絕不容許任何妨害行為,將全力捍衛執法尊嚴。
南港驚悚車禍!轉彎車直撞過馬路母子 「9歲男童二度被輾」急送醫
台北市南港區昨(22)日傍晚傳出驚險車禍,一輛自小客車於右轉時未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母子。48歲林姓女子與9歲兒子當場被撞倒,男童更遭車輛前輪及後輪輾過,現場尖叫聲四起,驚悚畫面全被對向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路人見狀紛紛上前協助。事發地點位於東新街64巷口,時值下班交通尖峰,52歲江姓男子駕駛黑色轎車從東新街直行右轉時,車頭右前側撞上正通行的林女與其子,撞擊力道將兩人彈倒在地,男童更遭車輪二度輾壓,情況相當驚險。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趕抵,初步確認母子全身多處擦挫傷,緊急送往忠孝醫院救治,所幸皆無生命危險。男童被車輛輾壓,所幸送醫無礙。(圖/翻攝Threads/@mike_12_27)網友將行車記錄器畫面PO到Threads上,有家屬在底下留言説明,「感謝大家的影片幫忙,這是我表弟跟我阿姨,剛剛晚上聽到消息真的超級擔心,送急診後還好現在人無大礙,但身體有大片擦傷,已經回家休息了。」江男事後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因車輛A柱擋住視線,轉彎時未察覺行人存在,直到撞擊瞬間才驚覺釀禍。他的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形。警方初步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後認定,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已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若涉及過失傷害,受害人亦可依法提出民事求償。
放學回家驚魂記!女童夜闖高架匝道 Uber急閃仍擦撞
台北市大安區12日晚間9時25分左右,基隆高架道路下方敦化南路匝道口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就讀附近國小的12歲高姓女學生,晚間放學後欲穿越基隆路二段,前往對向公車站搭車返家,卻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誤闖快速道路匝道區域,與1輛正準備下匝道的網約計程車發生擦撞,所幸僅受到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當時,高姓女學生自臥龍街由東往西步行,疑似為求方便,擅自穿越基隆高架道路下方敦化南路匝道旁的排水孔通道,未依交通規定使用行人穿越道,就在她進入車流匯集的匝道區域時,1輛由基隆高架準備下匝道、由42歲陳姓男子駕駛的Uber小客車行經該處,雙方發生碰撞。陳姓駕駛表示,發現女童突然出現在前方後,立即向左打方向盤試圖閃避,但因距離過近,車輛右側車身及後視鏡仍擦撞到女童左側身體,導致女學生左手臂與膝蓋多處擦挫傷,事故發生後,警方與救護人員迅速到場,將女童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經檢查後並無大礙。警方指出,該起事故依A2類交通事故成案處理,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駕照及行照皆正常,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也藉此呼籲,行人尤其是學童,夜間過馬路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並行走行人穿越道;駕駛人行經匝道及視線死角路段時,更應提高警覺、落實防禦駕駛,以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太狂!男子竟把馬路當健身房 「青蛙跳穿越車陣」路人全驚呆
彰化市旭光路24日上午出現驚人一幕,1名男子公然在車流量不小的馬路中央,以「青蛙跳」的方式蹦跳穿越,讓經過的駕駛和路人全看傻眼,畫面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後立即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直呼「太誇張!」警方獲報後也介入調查,準備依規定開罰這位「青蛙哥」。事件發生於上午11時09分,一段由網友上傳至「社會事新聞影音」的影片顯示,這名背著背包、穿著短褲的男子突然在車道上彎曲膝蓋、往前跳躍,完全無視周遭往來不停的車輛,他先從外側車道跳到雙黃線附近,途經之處駕駛們被迫減速閃避,深怕一個煞車不及,就真的讓這位「青蛙哥」成為青蛙遊戲裡躲不過車輛的角色。這段「真人版青蛙過河」影片曝光後,立刻在網路掀起一陣熱議,許多網友忍不住留言諷刺:「這是在考特種部隊嗎?」、「禮讓行人就算了,還要禮讓青蛙跳?」、「他是不是把現實生活當成小時候玩的青蛙過河?」也有人直搖頭感嘆,這類危險行為根本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更危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巡邏警力前往現場,但男子已不見蹤影,警方表示,雖然未在第一時間找到人,但已著手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身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若未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若有其他危險行為,也可能依法加重處理。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穿越馬路務必走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不要因為一時好玩、逞強或拍影片製造話題而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馬路上每一次的不當舉動,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地方。
行人地獄!台中74歲翁「綠燈過斑馬線」 遭轉彎小貨車撞飛送醫不治
台中市西屯區23日清晨發生行人車禍意外。74歲李姓老翁依綠燈指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過馬路時,遭46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右轉撞飛,李翁頭部與左手出現撕裂傷,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市消防局於23日清晨5時58分接獲通報,指文心路三段與台灣大道三段路口發生車禍。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翁倒臥地上,頭部與左手明顯撕裂傷流血,且自述左胸疼痛,立即送醫急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李翁當時依綠燈通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陳姓貨車駕駛則沿文心路右轉進入台灣大道,因未注意到過馬路的李翁而發生事故。陳男酒測值為0,但涉有未禮讓行人情形。事故詳細肇因待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淡水7旬婦騎YouBike過斑馬線遭機車撞傷 因「1原因」仍挨罰
新北市淡水區14日16時許發生交通事故。74歲孫姓婦人騎YouBike行經中正路一段與淡海路口時,遭51歲趙姓女騎士撞上,兩人當場重摔倒地,所幸僅受擦挫傷,雙方酒測值均為0。淡水分局表示,當時孫姓婦人騎YouBike通過行人穿越線,對向趙姓女騎士準備轉彎,雙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發生碰撞。恰巧一名返程經過的員警目擊事故,隨即上前協助。警方初步調查,孫姓婦人騎腳踏車通行行人穿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可處300至1200元罰鍰。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提醒,腳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下車牽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載愛妻就醫煞車不及!警盤查驚見酒味 他宿醉上路慘了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日前上午在羅斯福路與萬盛街口執行交通整理勤務,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停等紅燈煞車不及,佔用到行人穿越道,員警見狀上前盤查,未料卻意外發現駕駛散發濃濃酒氣,酒測值0.24mg/l,當場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舉發外,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據了解,50歲的朱姓男子前一晚於松山區與友人聚餐飲酒,隔日清晨為載愛妻前往台大醫院就診,因擔心遲到匆忙上路,行經路口號誌轉為紅燈時煞車不及而佔到行人穿越道。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對此深感懊悔。員警除依法舉發外,並協助其攔計程車,先行送妻子赴醫。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飲酒後或宿醉時不可開車,務必指定代駕、利用計程車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等方式代步,不要心存僥倖,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新竹特斯拉猛撞2名行人 「80歲阿公、75歲阿嬤」命危送醫
新竹市北區竹光路2日上午11時發生嚴重車禍。一輛特斯拉電動車行經該路段時,撞上2名行人,導致2人當場倒地、均失去生命跡象,目前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中。據初步了解,遭撞的2名行人為一對男女,分別為75歲女性及80歲男性,均有嚴重外傷。事故現場路面留下大片血跡,警消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傷者送醫急救。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行人安全。
74歲無照男超速撞死彰化小姊妹辯「他們闖紅燈」 遭法院判1年2月
彰化縣伸港鄉2024年2月22日發生一起奪命車禍,10歲與9歲陳姓姊妹放學返家途中,行經建國路與美港路口斑馬線時,遭74歲蕭姓男子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當場重傷昏迷,經歷漫長治療後,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29日不治。如今法院也對蕭姓男子做出判決。回顧這起事件經過,陳姓3姊弟於2024年2月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在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突遭後方74歲蕭姓老翁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姊姊於9月離世,妹妹則在10月離開人世。肇事後,蕭男僅曾探視傷者一次,並在調解會上以「沒錢可賠、那就抓去關」的態度回應,令家屬心寒。阿公悲痛表示,只盼司法還給孫女們公道。事故發生時,蕭男僅持機車駕照,卻開車上路。他供稱因年紀大、怕考不過才未考照,並辯稱當時行經綠燈、視線遭樹木遮擋,且是行人闖紅燈導致意外。然而法院調閱行車紀錄器後認定,蕭男駕駛時速達每小時77.264公里,明顯超速且未減速禮讓行人,撞擊後車輛滑行33.4公尺才停下。判決指出,現場照明良好、視線無障礙,蕭男駕駛休旅車視野較高,理應能提早發現行人。即便行人違規闖紅燈,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仍應禮讓。法官認為,若蕭男遵守速限、注意車前狀況,原可避免悲劇或減輕傷害。法院最終認定蕭男無照駕駛、超速未禮讓行人,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疑A柱擋視線!客運撞翁釀重傷 目前情況危急
花蓮市國聯一路26日有1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因視線遭車體A柱遮擋,未注意到正在穿越斑馬線的77歲林姓老翁,林翁當場被撞倒並捲入車底,造成頭部重創、腿部及肩胛骨多處骨折,昏迷指數僅3,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情況相當危急,相關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釐清。事故發生於前天早上7時許,39歲陳姓司機駕駛大客車沿花蓮市國聯一路北往南方向直行,左轉國聯四路時疑因A柱死角影響視線,未注意到正依號誌通行的林翁,雙方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生碰撞。老翁當時步伐緩慢走在斑馬線上,未料車輛轉彎時仍撞上他,巨大的力道將老翁撞倒在地,他甚至一度卡在車底。事故發生後,司機立即下車查看,周圍民眾也趕緊上前協助,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老翁頭部重傷、意識不清,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急救。經初步診斷,林翁左肩胛骨骨折、左腿粉碎性骨折、腦部出血形成血塊,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昏迷指數僅3。初步調查,陳姓司機持有合格職業駕照,酒測值為零排除酒駕,將調閱監視器畫面與行車記錄器,釐清車速、轉彎角度與行人號誌狀況等細節,以確認肇事責任。警方呼籲大車駕駛人,大客車與大貨車在轉彎時因A柱或車頭死角,容易產生視線盲區,務必放慢速度、轉頭確認,避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動態,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左轉沒注意!花蓮大客車撞飛行人 男子卡車底命危送醫
花蓮市國聯一路昨(27)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的男子,當場將人撞倒並捲入車底,男子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傷勢嚴重,送醫搶救中,相關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釐清中。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於26日上午7時許,當時大客車沿國聯一路北往南直行後左轉國聯四路,卻與一名正通過行人穿越道的男子發生碰撞。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受傷男子送往醫院急救,造成頭部及身體傷勢嚴重,目前仍在治療中。花蓮大客車左轉撞行人,男子卡車底傷勢嚴重送醫。(圖/民眾提供)經初步調查,肇事駕駛持有合格駕照,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車禍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花蓮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情況,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確保安全;同時呼籲行人過馬路時遵守號誌、養成「停、看、聽」習慣,避免分心滑手機或搶快通行,才能遠離憾事。
駕駛人注意!3特定違規1年犯3次「強制回訓3小時」 上路時間曝
為了矯正違規駕駛人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交通部公路局將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預計明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表示,此次新增的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以及「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其中,闖紅燈指駕駛人行經有號誌管制路口未依燈號停車;未依路權行駛則涵蓋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或左方車不讓右方車等情形。(圖/交通部提供)至於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則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強調,一般駕駛人犯上述3項特定違規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又是行人地獄!老翁斑馬線上遭客運撞死 兒泣訴:撞到人車子還不停
桃園市中壢區7日發生死亡車禍,66歲陳姓老翁行經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行人穿越道要跨越馬路時,遭58歲晏姓男子駕駛統聯客運撞上死亡,家屬更指控司機並未在第一時間停車,反而還往前輾導致陳男傷重死亡,確切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據了解,晏男當時駕駛客運,沿晉元路左轉榮民南路往仁慈路方向,老翁則是走在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的行人穿越道上,晏男駕駛車輛撞上陳男,導致陳男身上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確認晏男酒測值為0,將他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而致人死亡,晏男還將被吊銷駕駛執照。死者於16日舉辦告別式,家屬悲痛欲絕,陳男兒子並質疑,司機在肇事的第一時間並未立刻停車,反而往前輾壓導致傷重身亡,統聯客運則表示,已第一時間向家屬慰問,並提供喪葬費及慰問金,也派人到告別式現場致意,後續會再進一步與家屬討論賠償事宜,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進一步釐清。